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业务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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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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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1.1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增强盈利能力和优化收入结构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人WTO后外资银行的进入以及金融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我国商业银行突破传统的经营模式,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已成为突出问题。为竞争优质客户,各商业银行被迫下调贷款利率,贷款收益率逐年减少。投资银行业务绝大部分品种具备高附加值的业务特点,这已经成为国际大银行的支柱性业务。中间业务类的投资银行业务具备风险较低回报可观的特性。国外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普遍占利差收入的40%~60%,而中间业务收入中投资银行业务又是主要收入来源,其他风险较高的投行业务,也可以通过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有效规避、分散和化解风险。因此,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有助于商业银行增强盈利能力和优化收入结构。

1.2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分散风险的需要

对商业银行而言,它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其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在商业银行面对的风险之中,有些风险银行可以通过适当的风险识别、评价和监控机制,运用某些金融工具来防范。近10多年来,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和债务证券化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规避风险。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有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需要。

1.3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是面对来自外资银行的挑战的必然选择

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外资金融机构将在更大的空间和范围开展全方位的金融业务,由此而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肯定会越来越大。国际全能银行和一流投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必将竞争中国商业银行的一流客户,达到投资级以上信用级别的优质公司客户可以通过国际全能银行和一流投资银行直接到海外发行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筹集低成本资金,也可以在国内资本市场获得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和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发展反过来也将吸引公司和个人存款通过基金等投资管道流入资本市场。客户资源和资金来源的相对甚至绝对萎缩,必将对已经存在过度竞争的商业银行业务带来负面冲击。因此,处于包夹之中的中国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创新业务品种(主要是投资银行业务品种),提供与国外商业银行相同或相近的服务,才能适应金融市场一体化竞争的需要。

2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优劣势

2.1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我国商业银行有着广泛而坚实的客户基础,与广大企业客户有着长期紧密的业务往来关系和有效沟通渠道,对企业乃至所属行业生产情况、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前景、财务状况都十分熟悉,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金融需求十分了解。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客户“量体裁衣”的投资银行服务,有较好的基础和优势。

(2)信息优势。商业银行网点遍布全国,业务触角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这些遍布全国的庞大分支机构网络,在日常经营中,各地分支机构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信息。商业银行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信息中心”,完全可以从信息的角度,掌握经过资本市场分配的资金在社会经济各层面的使用及运作效率情况,为其开展资本市场业务提供决策依据。

(3)综合服务优势。当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企业的金融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既需要通过投资银行业务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也需要信贷结算等传统银行业务的支持。因为商业银行有着门类齐全的资产负债业务,能向客户提供从财务顾问到配套融资、会计结算等“一条龙”式的综合服务。

(4)存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投资银行业务尽管属于典型的批发业务,很难作为标准化产品进行全面推广,但同类业务的基本做法和操作思路仍有触类旁通之效。同时还可分摊向客户提供服务中所发生的固定成本费用,凭借范围经济效应降低服务成本,这是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难以企及的。

(5)资信优势。我国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力,在各类金融机构中信用级别最高。优良的信誉是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先决条件,可以获得客户的依赖,得到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6)资金融通优势。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中介服务,需要强大的资金实力作保障。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存款等负债业务聚集了大量资金,为其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提供了资金保证,尤其对于企业的购并贷款、项目融资等,都可提供巨额资金支持。

2.2制约因素

(1)业务范围受限制。在分业经营的监管条件下,银行只能从事部分投资银行业务,与资本市场、资本运作相关的一些业务项目需要作变通处理,因而束缚了银行的手脚。目前商业银行无法获得IPO经营牌照,堵住了商业银行直接为客户进行IPO业务的大门;《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股票业务,不得向企业投资,使得商业银行无法在股票包销和证券交易上服务客户。

(2)专业人才缺乏和创新能力不强。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金融中介服务,它要求有一支精通金融、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从业经验的高级人才队伍作为业务支撑。商业银行现有的业务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不能完全胜任投行业务的开展,在较大程度上形成瓶颈制约。人才的缺乏会导致银行业务创新能力不强。然而商业银行专业人才的培养、专业水准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这一切都制约着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快速发展。

(3)投行收益见效周期长,稳定性强。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比较,投行业务实现收入的周期较长,在客户资源上需要较长的时间积累,而且,投行业务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比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大得多。因此,投行业务在财务管理、考核激励等方面偏要弹性更大的、宽松的、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制度安排。

(4)企业文化的分歧。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有两种风格迥异的企业文化,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和用人机制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商业银行能否适应投资银行行业特点进行相应的变革,建立适合投行特点、灵活有效的运营管理体系,进而实现两种机制的和谐共存,是今后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战略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3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位

商业银行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符合国际银行业发展的大方向,有利于商业银行寻求规模经济和经济效益,实现业务多元化和服务现代化。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机构网络、客户资源和信息渠道重点开展以下投资银行业务。

3.1近期业务定位

(1)财务顾问业务。财务顾问业务一般分为常年财务顾问业务和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前者主要包括战略顾问(战略指导和策划)、信息顾问(信息咨询)、内部资金营运(财务决策建议)等企业经常性发生的管理和财务事项的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是国内商业银行介入最多的投行业务。后者主要包括上市顾问、并购顾问、重组顾问、投资顾问、融资顾问等重大资本营运项目的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有别于项目财务顾问,主要针对客户日常金融活动。

(2)项目融资业务。项目融资,有别于公司融资,是指为一个特定经济实体所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排保障。主要用于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和可基本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如发电厂、供水和污水处理、收费公路和桥梁、矿山开采和油气田开发等等。

(3)短期融资券业务。短期融资券,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用社、财务公司及部分企业。相比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短期融资券具有明显的优势:市场化定价、发行成本低、无需担保、实行余额管理、期限灵活等。

(4)投资基金业务。我国自1998年12月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办法》以来,沪深两市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上都是由几家国有大商业银行托管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国内的信誉良好,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深得居民特别是投资者的信赖,从而基本上确立了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的地位。

(5)改制、重组与并购业务。企业重组,一方面对单个企业来说,是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和阶段必然要采取的一种战略手段,当企业内部增长到极限或迫于市场竞争压力时,必须利用资本市场结构,吸取外部资源,进行组织和制度创新,从而延长企业生命周期;另一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来说,企业重组也是进行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通过企业重组可以改变企业规模小、产业结构同化的现象。因而,我国经济改革成功与否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企重组目标能否实现。新晨

3.2中长期业务定位

此外,还有一些现在不易操作,将来仍有发展空间的业务。主要有:

(1)证券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的发行与承销、证券的私募以及证券经纪和自营业务。其中商业银行虽然开展了证券业务,但由于法律的限制不能涉及证券的主营业务。

(2)风险投资。主要是指投资人对创业期企业尤其是高科技或高增长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并通过资产经营服务对所投资的企业进行培育和辅导。在企业发展较为成熟后即退出投资,以实现自身资本增值的一种特定形态的投资方式。它属于投资银行成熟期的业务,需要非常专业的技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无法达到要求。

(3)金融工程。利用金融技术的发展和创新解决金融问题,并利用融资机会使资产增值,主要包括金融工具创新(衍生工具,如期货、期权、远期合同、掉期等),由于本国的投资银行业务仍处于探索阶段,技术条件还不成熟,暂时不适合大规模开展金融衍生工具这类难度较大的投行业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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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加快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只有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才能抓住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从而推进各项业务快速发展

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断发展壮大,已经占据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经超过5000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近10年间,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增加值的58%,上缴税收占50.2%,提供就业机会占75%,出口额占全国出口的68%。

二是中小企业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岗位,有效解决了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问题,缓解劳动力供求矛盾,从而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三是中小企业正成为我国创新的主力军。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完成了我国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我国创新不可忽视的力量。

因此,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是我国商业银行扩大客户基础、分散经营风险、实现战略转型、履行社会责任,密切银政关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

2、只有持续关注、挖潜中小企业业务,才能保持银行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的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在银行领域的广泛运用,传统的“二八定律”理论受到了“长尾理论”的挑战。长尾理论的基本原理是众多小客户可以汇聚成与大客户相匹敌的市场能量。在大客户利润空间逐渐缩小之时,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通过电子技术抓住广大中小客户获得巨大利润。

从目前中小企业客户对银行的贡献来看,中小企业客户数量在各家银行客户群体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公私业务关联度高,中小企业业务潜力大。以笔者所在银行为例,2010年末,中小企业负债客户占对公负债客户总数比重超过95%,资产客户占对公资产客户总数比重超过73%,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及利润的贡献度分别达到了13%、17%和8%,而且其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同期其他各项业务的增长速度。

3、大中型客户竞争激烈,中小企业业务正在成为各家银行未来竞争的关键性业务

近年来,大企业、大项目的服务需求出现阶段性不足已成为普遍现象,客户基础薄弱、业务增长乏力已成为制约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针对大中型客户所面临的高投入、低回报的激烈同业竞争,2008年以来,工、农、中、建、交等大型银行相继单独设立至上而下的中小企业客户部,各家银行为保持业务稳定增长,都纷纷将中小企业业务作为发展重点,中小企业业务市场竞争已日趋激烈。

二、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各级经营人员对中小企业客户重视不足,众多中小企业无贷客户的营销挖潜缺乏组织管理,营销挖潜工作处于无序状态。其次,中小企业客户营销力量薄弱,近年各家商业银行都纷纷设立了中小企业客户部,但是客户经理业务素质亟待提升,经营重心未能有效贴近市场。再次,针对中小企业客户营销、管理的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奖惩机制,考核激励不到位。最后,对中小企业业务风险偏好尚待进一步协调统一。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时效性强,客户对额度较为敏感,尤其在目前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客户认为业务办理时间过长、审批条件过高,就可能转移他行。

三、商业银行加快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的几点建议

基于中小企业业务的战略地位,以及当前中小企业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业务要从经营模式、组织架构、激励机制、风控体系、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变革,加大财务、人力资源投入,全力提升中小企业客户的综合贡献度。

在经营策略上,要逐步实施“三个转变”: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要由“批零结合型”向“批量主导型”转变;金融产品销售方面,要由“信贷产品主导”向“全面产品销售”转变;总体经营策略方面,要由“产品销售”逐步向“客户经营”转变。

1、理顺经营模式,打造专业化、富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客户经营团队

一是进一步明确银行中小企业客户部职责定位,充实岗位配置。实现从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营销、管理职责到中小客户经营、管理职责的转变,建立中小客户的统筹运营机制。

二是进一步明确基层网点定位,强化网点经理作为本网点中小企业客户营销、维护的首席客户经理定位。银行的基层网点是营销、管理中小企业的最前沿阵地,网点负责人(网点经理)对于中小企业经营成果至关重要。要逐步将存量中小企业客户账户按照重点、潜在、清理三级分类进行梳理,将重点中小企业账户、潜在中小企业账户挂钩到网点经理,明确各类中小企业客户营销、维护目标,建立中小企业客户常态化走访维护制度。

2、明确经营重点,着眼“三率”,提升中小企业客户营销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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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商业银行进行准确的定位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离不开兼并重组。由于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规模小,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从而导致管理水平较弱,这样小型商业银行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会减弱。为了促使他们在市场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需要进行扩张和重组,从而形成全国性的银行。这就需要中小型商业银行进行科学的市场定位,并形成自己的经营管理特色,只有这样中小商业银行才能在大型商业银行林立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吸取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对服务对象进行细分,主要的服务对象可以定位为小企业和居民,和大型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业务范围、金融手段要有所区别,特色化的经营模式,更有助于中小商业银行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

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的管理体制

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内部管理体制的完善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具体来说,可以扩大独立董事比例,将专职监事引入其中,同时设置内部的监督机制,这样就可以充分发挥监事会和董事会的作用,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同时商业银行需要站在市场化的角度建立考核机制,对员工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形成制衡机制也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建立市场风险机制也很必要,有助于形成高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商业银行工作人员需要对客户的市场需求进行细分,在做好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市场的各种金融需求。

三、促使商业银行形成综合经营模式

现阶段,我国世界各大银行已经开始进入市场,和本土银行会产生一定的业务竞争。在综合金融业务服务方面,外资银行的优势非常突出。我国商业银行要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就需要避免自身的业务短板,这是我国商业银行和银行业监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为了促使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取得一定的效果,我国所有大中型商业银行需要做好保险,证券和基金等业务。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商业银行利用独资或合资的方式成立子公司。一些非银行金融业务可以在子公司开展。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已经获得了政策许可,在信托业,基金业和金融租赁业方面可以发展,这样市场上就产生了信托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和国外银行合资成立大型综合金融公司,经营多样化的金融业务。

四、管理层制定科学的通胀目标

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通胀目标的实施有助于健全资本市场体系。这样可以改善证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发展的不稳定性,同时也有助于对资本市场结构的优化,有助于金融产品的创新。同时工作人员对资本市场体系的完善,有助于促使金融产品形成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可以打破现阶段金融产品单一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可以促使金融监管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更加完善。此外,通过投资保护制度,有助于完善投资保护制度,再加上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平台,就会进一步增强社会通货水平的稳定性,从而更好的落实各项金融业务,推动商业银行更加持续有效的发展。

五、通过通胀目标促使货币政策提升透明度

我国商业银行保持业务透明度有助于促使公众的信息交流更加畅通。尤其是央行要重视业务透明度,促使货币政策操更加公开化,可以定期《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同时商业银行的舆论宣传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可以对通过膨胀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再加上社会公众的支持,货币政策会实现良好的效果,从而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落实质量。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大量的业务实践经验,在商业银行货币操作透明度提升的基础上,货币政策会大大增强有效性。这样社会公众对宏观政策的下一阶段取向也会更加明确,从而做出更加理性的金融决策。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模式的转型是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可以克服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中存在的弊端,促使中小型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胜。文章主要从“明确商业银行在市场中的定位,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的管理体制、发展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管理层制定科学的通胀目标、通过通胀目标促使货币政策提升透明度”等方面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模式的转型状况。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水平的提高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李勇.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探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6,06:73-8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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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交易所上市证券或借入交易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融资融券业务包含了两层信用关系,一是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二是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卖空机制,我国证券市场存在明显的单边市特征,这种制度性缺陷导致市场做空力量缺乏,投资者买进股票的力量长期压倒卖出股票的力量,市场供求长期失衡。另外,尽管我国的各级规则及法律都明确禁止信用交易,但券商和投资者基于利益驱动,地下信用交易屡禁不绝。大量地下信用交易的存在不仅增大了证券市场潜在的风险,也给监管机构的监控带来很大困难。我国证券市场的单边市特征和地下金融的现状迫切需要引入信用交易制度,以完善我国证券交易机制,同时,信用交易制度的引入也有助于打通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资金融通渠道,在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起安全、健康、通畅的资金联系。

对于融资融券业务,从监管层到券商都筹备已久,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修改了旧证券法中不允许证券公司向客户进行融资融券的规定后,监管层相继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深交所、上交所也相继制定了《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

这一系列管理条例和指引的出台,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定义、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以及证券公司如何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等细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也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的制度环境日益成熟。在政策面的明确支持鼓励下,多家创新类证券公司相继提出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申请,相关的业务、技术筹备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中。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已指日可待。

二、海外成熟证券市场信用交易模式的比较及我国信用交易模式的选择

(一)海外成熟市场信用交易模式的比较

融资融券业务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交易制度,其证券信用交易模式大致有以下三种典型模式:

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典型的市场化融资模式,也被称为分散授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信用交易高度市场化,对融资融券的资格几乎没有特别的限定。在进行信用交易时,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由证券公司直接对其提供信用,当证券公司的资金不足时,通过金融市场融通或拆借取得相应的资金;在证券不足时,可直接从保险基金、投资公司或院校投资基金等长期投资者处融得证券。在分散授信模式下,信用交易的风险表现为市场主体的业务风险,监管机构只是对运行的规则做出统一的制度安排并监督执行。

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专业化的融资模式,也被称为集中授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证券信用交易的转融通业务主要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负责。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信用交易中居于垄断地位,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后,若信用交易交割清算时自有资金或股票不足,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通。而证券金融公司可通过短期资金市场、日本银行和一般商业银行来筹措资金或股票。这种集中授信模式有明确的层级性,包含“客户——证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大藏省”四个层级,职能分工明确,便于监管。

三是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双轨制专业化模式。台湾地区证券信用交易最初承袭了日本的集中信用模式,其信用交易转融通市场由复华证券金融公司独家垄断,在21世纪80年代后,随着台湾金融自由化风潮兴起及货币、外汇和证券市场的迅速开放,当局放宽了对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限制,相继成立了富邦、环华和安泰证券金融公司,共同经营资金证券转融通业务,形成了既有垄断,又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证券金融公司的股东构成也已从最初的复华证券公司的政府控制,转变成为由多家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组成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另外,从证券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来看,由于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其对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的信赖性逐步下降,台湾当局进一步放宽了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允许其直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业务。这种双轨制的授信模式提高了市场化程度和运行效率,同时降低了运作成本,但相比集中授信模式来说,监管层的集中调控力度也相对较弱。

通过对美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信用交易模式的考察和比较,可以发现,证券信用交易完全是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因而信用交易的模式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社会信用水平、券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和内部控制的水平,以及社会文化习惯等因素。

(二)我国信用交易模式的选择

关于我国的融资融券信用交易采用何种模式,业界一直争论颇多,证监会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中也未明确说明,但在近期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对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来源和证券来源做了如下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第五十一条)。”“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自有资金或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第五十六条)。”

从上述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还是不能直接发生资金融通关系,而是必须通过专门设立的证券金融公司,作为外界信用导入的桥梁集中统一向各证券公司提供信用。在信用交易体系中,第一层面为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信用;当其自有资金或借券来源不足时,转向证券金融公司融通,此为第二层面;最后,证券金融公司在资金或证券不足时再向各商业银行、拆借市场借贷,公开市场拆借或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来获得其所需的资金和证券,从而使证券市场与外界的货币市场有机地联系起来。这种信用交易制度,有利于主管部门统

一、集中地调控证券市场的资金流入量和流出量。

关于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原则和经营范围,目前还无法从公开的资料中得到相应的信息,但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授信机制的发展历程和现状来看,由政府出资设立单一垄断的证券金融公司无法适应在金融自由化和创新大背景下的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信用交易的转融通市场,必须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相互竞争的市场化格局,才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业务发展。

三、融资融券相关业务规则解读

(一)融资融券业务参与主体资格认定

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已经证监会认可,并已完成交易、清算、客户账户和风险监控的集中管理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财务状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净资本水平居于前列的创新试点类券商将优先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2.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客户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及风险偏好。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二)融资融券相关机制

1.现金账户和信用账户分别设立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同时,应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担保资金账户。

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融资融券业务,应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实现现金交易账户和保证金交易账户的分立,以便于清算和信用监控机构随时掌握证券信用状况。

2.可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资格认定

作为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须为经交易所认可的,符合《上海(深圳)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规则》规定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和其他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选取并确定标的证券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3.对市场信用额度的管理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0%。

券商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其中,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国债折算率不超过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4.对证券机构信用额度的管理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符合以下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对单个客户的融资和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分别按对客户融资和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售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自有资金或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

5.对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管理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或融券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四、融资融券业务对市场及参与各方的影响分析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效应

1.融资融券交易对于增加股市流动性,活跃交易具有明显作用。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和日本的证券信用贷款规模一般低于证券市值的2%,但是信用交易的规模占证券交易金融的比重却达到16%-20%。而台湾地区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规模则占到总交易量的40%以上。

而在我国现阶段推出融资融券业务,受多种因素制约,预计短期内信用交易规模与成熟市场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现阶段我国信用规模的主要限制因素有:一是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主体资格受限,目前仅限于在符合条件的创新类券商中开展,而创新类券商在经纪业务市场所占的交易量份额仅为50%;二是可用于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券种有限,仅限于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券种;三是券商的转融通渠道尚未有效打通,目前证券金融公司设立的政策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仅限于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业务规模受限。

2.融资买空与融券卖空交易对市场波动性水平均没有显著影响。海通证券研究人员在对中国台湾地区融资融券的市场冲击进行研究①后发现,证券市场中引入信用交易机制后,融资买空与融券卖空交易并未加剧证券市场的整体波动性水平。在信用交易机制引入的同时,若辅之以证券监管部门的适当监管措施(如限制信用交易的开户年限、交易金额、股票种类、保证金比率、融资融券利息等),信用交易并不会对市场整体波动性水平产生显著影响。

3.融资及融券保证金率的调整,会对融资融券交易额产生显著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市场整体流动性水平。因此,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保证金率的调整将成为监管层对证券市场进行调控的一项有力工具加以运用和实施。

(二)融资融券业务将催生证券金融公司这一新兴金融机构

在目前金融分业经营模式下,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资金和证券,仍不能直接从商业银行或证券持有人处直接融得,而必须经过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转融通。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将催生证券金融公司这一新兴金融机构,并成为金融分业经营模式下,连接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桥梁。

对海外市场信用交易模式的利弊分析表明,由政府出资设立单一垄断的证券金融公司无法适应在金融自由化和创新大背景下的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信用交易的转融通市场,必须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相互竞争的市场化格局,才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业务发展。

因此,未来即将在信用交易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证券金融公司,将有可能由各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投资主体共同投资组建,监管层在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问题上,可能会对参与投资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界定和审查,同时,本着审慎监管的原则,控制证券金融公司的总体数量,根据证券市场发展需要,逐步批准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金融公司从事信用转融通业务。

另外,由于目前融资融券仅限于在创新类券商范围内发展,这一规定将使其他综合类和经纪类券商的经纪业务市场份额面临进一步的萎缩,因此,未来融资融券的政策走向,应以市场公平竞争为原则,通过制度设计,也允许非创新类券商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具体来说,可以放开证券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允许其向非创新类券商的经纪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同时,非创新类券商履行客户介绍和账户监管职能,并从中获取一定的佣金收入。

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和融资融券业务推进的状况,未来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和业务开展可能会采取如下的分阶段逐步开放的路径:第一步,由符合监管层要求的商业银行、券商、保险公司及其他投资主体参与组建3-5家证券金融公司,业务范围限制在为有融资融券资格的券商提供信用转融通服务;第二步,允许证券金融公司向所有券商和机构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第三步,允许没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证券金融公司与投资者的信用融通业务,券商履行客户介绍和账户监管职能,并从中获取手续费收入。

(三)融资融券业务对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影响

1.对证券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为证券公司提供新的盈利模式,促进经营模式转型。

证券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从中获取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另外,信用交易可以使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易,改变原来证券经纪业务只在牛市中赚钱,而在熊市中交易量稀薄,收入急剧减少的情况,使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能够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

(2)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将增加券商的融资渠道。

目前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除了增资扩股和发行金融债券外,仅限于银行间同业拆借、股票质押贷款、国债回购等有限的融资手段,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使得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转融通交易从证券金融公司中融得资金和证券,拓宽融资渠道。

(3)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扩大,形成强者恒强的局面。

目前允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券商仅限于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创新类券商。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证券市场股票、基金、权证、债券的总交易额为986454.3亿元,而其中,22家创新类券商的交易总额达到493492.1亿元,占市场交易总额的50%。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将引发有信用交易需求的客户向有业务经营资格的券商转移,经纪业务将进一步向创新类券商集中,以经纪业务为主要业务的经纪类券商和综合类券商的经纪业务市场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形成强者恒强的局面。

2.对投资者的影响

(1)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将为投资者提供合法的资金融通渠道。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这一规定,人为割断了商业银行与证券市场的资金借贷联系。投资者需要融资,只能通过地下信用交易,如透支、“三方协议存款”、改变银行贷款用途等方式来实现。地下信用交易的大量存在,一是增加了银行和券商的信用风险,二是银行、券商和投资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三是监管层每一次对违规资金入市的查处都会带来股市的振荡。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为投资者提供合法的资金证券融通渠道,同时,保证金交易规则的设定也能使券商的信用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2)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机会和风险回避手段,但信用交易的引入也有可能在放大交易能力的同时放大风险。

在没有证券信用交易制度下,投资者只能做多才能获得投资收益。在熊市中,投资者除了暂时退出市场外,没有任何风险回避的手段。证券信用交易使投资者既能做多,也能做空,不但多了一个投资选择以赢利的机会,而且在遭遇熊市时,投资者可以做空以回避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可使投资者获得超过自有资金一定额度的资金或股票从事交易,利用较少的资本来获取较大的利润,但信用交易的本身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

3.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增加银行的资金存管和清算业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银行的资金存管和清算业务。

(2)资金转融通业务将为银行提供新的业务机会和利润增长点。

商业银行未来可能通过参股证券金融公司介入信用交易的转融通业务,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另外,与证券金融公司之间的资金融通业务,也为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提供了风险可控,收益可观的渠道,并实现资产和负债的合理匹配。

五、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面对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对金融市场格局产生的重大变化,作为市场参与主体的商业银行,应早做规划,积极应对,争取在市场格局的变动中,进一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寻找和发现新的业务创新机会和利润增长点。

(一)密切关注有关证券金融公司组建的政策动态,积极寻求介入机会

证券金融公司的产生将成为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因此,将对同业业务的市场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对此,商业银行应当予以密切关注。

1.参与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模式来看,商业银行均参与其中,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未来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将离不开商业银行的参与,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证券金融公司组建的政策动态的研究和跟踪,积极寻求可介入的机会。

2.调整资金运用策略,应对同业拆借市场格局变动。证券金融公司的产生将会对现有的同业拆借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银行资金可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证券公司,未来同业拆借市场上的一部分券商授信业务将有可能转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完成。为此,商业银行应适时在资金运用安排上做相应的调整。

(二)积极应对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带来的第三方存管业务格局变化

投资者与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交易,必须在该券商开户并交易半年以上,且只能和一家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交易。而融资融券试点券商仅限于符合规定的创新类券商,因此融资融券推出后,有信用交易需求的客户必然会将证券账户转移到有业务资格的券商处,这将引发证券经纪业务进一步向大型创新类券商集中,无业务资格的中小型券商将无法避免此类客户的流失。

由证券账户的迁移所带来的第三方存管账户的迁移将对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产生影响,对此,商业银行应引起重视,加强对有信用交易需求的第三方存管客户的营销,避免市场格局变动引发的客户和资金流失。

(三)在理财产品设计中引入信用交易机制,提高理财资金的收益水平

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后,提供信用交易的机构能为新股发行上市提供融资支持,使机构和一般投资人获得所需要的资金,从而在一个低风险的水平上,保证发行的成功。

而目前商业银行理财系列产品中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理财产品主要是与信托公司合作的新股申购信托理财产品,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可以尝试在新股申购时引入信用交易机制,以所认购的新股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以扩大新股申购的资金规模,提高理财资金的收益水平。

参考文献:

[1]陈建瑜.我国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问题研究,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报告[Z].2004.

[2]邓兰松,陈道江.证券金融公司:制度分析与模式设计[J].上海经济研究,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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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成光(1963-),男,河南信阳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商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要从事金融管理研究;孙林岩(1955-),男,河北景县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9)01-0132-06 收稿日期:2008-11-10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经济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作为生产、贸易、资本和金融国际化产物的离岸金融,在我国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如何抓住这一难得的战略机遇,采取正确经营策略加快离岸业务发展是我国商业银行需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离岸金融内涵与特点

(一)离岸金融内涵

巴曙松、郭云钊(2008)认为,离岸金融的概念是不断演进的,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离岸金融的最初形式是欧洲美元(Euro-dollar)。刘振芳(1997),韩龙(200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00)认为离岸金融指银行及其他机构吸收非居民资金向非居民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离岸业务具有特殊的法律和货币经营特征,表现为离岸业务往往独立于东道国在岸金融体系之外,账户分离,适用不同的法律,离岸金融机构吸收和运用的是注册地国家货币之外的其他国际货币。随着1981年美国国际银行设施(IBFs)和1986年日本东京离岸金融市场(JOM)的建立,离岸金融内涵中货币标准被淡化,特殊的监管体制、优惠的税收制度、交易的非居民性质,成为离岸金融和离岸货币特征的关键。Hampton(1994)、Luca E(1999)将离岸金融定义为“在立法上与国内监管体系相分离的金融活动”。Philippe Jean(2002)以国际上通行的准则为区分标志,认为遵循这些准则进行市场管理和监管的金融中心为离岸金融市场,那些主要以国内法律法规进行监管的金融中心就不是离岸金融市场。金融稳定论坛(FSF,2000)认为离岸金融中心是“具有优惠性制度安排的地域”。连平(2002)、左连村等(2002)认为,特殊的制度安排和交易的非居民性是离岸金融的主要特征。

本文认为,连平对离岸金融所下定义对其内涵进行了比较准确地把握,即离岸金融就是指在高度自由化和国际化金融管理体制和优惠税收制度下,以自由兑换货币为工具,由非居民参与进行的资金融通,而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就是离岸金融市场(连平,2002)。

(二)离岸金融特点

从离岸金融的内涵可以看出,离岸金融作为相对独立的金融形态,具有自身明显的特点。Hilton M(2006)从对离岸金融中心(CFCs)分析的角度对离岸金融的管辖权、离岸金融对经济的贡献、离岸金融的交易、离岸金融的非居民性质、离岸金融所具备的经济、政治稳定性以及通讯的便利性等特点进行了全面的分析。IMF(2000)对离岸金融特征归纳为:税收优惠、简单的审慎监管框架、不受外汇管制、服务对象为非居民、银行保密和匿名等。归纳起来,离岸金融的特点为:第一,经营对象为非居民。根据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非居民”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第二,金融监管以自由化为原则。离岸金融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商业银行大量美元外逃到欧洲等地,在欧洲进行各类融资业务获取利润,以逃避美国政府对银行的严厉监管。所以,离岸金融业务的最大特点就是受到的管制较少(汪争平,1998),如所经营的货币不受所在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约,利率可以自由浮动等。第三,离岸金融市场享有多种优惠政策。对非居民无外汇管制,可自由兑换各种货币,资金自由流动,存、贷款利率自由浮动,商业银行无须缴纳存款准备金。在税收方面实施优惠如降低或取消利息预扣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廖昌开,1998)。

二、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经营现状

1989年招商银行首先在深圳开办离岸业务。目前,招行、交行、浦发行和深发行四家商业银行经营离岸业务。离岸业务经营经历了初始发展阶段、迅猛增长阶段、清理整顿阶段、恢复发展阶段等四个阶段。历史地看,离岸业务对我国商业银行积累国际化经营经验、增加外汇业务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离岸业务也招致了较大经济损失,从金融监管部门到商业银行,对离岸业务的发展都采取了比较审慎的态度。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跨越式发展,离岸业务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战略机遇,商业银行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为我国“走出去”企业提供跟随式金融服务,离岸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并成为支持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一个重要金融服务渠道。但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巴曙松、郭云钊,2008)。因此,采取正确策略促进离岸业务发展的重要性日益迫切。

三、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经营策略分析

(一)离岸业务经营策略组合

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经营策略的制订与选择,必须充分考虑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发展的背景与环境,据此制订的策略才能具有可行性,并保证离岸业务的健康发展。商业银行离岸业务经营环境的特殊性主要体现为: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国际化经营与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金融创新能力等方面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作为一种过渡型金融体制,金融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都面临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快金融创新步伐的压力和动力;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商业银行既面临着经济国际化发展所带来战略性机遇,同时也必须面对金融国际化背景下的激烈市场竞争和全球性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冲击;商业银行对离岸业务经营动机、市场定位、经营策略的认识提高还有一个过程。

基于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经营环境和发展现状,本文认为,离岸业务经营的策略组合包括:客户定位策略、产品组合创新策略和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协同策略,即以我国商业银行在岸客户的境外公司为离岸客户定位,实施“追随客户”策略,发挥产品组合创新的中介效应,在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协同作用下,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离岸经营绩效,促进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健康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经

营策略是由一连串策略组合而成,形成严谨的逻辑链条。其策略组合模型见图1。

(二)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客户定位策略

1、离岸业务客户定位

我国企业跨国经营所产生的离岸金融服务需求是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发展的直接推动力量。其需求主要表现为:境外融资需求、境内外外汇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需求、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需求、沟通便利性需求、境外红筹上市服务需求。

针对我国“走出去”企业所产生的离岸金融服务需求,商业银行离岸业务的客户定位是:我国开展跨国经营的国有大型企业的海外公司;国内民营企业的海外公司;境外上市红筹公司;为节约运营成本、实现合理避税而业务重心和管理人员主要集中在国内的中小企业的海外公司。

2、离岸业务客户定位策略实施的可行性

(1)客户定位策略充分表明了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追随客户”动机。离岸业务阶段是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的重要阶段。赵延河、齐兰(2006)认为,银行国际化发展的逻辑是在岸初级在岸成熟离岸初级离岸高级(跨国)全球化;盖迪将银行国际化分为三个阶段:母国国际银行业务阶段、离岸金融业务阶段和东道国跨国银行业务阶段。因此,作为商业银行国际化重要组成部分的离岸业务,离岸业务经营应实施“追随客户”的客户定位策略。

大量的研究表明,商业银行是跟随客户跨国经营而实现国际化发展的。早期的研究主要有Grabel(1997)、Gray(1981)等。他们认为,国际银行往往跟随本国非金融企业的投资,而进入他国市场,并以这些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学者们使用了不同的经济变量来反映两国间的经济关联程度,例如,Goldberg和Saunders(1981),Goldberg和Johnson(1990),Brealey和Kaplanis(1996),Yamofi(1998)等使用双边贸易量、非金融部门直接投资量等作为经济关联程度的衡量标准,而Tschoegl(1982),Grosse和Goldberg(1991)则将两国地理位置纳入了考虑经济关联的因素分析变量。这些研究的结论都证明,外资银行的进入与国家间贸易、资本往来之间存在着重要联系。Esperanea和Gulambussen(2001)的实证结果还表明,国际性银行进行跨国投资活动不仅追随公司客户,而且追随着诸如永久居民或非公民永久居住者这样的非公司客户。黄宪和熊福平(2005)、朱晓艳和徐光(2007)等对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经营动机研究也表明,外资银行在我国发展的主要策略之一就是“追随客户”。

(2)离岸业务经营与我国“走出去”发展战略实施具有一致性。罗力强(2006)认为,首先,离岸业务与“走出去”战略的对象存在一致性。“走出去”企业在我国境外投资形成的经济实体,是当地的居民,对于我国来说就是非居民。其次,离岸业务供给与“走出去”战略的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的匹配关系。离岸业务提供的是以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的金融服务,能够满足我国企业在世界各地投资的需要。最后,离岸业务对于我国境外企业的发展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于“走出去”的企业与国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国的金融机构对这些企业的了解比境外金融机构更全面,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也更便利。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搜集成本和违约风险管理方面,比境外商业银行有更大优势,同时可以解决我国境外企业融资难问题。

(3)离岸业务能够有效满足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金融服务需求。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离岸业务本身以及在本土经营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满足企业跨国经营的融资需求,弥补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不足;利用离岸金融市场更具国际化、自由化的环境,帮助企业建立贸易、投资的运作平台;实现企业境外业务境内操作,有利于企业节约经营与管理成本;通过降低客户交易成本和信息的不对称性,促进企业与银行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4)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客户定位策略实施的制度和技术保障。第一,《服务贸易总协定》为离岸业务的跨境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我国商业银行不能通过新设机构、以境外“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方式进入东道国提供金融服务情况下,离岸业务可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和“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两种金融服务方式,向我国“走出去”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第二,金融技术的发展为离岸业务经营提供有力的支撑。基于先进网络技术的网上银行服务,可以将服务触角延伸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遍布世界各地的中资跨国经营企业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而获得母国的离岸金融服务,使我国商业银行客户定位策略真正得以实施。

(三)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产品组合创新策略

1、资产类产品组合创新

(1)“内保外贷”产品组合创新。“内保外贷”产品组合创新是指商业银行在岸经营机构接受在岸客户反担保的前提下,占用商业银行对外担保额度向本行离岸业务机构开出融资性保函(domestic financing guarantee),离岸业务机构再向在岸客户境外企业(离岸客户)提供授信的一种产品组合方式。该类产品组合创新简称“内保外贷”(offshore financingagainst domestic guamntee),即在岸担保离岸融资。产品组合类型如图2。(2)贸易融资类产品组合创新。根据离岸客户的不同贸易背景和融资需求方式,结合在岸业务项下的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的不同具体产品,将离岸客户与在岸客户的贸易链连接起来,进而组合出不同的产品形式。产品组合类型如图3。

2、负债类产品组合创新――“离岸存款在岸授信”

我国跨国经营企业的部分境外公司积累了相当一部分外汇资金,尤其许多红筹上市公司,在境外资本市场筹集了大量的外汇资金,这些客户需求要将境外资金和境内资金有效连接起来。离岸业务可用多品种的存款作为质押开出备用信用证,由境内机构向在岸客户提供人民币授信的产品组合方式。产品组合类型见图4。

3、离岸中间业务类产品组合创新

中间业务产品组合创新就是通过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不同中间业务产品有机结合,组合出新的离岸中间业务产品形式。产品组合类型见图5。

(四)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协同策略

1、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协同内涵和本质

在系统科学中,协同是指系统中诸多子系统或要素之间交互作用而形成有序的统一整体的过程(哈肯,1987),即协同是系统中诸多要素或不同子系统相互协调、合作和同步的联合过程,是系统整体性、相关性的内在表现(陈光,2005)。在波特(Potter)的《竞争战略》(1980)和《竞争优势》(1985)著作中,曾强调过协同的重要性,那些相互支持和补充的业

务单位由于不同实体间的协同效应,能产生价值创造的效果。虽然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在经营对象、经营环境、经营风险、遵循的惯例以及金融监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但基于客户跨国经营所产生的境内外一体化金融服务需求,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两个业务子系统,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交融、密不可分的内在关系,构成了离、在岸协同的基础。

本文认为,离在岸协同是指在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的相关协同要素有机整合、并经这些要素复杂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协同、营销协同、管理协同、风险控制协同等路径,实现商业银行整体协同效应进而推动离岸业务发展的过程。

因此,从本质上讲,第一,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协同的过程就是金融创新的过程。通过离、在岸协同,获得新的客户、进行产品新的组合、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增强风险控制能力,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管理模式、激励与约束机制、业务流程再造等一系列创新。第二,离、在岸协同过程就是增强商业银行内部化优势过程。根据科斯定理可以得出,如果某些交易活动在市场上进行的成本较高、效率较低,而在银行内部进行却能够降低成本的话,那么银行就会选择由自己来从事这些交易并使之内部化。通过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的协同,可以扩大客户基础、增加外汇业务收入、降低交易成本、加强资金的统一调度、实现国内与国际金融市场信息以及客户信息共享等,达到优势共享和内部资源优化配置、节约成本的效果,进而增强商业银行内部化优势。第三,离在岸协同过程就是商业银行内部资源整合过程。通过客户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渠道资源、关系资源的一系列整合,改变和优化协同要素,实现离在岸协同效应,促进离岸业务的发展。

2,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协同策略的实施路径

(1)信息协同。由于在岸经营机构和离岸经营机构在客户信息、产品信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不对称性,客观上存在着通过信息协同实现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商业银行借助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实现离、在岸信息协同。该系统基于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和业务操作系统,将分散于不同操作系统、不同来源的客户信息采集、整合、存储到分析型客户信息数据仓库,通过采取聚类分析、仿真模拟等数理分析方法进行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了解每个客户包括历史交易记录、客户爱好等诸多方面的详细信息,确定客户需求、贡献度等方面的特征,进而确定为客户提供离在岸协同的一体化金融服务方案。

(2)营销协同。营销协同包括客户开发协同、产品(服务)定价协同、渠道协同、市场推广协同、客户关系管理协同。通过协同实现从在岸客户中开发离岸客户;在确保商业银行总体收益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针对客户的不同情况,提高或降低离岸产品(服务)的价格,实现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的结构调整,并体现离、在岸协同情况下的风险缓释程度,确定优惠价格的标准和范围;凭借国内庞大的渠道优势,发挥境内机构的在离岸产品销售、客户咨询、信息收集、业务传递、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节约离岸业务经营成本;在市场推广活动中,既推广在岸业务,也推广离岸业务,给市场和客户留下提供境内外全面金融服务的印象,提高商业银行市场推广的效果;在离、在岸客户关系管理协同中,商业银行应将同一集团的在岸客户和离岸客户视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客户看待,将其往来关系和合作层次、离岸客户和在岸客户对银行的贡献度、离岸客户和在岸客户的满意度等方面全部纳入到同一客户的层面来考虑,扩大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的视野,加强与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

(3)管理协同。第一,战略管理协同。发挥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的协同效应,商业银行必须要有明确的战略导向。在战略导向下,合理的配置资源,为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的协同提供资源基础。各项业务战略、IT战略中,尤其要充分考虑离岸业务的需要。如商业银行的IT战略,往往根据国内业务的需求制订,而忽视国际金融市场的需求,一些业务系统常常不能满足国际金融业务经营的需要,而一些大型跨国银行都是全球统一的IT系统。第二,人力资源协同。实现在岸客户经理和离岸客户经理的协同;实现产品经理和客户经理的协同;通过不断提高在岸客户经理的业务素质,充实在岸客户经理离岸金融知识,将在岸客户经理和离岸客户经理“合二为一”,真正推动离在岸整合营销的实施;实现风险经理和离岸客户经理的协同。第三,制度协同。作为“以客户成长为中心”的现代商业银行,在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中,应该体现既服务在岸客户又服务离岸客户的服务要求;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平衡计分卡管理和业务竞赛管理的相关规定,既要体现在岸业务的相关指标,也要体现离岸业务的相关指标;商业银行综合绩效考评管理中,既要将在岸业务对离岸业务贡献度纳入到经营机构考核中,也要将离岸业务对在岸业务贡献度纳入到经营机构考核中,即一个经营机构的综合绩效是离岸经营绩效和在岸经营绩效的总和。管理协同的稳定条件包括协同关联度和利益分配,协同关联度是指系统各子系统或要素之间的协同程度,合理的利益分配对管理协同的顺利进行起着决定性作用(白列湖,2007)。第四,流程协同。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流程协同,就是按照流程银行的要求,实现在岸业务流程和离岸业务流程有效衔接。流程银行就是通过重新构造银行的业务流程、组织流程、管理流程以及文化理念,颠覆性地改造传统的银行模式并使其彻底地脱胎换骨,由此形成的以流程为核心的全新的银行模式。流程银行和我国传统的“部门银行”在经营理念、组织流程、业务流程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丁俊峰,2007)。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流程协同,在现有监管要求和商业银行离岸经营模式下,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通过统一的销售渠道,实现捆绑式销售,一揽子满足客户的需求;实现前、中、后台分离,在前台推行交叉营销和整合营销模式、建立集中统一的风险控制体系、后台集中化处理模式,除各自业务的特例外,将具有相同特征的业务操作进行整合;搭建统一的IT平台,保证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在同一个平台上运行,尽量减少客户与银行交易的接触点。

(4)风险控制协同。作为高度国际化的离岸业务,同在岸业务相比,其风险特点主要体现为:信用风险更为突出、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隐患较高、流动性风险较大、较高的政策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尤其信用风险,风险协同控制策略为:第一,离岸客户和在岸客户信用风险整体控制策略。我国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集团客户授信管理模式,对同一集团授信既要包括在岸公司授信,也要包括离岸公司的授信,避免多头授信和分散授信。在集团授信总额项下分割为在岸客户授信和离岸客户授信,将离岸风险控制纳入到全行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之中。第二,客户协同开发规避风险策略。离岸业务的市场定位为从在岸客户中开发离岸客户。通过客户开发的协同,降低信息不对称性,规避信用风险。

第三,产品组合创新规避风险策略。通过离在岸产品组合创新及产品运用,如通过“内保外贷”以及离在岸协同下的贸易链系列融资产品,将离在岸客户的信用关系进行连接并实现风险承担能力的转换,实现在岸客户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覆盖离岸客户,达到通过产品组合创新规避风险目的。

四、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发展的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

(一)离岸业务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监管法规需要完善。现行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其细则颁布至今已逾10年,部分内容已经明显落后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离岸业务实践;监管政策之间相互矛盾,如《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与2002年央行恢复和批准四家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的批复有矛盾之处。第二,中外资银行在离岸业务市场准入方面标准不一致,外资银行经营离岸业务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第三,离岸业务税收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法规,缺乏税收优惠的法律依据。第四,尚未建立必要的离岸账户保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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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人银行业务的基本界定

私人银行业务所提供的是从继承遗产开始到接受教育,为其打理庞大的继承财产,然后协助接管企业、运营企业,一直顾问到客户年老体衰,辞世前安排遗产。这是专门面向富有阶层的个人财产投资与管理服务,这项业务的特点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服务涵盖资产管理、投资、信托、税务及遗产安排、收藏、拍卖等广泛领域,由专职财富管理顾问提供一对一服务及个性化理财产品组合。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私人银行业务和国内目前通常提及的银行零售业务、个人理财服务都有着明显的区别。其核心是资产管理,以高层次人才为支撑,研究分析为手段,专业化经营为特色,立足于制定一整套解决客户金融服务问题方案,来满足客户复杂多样的需求、提升商业银行与客户合作价值,延长客户关系价

值链。

二、我国发展私人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我国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西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的比例已远超过利息收入,个别大银行的中间收入甚至占总收入的70%以上,成为利润的主要来源。作为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对于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社会财富增加是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基础

我国社会财富增加是从两方面来体现的,一是财富总量增长,二是财富集中度提高。居民整体收入水平提高,随着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居民私人财富不断积累,个人金融资产持续增长,截至2007年三季度末,我国城乡居民个人金融资产高达50万亿元。与此同时,财富集中化趋势也很明显,富裕家庭的存款已经占到中国个人银行存款的60%以上。中国的富裕人口集中度非常高,体现在财富集中度上,目前约有25万人,掌握着185亿美元的外汇。而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富豪拥有的外汇占全中国外汇储蓄总额的60%;不到0.5%的家庭拥有全国个人财富的60%以上。现金大约占他们全部财富的71%,而全球平均水平是34.6%,总而言之 ,社会财富格局的变化为商业银行拓展私人银行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并将极大催生对私人银行业务的需求。

2.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是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从长远来讲,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必然趋势,随着银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存贷差将逐步缩小,极大的削弱了我国银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传统垄断利润,商业银行必须在激烈的竞争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私人银行业务以其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的特点日益得到各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青睐,并得到迅猛发展。2007年全球私人银行平均税前利润率为39.96%,远远高于存贷业务,各大金融机构注重私人银行业务,也是因为其高额回报率。

3.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是与外资银行竞争的需要

自 2006年12月底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来,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日本瑞穗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荷兰银行共8家外资银行向银监会提交申请,在中国境内注册为外资法人银行。这意味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市场中更完全的市场竞争环境正在形成。

(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现状

1.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已初露端倪

为了提升私人银行的服务水平,国内各银行纷纷从高端理财服务展开竞争。2005年6月6日,中国建设银行成立高端客户部,率先在国有银行中设置了一个专门针对特定客户群体的总行一级管理部门。高端客户部负责主管全行“富裕客户”的营销管理,其客户的流动性金融资产门槛达到300万人民币元以上,而一般大众理财业务的经营管理,则分置于原有的个人银行部;2005年4月11日,招商银行“财富管理账户”正式面市,传承招商银行一贯“鼠标十水泥”模式的营销理念,它将银行卡、账户管理、资金调度等业务整合在一个账户上,并突出了综合投资理财的服务功能。中国民生银行则以重金购入一套客户信息管理系统(CRM),并欲寻找业内顶尖的合作伙伴,在此CRM的基础上开发非常先进的个人财富管理业务平台,图谋以高起点进军个人理财业务市场;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已经开始发展起来。

2.我国商业人银行私人业务水平低

对国内银行来说,所开展的私人金融业务整体还比较初级,仅仅停留在概念的炒作上,缺乏实质内容,业务概念狭窄、品种匾乏、无法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以及理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比较突出。

私人银行业务的核心是资产管理,包括丰富的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既要综合考虑客户在税务、保险、房地产、艺术品投资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又要分析客户的财产结构,为客户提供长期财产组合方案。这些产品和服务在我国目前都很缺乏,不能为外资私人银行业务拓展提供有效的工具。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各项私人银行业务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规模上的差距非常明显。

3.银行缺少私人银行要求的人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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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中资商业银行主营业务竞争力相关指标分析:以2005年为例

(一)2005年上海中资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特点

2005年,上海中资商业银行本文中的上海中资商业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指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等5家银行的上海分行,股份制银行指除交行之外的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上海分行及上海银行,共10家。下文中对于各银行的上海分行简称为其总行名称。业务规模呈持续稳步增长态势,资产总量、存贷款总额分别增长15%、14.65%、8.09%,平均资产利润率(账面利润总额/年初与年末的平均资产)为1.48%,同比上升0.1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继续双降,不良贷款率为3.49%,比年初下降0.66个百分点。虽然上海中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但是不同类别商业银行间及单家银行间的不良率水平差异较大。比如2005年末上海大型商业银行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1.22个百分点,单家商业银行最低不良率不到0.3%,最高则超过了10%。与此同时,也存在大额授信客户贷款以及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偏高的潜在风险。截至2005年末,上海中资商业银行亿元以上授信或贷款的大客户贷款余额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39.68%,比年初上升2.17个百分点。同期房地产类贷款在各项贷款占比为32%。

(二)银行主营业务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预选和筛选

考虑到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按照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绩效和抗风险能力两个方面的要求,预选了反映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规模、市场占有能力、盈利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资产结构状况等五方面情况的30多个指标,对于上述指标,我们通过两个步骤进行筛选。第一步,根据各指标值的离散程度进行指标筛选,对筛选后剩余指标的数据再进行标准

化处理,消除正向和逆向指标的影响。第二步,对处理后的数据试作一次主成分分析,比较指标间的相关系数,对在同一主成分中有高相关度和不同载荷的指标,使用载荷最大的指标代替其他指标,最终得到下列指标,构成商业银行主营业务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表1商业银行主营业务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三)剖析2005年上海中资商业银行主营业务竞争力的解释因子

利用主成分分析可以把原来多个指标浓缩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指标,即关键解释因子。这些解释因子能够反映绝大部分信息。我们利用SPSS程序,对2005年末上海15家中资商业银行的标准化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出银行主营业务竞争力解释因子,以因子对综合评价的贡献率(即方差贡献率)为权重,将每家银行的因子加权总分作为评价结果。

分析结果显示,前面五个因子F1、F2、F3、F4、F5包含原始数据80%的信息总量,这表明运用这五个因子可以较好解释银行的主营业务竞争力。一般而言,解释因子的经济含义由各线性组合中权数较大的几个指标的综合含义来确定,下面分别来看每一因子的含义:

第一个因子F1中,由于资产利润率、成本收入比、贷款市场份额、贷款与储蓄比、关注类贷款迁徙率的系数远远大于其他变量的系数,所以F1主要反映银行的盈利能力与主营业务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匹配情况及贷款质量的稳定情况,因此我们把F1称为银行主营业务稳健获利因子。

第二个因子F2是从不良贷款率、大额授信客户不良贷款率、房地产类贷款占比、存款同比增长率、贷款市场份额等角度来反映银行的贷款资产安全及市场占有情况,因此我们把F2称为资产安全因子。

第三个因子F3则从存款与总资产比、贷款与权益比、贷款同比增长率、次级类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等指标上,同时反映银行资金自给程度与贷款有效增长情况,因此将F3称为资产负债管理效率因子。

第四个因子F4则综合反映了银行大额授信客户不良贷款率、利润同比增长率、正常类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这几个主要指标的情况,可以称为风险覆盖因子。

第五个因子F5从存款与总资产比、贷款同比增长率、存款同比增长率、贷款与权益比、次级类贷款迁徙率、贷款与储蓄比等既反映了银行资金自给程度,又反映了银行贷款投放情况及不良贷款的控制情况,因此,第五个因子可以称为主营业务成长因子。

以各因子特征值的贡献率为权重,根据各家银行五个因子上的得分进行加权求和,得到各银行主营业务竞争力得分F,见表2。

二、分析结论

1.股改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体竞争力较强。分析表明,上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体竞争力处于中上水平,同时也存在明显差异。其中,上市的三家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竞争力处于中上水平,但其主营业务成长因子为弱项,中国工商银行竞争力也较强。但是,中国农业银行竞争力排名为第十位,处于中下水平。

表22005年上海中资商业银行主营业务竞争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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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融券业务推出的背景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交易所上市证券或借入交易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融资融券业务包含了两层信用关系,一是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二是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卖空机制,我国证券市场存在明显的单边市特征,这种制度性缺陷导致市场做空力量缺乏,投资者买进股票的力量长期压倒卖出股票的力量,市场供求长期失衡。另外,尽管我国的各级规则及法律都明确禁止信用交易,但券商和投资者基于利益驱动,地下信用交易屡禁不绝。大量地下信用交易的存在不仅增大了证券市场潜在的风险,也给监管机构的监控带来很大困难。我国证券市场的单边市特征和地下金融的现状迫切需要引入信用交易制度,以完善我国证券交易机制,同时,信用交易制度的引入也有助于打通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资金融通渠道,在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起安全、健康、通畅的资金联系。

对于融资融券业务,从监管层到券商都筹备已久,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修改了旧证券法中不允许证券公司向客户进行融资融券的规定后,监管层相继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深交所、上交所也相继制定了《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

这一系列管理条例和指引的出台,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定义、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以及证券公司如何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等细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也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的制度环境日益成熟。在政策面的明确支持鼓励下,多家创新类证券公司相继提出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申请,相关的业务、技术筹备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中。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已指日可待。

二、海外成熟证券市场信用交易模式的比较及我国信用交易模式的选择

(一)海外成熟市场信用交易模式的比较

融资融券业务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交易制度,其证券信用交易模式大致有以下三种典型模式:

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典型的市场化融资模式,也被称为分散授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信用交易高度市场化,对融资融券的资格几乎没有特别的限定。在进行信用交易时,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由证券公司直接对其提供信用,当证券公司的资金不足时,通过金融市场融通或拆借取得相应的资金;在证券不足时,可直接从保险基金、投资公司或院校投资基金等长期投资者处融得证券。在分散授信模式下,信用交易的风险表现为市场主体的业务风险,监管机构只是对运行的规则做出统一的制度安排并监督执行。

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专业化的融资模式,也被称为集中授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证券信用交易的转融通业务主要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负责。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信用交易中居于垄断地位,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后,若信用交易交割清算时自有资金或股票不足,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通。而证券金融公司可通过短期资金市场、日本银行和一般商业银行来筹措资金或股票。这种集中授信模式有明确的层级性,包含“客户――证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大藏省”四个层级,职能分工明确,便于监管。

三是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双轨制专业化模式。台湾地区证券信用交易最初承袭了日本的集中信用模式,其信用交易转融通市场由复华证券金融公司独家垄断,在21世纪80年代后,随着台湾金融自由化风潮兴起及货币、外汇和证券市场的迅速开放,当局放宽了对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限制,相继成立了富邦、环华和安泰证券金融公司,共同经营资金证券转融通业务,形成了既有垄断,又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证券金融公司的股东构成也已从最初的复华证券公司的政府控制,转变成为由多家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组成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另外,从证券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来看,由于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其对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的信赖性逐步下降,台湾当局进一步放宽了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允许其直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业务。这种双轨制的授信模式提高了市场化程度和运行效率,同时降低了运作成本,但相比集中授信模式来说,监管层的集中调控力度也相对较弱。

通过对美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信用交易模式的考察和比较,可以发现,证券信用交易完全是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因而信用交易的模式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社会信用水平、券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和内部控制的水平,以及社会文化习惯等因素。

(二)我国信用交易模式的选择

关于我国的融资融券信用交易采用何种模式,业界一直争论颇多,证监会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中也未明确说明,但在近期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对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来源和证券来源做了如下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第五十一条)。”“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自有资金或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第五十六条)。”

从上述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还是不能直接发生资金融通关系,而是必须通过专门设立的证券金融公司,作为外界信用导入的桥梁集中统一向各证券公司提供信用。在信用交易体系中,第一层面为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信用;当其自有资金或借券来源不足时,转向证券金融公司融通,此为第二层面;最后,证券金融公司在资金或证券不足时再向各商业银行、拆借市场借贷,公开市场拆借或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来获得其所需的资金和证券,从而使证券市场与外界的货币市场有机地联系起来。这种信用交易制度,有利于主管部门统一、集中地调控证券市场的资金流入量和流出量。

关于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原则和经营范围,目前还无法从公开的资料中得到相应的信息,但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授信机制的发展历程和现状来看,由政府出资设立单一垄断的证券金融公司无法适应在金融自由化和创新大背景下的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信用交易的转融通市场,必须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相互竞争的市场化格局,才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业务发展。

三、融资融券相关业务规则解读

(一)融资融券业务参与主体资格认定

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已经证监会认可,并已完成交易、清算、客户账户和风险监控的集中管理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财务状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净资本水平居于前列的创新试点类券商将优先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2.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客户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及风险偏好。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二)融资融券相关机制

1.现金账户和信用账户分别设立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同时,应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担保资金账户。

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融资融券业务,应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实现现金交易账户和保证金交易账户的分立,以便于清算和信用监控机构随时掌握证券信用状况。

2.可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资格认定

作为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须为经交易所认可的,符合《上海(深圳)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规则》规定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和其他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选取并确定标的证券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3.对市场信用额度的管理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0%。

券商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其中,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国债折算率不超过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4.对证券机构信用额度的管理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符合以下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对单个客户的融资和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分别按对客户融资和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售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自有资金或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

5.对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管理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或融券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四、融资融券业务对市场及参与各方的影响分析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效应

1.融资融券交易对于增加股市流动性,活跃交易具有明显作用。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和日本的证券信用贷款规模一般低于证券市值的2%,但是信用交易的规模占证券交易金融的比重却达到16%-20%。而台湾地区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规模则占到总交易量的40%以上。

而在我国现阶段推出融资融券业务,受多种因素制约,预计短期内信用交易规模与成熟市场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现阶段我国信用规模的主要限制因素有:一是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主体资格受限,目前仅限于在符合条件的创新类券商中开展,而创新类券商在经纪业务市场所占的交易量份额仅为50%;二是可用于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券种有限,仅限于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券种;三是券商的转融通渠道尚未有效打通,目前证券金融公司设立的政策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仅限于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业务规模受限。

2.融资买空与融券卖空交易对市场波动性水平均没有显著影响。海通证券研究人员在对中国台湾地区融资融券的市场冲击进行研究①后发现,证券市场中引入信用交易机制后,融资买空与融券卖空交易并未加剧证券市场的整体波动性水平。在信用交易机制引入的同时,若辅之以证券监管部门的适当监管措施(如限制信用交易的开户年限、交易金额、股票种类、保证金比率、融资融券利息等),信用交易并不会对市场整体波动性水平产生显著影响。

3.融资及融券保证金率的调整,会对融资融券交易额产生显著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市场整体流动性水平。因此,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保证金率的调整将成为监管层对证券市场进行调控的一项有力工具加以运用和实施。

(二)融资融券业务将催生证券金融公司这一新兴金融机构

在目前金融分业经营模式下,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资金和证券,仍不能直接从商业银行或证券持有人处直接融得,而必须经过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转融通。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将催生证券金融公司这一新兴金融机构,并成为金融分业经营模式下,连接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桥梁。

对海外市场信用交易模式的利弊分析表明,由政府出资设立单一垄断的证券金融公司无法适应在金融自由化和创新大背景下的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信用交易的转融通市场,必须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相互竞争的市场化格局,才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业务发展。

因此,未来即将在信用交易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证券金融公司,将有可能由各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投资主体共同投资组建,监管层在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问题上,可能会对参与投资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界定和审查,同时,本着审慎监管的原则,控制证券金融公司的总体数量,根据证券市场发展需要,逐步批准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金融公司从事信用转融通业务。

另外,由于目前融资融券仅限于在创新类券商范围内发展,这一规定将使其他综合类和经纪类券商的经纪业务市场份额面临进一步的萎缩,因此,未来融资融券的政策走向,应以市场公平竞争为原则,通过制度设计,也允许非创新类券商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具体来说,可以放开证券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允许其向非创新类券商的经纪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同时,非创新类券商履行客户介绍和账户监管职能,并从中获取一定的佣金收入。

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和融资融券业务推进的状况,未来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和业务开展可能会采取如下的分阶段逐步开放的路径:第一步,由符合监管层要求的商业银行、券商、保险公司及其他投资主体参与组建3-5家证券金融公司,业务范围限制在为有融资融券资格的券商提供信用转融通服务;第二步,允许证券金融公司向所有券商和机构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第三步,允许没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证券金融公司与投资者的信用融通业务,券商履行客户介绍和账户监管职能,并从中获取手续费收入。

(三)融资融券业务对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影响

1.对证券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为证券公司提供新的盈利模式,促进经营模式转型。

证券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从中获取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另外,信用交易可以使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易,改变原来证券经纪业务只在牛市中赚钱,而在熊市中交易量稀薄,收入急剧减少的情况,使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能够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

(2)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将增加券商的融资渠道。

目前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除了增资扩股和发行金融债券外,仅限于银行间同业拆借、股票质押贷款、国债回购等有限的融资手段,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使得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转融通交易从证券金融公司中融得资金和证券,拓宽融资渠道。

(3)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扩大,形成强者恒强的局面。

目前允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券商仅限于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创新类券商。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证券市场股票、基金、权证、债券的总交易额为986454.3亿元,而其中,22家创新类券商的交易总额达到493492.1亿元,占市场交易总额的50%。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将引发有信用交易需求的客户向有业务经营资格的券商转移,经纪业务将进一步向创新类券商集中,以经纪业务为主要业务的经纪类券商和综合类券商的经纪业务市场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形成强者恒强的局面。

2.对投资者的影响

(1)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将为投资者提供合法的资金融通渠道。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这一规定,人为割断了商业银行与证券市场的资金借贷联系。投资者需要融资,只能通过地下信用交易,如透支、“三方协议存款”、改变银行贷款用途等方式来实现。地下信用交易的大量存在,一是增加了银行和券商的信用风险,二是银行、券商和投资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三是监管层每一次对违规资金入市的查处都会带来股市的振荡。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为投资者提供合法的资金证券融通渠道,同时,保证金交易规则的设定也能使券商的信用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2)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机会和风险回避手段,但信用交易的引入也有可能在放大交易能力的同时放大风险。

在没有证券信用交易制度下,投资者只能做多才能获得投资收益。在熊市中,投资者除了暂时退出市场外,没有任何风险回避的手段。证券信用交易使投资者既能做多,也能做空,不但多了一个投资选择以赢利的机会,而且在遭遇熊市时,投资者可以做空以回避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可使投资者获得超过自有资金一定额度的资金或股票从事交易,利用较少的资本来获取较大的利润,但信用交易的本身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

3.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增加银行的资金存管和清算业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银行的资金存管和清算业务。

(2)资金转融通业务将为银行提供新的业务机会和利润增长点。

商业银行未来可能通过参股证券金融公司介入信用交易的转融通业务,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另外,与证券金融公司之间的资金融通业务,也为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提供了风险可控,收益可观的渠道,并实现资产和负债的合理匹配。

五、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面对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对金融市场格局产生的重大变化,作为市场参与主体的商业银行,应早做规划,积极应对,争取在市场格局的变动中,进一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寻找和发现新的业务创新机会和利润增长点。

(一)密切关注有关证券金融公司组建的政策动态,积极寻求介入机会

证券金融公司的产生将成为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因此,将对同业业务的市场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对此,商业银行应当予以密切关注。

1.参与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模式来看,商业银行均参与其中,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未来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组建将离不开商业银行的参与,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证券金融公司组建的政策动态的研究和跟踪,积极寻求可介入的机会。

2.调整资金运用策略,应对同业拆借市场格局变动。证券金融公司的产生将会对现有的同业拆借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银行资金可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证券公司,未来同业拆借市场上的一部分券商授信业务将有可能转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完成。为此,商业银行应适时在资金运用安排上做相应的调整。

(二)积极应对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带来的第三方存管业务格局变化

投资者与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交易,必须在该券商开户并交易半年以上,且只能和一家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交易。而融资融券试点券商仅限于符合规定的创新类券商,因此融资融券推出后,有信用交易需求的客户必然会将证券账户转移到有业务资格的券商处,这将引发证券经纪业务进一步向大型创新类券商集中,无业务资格的中小型券商将无法避免此类客户的流失。

由证券账户的迁移所带来的第三方存管账户的迁移将对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产生影响,对此,商业银行应引起重视,加强对有信用交易需求的第三方存管客户的营销,避免市场格局变动引发的客户和资金流失。

(三)在理财产品设计中引入信用交易机制,提高理财资金的收益水平

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后,提供信用交易的机构能为新股发行上市提供融资支持,使机构和一般投资人获得所需要的资金,从而在一个低风险的水平上,保证发行的成功。

而目前商业银行理财系列产品中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理财产品主要是与信托公司合作的新股申购信托理财产品,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可以尝试在新股申购时引入信用交易机制,以所认购的新股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以扩大新股申购的资金规模,提高理财资金的收益水平。

参考文献:

[1]陈建瑜.我国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问题研究,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报告[Z].2004.

[2]邓兰松,陈道江.证券金融公司:制度分析与模式设计[J].上海经济研究,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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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储蓄存款起伏较大,呈“”形波动。年初充分抓住“两节”吸存旺季,及早行动,存款呈现快速增长,月份时点新增最高实现万元。月初呈现逐级回落走势,月份又创造时点新增的新记录,万元。月中旬开始又出现储蓄存款大幅下降的局面,年内首次出现负增长。造成储蓄存款波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⒈新增存款结构中季节性大额存款占比较大,自然增长比例较小。可以说多年以来我行的储蓄存款增长主要靠季节性大额存款。年初存款的增长主要由于吸收了一部分季节性资金,如粮库、种子等部门存款和地方企业改制对职工工龄买断资金,随着这部分资金陆续支取,我行的存款也随着逐级下降。应该说大额存款为我行储蓄存款增长发挥主导作用,但由于其稳定性差的原因也使我行存款历年来一直呈现上下波动的情况。

⒉分配政策不连续,兑现不及时影响了部分员工的吸存积极性和持续性。由于每年年初市行都要对当年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因此每年的⒉月份都成为政策真空月,因此员工对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持一种观望态度。特别是今年季度绩效工资一直未兑现,也使部分员工对吸存的认识淡漠。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全行吸存工作的开展。

(二)储蓄网点之间存款增长呈现分化状态。

全行各储蓄所的存款增长情况十分不平衡,呈现两极分化。大虎山市场储蓄所、储蓄专柜、建新储蓄所存款呈现稳定增长,住宅楼储蓄所、建行储蓄所、大虎山储蓄所、房产储蓄所增长乏力或呈现负增长局面。出现上述分化状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⒈区位分布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储源特点。我行几年来储蓄存款的增长情况充分说明部分储蓄网点的区位分布不合理。如住宅楼储蓄所、建行储蓄所由于位于多家金融机构储蓄网点的密集区,且周边储源有限,因此上述储蓄所多年存款增长不力。特别是近年来同业不正当竞争手段频出,使我行这些储蓄网点在众多网点夹击中难于突围,实现自然增长,只能通过个人吸储维持存款稳定。大虎山储蓄所曾是我行的高产所,但由于去年工商银行一家储蓄所迁址至邻近,并以其代办铁路资金结算的优势,铁路职工工资,从源头上分流该所存款。从目前看来上述不利局面还难于改变。

⒉由于历史的不利因素尚未消除,影响了存款增长。大虎山储蓄所由于年连续出现几起不良事件,在当地造成了负面影响,加之工行储蓄所分流,使该储蓄所存款在去年一度连续个月下降。扭转不利局面,原创:重新实现快速发展局面还要假以时日。现建行储蓄所是原建行储蓄所和桥东储蓄所合并而成,当时桥东储蓄所不足万元,从帐户变动情况看,近三年来原桥东储蓄所存款转存较少。近三年来该所储蓄存款大约下降了万元。虽然不能说该所存款下降是桥东储蓄所撤并造成的,但其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因此从中我们也应认识到远距离合并储蓄所造成存款流失的情况还要深入进行分析。同样住宅楼储蓄所于×月×日并入储蓄专柜后,原住宅楼储蓄所周边大客户也先后流失,截止月末,该所储蓄存款流失近万元。

(三)信用卡个人卡存款较年初呈下降趋势。由于近年来储蓄卡的使用普及和储蓄卡的功能替代,使目前信用卡市场受到较大冲击。因此信用卡个人卡存款增长乏力,由年初的万元,下降到月末的万元。

(四)中间业务收入呈现快速发展。个人银行业务将中间业务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应该是近一两年的事。特别是今年个人银行业务中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特别快。截止到月末“速汇通”手续费收入实现万元,是去年同期的倍还要多,根据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到年底该项手续费收入将突破万元。这应该是不小的数目,当前存贷利差不断缩小,内部上存资金利率下调预期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中间业务收入日益成为我行的重要收入来源。下半年即将在储蓄专柜推出基金销售、保险等业务,这将更加丰富和增加我行的中间业务收入。

二、开展了以教育储蓄为重点业务宣传和形式多样的市场营销工作。通过更新橱窗业务宣传标语、印发教育储蓄宣传品下发辖区中小学校,扩大居民对教育储蓄以及建行储蓄卡、“速汇通”业务的认识。截止×月×日,教育储蓄存款余额万元,较年初增长万元。特别是大虎山两所目前教育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万元,也是两所存款稳定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各储蓄所长印发“业务联系卡”,对万元以上存款建立客户档案,并对这些客户分期进行了回访,了解客户需求和对建行服务的要求。通过上述工作稳定了客户的存款,并发现和争取到一批潜在的客户,如东方摩托车公司,通过几次走访已从农行转存到建行。进一步加强工资业务营销业务,抓住有关信息,积极公关,争取部分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业务。

三、通过外出参观和讨论学习方式提高一线员工的服务意识。

针对一线员工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的局面,在市行协调帮助下分两批次,组织储蓄所长和大部分储蓄员工到先进行凌河支行、铁路支行,以及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鞍山市府广场储蓄所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参观学习,广大储蓄员工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对服务认识,从中发现了自身的不足。特别是通过先进单位有关人员的经验介绍,使储蓄员工掌握了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方法。为了使所学尽快成为所用,组织全体储蓄员工结合参观学习进行有关“如何提高一线服务水平”的主题讨论。

四、建立健全基础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落实和考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储蓄一线人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储蓄会计核算百分制考核办法》、《储蓄一线员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成立了相关的考评小组,定期进行相关的检查、考评。通过个月的运行,各储蓄所的服务、核算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在市行的核算检查、服务暗访中得到了较好的评价。

二、影响我行个人银行业务的不利因素

(一)同业竞争压力较大。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存量为万元,我行的存量占比为,如果按全口径地区存量计算我行存量占比为接近%。截止到月末我行的增量占比为负数。(截止到×月×日存款新增地区占比为,排名第三。)与同业相比,我行的个人银行业务具有自己特色,如个人电子汇款业务、银证转账业务都是我行率先开办的业务品种,在地区有一定影响力,但是在源头性产品上,明显处于劣势,如工商行的工资业务基本占据地区%的份额。农行的借助网点优势抢占了建行、工行退出后的存款市场。截止到×月×日,农行本年新增存款多万元。此外在内部管理上,如一线倾斜政策、绩效工资考核机制上都有一定特色。

⒈工商银行:作为地方老银行,客户基础较为雄厚。在工资业务上近乎垄断了地区优质客户群体。这一方面由于决策有远见,抢占先机,特别是借助业务内部互动优势,通过财政结算资金,从源头上控制了各财政拔款单位的工资。现工商银行户,人,月均万元。按%资金沉淀计算,年均增长存款万元。在宣传上近年来抓住各种时机进行广泛宣传,使工商行在居民中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一线倾斜政策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已形成人才向一线流动,人人喜欢到一线的良好氛围。

⒉农业银行由于近年来经营压力加大,使其在员工激励政策制定上加大了力度,实行每月扣发部分工资与存款任务完成情况挂钩,这种相对直观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近年来我行、工行先后从新立屯、大虎山等地区业务退出。农行并适时进行宣传,抢占地区存款市场。同时由于今年农业银行加大贷款投放,以贷吸存的效应得到体现,部分个人、私营户也增加了在农行的储蓄存款。

⒊中国银行在进入黑山后采取高举高打的策略,网点布局。网点建设在同业中都处于较高的水平。特别是充过用工环节,形成了一定吸存关系网。在绩效考核上通过环比计算,按月考核,促进了存款的增长。

⒋地方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这两家机构,在吸存政策上采取十分灵活的政策。直接或间接给客户的息外优惠,吸引客户存款。今年年初以来工商、建设信用社由市商行新派主要领导,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加大激励力度,调动了员工的吸存积极性。

(二)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缺乏连续性和不确定性。

绩效工资分配政策不稳定一直是困扰我行吸存的重要因素。每年都要对绩效工资分配进行调整,使部分员工对吸存持一种观望的情绪。原创:特别是在分配政策上不确定使部分储蓄员工和其他员工对我行的绩效工资分配的信任度降低。有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暴露出一定的不合理性,从而也影响了部分储蓄员工的吸存积极性。从更广泛意义上讲,没有真正体现奖惩的激励政策,不能充分的更广泛地调动全体员工的吸存热情。此外由于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的不确定性,使内部基础管理工作无从依托,不能发挥利益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基础管理,如核算、服务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三)服务水平缺乏质的提高,难于在同业中形成优势。通过近期服务参观和加强考核、检查,广大储蓄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但和真正体现差别化、亲情化的服务,差距还很大。一方面在服务管理方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抓,另一方面员工教育培训近年来从上级行到基层行都比较弱化。员工素质相对低。用人机制上,包括在临时工使用上一直没有真正得到优化,一线倾斜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明显,优秀人才不能合理向一线流动。

(四)一线保障支撑上还有待加强。应该说近年来全行围绕一线转,二线为一线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扁平化管理,二线后移,许多支撑需要上级行支持配合,有些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如机具老化,维护压力得不到缓解,目前突出的问题是点钞机严重不足,且一直没有明确的维护人员,经常影响正常营业。网络故障虽然逐渐减少,但对于一些故障调整等问题,责任不明确,互相推诿。甚至一笔挂账长达几个月。

三、我行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⒈全行上下对储蓄存款工作给予充分重视。近年来无论是市行还是县行对储蓄工作都给予充分重视,认识到储蓄存款增长对全行一般性存款增长的重要作用,在人力物力也即予大力支持。年初对部分网点进行了整修,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营业环境。市行专项资金进行季度增存奖励;统一一线员工夏季着装。

⒉体现“多劳多得”的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已初步得到落实。六月末季度绩效工资兑现后,在储蓄所中掀起了一个个人大力争拉存款的良好局面。这应该是对分配政策落在实处的积极回应。当然在政策中存在的需要加以审慎解决的客观不利因素,也影响部分储蓄员工和其他员工的积极性。

⒊储蓄员工对加强服务、核算管理有了正确认识,服务水平有了一定提高。目前在业务日益趋同的情况下,服务水平成为各行的重要竞争手段。特别是我行在源头性存款不利情况下更需通过优质的服务逐步稳定和争取客户。

⒋我行特色业务优势逐步得到体现。目前我行的“速汇通”业务系统已全面优化,“全国联网、小时到账”,已赢得客户的青睐。代划体彩、福彩业务,银征转账,已成为建行的品牌。“免填凭条”又一次成为同业的第一,在客户反响较好。正在调试即将上线的基金销售业务和酝酿推出的保险业务都将成为我行竞争优势。

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更好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紧迫感和积极性。目前正在进行的全员合同制和即将推出的“星级员考核办法”都将调动广大储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或建议

⒈在全行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基础上健全“储蓄一线员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将存款增长和服务、核算等基础工作纳入绩效工资的分配,更充分全面调动储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基础管理、原创:扩大存款市场份额。

⒉加大对源头性存款的吸存力度,建议全行联动,发挥部门协作、整体作战的优势,争取一些尚未实行工资的单位。

⒊抓住目前我行陆续推出的“免填凭条”“基金销售”,结合“速汇通”升级有利时机进行一次广泛的业务宣传活动。

⒋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工作,一方面为员工尽量创造良好的业务学习条件,另一方面配合工会组织好一线员工的业务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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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存款结构中季节性大额存款占比较大,自然增长比例较小。可以说多年以来我行的储蓄存款增长主要靠季节性大额存款。年初存款的增长主要由于吸收了一部分季节性资金,如粮库、种子等部门存款和地方企业改制对职工工龄买断资金,随着这部分资金陆续支取,我行的存款也随着逐级下降。应该说大额存款为我行储蓄存款增长发挥主导作用,但由于其稳定性差的原因也使我行存款历年来一直呈现上下波动的情况。

2、分配政策不连续,兑现不及时影响了部分员工的吸存积极性和持续性。由于每年年初市行都要对当年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因此每年的

2、3月份都成为政策真空月,因此员工对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持一种观望态度。特别是今年2季度绩效工资一直未兑现,也使部分员工对吸存的认识淡漠。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全行吸存工作的开展。

二储蓄网点之间存款增长呈现分化状态。

全行各储蓄所的存款增长情况十分不平衡,呈现两极分化。大虎山市场储蓄所、储蓄专柜、建新储蓄所存款呈现稳定增长,住宅楼储蓄所、建行储蓄所、大虎山储蓄所、房产储蓄所增长乏力或呈现负增长局面。出现上述分化状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区位分布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储源特点。我行几年来储蓄存款的增长情况充分说明部分储蓄网点的区位分布不合理。如住宅楼储蓄所、建行储蓄所由于位于多家金融机构储蓄网点的密集区,且周边储源有限,因此上述储蓄所多年存款增长不力。特别是近年来同业不正当竞争手段频出,使我行这些储蓄网点在众多网点夹击中难于突围,实现自然增长,只能通过个人吸储维持存款稳定。大虎山储蓄所曾是我行的高产所,但由于去年工商银行一家储蓄所迁址至邻近,并以其代办铁路资金结算的优势,铁路职工工资,从源头上分流该所存款。从目前看来上述不利局面还难于改变。

三信用卡个人卡存款较年初呈下降趋势。由于近年来储蓄卡的使用普及和储蓄卡的功能替代,使目前信用卡市场受到较大冲击。因此信用卡个人卡存款增长乏力,由年初的176万元,下降到6月末的99万元。

四中间业务收入呈现快速发展。个人银行业务将中间业务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应该是近一两年的事。特别是今年个人银行业务中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特别快。截止到6月末“速汇通”手续费收入实现2.35万元,是去年同期的2倍还要多,根据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到年底该项手续费收入将突破6万元。这应该是不小的数目,当前存贷利差不断缩小,内部上存资金利率下调预期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中间业务收入日益成为我行的重要收入来源。下半年即将在储蓄专柜推出基金销售、保险等业务,这将更加丰富和增加我行的中间业务收入。

三、通过外出参观和讨论学习方式提高一线员工的服务意识。

针对一线员工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的局面,在市行协调帮助下分两批次,组织储蓄所长和大部分储蓄员工到先进行凌河支行、铁路支行,以及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鞍山市府广场储蓄所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参观学习,广大储蓄员工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对服务认识,从中发现了自身的不足。特别是通过先进单位有关人员的经验介绍,使储蓄员工掌握了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方法。为了使所学尽快成为所用,组织全体储蓄员工结合参观学习进行有关“如何提高一线服务水平”的主题讨论。

四、建立健全基础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落实和考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储蓄一线人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储蓄会计核算百分制考核办法》、《储蓄一线员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成立了相关的考评小组,定期进行相关的检查、考评。通过2个月的运行,各储蓄所的服务、核算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在市行的核算检查、服务暗访中得到了较好的评价。

二、影响我行个人银行业务的不利因素

1、工商银行:作为地方老银行,客户基础较为雄厚。在工资业务上近乎垄断了地区优质客户群体。这一方面由于决策有远见,抢占先机,特别是借助业务内部互动优势,通过财政结算资金,从源头上控制了各财政拔款单位的工资。现工商银行80户,10000人,月均800万元。按40%资金沉淀计算,年均增长存款4000万元。在宣传上近年来抓住各种时机进行广泛宣传,使工商行在居民中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一线倾斜政策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已形成人才向一线流动,人人喜欢到一线的良好氛围。

2、农业银行由于近年来经营压力加大,使其在员工激励政策制定上加大了力度,实行每月扣发部分工资与存款任务完成情况挂钩,这种相对直观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近年来我行、工行先后从新立屯、大虎山等地区业务退出。农行并适时进行宣传,抢占地区存款市场。同时由于今年农业银行加大贷款投放,以贷吸存的效应得到体现,部分个人、私营户也增加了在农行的储蓄存款。

3、中国银行在进入黑山后采取高举高打的策略,网点布局。网点建设在同业中都处于较高的水平。特别是充过用工环节,形成了一定吸存关系网。在绩效考核上通过环比计算,按月考核,促进了存款的增长。

4、地方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这两家机构,在吸存政策上采取十分灵活的政策。直接或间接给客户的息外优惠,吸引客户存款。今年年初以来工商、建设信用社由市商行新派主要领导,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加大激励力度,调动了员工的吸存积极性。

二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缺乏连续性和不确定性。

绩效工资分配政策不稳定一直是困扰我行吸存的重要因素。每年都要对绩效工资分配进行调整,使部分员工对吸存持一种观望的情绪。特别是在分配政策上不确定使部分储蓄员工和其他员工对我行的绩效工资分配的信任度降低。有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暴露出一定的不合理性,从而也影响了部分储蓄员工的吸存积极性。从更广泛意义上讲,没有真正体现奖惩的激励政策,不能充分的更广泛地调动全体员工的吸存热情。此外由于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的不确定性,使内部基础管理工作无从依托,不能发挥利益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基础管理,如核算、服务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三服务水平缺乏质的提高,难于在同业中形成优势。通过近期服务参观和加强考核、检查,广大储蓄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但和真正体现差别化、亲情化的服务,差距还很大。一方面在服务管理方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抓,另一方面员工教育培训近年来从上级行到基层行都比较弱化。员工素质相对低。用人机制上,包括在临时工使用上一直没有真正得到优化,一线倾斜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明显,优秀人才不能合理向一线流动。

四一线保障支撑上还有待加强。应该说近年来全行围绕一线转,二线为一线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扁平化管理,二线后移,许多支撑需要上级行支持配合,有些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如机具老化,维护压力得不到缓解,目前突出的问题是点钞机严重不足,且一直没有明确的维护人员,经常影响正常营业。网络故障虽然逐渐减少,但对于一些故障调整等问题,责任不明确,互相推诿。甚至一笔挂账长达几个月。

三、我行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1、全行上下对储蓄存款工作给予充分重视。近年来无论是市行还是县行对储蓄工作都给予充分重视,认识到储蓄存款增长对全行一般性存款增长的重要作用,在人力物力也即予大力支持。年初对部分网点进行了整修,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营业环境。市行专项资金进行季度增存奖励;统一一线员工夏季着装。

2、体现“多劳多得”的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已初步得到落实。六月末2季度绩效工资兑现后,在储蓄所中掀起了一个个人大力争拉存款的良好局面。这应该是对分配政策落在实处的积极回应。当然在政策中存在的需要加以审慎解决的客观不利因素,也影响部分储蓄员工和其他员工的积极性。

3、储蓄员工对加强服务、核算管理有了正确认识,服务水平有了一定提高。目前在业务日益趋同的情况下,服务水平成为各行的重要竞争手段。特别是我行在源头性存款不利情况下更需通过优质的服务逐步稳定和争取客户。

4、我行特色业务优势逐步得到体现。目前我行的“速汇通”业务系统已全面优化,“全国联网、2小时到账”,已赢得客户的青睐。代划体彩、福彩业务,银征转账,已成为建行的品牌。“免填凭条”又一次成为同业的第一,在客户反响较好。正在调试即将上线的基金销售业务和酝酿推出的保险业务都将成为我行竞争优势。

5、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更好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紧迫感和积极性。目前正在进行的全员合同制和即将推出的“星级员考核办法”都将调动广大储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或建议

1、在全行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基础上健全“储蓄一线员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将存款增长和服务、核算等基础工作纳入绩效工资的分配,更充分全面调动储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基础管理、扩大存款市场份额。

2、加大对源头性存款的吸存力度,建议全行联动,发挥部门协作、整体作战的优势,争取一些尚未实行工资的单位。

3、抓住目前我行陆续推出的“免填凭条”“基金销售”,结合“速汇通”升级有利时机进行一次广泛的业务宣传活动。

4、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工作,一方面为员工尽量创造良好的业务学习条件,另一方面配合工会组织好一线员工的业务竞赛活动。

篇11

一、商业银行收费市场存在的问题

1.收费项目繁多,但同质化特征明显。近几年,商业银行服务产品发展很快。据相关资料统计,收费项目从2003年的300多项到目前的3000多项。商业银行提供的服务产品虽然项目繁多,但其中同质化现象突出,产品和服务相似度比较高。往往是一家银行推出新产品,其他银行很快会推出相似产品,只是推出的新产品名称有所不同,而且这些产品大多集中在传统业务上。如各家银行提供的支付结算、汇兑、银行卡、、担保及承诺等服务基本是无差别的。同业竞争不是以特色产品吸引客户,而主要是以价格争夺客户。即使是开发了众多理财产品,也是从传统信贷业务转化来的,正是这种产品同质化,导致各银行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不强,缺少具有差别化的特色产品。

2.收费标准不统一,缺乏定价依据。当前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仅有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除此之外的服务产品由各商业银行根据成本效益和业务拓展的要求制定收费标准、委托业务按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和自行制定的收费标准。监管部门只对价格的合理性和制定程序的合规性进行监管。基于这种监管方式,商业银行在制定服务收费政策和定价制度上存在一定缺陷。由于缺乏完善的定价体系,还不能完全核算到业务条线、客户和产品,因此各家商业银行定价政策依据不统一,相同的服务产品,价格相差悬殊。

3.争抢市场,服务收费行为欠规范。目前商业银行都在争夺市场,竞争激烈,部分银行故意压低价格、以价格战的方式视服务对象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引起社会公众对银行服务收费的规范性产生了质疑,影响了银行在客户中的信用形象。部分银行收费项目名称不规范,经常引起金融消费者的歧义;银行收费透明度不高。商业银行在服务收费之前往往并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收费公告也不够及时、明确和醒目;对私业务收费中对客户的解释不够到位,既缺乏对消费者的耐心解释和说明,也缺少正确的引导和宣传,使银行与客户之间在收费问题上的分歧经常无法消除。部分扰乱正常的银行服务市场秩序;一些银行以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为主要形式的不规范经营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热议和广泛关注。部分商业银行业所属金融机构出现了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收费管理不够规范等现象,显然严重损害了银行声誉,削弱了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降低了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4.引导宣传不够,经营行为欠规范。这几年,商业银行在新增或调整服务收费标准时,未按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在向客户收费前,未尽到应有告知义务;收费公告不够明确和醒目,透明度不高;对客户的疑问咨询解释不到位,缺少正确的引导和宣传。部分银行片面追求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却忽略了服务质量的改善,由此出现了服务收费与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协调、不匹配的现象,造成了客户对银行收费的不满。为提高销售量而不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充分的风险提示,或是向不需要某些服务产品的客户进行盲目的推销,使银行与客户间产生冲突或误解。这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不利于银行中间业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最终也损害了银行业自身利益。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经历了从免费到收费逐步发展的过程。《价格法》等陆续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给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随着经济社会及银行业发展,不应笼统地反对银行服务收费项目总量的增长,而应关注收费服务是否合规、合理,是否遏制质价不相符的服务收费项目。

二、加强和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

如何加强和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完善服务定价机制。目前商业银行收费指导性文件主要依据《价格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随着商业银行服务业务的迅速发展,虽然各商业银行增加的基本服务业务大体相同,但收费项目名称、标准不一致,容易给客户造成收费名目杂乱、繁多的假象。笔者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应梳理规范价目名称,进一步明确对商业银行收费活动的监管要求。确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如对具有“公共产品”特点的银行服务,包括人民币储蓄账户、结算、银行卡服务等,实行政府指导价,明确适用范围和幅度;对一些创新服务产品如科技含量高,资金投入大,市场培育尚未成熟的产品,制定保护性指导价格,给予一定的自主定价权,以鼓励商业银行研发创新;对一些传统产品、成熟度高的产品,适度收紧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浮动幅度;对于一些可以为客户提供的高端的、个性化服务,允许商业银行与客户沟通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制定服务收费标准;

第二,规范服务收费标准。商业银行内部要建立规范的定价决策机制,在同一银行的分支机构定价政策应统一;对一些按市场发展和客户定位划分需要制定不同的、有区别的服务产品价格,应制定便于操作执行的指导意见。另外,商业银行要认真进行成本核算,合理解决成本收益问题。确立科学的定价战略和业务发展战略。以成本动因为基础,细分产品,分配归集产品和账户实际消耗的成本,通过成本分析为收费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持。通过合理厘定收费价格,不仅能够有效地进行成本补偿,更能避免盈利客户流失。

第三,优化服务收费环境。商业银行在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同时,应该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加速业务创新,创造出满足公众多样化金融需求的中间业务产品。要加快理财业务、业务、银行卡业务等的创新力度,通过良好的金融服务为客户提升生活品质。同时,要积极拓宽低成本服务渠道,特别是ATM、网上银行等低成本的电子渠道,单笔业务成本较低,收费也较低,通过拓展低成本渠道,既可以降低银行的服务成本,又可以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自助服务应逐渐过渡成为消费者接受银行服务的主要方式,运用技术、法律的,减少交易故障、防范信息欺诈,提供安全便捷的自助交易环境,普及自助交易知识,接受新型的自助服务方式。

篇12

(一)中间业务的收入规模

中间业务为商业银行不运用或者间接运用自己的资金,以中间人或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担保等事项、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近年从我国国有银行的年报数据来看,各家银行为了促进中间业务的发展,都在积极开展相关活动。随着银行中间业务不断发展,中间业务总体获得收益高于正常营业收入,以平安银行年报为例,2016年第一季度平安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再创新高。2015年该行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00.64亿元,同比增长47.65%,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由2014年的27.74%提升至31.26%。7家股份制银行的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增速均超过4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占比超过20%。表明中间业务开始逐渐取代传统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

(二)中间业务的种类

虽然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中间业务有了一定发展,但是发展业务范围狭窄、品种单调、层次较低,主要集中于日常简单结算和类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

二、中间业务与经营绩效关系文献综述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常研究中间业务与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关系。第一种是研究中间业务收入对经营绩效的影响。王曼舒、刘晓芳(2013)基于中国14家上市商业银行2008~2010年季度数据,定量分析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对盈利能力的影响,结果表明,非利息收入和净息差与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正相关。Barbara和Claudia(2005)研究了法、德、英、西班牙、意大利这5个欧洲国家的银行业从1994年到2000年的数据,结果表明商业银行的产出效率水平与中间业务收入正相关。但仇保妹(2011)分析认为中间业务收入与银行ROE成反比,从而得出中间业务收入的提高没有对银行净值收益率起到促进作用的结论,国内商业银行均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银行之间只能通过降低收费和增加宣传来扩展中间业务,形成恶性竞争。第二,中间业务创新程度对经营绩效的作用。朱明星(2013)对15家上市商业银行2007~2011年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银行创新水平的高低对绩效水平影响,发现中间业务能显著改善银行绩效。郭媛媛,林鸿(2008)以国内银行业可量化部分讨论创新绩效,对12家上市银行1998至2005年的数据的分析,虽四大国有银行的总资产报酬率在此期间与金融创新保持总体一致,但股份制银行在观察期最初四年间的总资产报酬率并未随创新能力的提高相应增加。第三,是间接因素影响中间业务发展进而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产生作用。陈昆(2016)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入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依靠资产负债业务获取利润空间大大减小,中间业务就变得很重要。彭明雪等(2016)指出,经营效率和中间业务发展与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正相关。

本文将重点从单一指标体系分析中间业务种类即多样化中间业务对经营绩效的研究。

三、中间业务多样化与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实证分析

(一)国内商业银行经营绩效评价的选取指标

对于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分析主要研究的是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盈利性指标主要有总资产利润率(ROA),资产利润率(ROE)。

(二)中间业务的多样化评价指标

中间业务的多样化主要体现在业务渠道的拓宽以及非利息收入的增加,因此,中间业务收入的多少可衡量业务多样化程度,但由于国有控股银行与股份制银行资产规模差异过大,故本文采用相对指标即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衡量中间业务多样化程度。同时要控制变量,控制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相同,消除银行资产规模的影响,我们常采用取对数的方法即LNA/10。

(三)计量经济OLS模型

为找出中间业务多元化程度与绩效之间的关系,下面对2011~2015年国有商业银行经整理数据用Eviews软件进行分析

1.变量相关性分析。对两个变量进行相关性检验,系数小于0.5,相关性较小。

2.回归分析。以多元化程度X1和资产规模A为自变量,以绩效ROA为因变量,得到如下结果。R2=0.9575;调整后的R2=0.9151;中间业务收入/经营收入系数24.184;T检验1.4477;P值0.0245

分析结果可知,模型拟合优度较好,即多元化指标和规模指标是影响绩效的主要原因。自变量多元化中间业务、A系数的T检验值分别为1.4477、4.7168,通过T检验。故该模型的构建及变量的选取都较为合理。其次,多元化指标X1的系数为24.184,说明多元化程度与绩效呈正相关,即多元化程度每提高1%,公司资产收益率上升24.184%。资产规模指标A的系数为45.92,说明公司规模与绩效呈正相关,即规模指标值每提高1%,公司资产收益率上升45.92%。对比两个自变量系数,可知多元化程度对绩效影响弱于规模的影响,但资产规模增加也会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和额外费用,故一味提高银行资产规模并不能很好提高银行经营绩效,适时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有利于银行经营绩效提升。

四、政策建议

(一)规范业务定价规则,完善定价体系

加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定价的微观研究,在中间业务多样化,银行服务进入收费时代后,明确收费对象,谁委托谁缴费.

(二)构建完善的中间业务产品开发机制

建立规范、高效的中间业务创新管理部门,从市场调研到系统开发以及后续的产品营销宣传,专人专责,定时进行员工培训,提出新的想法开拓市场。同时当中间业务开发后,需制定相应的创新发展规划,将产品推入市场,提升中间业务的盈利能力、增加竞争。

(三)银行规模经济与成本费用的合理控制

发挥大银行规模经济的作用,通过规模扩张实现降低平均成本,进而获取额外收益,成为城商行提高经营绩效的便捷手段。但从经营效率看,规模更大的城商行并没有表现出更高的经营效率,规模扩张没有带来管理能力的提升,反而会有成本费用增加。所以从宏观上统筹成本投入问题,既要考虑债务资本的成本,也要重视权益资本的机会成本,注重从价值管理的角度做好成本节约。

参考文献

[1]仇保妹.中间业务收入对我国商业银行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J].财金之窗.

[2]周瑾.美国金融集团多元化经营绩效与风险的研究[D].2009.

[3]张漫雪,潘朝康,贾笑天.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及面临的问题[J].华经济视角,2011.

篇13

多年来,商业银行一直重视核心业务的发展,那么如何在坚持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的同时及时拓展非核心业务?这是商业银行改革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拓展商业银行非核心业务既要金融创新,又要与银行组织变革顺利接轨。纵观各类组织结构,直线制组织结构、职能制组织结构、直线――参谋制组织结构、直线――职能参谋制组织结构等机械式组织,属于高耸式结构,既不灵活高效,也不符合组织扁平的要求;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和矩阵组织结构是有机式组织,具有高效和扁平化的特点,但不满足灵活性,可以作为商业银行总分行的组织框架,却不适合商业银行非核心业务经营。

虚拟组织结构与总分行制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同时具备了灵活、高效、扁平化的特点,可以嫁接到商业银行的非核心业务环节,这样商业银行可以形成以直线职能制为基础,核心业务实行事业部制、非核心业务实行虚拟经营的组织体系。

商业银行虚拟经营与网络银行不同。网络银行又称电子银行或多媒体银行,一般指银行依托电子技术和因特网,利用计算机技术在因特网上建立网站,以替代原来需在柜台操作诸种业务;或者银行设立因特网上的虚拟机构,运营独立的金融业务(隋莉萍,2005)。网络银行运用的是电子信息技术,它面向客户创新了服务手段;而商业银行虚拟经营是管理战略变革,它面向加盟企业,通过企业协作与业务外包等方式,创新组织,开拓经营领域。

虚拟组织概念及其优越性

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肯尼斯、普瑞斯、戈德曼和内格尔提出了“虚拟组织”概念,美国组织行为学家罗宾斯等一大批专家学者对此展开了后续探讨。

虚拟组织是以拥有核心能力的部门为中心,以业务为纽带,为实现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通过各种契约合作方式而组建起来的具有企业经营能力的独立企业动态联盟。商业银行虚拟组织由银行分支机构和联盟成员企业组成。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竞争招标或自由选择,招募合作伙伴,迅速形成金融业务虚拟经营实体。该实体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需要完整的组织层次和指挥链,是一种松散型的金融组织。成员企业之间一般不存在产权上的联系,其合作关系是动态的,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机械式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虚拟组织的优越性表现在:

第一,虚拟组织结构具有临时性和灵活性。它以项目为中心、以机会为基础,结合金融市场需求整合各项资源,营业网点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增加、调整和撤并。如果市场变化、战略转型或者项目结束,组织自然解体。

第二,分工和协作是虚拟经营的基础。成员企业都拥有自身的优势和自身的经营理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金融业务合作的复杂性。但共同的利益关系始终是主要方面,商业银行可以凭借其核心能力对联盟企业产生有力影响,通过融合和组织沟通,在组织内产生强大的约束力,促使虚拟组织单位以合作为中心,相互依赖,围绕项目建立动态的、可靠的协作关系。

第三,虚拟组织具有业务优势。通过商业银行牵头,能高效整合联盟企业的资源、技术、客户、市场,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价值链,实现强强联合,达到双赢的效果,有效节约了开办银行分支机构的投入,又便于批量处理金融业务,同时也大幅降低了进入门槛和运营成本。

在虚拟经营过程中,商业银行也可以将自身不具有核心能力的业务外包,将资源重点投向核心业务,既避免了重复投资,又可以在短时间内形成敏捷响应,提高竞争优势。

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原动力是利用比较优势和规模经济来降低成本,但如今已成为银行业的一种战略选择。商业银行往往需要通过外包获得自身所不具备的资源,更好地控制风险,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使业务运营和成本控制更加灵活(史薇、王珏,2005)。

商业银行非核心业务虚拟组织形式

我国大量企业开始纷纷摆脱“大而全”的经营方式,调整非核心业务,减小经营成本和风险,简化组织体系,增强组织的灵活性和扁平化,这个过程就是组织虚拟化过程。成功的商业银行非核心业务应具备结构扁平化、组织界限模糊化、经营方式弹性化、企业功能专业化等虚拟经营的特色(孙昌宇、马志峰,2005)。

由于非核心业务具有分散化、小额化、风险高等特点,近些年商业银行非核心业务方面总体趋势是有选择地开展有限的业务经营。结合本文对虚拟组织的认识,考虑我国不同地区经济状况的差异,商业银行非核心业务可分别采用核心式、产品营销式和网点联盟式三种模式开展虚拟经营。

(一)核心式

核心式以决策为核心,决策权通常由总行掌握,经营方面则施行委托制,主要由分行和加盟企业部门完成。它适合金融生态环境较好、社会化服务水平较高的地区。

商业银行非核心业务方面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整体上不够发达,非核心业务盈利空间小,分散了核心业务的资源投入,不仅花费大量的前期宣传、营销费用,而且干扰了日常工作计划。核心式虚拟经营不需要商业银行大量资源投入,银行依据环境条件和经济状况,科学定位,遴选适合当地需求的非核心业务和金融产品,淘汰不盈利和价值低的业务。

核心式的基本做法是,将现有的非核心业务部门整合为决策部门和经营部门,决策部门由虚拟组织的分行行长、专业辅助决策人员和审计与监察人员组成,主管虚拟组织的设立、撤并、制度建设、以及重大事项的决定,决策部门的工作重心在于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和综合管理水平;经营部门由各虚拟组织单位派遣的前台业务人员、综合业务人员组成,从事具体的项目经营,比如前台、后台、分销系统、顾客关系管理、绩效管理系统、销售基金等业务;而其它部门,如后勤、安防部门、培训中心、招待所等实行社会性外包,逐步精简、理顺业务流程。

(二)产品营销式

产品营销式打破了传统的以支行为单位的营销格局,建立以客户经理为主体的市场拓展体系。它适合成长性较好,金融产品需求多样化,经济快速发展或者正在城镇化的地区。

非核心业务经营性分行,可以联盟外部研发部门和外部营销公司组成虚拟组织从事虚拟经营。外部研发部门的主要业务是:调整和研发关键性、优势性、知识密集型的金融产品以及风险控制、管理文化等技术产品;外部营销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设计、成本定价、市场营销等。通过金融产品研发外包和销售外包,分行将其核心能力放在主导和决策研发、销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方面,建立精简高效的虚拟经营。

产品营销式的基本做法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以创新为动力,以风险控制为主线”的指导思想,依据市场定位,运用营销原理对客户进行市场细分和分类服务,在此基础上重新设计虚拟组织的管理体制,取消不必要的业务环节,重整业务流程,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研发销售业务外包给联盟合作伙伴,强化和提升虚拟组织单位的效能。目前广泛推行的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经理为主体,为客户提供多功能、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客户经理制”带有产品营销式的基本特点,不同之处在于,客户经理制是银行单体经营,没有虚拟组织和业务外包的性质,而产品营销式实行业务外包,在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基础上通过优势互补,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三)网点联盟式

网点联盟式符合特色经营的要求,克服了众多银行网点同质性的弊端。它适合受政策因素、管理因素和市场因素制约的地区。

这类地区的虚拟组织网点可根据其软硬件设施、经营业绩相应授权,将低风险、例行性、可控性的事项,授权给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程度高、经营业绩良好的营业网点处理。其中绩效突出的网点可授予一定的金融产品开发权和业务领域的进退权,而高风险、非例行性、重大事项由上级决策,防范经营风险。

网点联盟式的基本做法是,对基层网点实施多样化改造,同时加强各基层网点跨地区跨领域联盟。一方面,在保持基层网点基本功能不变的条件下,挖掘潜力,打造金融品牌,深入了解当地客户需求,扩大非核心业务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运用理财建议、向社会公开授信等个性化服务,培育具有较高忠诚度的客户群,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以达到多样化、特色化的效果;另一方面,运用科学的网点选址技术,全面谋划、合理布局,在保持各网点相对独立经营的基础上建立相邻网点之间的虚拟组织,实行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性质的联盟,构建综合服务、专业突出的非核心业务网络平台。这样,每个网点都同时面向本地和周边两个市场,使自身拥有更庞大的客户群和更广阔的生长空间。同时,经过虚拟经营网络,银行非核心业务虚拟组织不仅能经营一般金融产品,而且能经营高端客户业务和小企业业务,有利于获得更高收益。

商业银行非核心业务虚拟经营的建议

以过程管理为中心设计银行业务流程。过程管理重视银行业务的衔接关系和科学化管理,以成本、质量、速度、服务等关键性绩效指标考核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大量简化原有的复杂信息流程、消除组织摩擦和工作延误,在计划、调度、协调方面实现程序化管理,减少内部交易环节和成本。通过过程管理,商业银行虚拟经营网络的成员企业,可以直接从职能管理部门获取管理指令并反馈信息(赵洁,2004),较好地改变因人设事,多头管理的局面,有效实现银行业务的综合化和统一化。以过程管理为中心设计虚拟组织,就要改革传统非核心业务方面的业务流程,做好流程的划分和边界的界定,制订详细的作业规程和要求(胡汉军,2008),依据经营要素的拟合程度、经营系统的稳定性和市场需求变化趋势的要求,在不同过程和环节上有选择地组合集权与分权、指挥与控制等管理工具,以求项目利润回报的最大化。

理清虚拟组织层级结构。高耸化结构相对于扁平化结构有更强大的领导力,但这种领导力建立在单纯的支配和强迫的基础上,并且伴随着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指挥链过长、决策缓慢等问题。虚拟组织属于扁平化结构,有效化解了组织规模、内部监管和管理成本的矛盾,实现了管理与效率的均衡。商业银行虚拟组织理清层级结构能降低银行组织体系的复杂性,促进银行组织体系的稳定性,增强信息的传输与共享,更好地体现指挥明确、命令统一、责权对等、管理幅度适度的原则,有利于防范和抵御经营风险。

发挥项目组职能,提升服务质量。商业银行虚拟组织应根据非核心业务导向,顺应多变的金融产品市场,通过组建不同的产品项目组,依靠先进的客户联系、产品分销和交易处理方式,发挥各虚拟组织单位的专长,集中优势,缩短客户与银行联系的距离,为客户提供手段先进、方便快捷、功能完善的金融服务。每个项目组经理同时具备双重职责,既负责对客户的服务也负责企业利润。

充分利用银行网络推进虚拟组织运营能力。当前信息通讯较发达,商业银行业务流程逐步转向网络化。商业银行普遍拥有联网密度较高的分理处、储蓄所和自助银行,这些为商业银行实施虚拟化经营提供了良好要件。非核心业务经营完全可以借助外部资源,把相关的客户、同行、分销网络等纳入同一个业务群,围绕商业银行自身核心竞争力进行重新规划和组织,开展低成本高回报的非核心业务虚拟经营。

参考文献:

1.胡汉军.农业银行流程再造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