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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相关知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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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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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旧准则的对比

旧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各准则中,同时在2001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也做了规定。资产减值的内容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的减值、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存货跌价损失、长期投资减值、固定资产减值、无形资产减值、在建工程减值以及委托贷款减值。旧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八项减值以资产的经济性作为确认标准,并分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可收回金额、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以及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作为计量标准,测量减值的频率主要为期末测试和定期测试。刘玉廷、戴德明(2005)所做的实证研究发现,1998年~2003年期间,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呈明显上升;自我国1998年实施的四项准备计提到2001年实施的八项准备计提以来,一定程度上挤干了上市公司和利润水分,并导致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滑坡;2001年、2002年被ST的上市公司,实现摘帽前存在利用资产减值转回的方式增加当期利润的行为,其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转会可能主要来源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具有配股增发的上市公司可能利用减值准备操纵利润。

尽管八项减值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具体化了减值计提的条件、标准等,但是准则之间、准则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减值规定之间协调性较差、条文细化不够,更重要的是由于国内会计人员相对独立性不够,职业判断往往依赖公司高管的经营目标和自身利益,必然导致最终的减值计提违背资产减值准则制定的初衷。

新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定得到加强,从准则数量上来看,主要包括第1号存货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和确认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共13个准则涉及资产减值。各准则之间的协调性明显增加,除了依靠单个准则做出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外,还利用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进行内容之间的协调,避免了旧准则中资产减值内容规定之间的空白区域,且无准则进行统领的缺陷。减值准备的条款规定也有明显的增加,语言表述上更加清晰、明了。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新准则较之于旧准则和2001年的会计制度存在以下差异,首先,改变了资产减值测试的频率。即,只要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都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计算其可收回金额。而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以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均需在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其次,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资产组的概念在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中作了明确定义,即规定在以单项资产计提减值时,如存在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上的困难,可以通过确定单项资产所属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而计提减值准备。再次,明确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方法和总部资产、商誉的减值处理。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这主要是考虑到不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价格难以在实务中获得,因此将原来的销售价格改为公允价值。同时,总部资产和商誉需要结合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最后,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禁止性规定。新准则严格了资产减值转回的规定,前期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其中,对于资产处置、出售以及对外投资等减值转回做了例外的规定。

二、新准则的客观主义倾向

会计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存在特殊性,尤其在会计工作实务中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以确定是否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做出确认和计量。反映在资产发生减值时,会计人员需要依据各项资产的确认标准,在职业判断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变更资产价值或是从财务报表中去除该项资产的决定。这种职业判断从根本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知识内容、结构,工作经验,所处环境等因素,如果准则中不能明确判断减值的标准,将会导致会计人员依据主观判断做出是否计提减值的决定,使得不同的会计人员对于同一项交易或事项的处理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标准,势必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真实性。

降低资产减值计提的主观性,首先可以通过增加准则的条文和执行的强制性使会计人员的判断标准逐渐趋向一致。从我国准则的制定过程可见一斑。我国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最早始于1992年执行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其中提出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规定,但未作出强制性要求。1993年的会计改革中允许企业采用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而各行业的计提比例不同。1998年财政部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要求部分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其他企业则只需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减值未作规定。1998年首次在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还增加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委托贷款的减值准备,从此涉及资产减值的会计准则达到8项。准则内容的增加和条文的细化无疑降低了职业判断的空间,使得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真实性得到增强。新准则进一步扩展了准则的范围和内容,较之以前增加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递延资产、商誉、租赁资产、金融资产的规定,更进一步降低了职业判断的主观性。

其次,在具体的准则规定中尽可能的使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形成完整的体系,其中确认标准、确认基础、计量标准和测试频率的规定应更符合资产的客观实际。新准则首先规定了企业需要从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上以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即使存在准则未列明的情况,只要资产实质发生减值,仍需确认。同时,新准则在确认上仍采取经济性标准。其次,确认基础除了按照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外,增加了在确定资产组价值的基础上计提资产减值。再次,确认的标准除了之前所采取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在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中,增加了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较高者的方法。最后,资产减值的频率做了重新规定。从整体而言,减值准备的相关准则在结构上更加完善,确认和计量的体系更加严谨,减少了利用准则漏洞的可能性。

再次,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需要客观证据的证明,并且具有可重复检验性。新准则分别在相关准则中强调资产减值需要确凿证据,这是以往准则中所未进行规定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会计人员不仅需要依据准则的标准,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且需要寻找可靠证据以证明资产减值情况确实发生的事实。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将会限制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随意性,最终将导致会计信息更趋客观。同时,相同的资产减值的判断在不同的职业人员之间能够进行重复检验,这样也将会降低利用资产减值手段进行盈余管理操作的可能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最后,资产减值转回的限制。旧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出现资产价值恢复的情况下,原来计提的减值需要转回,并以之前的计提金额为限。目前,对于非商誉资产减值的转回尚存在争议,FASB禁止转回以前确认的减值损失;支持IASB允许资产减值转回的理由认为,减值转回符合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减值损失的转回给投资者提供的信息更具相关性,且与历史成本计量相一致。而反对的意见则认为,减值转回使得众多企业利用该手段进行盈余操纵,且与历史成本会计系统相违背,转回成本较高;ASB允许在有限条件下转回有形固定资产和投资的减值损失,但转回金额不能高于未确认减值前的账面价值。而对于商誉减值损失的减值观点较为接近,FASB禁止商誉减值损失的转回,在此问题上FASB和IASB已基本达成一致,即禁止转回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新准则除了允许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以及金融资产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计提的减值损失转回,其余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均不允许转回,这无疑降低了上市公司为达一定目的而通过减值计提和转回的手法,操纵利润的行为,增加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尽管新准则在体系上更加完整,与国际会计准则更加趋同,内容也得到进一步得到完善。但是新准则能否使上市公司的价值与实际相符,客观倾向性明显的减值准则能否实现准则制定的预期目标,尚需在上市公司实施后才能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但勿庸置疑的是,准则本身在制定和实际操作中更趋客观性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篇2

2.1首先明确固定资产定义,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持有目的)

(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年度;

(3) 资产的持有目的不同,分类也可能不同,比如屋,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大都用于生产经营,属于固定资产,而对于房地产企业持有的将用于出售的商品房,则属于存货;

(4) “出租”仅限于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机器设备;如果是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资产,则其在租赁期内不属于出租方的资产;如果是出租房屋建筑物等,则一般应该做性房地产处理;

(5) 使用寿命也可以用该固定资产所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6) 必须是有形的资产,以与无形资产相区分。

此外,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己不再强调“单位价值标准”,因为统一的单位价值标准不适用于所有企业。企业还需要运用职业判断,适当考虑单位价值标准,以便将低值易耗品等与固定资产区分开来。

2.2同时固定资产还需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可靠地计量”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基于合理的估计,比如,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暂估价入账,即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且应计提折旧。

2.3固定资产零购项目涵盖范围

首先是能满足固定资产定义的物资,且未纳入工程项目管理、可以独立发挥作用且无建筑安装工程量的设备、仪器仪表、工器具及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才可纳入固定资产零购项目。例如按应用专业细分如下:

(1) 交通运输车辆:包括公务车辆、生产服务车辆(含生产管理车辆、生产普通车辆、生产特种车辆)和其他特种运输设备。

(2) 生产管理用工器具:包括制造、检修维护设备和生产、安全工器具等。

(3) 仪器仪表及测试设备:包括输电、变电、配电、营销、继电保护、自动化控制等专业测试设备、仪器仪表等。

(4) 办公及辅助设备:包括个人办公用电子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等),打印、复印、扫描、传真等办公设备,印刷机、电动切纸机、电动订书机等印刷设备,摄录及图像编辑设备,通信设备等。

(5) 其他:包括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其他零购设备等。

3.固定资产零购项目的储备管理

3.1设置统一的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储备库

项目储备应按轻重缓急的情况划定优先级别,项目的抽取遵循项目储备的优先级别,实施项目需统一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

3.2设置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储备归口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储备管理工作,制定项目储备管理办法及流程,制定项目储备审核管理办法审核流程,制定项目实施的年度计划,监督管理项目储备库项目实施情况。

3.3设置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储备审核机制

项目审核部门可根据零购项目的应用专业,投资规模进行分类、分级审核。例如按以上第二节五类应用专业进行分类审核,同时固定资产分级审核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分类、分级同时管理才能提高项目储备审核的效率和效果,分级可按投资规模和投资数量进行,例如按设备价值投入资金规模分级:

(1) 全部交通运输车辆及单项投资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设置为限上项目,报最高(第一)级别审核机制审核。

(2) 单项投资1万元-30万元的项目,设置为限下项目,报第二级别审核机制审核。

(3) 单项投资0.2万元-1万元(含1万元)的项目,设置为零星项目,报最低(第三)级别审核机制审核。

无论采用哪种类别的审核方式,项目储备必须要有统一的规范或模式来缩小差异化的存在,用以保障项目储备能规范,审核能高效,可制定项目储备管理办法用以保障项目储备的质量。

(4) 制定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管理办法,统一组织编制、审核固定资产零购置项目年度计划,平衡汇总后纳入单位综合投资计划,对于己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并有投资完成工程量的项目,应及时从储备项目库中转出。

4.固定资产零购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部门(或需求部门)需按照当年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年度计划下达的项目实施。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或采购程序交由采购单位或部门进行采购,采购完成后项目负责部门(或需求部门)按程序做好到货、验收和入库(或只发现场)工作,这一系列的工作看似顺畅简单,但由于各单位机构设置、制度流程的复杂程度不同,也会造成采购周期存在较大差别,从项目管理的角度考虑项目监督必须规范化和常态化,项目负责部门(项目需求部门)需定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月度或季度项目采购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到货情况、付款情况、投运情况等。

5.固定资产零购项目的转固管理

篇3

0 引言

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专利资产评估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技术性、理论性、政策性以及时间性相对较强,其学术研究范围涵盖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等多门学科,其应用领域涵盖了工农业与服务业等众多产业。因此,通过对知识产权交易时专利资产评估研究的现状进行把握,并根据实践过程中的组织与计划、协调、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评估方法的选择和鉴别、评估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评估制度的激励与控制等等评估功能间的相互组合、实现,如此可完成专利资产的交易、完善专利资产的评估理论、加强专利资产配置效率等。

1 专利资产评估方法

1.1 收益现值法

专利资产评估过程中,收益现值法的本质其实是折现,就是计算专利资产带给组织的全部预期收益的现值,并据此对专利资产的价值进行初步确定,用过如下评估公式进行:P=∑[Ri/(1+r)i](n=1,…,i)。其中,P代表专利权的重置成本,Ri代表每年新增的净收益,r 代表折现率,n代表专利权的有效年限,i 代表年度序号。

1.2 市场价值法

部分资产评估专家认为,在知识产权评估方面可以采用2种以市场为依据的措施,包括:可比使用费率法以及可比市场价值法。对于市场价值法来说,若想运用,所交易资产的市场一定要较为活跃,具备一定的可比较的对象。部分专家认为,市场法在专利资产评估中的应用,首先要保证资产交易市场充分活跃、公平,可以收集到参照物的所有资料,但是由于专利自身具备的特性,还有专利管理制度所形成的约束,仅就目前形势来看,专利资产交易市场还不属于充分竞争的市场。因此,需要结合市场价值法以及其他方法。但随专利资产交易日趋活跃,还有交易的手段、交易方式等等的变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可比较问题。

1.3 成本法

基于替代经济原则,形成了成本法。即对于成本法的处理方式包括两种:重置成本以及历史成本。重置成本指在现实条件下,对某项专利进行重新购置或者是申请相同的专利所耗费的成本;历史成本法的核心之处是找出开发某项专利过程中所耗费的成本。选择历史成本法相对比较简单,只需查阅专利创造时的财务数据及其相关资料便可达成目的;但是选择重置成本法,便要对购置、创造两种不同的情形进行考虑。(1)对完全购置情形进行考虑,P=C+a∑Ri/(1+r)i(1+r)i](n=1,…,i)。其中,P 代表专利权重置成本,C 代表专利的外购成本,a 代表专利资产的贡献率,Ri为代表每年新增加净收益,r 代表折现率,n代表专利权的有效年限,i 代表年度序号;(2)对完全创造情形进行考虑,P=(C+B1)(1-B3)/(1-B2)+ a∑Ri/(1+r)i。其中,P 代表专利权重置成本,C代表研发专利所耗费的物化劳动,a代表研发专利耗费的活劳动,B1代表研究专利人员创造性劳动的倍加系数,B2代表研发专利的平均风险系数,B3代表专利权价值损失率,Ri代表专利权每年的新增净收益,n 代表专利权的有效年限,i代表年度序号。由于发明专利具有明显的“唯一性”,自行创造的难度较大,可购置的参照对象也无法找到。所以,在专利资产的重置成本分析过程中,完全购置以及完全创造在一定程度上还属于理论假设,需要有机结合完全购置与完全创造的评估思路。

1.4 比例法

比例法是将有形资产作为参照,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估算的一种方式。大部分专利权交易时,并不仅仅是专利权的交易,还有其他方面比如专利权的载体以及相关配套设备、配套设施等交易。所以,交易双方可以在明确总资产的价值时,依据当中专利资产的比例对专利资产的价值进行确定。若不明确总资产价值时,需预先评估有形资产,再进行专利资产价值的推算。

2 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未来研究趋势

依据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不难看出,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关于专利资产价值评估研究方面,包括了不同传统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研究、新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开发性研究、专利资产交易特点与内在机理等的研究等不同方面,研究深度与研究广度均有较大提高,但是需要改进的问题还有很多,主要涵盖如下几方面:

2.1 专利资产交易评估方法的内在机理研究

首先,目前的研究多数是以静态角度,从成本与收益的观点出发,静止评估专利资产,并没有涉及到动态指标,也没有给出明确的选择标准以及选择方法,从而降低已开发评估方法对于实践的动态指导意义;其次,与知识产权交易特点相关,评估方法内在机理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专利资产存在差异、专利资产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主体地位不对等以及专利产品市场有差异时,依据目前来看,很少有研究提到上述的情形,也很难看到上述条件下研究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内在机理相关文章,因为缺少对内在原理的讨论,所以,评估者只能知道是怎么回事,究其原因,可能连自己也不知道,如此是无法有效选择专利资产评估的方法。

2.2 传统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研究

目前的研究主要是“嫁接技术”。就是直接将成熟的有形资产评估方法嫁接至专利资产评估实践当中,没有对专利资产本身的特殊性进行充分考虑;与此同时,嫁接过程中,没有深入研究各个有形资产评估方法在专利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条件与范围、设置关键变量等内容;还有,因为没有深入研究适用性等问题,尤其是对“嫁接“过程中的利弊分析等的比较分析较为浅薄,因此,评估者在优化选择多数专利资产评估方法过程中,没有统一的选择标准。

2.3 新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开发性研究

因为没有深入研究专利资产和有形资产间的区别,从而导致多数的研究均采用了“嫁接技术”,在专利资产评估的理论以及实践过程中直接使用有形资产评估方法,而基于专利资产特征进行的科学性以及实用性的评估方法研究迟迟没有结果,几乎停滞。例如:基于专利资产生命周期内的价值评估方法的创新研究,专利资产的交易主体与交易环境的评估理论及评估技术的研究等方面。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加强经济核算,达到资产保值及增值,确保资产所有者、使用者以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等。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资产产权的当事人、评估依据、评估主体、评估目的、评估程序、评估原则、评估方式以及评估目标等关键的因素都要考虑到,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相关评估方法过程中,要保持较为务实、弹性的态度。

参考文献

[1] 范晓波: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J].理论探索,2006(5)

[2] 林圣哲,薛求知. Black-Scholes模型应用于知识产权评价的研究[J].科技导报,2005,(11):43-47.

[3] 贺武,刘平.基于实物期权的专利权估值方法[J].财会月刊,2005,(20):14-15.

[4] 周英男,李昕杨,王雪冬.专利初始静态价值的实物期权评估模型研究[J].科学学与科技管理,2007,(6):9-12.

篇4

随着全球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及电子商务本身给企业和个人所带来的各种机会与便捷,电子商务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电子商务外包作为一种新型的经营管理理念,帮助企业解决经验少、专业人才缺乏和成本高等问题,为企业带来了降低成本、提升利润、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运作更灵活等优势,为电子商务领域创造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屡见不鲜,网络环境所特有的匿名性和信息的开放性更使得虚拟世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困难重重,研究电子商务外包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具有必要性。因此,在电子商务进行外包过程中有效保护委托人和人的知识产权,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易操作的电子商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系统,促使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便显得格外重要。

二、电子商务外包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这一竞争要素的需求以及知识产权在经济领域的深入渗透,引发知识产权问题的因素也较为广泛,综合分析国内外相关文献,知识产权问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企业内部因素:包括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利润的诱惑、未有效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2)社会因素:包括道德的沦陷、社会各阶层维权意识不足;(3)国家因素:包括行政打击力度不够、法律威慑力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尚未完善。

结合国内外电子商务外包知识产权的相关文献,通过搜集近年来在电子商务外包过程中发生过的侵权案例并对其汇总和分析,本文认为电子商务外包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与域名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②电子商务中的版权保护问题;③电子商务中的商标权保护问题;④电子商务中的专利权保护问题;⑤电子商务中的商业秘密权保护问题。

(一)与域名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域名不仅仅是一个网络地址,而且还牵涉到无限的商机,体现了它特有的商业价值,抢注者希望借助于被抢注者的良好名誉得到网络用户的访问。域名的唯一性使得其他机构不能再注册相同的域名,所以大部分机构、企业等单位都采用自己单位名称的缩写或自己的商标来定义白己的域名[1]。

一般而言,由域名抢注引起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主要有利用抢注的域名引导到内容不健康的站点,从而严重损害知名域名的品牌或利用此抢注域名侵害他人的财产与人身安全、不对已经注册的域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等几大类。

(二)电子商务外包中的版权保护问题

版权保护问题主要有直接侵权、间接侵权。

(1)直接侵权

未经作者或者其他版权人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影片等,均构成对版权的直接侵犯[2]。2011年,百度文库的版权纠纷案风波高涨,郭敬明等50名作家联袂发文,指责百度文库以“免费分享”为借口,侵犯作家权益。

(2)间接侵权

主要指因特网服务提供者(ISP)和网主因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的侵权责任。

(三)电子商务外包中的商标权保护问题

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权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资源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国家统一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原则;注册原则。但是尽管在有效注册下,仍有很多商标侵权问题出现。如2011年初阿里巴巴诚信通出现严重问题。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假货充斥,真假难辨。

此外,有些竞争者运用网页的原代码或关键词搭别人的“便车”,将他人的商标、商号等嵌入在自己网页的原代码中,当消费者使用网上引擎查找他人商标、商号或者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时,侵权网页就会位居搜索结果的前例。

(四)电子商务外包中的专利权保护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给专利领域带来了很多全新内容和全新思想,如信息交换技术、数字化产品销售技术、加密技术、网上订货等均已获得专利权[3],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专利的申请、审核、认证和保护等领域也提出了大量问题。电子商务网站的经营方法或创意是否应该受到专利保护;计算机软件能否成为专利制度保护的客体;因特网的广泛性和开放性对专利的“新颖性”、“地域性”特点提出了挑战;此外,专利的电子申请方式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在网络环境中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五)电子商务外包中的商业秘密权保护问题

商业秘密保护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4]。商业秘密是市场主体自我保护其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重要形式,是一种具有商业价值的无形财产,一旦泄露,将会对商业秘密所有者或团体的竞争力带来不可弥补的影响。

(1)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对商业秘密构成威胁

电子商务是在互联网上运作的,而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共享性,决定了它的易受攻击性,时常受到来自电脑黑客、网络软件、计算机病毒等的威胁。2008年闹得沸沸扬扬的Intel公司的奔腾Ⅲ的“序列号”事件,导致用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信息被窃取。

(2)企业自身对商业秘密的认知缺陷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信息,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很多企业对信息公开度的控制力度掌握不当,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不强。

(3)商业秘密的知情人对商业秘密的泄漏

在我国,对于商业秘密的知情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商业秘密的知情人在没有利益驱使下对商业秘密的泄露;第二,商业秘密的知情人在利益驱使下对商业秘密的泄露。

三、解决电子商务外包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策略

1.关于电子商务外包中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措施

面对电子商务外包中所存在的各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种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1)与域名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注册者自身应加强域名保护意识,注册者应了解域名注册的各个注意事项,据实填写注册信息。第二,注册者应充分考虑与本域名相关的其他可能存在域名,充分注册,减少甚至消除这些有争议的域名。域名注册成功后,及时缴费和续费,确保域名的法律地位。第三,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域名的法律保护措施,确定域名的法律地位以及域名的有效期,明确注册域名后域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域名注册实名制的实施和管理,对注册的域名实行严格的审核,提高账户的安全性和域名被盗后追回的效率,减少域名的争议问题。注册者应了解域名保护的相关法律,当域名受侵犯时,能及时地运用法律武器予以保护。第四,应建立专门机构对由于域名引发的一系列纠纷进行处理。

(2)电子商务外包中的版权保护

一方面,著作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监管,用户只有在经授权许可或者付费后才能享有对该项作品的使用权。另一方面,著作人还应及时对自己的作品申请法律保护,同时对用户的行为实施适当的限制。另外,有关部门应对著作人和用户的各项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规范网络市场中的行为。

(3)电子商务外包中的商标权保护

从企业角度来说,应提早注册与本企业商标相关的域名,尽可能减少由于有意或无意而引起的域名与商标的冲突,运用更高的技术提高对网站信息以及商标的保护。当然企业还须定期对本企业商标是否受侵状况进行调查,对于未经许可利用本企业商标的行为,应及时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有关部门角度来说,对电子商务运作过程实行严格管理,打击盗用其他企业商标进行非法活动的企业,关掉非法网站,加强对域名注册的审核力度。

(4)电子商务外包中的专利权保护

①关于电子商务网站经营方法或创意的专利保护

正确判断对方法或创意拥有专利权后所具有的排它权利对与电子商务产业带来的影响,即重点要放在审核上,如增加一道复审程序,由更高级的专利审查员来审议申请等,以确保电子商务技术的创新发展。

②关于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

以版权和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并采取相应的专利方面的措施进行保护。计算机软件作为人们的智力表现,同时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都存在者巨大的推动做作用,故要将计算机软件及其构思纳入到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中。

③关于专利的电子申请保护

要对规范电子申请方式进行有效规范和管理,并对其进行法律保护。同时,可以对申请材料及审批材料采用数字签名技术,如采用RSA签名、HASH签名等。

(5)电子商务中的商业秘密权保护

面对这些商业秘密权保护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进行解决:第一,当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对于商业秘密要建立多层保护并采取相应的备份与恢复方法;第二,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相关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并建立建全对商业秘密的相关保护机制。

2.电子商务外包参与方的自我完善

(1)电子商务外包中发包方的自我完善

作为电子商务外包项目的提供方,企业需从多方面进行改善。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可以开展培训以增强全员职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尤其要提高包括企业高层领导在内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在知识产权方面切实地进行严格地管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服务外包的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归属首先遵循的是合同优先的原则,所以发包方要利用合同规范知识产权的归属,以明确双方在关系期间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

(2)电子商务外包中承包方的自我完善

要想获得发包方的信任,接包方必须建立完备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客户的产权安全,这是外包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基本也是核心要素。一般而言,外包企业建立的保密制度应该包括:①哪些信息经过一定的方式方法后使得这些信息处于保密状态;②企业告知使用这些保密信息的员工和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并与他们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③限制无关人员接触上述指定的保密信息;④采用保密技术或者手段;企业要与有关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等。此外,承包方需利用合同规范知识产权的归属,以明确双方在关系期间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同样,承包方在利用第三方知识产权完成具体外包事项时,也必须注意要获得第三方许可或授权,否则有可能招致外包产品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

(3)电子商务外包中第三方的自我完善

电子商务外包中的第三方主要涉及第三方物流、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理财等,在外包过程中,第三方应该利用合同,分清与外包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责任关系,对于涉及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内容严格保密。同时,也应当注重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

3.完善电子商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的外部环境

(1)加速金融电子化进程

现阶段,我国的电子商务主要是非完全电子商务,由于对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存在担忧,消费者往往选择线下支付[6]。因而亟待解决电子结算问题并建立信用体系,使金融服务与电子商务的发展相适应。我国金融机构必须加速网络化的进程并提供高质、高效和安全的交易服务,以确保我国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

(2)提升我国基础设施质量

加强我国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其科学技术水平和扩大信息终端设备的普及程度,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要求的基础设施[7]。同时,不断研制和开发与网络体系相适应的信息传输设备和技术,提升网速,满足网民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各种需求。

(3)提高企业信息化普及率

企业领导应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对经济增长、企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在深化企业改革,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尽快地为本企业配备现代化信息手段。这样在市场竞争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4)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加快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完善合同机制,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加大对侵权案件的执法力度无疑成了首要工作。其次,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信息服务。

四、结语

电子商务外包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新兴行业,在给企业带来利益时也带来了诸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本文在现有的电子商务外包、知识产权的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对电子商务外包中出现的与域名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版权保护、商标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商业秘密权保护等问题进行详细分析,针对各个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并从发包方、承包方、第三方提出外包参与主体自我完善的举措,并进一步就外部环境的完善方面提出一些可行的保护策略。以期通过此次研究,为电子商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王伟军等.论电子商务与专利权[J].中国软科学,2001,6(17):142-146.

[2]张新宝.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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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永华,刘雪飞.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J].情报资料工作,2004,5(4):23-25.

[5]潘美君,吴应良.电子商务环境下驰名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6(19):147-150.

篇5

为了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并反映企业管理者受托经营资产的价值,财务报表披露的各项资产价值必须是未来经济流入的真实价值反映。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长期资产,通常具有收益期限长、耗用金额大、风险大的特征,因此固定资产的价值能否真实反映,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利用财务信息做出决策往往有较大的影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由固定资产的原值抵减了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后得到,核算它的真实价值的难点往往在于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其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客观准确。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就固定资产减值实务核算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可以帮助广大会计实务工作者在更好地理解固定资产减值本质的基础上,正确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使财务报表反映的固定资产信息更加真实有用。

一、在会计核算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根本原因

资产是企业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中,能否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一个本质特征。资产价值的经济实质即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它的价值即通过使用该固定资产能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经济利益指的是未来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由于未来存在不确定性,未来经济利益也就具有了不确定性。如果企业未来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影响到固定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实现时,固定资产价值也就有了产生变化的可能性。当企业经营环境变化导致固定资产未来经济利益减少时,固定资产便发生了减值。因此,在会计核算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根本原因就是固定资产的获利能力,即其未来经济利益发生了不利的变化。了解这一点可以为我们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提供考虑的方向,同时可以为我们确定估算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的方法提供依据。

二、固定资产减值实务核算中计量属性的选择

计量属性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固定资产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固定资产时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金额,并按一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价值即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固定资产的价值具有以实际交易为基础、为交易双方所认可、成本数据容易获得且可靠性较大等特点,可以满足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可靠性的要求。

然而,当固定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发生不利变化,即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必须对历史成本计量下的资产价值进行调整。现行会计准则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当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当确定资产减值损失,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这里所说的可回收金额实际上固定资产销售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比较的孰高者。由此可见,可回收金额涉及公允价值与现值两个计量属性,这两个计量属性反映的均是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下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比,可回收金额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对相关性和及时性的要求,用可回收金额对历史成本计量的价值进行调整,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更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及可能发生的风险,为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可回收金额的计算具有相当程度的主观性,并且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因此计算结果的可靠性较历史成本计量下有所降低,使得可靠性与相关性、及时性之间产生了矛盾,维持可靠性和相关性、及时性之间的平衡,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的不良影响,也是在会计实务中需要解决问题。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即固定资产销售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因此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即是对固定资产销售净额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固定资产销售净额的估算涉及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两个因素。其中,处置费用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固定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但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不包括在内。而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则较为复杂,当固定资产存在销售协议时,协议价格即可确定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当固定资产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的外部交易市场时,市场的交易价格即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当前述两项皆不存在时,如果存在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则可通过在此基础上进行市场因素的调整来确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不存在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则可参考资产评估中有关固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算涉及固定资产的收益期限、折现率、未来现金流量三个因素。其中,收益期限通常以固定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为依据确定。折现率的确定应当首先以目标固定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果该固定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计。替代利率则可以根据企业的加权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市场利率作适当的调整后确定。调整时应当考虑与资产预计现金流量有关的特定风险及市场风险等。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估算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通常应当使用单一的折现率,但是如果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未来不同期间的风险差异或者利率的期间结构反映敏感的,企业应当在未来各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折现率。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是最关键的部分,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不准确,则估算的结果将会失去意义。预计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包括固定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以及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此外,预计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还要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生产的产品存在内部转移价格的,还应将其调整为市场价格来预计未来现金流入。

四、会计职业判断在固定资产减值实务核算中的运用

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制度、会计惯例等会计标准,充分考虑企业现实与未来的理财环境和经营特点,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计算、分析、比较等方法对不确定性经济事项所作的裁决与断定。在固定资产减值的实务核算中,会计职业判断主要运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判断是否需要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虽然准则对判断减值迹象提供了可供考虑的方向,如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来看,会计人员可考虑固定资产的市价在当期是否大幅下跌,且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或者从内部信息来源来看,会计人员可以考虑是否有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等,但做出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结论仍是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结果。二是判断应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多少。当判定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会计人员需对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在估算销售净额时,在市场上销售固定资产的处置费用,当市场上无相同资产时对相似资产各市场因素的调整;以及在估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未来现金流量与折现率的确定均需要由会计人员做出职业判断。由此可见,会计职业判断贯穿于固定资产减值实务核算的全部过程,大量的会计职业判断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篇6

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基于各种利益动机会对公司进行盈余管理。资产减值政策提供的选择空间成为公司管理层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准则的变化很可能影响企业盈余管理方式的变化。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原来的资产价值准备做了较大的改革。新准则扩大了资产减值计提的范围,特别是规定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以后年度不得转回。这种制度安排的变革会给企业管理的盈余管理行为产生怎样的影响,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政策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有什么新特点?新的资产减值政策是否对盈余管理有制约作用?这种分析,对于考察准则的预期实施效果及理解我国特定制度背景下,企业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实证分析

我们选择在沪、深两市上市,且上市时间为2005年以前的浙江省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样本公司共3g家。我们以2006年为分界点,对准则变革前后上市公司资产减值行为方式进行细致考察,揭示出资产减值准则变革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具体影响,具体包括准则变革前后上市公司减值计提行为及减值转回行为的变化及特征。

(一)准则改革后,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司明显减少

我们对2005-2008年各年发生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公司数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见表1)。表1显示。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司明显少于2005年的公司数。以各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司数为倒,2005年有20家公司,而2006年突然下降到7家公司,而后2007年、2008年的公司数与2006年基本相当。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司数量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却比2005年有所增加,这说明,由于新准则规定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运用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功能受到抑制。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市公司改变利用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来进行盈余管理的渠道,开始倾向于利用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

(二)准则改革后,上市公司对存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的幅度大幅上升,存货等短期资产的减值政策成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依托

对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式进行考察以后,我们对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准备的幅度进行细致考察。分析结果见表2,该表统计了准则改革前后上市公司不同资产减值准备占全部减值的比例及其变化趋势。

表2反映了2005、2006、2007年和2008年上市公司各项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占全部减值准备的比例关系。从表中可以看出,2005年计提金额排前三位的资产减值准备分别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它们分别占整体的30.30%、28.49%和27.92%;2006年计提金额排在前三位的资产减值准备和2005年相同,也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别占整体的52.28%、19.80%和17.60%,2007年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分别占整体的52.45%、35.53%和4.64%,2008分别占52.32%、35.60%和4.95%。2007年和2008年计提金额排在前三位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前两年相同,同样也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值得注意的是,表中2005-2007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占整体的比例逐年提高,由2005年的38.30%到2006年的52.28%,再到2007年的52.45%,分别提高了13.98和14.15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准则变革后,管理层强化了对坏账准备的计提利用,该手段在盈余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而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占的比例由2005年的27.92%下降到2006年的17.60%,再到2007年的4.64%,两年时间一共下降了23.28个百分点。相较来说,2008年的数据和2007年相比没什么多大的变化,这是因为2008年是准则变化后的第二年,各上市公司对于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不会有多大的改变。笔者认为引起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新资产减值准则出台后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将受到限制的情况下,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无法转回,只会减少当期的利润。所以,企业对于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少提就少计提。这一政策的改变,还导致了上市公司转而更倾向于利用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来进行盈余管理。

(三)新准则实施前一年,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转回达到高峰

根据需要对减值转回时间进行安排也是资产减值政策给企业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机会。由于2006年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规定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变化是否会对上市公司安排资产减值金额的时间分布发生变化。我们对样本公司在准则变化前后各项资产转回的金额进行统计。统计结果见表3,从表3的资产减值辖回金额的平均值可以看出,不管是流动资产还是长期资产,其减值准备的转回数额在2006年都远远高于2005年、2007年和2008年。而且2006年短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额的平均值又明显低于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额的平均值。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限制转回后,上市公司充分利用短暂机会,进行盈余管理。

我们进一步分析各项资产减值转回比例的年度变化(结果见表4)。

表4反映了2005、2006、2007年和2008年转回各项减值准备金额的比例关系。从表中可以看出,2005年转回金额排在前三位的资产减值准备分别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别占整体的58.63%、19.18%和9.04%;2006年转回金额排在前三位的减值准备分别是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分别占整体的44.54%、38%和11.08%,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占整体的比例大幅度提高,由2005年的9.04%上升到2006年的38%,增长了28.96%之多,转回金额仅次于坏账准备,排在第二位。转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占整体的比例也有所提高,从2005年的3.73%到2006年的4.33%,上升了0.6个百分点。导致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颁布的新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意味着上市公司从准则实施日起,其以往会计年度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将不能冲回,这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将产生很大影响。因此,2006年被视为资产减值准备

冲回的最后期限,如果上市公司以往年度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没有及时转回,那就会彻底沦为沉没成本,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金额所占比例的大幅度提高验证了这一点。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2007年和2008年上述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为0。同时,2006年与2005年相比,存货跌价准备转回金额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由2005年的19 18%下降到2006年的11.08%,下降了81个百分点,坏账准备2006年与2005年相比。转回金额所占的比例由58.63%下降到44.54%,降幅有14.09%之多。这主要是因为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不适用于新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中关于资产减值准备不许转回的规定,即企业在2007年以后仍可以按照准则关于资产减值迹象的要求计提和转回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在2007年,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金额又分别上升至46.18%和53.82%。而且2008年和2007年的差别不大。可见。在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被限制后,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利用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来进行盈余管理。这也就说明了尽管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闭了利用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来操纵企业盈余的大门,但其仍然有其他的途径来进行盈余操控。

总之。以上分析表明在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被限制后。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利用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来进行盈余管理。统计数据表明那些在此前年度通过计提减值准备私藏利润,或需要通过转回来满足某些经济指标要求的公司,存在赶“末班车”的行为,即在此期间寻找各种理由将资产减值准备集中冲回。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新资产减值准则的颁布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在某些细节之处的可操作性仍然不强,而且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利润操纵。因此新资产减值准则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影响程度有限。

三、对策建议

资产减值准则变革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但其影响程度还是有限。结合上述实证研究的分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旨在缩小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完善会计准则,缩小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

新的会计准则实施后,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隐患。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在资产减值准备方面规定更加具体,操作性也更强,对于禁止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但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短期资产减值准备仍然可以继续沿用减值准备来操纵利润。因此,准则制定机构可以按照商品、行业的特点,分行业分区域地制定相应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并定期修正。而且对于其转回也应该规定合理的限制性条款,以制约利用资产减值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还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最新得到的可靠数据进行会计估计,如果不允许对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实质上就是否认了市场环境因素的变化,使资产的真正价值得不到真实的反映,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的投资决策。由此可见,允许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更符合理论逻辑,以降低相关性为代价的不允许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规定只能是短期内的权益之计。

(二)加强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存在内容特殊、金额较大、性质敏感、情况复杂等特点,这往往容易造成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发生错报或漏报的风险很大。因此,在对该账户实施审计时,应由专业理论知识比较扎实、职业经验较为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制定合理的审计策略、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从而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单位减值准备提取的正确性和公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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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晓锋,中国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实证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

篇7

Key words: fixed assets;long-term capitals;correlation analysis;electronics manufacture industry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2-0112-03

0引言

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固定资产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它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能在一定时期内为企业源源不断地带来收益。由于固定资产购置成本高、回收期长的特点,在短期内很难为企业带来收益,因此使用何种资金来配置固定资产便成为企业一个重大的财务问题。若使用短期资金来配置,则可能导致企业短期内发生资金周转不过来,造成严重的财务困境。根据资本筹集政策理论,使用短期资金配置流动性资产,长期资金配置非流动性资产是一个最为稳健的财务政策。尽管这是西方公司理财理论中一个成熟的理论,但在我国现阶段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只是从资产结构与资本结构的角度去阐述,而很少有学者从实证上去证实中国上市公司是否使用长期资本去配置固定资产,这正是本文研究的切入点。

1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1.1 国外研究概述如何处理好资本与资产的配置关系问题,需要从盈利性和风险性两个角度去考察;将流动资金的存量配置(即投资政策)与其相应的资金来源(即融资政策)联系起来,并从总体上进行观察和研究如何据此制定合理的营运资金政策[1]。

营运资金可看作企业进行的一项投资,投资者(企业)对投资的要求必然反映到企业营运资金管理上,即占用资金最少、资本成本最低、收益最大[2]。投入资本、风险和收益存在着相关关系,并使有效的营运资金管理能够产生放大效应,降低资本成本,增加企业收益和价值。这就是所谓的放大效应的概念[2]。

1.2 国内研究概述营运资金对于企业来说极其重要,有效的营运资金管理有助于企业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企业应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间的相互关系着手,将流动资金的存量配置与其相应资金来源联系起来,运用盈利性与风险性关系,合理的安排资本与资产的配置关系[3]。

在公司财务理论中,资本筹集与资本配置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如何根据企业的需要,将不同来源的资本配置于何种资产是一个关系企业资金流安全的重要问题。资本结构与资产结构具有对称性,这种对称性不外乎三种类型:稳健结构、中庸结构和风险结构[4]。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自身的发展潜力,运用不同的类型来管理企业资本的配置。我国学者刘运国等通过对上证30指数中30只样本股的年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中国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大部分属于中庸型,流动资产比例和流动负债比例呈现出同向变动[5]。吴娜通过对2003-2006年深沪两市的所有A股公司共1050家企业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营运资本管理策略属于高流动资产比例与低流动负债比例相配合的稳健型策略,并且发现我国上市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和流动负债比例具有呈同向变动的趋势,企业营运资本管理由稳健型逐渐向中庸型演变[6]。

资本结构是企业各种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在现实运用中,企业应该不断地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资本配置结构。资本结构与资本投入的关系,可以看成是资金的筹集与投放运用之间的配比关系,它需要考虑资产与负债之间在种类上、数额上和时间上的结构性配比关系。这种关系是否配比平衡,关系到企业的资金是否有效运用和周转,能否减少和避免财务风险[7]。

稳健结构是经常和长久采用的结构,它适合于各类企业;中庸结构对于经营状况特别好且前景又好的企业,可作为一种正常、持久的结构,但就保持良好的财务形象,以确保能及时获得临时借款应付临时偿债压力;风险结构一般只能由各企业在某一较短的时期内使用,并要有准确的市场预测和良好的信用状况及环境[4]。总体上讲,在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中,企业管理者普遍缺乏冒险和创新精神,在流动资金存量管理上趋于保守,同时企业理财者也缺乏营运资金管理的艺术、策略和勇气[5]。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有的研究中,大部分是从理论上去研究这种资本筹集关系,很少有学者从实证去研究固定资产与长期资本的关系,本文正是基于此来展开研究。

2研究假设

根据营运资本筹集政策理论,有效的资本筹集管理应该合理安排资产与资本的对应关系,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企业也应该合理分析各种资本的成本以及资产的盈利性,尽可能达到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并提升企业价值的目标。固定资产具有长期性且盈利期限较长。而长期资本也具有长期性,利用长期资本来配置固定资产理应是最合理的营运资本政策。

企业负债经营可以使企业获得节税利益和降低企业资本成本,并防止控制权的转移;同时,由于我国国有银行管理体制落后,信贷失控,使得企业很容易获得银行贷款[8]。因此公司在筹集长期资本时,会优先选择债权融资――长期银行贷款或者发行长期债券,资金仍不足时再发行股票融资[9]。现阶段我国银行业务不够发达,企业借贷成为银行盈利的一个主要部分。

根据“啄食顺序理论”,即公司融资应根据成本由低到高的顺序,按内部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的序列考虑融资方式的选择[9]。在资本市场中,权益融资的融资成本是最高的。由于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不具有期限性,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最大,因此其所要求的收益也最大。一个企业能否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胜,能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和发展,关键取决于自身;只有不断加强和提高企业权益资本的主导地位,提高企业经营的安全系数,才能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10]。因此,使用所有者权益资本来配置固定资产应该是最为稳妥的一种方式。

基于以上理论,作如下假设:

假设1:固定资产与长期资本正相关,也就是说企业的固定资产比例越高,长期资本的比例也越高。

假设2:固定资产与长期负债正相关,也就是说企业的固定资产比例越高,长期负债的比例也越高。

假设3:固定资产与所有者权益正相关,也即企业的固定资产比例越高,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比例也越高。

3研究设计与统计分析

3.1 数据的选取考虑到上市公司中,制造行业的资产结构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更具有稳定性,也更具代表性,故本文的研究样本界定为电子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分类,本文选取了电子元器件制造业、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共97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选取2007至2009年的年度财务报表作为研究对象。本研究剔除了2家数据缺失的样本,剔除了2家所有者权益为负的样本。基于此,我们得到了共93家企业(65家电子元器件制造业、19家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9家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有效样本数据。本文使用SPSS17.0作统计分析。

3.2 变量设计根据本文的需要,本文选择与固定资产和长期资本相关的若干比例数据来度量其数量,并定义为相关分析中的变量;本文所选取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要素中,有固定资产总额(X1)、企业资产总额(X2)、非流动负债总额(X3)、所有者权益总额(X4)、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总额(X5)。

本文的变量设计见表1。

3.3 数据基本描述分析将所选择的变量进行描述统计分析,得到如表2结果。

从表2可以得知,2007到2009年电子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所占比例的均值分别为:0.2604、0.2802、0.2630,2007至2009年电子制造业企业长期资本所占比例的均值分别为:0.6023、0.6208、0.6405;2007至2009年电子制造业企业长期负债所占比例的均值分别为:0.0446、0.0376、0.0589;2007至2009年电子制造业企业所有者权益所占比例的均值分别为:0.5570、0.5824、0.5812。

3.4 相关性分析

3.4.1 固定资产与长期资本相关性分析将各年固定资产比例与各年长期资本比例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到结果见表3。

根据表3可以得知,2007年、2008年、2009年固定资产所占比例与长期资本的相关性系数分别为:0.232、0.308、0.250,且在各自的置信度上具有显著的正相关。从而得出结论:企业的固定资产与长期资本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着稳定性,且它们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说明大部分企业是运用长期资本来配置固定资产,从而假设1得到验证。

3.4.2 固定资产与长期负债相关性分析将各年固定资产比例与长期负债比例进行相关分析,得到结果见表4。

根据表4可以发现,各年的固定资产与长期负债的相关性系数分别为:0.358、0.550、0.269,具在各自的显著性水平上具有显著正相关,因此本文可以得出结论:企业的长期负债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稳定性,具由于长期负债具有周期长、比权益资本成本低的特点,企业倾向于使用长期负债来配置固定资产。假设2得到验证。

3.4.3 固定资产与所有者权益相关性分析将固定资产比例与所有者权益比例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到如下结果见表5。

通过各年的固定资产比例与所有者权益比例相关性分析,发现各年的相关性系数分别为0.075、0.108、0.096,相关性系数极低,且各自的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477、0.305、0.361,从而可知固定资产比例与所有者权益比例不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因此本文可以得出结论: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稳定性,但企业的固定资产却很少使用所有者权益来配置。假设3没有通过验证。

3.4.4 各指标三年平均比例相关性分析将各指标三年的比例进行平均,得到固定资产平均比例、长期资本平均比例、长期负债平均比例、所有者权益平均比例。将它们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到结果如下见表6。

从表6可知,固定资产平均比例与长期资本平均比例相关性系数为0.358,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可以看出企业倾向于使用长期资本来配置固定资产,正好符合假设一的结论。固定资产平均比例与长期负债平均比例的相关性系数为0.507,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具有显著的正相关,说明企业也倾向于使用长期负债来配置固定资产,符合假设二的结论。固定资产平均比例与所有者权益平均比例相关性系数为0.150,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不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没有通过假设三的结论。

4结论与启示

通过实证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电子制造业上市公司都运用了长期资本和固定资产配比平衡原则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

研究表明,我国电子制造业上市公司更倾向于使用长期负债来配置企业的固定资产,而不是使用更为安全的所有者权益来配置。本文认为,一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权益资本筹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因此企业很难筹集到权益资本;二是由于上市公司在我国是稀缺资源,更容易取得银行的长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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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指出,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立有关资产的备抵科目减记资产价值,在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计人当期损益,从而夯实资产价值,避免利润虚增。如实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资产减值损失准则对于可靠性的影响

可靠性要求会计信息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规定,可以更好的体现可靠性的要求。

1、从资产的定义上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有利于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则表明,资产在未来期间所能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减少,按照要求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可以更准确的反映资产在存续期间能够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流人,使得资产的计量更具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2006)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生物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油气资产等,而原会计准则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只局限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8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范围的扩大,更有利于可靠的计量企业所拥有的全部资产。

2、资产减值损失禁止转回的规定,有利于防止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信息

新会计准则第8号第十七条指出,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会计计量的可靠性要求。我国一些上市公司使用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操纵利润,利用“甜饼罐”(过度计提各类费用和减值准备、推迟收入确认来贮藏“甜饼罐”;后逐步释放出各类准备,享受“甜饼罐”),或“洗大澡”(为防止连续亏损而被ST或停牌,先大额计提各类减值准备,一次性亏足,使得来年轻松上阵,虚增利润。)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决策。禁止长期性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上市公司的这种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三、资产减值损失准则对于相关性的影响

1、相关性是一个相对概念,资产减值损失所能提供的信息的相关性只能是相对的。

相关性要求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决策模式和信息需要,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决策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不同用户以及在不同时间上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是不同的。目前会计信息处理系统提供的是综合归纳财务信息,是融合了多种会计计量属性的“大杂烩”。以资产的计量为例,我国会计准则要求,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历史成本计量,后续计量也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提累计折旧摊销,但是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资产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则是以公允价值和现值为计量基础,今后的折旧摊销也已可回收金额为基础。如此,资产在存续期间,则出现了不同的计量属性同时混合使用的情况,因此,会计所反映的信息只能是综合的归纳信息,这实际上是对会计信息进行再加工的信息处理过程的结果,这种通用的会计报告不能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所有不同的决策的需要,例如。企业的管理者更关注资产存续期间为企业带来的净现金流量,这需要以历史成本计量;而市场上的投资着则更关注投资当时的资产价值,这就要求资产的账面价值反映公允价值。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从这一点来看,其相关性只能说是相对的

2、新会计准则中关于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不允许转回的规定也不利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1)、在资产价值确实回升时造成资产价值低估

市场环境是处在变化之中的。当原先导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减值迹象不存在时,则表明资产的价值得以恢复,这样,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则是正常的,并且是如实反映企业财务质量所要求的。但是,新会计准则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转回进行利润操作,禁止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如果这些资产的价值得以恢复,则会造成资产价值的长期低估。并且后续计量也以此为基础,造成资产账面价值严重偏离实际价值。

2)、造成企业过于谨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形成新的盈余管理通道

资产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的另一个后果是,由于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出于利润管理的需要,企业则会倾向少提或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可以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诸如存货,归入金融资产的应收账款等则大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因此,减值损失禁止转回的规定,并不能有效的遏制企业操纵利润的行为,并且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三、可靠性与相关性原则的平衡点

通过《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资产减值损失的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会计信息质量原则的可靠性与相关性原则是即相互统一又存在矛盾的。

1、相关性需要以可靠性作为基础与前提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决策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而便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应当是真实、可靠的,如果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是不可靠的,就会给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或者损失。因此,在会计计量中,应该把可靠性放在首要位置,其次再提高相关性,使其对决策者更有用。

2、相关性与可靠性之间需要平衡点

不可否认,为了实现一定的相关性,需要牺牲可靠性。相关性要求财务信息具有预测价值,有助于使用者根据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了提高相关性,则需要做出一定的预测,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就是对资产未来经济流入的一种预测,而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这里是存在一定矛盾的。我们所需要做的是在相关性与可靠性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在可靠性所允许的范围内,更好的满足投资者对于会计信息的需要。

四、改进建议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从资产减值损失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它既体现着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原则的要求,又存在着可靠性与相关性原则在实际执行中的矛盾,鉴于目前的现状,本文主要从会计制度的完善上,给出一些达到可靠性与相关性平衡的思路。

1、对于资产减值损失禁止转回规定的完善。

资产减值损失禁止转回虽然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却降低了其相关性,如果规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不是冲减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而是计人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同时这部分其他资本公积单独设置三级科目,禁止这部分转增资本,那么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利润表上的任何改善,这样可以有效关闭企业操纵利润的通道。从而使可靠性与相关性达到平衡点。

2、完善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的充分度与透明度。

篇9

我国是世界上水产养殖大国。目前,水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特别是有的水产养殖场用药不规范,药物残留已成为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为加强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用药,需要明确水产苗种场配备执业兽医师,并规定水生生物病害防治人员应当取得水产类执业兽医资格,从而规范水产养殖业使用行为,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水产类执业兽医资格证考试内容及特点

2012年5月14日,农业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8号),对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资格授予等有关事项做了具体的说明。《公告》还对考试科目做了具体的说明,其中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300道,总分值300分。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组织及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通过上述公告的具体说明,可以看出水产执业兽医资格证考试涵盖了水产养殖专业的多门课程,具有知识覆盖面广内容丰富题量大等特点,通过该考试有一定难度。2011年起,首次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2011年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74分,2011年水生动物类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56分。从2011年水产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中,可以看出试题内容覆盖范围非常广泛,知识点非常细,常常是些比较不易注意的知识点,因此,要求考生应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例如鱼类学等专业基础课程的内容。如果在理论知识的掌握不足和实践技能欠缺的情况下,成绩并不理想,考试通过率较低。

三、水产养殖专业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

水产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对水产养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授课教师都是一次挑战,对教师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授课教师应科学合理地设计课程和教学内容,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与课程教学有机融合。

1.教学内容的调整

作为水产养殖专业教师,应该结合水产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对课程授课内容进行相关的调整,合理分配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实践课的比例,利用课堂有限的时间完成重点内容和难点内容的讲授,同时注重知识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我国水产养殖量大,水生动物疫病复杂,但水生动物疫病教学和研究都不够。兽医院校专门开设水生动物疫病课程较少,并且以选修课的形式设置,重视程度不够。一些水产专业院校开设了水生动物病害防治课程,但也只是水产养殖专业的辅助课程,都不适应水生动物疫病防治需要。所以各类兽医院校应高度重视兽医教育这块短板,逐步把水生动物疫病纳入教学内容,水产院校应更加重视水生动物疾病防治方面内容的讲授,尤其是鱼类、虾类、蟹类、贝类以及藻类等主要经济动植物病害防治内容的讲授。总之,要求教师在课堂的讲授过程中更加侧重水生动物疾病防治方面和养殖生产临床病例的讲解。

2.教学模式的改革

从水产类执业兽医考试可以看出考试更加注重对水产类从业人员实践技能的考核,这就要求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应重视理论知识与水产生产实践的结合,对教学模式进行相关的改革,更多的运用案例式教学方式来授课,这样学生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更接近生产实践。一方面,学校要加大实验实训投入力度,完善校内实验教学条件,满足学生校内实验专业技能培养的要求,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训能力。同时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相关的技能大赛,不断提高实践操作技能,为备考执业兽医考试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校企、校地合作,加大校外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力度,在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学生生产实践实习的需求。同时还应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综合应用科目中的考纲考点(包括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要求)融入到学生实践教学指导方案和考核项目中,让学生明确生产实习目标、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提升对水产行业的认知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加强水产养殖专业师资队伍培养和学科建设

水产养殖专业本身具有实践性非常强的特点,所以专业授课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实践技能。在保证提高教学能力的前提下,应积极鼓励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到基层生产企业中去,指导并与学生一起参加企业生产活动,充分提高自身的实践技能和临床经验,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鼓励教师走出校门,走进企业,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培训班和学术会议,开阔教师的视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水产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起步较晚,在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面临一些新问题,作为水产院校的教师应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证实施的重要性的意识,为规范水产类执业兽医执业行为,加快执业兽医(水生动物类)制度建设工作步伐,规范渔医从业行为,提高水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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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年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人数超10万[J].中国动物保健,2010,(8):77.

篇10

(一) 提升资产账面价值反映真实性

社会的进步及经济的发展带动了高校教育投资,这样的背景之下,高校资金渠道扩大,固定资产购入能力增加。随着高校固定资产数量的增加,管理难度必将增大,在固定资产日常使用及闲置过程中,固定资产难免发生损耗减值,在技术更新周期短的社会现状之下,高校固定资产价值很可能发生骤减现象。按照旧制度,固定资产只在购入登记时记录原值,且报废处置也是一次性完成,进行清账,并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就会导致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偏离问题,账面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及真实状况,固定资产购置、处理不科学。

(二) 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当前,信息化手段已经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应用起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 效率得到提高,信息记录便捷性增强。但是,由于旧制度并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处理,固定资产科学性及严谨性不高。在管理制度建设上,各大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普遍不高,系统性、规范性不足,权责制约体系存在缺失。在购置固定资产时,高校各院系通常只是按照需求购置,很容易发生固定资产用途重复问题,容易导致资产闲置,降低资产效益。新制度推行后,高校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就会促使高校强化对自身固定资产状况的了解,加大对院系、科研项目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的审核,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同时,计提折旧的处理方式下,高校固定资产价值会随着时间不断降低,并体现于账面之上。因此,高校会产生强烈的紧迫感,在购置、处理固定资产时更加谨慎,促使高校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约束,明确各部门权责。此外,由于计提折旧的存在,高校可实行资产的有偿使用,可以减少资产闲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 提升教育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旧制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仅限于购置环节,一次性计入教育支出中。然而,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固定资产价值会逐渐衰减,价值会发生变化,如果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那么固定资产实际情况会与账面价值发生偏离。固定资产如建筑、大型设备的使用周期通常为多年,存续期间,因用途、使用方式发生的价值改变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的。如果不进行计提折旧,那么固定资产支出会集中于某一年度,该年度的教育成本会大大增加,且仅为该年度。新制度将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与工作法进行计提折旧,可以将折旧费科学地分摊至各个年度,能够实际的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提高教育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尤其在高校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教育成本结构越来越复杂的大背景下,利用新制度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将大大提高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二、 基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旧会计差异

(一) 固定资产分类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分类上,固定资产的分类更加规范和明确。新会计制度中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分类有明确的规定,分为:通用设备类,图书、档案类,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类等。新的固定资产分类打破了原来笼统地按照一般设备、通用设备、其他资产来分类的管理体制,分类更加规范、明确和细致。

(二) 固定资产价值认定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确认上,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起点提高。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的变化受经济发展,整体物价水平上升的影响,原有的会计制度无法准确确认经济环境变化后的固定资产价值,而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设备的单位价值普遍提高,如一般设备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则从800提到1500及以上。

(三) 固定资产折旧

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新的会计制度实行“虚提”折旧。“虚提”折旧主要通过“累计折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两个科目进行。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应严格把握固定资产的性质,并确定折旧年限。计提折旧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资产价值的消耗,避免了原有制度下固定资产虚增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弊端,而且能有效将资产实物和价值准确匹配。

(四) 固定资产绩效评价

新会计制度下资产管理和员工绩效评价挂钩。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的执行,为固定资产的管理创造了参考条件,固定资产管理和员工绩效评价结合可以刺激和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中。

三、 新会计制度过渡建议

(一) 重新认定资产价值

高校大部分成立时间都较长,固定资产存续时间长,总量庞大,且分布上较为分散,管理难度高。同时,固定资产的使用上,与各个院、系都有关系,这样的特点将会加重资产管理与使用的分离程度。因此,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高校当对自身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收集资产购置、损耗、使用、报废等情况。对于盘点清楚的固定资产,要按制度,对价值进行重新认定,将报废处理等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资产提出,按现有资产状况登记。同时,高校还应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资产价值认定及清查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

(二) 明确固定资产折旧具体方式

新制度只将四大类进行折旧,盘点中,当注意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方法及年限。主要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两种。此外,新制度没有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规定,因此,固定资产具体折旧年限当另行执行。

(三) 区分计提方式实现制度对接

计提方式区分,简言之即:旧制度补提,新制度月提。对于新制度实施前的固定资产,高校不仅应该进行全面清查,还应确定资产状态。对于新规定中已经达到折旧标准的固定资产,在继续使用过程中,应当继续提足折旧。对于2014年之后仍然登记在册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及办法,按月计提,此时可以通过系统,完成折旧工作,且工作重点当为折旧汇总。

四、 关于强化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 强化意识及制度建设

固定资产的管理作为一项管理工作,必须首先得到事业单位高管的重视,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前提。通过新会计制度的学习,将新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相结合,制定新的管理规则。如,建立规范化的资产购置程序,购置前做足分析、购置中信息完整真实、购置后入账准确及时;建立资产清查小组,定期全面清查固定资产状况,做好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和固定资产分析。在管理者重视的前提下,下达新管理理念和相关制度至各个部门和每个员工,使每个单位成员成为“管理者”,做到使用和维护的统一,业绩和管理相统一。此外,建立专项监督团队,此团队独立于所有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高层,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入账、使用、报废申报等进行直接监督和控制。

(二) 利用现代技术提升管理效率

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度、精准化、大容量的优点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通过 信息化的管理实现资产信息共享,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具体使用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可连成一线,达到及时准确了解和控制固定资产信息的效果。此外,与信息化配套的是“标签制”,即将每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标号并附上基本信息,制作成条形码,然后贴到相对应的资产上,便于信息化统计和清查工作的开展。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

篇11

一、相关文献综述

学术界普遍认为,产业结构优化包括产业结构合理化、高度化和高效化三个方面[1],影响因素主要有需求结构、资源供给结构、科技进步、贸易结构、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宏观经济政策等。周振华把产业结构优化分为产业结构高度化和合理化[2],提出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指产业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一种不同于各产业能力之和的整体能力,它可以用产业之间的关系均衡程度和产业之间的关联作用程度来表示。张立柱和王新华认为,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指三次产业以及产业内部的比例同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产业之间的发展需相协调并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1]。在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理论研究中,国外有代表性的理论是英国学者坎特威尔和托兰惕诺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和日本学者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是一种技术能力的稳定提高和扩大,而这种技术能力是一个学习和积累的结果,同时也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和产业分布有关[4]。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认为,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将本国已经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向其它国家转移,这样将有利于本国集中力量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从而促进本国产业结构升级[5]。国内的理论研究有汪琦认为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的发展有资源补缺效应、传统产业升级效应、新兴产业成长效应、产业关联效应和投资收益效应,对外直接投资通过影响投资国的投入要素、需求结构和资源转换方式等因素把这些效应传导给本国产业结构调整过程并进而影响本国产业升级的速度和效率[6]。

在对外直接投资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研究中,国外的研究有Blomstrom,Konan和Lipsey认为FDI 流出对日本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的调整有非常重要的作用[7];Tuan和Ng认为,对外直接投资调整了香港制造业的结构,直接影响了产业集聚,并通过集聚间接影响了生产力[8];Barrios,Gorg和Strob通过研究爱尔兰的数据也发现,跨国公司会从母国国内市场上获得一些中间投入品,导致国内产业结构的改变和促进当地企业的发展[9]。

国内的实证研究有范欢欢、王相宁利用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分析发现对外直接投资与第二产业结构比正相关,与第一、三产业无关[10]。王英、刘思峰根据2003年?2006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行业结构和国内产业结构的数据,通过计算灰色关联度的方法,分析得出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结构与国内产业结构密切相关,OFDI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11]。冯正强、张雁利用1985年—2009 年的数据,运用协整检验、Granger 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实证检验出对外直接投资能促进中国产业结构升级,但作用有限,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12]。

四、结论与启示

(1) 上述的实证检验说明,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有正的促进作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也说明,对外直接投资的变化是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应该充分利用对外直接投资这一有效途径,加速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各产业的生产效率,使生产效率在各个产业间趋于平等。

(2) 协整关系检验方程中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回归系数比较小,说明对外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的促进作用还有比较有限,这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阶段是密不可分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起步晚,发展还比较滞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流量在逐年增加,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也将逐步增大。

(3)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结构合理化作用较小还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结构有关。在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构成中,金融业、采矿业和与之有关的交通运输、仓储业占比较大,2010年分别为12.5%、8.3%、8.2%,说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自然资源寻求型,技术寻求型和战略资源寻求型占比较小。另一方面,在201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主要集中在亚洲(占比65.3%),而在欧洲占比只有9.8%,在北美占比仅占3.8%。为了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我国应该更多地鼓励对外直接投资,提高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在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提高对外直接投资在发达国家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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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电子商务是一种在网络环境下运行的商务模式,这种商务模式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在数据共享的前提下如何保证产权专用;另一方面,如何认定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最后,知识产权域名注册的新问题也引人关注。

(二)对经营范围核定和管理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经营范围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市场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如何做好变更登记;其二,通过电子商务登记的活动是否属于正常范围;其三,对于特殊交易,如黄赌毒等应该如何查处与制止。

(三)对组织结构规范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组织结构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其一,组织决策的分支增多;其二,组织结构的管理层减少、操作层增多;其三,企业组织具有虚拟化的特点。

(四)对市场主体身份认定的影响

所谓的市场主体,通常指市场中提供商务或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且具有“经济户口”,同时开展盈利活动。在性质方面,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模式概念,与传统的市场仍紧密联系,基于此,进入新兴市场领域的组织或个人在身份认定上就会出现新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二、电子商务背景下工商管理的处理策略

(一)加强信息的互联网化处理

从长远的角度上来看,工商管理机构要想更好的发挥管理的效用,就必须实现信息的互联网化,因为在其它资源上的投资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在技能上进行创新与投资则能够打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发挥出统治大局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对信息的改进与处理,推动工商管理机构更好的发挥职能。

(二)结合电子商务服务调整政策

具体的政策调整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其一,由国家工商局进行整体分析,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特别是关于存在冲突的重点问题,要加强互通与合作,创建统一的标准规范,避免自成体系的现象发生;其二,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符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以此来获得网站经营者的欢迎。

(三)加强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创建

要想推动电子商务更好的发展,创建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是必不可少的,由于创建的过程较为系统、繁杂,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比较巨大,并且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所以在建立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全面的做好管理工作。另外创建认证机构要以国家工商管理部门作为核心,由于同国家的经济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必须要高度重视起来。

(四)结合工商管理职能发挥优势

各个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将各部门的优势充分的发挥出来,共同实现对电子商务的管理与促进,同时还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加强对网站以及网上经营的管控,特别要加强对违反网上经营制度的行为的管理;其二,依靠技术手段、立法手段来处理各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管理作用。

(五)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管理

在过去计算机网络还未普及的时期,工商管理机构也是要求构建社会监督、管理体制的,而在当前网络越来越普及的阶段,工商管理机构更应该高效的利用网络,以为人民服务作为基本的工作目标,将工作呈现到广大群众面前,制定符合时展的社会监督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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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事业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和财务管理的工作需要。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的出台对于完善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工作尤其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 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核算的改进

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核算的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原有科目进行了整合完善。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设置更为完善,其中,与固定资产直接相关的“固定基金”科目改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此外,新制度增加了“长期应付款”科目,并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作为长期应付款来核算,而不再将其作为“其他应付款”来核算,使得融资租赁负债与短期负债得到了合理区分。

2.新制度将基本建设项目的核算纳入了固定资产核算的范畴,将基本建设项目的收支情况与资产负债情况纳入了会计核算账目,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更为详细全面。

3.新制度提出了“虚提”折旧,由于折旧本身并未导致实际资金支付,部门预算管理不允许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拨付资金;同理也不能为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但未导致资金支付的成本费用安排资金来源。因此,为兼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需求,新《会计制度》中采用了“虚提”折旧的模式,这种做法平衡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要,也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提出的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

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核算的改进,同时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产生了一些积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推进固定资产科学化管理。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核算科目的重新界定和分类对于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程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固定资产分类更好地覆盖了事业单位资产项目,更有利于实现全面、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

2.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统一性。新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使其与国家和政府已有文件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更具一致性和统一性,有利于促进固定资产查清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保证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推进固定资产管理改革。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普遍存在项目多、重复购置率大、实用性差的问题,新制度的推行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得以细化和深化,推进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向着透明化、公开化和规范化方向改革。

三、新制度下的固定资产管理对策

1.资产管理专门化

新会计制度下要改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就要首先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专门化。事业单位应统一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由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且统筹管理能力较强的专门人才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引进、维护直到过渡转移和损毁报废进行全程负责,以提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2.谨慎引进固定资产

随着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其组织人数、办公环境、业务需要发生着不断的变化,适时引进固定资产是必要的,为了确保物尽其用,事业单位应谨慎对待固定资产的引进问题。要将固定资产的引进作为单位重要决策来进行。对此,事业单位应就固定资产的引进制定严格的规定和科学的流程,如新设备的引进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必须进行客观的必要性评估,购入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购入的固定资产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并强化对采购过程的监督,避免在固定资产引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强化报表信息质量管理

会计报表信息是事业单位审查自身财务情况和经济活动,以及审视自身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新制度下应强化对会计报表信息质量的管理与控制,对此,事业单位应对新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和学习,将其与旧制度进行对比,了解新制度的先进之处,明确新制度下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法,只有规范会计操作,提升报表信息质量,事业单位才能够作出适合自身情况的固定资产管理决定。

4.强化固定资产监管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都延续着“重使用,轻管理”的理念,这种不合理的管理理念造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力低下,针对这一问题,事业单位必须尽快转变思想,重视固定资产的维护与监管工作,从源头上确保固定资产物发挥其应有的功能。需要注意的是,在固定资产监管中要注意避免固定资产的流失,同时要完善固定资产转移交接流程,确保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使用情况明确。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制度的出台更好地适应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和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对此,事业单位应迅速认清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影响,尤其是区分新旧制度的不同,并结合新制度的要求改进自身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