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逻辑学研究方向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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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式逻辑与法律逻辑学
法律推理是指运用“情境思维”的方法或“个别化的方法”来解读或解释法律,从已知或假定的法律语境出发判断出法律意思或含义的推论,是一个在法律语境中对法律进行判断或推断的过程。法律推理旨在为案件确定一个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即上位法律规范,为判决确立一个法律理由或法律依据即裁判大前提。形式逻辑可以为法律逻辑学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这是毋庸置疑的,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来解决法律逻辑问题的案例在法律逻辑学教科书中也屡见不鲜:
侦查机关通过一番调查,初步判断:
被害者的上级(B)、妻子(M)、秘书(G)中至少有一人是凶手,但他们不全是凶手。
仅当谋杀发生在办公室里(A),上级才是凶手;如果谋杀不发生在办公室里,秘书不是凶手。
假如使用毒药(C)那么除非妻子是凶手,上级才是凶手;但妻子不是凶手。
毒药被使用了,而且谋杀未发生在办公室里。
问:侦查员的这些判断都是真实的吗?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把四个命题用形式化的方法表示出来,然后运用自然推理系统PN进行推理,推理过程中如果得出了相互矛盾的结果则说明这些判断不都是真实的,如果得出的结果没有相互矛盾,则证明这些判断都是真实的。这是运用形式逻辑来解决刑事案件的典型例子。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形式逻辑是研究推理的,是一种证明的逻辑,传统法律逻辑运用的是传统逻辑即形式逻辑,可见它解决的是法律推理问题。所谓推理是指由一个推论的序列组成的推论链,其中一个推论的结论是下一个推论的前提;所谓推论是指一组命题,其中一个命题是结论,其他命题是前提;而一个推理序列则组成了论证,其中一个推理的结论充当了下一个推理的前提。可以说,一个论证包含了多个推理,一个推理包含了多个推论。形式逻辑虽然解决了法律推理问题,但是未能解决法律论证问题。
另外,法律推理理论的研究大致有两个方向,一是法律的形式推导,二是法律的实质推导。法律的形式推导是指基于法律的形式理性或逻辑理性进行的法律推理,是基于法律规范的逻辑性质或逻辑关系进行的法律推理。法律的形式推导的结果是法律规范的逻辑后承,是对法律规范进行逻辑判断的结果,是对法律规范进行“形式计算”或“概念计算”的结果。如果要进行法律形式推导,则必定是建立在法律规范含义明确清晰,案件事实确凿清楚,案件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是确定无疑义的情况下的,这样一来就可以根据法律规范本身的逻辑特性,按照相应的逻辑规则进行推理,这种推理可以运用形式逻辑的的方法,但是这种法律形式推理只适用于较为简易的案件判决。从这里可以看出,形式逻辑确实可以为法律逻辑学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虽然形式逻辑可以为法律逻辑学的研究提供一定的方法,但是仅仅有形式逻辑时无法满足法律逻辑学发展的需要的。众所周知,能够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往往不是那么容易就被确认的,控辩双方经常会在法律规范的模糊意义下摆出自己的道理,控辩双方对于案件事实的描述也往往大相径庭,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则需要运用法律的实质推导来处理案件。法律的实质推导是指基于实践理性或目的理性以及价值理性进行的法律推理。它是基于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社会效用或社会效益、社会公平正义观念等实质内容对法律展开的推论。在法律出现空隙,法律规范含混不清,相互抵触,“合法”与“合理”相悖的困境等问题上,法律实质推理作出了法律形式推理无法给出的回答。
形式逻辑也有传统和现代之分,传统形式逻辑主要是指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理论和斯多葛命题逻辑为主体的形式逻辑,现代形式逻辑主要是指皮尔士、弗雷格、罗素、希尔伯特等人发展起来的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从形式逻辑本身性质来看,它自身的一些特点决定了它无法完全满足法律逻辑学发展的需要。
首先,我们知道形式逻辑主要研究的是演绎推理的有效性问题,如果想要得到真实可靠的结论,则需两个条件:前提真实并且形式有效,而形式逻辑关心的则是人工语言论证和逻辑系统的有效性,它对前提是否真实则关注不够。一个论证的形式是有效的并不能保证前提是真的。“形式逻辑对论证的评价是从真前提开始,但如何判定前提的真假,这已经超出形式逻辑所讨论的范围。”
其次,在法律事务中遇到的问题往往不像上述例子中那么简单,某些不确定的因素总是包含在法律论证的大、小前提(即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当中,在由前提到结论的推论中,不是单纯的形式逻辑的推演活动,因而这样的推论不可能是像书本例题中的那种简单形式逻辑的操作。作为法律论证大前提的法律规范是基于自然语言的产物,因此难免会受到自然语言多义性、模糊性的影响,导致法官、律师在运用法律规范的过程中产生困扰。
在实际操作中,作为法律推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并不总是清晰地摆在人们面前,法官、律师也总是面对不完整的案件事实而进行推理、推论,而形式逻辑所进行的演绎推理必然是在前提充分的条件下进行的,它关注的更多是程序化的论证及人工语言的论证。从这点来看,用形式逻辑来进行法律推论显然是力不从心的。
再次,形式逻辑所研究的命题都是事实命题,是有真值的对象,形式逻辑对事实命题做出的非此即彼的评价是形式逻辑二值性的充分体现。但是在法律文本中有较多的命题并非事实命题,而是如“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这一类的规范命题或价值命题,这类命题的性质无所谓真假,它们也不充当演绎推理的前提和结论,这类命题显然已经超出了形式逻辑的研究范围。形式逻辑并不专门以法律领域中的推理与论证为对象,没有涵盖法律思维领域里的全部推理与论证。
第四,《牛津法律大辞典》指出:“法律推理是对法律命题的一般逻辑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法律思维中涉及了大量的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语境推理等,这些都属于非演绎推理的范畴,而形式逻辑对非演绎推理的研究十分粗糙,无法满足法律思维的实践,因此形式逻辑无法有效地评价、规范全部法律思维。
二、法律逻辑学的研究方向——非形式逻辑
非形式逻辑兴起于上个世纪60年代,到目前为止,它还没有一个完全统一公认的概念,现任《非形式逻辑》杂志主编拉尔夫·约翰逊(RalphH.Johnson)和安东尼·布莱尔(J.AnthonyBlair)提出:“非形式逻辑是逻辑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讲述日常生活中分析、解释、评价、批评和论证建构的非形式标准、尺度和程序”。这个定义被认为是当今流行的定义。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非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是日常生活的语言,也就是自然语言,这一点恰恰迎合了法律逻辑学以自然语言为文本的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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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它在给人们带来这么多好处的同时,很多人也正在承受着由于对网络的过度使用和依赖而带来的很多负面的影响,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网络成瘾”问题。这其中,大学生就是一个主要的受害群体,由于大学生所处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以及他们自身的心理发育的特点,使他们相对于其他的人群来说更容易产生对网络的依赖,从而影响他们的学业。
2 网络和网络游戏成瘾的主要影响因素
2.1 大学生自身的原因
网络和网络游戏成瘾其实首先是和一个人的人格特质有关的,对网络和网络游戏过于沉迷的人,一般来讲,他的性格是比较倾向于低自尊感以及那种感官的体验给自己带来的虚荣感,这种处于低自尊感的人往往是无法适应现实的生活或者是不注重自己身处的现实生活环境,从而沉迷于网络和网络游戏的世界中;而那些具有比较强烈的追求感官刺激的体验的大学生,就会经常来借助网络实现自身对于虚荣感的追求,把自我置身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幻想当中,体验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无法体验到的生活,尤其是对于网络游戏来说,他们可以在其中征服一项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极大满足和愉悦的。所以具有以上这种人格特质的人在接触了网络和网络游戏之后,就会比其他的人更容易出现网络成瘾。事实上,大多数的网络成瘾者也都属于这种性格特质。
2.2 网络及网络游戏的本身特点
我们知道,网络和网络游戏都是现代科技不断发展的一个产物,具有很高的先进性,同时还有很好的变化性,它可以让我们的操作越来越便利,游戏的玩法也越来越新颖等,因此拥有着和传统的游戏所不同的很多特性。另外,大多数网络游戏都是可以匿名玩的,这样玩家就可以随意的变更自己的角色和身份,这就给使用者提供了一种很好的逃避的管道,他们可以借此来投入到一个谁也不认识谁的网络世界当中,他们可以暂时的不用去面对自己在现实当中的一些不良的负面情绪。另外,由于现在的网路游戏的开放性和知识性,往往可以使玩家在虚拟的世界当中既得到了身心娱乐的同时又能够学到很多的知识,另外还可以经历到很多真实世界当中经历不到的体验,比如说友谊和团队精神。也就是说它为玩家提供了一个极大的超越现实的平台和无限的想象空间,使玩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2.3 学业表现的影响
其实,喜欢玩网络游戏的同学一般都是学业成绩比较差的同学,所以成绩的优劣也是影响一个大学生是否网络成瘾的关键因素,这主要是因为学生的成绩差,往往就得不到老师的表扬,也得不到更多同学的关注,所以在内心里面就存在着很大的失落感,他们觉得只有在网络游戏当中才可以得到一些成功的体验,才能够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这就导致他们更加地依赖网络和网络游戏。
3 预防大学生网络成瘾的对策
3.1 要明确上网的动机,正确地看待网络游戏
每个人做每件事情都是有动机的,因为动机是激发一个个体的行为的主要原因,所以我们必须要正确地了解自己上网和玩游戏的动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正确地来使用网络。
在现实当中,可能有很多我们难以控制的事情和东西,给一些大学生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失落感,使他们产生了自卑和迷茫情绪,从而导致他们只能试图在网络和游戏当中寻找那种现实当中得不到的满足感和成就感,这样就会引起他们对网络产生一些心理的依赖,以至于更加无法面对现实环境,最终导致了网络成瘾。但是,我们知道,现实中的问题也只能是在现实当中才能够解决的,一味的逃避是完全没有用的,只会增加自己的迷惘。所以,每个大学生都应该清楚网络对自己产生的利弊关系,把握好自己上网的东西,处理好现实和虚拟之间的关系,只有把握好了这个度,才能避免网络成瘾。
3.2 积极参加实际活动,培养一个健康的心理
为了分散对网络的依赖性,大学生应该尽可能积极地去参加学校和社团组织的一些集体活动,尤其是体育类的活动,因为在参加这些有益的活动时,我们可以获得极大的身心愉悦,并且增长自己的见识和知识,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从而可以帮助自己养成一个很好的生活习惯和个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重视人和人之间真实的情感交流,正确地面对生活中一些不可避免的挫折和困惑,去想办法解决它,而不是把网络和游戏当作一种逃避现实生活的工具,也只有做到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心理防御机制,也就不会一味地在网络和游戏的虚拟世界中继续堕落,逃避失败与挫折。
结束语
为了能够帮助更多的大学生远离网络成瘾的危害,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要紧密的结合起来,优化家庭环境、改善社会环境、加强学校的教育,从而帮助每个大学生能够端正他们的上网动机,并从自身的发展特点出发,为自己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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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1正确定位计算机专业网络方向实践教学培养的能力
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应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放在首位。根据用人单位的反馈,计算机专业网络方向的就业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小型企业或单位,需要的是能够建设网站、编写网页、组建简单局域网、能配置一般的服务、能够进行网络维护的人员。二是中型企业或单位,这些单位拥有多个路由器和交换机,它们需要能够对交换机进行配置和管理,对路由器进行配置和管理,能够维护网络安全,配置各种网络服务,还能够优化网络性能,具有网络规划能力的人员。三是大型企业,除了需要具备上述能力之外,还需要具备网络编程,网络入侵检测,网络存储,无线网络,网络冗余设计等能力的人员。
根据社会需求以及计算机专业培养目标,我们把计算机专业网络方向的实践能力抽象归纳为三点:建网、组网、管网。建网和组网是基本能力,管网是进阶能力。建网能力主要指培养学生具有搭建网站、熟练使用ASP或JSP技术编写网页、能够运用Photoshop、Flash网页美工技术的能力。组网能力主要指通过各种网络设备如:交换机、路由器等,能够组成一个物理网络,同时根据需求进行合理科学实用的配置。管网能力主要是指能够对网络进行管理和维护,熟悉网络安全架构,并且能够保障网络的安全。
2构建层次化的计算机专业网络方向实践教学体系
计算机专业方向的选择是在三年级进行的。我院规划了学生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能力培养路线图,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可以给学生指明一条学习的路线,如图1。
一年级通过计算机导论、C语言等课程让学生入门,对专业学习了解;二年级通过专业基础课程、兴趣小组、素质拓展平台以及各种大赛来培养学生专业的兴趣,挖掘学生的潜能;三年级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方向,当然这些方向并非完全独立,某一方向的学生完全可以选择另外一个方向的课程去学习;四年级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图1 学习路线图
网络方向在一年级和二年级和其他方向是共享一个基础教学平台的。我们在制定网络方向课程体系时,重点是要突出上面所定位的三大能力,课程体系制定如表1。
其中基础课程为“计算机网络”和“网络操作系统”。建网阶段以网站开发设计为主,课程主线是“WEB技术与设计”“多媒体技术”“软件工程概论”“XML程序设计”“J2EE技术应用”“手机程序开发”;在组网阶段以网络设备的应用能力与网络规划为主,课程主线是“计算机网络工程”“网络认证考试培训”;管网以网络信息安全与管理为主,课程主线是“网络与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管理”“网络仿真技术”课程。
实践能力培养分阶段进行,按照如下模式,如图2。
图2 实践能力培养阶段图
具体计算机专业网络方向实践教学是按照如下层次进行,如图3。
图3 网络方向实践教学体系
3优化实践课程教学体系
实验课程内容的改革与更新,尤其是要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将现有的实验教学内容进行筛选、整合,对不符合现代科学发展的实验项目进行删除或更新,做到少而精,整体优化。减少验证性、演示性实验,精心安排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注重融入本学科发展的最新科技知识,渗透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技能,使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相当的比例。要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从属于理论课,实验教学内容各自独立、零散、重复的现状,建立系统优化的、相对独立的实验课程体系。
根据“建网、组网、管网”能力培养路线,我们整合相关课程,删减重复内容,更新实验内容,优化了实验课程教学体系,如图4。
实验课程教学体系应该以模块化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每年根据已有实验的效果,以及将要更新那些实验,都便于灵活调整。由于网络类课程属于比较“新”的课程,具体实验怎么开,开什么,各个院校都处于摸索阶段。而且由于各个院校的实验环境条件不一样,造成很大的差异度,不过随着经验的不断积累,与各大网络厂商合作,都会探索出一条适合自己院校情况的体系。
图4 网络方向实验课程核心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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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计算机辅助教学(Computer Aided Instruction,简称CAI)是在计算机辅助下进行的各种教学活动,以对话方式与学生讨论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进程、进行教学训练的方法与技术。网络技术是它把互联网上分散的资源融为有机整体,实现资源的全面共享和有机协作,使人们能够透明地使用资源的整体能力并按需获取信息。随着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的应用使人类的交际从传统而单一的面对面交流演变为以虚拟世界为空间、以视听技术为中介的多层面、全方位的互动,信息的公布、发送、接收与储存都可借助新媒体轻松实现。在这一深刻变革的推动下,作为将计算机、多媒体和教学相结合的计算机辅助教学(CAI)也成为教育实践者日益关注的领域。
网络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学校教学方式的变革,使传统课堂教学的师生交互发展到网上的师生互动、学生与计算机的互动、学生与学生的互动三位立体交互模式。课堂中教师与技术的互动、学生与技术的互动成为教学互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网络环境中的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应用与设计,有效地发挥网络环境中的资源共享和交互优势,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效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对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课程教学现状及分析
计算机辅助教学课程主要是向学生系统地介绍计算机辅助教学研究的理论、方法、环境和手段。让学生掌握在计算机辅助教学环境中适合不同对象学习的各种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课件设计与制作的方法、教学信息数据库及其管理,了解计算机辅助教学中的教学法研究、教育管理和教育评价。本课程的教学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课件开发技术等内容进行学习,使学习者能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二是结合具体的实例来讲述课件开发设计过程与方法,培养和提高学习者设计和开发课件的实际应用能力,使他们能够利用计算机制作出适合教育教学需要的各类课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其基本原理及理论知识能够掌握,但在课件开发过程中不能采用规范合理的设计方法,不能将计算机技术很好地融合到自己的开发中从而设计出新颖实用的教学软件。
3 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的实施环境的构建
3.1 硬件
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中所有的设备装置称为硬件(hardware)。硬件是CAI系统的基础,在CAI活动中它们呈现具体的教学内容、接受学生的反应,并执行各种具体的教学信息的处理、分析,进行决策判断和控制等等。除了常规的硬件如主机、内存、硬盘、显示器、网卡之外,还有音频信息处理硬件、视频信息处理硬件及光盘驱动器等部分。
3.2 软件
在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中,计算机的软件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3.2.1 操作系统软件:如Window2000、
Windows xp等。
3.2.2 素材制作软件:如绘图软件、图像处理软件、声音编辑软件、视频编辑软件以及动画制作软件等,用来完成图像扫描输入与处理、声音录制与编辑、视频采集与压缩编码、动画制作与生成等。
3.2.3 多媒体创作软件:是处理和统一管理文本、图形、声音、静态图像、视频图像和动画等多种媒体信息的创作工具,用来编制与生成各种多媒体课件。
3.3 多媒体教室系统
多媒体教室的功能主要是利用教室内配备的多媒体计算机和大屏幕投影等设备向学生呈现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如果接入校园网,还可以登录到各种教学网站和各种教学资源库,点播所需要的多媒体课件或者下载所需的多媒体课件并在本地进行呈现。
多媒体教室的硬件设备主要包括一台由主讲教师控制的多媒体计算机和相应的投影设备,以及教师所利用的各种教学资源。
3.4 交互式多媒体教室系统
交互式多媒体教室不仅能实现对多媒体课件的点播功能,而且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通过多媒体教室内各自的多媒体计算机进行交流。在交互式多媒体教室中,教师通过自己控制多媒体计算机播放所需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每台学生用机能同时显示教师用主控机上所播放的教学内容,主讲教师还可以通过主控计算机的控制平台监视每一台学生用机的具体情况。更重要的是每个学生可以通过学生机根据自己实际的学习情况与教师进行必要的交流。
交互式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主要包括教师主控的多媒体计算机、学生用的多媒体计算机、多媒体教学控制设备等。
4 计算机辅助教学发展方向研究
4.1 共享数字资源
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发展的今天为计算机辅助教学进一步利用网络便利,实现资源共享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也称为计算机辅助教学的重要发展趋势。“无机不联”正是当今计算机使用情况的真实写照。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大大提高了计算机信息的共享和利用率,在教育领域,网络已经发挥了它的有事,并继续大有作为。网络不但提供了从学前教育到当前科学最前沿的所有知识资源,还提供了在网络交流的场所,学生、教师和其他科学研究人员在教学科研中可通过网络获取、交流更多的信息获得更完善的服务。
4.2 标准化发展
网络环境下的计算机辅助教学是依托于网络而进一步发展起来的,而网络技术本身就是架构在一系列的标准机制之上了的,所以在在设计开发过程中,必须制订和遵守统一标准,只有这样系统才能做大做强,实现全世界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建立国家标准计算机辅助教学的数据编码标准或规范,制订教学应用软件开发和建设规范,规范教学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建设,保证应用的有机集成。
4.3 合作化发展
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和应用为计算机辅助教学提供了范围更加广泛的合作伙伴和空间。在高校领域教师与教师,学生与教师,教室与教室、实验室与实验室、学校与学校、国家与国家最终将形成一个巨大的计算机网络,合作学习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多种可能,把全世界不同的学校和师生通过网络互联在一起,它把教学建立在了更加广阔的交流背景之上,教师与学生可以足不出户进行教学、交流和讨论,学生可以自主、自助进行各种学习活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合作学习充分开发和利用了教学中的人力资源,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安排学习内容,通过相互的沟通与交流,提高了自己的参与度,并在学习增长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
4.4 虚拟化发展
虚拟化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在计算机方面通常是指计算元件在虚拟的基础上而不是真实的基础上运行。虚拟化技术可以扩大硬件的容量,简化软件的重新配置过程。随着计算机的运行速度的快速提高,大容量、高速度的数据存储工具的发明以及各种人机界面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在计算机辅助教学中,虚拟化技术将得到广泛应用,学生不仅仅听到或看到各种信息,而且可以进入到学习内容中去;地理课将身临其境地感受世界风土人情等等,教学中的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通过虚拟化技术可以传授给学生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学生能够身临其境感受历史展望未来,进一步提高计算机辅助教学的作用,给学生带来更多的学习兴趣。
5 综述与展望
网络环境下的计算机辅助教学作为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需要建立在现有的信息高速公路之上,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数字资源的通信与信息共享。随着计算机技术及现代教育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络环境下的计算机辅助教学也需要通过相应的教改举措才能适应当前环境,比如我们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实验室的管理等,只有充分利用好网络,我们才能在这场网络革命中收益,为我们的教学注入更新鲜的活力,收获更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冯智圣.计算机辅助教学(CAI)在化工原理教学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11(5).
[2]左晓军.浅谈计算机辅助教学模式下大学英语评价体制的创新[J].科技信息,2011(3).
[3]边云生.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探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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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0-0183-02
当今,网络成瘾对青年大学生身心的危害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高校每年因各种原因而退学的大学生中,沉溺网络学生的比重过半,且因沉溺网络而严重影响学业乃至退学的人数呈上升趋势。加强网络时代大学生心理的有关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当前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对网络成瘾症状以及其负面影响的描述,对网络成瘾大学生的人格及应对方式特点的实证研究并不多见,而这种研究却正是深入了解网络成瘾大学生心理特点、更好地采取针对性的治疗和应对措施所必需的。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1.研究对象。2012年11~12月份,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504名大三学生为被试,采用网络版的心理测试软件,网上在线测试,回收有效问卷2137份,其中男生为1535人,女生为602人。
2.研究工具。(1)网络成瘾问卷:采用Young对网络成瘾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大学生实际及语言特点,经过修改编制而成,提出八个问题以判断其是否网络成瘾。如果被试对其中的五个题目给予了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初步判定为网络成瘾。经过问卷筛选以及学生辅导员的反馈意见,确定其中的78名学生为网络成瘾者,其中男生为66人,女生为12人。(2)应付方式问卷:该问卷是肖计划等人参考国外应付和防御方式的问卷内容以及有关“应付”的理论思想,结合我国的语言和行为特点编制而成。问卷包含6个分量表(解决问题、自责、求助、幻想、退避、合理化),每个分量表又由若干个条目组成。其中各因子条目的因素负荷值为0.35或以上,再测信度在0.62~0.72,说明该问卷在团体测验中的使用基本上是稳定和可靠的。(3)卡特尔16种个性因素问卷(简称16PF):该问卷包括16种独立的人格因素,这16种人格各自独立,每一种人格都能对被试某一方面的人格特征有清晰而独特的认识,同时,16种不同人格因素组合又可全面评价被试的整个人格。(4)统计分析:问卷数据采用SPSS15.0统计软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果
1.网络成瘾学生与普通学生在应对方式上的总体差异。主要表现在“解决问题”“幻想”“合理化”因素上,存在显著差异。其中网络成瘾大学生在幻想、合理化因素上得分高于普通学生,而在解决问题因素上得分低于普通学生(见表1)。
这表明,网络成瘾学生在生活中,常以“幻想”“合理化”等消极不成熟的应对方式来应付困难和挫折,较少使用“解决问题”这类积极的应付方式,其情绪和行为往往缺乏稳定性。网络成瘾学生习惯于以幻想来代替现实,面对自己的各种行为,常常找各种理由加以辩解,使其行为合理化。
2.网络成瘾学生与普通学生在人格特质上的总体差异(见184页表2)。网络成瘾学生与普通学生在人格特质上的总体差异主要表现在稳定性、兴奋性、敢为性等方面,差异显著。网络成瘾的学生在稳定性因素上的得分低,表明他们易受环境支配而心神不定,通常不容易应付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不能够面对现实,而普通学生通常更能以沉着的态度应付现实中的各种问题。
3.不同性别网络成瘾大学生在人格特质及应对方式上的总体差异。网络成瘾学生性别上的不同,在应对方式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自责”因子上,差异显著。面对问题,网络成瘾的女生比男生更容易出现自责心态(见表3)。
在人格因素上,网络成瘾学生性别差异主要表现在忧虑性、紧张性等人格因素上,差异显著。男生在忧虑性方面得分低,表明男生通常有自信心和安全感,信任自己有应付问题的能力;而网络成瘾女生时有患得患失之感,缺乏与人接近的勇气。在紧张性方面,网络成瘾的女生通常缺乏耐心,心神不宁,难以保持内心的平静;而网络成瘾的男生则通常知足常乐,更能够保持内心的平衡(见表4)。
另外,在次级人格因素中,男女网络成瘾学生在心理健康因子上也表现出显著差异,男生比女生表现出更高的心理健康水平。当然,网络成瘾女生“自责”的应对方式以及更具忧虑性、紧张性的人格特质,可能是导致其出现心理健康程度低的原因。
三、讨论
1.网络成瘾学生与普通学生在应付方式以及人格特质上存在着广泛差异。第一,在应对方式因子上,网络成瘾的学生通常会采用“幻想”“合理化”等非成熟的方式应对现实,而普通学生更容易采用“解决问题”等成熟的应对方式去面对现实。另外在基本人格特质上,网络成瘾的学生稳定性差,但同时又表现出敢作敢为、兴奋性强等人格特质。第二,在网络成瘾学生不同性别的差异上,女生网络成瘾者通常更容易采用“自责”的应对方式,而在其他应对因子上的得分偏低,也表明网络成瘾女生应对方式的成熟度普遍不如男生。在人格特质因素上,男生网络成瘾者更具自信和安全感,而女生网络成瘾者表现出更高的忧虑性和紧张性。另外在次级人格因素上,网络成瘾女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更低。
2.网络成瘾与人格特征的因果关系不详细。从现在的研究来看,很多研究者都承认,网络成瘾与人格特征以及应对方式存在着相关,但是究竟是网络成瘾造就了某些大学生的人格特点和应对方式,还是具有某些人格特点和应对方式的大学生更容易上网成瘾,还缺乏实证的研究,这也是本文的不足之处,还需要做后续的跟踪研究。
3.大学生网络成瘾的危害。通过与网络成瘾学生的交流并分析他们的表现,不难发现网络成瘾学生在一定程度上都超出了普通学生心理健康标准的范围。网络成瘾大学生可以认识到上网无节制的危害性,但却很难控制自己的上网行为;过度满足于虚拟空间,而疏离于现实社会;情绪状态表现极端化,上网时过度兴奋,下网后持续低迷;网络成瘾大学生间接反映出不确定的人生目标、消极的自我评价等不良症状。作者认为,网络成瘾是一种心理疾病。网络成瘾大学生无论从行为、情感还是思想意识方面都超出了正常人群的一般尺度,而极有可能发展成为一种畸形的为追求而脱离现实世界的异常人群。
综上所述,网络成瘾有很深的内部动因,除了网络本身具有的易致瘾的特点外,大学生的性格特点、生活方式、性别差异等,都可能是网络成瘾的影响因素。因此,教师在指导大学生使用网络时,要做到扬长避短,合理指导。
[参考文献]
[1]李望舒.西安市大学生网络成瘾状况与人格特质的关系研究[J].中国学校卫生,2005(3).
[2]卫根泉.青年网络成瘾研究综述[J].甘肃成人政法教育学院学报,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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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内逻辑学的主要研究方向
数理逻辑——中国逻辑、印度逻辑和古希腊逻辑并称为古代世界三大逻辑传统,而以古希腊逻辑为先河的西方逻辑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西方,逻辑学与哲学并起,发源于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而以亚里士多德的研究成果最为杰出,他所创立的古典逻辑,经过后人的增补、发展,形成了传统逻辑,至今仍为大学逻辑教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中世纪的逻辑学被当作神学的工具,而以西班牙逻辑学家彼得的《逻辑大全》流传最广、影响较大,成为13世纪至16世纪西欧各类学校广泛采用的逻辑学课本。近代培根的归纳法对近代逻辑学和科学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随后近代科学家笛卡尔、赫舍尔、惠威尔等分别对科学归纳逻辑进行了深人的探讨。17世纪末,莱布尼兹初步奠定了现代形式逻辑即符号逻辑的基础。19世纪英国著名的逻辑学家汉密尔顿创立了谓词量化理论,极大地推动了符号逻辑的发展。德摩根提出了关系命题和关系推理,乔治布尔创立了逻辑代数,使逻辑代数臻于完善。20世纪初,德国著名的数学家、逻辑学家弗雷格构建了比较完全的逻辑演算系统,开创了公理系统的先河。后由罗素、希尔伯特和哥德尔等人所完善的一阶逻辑,是当代逻辑大厦的基石。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塔斯基的逻辑语义学、图灵的“图灵机理论”,成为逻辑史上三项划时代的重大成果。促使形式系统的方法成为现代逻辑研究的基本方法,而集合论、证明论、模型论、递归论成为现代逻辑的基本工具。形成了数理逻辑的研究方向。
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逻辑哲学主要研究逻辑的哲学以及运用现代逻辑工具分析解决重大哲学问题。20世纪上半期,逻辑学作为哲学的二级学科,和哲学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作用,推动了哲学研究的“语言学转向”,主要以英美哲学家奥斯汀、戴维森、格赖斯、克里普克、蒯因、罗素、塞尔、斯特劳森和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研究内容主要涉及真理和意义、言语行为理论、指称与摹状词、名称与指示词、命题态度、可能世界与情境理论、隐喻、私人语言等领域。哲学逻辑主要分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其一是在经典逻辑的基础上,引进具有哲学含义的逻辑算子而构建扩充逻辑系统,如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和认知逻辑等;另一种是在某种哲学思考的背景下,对经典逻辑算子的变异解释建构择代逻辑系统,如多值逻辑、弗协调逻辑、模糊逻辑、直觉主义逻辑以及多值模态逻辑等。
归纳逻辑——归纳逻辑属于非演绎逻辑,前期的研究主要包括回溯推理、穆勒五法的推广、现代科学技术中的新归纳方法以及类比推理等。20世纪80年代后期,归纳逻辑更关注于专家系统、知识工程和智能计算机等方面的研究以及对归纳逻辑面临的哲学问题的研究。同时,对归纳逻辑的研究,更倾向于对概率逻辑的研究。
应用逻辑和逻辑应用——包括科学逻辑、语言逻辑、法律逻辑、决策逻辑和经济逻辑等。科学逻辑是经验自然科学的逻辑方法论,包括发现的逻辑、检验的逻辑以及发展的逻辑三个方面,主要对逻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论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机理进行探究。语言逻辑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同时以人工语言作为分析工具,主要研究语言的语形、语义和语用,以现代逻辑的成果为研究基础。有的则从广义量词理论、蒙太古语法、范畴类型逻辑等方面进行研究。可以构造语言逻辑系统,研究通过演绎方式获得概称句的推理。而法律逻辑主要研究传统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研究法律推理或论语。经济逻辑主要研究概率逻辑、博弈逻辑等和经济相关的一些逻辑推理。决策逻辑则以哲学逻辑为工具,如认知逻辑,突出社会经济活动中主体在互动交流中所涉及到推理模式。
辩证逻辑——关于辩证逻辑是不是逻辑,还存在有广泛的争论。辩证逻辑主要形成了三个不同的研究方向:范畴理论方向、形式化方向和科学方法论方向。
逻辑史研究——包括中国逻辑史、西方逻辑史以及因明。关于中国逻辑史的研究,现在很多以先秦逻辑学家的著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寻求中国古代的一些逻辑思想,也有的将逻辑和文化相结合,研究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西方逻辑史则以西方逻辑的发展史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西方逻辑史的发展过程和规律,以及不同时代的逻辑学家对逻辑所做的贡献。因明主要有汉传因明和藏传因明,对因明进行抢救性的整理和研究。
二、国内逻辑学教学面临的困境
目前虽然国内逻辑学的教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面临着令人堪忧的问题,究其原因如下。
首先,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发展,远不如古希腊逻辑发展得完备、系统化,也不如印度的因明发展得充分。中国逻辑学以诸子百家中的墨家逻辑学发展得相对比较完善外,儒家的名学和辩学中也有类似于逻辑的一些片段,而到了后期,儒道两家成为中国学术的权威,而其它各家则渐趋衰落,从而形成了中国固有的思维模式和思维传统,即重感性而轻理性的思维范式。虽然后来西方逻辑传入中国,但并未根本改变固有的思维模式,理性思维并没有真正融人到日常思维之中,因此,逻辑在中国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其次,国内的逻辑学教材参差不齐,教学内容不够完善,本科生的逻辑学教材大部分都大同小异,皆以西方亚里士多德的传统逻辑为主要授课内容。研究生专用教材,各个高校选用的也各不相同,国内缺乏这方面的比较通用的一些教材。逻辑学专业比较强的一些高校,则大部分以国外的逻辑学教材为范本,这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对于本科生的教材而言,一旦引入现代逻辑,则学生又会反映难学,受国内实用主义风气的影响,社会也需要大批的实用型人才,这些都影响到高校的教学和管理理念,迫于就业、分配的压力而加大了应用学科、实用学科的发展,削弱了逻辑学这样的基础学科的教育,普遍认为学习逻辑学在服务地方经济方面,显得比较薄弱,学习逻辑学没有什么用处。这种现象也引起了学者和国家教育部门的重视,正试图编写一些具有权威性的教材。
第三是我国逻辑学教师队伍与国外相比,整体水平不高。就国内而言,设有逻辑学博士点的高校只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20个左右,而培养的逻辑学专业的教师,包括博士生,许多都改教其他课程,或者兼教一点逻辑,或者参加公务员考试而走上仕途,放弃了对逻辑学专业做进一步的研究的理想。同时,报考逻辑学专业的研究生的生源严重不足,无法培养足够的专业教师队伍从事逻辑学教学的需求。另外,即使是逻辑学专业的导师,许多对现代逻辑也不是很精通,培养出来的研究生的质量也参差不齐,很多研究生无法教授现代逻辑课程,这都制约了逻辑学教学质量的提髙。同时由于教学方法陈旧,教学理念不够科学,这些也都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
三、逻辑教学改革的策略
逻辑教学的改革必须针对逻辑学教学面临的困境,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要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髙校要重视逻辑学的基础学科地位,关注逻辑学科的发展,搭建逻辑学的学科平台,加强学术队伍建设,转变急功近利的观念,打破思维定式。从逻辑学教学自身的特点,从逻辑学课程的开设方式和逻辑教学观念的改革出发,转变学生传统的思维模式,提高逻辑学课堂教学的效果,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1.逻辑学课程内容的改革
关于高校逻辑学教学内容的走向问题,郭桥认为目前国内主要有以下3种观点。其一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该观点主要以王路为代表的学者’在高校应该教授现代逻辑,用其取代传统逻辑。因此被称为“取代论”者。其二坚持传统逻辑不可废止。以张盛彬、马佩、郁慕镛等为代表。主张中国高校,文科主要应该学习传统逻辑,不应以数理逻辑内容完全取代大学文科逻辑教材中的传统逻辑的内容,同时也应该在高校适当地讲授非形式化的普通逻辑。其三坚持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并举,认为逻辑教学改革至少应该是形式化逻辑和论证逻辑并重,传统逻辑的形式化不是逻辑现代化的唯一道路,数理逻辑也不是现代逻辑的全部。我们认为,髙校的逻辑学教学应该参照国外逻辑学的课程设置,根据学生的不同的学科背景,开设不同的逻辑学课程,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和课时计划。同时各个学校也要有自己的特色,根据本校的师资力量和学科特点进行取舍。
据此,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也就是教材的设计至关重要。在本科教学阶段,针对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教材内容比较抽象,逻辑学专业性比较强,教材不能切合各个高校学生的具体情况等,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所以要建立和完善逻辑学的课程体系,根据逻辑学的不同的研究方向和本高生的具体的学科背景,形成以传统逻辑、现代逻辑、归纳逻辑、逻辑应用、批判性思维等课程体系,分设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通识课等不同的类型,以适应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本科生的学习。改革逻辑学教学大纲、制作规范的逻辑学教案和课件,以校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课程为参照,注意知识性和趣味性、理论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目前的传统逻辑教材都大同小异,所以我国逻辑教学改革须借鉴国际逻辑教学改革的经验,在教材设计方面,尽量参照西方的教材,针对不同教学对象,开设不同层次的教材。对于高校的本科生,特别是文科生,可以根据不同的专业,设置不同的教学内容。如哲学、思政等专业可以经典逻辑为主要授课内容,适当增加逻辑哲学、现代逻辑、归纳逻辑的一些内容。中文、外语、广电、新闻等语言类专业的学生可以增设语言哲学、逻辑哲学、言语交际等方面的课程。法律、经管、社会学等专业的学生,可以增设现代逻辑,而仍以传统逻辑为主要授课内容,同时增加法律逻辑、经济逻辑、辩证逻辑、归纳逻辑、哲学逻辑中的道义逻辑(适用于法律逻辑专业的学生)和MBA考试相关的逻辑知识等内容。至于学时数的设计,根据教学实践经验,应该选择36学时或者54学时,这样才能使本科生没有太大的学习压力,同时又能受到逻辑学的训练|51^2°。因此就需要对逻辑学这门学科有一个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制定较为统一的教材,同时各高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教材。
对于研究生来说,则主要应以西方逻辑史为基础知识,这里的西方逻辑史主要指国外纯英文的西方逻辑史手册为教授的主要内容,使研究生了解西方逻辑发展的历史进程,逻辑学家们的逻辑理论和形成该理论的历程。然后根据不同的师资力量和生源的学科背景,有选择地开设四论(证明论、集合论、模型论和递归论)这样的基础理论,文科学生可以开设逻辑哲学、语言哲学、法律逻辑、经济逻辑、归纳逻辑、中国逻辑史、因明等逻辑课程。有选择地开设模态逻辑、人工智能、现代逻辑(数理逻辑、符号逻辑)、哲学逻辑。对于理工科背景的学生,则可以对上述逻辑根据爱好进行选择。像阿姆斯特丹大学就具有很好的逻辑学教学传统,开设逻辑、语言与计算相关的逻辑学课程,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要求研究生的专业方向要和人学前的学科背景相关,专业方向分为“数理逻辑和数学基础”、“信息和计算”以及“语言和认知”。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开设不同的课程。对于“数理逻辑和数学基础”方向,要求掌握数学基础知识,熟悉数学中的相关的基本概念,掌握拓扑学、代数学、集合论中的和逻辑相关的基本概念,学好四论。对于“信息和计算”方向的学生,要熟悉集合论、证明论中的一些概念和方法以及计算机专业中和逻辑相关的课程。“语言和认知”方向的学生,除了熟悉四论中的一些基础理论外,还要求掌握哲学和语言学中的基本理论。其课程设计也是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开设不同的课程。对“数理逻辑和数学基础”方向的学生,开设模态逻辑导论与公理集合论,递归论和模型论,以及集合论高等研究、构造主义、模态逻辑等。在“计算机和信息科学”方向,开设约束编程、自动化推理、对话系统、信息科学的博弈论、信息论、信息检索、神经网络和符号推理、语言和言语技术、语言学习、算法、复杂性和计算、概率系统、资料导向的分析及不确定性推理等。对于“语言和认知”方向的的学生,开设逻辑和认知、语义的结构和内涵语义、哲学与认知、理性、内涵和言语行为、意义指称和模态等。同时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同时各专业都应该开设批判性思维相关的逻辑课程,特别是针对即将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因为他们面临着就业、深造等多种选择,这就需要参加各级各类能力考试,而逻辑学则为必考的内容之一,因此可以为学生解答GRE考试、GMAT考试、LSAT考试、MBA考试、MPA考试、GCT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的相关试题,为大学生的进一步深造(如考逻辑学研究生等)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增加了大学生的就业机会,提升了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逻辑学教学方法的改革
科学的教学方法,可以提高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逻辑学教师,要更新教学观念,关注国际国内逻辑学研究的前沿,不断吸纳新的知识,创新教学方法,运用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使教学达到最佳效果。在课堂教学中,可以采用案例教学,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就是指在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设计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而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据教学目的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阅读、思考、分析和讨论等活动。案例教学法,是运用社会或身边发生的事例,或者是历史、寓言、小说等事例,和逻辑学相结合,以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指明其中蕴含的道理,给学生以启发的教学模式。同时,课堂教学也要运用启发式教学法、愉快教学法、注重课堂教学中的语言表达等方法,激发学生对逻辑学这门学科的浓厚的兴趣,领略逻辑的奥妙,从而更好地掌握逻辑基础理论。要求学生多读一些逻辑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特别是国外的一些逻辑学方面的基础教材,培养理性思维能力。适当布置一些课后作业,要求学生在课堂教学结束后选择一个与本课程相关的主题作进一步研究,写出具有创新性的小论文,让学生沉浸到图书资料的海洋之中,吸取丰富的营养,提高自身的学术素养。营造良好的学习逻辑学的氛围,举办各种侧重点不同的学术讲座和专题讨论会,邀请逻辑学专业的导师或者学者做专题讲座。定期组织学生组成专题小组,针对不同的专题进行讨论,这样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的质量和创新点。对于研究生,还要鼓励他们参加全国性、国际性的逻辑学术会议,多和逻辑大家进行交流,增长自己的见识,了解学术前沿。
3.逻辑学科研创新方面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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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些逻辑学工作者对接受数理逻辑有一些错误的认识,最有代表性的是数理.逻辑与传统逻辑不同,不能应用于自然语言的推理,学了也没有用”。这种观点的错误有二:①数理逻辑并非不能应用于自然语言的推理。以当前国外流行的逻辑学著作为例,不管是大学教科书、一般逻辑专著还是逻辑基础读物,如果涉及传统逻辑的话,它们都注意把介绍传统逻辑知识与数理逻辑知识结合起来。所介绍的传统逻辑知识,一般也已经过了改造,其特点是对逻辑联结词、命舾形110式和真值表极为重视,而概念问题往往放在语言部分处理,对逻辑规律很少、甚至不予讨论。这些都体现了数理逻辑的精神。但是,这种做法并不妨碍这些书简洁、概括、有效地介绍自然语言的主要推理形式。用数理逻辑研究自然语言的推理的潜力是极大的。特别是那些通过数理逻辑的应用所开辟的新的研究方向或所创立的新的逻辑分支,往往提供了研究自然语言的巨大可能性。譬如,现代语言逻辑重视对语境的研究,已经可以使逻辑分析进入文学语言的禁区。当然,现在还不能说数逻辑可以处理所有用自理然语言表达的推理。但传统逻辑在这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只会更多而不是更少。②根据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现在的逻辑教学不能再局限于自然语言的推理。电子计算机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突出成就。在发达国家,它已经广泛地进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我国,也有着普及和发展计算机的迫切需要,尤其是那些从事各级管理工作的人员,都有必要掌握计算机。事实上,现在学习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人员,一般都开设有计算机课程。而数理逻辑是与计算机的设计及操作都有关的理论I同时,逻辑不仅是大学课程,就连中学数学教材也涉及到了。布尔代数、集合论的初步知识及概率的初步知识已经编进了中学数学教材布尔代数就是逻辑代数,集合论是数理逻辑的基础理论。概率是现代归纳逻辑。其中又涉及类演算的知识。如果我们的逻辑课程只讲自然语言推理,对数理逻辑不作介绍,这就会落后于教学内容。
2.语言逻辑
语言逻辑最早不是逻辑学界搞起来的,而是语言学界搞起来的,是语言学界利用符号逻辑作工具,对自然语言加以研究所产生的成果。大概是出于这种原因,语言逻辑这个名称至今未见流行。但这种研究方向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
语言逻辑的成果体现在形式语言学上。而形式语言学又可分为“语法学”、“语文学”和“语用学”三个组成部分。美国的诺姆乔姆斯基(NoamChomsky1928-)在形式语言学上取得了杰出的成就。他所创立的转换生成语言论,把形式语言学推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根据转换生成语言论,研究语言的目的不是为了对语言进行分类的描写,而是为了建立一整套形式化的演绎系统。这种形式系统包含有限的语法规则,却能够生成无限的合乎语法的句子,还能够解释句子内部的语法关系和语义的分歧性。
转换生成语言学派认为,所谓语法,就是“产生所分析的句子的某种装置”。簪如:有限状态语法,是用有限的递归规则,对有限的词汇进行处理,能够生成无穷数目的句子集合。有限状态语法规定,句子由“从左到右”依次选择的一系列的词所生成。也就是说,在第一个(或者是最左边那一个)成分被选定以后,随后的每次选择都由前面已经出现的成分来决定。这种简单的有限状态语法,就是一种线性信号装置。
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言论使得语言学与数理逻辑、信息系统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说,也使得逻辑研究出现了崭新的天地。在逻辑研究中采用形式语言学的成果,起码有以下一些好处:①是为逻辑研究指出了新的方向。②是为研究自然语言的逻辑问题提供更为有力的工具。③是有利于人们理解.和掌握计算机的语言形式。
3.逻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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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逻辑学研究必须以哲学认识论为前提和基本原则。认识论旨在探讨人类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标准等问题。同时,我们还必须分清唯心主义认识论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唯心主义认识论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坚持从意识到物质的认识路线;不可知论否认客观世界可以被认识。唯物主义认识论则恰恰相反,它肯定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强调物质世界是客观实在,认识是人对客观实在的反映,认为最终世界是可以认识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则进一步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在比较逻辑学研究中,能否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关系到比较逻辑学学科理论建构的根基巩固与否。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认识的发展,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讲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发展动力、目的、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比较逻辑学研究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随着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方法会逐步多样,认识的层次也会逐步深入。并且在研究实践的过程中,随着研究者阅历的增加,人们对比较逻辑学研究中所体验到的具体内容的比较探究,会越来越细微和深入,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刻;同时,也会知道原有的看法是否正确,并为以后的认识积累经验。
(一)比较逻辑学三个层面研究中的认识论前提。比较逻辑学研究必须以认识论为前提和基本原则。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初级阶段———描述的比较逻辑学,它是对三支逻辑源流本身的研究,是比较逻辑学整个学科理论研究的前提与基础。在对描述的比较逻辑学方法论的探讨中,必须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是因为:其一,描述的比较逻辑学其本身关于描述的含义必然是对元典进行史料考证与挖掘整理,而后才会得到所需的基础知识。这就需要在研究的时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其二,描述的比较逻辑学研究需要吸取三大逻辑体系中具备可比性的信息源。这就需要我们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从整体出发,通过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等方法对其进行研究。其三,在以上二者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比较逻辑学初级阶段的探讨,归纳、总结、提高,并在实践逐步深入的过程中,达到文字表述的信达雅,即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所指出:“译事三难:信、达、雅。”[1]所谓“信”,是指内容准确无误;所谓“达”,指的是表述内容时运用的语言通顺、妥帖;所谓“雅”,是指言辞文雅。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第二个阶段———评价的比较逻辑学,它强调对古代、近代与现代三种逻辑之间的纵横比对、同异比较,建基于描述的比较逻辑学之上。在认识论层面,它突出表现在从客观的事实中挖掘出具有可比性的信息源,从而在可靠材料的背景下进行纵横、同异比较。这是进行比较逻辑研究的必经阶段,更是对于理性认识的提炼和升华。最终,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第三个阶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汇通的比较逻辑学研究”,它以三支逻辑源流之间的平等对话与三者内在关系的透视汇通为基本研究对象。这一阶段是认识论中的理性形成、实践、轮回乃至飞跃的阶段。它不再仅仅局限在对所认识事物的描述或评价,而是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纵横层面突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限制,使点、线、面之间有一定的建构和汇通,从而形成理论并进一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检验、提高。
(二)比较逻辑学研究历史进程中的认识论思考。比较逻辑学研究之所以能够凸显学科魅力,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来讲是因为它具备了理论的基础。从历史的进程来看,则是认识论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表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指出,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所得到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初级认识是感性认识,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这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其二,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必须用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逻辑加工,即遵循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方法以及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的原则,最后通过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概念(范畴)、判断、推理的形式,形成理论知识体系,即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的抽象、概括的反映,也是对事物的本质、全面的反映,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最后,认识的能动性不仅表现在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能动飞跃,而且还表现在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能动飞跃。人们在获得理性认识以后,通过种种形式使之应用于实践,向现实转化。这是实践检验理论、实现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在理论检验的过程中,又使理论更加完备。现以张连顺(顺真)教授所定义的“现代量论”的两个时期为例进行说明。张教授将自1900年以来的“现代量论”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即1945年以前的“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时期和1945年以来的“新古典量论学派”时期。其中“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时期又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00年至1935年,此乃“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以及“现代量论”的起步、奠基、初步形成的时期。张教授认为,“以舍尔巴茨基(Th.Stcherbatsky,1866—1942)为代表的‘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性质的‘现代量论’学家,多以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康德的先验逻辑等为解释范式,实施欧洲哲学逻辑学向‘古典量论’的映射,由是完全被曲解了的陈那几乎就竟然成了近代的康德。”这在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中,没有体现事实本意,从而是歪曲的理论。同时张教授还认为,“现代逻辑特别是符号逻辑开始向‘古典量论’实施映射,‘古典量论’中以‘比量智’为核心的建构系统被人为地从‘现量智’与‘比量智’的‘二量’系统中剥离出来,并将作为自我思维的‘自义比量’与作为自我思维在交往情境中的‘他义比量’的明显特征强行取消由此变成单一的自我思维之形式的逻辑思维,以此强行将比量智纳入到欧洲逻辑的系统中,在本不具可比性的比较中将量论二量为一量,并将二种比量强并成一种比量,终以‘古典量论’之‘比量智’竟然也合于欧洲逻辑为内心之快慰”。这种断章取义的做法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即是缺乏用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逻辑加工。也就是说,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方法过程以及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的原则上,缺乏必要的真实性与客观性。究其原因,张教授以为:“这是欧洲现代强势文化心态在佛教量论因明学研究中的一种自发性反应,更是近代晚期以来所逐渐形成的欧洲现代逻辑‘去心理主义’思潮之逻辑方法论在解释‘古典量论’时的自然映射。”①第二个阶段,也就是1935年以后,伴随着欧洲逻辑学内部对符号逻辑的反思而形成的怀疑反思阶段。张教授认为它关乎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去心理主义”的逻辑学体系能否真正成立;二是单向度的符号逻辑体系对“古典量论”生吞活剥的映射是否合理。随着实践的进一步变化、发展,量论“欧洲系统”终于走上了向“古典量论”特别是印藏系统全面回归的坦途,由此形成了1945年以后的“新古典量论学派”,它建立在量论方法论的根本转变之基础上,其代表在欧洲即是现代量论“维也纳学派”的开拓者弗劳瓦尔纳(Erich.Frauwallner,1898—1974),在东方即是《佛教逻辑学之研究》一书的作者日本学者武邑尚邦。#p#分页标题#e#
武邑尚邦对现代量论“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的历史地位给予了极为中肯的评价。他认为“时至今日,依据作为最新逻辑学的符号逻辑学之模式将佛教逻辑学与欧洲逻辑思想进行比较研究之尝试,在一定范围内正在取得大的成果”(《佛教逻辑学之研究》序言)。但他更深刻地认识到:“在如是之新方法中,即使佛教逻辑学之符号化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实行,而不能被符号化因素之存在益发明显,于此出现了新的问题。实际上,唯这没能够被符号化之部分显示着印度独特之立场,唯此才是今后一定要研究的尚待解决之课题。”(同上)张教授断言:“这是由现代量论的‘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走向‘新古典量论学派’在方法论上的高度自觉,是吹响复兴古典量论本义之境的理性号角。”②基于对现代量论发展历程的比较研究,可以凸显辩证唯物认识论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比较逻辑学的研究必须以此来规范学习和研究,从而在挖掘历史资源的过程中摒弃错误的理论观点,并且在实践中培育正确的理论,以指导实践并发扬光大。
(三)比较逻辑学研究与认识论研究同步发展。在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精确、严密的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实践和认识领域,人类的认识能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与此相适应,认识的对象也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展着。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中介日益复杂化。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过程中,笔者以为,应极力避免诸如视野狭窄、不察行情,注重结论、短于论证,捕风捉影、以字取义等浅显取向。在认识的手段、方法和形式愈来愈多样化、精密化,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间环节也更加复杂化的同时,应考察各种认识手段、认识方法和认识形式,如各种仪器、电子计算机、模拟方法、模型方法、数学方法、符号系统等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思维方法。由于主体和客体之间中间环节的复杂性,认识的结构问题,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理论和实践等关系问题更加突出。同时,科学认识的发展,使得理论对实践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上面提及的量论因明学研究的历程为例,理论的实际应用、为实践建立观念模型、科学预见、超前反映,等等,使量论因明学得以破除“去心理主义”的影响,从而回归正统。总结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概括现代科学认识的资料,对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提出的有关认识论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作出科学的解释,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项十分迫切而又复杂的任务。这为比较逻辑学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导向,从而也必将会发展和丰富比较逻辑学的内涵理论以及比较逻辑学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
二、比较逻辑学研究的方法
比较逻辑学研究在以哲学认识论为前提和基本原则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扩展研究领域,提升研究深度,需要具体方法的培植和运用。历史上,自19世纪末以来,比较逻辑学研究已走过了百余年的时间,但在此过程中,一直鲜有学者对比较逻辑学自身的基本理论给予必要的重视,主要是以三支逻辑源流之间或同一民族逻辑内部具体到某一逻辑问题即微观比较为中心的。对其方法的研究也是如此。人类社会已进入21世纪,为了使拥有不同文化背景、教育程度与思维方式的人与人之间能够进行平等对话与交流,方法论的研究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学术研究所具有的说服力,有时是可以从合理的推论中获得的,而这种合理性则依赖于对方法的不断考察与研究。比如笛卡儿的《方法论》与培根的《科学的进步》所以受到推崇,无不因认识到方法的革新对于新理论的发展的不可或缺性。实事求是地说,对于“比较逻辑学”这样一门我们正在试图构建的学科,百余年的比较逻辑研究历程,并未为这一尚处起步阶段的学科提供多少有益的方法,甚至可以说是连一种成熟的方法也没有。这主要是由于,20世纪的学者在进行比较逻辑研究时,将主要精力放在微观比较上,而并未对比较逻辑学自身的理论尤其是方法论进行必要的探讨。
必须说明,上述论点并未否定百余年来几代学贯古今的学者们所进行的比较逻辑研究。笛卡儿在论及写《方法论》一书的目的时说:“我并不是教人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每个人为达到他的理性都应该遵从的,但只是告诉在何种情形中我如何努力实行我的方法。”[2]这里,我们得出上述结论也并非为了抹杀每一位研究者对比较逻辑研究以其独特的方法所进行的创造性工作。另外,方法论与方法不同。我们认为方法论与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联系与区别必须予以厘清。我们讨论比较逻辑学方法论,要先分清楚哪些是方法论,哪些只是一般方法①。在我们所主张的比较逻辑学的研究中,可以使用许多不同的研究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研究方法都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比较逻辑学方法论必须是这一学科总体研究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原则,而不是在局部的、具体某一问题上的个别的研究方法。因为,这些具体的方法并不是为这一学科量身定做的,并且是任何学科的研究都有可能采用的。具有普适性的方法,对于我们所讨论的比较逻辑学而言,并不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从根本上来说,“比较”作为人类分析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时经常使用的方法,在许多研究领域里被普遍应用。抛开自然科学不论,仅就社会科学研究而言,比较方法即运用于诸多学科,诸如比较哲学、比较语言学、比较法学、比较历史学、比较经济学,等等,但这些比较的方法多用于具体的学术研究。比较逻辑学则不同,在科学发展的今天,对比较逻辑学的研究除了在具体的学术研究领域有它的独特之处以外,作为一门独立、严谨的学科,虽然与多学科及相关学科有若干的碰撞和联系,但比较的方法却是独到的、全面的。通常情况下,进行逻辑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是横向和纵向比较,随着研究的深度、广度的挖掘和扩展,人们逐渐探索出了在时间和空间跨度下的更多具体的研究方法,诸如典型比较方法、影响研究、跨学科研究、渊源研究、平行研究,等等。
(一)传统的比较研究方法———横向、纵向、井向。
1、横向比较研究。所谓横向比较方法在有的论述中也称为共时性比较方法,它主要是就相同历史时期或相似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国家和民族在逻辑理论和逻辑思想上进行的比较。2、纵向比较研究。所谓纵向比较研究方法也称为历时性比较方法,它主要是对不同历史时期或历史发展不同阶段的逻辑理论或逻辑思想、人物等进行的比较研究。3、井向比较研究。所谓井向比较研究方法主要是横向和纵向交叉研究的一种研究方法,它有助于分析某一逻辑理论、人物等在整个人类逻辑观中的价值和意义。同时,通过对某一点在全局中的作用分析,有助于对某一逻辑观的整体把握和运用。#p#分页标题#e#
(二)研究过程中点对点的比较———典型比较。
1、典型比较。所谓典型比较是根据研究需要对某一理论、系统、人物和与其他学科理论的关系等的比较。2、层次划分。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同一学科内部对某一理论、系统、人物等的比较研究;二是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理论的比较分析、区别研究等。3、典型比较研究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具体指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探索,不考虑其时间性和空间性;二是广延性:具体指学科跨度上的无限性,比如《墨辩》理论的影响与亚里士多德逻辑理论的影响在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比较分析,及其造成的影响。4、典型比较研究的作用。典型比较研究有助于明确不同逻辑类型或具体的逻辑系统的比较,有助于分析判别不同逻辑类型或系统在不同环境下的影响和价值,有助于发现不同逻辑类型或系统在比较中所具有的先进性或落后性等。
(三)逐步探索下的具体研究方法———平行研究。
1、平行研究的含义。所谓平行研究是指把无直接关系的不同民族或系统逻辑,在渊源、特点、影响、人物等诸多方面实际存在的类同和差异作为研究重点,经过推理分析,然后得出有益的、往往又具有某种规律性、理论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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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以其独有的严密性、规划性、创新性以及基础性等特点,一直备受教育学者的青睐。在大学生素质教育教学活动中,逻辑学的教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活动中,我们必须重视逻辑学所发挥的影响,并在不断的实践教学活动中,深入地探究逻辑学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关于逻辑学的相关分析
从逻辑学发展理论方面进行分析,逻辑学是一门基础性以及工具性兼备的学科,其基本理论也是其他学科普遍适用的原则和方法。实质上,逻辑学在各门学科的发展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当代的大学生素质教育方面,我们更多的是倾向于从心理教育、情感教育、德育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一定的培养。逻辑学在这几方面的能力培养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相对来说,逻辑学在我国教育中的教学水平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发展。
二、关于逻辑学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重要性的分析
1 逻辑学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逻辑学与思维科学密切相关,并在大学生的思维能力形成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培养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使其在全新的环境中,更好地完成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并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培养自己学习知识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在掌握相关基础知识理论的基础之上,探究更高层次的知识理论。逻辑学的教育,会在潜移默化的教育中使学生形成一定的创新思维,使之可以更好地发现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对于学生更好地学习其专业的理论知识以及提高实践能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在实际的大学素质教育活动中,高校必须重视逻辑学的教学活动。
2 逻辑学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语言能力
从逻辑学与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分析,逻辑学的教学对于提高大学生的语言能力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大学生经过高等教育,应具备一定的文书以及应用文写作的能力,而大学生在语言能力方面缺乏一定的逻辑综合能力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从一定意义上分析,逻辑学的教学活动,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规范大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也能促使学生在语言表达中,有效地避免语言表达出现不必要的语病以及颠三倒四的情况。
3 逻辑学有利于培养大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
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逻辑学对社会理性化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逻辑学的实际教学活动中,实现逻辑教学与大学生综合素质教学的有机融合,成为当展的一种必然。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够帮助学生在遇到问题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整个事件的逻辑联系进行思考,从而利用逻辑推理的作用,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在实际生活中,大学生会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因而,将大学生培养成为思维敏捷的社会型人才,对于社会的发展非常重要。使学生可以在各种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及时地发现解决问题的关键点,提高其辨别是非的能力,才能以自身的能力独立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因此,在大学生的素质教育过程中,逻辑学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相关教学活动中,逻辑学的发展始终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在大学生素质教学的实际教学活动中,我们必须重视逻辑学的教学,提高逻辑学的教学水平,使之可以与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实现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所有教学目标发挥促进作用。因此,各高校应在结合大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水平的基本前提下,大力发展逻辑学的教学,使之可以不断地提升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理论应用实践的能力,为其以后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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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语行为理论产生的渊源
奥斯汀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其学生塞尔修正并发展了这一理论,使之进一步系统化、严密化。在他们之前,弗雷格、马林诺夫斯基、维特根斯坦等先驱已对该理论提出了一些思想片断。
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弗雷格首先发起此次转向,罗素继承并发展,维特根斯坦完成了这一转折和过度。“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到来,从内涵上看分析哲学指“把哲学问题置于语言领域并在分析语言手段和语言表述的基础上解决哲学问题”。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逻辑分析学派和日常分析学派。前者主张应发明一种其语法形式在逻辑上是完善的语言,后者则侧重分析自然语言或日常语言。这些事实都充分说明了把交际中使用的语言作为一种行为来研究的思想并非只是从奥斯汀开始的而是由来已久的。
二、言语行为理论的内容
在《如何用语词做事》中,奥斯汀首先指出,“言”就是“行”。他认为,言语是人在特定场合对特定语言的具体运用,包括运用语言的说话行为和所说的话。因此,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奥斯汀区分了两类不同的话语:施事话语和记述话语,并用“适当与否”、“真假与否”两个评价标准来区分这两类话语。
之后,他又尝试提出言语行为理论来处理“说话就是做事”的问题。奥斯汀把作为整体的言语行为分为三个层次,即认为在说些什么时,可能以三种基本的方式在做些什么。他把这三层意义的做些什么分别称为以言表意行为、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为。
以言表意行为指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发出一段声音,组词成句,音义结合;以言行事行为指在完成“说什么”这一行为的同时,所表达的说话者说出这个话语的“用意”,产生的某种语力,如某人说:“出去!”这句话的同时,就实施了一个“命令”的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行为指说话者通过以言表意行为表达自己的用意之后,在听话者身上(也可能是说话者自己)产生的一定的影响,出现的一定效果。
塞尔在自然语言的基础上修正、完善、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并利用自己设计的一套人工语言符号来来表述分析他的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分为话语行为、命题行为、以言行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即:说出一串语词(语素、语句)就是实施话语行为;进行指称和谓述就是实施命题行为。做出陈述、提出问题、发出命令、做出承诺等,就是实施以言行事行为,而这种以言行事行为对听话者在行动上、思想上、信念上所产生的效果就是语效行为。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影响很大,被人们誉为语言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向。
三、言语行为理论对逻辑发展的意义
在对语言做逻辑分析时,应当考虑语言的使用者、语境及整个背景知识因素,言语行为理论也是以其语用学内容与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相联结,并以其理论的系统性为不完善的自然语言逻辑研究提供借鉴。
首先,言语行为理论改变了传统逻辑、经典逻辑的研究方向。传统逻辑、经典逻辑只研究陈述句,并只从真假角度来研究。言语行为理论用一种新的意义理论来取代长期以来一直占统治地位的真值语义论,对逻辑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言语行为理论扩展了逻辑学语词研究的范围。逻辑的特殊性在于它所研究的语词及由之构成的语句的特殊性。这样,从逻辑的观点看,对语词的研究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奥斯汀发现某些句子的说包含有行为动词,如愿意、许诺等,并把这些行为动词进行了分类。塞尔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做出了更合理更细致地划分。最重要的是,塞尔对语用行为句的逻辑分析研究为后来的语用逻辑研究开拓了思路。
篇11
〔收稿日期〕 2014-11-16
〔作者简介〕 刘 鹏(1974-),男,山西洪洞人,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逻辑学和信息哲学。
信息世界的发现是人类发展到目前阶段最令人振奋和影响深入的事件,无论对于日常生活亦或是学术研究,信息已经作为一个主要的、基本的材料或因素在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与证明、真值、后承、算法等逻辑学传统研究对象比起来,逻辑把信息概念纳入视野作为研究对象还是新近的事情。本世纪初,大量技术和哲学的研究汇集形成了逻辑与信息哲学这个新兴的领域。随着信息世界的发现,哲学和逻辑的主题、研究内容和方向已经发生了信息转向,围绕信息展开学术研究激发和促进了思想的大发展和对世界的新理解。
一、信息为逻辑提供洞见和新的理解
信息哲学近来得到很大发展,其元概念是信息。信息哲学在探索交流是如何可能的问题时,发现了信息概念的哲学价值。有哲学家把交流比作打网球,信息就是交流的网球。我们发现,交流主体必然涉及不止一方,交流应该是至少两个以上主体间的交流,说明交流带有社会性;交流过程必然涉及不止一个单向的过程,交流应该是至少一个以上双向的对话过程,说明交流带有动态性;这种动态性必然涉及主体信息状态的不断更新过程或主体信念系统的修正过程,必然带有主体心理的因素参与其中,因此交流又应该具有心理性。我们可以说,信息哲学带给现代逻辑的洞见至少有主体间性的洞见、动态修正性的洞见、主体心理性的洞见和逻辑真理的洞见。
(一)主体间性的洞见。我们知道,信息世界发现后,交流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交流应该是至少两方的主体间的交流,信息在两个以上主体间流动,最终达到通过交流认识世界的目的。信息概念本质上涉及多个主体,生活世界中的信息是具有社会性的,信息成为逻辑的研究对象,必然为逻辑研究提供社会性洞见,从而为逻辑学发展开拓道路。一个很好的例子是现代认知科学,认知科学主要研究主体的认知机制与过程,认知科学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主体间性,认知科学发展也是有其逻辑支撑的,其中一种是认知逻辑,认知逻辑在表达信息的抽象形式,刻画信息流的动态过程中,就把认知科学的主体间性很好地刻画出来了,从而极大促进了认知科学的认识和深化。信息的社会性洞见还为逻辑学的信息转向提供了具体的研究对象。我们认为,包括经典逻辑在内的传统逻辑处理的主要是单主体的逻辑,主要是刻画系统内的推理过程,比较多个主体的信息流动的处理,有很大局限性。多主体信息流的刻画成为逻辑学的挑战性课题,多主体逻辑同时对于人类理解信息世界,关照日常生活提供全新的理解。因此,刻画多主体逻辑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都很重大。逻辑学在把握社会性的过程中必将得到极大的发展。
(二)动态修正性的洞见。信息为逻辑提供的第二个洞见是动态修正性的洞见,主要体现为将逻辑研究视野转变到对主体动态活动的关注上来。范本特姆把信息引入逻辑学,提出了新的逻辑学动态研究纲领:在逻辑学研究中引入主体活动这个范畴,把主体的活动作为同逻辑命题那样加以同等对待。〔1 〕 (P503-519 )这样,逻辑学就呈现出由静态认知研究转向动态认知研究的新阶段。我们看到,逻辑开始转向对信息更新、交流和主体间互动等新内容的探索和研究。逻辑不再满足于以往的抽象推理有效性的研究,不再满足于那种逻辑形式的静态的演绎,不再满足于从真到真的完美过渡,而是关注于实际生活中的人或某个智能体等这样的主体实际是如何在动态的思维的,关注主体在有限信息环境中是如何根据信息流动来得到结论的整个行动过程的,关注于立足主体行为与主体意图、信念等的变化之间的动态关系,关注于主体的行为的认知基础和认知解释。比如当代动态认知逻辑研究人的会话过程的主要思路是结合具体情景分析信息如何生成、研究认知中的推理过程、分析信息的更新状态、分析人的信念的修正,在这个思路中,涉及大量语言学、认知科学和逻辑学知识,最终结果是建立会话过程的信息结构模型,理清信息流动轨迹。也就是说,逻辑学动态性的重要标志是把信息活动作为逻辑学研究的中心任务,逻辑的大量工作都集中在对主体诸如言语行为、交流、观察、学习和信念修正等动态机制的研究上。这样的研究既对语言结构分析意义重大,也对主体的动态化过程认识、计算机信息处理以及人工智能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主体心理性的洞见。信息为逻辑提供的第三个洞见是主体心理性的洞见。我们知道,逻辑学尤其是近代经典逻辑学是拒斥心理主义的。弗雷格曾经为了给数学找到坚实的逻辑基础断然声明:要把心理的东西与逻辑的东西分开。的确,分析哲学拒斥了心理主义后的逻辑一扫千年停滞的状态,得到了革命性发展,最终形成了数理逻辑宏伟大厦。然而,在宏伟中,数理逻辑走向了一种抽象的、符号的困境,远离生活世界,远离人,某种程度上成为少数专门家的技术展示。数理逻辑的另外一面是忽视了主体的能动性和信息的欠缺性,隐含着诸如将人类思维引入歧途等这样的隐患。范本特姆认为这是一种“系统禁锢” 〔2 〕 (P225-288 ),由于远离人的生活实践,符号化抽象化的数理逻辑形式系统作为形式科学的固有的逻辑观念的狭隘性所导致的空洞性,这对于逻辑学发展和对于人的发展来说是无益的。然而怎样化解这种有用的空洞性呢?按照信息的洞见,逻辑应该重返生活世界,关照日常对话,关照日常交流。这里要首先考察信息更新的机制,信息哲学定义信息是主体的信息,信息在交流过程中是完成更新,新的信息状态构成主体的新的信念以达到交流的目的,而形成新信念的过程是主体结合原有信念与新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的过程,即新信念=旧信念+新信息。从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逻辑在刻画和表达这样的信念更新过程中,是不能不考虑主体的心理因素的,所考察的这部分心理因素不同于弗雷格所拒斥的心理主义,而是合理的心理因素,通过引入对主体心理因素的合理考虑,逻辑就能够很完善地刻画人的信念修正过程了。这样,通过承认人这样的主体在实际上是如何推理的,并且引入认知心理学的东西使得逻辑得以很好刻画主体推理模型,就会使逻辑学研究别开生面。
(四)对逻辑真理的洞见。社会性洞见通过使逻辑改变单主体格局而转向多主体格局,为逻辑学拓展了研究领域。动态性洞见通过使逻辑改变静态的观点而转向动态的修正的观点,为逻辑学启发了研究视野。而心理性洞见通过使经典逻辑改变对心理主义的拒斥而转向接受合理的心理因素的介入,为逻辑学增加了新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信息的引入对于逻辑学发展的洞见还应该有很多,有待继续探讨研究。但是仅就这些洞见就已经足以引起逻辑学的信息转向了 〔3 〕 (P117-122 )。那么,这里还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怎么看待逻辑学的核心基础――逻辑真理。信息对于逻辑真理的影响又是什么呢?如果能够清晰地用信息的观点重新定义逻辑真理,那么信息对于逻辑的作用与影响将是革命性的,这应该是信息对于逻辑的最大的洞见。有逻辑学者对逻辑真理进行系统总结认为,经典逻辑中用到的逻辑真理类型有:前提(或命题)真、推理真、指派(赋值)真、形式真与系统真 〔4 〕 (P230-241 )。这些逻辑真理的类型分别从知识信念角度、从前提到结论的保真角度、从符号经济学角度、从形式公式抽象性和形式系统一致性角度系统总结了经典逻辑逻辑真理的本质。然而,经典逻辑真理概念基本特征是单主体性的、静态性的和抽象形式的,完全与其所服务的经典逻辑概念相一致。而信息视角下,也就是逻辑学开始面向社会性、动态性和心理性时,逻辑真理概念也将不容置疑地发生信息转向,社会性的、动态性的和心理性的因素应该得到深入思考和探究。逻辑真理必须认真面对日常生活,面对生活世界。在信息对于逻辑真理概念的洞见里,逻辑学要依据主体掌握的信息为根据来规定真,即新的逻辑信息真的逻辑真理观,应该得到高度关注。
二、逻辑为信息提供形式分析工具
在分析哲学家看来,日常语言是混乱的并且到处存在误用,哲学的任务归根到底就是清理语言的混乱与误用,清除一切形而上学,给科学奠定一个严谨稳固的基础。信息世界的逻辑就是要通过理解日常语言与生活世界进而把握世界。
(一)信息世界需要逻辑分析。传统哲学认为逻辑是对推理的系统研究,是通过阐明或“开启”隐含在给定前提中的信息得到新结论的一种方法。这意思就是说,比如一个典型命题推理“从A∨B,A得到B”的结论B道出了更多满足这两个前提的情况的信息。但生活世界的逻辑推理应该被看做是信息处理。按照这种理解,一些信息处理就是逻辑推理。逻辑是一种很好的形式化分析工具,第一逻辑可以很好地去表达信息处理的任务,去刻画信息处理的过程。而这些被表达的信息处理和过程在传统上是不被看做是逻辑研究的范围的。逻辑在这里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对信息处理任务的描述和解释,另一个是为逻辑模型的输入输出装配提供适合的逻辑语言。
信息的逻辑研究揭示和探讨了信息概念的许多非常基础性的定性的方面,正在慢慢成为哲学反思社会的利器。有学者提出三种不同角度的信息的定义, 〔5 〕 (P63-67 )分别是基于范围的信息定义、基于联系的信息定义、基于编码的信息定义,分别从不同角度强调了信息的定性规定。逻辑在对信息的刻画和对信息处理的表达方面提供了彻底的形式化工具,促进了对信息和信息处理概念的把握和理解。
(二)逻辑分析成为把握信息世界的基本工具。基于范围――主体和信息更新的形式表征与处理。逻辑学对基于范围的信息定义的核心直觉理解是一个信息状态或许可以被某一时刻可接受信息相一致的主体状态的配置或状态概率的范围所定义。获取新的信息与缩小这个范围相一致,这样就减少了事态的实际配置的不确定性。在这种理解下,对于认知模态逻辑的可能世界语义学配置的证明足够支撑信息的各种不同语义的研究。基于范围的信息定义的逻辑的一个鲜明的例子就是信息更新,由于不同主体相互间的交流,信息在主体间的社会性配置不断地发生与更新,而这种信息更新与不同的认知行为相伴随行。
基于联系――情景语境和通道理论的形式分析。逻辑学对于基于联系的信息定义的核心直觉理解是针对与信息流的刻画,信息流概念与结构化系统相联系,结构化系统内部各部分有着系统性的联结,逻辑在这个基础背景中刻画信息流的逻辑状态改变。例如,树木年轮的数量能够告诉我们关于树木年龄的信息,并且树木年轮表述着树木经历的从过去走到现在的自然界事件如旱涝雨雪等是如何演进的信息。逻辑学对基于联系的信息的形式化刻画包括结构化信息环境下信息关于情景语境、通道理论等内容。
基于编码――相关逻辑线性逻辑的形式处理。逻辑学对于基于编码的信息定义的核心直觉是信息片段(信息的编码)或者信息计算与推理过程的语法性结构的形式化描述。对信息片段(信息的编码)或者信息计算与推理过程的形式化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自然的逻辑装置就是证明理论。逻辑学家近来对一些子结构逻辑,尤其是相关逻辑和一些线性逻辑的研究,就是对基于编码信息概念的相关方面的逻辑形式分析。
(三)对信息概念的形式化处理。逻辑学对于基于范围、基于联系和基于编码这三种信息定义的形式化分析处理与概念理解并不是互不相容的,三种信息定义立场之间是可化约并且彼此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以多部分组成的结构化信息系统为例。首先,系统内各部分间的联系自然地允许基于联系的信息定义信息流的存在;第二,既然某部分接受的局部信息要一致于系统整体状态的某个概率范围,那么各部分自然存在范围上的逻辑分布概率;最后,系统各部分组合的、类语法的、证明理论的信息将会针对整个结构化系统而被以不同方式进行编码化表达。这样,基于联系的信息流就成为了一种组合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适应特殊的相关逻辑的解释,局部信息状态以类语法的方式得以组合。逻辑学还能够清晰地给信息建模过程增加新的结构化编码,给结构化系统各部分或局部安置演绎计算,达到对信息定义三种立场形式化关系处理。
三、信息与逻辑的辩证统一
人类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甚至生产方式由于信息的介入正在或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而对信息以及关于信息的逻辑的思想上或者哲学上的反思从上世纪40年代开始,也慢慢地在进行着。
(一)信息世界是哲学反思的基础。从现象层面观察,现在的世界与传统的世界是大大的不同了。以计算机器及理论发展和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的繁荣,尤其是通信和网络技术的应用不断深化,其结果是根本性地改变了人类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直至人类的思考方式,在这样的革命式的变化中,信息作为其中基本的对象和因素,其作用力和影响力被迅速地凸显,成为人类世界经常的基本的话题。信息是一切的根据。因此,许多哲学家、逻辑学家纷纷在他们的文章中向大众启示新的关于信息的哲学。我们面临的世界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的世界已经变成了一个新的世界――信息世界。
(二)信息转向化解逻辑发展的危机。从哲学上看,信息世界的世界观变化是带有根本性,这种根本性的变化使逻辑学面临了或面临着一种转向――信息转向。现代逻辑的信息转向,即逻辑研究焦点逐步转向对于信息流与人际交流的研究,这远远超出了逻辑学的传统论域:推理与意义。这使得逻辑成为了多学科学术舞台的中心活跃者,并在实践中产生新的影响,而对逻辑与信息哲学关系的认识是这种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信息或信息哲学的角度重新理解逻辑的概念,类似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是否有基于信息本体论世界观的新的《逻辑哲学论》呢?在没有形成理论之前,这只是一种直觉上的理解和推测,然而不是没有价值。面对信息世界,逻辑发展到现代逻辑纯粹的数学推理、符号化和抽象系统的方式遇到了极大的危机,像亚里士多德经典逻辑那样统一的逻辑没有了,人们看到的是不同逻辑预设下的哲学逻辑和形式系统。尽管在应用上,不同的逻辑和系统给人们带来了利益,但是逻辑所呈现出多元化、碎片式状态不能不说是一种逻辑的危机。如何克服种种危机呢?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核心概念完成逻辑的统一呢?值得注意的是,近年的国外文献中也出现了一些可贵的证据和痕迹,那就是逻辑学正在与信息发生着越来越多的碰撞,逻辑学论文中,信息这个词汇的出现率正在逐步提高。信息的概念作为逻辑学大家庭中的新的一员,正在与逻辑发生密集碰撞,而在这个过程中,逻辑发现了“新大陆”,而信息得到“新澄清”。逻辑与信息在哲学上发生着关系性的概念革命。这种概念关系视角必然引发如下问题:信息能给逻辑带来什么?逻辑能把握信息的概念吗?信息怎样改造逻辑?信息能给逻辑以真和意义吗?有基于新逻辑的统一的信息哲学理论吗?
(三)逻辑变革促进信息哲学的形成。逻辑是认识世界的最为精确和基本的工具。离开逻辑,我们对于世界的把握就是失据的。逻辑对于那种理解和认识的目标是局部修正就可以了,还是说需要大大改变和发展滞后的状况,以一种新的理论形态来解析世界呢?我们有很多的问题。但是我想,逻辑自身是无法回答这些问题的。我们的方向应该是在哲学的高度重新审视逻辑,就像维特根斯坦那样,为世界发现新的逻辑学。从上面对于信息与逻辑两方面在概念上的互动,使得我们可以以新的角度重新认识信息与逻辑,这要从两方面来讲。一方面,从逻辑学自身发展面临危机的角度来讲,经典数理逻辑那种静态的、单调的、抽象的方式已经不能很好解释和解决生活世界的问题,逻辑学发展变革在谋求新的契机。另一方面,从信息作为新的思维方式角度来讲,信息概念纷繁复杂,可以讲是使用最为频繁、作用最为重要却在概念上理论上研究最少的事物,信息的基本性使得哲学家甚至将其视为继存在、知识、意义等哲学基本概念之后的又一个本体性的概念,以信息概念为核心,形成了信息哲学,而关于信息哲学的讨论和研究则无论从国内还是国外都方兴未艾。这些讨论和研究的目标都指向为人类再次建立新的统一的“第一哲学”。目前看来,虽然这样的目标宏大而遥远,但人们朝此目标努力迈进的步伐早已开始。信息哲学的研究极大开拓了人类思想新境界,从信息新视角重新认识逻辑,为逻辑学最终克服逻辑危机,完成逻辑变革提供了一个可以选择的路径。同时,新的信息逻辑也为信息哲学克服诸多阻碍成为第一哲学提供了一个足以依靠的基本方法与工具。
参考文献:
〔1〕VanBenthem.LogicandtheDynamicsofInformation〔C〕.
MindsandMachines,2003.
〔2〕VanBenthem,MaricarmenMartinez.TheStoriesofLogicandInformation〔C〕.Handbookon the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2007.
篇12
下面就以逻辑悖论和模糊性问题处理为例,简要论述社会科学方法论在逻辑学研究中的运用及价值。
一、社会科学方法论在逻辑学研究中的运用
作为哲学学科,逻辑学在其形成和发展中不可避免地应用到社会科学方法论。本文将从对立统一规律、社会过程分析方法对逻辑悖论、含糊性问题处理的产生、发展等展开具体的分析。
(一)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特殊性与含糊性问题处理
含糊性,又称模糊性,是指一种表达“边界模糊”的词语或命题时所具有的性质。含糊性在人们的日常用语中出现的频率非常之高,人们几乎每天都运用具有这样性质的词语来进行交流,比如我们用“高矮胖瘦”来描述一个人的外部形象等。尽管模糊性词语通常被语言学者认为是人类语言所不足的地方,但不得不承认它在我们生活中占了很大的比重,而且是人与人之间成功交流的重要成分之一。
含糊性表达会造成累积悖论。例如我们普遍认为当一个人(假设这个人身高170公分)的体重达到100千克时,这个人是胖的。如果100千克是胖的,那么减少1千克,99千克也应该是胖的,那么98千克也被人们认为是胖的,照此依次类推下去就很容易得出,如果41千克是胖的,那么40千克也是胖的。而在生活中人们不会认为这个人40千克是胖的,这就让我们陷入了悖论中。
虽然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哲学家提出了解决这个悖论的方法之一,著名的超赋值理论,但是该理论引入新概念所带来的诸多问题,让人们不得不探求更好的解决这一悖论的途径。
而运用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矛盾的特殊性原理,是解决含糊性表达所带来的累积悖论问题的更有效途径之一。矛盾的特殊性原则要求我们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那么,根据这一要求,我们可以把一些具有含糊性的词语放置到一定的语境中。如对身高的描述,对于篮球运动员来说175公分是矮的,但对于体操运动员来说175公分是高的。我们需要将词语的取值范围限制在一定的区间内,在限定的范围内,对词语所表达内容的真假进行判断。
因此,我们在关注词语或命题表达内容的普遍性的同时,还要关注词语或命题表达的个性。根据同一词语的不同的个性来划定范围,确定词语使用的具体语境,创造一个精确化空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含糊性表达所导致的累积悖论。并且,根据含糊性问题的最新研究方向,运用基于模态可精确化理论的布尔多值解决含糊性问题的方法也采用了创造精确化空间的方法,所以运用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矛盾的特殊性来尝试解决累积悖论是可行的。
(二)社会过程研究方法与逻辑悖论
整个人类社会就是一个过程,那么处在人类社会的一切事物,或者说由人类社会的文明产生的一系列事物,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它们都是正在经历事物本身的创造,发展甚至消失的过程,即从零到一到零的过程。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不是从一到零的返回过程,而是从一到零的发展过程。
人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往复的过程。面对事物,特别是新生事物时,人们并不能从一开始就很好的把握事物的全部,特别是事物的本质。因此,人们需要结合自己的正确实践,不断对同一事物进行反复的逐渐深入的认识,然后再反馈给之后的实践活动如此反复,最终找到真理。
逻辑悖论的出现,源自于两千多年前著名的“说谎者悖论”,而悖论的产生,是因为当时绝大多数人们认为悖论,即逻辑矛盾,等同于辩证矛盾。在我国,自从悖论研究开始在哲学、逻辑学圈范围内兴起,大家便开始争论逻辑悖论到底从属于哪个矛盾之中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矛盾是否符合同一律是判断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哪里存在不同的重要指标。但实际上,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之间的相似性仅仅归因于自然语言处理命题的方式,这种方式误导了人们。
人们首先根据之前的自我实践和对语言上的自我理解,先验地将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混为一谈,认为矛盾就是矛盾,不存在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的分裂,那么逻辑悖论就是矛盾。后来,经过认识在实践之后的反馈,人们慢慢认识到,逻辑中的逻辑矛盾是非常不等同于中的辩证矛盾的。现在,人们更偏向于悖论是一种逻辑矛盾,逻辑矛盾是以辩证矛盾为基础的,辩证矛盾比起逻辑矛盾,更多地推進人类社会的进步。
二、社会科学方法论在逻辑学研究中的价值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通过对逻辑悖论、含糊性问题处理方法的介绍和分析,具体探讨了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两种具体研究方法被广泛应用于逻辑研究中。而其对逻辑学研究的价值便可以从运用中见微知著的表现出来,其价值主要可以体现在西方逻辑学史的背景研究、逻辑学的内容研究两个方面的价值。
(一)西方逻辑学史背景研究
自从亚里士多德在《工具论》中阐述了一些有关逻辑推理、判断的内容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对逻辑的研究,都是基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没有进行大型的创新,从14世纪中期开始,往后的五百多年,对逻辑学的研究都处于“休眠状态”。虽然处在那段时期的莱布尼茨也做出了成就,但影响甚微,直到20世纪初期才有学者从他的手稿中发现了他在逻辑学上的贡献。19世纪中末期,逻辑学逐渐复兴,这是由于当时的学术环境所导致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展开,使人们对科学技术的追求达到一种热忱的状态,西方科学在这种状态下逐渐发展成熟,成熟到自然科学家开始反过头来反思自己所研究学科的理性基础是否正确。
科学家不断运用否定之否定的观点,使逻辑学的发展经历了从肯定到否定再到肯定的模式,对旧的逻辑学观点进行批判,但不是全然否定,而是一种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过程,否定那些错的,并在那些对的观点的基础上增加新的更新的观点,从而让逻辑学不断适应客观现实世界。正如人们对亚里士多德三格三段论不断批判反思中,慢慢建立了现有四个格的三段论体系。
(二)逻辑学的内容研究
逻辑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是在形式的方面研究思维和思维之间的关系,更多地是找寻一种用符号等形式语言来表达命题,并把从前提推出结论的过程演变成一种和数学相像的计算,如此一来,就可以消除人们因对语言的理解差异造成的各种偏差和误会。
而即使逻辑学只是研究推理形式的有效性,也依然会受到研究当时所处社会背景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要运用马克思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科学研究方法来进行内容研究。这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不谋而合,历史唯物主义主张不能空洞的探索脱离环境的事物,而是要结合所背景描绘真实发展过程,特别是生产力关系和经济基础关系对事物发展的影响。同时,由于对逻辑学若干问题的处理都不尽相同,比如每个逻辑悖论的处理解决方式都不一樣,所以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唯物主义要求我们,对于传统和现代逻辑,要以一种动态的和立体的观念去认识,而不是静止片面,否则就会陷入形而上学中。
三、结语
全文通过对逻辑悖论和含糊性问题处理方法的分析,从社会矛盾分析方法和社会过程研究方法两个方面指出了社会科学方法论在逻辑学研究领域的广泛运用。同时,通过对西方逻辑的背景和逻辑内容的研究,阐明了社会科学方法论在逻辑学研究中的重要价值。
参考文献:
[1]G.H,冯·赖特,胡泽洪,胡浩.二十世纪的逻辑和哲学[J].哲学译丛,2000(2):58-67.
[2]郝旭东.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理论的第四格问题[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5(6):142-146.
[3]张立英.含糊性及累积悖论研究[J].哲学动态,2013(10):109-112.
[4]哲学大辞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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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用型本科院校逻辑学课程教学改革的侧重点
一是对传统逻辑学教育理念转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探索论证。探讨如何转变传统逻辑学教学观念和方式,探索如何树立逻辑学教育职业化和实践化理念的具体途径,论证对逻辑学教育模式进行实质性的改革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二是研究转变课程配置的方法。逻辑学教学需要借鉴国外高校相关的课程配置,依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开展合适方式的逻辑学课程,定制对应的教学纲要和实行不同的授课方式。以法政学院为例,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律逻辑课,有利于增强学生在法律论证中的逻辑思考能力;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开设逻辑课程,侧重于开展逻辑基础性知识的学习;在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专业开设逻辑学,重点在于通过对逻辑思维知识的讲解和对批判性思维的学习,增加学生的思想和语言表达的精确性、严谨性、条理性;在文化和传媒院校开设逻辑学课程,侧重于提高学生与写作、论辩和演说等中文实践相关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逻辑技巧。三是分析现有实践教学模式的优缺性。对现有实践教学模式的优缺性进行分析,探讨如何实现传统教学模式和应试教学模式的综合互通。过具体而深入的论证,阐述如何推动逻辑实践教学改革循序渐进,保证教学效果的稳定提升,最大程度减少教师和学生在改革期的不适。
三、应用型本科院校逻辑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路径
(一)建立科学的教学实践反馈机制探讨如何建立一套科学的逻辑教学实践反馈机制,从而不断优化逻辑学的授课方案,切实提升逻辑学教学模式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探讨如何打破教学模式单一的现状,实现逻辑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主要是案例教学方法)双向互通,分步骤进行,促进教学效果最优化的方式方法。主要是探讨采用具体个案与传统教学模式进行互动补充的方法,深入探讨实践教学改革循序渐进的具体路径。以公务员考试中的职业行政能力考试、行政管理MPA、工程管理GCT测试为例:逻辑试题分为:(1)推断型:(2)加强削弱型;(3)集合型;(4)排序型;(5)真假话型;(6)前提型;(7)形式比较型;(8)论点型;(9)因果型;按照具体的推理规则、论证思路又分为:简单判断推理、模态判断推理、直接推理、复合判断推理、AB结构:由因诉果、BA结构:由果诉因。答题思路又可分为:运用逻辑方阵、“假言”、“联言”、“选言”综合运用、凭语感、常识和一般的逻辑推理等。剖析逻辑题目的分类,从出题的形式中寻找题目的普遍特征和答题思路。
(二)引导学生运用逻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运用逻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体现在社会上的一些热门考试中,针对于这一现状,教学体系是如何突出问题导向,将逻辑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解题能力。教师重点要解决的是将逻辑学知识转化为解题能力,依照不同题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解答方式,分析研究命题人的思路,提高学生跳过思维陷阱的能力。具体教学中的讲解重点要对逻辑试题进行细化分类,在教学中用贯穿不同知识点的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在充分理解掌握的基础上,增强逻辑解题的各种方法,从而训练并提高其逻辑思维能力。逻辑与法律的交叉,在法律逻辑的教学中,要更加注重对实际案件的逻辑推理和论证分析,引导学生在掌握了逻辑理论知识,准确运用理论知识分析研究涉法案例,培养法治逻辑思维能力。
(三)强化学生的逻辑实践学习能力通过对逻辑实践应用的教学指导,使学生更加有效地掌握和运用理论知识,增强学生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既熟知逻辑知识又具备运用逻辑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教学的实践不断证明,在课堂上精彩的逻辑谬误分析,对提高逻辑学教学效果和改善教学质量有很大帮助。在我自己的教学经历中,就会常常把收集到的各种生动有趣的逻辑案例运用在教学中,让学生具体分析,促进学生对逻辑知识理解的更快,接受的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