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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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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老服务监管

篇1

养老服务设施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对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各地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养老服务类型和方式不断出现,养老服务设施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急需提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老龄办等主管部门应对此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要求,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要按照一定规划期城镇老年人口构成、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布局和规模,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配置。

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城市、镇总体规划要求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配套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规模;编制养老设施规划应与城市人口布局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居住区或社区规划、医疗卫生规划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进行协调和衔接,积极推进相关设施的集中布局、功能互补和集约建设,充分发挥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规模。

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和土地使用标准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严格执行上述标准是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实现工程设施功能和性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前提条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宣贯培训,从2014年起,将有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培训纳入执业注册师继续教育培训要求,使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正确执行标准规定,提高从业人员技术能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咨询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程项目竣工备案等职能部门和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把好审查关、监督关。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有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审查和建设监管

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贯彻落实《意见》所提出的人均用地不低于0.1m2的标准,依据规划要求,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单体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将其所使用的土地单独划宗、单独办理供地手续并设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新建居住(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进行检查核验,并提出检查核验意见。

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实际配套情况、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报告于当年11月底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中,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评估,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滞后或总量不足的,应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修编、修改时予以完善。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将对各地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适时进行专项督查。

建立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协作机制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民政和老龄办等部门,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沟通协调,建立协作机制,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共同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实现《意见》规定的发展目标,使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

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住房开发与养老服务设施同步建设的要求,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依法及时办理供地和用地手续。

各地民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养老服务业务指导,对养老服务设施选址和布局提出建议。各地老龄办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支持并给予指导。

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宣传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果,积极参与民政、老龄办等部门组织的涉老、为老、养老宣传活动,扩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统计,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15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全年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处室及联系人,并填写《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联系表》(见附件),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篇2

二、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持续提升救济救助水平。继续开展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本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例会制度,采用案例演讲、交流、分析等以会代训的形式,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夯实基层队伍建设,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2020年春节慈善帮困工作。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新增核对项目应对工作。建立街道、镇核对员互查机制,完善业务检查机制。慈善事业稳步发展。依托慈善超市平台持续开展“慈善四送”活动(慈善

进机关、慈善进学校、慈善进楼宇、慈善进社区)。完成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工作。逐步加重物资帮困在慈善帮困工作中的比重。继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推进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落实2019年度社保补贴工作。开展新形态扶残帮困活动。

三、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四百”竞赛活动。做好2021年居委会换届属地化人选的分析、排摸和储备工作。持续开展社区工作者“远航计划”,提升工作能力。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落实10家试点居委会的osm现场管理项目。指导相关居委会开展自治家园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区治理云平台建设,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做好受理中心人员在线培训和业务指导。持续发挥区运管中心效能,保障受理中心“一网通办”服务顺利开展。

四、强化社会组织服务监管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联会党委统领引导作用,着力建设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基地,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工作,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管理。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举办上海市公益伙伴日相关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促进跨界合作,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实现区、街道镇联动,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推动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发展,与公募基金会对接,提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能力,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跨界融合,实现社区自治共

篇3

[意义]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举措中,把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是中央审时度势的正确决策。积极贯彻这一决策,按照优先发展来制定政策、增加投入、改革体制、改善管理,将有利于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能力、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有利于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扩大内需和促进就业,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优良传统、促进代际和谐、培育社会公德,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措施]

教育总结以下措施:

一方面,按优先发展方针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已经形成了较为明确的努力方向和基本途径,这就是立足基本国情,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合、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就是要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要在城市全面推行居家养老,在农村逐步发展居家养老。居家养老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它立足家庭,以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主要养老方式。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建立社会化的服务机构和机制,培养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病患护理员,配置必要的设备和器具,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明确补贴对象,进行定期评估。居家养老要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养老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建设中要注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社会组织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日托服务、餐饮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和志愿服务、互助服务,为居家老年人营造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条件。

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关键是要广泛动员、真抓实干。各级民政部门要争取加大政府基建投入,积极扩大福彩公益金投入,努力吸引慈善资金投入,加快兴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兴办面向家庭和社区的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义务为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要抓紧扩大相关职业技术教育和岗位正规培训,培养大批合格的、持证上岗的养老护理员,尽快适应广泛的养老服务需求。在广泛进行社会动员中,要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巩固家庭养老的意识和行为。

另一方面,依靠科学管理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管理社会养老服务,一直是民政主管的社会福利事业的组成部分。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民政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明确,民政部具有“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的职责。相应地,各级政府也规定了民政部门同样的职责。因此,在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中,各级民政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要加强组织协调,把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当作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社会福利事业的首要工作,加强民政系统内部力量和资源整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

篇4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

由于东湖区所处老城区,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区,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

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区迅速行动,制定并印发了《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由区处非办牵头,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建专项行动微信调度群,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含农村14个)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110个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排查整治期间,集中宣传63次、发放宣传资料4960份、制作宣传展板98块、投放公益广告280条。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2、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中投资人名单,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涉稳人员动向,根据涉稳人员的上访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对涉稳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3、应急处置。4月1日至今,我区共接上级部门关于“中华情”维稳警令单110条、涉及人次289次、涉及162人;“老庆祥”案维稳警令单10条、涉及29人次;“金三江”案维稳警令单2条、涉及4人次。妥善处置了八一公园等地群体聚集事件2次,劝离带回了1名在新建“中华情”公司门口静坐人员,有效防止事件升级。特别是“五一”、全国“两会”期间,提前屯警,加强对八一广场等重点地区的巡逻、值守,以强有力的震慑,切实防范了“中华情”等群体串联聚集事件发生。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区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篇5

王祖继代表说:“保障性住房和‘暖房子’工程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他建议:“白城要在今后的发展中,能够有所突破,认真研究把风电开发与”暖房子“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利用风电来供暖,发展清洁能源,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让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为此,代表们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

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化。聂永军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我认为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事业发展,重点要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化,统一建立社区日间照料管理指导总站,负责各社区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的工作指导、人员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农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李念福建议,政府应加大投入,通过新建、改扩建,对乡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扩大规模,增加设施等,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在农村,可以兴办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普惠。

规范民办养老院服务标准。修保代表建议,政府应对民办养老院建立规范化的服务标准,根据空间面积、服务内容的不同,建立统一的收费、服务标准。同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的投入,给予大型养老院床位补贴。

立法促食品安全。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事故不断发生,甚至引起了老百姓的恐慌,如何让老百姓吃到健康、安全的食品,代表们认为通过法制手段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

我省应制定食品安全条例。张廉君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吉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建议》。他说,为使《食品安全法》更具有操作性,更符合地方实际,应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内容,通过制定“食安条例”进行明确和细化。

立法保证学生营养配餐。吴杰代表建议应加强学生营养配餐管理。她说,一方面通过对学校食堂的全面监管,提高标准。另一方面积极促进有资质、有实力的社会企业发展学校营养配餐事业。并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乃至出台一套专业化的法律标准。

篇6

对于出现问题最多的高额押金问题,民政部门应加强对养老机构押金部分的监管,一是对于押金的收取范围和标准应有清晰的行业标准;二是押金的使用应当签订协议,主要约定押金的用途为老人应急、医疗所需,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可以学习基金管理的方式,养老机构收取的押金应当由第三方银行进行托管,以有效保护老人的权益。当然民政部门也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通过网络搜集和数据分析,及时了解民办养老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篇7

(1)国家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缺乏整体规划,发展缓慢,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中国的养老保障发展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较低,仍处于不断发展与自我完善阶段,缺乏前瞻性与整体性。中国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定具有滞后性的特点,日本在老龄化程度不高时就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制度,而中国目前已经出现人口老龄化严重恶化的问题后才开始不断完善相应的制度。

(2)政策导向下的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简单化和家庭模式多样化,导致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开始逐渐步入老年,面对着与以往不同的家庭结构和养老环境,使得“空巢家庭”(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夫妇家庭)和老龄鳏寡孤独家庭逐年增加,子女养老负担加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崩塌的可能性。这种政策引导下的家庭结构仍然具有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简单化的特点,传统中国的“养儿防老,家庭养老”面临着崩塌的可能性。

(3)政府监管不力,养老产业乱象丛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家庭结构的小型化的l展趋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着崩塌的可能性,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养老产业开始逐渐发展起来。目前,政府对养老产业的发展没有一整套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对养老机构的准入、运营过程与退出等环节没有很好的进行监管,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市场的有效运行,在养老产业中出现了乱象丛生、追逐利益的现象。

(4)医养结合”的养老发展模式仍在试水期,“互联网+”养老模式仍在探索阶段,发展缓慢。“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是我国针对自身国情所倡导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这种模式有效的缓解了我国养老院与医院分离的困境。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急剧加速,我国针对“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仍在处在试水期,发展水平不高,政策支持与资金支持较少。“互联网+”养老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将高新技术应用到养老模式发展中来,是新时代养老模式的又一重大选择。

二、中国养老问题的路径选择

(1)国家要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保法律法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国家要建立起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满足老年人不同的发展需求,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完善社保法律法规体系,运用法律的力量,保障老年人最基本权益,中华民族是一个尊重孝道的民族,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可以更加有力的发扬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产业为主体,家庭、社区、政府多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长远规划,形成养老产业体系,规模化发展。养老机构具有投资大,收益小的特点,民间资本一般不愿进入,投入较少。在新的形势下,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兜底、政府支持,家庭、社区、政府多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可以采用公办民营,科学化管理的方式。政府的主导作用保障了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持,社区的参与可以充分调动社区力量。养老产业可以以产业为主体进行发展,促进养老产业的全面性、针对性和产业化。同时,政府可以大力提倡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政府要提倡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是中国传统的主要养老发展模式,在新形势下,适应中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在尊重传统孝道文化的基础上,中国的养老发展模式可以采用社区嵌入式多功能型小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互助型养老机构等多种发展形式,注重精神抚慰。要建立针对失独、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的专门养老院,提供特殊化的服务。加强对农村地区与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的关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老年人所占比例较大,政府要在新农保的基础上逐渐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为农村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保障其基本权利。

篇8

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国家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人民的体质和劳动力资源情况来规定一个年龄特界限,当劳动者达到这个界限时则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从而保障其晚年最基本的生活。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普遍性,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障制度,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参加,对于符合养老条件人则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通常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2.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保险作为一种商业保险行为,是以合同为依据,由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一旦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或是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及达到约定的年龄和期限收需要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商业养老保险作为一种长期人身险,作为年金保险的特殊形式,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二、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融合发展策略分析

1.加快现有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和完善

当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较窄,针对于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快推进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尽可能的做到应保尽保。当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空账行为,这充分的表明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因此政府财政需要加大补贴的力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采用国有持股减持方案,也可以将土地批租收入划出一部分来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充实。对于各级政府,需要每年都要在财政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纳入到养老保险基金中来。另外,还可以通过发行养老保险债券或是养老保险福利彩票等方式来进行资金筹集。通过对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从而使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保障。

2.为商业养老保险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建设过程中,国家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参与。对于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行为,国家都需要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从而为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保险业已成为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各地开始争夺的潜力资源。但由于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因此为了更好的促进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在投资、土地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充分的利用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的资金优势,同时各商业养老保险公司要加强战略合作,从而为商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加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提高服务水平

首先,当前保险行业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这就需要当前养老保险产品要能够针对市场的需求,更好的满足老年人的差异化需求。因此需要深度挖掘现有业务和老产品,针对市场的实际需求来对原有保险产品进行不断优化和升级。随着我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其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心理、生理和社会经济地位上都具有其特殊性,因此在物质和精神上的要求也不同其他年龄段的群体。这就城需要保险行业要针对老年人的实际来设计出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养老保险产品,全面提高商业保险的服务水平。

其次,尽管各商业保险公司纷纷加强了对业务员职业道德的培养,开通了绿色理赔快速通道,但理赔难、业务员误导等问题仍未很好的得到解决。因此,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来讲,还需要努力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服务水平。

4.加强保险行业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首先,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是保险监管行业对保险行业进行监管时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加强对偿付能力的监管时,保监会应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加强保险公司准备金监管。

其次,严格的制度规定及经济形势使得我国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单一,投资回报率低。但如果单单为了规避投资风险就不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运营的话,那么随着通货膨胀率年复一年的上升,保险资金必将大大缩水。因此,应允许保险资金在更广泛的范围投资于债券市场,加大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并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公共基础建设。

篇9

案据: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垃圾的产量和堆积量也在逐年增加,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只有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处置量,实现垃圾资源利用,改善生存环境质量。

近年来,我省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未到位,环卫设施尚未形成统一规范。二是缺少有约束力的政策法规,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在宣传和引导过程中,有些居民不配合,没有一定的政策法规约束。三是试点单位的垃圾清运不规范。

建议:一是先易后难确定试点单位。先把行政事业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纳入试点范围,以起到示范作用。二是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电视、报纸、网络及上门宣传等工作,营造强大的垃圾分类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三是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规范垃圾分类试点单位的环卫设施,营造垃圾分类的氛围。四是配置人员并落实经费。投入一定的人力,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周德文代表:化解房地产库存, 稳定房地产市场

案据:2015年,浙江房地产市场逐渐趋暖,杭州、宁波、温州等重要城市出现了房地产销售大热现象,房价也从4月开始成斜线向上,9月份已回升到去年同期水平,到11月份比去年同期高出2.2个百分点。但是浙江楼市库存压力仍然很大。例如,温州市区2015年12月初住宅库存量仅70多万方,但2016年商品房的供应量可能会达250万方,还有近200万方的安置房竣工支付,其中可能有近1/3会流向市场,如果按2015年的去化量近150万方,显然库存量会出现猛增。所以,化解楼市库存对稳定浙江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一是要稳定人心,正确理解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浙江楼市回暖现象保持理性。政府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正确认识,理性对待,既要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去库存,也要预防房地产过热回潮。二是要调结构,对商品房库存多的县、市、区减少或暂停商品房用地供应,促使房地产市场供给与实际需求相适应。三是要靠改革,让农民工成为新市民,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增加有效需求。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跟进再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并在贷款及利率上给予优惠支持;政府也可以收购库存房作为公租房,扩大公租房租住对象。

可祥代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案据: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增加,大气污染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尤其工业集中的城市雾霾天气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据了解,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一是工业产生的二氧化硫、粉尘、废气、煤烟等排放超标,使空气中悬浮颗粒物大大增加;二是城市生活中的生活废弃物、汽车尾气的排放,使得空气中的悬浮颗粒和二氧化硫含量增加;三是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建筑工地和道路建设的粉尘也是导致雾霾污染的主要原因。

建议:一是加强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规定的排放行为,以法律手段制裁随意排放生产废弃物的责任人,以经济手段惩罚污染环境的企业。二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要减少对煤炭资源的使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三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于生产投入大、效率低、能耗多的企业,要加强科技投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四是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大众的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践行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减少生活中废弃物的排放,加强宣传教育,使大众增强环保意识,促进大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治理。

汪惠芳等代表:完善监管体制, 保障食品安全

案据: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已初步形成。目前,仍有不少问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一是“倒金字塔”体制呈现多头指导。现行食药监管体制属于“倒金字塔”321组织架构,这种监管体制易造成多头指导,使部门与部门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出现界限不清、责任推诿,从而导致基层乱象频生。二是实际整合效果不达预期。执法人员总体偏少,执法人员能力不足,法律赋予的地位不够,整合之后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三是食品监管专业性、重要性未能真正体现。一方面是监管职责下压,另一方面食品监督在镇(街道)虽有组织,却无专人专编。

建议:一是深化机构改革,制定统一标准和执行规范。省级食品监管部门应该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制定统一、明确的标准和执行规范,为基层监管执法提供依据。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理顺食品监管体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继续完善现有体制,优化人事架构,深化行政追责制,加速出台配套准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四是创新监管机制,加快“大信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快商事登记电子政务系统“大信用”公示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间共同做好信息对接、信息共享、公众查询等信息保障工作。

姚新义等代表:全力推进“互联网+”,集聚整合网上优势

案据:“互联网+”是我省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增强发展新动力、建立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抓手。我省对信息技术和网络利用的研判起步较早,发展较好。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在有效集聚整合网上优势,制定网络使用规范,增强网络利用效率上,仍存在不小的提升和发展空间。一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制环境仍不明朗,电子商务模式的有效管理服务机制和扶持政策尚待健全。二是专项资金盘子较小,对电商发展支持力度不够。三是人才梯队资源储备不足,在引领产业经济转型升级上存在短板。

建议:一是全力推进“互联网+商贸”,奠定我省电子商务全球地位。加快制定电子商务行业法规,推动《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条例》尽早出台。二是全力推进“互联网+制造”,实现制造业的提质增效。培育新模式与新业态,完善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发展产业协同互联网平台,整合现有行业平台资源,营造健康有序的融合创新与协同发展环境。三是全力推动“互联网+物流”,加强服务与产业拉动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推进快递和制造业的联动。四是全力推进“互联网+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通过物联网、智能设备等促进农业生产智能化,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发展服务于农业的云计算开放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平台,提高农业经营的社会化水平。

李建平等代表:推进“医养结合” ,加快养老事业发展

案据:近年来,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养老问题显得日益突出和严峻。当前,老年人医疗和养老体系分属卫生、民政等不同的主管部门,养老机构只能为老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居住等养老服务,“养老的不治病、治病的不养老”,二者并不能有效对接,给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带来不便。

建议:一是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建议出台我省“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规范医疗护理和养老服务行为,使“医养结合”养老机制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医疗机构建设。推进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医疗队伍建设,加大社区医疗设备投入,为基层社区医护提供保障。三是促进医疗和养老资源融合。全面梳理整合我省现有养老服务资源,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真正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四是推进养老机构医保制度全覆盖。要把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纳入医保体系,将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内消费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保范畴,或者采取政府补贴等形式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最大程度减少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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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引导市场发展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养老产业。要研究降低民办养老机构设立门槛,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要统筹考虑民办养老机构用地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营利性纯养老服务设施示范项目用地,鼓励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存量房产,鼓励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要改善信贷融资环境,积极支持民办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开展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融资抵押试点工作。要通过补助、贴息、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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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黑龙江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2001年黑龙江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2005年为7.58%(国际上通用的人口老龄化标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7%),至2008年这一比重已达9.2%。2005年老年人口比重比2001年提高了1.58个百分点,年均增长5.9%; 2008年与2005年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提高了1.6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6.8%。老年人口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剧。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是老龄人口安度晚年的主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环节。在国外,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机构被视为“朝阳产业”。一些集医护、康复、疗养、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养老机构大受市场欢迎。目前,黑龙江的养老服务业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因素,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严重滞后,难以满足庞大老年人群,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黑龙江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滞后,主要表现有:

1.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参差不齐。目前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有三类,政府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机构经办的养老机构和民办的养老机构。政府办的养老机构,由于政府全额拨款,管理、服务的人员相对较多,而且管理规范,因而养老院人数爆满。政府办的养老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管理人员多,成本高,大多数养老机构出现亏损状况;二是养老机构数量少,供不应求。有的养老机构排队入住的需要等待1至3年。社会组织经办的养老机构,绝大多数是利用现有的物力及本单位的富余人员,就地转产改办成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经办的养老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缺少规范。由于是利用单位现有资源兴办,专业化程度不够;二是服务人员多是转岗人员和临时招聘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服务意识较差,很难得到老年人认可。因而这类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民办养老机构,大多数建在社区,入住的老年人大多数离家不远,子女探视方便。民办的养老机构的特点是规模不大,经营机制比较灵活。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最根本的问题是资金困难。民办养老机构建造需要支付昂贵的土地成本和建设成本,运营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非常有限,向银行借贷难度也很大。这使得民办养老机构要么为节省成本而设施简陋,要么因收费太高而没有市场。

2.居家养老服务业起步晚,服务内容单一。黑龙江居家养老服务在面上推开刚刚开始,社会各界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未达成共识,尚未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社区资源没有优势组合和充分利用。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还比较单一,主要服务项目大多只是生活照料,而老年人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已不再满足和局限于传统的单一家庭照料模式,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物质和精神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评估监管体系尚未做到制度化、专业化。目前各级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体系机构、编制、人员没有落实,而是大多由老龄干部兼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常管理及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工作大多是社区老龄干部分担的,没有一支专职的队伍和工作机构。对服务对象评估没有引入科学的评估组织和标准。

二、黑龙江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对策

1.健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养老服务的法制化,使养老服务有法律法规可依可循,这不仅是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需要,更是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下养老产业的发展做出宏观的规划,城乡的不同服务项目,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建立具体法规。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有法律的制约和监督。

2.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以投资、合作、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建、扩建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和社会团体管理部门认定,符合国家相关养老机构标准的,可申请享受一定扶持政策,如对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机构或组织,凡属于非营利性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民办养老机构用于养老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3.抓市场化运作,形成养老服务供需平衡的良性发展机制。市场化运作,是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政府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监管,整顿规范市场。严把养老机构成立的审批关,保证质量优良的养老机构准入。通过设置养老服务内容、养老服务标准、价格确定依据和标准、入住对象的评估标准等基本规范,对养老服务产业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

4.加强对老年服务产业专门人才的培养。对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加强对其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的培养。同时,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老年服务职业资格标准,加快老年服务产业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有条件的院校可设学位培养老年学高级专门人才,以便为社会输送更多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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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安排专题学习,持续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认识,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及时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领导小组,利用日常检查、组织培训、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基层宣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清明节”等特定时间节点,针对各自业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对象特点,以多种方式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向民政服务对象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推动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防线。同时,结合学习宣传活动,经常性、系统性地开展消防事故警示教育,营造消防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级消防安全会议、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消防安全培训等方式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防火消防工作,严格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责任体系。二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定期组织开展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切实杜绝监管盲区,有效地推动了消防工作的落实,2020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和民政服务机构未发生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三是按照省、市关于实施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民政系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制定工作,现目前4个下属事业单位已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完善消防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责任清单》的制定并实行动态管理。21家乡镇敬老院已完成清单制定。

(三)狠抓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险除患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的重点督查和日常监管,及时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提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流程、每一处环节。二是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稳步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养老机构、殡葬机构等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化作业标准,实现“真运行、真管理”。三是积极开展排险除患专项工作,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紧盯养老机构、公墓、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场所,开展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行业标准,安装消防设施,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升火灾预防、初期扑救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四是认真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集中整治要求,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整改责任,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持续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的资金支持,重点用于安全设施建设上,不断打牢养老机构安全基础。加强民政与消防、安监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做好实时监测,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五是定期开展危险用品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液化天然气、柴(汽)油、食品药品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设施设备、食品留样和药品储存安全的专项检查,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六是根据制定的《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民政系统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依托,督促流浪乞讨救助、殡葬、福利院、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自查、上报整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通过微信、QQ每日传送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信息。同时对各下属单位和民政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无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新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历史问题和困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机构主体责任能够全面落实。通过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坚决保持隐患排查高压态势。

(四)强化科技兴安,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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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1月26日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2015年10月8日消息,全国老龄办副主任、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吴玉韶指出,按照预测,2015~2035年为我国人口老龄化急速发展阶段,我国老年人口将从2.12亿增加到4.18亿,年均增长千万;老年人口比重由15.5%提升至28.7%。2036~2053年老年人口将从4.18亿增加到4.87亿,年均增长380多万;老年人口比重由28.7%提升至34.8%。在此阶段,人口高龄化特征明显,80岁以上高龄人口从0.6亿增加到1.18亿,新增老年人口中逾八成是高龄老年人。在老龄化不断加剧的同时,我国还面临着未富先老、家庭养老弱化和养老机构缺乏等问题。在此背景下,许多学者把寻求解决老龄化危机的目光集中在了社区养老上。民政部2011年1月31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特别强调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一、社区养老

(一)社区养老的概念。首先提出“社区”这个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指出,“社区”指一种由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存在一种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团体。而我国的“社区”这个概念,最早是由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初从英文翻译过来的,后来被许多学者引用,并逐渐流传下来。到今天,社会学家给社区下出的定义多达140种,尽管社会学家对社区的定义各不相同,但他们普遍认为一个社区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即社区就是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如同社区的定义类似,不同的学者对于社区养老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梁新颖把社区养老定义为,由社区成立养老服务机构,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有偿又有效的生活服务。这种社区养老服务可以说既是家庭养老的一种变形,也是社会养老的一种变通。王海燕认为,社区养老服务可以具体到为老年人提供物质、设施、衣食住行上的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实现老年人的自养与自助。史柏年认为,老人社区照顾是指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它是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老人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

对社区养老的定义还有很多,虽然它们在内容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但大致都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即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中的在家养老模式;社区养老不是机构养老,而是将社会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实行社区的在家养老。显然,社区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为依靠的一种养老方式。它吸收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二)社区养老的意义。从世界范围来看,养老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而社会养老又可以再细分为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我国的传统文化是一直以家庭养老为主,传统的大家庭在给予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更给予了老年人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慰藉,老年人能够在家庭中享受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有研究表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推行,传统的城市家庭养老受到来自人口条件、居住条件、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冲击,在城市,老人家庭出现空巢化。养老机构的收费一般较高,以北京市为例,对生活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城区和乡镇养老机构每月人均入住费分别为817元和600元,而对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乡镇的收费标准为950元左右,城区则高达1,200元,而老年人中绝大多数为中低收入者。除此之外,机构养老因为服务质量差、提供的服务类型单一、忽视对老人的精神照顾等不足而不能满足多数老年人的需求。社区养老具有地缘上的归属感、参与感,并有心理上的认同,可以及时解决老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可以减轻子女的心理压力和劳动负担。对于社区养老是否具有可行性,宋言奇从经济、社会、操作可行性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认为老龄社区构建具有可行性。

二、我国社区养老研究现状

(一)我国社区养老发展现状。在推进社区养老发展的建设中,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建设与服务工作,为包括广大老年人的社区居民提供了多种便利服务,使得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环境不断改善。2001年民政部下发[2001]145号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该项计划依靠政府投入、社区参与,决定用全国福利彩票总额的80%建立社区老年福利服务网络。2006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2008年2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教育部、民政部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要以人为本、依托社区、因地制宜和社会化的方向。

在理论方面,我国已有大量对于社区养老的研究,从中国期刊网最新的检索情况看,在1990~2010年的20年时间里,题目中含有“社区养老”的研究文章共有230篇之多。有研究显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利用频度较低,这与他们需要社区服务的期望形成强烈反差。

在实践中,有很多社区养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北京朝阳区街道1998年以来为1,000多户老人安装了呼叫机,使老人们足不出户就能通过呼叫网络得到送货上门、家务料理及医疗救治等服务。青岛市市南区利用社区服务网络,积极挖掘社区人力物力资源,创造了“社区福利居家养老标准化服务模式”。只需拨通24小时值班的热线电话,就能立即得到自己需要的生活服务。上海2001年启动的“星光计划”,用上海福利彩票的很大份额来支持本地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大改善了社区的硬件设施。目前,据相关报道,北京市65周岁以上老人的“老年优待卡”更换“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工作已经启动,共涉及约160万老人,全市16个区县已经开始老人的信息采集工作,将力争在2016年内完成换卡。“北京通”不仅是一张集养老服务补贴额度账户、金融借记账户、电子现金账户、市政交通一卡通应用于一体的银行卡,也是老人享受各类福利、优待政策的凭证。

(二)我国社区养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资料表明,托老所,18.9%的老人有需要,仅有0.5%的老人得到服务;保健指导,36.8%的老人有需要,仅有9.3%的老人得到服务;家庭病床,42.5%的老人有需要,仅有14.8%的老人得到服务;定期体检,57.8%的老人有需要,仅有7.6%的老人得到服务;应急服务,45.1%的老人有需要,仅有0.7%的老人得到服务。可见,在我国社区养老服务起步较晚、市场也还不成熟的大环境下,目前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业面临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社区养老观念落后。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孝”文化的国家,几千年来都推崇“家庭养老”,因此许多老年人甚至其子女对社区养老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对于这个贴合实际的新型养老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认同和了解。一些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也不足,观念落后,没有积极开展和鼓励相关企业加入到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中来。

2、社区养老资金紧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必须得有一定的经费作为基础。但就目前的情况看,开展社区养老存在着严重的资金不足问题。当前社区养老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支持,渠道过于单一,虽然政府补助在逐渐增加,但是政府的投入毕竟是有限的,对一些设施、设备更新难以到位,所以相对于社区需求来说,它还存在很大缺口;另外,福利彩票和相关的社会募集收入、个人捐赠收入远不能满足社区养老的需求。经费的缺乏导致社区养老服务标准较低、涉及面较窄,这使得该项工作发展较艰难。

3、社区养老人员短缺。从事社区养老服务的专职人员大多数是小区内的下岗或失业人员,年龄也都集中在50岁左右,他们接受的相关专业性教育或有关老龄人口服务知识的培训相对较少,专业水平较低,因此其所提供的服务难以达到老年人的要求,这对顺利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来说是相当不利的。同时,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又由于待遇水平低而不愿意进入社区,这更加重了社区养老专业服务的困难程度。除了专业人员的缺乏以外,我国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也普遍不足。由于志愿者服务是出于居民的互助意识,强调的是自愿性,并且这种志愿服务几乎是无偿的,因此参与的年轻人或是较年轻的老人很少,更有少数地区没有形成志愿者组织,导致顺利开展社区养老助老工作的难度更大。

4、社区养老服务评估与监管不足。建立和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有利于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使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有利于合理配置养老服务的各种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民政部虽然颁布了《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但养老服务评估还没有普遍展开,尤其是社区养老评估,这对于缓解服务市场的供需缺口,充分发挥有限的社区服务资源都是不利的。

三、完善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以重视社区养老。社区相关服务组织应该加大社区养老宣传力度,强化社区居民养老意识,使群众能充分认识到发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快社区养老发展进程,努力为社区养老事业做出实际绩效。如北京市昌平区2015年围绕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精神,大力加强《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普法宣传: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条例》横幅、户外大屏幕播放《昌平报》载文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

(二)广开财源,以促进社区养老发展。首先,要加大政府对社区的财政投入和补助,使社区工作人员把主要目光和精力从发展社区第三产业以寻求资金的重负中摆脱出来,从而加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如2015年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鱼洞街道南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被纳入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范畴,共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140万元;其次,通过大众传媒等各种方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社区养老事业建设中;最后,社区对各项资金的使用要保证科学、合理、透明,形成完备合理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会得到社会和大众的永久支持,从而推动社区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广纳贤士,以提升社区养老水平。社区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社区管理者的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必须尽快培养一支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队伍。另外,对已有的服务人员要大力加强专业教育,加大专业化的培训力度,努力搞好在职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工作。如延吉市为不断加强全市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2015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全市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累计培训时间25小时,来自全市各社区的养老护理员共计73人参加了培训。同时,要充分利用社区周边的资源,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到社区养老的服务中来,因为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服务人员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可以从不同的侧重点为老人提供各种服务。

(四)加强监管,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应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促进规范管理、改善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对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管的机制,确保监管效果。

综上所述,养老问题是目前全社会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与传统的养老方式相比,社区养老是一种更适合中国传统和国情、更符合老年人意愿的养老服务方式。与此同时,“探索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的养老产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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