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征管改革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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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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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尽快了解改革后的农税政策。既要让农民知道税费改革是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又要加强对农民依法纳税的权利和义务的宣传,让广大农民清楚作为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多用反面典型教育群众,提高农民的纳税自觉性。

狠抓税源普查,实行动态管理。摸清税源是强化征收的基础。各级农税征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农税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彻底改变过去农税税源存在“农税干部管得着看不见,村组干部看得见管不着”的现象。组织专门人员,抓好税源常规普查;建立健全征税档案,各级财政农税征管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情况,建立税源卡片和税源档案;强化动态控管措施,及时摸清税源变量,做到随时调查核实,随时更新档案。

规范征收方式,健全社会协税网络。一是规范委托征收,根据农村收入情况,对部分税收的征收可以委托村委会、粮食等部门代征代缴。委托有关组织和部门征收农税时,要明确相应权利和义务,办理好委托代征代缴证书,确定委托范围以及违规责任。抓好委托征收的监督管理,搞好受托方经办人的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农税收入委托征收管理制度,强化票款解缴工作。二是聘请农税义务监督员,根据行政区划按一定的比例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典型户为农税义务监督员,让他们定期反馈农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征收员执法情况。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意见反馈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保证社会各方的意见能准确地传递到相关人员手中。

严格依法治税,优化收入征管环境。费改税后增加了收入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同时也要求各级征收部门努力克服“人治”、强化“法治”,自觉维护税法权威,优化征收环境,严格依法征收。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征收,征收主体都要合法,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章办事,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公示制度,做到征收程序合法。加大农税稽查力度,狠抓农税案件查处。确保农税执法能迅速顺利开展。减少外来干预,优化征收环境。一方面,税收征管是执法活动,是法律赋予征收部门的权力,不得随意受各种外来压力的干预。另一方面,税收工作又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委托代征部门的积极配合,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共同为农税征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配套措施,避免农税税基受到侵蚀。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与取消不合理收费,推行乡镇机构改革,规范县、乡、村之间的分配关系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多项改革同时进行的格局。否则,各种乱收费、乱集资又会死灰复燃,各种不合理负担最终还会转嫁到农民头上,使农税税基受到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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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乏过硬的征收手段,征收成本大,效果差。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因执收主体自已征收效果甚微,只能采取委托代征方式,按征收数超额累进支付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一般要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行政干预大,随意减免。执收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越权减免基(资)金收入,有的由领导出面批条子,随意减免或缓交,导致应收不收或少收。再加上各地政府为招商引资,确保重点项目而颁布的一系列规费减免的非税优惠政策,收入流失较大。 

3、征管部门不重视、不跟踪问效,导致非税收入流失。部分征管部门对改制、转制和国有股本投资等国资 企业 无偿占有专营权、经营权及其他无形资产,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降低国有股权比例、不同股同利分红等现象不及时关注、跟踪问效,致使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流失较大,有的甚至还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任意处置,谋取小集体利益。 

二、票据使用不规范。 

1、混用票据。少数单位对收费(基金)票据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据的使用规定的政策界限分不清楚,收费不开具规定的收费(基金)收据,而是用内部往来结算收据和地税部门的服务性统一结算收据收费,人为混用、串用票据。 

2、自印票据。个别单位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而是自印票据或从市场上买来的收款收据收费。 

3、票据填列不全。经抽查,相当部分票据未列明收费项目、代码、性质、标准等基本要素。 

三、统计工作未建全,非税收入核算过于笼统。 

1、未建立非税收入统计报告制度。财政部门对种类繁杂、管理分散的非税收入统计工作还未启动,没有形成专门的统计报告反映非税总体征管情况,对非税收入的总体概貌不清。 

2、对非税收入核算不具体,欠 科学 。目前开发的非税收入管理核算模块,对非税收入的核算没有分清具体的收入性质、管理方式及收费明细项目,从数据库中无法识别某个单项收费的入库及管理情况,整个非税收入核算体系比较笼统、粗放。 

四、资金管理分散,方式未定型。 

1、统管范畴不清,资金管理分散。由于财政部门对非税资金的统管主要采取分类操作、归口管理的方式,有些管理人员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总体概念不清晰,整个非税资金未完全纳入财政预算及专户管理的总盘子,相当部分非税资金游离于归口部门或直接坐支。 

2、预算资金人为调剂。财政部门对国家规定要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不是依据资金性质划分确定管理范围,而是根据财政预算总规模和税负比重来确定非税收入的预算入库额,有意识地调剂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规模。 

五、使用结构不合理,专款专用落实不到位。 

1、用于投放生产性支出比例小,用于单位经费比例相对较高。所征收入基本用于养人,投放生产项目的比重很小。 

2、人员经费挤占了专项基(资)金。按规定,专项基(资)金应设专帐,专款专用,但有些单位人员经费和专项基(资)金捆梆使用,人为地挤占了专项基(资)金。

以上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行为:

(一)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1、加大宣传力度。各执收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非税收入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进—步增强缴费义务人的缴费意识,为依法执收创造良好的环境。

2、全面推行非税 网络 信息化管理系统。执收单位与市财政、银行联网,对非税收入征收过程中的票据填开、资金缴存、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全过程,实行 计算 机网络管理,实现财政部门与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获据共享和信息交换,以加强对非税收入征收监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3、规范执收行为,从严减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依法征收、依标准征收,规范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程序,明确减免权限,坚决禁止随意减免、越权减免和收“人情费”、“关系费”的行为。未经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政府性基金。

4、对改制 企业 及重点项目进行一次专门的非税收入清理活动,对国有股权及资产进行评估确认,既要体现政策优惠,又要避免财政性资金流失,对恶意贱估国有资产价值的行为进行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改进非税收入核算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核算行为。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库或统计台帐、报表制度。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释义》规定的分类口径,把税收之外的财政性资金都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完善项目管理库和统计报告体系,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改进非税收入管理核算系统。通过系统升级,全面实现非税收入收缴、拨付、核算的信息化和具体化管理,改进收入明细核算和对账办法,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确保非税收入安全、公开、透明。

3、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使用与核销的日常管理,票据的开具必须规范、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完整,严把票据核销关,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4、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锻炼,熟悉国家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

(三)改进非税收入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统管力度。

1、将目前分散在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处(科、股)室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归口集中非税收入管理处(局)统一核算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2、对照非税收入的有关政策法规,按规定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要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未明确纳入预算管理的要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3、结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善“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的分配格局,统一编制部门预算和财政预算、统一支出口径和标准核定单位支出,将财政专户直接返拨逐步转为国库集中支付,由国库按使用计划或进度拨款,真正做到缴拨分离。

(四)合法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1、理顺财政体制,实行人事改革,定编定岗,将单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并予以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因财力不足,“以费养人”运行现状,预防征收单位合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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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管主体不明确,执收行为亟待规范。在我国,非税收入的征收是有各执收单位自行征收,财政机关内部没有一个统一归口的部门专司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而行政性收入项目的审批权又是在发改委(物价部门)。这种多方征收、多头管理的格局,肢解了财政管理职能,分散了非税收入征管力量,增加了非税收入管理成本造成了“以费养人”局面,更是形成编制人员膨胀的主要根源。同时,现行执收执罚行为主要存在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违规使用票据以及随意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等,导致多收乱收,加重了社会负担;另一方面则存在该收的不收,该罚的不罚,随意减免,收人情费,导致财政收入流失。

3、收支管理约束“软”。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实行“票款分离”的管理方式未能得到很好的执行,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管理效果不理想。

4、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范围不到位。一是非税收入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二是尚未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非税收入收支管理运行机制。

5、票据使用不规范,财务制度观念淡薄。从财政票据使用情况来说,目前只有收费票据和结算票据两种,因票据种类单一,造成单位在开展某些经济业务活动时,不便操作,如行政单位开培训班收取培训费、工本费,开会收取会议费、资料费时,若开具收费票据则无此收费项目;

二、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与监督的对策

1、更新非税收入思想,加大非税收入宣传力度。要逐步淡化预算外资金概念,尽快建立非税收入新理念,加强舆论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宣传,把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表上的预算外资金项目调整为非税收入和支出项目。

2、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由于非税收入的监管各部门组成的运行机制各有不同,因而各自相对独立地发挥着非税收入监管作用。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其属性来看,非税收入的征管主体只能是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的监督部门主要有:立法机关、审计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司法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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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乡镇是最为基层的政府机构,代表着我国广大基础农民的利益,也是我国需要多加关注和扶持的地方。基于我国一些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政策,我国对于乡镇的建设一直非常关注。此外,乡镇政府作为直接支持和服务基层人民的政权机构,一定要有充分的财力保障才能够高效运行。可是当农民的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政府却断掉了经济的来源,使得政府无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如何能够在这种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下做好财政管理,这该是政府首先要做好的第一要务[1]。

2我国乡镇政府在税费改革后的现状

我国在1990年开始实行税费改革。不论是分税改革还是农村的税费改革都对乡镇政府的财政体制有了很大的影响[2]。虽然这种税费的改革可以规范我国的收入和分配关系,但是却使得乡镇政府的财政陷入了不小的危机。可以肯定的是,由于税费的改革体制,我国农民的负担缓解了,而且也杜绝了政府的不合理收入来源。但是,政府财政压力的加大在另一方面也阻碍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心,使得政府很多功能或者职责不能高效地运行。如果财政支出一直是处于增长的状态,而却没有稳定的财政收入,那么政府所面临的将不仅仅是财政的危机,还有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及执行力。如果税费的改革只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财力负担,而却忽视了乡镇政府应该提供给农民的公共职能。因为取消了农业税,使得乡镇政府的职能发挥受到了影响,打击了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得政府的运行机制不能高效进行。一旦乡镇政府的收支有了缺口,那么农民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

3乡镇财政管理模式的经营原则或方向

自从农业的税费取消以后,很多乡镇政府失去了一大部分的财政收入来源,也使得乡镇政府的财政管理模式急需要改变。照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很多乡镇政府无税可分,也没有稳定的税源,所以乡镇政府要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就需要有自己的主体收入,更需要有科学的财政管理模式。第一,国家应该按照具体的财力向公共需求和基层倾斜的原则,学会让中央的财政政府加大对乡镇政府支持的力度。对于乡镇政府所因为取消农业税等税源的问题,中央政府应该让上级政府不足乡镇政府,不让乡镇政府独自承担,让其提高灵活使用财力的能力,不断利用财力支持日常政府的工作[3];第二,像一些重大的民生需求问题,乡镇政府应该遵循以事权决定财权原则,让上级政府负责,而一些具体的工作,例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问题就需要乡镇政府来做主了;第三,遵循县乡最低保障机制原则,建立政府财务管理机制。主要是为了杜绝一些乡镇政府因为财务管理不力而出现的一些乱收费和乱花钱的现象。

3.1如何进行税费改革后的乡镇财政管理经营模式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岗位设置,要想转变乡镇财政管理的经营模式,就要从转变政府只能做起。理清楚政府所涉及的所有利害关系,创新各种政府的体制机制,不再因循守旧,优化岗位设置,使得政府的各个工作人员都能够展现出良好的工作风尚。不断推进政府工作人员与群众之间的良好关系,形成良性互动,建设服务型政府,支持税费的改革成果,以减轻人民负担,建设美好农村而努力[4]。

3.2职责明确,各司其职

乡镇政府主要是让一些乡村的政权能够正常的运转,促进教育、医保、民政等问题的健康发展。要想在税费改革之后还能够不影响政府的职能运行,就应该将一些重大事件交给上级政府去做,而乡镇政府就应该明确自己该负责的事项,落实到每一件小事上,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才是硬道理。

3.3精简机构人员,撤乡并镇

乡主要是以农业为主,政府的职能形式是非常单一的。但是镇的职能就相对复杂一点。而撤乡并镇主要是为了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标准,同时还能够精简人员,让更多有能力的人能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使得一些精简下来的人员能够充分就业,为人民提供更多的服务。要按照责权一致、人权与事权一致的原则安排,使得乡镇政府更好发挥其功能。

4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税费改革使得很多农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也减轻了农民的财力负担,但是却断绝了一些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使得政府入不敷出,无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所以,政府在税费改革后一定要做好思想觉悟,不断地改进财政管理模式,找到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这样才能不会因为乱收钱或者乱花钱而影响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卜宪杰.乡镇财政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07).

[2]王芸.甘肃河西地区乡镇财政困难的原因分析——省级科研项目《乡镇财政困难问题调查研究》系列论文[J].河西学院学报,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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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2012年全区财政总收入要增长15%以上,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以上。要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压力很大,主要是因为今年经济发展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一些新投资项目还在建设当中,对地方政府来说产生财税收入的效益不明显,对于已经在建和今年就要开工建设的机场、铁路,厦蓉、杭瑞等高速公路等建设的税收,省政府已经明确要求就地缴入省级国库,由省集中安排使用,这对我区今年地方财税政收入的增长有很大的影响。为确保完成今年的财税收入任务,我们必须立足现有税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当前,最具有增长潜力的就是煤炭行业的税费,必须切实加强征收管理。

二、必须充分肯定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运用实施对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的重要作用

自我区煤炭产业开发以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煤炭生产及其相关行业的税费征收工作,多次出台关于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的相关文件,对加强全区煤炭税费征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煤炭产量的增长,产业的壮大,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落后、征收主体不合法、征管职能错位、税种征收不完整、收人情税等问题仍制约着全区煤炭税费的规范征收。

为了加强煤炭税费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增加财政收入,近年来威宁县、赫章县、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百里杜鹃管委会等县市区纷纷进行了积极探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1年5月,地委、行署决定在金沙县召开现场会,推广金沙县和百里杜鹃管委会在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各县市区积极借鉴先进经验,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用,理顺征管体制,改进征管方式,煤炭税费大幅增长。

金沙现场会后,金沙县和百里杜鹃管委会针对实施科技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开发煤炭销售管理软件,将煤炭的产、销、存、去向等全部纳入了计算机管理,实现了“执法规范、源头控管、过程监控、成本降低、收入增加,社会满意”的良好效果。百里杜鹃管委会积极支持税务机关行使征收管理权,探索了“从价定率、源头控管、过程监控、三票比对(增值税发票、销售证明、运输货票),销向稽查的工作方式,将煤炭生产、销售中不同环节的税收、税种分别依照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除了煤炭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税、销售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之外,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税、工薪个人所得税、煤矿转让过程中的各项税收、煤矿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营业税也进行了征收,并将与煤炭生产、销售有关的所有费、基金等全部纳入了税收征管系统进行了的信息化管理,现正在积极探索煤矿红利分红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改定额征收为从价定率征收,既很好地解决了因煤炭市场价格变动而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或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又公平了税负,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

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管理手段的有效运用,不仅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也有效地预防了干部犯错误。对此,2011年底省委宗源书记到我区检查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时,地委如培书记在汇报工作中予以充分肯定。

三、必须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切实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

2012年是试验区站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起点,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抓好煤炭行业税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财政增收,事关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切实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

(一)转变思想观念。实践证明,我们的工作要发展、要进步、要取得成效,关键就是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墨守成规,敢于打破不适宜工作开展的旧体制、旧方法,敢于突破自我,才能推动工作的向前发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原有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模式的弊端,积极树立科技兴税意识,敢于纠正不足,努力学习借鉴,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全区煤炭税收征收管理,加强煤炭行业税源管理和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以科技手段为依托,全面提升全区煤炭税费征管水平,实现全区煤炭税费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区要及时成立煤炭行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对该地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监督,并明确专人协调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地税、国税、煤管等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完善以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为抓手的煤炭行业税费管理考核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今天参会的各位分管领导回去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今天会议的精神,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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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区煤炭生产及相关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煤炭产品及相关行业已成为我区的主要经济支柱,煤炭税费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全区完成财政总收入91.34亿元,其中煤炭税费收入就完成了17.99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9.7%。按照我区经济发展的规划,今后一段时期,煤炭产业仍将是我区经济发展的重点,煤炭行业税费收入仍然是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要对资源税进行重大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惠及拥有资源的区域。因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地直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煤炭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为将要进行的资源税改革作好充分准备,进一步理顺征管体制,做到科学规范地征收煤炭税费,为促进试验区经济的稳步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年底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全区财政总收入要增长15%以上,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以上。要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压力很大,主要是因为今年经济发展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一些新投资项目还在建设当中,对地方政府来说产生财税收入的效益不明显,对于已经在建和今年就要开工建设的机场、铁路,厦蓉、杭瑞等高速公路等建设的税收,省政府已经明确要求就地缴入省级国库,由省集中安排使用,这对我区今年地方财税政收入的增长有很大的影响。为确保完成今年的财税收入任务,我们必须立足现有税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当前,最具有增长潜力的就是煤炭行业的税费,必须切实加强征收管理。

二、必须充分肯定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运用实施对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的重要作用

自我区煤炭产业开发以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煤炭生产及其相关行业的税费征收工作,多次出台关于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的相关文件,对加强全区煤炭税费征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煤炭产量的增长,产业的壮大,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落后、征收主体不合法、征管职能错位、税种征收不完整、收人情税等问题仍制约着全区煤炭税费的规范征收。

为了加强煤炭税费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增加财政收入,近年来威宁县、赫章县、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百里杜鹃管委会等县市区纷纷进行了积极探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5月,地委、行署决定在金沙县召开现场会,推广金沙县和百里杜鹃管委会在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各县市区积极借鉴先进经验,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用,理顺征管体制,改进征管方式,煤炭税费大幅增长。

金沙现场会后,金沙县和百里杜鹃管委会针对实施科技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开发煤炭销售管理软件,将煤炭的产、销、存、去向等全部纳入了计算机管理,实现了“执法规范、源头控管、过程监控、成本降低、收入增加,社会满意”的良好效果。百里杜鹃管委会积极支持税务机关行使征收管理权,探索了“从价定率、源头控管、过程监控、三票比对(增值税发票、销售证明、运输货票),销向稽查的工作方式,将煤炭生产、销售中不同环节的税收、税种分别依照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除了煤炭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税、销售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之外,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税、工薪个人所得税、煤矿转让过程中的各项税收、煤矿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营业税也进行了征收,并将与煤炭生产、销售有关的所有费、基金等全部纳入了税收征管系统进行了的信息化管理,现正在积极探索煤矿红利分红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改定额征收为从价定率征收,既很好地解决了因煤炭市场价格变动而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或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又公平了税负,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

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管理手段的有效运用,不仅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也有效地预防了干部犯错误。对此,底省委宗源书记到我区检查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时,地委如培书记在汇报工作中予以充分肯定。

三、必须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切实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

是试验区站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起点,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抓好煤炭行业税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财政增收,事关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切实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

(一)转变思想观念。实践证明,我们的工作要发展、要进步、要取得成效,关键就是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墨守成规,敢于打破不适宜工作开展的旧体制、旧方法,敢于突破自我,才能推动工作的向前发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原有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模式的弊端,积极树立科技兴税意识,敢于纠正不足,努力学习借鉴,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全区煤炭税收征收管理,加强煤炭行业税源管理和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以科技手段为依托,全面提升全区煤炭税费征管水平,实现全区煤炭税费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区要及时成立煤炭行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对该地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监督,并明确专人协调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地税、国税、煤管等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完善以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为抓手的煤炭行业税费管理考核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今天参会的各位分管领导回去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今天会议的精神,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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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一般预算收入 其中:契税 占一般预算收入% 年度 基金预算收入 其中:出让金 占基金预算收入%

自治州 __ 自治州 __ 自治州 __ 自治州 __ 自治州 __ 自治州 __

20__ 31564 855 374 4 1.18 0.47 20__ 5711 213 687 12 12.03 5.63

20__ 41381 1278 820 14 1.98 1.10 20__ 2676 15 1562 13 58.37 86.67

20__ 50188 1419 800 32 1.59 2.26 20__ 3846 151 2685 10 69.81 6.62

20__ 59226 1799 1624 19 2.74 1.06 20__ 5280 133 3983 2 75.44 1.50

20__ 81504 1864 2458 35 3.02 1.88 20__ 5311 285 3029 58 57.03 20.35

20__ 117144 2316 4134 21 3.53 0.91 20__ 32224 242 29832 25 92.58 10.33

年均递增% 29.99 22.05 61.70 39.32 年均递增% 41.35 2.59 112.59 15.81

表3:契税、土地出让金征缴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 契 税 土地出让金

应纳税 实征 欠和免 占应纳% 应纳税 实征 欠和免 占应缴%

20__ 906660 906660 100.00 5100000 5100000 100.00

20__

20__ 236948 236948 100.00 1002086 1002086 100.00

20__ 5033484 65000 4968484 98.71 10995587 99801 10895786 99.09

20__ 5310826 24000 5286826 99.55 6743932 117932 6626000 98.25

20__ 1449620 1449620 100.00 479645 209503 270142 56.32

20__ 1479153 1479153 100.00 5383069 463269 4919800 91.39

合计 14416691 89000 14327691 99.38 29704319 890505 28813814 97.00

据调查数据显示(见表3),截止20__年6月,我县契税累计拖欠、减免的数额达到1433万元,占应纳税额1442万元的99.38%。土地出让金累计拖欠、减免的数额为2881万元,占应缴数2970万元的97%。拖欠和减免数额之大,一方面严重地损害了税法和政策规定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又大大削弱了县级政府的可支配财力。

二、主要问题

(一)因土地房屋权属办证审批和税费征管不集中,使税费征管的难度加大。《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中规定:“财政部门为契税的征收机关。土地、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房地产资料,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具体执收工作。”但到目前为止,财政部门的征管手段仍非常落后。一是财政与国土、房产等部门缺乏有关土地和房屋权属转让的信息共享资源,无法在办证的要害环节征收应收税费,财政依赖国土、房产部门配合支持性过强。二是财政部门无法从税费票据源头上进行控管,应纳税费的单位和个人土地或房屋权属转让不受票据的直接影响。三是国土、房产等协税部门“代扣代收”税费矛盾较多。因为协税部门自身还有收费项目,在执行“代扣代收”税费时会遇到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冲突。比如执行“先税后证”或“先税后费”政策,会直接影响部门收入的正收或造成部门收入的减少,尤其是在目前税费负担偏重和征缴环境欠优的情况下,“先税后证”和“先税后费”政策执行更难到位。

(二)因招商引资的无序竞争,地方违规制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使契税和土地出让金严重流失。特别是近几年地方各级为不失发展机遇,纷纷招商引资,引起了地区间的无序竞争。于是在我县也不可避免地出台了如“一票制”、“减税让费”等不够规范的优惠政策,无论是在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等招商项目中,凡涉及到土地和房屋权属契税与土地出让金的,基本都实行了“减”或“免”。据调查数据分析,从20__年以来,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招商引资优惠”造成财政减收的契税约420万元,占累计应纳契税的29.06%,其中:开发商和外商自身在征地环节借用“一票制”税费包干优惠,少缴契税近200万元。并且开发商还承诺为购房者统一办理房产证,把购房者(买方)应缴契税转嫁到自己身上,又造成购房者应纳契税200余万元无法收缴。因“招商引资优惠”减收的土地出让金,据统计也达到830余万元,占应缴库数的27.96%。这样,“招商引资优惠”使应征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收入大部分都在财政体外流失了,且流失比例分别高达99%和97%。

(三)以企业改制为名,由改制企业协议承担土地、房屋权属承受者应纳税费,通过享受税费减免,使应征税费减收和流失。为支持州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20__年州印发了《关于深化州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文件,文件规定:“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用于安置职工的,土地和房屋权属转让,不征收契税。”于是__县属原国有商业企业、粮食企业及其他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处置的房地产均比照上级文件规定无法征收契税。据调查数据分析,从20__年以来,我县包括集体企业在内的所有改制企业,因执行“企业改制优惠政策”,造成财政减收契税达776万元,占应纳契税的53.81%。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是当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即由应由土地受让方和房屋权属方纳税,但“企业改制优惠政策”却规定了国有企业,即非纳契税对象的土地出让方和房屋卖方的契税减免,而且在实际执行优惠政策时延伸到了集体企业。这就意味着本该由权属承受者交纳的土地房屋契税均无法征收。在企业改制方面,涉及到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也几乎完全在财政外直接支出,而没有按照《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关于“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也不得违规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将应上缴财政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等土地出让收入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直接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被拆迁人等”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据调查数据统计,因企业改制造成财政减收的土地出让金有1533万元,占应收数的51.62%。

(四)税费政策宣传不到位,在税费征缴过程中征管与执收部门存在把关不严、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征管执收部门对契税和出让金的政策宣传未到位,使得应缴税费的单位或个人了解政策不全面,纳税缴费意识差。主要表现:第一,土地或房屋买卖双方个人私下交易,不进行确权,逃避税费多,总认为土地或房价款支付后,即属本人所有,无需确权;第二,也有部分人受个人利益驱动的影响,买卖双方私下签署协议,“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买卖合同上协议价款低于实际成交价款,或者干脆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于双方实际成交,另一份对付财政、房产、国土发证等有关部门少缴税费。二是征管执收部门在税费征收过程中,把关不严,力度不够。即没有对契税征管严格地执行“先税后证”政策,也没有对土地出让金收缴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调查显示,已办理并取得“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而未完契税的个人相当多,尤其是购买商品房屋和改制企业门面的个人几乎均未完税;土地出让金收入却忽视了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在财政体外使用的现象很多,特别是招商引资和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出让金,全部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违反了“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支出一律通过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预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当然现阶段大环境下行政过多的强调“优化招商环境”意识,而忽视“优化税费环境”的整治,对税费征管和协管部门主动执法也有一定影响。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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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简和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农村教师素质不高,队伍庞大,农村学校布局不合理,教育管理机构人员多,既造成农民教育负担过重,又造成县乡财政教育支出过大,据调查,目前许多县市教师工资支出约占县财政工资支出的50%以上,占乡镇财政支出的70%左右。近年来,精简和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势在必行。一是采取措施精简和优化教师队伍。要严格核定编制和岗位,清退代课老师,压缩非教学人员;大力推行以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分流不合格教师。二是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现在许多地方中小学生源减少,农村交通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为适当集中办学创造了条件,今后,加大合班并校力度,形成合理中小学学校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三是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过去的乡级政府和农民集资办学,改为由县政府负责实施和管理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乡镇财政体制,规范县乡之间的分配关系

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增加乡镇财力是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困难的关键一环。一是财权与事权相结合。从有利于乡镇政权建设和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出发,将适合乡镇管理的收支下放到乡镇管理,做到乡事乡办、乡财乡理,权责结合。二是统筹兼顾,适当向乡镇财政倾斜。正确处理县乡分配关系,合理分配县乡财力,在兼顾县级财政支出需要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照顾乡镇财政利益,凡是从农村收取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费,都要全部用于乡村,保证乡镇组织运转的基本支出需求。对财力不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乡镇,县、市、区应当视财力情况,通过转移支付等形式予以补助。三是加强集体资金管理。税费改革后从客观上减少乡镇的财力,因此,要加强集体资金的管理,管好用好每一笔钱,集体资金不要平调、挤占和挪用,同时完善减人、减事、减费的配套措施,节约资金,防止收费反弹。

四、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规范农村收费管理

税外收费泛滥并缺乏有效约束是农民负担过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各地都要对涉及农民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农村收费管理。第一,要全面整治涉农收费,坚决取消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第二,要取消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禁止强行征订各种报刊、书籍。第三,取消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规范整顿。对水电等具有垄断性质的经营服务项目的收费实行上限控制。第三,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结婚登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五、加强农税征管工作,依法治税

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充实乡镇税收征管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大力推行公开办税,定时定点征收,方便农民缴纳,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纳税意识。建议修改《税收征管法》,明确制定一套涵盖农税征管全过程的统一程序,增加可操作性,同时,对有能力却故意拖欠、抗税者,及时依法打击,以税法的刚性调动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使农税征管迈入法律化轨道。乡镇应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大力招商引资,发展二、三产业,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积极培植税源,增加财力,这是做好农税征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六、优化村级干部管理体制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各级政府、部门布置的任务,都要依靠村干部去执行、去落实。费改税后,村级经费大幅度下降,要解决村级经费的矛盾,稳定村级干部队伍:一是大力精简村干部和村级吃补贴人员。目前农村班子膨胀太快,村、组干部过多,拿工资、吃补贴的人太多,是加重农民负担的一个重要原因。二要合理确定村干部报酬,压减基本办公经费,缓解村级收支矛盾。三是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村与村合并,扩大村级规模,减少干部人数。三是推进村民自治,实行村务公开。村内"一事一议"要实行上限控制,严格按照程序议事,得到多数农民同意,办事要量力而行。

七、妥善处理乡、村债务

现在不少乡、村都有负债,而且呈现出负债数额大、覆盖面广、利息多、增长快的特点,已成为阻碍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乡镇债务,要在全面清理、检查核实的基础上,摸清债务的来源、用途和现状,区别不同债务情况,明确债务人,采取多种办法加以处理和消化。对于确应由乡镇财政承担的到期债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乡镇偿债准备金,分年逐步清偿。对于不属于乡镇财政承担的其他债务,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借债、谁还款"的原则,分别进行清偿。对村级债务要加强清欠工作的力度,对荒山、闲置房屋、设备等资产进行拍卖冲抵村级债务。

八、完善粮食购销政策

农村税费改革要与粮食购销政策结合起来进行配套改革,就是将农业税实征,采取农民无偿缴纳公粮的办法,以公粮代定购,同时取消粮食定购政策,在国家牢牢掌握足够的储备粮的前提下,全面彻底地放开粮食市场与价格。按照中央部署的税费改革方案测算,农业税为7%,附加税为正税的20%,亩产为450公斤,按15亿亩地算可收公粮567亿公斤,完全可以满足城镇人口的口粮(480亿公斤)。因此,可以取消定购任务,放开粮食价格。

九、稳定农村土

地承包关系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这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农业税是按地征收,三提五统是按人征收的,实行的是"地税人费"的原则。而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特点是费改税,并且税一律随地走,全部摊入田亩。土地的二轮承包是农民和政府都认可了的,大多数都发了土地承包证,已具有法律效力。如何重新丈量土地,等于事实上否定了承包合同的合法性,难免失信于民,不利于农村稳定。要加强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各种档案资料,以土地承包清册、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书等资料作为核定计税面积的依据。

十、合理确定税负,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

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因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有所不同,这就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整体上税负公平。调整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征收政策是这次改革的关键,而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征税额取决于农产品产量、价格和农业税税率,除农业税税率和价格外,由政府统一定价外,农产品产量又取决于农产品单产(常产)和耕地面积(计税面积)。计税价格要由政府定,因此,测定农产品单产和核实计税面积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中之重。所以,必须使用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作为征收农业税的依据,因为这个数据是和农民签订合同了的,比较准确,同时辅之实际丈量或航测进行校正。常年产量以2000年前5年农作物的平均产量来确定,一定5年不变。对不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明显偏少并从事工商业得到农村居民,在农业税负担水平内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乡村集体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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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了税收征管,强化了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在税费改革过程中,全市认真落实“两严禁”(即严禁乡镇、村等非财税征管人员收取农业税,严禁财税人员代收其它资金)的征收制度,推行“三定”(即定时、定点、定额)的征收办法,严格按照“十不准”的征收要求,规范了农税征管行为,提高了征管工作的透明度,征收模式和征管方式开始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同时,随着各项改革的扎实推进和乡镇村资金管理制度的确立,农村民主法制管理的制度体系更趋完善,扩大了村民自治范围;拓展了基层群众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和形式;调动了村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积极性。

3、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比较效益明显提高。改革后,农民在农业税土地上生产农业特产品只增收农业税,不再增收农业特产税,这样,农民发展经济作物和特产生产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调整种养殖结构,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的积极性。

4、促进了乡镇机构改革,重塑了政府形象。伴随农税改革和机构改革,乡镇政府职能也随着农税征收主体的改变而转变,政府由原来向农民催粮收款转为为农村、农民和农业服务,乡镇村干部从过去的“登百家门,收百家钱,遭百家骂”的窘境中解脱出来,既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重塑了政府形象,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转轨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基本作法

(一)高度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2年,鄂州市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农村发展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迅速从市直各有关单位抽调12名熟悉农村工作情况的精兵强将,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专门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区长是直接责任的领导责任机制。

(二)深入调研,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计税面积、常年产量、农民负担水平等核心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由于历史统计资料与实际有出入,为了深入了解实施,市税改办的同志组织专班深入农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计税面积、常年产量实行总体抽样、实地测算、反复论证。税改办公室根据调研和摸底情况设计出100多套表格,对基础数据和材料进行系统归类,并在常年产量确定上,借鉴外地的作法,根据地理、地级情况,将全市计算常年产量按地域划分为小平原地区、半湖半丘、丘陵岗地三个等级,对应不同常年产量,各乡镇街办在确定农业税常年产量上做到了“两个基本一致”。对减少耕地面积按政策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把握了计税要素。在此原则和基础上拟定了《鄂州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三、加强督导,及时检查纠偏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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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第一,开征新税种,以税收形式取得相应的发展资金。目前,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三大事业在取得政府财政拨款的同时,其收费种类最多,规模较大,管理较乱,是企业和公民税外负担的主体,且都明显具有税收的特征。第二,税费归并,尽可能避免税费并举的筹资形式。当前,无论是在同一征收对象还是在筹资内容上,都存在税费同征现象。如,一方面对农业征收农业税,另一方面又征收“三提五统”费,这种税费并存的现象不仅加大了税费征管量,还容易加重农民负担。因此,对这类收费可实行税费归并,统一征管。

以下三类收费可首先归并:一是将养路费、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船舶养护费、船舶监理费、客运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通行费等并入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增加相应税目,并将交通运输营业税税率提高到5%。同时,提高车船使用税税额,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二是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建管理费、城市维护建设费、挖掘费、供水供电方面的收费、机动车增容费和港口建设费等为筹集城市市政建设资金而开征的各类收费并入城镇建设税。城建税计税依据由现行的按流转税额附加征收改为以销售收入计征,税率设计为市区3%、县城2%、其他1%。三是将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林政保护费等收费和基金并入资源税,实行定额定率征收。

1.改革上述三类收费理由有四:(1)这些收费原来就已构成广大纳税人的负担,具有“准税收”性质,费改税后不会出现加重负担的问题,而且费改税后随着征管的规范,特别是不合理收费的废止,纳税人负担会有所减轻,因而容易被接受。(2)这几类收费规模较大,改税后可使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规模明显扩大。(3)费改税后由税务部门征收,不仅可以降低征收成本,而且便于资金进入财政预算进行管理和使用,减少资金流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这方面的改革和相关税种的出台已进行了长期研究,形成了较为广泛的共识,时机已经成熟。

2.规范管理,适当保留部分规费项目,作为税收分配和财政调节的必要补充。对尚不宜以税代费、并费入税的收费和基金进行认真清理,严格批准程序,加强管理。对部分有特殊用途和意义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予以保留的收费项目必须同时具备如下特点:一是由国家政府部门直接征收;二是以提供特定服务和特别设施或筹集特殊资金等为前提;三是明显具有特定对象和范围,并非公共需要、联合受益。

依照上述特征,可保留的规费类别主要以事业性收费为主,大致如下:一是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政府行政许可权收费。二是对自然人和法人特定行为的惩罚性收费。三是审判机关收取的诉讼费。四是按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注册时收取的具有价格补偿特征的登记、注册、证照费。五是具有直接利益交换关系的非义务教育、医疗、殡葬等公益收费和评估、鉴定、、公证、律师等中介服务收费,但是这些收费要退出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序列,按市场原则定价,并对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收费不得超出范围和标准。

3.正本清源,废止不合理收费项目。按照合理负担的原则,对现行收费进行清理甄别,对以下四类收费应予以取消:一是国家机关依照职能进行正常公共管理和提供普遍性公共服务时,为弥补机关经费不足而收取的管理费和服务费,如治安管理费、市场产品质量检验费、企业管理费等。二是地方政府为筹集建设资金越权出台的各种建设费、附加费、基金等。三是附加在价格上的各种收费、基金,如电话初装费、邮电附加费、电网建设基金等。四是政府部门将职能商业化,借机收取的各类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提供服务的项目。五是各种搭车收费、乱收费、乱集资等。

规范政府收入分配机制,一致的认识就是要进行费税改革、清费立税,进而确立税收在政府收入中的主体地位。有关部门认为,推行费税改革主要途径有三:一是以税代费,适时开征新税种;二是规范管理,适度保留部分收费项目;三是正本清源,坚决废止不合理收费项目。

1.兴税抑费,巩固和维护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主导地位。当前种类繁多的收费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具备下述特征:一是有专门的征管机关,收费具有较大的强制性、不直接受益性,或者说,具备了“准税收”特征;二是征收范围广泛,收费规模较大,具有较多的缴纳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其征收基础宽泛;三是收费项目的收入来源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或者说收入来源可靠。

对这一类收费和基金可实行“费改税”,适时开征新的税种取而代之,实现收费改革与完善税制同步推进,从而达到兴税抑费、规范分配的目的。首批改税工作应选择那些收入规模大、来源稳定的项目,而且只改革征收管理方式,不宜改变最终用途,以减少改革的阻力。

改革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第一,开征新税种,以税收形式取得相应

的发展资金。目前,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三大事业在取得政府财政拨款的同时,其收费种类最多,规模较大,管理较乱,是企业和公民税外负担的主体,且都明显具有税收的特征。第二,税费归并,尽可能避免税费并举的筹资形式。当前,无论是在同一征收对象还是在筹资内容上,都存在税费同征现象。如,一方面对农业征收农业税,另一方面又征收“三提五统”费,这种税费并存的现象不仅加大了税费征管量,还容易加重农民负担。因此,对这类收费可实行税费归并,统一征管。

以下三类收费可首先归并:一是将养路费、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船舶养护费、船舶监理费、客运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通行费等并入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增加相应税目,并将交通运输营业税税率提高到5%。同时,提高车船使用税税额,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二是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建管理费、城市维护建设费、挖掘费、供水供电方面的收费、机动车增容费和港口建设费等为筹集城市市政建设资金而开征的各类收费并入城镇建设税。城建税计税依据由现行的按流转税额附加征收改为以销售收入计征,税率设计为市区3%、县城2%、其他1%。三是将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林政保护费等收费和基金并入资源税,实行定额定率征收。

1.改革上述三类收费理由有四:(1)这些收费原来就已构成广大纳税人的负担,具有“准税收”性质,费改税后不会出现加重负担的问题,而且费改税后随着征管的规范,特别是不合理收费的废止,纳税人负担会有所减轻,因而容易被接受。(2)这几类收费规模较大,改税后可使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规模明显扩大。(3)费改税后由税务部门征收,不仅可以降低征收成本,而且便于资金进入财政预算进行管理和使用,减少资金流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这方面的改革和相关税种的出台已进行了长期研究,形成了较为广泛的共识,时机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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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11489万元,为年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8.3%,其中: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933万元,为年预算的106.5%,比上年增长11.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509万元,比上年增长3.9%。

2006年,我区的财税工作是任务重、矛盾多、困难大、收支平衡异常艰难的一年。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确保了全年预算收入的全面完成。

2006年,我区对财税工作十分重视。由于经济回升不快、政策性增资因素较多、征管难度较大等,形势异常严峻,区几大班子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帮助分析情况,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年初,区委、区政府召开财税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2000年财税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对2006年财税工作进行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征管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制定奖惩办法,充分调动了征收的积极性。由于今年财政支出较大,为此区领导多次召开税收协调会,保证了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年来,财税部门在立足挖掘自身潜力、堵漏增收上狠下功夫,强化征管手段,加强对预算执行动态情况的分析和监管,按月通报财政收入进度情况,切实做到以法治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一是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在四月份的税法宣传月中,各税务分局围绕“税收与公民”的宣传主题,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分局共话发展,同时,我们在区政府沿街两旁制作30个公益广告宣传灯箱,美化了城市,宣传了税法,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得到增强。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重点加强对建筑、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建立了重点税源户台帐,对重点税源户每月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逐月登记,并撰写重点税源分析报告,逐步实现了重点税源动态管理和税源资料的综合利用。营业税共完成4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增收1100万元。三是认真清查漏征漏管户。抽调300多名税干对田家庵地区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共查出漏征漏管户近2000户,净化了我区的纳税环境,推动了税收工作向规范化管理方向迈进。四是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得到加强。我们把对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工作为今年税收增长点来抓,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应征营业税的征收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及时足额催缴入库,加强各种零星收入的清理入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⒉财政支出情况

2006年,全区财政支出完成6833万元,为年预算的112%,比上年增长23%,主要是今年国家出台的政策性增资因素所致。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区可用财力为5415万元,比上年增长15.2%,增加715万元,实现了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年来,我们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放在突出的位置,确保重点支出。我区按照省政府[皖政[2006]23号]文件和市政府[淮府[2006]1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界定和调整支出范围,改进支出方式,规范支出程序,提高支出效益,逐步建立起供给范围明确、分配科学、支出高效、监督有力、管理规范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并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田家庵区公共财政支出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方案并将于2006年正式启动。

今年,我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三次调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平均增加290元。全区财政供给人口2946人,应发放工资1300万元。由于今年财政形势比较严峻,资金较为紧张,所以筹集资金较为困难,但我们通过努力,使应增加及补发工资1300万元全部落实到位。

我们按照皖办发[2006]18号《关于将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到县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于今年10月份将两镇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到区统一管理,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v版权所有!

二、全区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及进一步巩固“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工作成果

⒈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

2006年,全区预算外收入完成1208万元,为年预算的132%,比上年同期增长12%,增收129万元。预算外支出1270万元,其中: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1012.4万元,政府调控支出257.6万元。

⒉开展“收支两条线”检查

2006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在2000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入库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06]424号)和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淮财监[2006]102号)的文件要求,开展了“收支两条线”检查工作。

我们从教委、计生等部门抽调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人员成立财政预算执法检查小组,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公、检、法、民政、计生、文化、卫生、城建、土地等38家行政事业性单位收入及解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行政事业性执收执法单位在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中,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81号令”及新《会计法》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财务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当前财政困难,个别单位借经费保障不够为理由,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中打折扣,预算外收入未及时交入财政专户,对此,我们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加强管理。

3、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按淮府办[2006]5号《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区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成立联合清理组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统计汇总。

清理银行账户的重点是区级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通过清理,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和资金规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取消执收执罚单位和部门的收入过渡账户,所有执收执罚单位严格执行银行开户审批制度.各项收入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部门按比例进行返还,严禁设立帐外帐,并先后摸清排查出区属各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123个,取消61个,保留各单位基本帐户62个,其中主管部门开设银行帐户35个,二级机构开设银行账户27个。

三、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我区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16个配套改革文件要求,确立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即: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行。从轻确定农民负担水平并保持长期稳定,兼顾镇政府及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采取简便易行的征收方式,规范税费征收行为。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促进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2006年,我们紧紧围绕农村税费改革目标和要求,严格执行农业税征管“八到户、十不准”规定,依法规范征管程序。合理调整农业税计税面积合计税常产,认真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严格按照灾减原则,午、秋两季共安排农业税受灾减免67.5万元,全部落实到户。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政策管理,健全和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积极完成上级财政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

1、按照市局工作部署,我们召开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会议,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检查,针对2000年度以来的会计工作情况,各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根据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实地填写《会计法执法情况自查表》。其中:行政机关25家、事业单位33家、城市集体企业1家、股份有限公司4家。

2、为了配合税费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税的征收管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们组织两镇财政所,全面学习了“金穗2000”农业税收征管系统。

3、7月1日,我们在全市统一举行的党员奉献日活动中,进行了新《会计法》的宣传,向社会进一步普及会计法规。

4、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今年9月份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每人征收水利基金20元,圆满的完成了水利基金征收工作。

篇12

2006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11489万元,为年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8.3%,其中: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933万元,为年预算的106.5%,比上年增长11.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509万元,比上年增长3.9%。

2006年,我区的财税工作是任务重、矛盾多、困难大、收支平衡异常艰难的一年。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确保了全年预算收入的全面完成。

2006年,我区对财税工作十分重视。由于经济回升不快、政策性增资因素较多、征管难度较大等,形势异常严峻,区几大班子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帮助分析情况,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年初,区委、区政府召开财税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2000年财税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对2006年财税工作进行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征管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制定奖惩办法,充分调动了征收的积极性。由于今年财政支出较大,为此区领导多次召开税收协调会,保证了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年来,财税部门在立足挖掘自身潜力、堵漏增收上狠下功夫,强化征管手段,加强对预算执行动态情况的分析和监管,按月通报财政收入进度情况,切实做到以法治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一是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在四月份的税法宣传月中,各税务分局围绕“税收与公民”的宣传主题,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分局共话发展,同时,我们在区政府沿街两旁制作30个公益广告宣传灯箱,美化了城市,宣传了税法,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得到增强。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重点加强对建筑、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建立了重点税源户台帐,对重点税源户每月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逐月登记,并撰写重点税源分析报告,逐步实现了重点税源动态管理和税源资料的综合利用。营业税共完成4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增收1100万元。三是认真清查漏征漏管户。抽调300多名税干对田家庵地区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共查出漏征漏管户近2000户,净化了我区的纳税环境,推动了税收工作向规范化管理方向迈进。四是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得到加强。我们把对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工作为今年税收增长点来抓,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应征营业税的征收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及时足额催缴入库,加强各种零星收入的清理入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⒉财政支出情况

2006年,全区财政支出完成6833万元,为年预算的112%,比上年增长23%,主要是今年国家出台的政策性增资因素所致。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区可用财力为5415万元,比上年增长15.2%,增加715万元,实现了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年来,我们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放在突出的位置,确保重点支出。我区按照省政府[皖政[2006]23号]文件和市政府[淮府[2006]1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界定和调整支出范围,改进支出方式,规范支出程序,提高支出效益,逐步建立起供给范围明确、分配科学、支出高效、监督有力、管理规范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并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田家庵区公共财政支出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方案并将于2006年正式启动。

今年,我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三次调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平均增加290元。全区财政供给人口2946人,应发放工资1300万元。由于今年财政形势比较严峻,资金较为紧张,所以筹集资金较为困难,但我们通过努力,使应增加及补发工资1300万元全部落实到位。

我们按照皖办发[2006]18号《关于将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到县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于今年10月份将两镇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到区统一管理,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二、全区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及进一步巩固“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工作成果

⒈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

2006年,全区预算外收入完成1208万元,为年预算的132%,比上年同期增长12%,增收129万元。预算外支出1270万元,其中: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1012.4万元,政府调控支出257.6万元。

⒉开展“收支两条线”检查

2006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在2000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入库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06]424号)和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淮财监[2006]102号)的文件要求,开展了“收支两条线”检查工作。

我们从教委、计生等部门抽调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人员成立财政预算执法检查小组,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公、检、法、民政、计生、文化、卫生、城建、土地等38家行政事业性单位收入及解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行政事业性执收执法单位在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中,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81号令”及新《会计法》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财务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当前财政困难,个别单位借经费保障不够为理由,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中打折扣,预算外收入未及时交入财政专户,对此,我们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加强管理。

3、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按淮府办[2006]5号《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区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成立联合清理组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统计汇总。

清理银行账户的重点是区级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通过清理,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和资金规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取消执收执罚单位和部门的收入过渡账户,所有执收执罚单位严格执行银行开户审批制度.各项收入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部门按比例进行返还,严禁设立帐外帐,并先后摸清排查出区属各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123个,取消61个,保留各单位基本帐户62个,其中主管部门开设银行帐户35个,二级机构开设银行账户27个。

三、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我区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16个配套改革文件要求,确立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即: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行。从轻确定农民负担水平并保持长期稳定,兼顾镇政府及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采取简便易行的征收方式,规范税费征收行为。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促进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2006年,我们紧紧围绕农村税费改革目标和要求,严格执行农业税征管“八到户、十不准”规定,依法规范征管程序。合理调整农业税计税面积合计税常产,认真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严格按照灾减原则,午、秋两季共安排农业税受灾减免67.5万元,全部落实到户。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政策管理,健全和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积极完成上级财政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

1、按照市局工作部署,我们召开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会议,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检查,针对2000年度以来的会计工作情况,各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根据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实地填写《会计法执法情况自查表》。其中:行政机关25家、事业单位33家、城市集体企业1家、股份有限公司4家。

2、为了配合税费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税的征收管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们组织两,镇财政所,全面学习了“金穗2000”农业税收征管系统。

3、7月1日,我们在全市统一举行的党员奉献日活动中,进行了新《会计法》的宣传,向社会进一步普及会计法规。

4、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今年9月份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每人征收水利基金20元,圆满的完成了水利基金征收工作。

篇13

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内容可以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1)通过取消三提五统、各种杂费、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建立以税率提高的农业税以及农业税附加为主体的农村税制,可以简称为费改税;(2)通过中央和各级政府配套财政转移支付填补地方财政缺口;(3)村内兴办各种其他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要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这一改革无疑具有积极与深远的意义,税改之后,农民负担平均水平确实有所降低。但是,这并不能够掩盖其所存在的以下问题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1税费改革目的具有单一性和短期性。减轻农民负担是此次税改的根本目标,其他各种配套改革都是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展开的。然而,农民收入低、负担重只是问题的一种表现,并不是农村社会的根本问题。农村社会的根本问题是发展问题。目前,中国整体经济生产能力过剩,农村劳动力回流,乡镇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农民收入增长放缓,农业收入基本停滞,收入的地区差距十分巨大。税费改革必须以当前的形势为背景,不仅要减轻农民负担,改变税收累退性的格局,更要以转换政府职能,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作为基本目标。仅仅将“费”改为“税”不可能真正解决农村的根本问题。

2税费改革政策设计缺乏系统性。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即: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偏向的财政体制导致农村公共事业经费严重短缺;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导致乡镇机构行政管理费用膨胀;不完善的分税制导致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以下政府财力入不敷出;城乡分割的户籍政策阻碍了城市化进程,使农业生产规模不经济等等。因此,单纯依靠财税体制的行政性调整不可能最终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决不能仅仅是规范农民与农村基层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费改税)或基层组织的行为(制止乱收费),而必须从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联系上,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上,改革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土地制度、分配制度、粮食流通体制、劳动就业体制、财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基层行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与制度创新。但现实则不然,本次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设计明显滞后,缺乏系统性,经常是出现问题后再去寻找解决方法,致使农村税费改革进展缓慢,各种新问题层出不穷,效果不尽如人意。

3新的税制设计没有充分考虑、甚至是忽视了农民负担的累退性越来越强是构成农民负担问题的主要原因,却把农民负担问题看成是一个降低平均税负水平的问题,造成新的税负不平等。由于农村新税制在取消各种收费的同时,提高了农业税税率,但收入较低者在收入结构方面以农业收入为主,因此这部分农户更容易受新税制提高农业税率的负面影响。税费改革前,“三提五统”基本上类似人头税,农民的负担大体上是“人田各半”。改革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摊丁入亩”的倾向,即税费直接与土地相联系,“税随地走”。这就使“离土离乡”、“离土不离乡”的那些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人口负担明显减轻,而“老实巴交”种地的农民,特别是种田大户的负担加重,即所谓“多种地、多负担、多吃亏”。一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改革后农民税负比改革前增加的情况。农业税费的负担金额与农民个人收入高低完全无关,收入越低的人,农业承担的税费占收入的比重反而越高;越是贫穷地区,贫困的农民越能感受税费负担的沉重。新农税设计方面的缺陷,加剧了农业税费在实践中具有的累退性质,成为农民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制度原因。这在客观上又鼓励了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倾向,内在地推动了农民的“抛荒”现象。

4税改强调了减少税负的绝对水平,却没有充分考虑建立健全地方公共财政体系,并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建立充足、高效的融资渠道。农村税费改革在规范县乡财政收支结构、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给县乡财政套上了“紧箍咒”,使得县乡财政供给地方公共产品的能力大大减弱。从试点地区税费改革的实践结果看,本次税改并没有充分考虑基层政府的利益以及财政的可持续性,普遍存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口反而加大,乡村债务化解更加困难,县乡财政的收支矛盾趋于尖锐化,农村基层政权难以维持正常运转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所制定的改革政策和策略缺乏系统性,尤其是对如何确保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缺乏制度方面的可操作的保障措施。这也成为2001年税费改革扩大试点不得不暂缓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解决农村税费问题的出路

在关于财税体制与农民税负关系的各种讨论中,往往将财税体制的缺陷当作一种既成事实,而没有分析其形成的深层根源。目前中国的五级政府在财政职能分配上有一个明显异于发达国家的特性,即越低级的政府所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越沉重。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财权的不断上移和事权的不断下移,县乡财政面临越来越大的收支平衡压力,并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地方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弱化和农民负担累年加重的重要制度原因。仅仅将“费”改为“税”非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反而使问题进一步凸显和尖锐化。因此,农村税费需要系统性的革新,其根本出路在于建立长期稳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地方公共财政体制。

1实现地方基层政府的职能转换

目前税费改革的最大矛盾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得地方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面临严重困难。从表面上看,地方基层政府正常运转的困难似乎是农村税费改革直接造成的,但从深层次上看,恰恰反映了基层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不合理状况。县乡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上的弊端是导致其运转困难的根本原因,也是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重要因素。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将农村税费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在积极推进税费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换政府职能。因此,应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行精简政府级次,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譬如可以将乡级政府转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将地级政府定位为省的派出机构,以求大量精简非必要的机构和人员。这样,我国政府级次能够得到有效精简,职责也较易廓清,有利于减少行政运转经费,减轻公众负担。

2重新建构农村税费体系

(1)调整税费改革的目标,建立税费改革的前期、中期和远期三级目标体系。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税费改革的前期目标或当前目标,从各地税费改革的实践看已初步实现;税费改革的中期目标是对前期改革的成果进行巩固,对改革措施进行完善,对改革经验进行总结,建立税改向远期目标过渡的机制,这一目标大约需要2-3年;税费改革的远期目标即最高目标是在我国最终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税费制度,这一制度应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具有一致性,到2010年这种城乡统一的税费制度应初步建立起来。建立税费改革的中长期动态目标体系,一方面可以避免政策实施的短期效应,从根本上规范基层政府行为,另一方面不至于使税费改革游离于整个国家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系统之外,使之成为规范农村利益分配关系的长期稳定的制度。

(2)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税制。农村税费改革,其根本问题应是农村适宜征收什么样的税,以怎样的方式征收。这需考虑效率、公平以及征税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西方财政理论认为,地方最适合的税种首先是受益税或使用税,其次是对不流动的要素征税。我国现行的农业税没有体现税收与受益的对等,不具有收益税的性质。它对农业产出征税,导致农业部门和农业从业人员的边际税率远远高于非农业部门,成为农民在社会中不平等负担的根源,激励农业生产要素流向税负更轻的非农产业。现行费改税改变的仅仅是原有费的征收数量和方式,并没有改变农业税收的性质,甚至在数量上还有加大农业税的趋势,因而也就不可能消除农业税原有的不公平和扭曲效应。农村最适合的征税对象应是土地本身和一些不具有流动性的财产。西方典型的地方税种是财产税。如何设计对效率影响最小的并具有公平性的农村税费体系,均等化农业和非农业的税收负担,既是税费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税费改革的方向。

(3)完善征管措施,规范征管行为。现行农村税费体系需要的是一次根本的革新。但就目前现实而言,统一城乡税制、均等化税负的设想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征管,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建立税改向远期目标过渡的机制。一是对税改中所造成的计税土地不实、计税常产过高、计税价格过高等问题积极加以纠正。二是建立规范的征管制度,实行纳税通知制度、纳税登记制度、纳税公示制度、纳税期限制度、完税凭证制度等,对违反制度的事和人应建立惩罚机制。三是应规范征管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对所征税费应实行归口管理,杜绝一切变相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