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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银行发展存在问题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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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银行发展存在问题

篇1

一、发展现状

2008年5 月 1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正式挂牌成立。按照改革方案和上级审批,原有的15个对外营业网点中,有两个被规划改革为邮政银行二级支行,另外13个网点由于不具备专业经营的条件暂按原来模式运作、管理。成立后的邮政储蓄银行彻底改变了过去只存不贷的历史,信贷产品不断丰富,从成立伊始仅有的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逐步发展成为以小额信用贷款、商务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等为主渠道的信贷业务体系。随着海南省邮政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不断探索开发中间业务,形成了以工资,理财产品,保险及基金等为主的中间业务体系。在业务产品不断丰富的基础上,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始终坚持邮政储蓄百姓银行的品牌定位,致力于建设沟通城乡的金融服务网络,并依托其网络优势积极开展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工作,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基础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建设。

二、存在问题

1.金融服务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以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为例:目前,支行以外的13个网点仅办理储蓄业务和代收话费等中间业务,客户如果需要办理贷款、理财等其他业务,则需到支行网点办理,这样的运作模式不但给乡镇用户办理贷款等业务造成不便,也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在这种运作模式下普遍存在的混岗作业、频繁换岗,业务人员的业务专业化水平不高以及观念滞后等问题,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邮政储蓄银行企业管理、人员管理的效率,也给金融安全带来隐患,成为当前邮政储蓄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2.金融人才结构不合理,缺乏高层次人才。以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为例:该支行共有从业人员105 人,人才队伍规模较小,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各种新的金融业务产品逐步面世,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体系也日渐丰富,这需要大量的金融人才。然而,目前邮政储蓄银行的人员配备显然难以满足国际旅游岛和自身金融建设的要求。据调查显示,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现有人员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缺乏高层次人才的现象较为突出。目前,该支行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占主导,占总人数的78 %,本科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20%,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仅占总人数的2%,博士研究生人数为0人;一线业务人员和行政人员数量较大,高中级管理人员缺乏,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仅占总人数的4 %。①

3.信贷产品仍缺乏市场竞争力。以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为例,该支行成立之初,仅有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一种信贷产品,经过两年多的发展,邮政储蓄信贷业务逐步拓展,增加了小额贷款、房贷以及个人商业贷款等三种信贷业务。目前,邮政储蓄银行海口支行已经开始试点企业贷款业务,正逐步向各县市支行推广。截至2010年12月末,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各项贷款余额为2 138万元,而同期屯昌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87 206万元,仅占2.5%。由此可见,其贷款市场份额较小,缺乏市场竞争力。小额农业贷款业务是邮政储蓄银行的特色项目,2010年末,该项业务的余额为1 400万元,而同期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农业贷款余额为13 723万元,① 基本不具备可比性。究其原因:(1)质押物范围狭小,仅限于房产。(2)贷款额度小,审批难。(3)营销宣传不到位,大多数农民并不清楚此项业务。

4.中间业务有待进一步发展。目前,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的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工资(包括养老金)、理财产品、基金及保险方面,基本没有开发、创新与营销高技术型、高附加值型的中间业务,市场占有率也较低。目前,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由基金收入、保险收入、理财产品收入三部分构成,中间业务收入来源范围狭窄。2010年,该支行中间业务收入共计25万,其中,基金收入4万元,保险收入19万元、理财产品收入2万元。而2010年,全县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入共计567万元,其中农行、中行、建行年中间业务收入均突破百万元,邮政储蓄中间业务收入只占辖区金融机构的4%,② 由此可见,中间业务仍有较大的开拓空间,有待进一步发展。 、

三、对策建议

1.推进网点改革,加快标准化网点建设,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专业化经营是邮政储蓄银行进一步发展的关键,也是邮政储蓄银行向全功能商业银行转型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目前,针对经营网点布局不合理、标准化网点少、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首先,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完善基层网点硬件设施的配备,增加存折打印机、自助补登折等设备,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同时要扩大投放和合理布局ATM、POS、商务通等自助设备,方便客户,提高效益;其次,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的制约,邮政储蓄银行要在短期内实现邮政业务与金融服务业务的完全分离也不太现实,在当前形势下,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标准化网点建设,实现专业化经营,积极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金融需求;最后,要在加强标准化网点建设的同时,发挥邮银结合的优势发展特色业务,加强对前台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其专业化服务水平。

2.加快引进和培养金融、外语、营销等专业人才。一是针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制定专门的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引进高素质、金融业务能力强的金融专业人才;二是要主动适应国际旅游岛的金融需求,积极储备包括外语、营销等在内其他专业人才;三是要不断改善人才成长环境,为其提供良好的就业配套措施,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和内部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实现快乐工作;四是要整合培训资源,不断拓宽员工培训渠道,丰富培训方式,支持员工自主学习和提升;五是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客户经理、风险经理等中高层的业务和管理水平,逐步培养各个业务战线的领军人物。

3.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快发展公司业务,提高国际业务经营能力,加大邮政储蓄银行对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第一,要紧跟国际旅游岛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县域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络优势,重点抓住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资金归集类重点客户,大力推广POS收单等业务;第二,要抓住国际旅游岛建设大中企业落户的契机,加快县域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的发展,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尽快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市场营销,真正面向客户,做好公司业务产品的开发工作[1];第三,结合国际旅游岛国际金融业务的需求,发展专业网点,丰富币种和产品种类,开展多币种国际汇款、外币储蓄、外币理财、外币兑换等业务,不断提高国际业务经营水平;第四,发挥邮政储蓄银行放贷周期长、灵活、方便、阳光等优势,开发新的信贷业务产品,加强风险控制管理,以信贷资金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工程”;第五,特色农业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邮政储蓄银行要高度重视农户信贷业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形象,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了解和掌握农户准确信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从而提高贷款办理效率和营销贷款的针对性,逐步拓宽信贷业务和信贷领域[2]。

4.加大中间业务宣传力度,适时按需开发新的中间业务。一是要加大中间业务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客户,转变其投资理财观念,将理财产品、基金等中间业务做大做强;二是要吸取其他行开展中间业务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增强总体竞争力;三是要紧跟国际旅游岛发展建设的步伐,结合地区特点,及时准确把握市场需求,适时扩展业务范围,促进中间业务向高技术型、高附加值型方向发展。

篇2

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经济发展的区域性不仅很大程度上借助于区域化运行来实现,而且直接反映了经济区域性的特点。县域经济的繁荣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县域金融的改革取向,是国民经济中最基础的区域经济单元,县域经济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县域金融的大力支持。一般来说,金融发展有两个维度:即金融数量扩张和金融数量的改善,然而在我国这么特殊的转型体制的环境下,十分明显地暴露出了融发展轻质量重数量。具体表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占县区金融机构比重很低,业务的种类也比较少,并且在县域经济中的作用逐步缩小。因为市场的局限性,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中撤出,从而收缩了贷款额度。农信社作为县域金融的主力军存在着严重的经营问题,包袱沉重,权责不明确,并且自有资金的不足也没有给县域所需资金注入应有的血液。此外,县域中的非正规的金融依然存在,而且有些地区非常活跃,对正规化的金融在县域发展中带来不少的压力和阻碍,包括民间的借贷和非法集资。其次,本身缺乏相关的法律约束以及拥有的金融风险性。另一方面来说,县域金融的滞后性有非常大的影响。本文在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同时,在加强县域金融制度与渠道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完善担保体系与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二、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1.县域金融的发展对县域经济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支持作用

金融机构的前期贷款对GDP增长的贡献度较大,贡献系数接近18%。同时分析显示,GDP的增长对贷款增长的带动作用明显,表明县域金融的发展不仅能够支持县域经济的增长,反过来,县域经济的增长还有带动县域金融机构增加对县域地区增加资金投放的作用,二者互为促进,良性发展。

2.农信社与城市商业银行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在鞍山县域地区,农信社、城市商业银行(鞍山银行)共同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农信社、鞍山银行与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达80%以上,其中,农信社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就高达50%以上,是促进鞍山县域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3.大型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职能明显弱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甚至出现负贡献的现象,表明大型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职能明显而且持续弱化。

三、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县域的金融服务功能逐步弱化

县域网点和金融机构大量收缩,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后,并没有相关的金融机构马上跟进,而且留存的商业银行由于对贷款上的限制,信贷功能渐渐弱化,从而导致局部真空现象,削弱了县域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的能力。

2.经营权上,信贷资金投入不足

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信贷资金投入不足,主要原因是县域机构的战略调整。商业银行新增多贷款及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县域金融供给依靠农信社的贷款增长,充当着配角位,从而对县域金融的发展造成资金缺口,导致经济发展的需求与金融信贷严重失调。

3.由于县域资金的大量外流,加剧了资金的供求矛盾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及趋利性,信贷资金逐步向大中城市和企业及发达地区相对集中,导致其分支机构存款的放贷少上划多并且邮政只存不贷,其存款全部上划到总行。除此之外,居民的教育投资,民间的对外投资及债券股市的投资也是其主要渠道,从而加剧了资金供求的矛盾。

4.县域金融服务及功能体系不完善

针对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督促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逐步完善信贷体制的管理。从各个方面考虑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增加授信额度,使信贷制度更加灵活,逐步下放流动资金的贷款审批权限。积极探索合作金融的改革模式,对于合作金融的改革模式要进行深入的探索,逐步改成符合现代化银行业的发展要求,增强资金实力,强化农信社在合作金融的主体地位,并且继续发展联保贷款及小额贷款等等,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以弥补县域金融对经济支持的不足及市场失灵现象,并且更加明确功能定位,是信贷方向从流通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

四、对策建议

1.加强县域金融制度创新,促进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创新与完善

通过县域金融制度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渠道结构,破解融资瓶颈,完善服务功能,鼓励县域金融机构中的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等与县域民间金融进行有效的战略合作,创新服务渠道形式,探索构建综合性、统一和谐的多渠道体系兼容县域金融服务渠道体系,实现渠道体系资源与结构的优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实现金融支持产业升级和县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县域金融在县域经济中的核心作用。

2.加快县域金融产品创新

县域金融机构要适应县域金融需求的发展,强化金融产品创新,优化业务流程,满足差异化、多元化的县域金融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个人金融产品,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推行各种创新性的信贷模式,设计适合与满足县域需要的金融产品。同时加快鞍山县域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设立金融产品创新实验区,支持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模式。

3.构筑完善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能力,必须进一步完善县域金融机构的服务体系,构建由国有商业银行、城市银行、农信社与合作性金融、民间金融组织和谐共存且互为补充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并要积极鼓励与促进县域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服务县域经济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同时打造鞍山县域地区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和信用环境,推动征信体系建设,拓宽征信系统在非信贷领域的应用,增强征信系统影响力,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坚决打击破坏金融生态环境行为,形成相对完善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

4.拓展融资渠道与创新担保方式,建立有效的金融担保体系

为畅通县域金融服务渠道,必须构筑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信用担保体系。县域金融机构要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不断创新担保方式与担保模式,探索发展银行和民间资本有效结合,整合服务,进一步探索由银行、合作社、信用村(户)、企业、担保公司以不同方式组合的信贷担保模式,有效化解市场风险。同时基于订单与保单等金融工具,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创新担保方式,建立并完善有效的县域金融担保体系。

5.继续加大政策支持与扶持力度

大力支持县域中小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并且充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建立起政府+龙头企业+产业链中小企业的架构体系,打造政府基金+产业链普惠金融机构+融资主体的新型普惠金融模式,满足县域中小企业来自各类金融机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毛勇,张.构建县域中小企业金融支撑体系的思考[J].金融经济,2013,(6):85-87.

[2]宋明.县域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困境与化解途径-基于甘肃省甘谷县的调查[J].甘肃科技纵横,2014,(7):7-9.

篇3

(一)农业经济在全县经济中占居主导地位。农业总产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33.75%,比工业经济的比重高4.58个百分点。全县在农业生产上以粮食、油料、烤烟、茶叶、生猪、食用菌等农产品为主。劳务经济、畜牧养殖、农副土特产品经营仍然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二)工业经济在全县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工业总产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29.17%。全县规模以上的企业达到32 家。

(三)第三产业成为全县经济的骨干力量。第三产业总产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37.09%,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分别高0.8个百分点和1.9个百分点。

(四)民营经济在全县经济中的生力军作用逐步凸现。民营经济占全县经济总量的比重正逐步攀升,对拉动全县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

二、县域金融服务全覆盖发展中存在的困扰

(一)服务半径大幅缩小,业务发展后劲不足。保康县辖内共有农行、农发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工行、建行六家金融机构。从银行网点布局及人员结构看,乡镇网点少的现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县域业务发展的需要。大部分银行在乡镇农村市场无机构、无人员服务,使很多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农民得不到便利的金融服务,给城乡居民带来诸多不便,业务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二)临柜人员严重老化,业务发展资源不足。随着近年来人力资源改革深化,县域银行员工数量逐渐减少,且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一是员工特别是临柜人员老化,不适应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制约了业务的快速发展。二是部分网点缺员严重,轮不了岗,休不了假,柜员普遍超负荷劳动,高强度的劳动加重了柜员负担,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三是员工知识结构老化。临柜员工除接受会计、信贷专业培训外,参与其他培训较少,对证券、基金、保险和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知识掌握不全,了解不深,不能全面准确地向客户解释相关业务品种,有针对性地营销银行产品。对全行经营管理、综合营销都形成了较大压力,特别是会计人员、信贷人员紧缺的矛盾非常突出。四是随着服务“三农”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加剧了员工紧缺的矛盾。

(三)竟争优势逐步削弱,业务发展空间不足。近几年,农行完全退出乡镇市场的同时,农商行、邮政储蓄则大幅扩张,农发行步入商业化改革,几乎在所有建制乡镇都有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营业网点,农发行的触角也延伸至每一个乡镇。目前全县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是城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骨干乡镇市场被邮政与农商行瓜分,支农信贷基本由农商行和农发行瓜分。

(四)市场发育不够成熟,业务发展潜力不足。一是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单一。金融业务还是局限于传统的存款、贷款、结算及汇兑业务,新兴的金融产品如网上银行、电子银行业务、个人理财业务、业务等发展比较缓慢,农村金融产品更是滞后。二是理财意识和理财文化落后,部分居民对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也缺乏认同感。三是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由于缺乏有实力的中介组织,县域银行在信贷营运上仅局限于房地产抵押,既加重了企业的成本,又对银行加快投放增加了难度。

(五)社会信用环境欠佳,业务发展条件不足。一是贷款安全系数低,制约了县域业务的发展。银行在选择客户时极为慎重和保守,存在“慎贷”和“怕贷”的思想,发展县域资产业务的信心受挫。二是企业自身发展不理想。主要是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经营管理水平差。

三、实现县域金融服务全覆盖的途径

(一)加快网点布局,重筑业务阵地。一是整合县域资源,扩大农行的服务半径。尽快恢复骨干乡镇网点,并适当解决劳务派遣业务用工计划,缓解员工年龄老化、人员极为紧缺的矛盾,以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迫切需要。二是实施精品网点战略。根据金融超市的业务需求,按适度超前的标准,打造县域精品网点,树立主流金融机构的形象。要通过扩建精品网点、增强服务功能、开展综合经营来扩大网点的服务半径,提高网点在当地的影响力。三是适度延伸服务触角。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服务手段扩大服务市场,县域精品高效网点要承担起对邻近无网点乡镇的后续服务工作,要通过安排客户经理上门服务、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新业务,拓展延伸金融服务渠道。

篇4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县域经济多以农业经济为主。近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越来越关注,农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县域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人们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以德庆县为例,全县共有13个乡镇,1346个自然村,人口数量达364300人。德庆县地处粤西地区,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目前全县人口总数36.96万人,其中农户9.04万户,农业人口29.6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80%。辖内经济的发展由种植柑橘所拉动,全县约八成农户种植柑橘,种植总面积达26万亩。

从表1可见,县域经济发展稳定,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农业生产总值和人均纯收入总额的增长速度低于GDP增长速度。由于农业生产总值占全县GDP的比重几乎一半,农业人口为全县人口的80%,所以县域经济要高速发展,必须以农村经济的发展为重中之重。经济发展离不开资金,所以要加大“三农”的金融支持,以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整个县域经济的突飞猛进。

县域金融现状

以2009年情况来看,德庆县金融服务机构呈现出“县城集中,乡镇缺位”的特点。农业发展银行仅在县城设立一个服务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机构均集中在县城,且数量收缩,除农业银行有2个服务网点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各仅存1个服务网点;农信社在全县一共30服务网点,县城14个,13个乡镇仅有16个;邮政储蓄银行11个服务网点,其中县城2个,乡镇9个。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乡镇上的网点只设在镇中心,各大金融机构均是1个服务机构1个ATM机,金融服务不便利。

县域客观的信贷环境尚未完善,个人信用评价缺少合理的度量标准。信用测评难以操作。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建立了个人信用体系,能为银行信贷业务提供一个较好的参考标准。该系统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信贷信息,第三部分是非银行信息。但存在的缺陷一是个人信用资料不全。个人信用报告中只有借款人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开卡及还款情况等信息,而借款人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以及职务等一些非常重要的情况没有反映,还需客户另外提供。二是个人在部分领域的非银行负债信息以及遵纪守法信息未进入征信系统,包括个人参与社会保险及缴费信息,公积金缴存账户信息,电信用户、水电用户、保险等缴费信息。

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存在问题与不足

银行存贷比例不匹配,县域经济发展资金支持不足

县域经济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好项目少,企业发展不稳定。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进行战略转移,上收信贷权限,基层行成了上级行的“增存部”、“蓄水池”。邮政储蓄增长迅猛,县域国有商业银行一般只存不贷或多存少贷,向上抽走大部份存款资金,县域大部份资金外流。

县域金融体制不健全,地方性中小型金融组织准入门槛高

农村经济蒸蒸日上,县域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这必然对金融支持提出新的要求。然而,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现存金融体制过份注重城市,忽略农村地区,功能弱化,适合县域经济特点且灵活性强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高,金融支持力度不强。主要表现:一是数量收缩。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只有一到两个分机构;农信社进行集约化经营,撤并偏远、业务量小的网点,总的金融网点数量减少。二是地域过于集中,分布不均。县域金融机构“嫌贫爱富”,三大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只在县城设立网点,一网点一个ATM机,没有离行ATM机;农信社几乎一半的服务网点集中县城。三是机构种类单一。县域金融机构体制过于传统,仅有农业发展银行、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地方性的中小型民间金融组织尚未建立,缺少经营灵活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在县城,金融服务机构过多导致竞争激烈,乡镇地区因机构不足而服务不充分,县城部分金融机构“门可罗雀”的情景与各大乡镇金融机构“门庭若市”的现象形成鲜明对比,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阻碍。

金融产品结构不合理,影响县域经济增长

县域经济要发展,主要解决“三农”问题,满足农民的合理需求,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银行存款利率低,存在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有闲钱的农户存钱意愿低,希望通过金融投资理财产品来增值保值。县域金融机构现存的金融服务产品结构不合理,种类单一,集中在贷款层面上,缺乏适合农户的理财产品和农业保险。德庆县作为“中国柑橘之乡”,辖内农户,一部份亟需资金经营果园;一部份人因柑橘种植时间长,已经富起来,有着一定的积蓄,想寻求合适的金融投资产品。基于对股票、基金风险的畏惧和资本市场的陌生,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涉足资本市场。县域各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只有信贷方面的适农产品,没有推出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忽视了农户的投资理财需求。另一方面,农业保险的缺位,品种数量都几乎没有,难以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不利于县域经济的进行。调查发现,由于农业极其容易受天气影响,一旦受灾,必定产生大范围的损失,赔偿机率高,风险大,县域是保险公司没有开办专门的农业保险,农户因自然灾害所遭受的损失无法得到补偿。

“贷款难”与 “难贷款”相矛盾,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绊脚石”

县域信贷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中小企业、农户“贷款难”和金融部门“难贷款”。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管理机制不健全、经济效益不高、信用风险较大;个人征信体系不健全,信用测评难操作,农业风险高,农村信贷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贷款缺乏充足有效的抵押物。银行贷款条件比较苛刻,中小企业与农民贷款难这历史问题,仍旧是县域经济发展道路上一块巨大的“绊脚石”。中小企业有着一定的经济基础,勉强能通过多种渠道暂缓资金短缺问题。农民贷款问题是县域信贷问题的重点,德庆县涉农贷款占全县贷款总额的70%多。但县域涉农贷款集中在实力相对薄弱的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实力雄厚的国有商业银行极少参予其中,农发行受职能的限制,信贷以粮棉油为主,信贷范围较窄。农民贷款难还表现为个人信用难以测评,农户信贷额度偏小,农业生产资金得不到充分满足。如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农户信用贷款最高限额是3万元,手续繁琐,且要经层层审批,让农户望而却步。与此相矛盾的是,县域金融机构陷入了有资金无项目的“难贷款”尴尬局面。这主要原因是目前县域个人征信系统不完善,农民信用体系缺失,融资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信贷违约风险过大。

完善金融支持以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各方齐协力,加大“三农”信贷投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县域经济发展与信贷资金息息相关,社会各方要齐心协力加大信贷对经济的支持。一是政府要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对县域金融采取特殊的扶持政策,对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风险予以合理的补偿;法律上规范民间融资,尽快出台规范民间借贷的制度或办法,完善贷款担保法律,针对贷款人实际情况扩大担保物范围。二是金融部门转变观念,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农业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减少县域存款上收比例,增加县域信贷资金数量;摒弃贷款“零风险”不切实际的保守观念,鼓励贷款营销;国有商业银行应将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投放到涉农企业;充分发挥村委对农户比较了解的优势,通过创建“信用村镇”,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推广农户联保贷款等形式,提高农户授信额度,将3万限额逐步提高,对文明信用农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高到10万元,并实行优惠利率,进一步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春耕备耕和发展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种子、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经营贷款,加快审批,及时投放,有效扩大农村小额贷款的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人们应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注重个人信用,做到“有借有还”;主动了解金融服务产品信息,涉足农村金融市场;积极寻求市场空白,形成“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提高还贷能力。

降低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准入门槛,建立“多元化、层次化”的金融体系

相对于大银行而言,小的金融机构在向农户和县域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上更具比较优势,因此适合县域的金融体系应该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一是要降低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鼓励开设地方性的中小型金融组织。政府部门取消村镇银行发起人之一为金融机构的规定,允许资金实力雄厚、信用度高的民间组织和个人独立设立村镇银行;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约束,建立严格细密的考核标准,允许管理规范、经营良好、规模较大的小额贷款公司吸取一定比例的公众存款,使其能长久地经营下去;尽快完善民间信贷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开设民间信贷等地方性中小型金融组织。二是提高金融覆盖面,激活县域金融市场,将商业银行在城市地区开发、开办的新产品尽快推广到整个县域。各大商业银行增加农村基层服务点,在每个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自然村安装POS机、ATM机等金融自助终端服务设施。三是全面完成县域金融信息网络建设,广泛开展各类代收代付业务,代办全县地区的财政、税务、保险、电信等企事业单位的各项税费、补贴资金的缴纳和拨付业务,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为人们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灵活创新金融产品,多方面满足人们需求,激活县域经济

进行金融创新,从金融产品种类,产品形式着手。一是完善贷款的相关制度,根据贷款人信用评级、金额大小、贷款期限以及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利率,推行形式多样的惠民贷款,如对贷款需求小,信用评价较高的农户,进行联户担保贷款。二是根据农户实际情况,推出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可由信用社充当“中介”,将拥有优质项目的亟待融资者介绍给有投资意愿的农户,既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又让农户“钱生钱”。三是进行金融保险创新,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建立推广农业保险。自然天气对农村养殖业和种植业影响甚重,一旦遇上天灾,如冰雹、雪灾、病虫害等,农户往往颗粒无收,生活更加艰难。可由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国家和财政对投保农户和保险公司的亏损给予相应的补贴,分散农业保险风险。或者,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出资成立专门的农业政策保险公司,专门负责农业保险。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国家财政、保险公司和农户共同出资,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出适合农民的医疗养老保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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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发展计划的提出是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城乡统筹发展的提出不仅是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和谐社会不仅是精神文明和谐,同样是经济发展的和谐。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正是反映了这一精神理念。此外,县域金融服务的发展也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金融运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的优劣。如果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那么社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金融,金融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一大动力。城市的经济发展比乡村的县域经济发展成熟些,这也一部分取决于城市金融的发展比县域金融的发展快。要想发展乡村经济就要加强对县域金融的发展。所以,做好县域金融服务发展才能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理念的重大举措。

一、县域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

县域金融的发展并不是顺利的,其发展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不足和缺陷严重的影响到县域金融的发展,间接地也使城乡统筹的发展增加了一些困难。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很多,无论是从政策还是体系的制定上都存在一些问题。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无论是文化产业的发展还是经济领域的改革,都呈现一种蓬勃发展的趋势,但是有发展就有不足和问题。但是任何发展都存在缺陷和漏洞,随着社会的发展,县域金融体系出现了一些问题,县域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协调,造成县域信贷资金的大量外流,这些都严重的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背离了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

1.县域金融组织不合理。县域经济发展主要是靠相关金融组织的发展,金融组织的发展好坏直接关系到县域经济的整体发展成效。然而这些金融组织的发展存在许多的不足。

第一,商业银行的作用逐渐淡出。我国的商业银行以追求最大利润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所以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逐渐将发展目标有县域领域逐渐转向大中城市,一些基层的机构组织也逐渐脱离。这些都严重地影响到县域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

其次,金融发展不完善,因为金融行业的发展也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金融运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定的缺位,例如最常见的农业银行的借贷,有些国有粮棉油的信贷服务常常是垄断的,金融的业务范围过于狭窄,触及的领域也有限,为此金融的服务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最后,是有关农村信用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是一个新兴的组织机构,它是为了发挥商业银行的作用而设立的,伴随着政策性的调整,商业银行的经营战略也发生了变化。但是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是很健全,它所吸收的资金有限,无法满足县域金融服务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城乡经济的统筹发展。

2.资金问题。金融的发展需要资金,资金是发展必须的要素。但是对于县域金融的发展来说,资金的严重外流严重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除了商业银行之外,邮政储蓄的作用也对县域金融有吸收资金的作用。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使得县域资金大量外流。其次,商业银行上存资金也是造成资金外流的一大原因。

除此之外,其他的导致资金外流的原因都使得县域金融的信贷资金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使得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除了资金外流,还有就是县域信贷的组织结构不合理。

3.县域金融发展环境欠缺。一个好的信用环境可以促进金融的蓬勃发展,但是在县域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信用问题,信用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的投入,但是目前我国的信用环境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一些企业为了追求高的经济利益常常出现不诚信的现象,这些问题对于金融的信用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县域金融的发展,更加不利于城乡统筹的建设。

二、提高县域金融服务的质量,促使城乡统筹发展

我国一直注重城乡的统一发展,目的在于坚强壮大县城的经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壮大县域的经济发展,加强金融的服务,不仅加强银行行业在县城的发展,也是金融行业入县城的绝好的时机。为了达到金融服务的加强管理,应该从农民入手,从农民的需求出发,对加强农民的收入,产业的发展提出高的要求,这样才能很快地将完善的金融机构建立起来,加快县城的经济脚步。

1.转变观念,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意识。相关的金融机构应该加快学习,加快思想的进步,提高观念意识,为了做到这一点,先关的机构就要清醒的认识到自己作为服务行业的责任,始终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保持以客户第一的原则。

2.积建立县域经济体制。作为管理该体制的政府,就要充分了解所需资源的优点和劳动力的资质,培养出特色十足的品牌,为了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抓住改革开放环境下新经济的时机,还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建立起具有现代化的企业,鼓励在多方面引导经营,使用科学的方法建立起政府主导的体制。国有企业银行要坚定自己的主要发展方向,改变自己的管理方法,在追求利润的前提下加大款项的营销力,加强对农业的龙头企业和主导企业的信贷扶持。

3.加强县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为了创建一个良好的企业运行环境,首先,就要保护金融中出现的债权,合理运用经济和政治手段,运用法律的手段,对恶进行制裁。第二,利用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新媒体,主导舆论的导向,大力宣传,帮助政府和所有的群众树立正确的观念。第三,一步一步的建立公司和个人的信誉体制,这样有助于银行和金融机构更准确的了解和评价自己客户的信用情况,加强针对性,最大程度上降低风险的出现。

三、结束语

随着国家的统一城镇发展计划的实行,作为县域经济的集合点的县城和农村,正是我国社会主义假设的主要战场。金融虽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但却是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如何开展县域金融服务是目前政府和企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本文提出的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正是对这一现象的很好的阐述。

参考文献:

[1]孙一峰.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城乡收入差距的研究[J].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7).

[2]杨林兴.深化城乡统筹 加快丘区发展――对四川省金堂县统筹城乡发展的调查与思考[J].农村经济,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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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域实体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资金过度脱离实体,进入资本及房地产市场

近年来,以制造业为代表的部分实体经济受到市场竞争冲击,不少资本转向民间借贷、房地产等市场。县域一些小型企业及民间资本将仅有的资金转入房地产市场,而房地产市场目前已经是高风险行业。资金脱离实体经济,过度炒作资产,不仅会影响经济发展,扩大社会贫富差距,还会增加经济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特别是县域经济也受到影响。2011年下半年发生的温州民间借贷风波,以20-40%的高息诱饵,互相拆解民间资金,暴露出制造业企业的生存困境:一些企业正常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最终深陷高利贷的泥潭无法自拔;还有一些企业在高额利益的诱惑下,放弃了原先赖以立身的主营业务,成为专门向银行融资再转贷出去的“融资平台”。

企业为什么会脱离实体经济?随着我国制造业进入后工业时代,企业做实业艰难,竞争激烈,多数传统产业进入了淘汰期,净利润率达不到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新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资本密集,多数企业无法介入。县域及农村传统的种养业、渔业及牧业等由于系弱势产业,自然资源影响较大,利润非常低,所以加上一些高息诱饵,致使部分企业、农民、牧民等主体脱离主业,将资金进入企业拆借圈中,以钱生钱,谋取高额利润,一旦某个链条出现问题,就形成了风险。

2、县域民间借贷发展过快,但不能形成规模效应

应当看到,民间资本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制度性的管理,过度发展潜在风险很大,民间借贷的高利润诱使企业把生产经营的资金投入到民间资本的拆借关系中以获取更高的短期利益,这种借贷本身有一定风险,另一方面民间资金较为分散,不能形成一定的规模,农民、个体工商户将仅有的一点点资金拆借给投资家,总体来看,资金规模有限,不能有效支持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县域实体经济资金依然匮乏。

3、银行惜贷、慎贷、严贷,县域小企业资金紧张

近年来随着对银行审慎监管措施的强化,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越来越强调担保、抵押品和贷款终身责任制的追究。推崇风险管理理念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得许多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支持的难度大大增加。县域部分中小企业由于企业主体、担保不落实等原因无法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不得不忍受高出银行同期贷款率2-3倍甚至更高的财务负担通过民间借贷进行融资,一旦经营出现问题,将无法归还借款,形成恶性循环,随之出现企业之间连环债务,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4、金融衍生品创新过快,分流了实体经济资金

20世纪70年代后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出现使其离实体经济越来越远,据统计在金融市场上的外汇交易有90%以上是和投机活动相关的。县域也不例外,县域一些金融机构由于其实行高度统一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设立在县域机构大多数实际上只是储蓄窗口,将筹集的资金上存上级行,再逐级以同业拆借及各种各样的金融衍生品方式在资本市场谋取高利,使县域有限的资金流出,进入资本市场。由于虚拟经济的价格形成更多会受到人们心理预期的影响,如果出现对虚拟资本过高的预期,使其价格脱离自身的价值基础,从而会导致实体经济中大多数商品的价格也脱离其价值上涨,形成虚假的经济繁荣,诱导大量资金从实体经济领域流向金融市场和房地产等领域,分流了参与实体经济周转的资金,严重影响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得实体经济领域的生产和投资资金供给不足。

二、支持县域实体经济的对策

基于对上述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分析,要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县域实体经济,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通过多种渠道培育企业树立“勤劳创业、实业致富”观念

实体经济多数是工农生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应以主业、实业为主,决不能利用实体经济的平台到银行借钱,借钱以后炒房地产,放高利贷,拿去做股票,这样做实体经济就不务正业了。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随后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也提出金融业要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央提出要堵住央企下属公司高息放贷不务正业之路,除了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之外,还要正面宣传和引导,培育企业树立实业致富,回归常态的意识。县域各类企业、包括小微企业,应转变观念,切忌跟风脱离主业,切实做好实业,才可以稳健长久的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农行,要认真落实我行授信执行制度,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坚持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转移用途,挪作他用,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将信贷资金不能用于实体经济问题。

2、正确引导县域民间资本投向实业,有效管理民间借贷

根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进几年县域民间借贷总额中有70%左右的资金流入了房地产及资本市场,而用于县域及农村的个体工商经营、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商品贸易市场建设的资金仅30%左右,可见县域实体经济资金的分流程度多高,所以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应正重视民间借贷,要通过法律的、制度的形式规范民间借贷操作行为,借贷范围、最高利率、甚至贷款的用途等,政府及投融资管理部门要合理引导民间资本向当地实体经济投资,要将分散的民间资本通过有效的引导管理,形成规模优势,投向实体经济。

3、立足三农,创新产品,支持县域实体经济

作为农业银行要以三农为主要阵地。首先是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县域实体经济资金需求,应以农户、农业、农民为信贷投放主体。目前农行已经出台了不少三农信贷产品,像小额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基础设施贷款管理办法、近期还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城镇化建设信贷政策指引》等,这些产品已基本能适应县域客户的融资需求。其次是创新担保方式,拓宽抵押品及质押品范围,探索开展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债权、股权质押业务,尝试林权抵押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等。加快完善各项资产和权益的抵质押登记和评估工作。三是提高三农行业的贷款比例。银监会提出对农行当年新增贷款投向提出了两个不低于的要求,要求对小额农户贷款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同期各类贷款平均增速,在信贷工作中必须予以落实。四是强化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十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农行要重点加强对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支持,寻找新的载体,助推县域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4、金融业要提供对县域实体经济支持的稳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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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弱化。

*年-*年,*县工业总产值增长较稳定,年均增幅为15.6%,而同期工业贷款从*年末的20134万元下跌至*年末的15786万元,呈逐年递减趋势,年均下降幅度为3.1%;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幅度也仅为2.4%,同期农业贷款的年均增长幅度虽然高于农业总产值的年均增长幅度,但增长不稳定。另外,从存贷款增长幅度及存贷比变化趋势分析,*年-*年,*县金融机构存贷款虽然都有所增长,但二者的增长幅度不平衡,存款年均增长幅度为14%,同期贷款年均增长幅度为12.5%。金融机构存贷比也一直在50%左右的低位运转,且略有下降,从*年末的55.3%下跌至*年末的52.7%。具体情况.

导致上述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支持弱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集约化经营导致金融对经济支持的弱化。国有商业银行过分强调集约经营的统一性,忽视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没有找到集约经营统一性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的结合点,在机构网点设置上实行收缩战略,撤并在偏远山区或经营效益差的金融网点,据统计,从90年代末到*年末,*县金融机构网点由78个减少至44个,使县域经济金融服务网点不足;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尤其是镇级金融机构没有审批贷款的权力,只负责实地调查、组织材料申报(农信社基本上只发放对个人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在信贷考核上实行“零风险”和“信贷人员第一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即便是由上级行履行审批手续的贷款,一旦出现风险,也要基层行承担主要责任,造成信贷人员的“惜贷”、“惧贷”,削弱了信贷支持的力度。

(2)资金外流现象严重。从*年以来,通过邮政储蓄部门和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上划使大量资金流出县外。金融机构存差从*年的5.5亿元上升到*年的10.5亿元,这说明各商业银行从县域吸收的资金近50%流向了城市,进一步削弱了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同时,每年近8亿的民间资金外流也大大影响了我县经济发展。

(3)信用环境影响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当年曾在*相当“辉煌”的陶瓷、供销等行业给各大银行留下一大批的不良贷款,使各银行对企业贷款是“心有余悸”,但时至今日,我县的信用环境仍不容乐观,信用社、商业银行时有不良贷款发生,在银行现有的考核体制下,导致金融机构惧贷或是贷款发放慎之又慎,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贷款的逐年下降。

二是贷款使用效率低下影响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县*年到*年GDP总量与贷款余额之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它们之间的比值从1.77下降到1.51,这说明*县贷款使用效率五年来出现连续下降现象。其主要原因是信贷长期化趋势降低了贷款的周转速度,直接影响贷款的使用效率。近几年以来,中长期贷款增长很快,在贷款中占据比例越来越大。据统计,*年末,县域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全部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达44.9%,金融机构贷款期限结构极不合理,这表明贷款结构出现了由以前的“借短用长”向“借长用短”转变的趋势,信贷期限长期化必然降低贷款的周转速度,从而影响贷款的使用效率。

三是政府越位和市场缺位影响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的金融意识增强,虽然政府越位现象在淡化,但依然存在;由于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还没有真正完成,市场缺位现象还是比较严重。表现在:

(1)金融机构的贷款直接或间接受到行政干预。金融机构的信贷自或多或少地受到政府干预,甚至于出现地方产业与国家产业政策矛盾的现象。

(2)金融机构的业绩考核由行政做出,而非市场做出;金融机构负责人的任免由行政决定,没有建立银行家制度,导致金融部门无法提供有吸引力的工资和机会,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人才流失严重。

二、措施与建议

(一)改善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弱化的建议

1、整合金融资源,建立有利于减少县域资金流失的机制,确保县域资金用于县域经济发展。一是人民银行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有效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建设实际,适时信贷政策指引,确保县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吸收的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将上存资金降到最低水平。三是要求邮政储蓄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改变当前邮政储蓄全额转存的情况,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资金须全额委托县级法人金融机构使用,风险由县级法人金融机构承担,这部分资金用途和对象不受限制,但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2、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县域经济支持的力度。商业银行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争取最大限度的信贷审批权限、指标和较宽松的信贷政策,增加经营自。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县域经济的调查研究,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和特点,加强和改进信贷工作,避免信贷资金运用上的“一刀切”。建立完善信贷考核制度,发挥信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用好用活每一分信贷资金。

3、加快县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级地方政府要强化金融意识,加快信用村、信用镇的创建,协助金融部门维护金融债权,营造和维护好镇域的信用环境,使金融部门能够放心地增加对镇域经济的贷款支持。人民银行要积极发挥现有信贷咨询系统的作用,加大推进金融业征信体系建设,为“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创造条件。县域企业、个人应珍视信用,诚实守信,以良好的信誉赢得金融部门的贷款支持。

(二)提高贷款使用效率的建议

1、商业银行要切实以市场为导向,贯彻适度从紧的稳健货币政策,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应注重结构上的优化和调整。要围绕*县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寻找信贷工作新的切入点,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2、建议建立担保公司,引导资金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当前,银行资金之所以趋向于基础设施、消费领域和少数优势企业,其重要原因在于缺乏良好的信贷投入环境。政府部门要出台政策、改善环境,按照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诚信相结合的原则,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建立,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因找不到担保企业而无法贷款的问题。从而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3、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政策,实现投资资源优化配置。以“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引导企业、民间资本投向。民间资本相对于银行间接融资更具有单纯的趋利性,其流向和流量完全以市场为准则。市场化的民间融资行为的发展和壮大,必须与信贷资金的投放形式互动作用,同时也使信贷资金的投向更为合理,使信贷投向更贴近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实际需求,从而更高效地发挥效用。

(三)政府归位和市场到位的政策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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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域金融服务完备状况

(一)制度及措施方面

以陇西县为例,现有银行类金融机构6家。为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各相关机构纷纷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制定措施,建立了一整套提高金融服务的激励措施。一是不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如农村合作银行开展了“承诺建诺”系列活动等。二是强化人员配置,增加营业窗口,充实前台柜员,提高前台服务能力。三是改革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取时办结制度。四是采取便民措施,树立良好形象。五是银行机构全部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在全国实行了通存通兑,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便利。

(二)硬件设施升级改造方面

一是加强营业场所改造。县内建行、邮储银行分别对营业室和营业网点进行了全面装修改造,农村合作银行对5个支行进行形象改造,实现了现金区和非现金区分离,服务更趋于人性化、亲民化;二是提升现代化设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2011年4季度至今年5月底,新布放ATM机19台,POS机60台,新发展网上银行1025户,转账电话户257部,有效方便了群众业务办理,从而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营业网点柜台业务量,减少了客户等候的时间。

(三)金融政策知识宣传方面

为提高公众对金融的认识度,多年来各金融机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了金融政策知识宣传。一是人民银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先后开展了金融知识“三下乡”、征信知识、反假人民币、抵制非法金融等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坚持上街、上门宣传与营业网点、开展业务时宣传相结合。各金融业机构设置了大堂经理、负责金融知识宣传和登记、解答、处理客户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三是人行搭建银企对接、银企洽谈平台,组织银企座谈会,前后共达成17560万元信贷投资意向。

(四)资金支持方面

由政府牵头,人民银行组织,各金融机构具体实施,积极筹措了大量资金,加强了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一是贷款快速增长稳步增长。2011年全县贷款增加86985万元,纯投放额是上年的110%,增量存贷比达到81%,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较“十一五”末的2005年提高16个百分点,金融资金外流的趋势得到彻底扭转。二是加大金融扶持。人民银行积极向上级行申请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信贷投放,2012年1-5月为农村合作银行累计办理支农再贷款5.25亿元,支农再贷款余额为4亿元。

二、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负面因素导致金融机构业务开展谨慎

前些年,由于陇西县部分企业和个人缺乏诚信,大量逃废银行债务,使信贷资金大量沉淀,部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达到85%以上,虽经国家剥离、置换不良资产,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有所提高但仍然心有余悸,对陇西县信贷投放做出种种限制。

(二)上级金融机构的管制直接约束信贷投放

一是部分金融机构上级行信贷程序繁杂。如农发行投放一笔贷款须到省行多个部门审批,一笔贷款审批下来少则数月,多则半年,贻误客户商机;二是部分金融机构上级行管控过紧,空增额外成本。如农村合作银行规定单笔贷款超过10万元,必须经担保公司担保,增加贷款费用和环节,迫使部分优质客户转投民间贷款。

(三)客户自身存在问题是导致贷款难的重要因素

一是贷款客户道德因素。如贷款客户弄虚作假,造假账、拼凑手续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县域企业规模小、抵质押物短缺,尤其是集体土地上厂房设备做抵押存在很大的法律支撑;三是“三农”客户大多具有效益低、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等不确定因素较大,难获得有效贷款支持。

(四)金融机构之间配合和竞争影响贷款投放

一是各家金融机构贷款竞争均倾向于大客户,农民或小微型企业贷款越来越困难。据测算,去年5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占到全部贷款投放额的85%以上,农户小额贷款投放越来越少。二是农业保险缺失,影响“三农”贷款投放。目前专业性农业保险缺失,商业保险公司因农业保险效益差,补贴机制不健全,金融机构对农业生产性贷款往往望而却步。

(五)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是征信系统需进一步扩充完善。企业造多套财务报表在不同部门各有所用,就是因为各部门之间信息不能共享互通;二是部分有权部门配合不力。如房产设备抵押评估率为1.5%,评估费率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工业区多家企业土地证不能尽快办结,影响企业获得贷款;三是政府部门缺乏有效信贷鼓励政策,维护金融债权尚缺乏有效措施,对县域金融机构支持配合力度还不够。

(六)软硬件设施急需得到更大提升

由于近年来金融机构改革及各行减员增效措施的实施,使县级支行的网点一撤再撤,陆续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是经营网点少。全县17个乡镇,215个自然村仅有营业网点58个。二是营业场地小,设施落后。如邮储银行办公场所尚属租赁,且营业场所狭小,开设不了太多营业窗口。三是规模小,效益低。办公设备的更新、改造缓慢,自动办公设备配备不足,影响营业效率,造成金融新业务开展缓慢。

三、对加强县域金融服务功能完备性的建议

(一)完善网络体系和政策配套,促进经济和谐发展

一是政府要创造适宜金融发展的条件,重视金融机构网点的引进,欢迎和鼓励各类商业银行来我县设立网点,促进金融机构的合理有序竞争;二是要根据我县未来经济发展规划优化金融网点布局。中药材交易中心是我县经济发展重心,应鼓励金融机构在交易中心布点;三是加快新型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政策优惠的力度,合理引导民间资金进入融资领域,鼓励村镇银行、典当行、证券公司的设立。

(二)创建文明形象管理,优化信贷服务质量

要把创建文明服务作为经营主线,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提高员工对服务内涵的理解。定期组织业务人员进行礼仪规范学习,加强业务人员礼仪行为和形象规范管理。通过抽调录像,现场检查,规范服务标准等方式对业务人员的服务进行综合评分,树立“优质服务标兵”。并在全县树立爱岗敬业、真诚服务的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精神文化氛围,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高,为客户营造优雅、舒适、高效的办理业务场所。

(三)完善激励奖惩制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在做好服务的过程中,应避免出现“办法订了一箩筐,实际执行难下手”的现象,对员工要采取重奖轻罚的原则。对做出成绩的员工,要大张旗鼓地树立典型,加大奖励力度;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员工应给与升级、晋职等奖励机会,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弘扬正气,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的感召力;对出现一般性违章、违纪行为的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说服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不断增强他们从事金融工作的事业心和从事服务工作的荣誉感。

(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营造良好征信氛围

一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支持。政府应向招商引资一样重视金融发展,一方面,当地政府应尽快落实“效能风暴”行动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取缔政府审批部门的收费门槛,为金融发展提供便利,保护金融机构权益;另一方面,政府可建立完善鼓励金融业发展办法,落实对金融业发展的激励措施,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二要促进金融业平衡健康发展,金融管理部门应积极支持农村金融网络体系建设,拓展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县域金融创新,拓展抵质押范围,加强风险监测,制止非法金融活动。三要积极开展资本动作,稳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诚信意识,建立和完善真实、完整的账务报表体系,规避不良信用记录,为获取金融支持创造有利条件。

(五)强化金融创新,满足金融服务需求

金融创新除平时所说的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以外,更重要的是金融思路创新。一是大力开拓票据融资市场。票据贴现后,可以到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风险低,成本低,规避信贷规模限制;二是向金融市场要资金。目前我县信贷资金均是通过银行贷款间接融资,鼓励实力较强的企业通过上市、或者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或者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在金融市场上解决资金需求,此方式获得资金利率低、数额大,且合乎国家政策鼓励。

参考文献:

[1]张正刚.增强县域金融服务功能 支持农村小康社会建设[J].甘肃金融,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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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欠佳

    1.法制环境不健全,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保护存在问题

    尽管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一再得到肯定,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民营经济的认识存在误区和禁区,使民营企业在与集体和国有企业竞争中处于不公平地位。由于目前国家没有较完备的保护民营投资权益的法律、法规,各地区只有依靠地方性规章予以保障,缺乏统一而明确的法律界定,因而对县域民营经济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经济纠纷的处理和裁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民营企业的利益受损现象屡见不鲜。

    2.管理执法部门作风急需改善

    有的执法部门(包括上级部门)为了某种利益将“执法”变成“执罚”,以各种名目收费。有的则对民营企业吃、拿、卡、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民营企业审批程序仍很繁琐。通过调查发现,私营工业企业,从考察、立项、审批、筹建、运营到产品投放市场,关卡达20余个,涉及对民营经济收费(税)的单位38个,收费(税)项目40多项,正常办理需要3个月,如果不顺利,则时间更长。

    3.硬性环境亟待改善

    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跟不上民营经济的发展。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长较快,各地方普遍出现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现象,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增长的瓶颈,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因此对于硬件设施的投入需加大力度,改善基础设施环境,也可以采取措施引导民营投资积极参与,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缺乏足够的信贷支持

    尽管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要求,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其效果不尽如人意。

    一是融资渠道单一。我国县级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依赖民间借贷资金、职工保险金、社会集资等有限形式等集发展资金,只有少数民营企业能够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县级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县域民营企业很难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二是贷款困难。在县域范围内,民营企业难以真正享受“国民待遇”,县域民营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条件相当苛刻,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在贷款资质方面具有明显的劣势。有资料显示,我国民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获得的资金仅占其发展资金的15%,这与其对国民经济发展高达60%的贡献率很不相称,我国县域民营企业也是如此。担保难、抵押难是县域民营企业贷款难的主要表现。

    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所有制歧视现象在县域范围内仍很严重,由于县域民营经济是非国有经济,所有制歧视导致县域民营企业在银行贷款过程中困难重重。

    2.县域民营企业自身的缺陷也是影响其顺利获取贷款的原因之一。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发展潜力有限甚至没有发展潜力,因而无法获得银行青睐,不在优先融资的行列,同时由于某些民营企业管理上的非规范性和非科学性,导致县域民营企业资信度偏低。一些地方民营企业还存在恶意逃债的现象,影响了同类企业的信誉,导致银企关系紧张。

    3.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存在的多方面问题也是制约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原因。一是大中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制苛刻,在对县域民营企业贷款过程中还要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同时对能够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额度限制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规模;二是缺乏针对民营企业的中小型银行。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常建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贷款融资的政策性银行,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现行县域中小金融机构(信用社)自身发展不完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对县域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力不从心。

    (三)以家族式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随着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机制问题逐步凸现

    在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初期,家族式企业能够充分调动既有的人力资源,降低机会成本,理顺利益关系,降低内部沟通成本,降低监督、费用,有利于有效地完成原始积累的过程。随着家族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家族管理机制的问题凸现出来。

    1.家族式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利用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存在裙带之风,绩效评价不公平,压抑了家族外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引进。民企虽然可以利用亲朋好友的可信度来降低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但是随着“关系”资源的枯竭,再增加这种资源成本就会很高。

    2.县域家族式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决策随意化,对企业的发展难有长远规划。在碰到需要做出重大决策的时候,民营企业往往要么凭借自己的经验,要么跟别人学,缺乏符合市场和自身条件的长远规划,还处在小农经济“庄稼人不要问,人家种啥咱种啥”的初级阶段。全国工商联在国内21个城市做过一次抽样调查,大多数民营企业在决策中竟然以新闻报道、道听途说作为自己的决策依据。

    3.在一些县域家族式民营企业中,由于公司治理结构薄弱,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复杂,账目混乱,企业信用状况堪忧。

    (四)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短期行为严重

    私营、个体经济在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一些私营、个体企业不是通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来获得经济效益,而是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侵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有的经营思想不端正,违法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有的偷税、漏税、逃税,逃避国家税收。

    (五)产业升级困难较大

    当前民营企业中的一些佼佼者已发展到较高水平,但大多数仍处于小规模粗放发展阶段。表现为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产品技术水平低、质量差、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经营中存在无序和违规问题、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较低、市场竞争意识滞后等。“大生产小销售”、“坐店经营”这些陈旧观念仍在县域民营经济中占据主要地位。企业仍停留在劳动密集型的一般工业产品加工领域,目前有过度竞争的倾向,倒闭和新建的频率加快。受筹资能力、经营者素质、技术开发能力等限制,产业升级进展缓慢。

    (六)县域民营经济中的劳资状况较差

    私企中工人的利益往往被业主忽视。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常常超时工作,工资却不能按时发放,住宿、医疗、工作条件都很差,没有保险和养老金,经常引起劳资纠纷,劳资双方缺乏沟通的渠道。

    (七)民营企业主的素质急需提高

    在民营经济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占0.75%,高中文化的占31%,其余的均为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文化素质低下使他们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瞬息万变。同时,民营企业技术人才十分匮乏。私企很难得到技术精良的工人,因为国企能提供较为有保障的岗位和社会保障,包括住房、户口和医疗等,而私企相应的激励措施有限。

 发展县域民营经济政策建议

    (一)改善民营经济生存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要促进县域范围民营经济的发展,首先从大的体制环境方面,对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地位问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思想上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观念性障碍,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县域民营经济的理论研究,目前在民营经济运行规律、发展趋势、成功经验和失败启示、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无法对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2.在县域范围内,加大监督和整治力度,从根本上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和政策性的障碍。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规范部门行为,明确一个对民营经济实行统一管理的权威部门,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服务和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严厉整治“四权”,即对民营经济有审批权、收费权、检查权、执法权的单位和执法人员,采取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并定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私营业主代表参加的单独或联合执法检查监督活动,强化对执罚执收部门的法律和民主监督,禁止对民营企业各类税外收费项目,提高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政府社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政府应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从宏观上及时向民营经济提供行业和地域分布方面的指导信息,防止其盲目发展而导致的分散、低水平重复和过度竞争等问题。同时要注意培养行业的龙头企业,提高民营企业的规模和实力,为中小企业升级创造条件。由于民营经济有一定的行为短期化的特点,特别对环境保护注意不够,因此政府应该在这些方面加强管理,制定必要的标准,给以必要支持,提高民营企业生产的环保水平。

    (二)积极发展民营经济的融资体系

    在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资金匮乏一直是制约民营企业的瓶颈,需要加大落实金融改革力度,完善民营资本借贷机制。

    1.积极创造条件,及早筹建和完善政府管理下的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对符合申贷条件的民营企业实行担保,以降低银行(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对于确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给予财政贴息;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民间贷款担保基金的建立和扩展。

    2.建立专门以县域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县级合作银行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放贷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需要积极发展面向县域民营企业等中小企业的专门银行。可以考虑在原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银行,促进对县域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3.通过适当方式放宽民营企业贷款抵押条件。可以在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允许其以土地、有形资产等作抵押,降低申贷“门槛”。

    4.为确保信贷投向对民营经济的有效支持,可以将各级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成效与其经营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实行综合考评,同时可以考虑制订相关政策给基层银行信用社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

    (三)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家族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保留家族制,又淡化和提高家族制

    1.首先要明晰产权,按照公司法来组建企业,家族式企业主要负责人之间要有明确的合约,分清各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发生纠纷时承担相应的职责。

    2.在家族式企业中引入职业经理人。通过职业经理人可以规范企业运作,避免企业在经营决策中的盲目和随意性。目前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发育滞后,应尽快完善与之相应的聘用契约以及解决纠纷的法规依据,形成相应的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

    3.在家族式企业当中,应建立规范的制度来克服家族式企业的弊端。这种制度可以包括三个方面:治理制度、组织构架和企业文化。治理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证所有权不会旁落,另外又可以激励经理人为企业工作。组织构架从企业流程出发,到绩效考核为止,能够有效地评估企业人员的贡献。而企业文化是“看不见的手”,从深层次上体现了一个企业的企业伦理。

    (四)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首先要加强领导。县、乡两级在原来的基础上,应重新确定发展民营经济的专门班子,充实领导和工作力量,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其次要严格考核。定期督察各地、各部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对发展快的予以表彰,对效果差的进行批评,直至做出处分。考核结果要纳入干部提拔使用标准。

    (五)发展中介组织

    通过中介组织,包括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所、咨询公司等为民营经济提供各种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改进它们的制度,规范民营经济的发展。通过这类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服务,可以提高企业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六)协助中小民营企业建立自治组织

    目前,我国的行业组织还带有很强的行政管理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应建立属于民营企业自己的民间性、自治性的组织。一方面有利于民营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行业组合形成集体力量,开发共用性技术,提高资信和开拓市场;另一方面还可以以自治组织为依托,加强业界的行业自律。在这方面,温州的民间商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它是当地民营企业家自己的组织,可以保护企业家自身利益,同时能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执行纪律。

    (七)县域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品牌建设促进落后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品牌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通向市场的门票、市场竞争制胜的重要法宝。针对目前县域民营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的特点,可以通过几家企业共创一个名牌的方式,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引导企业由过去的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

    (八)解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家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提高其预测市场趋势,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学习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到发达地区如温州、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增强求高、求强、求大的胆识和气魄,引导他们步入现代企业家的门槛。在民营企业留住人才方面,除了支持企业提高人才待遇外,可考虑通过适当的政府行为,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提高其社会地位。

    (九)县域民营经济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呈上升趋势,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低下问题也急需规范

    一方面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强法制宣传,规范其经营、管理行为;另一方面应积极引导,促使其向合法、规范化方向发展。

    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县域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从开始的资本积累,经过小规模办实业阶段,逐渐过渡到规模经营阶段,开始进入一个新的转型期,其发展模式和发展途径也出现新的变化。

    2001年,全国县域经济的gdp总和约为5万亿元,占全国gdp的52%。其中县域民营经济更是逐渐取代原有的作为县域经济主体的国有及集体经济,占据主要的部分。2001年,全国县域民营经济的gdp总和为2.8万亿元,占全国gdp的33%,占到县域经济总量的56%。

    民营经济是指产权明确到自然人。民间经营的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和城乡居民控股的股份制经济。而县域民营经济又将民营经济的范围限定在县域范围内。从改革开放开始到2001年,民营经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规模迅速扩大。近几年在县域范围内,原有的国企及集体经济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逐渐退出或经过改制转为股份制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县域民营经济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一)县域民营经济主要集中于传统行业,产业趋同特征明显

    我国县域民营经济主要分布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简单的加工产业,如建筑装潢和房地产业、冶金机械及加工制造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业、运输业、餐饮业。这些行业进入壁垒低,制造技术及工艺简单,因此初期有利于民营经济的进入和资本的积累,随着国内的市场由卖方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民营经济在传统行业的原始竞争优势开始面临来自其他方面的挑战。

    (二)县域民营经济中,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经营规模较小

    近10年来中国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金由9.3万元增加到68.1万元,增加了6倍多,但是与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相比,增速较慢,资金规模依然相差很大。而个体户的注册资金平均只有1.4万元。1999年底民营经济的就业中2/3是个体户,1/3是私营企业,个体户是当时县域民营经济的主体形态。近几年,个体工商户的增长速度已经放慢,私营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三)县域民营经济主要以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为主

    由于特定的发展环境,因此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县域民营经济表现出很强的家族控制特色,“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最普遍的老板身份,大部分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一体化。某地区抽查50家私营企业,企业厂长(经理)、营销副厂长(经理)、主管会计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家庭夫妻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62%;是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直系血缘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16%;是叔侄、表亲、姨亲等家庭非直系血缘关系的企业占调查企业总数的10%;而没有亲戚关系的只有6家,占调查总数的12%。

    (四)1998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县域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各地的县域民营经济均以本地资源为基础,依托本地特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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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资金来源不足,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

农村金融需求有其独特的特点,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户众多,需要的资金量也大;我国农村面积广阔,需要的金融服务分散;农业生产季节性强,需要的金融资金量也随季节变化。但是农村金融市场现行的信贷资金投入和供给严重不足,原因之一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及中国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调整经营战略,对县域网点实行战略性收缩,县域网点功能萎缩,这一情况直接减少了信贷量的投放数量,从而导致了农村金融严重的供给不足。另一原因是因为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办理功能不完善,农业贷款业务扩展不利,大部分办理点只吸储不放贷,将农村的资金发放向城市和非农产业。本来就资金匮乏的农村地区,反而资金外流严重,农村金融机构成为了资金抽水机,存款仅三分之一用于三农。数据表明,2010年末,全国县域贷款余额12.3万亿元,在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占比为25%左右。

2 农村金融市场环境不完善,运转效率低

首先,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没有城市快,农业的经营特点包括周期长、季节波动性强以及风险不确定,而且收益率普遍也比非农产业低,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为了盈利性都有各自的经营战略,多数商业银行都将资金重点转向城市和非农产业,加剧了农村地区金融环境的不完善程度。其次,我国农村金融现在的体系大致是以农信社为主,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为辅,以民间借贷作为补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分别代表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合作性银行。看似合理的体系,但仍存在问题。各机构之间并没有在分工中实现功能上的互补,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缺乏合作共赢的意识。还有一方面原因就是农村地区诚信系统的不完善,加剧了金融机构发放信贷的风险。农村地区面积大、农户散,是信用缺失的重灾区,农村个人信用档案还未健全,记录系统还未完善,也没有提供评估信息的财务及产业发展状况,部分农户、涉农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仍然存在故意逃债的现象;农民普遍缺乏金融知识和法律意识,这些都阻碍了完善农村金融环境的步伐。

3 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不足

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创新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尤为重要。创新有三层含义,第一是更新,第二是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是改变。首先,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金融产品结构单一,创新不足,信贷市场占据了绝大多数,其他产品很少,这种不平衡的产品供给并不能满足日益多样化的需求,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提供的服务还是存款和贷款,但是缺乏别的产品,比如适应农户的理财产品,适合农户的个性化贷款融资方案等等。其次是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经营模式的创新不足,农村地区有其独特的需求特点,要求金融机构更新出适合在农村地区发展的经营模式,实现地区发展和机构发展的双赢态势,而不能照搬在城市地区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需要因地制宜创造新事物。再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发展快,但整体平均水平较低。几年来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始出现并较快发展,但是大部分正规金融机构仍严重缺乏,也并未能满足庞大的农村金融需求市场,所以还是需要继续创新,继续探索,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4 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弱化

我国现在的农村金融市场有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以信用社为主,农业银行为辅,民间借贷为补充。看似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合理,但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就农业发展银行来说,作为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银行,它只是将重点放在了粮油收购方面,而在其他大量的政策性业务或准政策性业务如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并无实际行动[1]。真正供给给“三农”的信贷资金数量很少,而且不提供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需要的小额贷款,在县域以下并没有网点。以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一方面提高了贷款的门槛,一方面撤销合并了县以及县以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并且农村资金都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4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并且精简人员。资料显示,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就农村信用社来说,现在农信社是我国农村地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有直接的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是农信社采取的商业化经营模式将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流向收益较高或非农部门,使得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和农村微型企业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农信社现在的自有资金不足、贷款利率高小额贷款供给少等问题更弱化了农信社的支农功效。

5 农村金融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设在农村地区,经济相对城市较不发达,工作环境、薪酬等方面原因使得很难吸引高素质并且熟悉当地农村情况的从业人员。尤其新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需要具有高素质多经验的金融从业人员,不然会增加其风险和管理水平。总的来说,现在的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来源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有经验的中高级管理层;另一种是没经验的刚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后者的问题是没有工作经验,不利于提高机构的工作效率,而前者虽然有工作经验,但对当地情况不了解。这些问题将会使农村金融机构很难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德恒.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福建金融,2006(5):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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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实施以来,保山市各县域金融机构高度重视涉农贷款投放和统计工作,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奖励政策规定,积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积极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加大对涉农贷款统计工作的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和提高涉农贷款统计工作水平,切实提高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的质量。从近几年实施的情况看,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在引导县域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县域“三农”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出了积极作用,同时,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统计工作的管理和规范也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一、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简介

涉农贷款奖励政策是指财政部门对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且贷款质量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对余额超增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其奖励范围目前仅限于县域金融机构。而县域金融机构具体是指县(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辖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含农业发展银行)在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涉农贷款则是指县域金融机构发放的,支持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的贷款。具体统计口径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规定为准。

从认定的范围看,目前,财政部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认定仅包括:人民银行涉农贷款统计表中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四类贷款。

从申请的程序看,县域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涉农贷款统计口径和财政部规定的奖励比例,计算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量和相应的奖励资金,按年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奖励资金。

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实施效果显著

(一)政策惠及面扩大,提高了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积极性

近几年来,保山市通过财政部门以及人民银行对该奖励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使各级金融机构全面了解和掌握了该奖励政策,明确了奖励政策实施的目的和范围,对奖励政策所规定的奖励条件、奖励资金的申请以及法律责任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促进了涉农贷款投放的快速增长。在此政策的激励下,保山市各级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积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以支持“三农”信贷资金需求为重点,加大了对农业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据统计:2012末,保山市涉农贷款余额达184.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03亿元,增长21.84%。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为59.02%,占比较大。同时,农村信用社、农发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长较快,有力支持了“三农”经济的发展。据统计:2012年末,农村信用社、农发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83.62亿元和38.17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分别为26.78%和12.22%。

(二)突出支农特色,增强了“三农”的信贷资金实力

自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办法实施以来,保山市各级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增加“三农”信贷投入,全力服务“三农”。贷款主要投向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和农村企业等涉农领域。同时,各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优化贷款投向,积极支持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不断探索新的信贷支持模式,积极创新涉农贷款方式,重点解决县域经济实体融资难等问题,有效缓解了农村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需求,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辖区三农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农林牧渔业贷款达40.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5亿元,增长4.01%;农产品加工贷款达11.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1亿元,增长59.32%;农村企业贷款达71.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49亿元,增长35.16%。

(三)发挥示范效应,促进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在奖励政策的激励引导下,保山市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积极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一是拓展了三农金融服务领域。目前,保山市各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发放范围已从农民基本生产需求拓展到农户多种经营、农机具购买和家电生活消费等领域;从单个农户拓展到涉农企业及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基本覆盖了三农经济和农民生活的各个领域。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农户贷款达73.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8亿元,增长16.36%。其中:农户生产经营贷款达30.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5亿元,增长28.38%;农户消费贷款达18.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3亿元,增长45.98%;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达73.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77亿元,增长34.02%。二是改善了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近几年来,保山市各金融机构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快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建设步伐,积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72个乡镇,金融机构网点数达78个,覆盖面达到了100%。

(四)加强了管理,有效提高了金融机构统计工作水平

自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实施以来,保山市各金融机构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申报为契机,切实加大了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重视力度,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切实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水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同时,各金融机构加大了对涉农贷款统计工作的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和提高涉农贷款统计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相关规定,认真填报各类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积极申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切实提高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的质量。据统计:2012年,保山市共有20家县域金融机构申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其中:符合条件的机构数量达13家,达标率为65%。

三、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认识不够深入,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专业性比较强,所涉及的部门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金融机构对此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效果。有的金融机构认为此项政策只是针对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有的金融机构则对此项政策认识不够深入,对申报范围仅限于县域金融机构这一政策规定理解不透彻,从而造成虽不是县域金融机构,但也要求申报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有的金融机构则认为申报过程较为烦锁,对奖励的标准和条件认识较为模糊,了解不全面,放弃了申报机会,影响了该奖励政策的实施。

(二)部分涉农贷款指标分类标准不明晰,认定存在一定困难

一是作为统计工作基础性文件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对“农户”、“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采取了不同的分类标准:“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的唯一限定条件是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而“农村区域”指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因此县域属于农村区域;界定“农户”时却附加众多条件,其中规定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除外)的住户不属于农户,按此理解居住在县城里的住户应属于农村区域的非农户。上述分类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在具体实际工作中,对农户贷款的判定存在一定困难,特别是对农户居住地址的判定有一定难度,使得金融机构在判定是否为农户时仍以户口簿标注“农业户口”为主。二是在涉农贷款统计方面,目前,财政部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认定仅包括:人民银行涉农贷款统计表中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四类贷款,不再包含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其他生产贷款。但由于《涉农贷款统计制度》对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的“支农”和“其他生产”两类贷款未做明确细致的区分,致使金融机构在涉农贷款统计及奖励申报过程中易发生混淆,审核时需要逐一甄别,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大了行政责任风险。

(三)政策安排存在短期效应

一是根据政策规定财政部可以根据奖励政策实施效果和中央地方财力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奖励政策的地区范围、奖励标准、奖励比例和中央与地方分担奖励资金的比例,而奖励标准、奖励比例、奖励实施的范围何时变以及如何变等这些不确定的因素都给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发放带来一定影响,使得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是短期的、临时性的制度安排,对政策的连续性有质疑。二是根据政策规定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这一规定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金融机构来说,受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周期长、资金回报率低以及在开展信贷业务时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该政策规定中15%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开率和不良贷款比率标准门槛太高。

四、完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相关建议

(一)强化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引导和培训

由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专业性比较强,涉及的金融概念比较多,执行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盲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加强政策的引导和培训。一是加大涉农贷款奖励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积极性。通过对该奖励政策的宣传和督促,使金融机构全面了解奖励政策实施的目的、范围以及奖励条件和标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等措施,灵活运用相关涉农贷款优惠政策以及支农再贷款政策,充分发挥该奖励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为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策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确保自身理解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会同当地人民银行组织对辖内金融机构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指导。特是要让各金融机构明确政策奖励的机构和范围、奖励的条件和比例、数据资料报送的时间要求等相关政策规定,以便为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更好地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二)加强对涉农贷款增量数据真实性的审核

一是规范统计方式和分类标准。建议由相关部门统一开发涉农贷款统计系统,详细规定各指标的填报范围,设置金融机构信贷人员登录、主管人员复核程序,实现对每笔贷款的动态监控。同时,鉴于“农户”的准确界定涉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纳税等问题,应予以认真对待,建议以户口登记信息为辅助界定条件。二是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财政部门与会同人民银行制订详实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人民银行、银监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等部门的各自分工,以利于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三是加强对涉农贷款业务的统筹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在做好涉农贷款增量事后奖励的同时,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事前和事后的引导和监督,严把涉农贷款项目申报的审核关,积极开展对涉农贷款的追踪问效,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不断完善涉农贷款奖励政策体系

一是根据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差距,制订不同的贷款增量奖励比例限制和不良贷款比例标准,使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县域金融机构享受更多的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出奖励政策的激励性。二是扩大金融机构奖励范围。适时把政策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准金融机构也纳入奖励范围,扩大奖励政策的覆盖面,充分调动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积极性,增强政策执行效果。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对部分地区的涉农贷款奖励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支付或者适当提高中央财政负担的比例,切实缓解地方财政困难,确保涉农贷款奖励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四是进一步完善涉农贷款的奖励机制。积极探索建议国家在该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建立涉农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农业项目等涉农贷款损失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并最终建立起涉农贷款奖励长效机制。

(四)切实加强政策的协作配合

充分发挥财政、金融等政策的协调配合作用,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财税+金融”政策衔接方式,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和贷款贴息、担保、税收减免、费用补贴等多项财税杠杆政策以及支农再贷款、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等多项货币政策工具的统筹协调和密切配合,促进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永富.关于完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思考,北京,金融时报,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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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微小农村金融机构与县域经济匹配分析

祁阳县微小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多、分布面广、全部扎根农村,所操办的业务有个人存款、贷款、跨行转账、汇款,业务等,都是经银监部门批准允许范围的各种业务,服务质量相对过去一年比一年好,但相对现代银行先进管理水平来说还有待提升。祁阳县属于欠发达地区,近年来县域经济发展还比较快,2012年成功挺进全省二十强,GDP和财政收入逐年增加,年均分别增长14%和21%左右,全县规模工业企业达102个,年总产值达130多亿元,年产值过亿元的企业达32个,纳税上1000万元的达9个。园区经济发展迅猛,2012年,祁阳经济开发区实现规模工业产值73亿元,财税收入2.5亿元,全县完成农业总产值52.3亿元,粮食总产达66.6万吨,连续九年增,该县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林业科技示范县、和全省发展乡镇企业先进县、农业现代化建设示范县、畜牧业发展先进县、农业产业化先进县等,被列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第一批油茶产业基地建设示范县,第三产业蓬勃发展。2008年以来成立了祁阳村镇银行、祁阳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开始筹建祁阳农村商业银行。祁阳县微小农村金融组织与县域发展还存在一些遏制,业务发展没有优势。以祁阳县农信联社为例,该社到2013年6月年底有网点59个,其中城区网点12个,自助设备24台,其中农村设有13台,高管人员金融从业均达20年以上,最少也达10年,有员]2476人,其中吸收大学生村官3名,各项贷款313127万元,平均年利率10.896,各项存款520909万元,发行借记卡18万张,涉农贷款余额307473万元,农户贷款余额48156万元。该社存款和贷款规模只占全县金融机构的26.8896和45.35%。祁阳农信联社与祁阳村镇银行对比,祁阳村镇银行成立近5年来,网点和人员只占祁阳县农村信用社的3.2%和6.8%,而存款和贷款规模占全县金融机构的4.69%和6.65%。祁阳村镇银行能发展得这么快,主要得益于政府的支持,因村镇银行是新型金融机构,又是政府部门引进的,在各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对信用社贷款也有影响,由于村镇银行推行了企业联保贷款和个人联保循环贷款业务品种,贷款利率又比较信用社偏低等政策,对信用社贷款业务有一定冲击。信用社原来扶持的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个体户等优良客户,村镇银行抢占和渗入到这些客户中。从长远看,村镇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主要是其政策优势,在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影响下,农村信用社的部分优质客户将继续流向村镇银行。为此,祁阳县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在服务县域经济中,一是抓住机遇促发展。不断创新理念、创新载体、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努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实现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二是培植多种客户群。大力实施优质客户战略,注重发展中小客户和微小企业客户,培育和发展支柱型客户,淘汰劣质客户,实现市场有进有退,客户有保有压,主动寻找企业、走进企业、培育企业,把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作为农信社信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微小企业贷款营销,把有规模、有效益、有发展潜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信贷倾斜对象。对客户群体细分,全面实施“百千万”工程。三是创新工作思路,研发金融产品。推出了微小企业商业信用授信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经营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社团贷款等信贷产品。简化操作手续,缩短操作流程。创新利率定价机制,实行利率定价机制,为自己赢得市场。四是加大各类经济主体的支持。总体来讲,对当地经济贡献度和所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一方面,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通过60多年的发展,一直根植在农村,服务三农,业务不断壮大,老百姓对农村信用社认知度和金融需求依赖性起来起大,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成效不断显现。另一方面,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的微小金融组织,规模太小,服务县域经济及支农力度范围较少,发挥不了较大作用,可以这样讲,只相当于农村信用社的一个金融网点,而这些机构均设在县城,乡镇级没有设立,服务对象真正的种养农户较少。同时,这些微小金融组织经营风险性也较大,主要在贷款发放上,由于其规模小,资本金一般在5000万左右,如果贷款投入到60%以上,假若出现500万元以上不良贷款,或一旦发生几百万元的经济案件,将成为高风险金融企业。不但该金融机构出现危机,更发挥不了支持县域经济的作用。

三、问题和风险

(一)小企业贷款难。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抵押物不足,企业帐目不全,融资成本上升和融资难度上升。在贷款紧缩情况下,贷款利率也在往上升,小企业贷款难也跟银行的理念和指导思想、战略定位有关。

(二)小额信贷催收有一定难度。因为小额贷款户分布农村,大部分的村民都应社会经济时展趋势南下或者北上打工,呆在家的贷款户很少,客户经理上门去催收贷款时,基本是吃“闭门羹”。因催收不到位,收息、收本、转据都成了障碍,不良贷款频频增加,严重影响信贷款质量。

(三)安全问题不可忽视。县域微小农村金融组织前进的路途还是阻力重重,机构遍布在农村各乡镇,环境差,员工偏少,经营品种单一,服务对象全是农村居民,相对来说这些客户群体素质不是很高,日常监督方面存在问题也是层出不穷,特别是安全保卫和案件防范这一块,是微小金融部门顾虑的重心,因为农村交通不太方便,机构设施不够完善,对于犯罪分子防不胜防。

(四)信贷风险有不确定因素。目前,人民币升值压力很大,一些小企业面临的风险也很大,中小金融机构能不能开展一些金融延伸产品服务,帮助客户分散风险,同时也帮助自身减少风险,现在手机特别普及,能不能开展移动金融服务。

(五)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以祁阳县众信小额贷款公司为例,一是市场问题,由于公司收取利息是按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收取,而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有限,市场发展空间受到影响。二是税收问题,税务部门按企业税收政策而不按金融机构的税收政策对等收税,并不承认小贷公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使税费过重。三是质量问题,信用贷款比较多,抵押少,贷款风险控制难度大,极易形成不良贷款。四是收息问题,企业和个人还息意愿不强,公司催收力度不够,导致收息率不高,影响经营效益。五是自身问题,员工素质达不到要求,金融业务不够熟练,各方面都有待加强。

四、政策建议及对策

1、完善政策扶持。银监会要求信贷实现市场有进有退,客户有保有压政策,微小金融组织要加大主动寻找企业、走进企业、培育企业力度,把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作为微小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小微企业贷款营销,把有规模、有效益、有发展潜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信贷倾斜对象,县域微小农村金融组织根据当地结构和发展进行一系列的规划,但这些规划还需要当地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及协助,进行大力支持。

2、挤进监管引导。引导微小金融组织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微小金融组织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二是要建立审慎的运营监管制度,对于微小金融组织考虑到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特点,对其运营应坚持更为审慎的原则。比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标准和流动性比率应更高,以保障其运营更安全,努力减少因经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要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由监管部门组织成立由监管者、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的经营评价机构,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将经营情况置于公开场所,借以增强市场对经营者、借款人、监管者的制约,向存款人提供充分的信息。

3、强化自身管理。一是要不断加强资金组织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贷款规模,形成“以规模抗风险,以内控防风险,以积累化风险”的经营理念。二是要切实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三是要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做好新发放贷款的管理。四是要加强自身建设,以人为本,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4、协调财政存款注入,壮大微小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实力。微小农村金融组织要充分发挥银行一级法人优势、灵活优势,以贷款优先、方便快捷的服务,全力支持县域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协调部分财政存款存入微小金融机构,不断壮大微小金融机构资金实力,为更好地支持“三农”、服务地方经济提供更多的资金源。

5、加大财政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地方政府应加大财政对微小农村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开办农业险的保险机构,这种风险分担机制可以有效地克服农业贷款中存在的超额风险,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农村借贷成本高造成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合理构建支农信贷资金的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由财政划出一部分资金补贴农户投保的保险金。

6、加大创建县域农村信用环境的力度。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较差,信用环境不佳,贷款违约、有钱不还、逃废银行债务现象屡有发生,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帮助微小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继续采取一些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政策,用于核减贷款风险损失,提高贷款拨备水平及风险抵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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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益阳市县域民间融资规模估算

为了能更完备、更客观地反映出益阳县域地区民间融资规模,笔者采取两种方式对县域民间融资估摸进行估算。一是根据抽样调查问卷形式,联合益阳市经济委员会和益阳人行各县支行,踩点160家中小企业和200户居民,结合收集、整理、借鉴2006-2008年《益阳统计年鉴》等相关历史文献资料估算出2006年-2008年益阳市县域地区民间融资规模。二是经验估计。运用经验模型,历史数据,结合益阳实际情况,得出结论。

1、方式一

结论估算方式如下:(1)条件设定:一是县域民间融资主体为县域中小企业和居民户;二是县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借款方式限定为两种①股金(企业内部集资,向员工定向集资)。②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三是有民间融资发生的县域中小企业设定为80%;四是有民间融资发生的居民户数分别按2006-2008年各年总户数的37.5%、46.5%、49.5%计算。(2)估算方法设定:民间融资总额为中小企业估算的户均融资乘县域户数加上居民户均乘县域总户数的汇总数。

2、方式二

对益阳市县域规模估摸方法:设立假设条件:(1)限于地区民间融资的主体包括县域中小企业和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2)县域企业融资限定为固定资产和用于流动性生产部分;(3)县域中小企业占全市中小企业比约为80%;(4)根据调查经验所得,按照50%的县域居民有民间借贷发生额。

说明:①基础数据来源于2006-2008年益阳统计年鉴

不难看出,表1和表2估算益阳县域民间融资规模的结果根据年限的不同,存在差异。2006年推算结果总体差异根据宽窄口径不同为148093.09万元~188276.858万元,2007年差异为-32265.22万元~31870.964万元,2008年差异为254113.13~345283.42。两张表的差异可以解释为:(1)基本方法不同。表一主要为实证研究,通过对160家调查企业和200户居民调查得出县域民间融资规模估算结果,表二更多运用历史文献经验数据,再结合益阳市目前情况推算其县域民间融资规模,给定宽、窄两种口径进行民间融资规模分析;(2)样本点选择的差异。表一样本点来源于益阳市所辖4县市,表二样本点更广泛,样本数量更大,通过样本点得出的结论来源于全国的、国外文献的经典数据;(3)调查时间的差异。表一调查时间锁定在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表二的部分数据来源的调查时间相比较长,也较早,调查时间区间更大。(4)被调查者对民间融资的认可态度、方式不同。调查中,被调查者的基本素质、知识水平各有参差。存在调查数据与真实情况的偏差。在调查中,部分居民被调查者的借贷资金用途在于所属企业融资,而这部分资金可能在企业中又有所反映,出现重复。总体而言,表1、表2的结论均来源于实践结果,通过大量的历史数据积累、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论证,根据有关统计数据,采取县域地区分企业和居民户相加汇总得出。两者都是对县域企业和居民民间融资状况的客观反映,较具参考价值。

(二)县域民间融资规模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1、县域民间融资发展迅速,总量规模不断增长

据对湖南省益阳市县域160家企业、200户城镇和农村居民问卷抽样调查测算(参见表一),至2008年末,全市民间借贷总量约为119.54亿元,比2006年增加77.09亿元,增幅为181.6%,占全市人民币贷款总额的57.6%,比2006年民间融资规模占贷款总额比率上升了25个百分点。在表二中,民间融资的规模由2006年的57.26亿元(窄口径)或61.28亿元(宽口径)增加到2008年的亿元85亿元(窄口径)或94.13亿元(宽口径),年均增长约为21.87%(窄口径)或23.96%(宽口径),民间融资总量规模在逐年扩大。同时,民间融资微观主体融资金额也呈上升趋势。县域中小样本企业民间借入资金余额户均规模152.22万元, 比2006年增加106.53万元, 年均增长%; 样本居民2008年末通过民间借入资金余额户均1.8万元, 比2004年增加0.9万元, 年均增长50%。

2、县域民间融资覆盖面广泛,融资范围不断扩大

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约77%是用于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约23%用于固定资产投产;农户得到民间借贷在生产及生活中的分配比例是58∶42;城镇居民民间借贷资金约74%用于投资经商。随着农业产业化、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的快速发展,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日趋旺盛,从而为民间借贷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使民间借贷需求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农业产业化、高新技术、新型工业、房地产等企业对民间资金都有需求,且民间借贷需求大额增加,小额减少,且需求主体比重也发生了变化。以往小额民间借贷集中在农户之间,一般用于婚丧嫁娶和小孩上学等应急性需求,大额借贷集中在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之间,现在民间大额借贷需求主要体现在中小民营企业。

3、县域正规金融相对萎缩,间融资规模逼近正规融资规模

一是民间融资年均增速快于贷款和GDP增长速度。近年来,益阳市金融指标“量”、“质”呈现双升态势,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提速。2006年-2008年贷款余额净增37.35亿元,年均增速超过了10%,益阳市经济在金融的有力支持下2006年-2007年GDP平均增速达到了14%,益阳市县域民间融资规模年均测算增速在25%(窄口径)到35%(宽口径)之间,增速远快于贷款增速,也远快于GDP增速。二是民间融资占金融机构贷款比重逐年提升。2006年到2008年,县域民间融资规模占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比重在33.65%到41%之间(规模测算模型2,窄口径)或36%到45.36%之间(宽口径)占县域金融机构贷款比重在68.6%到94.9%之间(窄口径)或73.45%到105.15%之间,呈逐年递增态势。县域民间融资规模已经逼近或者超过县域正规金融规模。

民间融资在县域发展如此迅速,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主要是金融优质资源的倾斜化、集中化,县域正规金融的相对萎缩,使得县域民间融资发展速度快于城区。历史数据显示,益阳市自2000年城市信用社退出市场,接踵而来的商业银行县级以下机构大量撤并,金融体系便呈现断层,县域金融严重萎缩,导致信贷服务空间延伸不足,广度和深度受到极大限制,近四年金融业务明显向中心城区(益阳市区)快速集中。2004年中心城区贷款余额从2001年末的49.9%扩大到51.2%,贷款增量从2002年的60.23%扩大到80.46 %,提高20个百分点。其中商业银行贷款向中心城区集中的环比增速,2002年和2003年均达到2位数,农行连续3年以年均15%的增速迅速向中心城区集中,而同期中心城区GDP占比仅为总额的29.3 %,低于新增贷款份额51个百分点。县域中小企业及居民的信贷需求难以满足,往往求助于民间融资。

4、非正规融资性质股权化,融资行为理性化

近年来,益阳市全民创业的热情高涨,城乡居民投资意识不断增强,一些持有较多富裕资金的民间融资者已不满足于“食利”式的债权性融资,而是更具战略眼光,倾向于“投资”式的股权性融资,将借贷资金折算成股份或以合伙形式投入到各类项目,共享投资和利润。据样本监测点显示,近几年,股权性融资在企业筹集资金的过程中被广泛的运用,在民间融资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2006-2008年分别上升了7.3%、10.2%、13.6%。如南县鑫欣渔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入股会员2358人,企业融资规模达680万元,比2006年增长26%,入股者不仅能保利分红,还得到了企业饲养技术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带来的实惠。

随着民间融资市场逐渐趋于成熟,辖区民间融资行为更具市场性和公开性,理性化特征也愈加明显。首先是融资价格随行就市,并依据信用、风险、期限等进行定价。据监测点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民间融资利率波动与银行实际利率大体相似,两者差距一般在8-10个百分点之间。二是融资方式更趋规范。据监测数据显示,以书面协议方式发生的融资额占86%,以担保或抵押方式发生的融资额占14%,同比分别增加了7%和4%。三是银行式付息。民间融资付息方式虽由借贷双方协商,但基本上还是参照银行的结息方式来执行。

三、民间融资规模发展风险问题分析

(一)民间融资法律制度不完善,易造成法律风险

民间融资发展势头强劲,规模日益扩大,但是目前民间融资的监管体制一直没有形成。为防止民间融资的无序发展,就要制定完备的法律和相应制度予以监测和合理规范发展。目前民间融资法规情况:一是我国民间融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分散,没有一部专门的法规对民间融资进行规范和引导。分散的法律法规条款不易为民间融资主体掌握,其司法解释法律效力较低,不能从专业的法规角度来规范民间融资。二是现行的民间融资相关法律制度,缺乏对民间融资合法地位的认同。民间融资作为正规金融服务的补充形式,在优化资金资源配置与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功不可没的作用。三是民间融资相关法律的滞后性,阻碍了民间融资的正常发展。

(二)实际管理缺失,道德风险难于防范

管理的缺失易导致民间融资的无序发展。由于相关针对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存在空白,导致对民间融资资本的管理不到位,由于缺乏管理,民间融资资本目前基本处于无序的状态,体现出了较大的风险性、投机性,很难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民间融资虽然是建立在人熟、信用的基础上,但个别人利用这种关系一次性大额借款不还,形成民间融资风险,调查中存在借出资金3万元已达4年之久,该借款户已外出打工并切断和债权人的任何联系,使债权人资金无法收回形成损失。

(三)民间借贷趋利性、盲目性极易导致经济结构性风险

民间借贷具有隐匿性,使得地方政府对本地资本市场供求状况和资金投向难以把握,使民间借贷往往集中于热点行业。资金流动盲目性导致产业结构、资金投向不均衡,不仅极易造成投资损失,更不利于经济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微观经济实体投资的非理性极易导致热点行业内部企业林立,难以形成适度竞争和合理联合,导致行业生产规模过剩,造成社会整体投资边际效益下降,当社会投资边际效益为负时,民间借贷的风险就会加大。

(四)高利贷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和极大危害

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以上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但仍有众多民营企业铤而走险采取过高的利息来融资进行冒险,过高的利率一方面加重了经营者的财务负担,不利于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还助长了高利贷者非法在社会上吸收存款,从中渔利,使社会上出现了少数食利的“掮客”。虽一时解决了资金匮乏的矛盾,但必定受其高负债所带来的影响。若是因市场销售不佳、自身经营存在问题等因素导致企业难以支付到期债务,企业往往通过吸收新的高息本金来偿还到期的高息负债,拆东墙补西墙,如此恶性循环会严重影响企业健康发展。一些地区,有的因讨债发生斗殴致伤,还有的与黑恶势力结合,暴力讨债,影响社会稳定。

四、指导民间融资规模发展的意见及建议

(一)法律定位:出台相关规范性法规

民间融资一直处于“半公开”状态,民间认可度极高,官方无准确定位,这不仅抑制了其正面作用的发挥,也无益于规范其借贷行为。对民间融资要加强疏导,明确其合法地位,加以规范。要加紧制定促进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方面的法规,在借贷对象选择、手续履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引导和规范。对民间借贷法律定位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承认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二是规定民间借贷得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三是民间借贷应缴纳相应的税收;四是明确民间借贷在利率、合同等方面的若干通行原则。因此,建议尽快出台《民间借贷管理办法》,将民间借贷纳入法制化轨道,纳入金融监管范围,为规范民间借贷构筑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四是尽快出台民间融资相关法律法规,将民间融资纳入法制轨道,纳入金融监管范围,为规范民间融资构筑合法平台。

(二)制度安排:对民间融资的相关指标进行监测

建议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来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地区性监测通报系统。由人民银行和统计局选点监控,定期抽样采集民间借贷活动的有关数据,特别对规模、利率变动等情况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民间融资的变化情况,适时向社会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增强民间融资参与者的法制观念、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加快金融创新力度,将民间资本导入金融体系。如利用利率手段来促进、发展关系型民间融资,就是出资者可以利用其对借款者所掌握的信息来进行区别定价,即根据风险状况、合作关系长短来确定融资价格和抵押水平。又如组建农村合作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这样一来,大量的游离资本将吸纳入银行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