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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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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

篇1

非物质文化遗产向人们述说着中国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传承炎黄子孙的道德观念,传递着中国大地纯朴的民风、民情,展示着中华民族丰厚的文化底蕴。近年来,当人们的文化需求朝着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向发展的时候,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旅游的“联姻”,使旅游文化呈现出新的亮点,有了展示的大舞台,旅游文化获得创新的发展,如:壮乡的民歌节“三月三”,贵州天柱的“赶歌坪”,苗族的“踩山节”,西双版纳的“泼水节”,四川自贡的“花灯节”,山东潍坊的“风筝节’,南方地区的南海“波罗诞”,粤北地区乳源过山瑶的“盘王节”等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因子,汇集、渗透在旅游文化的各个方面,为现代旅游业的发展注入了更深厚的文化内容,使旅游业的发展更具有审美、生态、多样、健康的土壤,对外迎八方宾客,展示自身地域风土人情,和精神风貌,对内又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植根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里,才能不断地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更具生命力,这些古老、悠久、博大精深的神奇文化才能源源不断地为旅游文化产业这个大舞台注入新的活力。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大多城市产业领域都意识到文化的重要性。特别是地域性民间传统文化已逐渐成为时代背景下引领城市发展的方向,是提升城市品位和价值的共同选择,在此背景下,粤北山区韶关作为一个传统的工业城市。也在积极探索、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城市的传统文化价值,努力提升成为城市文化品质,开拓城市竞争力的路径,借文化旅游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例如:

(一)2011年10月在韶关举办了“广东省国际旅游文化节”,此项活动内容丰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既体现了国际性,又充分展示了岭南文化风情的是来自于全省各地民间艺术表演,有河源的《船灯》、高州的《高州木偶》、珠海的《鹤舞》、潮舞的《布马舞》、清远的《布袋木狮舞》、普宁的《英歌》、韶关的《粤北采茶戏》等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集中展演,吸引了几万名观众的目光。除主会场活动之外,包括仁化、南雄、乳源等县(市、区)在内的各分会场的活动异彩纷呈,分会场乳源的民间艺术展示中,举办了盛大的“瑶绣艺术节”200名“绣娘”和瑶族男女青年参加了绣艺和瑶族服饰表演,500多观众现场观看了瑶绣的针法和盛装展示,为旅游文化节添彩,年近七旬的瑶绣传承人邓为10多名瑶族姑娘讲解瑶绣内涵。近几年来瑶绣发展势态良好,后劲十足,为此“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方面打下坚实的根基,“瑶绣”成为此次旅游节的亮点。

篇2

世界文化遗产游是一种特殊生活方式

其实,将世界遗产作为发展旅游业的金字招牌并非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指出,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原因恰恰是旅游者年复一年涌向这些遗产地的原因。该组织公布的一项数字显示,在1998年,全世界就有近5亿人游览了552个世界遗产地。国外学者对分布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32个遗产景点的研究发现,它们接待的游客量占所有游客量的84%以上。经合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99年实施的调查也证实了旅游与世界遗产之间的密切关系。如同能吸引游客的磁铁一般,世界遗产往往成为所在国(或地区)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事实上,除了国际援助和政府拨款外,国外有很多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资金恰恰来自于旅游收入,比如埃及的金字塔、罗马尼亚的别尔坦和它的要塞教堂等。

世界文化遗产是现代人的精神家园

除了这种基于市场层面的价值认识之外,国际上对待遗产还存在另一个层面,即对其内在的文化及自然价值基于精神层面的认识。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规模的住宅重建和新建,欧洲城市中的历史建筑迅速消失,历史环境被破坏,城镇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逐渐意识到在对待历史建筑态度上的错误,意识到文化遗产的存在价值和文化遗产作为现代人精神家园的突出作用,人们不仅保护文物建筑,而且开始着手全面保护城市中的旧城区,希望通过保存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以保留历史记忆、保持城镇历史的连续性。

篇3

一纳西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

纳西族是一个历史悠远、文化璀璨的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其所居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我国西南交通贸易大动脉——南方“丝绸之路”和由云南进入四川、的“茶马古道”。两条古道既是沟通中原与西南地区乃至东南亚地区的南来北往的商品贸易通道,又是沟通中国文化和东南亚文化的交流渠道。历史以来纳西族就与普米、藏、白、彝、回、苗、傣、壮、傈僳、汉等20多个民族杂居在一起,与各民族文化相生相融。在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纳西族文化的多元性和独特性。其中他们的生活方式、社会习俗、思想道德、民间文学、传统工艺、组织制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生生相息的有形物质载体和无形的精神财富,是纳西族人民繁衍发展的根脉。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异常丰富,具体表现为:

(一)缤纷多彩,内容丰富

由于自古以来纳西族与众多民族聚居一起,文化呈现出多元的特质。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缤纷多彩,内容丰富。如:节庆方面,有纳西族的春节、棒棒节、三朵节、三月龙王庙会、七月骡马会、转山节等;婚姻习俗方面,除了一夫一妻制以外,各地各支系还保留着走婚制、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姑舅表先婚、转房制、同姓外婚等婚俗。方面,除纳西族的本土宗教东巴教,藏传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汉传佛教、道教等各大宗教在纳西族地区均有流布,也对纳西文化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饮食习俗上,有纳西族的招待宾客的“三叠水”宴席,以及丽江粑粑、纳西火锅、鸡豆凉粉等特色小吃。泸沽湖边纳西族摩梭人家的猪膘肉(又叫琵琶肉)、酥油茶、糌粑(青稞炒面)、“苏浬玛”酒、奶渣等美味佳肴;民族传统装束上,有纳西族的“披星戴月”、纳西族摩梭人的百褶长裙;民间歌舞方面有“阿丽丽”、“窝热热”、“勒巴舞”、“古气”、“阿哈巴老”、“喂麦达”,纳西族摩梭人的“甲蹉”等。民间文学方面则有纳西族的《创世纪》、《鲁般鲁饶》、《黑白战争》、《阿一旦的故事》、《鱼水相会》、《嫁女》、《赶马》等等。这些丰厚的非物质文化是纳西族生存和发展的根脉,关系到民族的生死存亡。所以,把根留住,保护、传承、发展它,我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也刻不容缓。

(二)积淀深厚,特质鲜明

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质和深厚的文化蕴涵。如纳西族民间歌舞“热美蹉”最初是狩猎时为追赶猎物的撵山调,为惊吓猎物而形成的原始舞蹈,后来演变成纳西族为颂扬死者,安抚家属的丧事挽歌,如今成为民众休闲娱乐,健身强体的集体圈舞,它是一种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民间艺术。2008年因其传承性和独特性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又如2006年被命名为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纳西族摩梭人“转山节”,每一年它都以历史悠久、精巧构思、繁多的名目、多姿的形态吸引着数以万计的国内外民众游人客商纷至沓来,成为一张丽江文化旅游的名片。

(三)技艺精孰,远近闻名

经过长期的传承和发展,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已形成了一批在当地乃至全国都享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品牌项目。如纳西族铜器制作是丽江传统民间手工艺技术之一,从考古的资料看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后随明代木氏土司诚聘中原艺人到丽江制作铜器工艺后,纳西族铜器制作兴起。明朝时大旅行家徐霞客来丽江时就有木氏土司以“红毡丽锁”相馈的记载,“丽锁”即是当地民间艺人加工的“黄铜挑簧锁”,工艺非常考究。时至清代、民国,纳西族铜器制作不断发展创新,城乡都有了打铜的作坊,“在大研古城有一专营铜器的‘打铜街’,数十家各类铜器铺子,各式铜器产品满街陈列,耀眼醒目,精美的各式铜制工艺,为各族群众所喜爱。”[1]铜匠世家“德荣昌”“铜匠杨伍(杨璞坚)”等久负盛名,成为丽江一大人文景观。传统的纳西族铜器是纯手工打制的,工艺独特,其选材于当地的铜矿石,燃料为优质松木烧制的木炭,经过铜矿石、饼铜、粗铜、精铜几次冶炼,然后多次加热锻打成各种器皿,或在精铜中加入锌锡等合金打制成各式精致的手工艺品。由于历史的原因,纳西族铜器制作虽出现式微,但随着丽江旅游事业的发展和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新世纪以来它在继承、改革、发展、创新上有了重大突破,注入更多、更高的艺术元素,使其作品更加高贵、优雅,艺术品味更浓,档次更高。如今,用电解铜为原料,经过饼铜、垒层、锻打、剪片、铅托、锤击、錾刻、镌镂、“点冷锤”和“出色”等繁杂工序而成精湛物品。如铜火锅、铜锁、铜门扣、铜盆、铜壶、铜勺、铜瓢、铜盘等,工艺精良,款式多样,图案精致,造型优美,质地坚固,经久耐用,是纳西族人家不可缺少的日常生活用具。铜器分为红黄两色,显得富丽美观,它既是纳西族姑娘陪嫁的必备妆奁,也是深受汉、藏、彝、白、傈僳及普米等族人民喜爱的生活用具。纳西族铜器还多次参加省内外诸多城市文化会展,受到广泛关注和收藏爱好者的青睐。

(四)喜闻乐道,脍炙人口

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是纳西族人民生产、生活中最喜闻乐道,脍炙人口的文化特长,是纳西族人民生生不息的文化品质,比如说“东巴画”作为一种宗教绘画艺术,虽然受制于宗教,题材主要反映经书中的神话故事以及各种鬼神、人物、动物、植物的源流,但是其中许多神话故事是纳西东巴们为了吸引广大群众,宣传东巴教义,在群众喜闻乐见的一些民间故事基础上整理出来的。所以,它以一种独特的视角描绘出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图景,深受民众喜爱。又如“纳西蜜饯”,以其精湛的制作工艺、独特的口味和繁多的品种,通过“得一”“绿丫头”“女儿珍”等食品企业的产业化动作,生产出品质优良、包装精美、携带方便的名优特产,不仅是当地居民探亲访友馈赠佳品,还是中外游客喜爱的旅游产品。

二纳西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纳西族人民社会生活的精神需求

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都植根于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它从开始被创造,就服务于当时当地的社会生活。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人民社会生活的精神需求。如:纳西民歌是纳西族人民劳动生活中的必需精神产品。它源于纳西族人民的生活,又体现在纳西族人生活的各个方面。为了缓解劳动的疲劳,纳西先民上山狩猎打柴唱起了山歌,下江下河捕鱼唱起了渔歌,下地种庄稼唱起了田歌,因气侯变化而出现四季歌曲,于是民间歌谣应运而生;旁晚,人们围坐在火塘旁,为了打发闲暇时光,人们编起了动听的故事,小孩围绕于祖辈的膝下,听着远古传下来的创世神话和祖先迁徙的历史,于是便有了民间文学;看到自然界的各种灾难,在万物有灵的思维映射下,创造出了“美本(祭天)”“三美波祭(烧包祭祖)”等各种仪式来驱灾避祸,于是就有了东巴乐舞等民间艺术……“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的产生,首先是因为它们具有实用性,能够满足当地群众的各种生产生活需要,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曾经发挥过的最大价值所在。”[2]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了纳西族民族精神的生成和传播

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纳西族先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积淀而形成的思想精髓和文化理念,深深蕴藏着该民族成员所认可并接受的,富有生命力的优秀思想品质、价值取向以及道德规范。如纳西族的“生(早期的生存、衍生、生命力)、战(中期的战争、战斗)、和(后期的和平、和谐、和善)”①等民族精神,就是在纳西文化基础上升华提炼而产生的,并体现在纳西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特质之中。纳西族文化是锻造爱国兴邦、团结友善、勤劳勇敢、诚实守信、开放进取、兼收并蓄、宽厚包容等民族精神特质的大炼炉。民族的精神特质和文化基因融合在一起,在其传承发展中又不断传播着这些精神实质。同时,在当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中又起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滋养了纳西族多元的传统文化

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在深远的文化意义。它不仅是纳西方文明的起点,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它又不断地与各种文化交流而逐渐丰满。纳西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是其文化多样性的生动体现。它像永不干涸的河床承载着纳西文明,使之得以薪火相传。“它犹如民族文化的基因库,人文学科、自然学科都源于其中,文学艺术更是以非物质文化作为其生长的肥沃土壤。像诗歌艺术根植民歌民谣,小说创作的母胎是民间故事的口头传承一样。”[2]而今无论是大型实景演出《映像•雪山》、民族歌舞汇演《丽水金沙》还是闻名遐迩的纳西古乐、东巴歌舞,其原初形态都是当地民族民间的音乐与舞蹈。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纳西族文明的不竭源泉

非物质文化遗产常常以最简单的形式表现出来,却是当地民族生活方式、社会习俗、思想道德、民间文学、传统工艺、组织制度等等的有形物质载体和无形的精神财富。是一个地区或民族生产生活的百科全书和精神世界的博物馆。它能满足人们感知世界、理会历史、领悟特色文化的需求。一个仪式、一支小调,都包含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信息,全方位地反映了当时当地民族的风土人情。所以要了解一个民族和地区的社会民情、人文历史,就可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与他们生生相惜,繁衍发展的根脉入手。故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今天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汩汩不断的源头活水,为文化研究提供了珍贵资料,具在独特的科学价值。

(五)纳西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人们提供了美的享受

纳西族传统生活中建筑的营造装饰、服装的色彩搭配、花边修饰以及东巴文字、东巴重彩画、东巴乐舞等等无一不是天才的艺术创造。从中我们可以形象地看到历史上纳西族人民的生存状态、生活方式、生活习俗以及审美情趣、思想情感。这些巧夺天工般的艺术技巧,无可比拟的艺术形式,能深深地打动人们的心灵、拨动人们的情弦、激发人们的感情。为人们提供了大量的文化艺术创作的原形和素材,是艺术创造不竭的动力。比如说,东巴法师所用的木牌、石鼓的竹篾器皿、麻织品(摩梭人)等传统手工技艺曾经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连,是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品。但随着社会的变迁,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传统手工艺品的实用价值也随之降低乃至消失。然而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它们却是博物馆、演艺公司、商家等吸引游客的重要资源。虽然许多民俗、表演艺术、民族工艺品已脱离了它们原有的意味,而转化为纯粹的娱乐和商业活动,但这些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新的社会环境里新的价值体现。

篇4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一些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项目在现代社会中显得不堪一击。蕴涵民族精神家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亡或正在从现代人的生活中消失,如何保持和弘扬独立的民族精神, 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我们必然的文化诉求。岭南醒狮是中华民族具有代表性的传统体育项目之一, 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深受西方现代体育的冲击, 以及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 节庆表演和龙狮竞赛是它走进人们视野的主要方式。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 世界文化多样性越来越体现出民族特色, 因此, 以弘扬岭南醒狮文化为契机, 使更多优秀传统体育项目在休闲时代背景下发挥其休闲娱乐、调心和健身价值, 为丰富世界体育文化宝库做出应有的贡献。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的“福永醒狮”在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独特的表演特点。通过举办全国性的醒狮赛事,以及频频参与国内外各种醒狮赛事交流活动,现正领着“福永醒狮”走向世界,正像福永杂技一样。

一、福永醒狮文化产生的渊源

据宝安县志和福永镇志记载,福永地域早在清嘉庆年间(1796―1820)就已有广泛的狮舞活动。因地处珠江三角洲、紧邻珠江口,福永物产丰富,商贾云集。一些渔民便以竹、木、布或纸扎成狮子,敲锣打鼓,庆祝丰收和祈祷出海平安。舞狮也逐渐作为一种喜庆和祈福的活动兴盛起来。

刚开始的福永舞狮,舞步简单,既不具备观赏性,也无技术含量。20世纪40年代,一代武林高手李坤山,在香港找到开私人武馆、以传授舞狮技艺和武术为生的何思杰拜师学艺,在其悉心指导下,将武术融合在舞狮里,学成后回到福永组织舞狮爱好者组织建醒狮队,传授他们醒狮技艺,经过多年的发展创新,从而使福永的醒狮多了惊、奇、险,还有了自己的套路。李坤山与何思杰便是福永舞狮的第一代代表人。后来,第二代醒狮代表人林汝旺、马聪,及第三代的林派安等人在醒狮原有的高、尖、精、新的动作上不断推陈出新,形成了福永特色的醒狮。第四代的曾润棠、邓锦平等又在前人的基础上,加入现代的舞狮风格,使舞狮在保持原有风貌的前提下,更具观赏性。

福永醒狮逐渐形成了区别于佛山等地狮舞的风格,桥头、塘尾、福永、怀德、白石厦5个村的醒狮队便是其中的佼佼者。自清嘉庆年间以来,这5个村就已有醒狮武术的传统,一直保存至今。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了,村委对醒狮活动高度重视,并拨出专款扶持醒狮队的发展,使福永醒狮队伍不断壮大,每个村参加醒狮队的人数或接近、或超过一百人。

二、福永醒狮表演内容

舞狮在福永最早是作为一种喜庆和祈福的活动,深受当地群众喜爱,随着时代的变迁,舞狮活动渐渐被当地百姓赋予了更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具有更深层次的民间生活习性。逢年过节、婚姻嫁娶、宅第落成、开张庆典,必敲锣打鼓,舞狮助兴。醒狮蕴含着神性、灵性,被人们敬仰、膜拜。

(一)“开光点睛”

福永的醒狮在80年代前基本是由当地德高望重的老艺人制作,90年代后则多是从佛山等地购入,不管是自己制作还是购入,凡新狮初舞,按照传统的俗规,都要举行一个庄重的仪式,叫做“开光点睛”。仪式一般是选择一个良辰吉日在龙王庙或杨候公庙进行,天亮前结束。(据说怕人天亮起床开门后遇到狮子路过,跟狮子“犯冲”。)现场庄严肃穆,由法师主持 “点睛”,“点睛”前要先“净手”,然后烧香拜神,法师绕狮子三圈,号下三道灵符贴在狮角两侧靠近后脑三寸处,据说这是防止妖魔鬼怪跟踪。此时“点睛”正式开始,法师抓起一只早已准备好的公鸡,挤出鸡冠血滴入旁边的朱砂盆,此时的醒狮匍匐在地,法师用朱砂红笔边“点睛”边念叨咒语,按照眼睛、额头、鼻、嘴、耳、腰身、后脚的顺序进行狮子“点睛”,只见朱砂红笔在法师手中飞舞,片刻功夫便完成“点睛”。被 “点睛”后的醒狮在地上蠕动,蓦然腾起,舞动它那美妙的身姿,行三拜九叩大礼。即刻全场欢腾,锣鼓雷鸣,爆竹大响。随后,被“点睛”的狮子迈动欢快的步伐来到村头榕树底下,采榕树叶子,即“采青”。“采青”之前,狮子的嘴巴要用红绳封好,用三尺红布扎住狮子角,称“封红挂角”。据说因为狮子是兽,怕它吃人,咬东西,必须让它采青吃饱,这样就不会伤害人类和牲畜。“狮子”采青“时要肃静,不能发出声音,采完青后,狮子再行三拜九叩礼,此时锣鼓爆竹声再度响起,至此整个“开光”仪式结束。据上年纪的老人讲,怀孕的妇女、家中有白事者和生辰八字与当日相克者不得参加“开光”仪式,否则会“犯冲”。

(二)表演程序

(1)表演前的仪式。醒狮表演前除了准备一些服装、道具、乐器外,还要先选择一块空地,烧香拜神,以赋予狮子灵气。待鼓声三更响起,狮子起身,巡场地一圈,向四面人群、东南西北四角行三拜九叩礼,礼毕,狮子返回原地继续睡觉。待鼓声五响,酣睡的狮子此时拘泥作态,擦洗伸懒腰,至此,一只威猛的“百兽之王”跃然起舞。

(2)表演的套路。福永舞狮多由起鼓开始,伴奏乐以打击乐为主,一般有大鼓、大小锣、大小钹等,鼓为司号,不同的节奏编排引导不同的狮舞动作招式。配以鼓乐:大鼓一个,大小钗各一对,大小锣各一面,绣有各色图样文字的旗帜24面,各职司人员几十人,轰轰然登场。舞狮的鼓法有“三星”、“五星”、“七星”之分。舞狮的基本步法注重马步,多以四平大马为主,配以跳跃步法、麒麟步法、交叉步法、弓步、丁步、虚步、靠步、反步、仆步等多种步法,舞者穿上灯笼裤,狮头与狮尾协调配合,狮子的动作与鼓乐的节奏配合,鼓乐节拍明朗,轻重快慢有序,与舞狮动作环环相扣,相映成趣。

(三)表演特点

(1)狮头在表演时一般运用眼睛的闭合来展现表情(喜、怒、哀、乐),而福永醒狮舞除以眼睛闭合表演以外,还充分利用了口型的张合,来表现狮子的喜、怒、哀、乐,同时,用呼吸配合来展现其形态的多姿,还用颤抖来表示狮子被激怒时的情形,这和周边的醒狮截然不同。

(2)福永醒狮舞通常以梅花桩设计,以三山五岳的跨度,每山间隔1.4米,表演时狮头狮尾一一跨过,而福永醒狮舞狮头托在狮尾双肩迅速一起跨过,充分表现其功底深厚精湛,动作难度之大。

(3)福永醒狮舞配以桩、柱、钢线作为道具,以此象征崇山峻岭及铁索桥,每场比赛或表演都编排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来演绎。狮子在整个过程中表现出喜、怒、哀、乐、醉、动、静、惊、疑、猛等不同的表情和神态,同时配合各种技巧和陈式的表演,包括“出同”、“上山”、“巡山会狮”、“采青”、“入同”、等细节。舞狮过程中以“采青”、“舞柱“、内容最为丰富,这是舞狮过程的。“采青”又分为“采高青”、“水青“地青”、“蟹青”、“桥青”、“登青”等类型,技艺表演有狮子上楼台。狮子戏球,狮子花灯等。除这些之外,福永醒狮舞还可表演狮子过三山。美女梳头,少女纺花,狮子过长桥,狮子落平阳,七星伴月,蜘蛛阵,斗蟹阵等套路。

三、醒狮舞的重要价值

(一)历史价值

福永醒狮舞具有几百年的历史,是当地村民精神信仰的传承和寄托,这对研究福永当地村民民风、民俗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艺术价值

醒狮的狮头、狮身、狮尾的制作,花纹图案富有传统工艺美术特色,舞狮注重马步,多以四平大马为主,配以跳跃步法,麒麟步法,交叉步法等,狮头与狮尾协调配合,狮子的动作与鼓乐的节奏配合,展示狮子的喜、怒、哀、乐、动静、移、睡、卧、行、跃等绝活,并配合得丝丝相扣,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三)社会价值

醒狮在福永街道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当地群众、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也十分喜欢观看,在重大节目和庆典活动中表演,对增强民俗内涵,加强交流,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作用。

(四)健身价值

醒狮表演有伏、卧、腾、跃、跳等动作,动作灵活,节奏强烈,表演者必须有深厚的武术功底,光是基本功就得练很长一段时间,长期坚持训练,能增强体质,凝聚人心。

四、结束语

“福永醒狮”活跃在福永百余年,凝结着福永人民的深厚情结,浸润着福永的自然、历史和人文底蕴。因此醒狮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民族情结,保护和传承醒狮文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2008年“福永醒狮”已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化遗产保护名录,目前正在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化遗产保护名录。珍惜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为了子孙后代更好地生存, 实现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一、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现状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群体或个人认为具有游戏、教育和竞技特点的运动技能或运动艺术,以及在实践这些技艺与技能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器械、相关实物和空间场所等。我国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的需求,创造和积淀下来的传统体育文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区域文化得以展示的重要载体,体现了我国各民族共有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观,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重要的价值。

我国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许多传统体育项目,具有民族特色的技艺消失,发掘与保护困难重重。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转变,发达的交通工具、先进的电子产品等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们每天的生活离不开手机和电脑,人们更注重的是享受生活。传统的体育与时代格格不入,许多技艺的传承人也被现实社会同化,面临传承人断代的危机。现代体育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较大的冲击,现代的人们更多的关注新兴的体育项目,如篮、排、足、乒、羽、网等比较热门的体育项目,忽视了传统体育项目的学习。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商业利益存在矛盾,在相同的条件下,现代的人们更看重经济利益。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严重缺乏,好多传承人迫于生计,更多的放弃了自己父辈遗留下来的技能。民族地区保护的意识淡薄,大都重视申报和开发,开发后的保护管理得不到足够重视,得不到延续性,开发后如何长时间的保护又是一项难题。

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及保护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历程,是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发明创造出来,并被广泛运用的运动艺术和技能。经研究表明具有以下价值:(一)历史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出了不同历史时期民族文化发展的历程,见证了历史的发展。(二)体育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很多传统体育项目被现代人们广泛喜爱,具有健身休闲的功能,达到体育锻炼的目的。(三)文化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子文化,与历史事件、阶段、人物紧密相关,是历史发展的证物,对研究历史有着重要的价值。(四)教育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和科学知识,有大量独特的艺术技能,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五)经济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少数民族项目吸引着越来越多游客,是旅游产业的重要支柱,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六)养生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类体育养生项目,具有延年益寿,增进健康的价值。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巨大的价值,需要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克服保护的种种难题。第一,加大宣传的力度,让人们深入了解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保护意识;第二,重点加强区域性保护,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加强对民族特色遗产的保护;第三,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给予他们更好的社会保障,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第四,构建社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体系,融入到社区文化中,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第五,重视学校教育的传承,开设部分传统体育类养生课程;第六,开展全面普查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三、结语

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存在形式多样,是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中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具有重要的价值,正面临着逐渐消失的危机,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加强保护意识。重视普查、申报和开发工作,让更多的项目得到应用,得到保护与传承。

参考文献:

[1] 崔晋静,中国体育非物质遗产的存留状况[J].体育史分会.

[2] 伍娟,林志军,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1年10月,第30卷第5期.

篇6

基于社会建构视角进行遗产资源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的耦合性研究,需要对区域内文化遗产资源价值与其旅游利用价值进行合理评估,以判断在当前的社会文化背景下,社会群体对文化遗产资源在历史文化层面、旅游利用层面的价值认同。

(一)遗产资源价值评价体系的构建

国家文物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中提出了对国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价值评估的要求。在进行文物保护单位价值评估时,应当对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在内的遗产资源文物价值以及包括社会影响、文化影响和经济影响在内的社会文化价值进行合理的量化评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也同时提出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评估的主要要素。在进行遗产资源旅游利用价值评估时应当对遗产资源的社会教育效益、旅游经济效益、开放容量情况、交通设施、服务设施与展示设施的使用情况等要素进行合理评估。

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可以构建泉州文化遗产资源价值评价体系(如表1)。

(二)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评价

根据构建好的评价框架,设计评价问卷。分组抽取评价对象,以是个资源点作为一组评价对象,发放评价问卷给被调查者,回收整理。考虑到受访对象未必完全了解所有的遗产资源点,因此选取个资源点回收评价结果的众数作为评价最终结果进行均值统计分析,用于下一步空间耦合性研究分析。

二、泉州遗产资源价值建构的耦合性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可以获得泉州文化遗产资源价值建构的评价结果。借助Arcgis 10.2 软件的空间分析工具,应用Kriging插值方法可以模拟生成空间函数,实现空间量化。

(一)泉州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的空间建构评价

从空间插值分析的结果来看,社会群体所建构出的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文物价值与社会文化价值认同较为类似,社会群体普遍认为位于泉州中心城区(鲤城区、丰泽区)的文化遗产资源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与社会文化价值;在洛江北部、南安北部、安溪中部,文物价值的认同较低;除此之外,在洛江北部,文海遗产资源的社会文化价值认同较低。通过对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文物价值与社会文化价值的空间建构评价结果进行叠加分析,可以生成泉州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的空间建构评价图(如图1)。

从图1可以分析出社会群体对泉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文化遗产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的基本评价。包括游客群体在内的社会群体普遍认为,泉州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最高的区域为鲤城区东部、丰泽区中西部、洛江区南部的泉州市中心城区及城区北面的清源山南麓一带,其代表性的文化遗产资源有:开元寺、老君岩石造像、洛阳桥、清净寺、九日山摩崖石刻、伊斯兰教圣墓、通淮关岳庙、泉州府文庙。此外,在南安、晋江交界一带为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评价较高的区域,代表性的资源点有磁灶窑址、蔡氏古民居、安平桥等。

(二)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利用价值的空间建构评价

通过空间插值分析可以发现,社会群体所建构出的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旅游效益价值、设施配置条件、开放容量认同也具备一定的相似性。包括游客在内的社会群体认为鲤城区、丰泽区的文化遗产资源具有较高的旅游效益价值、设施配置条件与开放容量;南安西部与厦门交界地带具有较高的旅游效益价值认同;永春西部、晋江中部、南安中部有较高的开放容量。而在洛江北部遗产资源的旅游效益价值认同较低;洛江北部、南安北部、惠安中部、德化北部设施配置条件较差;德化、永春、安溪中部开放容量的认同较低。通过对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旅游效益价值、设施配置条件、开放容量的空间建构评价结果进行叠加分析,可以生成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利用价值的空间建构评价图。

从图2可以直观地观察出社会群体对泉州范围内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利用价值的基本评价。包括游客群体在内的社会群体普遍认为,泉州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利用价值最高的区域为丰泽区北部的清源山一带,辐射范围可延伸至丰泽区全区、鲤城区晋江以东区域、洛江区中南部。其代表性的文化遗产资源有:开元寺、清源山老君岩、碧霄岩、瑞像岩等石刻造像、洛阳桥、清净寺、伊斯兰教圣墓、通淮关岳庙、泉州府文庙、天后宫。

(三)泉州文化z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耦合性分析

利用Arcgis10.2的地图代数功能,将泉州文化遗产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的插值分析结果进行栅格叠加计算,将模拟生成的空间坐标线性回归函数进行叠加求差,其空间曲面差值的大小反映了两项指标的耦合性程度。经过栅格计算,采用相等间隔进行重分类,生成泉州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耦合性评价图(如图3)。同时,运用像元统计法统计耦合与非耦合区域的栅格个数、计算面积与所占百分比(如表2),判断全区耦合性区域所占据的比例程度。

耐3、表2中可以发现,泉州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是相对耦合的。根据研究区内的价值认同拟合判断,有89.70%的区域为价值相对耦合区域;仅有8.95%的区域为旅游利用价值优势区域,1.35%的区域为旅游利用价值偏低区域,即10.30%的区域为非耦合区域。从空间分布来看,非耦合区域的分布十分破碎,旅游利用价值优势区域零散分布于鲤城区和丰泽区北部、洛江区北部、永春中部、惠安东部、南安南部以及安溪、晋江的小部分地区;旅游利用价值偏低区域则主要集中于台商投资区,惠安、安溪、石狮均有小部分分布。该分析结果直观地反映出社会建构的泉州文化遗产资源价值具有较高的耦合性。

三、泉州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旅游利用的路径选择

(一)协同利用导向

根据上文研究区内的价值认同拟合判断,有89.70%的区域为价值相对耦合区域,说明社会群体对此区域内的文化遗产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认同与旅游利用价值认同评价的差异性较小,对于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认同的文化遗产资源同样具备较高的旅游利用价值认同。发展该区域内的文化遗产旅游,要利用遗产资源在游客群体心目中已经构建的历史文化价值与旅游利用价值,塑造游客群体中的遗产旅游目的地形象,在做好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评估的前提下,分级分类,开展不同程度的遗产资源旅游开发利用,优先开发利用价值认同较高的遗产资源,同时做好遗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二)开发提升导向

通过像元统计,研究区域内有1.35%的区域为旅游利用价值占据优势的区域,说明在这些区域内,社会群体所建构的遗产资源旅游利用价值的认同要远高于其所具备的历史文化价值。说明此类区域内的文化遗产资源即便是不具备特别高的历史文化意义价值,社会群体也有与地理区位、游憩兴趣而普遍看好其所具备的旅游开发潜力,甚至愿意成为其旅游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在旅游利用价值优势区域,应当大力开展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开发利用,工作重心应由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意义的挖掘进一步提升为文化遗产主题旅游产品的打造、旅游环境条件、配套设施的进一步优化与完善。

篇7

报纸利用这种“专家优势”,既保证良好的传媒“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在这组报道中,情感的流淌自然而真诚。譬如《宜昌百岁老人回忆旧式蒙学》、《百岁老人见证宜昌百年交通变迁》等等,勾起老宜昌人的集体记忆,牵动无数读者心底的温情。

引起强烈的情感共鸣。这种情感的集中发酵,无疑会唤醒城市公民的文化归属感,使得人们更加热爱自己生活的城市。正如宜昌市委宣传部阅评小组所言:“作为传媒,为一座城市留下文化记忆既是一种文化坚守,也是应该肩负起的文化担当。

我们在宣传新宜昌的时候不能忘记‘老宜昌’,记忆‘老宜昌’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新宜昌。”新闻价值:激发市民尊崇文化与文化人,创新传媒手段,放大传播价值《三峡商报》在这次大型的宜昌文化报道中升级传播形式,不断地放大传播价值—文化报道中凸显新闻价值,从而大大提高媒介自身的价值、品位和地位,赢得受众。

本次大型文化报道有这么几种形式值得注意:其一,从单一的文化报道,到组合式规模化的专题报道,后来延伸到的现场活动报道及实地踏访报道,《老宜昌》颠覆了以往文化报道静态化、平面化和固定化的模式,形成报纸上下的有效互动,激活了版面,吸引了眼球。其二,《老宜昌》文化讲坛延伸了报道的纬度。

将文化报道的多样化样本进行扩充,再次跟踪报道《老宜昌》文化讲坛,以期将这组文化报道做得有声有色,做出文化报道的另一个高度。其三,《老宜昌》将关注的视线转向各县市区,记者专程踏访各地的特色文化遗址,从而解读文化变化之源,挖掘隐藏乡野的文化达人、民间艺人,为我们展示多维多彩而内涵深厚的宜昌区域性文化。

篇8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民族文化,已被社会所重视,它即是本民族的传承,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作为中国历史文明的一部分,它不仅记录着民族历史的繁衍变迁,也融合了强大的民族精神。因此,对于我国非遗的保护及传承问题至关重要,它关乎我国民族文化对外的发扬,也可以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文化保障。许多国家接受的是我国现代化文明及发展,却并不了解我国为之坚守保护的一些传统文化,或者根本没有途径接触到这些。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片对于抢救这些古老文明显得尤为重要。

近几年,中央电视台创作并播出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片。例如纪录片《中国记忆》,它是针对中国濒危的非遗项目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搜寻和整合,以纪录片的形式重新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该片精心挑选出30个非遗项目,以尊重原貌为宗旨,对其历史文化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跟踪拍摄。而《舌尖上的中国》更是以独特的视觉切入,配以精美的画面,带给观众视觉和味觉上的双重享受。在对外传播的过程中,国外观众很自然地对一些传统的制作工艺产生兴趣,并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有了初步了解。这些优秀的非遗纪录片不仅向本国受众传播其重要的文化价值,同时也肩负起了对外传播其文化内涵的重任。

一、立体回视中国历史

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主要围绕我国故宫的稀世珍宝展开,然而每一件稀世珍宝又与历史和现实有着紧密的联系,能够反映出中国过去与现在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工业、农业等多个领域的状况。例如该片在讲述陶瓷组修复唐三彩马的片段中,观众得知唐三彩马作为陪葬品在唐代非常盛行,从而多方位地折射出唐朝文化的绚丽多彩;木器组修复的木雕佛像经千年岁月的冲刷洗礼,金漆虽已剥落,木胎肌理,然而辽金时期的宗教文化可由此窥见一斑。通过对器物的修复和手工艺人的描绘,当下的文物修复者与上一任修复者之间,凭借流传下来的修复技艺得到有效对话,贯穿古今,展现了我国辉煌鼎盛的历史。

二、多角度体现国家形象

“一个国家没有纪录片,就像一个家庭没有相册。”这是智利纪录片导演帕特李西科・古兹曼的名言,其形象地道明了纪录片在国家、民族历史上的地位。[1]也正因如此,纪录片可以最直观地表现出一个国家的形象。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的文化发展也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国家形象构成要素的丰富性,与纪录片题材内容的丰富多样性相一致,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片塑造及传播国家形象的前提与基础。当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世界范围内被认可和接受,对应的中国文化也就在国际上得到了理解,因而形成文化认同。导演陈晓卿曾说:“《舌尖上的中国》实际上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舌尖上的感动,另一部分是正在变化中的中国,这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部分。我们希望观众从中国人对美食的热爱里读到中国人对生活的热爱,从中国人对生活热爱里看到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进步和发展。”[2]《舌尖上的中国》虽描绘了众多平凡老百姓的厨房故事,却也代表着劳动者的伟大和一个民族坚韧不拔的精神,诸多的细节共同刻画了博大渊源的中华文化和包容稳重的国家形象。

三、国际化的文化通融

中国文化是历史上唯一没有中断过的古老文化,但世界各国对于中国的文化来源并不知晓。当前我国谋求和平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代表,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片的传播有利于我国和平外交,也是中国文化输向世界的良好窗口。

“共同”是文化间的桥梁。在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片的创作中,纪录片导演们既明白中国传统的文化该用何种方式巧妙展现,也能够把握国际化的一种接受审视方式。《留住手艺》是央视制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纪录片,其中有一集名为《神奇的万载花炮》,讲述了江西万载有一种濒临失传的制作花炮的古老技艺,让观众了解了花炮的起源与发展。花炮兴起于唐朝,后传至日本、朝r乃至全世界,其生产过程发生了许多变化,随着烟花的发明,人们把鞭炮和烟花统称为“花炮”。如今许多国家仍然会燃放花炮。该纪录片不但将古老中国的形象展现在了世界人民的面前,而且也在现代化的生活中找寻到了与之呼应、能与国际范围内受众进行文化交流的契机。

参考文献:

[1]张桐,朱涵天.浅析纪录片与国家形象塑造的关系--以《舌尖上的中国》为例[J].速读(中旬),2015,(6):317.

篇9

一、作为法律概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又称无形文化遗产,是与固态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应的法律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 2 条第1款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定义突出了“非遗”的活态流变性及其在族群文化认同、族群间相互理解尊重、促进人类创造力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价值。

作为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概念的确立受到公约的直接影响。国务院办公厅于 2005年 3月2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第2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第3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两类: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第3条还具体列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通知》对“非遗”的定义强调了民俗文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

不过,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只有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要件的民俗文化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法学领域的差异。①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鲜明现代人权保护价值倾向的法律概念,它应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标准,并能促进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是相互尊重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和各级政府依据法定的标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认定。《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六项评审标准。

二、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的背景及概况

从世界范围内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成果,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由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的综合性法律规范构成。人类从对有形文化遗产保护到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950年,日本《文化财保护法》最早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而我国1982年制定的《文物保护法》仍未涵盖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

西部地区的现代转型导致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的民间文化受到强烈冲击。如何协调“非遗”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成为西部开发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如何防止“非遗”的过度开发,如何摆脱“非遗”自然传承中的困境与危机,如何协调保护与开发中私权与公权的关系,这一系列问题急需专门法律的规制与调整。西部政府必须通过地方性立法,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与机制,规制“非遗”的商业开发,挽救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西部的“非遗”保护立法走在全国的前列,截止2008年,部分西部省区已经通过了“非遗”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广西、宁夏、新疆都已经公布了各自的“非遗”保护条例。这些地方性的“非遗”保护法规,是西部地区推进法治进程、构建西部开发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将为实现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三、西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社会价值

(一)平衡西部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的关系

我国的“非遗”资源主要集中于西部,西部开发中存在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的矛盾,如果缺乏协调二者关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法律规范,经济开发很可能对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从而危及 “非遗”的传承与发展。西部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尊重文化多样性、维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为前提。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社区、群体的生活方式的结晶,是民族与群体认同的载体,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与创造力、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重要根基。在法律规制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有助于发展旅游业及文化创意产业,有助于促成“非遗”的活态传承模式。

(二)平衡传承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西部非遗保护法应把平衡持有人、传承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作为重要的目标,即一方面承认传承人的私权,同时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的需要,对其私权加以必要的限制。《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22条即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知识产权,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由国家确立非遗传承人的地位,并给予财政支持和明确其职责的传承人制度是“非遗”保护法规的重要内容,传承人享受一系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传承非遗技艺的义务。日本《文化财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认定的无形文化财持有者,同时也必须是无形文化财的传承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非遗代表作中成就突出、技艺精湛的代表人物,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并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第29条规定:传承人和传承单位的权利是开展传艺、展示技艺、讲学以及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等活动;可以依法向他人提供其掌握的知识、技艺以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取得相应的报酬。第30条规定: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是“完整保存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按照师承形式或者其他方式选择、培养新的传承人;依法展示、传播、宣传、弘扬和振兴传承技艺”。该条例对于社会公众的考察、参观行为也做了原则规定,既维护了非遗持有人、传承人的权利,也保证了社会公众对非遗的认知权利。

(三)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开发与本真性保护之间的关系

西部非遗保护法规应确立技艺类“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方式,贯彻“合理利用”的方针,协调非遗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非遗的商业开发应该在保持其本真性的前提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特点决定了对于一部分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必须实施动态的“生产性方式保护”。在保持本真特点的前提下,不断赋予传统的遗产形态以合理适当的现代内涵,通过发掘其在当代人生活中的价值与作用,直接服务于当代人的精神与物质生活需求。本真性,即要保护原生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保护其所遗存的全部历史文化信息。②生产性保护方式是在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探索出的新理念,其宗旨是“以保护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③ 即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使“非遗”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实现“非遗”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当然,不是所有的“非遗”都可以进行生产性保护,如属于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类 “非遗”不可能人为地生产出来。

总之,西部非遗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将在西部法治社会的构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少数民族权益维护及促进文化多样性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注释]

篇10

类型全,名气大

在中原经济区的10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涵盖了10个大类中的9项,除了传统医药这个类型没有。如图1所示。但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河南有5个传统医药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齐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得中原经济区的文化旅游具有了切实的可行性。资源的多样性也必然会带来开发的多样化和综合化。

历史悠,底蕴深

中原经济区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祥地。中原经济区的非物质文化在远古时代就有呈现。如以“河图”、“洛书”、“周易”为代表的中国“易文化”,以少林拳、太极拳等为代表的中国武术文化,以甲骨文为代表的最早的文字文化等,都能在中原找到它的印迹。中原经济区非物质文化所体现的根源性,说明中原文化既是民族之根,又是文化之源。

篇11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生存现状与价值定位

遗产保护起源于欧洲。始于1790年法国。与国外相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性保护尚处于发展期。以西安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西安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了近千人次“非遗”传承人走进了20多所高校,开展了40多场活动,受众总计达10万多人次。然而5年来10万学子中没有一人主动提出学艺……另据西安有关业内人士指出,从近几年“非遗”保护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在认识上比以前提高了。但是,重申报轻挖掘的情况愈演愈烈,一些申报者奔着经济利益而来;而对于大学生来讲,某种意义上无法真正靠近,因为“非遗”短时内很难跟他们的生活、学业产生关联……[1]

现状显示,作为传统优秀文化组成部分的活态的、民间的“非遗”在当下学界的讨论盛宴中较少被涉及,这源于研究者多将优秀传统文化聚焦为圣贤语录、经典文献和精英表述,而忽视了“非遗”的载人育人“活化石”价值――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敬业、友善”等信条在“非遗”中均可以触摸甚至感受到直观的价值内涵和文化理念。而对于“非遗”的价值定位,给出了科学诠释:“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2]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思想维度“边缘化”因素分析

1、当前历史文化“虚无主义”的非主流思潮冲击

时下一度泛滥的“”思潮,对主流价值观百般挑剔、丑化,再借助当下自媒体手段应用,复制以大量碎片化信息误导民众特别是青年群体;表现在文化上则体现出虚无主义、技术主义和享乐主义。其中虚无主义的文化主要否认人生和世界意义等;技术主义的文化则是借助于传媒技术,其最突出的特征就是虚拟化――即人被技术所制造的虚拟世界控制了;而享乐主义的文化则成了消费最直接的产品形态,甚至有的超出一般的享乐主义范畴,一度成为某些腐化、低俗甚至假丑恶意念的培植“温床”……

一个民族对待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不能没有敬畏和信仰,正如历史学家钱穆所指出的“对其本国已往历史有一种温情与敬意者,至少不会对其本国历史抱一种偏激的虚无主义,亦至少不会感到现在我们是站在已往历史最高之顶点,而将我们当身种种罪恶与弱点,一切诿卸于古人”。[3]当前对“非遗”的思想维度认识,体现了事实上的文化基因和归属意识,对任何一个民族而言“非遗”都是唯一性,完全可以印载出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渊源,应附载于更多的思想底蕴和内涵,特别是与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思想有机切合,发挥出特殊的育人、载人效果,形成新的“思想生态”功能。

2、大学生受众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解的思维局限

大学生作为文化传承的主力军和主创体,责任艰巨。以西安为例,西安市“非遗”博物馆内,有40000多件“非遗”和民间工艺实物,600多位“非遗”项目传承人和民间艺人的艺术档案。目前西安有7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如何能在青年一代手中把这些文化遗产完好地保存下去,真正走进大学生的意识理念中显得尤为迫切。当前“非遗”进入高校的方式虽也呈现出多元化,如请“非遗”传承人现场演示,举办“非遗”专题展览等,但由于缺乏创新思维,过多的传统手段使学生直觉的认为“非遗”是一种“阳春白雪”式的艺术形式,对如何传承和感知其思想维度则无从下手。因此我们应该以“动态继承”的理念对“非遗”进行整合,不断挖掘和提炼“非遗”的思想内涵价值,更好的发挥其提升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意识理念的作用。[4]

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主流价值观的当下耦合效应不足

篇12

文化遗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历史的、艺术的和科技的三个方面。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及相关文件,世界遗产的评定,即主要以这三大价值为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我国文物的定级,也主要以这三大价值为标准[1]。本文拟结合文化遗产的价值的三个方面,对红山文化的遗产价值略陈己见,以就教于方家。

一、红山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

红山文化遗产是远古先民在历史活动中的遗留物,因而其基本特征就是历史性,其首要的价值就是证实历史、传承历史的历史价值。

红山文化是中国东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一支史前考古学文化,年代为距今6500~5000年,是迄今为止所见中国东北地区乃至整个东北亚地区最为发达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代表了该地区史前文化的最高水准,在中国文明起源和早期社会发展进程中占据十分显著的位置,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中的重要一元。

红山文化内涵丰富,手工业分化加剧,出现了建筑、制陶、玉雕、陶塑与泥塑等独立的手工业部门,其中玉器的雕琢和使用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红山文化玉器制作工艺的最大特点在于使玉的本质得到最大发挥,这在红山文化的制玉工艺上有集中反映。红山人用玉来表达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不是将玉作为生产工具对待的,也不只是用以划分等级和掌握通神独占的神物,而是赋予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成为其载体。同时,红山文化晚期,在墓葬制度与随葬品的高规格方面,形成了一套能够反映墓主人生前社会等级、地位、身份高低的用玉制度,出现了较完备的玉礼制系统,这是中国目前所能确认的年代最早的礼制形态,对中国博大精深的礼乐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

以红山文化聚落遗址群为代表的红山文化时期,社会结构分化,出现了掌管宗教祭祀大权和社会政治大权的特权阶层,等级制度确立。积石冢中埋葬的死者其生前应该就是主持各种祭祀活动的祭司,也就是专职祭祀人员。伴随这些专职祭祀人员作为特权阶层的出现,红山文化晚期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祭司阶层与普通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了劳动侵占与被侵占的关系,而祭司阶层内部的再度分化是当时社会结构趋于复杂化的标志。以红山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东北地区早期文明,在中华文明起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过程中占据重要的历史地位。

二、红山文化遗产的艺术价值

红山文化时期的艺术成就引人注目,艺术成就是展示社会繁荣和先民智慧的重要标志。

红山文化聚落遗址出土的陶器群、玉器群,生动地表达了红山文化时期远古先民原始宗教崇拜的独特精神内涵,充分展现了红山先民的创造性,是红山先民的伟大艺术杰作,是古代东方艺术的杰出代表,在人类文明史、技术史和世界艺术史上谱写了灿烂的篇章。

红山文化时期,聚落遗址的陶系主要有泥质红陶和夹砂灰质陶,也有少量的泥质黑陶和泥质灰陶,红山时期的制陶匠人们已经能够根据器皿的不同用途而选配不同质地的陶土。出土陶器所施的纹饰,主要有压印纹、压划纹、戳印纹、附加堆纹、镂孔、彩陶六种。其中在夹砂筒形罐的器表常见一种压印之字纹,这是红山文化聚落遗址陶器的典型纹样。这种压印之字纹最早出现在兴隆洼文化的中期,到晚期已成为兴隆洼文化的主要纹样。可见红山文化的之字纹样应当是继承了兴隆洼文化的结果,但是又有自己的特色。红山文化的之字纹样多为横压竖排施于器表,弧线型较多,还有一定量的篦点之字纹样。其繁密、疏朗、工整、匀称等不同形式的表现手法,形象地说明了红山制陶匠人娴熟的制陶技巧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彩陶数量较多,主要施于泥质陶器之上,纹样多系抽象的几何形,富于变化。红山文化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具有典型地域性和时代性特征的陶器群。从陶器制作方面,红山文化聚落遗址出土陶器所反映的制陶技术,是在继承了本地区的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时它大胆地接受了来自中原地区仰韶文化的彩陶技术,使其制陶的技术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形成中国史前东北地区独有的风格魅力。

同时,在红山文化西水泉遗址[2]的灰坑内,出土一件三个女性蹲坐、手臂交叉相拥的陶塑群雕像,质地为红褐夹砂陶,火候较高。这类雕像在国内首次发现于红山文化遗址中。这尊精美的群雕像,塑造出来的三女神,祥和、亲密、平等,寄托着远古先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这件群雕像也不失为一件精美的雕塑品,体现了红山先民们的审美取向。在敖汉旗西台地遗址也出土了陶塑的女神像。这些女神像形体虽然小,但塑造精细,十分完整,并突出双乳等女性特征。过去所发现的女神像多在祭坛之上,在西水泉遗址和兴隆沟红山文化遗址出土有女神像,这些女神像与祭坛出土的女神像在祭祀功能上是有区别的,说明当时的人们不仅到专门的祭祀场所――祭坛和神庙举行祭祀活动,也在居住地设立有祭祀场所,举行祭祀等宗教活动。

在玉器制作与功用方面,红山文化时期玉器的造型特征、雕琢工艺及用玉制度自成体系,具有鲜明的地域的时代风格,是史前东北地区玉器雕琢和使用进入鼎盛阶段的主要标志。红山文化玉器质料多为软玉,大多通体磨光,装饰纹很少。玉碧、玉环类磨制得及薄,锋利似刀,横断面多菱形。红山文化玉器的种类造型和工艺反映出红山时代的制玉匠人不但在选择质料上有针对性,而且熟练地掌握了切割玉材的技术,并具有较高的玉器琢磨技能。红山文化玉器质朴而凝重,不仅具有实用价值,而且某些造型还有深刻的寓意。治玉匠人在选料、雕琢到最后形成的过程中,展示了高超的技艺,逐渐融汇成清新、简练、旷达、传神的时代风格。红山文化聚落遗址的玉龙中,尤以赛沁塔拉出土的玉龙刻画得最为栩栩如生。这件玉龙为墨绿色,高26厘米,身体呈“C”字形,吻部前伸,嘴紧闭,有对称的双鼻孔,双眼突起呈梭形,眼尾细长上翘,额上及颚底均刻细密的方格网状纹。龙背钻有一个圆孔,经试验,以绳系孔悬挂,龙的头尾恰好处于同一水平线上。这件大型玉龙,细部运用平雕、浅浮雕手法表现,通体琢磨光滑圆润,龙体曲伸刚劲有力,长鬃高扬飘举,显得极有生气。在龙的起源过程的各个阶段中,红山文化时期是目前所知龙形象发现最多、类型最丰富的一个时期,也是龙形象成熟定型的一个时期。红山文化龙的确认,推动了中华文化起源、文明起源、中华传统和五帝踪迹的探索。红山文化玉器成为中华五千年文明的象征和重要载体,代表了玉器发展的高峰期,红山文化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套标志墓主人级别高低的用玉制度,已经出行形成玉礼制系统。

三、红山文化的科技价值

红山文化的科技价值主要体现于红山文化时期的建筑技术与景观设计之发展。

红山文化聚落遗址所处的红山文化时期是西辽河流域文明化进程中的关键阶段,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出色地承继了本地区兴隆洼文化、富河文化和赵宝沟文化中的优势因素,另一方面大量吸收中原仰韶文化和东北地区诸多原始文化因素的影响,整体文化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红山文化聚落遗址的聚落布局、房屋结构、建筑技术以及聚落形态变化,代表了世界史前建筑史的一个高峰。

在聚落选址方面,红山文化时期聚落多选择在靠近水源地附近的二级台地上,并且多面向阳坡,形成依山傍水、靠近水源的趋势。这是因为靠近水源易于获取资源,同时聚落的营造是为了贴近自然,“以山水为血脉,以草木为毛发,以烟云为神采”,建构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聚居空间体系。

在聚落布局方面,以红山文化聚落遗址为代表的红山文化聚落形态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一方面直接吸收了西辽河地区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的聚落特征,另一方面也受到了来自东北平原诸多原始文化及中原地区仰韶文化聚落特征的影响。本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以兴隆洼一期聚落为代表的兴隆洼文化时期聚落分为环壕聚落与非环壕聚落。所有的房址均沿西北――东南方向成排分布,除聚落中心部位的特大型房址外,每排中各有一座中心性大房址。居住区的外侧环绕一道近圆形的环壕,并留有出入口。房址居住面在原浅黄色生土地面上直接踩踏而成。灶址均为圆形土坑式,系在居住面直接挖成,底面及灶壁多经过抹泥处理,经过长期火烧,已变成砖红色或红褐色。兴隆洼与兴隆沟聚落遗址的特征在红山文化聚落遗址中得到了继承。从聚落布局看,红山文化环壕聚落与非环壕聚落并存。红山遗址第一地点位于红山第二峰东南侧的坡地上,东侧为西水地村,西南部地势较高,东北部渐低。魏家窝铺遗址是目前国内外发现的规模较大、保存最完整、发掘面积最大的红山文化时期的聚落遗址。遗址总面积9.3万平方米,有呈不规则长方形的环壕,环壕内为主要生活区,主要遗迹单位有房址、窖穴、灰坑等。房址数量较多,且成排规律分布,基本呈西北――东南向排列。所发现的房址皆为半地穴式,平面形状呈圆角长方形、梯形或平行四边形等。房址门道大多向南,较好的房址踩踏面为碾碎的料疆石与草拌泥混合而成,大部分为生土铺面,部分经过火烤。发现的房址朝向大致可分为西南和东南两大类,少数房址朝向西,绝大多数房址的门道与火道朝向一致。魏家窝铺遗址发现面积最大的房址F18。F18朝向西南,面朝着一个小型的空场,其东、西和北边各发现有数座西南向房址,以F18为中轴线东西向成排分布。以F18为中心的几座房址围绕成“院落”,可能体现出当时的社会结构方面的信息,说明以魏家窝铺遗址为代表的红山文化聚落也可能存在多个由不同大小的房址组成的单元或中心。魏家窝铺聚落保持着西辽河地区新石器时代房址成排分布的个性,同时,吸收了其他地区的聚落建筑技术。这说明,红山文化聚落遗址在发展过程中不仅保留着以筒形罐为代表的西辽河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传统,还接受了来自燕山以南的中原地区后冈一期文化和庙底沟文化的影响。

在环壕功能方面,经过有序的规划布置,各个遗迹单位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红山文化后期,环壕聚落形制开始由圆形向方形转变。如敖汉旗境内调查到的红山遗址,有环壕者约占十分之一,多为方形或长方形,门均开在向阳一侧。已经发掘的兴隆沟遗址第二地点为长方形环壕聚落,西台遗址则是由两条围沟圈绕成两个紧相连结的长方形布局形成的凸字形环壕聚落,总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在聚落的东南,留有出入的通道。红山文化这种方形或长方形环壕聚落是一种新兴的、进步的聚落形态,是我国的聚落形制由史前的圆形或椭圆形向青铜时代的方形或长方形城堡演变的过渡形态。因此,从红山文化这种方形或长方形环壕聚落,可以捕捉到文明社会即将到来的历史信息。

红山文化聚落遗址分布特征表明,红山文化中、晚期,西辽河地区的聚落遗址骤然增多,出现了具有成批规模的聚落群体。这时的红山文化遗址是以河流为纽带成群分布,河与河之间的分水岭地带很少见到有遗址分布。这些群体内部,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可以认为,红山文化中、晚期时期,随着聚落群体的涌现,中心聚落的存在,早已不属个别现象,而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主要潮流。在早期定居村落出现之际,人们都是聚族而居,一个血缘系统便构成一个基本单位,与社会组织形态相适应的人文景观便是一个个分散的平等的村落。中心聚落的出现,则意味着若干村落中居住着的不同血统的人群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统一的社会共同体,是当时的社会组织开始发生了由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化和蜕变的具体反映。“红山文化时代的聚落呈有规律地成群分布,意味着部落联盟意义的社会组织及其社会功能的客观存在,而中心聚落的普遍产生,则标志着最初意义上的城乡分化的出现,那些分别簇拥着各自中心聚落的大大小小的聚落群体,构成了西辽河地区早期出现的凌驾于部落组织之上的古国形态。”[3]

红山文化时期的科学和艺术成就引人注目,科技价值推动了社会发展,艺术价值完整地展示了社会繁荣和先民智慧。红山文化聚落遗址群及其周围的红山文化祭祀遗迹的发现,昭显当时建筑规模之宏大、气势之雄伟、组合之完整,不仅在中国是超群的,就是与世界上古史中著名的遗迹相比,也毫不逊色。

正是由于红山文化是独特的文明,完整体现了历史的、艺术的、科技的价值,所以,“在中华文明起源过程中,辽西地区曾先走一步,成为中华传统文化总根系中直根系的一部分,……也是中华五千年古国的象征”[4],在中华大地上升起了第一道文明曙光。

参考文献:

〔1〕蔡靖泉.文化遗产价值论析[J].三峡大学学报,2010(1).

篇13

伯夷叔齐在《论语》中出现了四次,有的是在对话中,有的只是一句简单的评价,在不同的语境中,这些内容所承载的文化内涵也各不相同。

本文通过综合分析朱熹《论语集注》、杨伯峻《论语译注》、南怀瑾《论语别裁》、钱穆《论语新解》等相关的阐释以及《论语》中相关的章节,尽量还原《论语》中对话语境,从而真正地了解孔子对于伯夷叔齐的评价,探讨其中蕴含的文化价值。

坚持政治理想的耿介、清高

《论语・公冶长》篇,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①。各家对于这句的注释和阐释各不相同,各有侧重,具体的事件大家都没有过多的评价,肯定更多的是伯夷叔齐耿介或者清高的人格魅力。

杨伯峻《论语译注》在这章注释里概述了伯夷叔齐的故事,并把这句翻译为:“伯夷、叔齐这两兄弟不记念过去的仇恨,别人对他们的怨恨也就很少。”②

朱熹《论语集注》注释这章时引用了孟子的话进行阐释,“不立于恶人之朝,不与恶人言。与乡人立,其冠不正,望望然去之,若将浼焉。”③朱熹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其介如此,宜若无所容矣,然其所恶之人,能改即止,故人亦不甚怨之也。”④朱熹认为伯夷叔齐的态度体现了他们耿介的人格魅力,不是为了利益的纷争,只是为了自己的道德理想。朱熹《论语集注》对这章的注释还引用程子的话:“不念旧恶,此清者之量。”⑤并且程子认为伯夷叔齐的心,唯有孔子能真正懂得。“清”的涵义,翻译为“清高”。程子肯定了伯夷叔齐清高的人格魅力。

《论语・公冶长》中孔子与子张探讨陈文子的时候,曾评价陈文子“清矣”。陈文子在崔杼杀死齐国国君的时候,放弃了自己的财产,离开了齐国,到了另一个国家看到同样的情况,陈文子还是离开了。对于这种行为,孔子认为“清矣”,但是在子张问“仁矣乎?”孔子认为“未知,焉得仁?”⑥“仁”在孔子的思想中是最高的道德标准,在《论语》中,孔子很少在评价人物的时候,轻易地用“仁”来评价。在这段对话中,孔子肯定了陈文子清高的品质,却认为他没有达到仁。同样的,“清者之量”中的“清”与孔子评价陈文子的行为是一致的,符合孔子对于伯夷叔齐在扣马而谏之后隐居首阳山的行为评价。

南怀瑾《论语别裁》对这章的阐释引申了现实的涵义认为孔子是针对自己在鲁国做司寇时的政治恩怨所发的感叹。

钱穆《论语新解》对这章的阐释认为伯夷叔齐能做到心清明无滞碍,如孔子不怨天不尤人,虽然这个世道没有合乎自己理想的国君,但是可以做到无所怨。钱穆先生认为子贡、司马迁都问伯夷叔齐有无怨念,而孔子认为他们是没有怨念的,这正是“圣人之知人,即圣人之所以明道。”⑦钱穆先生对于这句的翻译是:“伯夷叔齐能不记念外面一切已往的恶事,所以他们心上亦少有怨。”⑧

以上各家阐释的角度不同,但在观念上或者说价值内涵上是彼此相通的。首先,肯定伯夷叔齐耿介的品质,不与同自己观念不同的统治者合作,但是并不去怨恨别人,别人也会对他们宽容。其次,对伯夷叔齐清明品质的肯定,前往周朝追寻周文王的脚步,但是却遇到了武王伐纣。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离开,通过离开来坚守自己的理想。这一点与孔子曾经评价过的陈文子是一致的,所以程子才可能认为“二子之心,非夫子孰能知之?”⑨最后,在这种评价中蕴含了孔子自己的一种情绪,是对自己的劝慰,保持“心清明无滞碍”,坚定地追求自己的理想。

笔者认为这章内容,孔子主要是通过对伯夷叔齐的评价,希望自己的学生从他们身上学习处世态度,坚持地追求自己的政治理想,即使不能实现,也不要怨天尤人,充分体现了伯夷叔齐耿介、清高的人格魅力,因此解释为不记念别人的恶行,心无怨念更为合适。

坚持道义的仁心、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