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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会扶贫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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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会扶贫

篇1

一、社会支持的内涵及其理论

有关社会支持的研究起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如今社会支持理论已成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理论。它同其他社会工作实务理论及其实践理论一样,在社会工作实践中协助工作者分析相关社会问题的性质与原因,指导工作者科学、合理地设定社会工作过程及制定相应的工作手法与介入模式。

(一)社会支持的内涵

社会支持是与弱势群体的存在相伴随的社会行为,由于研究视角和目的的不同,研究者们对社会支持的定义也就不尽相同。一般而言,社会支持是指来自个人之外的各种支持的总称,包括正式的社会资源和非正式的社会资源。正式支持是指来自政府、社会正式组织的各种制度性支持,主要是由政府行政部门,如各级社会保障和民政部门,以及准行政部门的社会团体,如工会、妇联等实施。非正式的支持主要指来自家庭、亲友、邻里和非正式组织的支持。

(二)社会支持理论的主要观点

社会支持理论认为个人问题的产生并非个人之过,而是社会大环境的问题,要解决问题,也必须针对其整个问题系统,利用各种资源帮助其解决,具体的策略和方法可利用“社会支持网络”。社会支持网络作为一种方法和策略被重视并应用于社会工作实务之中,它指的是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且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并与新的社会接触。社会支持网络这一方法和策略有许多优势,社会支持网络的建立有助于资源的多效利用和资源共享。因为弱势群体一般是一个在社会资源拥有和分配权力上极度匮乏的特殊社会群体,非常容易遭受社会风险,因此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络,并充分利用这个网络所能提供的各种资源,以此来应对社会对他们造成的各种挑战与冲击。

二、贫困残疾人的致贫因素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全球化两大变数的交织冲击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许多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贫困问题仍然是我国比较突出的一个社会问题。而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它既是一个社会性弱势群体,又是一个生理性弱势群体。因此,导致残疾人贫困的原因既有社会层面的因素,也有其自身的个人因素。

(一)社会因素

1.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限于我国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大环境,我国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机制还不是很健全,残疾人扶贫救助还未形成统一的运行机制,城市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处于较低水平。社会救助作为残疾人一种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内容应包括医疗救助、辅助器具、康复救助、生活、就业、教育费用补或减免助和法律救助等多个方面。而目前,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缺口仍然集中在辅助器具、贫困救助、生活服务、康复与医疗救助方面。这就意味着我国大部分残疾人赖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最低层次的需求仍未得到有效的满足。

2.无障碍环境建设滞后,社会参与度低。残疾人不仅具有一般健全人的普遍需要,还具有作为残疾人的特殊需要,比如出行的需要。限于身体上障碍的,他们在出行、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需要借助一定的无障碍辅助设施,这是他们参与社会、摆脱贫困的前提与基础。我国的无障碍建设起步较晚,虽然经过二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目前我国法规对无障碍建设与管理缺乏有力的管制与监督,导致许多无障碍设施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现有的一些无障碍设施使用率较低,被废止、挤占、损坏的情况较为普遍。且发达城市与欠发达城市、城市中心地区与郊区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无障碍设施存在较大差距。现有的无障碍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融入、参与社会的需求。

3.残疾人社区服务发展缓慢。从某种意义上说,社区是残疾人在空间地域上的沉积点,也就是说,残疾人生活时间最长的空间是社区,社区也是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最直接、最方便社会服务的场所。随着我国经济与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社区建设还处于不断摸索阶段,社区居委会下的社区残疾人协会作用不明显,社区内的民办非营利组织又发展迟缓,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总体上还比较滞后,难以满足残疾人社区救助、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生活服务等基本需求。

(二)个人因素

1.缺乏劳动技能,就业渠道狭窄。我国大部分残疾人由于其自身的生理和心理障碍,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少,学历都很低,相当一部分还是文盲。由于缺少教育和培训,他们总体文化水平低,接受新事物、新技能比较困难,缺少一项赖以维持生活的劳动技能。受残疾人自身劳动技能和生理、心理障碍的限制,社会上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不多,使得残疾人的就业渠道非常狭窄,靠自己创业致富更是难上加难。

2.主动脱贫意识差。身体上的缺陷往往容易造成残疾人自卑、消极、封闭的心理,不愿正视自身的客观现实,自强自立意识差,缺乏主动脱贫意识。此外,由于社会上缺乏良好的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性环境,导致那些原本试图努力改变自己窘迫生活的残疾人,在碰壁之后开始滋生失败主义依赖心理,从此一蹶不振,不思进取。

3.家庭负担重。残疾人家庭较常人其家庭负担更重,它除了正常的生活开支外,还需要额外的经济支出,如康复治疗的费用,这对于残疾人及其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此外,对于那些又病又残或重度残疾人来说,其本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自理能力,不仅给家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将导致其家庭成员中那些有劳动能力的成员不得不放弃就业,在家照顾其生活起居。这对原本就举步维艰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三、建构贫困残疾人社会支持的实践模式

社会支持已然成为现代社会扶助残疾人的一种日益重要的方式,在解决贫困残疾人问题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与意义。透过社会支持理论,我们可以认为,人尤其是残疾人之所以陷入贫困,是因为他们对整个社会的种种不适应,导致其极度缺乏所需满足自身各种需求的资源而引起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帮助他们建立一个庞大的社会支持网络体系,为他们尽可能的争取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资源,从而切实满足他们的需求,摆脱贫困,实现自我发展。从社会工作的三大工作手法的角度看来,贫困残疾人社会支持网络的介入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个人社会支持网络工作、自助群体和小组的社会支持网络工作和社区支持网络工作。

(一)个人社会支持网络工作

个人网络,它是指一个人通过亲戚关系及其他正式或非正式的渠道,与他人发展相互的接触,而这些人际关系形成了一个社会支持系统,保护个人免受失调。从关系的基础、互动关系的强弱来看,贫困残疾人的个人网络大致可以分为家庭、亲戚、朋友、邻里、同事及其他援助者等,他们从不同程度、范围及方式上对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支持与扶助。其中,作为最重要的自然网络,家庭在残疾人社会支持系统中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它向残疾人提供了几乎全部的情感性支持、物质性支持、工具性支持和抚育性支持。

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过程中应以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社会工作者为纽带,充分带动其亲戚、朋友、邻里及其他援助者,通过最合适的形式将他们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强大而有效的个人网络,提供持续而稳定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扶助。从而减轻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贫困残疾人摆脱从前自卑、消极的心态,树立自强自立意识,发掘其自身的潜能,实现自我发展。

(二)自助群体和小组的网络工作

残疾人自助群体网络是指社会中一些有着共同的特征、利益或目标的社会群体,他们或是残疾人或是健全人,出于改变残疾人现有的不利状况而自发组织的一些自助团体,如福建省同人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小组工作网络则不仅包括自助的群体,还包括为这些群体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如社会工作者。无论是残疾人自助群体网络还是小组网络,都对贫困残疾人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自助群体网络的资源,并通过专业手法将这些资源进行整合,以更合理、有效的方式与途径传递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从而使资源的获取和使用实现最大化。此外,社会工作者还应发挥小组工作的功能,根据不同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建立各种兴趣小组、康复小组、支持小组、成长小组等,在小组互动中协助他们消除心理困扰,增强自信、提高表达与应对能力、获得个人成长等。

篇2

按照县委、县政府、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帮扶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明确了责任分工;县人社局统筹安排19个乡(镇)的社保经办人员,负责各个乡(镇)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具体落实;县残联根据职责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责任股(室)和具体承办人员。

(二)专题研究。今年以来,县民政局主要领导专题研究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10次,县人社局、县残联主要领导专题研究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均2次。同时,作为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听取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调研指导。为确保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等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和“一卡通”清理整改,不定期下基层调研、指导检查扶贫专项工作情况,开展指导督导工作共2余次。

二、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措施

根据民政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制定了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具体工作目标、重点工作、资金筹措、工作措施等,并细化了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同时每月召开一次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分析研讨会,听取各股室的汇报,进行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分析工作亮点和不足,确保帮扶工作科学规范和有序实施,为脱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一)农村低保。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2299户9122人,累计发放低保2714.1258万元。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全县有困难残疾567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5.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县重度残疾有667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96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四、工作成效及工作亮点

(一)提高保障标准。2020年7月起,我县按照全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90元/月标准执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一类每人每月24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6元,二类每人每月22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2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50元。

(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为切实提升社会救助精准管理、精准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效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组织各乡(镇)民政助理员,不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共培训5次,培训人数达90多人次。

(三)实行部门联审机制、共把新增低保审核关。在“受理、审核、审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过程中,有效避免拥有车辆、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等“八类”人员违规纳入低保。与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12个部门协商,制定了联合审核机制。贫困边缘户、监测户等新申请城乡低保人员中,符合条件的922多人已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乡(镇)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个别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且身兼数职,乡(镇)民政专干老处在“实习状态”,工作效率低,群众意见大。二是乡(镇)服务能力跟不上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二是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社保扶贫工作述职报告范文参考二

2021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为全面打赢打好打响脱贫攻坚战,县人社局新农保中心按照中央和省市社保扶贫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力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顶层设计,完善政策。

《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新农保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在学习吃透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讨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社保扶贫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发挥了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二.是精准施策,多措并举。

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与扶贫办国扶系统建立数据定期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扶贫信息平台,并按照省市要求,实行季调度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社保”,形成了人社部门窗口单位“服务零距离、真心解民忧、切实转作风”的新风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新闻媒体、“”、“人社”等公众平台以及微信群、QQ群解读社保扶贫相关优惠政策,实现了社保扶贫政策进万家;及时召开会议,就社保扶贫暨脱贫攻坚方面的政策知识和业务经办流程,对乡、村、社工作人员开展及时、全面、有效的业务培训,增强了业务人员素质,提升了办事实效性!

三.是从严要求,狠抓落实。

社保扶贫是整个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央、部位到省市都高度重视,县人社局从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凝心聚力、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社保扶贫攻坚战,形成了县、乡(城市管委会)、村(社区)、社四级联动,步调一致、行动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以超常的工作部署,派强工作力量,高强度投入,将社保扶贫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实现了帮扶对象应参尽参、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四.是做好服务,提质增效。

县新农保中心工作人员悉心指导各乡镇和城市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全面学习领会社保扶贫相关知识,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积极交流沟通,互相学习,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社保扶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从强化、优化服务入手,建立社保扶贫暨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跟踪精准管理机制,实现精准掌握服务对象的参保、代缴、发放等状况和动态跟踪管理,通过全方位、多层次、优质化的服务,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赢得良好的社会口碑,真正实现了社保扶贫工作提质增效!

社保扶贫工作述职报告范文参考三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农村低保

20××年底,我局下发《关于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自查通知》。我市农村低保现有3406户5077人,目前已支付1、2季度资金546.56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及代缴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下达的任务目标数3860人与州社保局下达的目标人数不一致,相差甚远,目前,市城居保局连同市民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及各乡镇正在核实人数。待人员核实清楚后,及时启动该项工作。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

20××年2月,由省民政厅牵头组织召开《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本资金发放由原单位残疾人联合会调整至民政局发放。根据《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实施方案》要求,该项目资金按季度发放,从一级残疾人90元增长至100;二级残疾人60元增长至70元。截止目前,我市现全市有724名重度残疾人,一级残疾人303人;二级残疾人421人。现已发放2季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费17.93万元。

(四)扶贫对象残疾人补贴

20××年扶贫对象残疾人生活费市级配套预算6.08万元,3月支付一季度生活费3.74万元。本月,应对12乡镇77名残疾人发放第二季度生活费3.70万元,但由于省级、州级资金未到位,因此只对10乡(镇)49人发放生活费2.34万元。截止5月21日,已发放扶贫对象残疾人生活费6.08万元。

(五)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

经20××年底,我局下发《关于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自查通知》。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汇总后,我市现有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为801人。在4月份已经发放第2季度困难残疾人801人,共计19.224万元。

篇3

近几年来,市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做了大量工作,有效促进了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的深入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主要反映在以下四方面: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为抓好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近3年来,市及各县(市、区)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三年推进计划(2010年—2012年)》等一系列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规定,共投入扶贫经费310万元,教育助学经费650万元,职业技能培训经费420万元,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和经费的投入,为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有效促进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的深入发展。

2、依托技能培训工程,全面做好残疾人培训工作。近3年来,市依托“带传培训工程”、“千家万户巧手工程”、“吉林妙手”等培训工程,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城镇残疾人1020名;培养农村残疾人一级带头人78人,二级带头人981人,辐射带动8513名农村残疾人;培训农村实用技术5082人,实现农村残疾人相对稳定就业2.8万名;举办裁剪、剪纸、刺绣、修鞋、按摩、电脑、电焊和种植、养殖技术等各类培训班,培训残疾人400多人;通过培训有效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技能,促进了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的开展。

3、用心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确保残疾人“劳有所为”。近3年来,市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全市共新增就业残疾人4851名,其中:集中就业752名,按比例安排就业351名,自谋职业1852名,依托政府公益性岗位和社区按摩康复服务员安排残疾人就业1474名,投入保障金210.5万元,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421名,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得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到了60%以上,确保了残疾人“劳有所为”,获得残疾人的大力支持和充分满意。

4、强化基地建设,带动促进残疾人增产增收。市从发展项目入手,选择适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发展生产的项目,将“千家万户巧手工程”与就业实训基地建设有机结合,培养一批具有带动性的残疾人就业实训基地,带动促进残疾人增产增收。如县天宏手工艺品有限公司为残疾人免费进行手工制作工艺美术品培训,辐射和带动残疾人200余人次。目前,全市共有省级残疾人就业实训基地4个,市级3个,县级7个,带动800多名残疾人实现个体就业。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稳步开展,全市共有残疾人扶贫基地21个,其中省级基地4个、市级基地3个、县级基地14个,安置残疾人就业360名,辐射带动800名残疾人增产增收。

二、全省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基本情况

全省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残联的有力指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过去十几年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基本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支持、残联组织、社会帮扶、残疾人广泛参与的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构建了重点保障和扶贫开发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扶持相结合的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体系,探索建立了多措并举,帮救结合的扶贫开发模式。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2年年底,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其中,全省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XXXX人,培训残疾人总数XXXX人,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XXX万元,保障金用于扶持支出XXXX万元,用于培训支出XXXX万元,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工作均得到不同程度的进展。在搞好城镇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的同时,全省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力度,全省投入XXXX万元,对XX万人次农村残疾人进行农业生产和实用技术培训;投入资金XXXX万元,创建扶贫基地XXX个,安置和辐射带动XX万名残疾人发展生产;落实XX亿元农村康复扶贫贴息贷款,使近XX万个残疾人家庭摆脱贫困;投入资金XX亿元,帮助XX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了居住条件;通过“帮、包、带、扶”各种帮扶措施,共帮助XX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问题,农村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全省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离残疾人真正实现小康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搞好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我们要认真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扶贫开发事业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提升贫困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提高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加大生产扶持和生活救助力度,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与生存环境,使残疾人家庭收入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收入水平,促进残疾人与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对市做好扶贫就业工作的几点要求

1、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得到全面落实。市、县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联系顺畅、协调有力、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助残、扶残事业,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支持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市、县各级残联要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做好残疾人工作,全心全意地为残疾人服务。

2、依法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坚决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规定,要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以保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篇4

(一)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及省、市残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会根椐本县实际情况,就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以“两个体系”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强化、细化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权益的保障和服务措施。二是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残联组织、社会支持、残疾人参与,进一步完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机制。三是以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等项目为重点,继续加大残疾人服务力度,着力满足一些残疾人比较迫切的需求。三是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为载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残联机关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四是以健全的残疾人组织网络为依托,广泛开展各项残疾人需求调查摸底,掌握残疾人第一手资料,为残疾人提供长效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

1、资金筹措情况:我会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主要来源渠道是:上级拨入的残疾人康复、扶贫等专项资金。

2、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保证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我会对所有保障资金的使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一是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努力做好残联社保资金的申报、核算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资金收支状况。二是按照项目进展进度情况足额、足量及时下拨,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台帐,没有出现挪用、挤占等违规现象。2011年度,我会对上级下拨的残疾人康复、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专项资金全部采用惠民一卡通方式直接拨付到残疾人手中,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弱势群体的关爱。

(三)强化监督管理。

近几来,我会严格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采取上门调查、电话回访、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至今为止,全县没有出现一例挤占、挪用残疾人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收支结余情况。

2011年度本会经办残疾人社会福利经费收入22.01万元,支出22.01万元,各项资金均按政策标准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二、取得成效

县残疾人工作在上级社会保障项目扶助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残联组织,社会支持,残疾人参与”的原则,残疾人长效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扶残助残良好风气基本形成,社会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各项残疾人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社会扶残助残氛围良好,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属普遍得到了实惠。

2010年县荣获民政部、卫生部、中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2011年县先后荣获全国“两刊”(《三月风》和《中国残疾人》)宣传工作先进县、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宣文工作先进单位;县残联08、09、10、11连续四年荣获市先进单位;县残联理事长荣获全国“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个人、鄱阳湖天然牧业综合养殖场场长尹艳林荣获省“十一五”自强创业先进个人、县中医院医生陈乐丰荣获省“十一五”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华林镇15岁听力语言残疾少女黄莎莎在全国第八次残疾人运动会游泳项目中喜收三铜。

篇5

一是以实施贫困残疾人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政策为重点,把符合条件的低保重度残疾人纳入常补对象。对全市1730名低保重度残疾人定期发放生活补贴;二是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落实补助政策,把760名城镇残疾人(其中重度残疾人232人)和11550余名农村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此基础上,持证残疾人在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四0五医院等二级医院住院就医时,对普通检查费、一般治疗处置费、三项常规检验费等部分项目给予减免优惠,切实减轻残疾人医疗负担。三是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住房保障为目标,在212户残疾人已经享受危房改造或新建住房的基础上,把符合条件、迫切需要改造的危房户纳入危房改造计划,明年将对15户残疾人危房户进行改造。

(二)着力搭建残疾人社会服务平台,做好“四个加大”,扩大残疾人社会服务覆盖面

一是加大康复服务力度。进一步提升中医院、骨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3处市级康复指导站建设水平,巩固加强12处镇街康复指导站,新建30个村级康复服务站,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全部得到及时有效康复。实施康复进家庭活动,年内对100户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提供必要的康复器具,使其得到有效康复。

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和就业力度。巩固完善pl市高级职业学校和君顶葡萄酒庄2处市级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依托市高级职业学校开设残疾人微机操作、农机维修、电气焊、服装剪裁、照相、食品加工等专业技能培训,年内举办培训6-8期,每期30人,全年培训残疾人300人以上;依托rh葡萄酒庄举办葡萄栽培技术培训,对残疾人进行葡萄栽培、种植及深加工技能培训,全年培训3000人次。坚持就业与创业相结合,依托35个福利企业,巩固提高12个市级扶贫基地。继续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使100名残疾人稳定就业,总就业人数稳定在1000人以上。同时,采取各种措施,使更多有从业需求和从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三是加大托养服务和社会化服务力度。按照“政府领办、社会参与、残联指导、自主经营”的思路,加快市托养中心建设,上半年进驻残疾人50人以上。同时,依托敬老院等服务机构,积极推进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逐步为家庭照料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四是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以创建“无障碍市”为目标,扩大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残疾人居住、生活、工作、康复全部无障碍。

(三)着力搭建残疾人救助平台,发挥“两个作用”,扩大残疾人脱贫致富覆盖面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高困难救助成果。巩固建设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12处,帮扶100户有从业能力的残疾人家庭从业脱贫,对300户特困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和200名贫困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在校子女进行救助。对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给予补助,对考入大专以上院校的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给予奖励和补助。二是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发动企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扶贫救助,不断扩大扶贫救助成果。

(四)着力服从大局、服务中心,认真做好残疾人维权、招商引资和资金争取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工作要求,及时答复处理来信来访、网上民声、市长热线等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到“有访必结、有访必处、有访必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全市残疾人不发生重大越级访和集体访。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积极争取上级残联支持,年内引进资金50万元。

四项措施:

一是政策保障。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下发《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优惠扶持残疾人办法》,严格贯彻落实好“一个意见、一个办法”,做足做好做活政策文章,力求在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上都有新拓展。召开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专题会议,把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救助、卫生康复、无障碍建设、企业帮扶等政策进行专题研究,切实从政策上维护好残疾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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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就做好年全市残疾人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残疾人是最需要社会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各级政府以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以解决残疾人民生问题为重点,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重大扶残助残政策和措施,大力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夯实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了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的明显改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残疾人事业发展明显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未从根本上解决;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尽完善,政策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三是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制约,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提供的保障服务,与残疾人实际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还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康复医疗、就业就学、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这些都要引起我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难得机遇。一是国家、省、市以及各县区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把残疾人工作列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加快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二是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物力、财力、人力保障更加充分,扶残助残主体和形式日趋多样,热心残疾人工作的队伍不断壮大,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组织网络更加完善,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日益浓厚,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三是省、市委正在组织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扶持广大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奔小康,推动残疾人事业实现新跨越带来了难得的发展基础。这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对象是全省40多万户农村特困户,首先受益的就是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家庭。我们要充分认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对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两结合、两促进”,以此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既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我们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考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不仅要认真总结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还要深刻把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高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思路,提振精神,创新方式,拓宽领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努力推动残疾人事业跨越科学发展

残疾人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困难较多。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跨越科学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针对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性,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提升残疾人工作整体水平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见成效。

(一)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残疾人是需要社会保障和提供特别服务的重点人群之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是国家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是我们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着力重点。我们要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为抓手,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一要狠抓政策完善落实。市、县区已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现在关键要抓好这些政策措施的细化和落实。要充分发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快研究制定专项配套政策,确保各项特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使残疾人早受益、快受益、多受益、广受益。要重点落实好保障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特惠政策。有条件的县区要在全市率先积极探索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使特惠政策延伸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

二要狠抓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是“两个体系”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市残联要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围墙、绿化、道路硬化等后续工程,力争在今年“五一”前投入使用。加快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服务中心,是满足我市广大残疾人康复服务愿望的迫切要求。各级发改、财政、残联等部门要抢抓“十二五”时期国家加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建设支持力度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抓好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各县区要将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机构建设,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政策、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优先扶持建设。

三要狠抓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体育、心理咨询、职业指导等专业人才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残疾人工作服务机构,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招收吸纳热心残疾人事业、有较高服务能力的专业人才,加大各级残联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和待遇落实力度,逐步建立科学化、专业化、制度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门类齐全、服务到位、管理有效的专业服务人才队伍,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多层面、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二)继续做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

贫困残疾人是全市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是农村扶贫工作的重点人群。各级扶贫、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新贫困线标准,认真做好全市贫困残疾人口的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摸清贫困残疾人底数,为同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上《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市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残疾人扶贫开发十年规划,为全市残疾人扶贫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各级扶贫、发改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将我市重点残疾人扶贫建设项目列入六盘山片区(市)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并做好项目的争取和组织实施工作。要继续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全市扶贫、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保障的大盘子,在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等大扶贫计划中,把贫困残疾人作为扶持重点,优先解决其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继续认真抓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整合项目资源,将其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异地搬迁等项目,扩大危房改造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帮助更多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要继续巩固发展、新建一批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培养一批残疾人创业骨干和致富带头人。要将开发式扶贫与救济式扶贫有机结合,因户施策,采取典型示范引导、政策优先扶持等措施和“公司加农户”、“整村赶平均”等做法,努力使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到人,早见实效。

(三)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工作

康复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保障,要以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健全各级康复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农村和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不断扩大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的覆盖面。要继续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语训、精神病防治、假肢装配、轮椅捐赠、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重点康复项目,使更多的残疾人恢复身体功能。要认真落实康复项目纳入医疗报销和救助范围的有关政策规定,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医疗服务。要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健全完善随班就读、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制度等发展特殊教育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抓好“两免一补”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抢抓机遇,加快特教学校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规模和水平。要加大助学项目争取和实施力度,做好残疾考生招录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四)不断加大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力度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残疾人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让残疾人投身工作环境、参与社会活动,他们才能有信心、有尊严地生活。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政策法规,认真学习研究就业扶助政策,制定出台切合实际的就业扶助措施,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广泛开辟公益性岗位,积极吸纳具备相应条件的残疾人充分就业。大力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认真贯彻落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推动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不断深化残疾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重点做好零就业残疾人家庭、残疾大学生、残疾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用足用活用好国家促进就业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残疾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模式,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五)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残疾人文化建设全面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局中,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切实推进以人道主义为核心的残疾人文化建设。

一要加大残疾人文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报告团、残疾人文化艺术团等,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宣讲、演出等活动,大力宣传社会各方面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爱心和善举,大力宣传残疾人坚韧不拔、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关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要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水平。围绕各级各类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中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重点以县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馆(站、点)为主体,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中,积极开辟设施无障碍、场所固定化、形式多样化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切实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水平。

三要重视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事业。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大力挖掘和培养残疾人表演人才,积极搭建残疾人文化创业平台,鼓励和推动特殊艺术精品创作,推进全市残疾人文化艺术事业长足发展。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发展残疾人事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政策要求高。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要强化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健全“人大检查、政协视察”的支持机制和部门密切配合、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把重点残疾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定期督促检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和制约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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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落实方面。制定《市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重点工作任务、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并建立了扶贫专项到户工作台账,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各项政策。2020年,我市农村低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该标准从2020年7月1日执行;严格落实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文件规定,未缩小代缴人员范围,低保、特困、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实现应保尽保,每人每年代缴金额为100元,未降低代缴标准,代缴资金按规定实时计入个人账户,在个人参保信息均可查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为80元/人/月,二级为50元/人/月;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扶贫对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以2020年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全年计划实施项目3个,已完成项目3个,完成率100%。

(二)开展培训情况。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全年开展3类系统培训共11班(次),培训人数达126人次。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取得了哪些成效

1.低保兜底保障一批。一是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20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该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截至11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救助金1721.64万元,惠及57659户次88395人次(本月已将建档立卡贫困户2621户3826人纳入农村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797.17万元,覆盖率占农村低保总人口8005人的48%)。二是价格补贴“应补尽补”。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CPI及食品价格同比增长,截至8月,累计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405.52万元,惠及群众6.23万人次,累计每人补助514元。

2.养老保险代缴一批。截止11月,市人社局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落实政府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已完成省局下发的社会保障扶贫任务,共为4616名16-59周岁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46.16万元,代缴完成率达100%。

3.残疾补助扶持一批。截至11月,我市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2.73万元,惠及群众32273人次;按照重度残疾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255.89万元,惠及群众4.23万余人次;市残联按政策已为16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发放2020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共9.03万元。

(二)特色亮点

1.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兜底合力。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密切联系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局、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建立经常性衔接沟通机制,深化思想认识,集中优势资源,多方联动、资源互享、发挥整体力量,形成了强大帮扶合力。

2.督战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完成脱贫攻坚普查过录数据专项清洗工作,比对2019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12273人,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低保4207人,享受特困供养1114人;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入户抽查等方式,完成对10个镇(街道)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通过挂牌督战,对标现行政策,逐户研判救助资格条件,严格排查识别,避免“漏保、错保、一兜了之”情况的发生,实现了“应保尽保”。

3.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关爱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在线申请服务,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申请救助“不见面”,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开展“守初心战疫情,走基层暖民心”活动,市民政局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对象、因疫情滞留我市在住宿、饮食等方面出现临时困难的人员进行了走访救助,共走访救助20人,发放资金10000元。

四、存在问题

(一)信息比对互通还不够。低保工作是一项需要部门协作,上下配合,信息共享,才能实现动态管理。我市和镇(街道)建立了社会救助信息核对机制,镇(街道)社事办还需加强与纵向沟通协调,与横向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政策互享、上下联动,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二)完善参保资料有难度。在收集三类人员基础资料做参保登记,由于本人外出务工未在家,参保资料无法完善;三类扶贫人员身份动态,若身份取消后,本人即无法享受代缴政策,对以后继续参保意愿会造成影响。

五、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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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工作概况:

(一)康复工作。

我县残疾人社区康复站于1995年挂牌成立。之后,各乡镇陆续建立了乡镇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和服务站,使我县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基层有了落脚点。目前全县共有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服务站18个,逐步形成社区康复工作网络。此外,我县还于1999年成立了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为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用具。

“十五”期间,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县残联认真开展各项康复工作。五年来,共组织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50例;低视力配用助视器25例;聋儿康复语训17人次;安装普及型假肢42名;安装矫形器26例;系统训练肢残人30名,脑瘫儿童6名;精神病集中康复治疗21人,并对以上康复对象进行了康复补助,累计补助金额达100余万元。

(二)教育培训工作

我县历来重视残疾人的教育培训工作,20__年,县残联就残疾人教育培训补助制定了《关于对××县残疾人培训教育实行补助的规定》。20__年,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政发[20__]139号《××县扶持残疾人若干意见》,明确了各类就学、培训的补助标准,使更多的残疾人家庭得到了扶助。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县通过助学结对共为86名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圆了大学梦;对8名获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的残疾学生进行了补助;共举办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班16期,培训残疾人1000余人,投入培训经费15余万元。此外,还输送了20余名聋儿就读市聋哑学校,2名盲童就读省盲童学校,4名弱智残疾儿童入学市语训中心弱智班,11名残疾人到省、市有关职业学校学习培训。20__学年度共有270名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就读,全县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8.18。

(三)就业工作

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并逐步致富,是残疾人工作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县残联劳服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以集中就业、分散就业、个体就业三者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

1、集中就业。目前,我县共有福利企业20家,共安置残疾

人就业602人,残疾职工人均月收入达1000元,残疾职工参保率达到100。此外,前几年,我县还组织了30余名残疾人到镇海福利企业就业,进一步拓宽了我县残疾人就业的路子。

2、分散就业。为加大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力度,20__年,根据××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我县制定出台了《××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按照办法中“安置为主,收取保障金为辅”的精神,近几年来,我县共按比例安置残疾人75名,结对5人。此外,近几年我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基本做到了足额扩面。

3、个体就业。近几年,全县有648名残疾人陆续走上了种植、养殖、个体经营的就业道路,并涌现出了一批种养殖大户与企业业主。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县的残疾人就业基本形成了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安置就业和残疾人自谋职业同步发展的就业格局,全县1950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已就业的达1790名,就业率达91.8。

(四)扶贫工作。

我县是沿海欠发达地区之一,残疾人扶贫工作相对比较艰巨。为解决这部分残疾人的困难,我们对全县困难残疾人进行了全面调查,初步掌握了困难残疾户的基本情况。据统计,全县共有残疾人家庭3581户,其困残疾人家庭78户144人,低保残疾人家庭540户,低保边缘50余户,县残联结合本县实际根据 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给予扶助。

1、利用政策扶贫。通过贯彻实施《××市扶持残疾人暂行规定》、《××县扶持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等扶持政策,对残疾人在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康复医疗、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实行政策优惠和倾斜,为残疾人脱贫提供政策上的扶持。其中最有特色的是我县的社保补助政策,20__年,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对残疾人实行照顾扶助规定》,该规定第七条:对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县残联结予适当补助,补助金额一般为社保机构规定的最低年缴费额的三分之一,并对其缴费率优惠五个百分点。20__年10月,县政府《关于印发××县扶持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出台,我县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补助金额从三分之一调整为15,但补助面进一步扩大到农村残疾人,所有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种养业户、自由职业均可享受以上补助政策。自上述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累计有74人次享受补助,补助金额共计5.3万余元;有807名残疾人享受了交费率的优惠。这一扶持政策在全市乃至全省一直处于领先,为我县残疾人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础,更为残疾人的老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2、通过社会扶贫。利用社会力量与残疾人结对是我县残疾人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来,在我县开展的“千名机关干部帮扶结对贫困户活动”中,全县共有35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受到帮扶。通过社会扶贫,使我县部分残疾人的生活、学习、生产困难有了一定的缓解。

3、其它形式扶贫。如低保救助、就业扶贫,建立扶贫基地,节日慰问扶贫、因病因灾等临时救济扶贫、助居等扶贫方式,都已成为我县残疾人扶贫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救助方式。

(五)宣传文体工作

近几年来,我县残联以“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为载体,通过拍摄先进残疾人电视专题片、设立残联网站、在城区悬挂横幅、加强信息报道,大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助残扶残的良好氛围。此外,还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举办残疾人卡拉OK比赛、录制了题为“平等、参与、共享”的快乐超市电视专题,举办了多次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在此基础上输送了若干名优秀残疾人参加了省、市乃至全国的文体赛事,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20__年省首届聋人运动会上,我县输送的4名运动员取得了4金1银的好成绩,为全市争得了荣誉。在20__年的××省第二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省残疾人青少年游泳锦标赛中,我县输送的运动员又取得了3金4银的好成绩。我县残联也多年被市残联评为文体工作。

(六)抽样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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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全面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对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衡阳市残联《衡阳市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会议》的要求,我们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认真操作,确保残疾人普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高标准建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是适应新形式下残疾人事业发展,满足残疾人需求需要,拓展为残疾人服务的领域,为更好地服务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耒阳搭建的一个良好服务平台。高标准建设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具有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重视和关怀,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三、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

1、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体系,充分发挥其作用,逐步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基本的康复服务,依托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残疾筛查、康复治疗服务、康复训练、康复知识普及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康复服务。

2、继续开展“助盲、助听、助行、光明”等重点康复工程,帮助残疾人补偿、恢复功能。

3、做好残疾人辅助用具配发补助和供应服务工作,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

4、完成衡阳市残联布置的其他各项康复任务。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积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把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政府扶贫的大盘子中,统筹规划,同步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贫困残疾人扶持力度,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要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确保优先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继续广泛开展“一帮一”扶残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帮扶工作,确保这一活动取得更好成效。同时,要积极开展扶残助学、“安居工程”、“小额扶贫”、“帮包带扶”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

五、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1、进一步深入开展按比例安排不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沟通协调地税、财政等部门,扩大按比例就业的覆盖面,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的范围,确保政府性基金不流失。严格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2、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就业咨询、登记、介绍、能力评估、技能鉴定等各项工作;重点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同时要努力提高工作条件和计算机化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职业指导人员岗位业务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以更好地为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提供服务。

3、投入专项资金,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培训档次,争取开办一些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和专业人才的培训项目。大力开展各种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培训项目,同时要积极做好就训的残疾学员的培训费用减免和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切实做好受训后的推荐就业工作,努力使残疾人学到一技之长实现就业。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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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保障为关键点,在残疾人保障面上求突破。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得到加强,目前全市符合参加养老保险已办证残疾人11757名,全部参加了养老保险和领取了基础养老保险金;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达到100%;城镇残疾人全部纳入了医疗保险,农村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保障面达到了100%。落实和完善残疾人医疗保障有关政府补贴范围,城镇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负担;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施低保救助,全市有4021名残疾人享受了城乡低保救助,其中城镇低保残疾人数1064人,农村低保残疾人数2957人。享受临时救助残疾人315人。238名农村“三无”残疾人纳入了五保供养。为16名残疾人家庭办理了有线电视收视费减免手续。为3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发放了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共补贴资金18万元。“市金朝残疾人托养中心”开展寄宿托养35人。

(三)以扶贫、就业为突破点,在残疾人创业就业上求突破。在全市继续开展科技扶贫助残活动,5月10日,市残联

科技扶贫助残启动仪式在我市枝城镇大堰堤村举行,我市第二轮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在5月展开,惠及26个村1507名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贴达到15.07万元。在残疾人就业创业上采取了有效措施,促进了残疾人就业。一是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目前已组织16名残疾人到省、参加职业技术培训,40名残疾人在本市就业培训中心进行了职业培训、帮助我市两家安置残疾人就业基地培训30人;二是依法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通过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就业,目前已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5万元,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90人;三是开展了有偿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工作,目前已为42名个体从业残疾人和两家福利企业担保贷款224万元;挂牌帮扶残疾人大户20户,引导他们带头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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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总人口40.5万人,残疾人总人口 2.4万人,占总人口的5.9%(其中城镇人口 1.3万人,农村人口1.1 万人)。不同类型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口数比例,肢体残疾人数量7563人,比例为31 %,听力残疾人数量4531 人,比例为18.7%,言语残疾人数量580人,比例为2 %,视力残疾人数量4840 人,比例为19.9%,智力残疾人数量1977 人,比例8%,精神残疾人数量2420 人,比例为9.9%,综合残疾人数量:2284 人,比例为10.5%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援助工作,采取多种举措,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了我区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在生活就业方面,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共帮助563名残疾人脱贫。通过低保、五保和救济保障,城镇特困残疾人全部享受了低保,部分农村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改善。为保障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在全区城乡各类经济组织中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在医疗方面,实施以免费为特困残疾人助视、助行、助听和对特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的“三助一给”康复扶贫工程,不定期组织专家医疗队分赴农村,开展义诊和会诊。

在权益保障方面,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对残疾人经营性收入实行税收优惠,推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支持和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

二、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残疾人的生活保障仍以家庭抚养及临时性的救助和救济活动为主,缺乏制度性保障。尽管有关方面大力推行低保制度,使得相当多残疾人被纳入低保体系中,但总体而言,直接依靠制度性保障的残疾人还很有限,特别是处于低保标准外边缘状态的大量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以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他们的基本保障主要依靠家属、邻里帮助以及干部节日走访、党团帮扶和一些亲友临时性救济。以户均收入确定低保标准的差额补助低保,解决不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

2、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一是上级补助经费有限,使残疾人低保工作不能做到普惠加特惠,加上一些地方自身财力不足。二是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单一,大部分靠财政支出,处于政府包揽的局面,阻碍了残疾人保障水平的提高。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社会低保之中,未作为独立保障项目。四是各类康复器材严重匮乏,缺乏场所,缺少训练有素的康复指导员,康复工作在城市没有正常开展,农村更是空白。五是残疾人的维权工作有待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3、社会主动助残未成风尚。中国人组织观念强,家庭观念重,受传统观念“家国结构”的影响较深。当他们遇到残疾伤害时,只能上靠政府,下靠自己,别无他途。社会上许多人漠视这一社会群体的困难性,对他们关爱不够,甚至是歧视。企业主动捐助残疾人情况较少,个人捐助现象更是少见。

4、农村残疾人的生活与社会保障出现了新困难和新问题。按人口比例计算,我区农村残疾人约有1.1万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更是存在诸多困难。一是农业税取消,基层乡镇组织实施社会救济残疾人的唯一资金来源消失。二是残疾人往往是因病致残,因残致穷,又因穷致病。我市有四分之一的残疾人属于农村特困户,近四成农村残疾人在高额医疗和社会各项开支的挤压下,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三是农村残疾孩子失学状况严重。四是农村重残和一家多残家庭进一步边缘化。五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受伤致残增加,加大农村助残工作的压力。

三、几点建议

(一)树立新残疾人观念

把残疾人作为能够参与社会物质与精神财富创造的劳动者来对待,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包括整个社会生活,使他们能够在那里持久地而不是一阵子、平等地而不是作为“三等公民”、充分地而不是一星半点地参与社会生活,达到共同参与、共同分享、共同和谐,最终与健康人相融合。加强宣传,倡导爱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氛围,在较大范围内形成对残疾人全新的认同。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积极投入到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中来。

(二)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社保工作力度

一是发挥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主导和引导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完善残疾人保障金的管理,设立专项基金,保障资金按时到位足额的发放。

二是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建议政府确定以残联为牵头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保障;同时建 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信息共享平台,保证牵头单位全面、系统地了解残疾人社会救助情况。

三是积极引导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增强就业意识,引导和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支持他们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对残疾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积极做好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和后续扶持工作。对农村的残疾人要与农村扶贫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实用性、通俗性、简便性和灵活性,鼓励农村残疾人扩大 “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规模,逐步实现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残疾人创造各种就业条件。

四是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支持兴办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门路。政府要支持那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并对做出贡献的给予表扬和表彰。

(三)发挥第三方的社会保障作用

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属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要改变“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发挥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

1、企业可以发挥资金、产品、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残疾人社会保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与政府部门共同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同时规范企业的捐助行为,加强透明度,保证资金的正确运用。

2、各级行会组织应完善机构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真正发挥第三方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中的主力军作用。

3、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就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化就业援助体系。广泛开展慈善募捐,发挥各类慈善机构、公益组织、民间团体的作用,为残疾人事业募资金、募项目、募服务;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志愿者助残等活动,给残疾人就业给以行政、法律、经济、道义和舆论等方面援助。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制度规范化

一是建立完善残疾人基础档案。重点掌握残疾人贫困户的生活状况及动态变化,为政府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提供准确依据。涉及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数据抄送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定期编发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

二是建立独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推行覆盖全社会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等社会保障金,重点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定点和定期的保障。加大各级人大执法、各级政协视察和相关部门定期检查的力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程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是出台地方残疾人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将残疾人生活、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的对象、标准、方法、措施细化,特别要对目前社会低保进行分类,针对重残、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和无业智残人、精神病残疾人的特殊困难,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四是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对城市范围内的残疾贫困家庭,适当上浮社会保障标准,对重残无业、老养少、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酌情每月给予特别补助;对于农村残疾人,可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贴补部分资金。同时多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包括危房改造、免费安装自来水等;对农村孤残儿童要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就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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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意义。我市现有2.6万残疾人,直接影响8万多家庭人口。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努力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二)指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推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资源共享,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

(三)任务目标。到年,建立起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发展步入市前列。到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逐步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一)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

1、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逐步建立按残疾等级实施分类救助的生活补贴制度;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60元的生活补贴;对低保对象中的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人员给予适当照顾。逐步实现全市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对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或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补助金。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

2、坚持“救小、救早”原则,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

3、大病救助、医疗救助要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贫困残疾人大病住院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4、着力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保障问题。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乡住房保障和救助体系。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纳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统一规划和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予以优先安排,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廉租住房保障。

(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

1、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城镇残疾职工办理基本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享受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各项特惠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2、落实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重度残疾人和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3、提高残疾人医疗补助标准。适时降低残疾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自付标准,提高残疾人医保报销最高限额。部分肢体残疾人(三瘫一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对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础上,个人自付部分,属于低保家庭的给予100%补贴,属于低保边缘家庭的给予60%补贴。

4、按规定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治疗、畸残矫治手术,以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5、重度残疾人提出申请,可以比正常人提前5年领取养老保险金。

(三)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1、对向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的机构,由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随经济发展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护理补贴制度。

2、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政府补贴,对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逐步实现免费适配。

3、为有机动轮椅车的下肢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

三、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托养、维权、无障碍等专项服务,大幅度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网络,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1、加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年建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肢体(工伤人员)康复、假肢装配、辅助器具供应、社区康复指导等工作。加强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加强镇(街)和社区康复站(室)建设,扶持一批基层康复站(室)成为基础康复工作示范点,建立康复定点机构认证制度,提高康复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城乡医保定点机构和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积极开展康复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在全市形成机构专业康复、社区康复、家庭康复相互支撑、覆盖面广、转介通畅的康复服务网络。

2、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将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及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纳入国民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技术纳入卫生系统相关培训内容,选聘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优秀大学生,强化训练后充实到社区和专业康复机构。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相结合的形式,通过邀请外地专家举办培训班和选拔优秀人才外出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康复人才培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医疗康复、教育康复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稳定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

3、建立残疾预防体系。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加快建立残疾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早期干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由卫生部门牵头制定“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免费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为残疾人家庭孕产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免费实施全部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听力、脑瘫筛查)筛查和阳性病例干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工伤预防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残疾的发生;重视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加大残疾预防知识的普及力度,到年残疾人康复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二)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残疾学生学前至高中阶段全免费教育,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对接受各阶段教育、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学生,以及享受低保待遇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市残疾人优惠扶持办法》规定给予生活补贴。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按照《市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中专学生学费补助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补助。

2、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采取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实施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学校要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保障各类特教学校和康复教育机构的教师与普通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依托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

3、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计划,鼓励各类机构,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

(三)建立规范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

1、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安置残疾人单位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府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等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政府招录公务员时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和录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收和财政代扣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用足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高使用效益。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依法落实资金、场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规定。扶持各类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

2、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要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和服务项目,并将残疾人就业信息纳入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人社、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开展盲人按摩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规范盲人按摩场所和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审批和监督。引导、支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就业。

(四)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

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要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制定和完善针对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政策措施,探索“公司+农户”等产业化扶贫模式,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大力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扶贫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基地示范、培训、就业、辐射带动功能,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和脱贫致富能力。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可给予一定的开业补助,帮助农村残疾人获得扶贫贴息贷款,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推动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要将残疾人优先纳入培训范围。

(五)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1.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要鼓励、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各艺术团体、文化馆要及时创编排演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和社会扶残助残的文艺节目,定期举办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和书法、摄影等艺术比赛,繁荣残疾人艺术创作。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及镇(街)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图书馆要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定期增配、及时更新适合残疾人阅读的读物;加大对盲文、盲人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的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等的扶持力度。支持发展残疾人励志文化产业,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2.加快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教育部门要把培养残疾学生的文艺体育技能作为各类学校的重要教学内容,增强体质,康复身心。各级体校要创造条件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文化、体育部门要鼓励支持和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文化体育比赛和交流,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艺术人才、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财政部门要安排残疾人体育训练、参赛和奖励经费。要建立残疾人文化人才和优秀运动员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妥善解决其就学、就业和社会保险等问题。

(六)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逐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

1、建设市残疾人托教中心,建立健全以市托教中心为骨干、镇(街)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开展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与工疗、农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安全保护等服务,组织从事简单生产劳动以及相应的文化教育和休闲娱乐活动。

2、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托养服务机构。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落实政府补贴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入院甄别标准、机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社会组织的资助及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加快托养专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七)健全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和工作。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有关部门、残联、社会力量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设立残疾人法律救助专项基金,加大对残联法律救助工作站的投入和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的补贴。各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救助对象,依法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各级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畅通渠道,健全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应急处置机制。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2、加强城乡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管理。有计划地对已有公共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各级政府在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城市道路、公园景区以及社区时,要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建造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逐步推广在公交车辆和站点配置无障碍设施。小城镇、农村地区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要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要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把好规划审批关、设计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责成修改,确保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切实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主要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达到“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要求。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有关部门要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四、建立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重大事项。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从年起,将无障碍建设、扶残助残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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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起覆盖全县城乡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与全县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社会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加快制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将残疾人优先纳入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专项政策,采取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制定特殊扶助政策,保障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1.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残疾职工,县政府以上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对残疾职工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给予补贴。无雇工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残疾人员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全县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县政府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在办理企业年检时,应照顾残疾职工并为其缴纳企业年金。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个人最低标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贫困残疾人个人最低标准缴费部分由县政府给予补贴。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者,经本人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2.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纳入城镇低保范围的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缴费,纳入低保范围的各类在校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费。一二类残疾人低保对象个人不缴费,由县民政部门负责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给予补贴,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精神病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残疾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适当上浮,上浮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住院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9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残疾人的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80%。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和门诊费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要适当提高,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可适当降低,具体标准根据全县医疗基金支付情况确定。

3.残疾人参加工伤保险。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为本单位残疾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残疾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及时救治并申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规定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重视残疾职工工伤康复,逐步完善工伤保险职业康复制度,增加残疾人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4.残疾人参加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残疾职工失业后,有关部门要协助其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合同制残疾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依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110号)享受社会保险有关补贴。

5.残疾人参加生育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生育保险的残疾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各项医疗费用可略高于限额标准报销,具体比例根据我县实际确定。确保残疾女职工按时足额享受各项生育津贴。

(二)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1.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应保尽保,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补差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纳入一类标准保障范围。

2.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民政部门要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要适当提高。

3.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民政部门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特殊的可给予二次救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由民政部门按我县临时救助标准予以重点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的残疾人,相关部门要及时救助,外地的要和户口所在地联系予以妥善安置。供养服务机构要优先集中供养残疾人五保户,逐步提高分散供养残疾人五保户的生活标准。

4.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和救助范围。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在实施危房改造等各类农村建房项目时,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适当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切实重视和保障房屋质量和安全。因建设规划需要拆迁残疾人家庭房屋,要为其落实临时安置补助、拆迁补助等方面的优惠规定。

5.对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残疾学生在资助、减免学费等方面实行倾斜照顾政策。研究建立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幼儿给予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残疾学生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并优先享受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等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宕昌籍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补助标准及所需经费根据实际确定并解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普通中小学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提高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1.大力改善各类福利机构设施条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并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制定完善与孤残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相配套的综合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动员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兴办或支持残疾人福利事业。

2.逐步建立城乡贫困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政府对70岁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的规定。对精神、智力、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予以经费补贴,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或因故不再生育的家庭,按照高于规定标准20%发放扶助金。

3.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福利机构安装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及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及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电、用暖缴费确有困难的,相关单位应按半价收取费用。

4.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做好伤病残军人优抚安置工作,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

三、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

统筹规划残疾人专项服务,加快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构建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加快构建以专业康复机构和医疗单位为骨干、社区(村)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卫生部门要会同残联制定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康复服务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县医院、中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和精神病科,乡镇卫生院要设立残疾人康复室。建立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及控制网络,开展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控制技术和诊断技术研究,有效防控残疾发生。重视残疾人心理和精神健康。卫生部门和残联要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满足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推进县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大力开展残疾人助行、助视、助听等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县财政按全县辖区人口每人每年至少不低于0.5元的标准预算并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

(二)构建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进一步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乡中小学要根据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需求,适当附设特教班或安排随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研究重度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学生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通过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形式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大力推进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推动开办残疾人特殊教育高中班,普通高中要接受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各级各类院校招收新生时不得歧视残疾学生,对于符合招录条件的残疾学生,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和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及随班就读教师的绩效管理和职称评定办法,提高特教教师工资待遇,在晋级评优和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残联系统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有关标准执行。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和师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大特殊教育投入,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每年全县教育费附加要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特殊教育。

(三)构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残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宕昌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残联审核、财政代扣、地税代收保障金征收工作。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可安排用于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扶持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要安置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扶助措施。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大学生。对吸纳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对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给予奖励,所需资金从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人社部门委托并指导有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指导、服务作用,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制定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盲人按摩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残疾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四)构建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将农村残疾人切实纳入全县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政策措施,加快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县扶贫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残疾人扶贫,由扶贫部门会同残联共同组织实施。加强残疾人扶贫开发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残疾人家庭充分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和扶持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依托政府有关涉农部门,指导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确保每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有1—2个增收项目。制定残疾人家庭申请扶贫开发贷款的优惠措施,提高康复扶贫贷款的使用效益。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残疾人社会帮扶,及时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

(五)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县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以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积极采取政府解决护理补贴或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服务。鼓励、引导、扶持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县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托养服务机构、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管理,整合资源,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构建残疾人无障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省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无障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主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检查和验收时,应征求残联及项目所在地残疾人代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无障碍建设工作。重点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公园景点、交通枢纽、公共服务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逐步推进无障碍建设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各类公共交通站点和交通工具要配备无障碍设施,逐步设置残疾人升降踏板和专用座椅等,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泊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居环境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县政府予以补贴。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内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逐步采用语音提示、加配字幕等信息无障碍技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完好、安全、可达。

(七)构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和场所要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建立健全县残疾人文化组织机构,逐步建设残疾人文化艺术服务设施。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定期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以盲文、盲人有声读物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阅览室。重视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鼓励、扶持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和创作,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艺术汇演等文化交流活动。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和“文化助残”活动。

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建立健全县残疾人体育机构,逐步规划建设县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加快发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广泛开展基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逐步完善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和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信息库。积极组织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对在国内外重大文艺展览、演出和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特殊艺术人才予以奖励,县政府帮助解决其就学和生活保障等问题。

(八)构建残疾人维权和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在制定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中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获益权。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协作机制,依托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或救助服务。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室,落实人员、场地、经费及工作津贴。及时督查督办残疾人反映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妥善处理残疾人,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号召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学法、懂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九)构建残疾人组织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划和措施。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支持。落实乡镇残联、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规定。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要做好残疾人需求摸底调查和转介服务,积极协助党政机关抓好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程序推选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广泛参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十)构建残疾人信息服务体系。政府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要设立残疾人事业栏目,为科学配置社会保障和服务资源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反映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基本状况,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化。残联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信息管理制度、残疾人综合业务数据库和无障碍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残疾人状况监测和调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提高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县残联要尽快建立网站,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加快内容更新,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多领域的信息服务。

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一)明确职责,分类指导。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机构,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和工作计划,加快制定针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专项政策措施。残联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单位抓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为全县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创新途径。城乡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