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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问题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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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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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合同总类繁多,其中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涉及营销的收费合同和供用电合同,一类是工程有关的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等。不但合同的种类繁多,而且数量也多。这势必给合同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合同管理工作也难免存在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公司合同管理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管理的模式问题

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模式一般采用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而当前公司合同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部门,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

(二)合同管理的制度问题

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目前公司在合同管理制度上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合同没有归口管理,合同专用章使用比较混乱,合同管理没有纳入考核等等。

(三)合同签订不严谨,合同审查制度执行不严

合同谈判、审核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矛盾:一是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合同经办人是否有授权;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三是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这三个矛盾在合同生效前如未尽到注意义务,合同生效后很可能产生更大的矛盾。

(四)重视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管不足

在合同产生的前期阶段,企业往往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因此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合同履行监控不足经常体现在:一是应变更的合同没有变更;二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没有进行跟踪,不能够利用合同管理这个手段对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两个方面:

1、对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制度。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即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在实际中是有相当的困难的。建议合同章由专人保管,各类合同在需要盖章的时候,需在合同章保管人员面前当面加盖。

2、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由于公司的业务部门多、涉及面广,因此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某个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建议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签订权限,以及相应合同的负责人,并且不定期检查合同台账,做好监督。

(二)切实把好合同签订审核关

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确保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齐全、准确;确保当事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文字表述确切无误;充分发挥公司法律专职的作用,为合同管理增加一道“专业知识”的防火墙。公司的固定合同版本要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一要选好人员,二要组织好在职学习,三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同时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企业应当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企业可以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等,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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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研合同概述

科研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一)纵向科研合同与横向科研。在实践中,可以根据法人性质将科研合同分为两种类型:纵向科研合同和横向科研合同。纵向科研合同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与任务承担单位。常见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科技部、教育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主管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发改委等地方主管部门;受国家委托归口管理的中科院等其他主管部门。横向科研合同的主体一般是企事业单位。双方就甲方某一需求开展洽谈,签订以四技合同为主的各类科研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二)基础研究合同与应用研究合同。从科研任务的属性上看,可以将科研合同分为基础研究类合同与应用研究类合同。基础研究是高校的主要科研方式。我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过签订的计划书对科研任务、经费使用进行约定,任务要求一般以论文、专利等形式为主。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部门一般也有相应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计划,同样以签订任务书、计划书、合同等形式的文件对科研活动进行管理。这类合同基本以纵向科研为主,体现了国家、各地方对科学研究活动的支持。应用研究的主体一般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为主。从国家层面来看,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例,该计划是由原来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而成,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在地方政府层面,以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为例,该计划在整合原有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临床医学专项等的基础上,设立了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解决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这类政府资助的应用研究往往着眼于创新链、产业链,以解决重大问题为目的。除此之外,应用研究的经费来源还有一些企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会将自己的技术问题通过四技合同、研制合同等形式委托给高校、科研院所来解决。委托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软件开发、配方研究、产品试制等。有别于企业的科研生产,高校往往不具备生产的经营范围,但很多高校拥有特定方面产品研制的许可证,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这类研制合同一般以产品、样机、样件的检验和交付为验收条件,部分还对工艺流程、外协、包装、检测等有非常明确和细致的要求。此类研制合同也是科研管理的重中之重。

二、高校科研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高校有宽松的学术氛围。很多教师的科研方向往往是基于自己的兴趣,体现了高校的学术自由。科学研究是允许失败的,而合同是法律文本,失败往往意味着违约。如何识别出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是科研管理的重要课题。对于科研合同管理的现状,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一)合同审核。高校科研合同审核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够。目前,各高校的科研合同基本由科研管理部门管理。科研管理人员作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上岗前缺乏合同法、专业技能等的正式培训。虽然各高校均有法务,但是法务不可能对任何科研合同进行审核。因此尽管合同审核是科研任务的重要一环,高校中这一重要步骤往往浮于表面或干脆缺失。合同中明确了科研任务的标的、研制计划、金额、履约期限、违约事项等条款,而通常管理人员的审核流于形式,这是合同审核的巨大漏洞,也是合同执行的潜在风险。所谓合同审核,关键就是进行风险识别。如果不能正确地、全面地识别出科研任务和管理的风险,科研管理就是不合格的、空泛的。尤其要注意的是横向科研项目。2.风险识别能力和意识需要加强。第一,甲方以自有资金购买乙方的服务,如果乙方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必然有追责的权利和动机。第二,如果甲方在合同中将乙方的义务放大,科研合同管理人员没有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导致合同签订后无法完成,乙方必然要承担责任。以某技术开发合同为例,甲方委托乙方开发某组件。双方未能就合同金额达成一致。为保证项目进度,甲方提出签订科研项目先期启动协议,协议签订后给乙方支付部分经费用于前期投入。而在合同中却约定了最终的交付时间。如果双方未能就研发经费达成一致或者达成一致的时间在产品交付日期之后,则该项目在研制期内不能得到充足的资金完成技术任务,存在较大风险。合同审核的任务是识别科研活动中的风险,对风险进行整改,为科研活动的顺利完成保驾护航。(二)过程管理。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合同很难做到全过程的追踪管理,其中也有高校科研特点的原因。1.人员不足。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各部门须遵守全校整体的人员配置。科研管理部门往往面临缺兵少将的窘境。同时,国家对研发的投入持续增长。在高校,无论科研项目还是科研经费均呈快速增长势头,而由于单位编制的限制,管理人员却几乎没有增加。这在客观上限制了高校科研管理水平的发展。2.权责不清。科研合同的过程管理基本上是合同签订———经费到账———经费划拨。而任务书或合同中对项目节点一般有明确的要求,而科研管理人员鲜有节点控制的行动。科研合同的主体是法人单位,最高管理者即校长是合同实施的责任人。当下许多高校实行的是“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实施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而在实际中,作为法人单位,机关管理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认清责任是做好管理的第一步。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法人职责。学校要依据项目合同(任务书)的预期目标和要求,督促科研人员按进度完成各项研究内容,了解项目执行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和归档是科研合同执行的终点,是高校科研管理过程的最后一道关卡。验收是考察科研活动是否履行了约定的应尽义务。可根据项目经费来源对横向项目和纵向项目的验收分别加以阐述。1.横向项目验收。横向项目经费一般来源于甲方自有资金。在合同洽谈时已经对合同经费进行过充分的议价,一般甲方对经费的使用不再加以约束,验收的重点是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以研制类科研合同为例,合同中标的一般为样品、样机等的测试及交付。样品、样机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并完成交付后,合同自动执行结束。在横向合同的管理中,高校中普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科研管理部门很少参与横向项目的结题验收,因此项目结题缺乏依据;二是结题后的科研项目经费很少进行结账处理,存在“结题不结账”的问题;三是科研合同等相关文件材料甚少归档处理,导致很多经年许久的项目合同仍积压在科研管理部门,不利于工作的持续开展。2.纵向项目验收。纵向项目由于经费来源为国家拨款,因此既要对技术内容进行考察,还须对经费使用进行审计或决算。纵向项目的验收一般采用会议验收或非会议验收的形式。会议验收即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验收会,邀请相关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对项目的技术完成情况、经费执行情况、过程管理情况等进行考察和评分并得出验收结果。非会议验收一般是将项目总结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等文本经单位管理部门确认后报送到项目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给出结题批复。对纵向科研合同来说,鲜有因任务执行不力而终止或中止的情况,大部分问题在经费的使用不尽符合项目管理规定或预算。以某类基础科研项目为例,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进行审计,重点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期限和合理性,并出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的结论重点是对于不合理开支的处理意见,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意见进行调账整改,并由财务部门出具财务整改报告。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从专家库中筛选技术专家、测试专家、财务专家等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经过打分、评级并由组长签署验收结论后将所有验收相关文件报送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获得主管部门验收批复后项目执行完毕。获得验收批复后项目申报单位对所有文件进行归档。

三、高校科研合同管理对策分析

(一)加强管理人员的法律常识和专业技能培训。科研管理人员的专业程度直接影响科研管理的水平。通过对科研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使管理活动的依据更明确、方式更合理。管理人员同时应该加强对专业技能的学习,特别是针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科研合同,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配合项目负责人控制风险。(二)建立重大合同和有争议合同的审核程序。重大合同包括而不限于较高经济效益的合同、较大社会影响的合同。某些高校已经或正在建立数额较大的科研合同的审核程序。通过职能部门和法务部门的共同参与、严格把关,再报高校领导进行审批。有些关乎重大国计民生、国家国防建设的科研合同同样是审核的重点,对于此类合同同样要严格把关,建立合理的合同审核程序。(三)完善科研合同执行期的全过程管理。对合同节点尽量做到严格把控,尤其是管理部门有规定的科研合同或计划。以某类科研项目为例,项目单位需每年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次年研制计划。主管部门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安排下一年度拨款计划。科研管理部门需了解合同要求指标和完成情况,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及存在问题,如合同执行存在问题需要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延期或中止。(四)介入科研合同验收和全套文件归档。纵向科研合同验收一般有主管部门组织,科研管理部门要对照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全面做好系列材料的准备。横向科研合同结题验收过程中,科研管理部门项目主管务必介入,监督样品、样机等的交付,并做好过程记录。科研合同执行结束后,科研管理部门需要协助财务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进行结账处理,并将项目中所有文件清查归档。

四、结语

目前,高校科研合同管理在合同审核、过程管理、验收中存在一系列问题。高校科研管理的症结,可通过加强管理人员培训、严格合同审核程序、完善项目过程管理、规范项目结题验收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科研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以提高科研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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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实施

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主要存在着实施未按要求完成,实施进度、实施质量达不到规定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部分除了与合同内容本身和合同管理者存在关系以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缺乏完善的检查审核机制,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在进行时,无法得知其完成进度,对于完成质量也缺乏检查监督,这样日复一日、积少成多,最终在接收工程时出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没有完成或是完成质量过不了关的情况,与合同要求相差甚远。这样的情况不仅为双方都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为社会、环境、地区经济也带来了影响。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合同事前管理

选取理论、实践经历丰富的人员作为合同管理者,并对其进行事前培训,使其清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在开始工作前就为合同管理者打好“预防针”,减少今后会出现的隐患。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应当培养合同管理意识,使双方对合同的签订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切不可将签订合同当作应付上级的形式,以一种松懈的态度对待。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是保证合同顺利执行的基础,因此一定要端正合同管理的态度。同时,鉴于现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条文混乱的情况频发,合同双方因为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也纠纷不断,因此应当大力推广使用合同规范样本,使合同条文规范化、严谨化,为后续的管理打好基础,避免在合同管理前就埋下隐患;同时,个别施工单位利用自身在业务方面的优势而恶意在合同内容上动手脚,用索赔或是其他不正当手段解决合同纠纷,给对方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在订立合同时,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法》所规定的平等、志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切不可投机取巧、恃强凌弱。

(二)合同事中管理

合同的事中管理只需要注重合同的执行与监督即可,这是合同事中管理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是指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作业进行跟踪检查,对与合同内容不符的情况一一分析、解决,确保施工过程按照合同的要求顺利完成。为了能使实际的施工情况与合同相符,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查考核制度,明确规定考核事项、考核与被考核双方的责任,使得对合同的执行、监督有据可查,建立起考察部门的威信。审查时,一定要尤其注意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在工程进度方面,应当严格按照签订合同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施工方制定一个详细的施工进度流程表,细化到每月甚至每周计划完成的进度,做好对整个过程进度的把控。工程质量方面,主管部门在施工单位施工前,就应检查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严格执行“三检制”。在阶段性的验收时,应仔细检查过程质量,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之处,立马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才可进行下个阶段的施工。总之,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都应按照合同和国家相关要求,对过程进行执行。

(三)合同事后管理

鉴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使得经验对于此类合同的管理尤为重要。除了具备理论以外,如何应对不同水利工程项目也十分重要。必须具备一定的经验,才能在真正的操作中如鱼得水。因此,在结束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及时对此次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思,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什么环节没有做好使得问题出现”,避免在下次的施工合同中出现类似情况。同时,每次出现的问题都是一次学习的经验,应及时对于解决途径进行回忆甚至记录,看看解决方式是否存在不足,有没有更好的解决途径。经过不断地反思、总结,有利于提升工作人员和单位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使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从容、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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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自身因素的主观影响和外界因素的客观影响,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综合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会因为缺乏统一的合同依据,使每个部门的权责分工不明,制度规定的出处五花八门,甚至有冲突,合同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无法执行。更有甚者,有些对外经营业务可能事后补签合同或者不签订合同,导致一些争议性的合同很难求证原意。有些业务合同管理只局限于文本审查和合同档案管理,不能将合同签订前的选商谈判、签订中的审查授权、签订后的履行监控工作有效地衔接,这些都最终会给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买下一个重型炸弹。

2、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

有些公司对无法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缺乏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部分管理层缺乏对合同风险防范和规避意识,合同管理人员紧缺,缺乏足够的业务经费,也就不可能将合同管理摆放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甚至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有的是直接上手,业务不精通,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和系统的法律知识,业务范围内无法按严格要求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只是盲目机械的从事合同事务性工作,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更谈不上合同管理。

4、合同管理者与企业管理部门沟通不畅

合同管理机构在涉及到相关的合同业务方面无法做到与其它部门相互沟通,不能考虑从其他相关部门的角度去做合同管理,由此造成合同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其他部门相互孤立,无法达成共识。在合同审批过程中,一些程序过于复杂,审批人员部门繁多,办事效率低下,使合同签订无法如期完成。

5、合同内容不全面

由于合同内容表述模糊,使合同双方容易曲解合同内容,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因此,合同的有效性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准确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不全面,存在缺陷与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而这种问题的避免只有靠准确恰当的合同文本才能解决,换句话说,合同内容要结构严谨,逻辑清晰,更要咬文嚼字。

二、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原因有很多,但是真正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1、企业部门之间的履约责任不明确、分工不清晰、各项任务无法责任到人,造成工作失误。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因此,有效地信息沟通和处理在合同管理中十分重要。

2、企业管理人员知识深度不够,尤其是在生产流程方面,无法将其与合同管理进行有效地结合。业务生产的知识与合同法的律修养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每个企业管理者都必须高度重视。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业务拓展需要合同约束,那么建立规范有效地合同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基础性的工作。

3、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扎实的合同管理基本功,高度重视合同文本分析。管理合同文本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不具备相应资格,合同内容不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二是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不齐全,合同条款不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存在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因此,一个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作支撑。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一流的企业管理水平必须与增强合同管理的理念相依为命。合同管理作为一种管理约束行为具有强制性、法律性,任何人都必须依法遵守和执行,要从法律的高度认识合同管理的低位,进—步增强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规避能力。使合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上升为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进—步增强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

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制定被查信息统计表,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合同违约是合同风险管理中的主要部分,法律法规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及时采取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对违约方采取不同程度的处理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而积极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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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在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我国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也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进步,但是想要和国际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相接轨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必须要在管理上达到规范化以及标准化,这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能力有着关键的作用。在我国这一领域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实施了一些经济政策鼓励企业能够积极的“走出去”,这对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是一次良好的机遇,但是在实际的发展中,国际工程承包企业自身还有着诸多的问题需要得到解决。

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概述

1.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特点分析

在国际工程合同的涵义上主要就是指在不同的国家有关的法人之间,为了能够实现在某一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进而签订的对相互权利和义务之间关系的协议。在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上有着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所涉及的环节比较多,故此只有将这些环节的具体操作通过合同来进行订立才能够对双方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在内容上比较全面,这也是对其管理的系统性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也正是合同文件在内容上全面,这也说明了其自身的复杂性,在整个管理上也比较琐碎,同时它有着比较完善的范本[1]。合同的周期比较长,并且在管理的过程中连续性强,风险和利润并存,在发达国家占据着垄断的地位。

1.2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在这一管理的过程中是全面性的,故此内容就比较的广泛。在承包合同签订前要有多方面的准备工作需要完成,例如合同文件的草案准备、评价工作,投标以及合同文稿的确定等,同时对于风险的管理要将分担精神融入到合同中[2]。在实施的重要阶段时间比较长,由于在内容上涵盖比较广泛,也会得到双方的重视。在协作精神上也比较重要,另外就是在合同实施之后的评价管理,这其中就包括了合同的签订情况评价以及执行情况的评价和对于关键合同条款的分析等。在这些评价方面都要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工程总结,这是在知识管理上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首先就是在承包合同方面的管理意识还不够强,在我国从事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管理人员基本都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管理经验,在国内的习惯影响下对于合同的重视程度一直都不高,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上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合同就是管理工作的一个核心所在,它在管理的整个过程中都能够得到体现,对于合同的管理它和项目工程的成败有着直接的原因,倘若没有在这些方面得到重视那么项目就难以得到顺利的完成。

在工程的变更和索赔管理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在国际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当中,外部环境的不确定以及规划设计的变更以及人为干扰,使得工程项目造价会随之而发生变化,这些都会超出合同中的规定,在索赔方面就显得非常关键。但是从我国当前这一方面的情况来看,索赔的文件编制较慢,业主以及工程师在这个问题上较为反感,还有就是承包商在语言和风俗习惯上的差异在协调上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在索赔上就不能得到意见上的一致,资金往往也成了一个难题[3]。

另外就是对于工程承包合同条款没有得到准确的理解,从目前的国际工程承包领域来看,FIDIC合同条件是比较广泛使用的标准合同条件,但是即便如此业主还是能够对其进行调整以及修改,将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添加上去。在我国的承包商对于这方面的条款往往都是在理解上还不足,一些国际惯例的条款没有得到重视,这就造成了风险因素的增加。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人才方面还较为缺乏,由于国际工程承包的过程较为复杂,内容涉及的也比较多,这就使得在专门的管理人才方面的要求也就很高,而我国的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还有着一定的差距,同时在法律合同以及实践经验等方面也有着诸多的缺陷,这些对于我国合同管理的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这也是造成从事这一管理工作人才缺乏的重要因素[4]。

最后就是在承包合同的管理体系方面还没有完善,在合理以及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方面还没有得到建立,没有能够在总部或者是分公司等建立合同管理的小组等管理机构,覆盖层面不全,或者是设立了相关的机构但是没有对合同进行审核以及签订这些系统化的处理,管理上也没有得到规范化。总而言之,在这些问题方面对于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

3.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问题解决策略探究

在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有着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由于它是跨国的经济活动,所以在其自身就有着比较复杂的内容,在一些问题上对于我国承包商的盈利能力严重削弱了,进而对于国际工程的承包市场的开拓产生了阻碍作用。所以解决这些问题已经迫在眉睫,笔者根据以上的问题分析,对此进行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于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能够对其合同得到重视,要能够知道合同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管理当中的重要性,而尤其是在当前的发展中,合同的地位已经愈来愈重要,它在管理的过程中贯穿始终,如果是合同意识不强那么对于承包项目的管理目标就会不明确,管理过程中也不能做到系统,并且难以实现高效的管理。从这些方面来看,加强合同意识是一个首要条件,只有在意识上得到了加强才能够在每个环节得到有效的管理。

对于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要进行详细的研究,对FIDIC合同条件的标准合同条件加以探究,在这方面要能够得到有效的加强,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以及履行的过程中要能够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参与到其中来,对于这一合同文件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及正确的理解,在权力以及义务方面要能够得到明确,在发现了不合理的条款时候要在签订之前及时的向业主提出,对于那么有利于自己的条款要努力的争取[5]。另外在索赔管理方面要能够做好,这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内容,也是承包商对于自身权利得以保护的一个有力的手段,在这一环节承包商要能够得到高度的重视,在相关的法律上能够熟知,合同条款要明确,按照相关条款进行索赔,在索赔的意识上要能够得到加强,在出现问题时要及时的和业主进行沟通,维护好自身的利益。

在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方面要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这就需要在一些法律以及语言、合同的管理上进行聘任,将相关的专家聘任到企业进行任职,对于合同当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究研讨,要能够对于企业的内部人才进行挖掘,对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将建筑以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进行灌输,从而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6]。也要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鼓励,使其到实际的工程现场,和实际的工作得到协调合作,在实践方面的经验要能够得到积累,将这一方面的人才力争合格的培养出来以供企业的实际需要。

最后就是在合同的管理体系方面要能够得到进一步完善,合同的有关管理制度要得到建立,在这些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管理,在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协调规范。在各个的环节上要能够做到分工明确以及职责上的清楚,在合同的管理体系上以及运行的体系上要相互配合,对于合同的管理任务要进行分解落实,信息要能及时的传达,决策要果断。合同的管理评审体系要得到建立,从而使工程承包项目的管理得到顺利的实施。

4.结语

总而言之,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过程,对于当前我国在这一方面的发展有着很大的挑战。我国的承包商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时间有限,所以经验还不是很足够,诸多的地方存在着问题,这就需要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能够在这一领域进一步的得到管理上的强化,找寻更加适合的策略。

【参考文献】

[1]李涛,秦建国.加强国际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探讨[J].公路,2013,(06).

[2]黄明德.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05).

[3]陆君兴.浅谈如何加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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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s; Management; Contract; Technolog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确保合同顺利实施,有效控制施工工期,并保证工程质量;三是合同中明确地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可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

(二)、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谈不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能统筹调控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三)、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利益相关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我国的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招标不够规范

目前,我国公路工程市场已逐步规范,但仍存在招标不规范的问题,如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订的依据;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二)、合同方不遵守合同约定

在施工过程中,如合同一方不遵守合同约定,常会出现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实际施工速度与计划的施工速度不相符合,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或是由于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等情况,致使施工无法顺利实施。

(三)、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意识还很淡薄,在施工过程中并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且在出现问题后也不能依照合同处理,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外,很多施工企业中尚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地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四、技术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及其处理办法

(一)、 技术管理对项目效益的影响

随着国内建筑安装市场的逐渐放开和国外众多总承包商的进入,国内建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施工企业很难以理想的价位承揽到足够的工程,因此只能以市场价格中标,在市场价位下谋求生存与发展。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从自身出发,降低施工项目成本,扩大利润空间,以便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众所周知,影响施工项目效益的因素很多,如合同管理、材料采购、进度控制、结算等,而施工技术管理对项目效益的影响经常不被重视,但它对项目的最终经济效益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图纸会审对成本控制的作用;制定先进可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技术管理对施工项目效益的作用;积累资料为施工索赔提供依据。

(二)、技术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项目技术管理措施落实不到 项目技术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未能认真执行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导致相关部位工程质量下降或留下安全隐患。二是工程技术资料、项目内部技术管理资料未按规定进行记录、收集和整理,导致工程技术资料不能与工程实体进度同步,有时甚至存在着严重错误,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工程进度。解决办法:应当在公司一级的管理制度中明确对项目技术管理的要求,明确各技术管理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在项目部内部制定并执行相关的技术质量管理奖惩措施,从制度上明确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2、提升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项目技术管理经验的积累和提升许多企业和项目部不重视竣工后的项目技术管理工作,使得技术管理总结程序得不到有效地实施一个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如果项目部所获得的成功经验或教训没有保留下来,重要的技术经济数据、技术管理资料和合理化建议未存档和整理,这些宝贵的资源随着项目部的解散而流失,也就无法带动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是一种管理资源的浪费。对这些资源的充分利用,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建立竣工后期技术管理总结制度和企业技术资料数据库,由指定部门进行归纳、分析和整理,将果传送到各相关部门,应用于各项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新管理程序的建立、企业标准的建立等,或过企业内部各种类型的学习交流活动来提高各项目部和所有技术管理人员的水平。

(三)、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合同管理与技术管理的联系

合同管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项目的其他任何管理都必须以合同管理为基础和依据,施工中的技术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关键,是制定其质量管理、计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从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作用和地位决定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是施工管理中的两大重点和难点,在项目管理中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相辅相成,互为依赖,相互制约。在施工管理中由于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所处的地位和角度的不同,因此在施工中表现为不同的特点。

五、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体现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管理目标和经济利益关系,是双方进行工程管理具有法律效力的主要文件依据。施工合同能否依法履行,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效益的发挥。只有大力抓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才有助于把建筑市场培育发展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有助于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为生产生活提供优良建筑产品,为国家和社会创造巨大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赵旭东.合同管理.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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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管理,从狭义的角度讲,它可以理解为对工程建设合同关系形成过程中的一系列外在表现形式方面的具体操作。而人们更有必要看到其更深层次的管理学范畴的含义,即在双方形成的工程建设合作关系中,依据合同纽带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基于这种理解,合同管理可以存在三个层次上的目标: 其一,操作及形式上的规范; 其二,实现合同有机的、动态的目标控制管理; 其三,完成当事方科学地进行合同管理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观念淡薄

一方面人们对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工程建设的决策层面、管理层面对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着不足,对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科学性,对合同应有的全面、准确、科学、合法的特性认识不足,起码是重视不够。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当前仍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建设市场承发包双方的合同自律行为还比较差。

行为不规范

首先,在建设工程的发包过程中,建设合同关于招投标的约束条款不规范,直接导致工程招标投标操作不规范现象。无论是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背合同的相关程序行为,发包方的弄虚作假使工程招标无法公开透明,而有些工程承包方迫于发包方的强势,也采取了一些不正当手段竞争,甚至在整个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恶意围标、蓄意串标。其次,在对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方并不能做到严格监督承包方。由于工程发包方追求高利润而压低工程价格已经部分工程发包方在合同中添加一些霸王条款,致使工程承包方的压力增大,一些承包商中标以后,以更低的价格将工程违规转包给资质低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从中谋取部分利润,这种层层转包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3. 合同管理制度滞后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现提出以下对策:

(1)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这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面履行。

(2)建设合同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关

严肃监督工程招投标过程,避免不合理招标及恶意竞标,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工程成功招标后,严格审核建设工程的相关合同条款,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更好的保障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切身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条款认真监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既保证工程质量,有保证工期的时效性。

(3)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用规范手段管理建设市场,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在法律法规的正确引导下,保证建设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同时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的合同范本,依据建设市场中不同的分包体系和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并赋予建设工程合同范本的权威性,以便统一建设市场,避免出现混乱状况。

(4)积极建立切实可行的科学合同监管体系

建设好公众监督建设工程的社会氛围,政府部门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强化公众的监督力度,做好社会服务工作,使建设工程置身于公众的视野中。除此之外,还应该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针对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矛盾,依据建设合同有效调解,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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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路桥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5.184

1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路桥工程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路桥工程建设目标,明确相互责任、义务和权利关系的协议。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对项目合同中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管理,是企业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营活动中伴随着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合同管理关系着企业的正常运行。

2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需留意的问题

2.1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商人往往更注重的是利益,路桥施工的盈利也是路桥承包商追求的目标之一。因此许多承包商会为了谋取更多的私利,想尽一切办法,甚至是钻法律条款的空子。

任何东西都是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得以完善,法律也是一样。这就为不少承包商留了空子,表面上看并没有违反法律,本质上却扰乱了市场运作规律。久而久之,会制约我国路桥建设的正常发展,甚至是经济的发展。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可能,所以还要有道德的辅助。

2.2合同文本存在的一些问题

2.2.1合同内容存在的问题

(1)合同内容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合同双方的真实权利与义务,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所以说,合同讲究的是咬文嚼字。

(2)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则是指在主合同成立的前提下方可成立的合同,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就是没有依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

(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漏洞往往会引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尽全面,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是看不到关于违约处理条款的。

2.2.2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

许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一直都很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就像是万事大吉了,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严重脱节,签订后的合同仅仅是二者合作关系的证明,合同内容已无人问津,项目职责仅靠项目负责人进行传达,项目执行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的了解少之又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

2.2.3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

本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的变更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不少负责合同履行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更轻松地实现目标。

2.3缺乏人才以及相关合同管理的培训

在发达国家,对工程项目合同的具体管理一般由资深的工程师等专业性人才完成,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他们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通晓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现阶段,我国不少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缺乏专业性人才,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他们只会解决一些简单的合同纠纷,对于稍微复杂点的合同纠纷就无从下手。

3解决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问题的对策

3.1制度为先,让管理活起来,严下去

规范的管理是提升企业效益的关键,建设单位应以稳健经营、严格管控、抓紧转型的发展思路,狠抓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定入手,结合路桥专业施工特点,制定了施工管理、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树立起制度至上的理念。不断完善制度,并严格遵守制度,是企业经久不衰的法宝。

3.2规范路桥工程项目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是用来约束合同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但是目前的路桥工程项目合同大部分施工合同条款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重点强调承包方的义务,对发包方的制约性条款少之又少,特别是关于违约赔偿和处罚条款,引起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为了规范路桥建设市场的合同管理,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合同示范文本,以约束建筑市场的合同,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签订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

3.3提高合同管理的人才培训和文化素养

文化是一只无形的手,如何让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是个大问题,一个成立多年的老企业,能够在纷繁复杂的各个历史阶段不畏艰辛、跋涉前行,文化积淀的引领不可小觑。总部搬迁、整体改制、机制再造、平台构建等重大举措能够在我国建筑行业平稳顺利地完成,得益于其六十多年来的文化沉淀。从另一个方面讲,也足以说明我国建筑行业十分重视企业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在文化传承上,要设定企业文化的主心骨,团结企业内部人员是关键,让员工享受奋斗的过程,这是一种无形的动力,动力就是爆发力,它就像是一双无形的手推动着企业的发展。在企业文化创新上,要敢于承认落后,善于直视落后并扭转落后局面,时代在变,相应的文化也要随之改变,这样才能让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更上一层楼。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养的提升是企业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首先,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拔要严格,采用优胜劣汰原则,选择足够优秀的人才胜任此工作;其次,对所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选的人员就算再优秀,若是与该企业脱节,那也是白搭,所以,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对选拔的人员进行在职培训,扩充专业知识,尤为重要;最后,对在职人员进行定期测试以及定期定向培训,培训要有针对性,针对员工弱点进行分拨培训,让合同管理人员跟着时代变化,适应时代的要求。

4结论

综上所述,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路桥施工管理中的核心管理工作,建设单位不仅要加强路桥工程项目合同方面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路桥工程施工,而且应实现科学施工、依法施工的和谐氛围,促进我国路桥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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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对于施工具有一定的预见性、约束性,而传统的建筑施工中往往就存在着忽视合同的弊端,进而导致经常出现经济纠纷。现实中很多承包商认为和业主搞好关系没有必要履行正规的合同文本,只是简简单单的就拟定了合同,没有切实的了解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亦或没有完全明确施工方和业主的应有的权利和应付的责任。此时一旦施工中某一环节出现了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质量、进程和责任归属等问题,最终给建筑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给承包商带来了无法挽回的合同风险。

2、管理人员拟定桌上桌下双面合同的现象

通常来讲,其中桌上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人签订合同,然后到公正部门来公正,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由此来证明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和正规性,但是主要目的是为了应付上面有关部门的检查;桌下合同即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人签定的施工合同不够正规,并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应,这将严重扰乱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给建设单位和施工人正确的履行合同埋下很大的隐患,这也是目前建筑行业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另外不正规的施工合同,大都不合乎法律,进而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结算造成严重的影响,并最终导致经济纠纷、三角债等诸多不良现象的产生,此种现象的产生都与相关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3、忽略合同的管理制度建设的弊端

在建筑行业里往往存在着对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够重视的弊端。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拟定、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的履行等都起着非同寻常的重要作用,而在传统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忽略了管理制度的建设,从而影响到工程的效益,甚至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二、传统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通过上述对传统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弊端的分析,我们有必要对传统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通常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产生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其具体内容如下:

1、传统观念导致合同风险意识不足

在现如今的建筑行业里,部分企业对施工合同管理所持有的传统观念,是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中弊端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许多建筑行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管理仍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的色彩,即施工任务是由上级根据地域分工而下达的,在此基础上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时只需按部就班的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即可,不必考虑经营效益、经济风险等问题。由此,计划经济年代实质上是不存在施工合同一说的,所以对于传统观念也就没有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然而现如今的建筑行业已逐步走向市场经济,即施工任务不再由上级下达,而是通过竞争来实现的,在此种情况下无疑会加大各个施工单位的竞争压力,他们必须承担起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风险,从而明确的体现出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2、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

建筑施工合同通常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并且其所涉及的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建筑工程中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缺乏,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性,进而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并在无形中增加了风险。随着我国《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建筑业中的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或未经过正规培训的合同管理人员,往往不能有效把好合同拟定或签订的质量关,并且在工程施工中也不能切实的做好合同管理(尤其对合同变更的管理),亦或是不具备熟练掌握并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能力,而导致在进行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上有所欠缺。由此足以说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将导致施工单位经济风险问题的产生。

3、缺乏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目前传统施工合同问题产生的原因涵盖了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因素,即不能有效的实现合同规范化、科学化及法制化的发展要求。合同管理的不完善性其中一部分因素也是由上述两点原因所引起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传统合同管理存在的滞后性,一直处于合同管理客观要求之后。合同管理发展至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完善,从完善到形成制度的3个发展过程,合同与合同管理并非同一概念,而合同管理制度的形成将对合同与合同管理进行细致的总结,所以施工企业或单位在出现合同相关的问题时,应加大对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视。

4、合同法律因素

导致问题产生的合同法律因素包括施工单位的合同法律认识不足和我国合同法律出台滞后两个方面。从我国合同法律法规的出台来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不断的在发展,而与之相关的合同法却屡屡滞后,从而导致合同管理中问题的产生;另外由于合同法出台的滞后性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施工单位对合同法律的认识不足。

三、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设想

建筑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师整个工程项目的总纲,同时更是和谐调节施工单位和业主间利益关系的最佳方案。为有效的避免工程中施工合同出现问题,提出以下两点设想:

1、有效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据上文所述,有效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加强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高起点选择的合同管理人才,高起点人才即指同时具有职业素质和专业素质的人才,并且根据市场发展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适时适当的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的在职和培训,以此来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另外在合同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定期的对其工作及学习内容进行监察,同时鼓励其参加相关的法律考试等活动,对于专业技能水平较高、不断进取的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嘉奖,以此来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实现高质量的合同管理。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于防止合同问题的产生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竞争压力较大,应积极的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即企业通过建立由上而下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对合同的全面管理。例如,目前部分企业不但总公司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而且在每个分公司也拥有独立且完善的合同管理部门,以此来实现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遍及企业的各个层次和角落。除此之外,企业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将合同管理彻底的深入到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每个环节,从而切实的做到每个合同环节的管理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将有效的降低合同风险的存在。最后,企业还可以通过不断的参与“诚信合同”等相关活动,以此来加强自身的竞争力。

总而言之,施工合同的管理在整个工程建筑中占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所以企业要避免因合同而产生的问题,就应切实的将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不同的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合同法》为依据,建立并健全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并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确保企业在充满竞争的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杨亮亮.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商业.2009.10.

[2]吕景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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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突出问题

(一)合同内容

当前发生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合同条文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常常出现的情况是协议书、专业条款中用词不当甚至错误,这使得最后的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相差甚远,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二是签订双方对合同内容了解不够深入,签订合同过于简单。因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有着其特殊性,即不同项目之间合同内容相差较大,因此合同双方以及工作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避免在实际操作中产生对合同理解的偏差。而实际情况却是双方虽然在形式上是合同关系,但由于对合同内容的忽视,使得在施工过程中产生摩擦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合同管理意识,即不重视合同,对合同的内容、签订持轻视态度。普遍认为签订合同只是一种应付国家要求的表面形式,在水利工程的具体施工中根本不按照合同来执行。二是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目前水利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可以分为施工者和管理者两派,施工者对于施工现场、施工流程较为熟悉,而管理者虽然理论层次较高却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上,缺乏理论、实践都擅长的专业人才。同时缺乏专业人才对水利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也是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三是合同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但却没有按照要求实行,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就如一纸空文,流于形式。

(三)合同实施

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主要存在着实施未按要求完成,实施进度、实施质量达不到规定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部分除了与合同内容本身和合同管理者存在关系以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缺乏完善的检查审核机制,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在进行时,无法得知其完成进度,对于完成质量也缺乏检查监督,这样日复一日、积少成多,最终在接收工程时出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没有完成或是完成质量过不了关的情况,与合同要求相差甚远。这样的情况不仅为双方都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为社会、环境、地区经济也带来了影响。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合同事前管理

选取理论、实践经历丰富的人员作为合同管理者,并对其进行事前培训,使其清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在开始工作前就为合同管理者打好“预防针”,减少今后会出现的隐患。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应当培养合同管理意识,使双方对合同的签订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切不可将签订合同当作应付上级的形式,以一种松懈的态度对待。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是保证合同顺利执行的基础,因此一定要端正合同管理的态度。同时,鉴于现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条文混乱的情况频发,合同双方因为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也纠纷不断,因此应当大力推广使用合同规范样本,使合同条文规范化、严谨化,为后续的管理打好基础,避免在合同管理前就埋下隐患;同时,个别施工单位利用自身在业务方面的优势而恶意在合同内容上动手脚,用索赔或是其他不正当手段解决合同纠纷,给对方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在订立合同时,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法》所规定的平等、志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切不可投机取巧、恃强凌弱。

(二)合同事中管理

合同的事中管理只需要注重合同的执行与监督即可,这是合同事中管理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是指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作业进行跟踪检查,对与合同内容不符的情况一一分析、解决,确保施工过程按照合同的要求顺利完成。为了能使实际的施工情况与合同相符,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查考核制度,明确规定考核事项、考核与被考核双方的责任,使得对合同的执行、监督有据可查,建立起考察部门的威信。审查时,一定要尤其注意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在工程进度方面,应当严格按照签订合同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施工方制定一个详细的施工进度流程表,细化到每月甚至每周计划完成的进度,做好对整个过程进度的把控。工程质量方面,主管部门在施工单位施工前,就应检查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严格执行“三检制”。在阶段性的验收时,应仔细检查过程质量,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之处,立马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才可进行下个阶段的施工。总之,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都应按照合同和国家相关要求,对过程进行执行。

(三)合同事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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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逐渐转变成了价格竞争。工程造价在建筑企业的竞争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这样的背景下降低工程造价就成为了建筑企业的必然选择,而要想降低工程造价,就必须要加强造价管理,尤其是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的管理涉及到建筑项目的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合同价款与支付的管理,工程签证的管理,违约、索赔和争议的管理和设计变更的管理。

我国合同管理现状

合同管理是造价管理的核心,建筑工程有着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周围环境复杂的特点。正是因为各种因素的作用下,才导致我国合同管理面临着诸多变数。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工程计价依据和方法不断改革,合同管理体系得到了不断完善,但是总体来说现在的合同管理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三个最为典型的问题:合同造价管理机构不健全、合同拟定不规范、存在违背合同的现象。

(一)合同造价管理机构不健全。当前我国合同造价管理制度、合同授权管理与分级管理机制、合同监督机制均不完善;同时也缺乏专业的机构来进行有效控制管理,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同时施工单位自身也无法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上种种因素导致合同管理的效力降低。

(二)合同拟定不规范。建设项目的工程周期很长,面临形势复杂,因而拟定合同条款对于双方来说非常重要。当前,建设单位多采用格式条款,在拟定合同的时并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利益,而较少考虑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或者附加种种限制条件。在拟定过程中采用的格式条款不规范,拟定合同内容含糊不清、存在歧义,易引发争议,增加造价管理的难度。

(三)存在违背合同的现象。当前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建筑相关的某一方违背合同的现象。这将对整个工程施工造成影响,同时也会对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造成严重影响。产生违背合同的现象,主要由以下两个原因造成:一是工程各方都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过分追逐自己的利益而违背合同;二是施工合同本身不合理,导致工程各方权责不明确,最终造成了扯皮推诿现象。

加强施工合同中造价管理的措施

上文详细分析了我国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在充分了解存在的问题之后,接下来就来详细分析如何加强施工合同中的造价管理。为了加强造价管理必须从以下几点着手: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加强索赔管理、要规范工程各方之间的关系、加强工程签证管理。

(一)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变更是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的,设计变更会对工程造价造成深远的影响。实现有效的造价管理,就必须要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变更主要指的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调整,或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单位均可提出变更要求,但设计变更需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无论是哪一方提出的,都可能会对工程总造价进行调整。有时工程总造价的调整幅度很大,我们必须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来执行。

为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必须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二是,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三是,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加强索赔管理。建筑工程中由于发生了施工过程中有关方面不能控制的干扰事件,这些事件往往影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工期延长、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索赔管理。在发生工程变更与索赔的时候必须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首先要判断变更的性质,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以及前期设计缺陷,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往往不可避免,当工程变更发生后首先就是要正确判断变更的性质,而后再根据工程变更性质来决定是否进行变更;二是,要完善变更程序,工程变更程序本身对于工程造价造成一定影响,完善的索赔管理程序能够保证索赔时能够有法可依。

规范工程双方之间的关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管理不规范的根本原因是建筑工程双方关系的不规范,要加强造价管理就必须要规范相关各方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首先是要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要本着责权分明的原则来进行施工;其次是要明确双方的利益关系,必须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双方的应有利益进行公正的规定,在明确利益关系的时候,要专门制定赔偿机制,要明确规定当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给其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时候必须要进行赔偿。

加强工程签证管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主要指的是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两点:一是要确保工程签证的内容准确无误。工程量签证的过程中要详细列出各项内容,并计算工程量,对于那些有计算公式的地方必须要标明公式。在工程签证管理过程中计算结果必须要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所规定的计价规则,要保证计算单位一致。二是要保证内容合理。工程签证的内容必须要符合实际,不得与国家相关规定相违背,对于那些违背相关规定的工程签证一律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控制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它与工程建设中的每个环节紧密相连,需加强对设计变更、索赔、工程各方之间的关系、工程签证四方面的管理,做到有的放矢,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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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加入 WTO,建筑业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已成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管理的成功已成为施工企业是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前提和保证,严格履行合同有关的管理为基础的审查,努力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市场,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履行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招标管理环节有待完善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不断开展和深化,与之相适应的建设市场已日趋规范,然而,由于水利施工合同中存在着双方利益的划分问题,使得施工合同中出现较为严格和苛刻的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填了额外负担,更有甚者出现直接压低中标价格的现象。不规范的合同招标管理导致承包人承受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和损失。基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自身生存压力,有些承包商为了能够承包到工程项目,对于不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接受;甚至有些承包商为了提高工程的中标率,进行联合投标,恶意抬高中标价,引发了众多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使一些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商却不能中标,最终影响到整体的工程质量,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陷入被动的局势。

2、 水利工程合同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水利工程的合同条款的约束力度不强,在水利工程的招投标阶段,有的招投标制作的非常简单,缺乏对于重要环节的约束和规范条款,使合同在签约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双方没有规范的合同范本,或者由于经验的缺失导致对于工程的分析和研究不到位,对于合同的预见性差,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二次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麻烦。此外,有些工程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合法的转包与分包行为,这种非法的转包或者分包行为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重重困难,使得工程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对于一些纠纷等问题,需要进行协商调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期。

3、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缺乏健全的信用制度,延误工程的实施

在水利工程施工环节中,当一方对于应该提供的信息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时,会给合同造成影响,致使水利工程无法正常实施。施工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使得工程难以顺利开展,施工进度缓慢,造成工期的延误和拖延。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缺乏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有些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的人员数量和资质、设备配套建设、施工工期等与合同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实际情况与标书的差异导致标书中约定的承诺无法兑现,因而使得工程不能按照约定的工期进行。对于紧急的水利工程等,工程的延期会给防汛和抢险工作带来恶劣影响,造成严重的财产和安全损失。

二、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法制治国策略的不断实行,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尤其是对于合同法的颁布施行,对于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对合同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各行各业合同相关行为需要依据法律进行规范,同时,合同管理条例的制定必须在法律约定范围内制定。对于合同签订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对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仔细解读,对工程质量要求、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进行释疑,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2、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此外,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地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3、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 合同标的日趋庞大, 涉及合同内容、条款日益复杂, 传统的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 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机信息管理系统来管理合同, 是必然趋势, 且颇有成效。

4、 加强合同执行跟踪检查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规范化,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5、 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各工程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进行质量监督,并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报量审核、进度控制、工程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采取行政手段或通过协商作出决定,以保证总进度的顺利实施。在合同管理的制度和手段上,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施工单位协调会,解决有关工期、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等事宜,同时在必要时发出合同执行通报、备忘录等,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通过经济手段或借助行政手段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合同变更。

6、结合现代管理理念,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水利工程项目经理拿到水利工程合同后,首先,应当对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如工程图纸、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等)进行仔细查阅,并能根据合同中的各项要求确定施工范围,做好全体人员项目交底工作,明确全体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其次,要对水利工程合同进行工作细解,确定合同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比如对于工程量的计算,对于合同中信息反馈,合同相关文件的分析与研究等工作。最后就是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相关人员的沟通,确保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

7、恰当处理合同双方关系,确保合同管理有效进行

水利工程合同双方处于一个平等地位,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双方关系的好坏直接决定项目效益的高低,正确恰当处理合同双方关系,不仅能够促进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进行,更有助于企业本地业务的拓展。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搞好公关工作,有利于诚信的增加,维护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进行。

综上所述,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 要想把水利建设工程做好, 必须把相关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好, 只有把这些合同管理好, 才能达到建设好, 更好地发挥工程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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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苗玲玲.水利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及控制策略探究[J]. 河南科技. 2012(24)

[3] 赵波.关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探讨[J]. 科技创新导报. 2011(32)

[4] 赵志青,等. 加强合同管理,增强索赔意识,提高经济效益[J]. 科学之友, 2011( 9) .

[5] 刘亚丽,杨勇. 浅谈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0( 27) .

[6] 陈慧超.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J]. 施工技术,2010, 39(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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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的。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

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不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6、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分析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是合同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我们从事任何一项商业活动,或大或小地承担着风险,风险与收益是对等的。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可将其分为主观性合同风险和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调整差价,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差价,则承担部分风险,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这叫时效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

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

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

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

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