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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1年的六项任务中,第一项任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中,对于抑制通胀有明确的要求――“把稳定物价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目标也是直指通胀管理;第二项任务“推进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也表明中央决心从粮食价格稳定这一源头着力解决物价问题;另外,除关注供给环节的根本加强外,还对物价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流通环节的建设予以规范和巩固,提出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这一切部署表明“抑通胀”已成为决策者当前的核心目标。2010年底央行的二度加息毫无争议地被视为决策者2011年的“抑通胀”宣言,一些有政策背景的声音也在强化这一信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室副主任陈昌盛表示:“2011年总的判断是,保增长不会有大问题。物价问题会进一步凸现,但不会出现恶性通胀。”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认为,在控通胀、调结构、稳增长三大目标之中,由于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是客观事实,稳增长不需要特意提出来,调结构是一个长期目标,不是2011年就能完成的,所以对于2011年而言,控通胀是核心任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并没有“控制通胀水平”的直接表述,而用了“管理通胀预期”、“稳定物价总水平”的间接表述。张汉亚认为,其中隐含着深刻的含义。稳定物价总水平,并不是控制通胀的代名词,而只是其中的一个核心部分。或者说,控制通胀是通过物价总水平的形式直接地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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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自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更好了解我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控制、操作管理现状和风险暴露情况,我行对2017年X月X日至2018年X月X日的同业业务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各项同业业务依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一) 同业业务发展状况
目前我行同业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仅开展了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二项基本业务。截止至2018年X月X日,我行存放同业业务余额为零,同业存放业务余额为X万元,分别为XX同业存放X万元与XX银行同业存放X万元。
(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方面
1.内控管理情况。我行建立覆盖同业业务各操作环节的管理制度《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二是签订同业业务授权委托书。三是对各类同业业务的资本和拨备计提执行相应的制度与办法。相关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监管政策要求。
2.同业业务授权授信管理情况。我行内部审计部依据银监办发[2014]14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已建立健全我行同业业务授权管理体系,已签发同业业务授权书,在今后的业务操作中,我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XX部将严格按照授权进行业务操作,严禁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一是内部审计部对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进,建立健全了前中后台分设的同业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绕道监管或逃避监管,选择性理解或曲解监管要求等。
(三)同业账户开立管理方面
我行严格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办理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查询、冻结、划扣符合相关规定。定期对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开立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对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及时进行台账登记。不存在同业账户出租、出借行为。不存在冒用本机构名义非法开立异地同业账户情况。不存在异地账户给市场中介公司进行票据买卖提供通道,定期收取固定费用。
(四)同业业务开展合规方面
同业业务治理体系较完善,落实专营部门制,授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
(一)同业业务操作复核相关规定,与具备准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二)我行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目前仅存在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两种业务。
(三)我行按同业余额的0.05%计提拨备;同业业务资产质量状况较好,我行同业存款均属正常类资产,交易对手信誉均良好,未出现不良业务。
(四)我行不存在通过同业业务实现消贷款规模、降风险资产、调节利润等监管套利,不存在违规利益输送,不存在账外存放同业;不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利息收入;我行对同业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规范,不存在不合规问题。一是各类同业业务的会计处理合规真实,会计核算规范,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同业业务及其交易环节。二是不存在混用、错用、乱用、私设会计科目和账外核算、甚至不记账的情况。三是不存在实际承担业务风险,通过不规范不真实的会计记账创新业务模式规避监管的行为。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未建立专营部门负责同业业务经营。
(二)我行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追究措施尚不健全。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分析
由于我行规模较小,同业业务种类单一,除同业存款业务外其他同业业务暂未开办,考虑到人员短缺等问题未建立专营部门。
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行执行《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该制度中并未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进行追究,我行在同业管理制度方面尚需完善。
四、整改及问责
随着我行的日益发展,设立同业专营部门管理同业业务是大势所趋,成立同业专营部门也将成为我行完善同业业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行正在完善同业业务的相关制度,做到各项同业业务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合规有效,将具体追责措施纳入相关制度中,对于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行为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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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合同审批权限。设定审批权限时,要考虑合同的类型以及金额大小,例如,对重大经济合同应事先集体审议制度。此外,还应遵循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等特殊情况下合同订劳动一些特殊规定,防止发生意外损失。
2、明确合同审核的业务流程。通过规定审核程序,以及分离不相容职务,发现有效约束和监督。
3、明确合同签订过程中财务审核的内容和关注重点。如标的的数量和价格条件,销售金额是否满足企业盈利的需要,付款条件、期限和方式是否符合控制经营风险的要求,对方企业信誉和信用是否符合信用政策的规定,价格外的费用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等等。
4、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审核,实行财务监控,例如根据合同发货、开具发票、接收货款、记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时,都要分别进行财务审核,防止出现技术性差错。
5、明确合同修改或者解除、终止的审批权限和流程。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改或者修改的,应重新履行财务审核手续。涉及经济赔偿的,赔偿前还应办理相关财务事项。
企业应收账款和合同管理之间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关联系的。作为参与到企业合同管理当中的管理人员也必须参与到应收款项的管理中去。由于企业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是十分复杂的过程,我们应该对对方的财务情况基本掌握,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部门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发挥自身的决定性作用,为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监控,加强财务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落实账款责任,减少坏账损失。
二、财务的应收账款的常规管理
应收款项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啵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企业资金的周转和经济效益的实现,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资产营运能力,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1、做好信用管理。企业应当制定可行的信用政策,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时刻观察其信用额度有没有超出期限,如果超出期限,我们必须对其及时提醒,根据不同的客户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建立健全客户信用档案,科学开展催款,实行黑名单制度,是企业实行信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做好信用风险评估和控制,是企业合理确定信用销售额度、有效控制坏账损失的基础工作,并恰当地对应收账款的相关管理进行科学的评价。
2、制定信用政策。一是要估计信用政策变动时产生的增量销售,二是要估计与增量销售相关的增量成本,三是要扣除与增量有个的坏账损失,四要扣除机会成本,即经营资金被应收款项占用而丧失的收益,这样,才可以确定信用政策是否能产生净利润,根据对给予客户信用的风险收益分析,我们可以决定是否给予客户赊销的待遇以及赊销的最高额度和还款期限。
3、建立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企业应当设立应收款项台账,详细反映内部业务部门以及各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同事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向企业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反映应收款项的余额和账龄等信息,及时分析应收款项管理情况,提请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企业坏账损失。
4、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将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损失及时计入费用,通过提取坏账准备金,为企业相对稳定实现更多的利润,分析、估计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和变现速度,预测并控制其坏账损失,强化和优化应收账款的有效,科学管理,是每个企业决策者、经营管理者、特别是财务会计人员应该引以为重的问题。
三、财务的应收账款的事后管理
1、财务部门能依法理财,对到期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对逾期的应收款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对重大的逾期应收账款,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对于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员造成逾期应收款项的,应当在内部以恰当方式予以警示;造成坏账损失的,应当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扣减其绩效工资。
2、财务在清欠管理和催收应收款过程中,如果企业在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支付给专门收账的机构或者人员劳务费用、诉讼费用,作为当前费用处理,不得挂账。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协商,对逾期应收款项按照一定比例折扣后收回的,根据企业董事会等机构审议决定和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可以将折扣部分作为坏账损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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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户口不在本市并长期在京工作的对外劳务人员,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对经审核或鉴定复核合格人员,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原《职业资格证书》统一换成印有中、英文对照并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并在证书照片处盖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涉外证书”)。
三、涉外证书内容按《北京市关于启用〈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培发〔1999〕58号)规定填写,并从2000年1月1日起采用打印机打印。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公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9月16日 劳社厅函〔1999〕121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司法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促进国际劳务技术合作与交流,维护我国传统的技艺和专长在国际上的良好声誉,现对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以下简称“对外劳务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外劳务人员须持印有中英文对照并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的职业资格证书,做为办理职业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对外劳务人员原来所持的职业资格证书(含《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以及《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由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或鉴定复核后,统一换证,并在证书照片处盖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钢印。
三、对外劳务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时,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涉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向其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经公证处审核无误后,以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证书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套红印),以及持证人照片处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钢印属实的方式,出具公证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季度应将上一季度换发证书情况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并抄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附件:职业资格证书特征说明
一、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二、证书内页第2页套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章。
三、证书内页和封二、封三、封底采用隔色彩红印刷。
四、证书内页和封二、封三、底边采用LDBZH浮雕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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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方面:
P&H无张力灌注桩风机基础是美国地球系统公司的专利技术,美国地球系统公司是有40年历史的岩土工程领域的咨询设计公司,目前关于风电项目的咨询设计项目有:PH风机基础系列设计以及建造,风机以及基础运行监测,有限元分析,基础研发,风机基础设计第三方审查,创新型海上风机基础设计、有限元分析、施工和技术研究,创新型陆海风机塔筒设计、建造、施工和技术研究。P&H风机基础最初从美国风力发电项目使用并延伸到全球各地,最初使用该基础形式的风电项目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截止目前,使用该风机基础的风场已经经历过一个完整的风场寿命期,充分体现了其在质量方面的确保性,并已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此种风机基础安全性高,设计按照美国,欧盟规范,IEC61400-1以及项目所在国规范设计,校核。安全系数均高于规范要求通过权威机构德国船级社GL认证。2009年底,美国棕榈泉某风场被洪水冲刷,扩展基础大部分被冲毁从而导致风机倒塌,而P&H基础没有一台出现问题。
二、P&H无张力灌注桩的技术特点:
1.传统重力式扩转风机基础与P&H 无张力灌注桩受力的特点:
1)重力式扩展基础依靠基础本身重力和基础下卧土的承载力来承担作用于基础上部的轴向力和弯距水平力由基础下卧土的摩擦阻力承担。
2)P&H无张力灌注桩基础主要由环形基础周围土的水平承载力承载基础所受的水平荷载和弯距。
三、p&h无张力灌注桩风机基础在国内的应用情况:
该项技术自2009年进入中国,并于当年在内蒙古达茂旗树立实验机进行各种参数测试,截止目前,风机各项指数运行稳定。
美国地球系统公司(即该技术专利持有人)在中国国内大规模采用该项技术的项目主要包括新疆华冉风电项目、国电繁食沟二期风电场项目、宁夏嘉泽红寺堡风电场一二期项目、金风科技新疆达坂城风电场项目、国电陕西祭山梁风电场项目、新疆海为支油风电场项目等已经完成。通过现场的各类参数测试,各项指标,主要包括承载力、沉降量等主要参数均能满足国内规范要求。
四、工程造价方面
采用P&H风机基础相对传统拓展式基础在工程造价方面主要体现在原材料用量、人员、设备使用量、工期节约等各方面。下面对两种基础形式以传统33台风机计算,除却相同及差异性较小的部位,比较大的差异性方面以列表方式进行比较:
1、原材料方面:
2、设备使用方面:
说明:以上按照传统基础工期最低100天计算,P&H风机基础按照最低45天工期计算。根据工程特点,台班所示以16小时计算。
3、人员方面:
说明:以上按照传统基础工期最低100天计算,P&H风机基础按照最低45天工期计算。根据工程特点,台班所示以16小时计算。
4、工期节约:
在同样风场道路畅通和风机机位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传统基础形式,每个风场(即33台风机基础计算)需要至少100日历天施工工期,而采用P&H风机基础,仅需要45天时间即可完成,可有效提前发电时间55天,为业主方可节约适当的财务费用。此外,由于提早投产发电而带来的经济效益至少2500万人民币以上。
5、其他:
传统基础占地面积较大,对征地费及当地地方关系处理带来较多繁琐事项。此外,传统基础涉及到的工序相对较多,拉长了施工工序和各工序之间的衔接,无形中造成了施工工期的延长。
以上因素去除掉现场不可抗力影响,主要包括雨雪天气、极端大风天气、当地老百姓民扰影响等各种因素。
通过对P&H无张力灌注桩新型风机基础与传统风机基础的的技术调研和实地施工考察对比,我们认为p&h无张力灌注桩风机基础是一种较好的风机基础形式。相较传统的重力式扩展基础有以下优势,值得推广和应用:
1.桩基受力特征:更适合风机承受特殊风载荷作用的受力特征。由于桩基深入地下10米左右。
2.受力安全性和抗倾倒能力更强:抗倾覆能力显著增强,另外由于基础是一体的桶状,没有应力集中的梯形台集合处,抗疲劳应力的能力也大大增强。
3.具有成本优势:经过对比分析,在施工量和耗材量上有较大 成本节约,保守估计较现有的扩展式基础节约成本30以上。
4. 施工难度和周期大大缩短:施工时用长臂(10米)挖掘机和65吨的吊车即可完成所有的工作量,由于省去了钢筋绑扎工艺,施工进度很快,2-3天就可以完成一个桩基的建设。较扩展式基础节省了60以上的施工周期,这在施工条件恶劣的风电场有现实的意义。
5. 适用于多种地质条件。陆上极其恶劣地质条件,以及山区等地质条件都可适用,近海滩涂,沼泽,岩石层,垃圾填埋场,黄土层等极软土质条 件也可使用。
6.应用倾向性增强,因为具有良好的性能和较优的价格,国内业主倾向于推广和应用这种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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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原则是以家庭保障为主,集体与政府保障为辅,资金保障与物质保障相结合。坚持低值起步,留有余地;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因地制宜,分级负担的原则。
三、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其保障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家庭年人均收入600元。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本着既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按照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和财政、集体的承受能力,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标准,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四、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由区县、乡(镇)、村三级共同负担。由各级政府承担的,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帐管理。村级承担的资金可采取款物相结合的办法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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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返还改为与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挂钩的通知》(国发〔1994〕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吉政发〔1994〕5号)规定“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中央的税收返还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上述两税平均每增长1%,中央税收返还增长0.3%;省的税收返还递增率按全省六项共享税平均增长率1:0.3系数确定,即上述六项共享税平均每增长1%,省的税收返还增长0.3%”。为调动地方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促进中央、省和市(州)、县(市)收入的合理增长,按国务院通知要求,省政府决定,将中央和省对市(州)、县(市)税收返还额的递增率改为按本市(州)、县(市)增值税、消费税和省与市(州)、县(市)共享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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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是70年代由西方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投资服务管理机制,其实质就是用能单位通过节省的能源耗费支出来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北美及欧洲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新兴节能产业。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行节能减排政策,倡导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逐步加大了对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的政策扶持力度。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财政部也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资金两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以促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类型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商务运作及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三个类型:
(一)节能效益分享型:在该种模式下,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所需全部资金,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享有。
(二)节能量保证型:在该种模式下,由用能单位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所需资金(含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利润),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节能项目的设计及实施,如项目实施后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要赔付全部未达到的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三)能源费用托管型:在该种模式下,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改进和管理能源系统,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减少。
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投资总额一般较大,大部分项目实施中会形成有形资产(节能设备或系统),但其与公司日常设备资产投资相比,存在以下特点:
(一)投资目的(需求方)不同:日常设备资产投资一般是为满足或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或规模而预先计划;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则是根据客户的需求而发生。
(二)折旧期限及政策不同: 通常来讲,公司自有资产折旧期限及政策由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则是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计提折旧,不留残值。
(三)受市场因素影响程度不同:公司自有设备投资计划着眼于公司长期运营能力而制定,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是为了满足客户的节能需求,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
(四)资产最终处置方式不同:公司自有资产在折旧期满后,经技术部门鉴定后进入资产处置程序,其净值要转如营业外收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在合同期满后,其所有权一般都转交到客户一方。
四、会计业务处理
(一)会计业务处理原则
目前,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制度中尚未对该类业务进行统一规范,各企业处理方法不同,既有参照融资租赁处理模式的,也有参照经营租赁模式的,本文中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业务处理采用以下原则:
1、业务操作简便、清晰、易于掌握。
2、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及准则要求,体现谨慎性原则,满足收支配比的需要。
(二)项目初始投资额的归集
对节能服务公司而言,节能项目初始投资额应包括:购买的节能设备,经建造加工而形成的有形设备或系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效果所发生的项目设计、系统改造、安装调试等全部初始费用。
初始投资会计核算科目的选用:如项目实施完毕后能够形成一项实物资产,且同时满足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先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项目决算后转入“固定资产-合同能源管理资产”,在合同收益期限内计提折旧,不留残值。如项目实施完毕后未形成实物资产,同时也不满足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可先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而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合同收益期限内摊销完毕。
(三)一般情况下会计业务处理
1、节能服务公司会计处理方法
节能服务公司可按收到的节能分配收益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在合同期内分摊节能项目投资额,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净残值为零,合同期内如发生运维服务等相关后续支出时,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1)采购、建造节能设备及发生安装、调试等初始直接支出时
账务处理:
借: 在建工程—节能项目资产
在建工程—建造、安装调试支出/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供应商
核算依据:合同、采购发票、各项内部审批手续等
(2)节能项目验收合格,形成固定资产时(如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则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
账务处理:
借: 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节能项目资产
贷:在建工程—节能项目资产/安装调试支出/其他支出
核算依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
(3)收到客户支付的节能服务费时
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节能收益分成
核算依据:合同、发票、银行进账单等
(4)节能服务单位发生日常运维服务等支出时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修理费/差旅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核算依据:合同、发票、内部费用核销审批手续等
(5)会计期末(月度、季度、年度)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节能项目资产
贷:累计折旧/长期待摊费用—节能项目资产
核算依据:折旧计算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算表等
(6)折旧(摊销额)计算方法
年折旧(摊销)额=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原值/合同年限
月折旧(摊销)额=年折旧(摊销)额/12
(7)合同期限届满,设备资产转交用能单位时
账务处理:
借: 累计折旧—节能项目资产
贷:固定资产—节能项目资产
核算依据:合同、资产交接单、各项内部审批手续等
2、用能单位(客户)会计处理方法
①支付节能服务费时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节能服务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
核算依据: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内部审批手续等
②合同期满,接收节能设备资产时
账务处理:
借: 固定资产—节能项目资产
贷:累计折旧—节能项目资产
核算依据:合同、资产交接单、各项内部审批手续等
注:①如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单位为关联方单位,处于同一企业集团合并范围内时,为保证整个集团公司合并报表数据的完整性,设备资产接收方应按接收时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的账面累计余额同时入账。
②如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单位为非关联方时,设备资产接收方则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待资产接收后做好备案登记实物管理即可。
(四)特殊情况下会计业务处理
1、特殊业务情况及会计业务处理案例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约定收益分享方式可能会存在以下情况:
①用能单位各年度能源耗用情况稳定,但合同规定每年的收益分享比例不同。
②合同规定每年的收益分享比例固定,但用能单位各年度的能源耗用变动较大。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每年实际取得的收益都不相同。但一般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对于项目投资都按直线法进行折旧或摊销,年度间数额一致,因此会造成单个合同项下的年度经营损益出现较大波动,在单个合同经营损益对公司整体经营成果影响较大的情况下,为保持公司经营成果的客观及均衡反映,可采取以下核算方式确认收益:
针对情况①,节能服务公司可结合该项目年度成本费用发生情况,在保证年度收支配比及合理体现项目效益的情况下,可计算确定一个固定收益分享比例,以该比例乘以合同金额确认年度收入,合同约定的分享比例超过该固定比例的部分可确认为递延损益,转入以后年度的当期营业收入。
例:假定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期为三年,合同约定每年收益比例分别为80%、70%、60%,节能服务公司按三年平均计算确定的固定收益比例为70%。
(1)节能服务单位账务处理
第一年收益确认
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80%部分)—用能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70%部分)
递延损益(“80%-70%”部分)
第二年收益确认
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70%部分)—用能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70%部分)
第三年收益确认
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60%部分)—用能单位
递延损益(“80%-70%”部分,第一年确认的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60%部分)
主营业务收入(10%递延收益转入)
(2)用能单位账务处理
第一年支出确认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节能服务费(70%部分)
预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80%-70%”部分)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80%部分)
第二年支出确认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节能服务费(70%部分)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70%部分)
第三年支出确认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节能服务费(60%部分)
成本费用—节能服务费(预付账款转入)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60%部分)
预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80%-70%”部分)
针对情况②,节能服务公司需计算确定一个固定分享金额,在合同期内每年以该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其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与情况①类似,可参照处理,不再赘述。
2、固定分享比例和固定分享金额计算方法及核算应用前提:
年固定比例=Σ各年度分享比例/合同期
年固定分享金额=Σ各年度分享金额/合同期
特殊情况下业务处理方式一般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可考虑应用:
①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较大,对公司整体的收入、利润均产生重大影响。
②单个项目整体盈利/亏损,但在合同期内如按合同约定分享比例或分享金额确认收入会导致各年度间该项目损益出现前盈后亏或前亏后赢的情况,不能均衡、真实、客观地反映该项目实际效益状况。
③固定分享比例及固定分享额可根据每项合同实际情况单独确定,一经确定,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对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较小,且对公司整体产值、利润均不产生重大影响的,根据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原则,节能服务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税政策运用
根据财税[2010]110号《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节能服务公司从事节能减排项目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扶持。节能服务公司在具体税务操作时应关注以下事项。
(一)涉及减免的税种
营业税减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减免: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
1、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2)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企业从节能服务公司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3)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二)享受减免税政策需满足的条件
节能服务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2、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
5、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6、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三)减免税政策运用注意事项
1、文件对优惠的对象进行了限定,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的合同必须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2、节能服务公司签订效益分享合同后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获批后方可按减免税项目操作。
3、节能服务公司应按项目记录、统计享受到的减免税情况和实际减免的税款。
4、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5、用能企业对从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的资产,应与企业其他资产分开核算,并建立辅助账或明细账。
6、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适用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项目运营风险管理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我国尚属新兴的产业领域,目前在相关管理体系及操作经验上仍相对不足。为降低或避免公司经营风险,确保公司效益,节能服务公司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建立和完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一)项目可行性分析
项目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项目可行性分析,在自有人员技术、业务能力不足时,可借助外部专家,确保项目收益水平不低于公司预期。
(二)项目合同评审工作
必须做好项目合同评审工作,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在合同条款中应该建立对用能单位的相关约束性条款,以避免节能服务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三)客户资信评估工作
项目合同签订前要做好对用能单位的资信评估工作,以降低或避免我方项目运营风险及资金风险。
(四)政策法规运用
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与学习,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避免政策运用失当风险。
(五)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做到责、权、利有效结合,确保公司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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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码的设置类别一是项目代码。在高校基本建设的账务处理中,项目代码代表需要具体归集成本费用的建设对象,比如一栋学生公寓、一座体育场馆等。为了便于分类统计管理,我们可以用A至D四个字段来设置项目代码,每个字段表示项目的不同属性。A和B字段均可在1至9共九个数字中任选,分别表示该项目所处学校的校区和项目所属类别,这里的类别可以按项目建成后的用途来划分,可以约定1-9分别代表行政办公类、教学及实验类、学生公寓、教工公寓、食堂及浴室、辅助类(图书馆、体育馆、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类、其他以及需特殊核算而增加的预留类别;c字段可在0或1中选择,0表示新建项目,1表示改扩建项目;D字段可在01至99中顺序选择。表示前三个字段相同项目的顺序编号。二是合同代码。每―个项目的建设都由若干个不同的经济业务组成,而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执行必不可少的要签订合同来加以约束,合同代码就是每个合同在账务处理中的直接反映。为了方便归集到每一个所属的建设项目,合同代码可以用项目代码加上F字段来表示,F字段可在01至99中顺序选择,表示同一项目的合同编号。三是核销代码。核销代码是为方便往来业务的归集和统计而设置。由于需要核销的每笔往来业务均可归于某一特定的项目或合同,所以把项目代码和合同代码作为核销代码来使用将非常方便。
二、辅助核算代码在账务处理中的应用
(一)账务处理中的应用如表1所示。
(二)账务查询中的应用在工程款的支付、付款总额统计、项目清理与结转等环节,需要对已支付的款项进行查询和统计,运用辅助核算代码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一是同款项的查询。以合同代码为核销代码作为查询关键字。如果合同业务尚未决算,查询的借方金额为已付款金额;如果合同业务已经决算,查询的借方余额为已付款金额,贷方金额为该项业务的合同决算金额。贷方金额与借方余额之差为尚欠工程款金额。二是项目款项的查询,可分步进行。以项目代码、科目代码101.1.1作为关键字,查询该项目前期费用的支付情况;以项目代码为核销代码作为关键字,查询结果的借贷方差额即借方余额,为该项目前期费用和所有合同工程款的支付情况;根据上述两步的结果可以分析得到该项目所有合同工程款的支付情况。三是项目合同的决算情况。以项目代码、科目代码101.1.2作为关键字,查询该项目合同的决算情况,查询记录中核销代码为已决算合同的代码。四是年度资金投入情况查询。以项目代码为核销代码作为关键字,查询结果为该项目前期费用和所有合同工程款的历年支付情况,通过和上一年度的相应数据的比较分析,可得本年度工程资金投入情况。
篇10
引言
一般下列情形下,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这些条件中建筑行业应该属于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企业。但建筑企业一般经营规模大,资金流量大、建设周期长,多为夸年度施工等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一般都是上亿,收入更是上亿以上,有些建筑集团企业年收入达到上佰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核定征收的话,给企业财务账务处理带来方便,方便企业更好控制成本核算,但国家流失的税收风险更大。对这种状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并解决。
一、核定征收对建筑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一)影响建筑行业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因素
营改增下我国的建筑行业的经营模式没有多大的变化,还是实行工程项目经理责任承包经营方式。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都是实行工程项目挂靠经营方式。都是老板(项目经理)自己联系工程项目,再挂靠符合工程项目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这种运作模式的账务处理是,建筑企业承担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包括财务税务风险,施工企业以收管理费扣除企业费用后作为企业的利润,这种账务处理利润是薄利的,根本就不能用建筑业行业的利润率一般都在15%--30%左右来算,因为建筑企业收的管理费一般是合同价的0.5%-1.5%点数,最终可想而知企业利润非常低,在这种模式下,建筑行业的利润率15%--30%左右应该都在项目经理的收益里,而建筑企业最终把这部分收益放入工程成本,于是企业便想方设法增加工程合同费用特别是成本费用的支出,虚增费用、加大成本,使利润控制在管理费下扣除公司费用、税金及附加费后的金额,因此上缴所得税是有限的,这种情况下税务局为了防止企业所得税大量流失,税务部门在建筑行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能更好的征收建筑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建筑行业核定征收方式存在的弊端
由于建筑企业成本是先确定合同毛利,再由合同收入减去合同毛利倒算出合同成本。而合同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科目结转而来。在合同成本结算中,绝大部分未取得发票,仅以收据入账,只有少量原材料入库取得货物销售发票,绝大部分金额未取得发票以入账。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能更好的征收建筑企业所得税税款。却也存在弊端,由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税务部门便放松对成本费用发票审查,甚至没有检查,导致建筑企业认为没有发票也可以,便以大量的收据入账,致使一些材料供应商不开发票,建筑企业材料成本占收入一半以上,如果这些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都不开发票,那流失的税收金额不是核定征收这点所得税能相比的。对建筑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从表面看好像达到了加强征收建筑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但从整体税收环节来看,恰恰是因小失大,导致大量材料、人工劳务应交税款流失。所以应当引起税务机关的重视,从根本上节流税款流失。在个人所得税上,由于企业把项目经理收益部份放入建筑企业成本中,隐藏了个人收益,更是漏缴项目经理个人所得税。
二、加强建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的建议
(一)对建筑行业所得税实行预征,定期审核发票管理账务
税务机关对建筑行业所得税实行预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建筑业所得税征管不到位、防止企业所得税款大量流失的状况。对预征税款,账务健全能准确核算损益的建筑企业,应实行查账征收;对账务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损益的建筑企业改为核定征收,但应该定期审查成本费用的发票,防止材料供应商销售环节税款的流失,定期进行税务审计。
(二)加强对项目经理承包建筑工程的个人所得所得税实行预征
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普遍采用项目经理挂靠具有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而项目经理多为个人,税务机关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承包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上,应要求建筑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合同、与建设单位承包合同、会计核算方式按工程项目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属于个人承包的则依法明确项目经理的合同收益,按建筑业行业的利润率15%―30%左右确认收益所得实行预征。
(三)加强税务检查,定期下单位普及发票管理
一般企业账务处理都是以发票作为原始凭证,但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特别,加上项目经理普片认为付了管理费就完成合同任务,发票的重要性对他们来说,跟本就不重要,只看眼前利益,这为建筑企业带来了企业所得税税务的风险。所以应当加强建筑企业的发票管理意识,建筑企业也要加强项目经理的发票的重要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面对营改增的新形势,我国建筑行业单位必须转变现有的财务管理观念,结合营改增的新形势新方法,对单位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略性改进,切实降低企业所得税财务风险,加强企业财务核算的职能,加强财务管理意识,加大对企业成本控制力度,推动企业管理型转变,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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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y words 】 building engineering; Whole process cost; Management problem; Treat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严格上来说,全过程造价管理的要求:“只要与工程造价存在关联的活动,均是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对象。”这种先进的经营理念使得造价管理更加局部化、细致化、精细化,从多个维度完善了企业的造价控制体系,提升了工程建设费用调配的效率,也减少了项目投资资金的浪费现象。因而,造价管理部门需针对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强化造价管理。
一、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内容
全过程管理的内容包括前期立项的必要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编写,设计方案经济比较及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核及预算编制,招投标及合同签定,施工过程造价确定及控制,各个阶段的索赔处理、竣工结算、竣工投资经济评价及固定资产转资[1]。结合投资理论和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专业的科学方法,在达到建筑物最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取得最佳投资效益,使造价控制在最佳范围,避免各种因素所造成的隐性的无谓的浪费。要变事后控制为事中控制和事前控制,造价控制越早介入效果越好。对工程造价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实行动态管理,抛弃当前仅在施工阶段进行审查施工图预算、最终结算建筑工程款这种“亡羊补牢”的被动方法来控制造价,可以扭转工程造价失控的局面,杜绝和减少那些“低价劣质,以次充好”,“低价投标,高价索赔”,“高估冒算” 等现象。这是一项繁杂、具体、技术性强的工作,需要有专业团队的操作。
二、工程造价管理体现的四大问题
工程造价即完成某项工程建设需要消耗的总费用,按照不同规模的大小,建筑工程造价费用金额可达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不等。庞大的费用金额面临的是各种管理难题,管理部门的造价控制方法不当或费用处理流程不足,易引起一系列的费用问题。根据工程造价审核结果来看,因施工期间发生的种种变更,造价管理的难度较大,部分工程因合同、签证、款项等管理不足,出现了一系列的造价失控问题。目前,全过程造价管理存在的四大问题如下:
1、遗漏。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下,建筑工程的实施规模逐渐扩大,造价管理部门需要审核账务内容越来越多。漏账是一种不完整的费用管理表现,对全过程造价管理造成了不利影响,合同管理、现场签证单、竣工结算方面均存在了不同程度的遗漏问题。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条款内容本身存在缺陷,给项目施工期间的造价控制产生误导[2]。
2、篡改。全过程造价管理常受人为因素的操控,篡改账务属于主观的工程费用操作,通过私自变动达到修改费用账务事实的目的。改账本质上是账务作假的一种表现,属于造价人员私自修改项目费用的不良表现。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经济理论、操作经验等条件,决定了造价综合管理的成效。面对种种经济利益的诱惑以及部门领导的强制性命令,出现了私自修改、变动工程造价的现象。
3、作假。账务作假是造价管理面临的第一大问题,假账现象阻碍了工程造价管理流程的顺利实施。从经济利益关系角度判断,出现假账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利益诱惑,经营者、造价审核人员受到工程利益的驱使而做假账。如:经营者为了逃避国家税收,账务审核时向税务部门造假,提供虚假的账务信息以减少应缴税额;会计人员为了获得回扣收益,从工程账务价格信息方面造假等。
4、出错。造价人员操作失误便会引起一系列的错账问题。会计人员是参与企业账务审核及管理的直接工作者,也是造价账务出现问题发生的主要根源。如:工程建设阶段需要采购大量的原料,以维持现场施工物资的持续供应,材料采购成本是账务的组成部分,与成本预算、收益评估、产品销售等均有联系,一旦采购成本账务发生错误,其它相关联的造价管理将变得十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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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收购项目财务管理的几个盲点
1、参与项目可研报告和项目预算编制深度不够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做好项目的经济性论证,是提高投资效益的前提。2009年9月上级公司下达了《销售企业加油(气)站投资项目效益评价财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中细化了现金流年限、吨油价差、吨油费用等标准,按照新建、收购、股权投资、租赁等不同投资方式分别进行测算。这个经济效益评价表规定是由财务部门组织编制,但实际操作中业务部门常常以参与部门多影响发展速度为由而不辞辛劳自己编制,但相关数据没有随时取得财务部门验证,如财务费用的资金利率、非油品利润率、人工成本等是需要适时调整的。尤其是一些区县的小型加油站收购因为销量无法达到可研要求,项目人员就随意变更销量和人工成本,人为反推投资回报。没有财务部门参与得出的可研预测数据会给管理者的投资决策造成错觉。
2、对被收购企业资产、股权、债务内容和结构、税务风险等因素关注不够
前期谈判仅简单关注资产负债表,没有深入关注被收购企业资产、股权、债务内容和结构、税务风险等因素。由于被收购企业原股东大多数是民营企业,账务处理很随意。他们在变卖自己股权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临时做出一些提高净资产的动作,以求取得较高转让价格。同时被收购企业自身的历史以及管理水平也成为股权收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虽然资产总额很高,但债务远远大于债权会影响资产的公允价值。
3、对合同付款进度关键点掌控不准确,导致财务管理和付款被动
产权不清晰、隐瞒未履行合同、抵押担保等隐性债务、未入账债务、资产瑕疵、税收不规范等因素,加上竞争对手的干扰,使得股权收购具备了过程的复杂性、节奏的紧迫性、关系的多面性、风险的潜在性、谈判的博弈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客观上决定了股权收购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性、谨慎性,要求财务管理必须跟上收购策略与节奏,保持收购实施的财务动态控制,才能在保障股权收购成功签约的基础上,有效降低收购成本、控制收购风险在合理的范围内。财务在审核合同付款进度不好把握,卡严了对方股东自然不愿,影响了发展,卡松了又担心最后控制不了风险。尤其是对方资产存在抵押贷款、目标公司需要进行资产剥离等因素给变更过程带来很多难度。
4、疏忽了财务资产交接阶段
往往重视前期的预测、合同签订、股权变更,却疏忽了最为重要的财务资产交接阶段。大家对前期的调查很尽心,合同签订也很仔细,当合同签完,股权变更后许多人就认为大问题已经解决,账务交接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但是在交接过程中亦会出现许多问题。
二、对公司在股权收购项目动态财务控制中的几点建议
1、全程参与、重点控制、分步交接
股权收购的一般流程包括:按照布局规划踏勘、确立目标、初步接触、尽职调查、意向协议、审计评估、签订合约、预付款、证照交接与变更登记、重要人员的管理介入、人员交接与经营控制、财务预交接、遗留事项处理与补充协议、完成交接并验收、综合验收与总结、投资档案归档、尾款支付。公司要求财务管理全程参与流程,全面、及时了解收购进展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关键环节控制收购行为,保障投资效果。具体而言,在各阶段财务管理介入的内容与重点如下。
把好投资预算:在尽职调查与决策阶段,关注是否符合规划布局与投资计划、尽职调查显示是否具有可行性、历史零售量以及增长趋势对投资效益的保障度、收购实施的不利因素以及可能采取的风险措施、决策程序是否与公司规定一致。
摸清财务状况:在审计评估与意向阶段,做好中介机构的选聘与委托目的表达、关注意向合同是否充分表达收购的先决条件、实质性条款按照审计评估以及律师对收购进程的意见变更的约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明确。
控制付款进程:在商业谈判与合同阶段,重点关注对付款进程、作价依据、各阶段的权利与义务、交接的进程与措施、以及对未知风险的承担分解。
做好财务交接:交接是保证收购成功的最后关口,一般要根据交接进度与付款限制同步进行,分清轻重逐步有序实施、分步交接。
2、财务交接必须与其他交接配合进行
财务交接过程具体而复杂,必须与其他交接配合进行,要求仔细而谨慎。财务交接不但意味着对尽职调查、合同履行、前期审计评估掌握的情况的再评价与验收,也实质代表了控制权的转移。
(1)股权控制权。该项交接属于股权收购交易成功的关键的、法律意义成立的前提条件。主要是指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成功与否对后续交接影响重大。一般会通过设置付款条件来保障被收购方对该项工作的配合。指定法律或相关部门负责档案、证照及合同交接。交接内容有: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印鉴等)、经营性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道路开口费、产权手续、安全许可等资料、环境评价许可、地灾评价许可。规划红线图、施工建设图纸、供水、电、气合同等采购合同、企业销售合同及其他合同。员工劳动档案及其他档案资料等。所有档案、证照及合同要登记造册。
(2)经营控制权。如果说工商变更是法律形式的控制权,经营控制权则是控制权得到落实的表现。实际工作中,由于交接过程耗时较长,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司收购效益,必须尽快使收购项目按照我们集团的管理方式运作。即在合同成立的第一时间,双方确定一个交接日期,先行进行存货、生产设备,配合关键管理人员进驻、员工调整,运营板块按照我公司管理模式进行资金管理、核算。
(3)财务控制权及其他交接。股权转让的资产交接手续较资产转让复杂,除了一般的实物资产和证照资料交接外,还要进行财务账务交接,账务交接也是整个交接最为复杂和极其重要的部分。账务交接之前的对被收购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是账务交接的依托。因此财务部门应在收购前期对被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基本了解,仔细阅读审计报告,特别关注货币资金、债权、债务明细、缴税情况。根据被收购企业的营业状况,确定交接方式。如果是被收购企业是在建项目,未发生销售经营业务,账务交接相对简单,风险稍小。但如果被收购企业是有销售经营的企业,交接工作就比较繁琐,需要注意的情况很多。资产交接之前,合同主办部门和主办人员应组织合同交底工作,对合同中各项条款逐一讲解,注意事项提醒重点关注。
3、有序组织专业队伍,细化财务交接,落实具体人员
对于复杂的在营站的交接我公司已经初步总结出一条实施方案,将交接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到具体的责任人,按职责分工协作,保障交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将交接内容进行分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职能部门和分公司做好被收购企业的具体接收工作。
(1)财务交接。内容包括收购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清查、财务会计档案清查以及税务申报资料等会计档案。账表册交接:负责被收购企业经营生活用气表、水表、电表数据抄录交接,加(油)气机泵码止数的抄录,规范填写各项交接表,并经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选派经验丰富加油(气)站手工账表核算员一名,由财务人员协助,按我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规范建立加油气站账册表和各项台账。资金安全管理:原则采用资金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尽早完成银行存款账户及现金的交接。由于收购的项目大部分是私人企业,尤其需要委派财务人员现场指导收银员和核算员按加油(气)站营业款解缴流程操作,讲解投币式保险箱的使用方法及营业款安全管理职责和相关规定。税务管理:包括发票相关工作交接、增值税申报系统与账上核对等。税务申报地点维持原申报地点不变,及时与当地税务的协调与沟通。库存商品结算交接:加气站由交接双方共同确认供气表走字数,以作为我公司与原单位结算的依据;加油站项目由交接双方确定加油机走字数,核定油罐库存油量,作为与原股东结算的依据。逐一核对被收购企业原有的已售未提、已提未售、代存代付及预收款。
篇13
相关支出发生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贷:银行存款
月末时: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委托开发软件如何入账
请问老师,我公司委托软件开发企业开发一款办公软件,假定合同总价100万,按合同约定分三期支付,分别是合同签订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50万,软件系统验收合格上线使用后10个工作日支付40万,软件系统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10万。
但是由于某种原因,现在的时间点早已过了以上的三个期限。近期,开始支付第一笔款项50万元,对方开了50万元发票给我公司,剩余两笔款项何时支付尚未明确。软件系统已交付我公司使用,但仍在不断进行调整,尚未验收。
关于这个业务的账务处理,目前有如下两种思路:
第一种:
支付款项50万时:
借:预付账款 50
贷:银行存款 50
待验收合格、支付第二笔款项40万时,凭验收单据,转入无形资产,并开始摊销,最后一笔尾款计入应付账款。
第二种:
支付第一笔款项50万时:
借:无形资产 50
贷:其他应付款 50
以后支付时,冲减其他应付款。
请问老师,我公司该如何选择,何时开始摊销?
如果按照第一种思路,第二笔款项的支付与第一笔款项的支付时间间隔比较长,是否合理?
在软件系统验收合格时,按照100万元确认无形资产,将尚未支付的10万元计入应付账款,但是此时收到的发票金额只有90万元,这样做是否可以?(河南省 张腾)
在线专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外购的无形资产应该是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而预定可使用状态应该是系统验收合格后。所以,第一种处理思路更符合会计准则。两笔款项的时间间隔较长并不影响该事项的账务处理。
虽然验收合格时发票金额只有90万元,但由于对方在最终收到剩余10万元时会开具剩余金额的发票,所以对于做账来讲,也是可以在验收合格时按照100万元确认无形资产,因为这个金额是有合同约定的,是最终要支付的。
产品生产及固定资产建造时领用原材料的处理
老师你好,我想问下,我公司发生的如下业务,我做的会计分录对吗?
购入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
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
这样做是否可以?(辽宁省 邓超)
在线专家:
从您提供的信息看,贵公司是把外购的材料同时用于产品生产及固定资产建造这两个方面。
其中,购入材料入库、产品生产领用原材料的账务处理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固定资产建造所领用的原材料,则需要分情况:
①如果是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动产)在建造过程中领用原材料,则进项税可以抵扣,相关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如果是不动产在建造过程中领用原材料,则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相关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固定资产建造完工后,再将“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转入“固定资产”。
软件公司发生的技术支持费如何处理
我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为客户研发的软件在交付使用后,第一年不收取服务费用。但是在软件交付使用后的一两个月内,需要向客户提供一些技术支持。
我公司一般按工时分配工资,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涉及软件销售项目的,计入劳务成本,软件售出后,再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在软件交付使用后,向客户提供一些技术支持时,相关技术服务人员按工时分配的工资,是计入“销售费用——工资”科目,还是计入“管理费用——技术服务”科目?
如果不是计入“管理费用—技术服务”科目,在什么样的业务情况下,才计入“管理费用——技术服务”科目?(河北省 刘莉莉)
在线专家:
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贵公司在软件交付使用后,向客户提供一些技术支持时,并没有另行收费,都已经包含在最初的销售价款中了,因此贵公司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属于销售的一部分,相关技术人员的这部分工资,计入销售费用比较合适。
管理费用属于公司管理方面发生的相关支出,贵公司向客户所提供的售后技术服务,并不是管理方面的费用支出,一般不计入管理费用。
产品试生产的账务处理
我公司新引进一套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完毕,现开始进行试生产。试生产阶段持续时间较长,在试生产过程中,领用原材料、生产产品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河南省 李明宇)
在线专家:
在试生产、试运行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①试生产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设备
贷:原材料
②产品完工入库时,按照预计的销售价格冲减在建工程:
借:库存商品
贷:在建工程
会员卡积分业务的账务处理
我公司有会员卡积分兑换商品的业务,我公司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山东省 孟相伯)
在线专家:
在此前贵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使客户获得积分时,贵公司应将所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获得再进行分配,算出客户所获得的积分的公允价值,将这部分公允价值计入递延收益,货款总额减去递延收益后的金额,作为本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
相关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递延收益
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授予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确认为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
借: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在建库房即将完工的相关核算
我公司的在建库房即将完工,需要给厨房配备相应设施,比如厨房工作台、桌子、餐具锅碗瓢盆、电饭煲、冰箱等应如何入账?
另外,库房即将完工,但发票尚未收到,也未进行竣工决算,应如何做账务处理?(江苏省 吴琳)
在线专家:
为厨房配备的工作台、桌子、电饭煲、冰箱等应计入固定资产,在后续期间分期计提折旧,并计入福利费用。购买的餐具锅碗瓢盆等可以一次计入福利费用处理。
在建库房,应由贵公司会计人员进行合理估计,确定其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果确实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了,那么即使尚未取得发票、尚未竣工决算,也应做暂估入账处理,将在建工程余额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在后续期间应分期计提折旧。
等竣工决算、取得相关发票时,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原价,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房地产企业的园林绿化支出如何核算
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我公司购买了一部分的树木,用于一个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园林绿化,如对方开具的是销售发票,我公司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四川省 杜玉)
在线专家:
贵公司应将其计入“开发成本—间接开发成本”科目。
高新企业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