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市场分析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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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市场分析

篇1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实施以来,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使千万农民的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但还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在补偿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实际补偿偏低或不予补偿。

虽然河南省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很大,无论是在资金还是在人力物力等方面都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但却远远不够,农民实际享受的补偿比例仍达不到预期。一般而言,农民看病花了上千元,真正拿到手中的补偿却太少,农民自己承担的费用还是偏重。虽然有合理的报销单,但由于赔付机构的原因,出现赔偿金支付不及时、少赔甚至不予赔偿等现象。河南省农村人口众多,信息闭塞,许多农民法律意识缺失,因此很多农民实际赔偿金少于应有水平时,尤其是由于青年和中年人外出务工而留下的老人儿童,利益更是很难得到保障。ll(二)操作违规现象普遍。

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河南省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一些偏远的乡、县级医疗单位等推行过程 出现不规范操作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定点医院或医生在对病人诊治时,普遍存在开大药方,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一现象在乡镇级医院较为普遍。

2.部分人员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

3.个别政府l丁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利用手中职权以权谋私,甚至无视农民递交的合理的报销单,私通非定点医疗机构榨取钱财,或是收受定点医疗机构的贿赂,在监管中不闻不问,无视农民利益。

(三)医疗赔付过程和手续繁琐。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程序都很繁琐,这就为农民索赔造成很多不便,特别在一些交通不便或边远的农村地区,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往车费和其他花销给农民带来很大负担。在一些医院就医可以报销的部分,甚至需要到距乡政府几里地的地方进行赔付。如果是外地就医的,则更为麻烦,而在治疗过程中转院的,不但转院需经层层环节,进行赔付时更需要专门的证明和手续,非常不便。

三、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策略性建议。

基于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具体分析后,我们可以分别从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以确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保障农民利益。

(一)政府方面。

1.制定使用与河南省实际情形相符合的地方性法规,从法律的高度上确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位,以确保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各地区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根据各地实际,不断补充和完善政策制度。[21必要时可采取一些措施,保护特殊人群,如制定专门政策,保障留守儿童和老****益。 ‘

2.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各地要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着力解决医疗制度补偿线过高、封顶线较低的问题,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力争在不影响制度发展的情况下尽量维护农民权益。同时,补偿方案要统筹兼顾,邻县之间差别不宜过大。

3.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定期监察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内部批评甚至公开批评,严厉处置医疗机构的不规范服务。同时,针对监管难度大,农民人口多的现状,可以建立特定的举报渠道,专门接受农民的举报和处理农民权益受损问题。必要时,可以实行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农民站出来说话。真正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厉处置违法违规操作,维护群众利益。

4.加大宣传力度,使用多种宣传手段。针对信息闭塞、目前的宣传效果不理想状况,可以在农闲时流动下乡宣传,还可以采取一些特殊手段,如通过豫剧下乡或地方戏表演,趁机宣传;或是以政府名义牵头,在乡下举办一些文‘ 化娱乐节目,以知识竞赛的方式鼓励农民学习。另外,河南省虽然信息不畅,但手机的普及率较高,政府可以通过发送公益信息,进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这些措施可以使农民真正意识到合作医疗的好处,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还可以使人们对医疗制度有一个透彻地认识,还能有效防止在赔偿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使这项制度更好地造福人民。

(二)医疗机构方面。

1.加强信息化建设。各级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不断完善相关功能,确保相关数据和基本信息传输畅通。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要建 信息管理系统,并与本省县市级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联接;[31统一参合就诊卡,实现全省“一卡通”,进一步方便参合人员就诊和补偿。

2.完善转诊办法。方便农民就医。建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后,南于省内信息相连,整个参合人员患病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时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参合人员到本统筹地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诊和结算手续,对转往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的参合人员尽量实行电子转诊,参合人员凭信息系统的转诊信息到转入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41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赔付,简化程序。

3.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完善医院的服务。特别是乡镇级的医疗机构要注重医务人员的素质,以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水平,完善医务人员的奖惩制度,杜绝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发生,维护农民利益。

(三)农民方面。

在参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时,广大农民应提高认识水平,多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别是留守儿童和老人,更应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在享受利益之外,应积极参与并监督政府和医疗机构行使权利,多提合理实用的建议,使合作医疗制度更好更长久地为农民服务。

参考文献:

【1】昊焕,聂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河南省乡镇卫生院发展问题研究IJ1.中国农村医学杂志,2010(1):70—72.

【21 石美玲。论和谐新农村视角下的河南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IJ1.科技信 g-,2008(3):10一l2.

篇2

一、影响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

(一)国家政策鼓励发展商业保险

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给保险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文件提出,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立足我国国情,结合税制改革,完善促进保险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等一系列措施。该文件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力度,鼓励商业保险发展的决心,同时给团体保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利好信息。

(二)团体养老保险税收政策不到位

国家鼓励发展团体保险业务,但因税收政策的不到位及《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出台,给寿险公司团体保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重重困难。

团体补充养老保险与信托型的企业年金从大的范围来讲,同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目前全国有26个省市给予信托型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从工资总额的4%~8%不等,而按照财政部最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要求,原本可以从应付福利费列支的团体养老保险,随着应付福利费科目的取消,而没有了可列支的渠道。虽然《通则》中提到:“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赢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我们可以理解《通则》中提到的补充养老保险包含了企业年金和团体补充养老保险,但《通则》下发后各省并没有出台给予补充养老保险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现有税收政策看,团体养老保险无论是企业交费还是个人交费均缺乏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困难。且国资委在2005年8月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央企业以企业年金形式满足对职工的补充养老功能,团体补充养老保险失去了一块重要的市场。

(三)团体医疗健康类产品未全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通则》及财政部2003年下发的《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规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享受4%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国保监会2006年度下发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定义:“医疗保险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严格按定义归类,保险公司团体保险中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险种仅包括补充医疗保险、住院类保险、意外医疗类保险、各类住院收入保障保险等险种,而对于以重大疾病为保险责任的险种是不属于享受补充医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上的制约同样压缩了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空间。

(四)管理式医疗保险不计保费收入

《保险行业新会计准则实施指南》中明确:“如果仅具有保险的法律形式,但并无保险风险,或保险风险没有发生转移的合同不属于保险合同。”并以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合同为例,说明该类合同不定义为保险合同。

由此可见,管理式医疗不定义为保险合同,不计算保费收入。意味着对于要做大寿险保费收入的公司来说,单纯的管理式医疗产品需要做相应的修改,增加一定的保障因素,或者放弃该类业务的推动。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对于寿险公司团险业务来说,年金和重大疾病类保险可以带来比较稳定且较大的资金流,而这两类产品目前均无明确的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与社保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市场需求较大,但同时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也较大,往往赔付率较高,经过前几年的发展,寿险公司对这类业务均进行了一定的控制;意外类业务对保险公司而言属于盈利性险种,但由于财产险公司也可以经营,往往竞争比较激烈,且该类业务所带来的资金流非常有限。

二、农村团体保险市场分析

(一)按险种分析

1.寿险公司未尝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保层面经办,制度设计属于商业保险),自1986年启动以来,到2005年全国有1870个县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5500多万名农民参加,基金累计为300多亿元。但由于长期以来在认识方面没有做到完全统一,且因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加之基金管理混乱,造成目前中西部地区资金有很大缺口,养老保险难以推进。而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部分省市设计了新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新的尝试,但均限于社保经办。目前,商业保险公司没有参与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以往的经验看,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参与度要比较高,制度稳定性要比较强,增强制度的信任度;(2)保费来源应多样化,包括个人、集体、政府等多方面,减轻农民交费负担;(3)收益率在有保证的前提下,满足农民较银行存款高的投资收益率的需求。

商业保险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优势在于其较灵活的产品设计能力和精算能力,以及较高的资金运用效率。如果能在政府主导和参与的前提下,由商业保险公司实施运作将是一种非常好的形式。

2.农村医疗保险推动成本高

农村医疗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等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它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几乎覆盖了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80年代的实现,使家庭重新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单位,以农业合作社为依托的合作医疗制度出现了滑坡的局面。根据1995年的调查,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由过去的90%猛降至5%.90年代初期,全国仅存的合作医疗主要分布在上海和苏南地区,这主要得益于这些地区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异军突起,是乡镇企业经济支撑了苏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使其达到了鼎盛时期。我国政府决定从2003年起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主要特点: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经办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卫生部门所属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办,此种模式比较普遍;二是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保中心经办模式,主要分布在东部农业人口较少的地区;三是保险公司经办模式,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少数中部地区。

目前保险公司对农村医疗保险市场还未全部深入和投入进去,只在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和参与。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1)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医疗市场缺乏基础数据,给保险精算带来一定难度;(2)国家并没有给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村医疗保险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3)只有少数保险机构网络能够深入到农村地区,也给农村医疗保险的开展带来困难。(4)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够,医药费用上涨快;(5)筹资水平比较低,筹资成本偏高。

目前全国有6家保险公司参与了“新农合”试点工作,分别是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2006年在8个省、自治区的6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参合农民2136万人,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1亿元。

保险业参与“新农合”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模式一,基金管理型。政府委托保险公司经办服务,并支付适当的管理费用。基金赤字由政府承担,基金节余转入下一年度。有32个县市采取此模式。

模式二,保险合同型。政府将筹集到的“新农合”资金为农民投保团体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与政府就保险责任、赔付比例等协商后,签定保险合同。有22个县市采取此模式。

模式三,混合型。介于上述两种之间的一种模式。保险公司代政府管理基金,收取适当管理费,基金赤字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摊,节余转入下一年度。有10个县市采取此模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是50元,而现在城镇医疗保险则是1000元左右,这个差距的消除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筹资水平偏低,意味着进入试点的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率偏低,不足以补偿经办成本,实际运行中往往出现“赔本赚吆喝”的情况。

(二)按群体分析

1.失地农民保险依赖政府推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伴随着农业用地的减少,在我国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失地农民。目前失地农民达到4000万人,每年仍以200万人的速度在递增。这个群体无法依赖土地提供生活保障,面临“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生活无保障”的状态。目前,从全国来看,还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地对失地农民的征地安置补偿方式也都有所不同,主要方式包括:(1)现金补偿方式。目前这种方式最为普遍,这种方式的缺陷在于补偿款的渗漏,以及农民的短期消费行为,难以达到养老保障的作用。(2)实物补偿方式。提供粮食作为养老保障,这种方式的缺陷在于无法满足农民的其他需求。(3)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将补偿款作为保险费,在城镇社保体系中取得养老保障,缺陷是政府成本较高。(4)商业保险方式。将失地补偿费投保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储蓄性养老保险,政府给予利差补贴,缺陷在于制度稳定性较差。

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如何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可靠的养老保障机制,政府也给出了指导意见,即“失地农民中属于城市规划区的,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城市规划区外的,纳入农村社保体系”。这就意味着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一部分失地农民逐步融入城镇保险体系中去,由政府负担养老保障的给付责任,还有一部分需要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去。

从政府的指导意见看,失地农民保险是属于社保体系的,但社保因其在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效率较低,农民的获益较少,商业保险也有可参与的空间,这方面重庆保险公司有着比较好的经验。重庆市政府依托商业保险公司,探索出了发放养老保险金,以解决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新模式。政府通过合同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了权利义务,从制度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性,避免了资金被挪用,解决了农民养老金的安全性问题。农民自愿投保,到一定年龄后由保险公司按月向农民支付养老保险金,直至参保人死亡。截止2004年,商业保险公司收取的失地农民保险费达11亿多元。据了解,采用该模式后,重庆市很少发生因征地安置中的养老保险问题闹事或上访,不仅让政府、失地农民满意,也为保险公司增加了一条服务社会的新渠道。

2.寿险公司参与农民工保险处于探索中

近年来,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约1.2亿人,他们对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城乡的二元社会保障结构,农民工无法加入城镇的养老保险体系中来,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于停滞状态,因此农民工基本处于无保障的状态。目前全国有深圳、上海、北京等地进行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实践探索,但实施效果都不理想。

深圳采取社保型模式,是单独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人口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一样由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属于完全积累制。但因一些不合理的制度规定,包括缴费期需满15年且退休前5年需连续缴费的要求、农民工退保无法得到统筹部分的保障等,与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及现实问题都差得很远,因此事实上农民工难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也采取社保型模式,由单位和农民工缴纳保费,在领取条件等方面要宽松一些,但因为同样是社会统筹部分农民工享受的少,加之农民工流动性强,短期作业的多,在领取方面和缴费方面有诸多不便之处,因此无论是农民工还是所在企业缴纳保费的很少。

上海市采取社保与商保结合型模式,农民工养老保障有别于城市职工,是一种由商业保险公司实施的政府加企业型保障,政府进行强制性推动,企业负责养老保障费用缴纳。制度规定用人单位为个人缴费每满一年,农民工即可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并可在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时,到户籍所在地商业保险公司约定机构一次性领取。截止到2005年底,参保人数达到247.65万人。这种老年补贴与养老保障还具有比较大的差异,只能算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上述几个地区的实践都是单独为农民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养老保险相隔离,对农民工的保障也是限于“只保不养”。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全国仅有几个地区在探索,而实施的效果又各不相同,目前看,上海市的做法在实施效果上要更有优势一些,农民工得到的实惠和方便程度更高一些。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农村市场有其特殊性,由于社会保障基础不同于城镇,因此政府在基础保障层面也在尝试借助商业保险的优势和力量,为商业保险参与提供一定的空间。

三、良好的经济环境为加快团体保险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并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达20.9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5%.经济增长连续四年达到或略高于10%,没有出现明显通货膨胀。全国财政收入为3.9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769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1%,增加4442亿元。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团险业务来说,支柱行业的日益发展,经济增量的不断扩充,企业利润的快速增长,国外资本的不断涌入,民营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等都为团体保险业务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和丰富的保源。国家统计局2007年3月27日的报告显示,2007年前两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932亿元,同比增长43.8%,增幅比上年同期加快了22个百分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390亿元,同比增长49.3%,比2006年同期提高了35.8个百分点。

篇3

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最终出台,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此项制度实施成果的热烈关心议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这次总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领域。要想使这项制度达到真正的充分贯彻落实,推进其在我国各基层包括农村卫生院中的顺利开展,是需要各执行人员进行考虑的问题。那么这项制度到底给我们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带来了怎样的改革?到底解决了多少人民现在普遍存在的医疗困难?笔者将进行几方面的简要阐述。此外,对于保证这一制度的深入实施,本文中笔者还将会就自己的理解提出几点可行的意见。

1 国家药品制度给农村医疗带来的福音

1.1 实现零差价,价格得实惠:新规定指出“农村卫生院施行国家药品制度时,超出使用规定范围以外的药物不可配备,且实行“零差价”售卖方式,所有药品均须以采购价卖给消费者,各大小医疗机构如若因此项规定而使自身合理收入缩减,其损失全由政府进行补偿。”调查显示,现在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总计达307,一些农村等基层卫生院为了对人民的负担进行进一步减轻,都分别根据各自地方人民的用药习惯和临床实际用药需求,对一些非基本药品进行了不同数目的增补,其中有的卫生院达到546种之多[1]。

这样的制度一经出台,受益的毫无疑问是广大农村患者,让农民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例如‘血栓通针’这种药品的单价是35元每盒,在药品制度出台之前医疗机构可以以15%的增加额度进行利润获取,这样一来每盒售价就会增长到40.25元。基本药品制度实行后其中5元的差价就能帮人民省下来,不管省出的钱多还是少这都是实实在在地为农民们买药治病减了负担。据有关数据显示,一县卫生院在实施药品制度后的一个月中,其药品销售的差价总值达1.1万元之多。

“要想让农民从药品制度上得到真正的实惠,就是要做到让农民们吃药不再贵。”这一新制度的出台为什么能成功将药价降下来呢?其中原因有很多:(1)中成药具有简、便、廉等优点,其在基本药物目录中所占比率较高约达1/3,甚至其中一些中药饮片也被包含进了基本药物目录,这样便能成功将农民的用药负担大大减轻。(2)取消了差价销售,施行了零差价销售[2]。(3)国家对零售价进行宏观指导,各大省市需在网上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形式,因而能对药价进行再次地压低。

药费降低的同时,一些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在农村卫生所也得到了增多,例如,有些农村卫生所就推出了村民健康档案建立制度,并且0-3岁的孩童还能接受免费体检等等[3]。医药卫生不断的改革、药物制度的不断完善能使人民群众能获得更多的基本医疗保障上的实惠。坚定不移地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要政府不断从根本上保护人民的用药权益,真正帮助人民尤其是农村人民得到实惠的药物购买制度,使人们能花最少的钱买的合适的药。

1.2 消除乱开药,质量得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不仅成功地将药价降了下来,它在其他方面也给人民带来不少益处,如社会上盛行一时的“乱开药”现象就在此制度实施后得到了成功地抑制。由于零差价的实施,“开大处方”这种不道德行为已经不能再帮一些缺乏良知的医生获取好处,他们便不会再进行乱开药、开贵药等不道德行为。同时由于药品制度的出台,患者的报销比例同步提高,根据规定,新农保报销比例相比于一些非基本药品的报销比率提高了将近10%。

如何搭配基本药物,哪些药物能真正帮上患者,这些都在医生的手上被决定,所以确保医生合理使用适合患者的药物已经成了药物制度实施的一项重要考虑因素。据报道,卫生部的一些专家团体也在进行一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如《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4]等,以此来从一种刚性约束的角度上对医生的行为进行有力约束。药物制度不仅对药品价格实行了控制,其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生医护人员也加强了监督和筛选管理,将不合格的医疗人员进行了淘汰从而使乡村医生的总体水平得到提高。

众所周知:“是药三分毒”,一些药品的使用都需对症下药,一些不合格的药物会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严重负担,甚至会引发严重生命威胁等情况。所以国家药物制度的事实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尽一切可能来对药品的质量进行保障。就我国目前药物市场分析研究显示,已经上市的药品品种共达16000种之多,[5]面对这样品种繁多的药品,政府专家所要做的就是将其中最为可靠最为有效的药品挑选出来作为基本药物,这样才能为提高人民用药水平打好良好基础。

2 加强药品制度在农村基层贯彻实施的建议

加强乡村医护人员的服务行为及质量的管理和监督,是提高农村卫生所服务质量的关键,只有提高了乡村医护人员的医疗素质,人民才能真正从中获益。在进行企业招标时,需要对各个企业的各项指标进行深入考核,从信誉度、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多方面进行考虑,选出最优企业。进行药品生产时,要从原料采集、工艺制作、质量检验等各个环节建立严格监控,保证在任何环节都要万无一失。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在中国医疗改革中只是个前奏,为了深入强化我国卫生体制改革,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且有大量难题要克服,需要除政府人员以外的各方人员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杨世明.《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施行》[J].中国药业,2004 13(12)1-2

[2] 肖爱丽.《在我国农村推行基本药物的意义与建议》[J].中国卫生资源,2006,22-23

篇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11。自实施以来,新农合很显然减轻了农民一定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压力,但是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制度尚未完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普遍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

2新农合中存在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的资源配置的混乱。逆向选择和事前的机会主义相联系,指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拥有更多信息的那一方倾向于隐瞒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则会选择一个平均标准衡量市场,致使低于平均标准的人继续交易而高于平均标准的退出交易,是一个“良币”一轮一轮退出、市场自行萎缩的过程;道德风险则和事中或事后的机会主义相联系,是指签订交易后,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一方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在新农合中的逆向选择是指因为医疗保险机构和投保农民双方所获得的信息不对等,导致投保农民的行为危害到保险机构利益。此时保险机构就是信息劣势的一方,他只能通过当地的平均发病率来制定合作医疗方案和补偿比率,这样一来,在平均发病率下指定的医疗方案对有着不同身体状况的民众便有不同的吸引力:对于身体较健康的民众来说,这个医疗方案不符合自身的健康状况也就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而身体状况不好发病率较高的民众便更加积极地参加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的供给方缺少投保人身体状况的信息,身体差风险高的人积极参保,身体好风险低的人就选择退出,这样的一个过程便是逆向选择,使得新农合生存的意义和依存渐渐消弭,从而威胁到它的长远期发展和运行。合作医疗中的道德风险由于“委托-”关系的不同而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参保农民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是医生的道德风险。作为参保农民,他的道德风险表现为:(1)投保农民小病大养、无病拿药,可以在乡村低级一些的诊所看好病却一定要去高级医院看病想要花费更多报销更多,或者是拿别人的医疗卡去看病报销等等;(2)投保了之后投保农民就有了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有了医疗保障便放松对自己身体的保养看护,致使自己身体的生大病的几率增加。然而,相对于医生的道德风险,参保农民的道德风险似乎微不足道。医生有双重身份,他既是病者的看护人需要对病者的健康负责,又同时是药品和医疗机构的代言人需要对它们的销量负责。参保人作为农民,大多数不清楚自己身体的状况也不能判断医生的医疗举措是否适合自己,根本不能有也不会有任何的疑问或反对余地。在这样信息完全不对称的一个情况下,医生就极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而危害到病患的利益,乱开大处方、小病大养,提供过度检查等。

3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成因

3.1信息不对称

毫无疑问,无论是道德风险还是逆向选择,信息不对称都是最关键的导火索。在逆向选择中,保险机构并不知道参保农民的身体状况信息,不清楚他们是否有家族遗传病、身体素质是否好,这些信息参保农民自己知道,但他们双方之间缺少信息交流渠道。因此,对于根据平均发病率制出的医疗方案,健康高风险的农民会积极参加,而身体健康低风险的农民就会慢慢会退出。在道德风险中,参保患者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不清楚医院的具体医疗服务,完全听任医嘱,完全不能判断所受服务程序的正确与否。双方信息完全不对等,作为患者的全权人,医生很可能就因为一己私欲而为患者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医疗服务,触发道德风险。

3.2自由选择是否投保

新农合具有商业医疗保险的自愿性质,农民可计较是否划算后按自己的意愿选择投保,身体健康的人因为风险低而愿意冒险选择不投保,而只有身体不健康的人因为高发病率而积极投保,从而导致医疗保险机构让全民参加的初衷泯灭利益受损。

3.3委托人和人的利益不一致

道德风险涉及委托人和人的利益,其产生的条件之一就是两者的利益不一致。在新农合中,保险单位的利益是尽量将医疗报销费用降低,而医生的利益则是通过尽量增加医疗服务获利,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医生的理就是开大处方和提供过度检查,从而增加费用。

3.4存在外生随机变量

在新农合中道德风险的另一大诱因便是存在外生变量。医疗市场上,每个患者的体制有差异,对于同一种病而言,医生也许会对不同的病人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案,这样第三方就无法根据医疗结果鉴定医生的服务质量。在此,患者的身体差异就是一种外生随机变量,它给医生的道德风险提供了一个借口,或者说提供了一个防空洞。

4新农合中面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对策

4.1增强制度的强制性和吸引性

首先,在自愿投保的原则下,只有高风险的群众积极投保,而低风险的群众持续退出,导致逆向选择的情况发生,如果新农合加强它的强制化的程度,便可以缓解这个现象了;但是授之予渔,不如授之予欲,强制的结果当然没有群众自愿投保的结果来得好,这就要加强新农合的吸引性了,比如增大报销比例,加大政府筹资力度和扩大报销范围等。

4.2加强信息宣传力度,让信息透明化

无论是道德风险还是逆向选择,双方信息不对称都是最关键的原因,所以让双方信息透明化势在必行。信息宣传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要宣传新农合的有关政策,让农民对相关信息多加了解,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这时候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就可以加以引导,可以通过由上级部门向下级部门下发相关文件把通知落实到村委再传达到群众,也可以在电视上报纸上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是针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必须公开医疗服务及常用医药的价格信息,并且要定时向公众汇报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情况,多方共同监督才能让信息实现透明化。

4.3建立保证医疗基金有效利用的专业监管部门

针对医疗市场存在外生随机变量而诱发道德风险,应该设立专业的监管部门来对医生治疗方案进行监督核查。对核查中有问题的医疗机构要严惩,并且监管部门要设立一个公众的信息平台定期公布新农合的相关信息和对医疗机构的核查结果,让公众能了解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同时也能增强自己对医疗服务的辨识度,加大民众监督力度。

5结语

不管是一个制度还是一个改革出来,各种各样的问题伴随而来是不可避免的。新农合自实施以来,一直各方争议不断,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也的确给民众带来了福音、实现了它的价值。它也一直在改变调整让自己变得更好。相信它克服这其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让更多的民众接受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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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悉:发改委已经正式作出批复,同意把新型疫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蛋白质药物国家工程中心落户在北京,并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目前,两大研发中心正在紧张地筹备之中。

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产业司的有关人士透露:“发改委要求两大中心‘先组后建’,国家给予资金补助。希望国家的补助资金起到引导作用,促进高新技术的医药产业的发展。”

如今,人们珍视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意识越来越强,加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完善,以及农村医疗卫生基础建设的加强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为医药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市场契机。消费市场也出现了新的变化:消费区域由城市向农村延伸,消费对象进一步拓宽,消费选择更为广泛,消费目的由防病治病扩大到健身益智,消费求新、求天然、求疗效好。此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进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都将增加对医药产品的需求。

新药研发的方向

我国是世界原料药生产大国,更是药品消费大国,但目前我国所生产的化学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其中97%为仿制药,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对此,有关专家对我国制药企业未来的研发方向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出了建议。

调整品种结构

药品需求及市场的多层次性要求药品开发具有多样性和多层次。但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执行会长李舜年提出,我国目前虽然已成为世界原料药生产大国,并有相当数量出口。但部分品种生产的低水平重复尚未根本改变。一些企业在进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改造中没有和品种结构调整相结合,而是单纯地扩大生产能力,投入没有得到回报,造成资金沉淀、设备闲置,加剧了生产能力利用不足的矛盾。产品趋同化严重,市场竞争、价格竞争激烈。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所长王晓良认为,企业生产以市场为导向是至关重要的。目前,世界各国正在研制的1000多种新药中,有400多种生物新药用于癌症,26种用于阿尔茨海默症,用于心脏病、心肌梗塞、AIDS、精神病的药物也有100多种,另有糖尿病药物25种。

本土企业的品种结构调整应根据我国人口病种发生的频率,在结构层次上,多一些“立体交叉”,尽量减少“平面碰撞”,特别要减少低水平重复。结合我国医药市场需求,肝炎药物、肝硬化药物、抗肿瘤药物、抗糖尿病及并发症的药物、心血管药物等应是企业研发方向。作为发展中国家,抗感染药物仍为市场需求最大的品种之一。随着社会进步,竞争加剧,精神病治疗药物的市场也将不断加大,而这一领域一直是我国创新药物研发中的弱项,而在发达国家中,抗抑郁药已成为最热销的药物之一。

重视二次开发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员沈慧凤认为,国际上由于新药投入风险愈来愈大,要求显著提高,因此新药开发相对放缓,在人们不断开发老药新用途的前提下,药物研发已进入了制剂时代,而药物释放技术(DDS)正是这一时代的主旋律。

由于药物释放技术可在治疗允许范围内维持稳定的药物水平,延长作用时间,可定向释放至疾病的组织或器官,并按照药动学原理定时定量释放,能更好满足医疗与患者的需要,因此DDS技术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在需要终生服药、用药量大、药物毒性大或有成病性的心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止痛、恶性肿瘤等方面有较大发展。此外,消化系统用药、某些抗感染药也适于生产和使用缓控释制剂。使用DDS技术将能改变老药的医学价格性能比,需要健康护理的大众将从采用专利过期的老产品中获得较高的医疗服务水平。

而我国这项技术与国外发达国家医药工业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远远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我国每年还要花大量经费用于进口价格昂贵的制剂产品,因此必须加强国内医药企业药物释放技术的研究。这种策略不仅适应医药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还将大大提高药物疗效,减少副作用,且对于药厂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获取溢价利润也是至关重要。

目前主要的药物释放技术包括:缓控释制剂近年来高分子材料的发展促进了缓控释制剂的制备技术和新品种的开发,口服缓控释制剂有十几种不同类型的缓释剂型,如骨架型、凝胶型、缓释小丸胶囊、包衣型、多层缓释、胃滞留片等。

口腔速溶/崩片剂(FDDTs)FDDTs无需水即可在唾液中崩解和快速溶解,一些片剂在唾液中几秒钟即可快速溶解或在口腔中快速崩解。其大致有冻干法制备口内速释片、模压片制备口内速释片、直接压片制备口腔速崩等。

PEG化给药系统PEG是高分子化合物与蛋白质-多肽药物经聚乙二醇化,可载大量的水分子,从而使体积增大5~10倍,原来不溶于水的蛋白质-多肽类经PEG处理后不仅能提高溶解性,还可提高流动性,延长药物作用,减少毒副作用。据国外有关估计,今后5年内仅PEG化干扰素制剂的世界销售量将达15亿~20亿美元,而PEG化老药的市场销量最终可达100亿元,其市场前景十分光明。

口腔粘膜粘附给药系统近年来粘膜粘附给药引起研究者的关注,因其具有优于常规给药的特点,药物在给药部位的滞留时间长,使制剂与粘膜密切接触并能控制药物的释放,给药局部化,通过改变局部给药粘膜性质,促进药物的吸收,提高生物利用度。

吸入释药系统吸入释药系统市场规模2000年为117亿美元,预测2005年销售额可超过226亿美元,2010年将达352亿美元。此市场潜力非常大,我国原使用吸入剂者所占比例较小,随着用药水平的提高和吸入剂在治疗肺癌等全身性疾病领域应用的扩大,国内市场将迅速扩大。

纳米释药技术水不溶性药物的溶解性差,如减小其颗粒体积,则能增大其表面面积,增强溶解度。

根据市场分析,目前新释药系统还是以口服缓控释制剂为主,口服释药产品在其市场上发展较快的技术主要有速释技术、口服控释技术、口服复方制剂和掩味技术。沈慧凤认为,在加强制剂释药系统研究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药用辅料的研发及应用,以适应新的药物及剂型开发需要。

医药公司:研发和营销能力受关注

市场和产品高度细分使得医药类上市公司的研究难度加大,许多公司的产品成百上千,研究一个公司需要研究很多个行业。而且仅仅通过对宏观和行业的研究很难得出是否值得投资的结论,通过调研来了解医药类上市公司信息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医药行业作为一个整体,持续向上增长的趋势一直没有多少变化,然而体现在个别公司身上,却差异万千。

近年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丰富了许多,但由于医药产品十分众多,许多公司对产品销售的披露只能涵盖大的层次。如,药品制造、药品流通等,而涉及到具体产品的信息披露较少。这使得医药行业的分析师必须和上市公司进行持续深入的沟通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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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以来,国内医药行业保持快速发展态势,连续十年复合增长率20.8%,行业利润增长率24.6%,远高于其他行业相关指标;2010年国内医药产值1.5万亿元,约占当年GDP比例3.5%(目前欧美国家医疗支出占GDP比例12%),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健康意识增强,医改扩容与社区医疗服务逐步完善,新农合政策下农村医疗市场的迅速发展,可以预料未来五到十年内,医药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但国内医药企业运营成本高,管理手段落后,市场集中度低,研发投入严重不足,创新能力弱也是整体弱点。

随着新医改政策的推进,国家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与医保目录、省级医疗机构招标管理、零差率销售等相关政策,同时为了调控虚高的药品价格,缩减医药流通环节利润,国家发改委自2006年来连续数次进行药品指导价格下调;另一方面,通胀形势下,产业链上游原料成本急剧上升,人工成本增加较快,同时随着新版GMP认证要求的提升,企业设备投入与环保支出等相应增加,这些因素进一步削减了医药企业利润空间;加上基药目录的逐步实施,招标市场上无序化竞争的日益激烈,行业并购重组步伐加快,给国内医药企业尤其中小型医药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新医改环境下医药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战略意识,决策指导作用弱

一些医药企业财务工作基本停留在核算阶段,计划、分析、预警等管理职能缺失,无法及时、准确提供经营决策信息,重大经营决策参与性弱,无法起到科学的企业战略支持指导作用;随着国家医改与税收政策的变化,客观上对财务处理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众多医药企业财务人员缺乏新环境下的财务处理经验,对于新税法变化、价格与招标等新医改政策研读不力,不仅无法为管理层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而且基本财务处理不科学、不规范,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隐患。

(二)基础管理薄弱

长期以来,国内医药市场属于买方市场,同质化现象严重,国内大部分医药企业过度侧重销售业务的开展,而忽视内部基础管理工作,造成了基础管理薄弱,制度流程流于形式,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局面;过程管理中,由于流程不清晰,计量标准模糊,核算准确度不高,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同时内控机制缺失,缺乏必要的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如合同管理、授权审批等内部监督机制,如重大设备或材料采购未采取询价与招投标管理,缺乏必要的流程管理与财务监督等,内控不力导致舞弊行为;另一方面一些基本制度未能建立健全,某些企业缺乏明确可行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与考核管理制度,不仅财务业务处理中缺乏明确的指导标准,绩效考核也无法起到科学有效的激励作用。

(三)费用管控弱,预算编制与执行意识差

费用管控上,鉴于国内医药企业销售现状,销售费用占销售额总体比重大,报销票面与实际不符,报销票据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对于部分采用大包销售模式医药企业,问题尤为突出;预算管理上,由于缺乏科学而明确的企业战略,缺乏细致的市场分析,预算编制不科学,造成预算编制与执行“两张皮”,而且执行过程中由于经营计划不周密、市场变动因素多、部门协调不力等原因,预算执行力差,费用管理常处于失控状态。

(四)存货、成本管控弱

缺乏明确的存货出入库、盘点、报损管理等相关制度与流程,如由于销售计划不准确,造成存货积压,不仅占用日常流动资金,药品仓储管理费用加大,同时也由于缺乏严谨的科学的近效期存货报警机制,造成报损严重,给企业带来质量成本的增加,而且个别流向市场过效期货物,更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隐形成本的增加;成本核算上,缺乏准确及时的基础数据搜集统计,如原料包材消耗、工时计量、制造费用分配不合理等,造成成本核算不准确;成本控制上,由于采购环节上缺乏科学严谨的的财务监控,采购价格过高,成本高居不下,加上部门协调不力、预算制定不科学原因,采生产与经营计划脱节,同时原料市场变化动态分析不足,造成采购不及时,采购成本无法掌控等情况,不仅无法保证生产经营需要,也削弱了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信息化实现程度低

经调研发现,目前70%以上国内医药企业信息化停留在财务电算化阶段,很多企业上线ERP系统也仅局限于开发使用少数几个财务模块,甚至还有一些中小型医药企业停留在手工记账阶段。信息化上国内医药企业突出问题表现在:流程不清晰、信息化投入少、模块使用率低、信息化管理人才匮乏、操作人员操作技能缺乏等方面,进而无法实现财务系统与销售、生产、采购、质量、人力资源等环节的有效对接,无法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资源即时共享;现阶段下,药品出入库管理与商业流向管理逐步规范、新版GMP认证系统与企业内部管理软件无缝对接等现实环境下对于软件提升的迫切要求,是所有医药企业无法回避的问题,提升企业信息化成为当务之急。

三、完善我国医药企业财务管理几点对策

(一)提升企业整体价值链意识,树立战略大局观

首先,财务人员必须适应环境变化,需要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财务工作者尤其企业中层以上财务管理人员应在不断学习更新如税法、合同法、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知识基础上,研读各项医改政策,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并针对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协助管理层制定科学可行的战略决策方案,提升财务决策参谋作用;其次,转变沟通方式,积极主动服务于企业内外部客户,在熟悉业务流程,并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从而强化财务人员管理核心作用,以财务手段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整体进步;第三,强化财务分析职能,针对各项经营要素的动态分析,客观、真实、全面地剖析企业经营现状,同时财务管理人员树立面向未来的战略意识,通过企业未来经营状况科学的前瞻预测分析,制定科学严谨的中长期预算数据支持模型,并强化过程管理,从而提升财务决策管控职能。

(二)完善相关制度与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财务人员素质

结合企业特点,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与流程,细化至每个业务单元操作文本,强化过程细节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定期考试学习,确保落实;建立一套标准化财务管理模板,如编制统一的财务人员操作手册,明确人员职责、权限以及每个具体业务处理流程与控制点说明;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还要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重在某些关键业务流程梳理,可采用计量工标准化、建立完善标准消耗定额指标、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强化行业对标分析等手段,从而实施有效的财务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三)加强费用预算管控,规避经营风险

销售费用管控是国内医药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随着国家医药流通领域治理逐步加强,以药养医现象逐步取缔,销售费用规范与控制是所有医药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规范销售费用管理,企业处理办法除了强化预算管控、完善审批流程、加强票据合规性审核等一般过程控制活动外,还包括规范与创新销售模式,完善业绩考评工具、非核心业务外包、加大市场品牌投入如学术会议推动等办法,以实现运营可行、费用可控,处理合规,从而在保证运营流程通畅前提下,规避税务与内部运营风险;同时财务人员应强化医改与相关行业知识学习,加强业务人员沟通,熟悉了解招标、物价等相关政策,确保各项财务处理合法合规。

(四)物流管理专业化、合理降低采购成本

随着国家新版GMP管理规范要求的提升,对国内医药企业物流管理专业化要求也进一步提升,企业应严格按照体系要求建立完善药品出入库管理、退换货管理、生产批号与商业流向管理、近效期存货预警、存货报损等相关制度流程,强化销售与生产计划的对接,保证库存合理,强化信用额度管理,减少资金占用;采购管理上,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统一的物流采购配送中心,做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如在原料采购环节应建立一套系统的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询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与审批等业务流程,在确保质量因素前提下,争取最优采购价格与付款政策,合理安排采购批量,实现采购成本最优化,同时,及时掌握药品原料市场的动态变化,不仅做好采购计划与生产计划的内部有效衔接,而且体现在对外部市场变化的前瞻性把握;成本管理上,加强基础数据计量采集工作,建立科学准确的工时消耗定额,合理分配人工成本与制造费用,对各成本构成要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建立以标准成本为核心的生产物流人员考核体系。

(五)健全信息化建设体系,优化管理流程

新医改环境下的企业信息化建设完全处于战略高度,首先外部环境客观上要求企业信息系统与GMP(药品生产企业)GSP系统(药品经营企业)的高度融合。对于医药生产企业而言,新版GMP认证体系不仅对软件运行要求逐步提升,客观上还要求电子监管码系统与企业ERP系统无缝对接,实现药品出入库全过程管理、商业流向与信用控制、效期预警管理等职能,加上上下游产业链信息资源的共享需求提升、电子商务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对于信息化管理要求提升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对于优化内部流程管控、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提升整体运行效率与效果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信息化提升管理工作包括如业务流程梳理、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制定软件操作标准手册、强化人员系统培训、上下游合作伙伴信息链共享等,其中追重要的是企业可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促使流程进行科学有序的变革。

(六)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考核工具,全面提升企业价值

在充分调研组织内外部环境基础上,建立一套符合企业实际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如建立以企业战略目标为核心的平衡计分卡管理工具,建立以财务、客户、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多维度评价体系,综合运用财务与非财务运营手段,实现企业内部资源、客户价值、未来业绩指标实现等全面有效的整合,在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实现流程优化或再造,全面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著名管理大师彼得德努克说“企业管理者,就必须卓有成效,卓有成效是一种习惯,是不断训练出来的综合体。”新环境下的医药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就必须开放思维,加强自我学习与素质提升,更重要的是树立企业整体价值链意识,强化自身战略指导作用,实现企业运营过程管理与战略目标的有效结合;成为一个优秀的医药企业财务管理者,还要面向未来的管理意识,在做好各项精细化管理工作同时,不断学习掌握现代运营管理工具,并在实践中加以科学合理运用,从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