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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基本建设会计,它是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用于基本建设领域的专业会计。它能够系统的、连续完整的对基本建设进行核算,反映出更为全面、真实的资料,使其更好的发挥出会计的监督职能。
团场的基本建设,它是团场建设的重要部分,其发展是随着国家不断的西部开发发展,而团场也不得不断的对团场的基础设施、规模进行扩大,加快团场三化建设发展的步伐。团场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遵循《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在年终时只对完工项目进行交付,而未完工的项目并不进行账务处理。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过程中,团场财务并未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对于基建过程中出现的例如超支、浪费等问题,均未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因此在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如何更好的对其会计制度进行有效的控制、执行、规范,均显得更为重要。
二、团场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基本建设会计科目设置的不全面
目前在我国,会计电算化已经被广泛应用,在应用初期,需要在进行初始化设置,要及时更改会计的科目、类型等,若不进行更改,应用后将无法更改科目的特征。在一些单位,并没有专门设置项目核算类科目,这样就会对日后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2.不规范的施工程序,合同管理的不完善。
在目前,有的签合同的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证书、开工证的施工队伍,甚至出现了一级一级转包的现象。在付款方面,不能做到由施工单位统一核算、收支、管理等。在项目竣工时,不能及时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这样的混乱现象,必然会给会计核算造成严重的影响。
合同管理是基本建设中的一项最为重要的任务,也是最基本的工作。每一项经济业务,都离不开合同。合同管理的不完善,不仅对合同执行起不到监督作用,不能控制付款进度,将会给项目竣工后的审计结算工作,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3.基建会计核算与批复的内容不符――项目的实施内容不符
(1)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本建设项目的有效数据,包括名称、数量、规格、品种,与项目批准文件中的不符。
(2)基本建设项目变更后,有关部门并没有按照正常的办理手续对其进行变更,因此造成了项目批复的内容与会计核算中不相符。
(3)在项目建设的概算中,存在着超出计划、概算、面积、成本等现象。
(4)在项目的招投标中,有些项目出现了不招投标现象,这种现象严重的违反了会计核算的规定。
(5)在项目的竣工中,出现了不及时移交资产、不及时办理竣工手续现象。
三、如何有效解决基建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建立完善的基建项目制度,提高对基建项目的认识
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其的责任感增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完全按照国家规定的法规进行工作,使其具有很好的监督作用。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加强其后续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其熟练的掌握业务知识,这样更有利于财务人员很好的进行工作。
2.在基建项目的资金问题上,要进行严格的审批,使其不得超出申报款项
基建项目由财务部门参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取得关部门的批准,再经设计部门编制设计图,开具有效的开工报告,再经领导部门批准,才能进行有关的投资计划,采取合理的手段进行招投标工作。在基建项目中的会计核算人员要熟练掌握其相关的法规,使其项目工作能够做到有法有依,能够合理的、及时的对其建设资金进行安排、控制,并避免其资金的浪费。
3.杜绝基建项目支出的违规现象的出现,严格把好付款的程序
基建的会计核算工作,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合法性,对那些不符合手续的支出,要严格杜绝,不予支付。付款前,应先审查其款项是否在投资计划之中,是否在签订的合同里。在付款后应及时核实,其款项收款方是否已收到。在项目的付款过程中,应守着先批款再付款的原则,应附有工程进度表,并开具工程发票。在项目超支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附有详细的说明。对一些不符合规定,不合理的支出,应不予支付。
4.项目竣工时,应及时的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基建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它代表着固定资产的增加,是办法资产交付使用的依据。因此及时的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能使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的进行。
四、总结
团场基本建设中的会计核算工作极其重要,因此应当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可利用各项规定、制度来完善其项目的规章制度。只有对其基建会计工作进行严格的管理、谨慎的态度,才能对其在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很好的解决,进行规避。对在其管理中出现的混乱现象,起到更好的监督管理作用。在团场的基本建设中,各个部门按照制定的章程办事,其效率会有一定的提升,其出现的各种问题将会得到更好的解决,使其项目的投资得到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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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的问题
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缺乏成熟性的表现,制约了项目核算的准确性,再加上会计核算特性的影响,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造成影响。例举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的问题,如下:
1.核算观念落后
会计核算的观念直接影响了其在项目中的核算行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受到行政核算的干扰,引发连贯性的问题。不符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需要,无法实行有效的核算,更重要的是不适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所处的经济体制环境,降低会计核算的水平。
2.核算不能满足实际应用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应适应建设项目资金运动的特点,满足基本建设管理和核算的需要,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与该项目的概(预)算在核算口径上保持一致,实际基本建设项目中忽略了会计核算的应用。例如:会计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脱节。会计部门对工程情况不了解,对项目资金来源及应支付款项情况不清,对建设项目资金构成情况、项目总投资情况和签订的相关合同不了解,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了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统一性。
3.账户设置问题
会计核算账户主要是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工作者提供所需的信息,目前,基本建设项目会计账户并未提供所需的会计信息,导致会计核算偏离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主体,引发诸多矛盾问题[2]。例如:某水利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中,没有设置独立的账户,大多是在本单位经费账簿中统一核算,资金的拨付仅通过“拨入经费”和“暂付款”科目来反映,很难分清项目的资金来源状况,严重混淆了交易与清算账务,不能实行会计控制,导致内部核算失去效力,引发了较大的会计风险和账户问题,同时出现了错误的核算行为。
三、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的控制方法
结合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水利工程的需求,规范会计核算的应用,进而提出实用性的方法。
1.树立正确的核算意识
针对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问题,采取创新与管理的方式,改变会计核算中落后的意识[3]。例如:某水利单位领导不仅重视争取建设项目,更注重了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在项目前期就从财务的角度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工程开工以后严格执行合同及变更程序,避免人为因素造成虚增支出。按照“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等基本建设制度规定,专户存储建设资金,单独设置基建账,规范核算程序和核算办法,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加强建设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协作。建设单位内部各部门应配合会计部门收集所有订立的合同资料,以便付款时予以监督,由此才能保障会计核算的信息准确。
2.规范会计核算的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要以经济业务的凭证为依据,遵循会计规范的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需要达到完整、连续、系统的规范标准,禁止出现虚假的会计信息,准确的反馈基本建设项目的经济信息,体现出会计核算系统性的标准。
3.引进用友GRP-R9软件
用友GRP-R9是一项财务软件,能够辅助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构建符合基本建设项目实况的账户,集中管理项目会计核算的账务信息。用友GRP-R9软件可以在基本建设项目中设立账户,再设计核算选项,按照项目的分类执行会计核算,操作功能强大[4]。该软件可以自动生成账户信息,各个分项账户下的会计核算明细非常清楚,促使会计核算人员可以随时全面掌握项目核算的信息,推进会计核算账户的精细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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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工作意识不强
目前会计核算工作在工程建设企业的财务管理当中都得了广泛应用,并且为工程建设企业财务工作的开展以及企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然而因为我国多数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经营、财务管理中,企业决策层对财务工作缺乏专业了解,对财务核算工作没有清晰的认识,有的建筑企业没有完善的财务核算有关的规章制度,从而造成了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虚报、漏报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部分建筑工程企业把代收的缴纳给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当作是企业资金,纳入到收入科目当中的供方,从而造成无法真实反映资金运用情况,为企业的发展与财务工作规范化产生了不利影响[1]。
(二)会计核算科目建立不合理
在科目建立方面,新制度将权益性科目中的修购与固定基金撤消,把待冲基金、固定资产清理与累计折旧则新增加了科目,并要求在核算资产时,要把资产的应用单位与费用来源当作根据,在旧制度中,资产虚增的情况在建筑工程企业中存在比较普遍,但新制度的建立有效避免了这种现象的发生,以前修购基金的提取是依照相关的比例来执行的,所以造成了资产虚增,在折旧上也没程度的造成一定的损耗。倘若始终沿用原始信息来体现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即没有准确体现其损耗数据,也不无法体现其现有价值的真实数据,但新制度执行对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和损耗状况进行了更直观、全面的评估[2]。如果财务核算软件是某些硬件设备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将软件纳入到硬件设备中,用固定资产的方式来执行财务核算,反之,应该把其当作为无形资产来执行财务核算,可以运用分期的方式进行推销。
二、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措施
(一)依据公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特性进行会计核算
建筑工程企业应该依据公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特性,来规范自身会计核算行为,财务部门作为建筑工程企业的重要职能部门,企业决策层应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把项目前期的财务评估、工程计量、合同签订都规范到财务管理范围之内,建立并完善企业本身的财务管理体系,企业应该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财务核算工作,使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资金管理一直都是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工作,通过对资金进行有效运用,进一步做好资金的会计核算是财务核算工作的重点,当前公路基本建设的资金大都来源是通过银行信贷的方式,科学合理利用资金是建筑工程企业财务核算管理的重中之重。
(二)要关注公路基本建设预算编制方式和会计核算方法的联系
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额》的相关标准,把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费用、安置补助费、建设部门管理费四个方面纳入其中,在进行概算编制时则必须依据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来决定,当前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仍是依照96年的《概、预算编制办法》,但由于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概算编制中很多项目都没有反映出项目工程建设特点,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应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来执行,并且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加强项目与财务科目的连接,当前很多的建筑工程企业在预算中所编制的项目过于简单,这对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产生不利影响[3]。
(三)严格依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在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在公路基本建设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不断加强设备采购及工程物资的管理工作,及时管控工程进度。要对建筑工程企业和各经营单位间的核算关系进行梳理,由于经营单位与建筑工程企业的性质不同,财务核算也有着较大差异,所以要依据各自的特点与财务管理工作要求来进行开展财务核算工作,在对经营单位进行财务核算,应严格按照相关原则规定执行,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务从业人员也应该依照公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筑工程企业应该积极借鉴有关成熟的经验以及法规的规定原则,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成本核算办法。
(四)注重公路核算科目和工程账目设置
建筑工程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要对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合理的建立财务核算科目,要注重工程账目与财务核算科目的一致性,财务工作人员以及核算人员要参与到工程决算工作中,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财务核算科目的设立要便于和工程账目进行核对,要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概算建立财务核算科目之外,设立财务核算科目还要注重与工程账目相符合,这样有利于会计账务与工程台账的核审工作,财务决算要和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有效、紧密的衔接起来,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决算中包括工程决算与财务决算,工程决算是建筑工程企业财务决算的基础,工程决算编制准确、完整能够为日后的财务决算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保障。
(五)提升财务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建筑工程企业要加强对内部财务工作人员的管理,财务核算工作是一项对专业技术含量很高的财务工作,并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并且要求具体财务工作人员对公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有充分认识,并且能够熟练掌握会计核算的各项业务流程。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与研究,引进一批专业技术强、理论基础扎实,并能熟悉掌握会计核算工作的优秀人才,不断创新财务工作理念与会计核算方法,有效提高财务核算的质量与水平,要依据市场发展来科学合理的设立会计账目,目前以往的会计账目已经无法适应当前会计核算的要求,要积极对会计账目进行改良,并且用更加贴合实际的财务账目进行补充,使会计账目更加标准化,通过不断提高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创新财务工作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促进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结语
公路基本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要依据公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特性进行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公路基本建设预算编制方式和会计核算方法的联系,严格依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注重公路核算科目和工程账目设置,并对内部财务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财务核算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含量很高的财务工作,并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要强化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创新财务工作理念与会计核算方法,有效提高财务核算的质量与水平,要积极对会计账目进行改良,并且用更加贴合实际的财务账目进行补充,使会计账目更加标准化,通过不断提高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创新财务工作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促进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张莉.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载体研究——基于企业文化建设的视角[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8(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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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补充规定,存在着基建时缺少专业素质较高的财会人员的参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尚不明确,基建会计核算尚不规范以及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等问题。
一、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基建会计工作已不适合新的基建管理体制
计划经济下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是建设单位按计划供料,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的管理体制,会计工作主要是沿袭几十年的记账、报账工作,基本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与材料部门以及计划部门等进行有效的配合,起到了有效的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的作用。在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招标投标体制逐渐得到完善,并被大多数基本建设单位所采用,新的基建管理体制建立后,在运用财务手段控制支出标准和支出项目,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核算,以及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等方面,以记账、报账为主的传统基建会计工作不能有效的发挥其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作用,只能简单被动地接受计划和拨付工程款项,传统的基建会计工作已不适合新的基建管理体制。
(二)基建时缺少专业素质较高财会人员的参与
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在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中,主要是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基建财会人员往往只局限算账、报账,由于财会人员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概算构成以及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储备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在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和概算分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盲点。由于基建时人们对会计工作并不是很重视,会计人员也仅局限于单纯的会计业务,在预算编制时致使一些必需的财务费用项目没有被考虑到,造成了工程预算的编制漏、缺项及有些费用预算不足等问题,如果严重则会导致项目无法按原来的投资完成,打乱了国家或地方对整个投资的安排,也不利于基本建设单位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关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尚不明确
我国基建会计核算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但是,一些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中有些项目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并不一致,关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有待进一步明确。一些基本建设项目是公益性的,需要地方配套资金,对于一些财政困难的地方,只能保工资保运转,并没用多余的资金来进行基本建设。在进行必要的基本建设时,这些财政困难的地方往往以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或农民投工投劳以及投物的方式来进行资金配套,目前还没有制度规定如何对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或农民投工投劳以及投物的方式进行折价,因为这样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对这部分资金不再进行会计核算,不利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和建设成本的反映。
(四)基建会计核算尚不规范
基本建设投资应以独立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但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在基建过程中将基建会计核算与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相混淆,致使科目设置不健全,核算不规范。一些基建单位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核算只进行到二级核算,无法分清核算的具体内容。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对待摊投资的明晰核算不准确,如应在工程计量支付工程款时予以冲回的预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本,却在工程完工后才冲回;应在“待摊投资―借款利息”科目中进行核算的存款利息,却在“待摊投资――其他投资”中进行核算。有的单位把基建支出列入行政事业性支出或经营性支出,掩盖了建设成本的完整性和投资规模的真实性,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五)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
由于基本建设会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缺乏,致使会计监管无章可循。一些基建单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只注重项目的建设与制度,造成监督约束机制失控,致使基本建设许多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视基本建设预算审计,但由于担心严格的审计会影响以后建设项目的拨款,因此,对基本建设的财会审计并不重视,缺乏对地方财政拨款、合作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等建设资金的去向以及效益的审计监督,给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二、解决对策
(一)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构建设
为完善和规范建设程序,不仅需要计划、建委以及建设单位的协调合作,还需要对基本建设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一些带有基建性质的修缮、装饰装璜等工程支出,由于财务支出内部的分块管理,经常脱离基建程序的监管,不利于规范管理建设程序,致使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财务支出。为使会计基建支出管理更加完善,节省财务支出,基建单位会计工作人员应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投资管理,探索基建项目集中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减少采购过程中的不必要的环节,紧抓基本建设资金的归口管理,使基建会计工作与新基建管理体制相协调。
(二)提高基建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
基建单位应在源头上做起,选择那些素质高的、真正适合基建会计的的财会人员;还应加强在职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因为建设项目及内容对专业知识技术的要求较为复杂,专业素质高并不一定适合基建财会工作,还应了解一些建筑学、工程造价学、工程预算学等与建设内容相关的知识。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学习并掌握一定的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有利于有效的解决一些较为棘手的基本建设财会问题。除此之外,基建单位会计人员还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学懂制度办法,提高对政策的执行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进一步明确关于基建会计的制度和规定
随着投资体制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发展,基建单位财会管理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为加强基建会计工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等,使基建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度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为进行基建会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也使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得到了保障。基建会计工作人员一方面要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会计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及内部规范制度,实现会计工作制度的规范化。
(四)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基建会计核算首先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要把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集资金、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果项目不合法,则应停止支用基建款项,当办理合规合法手续后,才可以支付基建款项。其次,所有基建经济活动都要有文件及合同,合同条文应是合法的,会计部门应留有所有订立的合同的备份,以便付款时予以监督,严格控制付款关口,以避免出现基建支出违规的现象。再次,应及时清对与各单位的往来账,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最后,应在工程竣工时及时办理结算,使会计核算得到进一步规范。
(五)强化监督职能,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是资金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资金安全以及有效使用,为保障资金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强化建设资金使用的控制和约束,建设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建设资金监督及使用负责,按职责分工落实建设资金的监管。财务部门应主动地向计划部门了解项目申报计划,积极参与项目的验标、开标和投标工作,严把资金拨付关,根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拨付。应经常到工程或项目现场查看进度,减少中间环节,节约资金。要定期审查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对于与工程投资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项目成本中列支,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三、小结
为改善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基建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明确关于基建会计的制度和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强化监督职能以外,基本建设单位还应总结评价正在实施或已经完成的项目,吸取经验教训,并预测未来前景,作为影响和指导未来的决策活动的依据。基本建设会计工作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基建单位必须正视本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措施进行纠正和解决。
参考文献:
[1]吴桂祥.关于国企基建财务管理的几点体会[J].集团经济研究,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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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是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它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新增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对有计划地建立新兴产业部门,调整原有经济结构,合理分布生产力,采用先进技术改造国民经济,加速生产发展速度,以及为社会提供住宅和科研、文教卫生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为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周期长,要在较长的时间内占用和消耗大量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劳动力。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要十分重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选择投资方向,讲求效果,以充分发挥基本建设应有的积极作用。
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零星购置单台设备和建造单项工程,其投资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不算基本建设。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一般为自筹基建、拨人专款基建和借入款项基建,且大多采用发包的形式。无论哪种形式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单位的基建项目都必须列入国家计划,同时还要将用于基建的资金转存在建设银行开户的财政基建专户存取,由当地财政部门监督使用。这部分资金纳入基建财务管理,建立基建账簿,单独核算反映。
二、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主体地位不强,协调关系难
以前财政基本建设管理职能都是由建设银行代管,采取的是计委立项、城建规划、建行拨款、审计负责竣工决算审查的操作模式。财政部门开始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能后,由于受前期操作模式的影响,人们不能正确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在财政部门在基本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各相关部门不能积极主动的配合财政部门的工作。
2、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操作性差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方面的会计核算制度不能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不利于指导会计核算工作,适合目前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制度还没有形成,使基建的会计核算工作没有科学的会计核算制度作为依据,使基建的会计核素工作处于被动。
3、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不规范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重视项目的申报,但对项目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管理不够重视;会计人员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解释了解不全面,不能据此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等;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基建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进度跟进不及时。导致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核算存在下列问题: ①使用机关账户核算基建工程,未按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②基建投入长期挂在建工程,工程结束后不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转入固定资产。③将工程可行性研究费、工程设计费等待摊投资支出列入行政经费或挤占其他专项资金,致使会计信息失真。④账务处理不规范,如建设期间利息收入应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而不应计入基建收入。⑤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将本单位通讯费、差旅费、燃料费等与本工程无关费用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超出以项目总概算为基数计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⑥挤占挪用基本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将资金出借给本工程无关的单位或者用于暂付本单位其它项目支出。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上的问题导致了会计报表的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监管力度有限,工作难以到位
行政事业在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单位的基建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对于资金的审批支出过程控制不严,对于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等不用合理的归集和分配,对于各部门各个人的工作成果不能有效考核和进行奖惩等。
三、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存在问题的措施
1、强化财政在基建管理上的主体地位,切实提高协调能力
应广泛宣传财政基建机构的职能范围、管理权限和作用,使各基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能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同时,财政基建财务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计委、建委、审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这项工作。
2、建立健全基建会计核算制度
①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拨付及其会计核算制度,优化基本建设资金审批和支出流程和规范基建资金会计核算科目和核算方法。②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专户,审查基本建设资金来源,规定建设单位首期存入财政专户的资金比例等。③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建设资金来源管理,明确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资金必须设立专户管理,杜绝滥支挪用。④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决算审查制度,涉及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应统一由财政部门或由财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对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意见必须经财政部门确认并出具资产入帐通知,建设单位才能以此作为资产入帐的凭证。⑤建立健全报表制度。重点是拨款资金申请表、工程进度表、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表等。
3、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会计核算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建账、核算,建设单位应接受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科学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账主要涉及的会计科目有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库存设备、在建工程、待摊投资、交付使用资产、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结余、基建拨款、其他收入、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等,并明确规范各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和如何使用。库存材料以购入价格、调拨价格作为入帐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直接列入支出。库存材料按其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帐。库存材料的盘盈、盘亏,经报批后,直接列作当期支出的增加或减少处理。库存材料如果变价出售,直接冲减“库存材料”科目。售价与购入价的差额,列作“在建工程-其他投资”;例如:在建工程由于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购置土地等的资金使用情况,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三个明细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核算内容有自建工程和外包工程,基建、装修项目支出结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材料”,“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基建、装修项目竣工结转时,借记“专项资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设备安装工程投资核算单位自行安装设备和外包设备安装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其他投资核算单位购置土地及其他资金支出情况。改建和拆建的核算办法,一方面对在用建筑物或已竣工并办理好结算手续的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另一方面,对在建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因改建、拆建所增加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
4、强化监管力度,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并据此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进行监督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基本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防止尽挤占、挪用、截留、转借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会计核算工作看凭证附件是否真实完整、凭证录入是否正确及时、会计科目核算内容是否正确、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及时正确合理等,并依据检查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以到达提高单位会计核算水平,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的目的。在进行内部监管的同时,要积极接受外部单位的监督管理,正确认识外部监督管理的作用和目的,及时提供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资料等信息给外部监督部门,并积极配合外部监督部门的工作,以便外部监督部门对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科学的引导和监督。对于重大的工作失误或违法乱纪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罚或报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罚,以便保证在基本建设的过程中贯彻执行从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计划及预算,保证基本建设的工程质量,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党、政府及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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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家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变革
自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持久高速的发展,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因素是不言而喻的,各个地方政府纷纷抓住政策机遇,上马大型建设项目,在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的同时,这也暴露出了投资总量偏大、结构失衡、预算超支等诸多问题。中央政府早就看到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的这种弊病,为了改变这种不正常的势头增长,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早在1984年就作出了《关于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的暂行规定》,把由国家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归还本利的资金来源必须从企业新增的利润中支付。财政部后来又陆续出台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等文件。2006年,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安监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定,这些管理制度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一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重复项目建设投入。更重要的结果是,使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有了不少进步,建设单位的投资成本控制意识得到了逐步增强。
1.2兖矿集团公司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的发展
2003年左右,正是兖矿集团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对外扩张的重要时期,在财政部出台《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之后,兖矿集团顺势制定了适合自身发展战略的《兖矿集团公司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和《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兖矿集团众多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和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奠定了重要基础。兖矿集团核算办法在财政部规定的原则下,内容更加细致,操作性更加强,对基层建设单位财务核算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引导性。经过几年的实践验证和内容补充,在2007年组织编写了《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讲座》,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进一步描画了一套标准的“路线图”。2009年再次对《讲座》进行了修订,除了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内容进行重点优化外,还对近几年国家法规进行了重新梳理,部分章节进行了重新编写,形成了新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应用指南》,成为兖矿集团公司当前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最新的工作规范。该指南既是工作规范也是一部财务操作手册,实用性很强,涵盖了所有建设管理流程和比较全面会计核算具体规定,表文并茂,实例突出,对广大基建财务人员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特别是对与初次涉及基本建设核算的财务人员帮助更大,可以较快的熟悉基建相关管理规定与核算方法。指南下发后,兖矿集团所属各个建设单位的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考核中,各建设单位绩效考核分值普遍提高,23家建设单位中,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建设单位22家,占全部单位的96%,比2008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
2.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特点
以兖矿集团为例,兖矿集团在多年的建设管理中,不断总结教训、积累经验,逐步形成了具有兖矿特色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特点。首先从业务归口管理上进行了细化,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进行了区分,并在管理组织结构上,把兖矿集团财务部的管理职能细化为为生产财务部与基建财务部两个并行部门,分别管理集团下属生产和基建单位,确保了在业务管理上更加精细化和专业化。其次,更加提高了对可行性研究、初步概算、投资计划及预算执行的控制力度,明确了集团公司计划部门、基建管理部门、机电管理部门、物资管理等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和具体工作流程,所有建设项目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由建设单位、专业化公司、集团公司三级多部门审批,网上划转,通过资金管控实现了对投资过程的控制。第三是更加注重了项目后评价制度的建设,突出了集团审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及成果的审查与评价作用,实现了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能够迅速反馈和及时纠正。除了上述具有兖矿集团公司特色化管理特点外,本人认为建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还要突出以下几个重要作用或特点:
2.1“关口”前移,控制好项目论证关
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是建设前期阶段的重要工作,对项目成败及投入的收益将产生直接、巨大的影响。可行性论证必须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反对假、大、空和哗众取宠。每个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建成投入使用,国家和建设单位要投入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然而很多项目建成后的使用却不尽如人意,甚至成为了一堆垃圾、变成企业的包袱。究其原因,多是项目可行性论证误导了项目决策。因此,负责任的项目论证,必须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环境、政策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做详尽、系统、全面的调查、研究与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技术与工程方案进行充分的比较论证,应以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视角对项目完成后的经济效益、国民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充分预测和评价,把财务控制关口前移,让财务部门积极参与论证过程,共同把好项目的论证关。否则,依据一个错误的论证结果做出的必定是一个错误的项目决策,即使再加强建设过程控制也是无效的。
2.2超前预控,“计划性”色彩很浓厚
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是基本建设管理实施阶段的重要工作。它是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编制的,是基本建设活动实施计划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的第一道关口,因此有“计划上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计划造成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的说法。经批准的计划,是签订合同、设备订货和建设项目管理的依据。计划指标以最末级单位工程为单位,设立类似会计科目的编码,形成年度计划大表,建设单位应当配备独立的计划人员,按月统计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计划进度与控制情况,按月形成计划统计报表,上报归口管理部门。财务会计核算则要综合考虑计划规定与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反应各类投资的列报情况,动态对比实际列报与计划指标的差异,发现计划外、超计划的工程立即予以制止或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从 而做到超前预控,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一个准确的计划编制,基本上就已经确定了项目最终投资的完成数,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计划的执行过程,因此,整个项目管理与核算过程,“计划性”色彩十分浓厚。
2.3建章立制,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建设项目管理是一个由多种专业机构组成的管理系统,各种专业管理各有侧重,相互联系,前后贯穿,浑然一体,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结束,始终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和共同控制的一个管理过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是其中一个重要管理环节,必须遵循项目建设程序为基本原则。因此,基本建设程序必须进行固化和优化,要形成规章制度,制度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关键,要本着实用、管用、好用、可用原则,贴近实际,优化流程,把制度建设和优化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制定制度是对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的固化,清晰的工作流程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总抓手,按制度办,按流程走,责任明确,目标清晰,利于解决过程中的问题,最终实现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会计核算反应的就是流程的结果,反过来,会计核算结果与计划的对比就是对流程环节考核的依据。因此,制度建设是杜绝“三超”现象,“三边”工程,实现建设项目财务核算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重要保障。
2.4项目评价,不只停留在事后上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结束后,项目主管部门还要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列出的有关指标,结合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作出评价,指出项目在论证、规划设计、概算、工期、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进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综合评价,即项目后评价。实际管理中,这种评价一般已经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各个建设项目在每年进行财务决算之际,建设主管部门都要对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年度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查和审计,审计过程和审计结论就是对当年度项目建设管理的一个综合性评价。因此,项目评价工作的时点,实际上已不只是在项目结束以后了,建设主管部门还可以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建立审查问题整改落实跟踪机制,实现“全程审计、分期报告、迅速反馈、及时纠正”的评价目标,以强化提升建设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维护建设项目高效、健康、有序推进。
结束语
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多年以来,无数学者对此也有看各种各样的观点和论述,不同建设单位采用的核算方法、管理方法不尽相同,差异较大。国家有关部委虽然出台了多部规章制定,但规范的都是“大方向”的问题,对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细节上还是比较粗放。各个建设单位财务核算特点的不统一,有可能会造成国家统计口径数据的不准确,甚至出现税费缴纳标准上的不一致。因此,行业内渐渐出现了希望国家统一基本建设核算的呼声。兖矿集团在多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已经汇结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法,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逐步的完善,还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建设项目财务规范》,预计工作规范落成后,将是我国企业界首个针对建设项目管理,形成较为系统和完整的创新型探索文件。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 兖矿集团公司《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应用指南》.
[2] 汤冬秀《浅析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几个关键环节》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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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部门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
公路部门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现有的会计核算方法是根据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2007年开始执行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制度》的要求,结合公路部门的实际情况,所制定的一套专门的会计核算方法。在工程项目的核算中,公路部门既是建设项目的业主或投资者,又是养护项目的承担者,按照预算控制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管理制度。主要通过“预付帐款”、“在建工程”、“应付帐款”、“事业基金”、“事业支出”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1、预付帐款:下设“预付工程款”二级科目,核算按照施工合同规定预付给施工单位的款项,并根据施工单位分设明细科目,工程结算时用于抵扣应付工程款。
2、在建工程:用于归集正在建设或已完工未核销的工程的各项费用支出,根据工程具体开支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其他支出、出包或补助等明细科目,并根据工程项目进行分项目核算。工程完工核销时转入“事业支出―项目支出”下的具体工程项目核算。
3、应付帐款:下设“应付工程款”二级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并根据施工单位分设明细科目。
4、事业基金:下设“事业基金结余”二级科目,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年末工程项目结余转入该科目。
5、事业支出:下设 “项目支出”二级科目,用于核算各专项工程及公路养护成本。“项目支出”下设“大型修缮”科目三级科目,“大型修缮”下根据工程项目分类分为公路小修保养、公路大中修、公路抢修、公路改建、公路绿化、建筑物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四级科目,用于归集各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根据具体费用的开支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其他支出、出包或补助等五级明细科目,并根据工程项目进行分项目核算。年终转入事业结余。
二、公路部门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工程资金不到位,工程结算滞后,挂帐多,时间长
公路部门之前隶属于省公路部门直接管理,九十年代初期下放到各地市管理,各地方政府不断认识到交通发展的重要性,对公路建设越来越重视,投入也加大,大部分国省道公路工程由公路部门来承接。地方性工程政策性强,时间紧迫,工程项目通常先启动,资金拨付滞后,由于配套的工程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虽然有的工程项目早已经完工,但相关的财务结算未能办理,或已办理财务结算,但无法进行核销,长期挂帐,有的时间跨度长达十来年。
2、工程核算成本不真实
公路部门的工程成本是以上级部门的预算计划来核定的,年初或期中根据计划按具体项目下达工程核准单,要求完工决算成本不能超出核准计划。工程有结余年终转入事业基金,用于下年计划安排,未完工程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年终先转入事业基金,下年工程完工后再冲减事业基金。在实际结算工程成本时,结算数与计划数通常不一致,因此就有擅自调整、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当某项工程成本超出预算计划时,为了做到不超支,往往会将部分成本转入其他工程项目开支。或有的工程有结余,尽量多摊入与本工程无关的各项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超出规定的比例。
3、资金来源未分项目管理
公路部门资金收入是通过“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科目来核算,根据拨款单位设置明细科目。由于未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帐,对同一个拨款单位的多个项目的资金拨付情况很难分清,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不能做到明晰、准确。
4、工程结算滞后,结算手续不完整,不规范
公路部门工程完工后,常常由于竣工验收滞后,而导致工程结算滞后。特别是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未进行中期结算,期末会计报表、会计资料无法真实反映实际完成工程量,使会计信息失真。已办理的工程结算中,所附原始凭证不完整,审批手续、签章不齐全。
5、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
由于公路建设会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缺乏,致使会计监管无章可循。一些单位只注重项目的建设,不重视财务管理,造成监督约束机制失控,许多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财会审计只在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资金使用审计,对资金使用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
三、解决公路部门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制度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针对公路建设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补充规范原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中不完整的地方。从工程预算决算审查到招投标、合同管理到资金拨付,成本归集、帐务处理、报表编制,使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基建会计工作应选择那些素质高的、真正适合基建会计的的财会人员,不仅要掌握财会专业知识,还要熟悉并掌握一定的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才能有效的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建财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的培训。通过培训,使财务人员及时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会计核算办法,不断地提高业务水平、业务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制度办事,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手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的和业务素质。
3、强化资金管理,规范成本核算
公路部门工程项目会计核算的核心是资金管理,必须做好资金核算,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首先对未及时到位的工程资金应采取措施积极追讨,对已到位的资金应分项目设置明细帐或设置辅助帐,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工程结算的办理、核销。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串用专项资金,不违反规定扩大成本开支范围,不提高开支标准,不弄虚作假、虚例支出,严格控制资金的不合理支出,及时分析反映其资金运行情况及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确保资金的安全及工程项目的稳妥实施。
4、规范工程结算和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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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对象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的重点是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的执行情况。水利部水建199815号文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通知中,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新增了一些费用项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这些新增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应予补充完善,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如新增加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等。若在“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科目中同建设单位经常费合并核算,则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实际工作中,有的在“待摊投资”科目下增设二级科目“项目建设管理费”单独进行核算,但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时,又涉及合并到“待摊投资”的哪一个项目中的问题。另外,前期工作统筹费、定额编制管理费等都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因此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制度改变后,对应的会计制度也要有相应明确改变后的会计核算问题。因此,建议在会计制度中应明确:①“待摊投资”的二级科目按概(预算)项目设置,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时将相近的费用合并填入财政部的格式决算报表中,在编表说明中作详细说明;②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已明确的“待摊投资”二级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没有的待摊投资项目全部记入“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在反映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应详细分开,或设置其他待摊投资辅助核算;③《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的待摊投资项目完全按照概(预)算项目及时修改,做到完全对应一致。通过上述三种方式才能既做到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又能符合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的要求。
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国有建设单位留成收入如何取得,对建设单位留成收入的使用也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即:30%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70%用于组织和管理建设项目方面的开支,非经营性项目留成收入的余额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明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建议有关会计制度中应明确按下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①30%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的部分,从“留成收入”科目分别转入“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科目中,开支时,再从“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科目中列支,这样福利和奖励的部分总量从账面上得到了控制;②用于组织建设管理方面开支直接在“留成收入”科目中核算,用于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就能完整地反映;③项目竣工再将各科目结余数转入事业单位“其他收入”。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很多是公益性的,且多需地方配套资金。在地方财政困难的地方,很多都以农民投劳或投物的方式、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等抵地方配套资金。农民的投劳或投物是有价值的,但没有制度规定对农民投劳或投物及地方政策性冲抵如何折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也没有规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有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干脆就不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就不能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和建设成本,因此在有关制度上应加以明确。建议按下列办法处理:①计价时可以按概算上对应项目的价值计价,也可以按资产评估价值计价,按概算上对应的价值计价数量的确定一定要按工程价款结算量确定,程序要一致;②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需要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的投资主体共同与项目建设单位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报批确定;③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上一级主管批准的数额,同时增加工程投资和配套资金的来源。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方面的问题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审批等问题现有的制度难以操作,需要加以完善。
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审计,有关的制度都作了规定,但竣工财务决算是内部审计机构审计,还是由审计机关审计或者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等未予明确;如果由审计机关审计,应由哪一级审计机关审计;所有审计的权威性是否都一样;如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是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委托,还是由主管部门委托,还是由财政部门委托。相关制度上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定。因此,建议竣工财务决算不能由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因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相对较差,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主要投资主体的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主要投资主体的审计机关可以直 接审计,社会审计组织应由上一级主管单位委托才能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关于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权限,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已作了相关的规定,但由主管部门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因主管部门有很多级次,竣工财务决算应由哪一级的主管部门审批,相关制度未作规定;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期限,有关制度上已作了规定,但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期限相关制度未作规定。建议水利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由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机关的同级财政(财务)部门审批,审批期限为3个月。转贴于
三、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在开户方面的问题
国家为了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对中央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在银行开户的管理一直是严格的,不主张多开户。然而,按现行有关制度,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地方配套资金等不同性质的建设资金管理都要求单独开设账户,单独管理,因此,对有多种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是可以开设多个账户的,临时账户还不包括在内,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有关制度中规定“一个会计主体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临时账户根据实际情况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设”。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面的问题
水利部作为本次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形式,在实际执行中尚存在下列问题,需要在完善有关制度或细则时充分考虑水利工程特点,以利工程顺利实施。
财政直接支付环节太多、授权支付因银行与国库结算的原因下午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结算业务,影响了工程结算资金及时到达承包商账户,对工程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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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
随着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现行的基建财会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体系建设日臻完善。这个体系当然覆盖了固定资产投资的核算管理内容,但作为形成固定资产主要内容的基本建设投资的特殊性,及其反映这种特殊性的基建财会制度的建设,似有被边缘化的感觉。
(一)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体制不健全,漏洞较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建项目投资方式变得多样化,而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已无法适应经济的发展,在财务管理制度上存在“真空”,从而产生了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困难。
(二)缺乏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机制
当前,我国许多企业尚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导致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人为性强,像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在企业的基建项目中这种现象更甚。许多企业在基建项目的投资过程中过分把精力放在了资金的投入和项目的施工建设上,从而忽视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导致企业在基建项目中出现各种财务问题。
(三)基建项目中缺乏财务管理与核算 ,致使资金错位
近年来审计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内部控制管理比较薄弱,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资金监管不到位,常常出现建设单位不按基建建设程序、施工进度和资金计划拨付工程款项;超付工程款;脱离职能部门监管擅自支付工程款;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变更工程设计,扩大投资规模等违规、违纪现象。
(四)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从业人员素质和经验参差不齐
基建项目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经济性的项目,基建项目代表着国家的政策意向,具有一定的事业性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相关人员的经验不足,对于基建项目的财务审核能力较差,加之基建项目复杂的关系,严重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质量。
二、强化企业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各单位必须根据基建项目建设实际,制订基建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抓好内控关键点、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确保办理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确保每项业务都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授权批准程序,促进基建财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应保证有完善的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统一领导,规范管理
随着生产管理的逐步深入,计划财务整体化管理愈发显得必要。投资作为长期投入,必将对其成本运行产生长期的影响,而成本分析也将为投资管理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投资与成本,尽管资金来源渠道不同、财务核算管理方法有别,但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生产经营服务,都应接受财务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统一制定的财经政策和规章制度。这样不仅沟通了管理上条条块块的关系,为协作管理提供了契机,而且增强了基本建设投入的灵活性和基建资金调配的合理性。财务部门可以自主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效益性支出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从而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投资效益。在当前核算管理体制下,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既要满足生产和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又要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这是摆在我们而前的一个新问题。所以,要求基建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不断的探索和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基建财务管理水平,以合理和有效的控制投资,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把基本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三)做好资金监管,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和效益
加强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建设项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加强资金监管,就是要建立和完善资金的全过程控制体系和完善严格的审批程序,通过实行监理工程师签证制度,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基建程序付款,杜绝出现计划外、超计划付款、无进度付款和挪用建设资金的现象有利于促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素质.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加强基建会计队伍建设
财务部挑选或外聘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必要的专业资质和业务素质的人员负责基建会计工作,明确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制定和完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设立基建专用账户,设置独立的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参与基本建设资金的筹措,落实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参与编制基本建设项目预概算、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参与施工工程的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工作;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格结算、控制费用性支出;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及财务分析报告;收集整理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的有关财务决算资料,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协助项目办完成资产的交付使用。
综上所述,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要从制度建设和人才建设两方面来完善,始终围绕基本建设全过程控制来展开。我们必须从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建设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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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国库支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财政资金的缴拨由国库集中办理。预算单位通过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请领资金,改变了单位之间通过多重账户层层划拨资金的问题。国库集中支出方式的改革给预算会计与基本建设会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是由于预算单位收入核算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入账,支出核算按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发生额入账,收入减支出形成的结余是指额度结余,不再体现为银行存款,对于预算会计与基本建设会计在收入与支出的确认的时间、方式的等方面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二是财政资金的拨付由原来的实拨资金改为用款额度,预算单位货币资金的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预算单位的"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分解为"银行存款"和"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两个科目进行核算,对于预算会计科目设置与账户体系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第三、政府收支分类改革。2013年以前,"基本建设支出"作为政府预算支出"类"级科目,反映国家用于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与部分简单再生产的支出在"类"级科目下,再按照主管部门与行业设置"款"级科目。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部取消了"基本建设支出"作为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中的"类"、"款"科目设置,将其分散包涵在不同的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之中。"基本建设支出"作为经济科目,核算内容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方面的支出发展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则列入"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下。
二、基本建设管理模式的变化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对生产经营性项目一直采用"先有项目、后有企业"的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并不是企业法人,大都以"工程指挥部"等名称组织施工管理,项目完工后再移交给企事业单位使用。从。2013年起,国家规定新开工和进行前期工作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原则上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基本建设管理模式开始发生改变,但是还没有全面推行:2013年我国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实行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要求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设立项目法人才能立项,从根本上改变了沿用,多年的"先立项、后有企业"的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从而将基本建设业务作为企事业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一部分。
三、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变化
长期以来,基本建设支出是我国政府预算"第一"大支出科目。2013年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后,基本建设预算作为"项目支出"列入部门预算之中,但政府"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科目并没有改变。2013年,财政部颁布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办法,对政府预算收入+支出科目分类重新进行调整。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根据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与经费支出的内容,对政府预算进行功能科目与经济科目设置,从而打破了按部门与经费性质分类的方法。在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中,取消了长期以来沿用的"基本建设支出"类级科目,将基本建设支出涵盖在"一般公共服务、国防、教育、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等功能科目中。作为预算支出的具体内容,基本建设支出作为"经济分类"科目,核算不同渠道的基本建设支出投资。政府基本建设预算从改革前政府预算支出的"第一"大科目,到包含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之中,最后取消"基本建设支出"科目,更加体现了基本建设业务作为预算单位正常业务活动一部分的预算管理观念。
四、单位核算要求的变化
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工作只是单位经济业务一部分,不是单位经常性的主流业务,如果基本建设会计仍然按照建国初期的模式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虽然保证了基本建设会计信息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但是至少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是势必对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一个法人主体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产生不利影响、使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主体的资产。负债等基本的财务状况得不到真实反映。
2.是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模式几十年一贯制、没有考虑基本建设投资体制。基本建设管理模式。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以及会计信息处理手段等会计环境对会计制度设计的影响、本来可以在同一个会计主体以及同一个会计核算框架下完成的工作、被人为地分为两个部分、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同时、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与使用上的统一性、人为将基建资金与事业活动资金的核算进行分割、也不利于单位资金的统筹调度和资金流量信息的完整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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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并账核算的优势
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并账核算是积极响应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首先,在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的整合完美成功后,财政部了《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这一文件的加快了消防部门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合并的进程。其次,行政单位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开始大范围的实行,基建工程款也可通过国库直接或授权支付,这一举措为消防部队行政会计与基建会计的整合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其三,消防部门的消防装备配置更新和基本建设的浪潮在这两年将持续减退,施工项目和企业数量也在递减,并账核算的内容相对简单,为并账核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条件。
二、实现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并账核算的途径
消防部队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并账核算应以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成功整合的经验为参照,引进权责发生制原则并根据自身情况融会贯通,为己所用。在并账核算过程中,应把基建会计核算作为次要部分,将能代表基建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添加到以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为本的行政会计核算科目中,并经过不断的修整与调合,使行政会计科目和基建会计科目互为表里,完美融合。此外,在基建项目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中,由财政拨款和工程结余构成的固定资产应该增加相应的固定基金,而由借款构成的固定资产,则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采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方式进行账目核算。
三、基建会计和行政会计合并后的科目设置
消防部门基建会计和行政会计的合并,第一步是合并会计科目设置。其科目设置一般分为资产类科目设置、负债类科目设置、净资产类科目设置、支出类科目设置、收入类科目设置五种,每个科目又可再分类,具体如下:
1.资产类科目设置:行政会计账目增加一级科目“基建工程”、 “预付账款”、“应收单位投资借款”和“工程物资”四项,其中“基建工程”可具体细化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等科目进行核算。
2.净资产类科目设置:行政会计账目增加一级科目“基建结余”,用于核算基建项目完工后基建拨款的剩余资金。
3.负债类科目设置,行政会计账目增加一级科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三项,其中,前两项可具体细化为“基建借款”和“其他借款”两个科目。“应付账款”细化为“基建工程款”、“基建备料款”和“基建设备款”等科目。
4.支出类科目设置:行政会计账目增加“基建支出”和“财务费用”两个一级科目。其中“基建支出”用以核算部队以财政拨款和事业结余等资金进行的项目工程的成本支出,“财务费用”用以核算部队为筹集建设经费而发生的费用。
5.收入类科目设置:行政会计科目增加一级科目“基建拨款”,用于核算中央和地方给不低的基本建设拨款。
四、基建会计和行政会计并账核算后会计报表的调整
消防部队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并账核算后,会计科目设置会发生变化,相应的,会计报表也要发生改变。行政财务方面,可继续使用原来行政会计核算的部分报表,但要结合合并后的会计科目对表格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报表进行实时的调整,以保证会计报表能全面、真实、清晰的反馈出部队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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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建会计纳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的必要性
我国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执行的是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基本建设会计为独立的会计主体,采用独立的核算方式,反映本单位基建投资的资金来源,使用过程和结果,同时也满足了“专款专用”的基建资金使用要求。
1.1 不便于反映事业单位完整的会计信息
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作为一个单位下的两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分别核算反映各自的会计信息,编制不同的财务报表,上报不同的主管部门。尽管在事业单位大决算报表中有相关基本建设的会计信息,但只是简单的几个汇总数据,无法体现基建资金使用的详细过程,由于两类报表信息的不衔接,不论哪一个报表都不能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收支等经济活动的总体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1.2 不符合当前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
2004年以来,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采取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在此背景下,事业单位所有的收支都必须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支付款项时,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下的直接或者授权的方式支付。基建资金的拨付不再通过原来的基建账户,同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基建账户已在逐步取消过程中。
1.3 不利于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形成的资产绝大多数为固定资产,包括土建项目以及与土建项目不可分割的设备等。在实务操作中,固定资产必须在办理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手续后,才能从基建会计的账面转入事业会计账面上,以增加固定资产。由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工程手续复杂、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各自独立核算、多部门协调不畅等原因造成很多单位的项目建成使用与资产入账的时间长期不一致。
1.4 不适应基本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的投资主体已不仅仅限于基本建设支出,而是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首先,基本建设资金的来源从原来的财政拨款和建设银行贷款的单一渠道逐步发展为财政拨款、自有资金、捐赠资金、企业投资以及各金融机构均能贷款的多渠道格局。其次,事业单位除了基本建设形成资本性支出外,还有用事业收入或财政补助收入等经费直接购置或研发的设备形成的资本性支出,且这部分支出的比例在逐年增长。
2 基建会计纳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的可行性、难点与问题
以上简单讨论了当前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核算体系分离所带来的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确有必要将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统一核算以解决以上问题。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并入,并入之后是否能解决我们想要解决的问题,以达到最初并账的目的;并入之后又会带来哪些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与并账之前我们想要解决的问题孰重孰轻;并账是否就是唯一甚至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等。为此,这里将从会计理论、实务操作、技术方法上对并账的可行性和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2.1 会计理论上的可行性、难点与问题
(1)可行性: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致:首先,二者核算的主体均为事业单位本身,同属一个会计主体,分别反映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两个不同方面。当前两套核算体系下,基建会计核算事业单位由发改委立项、财政拨款或事业单位自筹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运动的过程,反映资产的债权债务、资金的运营成本,年终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送基建决算报表。因此,假设基建会计的会计主体为事业单位本身,从会计主体和核算拨款的角度来看,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是可行的。
(2)难点与问题: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的确认基础不一致:由于基建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是对项目支出的资本化过程,而事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反映和控制经费预算的执行过程。年终也是基于不同的确认基础形成各自的财务报告和决算报表。
2.2 实践操作上的可行性、难点与问题
(1)可行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已将基建会计核算并入企业的日常核算体系,通过设置“在建工程”及其相关明细科目对企业基本建设投资进行核算。《医院会计制度》和《高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也设立了“基建工程”和“基建拨款”科目。其次,财政部门要求财政拨款和发改委立项的基建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环节,和事业经费一样统一并入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企业、医院、高校的实践,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都为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体系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难点与问题:首先,将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体系后,尽管可以通过“在建工程”以及辅助的明细科目等核算基建项目的投资成本,但是却无法在短期内形成基建会计自身完整成熟的会计核算体系,并有效地反映基建项目从项目的概算到决算、从资金的筹集到使用的完整的资金运动过程和建设成本。
2.3 技术方法上的可行性、难点与问题
(1)可行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在会计科目设置上为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体系做了一定的准备。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预算包括在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中,调整了政府预算收入、支出科目分类,取消了“基本建设支出”的类级科目,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基本建设支出”和“其它资本性支出”明细账进行核算反映,同时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将“基本建设支出”划分到“一般公共服务、国防、教育、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等功能科目中,体现了基本建设作为预算单位日常业务活动的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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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不规范。
由于会计人员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解释了解不全面,账务处理不规范,例如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应计入“待摊投资———借款利息”贷方,冲减工程成本。在实际操作中,单位在收到存款利息时,有的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有的增加其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入”,导致建设单位管理费和收入情况反映不实。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由于管理与核算脱节,核算人员对建设项目资金构成情况、项目总投资情况和签订的相关合同不够了解,局限于记账、核算;项目负责人只重视项目建设未及时与核算沟通配合,工程完工后不能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造成在建工程长期挂账,新增固定资产无法及时入账。
4.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内部会计控制力度不够。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如是不符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容易造成一定的财务风险,例如,财务发票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税务发票必须有收款方的盖章才是有效发票,而有些单位在支付工程款项时,往往只是在收款人处手写签名,没有收款单位的盖章,缺乏入账发票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同签约方、发票开据单位以及收款方这三方应该为同一个人,由合同签约方来进行工程款或监理费的收取,然而有的单位却存在支付给委托收款人采用其他公司账号收取的现象,这样就容易造成资金转移的倾向,对资金监管不力。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现象普遍存在,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费用如通讯费、差旅费、燃料费等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用中,使管理费用超出以项目总概算为基数计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
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对策
1.完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模式。
针对目前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现状,统一设置基建帐套的会计管理模式势在必行。因此,各单位应根据农村公路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对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基本的项目设置,严格的按照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统一设置为基建帐套。在单位内部,对于任何一个建设单位,在承建多个建设项目时,针对每一个项目,应该建立单独的基建帐套,单独进行核算;在同一个建设项目中,不管是来自哪里的资金,都应该采用同一个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同时,为了能够在基建帐套中顺利实现对整个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要求在相关规定的统一要求和指导下,对现有单位的行政帐套会计核算内容进行全面的调整,尽可能的保证将其转到基建帐套中进行核算。
2.完善竣工决算、资产交付使用相关制度。
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结转项目成本,办理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对形成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登记手续,对需向有关部门移交的资产,应及时移交,使建成项目有账可查,有机构管理,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并以此来提高内部控制力。
首先,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就要加强工程成本管理,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程序来进行。一方面,根据目前农村公路建设的特点,找到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基点,在资金管理中,要努力做到有计划,有预算,有决算。另一方面,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还要根据建设项目前期的财务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从资金凑集到工程计量,再到合同签订以及项目后排的评估等,都要纳入财务管理和考核的范围内,充分贯彻“合同制”的要求,按照合同确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对基建资金进行审核支付,杜绝大批量的现金支付;关于税务发票,也应该开据有收款方盖章的正规发票,保持合同签约方、发票出具单位以及付款对象等三者的一致性。其次,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内部控制,就要加强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人员与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进而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一方面,项目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人员要做好建设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账务处理工作,主动跟该单位的其他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进行财务信息的交换。加强国库支付和会计核算业务之间的沟通交流,保持业务的畅通,明确各自的职能范围,各施其责,相互监督,保证入账核算的完整性。
4.加强对建设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学习《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财务核算管理办法,提高财务人员专业化水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