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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环境污染状况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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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环境污染状况

篇1

一、环境监测的概念和意义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利用现代化的监测仪器与监测方法,对某一地区环境中存在的标志性污染物进行测定,得到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分布情况和变化趋势,并以此为依据确定该地区环境的污染状况和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高,经济增长对环境资源的掠夺现象也不断加剧,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平衡,降低了环境的自净能力。此外,人类的生产与生活也会向环境中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当前的环境承载能力已经无法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最终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此时,世界各国开始意识到环境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于是,环境保护工作也应运而生。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准确的数字依据,对评估环境的污染状况、划分环境污染的等级、了解环境污染物迁移和转化的规律有着重要的意义。

环境监测的主要监测对象是环境中具有代表性的污染因子,其监测内容十分广泛,包含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以及声环境等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因素。环境监测通过对环境中的大气、水以及土壤进行采样,分析样本的物力性质和化学性质,并利用仪器对样本所含的成分和不同成分的浓度进行测定,来得出样本中所含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从而反映出环境污染的真实情况,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二、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1.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展开,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例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颁布与落实,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环境监测在这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环境监测利用科学的监测方法与检测手段,帮助环境保护部门了解工程建企业污染物的排放状况,确定企业的污染物的种类,以及企业“三废”的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是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在环境保护工作的进行当中,工作重点的确定离不开环境监测的帮助。环境监测可以为环境保护单位提供当地大气、水体、土壤以及噪声环境的污染状况,帮助环保部门发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从而及时的调整环境保护工作的策略和方向,使环境保护工作能够更有效的展开。此外,通过环境监测可以反映出当前环境中存在的首要污染物及其迁移转化的状况,使环境保护单位根据当地污染情况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出污染的防治方案,令环境保护工作更有方向性,全面的提高环境保护的工作效果。

3.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工作不仅承担着确保环境不受人类生产活动污染的任务,同时也有恢复已被污染的环境生态系统的责任。而在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时,准确的掌握环境中污染物的污染情况,了解环境污染物的动向以及污染物在自然条件的作用下发生的变化,能够帮助环境保护部门更好的制定出减轻环境污染、恢复当地生态环境的恰当方法。此时,充分的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可以准确的反应出污染物在当地的分布情况和迁移转化的状况,并能够预测污染物的变化趋势,为污染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4.环境监测是解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方法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中出现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我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如果采取了错误的应对方式,便会造成污染物的进一步扩散,增大受污染的面积和污染的治理难度,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威胁。环境监测的存在,使事故的处理部门能够在污染发生时及时的了解污染物的污染范围与迁移状况,从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在短期内对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产生严重的干扰,还会在更大的范围内产生长期的影响。因此,只有通过环境监测的方法来对污染物进行长期的监测,才能够掌握污染物在环境作用下的变化趋势,并为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提供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减少环境污染物对人们生产生活产生的危害,加快环境的恢复速度,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治理以及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恢复有着重要的作用。

5.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不可缺少的信息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颁布的重要环境保护政策之一,该制度要求建设项目与区域开发计划均要经过环境部门的审批,确保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当前的环境状况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数据。通过环境监测,可以料及项目所在地当前存在的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找到关键的污染因子,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可靠地依据,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的有效措施

提高环境检测的质量,能够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准确的数据,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中污染物的监控力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选,应当提高环境监测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环境监测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是影响环境监测结果准确性的关键因素,只有采取正确的操作方式,严格的操作流程,才能够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和精确性。因此,环境监测单位应当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更新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的掌握新型设备的使用方法,从而提高环境监测的整体水平。

其次,增加环境监测的资金投入。想要进一步的扩大环境监测的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就要加大环境检测的资金投入,及时的应尽新技术与新设备,并虚心学习国外先进的监测方法,与时俱进,不断的提升我国环境监测的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使环境监测能够更好的为环境保护工作服务。

最后,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力度,改进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将环境检测的质量与工作人员的个人业绩直接挂钩,并实行科学的赏罚制度,可以让环境监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具备更强的上进心与责任感,从根本上促进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的提升,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总结

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提高环境监测的质量,能够进一步的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唐家昌.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J].环境科学导刊,2009,(S1).

[2]宋晓明.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及意义[J].民营科技,2011,(8).

篇2

近年来,管理会计经过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环境管理会计这个新领域,环境管理会计是随着可持续发展得理念而产生的。也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这是区别于以往的经济增长方式,也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这意味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式已经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应该在增加税收的同时全面控制其工作各个阶段。对于环境管理会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会有一个这样的定义:通过开发和实施恰当的换环境相关的会计系统和实务,对环境和经济绩效进行有效的管理,它包括和环境有关的会计信息的披露和审计,大事环境管理战略规划是其侧重点。

 

Cumberland(1981)分析了税收竞争和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他的观点是:地方政府会通过环境监管方式降低其招商引资的社会成本,这样会使地方政府在环境规划方面陷入“趋劣竞争”。总体上而言,地区环境状况和破坏性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有关。环境业绩评价主要考核地方政府在环境管理方面的成效,是环境管理会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地方政府的经济绩效考评中,可以通过其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绩效考评来实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是否在环境治理方面进行投资;二是企业在主要环境衡量检测指标上是否达标;三是企业对于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有毒有害材料,废旧物资是否进行了妥善处理;四是企业在达成目标绩效所耗费的资源是否在标准线内;五是企业是否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取得成效。同时,也可以从社会层面对地方政府的经济绩效进行综合考评。Rauscher(2005)也指出,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地方政府可能会在经济竞争中采取降低税负或方式环境监管或两者兼有的策略。将地方政府的环境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应涵盖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做出的贡献和环境忽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进行综合对比和分析,从而衡量地方政府是否在环境管理方面真正取得实效。

 

但是,保护环境资源的保障之一就是进行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不但要考虑相关利益主体承担的经济受托责任,更要摆脱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可以明确的是,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之间确实存在某种“倒U型关系”,具体而言,在经济发展初期,环境质量确实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因素降低,但是一旦到达临界值,环境质量将随着经济发展进一步上升而上升。因为此时人们已经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会采取行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可忽视的是,不同地区间的税收竞争是影响环境规制强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当前财税分权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在具有不同外部性的污染物治理问题上会存在一定的策略选择,这样的选择往往和税收收入相关。

 

通过环境成本计量的比例计量法,参照余绪缨(2004)在《管理会计研究》中建立的环境污染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4)中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本文主要选择了水、固体废弃物、大气三个因素,这主要是考虑到指标的代表性、可行性和关联性,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地区环境污染的状况与差异。通过对2008年和2014年我国31个省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进行比例计量,得出综合分值。本文将称为环境污染水平定义为分值,分值越大,排名越靠前,则污染越严重。

 

比例计量法是将地方政府绩效考评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因素以一定比例进行计量的方法。

 

通过上表可以发现,环境污染较严重的省份主要有河北、山东、辽宁、江苏和江西;环境污染不太严重的省份主要有宁夏、青海、甘肃和海南。直辖市中,重庆的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纵向比较可以看出山西、内蒙古和新疆的环境污染水平在不断恶化,浙江、四川和广西则略有好转。综合以上,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省份集中在中东部地区,不过今年环境污染有向西部内陆地区蔓延的趋势,同时沿海省份也意识到了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有些省份已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本省的环境污染。

 

以上结论在政策层面有较强现实意义:

 

第一,人事任免权的过度集中会导致地方政府官员的短视行为(比如对于治理成本较高的污染物的选择性忽视)。中央政府在利用经济措施激励地方政府官员重视环保问题的同时,更应该从行政上给予其激励。并结合环境管理会计的相关制度设计,推进地方政府官员绩效考评体系改革,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第二,环境管理会计的考评理念对于地方污染治理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立足于环境保护和地方税收的综合考虑,以“零缺陷”为最终的目标,全面确保地方税收建立在保证符合环境保护的标准之上。

 

第三,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效率,构建完善的污染治理体系。在环境管理会计的评价体系中,3E的理念应当得到坚决的贯彻和落实。注重效率是重中之重,如何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也是社会关注的重点。

 

第四,增加环境保护信息的透明度,健全环保投资的全过程督查与绩效考评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保事业。

 

篇3

一、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发展现状

1、外国环境保护监测系统的发展状况

国际社会为了应对环境污染事件,都积极的制定相关政策,国际上对环境污染的应对措施就是提出建立地区紧急事故的意识和准备。1993年,美国提出了关于预防化学污染的计划,与此同时,日本也提出建立海洋方面的预防措施。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人们还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对环境问题进行管理。比如,法国开发了相应的软件,当发生水污染的时候能够进行应急决策,能够很好的处理好水污染下的各种情况。

2、我国环境保护监测系统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环境保护监测系统也是在全球重视环境问题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我国环保部门明确提出要建立一套应急系统,能够对环境污染进行统一的预测、指挥,进行现场监测,应急处理等。目前,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我国已经建立了污染事故监测应急系统,对一些复杂因素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能够及时的进行控制,防止进一步的恶化,能够在没有人为决策的情况下,根据以往污染事件处理的方法自主进行,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污染事故做出应急决策。

二、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相关流程及原则

1、在不断鼓励相关人员创新思路进行环保监测系统应急系统的创新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1应急预防相结合。

将突发式的环境事故方案的创建作为重点项目,保障在出现环境污染状况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反应、处理,要充分保障人员调动的及时性,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创建的应急系统应包括:(1)加强对重工业生产的预防;(2)将水源地的防护工作作为重点;(3)对企业的资料档案、危险品储存等详细记录;(4)为当地的重点污染资料建立资料库等。还要增强相关人员的风险意识,通过演练,培养其应急能力,提高预防技能,将污染事故出现的几率降到最低。

1.2、迅速处理紧急情况。

作为应急组织中的常设办公机构,应急办公室包含了环保部门的办公人员以及监测站的主要人员,对环保事业的日常工作有着很大帮助。其职责主要为:(1)应急预案的规划、制定;(2)技术储备的创建;(3)快速警报突发性污染事故,迅速处理一般性污染事故,及时上报严重性污染事故。在环保工作中,要将防患工作作为基础,事故发生后的及时处理作为保障。事故发生后,要尽快将讨论后的方案实行,使事故得到解决。

1.3与政府部门协作处理。

对于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单靠企业或单一部门的力量通常难以使问题得到最佳解决,为使事故得到稳妥、及时的处理,应及时上报,在政府的领导下综合各个部门,互相合作,各司其职,尽快的解决问题,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

2、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相关流程

2.1日常突发污染事件监控预警。对突然性污染事故进行相关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并实时监控。在环境污染频发区或者可能存在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进行日常监控,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以降低危害。

2.2突发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理。在对突发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理时,应注意利用检测仪器设备等对污染物的来源准确检测与判断,确定污染物,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并估测其污染程度。

2.3应急系统的指挥工作。对于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理,相关人员必须保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例如应急接警、调派设备车辆派遣人员等,使应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4灾后评估系统。在有效控制好环境污染事故后,需对其进行灾害评估,既可以把握灾害的损失程度,又可以总结得失,为恢复提供有效计划和充分依据,以减少或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

三、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应用需求

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使得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建立势在必行,建立一套高效严密的环保监测应急系统是解决当前环境问题的重中之重。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虑到与监测、综合应急、政府等系统合作,完成网络互连,在系统需要方面以先进的系统框架和灵活的接口标准为主,保证良好的数据共享。此外,运用此系统,可以更加方便的收集环境参数、污染源的音频视频等数据,经整合分析,到网上,使公众的知情权得到最大保障。

2、系统应具有迅速分析、制定应急预案的功能。由于环境具有较强的分散性和突发性,在事故发生时,系统运用此功能可以及时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析整合,将自动制定的应急预案投入到应急处理中。

3、系统的数据分析能力和挖掘能力十分重要,可以切实有效的帮助当地环保部门的决策提供数据和理论指导。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水污染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呈现在人们面前,严重束缚着国家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同时,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突发性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迫切需要加大对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应用,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工作实践经验,不断鼓励相关专业人员开拓思路,创新理念,推动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发展。总之,我国的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目前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比较简单的层次上,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要求,迫切需要对此进行革新,这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

篇4

二、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分析

1.监测手段比较落后

我国的环境监测手段比较落后和陈旧,污染物的类型不同通常会采用不同的污染物采样和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方法显然缺乏必要的系统性,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例如,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开展了关于POPs的系统化研究,虽然我国目前也有一些研究机构和高校开展了POPs的本底污染情况的相关研究,但是研究的环境介质和地域范围均存在明显不足。当前,我国的环境监测部门仍然无法开展POPs的例行监测与调查,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符合我国国情、而且统一颁布实施的标准化监测方法,并且我国的环境监测部门在设备、人员、投入等方面均无法满足要求。当前关于POPs的研究成果无法真实、全面地反应我国生物体、土壤、大气以及水体当中的POPs的污染程度,因此也无法开展POPs污染来源及其危害程度的相关分析和研究。

2.应急监测技术仍未体系化

当前我国的环境监测部门还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应急监测技术体系,致使环境监测部门在出现重大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很难实现及时有效地应对。现有的标准监测方案在环境污染动态监测尤其是现场监测方面存在着较大的不匹配性,而且环境监测和监测结果分析的成本较高,缺乏经济性。在应急监测设备和仪器方面也比较落后,并且某些应急监测设备和仪器的监测需要采用非标准方法,所获得的监测数据也只能够进行半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对于应急监测技术体系化进程的限制,即地域辽阔、地形复杂、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环境监测部门只能够开展一些能力范围之内的环境监测工作。

3.监测结果不全面

导致我国环境监察结果不能够全面反映环境污染情况的原因体现在监测指标、监测要素、监测频次以及评价方法等四个方面。(1)监测指标方面。我国目前所执行和采用的环境监测指标仍然不能够完全适应我国的环境状况。究其原因:首先,环境监测项目没有体现出针对性,存在重复监测的问题;其次,某些可以表征污染状况的有害参数出现漏测问题,对于应该增测的污染指标迟迟没有增测。例如,某些欧美发达国家目前已经有效控制特征有毒污染物,但是我国环境监测的有机污染控制指标仍然采用非特异性指标(例如非甲烷总烃、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等)。在实际生活中,颇让环境监测部门尴尬的是,根据当前的监测因子和指标体系评价,环境质量明明是“良好”,但是群众的实际感受却是“恶劣”。(2)监测要素方面。当前我们仍然没有对生物体、大气颗粒物、固体废弃物、底泥以及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所以很难真实反映环境现状。(3)监测频次方面。当前的环境监测频次明显偏低,导致所获得的化境监测结果缺乏必要的连续性,很难真实、准确地反应当前的实际环境状况,造成了环境管理的被动化。(4)评价方法方面。在环境监测结果评价方面,通常采用对比分析检测数值和控制标准数值的方式,并用是否超标来决定环境的评价结果。这种环境评价方法不仅没有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深加工,造成了资源浪费,更加缺乏对检测数据背景及其相关性的分析。

三、解决措施

1.研究突发污染事故快速监测技术

第一,采取多种手段应急和预警。现场快速分析是应急监测的手段之一。应急仪器包括流动监测车,应在应急监测“实战”之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建立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法标准,或掌握应急仪器所出具数据与经典标准方法的差异性,以提高实际应用时对报出数据的把握性。第二,有研究实力的环境监测站可以联合企业开发价廉实用的快速测试仪器,有经济实力的环境监测站可以购置进口设备,但加快引进国外技术和国外仪器国产化是环境监测仪器的发展出路。

2.实现监测方法的标准化

基于多种有毒污染物在环境中能积累、迁移、转化的事实,要发展多环境介质(水/悬浮物/沉积物/大气/土壤/生物界面)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并使其标准化,以利于开展污染调查与研究。对于目标有毒有害污染物,除了国际上已普遍重视的POPs外,还应关注各地特征性污染物及目前尚未重视的新型污染物如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等。

3.科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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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困境

1.1农民环保意识薄弱,重视度缺失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关键要素是农村的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农民的环保意识不足。近年来国家以及地方政均在提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特别是各级政府在政策落实的初期,就不能全面的重视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在部分与城市接轨的乡镇村等地方,这种环境污染问题更是严重。农村生产与生活中,受到当地生产技术的制约,人们普遍科学文化素养偏低,所以对环境保护意识有较大的缺失,很难认识到环境保护意识与自己有哪些切实的联系,导致农村居民任意的堆放垃圾、滥用化肥等。总之,全体居民的整体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是严重制约农村污染治理的关键要素之一。

1.2农村资金治理不合理,设施缺乏

乡镇企业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有极大的不足之处,导致环卫经费出现匮乏严重的状况,农民的整体收入严重不足,建立对应的收费机制显得异常困难,在缺乏政府扶植的情况下,垃圾中转站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致使垃圾清理不到位。另外,部分农场环保设施重建中轻视管理,导致垃圾池残缺、垃圾桶丢失等状况频频发生。还有部分小的垃圾池由于不实用而闲置,垃圾设施的效用不能真实的发挥出来,这会影响到农村环境治理的整体效果。

1.3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不够

我国在相关环境保护中虽然存有诸多的法律内容,但是受到环境因素影响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较多,这就使得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还有诸多不健全的地方。另外,部分地域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但是在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下,会为执法环保部门带来很多困境。总之,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与城市的环境污染有很多不同的之处,如排放的主体极为分散和隐蔽,排污有很多的随机性等,这些问题都是我国环境管理系统需要重点注意的内容。在进行农村环境治理的时候由于重视度缺失,使得农村环境问题的执行力度十分薄弱,且适用性也不是很强。基于此,有关如何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是相关部门需要迫切考虑的问题。

2强化农村环境治理的思考

2.1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强化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视力度。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要将农村环境治理看成是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工作中本着集中精力办大事的原则,对农村的环境进行专门的管理与保护。分级别的成立专门的环境污染治理小组,并由政府部门分头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本着领导负责制,将农业、环保部门看成是工作的主要部门,并配合建设、经贸和工商等相关部门,这样在多方配合的前提下才能真正的将缓解污染治理落实到实处。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的另外一种方法是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可以借用大众传媒的形式,为农民朋友推广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让他们有着环境保护的意识,这有利于强农民的科普教育和培训,通过提升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能让农民自己树立其良好的环境意识,最终才能促使农民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在抵制污染的同时,能起到监督和督促政府工作的要求。

2.2加大财政收入,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建设

各级地方政府应将环境保护列入到预算的刚性支出中,重视农场的环境保护经费支出。由于农村的很多垃圾均是堆放到露天的环境中,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致使当地的环境状况每况愈下,同时要注意农村的很多垃圾是可以二次利用,变废为宝的,所以政府部门需要加大相关技术的研发,力争让所有的垃圾都能物尽其用。这样能解决垃圾堆放的问题,也能避免畜禽养殖中产生的污染。另外,可以在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多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到环境污染治理中,这样能让政府、企业和社会投资融资机构更好的配合在一起,从根本上能让环保基础有效的运行下去。

2.3完善农村法律保护体系

农村环境污染面临的问题是点多面广,且情况极为复杂,若单使用专项环境保护治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借用法律这一武器让农村的环境体系建立起来,也让农村的污染治理能真正的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中。使农村的环境治理能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环境标准体系,严格的执行法律法规,重视监督执法,这样才能让各项法规制度的作用发挥出来。

3结语

对农村进行管理治理主要的问题是周期较长,投资较大,见效较慢。因而治理期间有很多问题需要得到切实解决,为更好的强化农村的环境治理问题,使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切实的提升,就要缩小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差距,力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前农村治理中存有很多较为严重的治理问题,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解决,使其实行的效果更优是我们有待考虑的重点问题。根据研究,能够获悉农村环境治理中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严格各项规章的前提下,让农产品的质量达到最优状态十分必要,这也是提升农村质量安全的关键性要素,能让农业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6

自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12年,全省GDP突破5万亿美元。但是,经济的高速增长极大地提高了能源需求,并对自然环境带来了极其深远的影响,GDP“含金量”仅列全国第26位。谋求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实现山东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瓶颈。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就需要对当前山东省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协调发展情况开展系统评价。

一、研究的必要性

区域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是一个不断动态演化的开放的复杂巨系统,该复合系统的演化有多种宏观表现特征,从发展的层面可以分为演进与退化两个方向,从协调的层面可以分为协调演化和非协调演化两种方式[1]。协调发展方式是指从无序走向有序、从简单走向复杂、从低级走向高级的有效演化方式,但是事实上该复合系统的演化并不能保证一直延续协调发展的路径。开展复合系统协调发展评价就是要把握该复合系统的演化现状,明确当前复合系统的演化是处在一个什么样的路径上。众多学者对经济-环境复合系统、经济-环境-社会复合系统的协调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但是研究成果还存在以下不足:(1)能源系统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动力和环境变化的重要因素,在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协调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当前对该复合系统的研究较少[2-4];(2)当前对复合系统协调发展评价的研究,更多的学者关注对复合系统当前发展状况的评估,而对复合系统未来协调发展的评估研究不足[5-7]。

基于此,本文以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为研究对象,根据评估现状预测未来的研究思路,构建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协调发展评价模型,并以山东省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协调发展评价问题为例,验证模型的适用性,为山东省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协调发展提供理论基础。

二、研究设计

能源-经济-环境(3E)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能源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生产要素,一方面经济增长对能源有依赖性,另一方面,能源的发展要以经济增长为前提。环境污染与能源消费呈高度正相关关系,能源的逐渐耗竭及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都将阻碍经济的发展。环境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为经济发展提供物质条件,既可以直接促进经济的发展,也会阻碍经济的发展。经济是环境的主导,通过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使环境得到保护,不恰当的经济发展,将导致能源耗竭和环境破坏[8]。能源、经济、环境三大子系统之间存在复杂的非线性关系,因此,探究三大系统之间的关系,构建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动力学模型,可以准确地仿真3E复合系统,评估3E系统协调发展现状,而且能够对3E系统未来协调发展进行预测[911]。

(一)复合系统因果关系分析

本文应用VensimPLE构建山东省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SD模型,根据数据的可得性,应用山东省2000―2010年的数据进行分析。能源子系统主要对一次能源生产、能源调出、能源调入、能源消费这几个指标进行研究,探讨能源供给与能源消费之间的协调关系,以及能源状况对环境和经济的影响;环境子系统主要对工业污染进行研究,研究工业污染排放、工业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等指标,探讨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经济子系统主要对资本形成总额、最终消费支出、货物与服务净流出、通货膨胀等因素进行研究,探讨经济增长对环境、能源系统的影响。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4月第29卷第2期张海云:山东省能源-经济-环境协调发展SD建模与仿真研究在对山东省2000―2010年的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如图1所示的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因果关系模型。由图1可以看出:(1)随着区域GDP的增长,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量不断增加。污染治理投资量不断增加可以不断降低环境污染程度,环境污染程度的降低使得区域GDP损失减少。(2)区域GDP增长可以带动能源生产能力增强,进而使得能源生产力增加,能源供给增加。能源供给可以保障区域GDP增长。(3)随着区域GDP的增长,能源消费量不断增加,能源消费增加导致能源短缺状况恶化,能源短缺导致区域GDP损失。(4)区域GDP增加带动最终消费支出、资本投资、货物和服务进出口能力增加,从而带动区域GDP增长。(5)科技水平的提高可以降低单位GDP能耗,减少能源消费,改善能源短缺状况,减少因能源短缺带来的GDP损失。同时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单位投资污染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环境污染程度不断降低,因环境污染带来的GDP损失不断降低。

图1山东省能源-经济-环境因果关系模型(二)复合系统流图分析

因果关系模型反映各种变量之问的逻辑关系以及描述系统的反馈结构,但并不能反映不同性质变量之间的区别。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能源-环境-经济系统模型流图,见图2。图2山东省能源-环境-经济系统模型(三)模型主要反馈回路

根据前文对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因果关系及流图的分析,模型主要反馈回路有:

1.区域GDP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量环境污染程度区域GDP

区域GDP的增加,政府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力度会加大,投资额增加。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环境污染程度会降低,而环境的改善能够促进经济的更好发展。因此该反馈回路是正反馈回路。

2.区域GDP污染排放量污染程度区域GDP

区域GDP的增加使得污染排放量增加,从而污染程度加剧。污染程度的加剧导致环境破坏严重,从而影响了GDP的更好发展。因此该反馈回路是负反馈回路。

3.区域GDP能源生产能力能源生产量能源供给量能源充足程度区域GDP

区域GDP的增加使得能源生产能力得到提升,生产能力提升使得能源生产量增加,进而能源供给量增加。能源供给增加使得能源充足程度提高,能源充足从而带动区域GDP的更好发展。因此该反馈回路是正反馈回路。

4.区域GDP能源消费量能源充足程度区域GDP

区域GDP的增加导致能源消费量增加,能源消费增加造成能源充足程度降低,从而影响GDP的增长。因此该反馈回路是负反馈回路。

5.区域GDP能源消费量污染排放量污染程度区域GDP

区域GDP增加导致能源消费量增加,能源消费增加带来污染排放的增加,从而使得污染程度增加,环境状况恶化,最终导致GDP发展受到限制。因此该反馈回路是负反馈回路。

6.区域GDP资本形成总额、最终消费支出、货物和服务净流出区域GDP

区域GDP增加带动区域GDP各分量的提高,从而直接带动区域GDP的良性发展。因此,该反馈回路是正反馈回路。

7.区域GDP能源消费量最终消费支出区域GDP

区域GDP的增加导致能源消费增加,能源消费是最终消费的一部分,从而最终消费支出增加,区域GDP增加。因此该反馈回路是正反馈回路。

能源、环境、经济各子系统之间物质信息流通循环都受到区域GDP的影响,而区域GDP又受到能源总消耗量、环境污染程度影响。因此本文研究的主要指标围绕区域GDP、区域GDP各分量、能源供给、能源消费、工业污染排放、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等指标展开。

(四)模型有效性检验

本文选取三个核心指标(能源消费量、年污染排放量、名义GDP)进行模型检验,在仿真时,通货膨胀率和实际GDP增长率预期值均采用历史真实值。结果发现,三个核心指标2001―2009年实际值与仿真值误差均在5%以内,2010年实际值与仿真值误差为503%。由此可以发现,本文构建的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SD模型具有较好的拟合能力,可以用于该系统的仿真预测。

三、山东省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协调发展仿真预测

在应用上述SD模型对山东省能源-环境-经济系统的基本行为模拟时,选择的参数基本与目前的政策保持一致,下面分别对能源系统、环境系统、经济系统的基本仿真模拟数据进行说明。

(一)能源系统仿真预测

根据上述模型,山东省2011―2020年能源供给、消费、调入、调出及单位GDP能耗指标如表1所示。

由表1可见,2011―2016年,山东省能源供给基本能够满足能源消费需求,并未出现严重的能源短缺现象;2017―2020年,能源消费量呈现平稳运行态势,能源消费量逐年增加;2019年能源消费量将达到最大值531686万吨标煤。能源对外依赖度(能源调入/能源消费)将持续提高,2011年能源对外依赖程度为576%,2020年将达到8768%。因此,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未来对能源依赖的压力将日趋严峻。

(二)经济系统仿真预测

在一定通货膨胀率和GDP增速下,山东省经济系统未来发展如表2所示。

由表2可见,山东省未来资本形成总额的增长率较大,平均为1495%,最终消费支出在2011―2016年出现平稳增长的态势,2016年之后增长率逐年减小,至2020年,最终消费支出的增长率仅为187%,货物和服务净流出增长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山东省经济增长结构出现不协调的态势。资本形成总额占GDP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货物和服务净流出所占比重呈现逐年降低态势;最终消费支出所占比重也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由此可见,在当前经济发展模式下,未来山东省经济增长仍旧主要依靠投资形式拉动,最终消费支出、货物和服务净流出增长动力不足,经济增长结构趋向不合理。

(三)环境系统仿真预测

伴随山东省经济的增长和能源系统的不断演化,环境系统的发展如表3所示。

由表3可见,山东省2011―2020年工业污染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年均增长率约为371%,工业污染治理压力将逐年增大。与此同时,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也将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增长率约为864%。在假设万元投资工业污染治理量为2001―2010年均值的前提下,由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万元投资工业污染治理量在2011―2020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因此,未来几年山东省工业污染治理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业污染治理领域的科技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结论

本文通过系统分析山东省能源-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因果关系,构建并验证了该复合系统的SD模型,进而对该复合系统未来协调发展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研究发现:

其一,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方式下,在经济高速增长的牵引下,未来山东省能源对外依存度将非常严峻,通过有效的方式改变“以煤为主”的单调的能源供给,增加其他种类能源的供给,尤其是应当大力开发、使用绿色能源,这是缓解山东省能源困境的重要途径之一。

其二,以GDP为代表的经济快速增长评价方式,将引发严重的经济结构失衡问题;当前以投资为主的经济发展动力将在一定程度上诱导资源转向政府投资方向,而消费增长将日趋乏力。

其三,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能源供给、需求的增长,将进一步恶化当前业已脆弱的生态环境,未来山东省的污染治理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保护模式将引发严重的生态问题。从源头上监控环境污染、环境破坏问题已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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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监测的理论性阐述

环境监测实际上就是以科学技术方法为依托,对目标环境的质量及污染情况进行检测,在对其参数进行研究及分析的基础上,就能对现阶段的生态环境指标进行评定,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参数不仅能够当前环境状态的衡量提供科学依据,更能为后续环境发展方向及趋势进行预判,因此也可以说环境监测本身具有先见性意义。在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如果过于盲目的开展各项工作,将会直接导致其治理目标发生偏移,并且缺少环境监测的治理工作也将是不完整的,只有充分利用环境监测技术,才能对目标环境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做出综合衡量,与此同时,还可以对环境污染治理能效及后续环境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因此也可以说,环境监测能够为环境污染治理效果的提升夯实基础。

在通常情况下,环境监测的侧重点是人为污染,该类污染问题主要来自于生活及生产过程,在应用环境监测后就能够根据污染现状及特点,对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衡量,而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性也能够得到精准反映,这样就能够为相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制定治理流程及规范提供参考依据。环境监测的涵盖面具有一定的广泛性特点,这主要是因为生态环境的覆盖范围普遍较广,因此无论是基本环境监测,还是噪声及地质灾害监测等,都是污染治理中的重点项目。环境监测能效的发挥程度与应用的技术及设备之间存在直接关联,只有应用技术及设备与实际需求高度符合,监测数据才能更加精准,环境污染状况才能真实反映出来,这就能够为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提供更为科学有效的参考依据。

二、环境监测在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目前的环境监测和治理技术对于污染物的采样和分析还不够系统,对于不同的污染物需要采用不同的分析和采样方式,但目前环境监测的标准还较为缺乏且不够统一。在环境治理方面,我国与国外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滞后性,目前应用的环境治理技术还较为传统,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不足,在遇到新型污染物时,不能提出有效的监测方案和治理措施。

目前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与我国实际的环境状况不能完全适应,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污染指标滞后严重;二是监测项目缺乏针对性。受到经费和人员等多方面的限制,我国环境监测的频次还不高,对实际的环境质量及污染情况不能准确和完整的反映出来,在环境监测与质量方面,对企业排污行为的判定都处于被动的情况。目前我国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等污染要素实施监测,但对有害物质的监测还不够系统,且缺乏对一定区域内环境质量的整体监测。

1. 环境监测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不断进步

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内容十分复杂,而随着环境污染的状况的不断加剧,污染治理的内容变得更加的复杂。环境监测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占据着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环境监测主导着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方向。环境监测可以有效地排除掉对环境污染治理十分不利的因素,使得污染治理目标更加的明确、重点更加突出,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进而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比如,通过环境监测手段可以掌握住第一手的环境污染资料,并根据这些资料,不断改进污染治理的手段与方式,从而使得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完善。

2. 环境监测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详尽的资料

环境污染治理内容也十分的繁杂,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与服务业的发展不断提速,环境污染治理的内容也在不断变化,不论环境污染治理的内容如何变化,其前提都要求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部门掌握住第一手准确、翔实的数据资料,而这些数据的获得就依赖于环境监测工作。比如,要对一个地区的空气污染情况进行治理并制定出相应的空气污染对策,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对当地的空气污染情况进行监测,从而得出一个详尽的数据,进而对空气污染的原因、分类等进行详细的分析,为空气污染治理对策的制定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另一方面,环境监测也是环境污染治理中相关标准制定的前提。标准是环境污染治理的前提,只有明确了相关的标准,才能为下一步环境污染的治理提供坚实的基础。而环境监测则为相关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准确的目标、方向、宗旨及具体的环节,总之,环境监测为相关环境污染治理标准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3. 环境监测可以准确反馈污染治理成果

在采取环境污染治理措施以后,对环境将会产生各种不同程度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将会在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污染的现状,则通过环境监测的数据结果来体现,环境监测的数据可以直接反映出环境污染治理的结果,相关环境污染治理部门可以依据此数据对污染治理的成效进行科学的评价。比如,对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通过各种空气环境监测手段得到的数据,就可以对这些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的成效进行综合的评价,相关部门可以对现有的空气污染治理措施进行综合评估,以决定下一步的空气污染治理措施及相应的改进措施,对城市空气污染就会有一个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的综合治理方案,有利于城市空气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各类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不及时、有效地进行治理,则不久的将来,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如何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就成为了城市建设中重要的一个研究课题。环境监测作为污染治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目前环境监测在污染治理中的用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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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

1.1农民增收的喜悦与自溅家园苦果的酸涩

农村大部分养殖场,受资金条件局限和养殖户传统习惯的影响,很少有相配套的畜禽粪尿处理利用设施,致使大量畜禽粪尿随意排放或只简单堆放在养殖场和农户院外,造成大气恶臭污染、周边地表水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造成地下水污染。养殖户和其他农户生活在畜禽粪便的环境中,病原体直接威胁人身健康。《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2010年2月9日,农业部王衍亮巡视员指出:“从这次普查的结果看,在农业源污染中,比较突出的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分别占农业源的96%、38%和56%。”以成年牛为例的调查显示:每头牛每日食干料8kg,引用大量水,以每户养殖50头计算,排出粪便量可想而知。

1.2经济提速的光环与突发事件恶劣的偏颇

李干杰提出: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还很严重,重化工业等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在工业污染排放中的所占比重还很高。污染源找到了,但污染的地域在哪里?城市产业升级换代和城市环境改善在某种程度上是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的,以电子废物为例,城市回收利用的部分只能是一小部分,大部分污染只能由农业环境承载。“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事故进入了高发期,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突发性强、伤害性大、恢复难度大的现实,为全社会敲响了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的警钟。

1.3今昔欠帐的继续与子孙买单的无奈

随着我国人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农村垃圾数量和结构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垃圾总量变大。农村养殖业粪便、房屋建筑、生活自有垃圾不断增加。二是垃圾结构冗杂。不可降解塑料地膜的大范围使用和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无控制使用,农村的白色垃圾污染不断增加。农业外部污染如城市工业延伸和农村工业发展造成农村环境污染排放量日益加大,农村内部污染如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二污合流”、垃圾中的难降解有机物质、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等问题日益加剧。老污染问题尚未解决,新污染问题逐渐显现,灰霾天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湖泊富营养化等新的污染问题出现增长趋势,农民及子孙来承载污染的历程还要继续。

2.应对措施

笔者通过大量的调研体会到,针对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应采取新的应对措施。

2.1摸清底数跟踪监测

长期以来,“底数不清”制约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和农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对策,结果只能是“影响工作”。规划、措施是以掌握农村各类污染源的行业、数量及其分布地域为基础,以了解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去向为依据,以农村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膜污染和施用农药、化肥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程度为参照。要想早发现、早防治、早见效,必须随时掌握农业环境污染第一手材料,真正全面摸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的家底,才能有“防”有“治”,防治兼备,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使农业环境污染少发生、早治理并且成本降到最低。

2.2明确标准快速判断

应因地制宜地采取符合我国具体实际的计量标准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衡量、裁定、监督、治理,实现规范化计量、标准化。例如,最新研究表明,当前我国的大气污染结构已由过去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多种污染物都以高浓度同时存在的污染状况。而我国现行的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API指数)体系不能全面表示城市空气质量等级。应借鉴国际空气质量监测评价方法,重新修订我国现行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农业环境污染特别是突发性污染事故,具有时间突发、形式多样、危害严重和处置复杂的特点。快速判断污染事故的类型及污染状况,是污染事故得到及时处理、恢复措施得以及时制定、不良影响得以及时消除的前提和关键。环境污染处理人员要把污染物质的种类、污染物质的浓度、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在最短的时间,采用最简便的方法,取得最直观的数据,得出最准确的结论,提供第一手资料,为事故处理抢抓时机。

2.3普及常识应急演练

环境污染防治和处理不仅是环保等几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涉及全社会的事情,是时时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普及防治知识,常抓现场演练,提高防范能力,是应对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的有效机制。现场演练旨在提高对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农业环境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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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对室内环境污染现状不够重视。人们的认识水平决定了人的具体行动,对室内环境污染的不重视必然导致缺乏具体行动的缺失,一些环保部门对室内环境污染的现状认识不清,没有将室内环境检测纳入监测体系,在一些城镇的环境管理部门甚至没有室内污染的概念,这种管理状况造成我国室内环境污染数据的以及分布地区的缺失,仅有的一些数据也是一些非专业的装修机构检测的结果,这造成室内污染数据出现了混乱、错误、不系统的现象,环保部门、专家学者的不重视造成了人们对我国室内环境污染问题状况的不了解,这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

1.2 室内环境监测严重缺位。当前,一些环保部门对室内环境检测有错误认识,对于国家颁布的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没有清醒的认识,没有及时将室内环境的质量检测归入环境监测体系里,这导致室内环境监测主体的严重缺位,同时,一些大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天津建立了一些室内环境监测体系,但检测体系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具体标准,此外,一些部门颁布的法规执法主体、职责模糊,管理责任与监督手段严重脱节。这些问题使环境监管部门搞不清室内环境如何监测、怎样监督,从而造成监测主体的严重缺位。

1.3 缺乏必要的室内检测手段。当前,我国室内环境监测还缺乏先进科学的技术手段,仅仅依靠一些检测有害物质的设备进行简单的气体分析,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污染气体,其检测手段严重缺失,这严重影响了人们对室内环境质量的评估,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1.4 人们对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认识不足。室内环境污染对人的危害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表现出来。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一些金属制品与高分子材料等建筑材料逐渐代替了以往的砖木结构,这些材料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更好的生活舒适度,但这些物品涉及的涂料、电器等都是污染室内气体的潜在威胁,现代生活中,孩子、父母的大部分活动均在室内进行,这种有害气体必然会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据权威机构统计,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的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的发病率要远远高于其他诱因。

2、室内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

2.1 开展室内环境监测的技术准备。开展室内环境监测活动,环境监测部门要有相应的技术准备,包括技术设备、技术人员等多方面内容,我们要加大投入,引进先进的室内环境污染检测设备,对我国室内环境状况进行大范围的清查,以了解室内环境的大体状况、分布特征等,同时环境监测机构要利用现有的技术人员,结合我国室内环境污染的特征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技术人员的监测水平,拓宽他们的监测思路与监测范围,同时环保部门应该建立一套检测体系,包括对室内的布点、采样、数据分析、结果反馈等,并积极探索治理室内污染的办法,为人们提供健康的室内环境。

2.2 室内环境监测参数的确定。环保人员要进行室内环境状况的监测,必须确定必要的检测参数,参数的确定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与可比性,监测人员可以选择室内环境的湿度、温度、光照等几个因素进行测定,监测参数还要考虑适当的监测点,例如卧室、卫生间、厨房等地方,取样点的选择影响着检测参数的确定。因此,环保部门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参数指标,合理确定监测参数。

2.3 室内环境监测方法的确定。当前,通行的室内环境监测方法有仪器检测法与国家标准法,仪器检测法是指检测人员在室内现场采集空气,通过仪器分析得出结论,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检测快速、操作便捷、成本低,尤其适合于大规模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但因其干扰因素多,也有检测准确度较低的缺陷,在使用仪器进行监测时,要特别注意采样地点的差异,例如在卧室与卫生间,其空气质量会有明显的差别,这要求监测人员设定好空气质量的浮动值,以免出现较大误差。国家标准法是指将室内各个取样点的空气送到国家监测中心,利用先进的分析仪器对其进行分析,这种方法的准确度高、监测数据具有权威性,但其操作复杂,费用高。检测人员要根据室内环境状况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但总的来说,要以国家标准为主,仪器检测为辅。

2.4 室内环境监测操作规程。当前,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室内环境监测操作的规程,但通行的做法还是可以遵循的,对于居民住宅的环境质量监测,其检测项目分为209 项,包括化学性、放射性、生物性等;在监测人员采样前,室内要关闭10 小时,且封闭期间不能吸烟,监测现场要清理干净,不能有油漆、涂料等挥发性气体,以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的时间一般为45 分钟左右,主要采集室内空气的甲醛、二甲苯、氨的含量。这一规程只是人们普遍采用的监测流程,其结果有一定代表性。

3、加强室内环境监测的策略

3.1 规范室内环境监测市场的证。室内环境监测是为了分析环境质量,给人们创造一个宜居的生活领域,这要求室内监测人员要有专业的监测技术,监测机构有规范的管理体系与先进的技术设备,检测机构的数据应该是真实可靠的,且监测过程不应被外界环境干扰。同时国家相关部门通过公开具有认证资格的监测机构,以规范监测市场,方便人们进行选择,此外,国家应建立室内环境监测仪器的具体使用标准,对一些监测设备进行专业认证,坚决抵制不合格的监测仪器进行检测市场。

3.2 加强科技创新。完善室内环境监测体系,必须加强科技创新。首先要强化对监测技术的创新,提高监测的准确性与科学性,通过引进人员与购买先进设备不断提高室内环境监测的质量;其次要通过科技创新,研究新型的节能环保材料,从根本上对环境污染进行控制,使其能够保证人们的生活健康。

4、开展室内环境监测的重要意义

开展室内环境的监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这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神圣工作。室内监测能够是人们明白室内的空气状况,促使人们采取多种措施治理室内的环境问题,有利于为人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大力开展室内监测活动,能够使环保部门掌握第一手的室内环境污染资料,对于大规模开展室内环境的治理工作,具有相当重要的指导意义。

5、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环保意识的增强使人们越来越关心环境问题,室内作为人们饮食起居的重要场所,其环境质量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加强室内环境监测已经成为人们改善室内环境质量的必然措施。本文分析我国室内环境监测的现状及问题,深入探讨室内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并提出加强室内环境监测的策略,从而为人们创造良好的室内环境提供一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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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广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与过去简单的环保工作不同,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一方面经济空前繁荣,企业的生产工作蒸蒸日上,也因此出现了比过去更加复杂多样的污染事故,覆盖范围更广,环境问题的构成愈加复杂,成因也越来越多样化,但由于受技术限制,导致我国的环境监测应急系统较为单一,工作成效并不明显;另一方面,为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使环境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得到有效控制,必须及时调整原有的环保应急策略,加快建立和完善环保监测应急系统,提高其应急决策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降低污染的恶性影响。

二、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相关流程及原则

(一)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原则要求

1.应急预防相结合。将突发式的环境事故方案的创建作为重点项目,保障在出现环境污染状况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反应、处理,要充分保障人员调动的及时性,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创建的应急系统应包括:(1)加强对重工业生产的预防;(2)将水源地的防护工作作为重点;(3)对企业的资料档案、危险品储存等详细记录;(4)为当地的重点污染资料建立资料库等。还要增强相关人员的风险意识,通过演练,培养其应急能力,提高预防技能,将污染事故出现的几率降到最低。

2.迅速处理紧急情况。作为应急组织中的常设办公机构,应急办公室包含了环保部门的办公人员以及监测站的主要人员,对环保事业的日常工作有着很大帮助。其职责主要为:(1)应急预案的规划、制定;(2)技术储备的创建;(3)快速警报突发性污染事故,迅速处理一般性污染事故,及时上报严重性污染事故。在环保工作中,要将防患工作作为基础,事故发生后的及时处理作为保障。事故发生后,要尽快将讨论后的方案实行,使事故得到解决。

3.与政府部门协作处理。对于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单靠企业或单一部门的力量通常难以使问题得到最佳解决,为使事故得到稳妥、及时的处理,应及时上报,在政府的领导下综合各个部门,互相合作,各司其职,尽快的解决问题,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

(二)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相关流程

1.日常突发污染事件监控预警。对突然性污染事故进行相关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并实时监控。在环境污染频发区或者可能存在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进行日常监控,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以降低危害。

2.突发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理。在对突发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理时,应注意利用检测仪器设备等对污染物的来源准确检测与判断,确定污染物,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并估测其污染程度。

3.应急系统的指挥工作。对于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理,相关人员必须保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例如应急接警、调派设备车辆派遣人员等,使应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4.灾后评估系统。在有效控制好环境污染事故后,需对其进行灾害评估,既可以把握灾害的损失程度,又可以总结得失,为恢复提供有效计划和充分依据,以减少或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

三、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应用需求

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使得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建立势在必行,建立一套高效严密的环保监测应急系统是解决当前环境问题的重中之重。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考虑到与监测、综合应急、政府等系统合作,完成网络互连,在系统需要方面以先进的系统框架和灵活的接口标准为主,保证良好的数据共享。此外,运用此系统,可以更加方便的收集环境参数、污染源的音频视频等数据,经整合分析,到网上,使公众的知情权得到最大保障。(2)系统应具有迅速分析、制定应急预案的功能。由于环境具有较强的分散性和突发性,在事故发生时,系统运用此功能可以及时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析整合,将自动制定的应急预案投入到应急处理中。(3)系统的数据分析能力和挖掘能力十分重要,可以切实有效的帮助当地环保部门的决策提供数据和理论指导。

四、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突发性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环境监测应急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问题亟待解决。其工作主要通过对周围环境的实时监测,自动分析整合,根据分析结果对周边存在的环境污染及时处理,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大众,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 我国正处于经济上升阶段,在国民经济水平迅速发展的今天,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在不断加剧,有计划、有目的、高效率地进行环保工作,已是当务之急,既是经济发展的坚实后盾,又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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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观点从以下报告和数据中可见一斑:

《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2009年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近岸海域总体为轻度污染。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城市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2010年,我国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好转。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为4.9毫克/升,比上年下降3.9%,比2005年下降31.9%;全国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34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2.8%,比2005年下降19.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十二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和政策建议》的报告中认为,当前我国生态和环境变化的基本态势是“稳中有好但改善缓慢,环境质量基本保持平稳状态,生态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某些区域的少数指标开始好转”,并认为这是一个“有历史意义的判断”。

《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2011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499.9万吨,比上年下降2.0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17.9万吨,比上年下降2.21%。生态建设进展较好。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640个,总面积约14971万公顷,其中陆域面积14333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4.9%。

《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2012年全国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海洋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近岸海域水质一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酸雨分布区域无明显变化;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同时,各地近几年也依法了当地环境状况公报,研究发现,大部分地区都出现了“有所改善”、“有较大改善”、“明显好转”等评价。

环境状况总体上有所好转的原因不难理解。这些年来各地经济快速增长,政府财政收入比较充裕,加上中央推行科学发展观和节能减排等,多地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狠抓节能减排、开展流域环境治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行了大规模的投入和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得出环境形势趋稳向好的结论,在我国确实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对环境形势的评价都是“局部有所改善、总体还在恶化”,或“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表现为一种不断向下的趋势,这种状态像一块石头一样沉重地压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心头,更压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们心头。而现在能认为趋稳向好,则意味着一种转折的开始(尽管还不能断言“拐点已到”,还可能出现反复)。这将在历史上留下记录,使政府向社会有一个交代,也会更加增强人们的信心,从而产生一种积极的激励。

静态评价仍然形势严峻

判断环境形势趋稳向好,并不否认“当前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的现实。因为前者是动态评价,反映的是变化趋势;后者是静态评价,反映的是绝对水平。中国的环境状况,犹如一个病重的患者,虽然经过入院治疗有所缓解或好转,但仍是一个病人,还需全力治疗。

2012年我国环境状况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全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68.9%、20.9%和10.2%。珠江流域、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水质优,长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为轻度污染,海河为中度污染。在监测的60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水库)占25.0%。其中,轻度富营养状态和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比例分别为18.3%和6.7%。在198个城市492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优良――良好――较好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42.7%,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7.3%。二是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一般。一类、二类海水点位比例为69.4%,三类、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12.0%,劣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18.6%。四大海区中,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一般,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极差。9个重要海湾中,黄河口水质优,北部湾水质良好,胶州湾、辽东湾和闽江口水质差,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水质极差。三是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农村环境形势严峻。突出表现为工矿污染压力加大,生活污染局部加剧,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全国798个村庄的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结果表明,试点村庄空气质量总体较好,农村饮用水源和地表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近几年来,环境问题中人们特别关注的热点是:

――新型环境问题。例如城市和区域灰霾问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城市灰霾天气频率普遍提高)、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臭氧污染、城市污泥处理难等。

――农村环境问题。现在很多农村地区几乎找不到未被污染的河流。“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是我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此外,农村还存在大量掠夺式的采石开矿、挖河取沙、毁田取土等现象,很多生态系统功能被严重损害。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不能令人满意。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2011年对全国364个村庄的监测试点结果表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村庄占81.9%;农村地表水为轻度污染;农村土壤样品超标率为21.5%,垃圾场周边、农田、菜地和企业周边土壤污染较重。

未来环境污染风险增大

由经济结构和总量所决定,我国未来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将很高。长江和珠江等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缺口可能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污染出现加重和蔓延的态势。因此未来我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增多和局部地区环境质量下降的可能性明显存在。

根据《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预测,我国到2020年的能源需求总量将超过40亿吨标准煤。这样巨大的能源消耗,如果延续原有的能源结构,将构成很大的环境风险。

我国目前正在运行的经济体系,包括各种设备和设施等,都是在过去二三十年间建成投产的,现在进入了跑冒滴漏的高风险期,经济体系的环境风险正在加大。

我国现在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产业政策主要是针对传统产业领域,对高新技术产业带来的环境问题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环保标准和政策。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会产生大量危险废弃物,如电子信息产业会产生大量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太阳能板的多晶硅生产是高耗能大户,环境污染严重;生物制药产业会带来新型生物污染问题。而对这些高新产业发展带来的潜在新污染问题并没有好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不适用,但又没有新的环保标准可用。

工业园区“集中污染”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有些沿海化工园区大部分企业隶属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业,这类企业投资规模小、装备技术含量低、品种变化幅度大、产生的污染物成分复杂、治理难度大、达标接管或排放压力巨大,由此引发的环境矛盾将不断加剧。

利害分化矛盾突出,逆向变化“对冲”

利害分化是指环境问题的后果由不同的人群承担,增大了社会不公正性,引发了社会。

那些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获得了经济效益,赚足了钱的老板们离开了污染的地区,但居住在当地的百姓成为环境污染后果的承担者。或者,城市里的人们享受着富足的生活,但他们产生的垃圾却运往农村地区,使那里的人们承受恶臭和污水的后果。这种利害分化的结果引起社会对立情绪和过激行为的上升,使各种社会有上升趋势,并有不可避免性,这是环境形势的新特征。

各种污染事故或事件几乎每天都有发生,“黑三角”、“锰三角”等集中的区域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触目惊心。这些事故事件与群众健康关系密切,公众关注度强,赔偿成本和维稳成本高,都表明我国环境问题对社会的影响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公众由过去对环境问题知之甚少或无暇顾及,逐步转变到十分关注和坚持维权。

我国当前的环境,具有一种“逆向变化”的格局:一些原来环境问题比较严重的城市和流域地区,由于实施了重大的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大幅度增加了环境治理投入,所以环境质量比过去有所好转。例如一些原来空气污染严重的能源基地城市和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有的退出了世界污染最严重城市的行列,有些流域如淮河,这几年的污染水平有所下降,这都是一种正面的变化。但同时,过去一些环境质量比较好的地方,如农村地区,却由于城市产业的转移、畜禽养殖规模的增大、农村人口城市化和缺乏相应的环境管理力量等原因,出现了越来越突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这是一种负面的变化。这正负两种变化,合起来称为“逆向变化”。总体上的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就取决于两种变化强度的“对冲”结果。

《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指出,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资源问题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突出,环境压力比任何国家都大,解决起来也比任何国家都困难。

同志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指出“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已成为我国国情的基本特征”、“资源与环境已经成为发展的最大瓶颈制约”、“环境保护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

环境形势评价应具权威性科学性

对我国当前环境形势要以事实数据为尺度,做科学评价,为此,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对于全国的环境形势要有权威的回答。不要因为网络上、媒体上有很多负面的评论,我们就不敢出来说话。或者因为官方的评价结论出来后遭到吐槽,就对自己的结论没有信心。社会上存在“沉默的大多数”,最能感受环境变化的群体或许并没有在网络上发声。我们可以发动更多的公众,特别是那些没有在网络上发声的公众,让他们以身边的事实来评价环境状况的变化。

二是要有正确的评价尺度。重要的是区分“动态变化趋势”与“静态严重程度”的差别。前者是指今年与去年比,去年与前年比,环境是变好了还是变差了;后者是指现在环境形势的严峻性。目前有人以“现在污染这么重”为根据,得出结论认为“环境越来越差了”,这是以静态评价得出动态结论,并不合适。

三是评价环境形势要以数据和事实为基础。受评价范围应是全面的,评价结论应是客观的,不受或少受局部视角和感官因素的影响。同时,在表述上要严肃严谨,勿使公众产生误解。鉴于对环境状况进行描述和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建议组织各方面的科技工作者和环保管理工作者对监测和卫星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比较牢靠的评价意见。

篇12

篇13

环境污染是生态环境恶化的具体因素,随着社会环境意识的提升,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污染成本,不仅加剧了环境治理难度,也给社会发展带来负向影响。据统计,环境污染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约占整个GDP的10%,尤其是工业企业污染所占比重更大。在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5条提及“恢复环境原状”外,其他法律尚无对环境污染侵权案件的适用条款说明。在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侵权责任法》第15条中,对于传统民法中的损害赔偿方法,有恢复原状和金钱赔偿两种途径。反观当前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界定,有学者提出向《侵权责任法》并轨的建议,但对于环境污染损害与救济途径,缺乏适用性。如重金属环境污染,其损害结果具有多种形式,而对于恢复原状的责任承担,则无法适用。

一、环境污染侵权与恢复原状的法学关系

从法学研究中来看,对于“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虽然两者都是一种损害的赔偿途径,但其价值与定位存在差异性。“恢复原状”是基于对被损害者的利益,旨在提供对被损害者权利或法益完整性的保障;而“金钱赔偿”则是从价值利益时尚来补偿被损害者的权利或法益[1]。从传统民法视角来看,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是相互排斥的,当恢复原状足以救济受害者损失的,则不予金钱赔偿;反之,则为了实现补偿功能,以金钱赔偿方式来保障受害者权益。可见,在环境污染侵权场合下,恢复原状更具有权益维护、功能恢复、全面补偿的特性。

(一)有助于维护受害者的利益完整性

恢复原状是传统民法中最符合损害赔偿目的的方式,如同损害事故未曾发生一样,而非对受害者的财产利益的等价赔偿。恢复原状在法学解释中,不仅包括对物质利益的保护,还包括对精神利益及其他主观利益的保护。在《侵权责任法》中,对于侵权损害,需要课以损害赔偿义务来填补损害结果,并让受害者恢复到没有损害的状态(原状)。所以,恢复原状具有保障受害者完整利益的功能,而等价金钱赔偿仅代表宏观上的财产损害。在环境污染侵权中,既表现出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又表现出对受害者健康权、财产权的损害。因此,从保障受害者利益完整性上,将“恢复原状”运用到环境污染侵权中,更能够彰显完全赔偿功能。

(二)有助于确保受害者权利的继续

从恢复原状的外在表现来看,实现了对物的功能、状态、使用价值的维系,便于确保被侵害者权利的继续。在德国法典里,将“完整利益”称为保持利益。以被损害的汽车为例,通过修复可以使汽车的使用价值得以延续,如果该汽车承载了特定的情感,其所负载的特定主观价值也实现了维持,这与等价值的金钱赔偿相比是无法实现的。同样,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恢复原状不仅发挥了承担责任的方式,也实现了对被损害者权利的继续功能。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责任承担方式被认定为预防性责任承担方式,虽未实现损害赔偿法上的恢复原状,但却是实现受害者完整利益保护的重要责任方式。以某重金属污染案件为例,由于重金属污染所带来的土地污染经济赔偿,只能补偿现实中的经济损害,但对于农民及子孙来说,金钱赔偿无法实现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维护,而因土地污染所带来的脱贫、致病等问题,则无法给予保护。另外,对于土壤污染后的修复与治理成本更高。

(三)有助于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环境污染侵权的危害是巨大的,尤其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甚。同样以重金属土地污染为例,由于重金属本身具有一定毒性、生物累积性、持久性、远距离迁移性等特征,使得重金属污染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危害,对人类身体健康及周围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因此,面对因环境污染带来的侵权救济案件,不能仅停留在当前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方面,还要兼顾未来可能的不特定人群、财产和生态危害。当前,在《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第85条及《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中,有提及对生态损害赔偿的条款,新修正的《环境保护法》第64条也提及对“破坏生态”的侵权责任的追究,这些都体现了对环境污染侵权所带来的完整利益的保护。

二、当前环境污染侵权中恢复原状面临的适用困境

(一)恢复原状在保护私权损害中遭遇可行性论证难题

从法学损害赔偿中恢复原状的适用条件来看,一是有原物存在,而对于原物不存在则只能转化为损害赔偿责任或其他形式;二是原物损害具有可恢复性,即可以通过技术性修复来保障恢复原状;三是恢复原状具有经济性,即恢复成本不能巨大或不具有可操作性[2]。可见,由于环境污染损害案件中对“恢复原状”的适用性存在现实,如缺乏恢复原状的参考标准,特别是一些重金属污染案件,本身对环境的污染具有不可逆转性,恢复原状几无可能。再者,对于可恢复性难以认定,如一些重金属污染可能带来的化学、物理、生物变化等,其直接危害、间接危害涉及范围较广,且难以评定。还有对环境污染中的“恢复原状”不具有经济性。如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将重金属污染的治理成本放于最高位,其恢复原状的代价是高昂的。

(二)恢复原状难以对环境损害提供合理救济

从《侵权责任法》第65条中“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害”解释来看,一是包括人身上的伤害、死亡、财产损失等;二是环境上的损害,即环境私权、公权侵害。由于在学界Α八鸷Α钡慕缍还不统一,一些观点将“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损害”行为界定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而从《侵权责任法》来看,环境污染侵权主要是由污染物对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要素超出其自净能力,使得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3]。因此,从立法层面来看,对于环境污染侵权损害的救济,尽管新修订的法典也提及了“破坏生态环境的侵权责任”,但对于环境损害赔偿及救济体系还不完善。如最高法指导性文件及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提到了对“环境污染损害生态环境”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但在侵权责任及保护环境利益救济渠道上存在缺位,使得恢复原状陷入难有作为的尴尬。

(三)恢复原状被环境污染修复责任所取代

保护环境,维护生态,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一些老旧重污染企业的关停、外迁所留下的污染场地越来越多。由于企业污染物排放而导致的法学上的“污染场地”,其对人类健康及环境修复都带来严重危害。2014年环保部出台《污染场地术语》《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文件,逐渐加大对污染场地的调查、风险评估和监测。但在污染场地恢复治理上,对于恢复原状责任方式,往往被环境修复责任所取代,特别是一些企业因歇业、倒闭、关停、破产等无责任承担者,使得国家负有公众利益保护的职责。

三、恢复原状适用环境污染侵权的变革建议

(一)分类构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及恢复原状标准

从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损害不可逆转性来看,在应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问题上,结合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及威胁程度来制定不同的恢复原状标准体系。强调对私益损害的保护,在明确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同时,还要明确对土壤、水体等环境有害污染物的清除标准,如《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对于无法彻底清除的,需要修订各类污染物质量控制标准,来进一步保障人身、环境安全。如借鉴德国、英国、日本基于风险各类的污染场地管理办法,来实现对被污染场地的修复目标,促进其可持续修复。

(二)引入恢复原状技术可行性分析

从环境污染案例中面对“恢复原状”的技术可行问题,如某重金属污染在技术上不具有可行性,则给周围生态环境、人类健康、生物多样性带来危害。对现行法学框架下“生态破坏侵权”责任方式进行完善,当面对无法修复障碍时,以最佳可得技术来进行可供选择。比如在环境围绕修复技术上,常采用组合修复技术,如螯合剂――植物修复技术、基因工程、微生物修复技术等,来降低和减少环境污染。当然,在协同最佳可得技术制度建设上,一方面借助于环境损害评估机制来进行可行性论证,另一方面通过司法裁决方式来确保环境修复方案的可行性。

(三)制定恢复原状经济合理性的例外规则

考虑到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危害多样性、严重性,多数国家的立法、司法中对生态损害的恢复责任实行例外规则制定。如德国法典中将“环境责任”纳入《环境责任法》;意大利民法典第349号法律第18条专门明确了“环境损害赔偿规定”;美国超级基金法明确了“严格、连带、具有溯及力”的法律责任,对污染场地的修复责任可溯及、无限、连带责任,企业股东或管理者应该承担支付修复费的责任。2014年我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显示,全国土地总污染超标率达到16%,主要污染物有镉、镍、铜、砷、铅等。对于“污染者负担责任原则”,当污染者灭失或主体消失时,国家成为履行治理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因此,应该考虑到恢复原状的例外规则。

(四)保持环境修复责任的独立性

从环境污染侵权表现上,一方面是环境污染侵权导致第三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另一方面是环境损害,对周围土壤、大气、水体等环境带来结构性、功能性破坏损害;再者是企业在经营中带来的污染场地问题。对于不同环境污染侵权的“恢复原状”,其环境修复责任应该适用不同的损害。从立法上明确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及污染者修复责任的性质,界定清环境治理中的公权、私权、公法责任、私法责任界限,才是推进生态保护的基本法律要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