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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会,由于这个职位所涉及的范围较多,具备很强的综合性,所以较为繁琐,知识也较为广阔,为此需加强一线调研,准确把握公司领导思想脉搏,以便切实按照领导的意思办事。
3、培训,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交流与沟通的技巧,加强与上司相处之道,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树立较好的榜样形象。
二、工作思路
(一)以制度为工作导向,提高队伍工作规范性
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制度意识,切实提高按照办事规范,正确开展各项工作,严守工作纪律,正确对待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二)以监督管理为抓手,增强队伍工作警惕性
不断加大对打字员、档案员等工作质量的监督工作,警惕员工的工作进度和服务态度。重点加强公司安生生产、品牌创建等工作的监督管理,逐步提升员工的工作意识,从本质上改善员工工作作风。
(三)以学习为工作动力,提升队伍工作实力
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工作,改善员工的业务知识,提升工作动力,帮助员工在工作中,取得成就感,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从而提升员工工作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定位,提升质态
围绕各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以及工作容易出现的漏洞,不断改善各项工作的制度情况,防止出现小错不断的情况,提升员工从点滴落实工作的意识,明确自己的工作定位。及时健全完善制度责任实名制,将制度落实到人头,让人人肩上担责任,人人头上有压力,将制度工作与考核工作挂钩,让工作质量与物质需求挂钩,全面促进员工自觉工作,抓好工作。
(二)从学习中总结,在总结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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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局对公证、司法鉴定、律师、法律援助等工作的领导。
3、持之以恒做好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方面坚持周例会集中培训各方面业务知识,另一方面督促个人积极自学法律、计算机等科技文化知识,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学用相长、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4、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把撰写和发表宣传报道作为干警是否爱岗敬业、是否有政治敏锐性、是否钻研熟悉业务、是否有吃苦精神、是否有一定写作水平等素质和能力的反映,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项目。各股室、干警完不成通讯报道任务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突出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1、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机制。在全县普遍建立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执法考核办法》等配套性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努力实现全年社区矫正人员建档率达到100%,档案规范率达到95%。
2、加强社区矫正保障建设。要加快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建设,力争4月底前实现全覆盖。要全面推进“一中心、两基地”建设,上半年要完成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和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标示、有活动,统一实施集中宣告和教育。要规范发展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力争建立新的基地。
3、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成效。要严格执行《省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制度》,对未经审前调查评估的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予接收。要强化监督管理措施,突出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类等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遵章守纪情况考核,对违法违规的坚决提请重新收监。要加强教育矫治工作,加大心理矫治和心理干预力度,不断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整合资源,积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做好帮困扶助工作。
4、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衔接,规范使用全省统一制定的安置帮教系列制度和统一的实用性文书、表格。继续做好核查情况通报工作,使信息核查率达到75%以上,建档率达到100%。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确保对一般帮教对象接送率达到80%以上,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到100%。积极落实培训、就业、税收、贷款、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救济等各项优惠政策,力争使帮扶对象就业安置率保持52.5%以上,再犯罪率控制在2.0%以下。
5、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创新调解机制。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永济经验,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履约率。健全调解网络。在健全巩固县、乡、村、组四级民调网络的同时,以“六大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选聘、星级管理,以及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等各项制度;推动建立化解矛盾纠纷专项预算制度,建立“以人定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相结合的矛盾调解激励机制;加快落实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建设工作,切实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实到位。狠抓工作落实。开展“转型综改攻坚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化解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医患纠纷等领域容易激化升级的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解决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力求纠纷排查化解“无盲区”、矛盾化解“全覆盖”;认真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从源头上切断矛盾引发的重复上访、、诉讼现象的发生。树立先进典型。充分挖掘先进典型,适时召开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三、着力增强法律服务成效,积极履职、服务发展。
1、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等司法行政资源,构建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开展“全面深化改革与律师业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律师担任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新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律师“两结合”管理机制,发挥律师协会作用,推动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及涉及方面等敏感案件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及时调控、协调处理。
3、公证工作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在服务民生工作的基础上,为重点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等提供法律服务,公证业务量力争比上年增长20%-30%,通过加强公证队伍政治业务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4、推进和完善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主体,以“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总量和工作质量,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160件,受援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5、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强化执业纪律,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6、稳步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加强鉴定执业动态监督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错假案及投诉。
四、引深做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化宣传、推进法治。
1、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办法,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导向和保障作用。
2、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作用,加强督导与检查,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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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强化对工会工作职责和职工维权工作的认识,明确、规范工作程序和职责,保证工会工作有序、合法进行,保证有效维护职工利益。
二、要继续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为邮政企业的长足高效发展献计献策
XX年我们要把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工作重视起来,一是要突出重点,围绕企业的经营策略、管理方式、服务手段、体制改革、利益分配等重大工作事项进行征集;二是抓好建议的落实,凡是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就要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三是建立奖励机制,对于被采纳的并创造出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真正做到有征集、有答复、有落实、有效果。
一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继续抓好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二是依法维护好职工的民主权利。强化职代会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三是依法维护好职工的经济权利。做好对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家庭的排查,积极与上级工会沟通,争取将这部分职工纳入保障线之内。再次是加大“送温暖工程”的力度,突出抓好困难和特困职工救助解困工作,进一步做好生活困难、特困职工档案,搞好资金和物资的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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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业务完成收入88.77万元,完成计划的65.75%,分销业务完成收入199.35万元,完成计划的114.57%;
集邮文传业务完成收入672.86万元,完成计划的115.61%,全市排名第五;
包裹快递完成收入595.92万元,完成计划的98.01%,全市排名十二位,2019年完成情况较好的是文传业务和分销业务,收入缺口主要集中在电商专业。
二、当下重点工作安排
细化管控,强化支撑,摒除一切困难冲刺开门红
(一)明确重点,有的放矢开展业务。一是稳步推进金融转型工作,以保险、储蓄为抓手,实现快速上量,着力提升当期收益;
以聚合支付为重点,加强外拓走访,聚合客户资产。二是以客户为中心,多维度开展客维活动,金融业务按照活动方案开展厅堂客户活动,寄递业务开展春节前客户拜访工作,为业务发展奠定客源基础。三是借助年前春节旺季契机,开展酒水、邮品、电影票销售工作,寄递业务借助春节小高峰努力上量增收,冲刺开门红收入计划。
(二)细化目标,强化过程管控。一是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的督导,培训和帮扶,突出重点配好资源,营造旺季宣传氛围,常态化抽查、通报、点评网点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拟定开门红竞赛方案、重点项目竞赛方案、营销积分薪酬方案,为业务发展提供依据。三是优化服务指标,重点关注网点服务态度,产品营销话术,对问题及时纠偏,适应合规新要求,降低投诉指标,提高服务质量支撑生产发展。
(三)加强关爱,提高职工归属感。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成立党员突击队帮扶春节旺季生产,帮助一线职工减轻工作压力。二是开展新春慰问工作,通过职工家访、困难职工慰问增强职工幸福感。三是开展新春文艺汇演,提升职工凝聚力。
(四)筑牢安全合规底线,加强节前安全检查,杜绝风险事故。
三、2020年工作思路
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坚持效益优先,推动金融业务转型升级,完善网点建设、推动产品转型,打造高素质金融从业人员队伍,全面提升金融业务收入占比;
二是坚持对标找差,量质并重发展寄递业务,全力打好寄递业务“降本增利”决胜之战,着力做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加大揽投渠道的建设,最大限度拉动平台量和寄递量;
三是坚持项目引领,创新发展文传业务。积极整合内外部文化传媒资源,创新产品功能,强化项目开发,以“文化+”为中心,巩固文创业务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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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政府决策及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建议,协助政府解决应对金融危机中出现的银行欠债、职工欠薪、拆迁安置等带有普遍性和前瞻性的法律服务,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维护了政府的声誉和利益。
(二)组织律师为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开展了律师在企业中金融危机对宁夏经济影响的调研活动,深入企业调研,提出了律师为企业服务的具体措施,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妥善解决了企业发生的各类纠纷。开展了律师事务所“结对”活动,律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各镇(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次,为广大农民群众无偿起草、见证各类协议6万余份。引导群众依法创业、依法经营。
(三)进一步强化律师参与接待工作。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敏感性、群体性涉法上访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法律服务。全年参与接待50余次,处理了大量事件,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进一步强化公证事务服务经济建设。公证为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办理了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公证、拆迁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合同公证等,预防了纠纷、减少了诉讼、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五)狠抓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了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应有的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解决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无钱打官司及打官司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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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中心人员有顾虑,怕经济上吃亏,财务组配合领导,把改革意义讲透,主要是已有人员编制不动,改革是引入机制,并非侵害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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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继续大力开展绿化造林。重点是县乡路、乡乡路及主要乡村公路沿线的绿化,明年上半年上述所有公路都要完成绿化。其次是增加县城及乡镇驻地的绿化面积。
四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垃圾收集率。去年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已经实现全覆盖,但存在垃圾收集率低的问题。一些农村的村头、房前屋后还存在垃圾乱扔乱到的现象。下一步应加强宣传和管理,提高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切实提高垃圾收集率。
五是做好乡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升级改造。乡镇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污水进水量低,难以保证其正常运转。因此,必须进行管网改造。由乡镇负责,将驻地机关、学校、医院及居民产生的污水全部纳入管网,以增加污水量,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转。
六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目前达到规模化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均建设了沼气池、污水沉淀池及防淋防渗的粪便贮存设施,但存在建设标准低和使用率低的问题。下一步,要加强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监管,督促其对现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和提高使用率。
七是加强环境监管,保证环境安全。加强对县经济开发区(含原城区产业园)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防止出现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污现象。加大对各类土小企业的打击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完成禁烧目标任务。
(二)深入挖掘污染减排潜力,大力推进总量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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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财政将重新实行“税收分层”财政体制,为增加财政收入,镇财税所将与国税二分局、富新税务所一道,对本镇辖区内的所有涉税事项和纳税人进行全面摸底,积极培植新的税源,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的乡镇纳税体系;加强税法宣传和对纳税人员教育,为顺利完成税收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狠抓零星税源的管理。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镇财政所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其他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镇级财力。
2011年,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寻求新的发展,为此,镇财政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五、严格执行《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加强镇级财务管理。
(一)费用开支管理
镇财政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凡遇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必须由具体经办人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造好预算,报分管领导核实,经书记、镇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且开支额度必须控制在审批范围内;其他日常零星开支在报销时,必须发票正规,填写规范,票面相符,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财政所所长对票据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签字,并于一周内到镇长处签批,最后到财政所进行报销。
(二)拨款管理
镇财政所对在镇上有拨款的单位、村(居)的拨款事项及额度做到心中有数,针对类似村级转移支付的拨款事项要编制好拨款计划,并报书记、镇长知晓。在拨付款项时,坚持会计管印鉴,出纳管支票的原则,由出纳根据领导签批的款项及额度开据转账支票后,再交会计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在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时,镇财政所做好参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票据管理
镇级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领退制,从市财政局统一购买,用完后再到市财政局统一核销。为加强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由镇财政所出纳负责管理,机关各办所、村(居)委会需开票时,只能在镇财政所代开,不予领用。
六、进一步加强村(居)财务的监管和督查。
加强对村(居)财务的监管和督查力度,7月份,将组织镇财政、农业中心(农经站)相关人员,对各村(居)财务管理进行一次专项财务审计;定期不定期的对村(居)各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为提高镇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今年内将对各村(居)会计、专业会计进行一次财务专业培训。
做好各类涉农补贴项目的登记、核查、上报和发放工作。
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项目
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小麦油菜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面积核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与信用社密切配合,通过“一折通”及时将各项补贴发放至农户手中。
2、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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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突出统计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区局队及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在实施统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既要注重《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更要围绕统计调查工作突出重点内容,将《统计法》、即将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六五”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六)结合重点工作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区局队及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一套表”制度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统计巡查(稽查)以及各类统计专业年报等重点工作,把统计“六五”普法教育与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统计执法结合起来,在工作中普法、在服务中宣传、在执法中教育,同时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统计普法宣传,让每一个统计活动的参与者都能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七)把握重点时节推进统计普法教育。区局队及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把握“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8”《统计法》颁布30周年的有利时机等时间节点,创新统计法制宣传方法,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出动宣传车、发送短信、观看法制宣传动漫片、发放统计法制宣传品等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力求达到宣传形式生动活泼,宣传内容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以达到党政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总体普法目标。
努力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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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㈣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㈤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
㈠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㈢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㈠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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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藉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㈢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驻宜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协助人事、劳动部门安置好驻宜部队随军家属,落实好待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解决好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互惠互利,军地共谋发展。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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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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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进行考核。县(市、区)政府对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上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进行了考评和奖惩。
(四)按照要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政府法制机构独立设置、职责明确界定,人员编制适应工作需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五)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要求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处)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题法制讲座。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每年至少组织2次科级干部专题法制讲座。
二、行政决策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按照要求组织实施《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审查、清理、评估等制度,完善本地、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向市政府备案率、按时率、合法率均达到100%。
(四)县(市、区)政府对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及时纠正下级机关违法和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并公布审查结果。
三、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工作
(一)按照要求完成省政府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实施意见的宣传、学习、培训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
(二)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备案率、及时率达到100%。
(三)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率达到100%,直接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合格率达到100%。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强重点系统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五)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标准等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决定,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理工作机制,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向上级报告率达到100%。
(七)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按要求参加全市案卷评查活动。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调整、公布行政执法依据,并根据行政执法依据变化情况,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职责。
(九)舞钢市、叶县按照省定目标和我市的部署,及时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
(一)按照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二)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统计报告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向市政府报送备案率达到100%。
(三)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审结率达到100%。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及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率达到100%。
(四)经市政府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不低于80%,本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不低于80%。
(五)2015年底前,按照要求建立本地、本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相关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按照要求梳理行政调解依据,科学界定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五、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培训及政府法制日常工作
(一)提高依法行政工作信息撰写质量,全年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量不少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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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㈢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㈣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㈤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利
㈠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㈢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㈠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藉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