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1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现状分析
(1)目前,我国中、小型煤矿装备的监测监控系统大都是模拟信号传输,容易造成监测状态不连续,部分主机系统经常存在长时间(时长超过10分钟)无监测数据的状态。测控到的各类数据参数不直观,不能及时判断井下故障、报警、瓦斯的安全数据,甚至造成信息不共享,生产指挥不连续等现象。(2)现使用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大都是2000年以来安装的第一批,无快速断电功能(分站常规数据采集方法是用脉冲计数式,单片机在一秒内对输入脉冲进行计数,时间到达一秒后计数停止)。系统版本低,功能设计不全,随着采煤工作面的不断深入变化,达不到瓦斯超限系统报警和断电等功能。(3)随着监控技术自动化、控制手段智能化的不断提升,煤矿对井下监测传感器测量稳定性、数据传输快速性和测量数值精准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传感器及断电器的配备数量种类不足,使用的监测传感器存在产品质量和催化元件性能较差,抗击高浓度甲烷冲击能力低,传感器连线与动力电缆挂在同一个电缆钩上,使分站高频率信号叠加,容易造成“冒大数”等现象。(4)当前使用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于设计上的缺陷,在线故障诊断、可维护性等功能不强,远程参数设定困难,维护性较差。
2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改造达到的目的
(1)视频监测监控信号实现全数字化传输;(2)报警、断电等全自动化控制功能;(3)进一步提升各类传感器的防护能力;(4)增加自诊断、自评估功能,提升系统的可维护性。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改造的方法途径
(1)实现全数字化。系统通过在各分站至中心站数字化传输的技术上,将一部分模拟视频信号经过网络硬盘录像机编码转换成可以进行网络传输的数字视频信号,使各类传感器、执行器至各分站升级为数字传输,实现安全监控系统的全数字化,更能清晰监控分析各类数据参数的安全、可靠性。
(2)实现自动断电、报警功能。改变现有的单CPU处理模式,改为多CPU处理模式,或多核CPU,缩短传感器脉冲计数周期,对井下传输的各类数据,用计算机进行比较分析处理。当井下监控设备发出声光报警时,提醒维修作业人员及时检修并做好撤离准备,抑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或再扩大。还可根据瓦斯浓度大小、瓦斯超限持续时间、瓦斯超限范围等,设置不同的报警级别(响度或频度),实施分级响应。
(3)提高传感器的防护能力。将被测的物理量转换成便于传输和处理的电信号,经传输和测控分站连接,为测控分站提供信息。通过将井下监控仪更换成新的四模四开具有FSK传输形式的监控仪,具有串行码传输的各类传感器,能够提高系统传输的准确性、可靠性、高浓度甲烷冲击能力等。
(4)实现系统自诊断、自评估功能。严格按照最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正确设置传感器、控制器等设备,确保设备及通信网络工作状态良好,定期维护和校验各类传感器,传感器一般在10天内校验一次。中心站软件安装自诊断功能,改变系统自检功能单一、简单的情况。能够显示各种设备的故障类型、位置、传感器等设备及通信网络的工作状态。通过Modem或GPRS网络进行远程故障诊断,并根据情况进行修复或提供最新软件的在线升级。在瓦斯超限、断电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定位等系统的应急联动。总之,系统经技术改造升级、更换相关器件、增设各类传感器后,解决了脉冲显示、冒大数、传感器防御能力低、性能不稳定等现象,提高了安全稳定性,降低了故障频率等。地面监控人员可以直接对井下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不仅能直观的监视和记录井下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而且能及时发现事故苗子,防患于未然,也能为事后分析事故提供有关的第一手图像资料,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邵明法 单位:临沂市煤矿安全生产监控中心
篇2
一、技术管理贯穿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要确保煤矿生产过程的安全性,那么就必须对管理技术和生产技术进行综合性的运用[1]。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性,与煤矿的安全生产有着紧密的联系。矿井的设计和开拓主要是对采区进行划分、对巷道进行布置、选择设备适用的型号、设计科学合理的工艺流程等各个方面进行总体的设计规划,不仅需要满足矿井开拓开采的总体需要,同时在对其进行设计时,还需要对地质勘探、先进工艺流程、最新设备和技术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将机械化、集中化以及技术经济合理化作为设计原则,确保设计能够将煤矿生产所有环节包含在内。各项设备应当讲究经济实用,同时对巷道进行布置时,也应当以简单为主,并设计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这就需要技术来对其进行支持,对其继续综合技术分析、技术论证以及技术方案的对比,最终拟定更加合适的设计方案。
二、技术管理是消除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
井工煤矿生产主要是进行井下操作,由于生产的条件有限,受到顶板、水、瓦斯、火以及煤尘这五大自然灾害的限制,同时在进行开采时,若机、采、运、掘、通等各个流程和环节的协调出现了问题,那势必会导致事故或者留下安全隐患,甚至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后果,对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2]。众所周知,大多数的煤矿事故均是由于忽视了安全隐患所致,由此可知,要将事故消除就必须加强对事故的预防,若出现小隐患不及时排除,那么势必会导致隐患增大最终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排除隐患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过程,不仅需要健全的规章制度,同时还需要对监测手法进行不断的完善更新,避免任何危险因素的出现。在进行开采时,若采掘工作面比较接近含水层、工作面局部瓦斯超过了规定、采煤的工作面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以及过断层等较短期的隐患问题,必须将责任明确到位,拟定科学合理的措施,强化技术管理,尽快将隐患消除。简而言之,技术管理的重点就是必须加强煤矿短期患处理,对其进行定期、定量分析,结合理论知识和相关经验来对事故和隐患的联系进行探讨分析,使制定出的措施能够更加真实可靠,从事故萌芽时期就将其消灭。
三、提高对技术基础工作的认识
煤矿生产技术基础工作主要是指技术报告、工程设计以及作业规程等技术文件,看似与安全生产没有较大关联,但正是由于其工作细微,因此,可以说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之一。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技术报告、工程设计以及作业规程等技术性文件的指导工作重视起来,必须充分认识到“技术报告、工程设计以及作业规程均需要交予相关工作人员审批审阅,确认通过后,再交予专业的副职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来进行学习和落实;井(区、段、队)的各个负责人主要负责作业落实,所有的施工操作人员以及需要进入到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必须根据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要求来执行”。工程技术人员在对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指导时,同时还应当结合实际所需,对规程进行修改、补充等,若施工条件或者作业面地质出现变化,则应当及时更新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万无一失。
规程、设计以及报告等均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对整个生产工程的安全、效益、质量以及效率均有非常大的关系。在对规程、设计以及报告等指导性技术文件进行编写时,要结合时代的特征,编制出更加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可操作性以及前瞻性的文件;并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可行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保证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同时能够有针对性地对煤矿生产操作进行制约。
四、技术管理要抓好“一通三防”工作
近几年来,我国煤矿生产企业经常性出现瓦斯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就告诉我们在生产技术管理上我们必须坚持“一通三防”的原则,切不可减小对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力度,若思想上行为上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惨剧的发生,安全生产更是无从谈起,更重要是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为此,将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把握在手,加强“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无任何煤尘、瓦斯等安全事故的出现[3]。
(一)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领导头上,形成“一通三防”责任管理网络,责任明确,使所有管理工作均集中到“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上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把守好生产布局关、设计关、隐患处理关以及措施审批关这四大关口。
(二)加强对矿井通风技术的管理力度,将其作为预防粉尘、瓦斯和防灭火的基础工作。在进行具体的操作时,必须强化通风系统管理,及时对不合理的通风系统进行改造,落实好通风设施布置工作,并结合实际所需,健全完善通风管理制度。此外,还应当加大对职工的教育力度,强化其通风防尘的意识,使其自觉保护通风防尘设备,保证矿井内通风系统的正常有效运作。
篇3
目前各企业在解决安全问题上,把重点都放在如何提高安全技术、增强安全管理上,如研发各种新型设备、创造各种新型工艺、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新型企业安全文化等方式来提高的安全生产水平。这些方法对提高企业安全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只是面向企业中高层的管理人员,在一线工作的职工接触较少,经过大量调研发现[1],许多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仍然做的不到位,大量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仍然存在一些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文化素质低、安全技能水平差等现象,整个企业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很难实现。
安全培训[2]作为提升职工安全素质、提高职工安全技能、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在提高企业安全水平上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通过安全培训,职工能够很好的了解企业各生产系统的安全点,做到对整体大安全的解读;另外通过安全培训,能使职工意识到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更好地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第三,安全培训面向的是全员,不同文化背景、学历、工作环境的职工都能接受到,很好地弥补了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不足,给企业实现整体安全提升创造了条件。
1 煤矿安全培训的特点
煤矿安全培训[3]不同于一般技术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其目的是使从事煤炭生产的职工系统地掌握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程和安全技能。全面提高煤矿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队伍素质,是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安全生产,建设现代化矿井的战略措施之一。煤矿安全培训较一般技术教育有以下特点:
1.1 针对性:煤矿安全培训对各类学员安全技能的培训是不同的,煤矿安全培训的对象分为煤矿矿长、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四类,其中其他从业人员又包括井下班组长、技术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等。针对学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能培训,如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分为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安全检查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采煤机操作作业等11项,根据学员所在岗位性质和安全管理职责范围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以实现生产系统的安全操作,全面保障生产安全。
1.2 全面性:煤矿安全培训面向的是煤矿企业所有职工,从矿长到一线职工都要接受安全培训,使作业人员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应急避灾知识、事故救援与处理、自救与互救知识,实现全员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文化水平增长。
1.3 科学性、时效性:安全培训的教材都是由国家安全教育委员会编制,每年都会进行新法律法规、新工艺新设备、新的安全管理知识的更新和学习。每一项安全技能标准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国家标准进行设定,是学员能够及时有效的掌握最新、最权威的安全理论和技术。
1.4 强制性:煤矿安全培训作为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的内容之一,具有国家强制性,《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劳动法》等法律对职工参加安全培训进行了强制要求。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实现“十二五”期间,工矿商贸等行业从业人员全部达到持证上岗,努力实现8个100%。
1.5 周期性: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复审培训。尤其是从事安全管理的煤矿企业职工,如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井下班组长、煤矿技术管理人员、煤矿一般从业人员,通过每年一次的资格证复审培训,消除其懈怠、疲劳心理,通过不间断的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理念,树立安全思想,落实安全责任。
2 煤矿安全培训的内容
2.1 安全法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含义及其法律意义;法律基础:法律的本质特征、分类、法律规范冲突的解决原则、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客体);安全法律法规:《煤炭法》、《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等。
2.2 建设与生产技术。矿井地质:地质作用与岩石分类,煤的形成,煤层结构及特征,地质构造;开采技术:井田开拓,矿井开拓方式,矿山压力及其控制,采煤方法,急倾斜煤层开采等。
2.3 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矿井通风:井下空气和风流,通风系统、通风阻力、通风动力、风流的测量;矿井瓦斯防治:瓦斯概述,瓦斯爆炸及其防治;矿井瓦斯抽放;火灾及粉尘防治,煤炭自燃发火及防灭火措施,煤尘的危害及煤尘的防治;水灾、爆破事故防治;通风安全仪器、仪表;顶板灾害防治等。
2.4 安全管理与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安全管理的十大特性,十项职责,四种观点,五项原则,管理基本原理(五大手段,六大保障体系),安全管理体制和机构及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法:22项制度,区(队)班组安全管理,现代安全管理技术。
2.5 抢险救灾与事故处理。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矿井救灾方法,矿山救护,事故处理与调查进行。
2.6 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按照矿工自救互救的原则与避灾方法,创伤急救的方法,自救器的使用方法进行。模拟教学加实验教学,学员现场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自救互救的学习和演练。
2.7 职业病的防护。职业的形成:职业病知识介绍,职业病成因,职业病分类,职业危害因素的特点及防治的措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OHSMS体系;职业病防治及安全培训:粉尘与尘肺病等。
3 煤矿安全培训的意义
通过安全培训,实现煤矿企业全面安全水平的提升具有以下实际意义:
3.1 增加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安全知识。煤矿一线职工具有年龄、学历、素质参差不齐、难以管理的特点,通过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能够有效地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发现危险,掌握应急知识,服从管理。
3.2 增强职工安全素质。煤矿职工普遍存在安全意识薄弱、危险意识差、侥幸心理严重的特点,通过安全文化教育培训,培养良好的安全心理,增强辨识危险的能力、矫正不良的操作习惯,有利于实现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3.3 提高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使职工更好地掌握各自生产线的操作事项,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以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避免“三违”的发生,强化职工按章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的效率,有利于实现安全技术水平的提升。
3.4 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从一线职工到企业领导,全面的安全知识、良好的安全素质、强硬的安全技能,有效地展现了企业的安全形象。
4 结论
国家安全生产要实现“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这充分体现了安全培训在煤矿生产中的重要地位,通过安全培训,不仅能有效地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也能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全面提高,弥补了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在安全生产上的“空缺”,对实现煤矿企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高具有实际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乔爱华.安全生产培训为先[J].当代矿工,2002.6:23.
篇4
由于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较差,机电事故在煤矿事故中占的比例反而较小,但是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也标志着煤矿安全状况正在逐步改善,也是煤矿安全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我国煤矿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煤矿机电管理在我国煤矿生产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日益增强,并逐渐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分析在煤矿生产中发生机电事故的原因,如何搞好煤矿机电设备安全工作在煤矿生产中的具有重要意义。
1 我国煤矿机电事故的特点
大多为零星单个事故。煤矿机电事故涉及面比较广,具有零散、多发的特点,难以管理,而且通常煤矿机电事故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同种事故重复发生。说明机电事故有一定的重点和规律,也是可以预防的。
工伤事故多,设备故障事故多,维修事故多,设备非正常运转情况下易发生事故。在对煤矿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工伤事故占总事故的比例非常高,机电设备故障事故频繁。因此,在对设备维修和故障处理时,必须制订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煤矿机电事故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这是是煤矿安全生产发展的特点。
2 当前中国煤矿机电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2.1 机电设备使用方法不规范,更新改造速度较慢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当前部分煤矿重产出轻投入,造成了煤矿机电设备和安全装备欠帐较多,投入不足,大量资金不能到位,从而使煤矿机电设备改造速度滞后。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重视力度的大大提高,这些问题日益凸显出来。许多煤矿井下大量无“MA”标志的设备仍然存在,未能够及时更换;而许多国家已经明令要淘汰的设备(如非阻燃电缆、胶带,老式绞车、电控、防爆高压开关、主扇、风机、水泵,高耗能油浸变压器、油开关等)仍在使用;开采挖掘设备老化,机械化程度低,安全可靠性差;供电设备“三大保护”(即保护接地、漏电保护和短路保护)不全;安全监控监测系统装配不足等隐患,不仅严重制约了煤矿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也为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2.2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不健全,专业管理组织不完善
根据2005年国家最新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每个煤矿矿井都应至少建有17种基本机电管理制度。而目前的煤矿,或是不理会这一标准,根本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落实考核;或是机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是虽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却没有能够贯彻执行下去,只是敷衍了事。而一些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监察、监督人员自身的认知和素质上也有待提高,煤矿机电工作的专业性较强,所以不仅对相关监察、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的要求相当高,而且还要求对相关的行业知识有全面的掌握。并且,国家现行的煤矿机电设备执行标准中又没有较为详细的操作说明,甚至有的执行标准还有一定可以回旋的余地,没有十分明晰的界限,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监察人员在监察过程中尺度难以把握,更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再加上部分监察、监督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检查的深度、广度不够,井下监察过程中往往走马观花,执法不严,面对存在的问题,既没有提出系统的整改指导意见,也没有跟踪落实具体的整改工作。总之,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本身的不健全,以及机电设备的监察、监督人员对制度落实工作不够细致深入,必然为事故的发生埋下种子。
3 机电事故预防措施
3.1 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机制,保证矿井维护、维修机电设备所需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
3.2 对矿用安全设备、器材、安全防护用品开展检测检验。特别对机电设备及机电设备辅助产品要严把质量关,决不允许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
3.3 努力提高矿工技能和经验,加强对机电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使从业人员自觉习惯地遵守安全规定,彻底避免现有的习惯性违章,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
3.4 企业领导要重视机电管理工作,并积极探索新的机电管理体制,使机电管理工作适应市场经济管理的发展。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对采掘设备、固定设备,加强现场管理,实行持证上岗。
3.5 为避免发生触电事故,应做到:对低压电网,不准带电作业;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接线;电气设备安装使用要合理,绝缘水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80V、660V供电系统必须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严禁甩掉不用;接地网必须完整。
对高压电网,不准带电作业;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并要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停、送电的操作,要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职电工执行;高压电气设备和高压电缆,必须分划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矿井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应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
4 结束语
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渐进性或突发性,由于造成事故的原因很多且复杂,包括认识程序、设计、制造、疲劳、磨损、老化、检查和维护保养、人员失误、环境及其他因素。通过经验教训及事故的统计分析,大部分事故的规律是可知的。通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分析总结可使多数事故在预定期间内得到控制。所以建立科学合理的事故预防体系,是预防煤矿机电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
篇5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全球性的能源短缺问题日益加剧,煤炭价格呈现着不断上涨的态势,而且上升幅度越来越大。煤矿生产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我国大部分煤矿生产企业选择了加快煤矿的生产速度,以谋取更大的经济收益。但因此带来的是更频繁的煤矿事故发生,导致许多煤矿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拥有丰富经验的施工人员都选择寻求从事其他安全性较高的行业,造成现在煤矿生产行业整体人员流失严重,人才极其缺乏的现状。在这些问题的影响下,部分煤矿企业在煤矿生产施工时放松对生产安全管理的力度,煤矿开采的设计合理性大幅度下降,施工现场秩序混乱,对一些突发性的问题也缺乏及时、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这直接对煤矿生产的安全性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一直以来,煤矿生产企业的管理人员都把企业效益放在煤矿生产的第一位,而没有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起足够的重视,部分管理人员甚至不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来进行现场管理。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观念比较落后,没有意识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对安全生产带来的安全保障和经济、社会效益没有清楚的认识,从而导致煤矿生产过程中难以在安全、效率、质量等要素之间取得平衡。
煤矿生产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技术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甚至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施工技术培训。根据资料显示,在煤矿生产的施工人员中,素质较低的农民工占总体人数的48%左右,这些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也通常缺少责任心和集体观念,很难满足高强度的煤矿采挖施工需要。另外,在采用这些施工人员之后,往往忽视了对他们的安全生产培训,或者培训没有持续性、没有实质性效果等,以致施工人员的素质长久不能得到提升,为煤矿生产带来了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对煤矿生产安全性的监管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再加上监管部门的权力分配不合理,导致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衡,在监督机制体系上也不完善,因此使监督部门难以对煤矿生产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另外,由于监管机构内的权力设置不平衡,以致监管人员的渎职、腐败等问题的滋生,监督机构对生产企业的监管走形式,处理安全问题态度怠慢,以及接受煤矿生产企业的贿赂,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视而不见,协助对煤矿开采中的安全事故进行包庇和隐瞒,甚至入资生产企业等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另外,我国的煤矿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普遍存在漏洞,没有足够的监督力和强制性,导致对安全生产、合理用工、素质培训和现场管理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坚决落实,从而放任了各种违规施工现象的存在。
由于我国煤矿生产施工基本上都属于地下开采,而矿井内的瓦斯浓度比较高,因此在煤炭开采时需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对技术与设备的要求相当高。因此若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首要前提就是引进先进、高质的开采设备与监测设备等,但由于引入优良设备成本高,所以很多企业都不会定期更新设备,从而导致煤矿生产现场的设备落后,设施安全存在漏洞。虽然煤矿生产企业定期会集中收取一定的安全设备费,但因为收取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最终收取的费用还是不能落实到实处,不能为煤矿安全生产带来帮助。
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的对策
坚决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以解决我国现存的政企不分,监察与管理区分模糊等问题,正确调理好煤矿生产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为此,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对煤矿企业来说,煤矿生产管理人员要根据法律法规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编写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生产规章制度,在整个开采过程中坚决执行。对监督机构人员来说,我国还需要尽快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法律体系,对监督机构内的权力进行合理分配,加强监督机构内的互相监督,避免因权力失衡而导致的监督不力现象发生,建立起作风廉政、工作规范、高质高效的监督队伍,保证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的有效性。
要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通过在开采设备和技术中融入最新的科技,研发出先进、优良的新设备和技术并大力推广,无疑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目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设备发展主要以综合机械化为核心,具体的改进措施有:给煤矿施工人员配备现代化的开采装备,定制先进高效的开采计划,向施工人员推广最新的煤炭生产技术,加快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信息化与自动化,改进矿井内的供电、排水等维系基本生产运作系统的稳定性,完善矿井内的安全生产监测系统,不仅对人员施工操作进行监测,还要对煤矿开采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对矿井内环境因素的改变,例如像瓦斯之类的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变化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控制。
事在人为,能否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关键还是要看施工人员的素质。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技术水平,从而做到从源头上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消除或降低人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另外,还需要重视开展企业高等人才的培养工作,定期请来煤矿安全生产的研究者为企业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传授,设立培训课程和定期考核,促进企业人员不断向高素质进步。
篇6
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因素很多,主要的灾害因素有3个:即瓦斯爆炸、水灾和井下起火,这3个灾害中瓦斯爆炸尤为常见,并且是3灾中的首害。它的破坏作用极大,是一种瓦斯、煤尘、大火混合型的爆炸灾害。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就是随时测出其地域点的瓦斯含量:当超限时急时采取措施。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监测和实时控制。系统能根据计算机程序设定或地面中心站主机控制,对矿井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的环境参数及矿井机电设备的开停状态和风门开闭状态进行连续自动地监测,并自动报警及断电,能对煤矿井下环境、火灾参数、通风设施、运输安全状况及各种机电设备的开停状态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数据处理,实现对工业现场的闭环控制。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矿井监控系统的研制得到了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监控系统在我国的生产矿井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并在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在矿井的防灾、减灾方面以及提高生产效率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矿井生产实现现代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标志!
2 调校仪在煤矿监控系统中的功能与应用
在煤矿生产实际中,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应用提出了具体要求《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d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安全监测装置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安全生产,就得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另外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即AQ1029标准对监控仪器调校也有如下要求: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2)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h~48h方能下井。
(3)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4)除甲烷载体催化原理以外的其他气体监控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5)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
(6)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因此,调校仪在煤矿监控系统应用很广。它属于工作计量器具。它的计量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生产和安全。因此,国家技术监督局将其列为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第四十六项,并颁发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C677—90。甲烷调校仪主要用于对煤矿井下及其他行业易燃易爆环境中正在使用中的多种传感器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检校,确保其性能良好,量值准确可靠。我们目前研制的智能型甲烷调校仪具备以下功能:①对各种便携式甲烷报警器,瓦斯断电仪调校,通过对不同浓度的甲烷标准气进行流量控制,精确地对传感器进行调校。②对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调校。③配备标准温度计,压力表可对温度传感器,负压传感器进行调校。(利用工作时传感器显示不同数值对应不同频率来调校)④对传感器断电点,复电点进行检测指示。
2.1调校仪应用简介
2.2.1概述
本调校检测仪采用现代电子技术,频率、电流、电压采用数码显示,可对各种矿用(如甲烷、一氧化碳、风速、温度和负压等)传感器进行调校和检测。该仪器可用各种标准气体(如:CH4、CO等)。裟有标准流量计,通过对不同浓度的气体进行流量控制,加入传感器,精确地对其调校,同时还可对传感器断电点、复电点数进行检测指示。此外还给外部提供稳压、恒流电源。交流输出(AC127V、AC380V、A(2660v)为不同分站提供电源。直流输出电压0~30V.电流大于等于2A。该仪器操作简单方便、显示直观清晰,可以使您在较短的时间内安全、方便地使各种传感器校正到产品合格状态。
2.2.2技术参数
(1)检测范围及功能:①频率:0~10kHz;②电流:0~199.9mA;③电压:0~19.99V;④具有断电、复电信号指示功能;⑤可输出ACL27、v、AC380V、AC660V一种电压,功率大于等于60w;⑥电源可输出电压:DC0~30V连续可调,输出电流:DC0~2A连续可调;⑦流量调整范围:60mL/min~600mL/min
(2)输入电源:AC220V±10%
(3)工作环境条件:温度:0~40℃ 相对湿度:≤90%
(4)外形尺寸:长×宽×高460mm×550mm×1094mm
2.2调校仪原理
由于现在的传感器多采用载体催化原件,在日常的使用中,催化原件不断地与各种气体接触催化,经过一段时间后,必定会有不准确的现象,调校仪就是将这些不准确的传感器加以校准。校准时,通人标准气体,根据标准气体的浓度,将黑白原件的精度调整成和标准气体浓度一样,达到校准的目的。
2.3调校仪在煤矿监控系统中的使用
2.3.1使用方法
(1)将调校检测仪的电源线接人220V交流电,根据实际需要将电源输出线与分站等连接好(127V、380V、660V如不检修分站或不需此组电源则可跳过此步)。把流量计的输出接到被测传感器上,把传感器的连接线接到仪器面板上的接线排),顺序接“十”、“一”、“信”、“断”从左到右连接好。转动面板上一的转换开关,使仪器的输入与传感器的信号输出制式相对应,(在此例中将转换开关转到频率处),调整电源面板上电压旋转钮(粗调)到最小处(左旋)。
(2)打开面板上的电源开关,这时您将看到面板上的电源指 示灯,电压指示表、电流指示表、频率指示表都已有了显示,过1min后仪器达到稳定状念。
(3)调整电压旋钮(粗调)使电源电压与传感器上的输入电压相匹配,打开气瓶阀门开关。调节减压表,流量计,给传感器供人标准气体。这时仪器上方将有与您传感器相对应的指示,(即频率型的传感器由频率表显示频率数字,电流型的传感器由电流表显示电流数字,电压型的传感器由电压表显示电压数字)。
2.3.2调校
(1)可对传感器以下6个参数进行调整或设置:可对传感器零点、精度、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频率输出范围。
(2)调零:通电10min后使用遥控器对传感器的显示窗口,按一下“开关”键,传感器进入调零状态,此时传感器的千位数显示“0”并闪烁。将流量计的接入端口通人纯净的标准空气,调整面板上流量计,使流量为200mL/min,待读数稳定后,按一下遥控器的“向下”键传感器自动归零,这时检测仪面板上.的频率输出应为5 Hz(此例中传感器输出频率范围是:5Hz~15Hz)
(3)调精度:传感器凋零后,按一下遥控器的“转换”。传感器进入调精度状态,此时传感器的千位数显示‘1’,并闪烁。对流量计输入端输入0~3%的CH4标准气,调整流量使流量为200mL/min,待读数稳定后,通过遥控器的“上”“下”,使传感器的显示数值与所用标准气体浓度一致,然后查看面板上频率表输出的数字是否与传感器的输出频率相吻合。(传感器的输出频率可由说明书决定的频率上计算出来如本例可查看下表读取频率数)。
频率输出甲烷传感器对应表(此例传感器频率输出范围是:5Hz~15Hz)。
(4)报警值设置:调满度后,按一下遥控器的“转换”,传感器进人报警值的设置状态,此时传感器的千位显示“h”并闪烁,通过遥控器的“上”“下”键,即可设置报警值。
(5)断电值设定:报警值设定以后,按一下遥控器的“转换”键,传感器进入断电值设定状念,此时传感器的千位数显示“d”并闪烁。通过按遥控器的“向上”、“向下”键,即可设定断电值。
(6)复电值设定:断电值设定以后,按一下遥控器的“转换”键,仪器进入复电值设定状态,此时仪器的千位数显示“F”并闪烁。通过按遥控器的“向上”、“向下”键,即可设定复电值。在调校过程中,若发现频率表显示数值与CH4浓度不符合对应关系且偏差较大,则该传感器应找厂家或专业人员检修,方可使用。本仪器在对传感器的断电信号输出检测时对传感器为高电频指示灯亮;低电频时指示灯灭快际检测时要根据不同传感器输出的信号决定)。
2.3.3KA型调校检测仪管理注意事项
(1)调校检测仪仪表盘应根据有关要求,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操作,以防损坏影响正常使用。
(2)各仪表及接线柱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查阅使用说明书,如有需要应及时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3)传感器引线与调校检测仪的连接不可接错。否则。容易损坏传感器及仪器。
(4)使用前应当先检查仪表及其他相关部件工作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调校和检测。
(5)根据调校检测的步骤操作各开关(电源开关、转换开关流量旋钮等)
篇7
1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已走向正规化,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通过安全管理培训使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责任心和安全管理水平发生了改变。当前,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只偏重对职工的培训,认为安全管理人员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培训工作在部分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看来无所谓,忽视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对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长期作用,培训机构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硬件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培训管理机构的建设、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等方面重视不够,使得安全管理人员对培训工作的认识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二是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任务繁忙,工作时间较长,工学矛盾突出;针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合理,学得多干得多挨批评也多,造成畏学心理。
2 创新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有效途径
2.1 培训体现以人为本 安全生产是煤矿生产系统的生命线,而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在于“以人为本”。安全意识不强,必将酿成安全事故。以煤矿机电专业为例,具体的不安全行为有:违章作业: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使用失爆电气设备;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不执行停送电制度;违章操作;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引起弧光短路,造成设备损坏和触电伤亡;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不带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不安全着装等;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再者,情绪不佳、注意力不集中或者过度紧张,在无意识的情况就发生了违章行为,连自身都无法察觉等。因此,在安全管理培训中强调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重视以人为本,重视培养职工安全意识。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就必须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让职工从思想上真正认识事故的严重危害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中要始终贯穿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是责任,安全是效益,安全是生命的意识;并且在培训中要重视调理好职工的情绪和微调身体健康。因为,情绪是人的第一危险源,好的情绪,就会有好的心情,投入工作中就会轻松、快乐,遇事冷静、果断。坏的情绪,就会有不好的心情、投入工作中心情沉重,烦躁、遇事不冷静、出错。
煤矿企业是高危行业,我们要强调的是控制或降低事故的相对频繁度,对个别事故的调查分析是为了探求其内在规律。因此,对安全管理培训中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大量的事故中提炼出统计规律列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中。
2.2 培训转变观念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落实不放松,在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中,将煤矿安全“双七条” 纳入培训课程,提高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认识高度,增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感和安全管理水平。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要有创新、有思路、有成效。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需要及时更新,培养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安全技术创新意识,这不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最基础性工作,更是搞好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捷径。再者,观念需要转变,在培训工作中,可将感情化沟通、人性化管理、制度化激励等管理模式纳入培训内容,实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工作目标。
①感情化沟通,拉近人与人间的距离,减少彼此间的隔阂。沟通是一门艺术,感情化沟通在安全培训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单位领导与职工互相沟通了,职工群众才会自觉地发挥出主人翁的精神和责任感,才会将自己的汗水奉献给企业的安全生产上,将自己的智慧融入到企业的经营之道里,将自己的情感渗透到企业的生产工作中,从而配合使企业做好工作。
②人性化管理,活跃气氛,将培训工作深入安全管理人员内心。正确、恰当地运用“人性化”管理时,能给企业带来效益和成功。实行“人性化”管理,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广泛的知识,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原则立场的同时,还具有对职工发自心底里的关爱。
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处罚激励行为。安全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化是安全培训的根本保证。同时,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中,我们还应推动和建立学员培训的激励机制,两者相辅相成,可以促进安全培训工作的健康开展和有序进行。通过认真考核和深入分析,表彰奖励那些在安全培训中品学兼优的学员,表彰奖励是对他们的肯定和激励。
2.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培训教师的素质是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质量高低的决定因素,提高培训教师的综合素质是加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的关键。安全技术培训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煤矿安全规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因此,打造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具有双性“专业性、技能性”的职教师资队伍,是发展安全技术培训的重要保证,选用长期在教学一线、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技能的教师承担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学任务;作为安全技术培训管理人员,一是要紧抓教学流程管理和教学重点环节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二是要从教师管理和学员管理两个方面着手,突出教师教学准备、授课质量、课堂纪律、教学跟踪、教学考核等重点方面,把握教师和学员的结合点,使教师和学员产生思想共鸣,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最大程度地消化吸收新知识。三是参加培训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班,加强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严格培训教师资格制度,对培训教师实行达标考核,持证上岗,加强专兼职教师业绩档案管理。四是通过教学、调研撰写论文、编写教材、整理教案、制作课件、收集事故案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五是适时调整教师队伍结构,整合培训资源,通过调动、培训、聘用等程序,建立一支结构合理,工作高效、专业精湛的师资队伍。
2.4 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 培训工作要突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突出煤矿质量标准化和操作规范化的内容。否则会影响培训质量和效果。因此,要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制定和实施教师进修计划,组织专职教师深入生产现场,积极参与生产、经营管理、实践活动,准确把握企业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重点,积极参加事故分析,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学习业务总结经验,了解生产实际,学习新技术,搜集新材料。找准安全培训工作为煤矿企业服务的切入点。专业理论课教师要逐步向技能型转变。在这一过程中,理论的学习要加强重点、难点等知识点的学习,更要把煤矿实际工作中的重点――质量标准化和操作规范化纳入到教学重点,使安全管理人员学到在工作中的主要目的,明白在工作中干什么工作、工作的标准是什么、怎么去干。对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言传身教,给他们带来信心和力量,以规范化的要求讲授操作技能,提高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总之,通过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但了解掌握专业发展的最新动态,而且学会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注重以人为本,将感情化沟通、人性化管理、制度化激励等管理模式,运用到煤矿安全管理中,拓宽了安全管理人员的思路,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有效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责任感和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管理人员普遍感到:培训效率高,效果好,学得快,用得上,具有很强的适用性。
参考文献:
[1]王宾.创新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途径[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38).
篇8
一、前言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长期以来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煤炭的市场竞争环境越来越激烈,煤炭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局面。安全问题一直是煤矿生产的永恒主题,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又是安全生产的前提,而煤矿供电系统是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是保证煤炭正常生产的主要动力来源。目前,煤矿企业几乎所有的矿山生产设备都是以电力为动力的,供电系统一旦出现状况,生产将被迫停止,极易发生瓦斯积聚、淹井等恶性事故,不仅威胁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还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就我国煤矿供电安全本身而言,始终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存在着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对煤矿企业的发展产生了诸多的阻碍。为此,企业必须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系数,尽量减少供电系统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煤矿供电安全管理现状
1、供电设备陈旧、管理不到位
在我国,很多煤矿企业忽视了设备更新的重要性,在资金的投入上存大着很大的限制,致使煤矿使用的供电设备比较陈旧、落后,供电系统杂乱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一些老矿区,电力设施老化、失修现象比较严重,仪表仪器的配置、规格及功能都无法与现阶段的生产匹配,不符合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另外,在供电设备管理上也存在着问题,由于缺乏专业的检修团队,煤矿企业对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不到位,使供电设备性能上严重缺乏稳定性,因为耗损过度操作不当而出现一些设备故障。
2、供电技术人员整体素质较低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煤矿的供电设备越来越先进,已呈现出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等特点。因此,对供电管理技术人员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大多数煤矿都设立独立的供电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日常供电和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由于煤矿内部管理水平有限,供电管理部门在选拔人才时,严重忽视了煤矿供电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性问题,致使供电技术人员未能充分认识自身责任,缺乏安全的理念,整体素质偏低,不够熟练地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煤矿的正常生产。
3、对供电系统保护措施认识不足
煤矿供电系统的保护对整个煤矿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安全的保护措施是保证人身安全的基本保障。但是很多煤矿企业对安全保护措施缺乏足够的认识,比如,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路线如果未按规定装设防雷装置,一旦遭受雷击,雷电会沿着导线直接进入地下工作面,会导致工人触电身亡或发生瓦斯爆炸等特大事故;若没有按照规定装设接地、漏电等保护装置,在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或者发生人体触电时,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由于继电保护装置不完备,设施落后等问题,也会给故障的排查带来很大难度,导致事故增多。
4、供电电源不合理
关于煤矿供电,我国《煤矿安全规程》严格规定:矿井必须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以保证一回线路停电的情况下,主通风机、中央变电所、提升机、主排水泵房等Ⅰ类负荷能够正常运行,工人能及时安全撤退,避免发生透水事故和因通风机停运而形成瓦斯、粉尘聚集等现象。但是在煤矿的实际生产过程当中,仍有很多企业采用的是单回路供电,即便是配备了发电机,也只是为了临时照明或是应付安检部门的检查。还有些煤矿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采用两回路引自同一区域发电厂,就算是引自不同的母线段,仍然存在双电源同时失电的危险。
三、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重视煤矿供电设备的更新和维护
煤矿企业要提升供电安全质量,就必须重视供电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一方面,要加大资金的投入,更新改造或淘汰高隐患非安全型或高耗能型设备,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来选用达防爆标准的电气设备,积极引进新产品,普极新技术,以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组织专业维修团队,对供电设备实施周期性的维护,对于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更换,以减少设备故障出现的概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为煤矿供电的稳定与安全提供保障。
2、提高供电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供电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影响着整个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在内部人才的选拔上,要把专业性作为重点,要求供电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安全管理与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以有效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在具体实践中,可以采取“传帮带”的方式,不断加强供电管理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确保供电系统安全管理的可持续性。同时,企业要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外聘专家在工作现场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增强实践操作知识,使他们对设备的使用和检查能有更深入的了解,切实提高其对供电系统的检修、维护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3、加强对煤矿供电保护装置的认识
供电设备的保护措施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只有完善的保护方案、完善的保护设施,才能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通常煤矿的供电保护措施有防雷装置、过流保护、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做好保护措施,则有可能发生电源拒跳、误跳,严重时会发生瓦斯爆炸或人身触电事故。为了减少人身事故发生,企业必须装有矿井漏电保护装置,充分利用集成电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技术、网络及现场总线技术、液晶显示技术、结构技术、表面贴装加工技术的最新成果,推出智能保护系统,加强煤矿供电设备电器保护。
4、构建合理的电网机构
在煤矿供电系统中,电网结构的合理规划是确保其稳定运行的关键。因此,企业要严格遵循电网安全稳定准则,构建合理、精干、高效的电网结构。企业要采用双回路电源的设计方案,当一个电路中有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另一回路能承担煤炭企业用电负荷。当一个电路在正常运行,另一个回路需要处于充电状态,作为备用等待。这样才能够提高供电的可靠性。煤矿企业还要对矿井开采区域供电系统进行优化,减少过渡环节和冗余线路,禁止使用迂回供电线路。同时,还要考虑配电节点和变电所的设计原则,尽量与负荷中心接近,减少电力调度的操作半径及无人值守变电所的数量。
四、结束语
总之,煤矿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与煤矿的安全生产息息相关,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煤矿安全供电的必要性,正确分析目前煤矿供电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不断完善供电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供电安全管理质量,切实为煤矿提供可靠、优质的电力资源,确保煤矿供电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俊华。煤矿安全供电的技术管理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年第8期。
[2] 段胜利。煤矿供电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隐患及整改措施[J]。科技与创新。2014年第11期。
篇9
煤矿事故频发给我国的煤矿事业发展增添了一丝阴霾,为了促进我国煤矿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预防矿难事故的发生,不仅要在管理方面提高规范性,还要在具体的生产环节提升生产安全性,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是改善井下安全情况的有效途径。机电一体化技术主要是通过微电子技术并融合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和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新兴高科技为一体的综合技术[1]。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产品后,可以充分提高煤矿行业自动化水平,从而预防并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煤矿生产环节中应用的一些机电一体化技术产品
(一)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于采煤机
电牵引采煤机是机电一体化技术在煤矿产生应用中的典型成果。这种采煤机具有很多优点,相比于液压牵引采煤机,它具备更好的牵引性,采煤机在前进中的牵引力主要由它提供,采煤机在下滑过程中,它又可以实现发电制动。这种采煤机可以广泛应用在大倾角煤层中,在其电动机的轴端设有防止机器在停机情况下下滑的装置——制动器,使得电牵引采煤机可以广泛应用在倾角为四十度到五十度的煤层中,且不需要额外提供防滑装置,运行起来也比较可靠。此外,它的使用寿命也比较长,因为相对于液压牵引式采煤机来说,电牵引采煤机除了电动机的整流子和电刷外,其他元件几乎很少磨损。同时,这种采煤机具有相当好的灵敏性和动态特性,又兼之结构简单,故而工作效率很高。它的机械传动结构十分轻便,只需进行一次能量的转换,即电能转化为机械能,所以,能量转化的效率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相比之下,液压采煤机百分之六十五至七十的转化效率就相形见绌许多。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以其特有的高效、安全、适应性强等特点,在煤矿生产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不仅减轻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而且极大地提高了煤矿的生产水平和能力,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
(二)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于提升机
在目前煤矿生产中,机电一体化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最强的设备当属矿井提升机。全数字化的交直流提升机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助益,尤其内装式的提升机,在结构上将驱动和滚筒合二为一,使提升机的机械结构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简化。全数字提升机高度可靠,具有可重复性故障寻找、完整的诊断设施和自我诊断功能,以及简单而快速的通信功能[3]。这种提升机采用了总线防线,极大简化了电器的安装,另外,它的硬件配置也比较简单,能够互相兼容。事实上,九五期间,煤矿提升机首选机型的位置就已经被国产数字化直流提升机占领。我国自主研制出的数字化提升机,核心部分ASCS由双CPU构成,这种计算机系统性能比较先进,操作相对简便,比较准确可靠。同时,我国也自主研制了交-交变频器供电式交流提升机。其最大的装机容量已达五千千瓦,主井和副井提升机能够实现全自动化,可以不再配备绞车司机。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于提升机后,可以极大地提升煤矿井下的作业效能,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三)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于安全监控系统
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于安全监控系统,能够极大提升煤矿的安全系数。通过对大功率和长距离式带式输送机的应用,煤矿的井下效率获得了很大的提升。监控技术在我国煤矿中的应用时间比较靠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国的国家煤炭部曾经组织过对外国煤矿监控技术的大规模考察和引进工作,这一举动及大地促进了国内监控技术的突破与发展。我国曾从法国、波兰、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引进了一些列安全监控系统,比如TF200、Senturion-200等,并在煤矿生产中加以应用。同时,我国还针对具体的国情,研制出了包括KJ4和KJ4在内的监控系统,并顺利通过鉴定。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紧跟时展潮流,自行研制出一批世界领先的监控系统,比如KJ90系统,KJ95系统等,这些系统特点鲜明,优势明显。比如,它们的智能化水平提升了,并且还具备了网络连接的功能,其系统软件也是采用了时下最新的Windows系统。
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款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各个煤矿,不论大中小,也不论是高瓦斯还是瓦斯突出的矿井都必须按照规定装备上矿井监控系统。此举促进行了生产监控系统的工厂的出现和繁荣,不仅给煤矿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去选择,而且也使厂家在竞争中提升了产品的质量。多年来,实践表明,应用了机电一体化的安全监控系统为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做出了十分突出的贡献。
三、结语
机电一体化技术产品除了在以上方面的应用中存在着突出的表现以外,在其他一些方面的应用也十分的可圈可点,比如PLC提升机的综合后备保护装置、皮带机综保监控仪、新式温度传感器、隔爆智能化组合开关、轨道监测系统等,这些机电一体化技术产品给煤矿的生产安全带来了一定的保障,也让人们看到了新技术对于改善煤矿生产安全困境的有效作用。随着我国煤矿生产活动的不断深入发展,对设备的控制水平与规模的要求势必会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发展也势必会因为满足生产实际的需求而日臻成熟。企业采用新式机电一体化技术装备进行煤矿生产活动必将会帮助企业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篇10
(一)组织领导加强,全面落实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20*年全州各地各部门及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层层分解煤矿安全控制指标和煤矿整顿关闭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主管部门与县、市管理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县、市还与煤矿业主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研究制订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办法,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落实。
(二)工作力度大,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县市政府、部门及州直相关部门积极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煤矿整顿关闭任务,整顿关闭工作和资源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基本形成了整顿关闭工作的共识。我州煤矿较多,且属于小煤矿,矿井规模小,灾害严重,安全基础差。因此,要痛下决心,坚决关闭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高一批,从根本上改变我州煤矿散、小、差的面貌,坚决完成国家、省下达我们的煤矿整顿关闭任务。思想认识统一的难度是非常大的,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全州上下形成了认识统一,态度坚决,工作到位,程序合法的高压态势,为我们的整个关闭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省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政府既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省关于煤矿整顿关闭的政策不动摇,又积极主动争取政策支持,为恩施州煤炭产业发展争取更大空间。在此原则指导下,明确了全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和有关政策要求,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州安委会积极向省安委会汇报了恩施州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规划方案,得到省安委会以鄂安[20*]24号文件正式批准。从20*年开始,我州严格按鄂安[20*]24号文的要求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对各类煤矿关闭20家,整合45家。基本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年度工作计划。
(三)集中整治力度大,行业监管工作不断加强
20*年各级各部门严格监管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大了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整改督促和隐患查处。由州政府组织开展了6次大规模的联合检查,对5家煤矿进行了处罚,州经委、州安监局、国土局、工商局等部门通过巡查、督办等形式积极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监察等工作。州经委为抓好行业管理专门制订了煤矿基础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并坚持督办落实和每年考核。据不完全统计全州各相关部门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共2万多条,对查出的隐患都依法下达了隐患处理决定书,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安全检查和行政执法,有力地推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了现场管理,强化了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根据国务院确定的瓦斯治理七项措施,各级继续加大了资金投入,大力开展了瓦斯、水害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巴东、建始、利川等县市正在实施瓦斯集中监控工程,建始县、巴东县已成功开通与高瓦斯矿井连网监控,为治理瓦斯事故增添了现代化监控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全州煤炭行业管理中仍存在基层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煤矿历史欠帐较多、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矿井投入不足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研究新形势下的新特点,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克难攻坚,全面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
20*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年,也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攻坚年”。对此,我们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这里我要强调今年我州的换届工作刚刚结束,有许多乡镇和相关管理部门在换届中人员变动较大,有很多管理干部都是新手,我们要在新的一年中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迅速掌握新的管理技能,不能出现空档。
20*年全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的总体目标任务是:煤矿死亡人数力争控制在38人以内,百万吨死亡率要严格控制在20人以下,完成20个煤矿的关闭任务,完成38个资源整合矿井的前期审查工作,建设标准化矿井20家。
20*年全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全州上下同心协力,强化措施,克难攻坚,努力奋斗。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完成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任务。
煤矿整顿关闭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防止和克服松劲情绪,消除厌战思想,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积极进取的工作势头,再接再厉,坚决完成今年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任务。
要严格按照省安委会鄂安[20*]24号文件的要求对县、市的分解目标,明确20*年关闭20个煤矿的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协同配合,狠抓落实。凡列入20*年关闭名单的煤矿,各县市政府要严格按照文件确定的时间,并提前告知关闭企业做好关闭准备,9月30日前要作出关闭决定,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公告并申报注销有关证照,12月31日前按标准关闭到位。
要积极稳妥地搞好资源整合工作。我们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做好做实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资源整合工作必须坚持“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所有资源整合的矿井,在整合完成后,其规模必须达到6万吨及以上。凡整合后的煤矿必须做到“三个一”:即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一种管理模式。
(二)要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水患治理。
通过前几年的集中整治,我州煤矿瓦斯事故和水患事故每年都有所下降。但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瓦斯治理和水患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全州所有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和水患矿井都必须继续深入开展瓦斯集中整治及水患整治。集中整治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督导下,由煤矿企业负责实施,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各煤矿企业要建立法人代表负责的领导和工作班子,确保瓦斯集中整治和水患整治所需的人、财、物按时足额到位。近年来,我州绝大部分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建立了瓦斯监控系统,巴东县、建始县的工作主动,其他县市的工作不够理想。按照国家最新规定,低瓦斯矿井也必须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尚未装备的要尽快装备到位,已经建成的要不断完善监控系统,确保正常运行;正在建设的要力争上半年开通,其他县市也要积极筹备,年底建成。
(三)要夯实基础,强力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
州经委去年研究制订了《恩施州煤矿基础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对全州煤矿基础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狠抓落实。
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完善和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煤矿的“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电气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明确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各个层面。要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执行力。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严防现场管理缺位。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矿井抗灾能力。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经排查确认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今年州经委计划对全州煤矿井下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强制淘汰一批陈旧和落后的井下设备,确保煤矿井下设备安全运行。
加强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提高煤炭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是改变煤矿安全水平差、效率低、生产落后状况,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项根本性的举措,也是煤矿安全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和根本途径。州经委和州安监局要紧密配合,根据国家标准,研究制订符合我州实际的标准,并积极组织实施,要求每个县市20*年必须有2—3个矿井达到三级(地、市级)标准,标准化建设全州20*年必须完成20家。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去年以来,我州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在校学生已达180人左右,州经委、州安监局要共同配合,继续抓好各类人才培养培训。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
各县、市和煤矿企业都要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矿难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要加强培训演练,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加强市、县和煤矿企业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有条件的煤矿企业要建立矿山救护辅助小队。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快救援队伍建设,我州要重点建设和装备好利川、建始、巴东、来凤、咸丰、恩施县、市救护小队,提高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今年要组织好应急队伍参加省级救护比武工作。
(五)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
州经委、州安监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工商局等单位要针对目前煤矿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监督。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切实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煤炭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职责。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严格监管,从严执法,做到监管执法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理处罚到位。各级国土、工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履行监管义务,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监管执法形象。要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去年未结案的,各级各部门要按时间要求全部结案。
篇11
(一)组织领导加强,全面落实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20*年全州各地各部门及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层层分解煤矿安全控制指标和煤矿整顿关闭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主管部门与县、市管理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县、市还与煤矿业主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研究制订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办法,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落实。
(二)工作力度大,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县市政府、部门及州直相关部门积极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煤矿整顿关闭任务,整顿关闭工作和资源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基本形成了整顿关闭工作的共识。我州煤矿较多,且属于小煤矿,矿井规模小,灾害严重,安全基础差。因此,要痛下决心,坚决关闭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高一批,从根本上改变我州煤矿散、小、差的面貌,坚决完成国家、省下达我们的煤矿整顿关闭任务。思想认识统一的难度是非常大的,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全州上下形成了认识统一,态度坚决,工作到位,程序合法的高压态势,为我们的整个关闭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省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政府既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省关于煤矿整顿关闭的政策不动摇,又积极主动争取政策支持,为*州煤炭产业发展争取更大空间。在此原则指导下,明确了全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和有关政策要求,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州安委会积极向省安委会汇报了*州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规划方案,得到省安委会以*安[20*]24号文件正式批准。从20*年开始,我州严格按*安[20*]24号文的要求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对各类煤矿关闭20家,整合45家。基本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年度工作计划。
(三)集中整治力度大,行业监管工作不断加强
20*年各级各部门严格监管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大了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整改督促和隐患查处。由州政府组织开展了6次大规模的联合检查,对5家煤矿进行了处罚,州经委、州安监局、国土局、工商局等部门通过巡查、督办等形式积极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监察等工作。州经委为抓好行业管理专门制订了煤矿基础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并坚持督办落实和每年考核。据不完全统计全州各相关部门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共2万多条,对查出的隐患都依法下达了隐患处理决定书,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安全检查和行政执法,有力地推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了现场管理,强化了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根据国务院确定的瓦斯治理七项措施,各级继续加大了资金投入,大力开展了瓦斯、水害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巴东、建始、利川等县市正在实施瓦斯集中监控工程,建始县、巴东县已成功开通与高瓦斯矿井连网监控,为治理瓦斯事故增添了现代化监控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全州煤炭行业管理中仍存在基层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煤矿历史欠帐较多、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矿井投入不足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研究新形势下的新特点,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克难攻坚,全面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
20*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年,也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攻坚年”。对此,我们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这里我要强调今年我州的换届工作刚刚结束,有许多乡镇和相关管理部门在换届中人员变动较大,有很多管理干部都是新手,我们要在新的一年中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迅速掌握新的管理技能,不能出现空档。
20*年全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的总体目标任务是:煤矿死亡人数力争控制在38人以内,百万吨死亡率要严格控制在20人以下,完成20个煤矿的关闭任务,完成38个资源整合矿井的前期审查工作,建设标准化矿井20家。
20*年全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全州上下同心协力,强化措施,克难攻坚,努力奋斗。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完成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任务。
煤矿整顿关闭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防止和克服松劲情绪,消除厌战思想,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积极进取的工作势头,再接再厉,坚决完成今年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任务。
要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安[20*]24号文件的要求对县、市的分解目标,明确20*年关闭20个煤矿的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协同配合,狠抓落实。凡列入20*年关闭名单的煤矿,各县市政府要严格按照文件确定的时间,并提前告知关闭企业做好关闭准备,9月30日前要作出关闭决定,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公告并申报注销有关证照,12月31日前按标准关闭到位。
要积极稳妥地搞好资源整合工作。我们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做好做实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资源整合工作必须坚持“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所有资源整合的矿井,在整合完成后,其规模必须达到6万吨及以上。凡整合后的煤矿必须做到“三个一”:即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一种管理模式。
(二)要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水患治理。
通过前几年的集中整治,我州煤矿瓦斯事故和水患事故每年都有所下降。但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瓦斯治理和水患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全州所有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和水患矿井都必须继续深入开展瓦斯集中整治及水患整治。集中整治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督导下,由煤矿企业负责实施,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各煤矿企业要建立法人代表负责的领导和工作班子,确保瓦斯集中整治和水患整治所需的人、财、物按时足额到位。近年来,我州绝大部分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建立了瓦斯监控系统,巴东县、建始县的工作主动,其他县市的工作不够理想。按照国家最新规定,低瓦斯矿井也必须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尚未装备的要尽快装备到位,已经建成的要不断完善监控系统,确保正常运行;正在建设的要力争上半年开通,其他县市也要积极筹备,年底建成。
(三)要夯实基础,强力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
州经委去年研究制订了《*州煤矿基础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对全州煤矿基础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狠抓落实。
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完善和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煤矿的“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电气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明确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各个层面。要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执行力。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严防现场管理缺位。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矿井抗灾能力。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经排查确认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今年州经委计划对全州煤矿井下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强制淘汰一批陈旧和落后的井下设备,确保煤矿井下设备安全运行。
加强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提高煤炭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是改变煤矿安全水平差、效率低、生产落后状况,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项根本性的举措,也是煤矿安全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和根本途径。州经委和州安监局要紧密配合,根据国家标准,研究制订符合我州实际的标准,并积极组织实施,要求每个县市20*年必须有2—3个矿井达到三级(地、市级)标准,标准化建设全州20*年必须完成20家。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去年以来,我州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在校学生已达180人左右,州经委、州安监局要共同配合,继续抓好各类人才培养培训。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
各县、市和煤矿企业都要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矿难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要加强培训演练,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加强市、县和煤矿企业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有条件的煤矿企业要建立矿山救护辅助小队。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快救援队伍建设,我州要重点建设和装备好利川、建始、巴东、来凤、咸丰、*县、市救护小队,提高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今年要组织好应急队伍参加省级救护比武工作。
(五)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
州经委、州安监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工商局等单位要针对目前煤矿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监督。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切实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煤炭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职责。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严格监管,从严执法,做到监管执法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理处罚到位。各级国土、工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履行监管义务,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监管执法形象。要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去年未结案的,各级各部门要按时间要求全部结案。
篇12
Keywords: coal; Mechanical and electronic; Safety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X75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煤矿的生产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机电设备便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有很多的机电设备组成。机电设备在我国的煤矿企业固定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是很高的。尤其是在当今的高产与高效的煤矿企业发展环境和发展模式之下,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也应该具有煤矿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模式,以保证煤矿机电的使用安全性和高效性,以此更好的适应煤矿企业发展的基本需求。要使机电设备管理满足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就必须使煤矿机电安全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并将此管理理念贯穿于选型、采购直至检修、事故调查的生产全过程,脱离“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被动管理局面,最大限度地提高管理安全质量【1】。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工作的难点
2.1煤矿机电管理理念的落后
当今煤矿企业发展的特点是科技含量高、技术先进,但是其在管理方面仍然有很多地方没有做出相应的改进。很多煤矿企业仍然在错误地认为生产高于管理,认为机电管理是从属于生产的,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很多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把机电管理看作是生产系统的一个从属部分,而没有把其当成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系统区别看待。因此,对于机电安全管理的缺乏也就不足为奇。
由于管理人员在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煤矿机电管理的重要性,因此出现了很多矛盾。当生产与机电发生矛盾时,上级的裁决往往是机电必须给生产让路,甚至不惜让主要设备带病运转、带隐患运行【2】。对于机电安全管理在人力资源投入、物力消费等方面都不重视。很多煤矿企业的相应工作人员数量不足,资金与经费缺乏,从很多方面严重的影响和制约着机电管理的正常运转,对整个煤矿的生产与发展也造成很多负面影响。
2.2煤矿机电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素质都有待于提高
煤矿机电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关系到煤矿机电管理的重要因素,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机电管理人员素质存在很大缺陷。主要表现在煤矿机电管理人员在对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很不到位,在管理的专业素质上也存在很大欠缺。煤矿的机电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涉及到很多个学科和专业的相关知识,这给机电管理人员提出了很多要求。不但要求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机电管理的重要性,还要求他们能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现行的执行标准有时又无详细的操作说明,甚至有的还有一定的弹性回旋余地,无十分准确而清楚的界限,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管理过程中有时难以把握、执行标准存在偏差的现象时有发生【3】。同时,煤矿的机电管理又有其独特之处,一般战线较长、工作量大。这些特点都给机电管理人员提出了更多的挑战,也给机电管理人员很难全面和动态的掌握机电运行最新状况带来困难。
2.3机电设备的投入不足,设备水平比较落后
由于管理、资金等各个方面的因素限制,很多煤矿企业在机电设备上的投入不足,很多设备 已经超期服役,其使用性能已经大大降低,并且很存在着很严重的安全隐患。这样的机电设备必然很难完成其使命,也难以发挥其功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更是无从谈起。机电管理的缺陷与不足直接的关系到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这种差距便带来了恶性循环,严重的制约着煤矿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也影响着安全生产甚至会为安全事故付出代价。
2.4煤矿企业的机电管理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
机电系统的运行有其独特之处,点多、面广、战线长。这些特点同时决定着监督具有一定的难度,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对于机电管理的监督与检查通常会采用抽查的方式,这就导致了监督缺乏全面性和实际效用,甚至使得很多机电管理失察和失控。机电是一门极具复杂性和高难度的学科,在进行现场监管的过程中,一般仅仅可以对表面状态进行观察,但是更深层次的、对于煤矿的生产具有更大影响的方面却无从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的,因涉及管理部门单位相互交叉,往往会执行不力或无法执行,最终的结果是机电安全检查监督收不到整改完善、运行良好的实效。
加强煤矿机电安全管理的基本对策
3.1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由于很多现实因素的制约,很多煤矿企业很难及时和快速的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和机制,但是这对于机电安全管理却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应该建立和健全机电管理的安全责任制度。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负责和监督。生产责任制、工种岗位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等都要落到实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该对自己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加深认识、提高警惕。建立机电运输设备、材料、物资采购的责任制,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建立设备运行中的检查规范,明确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查、随时汇报、随时养护的实时监控机制,保证设备运行管理的责任明确,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以此进行岗位责任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4】。
3.2提高安全检查与监督人员的素质
机电安全检查与监督人员不但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还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于机电管理安全的检察人员与监督人员的培养工作,重点对其进行培养,从各方面提高起素质和能力,使他们不但具有极强的专业知识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使命感。这样可以更好地在检查与监督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也可以更好地做好公正和公平的执行任务开展工作。
3.3积极倡导新的工艺和技术
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人员要积极的推广新设备的应用,要及时的学习和引进新工艺。要对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性和效率性进行判断,避免所使用的设备出现投入太大而收益较小的情况。要尽可能的采用最先进的设备和最流畅的工艺,同时还要注意作业点和作业面之间的数量,尽最大可能的减少事故源的个数,从设备与工艺上实现矿井生产的安全、高产、高效。确保煤矿必须的生产装备、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更新换代,对保护装置不齐的设备及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完善保护或予以更换;对于设备的进入与上线使用都要把好进入关、检验关与维修关,保证设备的质量符合使用要求,符合安全标准,坚决杜绝伪劣机电产品、无煤安标志产品、非防爆产品在煤矿的滥用,从源头上消灭事故源。
结语
煤矿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具有其特殊性。煤矿企业的机电安全管理是一项极具复杂性和高难度的工作,这给煤矿企业的机电安全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煤矿企业只有在做好机电安全管理的前提下才可以保证生产的安全性,才有可能获得更高的生产效益,才会获得长足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把工作的重点进行适当调整,全面认识和深刻总结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对于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及时的转变煤矿企业机电安全管理的深远意义,掌握科学的方法,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尽最大努力保证煤矿企业机电安全管理的高质量,更好的为煤矿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王忠江,赵明星. 煤矿机电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管理[J].科技咨询,2011,(06).
篇13
一、今年1-9月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煤矿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区域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回头看”,继续深入进行煤矿关闭整顿和瓦斯治理,开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区域煤矿发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控制在省下达进度指标内(全年指标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3.63。其中,xx市发生事故27起、死亡34人(xx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达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xx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7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大竹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电集团公司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5.17;xx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xx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1.73;xx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均发生在xx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广能集团公司、xx市南江县和xx市xx县未发生事故。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xx县大坪煤矿1.10水害事故)。
10月份已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勋三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xx县青山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xx市红旗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矿)北井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电集团公司金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矿事故的主要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1-5月发生事故15起、死亡19人,6-9月发生事故25起,死亡28人,前五个月平均每月不足4人、百万吨死亡率2.95,但后四月平均每月达7人、百万吨死亡率上升到4.3,百万吨死亡率上升了46。事故发生除与6-9月气候转换、天气炎热、雨季等自然因素导致煤矿事故高发有关外,还与近几月煤价较高、煤炭供不应求、电煤供应紧张,部分煤矿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与生产关系处理不当、抢产量赶进度有直接关系。
2、从事故类型看,顶板事故死亡24人、占51,其它事故死亡8人、占17,运输事故死亡6人、占13,水害事故死亡5人、占11,瓦斯、放炮事故各死亡2人、各占4。加快支(护)机(械)电(供电)运(输)等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落实现场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仍是当前区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
3、从考核煤矿安全整体水平的百万吨死亡率来看,仍大大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特别是xx、xx市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还很高。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亟待增强和提升,还远没有达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经过我们艰苦长期努力。
4、出现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达县新桥煤矿8月6日发生水仓掘进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尽管只有2人,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一是矿井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专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二是矿井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封闭严实,倒风季节导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矿井作业区(xx富源煤矿曾发生过该类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进面供风的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将进入矿井的采空区废风送入掘进工作面;四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在该掘进面和局扇安装点设置瓦斯探头,起到自动报警监控作用;五是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掘进面瓦斯积聚的事故隐患;六是作业人员在停开局扇情况下仍冒险进入作业点作业;七是从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看,上至业主、矿长,下至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都表现出了低瓦斯矿井从业人员对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视,这是最严重的、最危险的隐患。
(三)1-9月分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累计监察各类煤矿459矿次(已大大超过全年三项监察计划数),其中国有重点煤矿44矿次、国有地方煤矿16矿次、乡镇煤矿399矿次。
2、累计查出隐患2259条,实际完成整改1863条,隐患整改率92。
3、查处煤矿事故40起,结案37起,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4、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00矿次(国有重点1矿次、国有地方4矿次、乡镇煤矿9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7矿次,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8矿次;经济处罚73矿次,罚款527.48万元,其中事故罚款431.58万元,预防性监察罚款95.9万元。
二、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矿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煤矿技术负责人,以及采掘、通风、机电运输和地质测量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煤矿的主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2、采掘部署不正规,“两改”进展缓慢
(1)部分矿井重采轻掘、掘进单进水平低、采掘关系失调,安全生产秩序不正常(仍实行前进式开采);
(2)大部分矿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属磨擦支柱,主要运输、回风大巷没有布置在岩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护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较多。在对巷道进行维护时,没有制订和落实管理维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致顶板事故多发;
(3)溜煤眼和急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设计溜煤眼时没有防止堵塞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上没有严禁人员私自进入溜煤眼的规定和措施,急倾斜人行上山没有可靠的防坠措施或坚持伪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坠落事故多发;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矿井没有专门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实,达县新桥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教训值得区域煤矿特别是绝大部分低瓦斯矿井认真汲取;
(2)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区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实,矿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预抽达不到抽采指标的规定安排掘采作业,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制定和落实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的监管措施;落实局部防突的“四位一体”措施不到位,进行瓦斯预抽后没有进行效果检验便安排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不严格等;
(3)部分开采突出矿井同一突出煤层的矿井,迟迟没有按规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4)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测风调风,未按质量标准要求设置通风构筑物和设施,矿井主要通风构筑物质量差,个别矿井采区仍使用风帘控风,施工煤层上山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格;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风表、瓦检仪、各种传感器、自救器等)没有定期送检和维护;不经审查批准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风系统混乱和“三超”等;
(5)未按规定建设井下瓦斯和安全监控系统,井下探头和传感器数量不足,设置位置不当,且没有定期校正,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装置不可靠;
(6)与相邻矿井、采空区贯通,实测矿井总进风与总回风差距很大,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可靠,个别矿井主要通风上山断面极小,矿井通风阻力大、总风量不够;
4、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各类矿井井下使用要求的电器设备,并定期整定、校验,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个别矿井擅自甩开井下漏电保护安全装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护装置(特别是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斜坡提升用连接装置未定期作抗拉试验,且与平巷用连接装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时井底车场所作业人员未进入躲身洞,部分煤矿井底车场躲身洞位置不当;部分煤矿使用的斜坡运输车辆无“ma”标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个别煤矿主要排水设备缺检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无备用,有的没有并联运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个别煤矿放炮人员配备不足,采用流动放炮形式进行井下放炮作业;
(2)井下放炮作业后,没有按规程规定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并及时处理;
(3)井下违章用放炮器作导通检查,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线仍使用铁芯线且固定铺设;
7、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按446号令的规定落实现场监管不力;
(2)改扩建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擅自修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工期组织施工等;
(3)部分县仍存在非法煤矿、非法生产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非法开采发生事故;
(4)部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等问题。
(二)在监管监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个别县区仍没有按省政府规定落实安全执法队伍和人员,个别产煤县安全执法队伍中配备的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省局规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煤矿安全业务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能力不能适应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
(2)个别县区没有严格按省政府规定落实煤矿驻矿监管的制度,没有切实解决好驻矿监管员的津补贴、补助、待遇和为其履行职责进行培训、购置安全装备、解决车辆费用等,驻矿安监员待遇低、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部分县驻矿安监员工作定位不准,没有将主要职责放在代表县监管部门监督煤矿按审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越界开采、禁止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的等非法违法生产的关键上来,个别煤矿仍有非法生产情形,而驻矿监管人员竞熟视无睹,使驻矿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1)个别县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措施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彻底。工作中考虑本地的基础条件、利益、关系较多,对执行上级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甚至逾来逾远。如在实行煤矿采掘工作面审核、入井人数核定公示方面,个别县区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煤矿报多少审多少,有的矿井批准了十多个掘进面;
(2)“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隐患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一些同志存在着一些思想顾虑,遇到困难缩手缩脚,不敢碰硬;对一些重大隐患和问题,虽然也采取了执法措施,下达了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指令,但是没有跟踪落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现同一隐患在同一矿井多次重复甚至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怪圈”。
3、监管监察“合力”亟待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抓面、煤监机构抓点、攻坚、破难的作用不够,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煤矿监管乏力,甚至还有为煤矿说情的情况。
4、对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重收费、轻服务,没有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部分中介机构为收费,帮煤矿说话,不惜造假作假,已影响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各级瓦斯监控平台,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使部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几乎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大部分监控平台正常上线率仅30左右。
5、对煤矿的工作指导不够。一方面煤矿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二方面煤矿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二者反差很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亟待改进和加强,以暂时弥补煤矿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缺失的不足。
6、据部分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规范。一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应使用的执法文书没有使用,如个别处罚案件缺现场检查笔录,普遍缺复查意见书、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等;二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矿井基本情况描述不细,隐患没有尽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风量较弱、支护差、监控系统不完善等语言;三是现场处理缺乏针对性,个别隐患现场处理决定不当,如停止使用、停止作业、立即封闭等,应从服务、指导和便于煤矿实施的角度增强针对性;四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没有闭合,处罚执行依据未存档,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复查和处理(罚);五是对应予处罚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对部分地区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没有按重大隐患查处,对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没有防尘设施、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送检、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等没有严格按相关法规处罚(理),对擅自增加井口(系统)、开采保安煤柱、越界开采等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移送关闭等;六是选用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当等。
(2)检查煤矿矿次虽多,但执法效果较差,特别是促进煤矿按期整改隐患的机制未形成,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我们曾调阅了某县对一煤矿的检查记录(文书),发现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部门每年到矿检查达数十次之多,但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基本相同,长期下去不但将有损监管监察执法机构的执行力,而且严格要求属失职渎职行为(关键时候将成为执法不到位的证据),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三、下步工作意见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历年工作的难点,我们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
今年以来,省内宜宾、乐山等地连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发生二起,特别是一些之前没有瓦斯动力现象和从未发生过突出的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训值得认真汲取。为此,省局专门下发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紧急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分局与市县监管部门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发了文件,我们要共同督促煤矿抓好落实。
1、进一步落实防突工作责任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门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凡一个环节不落实或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煤矿业主和矿长必须全力支持并督促检查防突机构和防突人员的工作,既要赋予其保障实施职责的权力,如停产权、撤人权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应付了事”和“走过场”。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矿井从十月一日起要严格按省局规定分类实施交换图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如实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并及时上报和交换。
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县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实施重点监管。
4、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无条件的,优先选择布置超前岩巷,对突出煤层实施穿层钻孔网格预抽等区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层瓦斯预抽达到国家标准各企业标准后方可进入煤巷施工。
5、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监管制度,规范定期和动态检查煤矿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为,对措施制订、实施、修改、完善、创新和效果检查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科学管理,督促煤矿严格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必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凡xx山矿区开采k1煤层的矿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须按规定申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是直接申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突出矿井。逾期既不申请鉴定又不申报认定的,坚决停止生产、作业。对应该鉴定而没有鉴定的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从严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煤矿应该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一律按蓄意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我们必须向煤矿讲清楚:一是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机理十分复杂,xx县双岔河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820米,超过原认可的始突标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内煤矿发生突出又出现了许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切不要等到发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据近期发生的一些突出事故来看,部分煤矿不是先有动力现象再发生突出,而是突然发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关闭矿井,加之许多煤矿根本没有可靠的地质资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预防”是完全正确和主动的唯一办法;三是一个小型煤矿实施“四位一体”防实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数十万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矿井都必须建立的,瓦斯抽出来还可以利用,每年花数十万元买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相信煤矿在明白相关规定和道理后,会主动做好鉴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坚决抓好煤矿瓦斯治理
国家、总局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分重视,今年八月专门以国务院安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对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了32条指导意见(分局已向大家传达学习)。区域xx、xx、xx三县市是省上的示范县,也是瓦斯治理的重点。根据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县各煤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深化,既是经验总结也是工作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风系统是瓦斯治理的基础,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强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一定要积极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并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全面把握体系内容、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
二是要督促煤矿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优化生产布局要从设计、准备、生产等环节全过程体现和落实,必须科学安排生产,按能力、定员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必须坚持正规开采(主要运输、回风大巷要布置在岩石中,要实现后退式开采),在生产准备与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艺满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要求实施煤矿采掘面、入井人数核定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生产、施工。
三是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认真制订工作规划、优化系统、整改隐患、确保投入,全面实现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
在矿井通风系统方面,必须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系统合理就是矿井通风系统要优化,采区通风系统要完善,采掘面通风系统要合理,要实行分区、独立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无风、微风;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主要通风巷道有足够的断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矿回风上山断面仅只有0.24m2);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保证有足够备用系数;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要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必须考虑防灾需要,低瓦斯矿井也要推广使用。
在抽采达标方面,必须达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多措并举就是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把矿井(采区)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加强瓦斯抽放;应抽尽抽就是凡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压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包括开采解放层)的进度与采掘衔接相协调、平衡,使采掘生产过程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或保护有效的范围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指标。
在监控有效方面,必须达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昼夜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校正,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实时反映监控部位瓦斯的准确浓度,其他传感器反映监控场所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dw系列开关必须停止使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订瓦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种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和异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须达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要求。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总工,下到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责任、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瓦斯排放、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等);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矿在本月底前完成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升级,逾期没有完成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加强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督促加强矿井瓦斯监控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年底前正常上线运行率达到80以上,对管理维护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市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种危险情况的处罚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准确地处置各种险情,对煤矿重大瓦斯超限险情,要果断命令煤矿停止作业、断电闭锁、撤出作业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山区煤矿要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解决监控系统防雷电问题,据学习时请教专家,前不久龙滩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电所致,特别是致全井监控系统瘫痪可能性极大。
五是要落实专人,从十月一日起,按省局会议纪要分级实行交换图制度,国有重点矿交换到分局,年产九万吨以上煤矿交换到市局,其余煤矿交换到县局。需要提出的是,xx、xx个别煤矿还没有专门技术人员,实施这项工作还有一定难度,建议各县可联系组织一些短期培训,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行,促进煤矿有计划组织生产,杜绝抽掘采失调。
六是要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管监察和技术指导。要严格煤矿瓦斯治理的安全准入,将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体系建设工程;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对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监管监察的标准,并严格对照检查和执法;要把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纳入监管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矿、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三)抓好煤矿水患的治理
煤矿水害防治,是煤矿除突出、瓦斯灾害的又一个重点,各县要根据自身实际督促煤矿抓好防范,特别是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是重点。一要督促煤矿摸清矿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矿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针对性编制《矿井防治水措施》和《矿井防治水预案》,并严格实施;三是有水害威胁矿井,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四要要督促煤矿特别是业主要确保防治水的人、财、物、设备、技术及经费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在汛期要坚决停止生产。
(四)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抓好煤矿事故防治
为全面预防煤矿事故,最近,国家局相应下发了加强顶板、机电运输、粉尘、水害等灾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网站上),要督促煤矿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减少煤矿事故,必须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兼顾机运、放炮、火灾、其它灾害的防治。
在顶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矿支护改革。采煤工作面要尽可能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或柔性掩护支架,坚决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属磨擦支柱,采空区必须作回柱放顶和充填处理;巷道应优先采用锚索、锚杆金属网喷浆(砼)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方式控顶,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进面的临时支护,淘汰木支柱(架)支护巷道,逐步淘汰不支护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减少采掘压力影响、破坏。三是要加强对巷道维护工作的管理,减少巷维事故。
xx市部分煤矿在开采下分层煤炭时,受原开采上分层煤炭时留下的煤柱威胁,工作面经常出大面积冒顶,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我们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矿聘请专家攻关,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在预防机电运输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设备选型,防止继续选用淘汰设备;二是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检修,杜绝不符合规定设备进入井下;三是要加强对设备、系统的整定、校验,保障正常运行;四是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严禁私自取消安全保护装置;五是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六是要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的规定;七是要严格劳动纪律和岗位管理,杜绝误操作等。
在预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严格放炮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非经培训合格人员禁止从事井下放炮作业;二是要严格执行井下放炮时的人员清点、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后检查等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作业;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放炮器材和设备,井下放炮坚持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拒爆等。
在预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强对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应分段或伪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应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处理措施,禁止人员进入溜煤眼作业。
在预防煤矿火灾方面,随着煤矿井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大量使用,值得各县各煤矿高度重视。一是要高度重视火患、火险,重视防火意识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发现火险立即处理;二是机电运输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随时能发挥保护作用;三是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必须达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防灭火器材;五是矿井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六是凡是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的煤矿,必须按规程规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措施方可组织生产。
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以预防和减少“三违”实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
当前,部分煤矿将进入资源整合实施阶段,容易导致盲目施工和违规生产事故,分局专门制发了《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当前主要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是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到位,并落实责任防止其违规组织生产,关闭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利用时间和顺序进行。二是实施资源整合矿井的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三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且对煤矿建设施工、监理负主体责任。四是必须按《初步设计》的施工组织顺序和劳动组织计划,编制月、季、年施工组织计划,并按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施工期间严禁生产煤炭,根据设计在煤层内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须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月按规定核定并严格检查,严禁以施工为名生产煤炭;五是督促煤矿严格按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六必须按《初步设计》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规定程序进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七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八是所有资源整合煤矿都必须真正实现国家十二部委一个证照、一个生产系统、一个管理班子、统一生产经营的“四个一”规定。
(六)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办矿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实质,就是利用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装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习惯,对小煤矿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术和工艺及煤矿通风、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单产单进,减少采掘面数量,优化安全生产系统,从而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各煤矿、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抓安全、促生产、快发展和深化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分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08〕73号)、四川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区域煤矿自然条件及安全生产现状,提出了《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各煤矿要将该项工作作为近三年抓煤矿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地抓好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讲清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煤矿特别是业主自动地、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二是要结合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和煤矿长远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在煤矿的办矿条件上要逐步提高、从严把关,主要运输回风巷道应尽可能布置在岩石内,不准采用前进式开采,逐步消灭裸巷支护形式,主要巷道断面和风量应有足够的备用系数,从源头上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三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煤矿尽可能地推广使用采掘机械化,做到应上全上,掘进面不能采用小型综掘机的煤矿必须实现机械装矸;四是根据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关闭整顿和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采掘机械化建设规划,对矿井通风、供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整治,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必须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和作业制度,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六是要通过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为煤矿培训一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采掘运机械的维护管理人才。尽管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采掘运机械化,但二者绝不能简单划等号,绝不能因自然条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碍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七)进一步明确基层监管责任和标准,强化现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