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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06年,美国楼市掉头并发生偿付能力危机,由此引发了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且有可能蔓延至全球实体经济。目前,经济学界对这场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归因有两种基本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归因于金融市场。即认为金融市场过于贪婪,道德信誉败坏,对于风险缺乏足够的警惕意识。另一种观点归因于政府政策。即认为在2004年内,美国的经济政策由扩张转向紧缩,2006年内的一系列调整幅度过大,超出了金融市场的适应能力。
然而上述观点并未找到引发危机并提前进行衍生品估值调整的根本原因。本文认为,危机的根本原因,是金融经济学模型所基于的随机性假设,不能在市场的全部可能范围内,与资产价格的实际行为模式拟合。某些用回归方法计算出的参数只能在一定范围之内被视为常数,超出这个范围它们并不是常数,而是一个变化着的函数或随机变量。这就导致现有的数学模型只在一定范围之内具有令人满意的可靠性,而在该范围之外将失效。
可以认为,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现有估值模型的反应滞后于宏观经济情况的变化6至10个月,滞后于危机临界点3至4个月,甚至滞后于市场价格反映1至2个月。金融机构乃至普通投资者对这样的反应速度显然是不满意的。
二、金融资产价格随机性的Samuelson解释的实质
现代金融经济学研究一家企业当前股价或一份期权当前价格的结构性原因,并对其将来的可能价格进行预测。其方法是以当前股价为基础,首先建立股票价格的分布模型,利用历史价格,回归估计出分布模型中的参数值;然后利用几率微积分计算出将来股价的预期价格或相关衍生工具的应值价格。但是,Alfred Cowles等人以及Maurice G,Kendall分别对美英两国股票价格的实证性研究表明,价格变化和资产市场的状况之间似乎没有任何关联。
1965年,Paul A.Samuelson对Cowles和Kendall的结果给出了一个新的解释。他认为,市场价格的随机性是市场回避套利的表现。如果价格波动不随机,那么它将是可以预测的。这样一来,投资者就可以通过预测价格并执行恰当的交易而获取利益。我认为,Samuelson解释的实质,是把价格的随机性归因于高度有效的市场中的复杂的供求力量均衡所决定的出清价格的随机性。在我看来,如果把供求均衡价格比作太阳,并把股票价格比作地球,那就意味着CoMes和Kendall观测到了地球在不停地上下随机游走。他们认为既然是太阳吸引地球,因此地球存在随机运动是不可理解的。而Samuelson对此的解释是:地球的随机游走是因为在一个时间序列里,太阳在地球上方或下方的不同位置随机出现,并吸引地球向太阳移动。Samuelson的解释并没有否定地球被太阳吸引,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否定供求关系决定股票价格这一点。Samuelson之前的经济学家未能得出如Samuelson的结论,是因为他们对现代金融市场的巨大性、复杂性,尤其是有效性没有足够的估计。因此也就不可能充分认识到金融市场力量的均衡过程已经产生了足够的随机性。
三、传统模型失效的数值分析
(一)模型概要
多变量CAPM模型是资产估值的基础,而资产估值则是市场价格预测的基础。Markowitz最小化问题是关于最优资产组合的问题,也是投资者行为的依据。在数学基础上,这两个理论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这两个理论所依赖的对于资产价格相关系数的估计,会导致这两种模型对市场的变化缺乏免疫力。
相关度概念是Markowitz的最优资产组合问题的基础。对于多变量的CAPM模型,以及G―ARCH及其衍生的CCC、ADCC模型,我们也需要一个完整的资产相关系数矩阵。
实际操作中,资产价格的相关系数根据历史数据回归取得。两个企业之间的行业是否关联,业务是否关联,是否有资产或贷款相牵连,都会在相关系数中以一定的形式体现。
对历史数据进行计算,可求出Pearson样本相关系数。一般认为:样本相关系数是对相关系数的最好估计。在简单的模型中,通常假定资产之间的相关系数恒定不变;在较为复杂模型中,则引入动态时间序列,用单步向前预测法(即每向数据库中加入新一天的数据,就从数据库的开头去掉最旧一天的数据)描述相关系数的变动。
其实,相关系数会随经济环境和企业自身状况的变化发生巨大变化,因而,即使引入了时间序列,在现阶段采用的趋势外推法,对经济环境变化的反应也是过于缓慢甚至不能反映现实的。
(二)基于4个典型行业中4家代表性企业的数值分析
下面,我们用数值分析证明我们的上述判断,揭示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本文选取零售、炼油、银行、制造4个典型行业中的4家企业,即零售业的Wal―Mart、炼油业ExxonMobil、银行业City Group和制造业General Motor进行实证分析,数据的选取从2001年6月至2009年2月的股票收盘价格(已根据股利做出调整)。
表1是本文计算的4家公司股价在2008年7月至2009年2月相关系数。
表2是这4家公司股价在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即危机被承认并开始扩散的1年内的相关系数。
表3是这4家公司股价在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即美国政策完全转向紧缩后的第1年内的相关系数。
表4、5、6是这4家公司股价在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即美国执行扩张型经济政策的3年中每年的相关系数。
由上可见,在不同的时间跨度中,用历史数据拟合得到的股价相关性变化是很大的。因此,在通常的计算中,我们使用基于时间序列的单步向前预测法,更新相关系数方阵,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但是,这种更新并不能切实而迅速地反映市场的变化。
如果我们外推2008年2月14日至2009年2月
13日期间,Wal―Mart和Exxon Mobil公司股价的相关系数,则为-0.1093。若假设Wal―Mart公司今后5个交易日内股价每天下跌10%,而Exxon Mobil的股价恒定不变,则可计算出2008年2月22日至2009年2月21日,二者的相关系数为一O,0821;如果假定Wal―Mart和Exxon Mobil在今后5个交易日内股价均每天下跌10%,则可计算出上述期间二者的相关系数为0,0152。两随机变量的相关系数在-1到1之间,当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大于0.75时,通常认为两变量表现出较明显的相关性(正或负);当相关系数在-0.3至0.3之间,可我们认为二者表现出没有明显的相关性。按这个标准,我们看到,在施以冲击变量之后,通过历史数据得到的相关系数并不认为两公司股票价格的相关程度有明显的变化。换言之,在市场发生崩盘性的剧烈变化时,基于时间序列的趋势外推修正参数的变化速度远远滞后于的市场变化速度。
实际上,假设一支正常波动的股票运行n天后,平均每天的涨幅为0.5%,那么在第n+1天,预期的涨幅为0.5%+ei。在不给出其它条件的情况下,e,的预期为0。但是,倘若第n+1天,实际发生了10%的跌幅,那么第n+2天的股价水平,会出现更大的不确定性。这时,仅仅补充入第n+1天的数据,并根据趋势外推法所修正的ei的分布变化是非常小的,不足以反映此时市场内出现的巨大风险。由于股票市场的波动性,金融机构通常使用2~5年的历史数据进行参数值的回归计算,这就使大量金融机构面对2006年的经济政策变化,对风险的反应迟钝。
例如,在2007年10月30日和2007年11月12日的10个交易日之间,City Group和General Motor的股价分别下跌了19.2%和19.5%。在这段时间里,二者股价的相关系数为-0.3921,可以认为二者表现出非常微弱的负相关性。但是,如果我们对2家企业过去一年的历史股价进行单步向前预测法的相关性分析,则2家公司股价该期间引入10天下跌的数据后外推的相关系数为-0.3492。按上文所述的标准判断,仍可视为二者表现出微弱的负相关性。市场变化了,我们的判断却没有变化。更有甚者,当我们引入此后2家企业2个月的股价下跌趋势之后,外推计算出的二者的相关系数也仅仅从-0.3921增加到-0.0056,从而判断二者由“微弱的负相关性”变到“几乎完全不相关”。这种判断并不能描述出新市场状况下这两支股票价格的行为。这就印证了前文的“现有估值模型的反应滞后于宏观经济情况的变化6至10个月,滞后于危机临界点3至4个月,甚至滞后于市场价格反映1至2个月”的结论。
总之,在股票交易市场上实际出现的暴跌并未以任何方式充分地反映在相关系数中,也就不可能充分地反映在COV(e)矩阵中。这对风险估计是极其不利的。
(三)数值分析结论
可见,宏观经济的表现会极大地影响给定金融产品或企业之间的关联性,而通过历史数据回归得到的相关度,在经济正常运行时,虽然可以为估值和预测提供一个可靠的参数,却并不能及时适应和反映新的经济情况变化。对股票价格的剧烈波动也反应迟缓。这两种表现,说明现有的趋势外推手段对冲击变量的灵敏度过低。
在整个经济运行变速甚至转轨时,企业之间的相关系数会在短时期内有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在历史数据的参数估计中无法被充分表现,从而也就不能反映在对资产应值价格的估计中,并进一步造成了衍生品应值价格的估计偏差和预期偏差,引发市场失衡。这一点与Samuelson的理论并不违背,Samuelson的理论强调关于资产的信息会立刻,而不是预先反映在市场价格上。换言之,价格的变动本身是没有前瞻性的。
四、解决问题的两种可能途径或方法及其比较
(一)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或方法
为了解决现有该类模型中存在的问题,有如下2条可以考虑的途径:
1 添加0―1变量A(x)与原方程组相乘,使ADCC模型原方程变为:
e1:N(O,A(x)H1)
其中H是原多维G―ARCH模型的方差。x是一组与宏观经济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有关的自变量,它衡量企业所处经济环境的稳定性。当x在稳定范围内时,表明市场环境稳定,A(x)=1,原函数照常运行;反之,当x突破稳定范围时,表明市场面临变化,原有模型可能失效,此时A(x)=0,系统输出常数,运行被终止。应重新进行人工市场风险评估和估值计算。这样,新系统可以在市场产生变化,可能的危机来临之初,就向使用者发出预警,并要求其做出相应调整。
2 按常规方法回归取得相关系数后σij,把取得的相关系数解释为一个新函数的运算结果而不是常数。新函数中应包括描述系统本身不确定性的随机变量,以及一组新的自变量,这些自变量可以描述不同的经济情况,它们的变化可以影响相关系数的大小。可以考虑的自变量包括:宏观经济的利率、通货膨胀率、CPi、两公司各自的股利率、PE比率等等。在自变量选取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回归的方法,检验拟合度,选取一组较好的自变量,并用历史数据回归得出自变量的系数。这样,相关系数就可以表示为一组函数。
当相关系数被表示为其它经济指标的函数时,它的数值就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自身经济状况而变化,从而能够更好的适应变化的资本市场环境。
(二)两条途径或方法的比较
由于第二条途径或方法需要把每一个系数作为一个要素模型来考察,故这样处理的成本将是极其庞大的。对于一个包含n支股票,基于正态假设的模型就会有n(n一1)/2个相关系数,n个方差,n个均值。其中每个相关系数和方差都需要以新的要素模型的方式表示。当n较大时,系统需要的回归量将近乎无限地膨胀,这显然是金融机构所不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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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透明度:它是指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股权资产时,买方对信息的知晓程度。只有在透明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才会增强购入资产的信心。
2.经济周期:只有在经济增长迅速,投资和消费需求都十分旺盛的经济复苏和繁荣时期,不良股权资产的定价才会随着市场需求而提升。
3.法律体系结构:只有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加投资者的购买积极性。
4.投资者的退出机制是否健全:这主要指不良股权资产转让的二级市场是否健全。只有存在健全的二级市场,不良资产的购买者才可能通过重组、打包、担保、证券化等多种手段使资产增值,从而增加其介入一级市场的积极性,并最终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
(二)中、微观因素
1.企业所处的行业特征:不同的行业具有不同的风险程度。企业所处行业的供求状况、行业产品结构、行业集中度、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国内和国际环境对该行业的影响都将对不良股权资产的定价产生影响。
2.企业所处行业所居于的生命周期阶段:生命周期理论认为每个行业一般都要经历初创、发展、成熟、衰退四个阶段。企业所处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对不良股权资产的定价也有重要影响。
二、不良股权资产处置定价的方式
目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出售的定价方式主要有市场竞价法、协商定价与聘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等定价方式:
(一)市场竞价
系指通过拍卖等市场手段来发现不良资产的真实市场价值,以此为不良资产定价。其主要是依据购买者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认可价值制定价格。理论上讲,这一方法与现代市场定位观念相一致,可以得到一个较公平的价格。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完整,并较易引发道德风险甚至法律纠纷。
(二)协商定价
系指买卖双方先各自报价,然后各自发挥谈判技能,最后达成一致的交易价格。但这种方式在达成交易价格的一致意见之前,会是一个漫长的谈判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耗费大量的交易成本(尤其是时间成本),并由于信息不对称,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者可能是一方处于优势地位,另一方处于弱势地位,最终的成交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谈判技巧和个人能力的影响,因而也较难以反映不良资产的真实价值。
(三)聘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系指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专门的评估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定价。这一方式应该说可以达到公正与客观。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与出售不良资产的评估目的常常不相匹配,且评估往往是在有限的信息资料基础上和资料的真实性难以判断的情况下得出的,因此这样的评估结果市场也难以接受。
三、案例分析
为了说明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聘用中介机构评估定价时存在的问题,下面对某煤矿集团的股权处置中一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案例进行分析。
(一)案例基本情况
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牵头,于2002年5月实施债转股时组建成立的新公司。公司总股本33.20亿元元。其中,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市办事处持股13.11亿元,原为剥离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
该煤炭企业2001年以前运营始终处于低谷。受经济需求的拉动和在非法矿井关闭的有利条件下,生产形势趋于好转。由于债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需要进行股权退出,因此,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市办事处决定处置所持煤矿集团的股权,并决定由某资产评估公司对煤矿集团进行整体资产评估,以此作为定价依据。该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评估目的为出售股权估价,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
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后集团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2.03亿元。由于其总股本为33.20亿股,评估后每股净资产价值仅为0.362元。经过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与收购集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议,最后确定以评估后每股净资产价格0.362元作为协议转让价格。按此价格,所处置的13.44亿股股权的交易金额为4.8654亿元。
(二)评估价值评析
1.评估方法不当
以出售股权为目的的评估,是对持续经营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国际通用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三种,即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与市场法。资产评估操作者应尽可能地采用此三种或至少其中两种评估方法对目标企业进行评估,才能使评估结果具备一定的说服力。但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在评估报告中仅以“收益现值法的预测中,对未来收益影响因素太多,不便于准确把握,而我国市场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业走势模型”为由,排斥了收益法,依据显然是不充分的。作为持续经营企业的整体资产评估,必须对企业资产未来收益状况进行评估分析。还有一个需要强调的问题是,以往我们的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企业整体价值时,往往只采用重置成本法对会计帐面上出现的固定资产评估,对会计帐面上出现的流动资产略加调整的方式,这并不符合国际上通用的资产基础法的定义。资产基础法除了需要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需要重估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之外,还需要评估目标企业原资产负债表之外的无形资产(包括经训练和经组合的员工团队、供销渠道等等)和有形资产,以及评估企业的或有负债,尽量采用多种方法(即采用成本法、收益发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在这方面,我们的资产评估机构做的是很不够的。
2.评估报告的应用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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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年4月初,上市公司A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自2016年3月17日起对B公司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下简称“变更公告”)。
这看起来仅仅是一项资产的重新分类,实际上对公司的损益和财务状况均将造成较大影响。变更公告披露,由于此项变更将导致增加公司净资产85 822.44万元,增加公司净利润93 219.91万元。
变更公告的阅读者估计都会产生疑问,这项变更合理吗?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吗?为何会有这么大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14年修订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2号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在此范围之外的权益性投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22号准则”)及其他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号准则还规定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此外还有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22号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使存在重大影响以上关系,也不纳入长期股权投资范围核算。
综上,现行会计准则规定,除上述例外情形外,所有具有控制关系、重大影响关系的权益性投资及对合营企业投资均应纳入长期股权投资范围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尽管从性质上也属于金融资产,但由于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有单独的规定,因此只要符合2号准则范围就应按照2号准则规定处理,而不能将按照2号准则规定应列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性投资套用22号准则规定。对此2号准则指南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除上述以外,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权益法核算,不允许选择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号准则还规定,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22号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这通常对变更当期净利润和净资产影响巨大。
二、变更公告相关事项分析
A公司原持有B公司股权比例30.08%(A公司年报披露),是B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B公司年报披露“2011年至2015年12月10日控股股东为A公司”),因此A公司对B公司具有控制关系,应列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从A公司2013、2014、2015年报看,仅将B公司视同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这与其控股股东地位极不相称,存在将控制关系混淆为重大影响关系之嫌。
2015年12月11日,B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自此B公司新控股股东实现了对B公司的控制,A公司持有B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13.18%,由控股股东变为第二大股东,派出董事由两名变为一名。由于A公司仍然对B公司派出一名董事,意味着A公司仍然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向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派出董事通常被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A公司在2015年12月11日以后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可见,A公司2011年至2015年12月10日期间对B公司按照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妥,似更应将B公司认定为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并纳入合并范围,而2015年12月11日以后由于丧失控制权后仍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此时开始采用权益法核算更合适一些。
这次A公司变更公告披露的变更理由是:“(1)B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持股比例由30.08%下降为13.18%,由控股股东变更为第二大股东;(2)公司推荐的董事由2名变为1名;且B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增补2名董事,董事会成员共计9名,公司推荐董事的席位占比进一步降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B公司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减弱,且投资目的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B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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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当前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现状
21世纪以来,金融体制相关改革不断深化,有效推动了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促进了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相关业务的蓬勃发展。我国资产评估协会为了有效规范和管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行业,于2005年正式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相关条例详细规定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要求、价值类型的有效选取、评估对象的明确界定、业务类型选取以及意见披露等内容。同时,它还规定了金融不良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二、 金融不良资产价的主要值评估方法
(一)现金流偿债法
现金流偿债法是指对企业持续经营条件下偿还债务的模拟,通过分析、预测企业未来一定时间内可偿债现金流,考察企业产生现金流清偿债务的一种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现金流偿债法必须立足于企业持续经营这一假设条件下。它一般被应用于持续经营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大多具有稳定可偿债现金流量,并能够有效利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展开科学、合理的分析与预测。部分企业虽然能够保持持续经营,但是没有办法预测其现金流量,这种企业大多不适宜使用现金流偿债法。
(二)假设清算法
假设清算法是指假设对企业进行清算偿债,分析债权资产在某个特定时间点能够从债务责任关联方或者债务人处获得的赔偿程度,是一种模拟形式的清算。
假设清算法一般建立在假设的条件下,为了确保假设清算法的合理性,这种方法大多用于具有清算可能的企业评估当中。比如:持续经营但是不具备一定净现金流的企业、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企业、持续经营但是净现金流不足的企业。对于那些资产相对雄厚,资产分布范围较为广泛,且不良债权相对较少的企业,一般不适合使用假设清算法。
(三)专家打分
专家打分法即我们通常所说的Delpli法。它是指在匿名的前提下,反复征求相关意见,并且进行及时的反馈、调整、统计、分析、处理、归纳,从而达到合理分析债权价值以及价值可实现程度的目的。
专家打分法受不确定因素影响显著,通常在其它方法进行困难时采用。一些债务企业对债权资产价值分析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单纯依靠评估人员大多无法确定该债权的实际价值,因此需要采用相关专家的进行集体判断。
(四)交易案例对比
交易案例对比法是指在量化分析交易案例并且合理修正其处置价格的基础上,对其结果进行综合修正从而得出该债权资产的价值。
交易案例对比法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交易案例和被评估债权的相关比较参数、指标等具有可收集性。第二,金融不良资产交易市场活跃程度高。
三、 评估方法的选择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本质是通过各种途径,有效实现债权资产具体价值。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可实现途径选择、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相关经济技术参数选择以及其评估方法本身是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金融不良资产选取评估方法相关经济技术参数和其可实现途径均对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结果和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产生重大影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重点阐述了如何正确选择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其中主要包含了以下几点:第一,评估方法相关具体要求;第二,评估相关工作者如何正确选择不良资产相关可实现途径;第三,评估人员如何科学、有效选择评估方法应用过程中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因此,选择不良资产可实现途径、相关经济技术参数、具体方法是构成正确选择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主要内容。
四、 方法选择中应考虑的诸多因素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实际上是评估人员在模拟或者实际条件的约束下,分析、论证、比较金融不良资产价值的过程,从而促使评估人员做出论据充足的价值判断。
评估人员在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评估人员必须充分结合不良资产委托方对不良资产的相关处置模式、资产评估价值以及资产评估价值所属类型,科学、合理地选择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的具体方法。暂缓处理和快速变现是当前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最为重要的两种方式。暂缓处理主要适用于可以成功实现债权资产保值,甚至增值的资产,对于这种类型的资产大多采用投资价值类型或者市场机制类型,因此在价值评估中一般采取交易案例比较法或者现金流偿债法。而快速变现则主要适用于资产价值贬值风险较大的资产,这种类型的资产大多采取清算价值类型,因此在价值评估中一般采取假设清算法。第二,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过程中所需数据和相关经济技术参数是否能够被有效收集,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不良资产相关评估方法的合理选择和有效应用。任何一种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相关经济技术参数都必须有足够的数据资料作为依据。如果在收集数据资料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便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该方法的选择和应用造成影响。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充分立足于替代这一基本原则,合理选取信息和资料相对充足的评估方法,从而有效实现金融不良资产价值的科学评估。第三,评估人员在使用具体某种评估方法进行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的时候,应当立高度重视当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使用效率和适用范围,并充分满足该评估方法的相关条件和具体的程序要求。比如:如果将假设清算法应用到资产雄厚、分布范围广的国有企业中,将会大大降低其评估效率和评估质量。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拥有假设清算法、专家打分法、现金流偿债法等多种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且每种评估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必须在熟练掌握金融不良资产价主要值评估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不良资产的具体特征,充分考虑方法选择中的诸多因素,认真分析,选择并采用最佳资产处置方法,从而确保债权回收利益最大化。(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参考文献:
[1]. 试论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04:54-56.
[2]高强.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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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变化及处理方法
(一)固定资产的入账标准重新确认和其影响核算内容的分析与处理
1.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构成条件的单价标准有了新的提高,专用设备单价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由原来的500元提到1000元。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提高,直接影响了原账务中按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实物资产,其中将有一部分按照新制度的内容转变为低值易耗品管理,转账中对原账务中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产生影响的分析: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上,对已领用的出库,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作为一次性摊销。
2.处理措施是在新旧制度对结时,把部分固定资产转为库存物资。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把不构成新制度固定资产单价标准的挑出来,形成一张清查表,作为结转的依据。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作为重点新增内容的分析与处理
1.首先,将原来的计提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改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有形价值折损和固定资产的净值。其次,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再记入专用基金科目,直接计入医疗成本,防止医院成本费用的重新计算。再者,是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不同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使用财政补助收入等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折旧时,增加累计折旧,不计入医疗业务成本,而是冲减待冲基金。对于医院自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则应在计提折旧时增加累计折旧,并计入医疗业务成本,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列入其他支出。同时,使用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冲减待冲基金的处理方法有利于完善医疗业务成本的核算范围,夯实医疗成本数据,体现了医疗成本与医疗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医疗业务成本,既可以更好地体现医院的补偿机制,又有利于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财政项目收支及结余进行核算。
2.处理措施:首先,要认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最关键的问题是形成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同的资金来源有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使用医院自筹资金形成的计提折旧,要记入医疗业务成本,使用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计提折旧要冲减待冲基金。所以在清理固定资产工作时,划清固定资产的结构十分重要,主要办法是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注明资金的来源,还有在固定资产总值中确定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比例。具体工作步骤是对固定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的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清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作好准备,并编制核查表。
二、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账实不符,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首先,固定资产制度管理弱化,在具体核算业务中固定资产卡片管理有名无实,卡片内容中规格型号往往是空的项或临时充填,并不能真实反应实物资产详细信息,形成单位资产存量不实,账、卡、物不符。缺少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管理,无定期盘点制度或走形式盘点。其次,为了会计核算的方便性。增加资产时只作事业支出,不增加固定资产。使其资产直接在账外管理,单位大额固定资产同样失去控制。单位负责人的固定资产责任意识薄弱,只重视现金等流动资产的情况,对管理固定资产工作不重视,这就不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在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环节,未经过财政部门审批,私自处理现象严重
按照相关规定,国有固定资产在购置、出租、出售、报废流程必须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有些单位不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批,随意出售、核销国有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报废更新过程中,报废资产不按相关制度处置,报废收入不作账务处理,报废的固定资产仍存在着继续使用的情况。有些医院的交通工具、房屋建筑不做国有资产价值评估,不报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擅自变卖,形成账外账,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产生违纪腐败问题。另外,单位在购置大批固定资产时,不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办事,暗项交易,以高出市场同类商品价格购进,使单位经济利益受损严重。再者,接受捐赠、抵账的资产,不办理入账手续,不能真实反映资产总量。
(三)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没有得以体现
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因此,一经入账,直到报废,会计报表上的固定资产净值一直等于原值,不做任何变动。无法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这种价值背离的做法,最终导致虚增净资产。同时,资产的折损成本不能计入医院各科室的成本核算中,至使医院在成本核算中缺少固定资产价值的磨损成本体现,各科室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重视态度不够,缺乏相关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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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20×7年4月1日,A企业委托投资管理人用企业年金以交易为目的购买B公司股票10万股,每股3元,手续费千分之1.5;以交易为目的购买D股票投资基金10万份,每份5元,手续费千分之1.5;以交易为目的按面值购入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20×7年1月1日发行的3年期按年付息E企业债券,面值为100元,5000张,共计50万元,利率4%,手续费千分之1.5。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B公司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成本) 3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450
贷:银行存款 300450
购入D股票投资基金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D股票投资基金(成本) 5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750
贷:银行存款 500750
购入E企业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成本) 5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750
贷:银行存款 500750
(2)对于收到的属于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例2]20×7年4月30日,收到B公司已宣告分派的20×6年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为0.3元,该股利到达托管账户。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成本) 30000
(3)估值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3]20×7年6月1日为估值日,B公司平均每股价格为3.2元,D股票投资基金每份平均价格为5.1元,E企业债券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为98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公允价值变动) 2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价值变动损益 20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D股票投资基金(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基金价值变动损益 10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债券价值变动损益 1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4)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例4]20×7年12月30日,确认E企业债利息收入,并到达托管账户,金额为20000元。
确认E企业债利息收入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为15000元(500000×4%×9÷12),计入收回成本金额为5000元(500000×4%×3÷12)。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公允价值变动) 15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成本) 5000
[例5]20×7年12月30日,B公司宣告分派20×7年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1元(所分配股利假设均为20×7年经营所得),并到达托管账户。
收到分派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5)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例6]20×7年12月31日,投资管理人以3.5元/股的价格在证券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B公司股票,以每张105元的价格售出E企业债券,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
卖出B公司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 35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成本) 270000
——B公司(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投资收益——股票差价收入 70000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价值变动损益 20000
贷:投资收益——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000
卖出E企业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 525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公允价值变动) 25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成本) 495000
投资收益——债券差价收入 55000
同时,
借:投资收益——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债券价值变动损益 10000
20×7年12月31日,将各项收入、费用同时转入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账户。
借:投资收益——股票差价收入 70000
——债券差价收入 55000
——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000
贷:企业年金基金 133050
投资收益——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000
——交易费用 1950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金所持有各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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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允价值的内涵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所确定的价格,或者是无关联的双方买卖一项资产可以成交的价格。公允价值也称为公允价格、公允市价。确定公允价值的方式有:一、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本文由收集整理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有三种情况,在估值日有市场报价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市场报价来进行公允价值的确定。在估值日没有市场报价并且最近交易日之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来确定公允价值。如果估值日没有市场报价,并且最近交易日之之后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可以依据重大经济环境变化的因素,适当调整市场报价以确定公允价值。二、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可以参考相类似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报价,或者参考买卖双方在熟悉情况的前提下进行的最近交易中所使用的价格。三、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并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确定,可以采用具有可靠性的被以往交易的市场价格验证过且得到市场参与者认同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价值,在企业清偿债务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给企业带来需要转移的价值。确立公允价值的前提是公平交易,换言之,是自由的买卖双方在不受各方任何关系的影响,且熟悉情况的基础上商定形成的价格。
三、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中的应用
(一)对金融资产的确认
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的确认包括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即金融资产的入账时间。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以及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等。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是指在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其中一方时,应当对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确认,比如,企业签订的合同、赊销的商品以及商品发出后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原则等。应当对一项应收账款进行确认,银行在获取本金利息的条件下向企业发放贷款,接收贷款的企业就应当被确认为金融短期或长期负债,将发放的贷款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向企业发放贷款的银行则相应地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是指符合《金融资产转移》中规定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者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力终止。
(二)对金融资产的计量
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计量是指选定的尺度能真实反映出计量对象的内在特征,并将计量对象的内在特征数量化的过程,包括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在金融资产相关利得或损失处理中的应用,也就是入账价值。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对金融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并且交易的费用计入到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之中。金融资产的分类与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紧密相
关。以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与套期保值有关。比如:资产负债表日,当账面余额低于用于交易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本科目),贷记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当账面余额高于公允价值时做与之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中的优越性
公允价值能够依据金融资产的变化及时、准确地做出调整以反映企业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公允价值具有时效强的特点能够及时、适时地反映出企业的金融资产中潜在的利益和风险,能帮助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公允价值能够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盈利状况,为管理者做出高质量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符合决策的有用观。
(四)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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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分类在会计处理实务中较为模糊。主要处理方式有:将其作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流动资产等。理财产品在可变现性、流通性、风险性及支付手段等方面不同于一般的货币资金,其到底应如何核算,有必要先就金融工具分类及其特点简要归纳说明。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五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主要特点系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回购或赎回,一般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除特定条件外(如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通常划分为此类。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为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可确定,且有明确意图及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特点为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无法将其划分为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则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
二、理财产品的几种模式
下文将根据各类金融工具的特点,就不同的收益及期限模式逐一进行分析探讨。(一)理财产品保本且收益固定保本且收益固定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因其到期日固定且回收金额可确定,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特点,应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如该理财产品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且以短期持有获利为目的,其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特点,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如管理层有明确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和能力,应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列报。(二)理财产品保本但收益浮动保本但收益浮动的理财产品,不应直接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1.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那么这种理财产品收益部分为衍生工具,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金融工具,其保本部分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定义,应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核算;浮动收益部分属于衍生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实务中往往为简化核算,该类理财产品一般可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如果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但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那么该种理财产品公允价值无法通过活跃市场获取,可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如该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及风险相对较低,也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近似公允价值)。(三)理财产品不保本且收益浮动对于不保本但收益浮动的理财产品,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该理财产品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金融工具,应对产品进行拆分。其本金部分应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动收益部分属于衍生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上述核算较为复杂,实务中可简化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如果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但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其核算与本文“二之2”情况类似,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历史成本(近似公允值)或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综上所述,企业应根据不同资金状态确定相应的理财产品投资决策,并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财务部门根据不同的理财产品种类、持有期限和意图,对理财产品进行准确分类核算并列报。
作者:郭云华 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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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8-0039-01
1 引言
银行业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其主营业务,具有利息相关人涉及广泛和风险防范至关重要的特点。其广泛的宏观性、社会性和巨大的外部性导致银行业的倒闭将会导致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反应,波及金融稳定与社会和谐。目前,我国正在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要求其严格履行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努力朝着绿色、健康的方向发展。
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以后,银行业开始广泛执行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大大增加了银行业业绩的波动性,加大了对银行业金融监管的难度。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资源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价格。公允价值是当前市场价格的及时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银行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同时也削弱了银行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在市场形势良好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可以反映银行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当前和未来的获利能力,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优化银行的财务状况。反之,当市场形势恶劣的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将加剧银行业的财务困境。公允价值的“反馈性”和“顺周期性”加剧了银行业损益和资本的波动,使得金融监管面临挑战。
次贷危机发生后,国内外金融监管机构更加积极地探索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对银行业监管的方式和途径。巴塞尔委员会、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均已经要求银行在计算核心资本时,将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巴塞尔委员会还专门了《银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使用公允价值方法的监管指引》,以加强对银行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监管,维护金融稳定。
2 银行业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计量在银行业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上。据统计,银行金融资产占全部资产比重约为十分之一。银行业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公允价值计量后,金融资产的波动性将直接反映到银行的财务报表中去,使得银行的资产规模和营业利润产生较大的波动。并且,公允价值计量实行盯市制度。在市场情况良好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使得银行业绩趋于利好;在市场情况恶劣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使得银行业绩趋于恶化。由此而产生的“顺周期”效应对银行业影响颇大,这种现象在金融危机时期尤为明显。
(1) 扩大银行规模和业绩的波动性。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金融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均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银行经营过程中交易的大部分衍生金融资产都被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一类,按要求应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银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取得时的成本计价,各个资产负债表日也不会发生变化,因此对银行资产规模不会产生影响。而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由于公允价值采取的是盯市制度,只要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金融资产的成本就会随着变化,因此银行资产规模的波动性变大。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化以公允价值变动随意的模式出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被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被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利润表的波动性也要比历史成本模式下大。
(2) 加大银行信贷顺周期风险。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存在顺周期效应。当经济形式良好的时候,公允价值计量会提高金融资产的价值,产生正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使得银行资产规模和营业利润都有向好的趋势。而当经济形式恶劣的时候,公允价值计量会降低金融资产的价值,产生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使得银行资产规模缩小,营业利润加速降低。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资产规模和业绩施加的同向强化作用导致银行的信贷业务也产生顺周期效应。经济形式利好时,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宽松,投资者收益预期良好,信贷投放力度偏大,信贷风险增加。经济形式利空时,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谨慎,导致潜在优质客户被排除在授信名单之外,不利于银行的长期发展。
(3) 加剧银行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困境。
银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银行间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会减弱。一是金融资产分类不同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不同。例如,某银行支付20万元购买某项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购买后可以进行以下三种归类: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要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将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可简括为“有赔有赚”;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要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将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可简括为“不赔不赚”;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则在资产负债表日要计算本会计期间因持有该项投资而实现的利息收入。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可简括为“只赚不赔”。二是公允价值估值过程中涉及人为因素过多,不同估值方法产生的公允价值计量差异削弱了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公允价值的内涵有三个层次,一是按照活跃市场的价值计量,二是按照相似资产的市场价值计量,三是采取估值技术。在我国,由于各银行间金融资产差异甚大,公允价值计量的前面两个层次难以满足,所以通常要采用估值方法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这就导致人为因素在资产定价中占据很大比重,使得各银行间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可比性降低,提供的财务报表信息的可比性也随着降低。
3 金融监管视角下合理使用公允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尽管公允价值计量会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但是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它能提供给投资者更具相关性的信息。修改或放弃公允价值计量只是特殊情况下防范金融风险加剧的权宜之计,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强化金融监管并适时校正监管规则乃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长久之策。基于考察如何在利用公允价值的相关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优化对银行业的金融监管,本文试图提出如下的建议。
(1) 改善银行监管体系,创新核心资本监管模式。
考虑到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资本产生的波动性影响,监管机构在核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时,要充分考虑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核心资本变动的影响;适当调整核心资本的范围和权重,剔除公允价值的影响,建立监管机构和银行间监管资本和会计资本的联系;加强对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管,提高银行内部管理机构对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视程度,对信贷风险的防范意识。
(2)加快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建立逆经济周期监管体系。
加快建立逆周期监管体系,推动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动态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覆盖率、差别化流动性比率等方式都可以帮助银行防范公允价值顺周期效应,监管机构应该考虑将上述指标纳入对银行的监管体系中。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应指导银行建立货币信贷逆周期调整机制,避免银行在经济形势良好时过度放贷和在经济形式恶劣时过分紧缩银根,破坏金融稳定。
(3)完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加强公允价值的信息披露。
为解决银行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问题,各银行应该完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加强公允价值的信息披露。当银行相关资产或负债项目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时,公允价值计量必须依赖估值技术。同时,由于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对严格的公允价值估值程序的运用,监管部门、银行自身和专家学者应该加强合作,尽快完善公允价值的估值标准,建立更加细致的公允价值披露制度,以提高银行间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参考文献
[1]孙丽影,杜兴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管制安排[J].会计研究,2008,(11).
[2]尹带平.商业银行公允价值的运用现状和完善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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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的内容
2011年5月1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正式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IFRS13),阐明了计量公允价值的方法,并强化公允价值的披露;但并不涵盖何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或要求做出额外的公允价值计量。在2013年1月1日或之后的年度期间,几乎所有主体均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因而都将受到新要求的约束。
1.相关基本概念
(1)公允价值的定义
IFRS13提出了公允价值的定义,是指于计量日在一项有序的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出售资产时所应取得或转让负债时所应支付的价格(脱手价格)。因此,负债的公允价值反映了不履行风险(non-performance risk)(即自身信用风险)。
(2)参照市场
IASB认为有序交易是发生在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中的。主要市场是指对于主体可以获得的资产或负债而言,交易量最高的市场。IASB在准则中提出,当主要市场不存在时,则应该使用最有利市场中的价格来获取公允价值。
(3)市场参考者
这是以前准则中从未提出的定义,也是新修订准则的主要亮点。市场参与者定义为,在主要(或最有利)市场中,地位相互独立的,对所交易的资产或负债有了解的,能够并愿意交易资产或负债的买卖双方。公允价值的计量是以市场为基础,而非针对特定主体。
2.扩展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
(1)非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计量
金融危机的发生使得资产和负债在交易量和交易水平上都显著下降,市场进入非活跃状态,因而先前的准则不再能够很好地使用。如果主体认为出现了非活跃市场,那就需要深入分析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是否能够代表公允价值。若主体认定交易价格不能代表公允价值,则应当采用一种或几种估值技术来确认公允价值。IFRS13也给出了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估值技术,并提出在估值时应“最大化使用相关的可观察输入变量且最小化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变量”的原则。
(2)持续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IFRS13详细规定了,如果其他的准则要求或者允许在每个报告期末都使用公允价值对资产或负债进行计量,就是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而若其他准则只要求在特定情形或期间内对资产或负债计量其公允价值,就是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3)资产与负债的运用
针对原准则对资产与负债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较为混乱且无统一标准的弊端,IFRS13规定对于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应该以市场参与者对该项资产的“最高效和最佳使用”为基础,并确立了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对于负债和主体权益的公允价值计量,IFRS13明确其计量是基于转让概念,而非处置概念,对于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还必须将不履约风险纳入考量范畴。
3.公允价值披露要求提高
(1)披露范围扩大
IFRS13要求必须披露每一个层次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从以前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扩展至以公允价值计量或基于公允价值的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且同样适用于非经常性的公允价值计量。
(2)对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披露的特别要求
包括期初与期末余额之间的调节、关于所使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和假设的量化信息、对现行估值程序的说明,及就重复发生的第三层级计量的敏感性所作的定性讨论。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修订的内容
2013年11月16日,正式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以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IAS39)。将一般套期部分加入IFRS9,新准则仍将套期分为现金流量套期、公允价值套期和对国外营业净投资的套期三类,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由于以公允价值为导向的业务模式要求采用公允价值会计、并且混合合同应按其整体进行分类,当前在IAS39中所采用的三项公允价值选择标准之中的两项标准在IFRS9下不再使用。在IAS39中所剩下的那一项公允价值选择权条件将在新准则中继续沿用――也就是说,如果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可以大幅减少确认或计量的不一致,即通常所说的“会计错配”,则管理层仍可采用这种做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指定一旦做出后是不可撤销的。
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适用标准保持不变,主要有:一是负债是否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二是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将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三是该金融工具是否是一项应该将其中嵌入衍生工具分开核算的混合合同(即其包含一项主合同和一项嵌入衍生工具)。
选择使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常见理由是主体拥有其不希望与主合同负债分开的嵌入衍生工具。此外,对于导致与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资产之间产生会计错配的负债,主体可能选择使用公允价值选择权。
对嵌在金融负债中的衍生工具的处理不于嵌在金融资产中的衍生工具的处理相对应。对于金融负债和非金融工具,IAS39中关于嵌入衍生工具的现行指引IFRS9中被予以保留。这就导致有些嵌入衍生工具仍需单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核算。
然而,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与金融资产分开核算,它们将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以确定整体金融资产是否满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即该工具需仅包含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从而判断是用摊余成本计量还是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损益。
二、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2014年初,财政部针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分别修订了《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会计准则》,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39号――公允价值计量》。
在此次准则修订及制定过程中,公允价值方法和原则在存货、资产减值、股份支付等多项准则中均有涉及。下面对修订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与《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归纳总结。
(一)《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2014年3月17日,财政部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优先股、永续债等创新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已经或者计划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创新金融工具进行融资的企业可能受到较大影响,并需要从具体合同条款的设计协商阶段起,就开始仔细研究和评估准则的实务应用和信息披露效果。
对投资方会计处理的原则性指导,也可能对计划投资于此类创新资本工具的企业如何决策和管理产生影响。要求自之日起施行,要求追溯适用,若不可行,则采用未来适用法。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企业应当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2)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按比例交付净资产的工具。引入此内容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趋同。企业发行此类工具需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但准则提供一项例外,当此类工具符合一定条件时,企业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此类工具的发行主体通常为基金、信托等结构化主体。
(3)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强调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对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按比例交付净资产的工具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而非少数股东权益。
(4)对发行的金融工具从权益工具重分类至金融负债(或反之)的会计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了“其他权益工具”报表科目,用于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但并不包含应归属于其他工具投资方累积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此等股利包含在未分配利润中。要求发行方披露其发行在外的所有归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包括发行时间、数量、金额、到期日或续期情况、转股条件、转换情况、会计分类及股利或利息支付等信息,并提供了披露的格式。
(6)每股收益计算时,分子为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不应包含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但若存在发行在外的累积优先股等权益工具,应扣除当期的约定股利,无论是否宣告发放。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了财会[2014]6号文《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统一了公允价值计量,并改进了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披露。几乎所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企业都将受到影响。该准则的大部分内容是对现在估值实务的汇总,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不会因施行该准则而需要对原计量金额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准则自2014年7月1日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中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准则要求披露的内容明显增多。企业需要研究这些新增的披露要求,更新相应的内部报告内容和流程以获取这些披露所需要的信息,例如针对报告期公允价值计量所采用的估值技术、输入值及其所属的层次等信息。
(2)该准则修订了公允价值的定义,即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清算等被迫交易不属于有序交易;②假设有序交易是在主要市场进行的,或者当不存在主要市场时,在最有利市场进行;③应考虑市场参与者(而非特定的企业)在计量日对该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如资产的状况、所有位置、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资产本身的特征,而非持有人的特征;④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应当基于最佳用途,这意味着不能简单基于资产的现有使用方式或状态计量公允价值;⑤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明确了以转移价格为基础计量,不再基于清偿价格,同时还应当考虑不履约风险。
(3)估值技术: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估值技术中的一种或多种计量公允价值,并优先采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4)披露要求中,从原先的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扩大至公允价值计量的所有资产和负债以及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需要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所增加的披露要求主要包括:确定各层次之间转换时点的政策、第三层次计量的估值流程的描述性信息、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量化信息和敏感性分析的描述性信息、不可观察输入值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最佳用途不是当前用途的事实及其原因等。
三、企业准则修订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影响
(一)对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分类与计量的影响
IFRS9要求所有的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或完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当前我国金融机构所持有的四类金融资产中: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收款项类投资,前两者用公允价值计量,后两者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下面对五大国有银行的年报(财务并表口径)数据进行分析。由于是财政部在年初刚颁布的修订的准则鼓励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施行,所以选择的五大行2013年的财务报表都是提前遵循五项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从表2中可以看出,按2014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编制的2013年的财务报表
大幅提升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工商银行为例,从2012年公允价值计量金额在整个金融资产的占比由869%提高到997%,低于IFRS9计算的2348%的比例。
主要原因:①这几家银行当前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多以债券类投资形式存在,在当前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并不区分债券类投资与股权类投资,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而IFRS9规定,只有权益类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②IFRS9原应收款项资产全部要求按公允价值计量,由此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占比显著增加。
(二)对金融机构的持有权益工具计量的影响
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准则,除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外,主体持有的权益工具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类别。除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五大行将对联营和合营公司的股权投资全部计入到“长期股权投资①,而将其他的所有权益性工具计入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前者的权益工具全部都是具有活跃市场报价的投资,而后者的权益工具包括具有公开报价和没有公开报价的权益性投资。
其他上市商业银行,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将计入到了“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的权益性投资则基本计入到了“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权益工具金额相对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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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可分为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基础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企业持有的现金、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款项,以及代表在未来期间收取或支付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或义务等。衍生工具是指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涉及的,具有如下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1)其价值随着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动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由此可知,理财产品符合金融资产的定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范围。
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分类,会计处理实务中较为模糊。将其作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流动资产等处理的均有。首先理财产品在可变现性、流通性、风险性及支付手段等方面不同于一般的货币资金,其到底应如何核算,我们有必要先就金融工具分类及其特点简要归纳说明。
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五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主要特点系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回购或赎回,一般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除特定条件外(如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通常划分为此类。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为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可确定,且有明确意图及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特点为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另外如无法将其划分为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则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我们将根据各类金融工具的特点,就不同的收益及期限模式逐一进行分析探讨。
一、理财产品保本且收益固定
根据理财协议,购买的是保本型且收益固定的理财产品。如果该理财产品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因其到期日固定且回收金额可确定,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特点,应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如该理财产品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且以短期持有获利为目的,其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特点,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如管理层有明确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和能力,应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列报。
二、理财产品保本但收益浮动
因该种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不应直接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分类,那到底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一,根据理财协议,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这种理财产品收益部分为衍生工具,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金融工具,其保本部分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定义,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核算,浮动收益部分属于衍生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实务中往往为简化核算,该类理财产品一般可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二,如果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但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该种类理财产品公允价值无法通过活跃市场获取,可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如该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及风险相对较低,也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近似公允价值)。
三、理财产品不保本且收益浮动
第一,根据理财协议,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同理该理财产品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金融工具。应对产品进行拆分,其本金部分应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动收益部分属于衍生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上述核算较为复杂,实务中可简化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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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旦伊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开始正式实施,并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在报告主体交易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为某项资产所能接受的价格或为转移债务所支付的价格”。这一新的定义更加有利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实务中准确和规范的应用。我国公允价值的运用可谓是“命运多舛”。1998年我国开始引入公允价值这一概念,但在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又对公允价值予以否定,直至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会计准则体系,才重新确立了公允价值的地位。包括相应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都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在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这一属性。
我国的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虽然与国外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规模都很小,但公允价值变动对个别上市银行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仍产生了较大影响,其运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大银行业监管成本。金融危机后,我国明确提出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改进工作方面的趋同,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计量属性对国有上市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其未来发展趋势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二、五大国有控股上市商业银行年报数据的分析
新准则的实施给商业银行报表带来了三个方面的变化,其中两个要求就是对交易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要求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当前损益。由此可以看出,在新准则实施后公允价值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金融机构财务数据的缺乏,与此相关的实证研究较少,笔者借鉴丁凌(2007)、刘贵生(2009)、刘敬敬(2011)的研究方法,重点选取2012年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年报数据进行了简单的对比分析(见下表),发现我国国有控股上市银行中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比例很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并不显著,且各银行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时都比较谨慎,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利润的影响。
三、国有商业银行使用公允价值的现状及问题
综合上述分析与其他相关资料的研究,虽然公允价值计量能更加真实公允地揭示我国上市银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信息,有利于增加市场约束和透明度,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公允价值确认计量上具有主观随意性,缺少可靠性
1.现有的估值方法较主观随意,各家银行“各行其道”。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一般首先采用市价法,其次是类似项目法,最后是估值技术法。当市场信息无法获得时,往往采用的是估值技术,而在选用估值技术时选用何种估计模型、如何筛选各个模型中的变量各个银行并不一致并带有各自的主观判断且受到判断人员主观意志的影响。例如,工商银行在2012年年报中披露,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参数尽可能都使用可观察市场信息,对于具体使用何种估值技术和如何具体运用估值技术,各家银行年报中均未具体披露。从上述年报分析中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刚开始起步,仅有一小部分资产负债是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对净利润以及损益的影响也比较微弱,但是公允价值的运用是不可回避的趋势,所以如何改善估值方法十分重要。
2.金融资产分类较随意。在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年报中,都无一例外很详细地披露了关于金融资产的划分办法,但是也都说明了在具体的划分中带有管理层的主观判断部分,特别是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赋予了银行“公允价值选择权”(fair value option)。它允许管理层对任何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使得不同银行管理层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更加带有随意性,以避免过于直接用公允价值体现金融资产的状况。就笔者的数据分析来看,我们可以观察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比例要远远大于金融资产,如建设银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占比例为94.56%,而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占比例仅为3.72%,相差悬殊。尽管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样使用了公允价值计量,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会将原先在所有者权益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避免因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损益造成的冲击。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金融资产分类的管理制度,缺乏会计信息控制机制,是商业银行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公允价值信息收集处理不及时,缺乏市场条件
中国金融市场具有非流动性、非理性和非活跃性的“三非”市场特点,在公允价值信息的收集方面,我国信息技术运用水平仍然不高,市场信息网络化程度不高,会计电算化和网络化建设水平仍在较低水平,这些市场因素造成银行会计部门与市场信息不能实现网络并行,对公允价值信息的收集与处理也不能做到及时可靠,这会大大影响公允价值信息的相关性。所以,完善我国市场体系,创造一个保证公允价值运用的可靠、公允的环境很有必要。
(三)监管部门工作有待改进,相关方面缺乏相互合作
目前,我国有关机构已经考虑在现有监管指标基础上加入逆经济周期指标,从动态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覆盖率、差别化流动性比率和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逆周期监管,但如何更好地合理运用公允价值还需要商业银行、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及金融监管三方面合力商讨,紧密合作。从目前情况来看,三方面合作力度不够,在这一问题上出台的措施也较少,有待继续深入研究。
四、改革公允价值在国有商业银行运用中的对策
(一)完善估值方法,提高可靠性
针对估值方法的完善,国际国内学者都作了积极的探索,如动态损失准备金制度,另外在银行内部也要建立符合要求、独立的公允价值核定部门来确定年报中公允价值的使用。该部门应由有丰富金融行业经验的专家组成,它独立于业务部门,专门从事估计模型的研究,为甄选各个变量提供可靠的智力保证。
(二)建立统一的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内控机制
由于金融资产负债划分的主观随意性,各个银行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大大影响了公允价值的运用,所以建立统一的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内控机制刻不容缓。首先,要将各个程序明确为成文制度,便于更好地确认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科目或者交易;其次,要完善管理风险的政策和估计政策,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要作出合理预期,同时避免大量管理层依据自身利益而对金融资产进行随意分类;最后,要内外部共同定期对商业银行使用公允价值的情况进行反应及汇报,时时监督其对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表现的影响。
(三)加快网络化建设力度,为公允价值运用创造良好市场条件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会计信息的收集、确认、计量报告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笔者认为,应该在这一方面实现与国际接轨,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举例来说,银监会将在 2013 年着力开展银行监管报表扩展分类标准的更新和实施工作,搭建银行业 XBRL 格式财务信息系统,从财务角度发现和防范风险,提升银行监管效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些先进技术的使用必将惠及公允价值的运用,为其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四)监管有的放矢,实现三方紧密合作
作为监管部门,一方面应该保证有关监管指标审慎合理,认真研究会计准则变化所带来的监管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另一方面作为政府部门要避免隐性担保,有的放矢让国有商业银行充分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积极探寻合理运用公允价值的办法,而不是依赖于政府提供的温床。同时,国有商业银行更要起到带头作用,积极与会计准则制定部门、监管部门进行紧密合作,探索运用公允价值更好的办法。
五、结束语
国际金融危机使公允价值的一些缺陷及隐患暴露出来并被过分地放大,这引起了国内外会计界人士的质疑,但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们应该认识到会计理论研究终将遵循精致证伪主义方法论、完成以公允价值会计取代历史成本会计为核心的全方位的变革。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是大势所趋,作为重大影响到国家经济稳定的金融业,国有商业银行公允价值的运用和推广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会计问题,它更需要公司治理、风险管控、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等诸多配套制度建设。我们不能忽视它的实施对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产生的重大影响和冲击,所以要在充分考虑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探索建立合理运用公允价值的会计制度,而不是将它作为任何经济危机的“替罪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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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研究 我国对于这样盈余管理的研究主要是对IPO和配股过程中的盈余管理来进行的。蒋义宏(2009)、刘杰(2010)、肖星(2010)等发现上市公司为达到配股要求,采取明显的盈余操纵措施。吴东辉(2001)采用横截面Jones模型对中国上市公司在应计项目上的选择进行研究,发现企业在IPO年度内报告了明显更高的反常应计项目。徐宗宇(2009)发现招股说明书的盈利预测数据与年度报告中的盈余数据完全不同,说明在IPO过程中有操纵盈余的行为。陆建桥(2009)认为亏损公司在首次出现亏损的年份会非正常调减盈余,而在亏损的前一年和扭亏为盈年度会调增收益。
刘秀兰(2008)对于金融资产问题应该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并起来进行会计处理,而且可以把交易费用计入相关成本。黄财啸,张红炯(2008)提出将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这样可以获得更大的盈余管理空间,对不符合限定条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张静、冯治臣认为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限定条件是不够明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可能会多计入本应该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那些部分,所以应该进一步规定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限定条件。
关于金融资产与盈余管理关系的实证研究,国内研究多数针对的是动机。曹倩倩(2009)研究金融资产分类中会计政策选择的契约动因和引起的市场反应,发现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这相对以历史成本为主的财务数据存在增量信息含量,这两者有不同的市场反应。而且会计政策选择的动因主要是政治成本和报酬契约,还有其他如企业金融资产重要程度、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也会有一定影响。叶建芳等(2011)对管理层动机、会计政策选择与盈余管理三者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讨论了管理层的动机。他们发现金融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在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的时候是比较明显的,这个时候可能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陈锦华(2011)分析了不同的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行为意图,认为风险偏好与积极投资型的企业希望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种意图比较忙些,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厌恶型企业追求稳健投资与管理,希望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孙曼莉、蒋艳霞、毛珊珊(2010)认为金融资产分类并不是由管理层决定的,而是盈余管理动机,管理层的意图决定的是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多少。
二、金融资产特点与不同分类的影响
(一)金融资产的特点 主要包括:
(1)风险性更大。金融市场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而金融资产为其所有者提供的是未来的货币收入,所以如果汇率或者利率变动等情况发生,那么金融资产的持有收益就有相当大的风险性。随着时间的增长这种风险性还会不断加强,甚至因为衍生金融资产所特有的杠杆效应,这些风险还可能会放大。
(2)流动性更强。金融市场比其他市场更加活跃,所以相比其他资产的变现能力也更强。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也就是它在金融市场上的可转让性和变现能力。金融资产因为其市场流动性而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所以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金融工具创新设计的关键正是流动性,金融资产或者金融工具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工具,则生命力也就越强。
(3)形式更复杂。金融资产种类的需求也伴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而更加多样化。衍生金融资产的种类创新不断的出现,这也说明金融资产的形式越来越复杂,每个月几乎有新品种的金融资产出现,而且形式也更为复杂。甚至已经出现国际上的一些大型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出特定的衍生金融资产。对比以历史成本计量的传统会计来看,它涵盖的范畴已经不足以覆盖金融资产的风险性、流通性以及形式复杂性。而且对于金融资产的规定,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并不完善,企业管理当局对于金融资产的盈余管理的风险就是相当大的。
(二)两类不同金融资产的影响 两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没有明确界限,所以管理层可以针对金融资产进行不同的分类,那么就有不同的影响。
(1)对利润确认期间的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间,处理方式是不同的,所以导致虽然都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利润确认的期间差异很大。前者的公允价值变动是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来进行会计核算的,而且这个账户的数据在年底则全部计入本年利润,所以当年公允价值带来的变动是被确认为当年利润的。后者是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来反映其公允价值变动的,是计入所有者权益。若当年未被处置,那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是不会体现在利润表中。它带来的利润波动确认期间,完全取决于当年是否被处置。所以由于分类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润波动确认期间也是不同的。
(2)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是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日也是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样一个账户是损益类账户,这个账户中的会计变动是计入当期损益。这种公允价值变动实际上是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代表的就是潜在的或尚未实现的投资损益。要想实现这部分投资损益,只有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才会进行会计确认。实际核算中这一部分却计入营业利润,但是这部分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化还没有通过证券市场的销售而实现,所以会导致当期的利润虚增或虚减,所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不能得到保证。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影响到利润虚增或虚减,所以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重越大,那么会计信息就越可能误导投资者。从投资者的角度会发现,企业的经营状况会有很大的起伏变化,所以可能会认为是投资风险高,因为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
(3)对利润波动的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最终会计处理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最终会计处理是计入所有者权益。那么随着宏观经济起伏的变化,两类金融资产所占比重较高的企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起伏也会较大。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对于当期利润的影响会更大,所以这种资产的比重较大,则会对当期利润造成更大的波动。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利润并不是直接影响,对于当期利润波动影响较小。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重越大,企业的经营状况起伏也越大。
(4)对盈余管理空间的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方式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前者的盈余管理的空间较大。后者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当期损益的,而且是必须的,这样管理的空间比较小。而对前者来说,公允价值变动先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时才计入当期损益。所以一旦在初始确认时将相关金融资产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可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买卖操作来操作某期利润。某一会计期间需要增加当期利润的时候,可以选择处置处于盈利状态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利润避免亏损或减少亏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就会转移到当期的利润中,结果是提高当期的利润。如果出现相反的情况,那么就可以处置处于亏损状态的金融资产。
而且若公允价值下降严重且非暂时性下跌的,应该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一旦公允价值上升,而且此项变动是能够确认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那么损失应该转回。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又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
三、上市公司金融资产盈余管理方法
(一)初始分类的盈余管理 管理者最初持有的意图是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的标准,所以在初始进行划分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可以对于金融资产进行交易性和可供出售的划分,不同的划分对企业的利润有着不同的影响,以此来进行盈余管理。如前所述,管理层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某种需要,将同一属性的金融资产在进行任意划分来实现目的。我国目前两类资产的持有量增长速度比较快,所以利用这种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是非常大的。在首次划分时充分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利润有较强控制力的特点,进行划分。防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利润造成大幅波动,而且可动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影响企业的利润。还可以利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划分来进行盈余管理。金融资产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按照这种划分也是属于流动资产;另外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这种划分是属于非流动资产。管理者也可以通过这种划分来调节企业资产的结构。如企业管理当局具有划分金融资产的主观性,那么在资产状况不佳的时候属于非流动资产的金融资产划分为流动资产,这样流动比率也就随之提高了,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二)公允价值的盈余管理 不同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表述也是不同的,但是最终要求的都是建立在一个自由、公平交易的基础上的价值,它体现的是在某一定时间上的实际价值。新会计准则要求对于金融资产必须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者指的是公允价值变动不大的那部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中,市价法是强烈依赖成熟稳定的市场,但是我国资本市场各项规范制度尚未规范和完善,所以人为操纵的部分不可避免,市场难以做到公平有效体现的金融资产的价值也就难以公允。市场比较法是指当金融资产没有报价信息,而类似的资产有的时候,调整类比样本之间的差异确定公允价值。但是这种方式是在在市价法不适用时采用的,更难以确保公允价值。有些金融资产所在的市场不活跃,也没有活跃的对应市场,那么要确定公允价值就必须使用一定的估值技术。但是会计准则对于运用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法没有具体操作指南,所以盈余管理的空间更大。
(三)减值的盈余管理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尤其是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时候,就要修正历史成本,那么这种修正就是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通过计算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值,以及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通过两者比较,取其中较高的一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累计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如果价值上升而且这种上升是能够确认与原减值损失发生的事项相关,那么在后面的会计期间内应该要转回。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和转回减值会影响当期损益,所以可回收金额具有较大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导致了不可避免的调整空间,所以这种方式也就成为了一种盈余管理的手段。
四、上市公司金融资产盈余管理完善建议
(一)细化完善金融资产会计准则 首先需要完善会计准则,对于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应该记性详细划分。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的意见,可以对金融资产分类进行完善和修订。另外可以选择建立金融资产估值模型,现有的估值技术没有制定金融资产估值规范,也么有具体的应用指南,所以要经开制定估值规范和技术应用指南。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严格披露金融资产的交易过程,严格披露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对上市公司的金融资产管理过程,会计报告使用者能够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对于利用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是有着很好的抑制作用的,但是这些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质量还不够,不足以发挥出这样一个抑制作用来。所以对于与金融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应该制定更详细的规定。在董事会中,中小投资者的比例应该要进行适当增加,这样中小投资者的发言权也就可以相应的增强了。而且可以要求上市公司监事会成员中间不可缺少中小投资者,相应增加中小投资者的监督能力,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三)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依靠上市公司自身的自觉程度,还应该充分发挥外部监管的作用,加强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审查。要想进一步监督强化内控主体责任,在我国现有的法律环境和公司治理环境情况下,应该是健全检查监督的执行机制。因为内部控制由谁负责直接影响着内部控制能否发挥实效,所以应该审视各个环节的内控质量,考察内控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我国资本市场尚未成熟,所以也应该改善监管体系。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需要有良好的环境,只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才可以保证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够有效运行。因此,相关部门应该督促公司进一步改善其治理结构。应该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相关信息的披露过程以外的相关信息,只有当会计政策的选择及其结果充分的展现的时候,才能防止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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