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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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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篇1

社区卫生服务是我国当前卫生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践行以健康服务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半径、以适应群众日常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宗旨。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自1996年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以来,经过了30年的发展和逐步完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群众的满意度逐渐提高。当然,伴随着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群众对观念认识的不统一,再加上社区卫生服务本身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距离群众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和不足,亟待完善与提高。

1 当前社区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表现分析

1.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才结构不完善

这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全科医生的储备严重不足。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不但有教育制度上的因素,也包含政府认识层面的原因。具体来讲主要是:第一,高等院校教学目标上不明确。近年来,医学教育不断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高精尖人才的培养上,技术研究大于临床实践,导致全科医生的教育非常不足。第二,政府没有对全科医生不足的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首先是认识上没有重视全科医生的作用;再者,资金投入上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结果就造成全科医生的培养和教育严重滞后,针对现有社区医生队伍的培训也是困难重重。第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对人才的吸引力太小。当前,大部分高素质、高学历的医学专业人才都更愿意在大城市中的大医院就业,而不愿意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造成社区卫生人员非常的匮乏,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提供也就无从谈起[1]。

1.2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非常匮乏

根据相关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经费应当是个人、集体和国家共同承担。然而,因为企业已经不再承担这方面的社会功能,所以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主要来源集中在政府拨款这一渠道。和大医院相比,政府给予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非常有限,即便是在这有限的政府拨款上,也大部分集中在医疗设备的投入上。虽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担负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等诸多功能,然而其获取的补助经费却非常少。2015年,国家拨付的医疗补助中有65%被用在城市医院中,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获得的只有2%。因为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加上经费短缺,导致很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尚没有被纳入到医保定点单位范围内,进一步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发挥。

1.3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的配套机制不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要想高效发挥作用,就必须要有完善的配套机制。然而实际上,这方面的工作做得非常不够,具体体现为:第一,社会共同参与机制尚没有构建。社区医疗服务是系统性的工程,首先必须得到政府的支持;再者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主动广泛参与。但是目前,社会各界对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的功能认识还非常不够,居民没有主动参与社区卫生发展的意识和意愿,导致社区卫生机构很难吸收到民间资本来支撑自身的发展。也正是因为没有积极的群众基础,导致其发展困难重重。第二,医疗卫生制度非常混乱。我国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规章都非常匮乏,很多病人反映:在社区卫生站看病,往往都是越看越严重,花费也不低,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形象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加之一些黑诊所和江湖游医的存在,让老百姓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产生错误认识,影响了其健康发展。[2]第三,尚未构建完善的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当前,大部分社区卫生站都还没有构建所在社区居民的个人卫生档案以及家庭卫生档案等,那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构建也就更加无从谈起了,也就无法对社区内患者的家族病史、用药史、患病史等进行全面了解和规范管理,给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多障碍。

2 有关解决社区卫生服务问题的治理对策和措施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对于满足居民群众的需求,体现政府施政宗旨;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也是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贯彻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新医改方案出台后,国务院对此次方案的制定投入了较大的精力。这次方案改革重点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首次提出了“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强调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方案制定的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目的就在于要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主要治理对策和措施如下:

2.1强化对全科医生人才的培养

针对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匮乏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第一,对全科医生的培养一定要加大力度和重视度。对目前高等教育过度侧重培养专科医生的理念加以转变,切实把全科医生的培养纳入到和专科医生同等的高度来加以重视,并做出长远规划,以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第二,构建针对全科医生的再教育和培训机制,其主要是为了对目前在社区卫生服务第一线的医疗工作人员进行素质提升,可以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如定期开展和定期考核把这项培训和教育制度落实到底,以提升实效[3]。第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与大医院开展互动式交流活动,特别是要选派医师到大医院定期进修、培训,提高医疗水准。大医院要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机构指导,免费接受社区机构人员进修,定期对社区机构人员进行全科或专科培训,并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最近,一些大医院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这些大医院的医生主动走向社区、为群众上门服务。在这方面。上海市2011年就_始实行试点政策,取得良好效果。

2.2开辟多种渠道,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资料来源

社区卫生作为一项公益性的工程,其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作为经费保障,对此应当做好以下一些工作:第一,补充转型社区卫生服务经费。针对目前社区卫生资金匮乏的问题,应当成立转型的服务资金,对社区卫生工作加以大力支持,政府部门应当结合各个社区卫生机构的任务完成、工作业绩、服务人口等进行对应的资金补助。第二,政府可对社区卫生服务进行出资购买。比如天津市政府主导的对于18项社区卫生项目的购买,用于治疗慢性非传染病、精神卫生管理、老年与儿童保健等,然后由社区卫生机构来负责向社会居民提供相关服务[4]。第三,引导社会资金的有效注入,扩大社区卫生工作的服务资金来源。政府主管机构应当对民间资本在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上的投资比例加以适当的放宽,把各种具有利用价值的民间资本切实纳入到当前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来,进一步拓宽国内外向社区卫生事业捐赠的渠道。

2.3建立健全各项配套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公共政策的制定,就是公共政策的抉择主体根据政策规划的建议和要考量的相关事项,按照一定的决策制度和程序规定,对解决有关政策问题的行动方案做出决定性选择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公共政策过程中首要的阶段,正是由于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性,任何一个政治主体都会对自己的公共政策制定问题做出一定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规定。正是基于此,我们可以说,公共政策的制定实际上就是将有关的对策加以合法化采纳的过程。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完善的配套管理与监督机制的支撑,只有在各项配套机制的指引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才能朝着规范高效的方向开展。所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构建完善的社区医疗服务工作规范标准。比如针对社区卫生机构的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质量考核,达到既定标准的,补助经费才可以全额加以拨付;反之,达不到标准的,则根据实际服务情况部分拨付,这样能够极大地推动社区卫生机构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改善目前的服务质量现状。第二,构建透明公开的投诉机制。政府部门构建由各级地方政府、卫生主管机构、居民代表等为主体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负责对老百姓反映的有关社区卫生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调查和分析,同时向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卫生部门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第三,构建财务公开机制。政府部门要对社区卫生工作的经费收支情况加以定期的核查,并综合考评其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同时把考核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将其作为机构综合考核的考量依据。第四,结合当地实际,构建各具特色的社区居民卫生信息系统。各地要结合当地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医疗档案,包括个人家族病史、个人医疗记录、个人在社区就医的医师记录等。通过个人医疗信息系统的建立,不仅方便居民就近到社区就医,而且对防病即“治未病”大有裨益。笔者曾对山东省茌平县北关社区的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所进行调查,发现该机构虽然只有6间房子的面积,但是服务很精细、很接地气,把所服务的北关社区一万多群众的个人医疗档案全部录入信息系统,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很熟悉,社区卫生所对群众病情了如指掌,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诊就医。再加上所里这几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聘,引进了三名全科医生,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很多群众对一般性感冒、腹泻等常见病不再去县级医院就医,社会反响很好,切实解决了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3 结束语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它有利于现有卫生资源的调整和合理配置,有利于新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是建立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迫切需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是促进我国卫生公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途径。它关系着人民的健康,关系着百姓生活的安居乐业,城市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还会影响和谐社区的建设,进而影响到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只有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缓解市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才能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扫清障碍,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

总而言之,近年来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人T素质、社区卫生服务点、覆盖面、群众意识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总的来讲,研究处在一个相对初级的发展阶段,很多工作还有待完善[5]。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原则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强化政府的职责,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深化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将是今后的重点工作。

参考文献:

[1] 蒋四川.浅析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14(7):25- 26.

[2] 綦蕴诚.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3,17(6):33- 33.

[3] 张国红,武阳丰.北京市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的调查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13,16(29):2778- 2781.

篇2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月到2015年1月间本社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档案及工作记录,并结合国内外社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1.2 方法

在社区各科室人员中随机组成调研小组,对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内容进行分类,对日常传染病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最后提出相应方面的对策。

2 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社区人员缺乏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认知和重视

经调查分析,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尚未对传染病日常防控工作的性质及地位形成清晰的认识,这主要源于单位日常工作思想培训开展不到位,工作制度及工作规范尚未针对实际工作性质及影响作出具体的调整,模糊的认知导致部分工作人员日常服务中传染病预防意识不强,不能充分迎合当代社区传染病管控工作的基本思想。

2.2 社区经济与防治管理工作的矛盾

服务和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是国内社区传染病控制单位主要的矛盾之一,低收益极大地影响了社区传染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难以维持和扩大社区传染病的防控力度,长期局限于一些能够实现经济收益的防控管理服务之上,医疗设备支持不足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直接影响了日常疾病管控工作质量。

2.3 社区服务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

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的配置问题主要是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数量少和质量低[3]。现有的部分卫生服务者多为中短期聘用的临床工作人员,大多数人员并未接受过系统的公共卫生教育及传染病防治培训。人员配备不合理会直接导致日常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不能有序、规范开展,服务工作者综合素质不高,则综合服务质量难以提升。

2.4 防控服务不规范

良好的传染病预防服务需要扎实的理论作为基础,还需要贴合社区实践的服务工作付诸实践,而社区传染病控制服务在我国尚属一项新的卫生服务项目,较短的实践期间未能为国内社区疾病控制服务工作积累下足够的实践经验,导致日常工作服务不规范。

2.5 服务体系不健全

经研究发现,社区传染病的防控服务主要偏重疾病治疗,进而弱化并忽视了疾病的预防工作。尽管防治管理工作依照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模式开展,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院的紧密联系会使日常疾病的防控工作偏重于疾病治疗方面。

3 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对策

3.1 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区服务人员宣传教育工作[4],系统调查内部疾病防控工作人员总体工作认知情况及服务能力,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并针对性制定一对一的服务教育方案,由专人定期为所有工作人员实施教育与培训; 另外,还应强化社区整体传染病的防控服务宣传教育工作,帮助社区群众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防控理念,鼓励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到日常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中来[5]。

3.2 完善管理体系建设

制定切实际、具体化、科学性强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构、专科设置、人员培训以及采购供应等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制定合理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3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设置专业的管理小组,针对传染病管理设置相应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疫情监督小组、应急治疗小组等,提高管理效率,并对其定期做专业培训,明确每位成员工作任务及负责项目,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工作中出现错误。同时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系统”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疫情报告效率的同时避免了传统报送中卡片的遗失。

3.4强化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

加强感染管理工作,并与其他部门高度配合,发挥防治感染的作用,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硬件设施的建设,规范社区医院、乡村卫生所(室)和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管理[6],合理处理医疗废品,减少安全隐患。

3.5 加强卫生监督与法制建设

加强法制教育,定期组织社区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增强依法监督意识,提高卫生执法能力,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 按照监、帮、促的工作原则, 对社区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技术督导, 真正发挥卫生监督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家禹.基层社区传染病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现代医药卫生,2014,30(19):3026-3027.

[2]赵红洋.社区传染病控制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保健营养旬刊, 2013, 23(6):1612-1613.

[3]宋萍,罗羽.我国传染病护理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护理管理杂志,2010,10(5):345-346.

篇3

一、104团社区工作基本现状

104团现有11个社区。社区总户数14886户,总人数38555人,党员1638人。社区现有在职人员81人,其中:本科学历28人,大专学历32人,中专学历9人,高中学历8人,初中学历2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17人,其它27人。

通过调查了解到,参加过培训的员工中自费的占10%,免费的占90%,单位没有参加过学习或专业培训的人数基本为0。文化水平和技术的不足使他们形成“只要参加培训就好,培训与我无关”的观念,只能做好和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就好,但是,因社区工作的技术含量较低,实质上让长期处于一线的工作人员,从思想上不重视在职培训,使其在自身培训问题上缺少主观自愿性。

二、社区人力资本在职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培训观念上认识不到位

单位对培训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落不到实处,社区工作人员文化、技能水平起点低,年龄结构偏大,受培训不合理体制和长期以来的培训思想滞后等影响,使员工在培训时会减少主观能动性,学习愿望逐渐减弱,学习培训流于表面。

2.单位培训内容单一

培训内容以理论为主,在涉及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专业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专业性不强,学习深度不够。员工虽然参加了培训,由于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单一,使员工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效率低,从而减少了员工的创造性,就个人综合素质而言,仍然处于培训前的状态,仍以老的工作模式和思维方式工作,很难再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3.培训时间短而不灵活

由于员工对参加培训的意愿和需求的不同,培训的时间不够灵活,往往是员工由于时间不对,不能灵活的选择培训时间而错过培训机会,没能参加培训,减少了培训次数和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目前,员工的集中培训时间为(短期培训)一周,一周的培训时间很难熟悉、准确的掌握和理解知识点,导致我们部分员工不愿参加短期培训。

4.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培训保障机制

在社区的初步建立过程中,社区员工的培训监督机制和培训保障机制处于不完善状态,可以说没有一套系统的,完善的有效培训监督和培训保障机制。多数时间是上级单位只是把培训费用,培训人员安排好,培训中,培训后没有及时跟踪检查、督导培训效果。由于监督力跟不上,有时培训时会存在培训内容过大,不符合员工培训需求,学员不专心,培训老师以完成任务为主,不注重培训内容和学员培训效果等问题。

三、解决社区人力资本在职培训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转变观念,提高社区员工对培训工作的认识

要从实际出发,应注意培训所带来的长期效益,应该将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单位文化精神培训相结合,通过员工文化精神的培训增强员工对工作的热爱度和忠诚度,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增强社区整体员工(人力资本)的素质,使社区不但拥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而且可以降低由于员工专业知识不够而产生的工作效率成本;作为专职员工应该克服因自身原因,学历不高、年龄偏大或不专业带来的影响因素,认识到自己要是有很好、很专业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要很好地服务于居民,就必须通过培训,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才能更好的服务居民,提高工作效率,只有通过培训后随着技能的提高、工作效率的提高才能有更好的晋升空间

2.培训内容形式多样化、实用化

社区员工培训内容除了专业技能的培训外,还要加强社区员工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因为社区员工服务对象多元化,服务面广,身兼多职,只有让员工们通过多方位的接受培训,才能使他们真正的从根本上解决和处理社区因人员缺少或专业人员配位不到位的工作困难。还可以针对社区多,员工少,所受文化教育程度不同,可以针对性的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专业服务的员工进行因岗位、因人培训,可以在培训时节约培训费用和重复培训所带来的效率低的问题,使社区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岗位去参加培训,制定岗位工作计划,是个人的工作计划更准确更实际,是单位培训规范化、系统化。

3.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篇4

一、社区服务社会化和产业化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曾掀起一轮社区服务研究的.初步培育了居民的社区意识,但由于受历史、体制,观念等诸多因素影响,社区服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定位于社会公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和社会的转型社区服务的功能在不断拓宽,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市居民由原来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社区服务必须承担原来由单位向员工提供的服务功能.并加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由于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改革.原来的后勤服务逐步向社会化发展社区服务要承载部分生产三是社会阶层出现分化各阶层利益差别增大.从而增加了阶层矛盾,社区服务通过为低收入阶层提供社会保障.可以缓;中阶层矛盾,减少社会摩擦与冲突.增加社会和谐:四是民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民众生活出现多样化,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结构也出现变化。社区服务功能的拓宽带来了社区服务性质重新定位的问题,社区服务不能没有公益性.但社区服务也不能只具有公益性。

社区服务的兴旺发展离不开必要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依靠政府的扶持、社会的赞助和志愿者的义务奉献外更重要、更关键的是牢固确立自我发展意识.培育自我发展机能.其途径是实现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二、现阶段社区服务社会化和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所谓社会化,一是社会事情社会办.二是社区和社会从封闭到开放.从隔绝到统一实现一体化。社区服务的社会化是社区服务业向产业化过渡所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社区服务的产业化是指社区服务工作从行政性经营到市场化经营,从事业化管理到企业化管理从非经济实体到经济实体从财政维持到自负盈亏的过程。结合嘉兴市社区社会化和产业化实际.可以发现当前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和产业化还存在诸多令人思考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社区服务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目前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社区服务的资金投入。具体表现形式为直接的财政专项拨款、无偿提供场地、设施和税收减免等:二是社会捐助资金投入:三是有奖募捐基金投八.四是社区服务的自身积累。我国社区的发展从一开始就是政府主导型,政府的投入始终是社区服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一旦政府资源投入不足.社区服务的持续发展就会失去动力。

2社区服务项目少水平低

从嘉兴市社区服务目前的情况来看社区服务的项目不多.且大都集中在社区保洁、社区绿化、老年人照顾、孤残儿童照顾.残疾人照顾,贫困家庭救助、职业介绍、计划生育辅导等方面.

即使是这些服务.体力劳动和经验性的服务远多于知识和技能含量高的专业化服务。至于社区居民急需的专业服务诸如老年人的心理与行为辅导、问题青少年的行为矫治与辅导,暴力家庭与单亲家庭的辅导和治疗、弱智儿童辅导、精神障碍者回归社会的辅导、刑释人员的社会化辅导居民的康复辅导、职业培训与就业指导等知识含量高的专业化服务.则几乎是空白。

3社区服务人员素质偏低

社会上普遍认为社区服务业本身对从业人员的综合技能和素质要求不高.一般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即可胜任。基于这种认识.目前嘉兴社区服务的从业者综合素质不高虽然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政府通过下派、招聘等多种方式.使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2 5%,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8.9%,但这些人员主要从事的是社区管理工作,社区服务许多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咨询、文化教育、调解等.目前的社区工作者基本上没有专业背景,上岗后也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直接限制了社区服务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此外,影响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还有缺乏长短期发展规划和管理条块分割两个因素。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方针目标资金来源、扶持保护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尚无详细的统筹安排: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涉及到工商、税收,城建,卫生、文化等多个部门.国家虽然出台了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但实践中由于管理上条块分割,导致政策的协调陛和操作性大打折扣,没能营造一个有力于社区服务业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

三、建立促进社区服务产业化的管理运行机制

根据当前社区服务在社会化和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今后社区服务的发展应着力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八手。首先必须实行管理体制创新,总的思路是,坚持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兴办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组织和经营实体.建立高效统一的新型管理体制.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发展格局。为此.要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民政部门的综合协调功能.可考虑在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社区服务产业化工作。同时为加强行业管理与指导.建议市民政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市社区服务行业管理标准,并组织成立社区服务行业协会。街道居委会要把发展社区服务产业作为一项重要职能摆上工作日程.提供必要的场地.加强日常的管理.尤其要充分发挥街道对辖区内服务业的综合协调管理作用。在此基础上.努力创新社区服务产业化的运行机制。

1市场化经营机制

要把企业化管理和市场机制引入社区服务业,针对居民消费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档次.开拓社区服务新的市场空间,在经营方向上.针对社区居民的职业层次.生活条件、消费水平服务需求等,确定社区服务产业化的整体布.类目!妻营苎项旦主茎包两:一是便民利民服务类.即提供与社区居民吃穿住、行、娱乐、健身等方面有关的服务。二是后勤保障服务类即为驻在社区内的各类单位(除社区居民外)提供所需要的有偿服务。从对嘉兴市社区的调查情况看.目前应重点培育和发展老人服务、家政服务、医疗服务、中介就业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社区服务产业。

2.多元化投入机制

首先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目前社区服务资金来源的四个渠道中政府投入是解决社区服务资金不足的主要途径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政府要把社区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提高投入比例.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导向功能.通过政府启动资金的引导,带动和促进有关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投资社区服务业。其次要建立多元筹资模式建立社区服务发展基金接受企事业单位、居民捐赠制定捐助办法,对于企事业单位、个人捐助的资金给予税收减负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来同时要研究出台有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团体等社会资金和外资以独资.合资、股份合作、合伙经营,以及承包、租赁等方式投资社区服务业,以拓宽社区服务资金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主体和筹资机制。

篇5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民政局把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以创先争优为契机,认真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具体要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城乡社区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09〕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09〕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09〕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10〕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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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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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发展趋势

“治理”这一提法有其独立的丰富内涵:“作为社会——控制论系统的治理,政策结果不是中央政府行为的产物,中央可以通过一种法律,但是在随后执行的过程中,它要与地方政府、保健机构、自愿部门、私人部门等发生互动关系,相应,后面这些制度间相互间也要发生互动。中央政府的凌驾地位不存在了,政治体系日益分化,我们生活在‘没有中心的社会’,即以多个中心为特征的多中心国家中。政府的任务是使社会——政治活动具有能动性,鼓励出现多种多样的解决问题和分配服务的安排。这种新的互动模式种类众多,例如自我管制和相互管制,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管理以及有企业家精神的合资企业。社会——控制论研究方法强调了处于中心的行动者进行管理时所受的限制,声称不再有单一的权威,替代它的是:每个政策领域特有的多种行动者;这些社会——政治——行政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共同的目标;界限模糊的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以及自愿行动部门;行动、干预以及控制方式的多样化和新出现的方式。治理成了互动式的社会——政治管理方式的结果。[2](p92-94)近年来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要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不再是单一的政府管理。“公共管理不完全等于‘政府管理’,而意味着一种新治理。传统意义上的公共行政强调的是政府行政或政府管理(governmentadministrationorgovernmentmanagement)。而公共管理中的管理者,不一定完全是政府,私人部门、非营利部门、非政府组织等都是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治理(governance),即由众多行动者组成的一个关系网络,和众多行动者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3](p12)治理理论与新公共管理理念相结合,形成了公共治理理论。公共治理的主要特征有:“1.政府理念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2.公共治理主体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变;3.公共治理的研究对象有了巨大的扩展;4.公共治理机制和手段的巨大变革。”[4](p91-92)社区治理的理念来源于公共治理理念,以往是政府作为单一的社区管理主体,而现在由于政府理念的转变,使得治理主体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使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组织、企业、社区部门和社区居民都可以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不同主体在对社区事务的管理中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相互合作,共同为社区建设出力。如果这一套治理体系能够良好运作,必然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一新治理模式起步晚,在实际操作中还要一边摸索一边前进,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各治理主体之间职责界限模糊,甚至对自身的角色定位认识不清。在这里要重点讨论的,是社区业主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问题。

二、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

(一)社区业主与以往的社区居民的比较。

我们现在所说的社区业主,主要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商品化之后购买房屋全部产权的购房者。旧城改造是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重要部分,拆除旧房屋建造新房屋则是旧城改造的主要内容。新建的住房大都是商品住宅小区,城市里的社区基本上就是以这些商品住宅小区为主。小区业主与以往的社区居民相比,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1.以往的社区居民所居住的房屋大都是单位福利分房性质,居住在一起的居民一般是在同一单位工作,彼此非常熟悉;现在的小区是商品化住房,业主购房都是个体行为,业主之间互相不认识。

2.以往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机构对社区进行管理,而现在这些机构已经淡化,应运而生的业主委员会担负起了管理社区业主的责任。

3.以往社区的公共服务由单位统一提供,现在住宅小区的公共服务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公司根据其工作内容和性质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可见,从传统社区向住宅小区的转变,不仅是人们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发生了变化,更是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前实行的以“单位制”为主的管理模式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新的社区形式作为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是符合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的。

(二)存在的问题。

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对社区业主提出了要求。社区业主作为跟社区部门、物业公司具有平等地位的治理主体,理应很好地发挥自己在社区中的作用。但在实际生活中,社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及其他社区治理主体的矛盾很大,此类新闻也是屡见不鲜。

从上面总结的社区业主与以往社区居民的不同点中可以看出,现在的社区业主之间没有工作上的联系,加之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压力大、生活节奏快,人们总是很忙,人情淡漠,对于自己所居住的社区的其他成员更是不会主动去结识交往,这就造成了社区业主之间联系不紧密,缺乏把自己当成社区治理主体的觉悟。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是社区自治发展的标志,但由于起步较晚,发展时间短,很多方面还不成熟,而且业主委员会是民间性组织,号召力似乎不强,许多业主对于委员会的职能性质都不了解,支持委员会的工作就更无从谈起了。物业公司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也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目前社区里的矛盾问题,最集中的就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往往是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收取了较高的物业管理费之后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于是拒绝缴纳以后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则认为他们收取的管理费都不足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了,这样一来,后果一般是物业公司不再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社区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业主深受其害。

(三)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

矛盾问题已经不容忽视了,那么业主在社区治理中究竟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既然前面已经提出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毫无疑问,业主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与物业公司及其他社区部门有着平等的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发挥出业主应有的作用,这促使我们对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进行反思。

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是社区治理理论的组成部分,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必然要经历一段磨合期,在此期间可能会产生很多以往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综观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发展与演变,可以将其概括为三种模式或三个阶段:1.行政型社区——政府主导型的治理模式。2.合作型社区——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结合型的治理模式。3.自治型社区——社区主导与政府支持型的治理模式。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由第二个阶段向第三个阶段的发展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5](p136-137)在这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中,社区业主对自身的主体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在以往的社区管理模式中,社区居民是被管理者,是接受政府管理的一群人,人们在思想上已经形成了对管理者的依赖。现在的社区没有了所谓的上级管理者,更多的是靠自己进行管理。而靠自己进行管理,又没有明确的管理方法和标准,于是更多的人选择不管理,对公共事务不闻不问,至于私人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别人也无权过问。这样一来就导致了社区业主对社区事务的普遍不关心,即使出现了会影响到自身利益的问题,只要他人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就不会主动去寻求解决方法,从众心理在这里起到了很大作用。还有就是单位制解体,尽管凸显了人们的自主性和个性,但也会造成人与人之间联系的不紧密,住在同一个社区的人们缺乏内聚力,对社区公共事务漠不关心也就不足为奇了。业主委员会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得不到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当然其根源还是前面提到的社区业主之间缺乏内聚力。同时,其他社区治理主体的职责界限模糊,对自己应负的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也是导致很多问题无法妥善解决的原因。

问题的产生也许是在磨合期间无法避免的,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为了过渡的关键。既然现在社区业主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的作用,那就应该在实践中将其定位在一个还不能够达到治理主体水平,但正在向着治理主体前进的位置。在实践的过程中努力将业主群体往治理主体的方向引导,并让其认识到社区事务与自身利益有着密切关联性。

三、努力引导社区业主发挥其治理水平

将社区业主放在一个还不能够达到治理主体水平,但正在向着治理主体前进的位置,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业主向治理主体引导。

(一)强化业主委员会在社区中的作用。

我国传统的管理模式是由上级机构管理社区居民,而且人们的思想方式受其影响很深。既然这样,完全可以顺应这一思维方式,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强化其作用。业主委员会虽然是民间性组织,也不是对社区的业主进行上对下的管理,但它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所做的工作都是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强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功能,委员会是通过民主程序推选出来的业主代表组成的,跟大家是同样平等的身份,这就不会出现以前管理模式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阂。业主们有什么困难,遇到了什么问题,都可以向委员会反映,委员会帮助业主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业主委员会可以填补在没有了传统管理者之后人们心理上的缺失,业主们通过委员会解决了困难与问题,自然会感激业主委员会,在心理上对其产生认同后,要拥护委员会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所以,业主委员会必须强化自身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当业主们还对自己的治理主体地位认识不清时,业主委员会就应该站出来,代表广大业主发挥治理主体的作用。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社区中要选出大家都信赖的、人际关系较好的、热心为大家服务的业主代表来组成业主委员会,组成之后要建立一套业主委员会运作的规章制度,切忌三分钟热情,要切实把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并一直坚持下去。其次要加强业主委员会与广大业主的联系,获得业主的支持。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大困难,由于前面已经说过的一些原因,很多人都对所居住社区的公共事务漠不关心。还是必须依靠业主委员会自身勤做工作,不能只是在产生问题和发生矛盾时,委员会才能证明其是存在的,必须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业主委员会的存在。

(二)加强社区业主间的内聚力。

社区业主的内聚力不强,是业主不团结,对社区公共事务不关心的根源。如果在这方面有所强化,许多问题解决起来会更容易。由于工作、生活上的差异,社区业主也许很难在同一时间聚集到一起,这也给他们的沟通造成了一定困难。加强业主之间的联系,可以先从老人和孩子着手。退休在家,平时无事可做的老人们完全可以加强联系和沟通,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老人们参加一些有益身体健康的活动,加深对其他人的了解和熟悉,老人之间互相来往多了,会影响整个家庭与其他家庭的来往,慢慢地就可以把业主们联系起来。孩子们也是,平时经常在一起玩,家庭之间的联系自然就会越来越紧密。社区业主之间的联系紧密了,内聚力自然就会加强。业主们对社区公共事务就不会再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而是真正感觉到自己是这个社区的一分子,社区的大小事务都与自己息息相关,也乐意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来,负起自己那份责任,这样,社区业主达到社区治理主体的水平就指日可待了。要加强社区业主的内聚力,要做的还有很多,而且这肯定是一个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

(二)业主应加强与物业公司的互动。

物业公司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是当前的主流。尽管物业公司是企业,但由于其主要业务是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如垃圾清理、安全保卫、绿化维护、车辆管理等,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也在业主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所以物业公司是为社区业主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当前普遍存在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很大部分还是由于物业公司自身不完善,提供的实际服务与承诺时的标准不相符,收取费用与提供的服务不相符等。由于物业管理的质量与业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特别是经济上的联系,使得业主与公司之间的问题十分复杂且敏感,一旦出了问题,双方都不愿意承担责任,致使本来也许并不严重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原本可以协商解决的矛盾也变得不可能解决了。当前我国的物业公司发展较快,但良莠不齐的现象也很突出。社区要找到一家负责任讲信用的物业公司并不容易。撇开客观因素,业主自己应该做到的,是重视最初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拟订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业公司日后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上规定的标准,业主应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业主应时常监督物业公司的运作,及时沟通,出了问题立刻解决,尽量不要拖延,以保证问题能尽早得到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互动加强了,一些潜在的发生矛盾的可能性就能够被消除,双方都深入了解对方,就可以更好地合作。物业公司与业主都是社区治理的主体,所以就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出现矛盾问题尽快通过协商解决。当然,企业性质的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在经济利益与提供的服务之间找到平衡点也非易事,所以业主们在监督物业公司工作上必须付出更多,而一个有威信和号召力的业主委员会就可以替业主们担负起监督物业公司工作的责任,这也证明了社区里建立一个有威信有号召力、负责任,能真正代表业主的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

(四)政府为社区建设提供外部支持。

政府是传统的社区管理主体,在当今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下,政府的作用仍然很大,特别是在我国。政府应该为社区建设提供一些外部支持,“社区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政府必须协助社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特别是要解决区内居民的就业问题。为了将社区内党政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这三类组织统一调动起来,使之为整个社区的利益和目标而共同努力,需要政府担当起协调者的角色,理顺城市社区各行各业之间的关系”。[6](p135)社区其他治理主体都是通过政府授权才可能成为治理主体的,所以政府在社区工作上起到的总领性作用是无可取代的。政府为社区建设提供外部支持,相当于减轻了业主的负担,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看清自己的定位,明确自己的责任。政府还应在政策和法律制定上为社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大环境。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应该有法可依,一些社区部门目前还没有法律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些部门的发展,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有利于社区健康发展的政策和法律,这同样也有助于社区业主认清自己的角色定位。

综上所述,社区业主作为社区治理主体之一,在当前还不能很好地发挥作为治理主体的作用。因此,应该在实践中逐步采取措施,引导社区业主认清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确自己担负的责任,强化其责任意识,使其主动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促进社区建设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严浩.我国城市社区发展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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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部署到位。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后,我局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形成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出台了《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容貌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确保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更具操作性。

三是责任到位。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社区、社区所在单位、社区各住户以及社区各小区的联系单位的职能职责不是很清楚的情况,帮助社区、联系乡镇明确了各清扫保洁范围,完善了“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制度。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年度职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四是宣传到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干部带动、街头、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目的意义,并组织全局干部群众参加了县上组织的“万人大扫除活动”、每周周末的“文明劝导活动”和每周三的“门前三包劝导活动”。

五是保障到位。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7万余元专门用于环境综合治理。

六是督促到位。邀请县级领导对我局所负责的新南社区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局组织人员对我局所负责的新南社区一小区坚持每天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巡查,对整治较为突出的问题,通知责任人实行限期整改。

七是整治到位。我局积极配合社区和所联系乡镇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狠抓了丝绸大院的整治,采取单位出一点,市民出一点,企业拿一点的办法,共同筹资约5万余元,集中打造丝绸大院。目前,我局所联系的社区和乡镇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得到了上级领导表扬。

篇9

社区是我国城市治理的最小单元,也是公民参与这一民主形式最基础最直接的发生地。社区治理运作存在两种推行方式,一种是以命令行事、自上而下的直接推行方式;另一种是由下而上的启发,通过居民共同讨论、共同思考而解决社区问题,从而促进社区发展的间接推行方式[1]。准确的说,前一种推行方式笔者更倾向于将其定义为社区管理,而“社区治理”的主体和手段应该是多元的,而且治理本身是一个动态且持续的过程[2]。因此社区治理是指通过街道办、居委会、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通过多种手段对社区内事务进行持续改进和动态协调的过程。而公民参与是社区治理这一概念达成的重要条件。随着我国对于社区治理及公众参与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不断深入,我国社区治理的情况也逐渐从最开始较单一的部门管理、由上而下的推进模式逐步走向公民参与治理的新局面。

对于公民参与的定义从行政管理学和社会学都有侧重点不同的定义,本文论述的社区治理层面的公民参与是指公民在社区事务范围内为谋取社区的公共利益而采取的一切行为。公民参与可分为政治性参与和非政治性参与。前者是指公民参与国际政治事务或与本社区政治权利归属相关的事务,例如人大代表选举投票等。非政治性参与则是指社区公民参与非政治性事务的管理活动,涉及事务的范围较广,占了社区公民参与活动的绝大部分,笔者将其按照参与程度的不同划分为五个层级:执行居委会强制决议(如遵守社区规章、执行社区安全条例等),参与社区治理活动(如帮扶困难户、参与治安巡逻队、参与社区绿化行动等),参与社区治理评估(如向居委会提出工作意见、给社区活动提出建议)、参与社区选举及规章制度制(如参与楼长或居委会职务的选举、参与居民会议、参与社区规章的讨论制定等)。

然而在社区治理中推行公民参与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国目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推广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断的遇到各种问题和阻力。客观的分析目前我国公民参与社区治理遇到的问题,并给出相应改进建议,对推进我国的民主进程、实现还权于民有重要意义。

二、目前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笔者就目前北京市某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的情况进行了走访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466份,其中有效问卷417份,主要涉及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的深度、广度、效度等几个方面。根据问卷数据显示,目前的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公民参与积极性呈现梭型布,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根据调查问卷所反映的数据分析,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呈现出梭型的分布――完全没有积极性的人群、略有积极性的人群和积极性很高的人群分别占据了接受调查样本的17%、57%和26%,略有积极性的人群占了受调查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时,在问卷进一步的参与社区治理动机问题中,参与过社区治理活动的人群普遍选择“作为社区的一份子自愿加入”(占78%)。而对于完全没有积极性的样本群体,未参与的动机不一而足,占比重最大的是“不知如何参与社区的活动”、“日常没有参与时间”两个选项。由此可以看出,社区的大部分公民都有通过宣传、动员和优化活动形式等措施参与社区治理的可能性,而其参与社区活动的障碍主要是宣传力度的欠缺和客观的时间问题。

第二,参与社区治理的公民群体年龄划分明显,缺乏年轻群体的参与。在调查中,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的人群主要为55岁以上的人群,受教育程度普遍为小学及以下。45岁~55岁年龄段中有少部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活动,而25岁~45岁年龄群中,仅有7%的居民参与过社区治理活动。由此,目前参与社区治理的公民主要还是以临退休或已退休的老人为主要群体,年轻人及上班族对于社区治理活动参与非常少,这就造成了参与主体的单一性和可参与活动的有限性。采取何种方式调动年轻群体参与社区治理,如何协调社区治理活动与公民日常生活工作的时间,应该是后续社区治理活动开展时关注的重点。

第三,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的深度有限,普遍停留在浅层面。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容普遍停留在执行社区决策、参与社区组织的普及宣传活动、加入社区志愿者活动等较浅层面的内容。而对于社区管理制度的制定、社区治理行为的监督等深层次活动涉及的很少。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一方面来自社区服务中心活动开展比较少,动员困难;另一方面也由于参与社区治理的公民主要集中在高领退休人群,此类人群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缺乏相应的深层治理意识。不论是社区服务中心,还是社区居民,目前只有将公民作为社区治理“志愿者”的意识,而非作为社区治理“主人翁”的意识。

三、加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建议

第一,社区加强宣传动员、改进参与形式。目前社区的软硬件资源主要集中在健身、养生和娱乐等方面,社区管理部门应该结合现有资源,通过视频展示、印刷宣传册、张贴海报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有效调动积极性处于中间层级的居民参与治理。社区在推动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除了增加针对中间人群的动员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已有治理活动的参与方式宣传,减少居民因为缺少信息而无法参与社区治理的情况。另一方面,针对年轻居民缺乏参与社区治理时间的问题,社区服务中心需要优化和简化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活动形式,丰富拓宽参与渠道。可以通过电子政务等在线参与的方式,将参与时间和参与地点灵活化,为年轻居民提供参与的可行性。

第二,增强社区对公民参与行为的反馈。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活动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推进过程,随着近年来政府除了初期的调动参与积极性,在公民参与后,社区针对公民参与的内容进行及时的正面的反馈和回应也是很重要的刺激。及时、透明、正面的反馈,可以有效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的积极性,拓宽公民参与面。后期的及时反馈与回应与前期的动员宣传可以形成一个社区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循环,这样有利于公民与社区之间逐步形成一种合作、互助关系,并且有助于帮助参与公民在心理上从“志愿者”的角色转变为“主人翁”的角色。

第三,通过媒体宣传和教育等渠道对于公民意识进行深化。目前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除了参与的广度不足外,参与程度较浅的问题同样需要得到关注。将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参与活动的类型由浅至深划分,可以分为执行社区决议、参与社区治理志愿活动、参与社区治理评估、参与社区选举及规章制度制定等五个层面,而就目前调查数据显示,公民参与的内容普遍停留在第一和第二层面,后续三个层面基本没有涉及。这种现象与目前参与社区治理的公民群体素质有关,由于参与治理的公民普遍为临退休老人且受教育程度较低,他们对于参与社区治理的认知也基本停留在响应组织号召这个层面,缺乏对于民主原理和过程的了解。因此我们一方面需要通过媒体针对广大的受众进行广泛层面的价值观宣传,逐步推动公民参与内容的深化,另一方面,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我们应该重视高等教育的作用,通过政治、哲学等课程的开设,给将来会参与社区治理的公民树立相应民主意识,使其既要服从自己的国家,又要有理性的民主素养。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篇10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7-0073-03

社区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通过认同的力量所形成的治理,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认同的关键是社区主体对社区的文化认同。社区文化认同是社区治理最可依靠的力量和资源,是社区治理使命实现的关键。但社区文化并不会被自然认同,因为社区文化是一种软实力并不是一种软权力,只有社区文化从一种可能性的潜在软实力状态转变成一种实在的现实的软权力状态即社区文化软权力化,社区文化才能被普遍认同,社区文化软实力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从文化软权力化的视角来探析社区治理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社区文化认同:社区治理使命实现的核心

社区治理是指“以社区地域为基础,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它体现为社区范围内的不同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而进行的相互作用模式”。[1]社区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通过认同的力量所形成的治理,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直接影响社区治理所必需的组织和制度的建设。因为一种认同的形成对于治理来说具有提升认同对象(如公共权力、社区制度和公共部门)的合法性基础和权威力量及强化认同主体(如社区居民)的角色意识的双重效用。因此,美国学者曼纽尔·卡斯特认为:“在我看来,在建构社会时,每一种认同建构的过程都会导致一种独特的结果。合法性认同产生公民社会,也就是产生一套组织和制度,以及一系列被结构化的、组织化的社会行动者,这些社会行动者同时也再生产出合理化其结构性支配来源的认同。”[2]无论从我国社区治理政府组织与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以及社区主体力量的来源看,还是从社区治理的社区权力主体多元化、社区治理手段和方式多样化、社区治理参与性、网络化特征看,都要求政府、社区组织和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承担社区建设的责任,共同治理社区公共事务,共同建立合作与互惠关系,培育社区居民的共同价值观念和互助、互惠的精神,保证社区制度有效运行和社区主体获得自由、平等与安全。而这些治理使命的实现必须建立在主体对社区认同的基础上,所以基于认同所形成的治理是支撑和实现社区治理的基础。

社区认同的关键是社区主体对社区文化的认同。文化对社区治理具有决定性的价值和意义。任何社区治理都必须有文化基础,文化资源与文化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社区治理能力的强弱。社区文化建设的目的是要发挥社区的文化功能,通过对社区居民的教育、陶冶、塑造来发挥其对社区发展中各要素的支配力和影响力,以便影响、塑造、教育和完善社区人,不断增强社区文化力,为社区的发展提供内在的动力。社区文化认同便是社区文化建设的核心。社区文化认同是指对社区主体之间或社区主体同群体之间的共同文化的确认,是社区区域范围内主体对其文化的理解、接受和实践的文化心态,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社区主体使用相同的文化符号、遵循共同的文化理念、秉承共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规范。它是一种可以将社区这个共同体中不同个人团结起来的内在凝聚力,它能够促进社区的治理和善治,实现社区制度创新,把社区所在地的各社团组织和居民很好地“组织”起来,“使他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协同努力,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挥各自的功能,改进社区的环境,解决社区的共同需求问题,最终取得社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3]社区文化认同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有利于倡导积极的价值观、人生观和行为方式;有利于对社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给予解决与导向;有利于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不断提升社区群众的文化品位;有利于增强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提高“社区综合竞争力”。因此,社区文化认同是社区治理最可依靠的力量和资源,是社区治理使命实现的核心。

篇11

从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很多城市在社区治理实践中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至此各地区此基础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新鲜经验,基本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街居治理新格局,初步实现了政府依法行政管理与社区依法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具体而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与基本经验可归纳如下:

1、初步实现了城市公共部门依法治理与城市社区依法自治的衔接与互动。自2011年以来,我国很多城市进行了街居管理体制改革的尝试,力图规范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的角色职能,让社区自治组织从行政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全力做好居民自治工作街道办事处集中做好行政工作。

2、突出了民生导向加快了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民生建设是社会建设与社区治理的突破口。近年来,我国城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以街居公共服务改革为突破口,城市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和下沉加快。当前,我国城市区和街办两级在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通过设立区、街办、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加快了行政和其他便民服务下沉社区的广度和力度。

3、高度重视社区公共文化建设。社区公共文化是社区治理的软实力之一,是社区发展的动力基础,是一个社区区别他社区的本质表现。近年来,我国不少城市在大力打造社区环境文化的基础,上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通过开展一系列居民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增强社区发展的软实力。

二、当前国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利益冲突与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社会转型时期,承担着社会治理使命的我国城市社区,受传统街居管理路径和居民素质的影响,在社区治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这还需要我们以与时俱进的实践精神不断地发展与完善。

1、社区承担了太多社会事务职责,但管理权力却未得到相应调整。各条线在社区各设一套班子,对社区服务建设总量不少,但因是“小而全”,相互之间没有实现充分整合。如民政部门重视对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服务,卫生部门大力推进社区卫生康复治疗服务;文化部门提倡社区文化设施的充分使用,教育部门要求发挥社区教育功能等等。这些社区服务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和重复性,这其实是旧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的矛盾在社区管理体制未得到充分完善时期的表现。对社区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将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功能的关键问题。

2、政府部门在社区管理中存在“越位”问题。有些政府部门仍在行使本应由社区企业行使的职能,有些政府部门承揽和包办了许多本应由社会自治组织办理的事物,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和管理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的存在,街道办事处还时常干预社会中介组织行使社会职能。

3、社区治理的规章制度不完善。社区治理要发挥合力功能,必须有一系列的规范、制度、秩序与运行机制。既要确定各组织及其成员相互交往和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又要规范对越轨者宽容的限度。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制度设计的主要缺陷在于:一是对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还没有明确界定其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二是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受各自条条的领导,按条条的指令行事,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在社区事务上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内的各种社会组织也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为规范,让社区成员来共同遵守。对于社区行为越轨者,社区组织也缺乏行政上或法律上适当而有效的惩罚;四是社区治理的运行机制尚未形成条块结合的监督机制,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对它们的工作质量和一些不正之风难以进行监督与制约。

4、社区管理工作人员队伍薄弱,整体专业化程度偏低。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人力资源“下沉”基层社区的动力基础与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我国社区社会工作者严重不足,社区人才总量缺乏。一方面,城市社区依然存在着不少街居干部由老、弱、妇组成的状况,已不能适应社区治理的新需要,迫切需要文化层次较高,经过专业培训,懂得现代社区治理,熟悉市场经济的社会工作者等各类人才来充实城市的社区治理工作。另一方面许多青年人不愿意到社区工作,即使是那些通过“一居一大”等方式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们,也只不过把社区作为自己的“跳板”,很少有安心社区工作的。

三、解决社区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必然要求。我认为,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1、深化社区体制改革。深化社区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认真转变职能,真正做到“小政府、大社会”,进一步理清和街道办事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治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辖区居民和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使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是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资金上的支持和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废除街道办事处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社区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真正落到实处。

2、转变政府职能。要进行社区治理首先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职能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下改上不改”的现象,社区治理才能取得成效。就马村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实践来看,各个职能部门还是把街道办事处看做是自己的下一级政府,想方设法的推卸责任但是却要揽权。而街道办事处自己的人员配置都有限,最后就把工作又压给社区。所以社区治理的头等大事就是政府部门职能转变,这也是最关键、最困难的一环。

3、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模式。在下放工作职能的同时,要明确社区工作经费拨付标准,社区为有关职能部门代办业务时,可以按规定向服务对象开展有偿服务。总的看来,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存在四种方式:一是政府部门只出人不出钱,政府部门向社区派驻人员完成部门职能。二是政府部门只出钱不出人,政府部门筹资向社区居委会“购买服务”,社区居委会招聘人员完成。三是政府部门向社区居委会放权,社区居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委会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

篇12

城市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和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经济现象。截止到2008年,我国城市化率已达到44.9%,城市化率近十几年年增长都在1%左右。“过渡型社区”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产物。过渡型社区,不是自生自发形成的社区,而是通过某种外部力量在短期内形成的,实践证明,多数情况下,是在政府强制性权力的作用下形成的,因其居民尚处于市民化过程中,因而有学者称之为“二元社区”或“过渡型社区”。

笔者认为,过渡型社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从权力层面讲,过渡型社区是从“村民自治”到“居民自治”的过渡,“村民自治”承担了生产与生活两方面的职责,然而“居民自治”因其已纳入到城市政府规划之中,社区治理的部分职责由政府承担,所以,在此过渡的过程中,完成制度保障的过渡是过渡型社区治理问题的关键。第二,从经济层面讲,过渡型社区大部分由失地农民组合而成,农民“依地而活”的生产方式被打破,重构新的生产方式需要一段时间,如何最大程度减少“生产方式真空”带来的伤害,是过渡型社区治理的又一问题。

2.研究设计及数据处理

本研究结合目前国内的研究现状,对徐州市H社区这一过渡型社区展开个案研究。本研究调研包括随机抽样的社区居民个人问卷调查和根据调查目的选择不同人群代表性人物进行的个人深度访谈。调查问卷着重考察社区居民对社区基础设施的满意度、居民的社区参与、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及认同感等几大方面,并收集了被访人的部分个人信息: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个人收入等多方面的信息。在我们的调研中,多次在H社区过渡型社区共选取10位居民进行个人深度访谈,形成一定数量的个人深度访谈资料,与问卷调查所收集的数据结合在一起,为研究H社区这一过渡型社区治理提供了比较完整系统的数据资料基础。

本研究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目标和方案,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结果如下:共发放问卷120份,收回有效问卷115份,问卷有效率为95.8%。其中,一般情况为,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为45.22%,女性为54.78%。

从文化程度来看,小学及以下为33.9%,初中为33.0%,高中或中专为22.6%,大专为6.1%,大学本科及以上为4.3%。

从年龄段来看,19岁以下为3.5%,20-29岁为28.7%,30-44岁为22.6%,45-59岁为15.7%,60-70岁为17.4%,70-80岁为9.6%,80岁以上为2.6%。(注:所有结果均为SPSS18.0运行的自然结果。)

3.徐州市H社区治理困境

3.1失地农民的身份认同问题

失地农民是“过渡型社区”中的第一批常住者,他们大都是被动进入社区的,即是指主观上不愿意被城市化或还没作好城市化的准备,但由于受各种客观原因的影响而不得不放弃农业生产方式和乡村生活方式,最终被融入城市的。据调查,H社区是由11个自然村组成,共3万多人。因徐州市政开发需要,各村庄从2006年起,陆陆续续进行搬迁并集体安置。他们是和H社区这一“过渡型社区”同时同步产生,“过渡型社区”在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也就是这些居民所面临的问题。

按照H社区居民的说法,他们现在不是农民身份,因为现在没有了土地,但也不算是具有城市居民身份,因为他们现在的生活待遇并未达到云龙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失地农民是被动城市化的,“时间性”效应导致自我认同的转换滞后于物质的搬迁,“空间性”效应带来的强烈的相对剥夺感阻碍了自我认同系统的转换,导致自我认同失调。在H社区中可以明显的感受到存在的相对剥夺感的增加。在传统农村社区,村民之间由于就业、生活方式等同质性高,即使存在收入分配的差距也停留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但是在“过渡型社区”形成过程中,各种利益分化聚合导致一部分人收益大幅度提升,另一部分人获利较少甚至是利益受损,从而产生了相对剥夺感。尤其是,在被动城市化过程中,原有的集体经济财产被社区中部分人员“瓜分”后,导致H社区中村民间心理的不平衡,产生了较为强烈的不满情绪,进而对于社区“满意度”、“认同感”较低。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相对剥夺感带来的是社区认同度的降低,H社区这一“过渡型社区”虽存在着类似于城市社区的空间形态,但由于内在认同的缺失使得本地居民并不认可自己城市居民的身份,反而是更加倾向于认同过去的农民身份。

3.2居民的社区参与率较低

因为H社区是由不同村庄的村民组成,所以各自为政,各自聚居,依然维持这原有的“村落”生活,对于公共空间的维护、管理存在着“三不管”心态,致使社区的治理情况较为混乱。但是,据收集的数据显示,H社区居民的参与意愿较为强烈,只可惜缺乏参与途径与渠道。

居民的社区参与和制度环境有密切的关系。是否具有参与社区生活和社区公共事务的制度和渠道成为影响过渡型社区居民社区参与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过渡型社区本身的特点,当前社区为居民参与提供的制度化渠道非常有限。这就导致了很多有参与意愿的居民未能真正参与到社区事务的管理工作中来。当前过渡型社区中存在的合法的对社区公共事务负责的正式机构主要有三种,即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而目前H社区主要是由村委会来管理社区。除此之外,社区中还零散存在着其他的一些衍生或民间组织,如志愿服务队、中老年健身队(自发)等。

3.3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欠缺

“过渡型社区”建立后,由于居民自治组织的不完善以及相当程度的“内卷化”,实际担负社区管理工作的是直接与社区接触的乡镇(街道)一级政府机构。地方政府对于“过渡型社区”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于社区人口、治安、组织、党建、服务、文教和环境等诸多方面,是一种综合性管理,涉及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过渡型社区”自身人财物的限制,权力与责任的缺失,致使社区自身没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这些社区公共产品,出现“过渡型社区”管理过程中政府一家独大的局面。

据调研,H社区存在较为严重的治安问题,以及无公共厕所等生活问题。对于社区的管理,在过渡型社区阶段,H乡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其管理的力度,为H社区的居民自身建设提供一个较为稳定的外部环境,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适当放权,积极培育社区自治组织,提升居民的综合素质。

4.结语

过渡型社区是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社区,存在着环境卫生恶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等问题,无论是在社区景观或是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与市区形成强烈的反差,成为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老大难”地带。然而,如果不能够将过渡型社区进行良善治理,那么,很可能,过渡型社区的进程会是对于失地农民的新一轮的剥夺,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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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未充分实现村民自治

社区村民自治的实质就是按照村民自己的心愿,选择大多数村民都认可的人来担任村干部,决策村民自治范围内的重大各类事务,规范各种行为。村民自治是农村社区治理的方向,也是推进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但是义乌农村自治实施中发现很多问题。(1)村民自治发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改革实践滞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村民法制概念薄弱,参政议政积极性不足造成如:竞选的条件、规则、选票的制作程序做没能做到完全公开公正;唱票和计票的规则、方法、方式么能做到公开、透明。对村委会选举中贿选、补选的处罚没有落到实处,对罢免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2)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尚未理顺。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不明晰,乡镇政府行政控制与村委会自治权利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乡镇政府把村委误作为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不协调。村党支部过多干预村民自治。(3)农民政治意识薄弱。一方面农民对权利迷信、盲从。对政治生活缺乏责任心和关注度,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村里的政治活动中,对政治评价不倾向不抵制。另外,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程度低,理性弱,民主监督没有发挥该有的作用。

2、农村社区没能给村民带来认同感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解体,新的生活方式还未健全的前提下,乡民各顾各,乡村日益变得一盘散沙,农村社区认同感不强。农村不再是老树、黄昏、昏鸦,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设计风格 统一的建造经营理,村村专业街,到处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们过往的记忆都被“农村社区建设取而代之”。农民很难融入到新的乡村生活中,无法对乡村文化产生亲和力、归属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富裕了,人心却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体赋予的安全保障。另外,义乌外来人口的价值观、、人生观、风俗习惯等都与本村农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农村社区在传统文化和新进外来文化的双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约、规范对农民的约束和影响能力下降,农民集体意识和道德责任感不强下降,不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崇尚实用主义,顾“小家”忘“大家”,农村社区已经没有以前淳朴特质;反而人际关系资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农村社区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发挥社区功能

村民家庭住宅建设后,人们的住宅形式、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生活习惯仍保持着原来的作风。依靠农业收入也转变成了租金收入,闲余时间越来越多,社区管理人员没有充分发挥引导与指导作用,导致村民部分村庄改造后,村民仍然过着“耕地种菜”的纯农民生活,绿化带里种菜,车库里养鸡,耕具随处放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仅有碍于整体环境的保护,也不利于社区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对于社区化管理存在观念偏差,不愿交物业管理费用,认为是不必要的支出,粗放的生活方式没有得到有效改变,这也制约了农村社区化管理的进一步深化落实。

4、农村社区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上级有关部门办一项活动,盲目下达农村社区治理任务,他们明确要求制度上墙,新成立的组织更是要“挂牌子”,似乎有了牌子一切事情就成了。为了迎合上级各部门的要求,部分社区也只能“热衷于”制度上墙、挂牌子等表面文章,钱花费不说,真正能起作用的并不多,大多数的治理只是形式而己。

通过调查发现,对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认为农村社区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级管理为主,自己的主动参与很不适合时宜,对很多公共性事务采取不闻不问、也从不干涉。对于政府这边而言,如何治理社区认识还不够清楚。对于农村社区的建设和治理还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政策,都在摸着石子过河,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经镇农村社区治理,首要问题是对社区进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据各社区的特点,发展自己有利的项目,来带动群众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