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社会治理经验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政府向市场和社会放权,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体制。例如,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在英国撒切尔夫人政府和美国里根政府的推动下,欧美掀起了一场社会福利改革运动,一个普遍做法是将大量社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或者在社会服务中引入市场运作理念。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协作。据统计,目前美国有150多种类型、140多万个非营利性组织,几乎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通过直接补助、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对这些组织进行扶持,而这些组织则提供了大量政府做不到、做不好或不便做的社会服务。
注重发挥社区作用。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形成了政府组织指导与监控、社区组织和民间团体主办、企业在社区内通过市场机构提供优质服务的社区治理体系,加拿大还规定中学生每年必须到志愿组织参加一定时间的义务劳动,否则不能毕业。
注重以人为本
注重改善民生。目前,尽管不同发达国家在保障水平上存在差异,但都将改善民生、增进国民社会福利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并不断增加保障内容、扩大保障范围,逐渐从过去的补缺型社会福利模式向普惠型社会福利模式转变。
注重塑造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西方发达国家都比较重视从扩大中产阶级或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入手调整社会阶层结构。如日本通过就业、税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手段,成功塑造了庞大的中产阶级群体,在这个有1.2亿人口的国家却有着“一亿皆中产”的说法。
注重构建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以劳资纠纷为例,在发达国家,工会会周期性地与雇主协会就一系列涉及双方利益的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当谈判陷入僵局时,由劳资双方或政府指定的第三方或政府直接出面调解、仲裁。
注重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工作制度,将社会工作作为一项正式职业,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人性化、高品质的社会服务。在英国,社会工作涵盖了教育、司法、社区、养老等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而且社工的职业化程度很高,所有从业者都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建立预防机制
篇2
二、坚持制定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到人
综合治理工作成与败,责任强化是前提。一是在思想上摆正位置。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了综治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并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二是责任明确化。把目标管理职责和综治“打、防、建、管、教、改”等方面任务具体量化,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三是制度规范化。制定了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特别在重点整治工作方面,区综治委制定《关于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阳综治[2010]3号),明确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责任,提出四项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达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考核目的。
三、坚持突出重点排查,力求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工作大与小,群众利益是信号。我们密切结合辖区实际,确定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实行重拳出击,严打整治,不留死角,不留尾巴。同时,关注社区治安防控,全力压降发案。
1、在重点排查中,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今年以来,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哪里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依法实施稳、准、狠地打击。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排点地区和部位14个,其中区级重点1个,街道(管委会)级重点13个,召开联席会议3次,开展大型集中整治行动2次,出动人员245人次,查处违法案件257起,破获罪案168件;查处治安案件127起,治安处罚335人;端掉“黄、赌、毒”窝点5个。
今年4月,结合文明创建,我区重点开展了“五小”(小美容美发厅、小浴场、小餐馆、小游泳馆、小休闲娱乐场所)场所、非法传销、非法行医和治爆缉枪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关闭“五小”场所143个;捣毁非法传销窝点49个,驱散传销人员586人;取缔无证行医108户,没收药品111件。全区没有发生有影响的“黄赌毒”治安问题,未发生危爆物品安全责任事故,金融单位内部没有发生被盗、抢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在社区治安防控中,对“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压降警情和发案工作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关于“三防”建设,第一次检查未完成专项工作目标的,向所辖街道(管委会)下发整改通知单;第二次检查未完成专项工作目标的,约谈辖区街道(管委会)负责人,现场整改。对连续三次检查仍未完成专项工作目标,且因工作滞后影响整个专项工作的,全区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综治评先资格。关于压降警情和发案工作,凡辖区内有效刑事警情连续两周同比上升并超过预警值,街道(管委会)要组织辖区派出所、社区和相关综治单位开展一次集中行动,并将行动时间、方案事先报区综治办,事后报行动效果;凡辖区内的刑事警情连续三周同比上升并超过预警值的,街道(管委会)综治负责人要向区综治办说明情况,并在一周内组织2次集中行动;凡辖区内刑事警情连续四周同比上升,并超过预警值(同时高于全市平均值)的,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向区综治委说明情况,在一周内组织2次集中行动,并召开全街(管委会)动员大会,重点调度压发案工作。
为确保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不出问题,我区采取了五项紧急措施:(1)为每所学校增配保安力量,全区57所学校幼儿园拟聘请200名保安。(2)在未安装电子监控的30余所学校建设电子监控系统。(3)在学校设立警务室。(4)加强学校周边巡逻和守控。(5)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学校防范工作,发挥社区安保队员、“五老”志愿者、护校队等群防队伍的作用。
四、坚持集中力量整治,彻底根除隐患
上半年以来,我们主要在学校及周边、建筑工地及新建住宅小区、非法传销窝点、非法行医诊所、黑恶势力容易渗透的地方进行整治,打防并举,巩固整治成果。
1、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今年3月福建南平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敏感,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同时责成综治牵头,迅速采取措施全面进行整治,确保我区学校及周边治安良好。区综治办重点开展了两个摸排。既:深入学校摸排问题查找治安隐患,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整治。摸排学校周边重点人群重点对象,落实管控,防患未然。
全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共打掉犯罪团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人,破案起。其中,刑事拘留人,送工读学校人。检查网吧369家(次),取缔黑网吧4家,收缴电脑等设备25台(套),2家违法经营网吧受到停业整顿的处罚。新设交通安全标识11个,并对部分交通设置以及警力部署进行了调整。取缔无证经营饮食摊点43个,清理学校周边违规占道165处。
2、建筑工地、新建住宅小区治安综合整治。
我区建筑工地、新建住宅小区治安综合整治有的放矢,严厉打击侵害建筑工地和新建小区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绝不允许“三霸”坐大成势。一是坚持重点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包保”责任制,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限期整治”。二是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服务力度,深入推进企业、工地平安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工地、小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三是继续坚持“三建两审一挂牌”制度,为建筑工地打造治安防火墙。四是坚持“五个一”、治安防范、巡查联防三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建筑工地的自我防范能力。
篇3
某县采取“八查八看八结合”方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经验材料
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__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干警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八查八看八结合”方法,认真搞好社会主义理念教育活动。“八查八看”即:一是查法律监督,看是否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查执法宗旨,看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冷硬横推、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群众的司法诉求的现象;三是查法制观念,看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随意扣押、冻结款物,受利益驱动办案、违法违规办案;四是查服务大局,看是否存在执法不注意方式、方法,随意采取强制措施,不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五是查党性观念,看是否存在对中央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敷衍应付,自行其是等情况;六是查工作责任心,看是否存在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不深入思考问题,思想上固步自封,工作上庸碌无为;七是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满足于一般号召,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八是查理想信念,看是否存在道德意识缺失,,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贪赃枉法等。“八结合”即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机关“五化”建设结合起来;六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__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结合起来;七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我院正在开展的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结合起来;八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结合起来。
采取“八查八看八结合”方法以来,__县检察院干警的工作作风更加过硬;执法理念进一步深化;执法效果有了明显提高。
篇4
1.1存在“两种模式”的弊端所谓的两种模式。一是在资金投入上存在困难,费用花费较大。二是,相关治理技术和管理能力有限,很多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过关,地区之间的治理和管理也具有双重标准,无法保证城市污染建设的正常运转。
1.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能力有限城市环境治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仅仅依靠单一的治理手段,无法保证环境治理的科学性,也不能发挥管理的效力。例如,我国南京在2012年治理水污染中,虽然运用了生物、物理、化学等多种治理对策,但是却没有形成制度规范,在实际管理中缺乏效用。
1.3中国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亟待提高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起步较晚,在众多排污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交给专业公司运营的企业。但是从中国大环境上着眼,很多城市的认识还相对薄弱,环境污染得不到有效的治理,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都有待提升。
2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应该采取的有效方式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看到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在设施建设与社会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不足,我国相关单位一定要做好建设工作,根据污染设备建设的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对策,从多方面入手解决问题,实现城市的快速发展。
2.1加强社会城市环境污染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法律是规范行为的基准,是解决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建设问题的核心,也是引导工作积极开展的重点,有助于规范运营单位的工作流程。因此,我国相关管理机构要制定完善的制度体系,鼓励城市开展环境污染治理,通过法律的制定明确治理的方式和手段,为城市环境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2.2环境污染治理要建立激励政策在现行的政策体系中,扶持和鼓励环保与社会管理发展的政策还不完善,必须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上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的治污能力,使城市环境污染与社会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市场化。例如,国家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根据城市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运营服务方法,形成良性竞争的机制,充分发挥治理功效,为相关机构提供一定政策上的优惠。
2.3强化监督职能有效地监督监管是保证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良好运转的保障,也是做好管理的有效环节,对此,环保管理部门必须要加强运营队伍监督水平的提高,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保证管理运营朝着专业化与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4环境污染治理要采取双赢机制环境污染治理要注重双赢,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创新投入,使城市环境治污的市场空间得到扩展。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需要平衡双方的利益,使城市环境治污企业在优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得到较大的空间。另外,治理机构还要确定合理的、科学的运营经费,这项经费的开支必须要低于排污企业自身的运营成本,从而取得运营市场的最终认可,实现运营公司与排污企业的双赢。
篇5
1.1存在“两种模式”的弊端
所谓的两种模式。一是在资金投入上存在困难,费用花费较大。二是,相关治理技术和管理能力有限,很多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过关,地区之间的治理和管理也具有双重标准,无法保证城市污染建设的正常运转。
1.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能力有限
城市环境治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仅仅依靠单一的治理手段,无法保证环境治理的科学性,也不能发挥管理的效力。例如,我国南京在2012年治理水污染中,虽然运用了生物、物理、化学等多种治理对策,但是却没有形成制度规范,在实际管理中缺乏效用。
1.3中国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亟待提高
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起步较晚,在众多排污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交给专业公司运营的企业。但是从中国大环境上着眼,很多城市的认识还相对薄弱,环境污染得不到有效的治理,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都有待提升。
2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应该采取的有效方式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看到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在设施建设与社会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不足,我国相关单位一定要做好建设工作,根据污染设备建设的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对策,从多方面入手解决问题,实现城市的快速发展。
2.1加强社会城市环境污染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法律是规范行为的基准,是解决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建设问题的核心,也是引导工作积极开展的重点,有助于规范运营单位的工作流程。因此,我国相关管理机构要制定完善的制度体系,鼓励城市开展环境污染治理,通过法律的制定明确治理的方式和手段,为城市环境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2.2环境污染治理要建立激励政策
在现行的政策体系中,扶持和鼓励环保与社会管理发展的政策还不完善,必须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上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的治污能力,使城市环境污染与社会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市场化。例如,国家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根据城市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运营服务方法,形成良性竞争的机制,充分发挥治理功效,为相关机构提供一定政策上的优惠。
2.3强化监督职能
有效地监督监管是保证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良好运转的保障,也是做好管理的有效环节,对此,环保管理部门必须要加强运营队伍监督水平的提高,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保证管理运营朝着专业化与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4环境污染治理要采取双赢机制
环境污染治理要注重双赢,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创新投入,使城市环境治污的市场空间得到扩展。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需要平衡双方的利益,使城市环境治污企业在优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得到较大的空间。另外,治理机构还要确定合理的、科学的运营经费,这项经费的开支必须要低于排污企业自身的运营成本,从而取得运营市场的最终认可,实现运营公司与排污企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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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各国在谈到跨国有组织犯罪问题时无一不涉及到有组织犯罪问题。而这个问题在世界上是有许多不同看法的。因此,若要界定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内涵和外延,就必须先从界定跨国有组织犯罪谈起。
有组织犯罪的概念我国学术界对有组织犯罪定义问题进行了许多研究,争论很大,莫衷一是。有的人认为,有组织犯罪是指,由故意犯罪者操纵和控制的组织结构稳定、具有较强自我保护能力的犯罪组织所实施的各种类型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这个定义要求,犯罪是由故意犯罪者操纵和控制的犯罪组织实施的;该犯罪组织的组织结构稳定,而且具有较强自我保护能力;该犯罪组织实施的犯罪包括各种类型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随后同一作者又认为,有组织犯罪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有组织犯罪,应当包括两类:一是指地区性或跨国性的走私、贩毒、伪造货币、诈骗、敲诈勒索、暴力恐怖以及一些国家存在的赌博业、业等有组织犯罪活动;二是指每个国家内的各种集团性犯罪活动,其中主要包括各种团伙所进行的犯罪活动。狭义的有组织犯罪,则指那些组织严密、等级森严、内部分工明确、有严格行为规范、为了获得巨额的经济利益而进行有预谋、有计划的犯罪活动的集团性犯罪。对有组织犯罪的定义是,指由故意犯罪者操纵、控制或直接指挥和参与,组织结构严密、等级森严或组织成员相对稳定,有特定行为规范和有逃避法律制裁的防护体系的犯罪组织和犯罪组织联合体,为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而使用暴力、恐吓、腐蚀及其他非法手段所进行的集团性犯罪活动.这个定义界定的有组织犯罪,要求有组织犯罪必须具备若干复杂的条件: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形态是组织结构严密、等级森严;成员相对稳定,有特定行为规范和逃避法律制裁的防护体系的犯罪组织和犯罪组织联合体;犯罪目的是为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犯罪手段是使用暴力、恐吓、腐蚀及其他非法手段;犯罪人从事犯罪的活动方式是集团性的犯罪活动.不符合任何其中一个条件都不能构成有组织犯罪。这个定义太过于绝对化了。如果用它来衡量具有组织形态的犯罪活动,那么,绝大多数都不能列入有组织犯罪之中。
有的人则认为,有组织犯罪又称为集团犯罪、团体犯罪。广义的有组织犯罪,是指有一定组织形式的团体,通过其成员的团体活动所实施的犯罪。其中既包括法人组织实施的犯罪,也包括非法的社会团体、犯罪集团所实施的犯罪。狭义的有组织犯罪,仅指犯罪集团组织实施的各种犯罪.这种观点主要从犯罪的主体来确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接近于这个术语的语义。还有的人认为,有组织犯罪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以谋利为主要目的,为了长期共同犯罪而结成组织的,或虽无明确协议成立犯罪组织,但经常共同实施犯罪的,就是有组织犯罪进而解释说,有组织犯罪的主要目的是谋取经济利益;犯罪成员构成三人或三人以上;从事犯罪的人以长期犯罪为目标;但是,构成有组织犯罪不要求该组织造成实际的严重后果.这个定义把犯罪人数确定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将有组织犯罪的面予以扩大,又把该组织界定为为了谋取经济利益的犯罪组织。这个定义从根本上把那些出于政治目的而进行恐怖活动的犯罪组织所实施的犯罪,以及那些的组织所进行的犯罪,都排除在有组织犯罪之外了。
西方许多专家把有组织犯罪看作是用来界定某些主要从事暴力、谋利性的犯罪活动的集团所反映出的犯罪现象的一个术语。①作为集团犯罪的一种形式,有组织犯罪应与纯粹由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集团所为的其他犯罪言行区别开来,②还应把有组织犯罪集团和其他由有组织犯罪集团雇佣而诉诸相同方法和手段的组织区别开来。不能把有组织犯罪与法人公司偶尔从事的犯罪活动相混淆,后者所为的犯罪只能算作是法人犯罪或者是机构犯罪。③有的国家认为,有组织犯罪是由划分为两极以上的犯罪组织或由若干不同的犯罪组织,采用阴谋手段,以分工合作的方式所从事的刑事犯罪活动。其目的在于获取经济利益或对公众生活方式施加影响.有的国家则认为,所谓有组织犯罪是指由稳定的具有逃避社会控制之防护体系的、操纵犯罪团伙,利用暴力、恐吓、腐蚀和大量盗窃等非法手段从事故意犯罪的相对大的集团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些定义都在不同层面上揭示了有组织犯罪的特征。由此可见,关于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尚存在许多争论。为了求得一致的见解,以便更好地认识有组织犯罪问题,有必要从多个视角去理解它的实质意义。从术语上讲,有组织犯罪首先是个犯罪学术语。这个术语来源于英语
organizedcrime。从语义的角度上讲,organized是已经完成了的组织状态,organizedcrime自然是指具有组织形态的犯罪。汉语有组织犯罪,是由两个术语组成的:有组织、犯罪.有组织是修饰词,它是用来界定这类犯罪的。很明显,有组织犯罪主要是从组织形态的角度去理解和界定此类犯罪的。是否具有组织形态,是判断这类犯罪的标准。各国刑法典中所规定的每一类犯罪,只要犯罪人是具有组织形态的,都可以列入有组织犯罪中。可见,组织形态是理解有组织犯罪的关键。而恰恰国际上对有组织犯罪的分歧也正在于此。犯罪时,具有多大规模的组织形态,才算是有组织犯罪;一个犯罪组织的内部结构如何,才能称作是有组织犯罪;犯罪时,犯罪人内部如何分工,如何联系,才能认为是有组织犯罪;犯罪人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组织,并如何在犯罪组织的驱使下进行犯罪,才可以认为是有组织犯罪,诸如此类都是界定有组织犯罪的关键问题。从犯罪学的角度上讲,有组织犯罪可以有多种理解。第一层,应把有组织犯罪看作是犯罪组织的犯罪,即凡是由犯罪组织实施的犯罪,都可以认为是有组织犯罪。从这个理解层面上看,各种犯罪集团,类似意大利黑手党、日本的山口组、哥伦比亚卡利贩毒集团从事的暴力犯罪、贩毒、走私、洗钱等毫无例外地归属于有组织犯罪。从这个角度出发看问题,界定犯罪组织就成为确定有组织犯罪的关键。就生物学而言,组织是生命的有机体,是有结构的存在。就社会意义而言,所谓组织,是指为了一定目的,按照相应规则,而结成的具有体系的机构。犯罪组织即是为了犯罪的目的,根据犯罪需要而结成的具有内部管理体系的系统。从组织形态上看,单个人是不能称为组织的,犯罪组织最起码应由两人以上构成。犯罪人结成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实施犯罪。这就把那些为了其他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排除在外了,这种组织即使偶尔实施了犯罪,也不能把它称作是犯罪组织。从内部管理机制看,犯罪组织有其特殊的组织系统,并按照内部规则进行活动。第二层,有组织犯罪则是指犯罪人有组织地进行犯罪。凡是犯罪人按照犯罪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完成其犯罪活动的,都属于有组织犯罪。从这个角度上讲,有组织犯罪即是犯罪人根据犯罪需要,共同进行组织、策划、实施犯罪。两人共同犯罪,只要具有组织形态,并且按照组织规则进行犯罪活动,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视为是有组织犯罪。第三层,有组织犯罪不是个人犯罪,而是多个人在某个组织的名义下进行的犯罪。这种犯罪因此具有组织行为的全部特征。它不象个人那样,以单个人的行为反抗整个国家或社会的面目出现,而是以组织形态来表明其的性质。所以,有组织犯罪是特殊社会组织反抗整个社会的一种形式。
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形式之一,是更大规模的有组织犯罪。如何界定跨国有组织犯罪,最主要的立足点是要把它放在跨国犯罪的范畴内来加以考察,不能只单纯用国内犯罪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跨国有组织犯罪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空间概念,并不具有任何时间概念。所以,跨国有组织犯罪无非就是指犯罪组织在两国或两国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其认定依据是国家的疆界范围。凡是有组织犯罪者超越一国领域实施犯罪,即可以归入跨国有组织犯罪之内;凡在一国领域内由该国的犯罪团体实施,就不能认为是跨国犯罪,更不能认为是跨国有组织犯罪了。由于犯罪的阶段各不相同,在犯罪预备、计划、着手、实施各阶段,犯罪行为的表现方式也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也不一致。跨国有组织犯罪过程一般都很复杂,这当然给认定跨国有组织犯罪造成了困难局面。从抽象的意义来讲,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下列各项:首先,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所有的跨国有组织犯罪都是有组织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跨国有组织犯罪都需要许多犯罪成员加入才能完成,所以,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犯罪规模很大。为了完成特定的犯罪任务,实现其犯罪意图,犯罪集团不得不进行庞大的组织工作,从计划、预谋、准备到实施犯罪、逃避打击,都要进行周密的安排。整个运转过程如同跨国公司的商务运作那样,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进行各项犯罪活动。在跨国贩毒和跨国洗钱过程中,其运作最能体现出这种特征。
其次,跨国有组织犯罪是跨国犯罪的主要形式之一。跨国犯罪所具有的基本特征,跨国有组织犯罪肯定都具有。所谓跨国犯罪,是指非法进出两国或两国以上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尽管跨国犯罪是在国际范围内活动,其危害性涉及各个有关国家,如犯罪地国、犯罪结果地国、受害人国籍国、行为人所属国等,但它仍然是国内法上犯罪,而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犯罪。跨国犯罪主要破坏的是国内法。认定跨国犯罪是以当事国特别是受害国法律来作为衡量标准的,而不是以国际法为标准的.第三,跨国有组织犯罪以谋求更大的利益,榨取巨额利润为其首要目标。第四,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敛集了巨额资本,具有在国际范围内调动资金投入犯罪的能力。这是一般的国内有组织犯罪团体无法比拟的。第五,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组织结构严密、内部约束严格。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的主要犯罪特征之一。由于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往往比较庞大,各个集团的组织结构相应都是很复杂的。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有组织性是是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特点。实际上,跨国有组织犯罪是一个处于动态发展中的概念。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特殊形态,它的产生也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同时,大规模的跨国犯罪组织也可能发生分裂或者消亡。认识到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动态特征,就为我们同一思想奠定了基础。
二、跨国有组织犯罪对社会的经济控制模式
顾名思义,有组织是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应有之意,而有组织的根本特征就是控制性即在一定领域或者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控制力量。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控制力量,跨国有组织犯罪造成的危害才特别巨大,某些大规模跨国有组织犯罪甚至能够富可敌国,成为第二政府.物质是社会的基础,物质利益是人们组成社会的根本动因,因而,跨国有组织犯罪也以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为根本特征的,也就是说,犯罪分子集合起来组成跨国犯罪组织的动力正来源于其经济目的,经济特征是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本质属性。谈到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经济特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跨国有组织犯罪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产生和发展的,另一方面,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经济目的决定其一切其他特征和行为。
前者是从历史发展角度谈的。跨国有组织犯罪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特别是市场经济阶段)的高度发展而形成的。在以分散和自给自足为基本特征的自然经济和以短缺和指令性计划为特征的计划经济条件下,跨国有组织犯罪缺乏生存的土壤,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无利可图。只有在经济一体化、社会分工细化、国际交流频繁的社会中,跨国有组织犯罪才显得更有存在必要。现代经济活动要求的激越化、信息化、国际化在各种犯罪形式中,也只有跨国有组织犯罪才有可能达到。同样,也只有以跨国有组织犯罪这种形式才有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最高形态的犯罪特征。后者是从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经济特征和其他特征相互关系角度谈的。经济背景只是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外在条件,而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出现是犯罪内生因素决定的,谋求犯罪利益最大化是犯罪的终极目标。
按照经济学的一般理论,自由竞争走向垄断,是因为资本追求超出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也正是这一股力量使得犯罪实现了由一般犯罪到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转变。垄断是跨国有组织犯罪追求的目标,也是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手段。正是为了牟取垄断经济利益,个别的罪犯组成了犯罪组织并进而发展成为跨国;正是为了提高犯罪的效率,犯罪组织内部建立了严密的层级结构和分工;正是为了拓宽犯罪市场,跨国有组织犯罪不断向全球扩张,活动领域遍布各个行业;正是为了长久的维持其犯罪利益,贿赂官员和武装威胁甚至操纵选举,才成为其常用的手段。
可见,组织特征和经济特征作为跨国有组织犯罪的两个基本特征,分别对其从外在形式和内在目的两个方面作出了概括。除此之外的其他特征是附属于基本特征的。而在两个基本特征之间,经济特征是第一位的,是跨国犯罪组织之所以成为跨国犯罪组织的基础和动力。
既然经济特征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那么经济学家又是如何描述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呢?通常,经济学家将以两种模式描述跨国有组织犯罪:在获得利益的前提下,组成一个公司或者一个政府.一个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正是一个通过向其他无组织、小规模的犯罪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公司。通常,它以充当高于正常价格卖出的垄断性供应者或者低于市场价买入非法商品的垄断性收购者的方式统治着某一种或某几种固定的犯罪行为。作为垄断性卖方,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可以以垄断价格出卖货物,例如将出售给零售者。而零售者以同样方式将其出卖给吸毒者。但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不仅获得了垄断利润,同时也将大部分被捕的风险转移给了无组织的罪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在它可以作为唯一的买受方时,可以人为低价买入,例如被盗物品。同样,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获得了以低价购买非法商品的利润而将触犯盗窃罪的风险转移给了无组织犯罪人。
垄断供应者和垄断购买者的经济模式帮助解释了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采取此种行为模式的原因。例如,如果一个类似黑手党形式的犯罪集团经营着一个几乎没有竞争者的市场。而,此时,人身暴力,或者暴力的威胁,是犯罪集团用来保卫市场分额的基本武器。例如,如果当一个强大的组织试图侵入同一市场时,对于因此而出现的市场的不稳定,暴力是唯一的解决方式。而在同样的情况下,一个合法的公司可能通过投资于调查研究或者广告来保护它的市场分额。
另一个典型的跨国有组织犯罪形式类似于政府。在这种模式下,一个犯罪辛迪加在大范围内具有影响力,并且在一定的地域或者经营范围内对合法或者非法的生意都享有额外的特权。一个跨国有组织犯罪组织充当政府的角色制定了对某些行为的规定,如果必要,仍然以胁迫手段为最终的解决方式。类似一个政府,这种犯罪组织拥有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利。跨国有组织犯罪政府通过对合法或者非法的经营征收额外的强迫赋税或者贿赂来取得从事特定的营业的许可。
同时,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也是一种重新分配的机构,把从一些民众那里取得利益再分配给其他人。同合法的公司或政府一样,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利润获得同时意味着利润的分配——象公司分配给股东,或者象国家以福利的形式分配给社会的各个阶层。其分配的依据是在组织内部不同的作用和地位。在通常的犯罪集团中,集团的成员被分为如下三类:执行者、决策者和保护者。下层的执行者有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在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控制下的单独犯罪人,在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中,他们可以说是被害人,这是因为他们是犯罪集团中最基层的执行者:在作为犯罪集团的垄断性买卖中,如果他作为买方并承担着面向普通社会成员的卖方,那么,他是犯罪集团中最为暴露并因而承担着最大的被捕的风险,同时,相对于犯罪集团所获得的利益,他获得的利益无疑是最小的;如果他作为卖方,那么,他的应得利益或者会被犯罪集团的垄断性低价而剥夺怠尽,或者会因为不得不依照犯罪集团发挥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政府管理功能时所制定的税——保护费而被部分瓜分,但无论如何,做为犯罪集团的最基本构成人员,他们是整个犯罪金字塔的基础,也是整个黑社会组织的重要经济来源;其二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内部的决策者。他们在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中的作用相当于公司或者政府的决策人员。他们负责规划出黑社会组织内部的分工与发展方向,同时,也具有代表作用,即作为真正的黑社会首领——即合法化的某些政府官员的代言人指挥着整个黑社会组织的行动。保护者是黑社会内部最为合法的一部分人——他们或者具有某种合法的社会身份,或者具有相当的政治影响力,并通过他的这种身份或者政治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以合法的或者非法的方式保护着黑社会组织,并通过其合法的行为为黑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开辟了一条相对平坦的道路。
对于一个成熟的跨国犯罪组,它就是这样以两种方式、三类组成人员达成了控制某个行业或者某个地区经济的目的。控制经济——分配利润——取得政治权力——控制社会——便利犯罪——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这个怪圈的不断循环构成了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经济历程。
三、我国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及控制措施
与成熟的跨国有组织犯罪不同,中国的跨国有组织犯罪仍然处于逐步发展的进程中,在其组成人员与经济控制方式具有独特之处。
1,在经济控制模式上,中国的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暴力性明显。同资本的原始积累相类似,暴力是跨国有组织犯罪获得最初的经济基础的不二法门。处于发展中的跨国有组织犯罪自然也无法免俗。从中国现有的跨国有组织犯罪来看,暴力手段仍然是其获得经济利益的最基本手段。而暴力手段意味着犯罪集团中基层执行者的增多与单独犯罪的增多。而基层执行者又多来源于两劳人员,因此,加强对两劳人员的控制,不失为防范跨国有组织犯罪蔓延的有效方式,同时,加强对社会治安的管理、打击、防范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背景下,控制国内黑社会犯罪的发展,也是控制跨国有组织犯罪发展的有效方式。
2,组织化程度不高,结构层次简单。西方跨国犯罪组织多由一个绝对权威的决策者操纵、控制,有多层次的固定成员,有严格的残酷的内部纪律、规章制度,有专业犯罪技术和科学分工,有极富成效的保护体系,但是,在中国,由于地域、文化等原因,跨国犯罪组织的家族性、地域性较强,就跨国有组织犯罪总体水平看组织话程度不高,结构较为松散,除首领地位显著外,内部等级不森严等。在西方黑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跨国犯罪组织程度的提高,多是随着跨国犯罪组织之间的并吞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因而,防范这些分散的犯罪组织联合起来,也就成为减少黑社会性质势力经济控制力提高的有效方式。
3,作为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利益分配的受益者之一,某些政府官员也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组成人员,他们造成的危害甚至更大于执行者与决策者。例如,在1991年和1994年初之间,经过刑事调查和全民投票,意大利政府的整个领导阶层由于贪污与著名的跨国犯罪体团——黑手党有染的罪名全部被罢免。4名前总理被指控有罪。其中一名被指控有与黑手党同谋,参与谋杀的罪行。另一名由于贪污已被判处8年徒刑。一名前内务部长被逮捕并因与卡莫拉秘密团体勾结的罪行而受审判。十余名前部长均因贪污而被罢免。24分要求授权审理因犯有严重罪行(其中17分是关于与黑手党勾结的罪行)的前立法会议的议员的报告被呈递到议会。400余名不同级别政界人士被指控贪污。70个市议会由于黑手党在其所辖区域的破坏活动而被解散。150余名地方行政人员因同样缘故而被撤职。显然,我国的跨国有组织犯罪还未发展到如此猖獗的地步。但是,跨国犯罪组织同政界勾结的迹象却已有迹象。
总之,在明了跨国有组织犯罪对社会的经济模式的同时,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分析我国现有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并结合这些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是制止跨国有组织犯罪产生和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维护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康树华主编犯罪学大辞书[Z]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
《有组织犯罪的经济模式》王家明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第15卷第2期,200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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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经济法发展史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从“重商主义理论”、“重农学派”、“历史学派”、“凯恩斯主义”、“供应学派”再到“新制度学派”,从“战争统制经济法”到“危机管制经济法”,通篇经济法的发展史都是国家与市场互动互抑的关系史,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法关注的焦点问题[4](P23-27)。
(一)市场失灵: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悖离
所谓市场失灵,是相对于完美的市场机制理论而言的,一般认为,是指市场发挥作用的条件不具备或者不完全而造成的市场机制不能自我调节的情形,是指由于一定的因素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呈现低效率运行的一种非理想状态[5](P70)。市场失灵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市场的外部性问题。
斯蒂格里茨认为,外部性是指“个人或厂商没有承担其行为的全部成本或没有享有全部利益时所出现的一种现象”。外部性的实质在于:一个当事人对其他当事人的福利产生影响且这种影响并没有从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6](P73)。外部性可分为积极的外部性(外部经济、外部正效应)和消极的外部性(外部不经济、外部负效应)。前者是指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是指有利于他人的行为,如发明创造、植树造林等;后者则是指私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是指有损于他人利益的行为,最明显的是环境污染问题和使自然资源损失过快的问题。外部正效应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彰示和维护,外部负效应则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贬抑和损害。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主体的趋利性,市场主体只关注其自身利益,而通常不会顾及给其它主体、给社会造成损害。因而,在单纯市场机制下,损人利己、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情常有发生,外部负效应是经济运行中的常态。二是公共产品供应的问题。所谓公共产品,是指不把任何人排斥在享受之外的产品,或者是指那些在消费中不具有排他性的物品。公共产品具有两个特征:一是非竞争性,即可以为每个人消费,任何人对这些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他人所能得到的消费水平,如社会治安、道路等;二是非排他性,即不可能排除那些没有支付价格的人,一些人不付费也可消费,如国防、防洪工程[7](P47-68)。在市场机制下,市场主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都希望有别人来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免费使用,公共产品的非排除性为“搭便车”的行为提供了可能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市场失灵实际上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悖离。这种悖离可能表现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漠视,可能表现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消极损害,也可能表现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直接侵害。克服市场失灵实质上就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重新彰示,我们要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必然要依据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克服“政府失灵”的法宝
如何纠正市场带来的严重的社会不平等、如何克服市场失灵?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国家介入市场是解决市场失灵的最佳途径。国家具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力,只有国家才有能力改变因市场失灵而带来的社会不平等问题;同时,经济管理是国家的重要职能,因而介入市场、管理经济是国家的应有职责。
国家管理经济,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协调、调节和管理主要是通过政府进行的。“纠正社会和经济的弊病是政府的职责”。传统的政府干预经济理论中存在着一种观点认为,市场不能做或做不好的,政府就应去介入,并且政府的介入也一定能解决问题。这种理论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其假设主要包括:政府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政府所作的决策更周全、更明智;政府的运作效率是高效率低成本的,等等[8](P136-139)。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加之政府本身的行政偏好,政府在克服市场失灵的活动中也会出现失灵,而且政府失灵比市场失灵更具有毁灭性。政府失灵不仅表现在政府部门普遍效率低下,从而阻碍政府在克服市场失灵活动中应有功能的发挥;还表现在政府干预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悖离。由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普遍存在,政府及其官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经济人”一旦具备条件,会最大限度地为自己谋取私利。要克服政府失灵,就必须在赋予政府干预市场权力的同时,对政府的行为加以约束。包括来自执政党的约束、来自社会舆论的约束、来自法律的约束、来自政府内部的约束等等,其中来自法律(经济法是最为恰当的法律形式)的约束是最为重要的。对政府进行约束最根本的原则就是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因为政府失灵实质上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悖离,只有依照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对政府介入市场的行为进行干预,才能保障政府行为的合理性。
以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为己任的经济法,如何去实现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目标?作为一种正确的思路,我们必须要确立经济法的社会公共利益本位。首先,这是经济法顺利实现克服市场失灵目标的必要条件。从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市场失灵实际上就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悖离,市场失灵的克服就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重新彰示,因而在克服市场失灵的过程中必须要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原则。而作为克服市场失灵之法的经济法,当然要确立社会公共利益的本位。其次,这有利于经济法实现有效克服政府失灵的目标。政府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执行者,本身也存在着失灵现象,这种政府失灵同样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悖离。因而,克服政府失灵就需要以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去规范政府的行为,将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作为评判政府行为是否适当的标准。
另外,将社会公共利益本位确立为经济法的法律本位,突出经济法的社会公共利益优先性,不仅可以形成经济法区别于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特质,而且可以使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同等地位,进而实现两种利益在我国整体法律体系中的和谐与共容[9](P213)。
三、经济法社会公共利益本位的实现
将社会公共利益确立为经济法的法律本位,就是要保证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要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从而有效克服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进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将社会公共利益原则贯彻到具体的经济立法、经济执法和经济司法的过程,就可以称之为经济法社会公共利益本位的实现。
(一)社会公共利益本位实现的先决条件
1.社会公共利益内容的确定
社会公共利益是人类群体生活所追求的一个主要目标,如何给其下一个规范性的定义,是我们在研究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而对于将社会公共利益确立为法律本位的经济法而言,尤为迫切。马克思认为,“利益是社会化的需要,是人们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需要”[10](P376)。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经济法研究下的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社会公众通过国家介入市场的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需要。联系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国情,笔者认为经济法研究视野下的社会公共利益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经济秩序。经济秩序是社会公共经济利益的基本内容,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基本的要求,因而是经济法社会公共利益本位的最重要内容;②宏观调控。作为国家从经济运行全局出发、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总体的供求关系进行的一种调节和控制,宏观调控不仅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而且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保障;③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使经济、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持续不断的发展思路,是社会公共利益更高层次上的内容;④社会分配和社会保障。社会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全社会的分配,社会保障是以国民收入的分配方式对特定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社会分配与社会保障构成了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的最后制度保障。
2.社会公共利益主体的确定
“利益主体是利益的首要基本要素,作为需要主体与需要对象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任何利益都是一定的需要主体与需要对象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利益是相对于一定的利益主体而言的,不属于任何主体或者没有主体的利益是不存在的”。并且“利益主体作为社会化了的需要主体,是多种多样的,在现实社会中,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某种群体或者组织(包括家庭、集体、民族、国家等)。”[11](P48-51)那么,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何在?在我们确立了经济法的社会公共利益本位之后,这是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正如上面我们对社会公共利益所作的定义那样,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是社会公众,并且只能是社会公众,而在我国则是指广大人民群众。
需要说明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与其代表主体是两个不同概念。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是社会公众,但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主体却有很多。首先,国家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主体之一。作为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我国,国家当然是社会公众的代表主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的职责所在。其次,社会团体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主体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形形的社会团体在特定领域、特定地区发挥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作用,如消费者协会等。再次,其他特定机构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主体,如美国的联邦储备委员会,英美自律监管体制下的证券监管机构,这些机构介于政府机构和社会团体之间,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主体的特点不仅在于其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最终实现是通过其不同代表主体之间以及与其他主体博奕实现的。因为,在现实中,每个代表主体都很难保证独立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就国家而言,国家不仅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而且是国家利益的主体,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两个不同范畴,有时会发生冲突,有可能导致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就社会团体而言,在特定领域、特定区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但其自身也有其狭隘的团体利益,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就很难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由此看来,只有通过社会公共利益的所有代表主体,并通过它们之间的博奕,才能真正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二)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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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是中国汉文化的精神基础,不仅是一种理论形态,而且是一种贯穿于社会日常生活的文化形态。历史经验表明,按照儒学精神组成的社会具有极其强大的内聚力和自觉能力。儒学也是一种极其和平的文化,它主张人类依靠自觉自悟的力量,发展人类良知,使人类在自觉、自悟、自律的社会秩序中和平相处。从儒的内存精神中,人类能够获得建立新秩序和新文明的力量。
东亚的地域范围包括东亚大陆的中国、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和中南半岛国家越南等。东亚文化最大的特征是“和平和包容性”。费正清先生认为,“在该(东亚)地区出现的文字制度,连同其道德观念,政治模式,社会形态,艺术倾向,文字形式及历史记载,这一切使东亚文化形成了人类文明的一个特殊而重要的分支。”
2 中日韩三国社会治理模式的异同
1、经济模式差异
经济发展也是人的发展,人的素质(包括文化素质)会在一定程度决定一个民族的技术与经济的竞争力。在日本,儒家文化孕育了一种目标取向的政治文化和理性的经济伦理,重视“目标达成的价值观念”。坚持“发展取向”的政府,直接参与经济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从民族经济利益的角度,协调经济的发展。正因为这种“发展取向”的政府能够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日本在东亚地区的经济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能抓住时机,及时调整经济发展战略,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倡导“体制一维持一整合的价值观念”,其功能是维持社会秩序的现状,而不是鼓励人民去开拓疆土,追求财富,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人们追求的目标,具有保守、反对革新变法的性质。但是在中国人民在几千年的文明历史创造活动中,发展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内涵:倡导忠诚、献身精神、责任感、集体主义,这些文化价值为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经过家庭的熏陶,这些文化价值世代相传,成为泛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区域文化发展
近代以来,东亚文化圈淡化,华夷秩序体系崩溃。东亚进入了一个混杂的新时代,直至今日,这种混乱仍然留存在东亚的文化中,使之“分崩离析、纷纭复杂:传统的和现代的,东方的和西方的,社会主义的和资本主义的文化在东亚同时并存”。
韩国社会依然以礼为基础,重在孝和忠,倡导简洁、素朴、单纯、俭约、光明正大等行为方式,更多地关心现世的、现实的生活而对死后的世界敬而远之。在日本,源于中国儒教传统的“忠孝观”得到了适应性的发展,以忠孝为伦理的体系中,居首位的当然是忠,而与忠紧密相联的便是孝,所不同的是,韩国是以孝为先的父子序列,日本是以忠为先的主从秩序,韩国崇文,日本尚武。
3、社会福利模式比较
我国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家庭制度源远流长。历史上,在家庭内部、甚至在扩大化的宗族组织中,家庭成员间彼此顾恤扶持、互帮互助,每个家庭都是一个独立的保障系统,绵延数千年而不断,家庭保障是我国一项优秀的传统资源。近年来,随着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儒家传统文化遭到冲击,人们的家庭观念逐渐淡薄,家庭保障有弱化的趋势。尤其是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上,整个社会舆论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过度看重社会保障制度,而轻视家庭保护。
韩国的福利政策非常强调家庭及孝的思想。1989年修订的《老人福利法》第3条明确规定要保持和发展以敬老孝亲为核心的家族制度。此外,韩国的国民生活基本保障法、国民健康保险、医疗保险法中都是以家庭作为支付单位,征收或缴纳社会保险金,家庭成员间都有连带责任。政府对于家庭制度的重视可见一斑。
然而日本的经验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面的例子,需要指出的是,日本社会也是一直十分看重家庭的。如今日本的社会福利仍以家庭为计算单位,家庭主妇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不是由个人直接支付,而是由丈夫和丈夫就职的企业来分担,即使妻子正式就职,其纳税以及缴费也都与丈夫的收入相联系。日本的社会保障政策设计上以男性为主干,妇女处于附带地位,它反映了日本在现代社会中仍然试图恪守“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
3 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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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前言
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在外打工而被交由父母一方或长辈、他人来抚养、教育和管理的儿童。如今,大量留守儿童已经步入高校成为大学生,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应对措施,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对于高校管理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但从目前来看,以留守经历大学生的社会支持和社会责任为研究的文献较少。黄瑞苗虽通过探讨社会支持对社会责任的影响,指出社会支持与社会责任正相关,但其主要研究对象为初中生,未考虑留守这一特殊的人生经历。本文以留守经历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对大学生社会支持与社会责任进行实证研究,探索有童年期留守经历大学生的社会支持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
1 对象与工具
1.1 调查样本
本次问卷主要通过网络问卷的形式发放,共发放问卷450份,有效问卷415份,从中筛选出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的问卷194份。本次{研的对象主要为江西省高校的大学生,且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其读大学之前离开家乡外出务工半年以上,而其被留在家乡。其中,男生占51.55%,女生占48.45%。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占20.10%,二年级的学生占26.29%,三年级的学生占24.74%,四年级的学生占28.87%。
1.2 测量工具
本研究采用的问卷中“社会支持评定量表”采用肖水源于1986年编制、1990年修订完成的《社会支持评定量表》。量表共有10个条目,包括3个维度,即主观支持、客观支持、社会支持利用度。该量表是社会支持调查研究中常用的量表,具有较好的效度及信度。问卷中“大学生社会责任量表”,是在借鉴了已有社会责任问卷的基础上制定的,包括三个维度,分别为责任认知、责任情感和责任行为,利用Liken五点尺度法描述题项。经过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数据的均值不存在极端或异常的情况,且通过效度及信度检验。
2 结果
2.1 有留守经历大学生和无留守经历大学生的社会支持及三个维度比较(表1)
在社会支持的三个维度(主观支持、客观支持和社会支持利用度)上,有留守经历的大学生支持度均低于无留守经历的大学生。且有留守经历的大学生社会支持总分低于无留守经历的大学生,存在显著性差异。说明有留守经历的大学生得到的社会支持相比较少。
2.2 有留守经历大学生个体因素在相关变量及其各维度上的差异比较(表2)
结果表明:在性别变量上,从社会支持的角度看,男生的主观支持高于女生,但其他方面均低于女生,但只在社会支持的利用度上存在显著性差异。从社会责任的角度看,男生在社会责任及三个维度上均高于女生,且在责任认知、责任行为、社会责任总分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在独生变量上,从社会支持的角度看,独生子女的均值都低于非独生子女,无显著性差异。从社会责任的角度看,独生子女的责任情感低于非独生子女,其余均高于非独生子女,并无显著性差异。
2. 3 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社会支持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表3)
x
在相关分析中,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的社会支持与社会责任显著正相关。社会支持与责任认知显著正相关,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的社会支持越高,其责任认知越强;社会支持与责任情感显著正相关,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的社会支持越高,其责任情感越强;社会支持与责任行为显著正相关,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的社会支持越高,其责任行为越强。但从社会支持的三个维度上来看,只有主观支持与社会责任及其三个维度显著正相关。
3 讨论
有留守经历男生的客观支持、社会支持利用度、社会支持总分在均值上低于女生,可能是具有留守经历的女孩考上大学,她得到了较多的支持与肯定,也更能利用所获得的支持。但男生的主观支持在均值上高于女生,在相关性分析中,主观支持与社会责任显著性正相关,可能是导致男生的社会责任及三个维度上的均值均高于女生的原因。有留守经历独生子女的社会支持在均值上低于非独生子女,原因可能是非独生子女具有来自亲兄弟姐妹的相互支持。
有留守经历的大学生主观支持与社会责任及其三个维度显著正相关。可能是有留守经历的大学生从情感上领悟自己得到来自社会的支持和关怀后,才更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因此,提高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的社会支持,特别是主观支持,影响大学生的心理感知,对提高其社会责任具有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叶敬忠,王伊欢,张克云,陆继霞.父母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情感生活的影响[J].农业经济问题,2006.4(4):19-24.
[2] 肖水源.《社会支持评定量表》的理论基础与研究应用[J].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4.4(2):98-100.
[3] 黄瑞苗.初中生社会支持与社会责任心的关系研究[D].广州:广州大学,2012.
[4] 马素红.在校硕士生的社会支持度及其与孤独感的关系[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4.22(3):452-453.
篇10
事实上,70年代中期以后,在科学社会学日趋成熟的同时,它所遭受的批评和挑战也日渐增多。一方面是对默顿学派的两个基本理论:四条科学规范和科学奖励系统进行批评;另一方面,对整个传统科学社会学的研究模式,也就是对默顿模式提出了批评。科学社会学所遭遇的困难并不是孤立的,这有着深刻的哲学和历史背景,也正是这种哲学和历史背景导致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产生。
一、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的科学史背景
科学史是最早出现的研究科学的学科,因此科学史的研究方向自然极大地影响科学社会学的研究。20世纪近大半个世纪,在科学史研究领域中,30年代是“外在论”占据优势,而二战期间和战后20多年,占主导地位的却是“内在论”。“内在论”者更多关注的构筑一幅前后一致的科学进步图像,而较少考虑,或即便是注意到了科学演进中的争论,也只是先人为主地肯定或否定了争论的某一方。虽然库恩提醒内在论者,“在重构历史的过程中‘科学家应当特别留意他的对象的明显错误,这不是因为错误本身而是因为这些错误揭示了更多的实际思想,而不只是给出科学家如何记录下现代科学家依然保留的那些结论和论据’。但实际情况仍然难尽人意。”从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新的“外在论”浪潮又重新占据优势。70年代以后复兴的“外在论”决不意味着简单“返回”30年代的“外在论”,而是对过去全部争论中所蕴含的概念意义进行一次彻底再思考,这个再思考导致了新型研究方法迅速进入“科学”(确切地说是进入“自然知识”)。默顿学派的科学社会学家在科学史的研究中,虽然对科学发现中的“优先权”之争进行了解释,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科学争论来理解科学的运行过程,但其过多地诉诸于心理因素,而忽略了更深层次的分析。这时,科学的重心发生了变化,从“内部”的思想史转向复杂文化整体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英国科学哲学家海斯也谈论到这个问题,她认为,科学史界关于内史和外史的传统争论或严格界限是不存在的,或者说正在消失,科学史的研究注意到了科学理论信念体系的社会条件。
与科学史戚戚相关的科学社会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70年代中期开始了深刻的变化,如布鲁尔、巴恩斯、夏平等人都做了大量的研究。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发现:在人们以为最纯粹的理论科学领域,如数学、物理学领域仍然是社会力量在起作用,科学发展并不完全是靠它本身的理性力量,科学工作也与非科学工作一样是从无序到有序,科学并不先验地比其它知识形式更优越,科学的思维模式也可以与传统的思维模式进行比较。因此,着重对科学知识进行研究的科学知识社会学正是在这种科学史发展背景中滋生蔓延。同时,科学知识社会学也化解了科学史研究中内外史的矛盾,因为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不仅关注科学理性对知识的影响,也强调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的作用。当然,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产生也离不开更大范围的科学哲学背景。
二、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的科学哲学背景
实际上,默顿学派科学社会学的哲学“搭档”是统治科学哲学领域40多年的逻辑经验主义。逻辑经验主义遵循l8一l9世纪理性主义传统,坚持知识“二分法”,认为科学知识是实证的、客观的和线性积累的。理论的选择有统一的客观标准,判断知识是否科学应诉诸于经验证实。这种哲学观点主张对科学进行纯粹的理性重建,完全排除各种非理性因素,把科学认识论或方法论加以高度逻辑化和形式化,把对科学的研究局限在认识论的范围内,似乎科学只是个别科学家从事的工作,而不是一项集体的或社会的事业。这不但使社会学家从一开始便假定科学知识是“纯理性”、“纯客观”的,而且使科学社会学限于研究科学的“合乎理性”的社会关系,使科学社会学不过是“纯理性”科学家的社会学和科学职业的社会学。正是实证哲学的影响,使人们排除了对科学知识过程进行社会学研究的可能性。可以这么说,科学哲学中逻辑学派的基本观点,渗入到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设中来。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产生最初并非从社会学理论本身,而是从科学哲学的争论中引发的,更确切地说,是从打破传统科学哲学中科学知识的实证主义“标准”观点而开始的。
60年代初,库恩发表了《科学革命的结构》,代表了科学哲学历史学派的出现,随着波普一库恩的争论,库恩的著作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产生重大影响。库恩学说的核心——“范式”学说超过了传统的哲学概念的范围,除了理论学说和概念以外,它还包括了科学家使用工具、在科学活动中范例的选择等等内容,特别是他把“范式”概念与“科学共同体”联系起来,范式的内容包括了科学团体从事科学活动的一切内容。也有人认为库恩的观点是与英国科学哲学家波朗依的观点一脉相承,因为波朗依早在1942年就提出了“科学家共同体”的概念,他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就是认为科学不是开始于观察和实验,而是开始于进入科学家集体,进入科学家组织。然而,无论怎样,库恩理论的影响结束了逻辑学派在科学哲学中的统治地位,以逻辑经验主义为科学哲学背景的默顿学派当然也就难逃厄运。
库恩理论认为:所有科学知识都是由科学活动的特定“范式”决定的。离开了“范式”,科学的评价本性不可能得到理解。库恩同时还提出了常规科学和科学革命交替的发展模式,常规科学就是在范式指导下解决难题,而科学革命则是以一种新范式取代原有的旧范式。库恩的范式学说、费耶阿本德的多元主义方法论、汉森的观察渗透理论以及其它相关的科学哲学思想与知识社会学的传统有紧密的关系,它们直接影响了70年代中期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产生,这种科学知识社会学力图突破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的局限,坚持把社会学的分析应用于自然科学的知识本身,并且倡导了某些经验研究的方法。
应当提出的是,以后出现的后经验主义科学哲学家(如拉卡托斯和劳丹)的工作,他们确有区别于逻辑经验主义的地方:他们受到库恩的常规科学传统以及“范式”思想的鼓舞,提出了“方法论纲领”和“研究传统”理论。但他们认为科学家选择一种“进步”理论是理性行为,无须进一步解释这些行为,而那些依赖着“退化”理论的科学家是无理性的,解释这类无理性行为是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的任务。后经验主义的这一基本立场和逻辑经验主义如出一辙,因此,后经验主义科学哲学与科学知识社会学有较大的冲突。
总之,科学知识社会学在70年代中期首先是在英国出现,这与英国的研究传统和研究者的知识背景有关,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爱丁堡学派,如巴恩斯、布鲁尔、埃奇等人。另外,巴斯大学的柯林斯、约克大学的马尔凯,他们的研究重点也都是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说明,如柯林斯提出了“相对主义的实证纲领”。他们通过著书立说和学术交流互相影响、互相补充,形成了英国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学派。而法国的拉图尔在70年代后期运用人类学方法,对美国一个科学实验室进行实地考察,对在实验室进行的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作了社会学的分析,著有《实验室生活》,在欧洲联盟和美国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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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management department, engineering department, production scheduling, architectural desig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北京亦庄作为北京新南城的重点地区,开动了12平方公里扩区项目,其中3.86平方公里拆迁安置房建设,总计建设18387套住宅,226万平米建筑需在1年10个月内同期竣工,成为北京最大的同期开竣工项目,在项目的建设中,所有的甲方项目人员都没有如此大规模开复工项目的经验,但是凭着一股勇于向前,锲而不舍的精神,大家迎难而上,开辟了北京亦庄新速度。下面就对本项目进行一下阐述。
1 项目概况
12平方公里项目开发建设涉及亦庄镇宝善村及瀛海镇等共计18个自然村,约3267个院落、4000多户村民,宅基地占地面积约140公顷,总人口共12000余人。12平方公里项目自2010年初启动,将陆续进行征地拆迁、拆迁安置房建设、市政道路管网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工程,预计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所有一级开发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超过400亿元。拆迁安置房工程 12平方公里项目拆迁安置房工程将安置亦庄镇、瀛海镇共18个自然村的拆迁村民。整个拆迁安置房工程分为7个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7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26万平方米,共有160栋楼,住宅18387套。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154万平方米,小区内配套设施4万平方米;地下面积68万平方米,其中车库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
2大规模开发公司的甲方管理架构
首先,我们将3.86平方公里的开发工作分成了6个大部管理,房建工程部、市政工程部、安全管理部、合约管理部、土地事务部、营销开发部,226万平米的建筑由房建工程部分成了9个项目工程部((X75-X82)和N5供热站),分别由9家单位进行各个地块的单独施工总承包人,甲方管理人员分别在每个地块设置了项目经理一名,水电工程师一到两名,土建工程师一到两名。市政工程部主要负责17条街区市政主干道的建设以及红凤灌渠工程,每2-3个市政项目由一位市政工程师负责。安全管理部由6-7位工程师,分管整个开工工地的机械安全,生活区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整个3.86平方公里治安联防安全,以及外部协调安监局、城管、市容、环境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合约管理部由每个合约工程师负责2-3个地块的合约工作,同时有相应的工程师配合外部咨询、政府审计公司进行相关合约的咨询与签订。土地事务部主要负责相关土地手续的完备,以及拆迁工作。营销管理部主要负责相关工程前期的设计方案论证,(规划,环评,交评,设计)等各个委办局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以及后期的物业移交,配套招商,入住办理等营销类工作。
在整个8地块里集中设置了甲方的总指挥部,配备了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合约管理部,前期部,后勤保障部形成一种中央集权的管理协调,地方把控细节,配合总部行动一致性的管理模式。
2项目实施中沟通与协作
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良好的沟通确保了项目实施,在公司每周三都有一次生产调度会,分别由各个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汇报上周的生产工作总结和下周的计划工作重点,同时公司房建部、合约部、市政部等各个部门每周也有一次内部协调会,协调各个项目经理的相关工作,在房建部内部技术质量组也有每周一次的相关地块工程师有关工程进度质量的汇报工作,最后在每个项目部内部也有总包,监理,地块审计一起参加的地块内部监理周例会,集中解决地块发生的有关工程的大小事宜。由于有着这样的沟通机制,就很好的将工程的各类问题形成链条式的传输给了相关部门以及公司领导,很好的将各个地块共性的问题与差异性的问题得到区分,使得重要的问题能够集中解决,差异的单独地块的问题又能采取单独的解决办法,达到相应的效果。由于有着这种良好的沟通机制,使得每个地块的信息能够很清新的展现给整个公司员工,实现了相关的信息与资源共享格局,很好的解决了大面积开发工程信息不畅的诟病。
3保持整体工程协调一致
为了保持整体工程的一致性,我们首先选用了一家设计院进行相关建筑的设计工作,对户型进行了统一的设计,对各个装修材料采用了统一的技术参数,并对相关的厂家进行了统一的考察,严格采取封样选型制度,对每个地块选择的产品样品进行集中封样把关,优胜劣汰,在外观上保持一致,在内部质量上统一要求,在价格上采取空间控制,充分进行市场竞争后进行选择。使得最终入围的产品存大同,留小异既保持整体效果的一致,有充分考虑各个厂家对产品的自主性与独创性。
4建筑个性化设计
其次,作为生活小区,避免同质化产生的视觉疲劳,我们要求设计在楼层高度上进行相应的变化起伏,对每个楼体的外立面进行不同观感材质的搭配,使得236万平米的小区色彩丰富,造型起伏,互为弥补,形成风格各异的建筑群落,增加了小区的差异性,使得居住的人们心情舒畅,生活惬意。
5其它难点的解决
另外,作为大体积开发项目,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因为大市政的工期排布,直接影响地块内与外部已有路的交通导行的问题,以及地块内雨季排水问题,临时供电线路影响大市政施工问题,也都直接影响了相关地块内建筑施工的工期,这就要求甲方必须提前预想到相关困难,给总包公司提早通知,并安排相关措施洽商费用,协调有关部门完成相关难点,如开辟新的围墙出入口,抢在雨季前完成大市政的雨水管路施工以及修建临时排水管线,移挪有关地块的临时配电线路等等工作。
再次,在保障房建设中另一个集中突出的矛盾就是甲方直接分包队伍与厂家同各个总包之间的矛盾,包括供电专业施工,燃气专业施工,自来水专业施工,三网合一专业施工,配电设备供货厂商,电梯设备供货厂商,给排水设备供货厂商等等施工队伍与供货厂商同总包的配合经常发生矛盾,例如供电专业的管线与其他专业管线冲突,燃气施工同厨房间瓷砖装修工程施工的冲突问题,供电,燃气,锅炉房的等设计由于采用专业设计院与建筑设计院不交圈的问题,以及供电、燃气、电信的独立工程监理问题,或者配电箱,水表设备,电缆厂商等的供货周期以及电梯安装调试周期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施工总体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这就要求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具备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具备协调每家单位同总包工作配合的能力,在良好的沟通中解决每个矛盾,达到顺利施工的目的。
6廉政风险的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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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面临的经济发展形势十分复杂,既有来自于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也有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就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影响而言,由于我们处于相对封闭的区域,对世界经济的依存度低,世界经济增速减缓对我们的影响要相对小得多,未发生因金融危机造成治安突出问题。总体上看,这次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犯罪呈现高发态势,社会稳定形势严峻
金融风暴的冲击,造成群众就业艰难,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可能耐不住寂寞,重操旧业。更有甚者,可能会利用金融危机下人们心神不定、诚惶诚恐的心理,进行不良煽动,搞破坏活动。从犯罪类型看,将可能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暴力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更加突出,特别是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有上升趋势,我市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二是资金紧缺及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将导致一些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逐渐复出水面,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将出现增长态势。三是在扩大内需和增加投资的过程中,将可能发生新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犯罪。四是流氓恶势力活动增多。其中主要是以城镇、农村中的无业人员、劣迹分子等为主的地痞恶霸。有的以家族为纽带,倚仗家族大、势力强,在村中寻衅滋事、欺压百姓;有的采取断水断电、强装强卸等手段骚扰企业,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二)新的社会矛盾增加,保障民生的困难加大
受世界金融经济危机影响,前一段时间,矿产品的价格持续下跌,如:我市煤矿价格大幅下跌,造成很多煤矿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企业利润大幅度下滑。同时,由于企业资金链紧张,生产经营不同情况面临困难。我市有的企业已经出现效益下滑、经营不佳的局面,在这种形势下,因劳动争议引发的案件预计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会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在金融危机中,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型企业以及各行业中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可能出现破产、清算和转型,大量破产类相关案件将随之出现,企业职工将面临严峻的生活压力。
受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市场进一步低迷,部分房地产商因资金短缺造成不能按合同及时交房,且部分业主对购房前后产生的巨大价格落差不满,由此造成该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增加。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引发的相关案件数量也将有所上升。
(三)老的社会问题不断显现,解决难度加大
由于长期受社会性、结构性、体制性的影响,特别是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一些老问题逐渐显现出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甚至危及社会稳定。一是“三农”问题。农民生活和就业困难,激化农村社会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城镇拆迁安置问题。主要是反映拆迁不能严格依法办事、补偿和安置不合理、房地产开发不规范等。三是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主要是原有的一些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以及企业破产引起的职工下岗问题,其中拖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养老金、医疗费等,是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处理不好极易引发。
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原因分析
金融危机形势下,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不断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维护社会和谐所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
(一)我国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公民法律意识较为淡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涉及百姓生活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这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有些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少瑕疵。一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些漏洞谋取个人利益。同时,受历史条件制约,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触犯法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青少年除了知道杀人、放火、抢劫、盗窃是犯法外,把其他犯罪行为仅看作是错误;还有部分伤害案件,则是由封建迷信、忠孝思想引起的。
(二)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就业压力增大
我国人口众多,社会财力不足,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有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一部分人缺乏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我国的失业率上升,就业压力增大。群众购买力下降,需求进一步减少。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用犯罪手段来达到占有财物的目的就成了其中一些人的选择,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三)环境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人口增长和燃料资源消耗加大,环境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如我市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总体悬浮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在国家二级范围,大气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地表水从总体上看北
盘江上游环境质量趋于好转,源头水质较好,但城区段水环境质量达不到四类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出境河段水质仍达不到三类水质要求。城市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及机动车尾气污染呈上升趋势,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加,环境压力较大。环境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市发展的问题。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认真做好维护治安稳定工作
尽管我市经济发展基本面没有改变,但是受国际金融危机扩散蔓延影响,可以预见,金融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还可能进一步加深,金融危机将给我市社会治安稳定造成的影响仍然不可低估。我市又为产煤大市,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犯罪以及盗抢骗等多发财案件可能更加突出,流动人口就业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我们应将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针对上述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今后我们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
要紧紧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切实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自觉把人民检察工作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实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同发展;切实转变就案办案的观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切实转变被动服务、消极司法的观念,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政策执行力,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二)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检察工作
一是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又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二是要着眼于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是在办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案件时,既要考虑到案件发生的过程,又要考虑案件发生的背景和原因;既要处理好个案矛盾,又要考虑案件处理的结果对社会的影响。四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法制宣传、思想教育和沟通协调等工作,防止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纠纷,防止小事情发展成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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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社会责任与其自身竞争力关系的初步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不仅要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还要对消费者、员工、环境、社会等承担相应的法律之外的责任。要求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利润最大化理念,以人为本,强调生产经营中对消费者、环境、社会的贡献。
企业竞争力,是企业从创立伊始,在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形成的、优于竞争对手且难以被模仿和复制的、为企业独享的、能为企业或者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能力或竞争优势。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和提高企业竞争力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提高其声誉,增强客户对其认可,无形中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竞争力的增强会促使企业进一步去寻求长远的战略性行为去保持这种竞争力。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博取公众的信任,提高企业良好声誉,提升品牌效应和企业形象,同时提高员工的忠诚度。这些都促使获得长期的回报。
3.企业社会责任与其竞争力关系的深入分析
全球著名的兰德公司经过深入研究,得出结论:企业竞争力可以分为产品层、制度层和核心三个层次。企业社会责任会从各个层面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3.1从产品层面谈企业社会责任对竞争力的影响
企业保证产品的质量是企业能够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基本表现。保证商品质量不但是市场上交换的基础,而且是企业实现价值的基本前提。保证产品的质量有利于使产品有良好的口碑,良好的口碑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根据一份调查显示得知,60%以上消费者是通过第三者介绍的,只有20%左右的消费者是通过广告。
2009年8月24日,一汽丰田和广汽丰田,在生产过程中零部件出现了缺,于是,丰田自8月25日起,召回部分雅力士、凯美瑞、卡罗拉及威驰轿车,总计688314辆。据统计,2004年7月至2009年8月的五年间,丰田在中国共召回24次,总共将近120万辆车。而该企业同期在中国市场售出的汽车总共是130多万辆,这说明,丰田在中国卖出的10辆汽车里有9辆存在安全隐患。这让丰田质量大打折扣。在一项网络调查“你是否还会购买丰田汽车”里,73%的网友表示不会购买,参与调查的网友有1万多名。由此可见,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会不同程度上造成对消费者和社会危害。严重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3.2从制度层谈企业社会责任对竞争力的影响
企业制度包括企业运营和发展过程的一些重要规定和行动准则,是维系企业作为独立组织的社会关系总和。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管理科学,是一种新型企业制度。企业的组织制度、监督机构、权力机构、管理制度和经营制度等相互协调、共同作用,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关系促进了企业竞争力的增强。
比如企业的薪酬制度,企业的薪酬制度如果合理而有效才能吸引和留住企业的优秀人才和核心员工。因为合理的薪酬制度不仅能给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且还能给员工安全感,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使之有归属感。只有通过提高员工士气、让员工有归属感,才能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影响,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3从核心层谈企业社会责任对其竞争力的影响
3.3.1从企业资源的角度探析企业如何增强其竞争力
按照企业资源基础论的观点,企业的竞争力是企业在创立经营过程中,长期积累的、优于竞争对手且难以被模仿和复制的、为企业独享的、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战略资源。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会获得良好声誉,树立良好形象,与此同时,还获得企业品牌与人力资本等在内的重要战略资源,这些都会无形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