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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交往的目的:
1、锻炼你的适应能力。能否在形形同学中树立好的威信和形象得到别人的肯定,并且处理好和他们之间的关系。
2、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建立的良好的同学友情,将来会是很好的人脉关系。
3、学着和不同性格本色的同学打交道,能让你变得处事圆滑起来,为你将来步入工作岗位处理和同事关系打好基础。
(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2011年7月7日,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审计署决定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实行“关键岗位重点盯防”。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审计对象尚未实现全面覆盖,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全面展开。今后,在对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还要突出重点。审计署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项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三是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加强对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我国的经济工作岗位众多,其中不乏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关键岗位。这些岗位在经济监督上容易被忽视,导致这几年出现了一些案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关键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很有意义。
二、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认识不足
某些审计人员认为只对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才有意义,对级别较低的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毫无意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对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作用不大;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查家底经费,查看与经费收支有关的账目,对其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一些人事部门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看作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考核,在部门领导干部提拔、调动、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能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模糊,造成相关人员思想难统一,给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加了不应有的阻力。
(二)先升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展开
一些单位在部门领导干部升任更高一级职务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的普遍存在,使审计工作陷入两难的境地。不如实反映其任职中的情况和问题,将违背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该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实,且担任了更高的职务,将对审计工作不利,审计结果也起不到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充其量只能起到反映情况,摸清家底的作用。
(三)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制定不健全,结果难运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提升、调动、免职三类即将离开原岗位的负有经济责任的有关干部。由于这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审计的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所不同。而现行的审计制度在审计范围、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没有明确区分干部离任的不同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方的风险责任等方面也没有具体区分这三类情况的规定。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对提升的干部按规定的内容审计外,其他情况审计人员只是凭主观感觉和一些经验,导致审计内容不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效益差。
三、完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合理考核干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用大量的数据、详实的资料反映部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可通过审计结果,正确评价干部。一方面为合理、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另一方面为正确评价免职、退职的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2、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即将离任的部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对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为的抑制,可以促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改变某些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观念,对部门领导干部既是一种预警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能促使干部在任职期间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
3、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接任人的工作顺利开展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如实地反映干部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的资产状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这将给接任人尽快适应工作、搞好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接任人可以通过审计资料全面了解新单位的家底及情况,总结借鉴前任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吸取出现问题和失败的教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二)着力提高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性
1、选择合适的审计时机
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再决定某部门领导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相关职务,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审计机关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探索创新审计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时间紧、内容多,审计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真实性,保证审计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一是与预算执行相结合,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二是审计查账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领导干部的审查离不开审计查账,同时也可以采取其它审计调查方法。三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要求被审计单位被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也要求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审计人员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有效。
3、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
(1)审计评价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用实际工作业绩与预定的可考核目标对比的方法来评价被审计对象,同时还要考虑到被评价对象主观努力所不能够控制的影响其工作业绩的客观因素。
(2)应进一步明确提升、调动、免职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以便审计人员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区别对待,达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改革失误和要区别对待。改革失误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导向的影响而产生的错误,而非个人主观过失所造成。是指某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侵害国家利益,致使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审计人员要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区别两者的情况。
(三)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价体系
1、科学确定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制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结合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情况,以任期审计评价内容为基础,可以将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归纳为经济管理能力和自控能力两个方面。
2、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操作中有一定难度,很难达到客观、公正之目的。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为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主要运用计算机处理,人工输入标准及其审查结果,靠系统测评。
3、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基数指标法、绩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的评价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一致。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最终定位到干部任免的关键问题,评价结果要求准确、统一。为此,要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从诸多审计评价方法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来作为统一的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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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清责任,区别对待。正确区分离任人员的五组责任是评价的关键。一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二是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三是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四是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五是故意责任与过失责任。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优秀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由于经营是连续的,前任领导遗留下来的,可能对本任领导产生较大,致使其任期目标的实现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因此在评价离任人的任期业绩时,要具体分析这种影响,划清前任与现任领导的经济责任。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方面往往是由集体决策的,如果某项决策失误,导致大的经济损失,而决策时离任人曾表示反对意见,这种经济损失的责任就不能由离任人员来负担,而主要应由其他领导成员负担;又如在财务决策方面,如果财务负责人未请示报告离任人员,或采用先斩后奏办法致使企业资金损失浪费的,这种责任也不能归咎于离任人员。
(2)要关口前移,将任前、任中和离任审计有效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审计目的模糊,审计作用弱化,尤其对已升任人员的审计,给审计人员带来了无形的压力。将关口前移,通过任前审计,从源头上净化干部队伍;通过任中审计,较好地解决单纯离任审计存在的"马后炮"问题,实现监督的连续性,而且任中审计所积累的审计结论可以直接为离任审计所。将此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有效整合审计资源,降低审计风险。
(3)正确处理经营业绩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企业经营业绩一方面是内部努力、挖潜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例如国家提高税率时,企业利润就会减少,任期目标就难以实现;反之,降低税率或免税、给予税收优惠时,利润就增加。又如,在离任人任期内,如果进行了资产评估或清产核资,很可能企业资产有较大升值,使离任时的国有资产增值率提高,这些都不是离任人的"功劳"。因此在评价离任人的业绩时,要具体分析业绩的因果关系,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4)正确处理锐意改革与决策失误的关系。改革是有风险的,面对千变万化的商业竞争和市场行情,有时难免发生决策失误。作为一个企业家,既要锐意改革,随时捕捉战机,大胆决策,又要在发现决策失误时,迅速做出新的决策来纠正,以减少损失。同时应该看到,这种决策失误带来的损失与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有本质区别。审计人员对此进行评价时,要注意措词准确,肯定其大胆改革,指出其失误与不足。
(5)提高审计人员素质,防范审计风险。要为离任审计配备高素质的审计人员,加强离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培训,强化离任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审计人员是执行审计工作的主体,其工作责任心的强弱和对被审事项的职业关注程度将直接影响离任审计风险的大小。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该有高度的审计责任心,并对审计事项给予必要的关注,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应该发现的问题。
1 秦荣生.审计学[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篇4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种形式,是指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提升、调任、免职、辞职等离任情况时,对其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意义
1、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干部,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机制,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客观、公正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符合官员选拔和任免制度,同时也拓宽了干部监督、考核的渠道。
2、有利于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将“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理财、规范从政、勤政廉政”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范畴,把履行职责与工作绩效作为评价领导的重点,从而调动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高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的能力。
3、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开展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落脚点是查明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有利于规范干部遵纪守法,从机制和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行为,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客观公正地鉴定前后任的责任。离任审计立足于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使“家底”有据可查。同时,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京珠管理处实行一级核算、二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下属30余个基层单位均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公用经费支出财务核算实行报账制度,日常会计核算通过“小蜜蜂”财务软件进行,每月底定期到管理处报销所发生的费用。京珠管理处结合行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了《京珠管理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以下审计内容:
1、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情况。主要审查是否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对每项支出是否严格把关,对于大型支出,是否坚持所务会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没有独职独权之行。
2、上级部门下达的主要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审计时,主要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与上级签定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单位财务预算有无超支,单位后勤财务资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是符合要求。。
3、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审查维修改造、绿化维护等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无按规定使用。
4、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固定资产是交通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发挥效益的基础。审计时,主要审查固定资产账实相符情况,使用、维护、调拨、处置报废等方面的管理是否按规范程序操作。
5、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审查基层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财务预算、费用审批是否严格按内控规定执行,有无违规操作的现象。
6、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廉洁自律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推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主要是审查领导干部任期内有无、贪污等腐败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
三、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应遵循的原则
1、独立性原则。要求离任审计人员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应具备独立性原则,与被审查单位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在执行审计时,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保持客观无私的精神和态度。
2、客观、公正原则。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通过审计调查取得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审计证据,用掌握的事实和数据说话,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
3、谨慎性原则。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评价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领导的陈述和申辩,针对有异议的事项,应进一步核实、研究,以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
四、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应遵循的程序
京珠管理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在处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财务部门、人事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离任审计小组。自实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以来,离任审计工作覆盖面达100%,做到了凡离任必审计。审计小组根据以下程序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实施审计工作:
1、下发离任审计
通知。对于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由财务部门提出离任审计工作任务,报处党委批准后实施,并正式下发离任审计通知。
2、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小组根据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和审计项目计划。
3、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前1-2个工作日,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审计小组成员名单;审计纪律要求等。
4、实施现场审计。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基层单位应当向审计小组及时提供与上级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资产清单、工作总结、重要经济合同、内部控制制度及个人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等有关资料。审计小组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核实实物资产,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审计。
5、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小组实施审计后,应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向被审计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被审计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在指定日期内反馈书面意见,否则视同对审计报告书无异议。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所阐明的事实或措辞有异议的,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审计小组对有效期内反映的有异议事项,应进一步核实、研究,若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6、做出审计结论。审计小组将审计报告连同对审计报告的书面反馈意见,一并提交本单位党委领导审定,审定后对被审计基层单位下达审计报告。
7、落实审计整改。被审计基层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必须切实执行审计意见,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五、当前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组织协调不到位。京珠管理处因为没有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而是成立由财务部门、人事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小组,但是各部门都有各自的工作安排,在实施审计时,人员抽调难度大,审计力量难协调,有时只好由财务部门唱“独角戏”,其他部门的职责未切实履行。
2、离任审计程序待规范。领导干部调动是个较敏感的问题,从基层单位离任审计实践情况看,多数时候未坚持“先审后离”而是执行“先离后审”程序,使离任审计工作成例行公事,流于形式。
3、离任审计质量难保证。一方面由于审计人员均属内审人员非审计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由于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一般较长,需审计的范围较广,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审计力量又不足,导致审计质量无法保证。另外,实际执行审计时,主要以财务会计移交资料为审点,导致内控制度是否有效防止舞弊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难以查实。
4、离任审计评价难规范。虽然单位结合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京珠管理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审计的程序、内容等,但实际工作中有关审计标准、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的执行等缺乏具体的指导。评价标准不能完全符合审计实践需要,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界限较难划分,不好准确进行评价,特别是一些量化指标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准确的评价标准,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审计人员难以规范操作。
5、审计结果利用率不高。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审计中发现和反映的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有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及时的查处,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升迁、奖惩紧密相联系,“审归审,提归提,审计提升两张皮”,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审计影响力受到了削弱。
六、加强和改进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对策思考
1、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审计合力。离任审计小组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发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2、坚持“先离后审”原则,规范审计程序。处理好“先离后审”与“先审后离”的关系是做好离任审计工作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应坚持任前审计、先审后离、一审计二离任三使用的基本原则,也是领导干部考核及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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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评价被审计对象的风险的总体水平。由项目牵头人收集离任领导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判断,对离任领导所在单位的内、外环境的风险作一个初步评价。此时,还需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初定重要性问题水平,使之既能够在会计报表重要水平的约束下,又能满足派出单位领导层对有关问题更深一步了解的需要。二是评价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从审计人员是否有从事该项审计的技术水平,在从事审计过程中能否能保持形式及实质上的独立,时间和手段能否满足审计项目的要求三个方面评价胜任能力,保证参审人员能够运用一定的检查程序来控制风险。三是初步确定总体审计策略。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离任领导的管理能力后,通过一定的审计分析在控制风险前提下,以最低的审计成本来完成审计任务而采取的措施,减少检查中由于准备不充分而引起的审计效率不高的问题发生。
(二)在实施阶段,合理化解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
一是对固有风险的评估,主要是通过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的审核,对其公允性,从存在或发生、完整性、权利和责任、估价或分摊、表达与披露等五方面发表意见,虽然它受被审计单位所处特定经济、金融、管理环境,历任领导的管理措施延续等多种因素影响,但仍然应从专业判断角度加以稳健确定。二是以业务的发生评估控制风险,首先确定某种业务的发生可能存在的潜在错弊,并确认哪些控制措施可以防止或者发现这些错弊,然后通过调查内部控制结构,并进行控制测试,获取控制措施是否适当被设计和有效执行的证据。只有这样,一方面有利于调查和评价的操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审计人员发现内部控制中的不足之处,以建议被审计单位予以完善,并实现业务发生的控制风险与会计报表项目控制风险相互验证。三是在实施具体的审计目标时随之而来的是检查风险,需使用一定的分散风险的方法。根据各项认定的检查风险,就可以确定各个具体审计目标的检查风险,当一项认定只有一个具体审计目标,则该认定的检查风险也就是该具体审计目标的检查风险;如果一项认定有几个具体审计目标,则每个具体审计目标都具有和其所属认定相同的检查风险。
(三)在终结阶段,严密工作程序减少风险机率。
概而言之就是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审计内容再界定,通过对或有事项、期后事项、重要性问题的进一步的询问、查找、比较、汇总,决定其适当的披露方式;二是审计过程再复制,通过不同责任人对工作底稿复核,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并在审计工作即将结束之际,以审计准则为标准,对整个审计工作一检讨,看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三是审计意见再确认,将提出审计意见的初步建议,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由项目负责人对审计意见的初步建议进行审核,可为审计意见的正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四是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向审计人员提供的各种重要口头声明作书面陈述,一方面有利于明确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另一方面则在发生行政复议时,有利于保护审计人员。
二、离任审计风险的控制
离任审计是建立在单位活动审计的基础上,一方面审计结果失真,对离任人的评价不实、不准,将会给派出单位选拔、任用干部造成很大危害。另一方面离任人大都控制一定权力,有存在着,违纪违规或严重经济犯罪的可能性,审计质量要求较高,因此离任审计风险除了在实施审计程序过程中进行控制外,还应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进行控制,来降低离任审计风险。
(一)离任审计风险的宏观控制
1.开展离任审计工作首先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
离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党委的重视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基本保证。党委应切实加强对离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把离任审计纳入干部任用的必备程序,使离任审计报告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党委还应对离任审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等予以大力支持,为离任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要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建立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离任审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协调与配合机制。
3.要不断完善离任审计法规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离任审计操作规程》是实施离任审计的直接规章制度,但还不够完善,还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些工作规范如:离任审计指南、双向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规范,不断完善离任审计法规制度,使离任审计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离任审计风险的微观控制
1.划清前任领导与本任领导的责任。
由于单位的管理是连续的,前任领导遗留下来的问题,可能对本任领导产生较大影响,致使其任期目标难以实现或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因此在分析评价离任人的任期成绩时,要具体分析这种影响,划清前任与本任领导的责任。
2.划清离任人员与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单位的管理的重要方面往往是由集体决策的,如果某项决策失误,而决策时离任人曾表示反对意见,这种损失的责任就不能由离任人来负担,而主要应由其他表示同意的领导成员负担。又如在财务决策方面,如果财务负责人未请求报告离任人员,或采用先斩后奏办法致使费用突破指标的情况发生,这种责任也不能归咎于离任人员。
3.正确处理管理成绩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单位管理成绩是同内部努力、员工素质分不开的,另一方面也受当地大环境影响。如当地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偏高,经营亏损,金融风险较大,应该说是多种因素作用结果,央行监管只是因素之一,因此在评价履行监管职责时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又如:任期内由于管理费用偏紧,造成单位硬件设施跟不上,也不能直接归咎于离任人。所以在评价离任人成绩时要具体分析成绩的因果关系,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4.离任审计期间的界定问题。
与一般的审计不一样,离任审计往往是跨越几个会计年度的,而且起始日期还往往不是整齐的月初或月末,这样便常常没有对应的会计报表可供参照。于是,实务中一般以最为接近的会计报表结算日期作为离任审计期间的起止日期,而在此离任审计期间内则视为一个大的会计年度,然后运用职业判断对于一些重要项目及变化异常项目分别按年度进行详审。
5.特别关注关联方交易及非货币易。
在离任审计中需要着重予以关注的是被离任审计单位与其关联方的交易以及在离任审计期间发生的非货币易。在涉及这些方面的业务中一定要认真审查,是否存在以非正常价格转让造成资产流失的现象;有无隐匿收入、费用,自设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等等。这就要求在离任审计开始之处向被离任审计单位所取其关于关联方的申明书,并在抽查大额资金往来的业务中高度注意那些发生频繁的往来单位,对其应收应付款项一定要进行详细的盘查,明确其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发生及其性质。
6.正确评价合理与合法的关系。
实际工作中往往遇到合理与合法的矛盾问题。有些开支可能是合理的,但可能不符合现行法规和财务制度。反之,有些开支是合法的,但可能不合理。对这类问题应做出客观的评价,只要是符合管理效益提高的大原则,并且这种开支又节约了本单位的其他资金,那就应该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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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办法,或一些评价标准和办法与实际相去较远。在离任审计具体操作中,对被审计人评价什么,对被审计人怎样评价,需要哪些评价用语,怎样下评价结论,没有明确的要求;对被审计人评价必须量化的指标体系,没有统一的标准。
2、审计时间问题。按规定,离任审计应当在领导干部离任前进行。在实际工作中,“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多方面的不利:(1)损害了审计的权威性,给人们造成一种审计不过是“走过场”、“马后炮”的印象。(2)挫伤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先离后审”、“先任后审”导致了审计目的模糊,审计作用弱化,使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受到影响。尤其是对已升任人员的审计,给审计人员带来了无形的压力。(3)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中,许多情况必须向当事人了解,但如果当事人已经离任,要做到这一点就比较困难。而且,因为当事人已经离任,继任者又不愿承担责任或触及矛盾,会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难以落实和解决。
3、审计独立性不强。人民银行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是审计部门受本行行长和上级行审计部门的双重领导,审计部门负责人由本级任免。这样的体制造成审计独立性不强。被审计对象作为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牵涉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所以,审计前就会将审计结果定下调子。审计中一旦查出了问题,上下左右的说情者或明说或暗示,或硬缠或软磨,或直接讲情或间接施压。凡此种种,对发现的问题难以充分披露、客观评价。
二、审计主体方面的原因
审计主体是指实施审计检查、作出审计结论和评价的行为主体,具体包括实施审计的部门和人员。离任审计风险来自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人员素质问题。(1)目前,绝大多数审计人员仅熟知一两项人民银行业务,而离任审计涉及人民银行所有的重要业务部门,知识结构的不合理制约了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客体评价的全面和准确。(2)审计人员缺乏离任审计经验,影响了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中难免采用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和审计,对问题不够敏感或把握不准,审计结论和评价会出现偏差等。(3)个别审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不高。有些审计人员畏惧权贵,明哲保身,大事化小;有些审计人员工作得过且过,应付了事;有些审计人员盛气凌人,自以为是,不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2、审计业务过程存在的。审计业务上有许多不规范之处。在审计计划阶段,如果审计重点抓不准,会降低审计质量,增加审计风险。在审计实施阶段,如果选择了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和审计,又未能及时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和方法进行弥补,将难以取得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审计风险。在审计终结阶段,如果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不当,可能对问题定性不准,出现审计风险。审计主体的业务行为是导致审计风险的直接原因。
3、审计客体方面的原因。(1)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对象不配合,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审计人员很难全面了解情况和发现问题。(2)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薄弱。在内部控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比较大,审计人员必须实施额外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导致审计风险的增加。
三、离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1、注重离任审计和全面审计相结合。要加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审计,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干部应多开展在任期间的全面审计,这样,既有利于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可降低离任审计时由于审计期间时间跨度过长形成的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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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
(一)离任审计开展的时间有些滞后
离任审计是为了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本职工作的实际情况,是实行权力制衡和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也为组织部门评价和考核干部提供科学依据。一般的模式是“先审计再离任”,不经审计不得离任,只要这样才能实现离任审计的管理职能,才能对干部管理起到积极作用。但实际上在大多数企业都是按照“先离任后审计”的模式在开展工作,把离任审计当作例行公事的事后行为,削弱了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也削弱了其时效性,难以防患于未然。更有甚者,有些企业审归审、用归用、甚至未审先用,审计成果的作用无从体现。
(二)离任审计制度的落实不够,离任审计与人事、纪检部门考核、考察结合不够
离任审计制度的落实涉及到组织、纪检和审计三个部门,这也正是干部监督机制的联合体现。有一个环节不落实离任审计就会受到影响。但在有些企业,组织、纪检部门一般在离任前进行考核、考察,离任审计在调任或离职、退休后进行,而且往往采用“先任后审”的做法,这样就给审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譬如对领导干部办理了调任或升迁,即使在审计中发现了重大的腐败或重大的违法违纪等问题,也给纪检和组织部门处理问题带来很大麻烦和难度,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就会受到影响,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也会使离任审计结论得不到落实,离任审计结论的作用被冲淡。
(三)离任审计实施难,审计建议难以落实
有些单位接任领导认为离任审计与己关系不大,敷衍了事,要求被审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文件难以满足,审计调查取证难。离任领导大多任职时间长,少则 3-5 年左右,多则 8-10 多年,审计期间跨度大,资料繁多,业务量大,在此期间有关政策及财务、当事人变更频繁,新来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实不清楚,这些都给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使其无法深入进行,无法揭示深层次的问题,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也有些企业只看到领导在位时的业绩,对其存在的问题不重视不追究,只是一味让后任去处理,这样导致继任者积极性不高、甚者不理前任的遗留问题也不采取有效措施,听之任之,导致审计结果利用率低,削弱了审计效果,这样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更有甚者,审计者与被审计者的领导层次不清,往往出现同级审计,或者是被审计人员甚至将变成审计人员上级,使审计人员在离任审计伊始就处于困境,存有顾虑。诸多因素,导致了离任审计实施难,审计建议难以落实。
(四)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审计质量缺乏保证
离任审计是一种综合性的业绩评价工作,没有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可以借鉴,而且涉及的知识面广,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工程、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不仅要具备查帐技能,还要具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但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由会计、审计专业人才担任,对工程及法律知识不够精通或知之甚少,这样就无法胜任离任审计工作。由于专业胜任能力的不足,内审人员往往采取传统的内审方式方法来做离任审计工作,就无法查出深层次的、普遍的、倾向性的问题,也无法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透彻的、综合性的分析,导致无法发挥离任审计应有的作用,削弱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针对离任审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思路
(一)科学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离任者选择不同的审计类型
离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业绩,对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肯定成绩、找出不足,为组织部门的干部任免与选拔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应该提倡“先审计后离任”的工作模式。但如果对所有的离任者都采取统一模式不仅费时费力也不一定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所以有必要对不同的离任者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于转任、调任、升迁的领导干部坚持“先审后离”,让其最大限度的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如果真的查出了问题,视问题大小合理进行处理,即可避免干部任用方面的失误也可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并可进一步提高内审部门的威信,提高审计效果、成果。对于辞职、退休或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干部可以视情况采取“先审后离”或“先离后审”,这样就可以让继任者尽快投身于工作,避免由于前任离任前无心工作而让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影响。
(二)协调内部审计与组织、纪检部门的关系,加强离任审计工作的配合
离任审计要在审计领导干部主持工作期间的重大财务收支、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与效果的同时,还要重点审计其对重要资产处置、基建工程建设、重大物资采购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与实施结果,提出客观评价,增强其责任心和责任感,提高其治企能力。组织部门应将离任审计结论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并将审计情况写进考察材料并进行任前公示。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率先垂范、廉洁自律的重要凭据纳入廉政档案管理。
(三)提高效率,确保离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各部门应增强全局观念和宏观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将离任审计引入干部管理与监督之中。组织和纪检部门也要监督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对于审计中查出来的问题,其整改责任均应由现任主要负责人承担,并作为对其考核升迁等的依据。审计方法上要大胆改进,对于管辖单位多,时间跨度长的离任审计,必须采取适当的抽样审计和重点审计。从账户入手,结合座谈、走访等账外调查法,全面真实高效地拿出审计结果;推行“双保证书”制度,即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签订向组织提供真实资料保证书,审计人员签定审计质量责任保证书,以相互监督和制约。为了降低风险保证审计质量,也可以尝试由多部门联合参加的任中专项审计,这样就有利于解决离任审计时间仓促、工作量大、突击性痕迹突出的缺陷。离任审计还要充分利用内审部门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收集到的资料和外部中介结构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深挖管理层舞弊及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的行为。审计部门还应实行审计公示制度,促使审计人员履行程序,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同时与被审计领导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申请回避。
(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力量
吸收即懂财务、审计专业知识又懂工程、造价、法律、计算机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入到审计部门,鼓励审计人员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并采取多途径、多渠道进行后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使审计人员不但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而且要一直保持这种能力。法人治理结构中,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或者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内部审计部门,使其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离任审计时,选派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加入审计项目组,并通过检查会计账簿、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监管报告、制度规定,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并根据平时积累的资料和掌握的情况对重点问题和重要情况给以更多的关注。
离任审计如果只关注领导干部是否完成了各项财务指标,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就会导致领导干部的短期行为,这势必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长期获利能力,所以离任审计只是一种手段,审计的精神实质是为了引导继任者更好的为企业工作。当审计成为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常态和惯例时,审计职能才能为组织部门任用和选拔干部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有效帮助。
参考文献:
[1]林钟高,龚明晓.离任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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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239.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3)01-0051-0002
随着国家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广电行业的经济规模也在逐步壮大,尤其是近年来,以电视台、电台为主的整合以及企业化经营战略使得广电实力越来越强,经济业务也越来越复杂。单纯的离任审计的弊端也凸显出来,加强任中审计已显得不可或缺。
一、任中审计的对象
任中审计是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开展的审计,确定哪些领导作为被审计对象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目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开展任中审计的范围基本上与离任审计相同,主要包括总台下属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或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职领导),每年都会根据总台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情况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保证任中审计涵盖大多数的部门或单位,有利于与离任审计的衔接;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审计力量不足的限制。
二、任中审计的内容
众所周知,离任审计的内容是综合的、多方面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本部门的预算执行、财政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除此还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政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廉政廉洁等内容。而任中审计受到人力、物力的限制不可能对离任审计所有的内容进行审计。因此,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进行任中审计时更侧重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总台的实际需要,更加侧重于对经营业绩指标(包括收入指标、成本和费用指标、利润指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等进行审计。
三、任中审计的评价标准和依据
任中审计融合了财务审计、法纪审计、绩效审计、内控审计、管理审计内容的综合审计的特点,目前还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依据。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进行经营业绩指标审计评价时主要依据年初与各经济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的经济目标责任书和年初财务预算指标。之所以采用这些指标,一方面,它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该指标是总台目标小组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往年实际经营情况和目前现状测算出来的;另一方面,它具有可接受性,各指标在年初均得到了各目标责任人的签字确认。而内部控制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则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内部控制指引、企业管理制度等来进行评价。
四、任中审计结果的运用
任中审计是一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动态评价。单位人事部门可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考察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免职、辞职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把年度目标审计结果作为对部门领导干部年度经济奖励的主要依据;对单位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可以诫勉警示,及时提醒;对连续未完成目标责任的,问题较为突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同时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管理建议,有利于各单位和部门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将各部门整改情况形成专报上报相关部门,整改结果也可以作为干部考察档案的一部分。
五、任中审计与其他审计的结合
一个单位的审计资源是有限的,单纯的经济责任审计会消耗大量的审计资源,将任中审计和其他审计相结合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目前主要是将任中审计和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年报审计过程获得的相关数据来进行经济责任评价,同时强调在审计时进行内控的评价经济事项决策的评价重点审查评价单位内部管理的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并对被审计单位今后完善内部控制,确保经济事项合法运行起到最基本的保证作用。
六、任中审计存在的问题
任中审计存在协调难和取证难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作为各负责人年度经济奖惩的依据,任中审计结果将直接涉及干部切身经济利益,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会持不同的意见,审计对象甚至会有明显的抵触情绪,直接到上级部门“讲客观”、打“小报告”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年度经济指标完成较好的单位,可能会隐藏部分收入,以防来年制定更高的经济目标或完不成指标;而没有完成指标的单位则可能构造不真实的经济业务,通过相互开票确认收入、列支费用或通过第三方虚构业务,或请领导签字审批调整目标责任等情况,影响了审计取证,增加了审计风险。任中目标考核也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七、任中审计也要进行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阶段。进行后续跟踪审计主要是看“审计结果报告”中所提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是否纠正、整改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所提出的防护性、建设性的建议是否被及时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是否验证符合实际。任中审计的后续审计一方面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价,另一方面可通过下年审计时来检验上年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通过后续审计,维护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目的,并为今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八、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的协调
目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开展的任中审计主要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一年一审,但由于评价指标相对固定,而不能全面评价领导干部。而离任审计可以做到较为全面的评价领导干部,与之相结合应该能够很好的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比如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干部基本上三年一聘,可以连任,这样有的领导干部也许六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评价,因此,对于较早任期的经济责任评价就较为困难,且不具有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可以在每三年任期届满时就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可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永远具有新颖性和时效性,增加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利用价值。同时,在任中审计中更应关注企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能力,为前三年的任期做一些多方位的管理分析,使相关负责人及时了解现状,及时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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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通知。在取得审计委派书之后,必须对被审计人与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单的包括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作的准备工作,以及要求被审计人提供的材料,如离任述职报告等。
3、取得被审计单位主要部门的支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部门进行沟通,有利于审计活动顺利实施,对搜集到真实的信息资料,及时反映在审计过程中未觉察到的有很大的帮助。
二、审计工作实施
1、存量资产的核实。存量资产的核实是经济责任审计所关注的重点,其一,委托人需要对被审计人任期内资产的安全性、增值性等进行核实;其二,离任人与接任人都要求对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审计核实,以划清前后任的经济责任归属。因此,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谨慎原则。例如,对于资产报废的认定,必须有亲历证据(如房屋毁弃现场等)或者有相关技术鉴定书,否则就不能确认。
2、真实负债情况的核实。对负债情况的核实,主要集中在被审计单位是否隐瞒情况,被审计人可能以隐瞒部分负债,以达到粉饰其任期业绩的目的。
在核实负债情况的工作中,除了检查未入账合同或其他财务资料外,还可以与接任者进行沟通。作为接任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未反映出来的负债情况。他从不同的渠道也许能得到一些相关信息,且接任者对审计工作的细化要求相对离任者要高得多,这些信息可为我们进行深入的审计调查提供线索。
3、潜在损益的核实。在实践中发现,几乎每一个都存在着未入账的费用与收益。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从潜在费用方面来说,主要原因为:已支出但未及时入账;损失已经形成,但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而未入账;已经发生但相关部门认为不合理的费用等。从潜在收益方面来说,主要原因为:为了避税等原因而考虑多列费用部分,比如多计折旧等;收益已经实现,但由于票据等原因未入账。
上述情况随着经营活动的继续,在将来形成或部分形成费用或收益入账。由于交、接双方不同角度的要求,他们对此类事项处理的态度也不一样,给审计人员在进行核实清理时造成困难。在核实潜在损益时,审计人员搜集到完整的资料后,可以先按照处理与原则,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由于票据未到,不能入账部分单独列表进行说明,再与双方征求意见,在掌握主动权的前提下协调双方的意见。当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从尊重客观事实出发,向审计委托人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后,进行确认。
三、根据审计结论进行责任审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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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日期:2017年4月16日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审计中的新领域,是审计中的重点与难点。目前,我们正处于一个资源约束紧张、环境污染严重的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是当务之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增强领导干部生态理念,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重要措施,是对其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独立审查、评价、鉴定,并发表审计意见的活动。
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的研究,即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目标、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等方面,已取得了初步进展,而且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理论研究较多,实证研究较少,亟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来指导实践和进行操作。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据与原则
(一)审计依据。经过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审计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案》及其指标体系进行,而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本指标体系)的构建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通过借鉴国内外现有的指标体系,并根据指标体系的实际需求,遵循以下的原则考虑指标的选取。
1、可操作性原则。指标体系的构建目的主要是为了评估拟离任省、市、县(区)主要党政负责人在任期内对生态文明各个方面行政的效率和效果,需要考虑在县级以上各项规划中的控制与引导,即可操作性原则是首要原则。
2、相容性原则。本指标体系应当与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的政策标准相结合。
3、可计量原则。指标体系应当定量化与定性化结合,做到能够量化的,尽可能有定量的表征方法。
4、区域性原则。各省、市、县(区)有其特有的生态环境条件,本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的指标值对所有省、市、县(区)适用。
5、前瞻性原则。指标体系不是静态不变的,构建时要充分考虑到历史演变过程,并且能够对未来发展做出一定预测,以便做出合理的计划安排,促进当地生态文明发展。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法与程序
(一)登记建账。根据审计内容,由各地按照当地审计局的统一要求,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台账,定期更新台账,确认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上任时的自然资源资产初值。
(二)联合检查。由组织、审计、统计、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审计组,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领导干部离任时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台账进行期末检查和核对。
(三)抽样调查。采取问卷调查或座谈会的形式,向长期生活在该区域的有关人员进行问卷或座谈会了解情况,并对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有关指标进行抽样调查。
(四)数据汇总。根据登记台账与抽样调查结果,由联合审计组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表》数据采集。
(五)出具审计报告。根据数据处理方法,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表》进行数据处理,得到综合评价数值,然后根据综合评价数值的大小,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依据《中国自然资源手册》,结合当地实际,审计内容主要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及保护、耕地保护和国土征用、矿产资源开发、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及其制度执行等五个方面的职责与责任。
(一)自然资源资产及其保护责任。主要包括:单位GDP能耗、耕地保有面积、征用土地闲置面积、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单位GDP建设用地、绿色建筑比例、湿地生态保护情况、生态保护地面积及占辖区土地总面积比例、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水土流失面积、当年水资源量、人均综合用水量、单位GDP用水量、径流系数、节水灌溉面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濒危动植物保护情况、矿产资源采矿回收率、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农田抛荒情况、名胜古迹保护(含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建设项目决策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资源破坏事故情况、人为造成的灾害性天气日数等24个指标。
(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要包括: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故、单位GDP碳排放量、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含二氧化硫、烟尘、NOX、COD、NH3-N)、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实际监测的地表水断面Ⅲ类地表水质量标准达标率、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秸秆还田率等14个指标。
(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及执行责任。主要包括土地出让税费征收、矿产出让税费征收、水资源税费征收、生态补偿金使用情况、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林业政策的执行力、水资源政策的合规性、土地政策的合规性、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合规性、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合理性、环境质量的监测开展情况等12个指标。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本文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分别设置定量和定性指标(均为一级指标),并设置相应的二指标。定性指标包括:一是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确保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生态环境保护等)和具体目标(确保环境质量、实现污染物减排等)的实现;二是环保政策、法规制定情况。重点关注资源节约使用、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三是环保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关注环保专项资金在征收、分配和使用等过程中是否存在偷漏拖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四是资源环境满意程度,主要考察社会群众对重点环境问题解决的满意度。
依据《中国自然资源手册》,并结合当地实际,审计具体指标的设计主要以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五大类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为维度来进行。
(一)土地资源。包括耕地保有面积,可利用山地丘陵、滩涂、湿地、草地的面积,森林覆盖率,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水土流失率,土壤质量系数等情况。
(二)气候资源。包括太阳能利用率、风能使用率、水电站水能利用率、地热资源利用率、灾害性天气日数、废气处理率、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等情况。
(三)水资源。包括可利用水域面积、人均综合用水量、灌溉用水量、单位GDP水消耗量、废水处理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情况。
(四)生物资源。包括生物能利用率、秸秆还田率、野生动物保护违法率、城镇人均绿地面积、农副产品污染超标率、低产田改造率等情况。
(五)矿产资源。包括能源矿产保有量、金属矿产保有量、非金属矿产保有量等情况。
六、建议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为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提供了科学和可靠的依据,也为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提供了有利的参考,促使领导干部更积极地履行经济责任的目标在审计过程中,还需要关注以下几点保障措施:
(一)明确审计主体与审计对象。审计主体:各省、市、县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审计对象:各省、市、县、乡拟离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行主体:自然资源资产联合审计组。
(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资源数据库。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设立资源数据的台账,对自然资源的流量和存量进行准确的统计;各级政府部门和环境统计部门也应该建立公开的环境数据平台,使环境审计做到量化可行,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提供依据。
(三)建立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作用,明确资源环境主管部门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中的职责、分工,做到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效率。同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要求纪检、组织等部门从审计进点到审计结果反馈,最后到整改督查落实全程参与,确保审计结果运用的客观公正。
(四)强调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作为地方年度评优评先、干部提拔重用的依据之一。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不合格的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不纳入提拔重用的范围。对虽然不够违纪但环境破坏严重,搞“形象工程”等问题比较突出的,不能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情结严重的,要予以组织调整,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应及时移交纪检、司法机关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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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中央两办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环境责任追究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试点方案提出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方案还明确了未来几年的策略:2015―2017年展开审计试点,2017年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这表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在各地“生根”“发芽”直至壮大已经有了行动时间表。
经济责任审计中一个核心的组成部分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方法越科学,对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就越有根据。当前,尽管在各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探索出不少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但总体上都处于探索阶段,缺乏“标准统一、科学明确”的特征,不利于这项审计事业的发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想成为经常性审计制度,必须寻求一套兼具先进性与可操作性的审计评价策略和方法。
平衡计分卡(Careersmart Balanced Score Card),源自哈佛大学教授Robert Kaplan与诺朗顿研究院(Nolan Norton Institute)的执行长David Norton于上世纪90年代所从事的一种绩效评价体系,以使组织的策略能够转变为行动。平衡计分卡的核心要求是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角度来综合评价组织或单位的行动过程和绩效。应用平衡计分卡原理来指引评价系统构建,能够避免单一的以财务量度为主的传统绩效评价模式,而且兼顾了近期与远期及组织内外部重要关系人的诉求。审计评价从本质上看是审计者在审计基础上,对被审计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结果的一种结论化的表达。自然资源从产权归属上看是一个国家公民共有并交由国家代管的资产,涉及关系人众多,对自然资源资产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而言,尤为需要兼顾近期与远期及包括社会公众在内众多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单一的以财务量度为主的评价方法难以达成评价目的。也就是说,此处审计评价利用平衡计分卡原理M行改进是可行的。
二、基于平衡计分卡原理改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框架设计
(一)四个维度与二个层次的评价模式
基于平衡计分卡原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从内容结构上看,可以分成四个维度,即财务方面、客户方面、内部运营方面及学习与成长方面,详见下页图所示。
上述四个维度总体上可划分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过程、结果两个层次,其中财务方面、客户方面主要属于结果层次,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结果在财务及客户层面得到的反映情况;内部运营方面、学习与成长方面主要属于过程层次,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过程受相关内部控制这一重要变量影响情况,以及受专门人才培养这一重要变量影响情况。从审计评价基础或证据来源看,既有被审计者能够提供资料和情况,也有被审计者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从这四个维度的内在关系上看,可理解为:从财务方面到客户方面的评价体现出的是结果层次进一步延伸,从客户方面再到内部运营方面,直至学习与成长方面体现出的是过程层次的逐步深入评价,前期评价通常为进一步评价提供基础,后续评价则有利于补充或修正前期评价结论。
(二)关于四个维度权重及各自评价指标的考虑
平衡计分卡技术应用的关键点在于合理设计这四个维度各自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以及每一维度下具体评价指标(含可量化与不可量化指标)。
根据当前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初具雏形,以及管理绩效审计日益广泛开展的事实,中短期内,财务方面、内部运营方面的权重合计应占六成以上。而客户方面受制于审计成本较高、资料可获取性较难及公众参与自然资源资产治理的意识有待培育的制约,另有学习与成长方面多是着眼未来期经济责任履行能力的判断,则客户、学习与成长这两个方面的权重合计宜在四成以下。当然,各地在具体实施和运用时应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更科学合理考虑权重设计。
关于财务方面评价指标设计问题,学术界与实务界在财务方面的探索和积累是比较丰富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提出“将各地普遍存在和关注的指标设为主指标,包括水质、空气状况与农地保有量,另结合各地实际设置副指标,包括水资源总量、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海洋水质达标率、矿产资源可持续开采率。并按照层次分析法确定各类指标具体权重”(张宏亮,2015)。关于内部运营方面评价指标设计问题,实务界主要从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自然资源维护或环境治理相关资金投入产出水平角度设计指标来进行评价,相对来看,从客户、学习与成长方面关注评价指标设计的较少。本文将从这四个维度下各自指标设计的基本思路、审计实施难点与应对策略角度来进行探讨。
三、财务、内部运营方面指标设计思路、难点与应对
(一)财务方面
财务方面评价指标设计重在揭查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包括实物量变化和价值量变化,并能够指明其重要性,以便于审计追责所需数据基础。
在审计实施中,遇到最大难点莫过于数据获取困难。考虑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会计信息加工成本较高,建议中短期内我国各级政府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应统一交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编织,以保证确认、计量和列报标准统一性。在编制过程中,宜着力体现相关性与重要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先期编制各门类简易的实物量型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通过附表来辅助说明会计期内自然资源实物量消长变化情况。今后,随着以反映实物量变化为主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在各地日臻科学和完善,应逐步尝试编制具有价值量变化特征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例如可对生长区域集中、且生长期在5年以上的天然林进行价值量评估,并纳入报表反映。
(二)内部运营方面
内部运营方面评价指标设计重在揭查两类问题:一类是财务指标显示偏离标准或预期值,其原因可归为内部运营中的缺陷,如林地面积大量减少,系用地审批随意性缺陷;另一类是财务指标虽然正常,但内部运营已经存在缺陷,只是尚未传导到财务指标或未能在财务指标上得到反映,如水泥厂超标排放污水未得到有效遏制,而报表上反映的水质指标仍然正常。
审计实施中,遇到最大难点莫过于后一类问题的揭查。对这一类问题,传统的对于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审查,以及从自然资源维护或环境治理相关资金投入产出水平角度的指标审查,都难以奏效。一种可行方略是进行“PDCA循环”体检缺陷评价,也即以被审计者任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相关环境治理工作项目的计划为审查起点,检查其执行、执行偏差识别与自我修复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在检查过程中,还可以相关内部控制规范、制度为标准,寻求发现控制缺陷。
四、客户、学习和成长指标设计思路、难点与应对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事业日益发展,对客户、学习和成长方面的评价会逐步得到重视。当下应鼓励对某些与民生关联度较高的自然资源如饮用水资源,率先尝试在客户方面的审计评价,对关乎国家战略意义的自然资源如稀有矿产资源,率先尝试在学习和成长方面的审计评价。
(一)客户方面
对客户方面的评价指标设计重在评定客户对被审计者管理绩效的满意度。满意度大小应综合当地自然资源管理所获取的来自客户的非常满意件数、满意件数、基本满意件数和不满意件数的情况,并结合不满意事件的性质和影响,来综合评定该满意度。
在审计实施中,容易遇到难点主要在于客户群体构成设计及获取客户真实诉求方法设计。既然“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人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蔡春,2014),客户构成就应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成分。关于国家的诉求满足程度,可从被审计者落实国家政策过程所收到通报、罚单或奖励的结果情况来评价,关于集体和其他社会公众的诉求满足程度,可从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放问卷反馈方式来评价,还可以客户举报或诉讼作为评价依据。还要通过着力培养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保护与共管意识来促进客户参与提出诉求。诚然,对客户诉求满足情况的重视将大大增加审计成本,且其评价结论不可避免存在一定范围的“内部冲突”(不同客户诉求观点不一致),这些都需要审计者合理规划审计程序,并结合其他方面审计评价结果合理应用好专业判断来解决。可以肯定的是,自然资源资产损失或管理失责,无论其隐藏的时间有多久,最后终将在强大的客户积极主张诉求的氛围里得到揭示和批判。
(二)学习和成长方面
对学习和成长方面的评价指标设计重在评定被审计者面向未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需要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这一能力评价应综合被审计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过程中展现的价值观、知识水平、能力水平和美誉度变化情况。
审计实施中,容易遇到的难点主要是对于人的内在价值观、知识水平、能力水平缺乏有力度的衡量指标。一种可行办法是从被审计者下属部门、机构设置的健全性、运行的有效性等角度来评价,以及自然资源会计核算人才及其他管理人才配备和培育情况来评价,或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过程中展现出来的管理能力提升情况来评价。更为可靠办法是将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学习和成长方面的评价,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能力和美誉度评级机制。例如可预设AAA、AA、A、B、C等级别,由社会中介组织定期对各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学习能力和成长能力进行评级。审计者只需要对比被审计者任期内各个会计年度评级消长变化情况来提出计整改建议。J
参考文献:
[1]蔡春.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审计研究,2014,(5).
[2]张宏亮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题研讨会综述[J].审计研究,2014,(4).
[3]陈波.论产权保护导向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5,(5).
[4]商思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理论及启示[J].财会月刊,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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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乡镇领导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所有相关站、所、办的全部财产及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等方面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它将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深入查清任职期间的职责范围、工作业绩、财务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突出对农、林、牧、副、渔及第二、三产业达到的总产值、农村经济总收入、人均收入完成情况和招商引资效益情况的审查。
二是任期内乡镇政府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查其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情况,决算和预算是否一致,如有大的差别,究其产生的原因。
三是任期内乡镇债权、债务变化情况。突出对往来账项的审查,仔细核对往来账项的真实性,看有无收入挂往来或转移支出的现象。通过审查账簿和凭证,看账实是否相符,注意对影响损益的各种因素的审查。
四是任期内国有资产经营及存量增减变化情况。具体审查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有无化公为私和毁损流失、有无违规资金运用、债权是否真实。通过对被审计对象任职前后净资产的比较,计算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收益率,以考核其任期内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
五是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突出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审查,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是否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有无失控点,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而发生违纪行为,对已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等。
六是任期内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查单位收支的真实性,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有无违反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等现象;有无、贪污受贿行为,有无虚报经济指标、偷漏税金等行为。
七是个人廉政情况。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与有关人员谈话,看个人在经济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八是任期内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效益情况。通过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监管情况;建设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进行审查,分析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二、讲究方法,灵活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开展审计:
一是要采取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已经完成的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料,搞好本次经济责任审计,以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等,了解掌握账面上没有反映的情况。
二是要延伸审计。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给下属单位行为;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三、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好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准确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市委、市政府对干部提拔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任职期间使用财政资金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要坚持分清直接与间接责任界线的原则。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单位的管理应负全面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应由其承担。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其分工负责或直接主管的事项负直接责任;由其他领导成员分工负责或主管事项的那部分责任,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间接责任。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地评价业绩和责任。坚持全面地看待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分析客观因素对领导干部的影响。
三是要坚持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准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能超越审计职能范围对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领导作风和群众关系等进行评价。
四是要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审计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
四、提高素质,增强防范审计风险控制
为了有效地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规范审计工作程序,严格做到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在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强风险意识。在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过程中,审计风险的控制不容忽视。审计人员必须增强审计风险意识,刻苦学习钻研审计专业知识,掌握审计专业技能,提高审计专业水平。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到作出审计处理决定等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避免审计执法的随意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监控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审计质量抽查、复核、考核制度,严格审计质量标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每个审计项目都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尽量避免或减少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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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三资”等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范围
对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及涉农社区“两委”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任期内(2016年3月--2020年11月)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同步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1.本村财务收支情况;2.本村债权债务情况;3.政府拨付、社会捐赠和扶贫的款项、物资和管理的使用情况;4.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5.本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担保、出让、入股情况,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经济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三资”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支出是否符合程序和规定,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等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侵占、挪用、平调集体“三资”和长期占用集体“三资”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三资”处置
主要审计:集体“三资”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三资”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
主要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存在新增债务;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债权;发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应收尽收等。
3.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
主要审计:集体资源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是否存在擅自转让土地经营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仗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
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项目落实和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
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以“一事一议”名义强行要求农民捐款、集资等。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三、组织机构
我镇成立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由党、政正职任双组长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主管综合服务中心的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具体主抓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兼任,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自审的形式开展村“两委”干部换届离任审计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乡镇街组织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有利于强化村级“三资”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二)强化审计力量
各乡镇街要加强审计力量,配齐审计人员,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三)规范审计程序
按照《省农村审计条例》的要求,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确保审计质量。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公开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