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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内容要点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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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内容要点

篇1

一是编制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加强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围绕落实《纲要》的各项部署,细化完善具体工作举措;做好部门及地方意见征询、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审批,明确“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二是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制定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部门和部内分工,督促地方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推动将应急管理纳入政府投资和财政预算重点保障范围,将有关指标纳入2021年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三是统筹指导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的和实施。按照“1+2+N”规划体系,指导做好应急管理领域其他国家级专项规划和地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与总体规划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促进形成规划合力。

二、以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为抓手,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拓宽应急管理领域投资渠道。推动在“十四五”时期优化保留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森林和草原防火、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等中央投资专项,协同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相关管理办法的研究修订,争取进一步加大对应急管理的投入。二是推动“九项重点工程”实施见成效。协调加快国家应急指挥总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西南等6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获批,并下达年度投资启动项目建设。三是健全重大项目滚动发展机制。推动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矿山、金属冶炼等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前期立项;有序开展“十四五”规划中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应急物资保障建设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加强年度投资项目管理。落实好2021年度中央投资,按程序组织开展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审查、批复;会同有关司局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发挥好政府投资效益。

三、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全面提升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应急管理部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管理质量。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及时预警、重点约谈、专项检查、考核奖惩等机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的行为。二是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各地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和启动响应情况,及时协调财政部下拨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协调财政部及时下达2021年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支持地方开展普查工作。协调财政部制定出台中央补助地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管理、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经费管理等规定。三是开展财务预算调研指导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将2021年作为财务工作“调研服务年”,深入部分预算单位开展财务预算管理调研,深入部分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管理调研,有针对性地帮助指导基层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四是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依规办事,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精简会议,严控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控车辆报废更新,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四、健全完善经济政策制度和审计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对应急管理事业的服务保障能力

篇2

二、《方案》的制定过程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民生支出保障的措施,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指导下,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努力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具体政策制定中,方案送审稿经反复论证修改,总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开门问策。2020年9月,布置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提出2021年民生政策建议。10月,厅党组布置开展2021年民生实事征集调研,9个调研组深入市县乡村和省直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首次在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辟了意见征求专栏。11月,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研究确定2021年民生政策框架体系,并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是评估论证。12月2日,省财政厅组织召开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评估论证会,邀请了部分人大、政协、专家、基层代表,对征求意见稿开展现场评估论证。评估论证及两次省直部门意见反馈共收集建议147条,采纳或部分采纳117条。

三是完善定稿。对标对表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调整优化方案内容,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方案中,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的重大部署和重大举措落实到位。12月,提请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1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期间,以政府预算解读的方式,向省人大代表报告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并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稿。

三、《方案》的主要考虑

与往年相比,2021年民生政策力度更大、举措更实,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一方面,在保住基本民生的前提下,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办一些群众有需求、社会有期盼、政府有能力的好事实事。比如:为困难家庭孕妇提前免费基因检测健康筛查,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另一方面,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履行好公共财政调控职能,有序补齐民生领域基础设施短板,确保民生水平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比如:针对肺炎疫情、洪涝灾害灾后重建暴露出的公共卫生和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出了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实施鄱湖安澜百姓安居工程,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等举措。

一是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对表对标党的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扩大社保覆盖范围,确保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水平,推动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支持南昌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

二是聚焦困难特殊群体。立足财力可能,加大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失能人员护理、城乡孤儿保障水平,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是聚焦兜牢基本底线。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属性,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既扎实做好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公共文化、住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民生保障,也突出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残疾人、孤儿、特困失能人员等群体抚恤和社会救助。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1件实事,其中,新出台政策9件,充实完善内容24件,既保持了民生实事工程总体稳定,又不断满足群众新需求。51件实事主要是:

一是就业和创业方面,涉及政策5条,主要是进一步扩大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帮助残疾人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二是社会保险方面,涉及政策6条,主要是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是抚恤和社会救助方面,涉及政策15条,主要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施特困失能人员护理服务,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企业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抚恤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改善残疾人照顾服务,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城乡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持续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

四是医疗保障方面,涉及政策6条,主要是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基因检测,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

五是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方面,涉及政策6条,主要是促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着力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水平,继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文化公园段建设。

篇3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一)深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户限制,实行基本条件准入制度。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进一步降低武汉市落户门槛,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机制。推动武汉市全面落实取消进城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条件,改进积分落户办法,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省公安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非户籍常住人口。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动态调整、合理调配教师编制数量,落实全国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支持将实际居住的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积极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基本实现异地就医备案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扩宽公租房房源筹集渠道,加大商品房配建筹集公租房力度。(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医保局、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和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大力开展针对性就业创业培训。(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四)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切实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农村“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城市人口统计与数据质量评估机制。(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提升城市圈和城市群承载能力

(五)大力发展三大城市群(圈)。积极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实施方案,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定并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系列政策体系,更好发挥武汉和襄阳、宜昌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加快发展,建立常态化协调协商机制,强化产业体系协调合作,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省委财经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六)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以武汉、鄂州为核心区,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步伐。加快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支持武汉市域(郊)铁路向周边延伸,加快推进都市圈高速公路建设,推动武汉都市圈打造1小时通勤圈。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加快武汉枢纽直通线、武汉北站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江新区建设等四大组团发展先行区,有序推动武汉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与圈内城市共建共享。(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文旅厅、中铁武汉铁路局集团、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三、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七)支持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支持武汉建设“五个中心”。进一步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合理控制中心城区建设强度和人口密度,提升中心城区功能,科学发展郊区卫星城。积极探索武汉超大城市治理方法。加快改造提升武汉“两江四岸”,高标准推进武汉东湖高新区等重要片区建设。支持襄阳和宜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能级。推进襄阳以汽车、装备等领域为突破口,通过与十堰、随州协同联动,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取得实质进展。推动宜昌以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等产业为重点,通过与荆州、荆门联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取得实质进展。(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八)加快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4大领域18项建设任务,实施县城品质提升行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三百”战略实施,打造一批高质量发展重点县。加大对县城的要素保障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统筹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做好10个县城城镇化示范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县市。(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相关县(市)负责)

(九)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建立全省特色小镇清单,强化正面引导和分类指导,统筹典型引路和负面警示,挖掘推广我省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小镇典型经验。持续推进“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体育局、省委编办、市州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负责)

四、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十)有序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探索实施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制度,加快构建以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以需定供筹建公租房,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困难群众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范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一)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快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加强数据资源实时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深化搭建公共资源感知设备,填补化工园区、重要场所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控盲点,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持城市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实施一批智慧城市示范项目。(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二)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院前急救体系、基层防控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等“4大体系、1个平台”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提高平战结合能力,确保改建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大力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整治城市易涝积水区段。以“237”应急管理重大项目实施为重点,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网,全面构建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突发事件科学高效处置。(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三)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终端处理设施。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增强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分门别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城乡绿化。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死角整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城市微型公园建设,推进县市区“一场两馆”新建改建工程。(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体育局、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四)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休闲绿道等城市慢行系统,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大支路建设力度,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大力推进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提升智能化水平。健全大型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支持武汉、襄阳参加国家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创建。(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五)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旧城区有序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老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2021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601个。探索将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改造成为双创空间、新型产业空间、工业和文化旅游场地。改造提升步行街和特色商业街,打造城市消费名片。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五、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十六)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和“密度提升、挖潜增效”政策组合机制,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积极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加强城市设计和城市风貌管控。(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七)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合理设置街道、社区,对规模过大、过小或交叉过多不便管理服务的社区适当进行调整。提升社区网络化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社区工作者“岗在网格、重在服务、责在连心”机制和网格楼栋包保责任。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省民政厅、省住建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八)改善城市治理方式。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系统。强化资源整合,市设区不再设置单独的“区长热线”。建立市民举报投诉“一号接收”“一口受理”平台,在街道成立社会治理综合执法机构。(省政务办、省委政法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六、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九)引导人才下乡入乡就业创业。研究制定人才加入乡村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经常居住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化科技人才流动政策环境,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以离岗创业、兼职兼薪方式服务省内涉农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吸纳返乡留乡农民就业。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理事长、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育更多农村实用人才和致富带头人。(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委财经办、省科技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深化土地住房制度改革。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完成城中村改造和乡村住房宅基地确权办证,规范小产权房管理。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鼓励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委财经办、省农业农村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一)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规划城乡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建设,推动供水供气等重要设施向城市郊区和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延伸覆盖。加强乡村垃圾收储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统筹的垃圾收集处理。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完善乡村公共交通体系,推进客运站改建迁建和功能提升。支持城郊承接城市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疏解,在县乡村合理布局冷链物流设施、配送投递设施和农贸市场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通道。(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二)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千企兴千村”活动,引导创业创新主体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推进重点产业、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创建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和美丽休闲乡村,促进农村消费,引导城市居民下乡消费。积极开发地方风味、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等资源,办好农事节庆活动,打造一批农事节庆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篇4

2、教学方法单一。目前很多教师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也就是“一言堂”或“满堂灌”的方式,以教师为中心、为主体,教师一味地讲授,这种教学方法把重点放在了法律概念的讲解和法律条文的阐述上,缺乏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必要互动和交流,使学生被动地随着教师的思维转动,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维被限制在教材上,似乎学生只要记住那些知识要点和内容就可以了。结果导致了在实际工作或科学研究中遇见与课本上不相符的事例,就会一筹莫展。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主要是应用型的人才,经济法作为较强的实用性课程,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大部分高职院校经济法的任课教师在教学上倾向于理论知识的讲解,强调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忽视学生法治思维方式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

4、考核方式不合理。目前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考核中,很多高职院校一般都是采取与其他理论课程一样的考核方式,也就是多以期末考试为主,平时成绩为辅,一般是按照平时成绩占20%一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一80%来计算总评成绩,期末考试为闭卷考试,试题内容主要是选择、判断、简答题案例分析等题型。实践证明,这种考核方式是有一定成效的,但不能有效调动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且这种考核方式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很难看出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

二、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1、合理谨慎的选择教材。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开设,主要是针对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因而教材选择应当根据自己专业的特色和需要而有所侧重。但是经济法课程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众多,教材不可能一一涉及,这就需要教师在授课时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有选择、有重点的差别介绍,如会计专业主要以税法、会计法、票据法等知识为主;市场营销专业就要以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为主。教学内容尽量与每个专业的专业要求相匹配,这样就满足了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的需求,真正做到因人施教。

2、恰当的教学方法。针对高职院校传统经济法教学的不足,经过多年的经济法教学实践中,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和任务驱动教学法有利于经济法的课程教学。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作为教学平台。通过引导学生对现实生活紧密相连的生动案例进行讨论,以启发学生的思维,并通过教师对案例的综合分析、总结。引导学生真正理解所学的经济法理论知识,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是“互动式”的教学,它以学生为主体,不管是讨论的模式还是引用案例的模式,均强调师生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双方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通过教师引导学生独立分析和集体研究典型的案例,使学生身临其境,充分调动他们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能更透彻地理解经济法知识。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在选择案例要恰当。案例的选择要本着“新颖、典型、综合”的原则,通过有代表性的案例来阐述每一章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学生对这此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并从中得到启发,从而能够更好地掌握该门学科的精髓。

任务驱动教学法是通过创建教学情境,使学生带着真实的任务在探索中学习,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处在主动的学习状态,每一位学生根据对当前问题的理解提出方案,解决问题。这种教学方法,赋予了学生更多的自由和权利,使课堂教学充满了活力,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为了能完成任务,要思考,要动手,从而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既是知识内化为能力的过程,也是协同合作精神培养的过程,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还增进了师生的交流,可谓一举多得。

篇5

1、加强档案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实施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及时转发并严格执行上级业务规范文件,制定下发了《县档案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县档案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加强县民贸公司档案规范管理的函》《县档案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县“8.8”地震抗震救灾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精准扶贫档案片区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2、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明确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具体工作的范围、标准、节点,全力做好文件的查阅、利用、服务,确保县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到位。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及时清理上报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等部门权力清单责任事项,落实责任清单,按时填报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及时清理公示本单位机构概况、领导职责、财务信息、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便民信息等政府信息,将档案工作全面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健全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制度,每年定时进行执法人员审核、培训,要求执法人员做到自己的执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证据确凿,无越权处罚、变通处罚等问题。

3、深化档案法制宣传。认真贯彻实施省、州《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结合“七五”普法,坚持会前学法,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和内容,每年集中学习宪法、档案法规法纪及规范性文件等不少于12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依法治县及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驻村帮扶、档案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每年档案法制宣传主题,安排部署“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征订宣传资料,制定下发了宣传活动方案,征文活动通知,发放档案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召开档案法规知识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利用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短信等持续发送档案法规知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法律图书角”,及时更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涉及法律法规、档案业务、民族政策、惠民知识的书籍、报纸、杂志期刊,为干部职工日常“充电”提供了学法阵地,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意识。

4、强化档案执法检查。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每年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组织检查组对全县机关、乡镇开展档案执法检。检查内容包括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档案室规范化管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档案工作情况等。检查中对存在档案管理方面问题的单位发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有效地增强了全县的档案管理意识。目前我县无档案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档案资源建设

1、加强档案资源的接收和征集。立足现有的馆藏资源,不断加强民生档案、特色档案、重大活动档案和到期档案资料的接收与征集。十三五期间接收进馆民宗局、财政局、计生局、农水局、永和乡、法院、纪委等20多个单位、乡镇文书档案7832(卷、盒)、会计档案1528盒、项目档案1135盒、诉讼档案2367盒、荣誉、照片、实物、光盘等4000余(张、件),整理接收抗震救灾档案500余盒,整理进馆资料566册。并严格按照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副本“双套制”要求进行档案接收。截止2019年12月,县档案馆馆藏档案106个全宗69730(卷、盒)、资料6236册。

2、规范机关档案形成和管理。一是强化日常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每年深入机关单位和乡镇指导督查150余人次。及时转发《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年度档案工作要点、《县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机关档案室规范管理。结合精准扶贫、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专项指导督查加强对机关档案室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提升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重点对县人社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防震减灾局等涉民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督查,帮助修订完善《文件材料收集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机关档案分类方案》等档案工作制度,以及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等的规范整理。三是全力抓好机改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档案处置工作。为切实做好机关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的档案处置工作,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档案馆积极作为、靠前工作,主动与县委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将机改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档案处置工作列入全县区划调整改革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草拟了《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改革中各乡镇、单位档案的归属和流向,处置的范围和内容,强调了档案的鉴定收集归档程序和移交要求,定期开展档案业务制度检查,做到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有力推进改革进程中档案安全及规范管理。

3、规范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下发《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金融企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完善以资产为纽带的企业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开展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核,对县自来水厂、大九旅集团、南坪林业局、黄埔电力公司、罗依乡产业园区和高原食品公司等单位进行定期指导督查,并协调组织开展了1期县观光公司档案业务培训。

4、强化重点项目档案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深化“项目档案工作提升行动”,加强项目主管部门联系协助机制,推进重大项目档案指导、检查、验收工作。针对“8.8”地震,及时制发相关规定、通知,提出工作要求,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做到提前介入,及时协调落实专项档案业务培训、检查,指导项目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进一步促进项目档案规范管理。组织对县内188个重大项目档案进行了登记,完成了“九寨印象”、水岸豪庭、白水龙水电站移民、鲁能生态旅游、新区市政公共设施提升工程、医药公司商住楼、乡村道路等57个工程项目的档案初验,组织开展了1期专项验收。

5.加强农村档案工作。一是落实《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乡创建以及乡镇、村档案法规、政策的宣讲,积极协调、指导、督查乡、村两级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村档乡管村用”工作,探索解决乡镇、村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巩固村级档案建设成果。结合“双报到”积极开展社区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载体为社区提供档案法律法规咨询和业务指导、技术等工作支持,规范社区档案管理。二是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蹲点调研,完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对档案部门接收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进馆提出明确要求,安排业务骨干指导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归档、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归档材料真实、完整、可靠,整理规范,检索体系齐备。三是部署开展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结合“驻村帮扶”和“两联一进”开展档案工作调研,完成了《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调研报告》。转发了《州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方案》,与县扶贫移民局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文件,对全县乡镇精准扶贫档案检查指导工作全覆盖,指导建立县、乡、村、户减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在安乐、勿角试点乡镇开展了重点督导检查。举办了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培训会,对全县4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乡(镇)档案专干,22个扶贫专项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了精准扶贫档案专题培训。

6、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围绕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2019年完成县法院档案规范管理晋升“省一级”标准验收认定。县档案馆2012年12月通过“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标准验收。2014年12月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省级示范县通过验收。目前,县机关档案室工作规范化管理达省级标准83个,村级建档120个村,社区建档4个。

(三)档案利用服务建设

1、推进档案开放工作。制定开放实施细则,对应开放的档案进行认真的鉴定工作,开放了应开放的档案,备有开放档案目录,供利用者自行检索,对利用频繁的重要、珍贵的档案提供了部分复制卷或者副本,坚持利用登记和利用效果,并编制档案利用效果汇编,取得利用实效。

2、强化档案开发利用工作。提高社会公众服务水平,积极构建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档案馆开馆时间与国家法定工作日数及工作时间相同,并长期坚持采用法定节假日和延时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开放提供利用工作,利用形式多样,包括接待来访、咨询、来电、来函代查等利用工作,做到热情服务、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利用群众的满意度。坚持档案便民、惠民理念,积极创新民生档案利用方式,挖掘馆藏资源,编制专题目录,使查阅利用更为方便。认真贯彻《省国家档案馆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办法》,积极协助配合异地查档业务,认真执行利用档案零收费规定,积极为各单位、社会各界利用档案提供优质免费服务,十三五期间为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档案2917卷次,972人次,为领导决策、低保救助、工龄认定、婚姻认证、房产交易、落实待遇、解决纠纷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原始证据。

3、扎实开展档案文化建设工作。深入挖掘馆藏档案资源,及时安排部署档案文化建设工作,完成了《县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文件汇编(1990-1995年)》《县农村土地经营确权工作文件汇编》《县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全宗介绍》《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文件汇编》的编制任务。协助州档案局开展馆藏珍贵档案调研,完成《兰台珍档》一书的素材采集工作。积极提供资料,协助县志办编制完成《抗震救灾志(2008年)》的编制任务。鼓励职工积极写稿,向州局、县委宣传部报送工作信息102篇。结合主题活动,每年编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3篇,为推行政务公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

积极稳妥推进本区域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现状及发展方向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关于县级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的思考》。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数字档案建设规划意见,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与本县信息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向省档案局、县财政争取资金,采购了电脑、复印机、档案密集柜等用品,为调整优化档案管理软硬件环境,搭建数字化档案馆管理平台创造条件。按照年度计划,安排部署馆内档案数字化加工任务,完成文件级目录录入70000余条。进一步完善机关单位电子档案移交接收进馆工作制度,建立电子档案接收平台。积极推广档案管理系统,机关档案室档案管理软件使用普及率达90%,乡镇普及率100%。为档案资源共享打下基础

(五)档案安全建设

县档案馆于2008纳入灾后重建项目,年初施工,2009年底竣工,2010年投入使用。实际使用面积2510平米(其中库房面积1005平米),新馆结构基本合理、配备了一些必要设施设备。“十三五”期间,向县财政争取资金48万余元,增添了档案密集柜和目录柜,为档案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全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档案安全保密要求贯穿于档案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的各项环节。深刻吸取国内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筑牢档案安全防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档案实体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档案保密、档案开放与利用等方面对全县17个乡镇、80个部门开展了档案安全大排查。建立了档案安全整改排查台账,健全完善了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县综合档案馆坚持安全消防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库房温湿度监控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每日安全巡查不少于1次,时刻绷紧档案安全弦。档案馆历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六)档案队伍建设

1、抓好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结合会前学纪、会前学法和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要求,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和送学上门等方式,统筹安排落实学习任务。坚持每周至少1次的政治理论和业务集中学习时间,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学习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精神,省、州、县各级会议精神,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部门业务知识规范等内容。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教育、座谈交流、专题讨论,专项整改活动,切实解决党员理想信念问题,使干部职工普遍武装了头脑,深化了思想认识,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素质能力,单位形成积极健康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实现“两地一点范、美丽新九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县级部门学习教育要求,结合省、州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安排职工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部、人社局、党校、法制办、宣传部等单位举办的培训和知识竞赛。组织职工参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培训。每年抽派档案馆1-2人参加省、州档案业务培训,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专兼职人员参加省、州档案业务培训。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络法治教育学习培训和县普法学习考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档案业务培训。举办了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培训2期,灾后重建项目档案业务培训1期,县观光公司档案业务培训1期,卫生系统健康扶贫档案业务培训1期,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财政和档案业务培训1期。共计培训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管人员和档案兼职人员5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档案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力促进了各单位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县档案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亮点

县档案局、档案馆在州局、馆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指导为手段,以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为目的,全面促进了我县档案事业和谐发展。县档案局(馆),2016年荣获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荣获《省档案》(2016-2017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6-2019年,每年荣获州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三个体系”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编研等多个单项先进荣誉。在工作中主要抓好了以下几点。

(一)坚持日常业务指导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每年深入机关单位指导档案业务工作不少于150余人次,并在馆内安排提供整理室,指导乡镇在档案馆进行档案整理归档,档案指导人员及时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解答。结合精准扶贫、机改、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等专项工作,及时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档案业务培训和档案督导检查,每年组织1-2次执法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强化为民服务。重点抓好婚姻、社保、医保、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等民生档案的规范管理。及时指导涉及民生档案工作相关部门整理归档,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接收力度,确保民生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有序开展馆内民生档案文件级目录录入和民生档案查阅利用检查工具的编制。规范完善查阅利用制度、手续,积极宣传档案法规、政策,切实为群众查阅利用档案提供高质服务。

(三)抓住重要任务,及时部署,早参与、早谋划。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找准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做到主动出击,早谋划、早参与。比如在灾后恢复重建、机构改革、精准扶贫等工作任务中。档案局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草拟相关文件,制发管理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举办相关培训,开展专项制度、检查,把档案工作部署落实在前,促进档案工作有法、有规可依,规范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档案部门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档案工作与党和国家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与网络信息时展的新趋势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我县档案工作各项任务按规划得到较好落实,档案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档案馆编制少,人员结构老化,档案专业人员缺乏。二是基层档案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单位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档案人员变动频繁,档案工作稳定性和延续性较差,基层档案工作规范管理得不到持续性保障。三是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工作进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