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法律法规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耕地法律法规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耕地法律法规

篇1

由于受温室环境密闭、湿度大、光照弱、周年生产等因素影响,作物病虫害呈逐年加重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病虫害种类越来越多

因周年生产、适宜的温室环境等因素影响,病原菌和虫源逐年累积,导致日光温室病虫害发生严重。同时,由于非耕地日光温室和设施栽培的飞快发展,种植的蔬菜种类越来越多,加之名优新特品种的引进、商品菜的调运,寄主作物十分广泛,致使病虫害种类也逐年增加。据研究,在蔬菜上出现的真菌性病害约有1000种,常见的有800种左右,占整个蔬菜病害的80%;蔬菜细菌性病害约有300种,常见的有100余种,占整个蔬菜病害的10%左右;蔬菜病毒性病害有200种左右,常见的有50种左右,约占整个蔬菜病害的5%。

1.2 生理性病害时有发生

因盲目过量施用化肥、农药以及温室长年覆盖或季节性覆盖改变了自然状态下的水分平衡,引起蔬菜抗逆性减弱,蔬菜易发生中毒、沤根、营养失衡等生理性病害。低温会造成冷害、冻害和畸形果。生理性病害的发生严重影响了蔬菜的品质。

1.3 气传病害、高湿型病害流行蔓延

日光温室环境密闭、光照弱、通风排湿困难,温室中相对湿度经常高达90%以上,使得植株结露时间长,从而导致一些通过气流传播病害和低温高湿性病害发生严重。

1.4 细菌病害发生普遍

细菌性病害在温室蔬菜作物上发生极为普遍。蔬菜上出现细菌性病害约有300种,常见的有100余种,占整个蔬菜病害的10%左右。细菌性病害主要表现为斑点、溃疡、萎蔫、坏死及腐烂等,植株一旦染病,多是整株感染,且病情发展迅速,很快致死,造成绝收。

1.5 害虫繁殖速度加快,危害增加

日光温室蔬菜实现了周年生产,然而,适宜的温室环境使得一些害虫繁殖速度加快、世代增多,且可周年繁殖与危害,再加上自然控制因子难以发挥作用,从而导致日光温室蔬菜虫害发生严重。

1.6 抗性强,防治难度大

在保护设施内病虫害周年发生,害虫各种虫态(若虫、卵、幼虫、成虫)混生,防治适期难以掌握,且生产上过分依赖于化学防治,用药量大,施用频率高,病虫害抗药性明显增加,防治难度大。

2 成因分析

2.1 常年连作,轮作倒茬困难

瓜菜枯萎、茄子黄萎、番茄细菌性青枯、疫病、根腐病等土传性病害,药剂防治效果很差,必须通过嫁接换根或轮作倒茬进行防治。而日光温室一旦建成,难于移动,又不易轮作倒茬,致使土传性病害逐年加重。

2.2 温室环境适宜引发病虫害

日光温室作物可以周年生长,周年供应,病虫害就有了稳定的寄主,专化性强的严格寄生菌发生严重;日光温室环境密闭、通风排湿困难,易引发灰霉、早疫、晚疫、霜霉、黑星、菌核、疫病及细菌性角斑等病害;日光温室内的光照强度只有外界同等光照强度的50%~60%,蔬菜长势弱,抗病性差,易发生弱寄生性病害。

2.3 自然天敌(包括一些有益微生物)作用微弱

由于长期使用农药,导致自然天敌数量极少,作用微弱。

2.4 管理不精细

部分生产户管理不够精细,导致植株自身抵抗能力下降,给病菌的侵入创造了条件。

3 防治中存在问题

3.1 农户存在重治不重防的观念

农户在生产中忽视利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方法预防病虫害,只在发现病虫害的时候,采用化学药剂防治,增加病虫的抗药性,影响了蔬菜的品质。

3.2 不注意棚室内消毒灭菌

近几年经济效益比较好,有些农户一年四季不分季节种植,不休闲,不轮作倒茬。换茬时又不进行高温闷棚,不仔细铲除棚内病虫害,造成棚内多种病虫害滋生,病虫害发生严重。

3.3 不能准确识别病害,无法对症下药

农户经常分不清真菌性病害与细菌性病害、药害与肥害、低温冻害与病害、缺素症与病毒病,导致用药不对症,重复喷药,增加种植成本。

3.4 不注意棚室外消灭病原

由于非耕地日光温室都建设在连片示范区内,温室较多,部分农户不注意棚室外卫生,在温室外堆放病枝、烂叶、烂果,这些病残体上存在大量病菌、虫卵,如果不及时进行清理深埋、烧毁,就会不断向外释放病菌和虫害,随着人的走动和风流、气流的传播,易导致病虫害连片发生。

3.5 不能科学实施化学防治

大部分农户一看到蔬菜得病有虫,就会使用化学药剂防治,既不能对症下药,又不按计量配药。同时,几种农药混配,不但不能有效防治病虫害,反而造成农药残留严重,影响蔬菜安全。

4 防治策略

非耕地日光温室病虫害防治应本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坚持“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方法。

4.1 大力加强农业防治措施

4.1.1 选用抗(耐)病虫良种

通过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针对性选择适合当地栽培条件的国内外优良品种,以增强蔬菜作物自身的抗逆性和抗病性,实现高产高效目标。

4.1.2 合理轮作倒茬

同科蔬菜均有相同或相似的病虫害,因此设施蔬菜栽培最好进行轮作倒茬,以增强植株抗病能力,减少病虫害发生。

4.1.3 及时清洁田园

在播种、定植前或前茬收获后,及时彻底地清除残枝败叶及病残体,铲除杂草,消灭病虫中间寄主,生产过程中晴天中午及时摘除病老残叶、残花等病残体,减少病虫危害。

4.1.4 选择无病种苗或进行种子消毒处理

种子最好选用包衣种子。非包衣种子播种前选晴天晒种2~3 d,通过阳光照射杀灭附着在种皮表面的病菌。茄果类、瓜类蔬菜种子可用55℃温热水浸种10~15 min;豆科或十字花科蔬菜种子可用40~50℃温水浸种10~15 min,或用10%盐水浸种10 min。种子消毒可将种子里混入的菌核病、线虫卵漂除或杀死,防止菌核病和线虫病发生。

4.1.5 采用基质穴盘培育无病虫壮苗

在无病虫危害的设施内,采用无土穴盘育苗。播种前进行基质消毒处理,出苗后加强莳床管理,定植时选用优质适龄壮苗。

4.1.6 科学配方施肥

依据各类蔬菜需肥规律及栽培基质的供肥特点进行科学配方施肥,科学选择追肥、叶面喷肥的种类及配比,增强植株生长势和对病害的抵抗能力,减轻病害发生。

4.1.7 推广应用蔬菜有机生态型无土栽培关键技术

蔬菜有机生态型无土栽培技术可最大限度地创造适合蔬菜植株生长而不利于病虫害发生的环境条件,将病虫危害降到最低。

4.2 强化物理防治措施

4.2.1 频振式杀虫灯诱杀害虫

频振式杀虫灯可广泛诱杀蔬菜作物上多种有飞翔能力的害虫成虫。将杀虫灯吊挂在牢固的物体上,然后放置在设施内,每台控制面积为1.5~2 hm2,吊挂高度与蔬菜作物等高,一般距地面1.2~1.5 m。

4.2.2 新型性诱剂诱杀雄蛾

根据设施内蔬菜靶标害虫种类选用不同的诱芯,一般每667 m2使用1~2个不同种类的诱捕器。诱捕器固定在竹竿上插于田间,诱捕器底部高于作物20 cm左右,30~40 d更换1次诱芯。

4.2.3 色板诱杀害虫

黄板诱杀粉虱、蚜虫、斑潜蝇等害虫,蓝板诱杀蓟马、种蝇等害虫。在田间悬挂黄板或蓝板,高度略高于植株顶部,每667 m2放20~30块,当色板粘满虫子时及时更换。

4.2.4 防虫网阻隔害虫

利用防虫网,可有效防止蚜虫、白粉虱、斑潜蝇、夜蛾等多种害虫侵入。防虫网隔虫是夏秋季节育苗的最佳选择。

4.2.5 高温闷棚灭菌

充分利用夏秋季节高温期闷棚灭菌。具体操作是栽培槽中加入新料后,与旧料充分混合,浇透水,铺上地膜,选晴天盖棚膜密闭棚室7~10 d,使棚内最高温度达50~70℃,可有效杀死设施内及基质中病原菌和害虫。

4.3 优化生态防治措施

4.3.1 加强综合调控

根据季节和各类蔬菜生育期不同,合理调控温室的光、温、湿度。 创造有利于蔬菜生长发育而不利于病虫害发生的环境条件,从而减轻病虫害的发生蔓延。

4.3.2 推广滴灌技术

通过实施膜下渗灌、滴灌技术,降低棚内湿度,减少病害发生,防止沤根死秧。

4.3.3 冬季增温补光

冬季温室生产中,通过增温补光、应用反光膜等措施,改善光照条件,提高冬季温度,有效减轻冻害和各类病害的发生。

4.4 推广生物防治措施

4.4.1 以虫制虫

利用瓢虫、草蛉、捕食螨、小花蝽等捕食性天敌和丽蚜小峰、赤眼小峰等寄生性天敌防治蚜虫、白粉虱等害虫。

4.4.2 推广应用细菌、病毒、抗生素等生物制剂

利用苏云金杆菌(Bt)制剂防治各科蔬菜害虫;应用阿维菌素防治菜蛾、斑潜蝇、白粉虱、根结线虫等;应用农用链霉素、新植霉素防治白菜软腐病、角斑病等;应用多抗霉素、抗霉菌素防治霜霉病、白粉病等。

4.4.3 推广应用植物源农药防虫

利用艾叶、南瓜叶、黄瓜蔓、苦瓜叶等浸出液对水喷雾可防治多种蔬菜害虫;利用辣椒、烟草浸出液对水喷雾,可有效防治蚜虫、白粉虱、红蜘蛛等害虫。

4.4.4 使用昆虫生长调节剂

通过使用昆虫生长调节剂如除虫脲、抑太保、卡死克等,干扰害虫生长发育和新陈代谢,使害虫缓慢而死。此类农药对人畜毒性低,对天敌影响小,对环境无污染。

4.4.5 推广应用农药残留降解技术

利用高效农药残留降解菌消除基质、水体、蔬菜植株及其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如采用农药净1号水剂,可降解有机磷类农药残留;农药净2号,可降解氯氰菊酯类农药残留。农药残留降解菌一般在喷洒农药2 d后进行,也可喷药前喷洒巴母兰无毒保护剂400倍液,使叶面形成高分子脂膜,达到预防农药污染效果。

4.4.6 推荐生物防治药剂

0.5%印楝素乳油800~1000倍液、或奥绿1号700~1000倍液、或5%除虫菊素乳油1000~1500倍液、或1.8%阿维菌素乳油3000~5000倍液;除虫菊素、武夷菌素、菌克毒克、克菌康等常规喷雾。

4.5 科学实施化学防治

4.5.1 合理选择农药种类

应用化学农药防治设施蔬菜病虫害,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优先选用粉尘剂、烟剂,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4.5.2 适时对症下药

依据设施蔬菜病虫害预测预报,在最佳防治期内及时准确用药防治。

4.5.3 科学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坚持按计量要求用药,克服长期单一用药;坚持交替用药,防止病虫产生抗药性;多种病虫害同时发生时,采取混合用药,达到一次用药防治多种病虫害的目的;根据天气变化灵活选用农药剂型和施药方法,如阴雨天气宜采用烟雾剂或粉尘剂防治,可有效降低设施内湿度,减轻病虫危害。

4.5.4 严格控制施药安全间隔期

篇2

1.我国耕地保护现状

1.1 耕地资源利用不合理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土地资源中非农土地使用率比例迅速上升。在此背景下,如何提高非农土地的利用率,减轻人口膨胀和城市化对农业用地的压力成为了当前保护耕地资源的工作重点。一是,我国农业整体的生产模式尚未完全转化为现代农业,农业生产缺乏计划性,粗放性明显,土地的利用成本较低。土地的利用成本较低,直接导致土地向其他用途输出,比如农业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从短期效果看,农业土地的转化实现了资本的短期升值,提高了有关不满和相关用户的收入,但是从长远看,是土地资源和价值的浪费。二是,我国耕地总量多,人均少,地区分布不均匀。地区分布不均匀导致受到不同地区生产力的不同,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也不同。在我国东北,特别是黑龙江地区,大规模机械化作业已经基本形成,生产效率高,产量大,而在我国其他地区特别是山区,基本是半机械半人工化,生产效率低。

1.2耕地资源法律保护机制不健全

耕地资源法律保护机制不健全主要有两点体现:一是,产权制度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土地的所有权属国家所有,使用权归农民所有,目前的大户制土地流转制度也标明,转让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出于公共利益需求时,对土地可以回收,但是回收的标准和补贴以及征地性质范畴都不明确,因此,在实际的征地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很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二是,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加快,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当中,农村大多留守老人和儿童,因此,很多土地无法有效得到利用,土地荒芜化情况严重。

1.3耕地资源政策保护力度不够

耕地资源政策保护力度不够。中央明确规定要退耕还林还草,十八亿亩是底线。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地区GDP增长,利用十八亿亩空子,将优质土地资源作为资产变卖,利用滩涂和沙地等土地作为优质资源上报。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都是土地利益的相关者,三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从不同角度对土地利用进行设计,因此,政策保护的力度无法保障和实现。

2.我国耕地保护措施

2.1 耕地资源总量保持在稳定的状态

保护耕地必须坚持耕地资源总量保持在稳定的状态。实现土地资源的稳定状态就必须要做好耕地资源总量的动态平衡。首先,要做好耕地质量的平衡。我国耕地地区分布不均匀,不同地区社会生产力也不同。因此,要深入农村,摸底调查耕地状况和实际可利用土地,耕地质量的衡量标准不能一刀切,应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耕地的质量以及生活方式做出基于全国综合考虑的资源总量分布和规划。其次,实现耕地资源总量的动态平衡不仅要考虑社会人口的需要,还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念,做好后备资源的储备工作。对符合土地质量要求而被非法侵占的土地,要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恢复原来生产力,针对我国沙化面积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要做好退耕还林还草,保护农场和草场工作。最后,根据我国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的发展现状,要认真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研究,盘活现有耕地用地,提高耕地使用率。

2.2 建立联动的土地保护机制

建立联动的土地保护机制要求处理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关系,三方都是土地的利益相关者。市场化运作下,土地作为商品,具有利用成本,易转化其他用途的特点。因此,一是,中央政府要加强立法,进一步完善保护我国耕地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利用中央政府的权威性,对地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其次,还可以完善官员考核机制,将土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添加为官员升迁标准。二是,地方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央政府在土地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土地保护法规;同时,也要及时发现土地保护的新情况、新发现做出专项调研,形成农业报告,向上级汇报。三是,建立赔偿机制。目前,我国的征地标准和征地性质范畴界定不严格,相关司法解释不明确,政府要认真研究征地标准和征地性质界定工作,依法保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

2.3 理顺土地保护政策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体制改革相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已经稍显落后,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发展需要,非法拆迁、违法拆迁、私法代替公法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必须进一步理顺土地保护政策体系。一是,要建立以土地保护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建设,保护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做到有法可依。农民是弱势群体,当前社会出现了很多侵犯农民权益,甚至危及农民生命财产的现象,这些都是因为农民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缺乏法律依据,私法代替公法所导致。二是,要加强土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加强土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先要从法律整体框架着手,避免出现不同法律法规条款的冲突、重复以及歧义,然后各地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法规,实现政策法律法规的软着陆。

2.4建立合理的耕地保护经济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做好土地资源保护成为了我国政府的首要问题。目前,我国人口基础大,新增人口多,人口素质不高,单纯群众自我提高保护土地意识,显然是不切实际,因此必须要建立合理的耕地保护经济激励机制。一是,对非农产业占用农业土地情况。首先,要做好征地实际调研,争取做好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双收的大好局面,其次,要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征地补偿要根据市场化需要,根据地价实际价格结合农户长期损失做出合理补偿,提高补偿标准。比如,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就是利用沿海滩涂建立旅游地,并没有占用农业用地,这对当前各地旅游地的开发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是在具体的征地补偿款方面与农户存在一定分歧,导致工程进度受到一定干扰,产生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二是对退耕还林还草用地,政府要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加大对农民补贴力度,提高农民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识和积极性。

3.总结语

土地是我国发展的根本,保护耕地是维护我国长治久安的重要决策,必须要立足农村实际做好土地经营性等制度研究的同时,从法律,行政制度层面做好耕地保护的工作。

篇3

根据XX市国土局《关于转发开展第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第十五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按照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开展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具体措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宣传工作。并行文下发《关于开展第十五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到全县各乡镇土管所,要求认真开展紧扣主题、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一)我局从6月20日起就开始到全县各乡镇督促和指导宣传工作,并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所辖区的繁华地段、集贸区、村庄交通道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部分乡镇土管所还组织召开了群众座谈会和村级土地信息员联席会等,充分宣传目前的土地政策和有关规定,在建制镇还设立“6.25”土地日宣传咨询台,接受群众的咨询、做好解释工作。

篇4

一、认真学习,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保护自然环境,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实现我们国家可持续发展,同学们要从“珍惜资源、爱我国土”出发,认真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牢固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争当保护国土资源的小卫士,促进国土资源保护工作深入发展,共建我们的美好家园。

二、积极宣传,让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同学们学习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后,要积极广泛宣传,向自己的父母亲宣传,向左右邻舍宣传,向亲戚朋友们宣传,让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让每个人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去珍惜国土资源、节约国土资源、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实现我们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

篇5

为了组织开展好第十九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在县国土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因远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镇实际,紧紧围绕“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这一宣传主题,在全镇内开展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全社会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意识。重点宣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入宣传。根据县国土局安排部署,于2009年6月26日早上在因远镇人民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会,会议由镇政府联系国土的领导周国兴副镇长主持,在家的党政领导及民政助理员、宣传干事,以及镇司法所长、9个村委会会主任、9名村级国土资源信息员、9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并邀请因远、北泽、安定等三个村委会干部及部分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组长还有镍矿矿床涉及的周边两个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组长等共57人参与培训。会上认真学习宣传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首先由县国土局余建雄副局长就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发表重要讲话;由县法规股金福刚主讲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相关知识;由矿管股莫肇勇主讲矿产资源法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由耕保股苏继春主讲农村宅基地相关知识;由执法大队朱红江主讲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处理程序及有关规定;最后由周副镇长作《加强领导 狠抓落实 为因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的讲话。会议持续了两个多小时,通过学习培训,使干部对土地管理及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了解。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坚守18亿亩耕地不减少。

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宣传标语。6月25 日分别到因远、北泽、安定等三个村委会联合各村委会领导一起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及时发放4本《国土资源管理政策选编(四)》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长、联系国土副镇长每人各一本;宣传扑克40副;《××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宣传手册》读本9本;6月26日在因远集贸市场加强宣传,主要宣传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县人民政府XX年第2号公告等。设立临时法律咨询台由专人负责讲解法律知识,设台集中宣传后又有针对性的分发宣传单,使宣传效果更加明显有效。深入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XX]9号)、《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摘要)》、××县人民政府XX年第2号公告《××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20多份,粘贴大小标语76条,受教育人数达1951人次。

通过“6·25土地日”扎实有效的宣传,使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普遍增强了镇、村、组党员、领导、干部及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意识、为依法管理国土资源奠定了群众基础,使节约集约用地为荣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为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篇6

集体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经过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批准程序,给予土地所有权人一定补偿后,把原来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土地资源紧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而集体土地征收是解决这个问题的灵丹妙药。合理实行集体土地征收是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健发展的。但目前我国土地征收机制并不完善,征收和补偿标准不统一,征收程序不规范,缺乏严格的法律监管。因此,完善和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就显得日益迫切。

一、集体土地征收现状和缺陷

(一)补偿标准较低,所有权人利益得不到完全满足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主要是按被征地“年产值倍数”法确定,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为例,征地补偿主要分为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四个部分。但是补偿标准普遍偏低,某些地区的补偿甚至不能满足农民的基本生存需要,如耕地的补偿标准为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折算起来普通耕地能补偿1-3万元,这对于与土地相依为命的农民简直是杯水车薪。所有权人利益得不到满足,导致集体土地征收困难重重。

(二)单方面强制性,所有权人意愿得不到充分表达

由于民众的意愿得不到满足,被征地者和政府意见往往不统一,所以现阶段集体土地征收大多都是政府“一头热”。民众的积极性不能被充分调动起来,导致土地征收频频出现单方面强制征地事件,这种做法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建设,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的持续稳健发展。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国情较为特殊,并无外国经验可借鉴,加上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不十分健全,没有一个统一固定的标准,因此土地征收程序非常不规范,对集体土地征收的监管不到位。“强拆强征”、“以租代征”、“私扣补偿”等现象屡禁不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操作也时有发生。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政策建议

(一)合理调整补偿标准

改变传统的单一补偿标准,根据市场定价进行补偿,即对被征地的补偿应该参照当时被征地地区的综合地价,并对被征地者生活做好安置。在确定补偿标准时政府应该注意到,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农村,土地是农民最后的生活保障。因此,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要适当调高补偿标准,争取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如对农村耕地的补偿不能单纯的一次性的补偿,因为耕地的收益是持续性的,所以对于耕地的补偿应该也是持续性的。

(二)集体土地征收必须公开、民主、合理、科学

首先,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让民众广泛参与,只有进行民主协商,使民众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争取民众的理解,征地工作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征地工作才不会陷入被动。与此同时,更要改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方式,征地工作态度要友好,对持不同意见的民众要积极劝说和开导,严禁强拆强征,激化矛盾。最后,对集体土地征收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提高对土地的利用率,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做好征地善后工作,改善民众生活条件

根据调查显示,现行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往往只是得到一笔补偿款,而住房安置、工作安置往往被忽略和遗忘。导致被征地后,民众又面临着住房、失业等问题。这不仅不利于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执行的,更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征地部门应该要想民众之所想,给民众之所求,切实考虑民众的处境,理解民众的难处。唯有如此,征地的执行才会得以顺利进行。

(四)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征地行为

加强立法是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的当务之急,只有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做后盾,民众才有维权的武器;只有有了完备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政府才能依法执政;只有有了健全的法律法规,执法者才能依法严厉打击征地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

三、结语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作用还会越来越凸显。但是,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必须要不断完善,集体土地征收的方案要科学制定,集体土地征收的方式要合理合法,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要公开透明,集体土地征收的监管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只有这样才能对中国目前土地资源紧缺状况有所缓解。反之,如果土地征收制度的缺点得不到改正,不仅不能缓解中国土地资源紧缺的现状,反而还会激化社会矛盾,继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因此,政府要为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下狠功夫,民众也要理解和支持政府的政策,这样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才能实现双赢。

篇7

1.1 农村土地利用率分析

我国是农业大国且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导致了农村土地方面没有相对完善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农村的土地仍处于乱规划、无人管、乱管理的现状[4]。农村一些随意开发征用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了大量的农村土地资源浪费了。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整体合理利用率非常低,由于缺乏相对完善的规划和管理,其合理的利用率则更低。

1.2 农村土地规划分析

由于农村在我国的规模大,农村人口多,农村土地面积也大,且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离城市还是有差距的,国家对农村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及城市土地规划管理部门,配备的相关规划管理人员也是不及城市土地规划管理部门,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农村土地规划和管理不当,导致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得农村很多土地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上不去。以我国江西省南昌市为例,整体对南昌市的土地进行规划和管理,最后统计的一共收回了20宗闲置土地,然后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使得这20宗闲置土地得到了合理的规划和使用[5]。

2 农村土地系列问题

2.1 农村土地布局广泛

有研究学者长期研究土地的规划和管理,对土地闲置浪费研究有一定的见解,也发表了一些看法。例如有学者认为地理位置因素是导致土地浪费与否最为关键的一个因素,好的地理位置的土地更容易得到合理利用,相反地理位置相对差的土地得到利用率低,有的甚至闲置和荒废在那里。我国农村地形地貌的不同,也是导致我国农村土地得不到合理规划和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2.2 农村土地转让

我国针对土地规划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很早就出台了,规定土地私自转让必须要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合法的手续,但是由于农村人口多,广大农民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很多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土地转让和交易,这不仅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农村土地滥用滥采,得不到合理的利用,造成了极大的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后期也会带来一定纠纷和麻烦。

2.3 农村土地法律法规不健全

近些年来,我国针对土地规划和管理方面也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直在完善土地规划和管理的相关制度。但是,由于农村生活条件差,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文化程度低,虽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规划管理制度,但是一些农民仍然直接无视这些制度,仍在私自的违章扩建建筑占用土地,私自转让和交易土地,随意的滥开滥采一些土地,导致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2.4 农村土地制度松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而农村的村庄数量也是非常多的,人口分布也是非常广泛,尤其是一些大山丘陵地区,这也给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人员带来了很大的管理困难和成本,土地合理规划和管理严重缺乏,土地合理利用开发率低。

2.5 农村土地污染严重

近些年来,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发展,农村也有了一些工业,由于农村发展的相对落后,管理部门对农村的一些企业的管理也相对比较松,导致了一些企业随意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和废水,严重污染了农村的土地,使得农村土地被污染了,土地资源严重浪费了。

3 保证土地合理规划和管理的对策

3.1 制定管理制度

要想制定出相对完善的农村土地规划和管理制度,首先要从制定制度的人开始出发,要有一批专业水平过硬的技术队伍,土地规划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了,对所负责的区域的土地情况熟悉、了解之后,才能结合具体情况做出适合的规划管理制度来,才能确保该区域的土地规划和管理实施的更为合理。

3.2 统一管理农村土地

前面说到我??是农业大国,农民人口众多,不管怎么做土地规划和管理,怎么制定土地管理制度,前提都是需要保证要有充足的基本农田给农民耕种,而不能随意占用农民基本农田来作为商业用地,一方面要从法律法规和土地规划管理制度上面来保证农民基本的耕种农田,另一方面也要根据具体情况不能荒废任何一处农田,合理规划和管理使用基本农田,确保做到不浪费土地资源。

3.3 加大实施力度

在大力制定对土地的规划和管理的制度的同时,也要保证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做到公正。对那些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该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对那些违章建筑占用土地的要坚决拆除,按照法律法规要罚款的就罚款,该去相关部门补齐手续的就要去相关部门补齐手续,该退还占用农民耕地的坚决要去退还耕地,坚决维护农民耕地不能被占用,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3.4 土地宣传

篇8

三、土地占用过多、过快还将影响中国未来经济的持续增长。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还将继续增加,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还会继续增大,人地矛盾将更加的突出,很可能在很多地方,在今后几年内,就将用完除基本农田以外的全部耕地,面临无地可用的局面,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难以为续,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该采取相应措施,按照“保护中发展,以发展促保护”原则,做到在促进城市化建设的同时保护好耕地,做到城市化与耕地保护并重。

一、增强耕地保护意识,耕地保护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必须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化为耕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无农不稳,无粮则乱,解决我国近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国的首要任务。“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第一个写进法律的基本国策。因此首先要加强舆论宣传的力度,大力宣传各地区有关耕地保护方面的成就,组织好对乱占和破坏耕地的反面典型的报导活动,树立全民“土地意识”;第二要抓好耕地保护的意识教育,把耕地的危机与人口的猛增,粮食的不足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让全民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起生态道德观念和耕地问题的危机感、紧迫感。

二、加大农用土地整理力度,确保耕地总量上动态平衡

在城市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必须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开垦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以保持一定区域内的耕地总量不变。这就需要加大土地整理与复垦工作的力度,尽可能地增加耕地的数量,并且通过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的产出量,通过对粮食生产能力的保护来落实对耕地的保护。据权威人士估算,若对现有的18.37亿亩耕地实行土地整理措施,则应该可以增加上亿亩耕地。

三、控制大城市扩张规模,挖掘存量土地潜力,集约利用土地 ,城市建设用地要坚持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充分挖掘城区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集约率,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旧城改造,严格控制城市外延扩张;严格土地供应,对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和高档房地产开发,要从严控制;依法强化土地市场管理,防止以各种开发区、大学城等名义占地圈地,浪费土地,在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增加的情况下要确保实现补充建设占用耕地, 做到平衡有余。例如许多地方通过城市内部拆迁改造和挖潜,为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提供了土地,减少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

篇9

1.1 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的组成

房地产法主要适用于调整房地产的所有权人和非所有权人(主要包括房地产的管理人、修建人、使用人)之间以及房地产的所有权人之间在房地产进行交易(主要包括房地产的租赁、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权属等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由三部分组成:(1)综合性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住宅法》和《城市规划法》以及《建筑法》等;(3)相关性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有《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渔业法》和《草原法》以及《商业银行法》等。

1.2 房地产法实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国家土地的公有原则;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并且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经济体系。土地是国家的资产,也是国家的资源。我国实施的是土地所有制,除部分土地由相关法律规定属国家之外,其余土地均属劳动群众所有。同时,国家因需要有权依法征用土地,所征用的土地属全民所有。

(2)坚持国家土地的有偿使用原则;国家土地的有偿使用主要指的是有期限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联营和人股的形式与其他的个人和单位共同合作办立企业。但是,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能通过转让、出租、出让的方式用于非农业方面的建设。对于根据法律取得的建设用地并且符合土地使用的总体规划的企业,由于兼并和破产造成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土地除外。

(3)坚持合理利用土地和珍惜土地以及保护耕地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已经成为了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要全面规划土地的使用,严格控制、开发、管理和保护土地资源,并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严禁个人或者集体组织非法占用土地。要对土地实施特殊的保护制度,根据相关法律坚持实施土地使用用途的管制制度、耕地占用的补偿制度、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度。

(4)坚持房地产的综合开发原则;房地产企业对土地进行开发经营要遵循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同时实施配套建设、综合开发、合理布局、全面规划。

(5)坚持城镇住房的商品化原则;为了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国家要适当的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加大对城镇居民住宅建设的扶持力度,并要逐步推行城镇居民住房的商品化,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人们不断增加的住房需求。

(6)坚持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相互结合的原则;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由于房地产市场具有高风险和高利润的特性,尤其要警惕出现泡沫经济,不能让房地产交易活动放任自流,也不能管得太死。因此,对于房地产市场以宏观调控为指引,由市场去调节才是最科学的管理方法。

2 针对房地产业融资风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2.1 正确划分政府部门在房地产业融资风险中的行为界限

作为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快速、稳定的发展,其首要目标是控制房价。化解融资风险比较重要的措施就是政府要在低收入住房的保障体系和私人商品房的市场体系中明确定位目标,并实行二元制政策。政府部门还要明确房地产行业融资监管的局限性和正当性,房地产融资监管的正当性主要体现在金融服务强烈的外部性和公共产晶特性,通过金融组织的运行规则和行为规则的制定,从而建立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预警制度和价格监管制度,并采取多种预防和控制措施来稳定房价,保证房地产市场快速、稳定的发展。同时还要明确市场机制与政府监管之间的关系,融资市场化能够有效解决房地产行业的融资风险,通过价格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建立起多元的房地产融资结构。

2.2 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建立健全的房地产法律制度

在我国的房地产开放经营中,银行信贷是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银行体系名副其实地成了房地产企业融资风险的集中地。因此,需要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更多新的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分散银行体系承担的融资风险,从而形成完整的房地产行业金融体系。同时,还可以确立证券、信托等融资方式在房地产行业融资中的合法地位,通过统合性的法律措施,从而建立起市场体系多层次、组织机构多元化的房地产融资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虽然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和,但是也会因不适应经济发展而产生主体退出市场,因此还需要依法构建房地产行业融资的退出机制。还要依法建立房地产行业融资的信用平台,信用平台的建立,有助于房地产企业估价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提高银行体系的放贷质量。

2.3 健全房地产企业融资监管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但是对于房地产企业的金融监管方面只有少许的规定。因此,要加强对于专业性较强并且复杂多变的房地产企业融资监管方面的立法。同时要独立司法、严格执法。法律制度的实施不仅要体现在它的制定和完善,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法。完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监管的法律制度,要建立起行政监管、法律监管、自律性监管,从而减少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风险。

3 针对预售商品房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城市商品房的预售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商品房预售人的基本义务就是要进行商品房的预售登记。实行商品房的预售登记不但能够预防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房产纠纷,还能够保护商品房购房者的相关合法权益,确保商品房的交易安全。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要在行动上和思想上对预售合同引起足够的重视,要积极地到相关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在进行商品房预售登记后就能让预售合同产生相应的公示效力,减少不必要的商品房预售纠纷,同时也能有效避免第三人的购房行为,防止购房纠纷。

在房地产商品房的预售过程中,还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监控保管工作,房地产企业需要付给监管机构一定的报酬,并且等到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将商品房预售款退还给房地产企业,从而有助于工程款项的供给得到保障,还有保证商品房预售款项的专项使用,确保工程项目的建设款不人为地流失,确保工程项目的建设顺利进行,也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4 结束语

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法规涉及到每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解决和减少房地产企业纠纷,关键在于完善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法规,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法规不但能够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质量,还能让房地产企业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俊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篇10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适应国土资源工作新常态,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努力为国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宣传重点

广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基本国情国策国法,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宣传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贯彻《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7-2030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宣传我区在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划修编方面的经验、做法;宣传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政策、程序;宣传我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及时调整土地资源保护保障工作思路,加快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更加有效地保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民生用地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与成效;宣传我区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我区严格执法监管,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情况。

三、宣传内容

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土地日宣传主题,周密制定计划方案,坚持把宣传活动的重点放在乡镇、村居、社区、学校,在内容上要突出对法律法规、中心工作、违法占地查处和服务保障全区重点建设项目以及转变作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宣传。为确保活动实效,分局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5月20日至6月20日,联合区教体局在全区各教委、学校开展xx区第一届国土杯“珍惜资源爱我国土”有奖征文活动。(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二)5月下旬,组织参加市局“干国土·爱国土·护国土·赞国土”书画摄影展。(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6月上中旬,开展以进学校、进乡村、进矿山企业等为主的“法律六进”活动。(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国土资源所)

(四)6月中下旬,组织村居负责人培训。(责任科室:耕保科、土地利用科、执法监察大队)

(五)6月23、24日出动宣传车开展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口号。(责任科室:各国土资源所)

(六)6月下旬,《今日xx》专版、刊发区领导署名文章。(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四、活动要求

为保证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明确宣传活动联系人,对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早计划,对局安排的活动早部署、早行动。各所要积极协调辖区镇办,争取支持,确保宣传效果。局成立宣传活动协调办公室,由杨佃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土地日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其他相关事宜。

请各单位务于6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文字、音像、图片资料报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总结,并连同宣传活动资料汇总后按要求报送市局。

联系人:xx

篇11

一、指导思想

围绕“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积极创新,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全社会知晓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使保护耕地红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第23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2013年6月24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三、宣传形式

(一)悬挂宣传标语。在局机关及各分局在办公场所悬挂横幅;各国土所自行选取繁华街道悬挂横幅。

(二)电视专题宣传。市局制作一期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电视宣传片,宣传周在__电视台播放。

(三)网站宣传。在局网站登载6.25宣传方案及宣传活动内容。

(四)现场宣传。6月25日,市局在和平鸽广场繁华地段设置咨询台,现场向群众散发宣传品,开展国土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

(五)开展有奖竞答活动。与移动通信联合在6月 13日__日报国土专刊刊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答卷,向社会各界发放,回收答卷后批阅,确定名次与获奖人员,在6.25土地日特刊公布,奖品为手机话费。

(六)编辑出版__日报6.25土地日特刊。

1、市长、局长署名文章(办公室负责)

2、以三县区政府或国土分局名义发署名文章(__局、大武口分局、惠农分局负责)

3、各级领导重视、支持和关心国土资源工作及国土资源工作成效的图文资料(办公室负责)

4、重点工作介绍

①、采煤沉陷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情况(资环科负责)

②、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工作情况(土地整理中心负责,惠农分局、__局配合)

③、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工作情况(土地科负责)

④、三旧改造试点项目工作情况(土地科负责)

5、各科室工作政策解读

①、土地科

A、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形势

B、耕地保护工作解读

C、建设用地报批供应服务情况

D、工矿废弃地治理解读

E、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解读

F、“三旧改造”项目解读

②、矿管科

A、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现状

B、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解读

③、执法支队

我市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④、政策法规科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

⑤、地籍与测绘科

测绘管理工作政策解读

⑥、综合科

关于加强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情况

⑦、地籍站

A、当前我市土地登记相关政策

B、优化窗口服务、推进行风政风建设情况

⑧、土地整理中心(储备中心)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解读及我市耕地储备情况、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情况。

⑨、信息中心

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化保障情况

⑩、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环境科

A、地质灾害相关知识解读

B、我市地质灾害工作情况

篇12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在工程建设中是否能形成高陡边坡和地质隐患点;用电、用水是否安全;机器运行是否安全;是否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等。

二是对环境保护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是否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灰尘等污染;是否按照规定范围和深度取土;是否对水源、土壤、空气造成污染;是否破坏耕地、植被和生态环境等;是否遵守《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对劳务用工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雇用工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否足额、按时发放;是否建立职工花名册;工人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有劳动用工备案;是否遵守《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四是对合法开采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是否存在“一证多矿”现象;是否按时交纳资源补偿费;是否有非法转让采矿权行为等。

二、时间安排及步骤

这次检查从2012年7月15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5日-7月21日)

由矿产站负责,国土监察大队、乡镇国土资源所配合,组成工作组,集中时间,围绕以上检查内容,对全县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造册登记。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检查的目的、意义。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和非煤矿山企业法人的思想统一到国家法律法规上来,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依法用地,守法经营的理念,为治理整顿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整改处理阶段(7月22日—2012年7月26日)

对清理出的非法开采、非法用工等问题,按照《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劳动法》等法规政策,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属非法开采的由国土监察大队予以立案查处,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一律取缔;属非法用工和劳资纠纷的报县人劳局,由县人劳局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属带病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依法处理。确保治理整顿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规范完善阶段(7月27日—8月30日)

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督促各生产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风险抵押、工队保证金、依法用工、依法开采、依法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管理规范,开采有序。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确保这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县局成立“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矿产站站长、国土监察队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局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组成,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篇13

通过进一步开展整治非法砖窑工作,全面清查全县所有砖窑的基本情况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县存在的非法砖窑无证开采,破坏耕地、浪费能源等突出问题,确定保留和关闭名单,对关闭的砖窑坚决依法取缔,并制订砖窑布局规划,依法规范砖窑生产,保障全县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二、时间和步骤

整治非法砖窑依法规范砖窑生产,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议定需依法关闭的非法砖窑。国土局调查了解各个砖窑的建窑时间、法定代表人、占地类型、土地面积、土地使用证办理情况等;矿管办调查了解各个砖窑产品类型、生产规模、采矿许可证办理情况;环保局调查了解各个砖窑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政策及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安监局调查了解各个砖窑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工商局调查了解各个砖窑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情况;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监管责任。国土资源局、矿管办在对全县所有砖窑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掌握砖窑的基本情况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保留和关闭砖窑名单,报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为下一步编制布局规划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制订砖窑布局规划。由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和土地规划修编情况,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台塬为主、平塬收缩”的原则制订全县砖窑布局规划。方案形成后,分发到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将修改后的布局方案,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第三阶段,依法规范。分四个步聚:(一)向违法企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由各执法主体单位下发);(二)1、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与违法企业签订关闭协议(确定自行关闭时间由所在乡镇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督促其按协议时限关闭)。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违法砖窑,接受处理后,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愈期不办理的坚决予以关闭。(三)不按协议时限关闭的进入司法程序由执法主体单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施关闭;(四)对规划区内确定保留的砖窑,先由国土局办理用地手续,然后其他相关管理单位按各自行业规定办理相关证照,从而规范砖窑生产,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

三、组织领导

整治非法砖窑是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工作,也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县政府成立整治非法砖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矿管办主任

成员:*县法院副院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电力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发改委副主任

*县环保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国土资源局监察科科长*同志兼任。

四、几点要求

1、搞好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耕地保护,墙体材料革新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及各砖窑经营者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感,做到依法用地、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