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综述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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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综述

篇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research on rural governance was in the ascendant. From the existing literature, the academics studied the connotation, mechanism, mode and path of rural governance, analyzed the problems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existence of village governance, and obtained some valuable results. But there were also some disadvantages, such as the lack of systematic and holistic research, the research of rural governance mechanism and rural governance model needed to be further studied. In the research method,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research studied mostly below normal. From the trend, not only to pay attention to theoretical study villages, but also to focus on rural governance practices specific analysis of the problem; research methods should be diversified, especially in the use of mathematical models and advanced technical means to carry out empirical research.

Key words: rural governance; theory; summary

自20世纪20年代起,研究农村问题的专著在我国陆续面世。1998年,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华中师范大学学者提出“乡村治理”的概念。随着该理论在乡村管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学术研究也愈来愈深入,从现有文献来看,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乡村治理主体、治理权力配置方式、治理目的以及治理过程等4个方面[1]。

1 乡村治理研究的主要观点

1.1 乡村治理内涵

在治理主体方面,赵树凯[2]认为,乡村治理中多种主体参与,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来解决分歧,实现共同治理。郭正林[3]提出,乡村治理的主体应该是乡镇的党委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以及村委会等村级组织和各种民间团体。在乡村治理目标上,贺雪峰[1]认为“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其中“有序发展”也就是公共利益所在。徐勇指出进行现代化乡村建设是治理的目标。

1.2 乡村治理机制

由于公共信息不透明等原因,腐败问题日益严重。陈力予等[4]提出户代表会议制度,以户为单位,成立村民小组会议,协商、监督村务。王朋琦等[5]指出新农村建设在操作机制上要走出传统误区,禁用“指标摊派”的方法,慎用“试点推广”的方式,避免“典型激励”的惯性,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在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难方面,张恒利[6]提出要重建农村公共财政运行体制,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应机制[6]。针对当前村民选举非理性投票过多,精英政治受到阻碍的现象,盛义龙[7]提出选举机制要与乡村治理保持整体一致性,特别需要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相结合。

1.3 乡村治理模式

陈洪生[8]以村民自治实施效果为出发点,通过对影响社会自主性的发育与发展的4个基础性条件――经济发展、利益分化、公民素质以及政府控制和主导社会力量的程度的分析,提出了自觉自治乡村治理模式。龙立军[9]以广东珠海幸福村建设为例,提出构建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将治理融入幸福村居建设之中,并使其机制化,使得乡村的发展更加人性化和可持续化。王海侠等[10]通过对江西分宜的乡村治理模式进行考察,提出从“党建+村民自治”的角度来进行治理探索,以党建强化乡村治理的思路的分宜模式,运用“党建+”理念,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治水平。阎占定等[11]提出嵌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乡村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治理结合的产物,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到乡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之中。郐艳丽[12]以巴林左旗后兴隆地村为例,提出了“农民置上”的本原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农民始终作为受益和实施建设的主体,其政策效果具有扩散效应。

1.4 乡村治理路径

张继兰[13]认为可以通过完善协商互动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等路径来解决乡村社会自主性缺乏、乡村组织不健全、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周朗生[14]择取较有代表性的云南乡村治理为考察对象,提出了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乡村的治理结构和切实解决乡镇财政困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路径开展乡村治理。唐绍洪等[15]提出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各决策主体进行权力关系界定,走多元化主体治理的科学发展道路。赵艳霞等[16]在调查唐山农村新民居建设后,提出乡村治理的成功路径是开展新民居建设。兰海洋[17]认为当前要实现中国乡村善治,有三大治理路径:一是优化治理结构,政治生态和谐化;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三是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

2 乡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基层民主建设滞后

因乡镇基层民主建设的滞后性导致很难有效推进村民自治的民主化进程。在王华[18]看来,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腐败现象严重。贿选、不合理决策与管理现象屡有发生。高宝琴[19]提出当前村民自治组织长期缺乏有效组织形态,是治理危机出现的重要因素之一。欧阳雪梅等[20]认为基层政府缺少民主素质教育,致使村民主人翁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村民自治能力不强。

2.2 乡村治理主体混乱,机构权利分工不明

欧阳雪梅等[20]认为由于治理权力配置不明,一方面导致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在权力间的冲突,另一方面也增加政府与村民在管理上的冲突,影响了治理目标的实现。郑红娥等[21]提出,国家行政权和村庄自治权的冲突是目前乡村治理困局的主要原因。在钟涨宝[22]眼里,缺乏合理有效的机构、人员改革是乡村治理面对的困境之一。

2.3 乡村债务问题突出,农民生活不够宽裕

在李文政[23]看来,乡村治理面对的困难不仅是管理及文化教育上的缺陷,经济发展落后与农民积贫积弱问题同样严重。赵艳霞等[24]提出乡村治理的制约条件包括民主化的现实制约、法律制约和经济制约。袁金辉[25]认为目前乡村仍受到小农经济的束缚,收入低,债务多。钟宜[26]提出因财政经费短缺,乡镇为发展只得过度干预村庄事务。同时基层政权缺少财政来源,村、乡两级财政缺口过大,故造成当今治理困境。

2.4 其他方面

刘勇[27]认为由于我国幅员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村民政治素质不齐。当利益受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及方式维护自身利益时,越级上访、申诉或暴力对抗等就容易成为他们维权的工具,这严重破坏了乡村治理的政治环境。陈柏峰等[28]认为灰色势力是治理乡村的一个恶疾。

3 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

3.1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

李文政[23]觉得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组建公共服务体系,重视村民自治,发挥村委会作用是治理乡村的路径之一。张志英[29]认为进行新农村建设需加强村民自治、大力发展创新村民组织。李莉等[30]提出乡村治理的关键是两个尊重:一是尊重村民意愿,二是尊重村民自主性。

3.2 加强乡镇制度建设,加快服务型步伐

在马宝成[31]看来,完善乡村治理一方面需要体制改革,另一方面要加强建设现代化村庄。韩冰[32]提出解决当前问题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乡镇体制改革,完善管理模式,规范和完善有关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大力发展村民组织,建设现代化乡村。陈双鹏[33]认为减少治理危机出现的方法有改革基层组织,特别是乡镇政府;建立村民参与政治的合理机制,动员建立村民组织。

3.3 提高村民民主素质,加强政治文化学习

张晓忠等[34]认为要在尊重村民权利和自由、保障村民权益的基础上提高村民的组织化水平。刘勇[27]认为村民非理性化的利益诉求方式影响了和谐的政治环境。因此需要对村民开展政治参与培训,推动村民合法合理参与政治生活,为乡村政治和谐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欧阳雪梅等[20]认为开展村民意识教育是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之一。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乡村治理理论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不少学者研究了乡村治理的内涵、机制、模式、路径,分析了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一些研究还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乡村治理机制和乡村治理模式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等。从研究方法看,定性研究居多而定量研究偏少,实证研究更是鲜见。从趋势看,不但要重视乡村的理论研究,更要注重对乡村治理实践中具体问题的分析,尤其是对个案经验的总结;研究方法应当多样化,尤其是运用数理模型和先进技术手段进行实证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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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力予,郑美玲.试论“村治”新廉政监督机制:户代表会议制度[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9(5):44-50.

[5] 王朋琦,洪向华.试论乡村治理结构在操作机制[J].领导科学,2009(5):14-16.

[6] 张恒利.重建乡村治理结构――后农业税时代农村公共品的供应机制改革[J].经济论丛,2009(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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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龙立军.论构建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以广东珠海幸福村居建设为例[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5(1):76-79.

[10] 王海侠,孟庆国.乡村治理的分宜模式:“党建+”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J].探索,2016(1):127-133.

[11] 阎占定,白照坤.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乡村政治参与状况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1(5):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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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周朗生.云南乡村治理:成效、问题与可能路径[J].经济问题探索,2009(6):186-190.

[15] 唐绍洪,刘屹.“多元主体治理”的科学发展路径与我国的乡村治理[J].云南社会科学,2009(6):38-42.

[16] 赵艳霞,王立东,尹景瑞.乡村治理的路径分析[J].前沿,2009(12):174-176.

[17] 兰海洋.中国乡村治理的善治路径取向探析[J].领导科学,2015(4):12-14.

[18] 王华.乡村治理:基层民主与社会结构[J].云南行政学院,2009(1):15-18.

[19] 高宝琴.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乡村治理的生长点[J].齐鲁学刊,2010(2):96-100.

[20] 欧阳雪梅,李铁明.当前村民自治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新视野,2007(4):77-79.

[21] 郑红娥,吴殿朝.困厄与出路:乡村治理与新农村建设[J],云梦学刊,2008(1):72-75.

[22] 钟涨宝,高师.后税改时代的乡村治理改革[J].农村经济,2007(11):12-15.

[23] 李文政.当前中国乡村治理的困境与策略探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9(16):343-347.

[24] 赵艳霞,樊秀云.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乡村治理分析[J].领导科学,2009(11):50-52.

[25] 袁金辉.中国乡村治理60年:回顾与展望[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5):69-73.

[26] 钟宜.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与乡村治理方式的变革和完善[J].探索,2005(6):97-100.

[27] 刘勇.社会转型时期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和乡村治理困境[J].福建论坛,2010(5):141-146.

[28] 陈柏峰,童磊明.乡村治理的软肋:灰色势力[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4):142-146.

[29] 张志英.21世纪中国乡村治理发展浅议[J].农村经济,2006(11):17-19.

[30] 李莉,卢福营.当代中国的乡村治理变迁[J].人民论坛,2010(6):60-61.

[31] 马宝成.取消农业税后乡村治理的路径选择[J].长白学刊,2007(6):59-63.

篇2

颅脑损伤是致残率与致死率均相对较高的一类头部损伤,而其中又以重型颅脑损伤的致死率尤甚,可达50%左右[1],因此早期及有效的手术治疗是改善预后的重要保证。同时临床研究显示,此类患者术后的康复阶段仍然面临较多的护理问题,而护理干预的有效程度又是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及疾病改善影响较大的方面,因此选取合适的护理模式是必要的前提[2]。本研究就优质护理模式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开颅术后综合生存质量的影响进行观察,并将观察结果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月~2013年1月于河北省兴隆县人民医院采用开颅术进行治疗的70例重型颅脑损伤患者为研究对象,将70例患者遵循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35例)和观察组(35例)。对照组35例患者中,男21例,女14例,年龄20~66岁,平均(35.3±5.8)岁,受伤至就诊时间0.3~12.0 h,平均(3.2±0.5)h,损伤分类:颅内血肿伴脑挫裂伤18例,硬膜下血肿12例,其他5例;致伤原因:车祸致伤23例,锐器致伤8例,其他原因致伤4例。观察组35例患者中,男22例,女13例,年龄20~67岁,平均(35.4±5.6)岁,受伤至就诊时间0.3~12.2 h,平均(3.3±0.4)h,损伤分类:颅内血肿伴脑挫裂伤18例,硬膜下血肿11例,其他6例;致伤原因:车祸致伤24例,锐器致伤8例,其他原因致伤3例。两组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个人基本资料及疾病资料数据比较结果显示,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 > 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采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进行治疗,在手术程序及效果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 > 0.05),具有可比性。对照组术后采用常规的护理程序进行干预,即首先对患者进行密切的生命体征监测,注意摆放,避免呕吐物误吸,另外,注意引流管的护理及注意鼻饲等营养支持,对于清醒后恢复期患者则给予必要的心理疏导及康复指导。观察组则以优质护理模式进行术后的护理干预,即在对照组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将原有的护理程序涉及的范围进一步扩宽,并且将护理细节进一步细致化,同时将护理监测观察进一步密集化,同时护理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不仅仅局限于问题的解决措施本身,而是延伸至其相关影响因素方面,从而达到提升整体护理质量的目的,并且注重进一步提升对患者心理需求的满足,尤其是清醒康复期患者对于各方面需求的评估结结果应纳入护理评估的范畴,并且随着患者状态的好转不仅改进护理程序与细节,使之更为契合患者的康复需求与心理需求,即整个护理过程中均实现针对性、细致化、延伸性及身心需求满足的整体平衡与协调,最终实现有效促进患者康复的目的。然后分别于护理干预前和护理干预后第2、4周采用颅脑损伤患者生活质量量表(quality of life after traumatic injury,QOLIBRI)量表、康奈尔医学指数(cornell medical index,CMI)量表和焦虑抑郁他评量表对两组患者进行评估。

1.3 评价标准

①QOLIBRI量表是有效评估颅脑损伤患者生存质量的量表,经验证在我国临床应用中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本量表共涉及对患者的8个方面的评估,分别为总体感觉、思考能力、情绪自评、独立性、人际、消极感、身体总体状态及困扰等,本研究中将每个方面最终均换算为百分制前五项分值越高状态越好,后三项则以分值越高表明问题越严重,状态越差[3]。②CMI量表是临床中应用于住院患者评估生活状态,尤其是心理方面状态的有效量表,其在我国住院患者中的应用价值较高,其共包括195个评估问题,其包括对患者的综合生活状态及心理方面问题的评估,其中综合状态的阳性分值分界值为30分,而心理方面问题方面的阳性分界分值为10分。③焦虑抑郁他评量表是有效评估患者不良心理情绪的他评量表,其中的焦虑和抑郁方面分别评分,焦虑方面以7分以下为阴性,抑郁方面则以8分以下为阴性[4]。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软件SPSS 15.0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方差分析,两两比较采用LSD-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的QOLIBRI量表评估结果比较

观察组护理干预前的QOLIBRI量表8个方面评分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 > 0.05),而护理干预后2周与4周时总体感觉、思考能力、情绪自评、独立性、人际评分均高于干预前,且高于对照组,而消极感、身体总体状态及困扰评分则低于干预前,且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 < 0.05)。见表1。

2.2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的焦虑抑郁他评量表评估结果比较

观察组护理干预前的焦虑抑郁他评量表焦虑、抑郁阴性率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 > 0.05),而护理干预后2周与4周时阴性率则低于干预前,且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 < 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的焦虑抑郁他评量表评估结果比较

[n(%)]

注:与同组护理前比较,*P < 0.05;与对照组同时间比较,#P < 0.05

2.3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的CMI量表评估结果比较

观察组护理干预前的CMI量表综合方面和心理方面评估阳性率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 > 0.05),而观察组护理干预后2周与4周时阴性率则低于干预前,且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 < 0.05)。见表3。

3 讨论

重型颅脑损伤所导致的伤残率及病死率极高,并且疾病危急,变化急骤,患者临床预后相对较差,因此早期诊断与治疗则显示尤为重要。临床中对于本病的治疗方法种类较多,其中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的效果广受认可,临床疗效相对较佳。但是研究也显示,护理对于患者术后的康复效果影响也较大,其对于患者的身心方面的改善均有着积极的临床作用。但是不同护理模式的干预效果差异也较大,因此在选择护理模式方式的重视程度也一直较高。以往的护理模式虽然能够涵盖疾病状态的需求,但是随着人们要求的提升及临床技术的发展,其已经不能有效满足患者的需求,尤其是患者心理方面的需求,而心理方面的不良波动不仅仅可造成患者的疾病的波动[5-6],对于患者的治疗态度也产生着极为不利的作用,甚至影响到患者的治疗信心,故认为在对护理模式进行选取的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对患者身心双方面的干预,即综合生存质量的干预。

优质护理模式是近些年来临床应用热度较高的一类护理模式,其是应患者高质量护理要求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在护理程序与细节方面更为细致,并且干预面也更广,另外在护理程序安排与细节制定方面也更注重患者的身心需求,尤其对于患者心理方面的疏导更为重视,另外,对于患者的基础生活也给予更为优质的护理[7],因此患者在接受较佳治疗的基础上,也接受到更为细致优化的护理。

本文就优质护理模式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开颅术后综合生存质量的影响进行观察,并将观察结果与采用常规护理干预的效果进行比较,比较结果显示,优质护理模式干预后的患者其QOLIBRI量表、CMI量表和焦虑抑郁他评量表评估结果均相对更好,说明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心理状态均得到更为有效的调整,尤其是患者的心理方面得到更大幅度的改善,而分析其优势明显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与优质护理模式在对患者进行护理的过程中不仅仅有效遵循了原有护理模式的长处,且在此基础上将其进一步提升,另外,对于患者的个性化护理问题的解决也更为细致有关,再者,此护理模式兼顾了患者的身心双方面的需求[8-9],故护理效果更为明显。

综上所述,优质护理模式可有效改善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开颅术后的综合生存质量,其更有利于患者的术后康复。

[参考文献]

[1] 李有娥.康复护理干预对颅脑外伤病人生活质量影响的临床研究[J].全科护理,2012,10(17):1539-1540.

[2] 刘克彩.个性化护理对颅脑损伤患者并发症和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国基层医药,2012,19(17):2701-2702.

[3] 郗艳国,黄慧玲,周煜,等.颅脑损伤患者生活质量量表中文版本效度和信度的初步评价[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09,35(3):141-143.

[4] 吴复琴,曹香花.重度颅脑外伤康复期患者生活质量调查及护理对策[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0,24(5):90-91.

[5] Taha AA,Badr L,Westlake C,et al. Effect of early nutritional support on intensive care unit length of stay and neurological status at discharge in children with severe traumatic brain injury [J]. J Neurosci Nurs,2011,43(6):29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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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隗强,孟晓静,李黎明.浅谈ICU重度颅脑损伤患者优质护理服务的人文关怀[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2,15(7):74-75.

篇3

本次调查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小组办公室委托开展;得到了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0-0430)的资助,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10ZD&018)的一项成果。调查问卷由袁方成副教授设计。本次问卷调查得到浙江省安吉县、永嘉县和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农村综合改革部门的大力支持。调查问卷在博士生周纯义指导下,采取Epidata软件,由华中师范大学2012级、2013级地方政府学硕士生录入。特此一并致谢!

一、调查的缘起及基本情况

早在2008年,浙江省安吉县立足县情,提出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两年后,“美丽乡村”建设升级为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近年来,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成绩斐然,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排头兵。如今,安徽、广东、江苏、贵州、广西等省区也在积极探索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但在许多地方,“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并自上而下推动的,它是否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期待和要求呢?对于基层干部、群众而言,他们又是如何认识“美丽乡村”建设的?他们的所思所想是什么?

为了了解当前基层干部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看法和要求,课题组在2013年暑期跟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小组办公室领导到浙江省安吉县、永嘉县和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等地调研时委托当地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进行了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379份,其中,安吉县样本数为167份(占44.18%),永嘉县样本数为45份(占11.90%),高淳区样本数为166份(占43.92%)。

表1是这次被访者的基本情况。被访对象涉及乡村干部、农民、农村事业单位职工等不同职业群体;他们的平均年龄为33.5岁,以中青年为主(21~50岁之间的占72.87%);家庭平均年收入79072.37元,人均年收入24926.04元,但收入结构总体趋向分散,人均年收入不足1万元和超过4万元的分别占14.16%和11.50%,因此本次调查的数据反映了基层干部、群众不同阶层的需求、态度和观点。

本报告主要以这次问卷调查数据为依据,在对基层干部群众态度、需求和“美丽乡村”建设状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二、农村卫生环境

从调查来看,在一些“美丽乡村”建设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较好治理,但部分农民囿于既有的生活习惯,并没有按照要求处理生活垃圾,仍然存在随意弃置生活垃圾的现象。与之相比较,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物治理较差,而乡村工业污染情况尤其严重,成为当前农村卫生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一)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一定处理

这次问卷调查的三个县区较早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其农村卫生环境得到较好治理,被访者对本村的卫生环境状况评价较高,3/4的人表示满意。不过,也有21.66%的人评价一般,3.74%的人不满意。①

这些调查的村庄,绝大多数都对生活垃圾进行了处理。其中,不少村庄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垃圾清理。对被访者所在村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问卷中设置为多选题)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选择“设有垃圾处理池”一项的被访者有55人,占被访者总数的14.75%;选择“设有垃圾收集箱”一项的被访者有21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58.45%;选择“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清理”一项的被访者有249人,占被访者总数的66.76%;选择“其他”一项的被访者有2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6.43%;选择“没有对垃圾进行处理”一项的被访者有32人,占被访者总数的8.58%。

被访者家庭的生活垃圾也进行了一定的处理。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一些农民因为仍然延续着原有的生活习惯,并未对自家的生活垃圾进行任何处置。例如,10.16%的被访者是将自家的生活垃圾随手扔到路边、沟道里或门外空地上。①6.37%的被访者将自家生活污水泼到院子里,更有26.60%的被访者只是将它排到室外,未作任何处理。②

(二)农业生产性废弃物有待进一步治理

尽管这些地方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一定治理,但是农业生产性废弃物的处理仍然不尽如人意,需要进一步加大治理。譬如,使用过的农用薄膜,29.44%的人将它混同生活垃圾扔进垃圾箱,未作特别处理;还有8.51%的人将其直接丢弃在田地里,5.05%的人从田地取出后随意弃置。③

又例如,相当多的秸秆(稻秆)只做简单处理甚至未做任何处理。27.85%的人将秸秆烂在田里做肥料,15.65%的人在田里焚烧秸秆,5.84%的人随意弃置秸秆。④这些随意弃置的秸秆,不但影响农村卫生环境,而且极容易引致火灾,威胁农民生命财产安全;而焚烧的秸秆,则直接污染空气,成为近年一些地方频遭雾霾的“元凶”。此外,还有5.85%的被访者承认,将自家饲养的禽畜粪便随意弃置。⑤

对于农业生产使用的农药,11.44%的被访者认为,它使人畜饮用水受到了影响,但还能使用;高达13.56%的被访者认为,它使人畜饮用水变质,不能使用。⑥

从这次调查来看,农业生产形成的废弃物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三个“美丽乡村”建设的典型示范县区尚且如此,我国其他农村地区的情况想必更加不容乐观。

(三)乡村工业污染应该加强治理

相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乡村工业污染的危害更大。而且,调查显示,乡村工业污染并未得到有效治理。在有乡村工业的村庄里,只有30.24%的被访者表示,本村的工业废弃物经过了严格处理;13.29%的被访者表示,这些乡村工业废弃物没有经过任何处理;37.12%的被访者表示,这些工业废弃物虽然经过了简单处理但仍有污染。此外,还有19.35%的被访者不清楚情况。

三、村庄文化生活

调查数据表明,被访者的日常文化娱乐活动包括看电视、看书或看报、玩电脑、玩手机、听广播或听音乐、跳舞等健身活动、看戏或看电影、打牌或下棋、打球等体育运动、KTV唱歌、参加祷告、礼拜等宗教仪式活动。

在这些活动中,被访者做的最多的是看电视(占59.32%),其次只有14.41%的人看书、看报,仅有5.51%的人去KTV,4.66%的人做祷告或礼拜,3.81%的人玩手机、玩电脑,2.97%的人跳舞等健身活动。说明人们日常文化娱乐活动比较单一,而且,基本上是一种私性文娱活动①,当前农村公共文化生活尤其匮乏。

调查的数据也进一步证实了这一情况。从调查来看,只有38.61%的被访者表明本村经常开展各种公共文化活动,26.94%的被访者反映本村很少开展公共文化活动,24.72%的被访者表示只在某些节日开展公共文化活动,9.72%的人说本村从未开展文化活动。

农村文化生活贫乏与当前农村的文化设施匮乏不无关系。从调查来看,59.60%的被访者反映本村有文化广场,另外将近一半的人反映本村有社区图书室、运动场、户外健身设施等(参见表2)。不过,人们去得最多的地方主要是文化广场(占比42.54%)(同时,文化广场和公园也是被访者最希望政府建设的②)。此外,仅有13.60%的人光顾运动场,9.65%的人去社区图书室(参见图2)。这表明,目前农村的文化设施不仅少,而且仅有的文化设施使用效率也非常低。它也从一个侧面表明,目前的“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局限于卫生环境的整治,对农村文化建设重视不够。

对于是否有必要保护本村的特色文化,高达83.65%的被访者认为有必要,只有6.27%的被访者认为没必要,还有10.08%的被访者认为无所谓。当然,人们之所以赞成保护本村特色文化,其目的是不同的。有不少人认为,保护本村特色文化,有利于乡村经营项目的开发,把保护特色文化视为乡村经营的一种手段;也有部分人认为,保存本村的特色文化,有利于人们加强对村庄共同体的认同,提升家园意识。

从调查来看,在安吉、永嘉和高淳这些“美丽乡村”建设的典型示范区,当地政府对本地乡村历史遗迹遗存均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一半左右的被访者认为,当地政府对本地的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采取了保护措施,对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也进行了一定的保护和开发。还有部分地方建设了民俗文化公园。①在这些地方,它们被当地政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之中统一规划、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美丽乡村建设

从调查来看,71.93%的被访者反映本村正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另外,也有11.76%的被访者明确表示本村没有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还有16.31%的被访者不清楚情况。对于已经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人们大多给予了积极评价。73.17%的人表示满意(其中39.35%的人非常满意,33.82%的人比较满意),22.75%的人认为一般,仅4.08%的人不满意(其中,2.33%的人不太满意,1.75%的人很不满意)。

依据被访者的需求排序,在当前,他们希望“美丽乡村”建设首先应注重生态经济建设,其次依序是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建设、生态文化建设②。也就是说,目前的“美丽乡村”建设,人们所注重的依然是经济发展方面的指标,改善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他们的首位要求。

同时,被访者又认为,“美丽乡村”建设中最具示范意义的是“生态旅游”(占比36.89%)和“环境保护”(占比35.45%)。仅有11.53%的人认为是“特色产业”,16.14%的人认为是“居家环境”。这在某种程度上跟当地所选择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及其宣传有关。从我们的实地调查来看,许多地方的“美丽乡村”建设也主要是在生态旅游上做文章。很显然,“美丽乡村”建设并不局限于乡村旅游的开发,其根本目的不是为城里人提供休闲娱乐之地,而是为农民建设美好家园。

那么,结合本地实际,如何发展本村经济呢?60.86%的被访者选择扩大本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48.26%的人选择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旅游业,还有45%的人认为应该促进本村规模生产经营,建立现代农业园区,打造特色品牌。③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72.39%的被访者赞成对本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68.36%的人赞成改厕并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60.32%的人赞同对本村企业、农家乐、农户污水、烟尘等排放物进行治理,55.11%的人同意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制度,配备专门的环卫保洁人员,42.9%的人认为应该加强森林环境保护与加大绿化面积。(另有1.88%的人选择“其他”选项,在问卷中,改善本村生态环境的措施这一问题设置为多选)。

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75.80%的被访者同意完善本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67.37%的人赞成整治本村水利设施、加固山体和改造危旧房,52.66%的人建议重新规划村内房屋布局、统一美化村庄建筑外观,51.99%的人同意引导本村人口集中居住、推进中心村建设,38.20%的人对规范村内宣传与广告牌设置持赞同意见(有5.57%的被访者选择“其他”一项)。

在保护本村文化方面,67.73%的被访者建议引导村民向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转变,62.67%的人赞同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培训活动,59.47%的人希望保留本村的历史遗存并建议制定相应的政策加以保护,59.07%的人同意对村民开展“民主法治村”、“平安乡镇”等活动,提高人们的民主法治观念,此外还有接近一半的人主张发展文体教育事业、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所占比例为48.53),有6.67%的受访者选择“其他”一项。

调查表明,75.07%的被访者认为目前的“美丽乡村”建设符合村民的利益,超过一半的人(所占比例为54.25%)认为建设的项目没有超出现有的村庄能力范围。另外,36.16%的人表示村民可以自愿决定建设项目,32.05%的人经过了村民商议,26.58%的人允许在可接受范围内分摊资金和劳动力,但仅有13.97%的人表示项目建成后经过村民商议进行管理。这说明,一些地方比较重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民主决策,却相对轻视对建成项目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管理。

从调查了解到,被访者认为推进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应加强财政支持、提高村民参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发动以及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强后续日常管理。如被访者中有282人选择政府财政投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保障,占被访者总数的75.00%;受访者中认为美丽乡村建设保障依赖于村民参与程度、组织领导方式、宣传动员力度、社会资金参与、科学技术支持、后期日常管理以及绩效奖励与奖惩激励的各有214人、209人、177人、173人、154人、142人、66人,分别占被访者总数的56.91%、55.59%、47.07%、46.01%、40.96%、37.77%、17.55%。另有66人针对美丽乡村建设保障一题选择“其他”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2.33%。

从调查来看,目前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上级政府补助(占79.48%)、村集体组织投入(占66.49%)、部门项目资金(占56.21%)。①因此,如何积极引导社会、企业加大投入,是“美丽乡村”建设亟待探索解决的一项课题。

60.78%的被访者赞同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赠、企业赞助、乡村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不过,也有26.61%的人依赖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投入。对“以村民分摊为主”、“以社会捐赠和企业赞助为主”、“以村集体组织自筹为主”、“不需要村民出资出劳就行”以及“其他”方式持赞同意见的被访者人数相对来说较少,各有8人、11人、2人、23人、1人,分别占被访者总数的2.24%、3.08%、0.56%、6.44%、0.28%。

五、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新事物,从调查了解到,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不符合“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美丽乡村”建设倡导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但是,不可否认目前仍然有相当一些农民因为传统的生产和生活习惯,随意弃置生活垃圾和生产性废弃物现象随处可见。这在传统的小农社会里或许不会产生问题,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农民的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基本上是生物性的,可以自然地溶解、分解,甚至成为农业生产的自然肥料,成为再生性资源。但是,在一个日益开放的工业化社会里,农民由于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塑料等化工产品以及大规模耕作,使得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不可降解或者不能尽快分解还原,从而导致环境污染。尤其是在一些农房聚集的地方或新建的农村社区里,由于人口的高度集中,如果这些生活垃圾和生产性废弃物不能及时得到处理,环境卫生问题会更加严重。

2.乡村社会个体化阻碍“美丽乡村”建设。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乡村社会日渐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农民公共意识大大衰落。农民不但从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集中的全能主义国家中相脱离,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从地方性共同体、家族、家庭乃至亲密关系中解脱出来,把日常性生产和生活关系转变为即时易关系。这些从旧有社会性关联中脱离出来的个体,他们行为关照的对象由传统村落社区、社会主义集体、家族乃至家庭转变为个体自身。他们对村落社区的认同越来越淡漠,跟集体几乎没有任何利益联系,“为自己而活”是其信条,除此以外别无价值信仰。人们主要关注自身利益,却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1]。

从这次问卷调查来看,这种个体化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民文化生活个体化。农民的文化生活不但单调,而且基本上是一种私性文娱活动,村庄的公共文化生活日益衰落。其实,农民文化生活个体化只是当前乡村社会个体化的一个侧面而已;二是乡村卫生环境治理呈现“差序格局”。一般地,农民比较重视自家的生活卫生,却不顾及自家门院之外的卫生环境。对于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乡村工业废弃物的治理依次变弱,呈现出“差序格局”。在一个日渐个体化的社会里,“公地悲剧”越发突出;三是农民难合作。如今,农民越来越难以通过合作的方式进行村庄公共建设,即便像“美丽乡村”建设这样关涉农民利益的事情,许多农民也只是一味地仰赖政府的投入和外力支持。四是农民公共意识淡漠,对村庄公共事务、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日益冷漠。

3.当前“美丽乡村”建设主要依靠政府推动。调查了解到,在许多地方,当前的“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是由地方政府依靠行政力量推动的。譬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财政投入,建立部门协同、层级联动机制,将它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等传统行政动员方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没有积极地去探索如何激发乡村社会内部动力和活力,通过农民群众的有效参与,建立“美丽乡村”建设的持续发展机制;没有积极地去探索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性力量的必要参与,形成多元参与、共同建设“美丽乡村”新格局。

尤其是,政府主导有余、农民参与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民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以致部分农民群众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的事,养成“等靠要”思想。这就难免会出现“美丽乡村”建设“上热下冷”、“外热内冷”的现象,甚至出现“干部热情高,农民冷眼瞧,农民不满意,干部不落好”的情况,其主要症结就在于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4.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单一。在许多地方,“美丽乡村”建设目前仅仅局限于农村卫生环境治理和乡村生态旅游开发,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丰富内涵缺乏深刻认识。而且,还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护”、“重经济、轻文化”、“重硬件、轻软件”、“重外观、轻内涵”以及“重基础建设、轻制度创新”等现象。“美丽乡村”建设不等于村庄整治,更不等于乡村旅游开发,也不简单是改善乡村公共服务,而是乡村社会“人”、“文”、“地”、“产”、“景”的综合性建设,是建设美好乡村的系统工程。卫生环境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产业发展固然重要,精神文化生活建设同样重要;不仅要让乡村美观、让农民富裕,还要增强农民对乡村的认同感、归属感,把“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农民的幸福家园。

“美丽乡村”建设还要深入到体制机制层面,着力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上积极探索,真正融入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最终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

5.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严重。从调查来看,绝大部分受访者都赞同保护本村的特色文化,而且在安吉、永嘉和高淳这些“美丽乡村”建设的典型示范区,当地政府对本地乡村历史遗迹遗存均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但是,毫无讳言一些地方“美丽乡村”建设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同质化问题。首先是由于认识的误导所致。对于什么是“美丽乡村”,有不少人片面地以城市人的眼光、思维去想象、设计所谓的“田园风光”,或者简单地以所谓的“工业文明”取代“农耕文明”,甚至以“消费主义”的“美学”去曲解乃至剪裁“美丽乡村”。以致一些人认为,所谓的“美丽乡村”建设就是把农村建成欧陆风情小镇。其实质,乃是将文化问题简化成美学问题,即“装饰和美化问题”,而不是从人们如何使用生活环境并与之发生关系的人类学角度去考虑[2]。之所以产生诸如此类的误解,最根本的是由于他们没有尊重农民的需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也没有尊重农村特色、尊重农耕文明。

六、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1.重建乡村公共生活,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一个真正的美丽乡村,应是农民所向往的幸福家园。然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以及越来越多的年轻一代农民从乡村社会旧有的社会关联中解脱出来,乡村公共生活日益衰落,人们的集体观念和公共意识随之消解,这些个体化的农民只注重个体的利益,而不再关心集体的或公共的利益,它势必影响乃至破坏“美丽乡村”建设。显然,这种个体化的乡村不是人们所期待、所向往的。因此,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注重乡村公共生活的重建,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重建乡村公共生活,除了要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开展公共活动以外,还要建立公共参与机制,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公共建设中来。

2.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建构群众民主参与机制。村庄不仅是农民的居住地,也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家园,农民才是“美丽乡村”的主人。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单靠外力输入是不可能持久的,关键在于要激活“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发展活力,最根本的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性作用。

“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让生活在本地的农民提升幸福指数。评价“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标准是增进农民民生福祉,让农民真正享受“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从规划、建设到管理、经营,自始至终都要建立农民民主参与机制,从而保障政府规划建设的“美丽乡村”和农民心目中想要的“美丽乡村”相统一,而不是政府的一厢情愿,更不能沦为显现政绩的形象工程。通过一定的群众参与机制,切实让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与能动性,真正拥有“美丽乡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真正共建与共享“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3]。

3.积极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鼓励吸引工商资本、银行信贷、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大,不能靠政府用重金打造“盆景”,不能靠财政资金大包大揽,否则不可持续,也无法复制推广。建立有效的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对“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一些具体项目(譬如乡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实施,要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交由企业或市场去运作,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村庄内部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和运行,也须积极发挥村民自治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乡村社会组织,探索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维护、自我管理的社会民主治理机制,最终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

4.尊重乡村特色,因地制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无论是聚集发展型、旧村改造型还是景区园区带动型、古村保护型“美丽乡村”建设,都要注意尊重农民意愿、尊重乡村本地特色,切不可简单地用同质化的建设标准裁剪、改造乡村。“美丽乡村”建设的生命力在于乡村特色的保存、彰显和弘扬。

5.不断提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向前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在抓好村庄整治、乡村外形美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提升“内涵”美。“美丽乡村”建设要“形神兼备、内外兼修”,既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也要以硬件建设为引导,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体制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改革等软环境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凭借“美丽乡村”的内涵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活力与生命力,供给“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6.坚持城乡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跟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

“美丽乡村”建设不能与城镇化相脱节,也要城乡统筹,实现以乡村推动城镇建设、以城镇带动乡村发展的联动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既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抓手,又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结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统一纳入到“美丽中国”建设大体系之中。

参考文献:

[1]吴理财等.公共性的消解与重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237-240.

[2]Colin Mercer?穴1999?雪?熏Cultural policy?押research and the government imperative[M]in D.Boswell and J.Evans?穴eds?雪?熏Representing the Nation?押A Reader.London?押Routledge?熏398.

[3]吴理财、吴孔凡.美丽乡村建设四种模式及比较.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14,(1).

①此次问卷调查将被访者自家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设置为多选题。问卷调查分析结果显示,被访者中选择“扔到路边、沟道里或家门外空地”一项的有3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10.16%;选择“扔到田地里”一项的有3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8.99%;选择“扔到垃圾池(桶),自己处理”一项的有6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17.99%;选择“卖给收废品”一项的有9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25.93%;选择“扔到垃圾池(桶),并有专人收集清运”一项的有271人,占被访者总数的71.88%;选择其他方式的有1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3.7%。

②此次问卷调查将被访者自家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设置为多选题。问卷调查分析结果显示,被访者选择“泼到院子里”一项的有2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6.37%;选择“浇到田地里”一项的有19人,占被访者总数的5.05%;选择“通过排水沟排到屋外”一项的有100人,占被访者总数的26.60%;选择“下水道收集后排到村外”一项的有5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15.47%;选择“排入自家挖的污水下渗池”一项的有7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20.74%;选择“下水道收集后并统一净化”一项的有19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51.73%;选择“将污水集中,喂养家畜”一项的有21人,占被访者总数的5.59%;选择“其他方式”一项的有1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3.73%。

③将被访者家里使用过的废弃农用薄膜的处理方式设置为多选题。其中被访者中选择“直接丢在使用过的田地里”一项的有32人,占被访者综述的8.51%;选择“从田地里取出后随意弃置”一项的有19人,占被访者综述的5.05%;选择“交给薄膜收集站统一处理”一项的有62人,占被访者综述的16.49%;选择“混同生活垃圾扔进垃圾箱”一项的有111人,占被访者综述的29.44%;选择“卖给收废品的”一项的有79人,占被访者综述的20.95%;选择“其他方式”一项的有22人,占被访者综述的5.84%;选择“家里不用薄膜”一项的有141人,占被访者综述的37.50%;

④对被访者家里收割后的秸秆处理方式的调查(问卷中将其设置为多选题)结果显示:除文中所示外,选择“交给秸秆收集站”、“发酵秸秆产生沼气”、“使用秸秆烧饭”、“其他处理方式”以及“家里没有秸秆”的各有30人、30人、61人、20人、153人,分别占被访者总数的7.96%、7.96%、16.18%、5.31%、40.69%。

⑤对被访者家里的禽畜饲养点(场)废弃物的处理方式的调查(问卷中将其设置为多选题)结果显示:选择“加工禽畜粪便生产有机肥料”一项的被访者有51人,占受访者总数的13.56%,选择“建立禽畜粪便收集站”一项的被访者有34人,占受访者总数的9.04%,选择“发酵禽畜粪便制造沼气”一项的被访者有38人,占受访者总数的10.11%,选择“将禽畜粪便堆积作农田肥料”一项的被访者有101人,占受访者总数的26.86%,选择“随意弃置禽畜粪便”一项的被访者有22人,占受访者总数的5.85%,选择“其他处理方式”一项的被访者有28人,占受访者总数的7.45%,选择“家里没有禽畜饲养点(场)”一项的被访者有179人,占受访者总数的47.61%。

⑥针对被访者家里因使用农药造成的影响的调查(问卷中设置为多选题)结果显示,除文中所示外,选择“使用规范、保护得当,对人畜没有危害”、“使用的是无害农药”、“没有使用农药”选项的各有113人、89人、157人,分别占被访者总数的30.05%、23.67%、41.76%。

①为了便于描述当前农村文化活动,笔者将它划分为“公共文化活动”和“私性文化活动”两种类型。前者一般是指超出家庭以上的单位(如村庄、社区、政府或民间组织)组织的具有公共性的文化活动,如庙会、歌舞会、民俗表演等活动;后者主要是以个人或家庭私性活动场域为单位而进行的文化活动,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文化需求,不能给其他更多人提供文化享受的文化活动,如看电视、上网等。请参阅吴理财、夏国锋:《农民的文化生活:兴衰与重建――以安徽省为例》,2007年第2期《中国农村观察》。

②59.2%的被访者最希望政府在本村建设文化广场或公园。

①针对受访者所在乡村历史遗迹遗存的保护情况的调查(问卷中设置为多选题)结果显示:有194人选择“保存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例如祠堂、牌坊、古桥、古塔、革命旧址等)”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52.72%;有218人选择“保存古树名木”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59.24%;有148人选择“保存当地民俗文化(如节日习俗、婚丧嫁娶礼仪、宗教等)”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40.22%;有73人选择“建设民俗文化公园”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19.84%;有28人选择“其他”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7.61%;有28人选择“没有采取措施”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7.61%;有19人选择“不清楚”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5.18%。

篇4

〔5〕陈 方.城乡关系:一个国外文献综述〔J〕.中国农村观察,2013(6).

〔6〕Potter, R.B,Binns.T,Elliott.J. Smith, D.W.Geographies of Development〔M〕.Harlow: Pearson/Prentice Hall, 2004.

〔7〕蔡云辉.城乡关系与近代中国的城市化问题〔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5).

〔8〕Davoudi.S and Stead.D: Urban-rural Relationships: An Introduction and Brief Histoiy 〔J〕. Built Environment,2002(4).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0〕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阿瑟・刘易斯.二元经济论〔M〕. 施炜,等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12〕黄家亮.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与基层治理转型新趋势――基于若干地方经验的一个论纲〔J〕.社会建设,2015(6).

篇5

前言

在农村,新型的合作型经济组织也蓬勃发展起来。从刚刚出现开始,农村合作经济就体现出强大的感召力。出现了农村出现了农业区、工业区、居住区相互交错的格局。在新型的农村经济格局下,如何构建农村经济的崭新模式成为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的课题,我国各地农村也为此做出了很多有益的实践探索。

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国家对一直以来对农村经济发展相当重视。然后因为农村资源相对较少,交通相对来说还比较闭塞,人们的经济发展意识还比较薄弱等原因,一直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一直处于偏低的水平。主要表现在几方面,乡村工业发展缓慢,在农村几乎没有几家象样的乡镇企业,即使有几家比较有规模的生产型工厂,也是以手工作坊式的生产为主,劳动力水平和技术水平偏低。农业经济集约化水平低。农村的土地分别掌握在农户手中,田地也因此划分各自的单元。这种情况不利于大型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乡镇企业区、农业区、居住区管理无序,呈现出各自为战的局面。这种分散生产,各扫门前雪的模式不利于乡村治理,农村经济的发展远远滞后于国家经济发展步伐。

二、“三区联合”模式在新型农村经济中的意义综述

“三区联合”的概念,是国家基于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提出的。具体来说“三区联合”是一种农村经济的新型治理模式,其内涵,就是在农村的工业区、农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建立高效的联动治理的模式。以农业区的生产资料来为工业区的生产提供保障,以工业区的产品来为居住区的日常生活提供有效支持,以居住区的先进管理来促进工业和农业的双赢发展。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民经济发展势头喜人,在城市中很多的传统工业已近于饱和,这种过饱和的状态,除了造成了制度的环境污染之外(如雾霾天,污水),还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失。在我国某些地方的农村中竟然出现了农田荒芜的现象。另外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加剧了我国贫富分化的程度。这种形势下,我国对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新的战略调整。提倡在农村中建立农村合作型的经济组织构想。不少地方还出现了“合乡并镇”的举措。农民的居住区被渐渐集中,而农业区渐渐连接成片,这些都为农村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良性的发展环境,并为农村人口的高效管理提供了可行性的方向。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探索出了农村居住社区、农业产业园区和示范工业园区统筹联动的“三区联动”,协调发展的模式。这种新型的农村经济治理模式主要带来了以下几方面的改变:

1、多元化治理的主体形成了

在过去,我国农村的治理模式很简单,乡镇政府管村支部,村支部管村民。对农村经济的促进,它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在我国农村,过去的治理模式主要是对政治方面的治理。基本不涉及乡村经济的概念。而在新型农村经济的“三区联合”模式下的治理方式发生了质的改变。更加侧重于农村人口居住区的管理,对乡村工业的发展,以及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和集约化的发展。乡镇政府村支部更象一个经济管理组织。其工作重心在逐渐的向发展经济转移。

2、乡村经济的管理权利和资源配置发生了新的变化

在传统的乡村经济的管理中,政府部门对乡村的的管理权力是垂直式的管理。对境内的组织以及资源有绝对的领导权和支配权。而乡村的资源客观上却存在在水平分配的特点,这种垂直的权力架构,不利于资源的配置,也不利于“乡政村治”的理念。实质上削弱了,村治的效果。当前“三区联动”模式下的乡村经济管理权力有所下放。它更注重以居住区为中心的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的立体调动和分配。提高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治理机制由以往的单核心向多核心进化,强调了基础村组织在农村合作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更适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更适于对境内工业区、农业区、居住区的综合治理。

3、着眼于农村型工业区建立

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巨大的,虽然我国的农业是第一产业,但我们不得不看到,工业的规模和发展速度对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村经济的发展滞后现状,其根本的原因就是农村缺乏成型的工业区构建。新型的“三区联动”经济发展新模式,对工业区发展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强调。更加注重于农村经济中,农业区和工业区的发展平衡的基础上立体管理。将工业区、农业区、居住区构建成一个有机经济体。

4、“三区联动”模式格外强调了市场的作用和自由平等的原则

篇6

引言

集权的简约治理由来已久,成为传统中国社会治理的有效形式。自秦始皇一统天下以来,中央集权成为中国社会的常态治理,这种治理形态汇集韦伯所言的世袭君主制和科层官僚制于一体,其治国理念即法家主张的高度认同国家的权威,但是,它却无法解决官僚体系复杂化和自我延伸带来的国家与地方的隔阂问题,这是法家在治理过程中遭遇的困境。因此,在社会治理上,儒家成为解决这一困境的有效武器,儒家主张社会在差别规范“礼”的指引下,通过非正式的社会机制进行自我治理,官方主要负责在社会自我治理失败时的非常态性介入。儒家践行的就是一种集权的简约治理模式,即半正式治理。因此,传统而言,这种治理模式高度认同中央的集权特性,认为中央的权威是绝对和不可分割的。同时,这种治理模式又是利用半正式官员的简约形式,治理效果良好。

简约治理一般不依赖正式的法律制度,而主要依靠道德、风俗、习惯以及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这种简约治理可以达到节制国家官僚体系和节约社会治理成本的双重目的。这意味着简约治理不可能是一种社会对抗国家意义上的治理机制,而是一种国家与社会实现良好互动和合作的治理机制。一直以来,简约

治理仍然是中国治理的一个重要特色。只不过中央集权被赋予了民主的理想,这个治理模式被总结为民主集中制[1]。

但是以上所述却与作者在村庄实践中得出的判断迥异。2013年清明前后,笔者跟随“三农”研究团队,对位于宜昌市的一个城郊村进行了20天的驻村调研,发现村干部利用各种非正式人员和非正式组织进行村庄半正式治理的现象十分突出。纠纷调解和拆迁公司参与征地拆迁是其简约治理的主要治理实践,然而,从后果来看,半正式治理带来的却是村庄治理乏力、混乱和灰色化。经验证明,简约治理越来越不可维系,田野调查表明,它们需要对近年来持续不断的基层治理困境负主要责任。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围绕这一学术敏感性话题,我们对这一现象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解和分析,从半正式治理的角度出发,以求探索出城郊村庄治理困境的原因所在。

一、相关文献综述

准确认识基层政权的性质和乡村治理的逻辑是理解中国基层治理变化的关键。在总结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经验时,半正式的治理实践一直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半正式的治理实践既是传统中国社会集权的简约治理的主要表现形态,又是近代以来国家政权建设的主要领域。其相关研究可以追溯到经典理论社会学家,而后,中国学者对其进行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论证。

韦伯对两种不同的治理类型进行了的划分,他认为世袭君主制强调“家长式”的权威主义,科层官僚制则强调“经验式”的实用主义,它们原本是两个独立的治理模式。然而,当运用到对的分析时,韦伯发现的治理不属于这两个治理类型中的任何一个,而是二者的结合,因而他用“君主世袭的官僚系统”(patrimonial bureaucracy)来定义的治理模式[2]。但是韦伯的研究限定了简约治理的产生,他能够考虑到士绅和宗族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的角色,但是他最终的研究都局限于政府的正式机构的治理功能层面。因此,他对中国国家治理形态的概括并不到位。

在韦伯之后,Michael Mann在政府正规权力中区别了“专制权力”(despotic power)和“基层渗透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3]。和韦伯的分析一样,Mann 的分析也不能阐明政府正式机构之外的治理。他的双向区分的权力结构仍然只是一种与民间权力对立的正式机构的权力,并不能说明笔者所要讨论的半正式治理。但是这些理论资源却很好地为中国学者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关于乡村基层政权的性质与乡村治理的逻辑的研究,较多学者以非正式或半正式的治理实践作为分析对象。围绕半正式治理,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论预设与经验证明。一种观点认为,半正式的治理实践承载了诸多历史和地方的智慧,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治理模式,成为现代国家治理转型的有益因素。如,黄宗智通过对传统中国明清时期的司法实践、税务管理及行政实践等领域的研究表明,政府与社会的关键汇点的实际运作,寓于半正式行政的治理方法、准官员的使用以及政府机构仅在纠纷发生时才介入的方法,这一方法的部分内涵在近代国家政权建设的过程中仍广泛存在[4]。他不仅很好地揭示出晚清以后中央高度集权与简约治理官僚制、高专制权力和低基层渗透权力,以及法家和儒家相结合的特点,同时还提炼出了行政实践的特征即“简约治理”。李怀印认为非正式制度安排即是在国家权威和村民共同体的需求下产生的内生性制度安排,从治理的效果来看,这是一个官民两便的“实体治理”[5]。谈萧从中西比较的角度出发,得出了中国治理模式的特点,即中国治理以善政为导向,其要素包括人事关系的模糊治理、中央集权的简约治理和意识形态的教化治理。中国的治理模式首先是中央集权的,……同时,中国的治理模式是简约的,这种简约治理一方面可以使国家节制官僚体系,另一方面可以使社会节约治理成本。所以,从治理结构上看,中国特色的治理可以总结为中央集权的简约治理[6]。贺东航认为,黄宗智的“简约治理”理论在对解释林改公共政策落地具有重要的说服力[7];另一种观点认为,半正式的治理实践是“现代”国家政权建设需要改造的领域,因为其直接导致国家治理陷入困境。杜赞奇通过对华北农村的研究,提出的乡村治理机制的“经纪机制”以及国家政权在基层的建设问题,他将其视野放在了国家与社会遭遇的乡村二级,关注的是乡村治理中扮演重要作用的“权力的文化网络”。他的研究试图表明,国家政权建设并没有有效地改造传统中国的基层治理体制,却破坏了权力的文化网络,并最终使得国家政权建设为国家经纪体制内卷化[8]。陈柏峰通过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混混的生存状态的变迁的研究,成功地论证了传统乡土社会的秩序是如何一步步瓦解,转而变成为灰色化的社会[9]。

“简约治理”是黄宗智研究中国乡村治理逻辑的一种尝试性解读,他从另类角度解读出中国基层治理的特点,那就是正式治理之外还存在一种半正式治理的结构形态,这种行政实践诞生于一个高度集权却又试图尽可能保持简约的中央政府,在伴随人口增长而扩张统治的需要下,所做出的一种适应。这种简约治理实现了“低投入、低负担,且高效率”的治理绩效,他进而认为这可能成为国家治理的有效形式和一种制度遗产。由此可知,黄宗智遵循的是一种乐观主义的治理路径。也有学者指出非正式体制的优势,与体制性主体相比较,他们的政治性、组织性治理资源较弱,他们主要依靠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获得权威,较多地获得了村庄内部村民的支持和认可而得以参与治理[10]。

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村治理的基础发生了改变,从乡村社会的简约治理的实践后果来看,这种简约治理并不十分有效,甚至直接引发基层治理的乏力和瘫痪。这就充分应征了半正式与正式的行政实践并不必然互补且有效融合。

基于村庄调查的经验,笔者在实践中发现了这一半正式治理引发的严重后果,并试图通过对纠纷调解及拆迁公司参与征地拆迁的治理实践的分析来佐证这种判断。最终,我们得出了半正式治理在村庄基础发生改变后陷入困境,这种困境在没有国家及时介入的情况下,直接导致乡村秩序混乱和乡村治理内卷化等问题。

二、半正式治理及社会后果:基于江汉平原的经验

半正式治理在改革开放后的乡村社会的实践后果是极其严重的,这种社会后果主要表现为乡村社会的复杂化、灰色化和内卷化等问题,这是基于村庄调研得出的基本判断。因此,笔者拟通过对村庄纠纷调解及拆迁公司参与征地拆迁的深度分析,来进一步了解半正式治理是如何形成及其衍生出的社会后果。

(一)半正式治理的村庄场景

大洋村文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是按照社会科学研究的匿名原则,经过了字名化处理,并不是真名。位于宜昌市,是一个典型的城郊村,距城区3.7公里,辖区面积14.5平方公里,1 235户,3 514人,3 100亩耕地,10个村民小组。宜万铁路和翻坝公路穿村而过,地理位置优越,引进的项目较多,如磁电子、月亮湾、金苗科技等项目。作为城郊村,大洋村拥有其他城郊村类似的所谓资源密集型村庄的共同特点,大型项目不断的下乡进村,村庄的利益不断密集,尤其是近十几年来的征地拆迁更是直接导致大量纠纷和矛盾产生。围绕征地拆迁,村干部花费大量精力来治理纠纷,当治理无效时就引入“第三方”,即拆迁公司。

(二)半正式治理的“复杂化”:关于纠纷调解的分析

1.纠纷的产生及治理。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城郊村不断被纳入到城市规划中来,征地拆迁成为村庄常态。围绕征地拆迁,各种矛盾和纠纷不断产生和激发。这种态势以2004年国家宜万铁路在村庄中征地为开端,目前为止,村庄共经历了2008年的翻坝高速和2010年的磁电子两次大型征地活动。村庄被征地潮流所席卷,由此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也在不断飙升。下面是2004~2008年涉及到的土地纠纷(含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及田界等)数量的统计。

村庄纠纷随着征地拆迁不断涌现,传统内生规制力量的缺失使得村干部、小组长、村民代表及党员等扮演“调解员”的角色。国家利用非正式人员嵌入熟人社会的特性来开展基层治理,这样,乡村社会的半正式治理就基本成型。

2.村庄纠纷调解机制及矛盾“不出组不出村”。城郊村的一个典型的特点是利益不断密集,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关于基层治理秉持的理念是“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村庄内部,做到‘小事不出组不出村’”,意即构建出以村庄为基础的调解机制而不是以国家法院为主导的判决方式。地方政府对乡村治理的态度如同黄宗智所说的“县令基本像在民事案件里一样作为,他的优先选择是让社会机制解决纠纷”[11]。

由于缺乏家族和宗族力量的调解,村庄只能依赖于村委会,村委会则依靠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及信息员等非正式力量。村庄中的调解程序一般是由小组上升到村一级。然而小组长能调解小矛盾和小纠纷,村民代表和党员作用也日渐式微,这样矛盾“不出组”的愿景就无法达成。而村对组的要求是矛盾“不出组”,因此,许多矛盾会被强制压在组内,小组内部就就形成一种矛盾越积越多的怪圈。仅当组内的矛盾危及到村庄治理时,村干部才亲自出面解决。村干部参与调解,仍然需要借助非正式力量。纠纷尽量遵循“不出村组”和“不出事”的逻辑。村干部在乡镇一级的行政压力和制度激励下,采用摆平理顺的策略,利用人情、面子和私人力量执法。但是村庄治权在税费改革之后也不断弱化,村级层面调解失效。矛盾需要上升到乡镇一级,乡镇一级主要通过司法所、派出所和办进行专门调解,但是这些部门在调解的过程中,同样也陷入困境,他们仍然会多次与村干部商谈,了解事情的原委,并与村组干部一起开展对纠纷的治理。司法局只有调解而无判决的权力,当他们的调解作用失效时,事件才会走诉讼的程序,最终由法院判决。法院是纠纷的最后一道解决线,通过法院的判决大多是很有效的。但法院一般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这类案子,尤其是涉及到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仅只有法院判决才能保障村庄治理的连续性和平稳运转时,法院才会受理。但是在基层社会,法院的判决与基层的实践是错位的,即法院的执行力得不到有效贯彻。真正能上升到乡镇一级的案例是不多的,通过法院判决的案例更是少之又少。因此,为了节约治理成本,乡镇一级会尽量将案件压在村里,村在无正式治理支援的情况下,只能寻求各种摆平理顺和“正式权力非正式利用”的治理策略和技术。

总之,在纠纷调解过程中,“矛盾不出组不出村”的地方性规则成为乡镇一级“不作为”的幌子,乡镇一级挤压村一级,而村一级就挤压组一级。乡村基础发生了变化,半正式治理失效,继而引发出一系列问题。

3.纠纷调解的社会后果:治理的高成本和村庄的无序化。非正式力量和村干部践行的群众路线对于纠纷的调解作用几乎是微乎其微的,这是由于乡村社会基础发生变化,而直接导致半正式治理的失效。乡镇一级将纠纷压在村里,村干部“花钱买平安”的“权宜性治理”方式成为治理常态。利用人情、面子、私人力量等治理资源,他们通过“磨”和“缠”的方式,通过多次做工作的形式来实施治理。同时,他们也热衷于运用各类非正式的权力技术与策略“擂”、“媒”、“示蛮”和“怀柔”关于“擂”、“媒”、“示蛮”和“怀柔”等治理技术和手段,吴毅在其编著的《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一书中对其有深刻的描绘。 以及“拔钉子”、“开口子”、“揭盖子”和将问题悬置起来冷处理等“摆平术”“拔钉子”、“开口子”、“揭盖子”和将问题悬置起来冷处理等是应星在《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一书中提出来的几种“摆平术”。 ,其中的一些运作技术具有“不计成本、不惜代价”的非理性特点。国家为了节约治理成本,尽量将纠纷压在村庄层面。村庄对案件处理则常常陷入循环调解的境地,当村庄对纠纷的调解无效,而乡镇一级又消极行政时,纠纷就只能在村庄内部打转,简约的半正式治理在基层社会的实践中就表征为一种复杂治理,这种治理需要动用大量乡土社会的资源和规范,从而导致村庄治理呈现出高成本、复杂化和无序态势。

从表面上看,依靠半正式的行政实践似乎是节约了国家治理的大量成本即国家利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好的绩效。但是,从乡村社会内部来看,一旦简约治理需要动员大量的资源,则这种治理方式实际上是复杂的。国家基础性权力不断渗入乡村社会,国家治理成本就转嫁给村庄,村庄承担着一种较高的隐形治理成本。即便纠纷和矛盾在乡村社会中得以解决,但这种矛盾也是经过了数次甚至是数百次的回合,由此产生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村干部在缺乏正式治理资源的同时,只能被迫选择各种摆平理顺的手段,而这种治理实践极易导致村庄结构混乱和治理的内卷化问题。

(三)半正式治理的“灰色化”:拆迁公司参与征地拆迁的分析

1.拆迁权的下放及村庄遭遇钉子户。拆迁权位于乡镇一级,乡镇可以预留工作经费,有巨大的利益空间。但是,随着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的难度加大及和谐拆迁口号的提出,再加上乡镇干部对村庄的“去熟悉性”而引发的对钉子户的瞄不准现象,这导致乡镇直接将拆迁权下放到村一级。责任权下放,乡镇政府考虑的是,村干部做工作更容易,可减少乡镇的治理成本,同时,也实现了风险的部分转移。

责任主体的下放并没有乡镇一级预想的那样好。村庄一级囿于自身的事务繁多和治权的弱化,拆迁工作老是做不下来,涌现出越来越多的钉子户。这样,在具备权力的同时,村级承担的义务也加大,村庄运转出现超负荷态势。村组干部自身在治理钉子户上是失效的,村里就只好引进拆迁公司。因为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且精通各类“摆平术”。因此,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博弈就演变为与拆迁公司之间的博弈。

2.拆迁公司的“软硬兼施”和符号暴力。拆迁公司被引入,实际上是政府在和谐拆迁压力下将村庄的治理行为转换为一种市场行为。拆迁公司的前身是劳务公司,经验丰富。村民说,“他们常常是谈到深更半夜,非得谈,不谈是不行的”,这种磨和缠的方式显然让村民不得不用大量的时间来应对,这显然已经演变为一种软暴力。同时,村干部看重的还有拆迁公司的硬暴力,村干部说,“没有策略是不行的,搞得实在没有办法了,就会请外面的人进来,混混能讲狠话,帮忙做工作,效果很好”。对于那些实在很难缠的人,讲狠话和威胁是很管用的。据村里的治保主任介绍,拆迁公司在市里有“”,他讲的“”其实就是指涉混混的圈子,这部分人很受拆迁公司或基层干部的欢迎。

村庄依赖拆迁公司展开对钉子户的治理,这只是村庄应对其治理能力衰弱的一种策略,是村庄实现其行政和治理目标的一种重要手段。原本属于基层治理范畴的征地拆迁在面临钉子户失效的情况下,激发出的一种集市场与行政于一体的半正式治理,而这种市场权力又将黑灰势力裹挟其中,他们甚至介入到基层治理政治权力的谈判范畴,成为一种隐蔽的治理。

3.半正式治理的社会后果:隐蔽治理与乡村社会的“灰色化”。引入拆迁公司,是村庄在治权和治责双重弱化的境况下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半正式治理的实践是建立在重复做工作甚至使用灰色符号的基础之上。后税费时代的混混不再是以裸的暴力展现在村民面前,而是隐蔽在制度和规范范畴中,呈现出一种隐退和监控的后台景象,操控着乡村的前台。这是一种隐蔽的治理,是半正式治理失效后的一大表征。拆迁公司成为混混隐藏其中的有效庇护所。而这样的公司在基层社会遵循的是一种人治和私人治理的逻辑。从国家治理层面而言,借用这样的力量进行软硬兼施,达到了治理钉子户的目的。但是从乡村社会的秩序与基础方面来看,这种隐蔽治理打破了乡土逻辑和地方性规范,挑战着法律和政治原则,直接导致基层治理结构陷入灰色化境地。村庄利用拆迁公司的符号暴力开展对治理钉子户,取得了短暂的治理效果,但是,从长远来看,乡村的基础和建立其上的村庄治理将会彻底遭遇异化,进而村庄治权与治责就会更加弱化。同时,非正式权力溢出监督之外,这会对中国基层民主和基层法治建设起到釜底抽薪的瓦解作用。

三、结论

黄宗智给我们描绘出一幅简约治理有效性的图景,但是这种半正式治理却有极强的情境性。20世纪90年代之后,囿于村庄基础发生了变化,半正式治理呈现出越来越不可行的发展态势。在对纠纷调解及引进拆迁公司参与治理的行动逻辑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半正式治理在基层社会引发的系列社会后果:

一是,基层治理的内卷化。纠纷调解的手段目的化,注重策略和治理技术,造成村组干部权力的虚置和基层治理的乏力,简约治理失效和更趋复杂化。混混等地方非法势力嵌入到基层治理中来,成为一种典型的隐蔽治理力量。隐蔽治理是半正式治理无效的一种表现,而在国家不及时介入或回避的情况下,隐蔽治理不但瓦解半正式治理的基础(乡土性),而且还瓦解正式治理的基础(政治性和规则性)。因此,乡村治理结构灰色化和内卷化更为明显。

二是,基层民主的萎缩和法治根基的破坏。村组干部在“矛盾不出村组”的压力下,采用各种治理技术和治理策略,他们实践的是一条策略主义的逻辑而不是治理的逻辑,这样的策略性治理极易扭曲国家规则治理的本意。半正式治理的失效问题得不到正式力量的支持,直接导致乡村治理结构陷入灰色化境地。这样,国家基层民主表达机制受到损害,国家法治根基也遭到侵蚀。

因此,乡村社会的基础发生了改变,半正式治理的基础不存在。国家政策的“顶层设计”经过半正式治理环节后化为“村庄实践”,直接造成了乡村社会的复杂化和灰色化,进而导致国家基层政权合法性的丧失及乡村治理和治权的混乱和弱化。如果放任不管,不仅“混混治村”成为乡村社会的常态,更为严重的是当代中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根基将永不存在。我们必须警惕这种现象,并推动国家基层民主法治社会的建设。因此,半正式治理在基层社会遭遇的异化现象提醒我们,乡村社会更需要国家正式权力的引导和干预。

参考文献:

[1]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456457.

[2]Max Weber.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M].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8:1 0471 051.

[3]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第1卷[M].刘北成,李少军,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35.

[4]吕德文.简约治理与隐蔽的乡村治理:一个理论述评[J].社会科学论坛,2010(8):12.

[5]李怀印.华北村治: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国家与乡村[M].岁有生,王士皓,译.北京:中华书局,2008:14.

[6]谈萧.中国传统治理的制度结构[J].学习与实践,2012(1):34.

[7]贺东航.“简约治理”与林改政策在乡村的实践[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2(51)5:12.

[8]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 年的华北农村[M].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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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7014703

1 引言

乡村旅游就是以乡村社会为活动场所,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生活风情和田园风光为对象系统的一种旅游类型,它是集观光、考察、学习、参与、娱乐 、购物、度假为一体的旅游活动[1],游客满意度是游客对旅游区的旅游景观 、基础设施 、娱乐环境和接待服务等方面满足其旅游活动需求程度的综合心理评价[2]。发展乡村旅游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另一种途径,也是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又一方式,游客满意度是乡村旅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只有努力提高游客满意度,才能实现乡村旅游的长远发展。

近些年来,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乡村旅游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3,4],河南省禹州市在这股洪流中也利用自身优势,不断发展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业,不仅促进了旅游产业本身的发展,也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增长。然而,与国内外发展较好的乡村旅游区相比,禹州市的乡村旅游业还处于较为粗放的阶段,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笔者将对禹州市的乡村旅游进行研究,以游客满意度为视角,选取有代表性的乡村旅游区进行问卷调查研究,从而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希望为禹州市旅游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为河南省其它地区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2 研究区实地调查

选取禹州市乡村旅游中有代表性的大鸿寨景区、神古镇、山货回族区以及禹州市周围的农家乐进行实地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游客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对游客认知和满意度的调查,最后一部分是游客的总体感知与评价。此次实地调查分四次进行,每次发放50张调查问卷,问卷调查是对游客进行随机抽样选取样本,调查方式采用面对面填写问卷的方式,游客填完问卷后当场回收。本次实地调查共发放了200份问卷,回收200份,其中有效问卷192份,有效率为96%。

3 满意度调查

3.1 测评指标重要性均值分析

此项是游客体验前对各旅游项目的重要性感知情况,“非常重要”是5分,“比较重要”是4分,“一般”是3分,“不重要”是2分,“非常不重要”是1分。

对以上22个测评指标的重要性进行计算,其百分比、均值、标准差结果如表1所示,并按照均值降序进行排序。由表可以看出,相比之下,游客更注重的是交通状况(4.33)、娱乐设施(4.3)、食物卫生(4.3)、服务水平(4.28)、娱乐活动种类(4.28)等因素,比较不看重的是土特产种类(3.8)、土特产特色(3.96)、餐饮特色(3.98)、食物价格(4.01)等因素。把22个指标进行归类,可分为七大类:吃(卫生、价格、餐饮特色)、住(卫生、价格、设施齐全)、行(交通状况、停车、标识)、游(乡村氛围、乡村环境整洁、村民热情)、购(土特产种类、特色、价格、携带方便)、娱(娱乐活动种类、安全、参与性)、服务(服务态度、水平、效率),通过计算这七大类的均值,服务(4.29)>娱(4.23)、住(4.23)>行(4.19)>游(4.18)>吃(4.10)>购(4.02),由此可以看出,总体来说,游客更看重的是服务、娱乐活动、住宿条件。

3.2 测评指标满意度均值分析

此项是游客体验后对各旅游项目的满意度情况,“非常满意”是5分,“比较满意”是4分,“一般”是3分,“不满意”是2分,“非常不满意”是1分。

同样,22个测评指标满意度的均值和标准差如表2所示,游客最满意的是村民热情(3.75)、服务水平(3.65)、服务态度(3.56)、乡村氛围(3.52)、娱乐安全(3.52)、交通标识(3.52)、活动参与性(3.5)等因素。而游客不太满意的有住宿价格(3.02)、饮食价格(3.04)、住宿卫生(3.26)、停车(3.29)、购物价格(3.32)等因素。如果把22个指标归类:吃、住、行、游、购、娱、服务,那么游客最满意的是服务(3.57),其次是游(3.54)>娱(3.50)>行(3.43)>购(3.37)>吃(3.25)>住(3.21)。可以看出,各指标的均值都大于3,说明游客总体上没有太大的不满意,但是满意度均值却明显低于重要性均值,说明景区现状与游客要求有一定差距。

4 对策及建议

通过对从以上内容进行分析,发现景区现状与游客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些差距,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 规范餐饮行业,特别是饮食价格和卫生

由游客体验前的重要性均值可知,游客认为饮食的卫生和价格都很重要,特别是来此地旅游的大多是中低收入者,他们尤其注重饮食的价格,希望假日到乡村一游,能够品尝一下乡村美食特色,特别是禹州的特产,但是又希望不要太贵,能够在游客的接受范围之内。但是有些经营者卫生意识较弱,而且却借此机会翻抬物价,使得游客花了大价钱来此品尝特色,最后却不太满意。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规范餐饮行业的价格,最好做到明码标价。

4.2 规整乡村环境以及乡村氛围

乡村旅游的特色在于它的乡村田园风光、乡村民俗(民族文化)、农业生产以及独特的自然环境,但是,由游客体验后满意度的均值可知,禹州市的乡村旅游区在这方面做得还不是很好,特别是在乡村氛围和乡村环境整洁方面,游客尤其不满意。乡村“脏、乱、差”的印象的产生有一定的原因:①农村人的生活习惯不同,饲养牲畜、田地干活都避免不了脏乱;②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卫生意识较弱;③很多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便上岗;④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缺乏治理。但是,要想发展好乡村旅游,必须改善乡村环境,提升乡村氛围,可以从这几点入手,一方面,加强卫生教育,提高人们的卫生意识;另一方面,完善基础设施;此外,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治理与监督。

4.3 完善住宿设施,规范住宿价格

俗话说“吃得好,睡得好,才能玩得好”,要想睡好,住宿条件就要好,而且从重要性均值中可以看出,游客确实对住宿条件要求的比较高,为了提供更另游客满意的住宿,当地的经营者必须要有“顾客就是上帝”的意识,努力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条件,更好的服务。首先,应该完善住宿设施,不管是景区内的宾馆还是农家民居旅馆,客房都应该有良好的采光条件和通风设备,基本的家具设备要配备;其次,要注重卫生,客房里的家具要经常擦拭,床单、被套和枕套等卧具应保持干燥、整洁,有些条件稍差的旅馆,客房的配套设施不一定能够齐全,但是一定要保证卫生和安全条件,这是提升游客对住宿条件满意度的最基本需求;然后,价格应该合理,这需要经营者的自觉,相关部门也要强化管理。

参考文献:

[1]曹 阳,张 Z.黄浦江水上旅游满意度调查研究[J].中国水运(学术版),2007(3):234~235.

篇8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价格监管问题研究

市场经济与中国公共治理转型

责任伦理、权利伦理与中西方传统财政的现代转型

以案析法兼论发票虚开定性的税收法定原则

增信模式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托融资成本的影响

中国《预算法修正案》实施的“瓶颈”和突破

“地方财政学”教学内容应考虑的几大关系

资本与能源替代及互补关系研究综述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运行效应的整体分析

现代社会家庭养老功能的维护研究

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我国养老产业现状、前景与路径选择

政府购买老年活动室服务效果探析

基于国际经验的老年保障多元主体及其演变

促进养老服务供求均衡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研究

基于公平与效率视角的老龄化财政政策优化研究

从减税效应看增值税的再转型

在完善制度中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民间公共资源的传统利用与乡村建设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基于近年来几起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分析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雍正帝财政改革的限度与帝国财政转型的内因

年金计划及其EET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分析

论社会保险权的主体: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中的“人”

基于生产要素替代的上海市节能空间研究

提升干部选用公信力:政治逻辑、制度创新与路径选择

推进大城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对策与建议

政治均衡下的环境政策选择和影响

环境政策决定的诱因与环境改善的可能性

环境污染治理下的“工、商、住”共存

传播与实践环保理念的草根力量

我国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透明度调查报告

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的变化趋势、原因及建议

加强对宗教团体财产与收入的税收管理之研究

收费公路的定价机制:美国经验借鉴

大学校园停车治理方式探究——以美国大学为例

中国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差异与空间集聚分析

“最后一公里”公交供给创新模式及其绩效评估

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和行业税负衔接问题研究

宏观视野下的“营改增”与新一轮财税改革取向刍议

发达国家对比下日本的财政赤字与财政重建政策

论干部选任科学化、民主化与制度化的辩证统一

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中的行为研究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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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用地膜污染的危害

城口县2014年使用农膜99.3t,其中地膜约47.5t。据调查测算,城口县农膜回收约85%,年残留量高达14.9t,残膜率达15%。部分残膜进入农田土壤后,分解产生有毒物质污染土壤,改变土壤理化性质,造成耕地理化性状恶化,通透性变差,阻碍农作物根系吸收水分及根系生长,导致农作物减产。残留在土壤中的地膜对环境造成了很大危害,"白色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1.1破坏农村气居环境

在田间地头,有大量残存地膜被丢弃,从而在耕作、风刮等作用下,造成地膜乱挂在树木、枝头、民房上,或散落于河流、水库中,使乡村景色得上了"牛皮癣",使 "农村美丽的风景遭到严重破坏。残膜造成的"白色污染",不但阻碍了农村山美水美环境美、吃美住美生活美、穿美话美心灵美"的美丽乡村建设,而且对农村环境卫生水平的提高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2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农膜是一种化工产品,并含有一些添加剂。残留地膜中的化学成分及分解物会向土壤、水流和空气中释放,污染农村环境。地膜中的有害物质还会通过土壤和水分富集于作物之中,对农作物产生毒性,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1.3影响农业生产

大量残膜难以在土壤中自然分解,破坏土壤的通透性和团粒结构,造成农作物根系生长发育困难,导致作物减产。残膜会抑制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影响有机肥养分的分解和释放。废旧残膜碎片还与桔秆、饲料混在一起被牛羊等家畜误食,造成牲畜发病死亡。残膜还会引起土壤次生盐碱化等严重后果。鉴于残留地膜的危害性,各级各部门要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田"白色污染"工作作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2农用地膜污染的成因

农用地膜污染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膜质量标准低。当前,因过于追求经济效益,我国主流农膜厚度一般为0.005一0.008mm,易破碎,造成农膜的清理和再利用较为困难;二是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的人工成本高,再利用率低;三是农膜回收多采用人工捡拾的方式,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导致农民回收地膜的积极性很低;四是没有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管理体系,没有全面促进残膜回收利用的政策支持,企业不愿意参与回收;等等。

3农用地膜污染治理的对策

农用地膜污染问题已经成为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之一。虽然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政府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农膜污染问题,但效果还不够明显。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必须积极探索农用地膜污染的有效措施。

3.1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各级政府和农业、环保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治理地膜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增强农民回收地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农民对残存地膜污染耕地、降低农业生产率、影响身体健康的认识,把回收地膜与春秋整地结合起来,减少农膜对环境的污染。

3.2规范生产标准,提高生产工艺

从地膜生产的源头抓起,科学制定农膜的生产、使用和销售标准,规范超薄农膜的生产和使用,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08mm的地膜。加强科技研发和推广,开展可降解和无污染农膜的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近年来,吉林省通过示范带动,在全省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力争在短期内消除非降解地膜。重庆农科院研制的玉米可控降解地膜,可以在铺设两个月以后,通过光合作用自然分解,并能够提高土壤中的微生物数量,促进营养物质的转化,从而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作物产量。

3.3强化部门协作,推进农膜回收与再利用

按照"政府倡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农膜回收和加工再利用。在各乡(镇)设立一批布局合理的旧农膜回收站点,鼓励农民开展地膜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要及时做好田间地头捡拾废旧农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户将捡拾的废旧农膜统一堆放在地头,严禁焚烧、填埋,甚至直接丢弃。

3.4加强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春秋两季用膜关键时期联合执法,加强农膜市场检查执法,严查劣质膜、超薄膜的销售,严格地膜使用标准,强制生产、销售、使用抗拉强度满足要求的地膜,从源头上治理地膜生产环节不规范问题。各乡(镇)废旧农膜捡拾量通过加工企业回收量和抽查地膜残留进行核实,做到有据可查,帐物相符。对加工企业的监管主要通过称量初加工产品、检查各乡镇和回收网点的台帐等方式进行核实。同时,按照项目资金优化整合的原则,将地方配套资金、农民自筹资金以及项目资金捆绑整合,认真审查资金投向,保证整合资金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要定期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

3.5严格督查考核

县财政、审计、监察、农业等部门联合严格审核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到位,健康运行。农业主管部门做好废旧农膜回收指标分配和考核工作,将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制定考核细则,定目标、定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督查检查。政府在安排春秋两季覆膜任务的同时,提出废旧农膜清理回收指标,以机械化覆膜面积与用膜量、机械化回收残膜面积与残膜收集量、残膜交售量与加工量三个双约束作为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督查考核,确保土壤中的残膜捡拾率达到85%以上。同时,加强加工企业的考核,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经验收后,对按规定完成回收加工数量、建立回收网点、土地残留达标的企业落实优惠政策。

4结语

旧地膜回收与再利用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对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与社会各界一同推进此项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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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状分析

1.1 缺少正确的认识

从当前情况看,很多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对乡村规划建设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很多地区以及部门重视招商引资,拉动经济,改善民生,很多资源以及人力和财力等都放在经济发展方面,而忽视了乡村的规划建设工作。另外,还有的地区以及部门虽然口口声声说重视乡村建设,但是却没有落实到位。在乡村规划建设的过程中没有投入大量的资金以及人员,也没有对其进行科学规划,大多都是应付差事。这些都表明很多地区的领导干部没有对乡村规划建设工作进行正确认识。

1.2 参与部门比较多,难以进行组织和协调

乡村规划建设,需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与社会力量等的共同参与。可是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缺少组织协调机构。有的地区以及部门划分了部门职责,可是没有牵头部门进行组织,导致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缺少积极性,导致工作延误。还有的部门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出发,不愿意在乡村规划建设的过程中投入比较多的人力与财力,消极思想严重。

1.3 软件建设不到位

乡村规划建设并不仅仅是物质建设以及生态建设,它不仅要有形象美,同时还需要有内在美。需要内涵建设,将乡村特色体现出来[1]。也就是说,在规划建设乡村的过程中,不能只建设硬件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服务改善,同时还要在体制机制方面入手,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创新治理机制,融入到经济建设以及政治建设还有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建设具有特色的新农村。

1.4 政府单独发挥作用,市场力量没有被引入

很多地区在规划建设乡村的过程中仅仅依靠传统运动式以及行政动员等方式,没有引入市场机制,社会力量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虽然一时建设了高标准,但是却无法长期运转。当前,乡村规划建设过程中,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而农民参与程度不足,无法发挥其主体地位以及主体作用。很多农民将乡村规划建设看作政府部门的事,导致规划建设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导致农民主体作用无法得到发挥。因此,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需要对建设目的以及建设力量进行明确,尊重农民意愿,由农村进行决策,在乡村规划建设过程中,让农民发挥主体作用。

1.5 规划设计无法得到落实

从当前情况看,很多地区以及部门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重视规划设计但是却忽视落实的情况。有的地区以及部门在明确规划的时候具有比较强的随意性,没有聘请好的规划设计部门提前开展论证工作,导致规划设计漏洞比较多,设计的起点与标准都不高,影响了执行效果。另外,有的地区以及部门在进行规划的时候没有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一味追求高标准以及高档次,不能结合地区特点对规划设计加以调整,导致规划存在假大空的情况,可操作性不强。还有的地区以及部门投入大量的精力在规划设计制定方面,却没有彻底得到执行与落实,没有结合规划设计的具体标准进行操作,在上报数据之中,含有较大的水分,存在虚报现象,对乡村规划建设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2 有效对策

2.1 对乡村规划建设工作要有正确的认识

当前,在规划建设乡村的过程中,认识不够,各个地区以及部门需要提升自己的认识,站在中国梦以及美丽中国的角度,开展乡村相关规划建设工作。不能够将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乡村规划建设之间的关系割裂开来,也不能够使乡村规划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对立,要认识到乡村规划建设并不是发展当地经济和社会的一种负担,它并不是不能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2]。需要克服错误思想,在思想上对其加以重视,在业务上加强了解,掌握时机情况,使乡村规划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并行发展,利用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的容貌,并对生产和生活环境加以改善,对农村中的自然环境以及自然资料进行保护,对农村旅游资源进行深入开发,释放旅游潜力,利用美丽乡村相关建设工作,推动当地经济以及社会的不断发展。

2.2 将牵头部门以及各个部门之间关系处理好

对于乡村规划建设这项工作来说,它是各个部门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参与的部门越多,就越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个相关部门需要在党委政府相关领导之下,尽到自己的责任。在规划建设乡村的时候,需要对各个部门具体资源加以整合,合力建设,对各部门的相关惠农资金进行统一整合,发挥乡村规划建设相关平台的作用,实现最佳效益。

2.3 把硬件建设以及软件建设之间的关系处理好

美丽乡村不仅指整洁之美以及基础设施完善还有公共便利和生活宽裕,同时还需要创新管理。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除了要对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提升服务功能,还需要对农村改革加以深化,对公共服务的相关运行和维护机制以及社区治理机制还有产权交易流转机制加以创新。在建设过程中,要使农村焕发新的活动,营造出适合乡村发展的良好的软环境,促进美丽乡村的不断建设和发展。

2.4 引入市场机制

在对乡村进行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各地区以及相关部门需要创新思维,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主动凑集资金,从而确保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支持。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保证专项资金实现专款专用,还要在建设中投入充足的精力以及财力和人力,强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防止挤占与挪用的情况发生。另外,需要利用融资,将市场作用与活力发挥出来,引入招商引资等项目,利用其作为载体,确保乡村规划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将市场融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避免等靠要的思想,在建设过程中积极寻找其中的商机以及潜力,做好包装与推介工作,使农村自然资源以及这自然环境的优势与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吸引客商以及企业等在乡村规划建设过程中投资,促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5 确保规划设计的高标准,并做好落实工作

在建设乡村的过程中,其规划设计以及具体实施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对这些问题进行重视。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始终坚持高标准和高起点的理念,要聘请口碑较高的设计部门做好合理的设计以及规划,保证在短期内基础设施的标准比较高,不会在短时间内落后,防止重复建设。另外,要结合当地具体的地理条件以及自然资源状况进行规划设计,不能流于表面,一定要符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提前做好调研以及论证工作,不能够照抄别的地区的规划方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规划设计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符,且能够体现科学理念[3]。与此同时,要在实施过程中做好规划设计的落实工作,认真执行规划设计的具体内容,防止打折扣现象,定期对其进度进检查,把关建设质量,推动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乡村规划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一个重要内容,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地区在这一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实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思想上不重视,组织协调工作落实不好等等,需要进一步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解决,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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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帕森斯社会行动结构理论,任何社会行动背后都有一套支撑该行动的意义体系,理性就是赋予行动意义的能力。在西方,人们对理性有着不同的解释。而最经典解释有两种,一种是古典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假设”,另一种是社会学家韦伯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解释。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将人看做是利益的追逐者,尤其是经济利益的追逐者,而韦伯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可以理解为手段理性和目标理性。当我们在说工具理性时,是指人在理性算计角度去促成行动,达成预期的目标,而价值理性是在终极信仰层面上而言的。当科学的信仰渐渐挤占与取代人们的,人们开始“祛魅”之时,这就是人们在某种程度上

〔2〕贺雪峰:“当代中国农村的价值之变”,未刊稿,2009。

〔3〕申端锋,“中国农村出现伦理性危机”,载《中国评论》(香港),2007年3月号。

〔4〕陈柏峰:《价值观变迁背景下的农民自杀问题――皖北李圩村调查》,《中国乡村研究》第六辑,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

〔5〕杨华、范方旭,《自杀秩序与湖北京山老年人自杀》,载《开放时代》2009年5期。

〔6〕刘燕舞:《自杀秩序及其社会基础》,《现代中国研究》(日本)总第25号,2009。

〔7〕吴飞:《自杀作为中国问题》,三联书店,2007。

〔8〕王会:《传统市场与川西平原的善治》,工作论文,2008。

〔9〕王习明:《川西平原的村社治理――四川罗江县井村调查》,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

〔10〕]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国良译,商务印书馆,1991。

〔11〕梁漱溟指出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并将集团生活确定为三个标准,详见《中国文化要义》第65页,学林出版社1987年版,而我们所考察的川西、南漳等地缘性村落符合这些标准。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价值理性的一个体现。

贺雪峰教授在他的《乡村社会关键词――进入21世纪中国乡村素描》〔1〕(简称《乡村社会关键词》)提出的农民的理性化进程与农民的理性选择行为中的理性,既有韦伯所说的两个层面的理性的含义,更是对当前中国农民人际关系、价值观念和生活目标变迁的本土化的解读。这种本土化的解读是和村庄内部的小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贺氏是在中国农村遭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和现代性因素的冲击之下来阐释农民快速理性化的原因。

最近十年中国农村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中的核心或关键是农村社会的快速理性化”。理性化的进程并没终结,还在快速进行。贺氏将农民理性化的表现主要概括为人际关系的理性化、人生态度的理性化、人生目标的理性化和权威的理性化四个方面。人际关系的理性化既指家庭关系的理性化,又指村庄层面人际关系的理性化,而人生态度和人生目标的理性化主要是指个人的理性化,权威的理性化是指村庄层面的理性化。因此,贺氏所提的农民的理性化其实是从个体层面,再到家庭层面,最后到村庄层面的一个横向与纵向一体,个体与整体同步进行的理性化过程。个体的理性化就是个体对于行动意义阐释的变化,而整体的理性化就表现出村落生活意义体系的变化。

一、个体理性化

――从“操心”到及时行乐

从个体层面来讲,农民的理性化主要表现为人生态度的理性化和人生目标的理性化。贺氏主要以湖北京山地区农民的生活态度为例说明了农民生活态度的理性化和实用性特点。京山地区的农民和川西平原的农民一样,不讲究面子上的竞争,而是注重生活的享受。他们没有长远的人生预期和打算,及时行乐是他们的人生态度。消费主义的价值观念主导了他们的生活。因此,这里的人们更加注重的是个体的实际利益。

传统的中国农民将传宗接代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传宗接代是他们的本体性价值。正是传宗接代和延续香火,将“有限的个体生命加入到无限的世代延续中的努力”构成了整个人一生的内在价值基础。传宗接代的具体努力就是为子女“操心”。而在京山地区和川西平原的农民看来,男女平等。他们没有非要生一个儿子的想法。对传宗接代的本体性价值的追求已经让位于对个人生活享受的追求。农民的意义世界已不再是传统的传宗接代的观念,而是现代的消费主义观念与享乐。

这里的农民将科学和迷信划分得很清楚,“不信鬼,不信神,只信科学”。这里的农民认为他们是比较进步的,他们也比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这是当地人的“富足而现代,开放而文明,讲求平等,相信科学”的面孔。而同时,京山人还有另一副面孔,这副面孔是在“现代性因素以压倒性优势和政治正确进入到传统中国村庄”,农村传统消失和农民本体性价值倒塌之后农民生活和村庄生活出现的各种乱象与失序。最典型的就是各种婚丧仪式中的恶搞。“在丧事上跳脱衣舞已成为丧事仪式的一部分。”在中国虽有喜丧一说,但也不曾出现以在丧事上跳脱衣舞这样突破伦理底线的恶搞。传统的中国农村,婚事和丧事的仪式都是十分庄重和严肃的,仪式的每个程序和环节都有着深刻的寓意,承载着丰富的意义。也即是说,形式的背后是更为丰富的内涵。而当本该庄重与严肃的婚丧仪式中不断出现徒具低俗形式而无任何实质内容与意义的恶搞时,就说明农民价值取向已经扭曲了。借用波兹曼的话来说就是“娱乐至死”。

二、家庭关系理性化

――厚重期待向低度期待的转变

从家庭层面来讲,农民的理性化主要表现为家庭关系的理性化。“代际关系已被注入了越来越多的理性考虑的内容。”传统意义上父母为子女的操心贯穿了他们一辈子。“操心”就是传统的中国农民在传宗接代这种内在价值的指引之下的具体行动。父母为子女操心,将生育儿子,为儿子盖房娶妻抱孙子作为自己的人生任务。在汝南农村,父母为子女的操心贯穿了父母的一生。而儿子在成家之后会与父母分家,儿子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之后给予父母的生活照料和赡养费却不及五保户的标准。当父母为子女承担了无限的责任,而子女只对父母承担有限责任时,父母在完成自己的人生任务时也开始有了更多的个人打算。汝南的父母也开始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而在川西平原,代际关系的理性就表现得更为明显。一是这里的生育观念里没有必须生一个儿子的想法,二是这里的代际交换下呈现的是一种低度的平衡。所谓的低度平衡,即父母为子女操心很少,而子女为父母同样回馈很少,子代和父代相互的期待都很低。

如果这里的家庭跳出核心家庭的范畴,扩展到大家庭的层面,那么横向上的家庭关系还可以扩及兄弟关系和妯娌关系。兄弟关系和妯娌关系的理性化体现在表面的温和与实际的疏离。表面的温和是指现在兄弟之间、妯娌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少,“大家变得客气起来”,而实际的疏离化是指这种客气的背后是兄弟关系的“淡漠”。这种淡漠的背后其实是社会关联的弱化。

农民理性化在家庭层面的另外一个表现是家庭对于个人的意义已经悄然发生变化。传统意义上的家庭是农民生活的全部,农民生命的归属和生命意义在于家庭。而在现代性的侵入之后,虽然家庭还是一个初级群体,家庭仍然承载了农民生活的意义,但已不再是全部的意义和唯一的意义,农民开始在家庭之外去寻找生活的意义。川西平原的农民对茶馆和庙子的热衷就是将自己的一部分情感转移出家庭的体现。从家庭内部获得意义与满足转向从社会性活动中获得意义与满足,就是一种“社会性价值”对“本体性价值”的取代。

三、村庄理性化

――原子化状态的合作困境

从村庄层面上讲,农民的理性化还表现为村庄权威的理性化和农民在村庄层面行为的理性化。村庄权威的理性化是指村庄对权威的认同从传统的长老认同转为对被赋予公权力的有体制身份的村组干部的认同。以前村庄内部的矛盾与纠纷由族长或户长来协调,而现在都是由村干部出面协调。

农民的行为的理性化是指,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村庄不断有人迁出,村庄的社会关联度大为降低,村庄结构性力量的弱化与消失的情况下,农民的行为从包含着长远预期的考虑转变为追逐短期的利益。这种对短期利益的追求是在没有任何道德压力与舆论压力的情况下的极端追逐。传统的乡村社会有一套地方性的文化与共识,这一套地方性的文化与共识不仅约束着生活在村庄中的农民,它还约束着从村庄中走出去的人,在每一个从村庄中走出来的人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生活在传统村庄中的人会获得一种强烈的历史感与道德感。这种历史感与道德感会让村庄中的人们对自己在村庄内的行为有长远的预期,顾及村庄整体的利益。大冶农村的房头力量和村庄中的诸多禁忌就是村庄结构性力量和地方性共识的一种体现。这些结构性的力量和村庄禁忌所带来的传统氛围表现了农村文化的主体性。正是大冶农村文化的主体性,在面对现代性因素的侵蚀时能够有一定的抵抗与应对能力,而不至于出现像荆门地区那样,在国家力量进入村庄,彻底改变了村庄传统与文化之后,面对现代性的侵入而毫无抵抗的能力,没有地方传统与现代性因素的博弈,现代性的因素长驱直入,主导了人们的价值观念。因此,在大冶农村,村庄层面的合作很容易达成,很少有村民愿意去破坏村庄内的规则,逆村庄浪潮而行事。因为在这种结构性力量强大的村庄,个人对结构的突破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在村庄内部被边缘化,在舆论上和在实际上受到惩罚。正如贺氏在书中提到的,那个从村庄走出去在外做官的人在村里修路时不交钱,开车回村时村民不让他的车通行,而是将他的车推到水田里。

正是由于生活在村庄里的人有历史感与道德感,有对村庄的未来预期,村庄内部有一套规则约束人们的行为,村民才不至于成为极端的利益追逐者。

大冶农村文化的主体性的特点是全国大部分农村所没有的。相反,更多的农村在现代性因素的冲击下,微弱的地方传统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回应。在市场经济和现代性因素的冲击之下,更多的缺少结构性力量和地方传统的村庄出现了一种原子化的状态。原子化村庄中的农民在行为上更加注重个人理性的算计,对自己的行为预期的短视性强,很难达成村庄内部的合作。因为没有结构性力量的约束,没有像大冶那样传统的文化和组织以及所内生出的一套相对有效的规约来约束和惩罚不合作者,农民眼中只有现时的利益而没有长远的预期。这即是荆门农村水利合作的困境。

农民合作是村庄建设的核心。正是通过合作,农民共同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所面对的问题,“共同创造他们生活娱乐的形式和价值”,也正是“农民在村庄中通过互动来获得生活的意义”。〔2〕114而当市场经济破坏了村庄的共同力量,村庄变得原子化之后,农民在村庄生活中获得的意义也就消失了。

贺氏在书中不仅展现了农民的理性化表现,更深刻地阐释了农民快速理性化的原因。他从中国现代化的阶段和现代性进入的特点分析了农村传统力量与现代性因素的博弈。同时,电视等媒体对现代性观念的传播和社会流动的加剧也为农民的快速理性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农民快速理性化可能会导致村庄治理层面的危机,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村庄传统合作的困境。同时,这种快速理性化还可能导致伦理危机,京山地区老年人自杀秩序的形成正是这种伦理危机的表现。这样的担忧是不无道理的。

四、田野的灵感与素描的笔法

中国正经历着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贺雪峰将中国经历的这个转变称为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个转变不仅是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的转变,还有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而在乡村社会,这种转变展现出来的是一幅巨变的图景。《乡村社会关键词》就是以随笔的形式展现了中国乡村社会在转型过程中所呈现的各种社会景象。

之所以称为“中国乡村素描”,是这本书主要是以随笔的形式呈现了江西、四川、浙江、河南、湖北、贵州、山东等农村社会景象与图貌。“素描”,一方面是展现了中国农村鲜活的经验事实与场景,另一方面又不止于对丰富的经验材料的描述,而是通过对经验内部的悖论提出尝试性的解释。这是建构能解释经验现象的理论体系与知识体系的一种准备。

“要将农村调查随笔的写作当做战略提出来。”之所以要将写农村调查随笔上升到战略高度,这和华中乡土派2002年就提出的村治研究的三大共识,即田野的灵感、野性的思维和直白的文风是一脉相承的,更进一步说,这是对直白的文风更加具体的落实与推进。直白的文风是在对中国经验有厚重把握的基础上,在写作层面突破形式上的学术规范限制。农村调查随笔和学术论文的不同在于,它不用做“系统的综述评论”,由此去证明自己的学术贡献与理论创新。这可以省去很多时间和功夫而用以去思考经验本身的逻辑,达致对经验的解释。这样,随笔就可以深入经验内部,就经验本身,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层面,而不是流于对经验的表面理解。

随笔是对经验思考产生出的“顿悟”。在田野的灵感之中,在原生态的经验之上产生经验的意外。这样,随笔就是进一步建构理论的基础。随笔是对经验的原生态展现,但却不是只有粗糙的经验,而是对鲜活的经验现象中的悖论提出尝试性的解释。既然是尝试性的解释,就不是最终的结论,“提出问题最为根本”。从这个意义上说,随笔是一个开放问题、激发思考的很好方式。因此,“写作调查随笔的关键问题是要有真问题意识”。

对于如何写农村调查随笔,贺氏提出了自己的三点看法,一是要去展现研究者既有知识所解释不了的经验现象及其中的悖论,二是在对悖论做出尝试性的解释,三是在以上两点的基础上做一个扩展性的讨论。这里的现象的悖论不是经验事实本身的悖论,而是研究者既有知识解释不了的现象。

可以说,农村调查随笔的写作是一种很好的思考方式和积累方式,它能让人很快形成经验的质感。尤其是对于农村研究的初学者和农村调查的新手,这是入门的极好方法。大胆的假设与快意的写作,及时捕捉思想火花与经验灵感,可以为进一步构建理论体系奠定扎实的基础。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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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开发是中心城市旅游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行政区划的中心城市一般都存在城市与农村并存的二元结构,许多中心城市都涵盖了大面积的城郊地区,不少中心城市的城郊面积甚至大大超过了中心城市主城区。从地域上看,中心城市的城市郊区是城市地域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假日经济的启动,旅游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专线旅游不断减少,短线旅游和城市周边旅游日益增加。在这种背景下,中心城市的乡村旅游迅速发展起来。本文以地方性中心城市的乡村旅游开发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地方性中心城市乡村旅游特征的基础上,探讨地方性中心城市的乡村旅游开发策略。

一、地方性中心城市乡村旅游特征

(一)资源特征

1 圈层分布。地方性中心城市的乡村旅游资源呈现出圈层状的特征。一般由近郊非典型乡村旅游资源带、中郊典型乡村旅游资源带和远郊生态型乡村旅游资源带3个圈层组成。(1)近郊非典型乡村旅游资源带。近郊为紧邻城市市区的城乡结合部,既有城市设施和城市景观的延伸,也有交错分布的农村田园,呈半乡村景观。这个区域的乡村农业生产资源大多是以时令果蔬、花卉、苗木和药材等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为特色,这些经济作物的物产以及形成这些物产的条件和生产过程所具有的景观环境,构成了以经济物产资源为主的、城乡气息交融的非典型乡村旅游资源。(2)中郊典型乡村旅游资源带。离城市稍远的“中郊”以乡村田园的农耕风貌为特色,以农民生产劳作和生活场景为主,形成优美的乡村田园农耕景观。田园风光结合乡村聚落、乡村民俗和人文风貌,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及乡村生活的独特魅力。中郊乡村所具有的农耕文化和生活方式,通常是乡村旅游发展中开发利用最普遍的资源,也是最典型的乡村旅游资源。(3)远郊生态型乡村旅游资源带。在这一区域中,乡村旅游资源与大面积的山林、河和湖等自然资源相结合,并与颇具特色的乡村社区生活方式构成乡村旅游资源。远郊生态型乡村旅游资源的特点是乡村性和生态性互相交织。

2 同一圈层的乡村旅游资源差异不明显,呈现同质化的趋势。由于中心城市涵盖的城郊,在同一圈层中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环境十分相似,乡村旅游资源的生成条件大体一致,乡村旅游资源类型大致相同,本身没有太大的差异,呈现出外部相似的宏观特征和资源同质化的趋势。

(二)市场特征

中心城市既是旅游客源地又是旅游目的地。中心城市的乡村旅游客源主要来自中心城市主城区的本地居民以及外地中心城市来的游客。

1 本地居民客源市场。中心城市基础设施较好,通常与城郊地区有通达的公路和便捷的班车往来,游客乘车方便,旅途时间短,城市居民周末出游具有便利的条件。中心城市的本地居民客源覆盖面很广,既包含城市里先富起来的一小部分高消费人群,也包含普通工薪阶层、离退休职工和学生等,尤以后者为众。旅游方式以散客和家庭式出游为主,团队旅游较少。旅游时间以一日游为主,过夜游客较少,其中假日客源最多,无明显淡旺季。由于距离近和交通方便,属大众化消费,重游率较高。

2 外地游客客源市场。外地游客是中心城市乡村旅游的潜在市场。中心城市作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地,外地客源市场充足。同时,许多中心城市还是优秀旅游城市,每年有数以百千万计的外地客源。中心城市的光环效应会辐射到城郊的乡村旅游,中心城市巨大的客源优势也会影响城郊的乡村旅游,并由此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一般情况下,早期吸引外地游客的是少数典型的乡村旅游地,随着中心城市乡村旅游的不断开发,中心城市的溢出效应愈渐明显,中心城市逐步成为城郊乡村旅游游客的中转站和疏散地。

(三)产品特征

与其它旅游产品相比,乡村旅游产品的主要特征是其所具有的乡村性和复合性。从乡村性特征来看,当前一部分乡村旅游产生于城市近郊,展示的是现代农村、农业的风貌,如农业高科技园游览等,但乡村旅游的主流产品仍然是具有原生态的乡村旅游产品。实践证明,成功的乡村旅游产品总是充满着浓厚的乡村性。从复合性特征来看,乡村旅游产品实现了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使农业资源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化。它将农事活动、自然风光、科技示范、休闲娱乐和环境保护等融为一体,生态、生产和生活相结合,实现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优势互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合社会效益三统一,是现代旅游业和农业实现双赢、共同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从产品开发的角度来看,一般旅游产品开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而乡村旅游走的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和“示范点”示范相结合的道路。自2001年推荐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候选点以来,各地都很注意示范点的建设,许多地方性中心城市在乡村旅游的开发中也都设有乡村旅游“示范点”。

由于各种原因,中心城市的乡村旅游产品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同质化倾向。由于乡村旅游是资源依托型的旅游产品,乡村旅游资源的同质化必然会影响乡村旅游产品的同质化,加上乡村旅游产品多为初级产品和服务,乡村旅游同质化相对比较严重,表现为产品定位模糊,有雷同趋向;活动内容简单,项目互相模仿;主题形象不鲜明,缺少营销策划;缺乏创新性的经营理念等。乡村旅游产品同质化的原因除了资源同质化、产品初级化以外,还与乡村旅游的开发道路有关。在资源同质、文化同源和地理位置邻近的背景下,首个开发成功的乡村旅游产品,在示范中树立起了榜样,但也有一些地方盲目仿效和跟风,乡村旅游产品的同质化现象由此加剧。

2 质量参差不齐。相比较而言,乡村旅游发展时间较短,乡村旅游所依托的旅游地一般地处经济欠发达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加上乡村一般缺乏发展旅游所需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旅游服务的质量。乡村旅游点大多面临着开发和保护不力、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后等诸多问题。但是也有一些乡村旅游点,尤其是政府扶植的示范点发展迅速,在短时间内就开发了成效显著的旅游产品。例如,2009年厦

门市市、区两级政府投入了1200万元建设乡村旅游示范点,致力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环境综合治理、人员培训及宣传促销等。乡村旅游示范点五峰村于2009年6月28日正式启动,截至2010年2月,共接待游客9.2万人次,总收入达2000多万元,农民的直接收入达270多万元,同比增长480%,带动了五峰村周边劳动力107人就业,远远走在了同类旅游产品的前面。

3 空间分布以点状、轴带状不连续分布。许多中心城市的乡村旅游点,尤其是小规模的“农家乐”大多是自发形成的。它们在空间上以点状分布为特征,散落于各处。若有聚集,则大多与资源的自然禀赋有关,或者与交通线路相联系,在这种状况下,乡村旅游地就呈轴带状不连续分布,乡村旅游活动大多数以—地游或—线游(尤其是—地游)为主。

三、地方性中心城市乡村旅游开发和发展策略

(一)打造差异化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

充分利用各圈层资源的不同特色打造不同的乡村旅游产品,而对同一圈层的同质化旅游资源则要针对不同的目标市场错位开发,使各产品之间、各产品线之间存在横向或纵向的互补关系,而非同质关系。打造差异化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首先要以科学的市场分析、资源调查以及合理的产品定位为基础,对开发地和开发项目进行开发适宜性评价,排除掉不适宜开发的项目。为了避免开发者盲目逐利或跟风开发某一种产品,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进行引导,如对有特色的产品提供优惠政策和专业支持渠道等。此外,制定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地域分布特点的不同,对乡村旅游的类型、结构和规模进行统一合理布局力避乡村旅游“一窝蜂”发展。在旅游产品和项目的设计开发中,要充分考虑客源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分别向不同的客源市场推出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顾客价值和顾客满意度、忠诚度,总体上提高乡村旅游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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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建环城游憩带

乡村旅游点主要分布在城郊,与其它景点一起环城形成不规则的游憩带,环城游憩带的形成与建设已经引起国内外许多中心城市的关注,但对大多数地方性中心城市而言,环城游憩带尚处于发展初期。

环城游憩带的建设可以将中心城市的乡村旅游开发置于整个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背景上统筹考虑,使乡村旅游产品更好地与主城区目标客源市场的需求对接,在充分满足目标客源市场需求的同时,合理分工协作,打造差异化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使各个乡村旅游点充分发挥乡村旅游效用,分享乡村旅游带来的效益。

构建环城游憩带首先要将环城游憩带的规划纳入到城市旅游发展规划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城游憩带的规划和建设。通过环城游憩带的规划,以项目和资金两个手段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在统筹考虑的基础上确定开发重点,并在资金、土地、配套设施建设、宣传促销和乡村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给予扶持。在此基础上,依据区域开发理论,优化乡村旅游的空间结构,实行“以重点景点为依托的据点式开发和以点穿线的开发相结合”,即以具有一定发展条件的重点旅游点为基础,建设和开发形成中心城市环城游憩带的旅游经济增长点,然后逐级扩散,开发次一级旅游区域,最终形成环城游憩带空间结构优化的点轴系统。

环城游憩带的构建在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同时,对城乡旅游一体化和提高区域中心城市的旅游综合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通过环城游憩带的构建,不但可以满足中心城市居民及中心城市游客的旅游需求,而且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轻城市中心旅游热点的环境压力。二是环城游游憩带的构建可以与城市旅游相辅相成,提升中心城市作为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三是环城游憩带上的各个片区根据自身资源的特点,区分不同的细分市场,进行差异化定位,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形成差异化的旅游产品,可以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的旅游产品体系。

(三)推行乡村旅游标准化

标准化的思想是对基础标准、硬件设施、功能布局、安全卫生、生态保护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既可以维护乡村旅游者的利益,也可以规范乡村旅游经营者的行为,还可以有效解决乡村旅游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2004年,上海市率先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而后不少省市也相继出台有关规范,对经营“农家乐”和发展乡村旅游等提出明确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要求,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在实践中有力地推进了乡村旅游的发展。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务部《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更是促使乡村旅游的管理深度得到有效拓展。但从总体上看,乡村旅游标准的针对性、体系化还必须加强,而且标准的颁布多用于衡量,指导作用尚未得到很好的发挥。

中心城市的乡村旅游要执行和参照执行各种乡村旅游的标准和规范,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要求和实施方案。制定新标准前应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且要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在实践检验中不断修订完善。

做好乡村旅游标准化的实施与推行。大力加强对乡村社区的标准化宣传教育,发挥乡村旅游标准化先发地区和优秀经营户的示范效应,对乡村旅游标准化实施动态管理,大力推动优秀旅游乡村的发展,注重乡村社区的参与,加强参与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等。通过乡村旅游标准化的实施,不断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质量。

(四)发挥中心城市主导功能城乡统筹发展

地方性中心城市在区域旅游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主导作用。地方性中心城市往往既是区域旅游目的地,又是区域旅游客源地和旅游集散地,它承担着区域旅游经济的组织和协调活动。因此,应发挥中心城市主导功能,城乡统筹发展乡村旅游。

1 城乡旅游产品互补。市场需求多样化是当前旅游发展的一种趋势。旅游地为满足市场需求,必须开发出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城乡旅游资源的差异性导致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旅游产品各具特色,要在乡村旅游产品差异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划、打造城乡互补的区域旅游产品体系,满足不同类旅游者的需求和同类旅游者的不同层次需求。

2 城乡客源市场的互补与共享。城市乡村旅游目的地的一级客源市场为中心城市居民,二级客源市场可以是来自中心城市旅游的分流客源。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部分农村居民利用农闲时节,到邻近的中心城市旅游,构成城市旅游客源。鉴于此,要发挥中心城市的主导作用,促进城乡旅游市场的共同繁荣。另外,从大区域来看,城市旅游与乡村旅游同属中心城市旅游,可以构成一个整体。因此,应进行整体营销,进行统一的形象定位,共同开发中心城市以外的客源市场。

3 共享中心城市的旅游业资源。在城乡统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可通过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理念,统筹区域规划,整合资源,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环境综合治理、人员培训及宣传促销等,以促使乡村旅游的发展共享中心城市的旅游业资源,最终实现城乡旅游共同发展,提升整个区域的旅游发展水平。

注释:

①葛全胜、吴殿延《西部旅游开发战略的初步探讨》,载于《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81期第21至28页。

[参考文献]

[1]何景明,关于“乡村旅游”概念的探讨[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5):125-128

[2]孟明浩,顾晓艳,近年来国内关于城郊旅游开发研究综述[J]旅游学刊,2002,(6):71-75

篇13

广西的旅游资源丰富,特别是自然资源,如桂林山水就是享誉国内外的旅游胜地。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城市人口,越来约追求精神享受,把回归自然,体验乡村生活和少数民族风情,欣赏田园风光作为逃避城市紧张生活的替代。广西是农业大省,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地域风貌;浓郁的少数民族风情,跨境旅游资源,以及历史遗迹,这些正符合了现代旅游发展趋势。因此,近些年广西的旅游得到了迅速发展,从最初的自发性的、小规模的经营发展到现在的规模化经营,范围也越来越广,使广西的旅游业成为广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乡村旅游主要依托农村的自然风光与农村人文活动等资源,以城市居民作为目标市场,满足消费者观光、休闲、度假、体验、购物等各种消费需求。该类旅游活动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尤为重要,由于无节制的消耗,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严重,因此,环境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而农村的环保一向投入甚少,很多地方甚至没有投入。在自然资源变得越来越紧缺,开始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阻碍因素的情况下,人们也越来越关注乡村旅游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但我们也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是,目前我国关于旅游环境的法律非常欠缺。当前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是以“市场失灵”①作为理论基础的,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多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规制,以期通过政府干预的手段解决环境保护的“外部性”问题。但是,由于政府部门也有自己的私利,在保护与治理环境上总显得动力不足,特别是乡镇政府,有着更为强烈的脱贫致富的愿望,单纯发展农业在大多数农村都很难实现这一目标。因此,吸引外资,发展工业,如乡镇企业就成为乡镇政府的优先选择。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发生冲突时,政府肯定会牺牲环境而选择发展经济。尽管有人建议把环境保护作为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可是官员们除了有谋求政绩外,更有谋求经济利益的愿望。这就是所谓“政府失灵”。现有的法律体系不能很好地满足发展旅游与环境的矛盾冲突,需要寻找新的路径解决发展乡村旅游与环境保护的和谐问题。

二、广西乡村旅游的基本情况与主要问题

近年来,广西乡村旅游得到较好地发展,截止2009年底,广西建成常态性经营的乡村旅游点达300多个,“农家乐”500多家,创建农业旅游示范点192个,分布在广西14个市80多个县(市、区),其中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34个,广西创建的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数量排全国第9位,西部省区第2位。广西旅游局与农业、建设等部门合力打造了15条农业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了一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目前广西主要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有以下几种:1.农家乐(渔家乐等);2.现代农业新村;3.民俗(族)文化寨或古村落;4.集观光、体验、购物于一体的农园;5.高科技生态农业观光园;6.依托乡村名胜开展乡村旅游;7.乡村红色旅游。

虽然广西的乡村生态旅游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起步晚,基础薄弱,缺乏整体科学规划,暴露出很多问题,制约了广西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对乡村生态旅游的本质、内涵、资源条件和客源市场认识不足,不能够准确把握和认识自由资源,及资源的开发,也没有很好地针对目标客源进行开发。

2.宏观管理力度不够,缺乏整体规划,体现为分散、小规模无序经营。

3.基础设施较差,如交通不便,卫生条件较差等,影响乡村生态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4.旅游服务整体质量不高,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5.由于法律缺位,监管不力,规划欠缺,出现生态环境质量下降,人文环境特色弱化甚至恶化等问题。

广西已提出将旅游也作为广西的支柱产业,打造旅游大省的口号,而乡村旅游又是广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方式。对于当前已出现的问题,已对方兴未艾的乡村旅游造成阻碍作用,使乡村旅游处于较低层面的发展,而消费者对旅游服务的要求却越来越高。要解决这样的矛盾,以及上文谈到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现象,我们需要重新设计符合当今经济与环境关系发展规律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而且使两者能够相互促进,和谐发展,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构建乡村旅游业发展的环境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严峻性

对于发展乡村旅游,自然资源是最为重要的条件,特别是对于乡村旅游更多地依重农村或山区自然资源。可是现实是,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几乎全部投入到城市,对农村几乎没有投入。虽然自去年起,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重视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甚至中央财政安排了10亿元的专项资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但是在具体的防治工作当中还是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目前我们的环境管理体系基本是针对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的,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适用性不强;同时由于我们在开展农村环保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工程、轻制度的现象,使得农村环境治理政策措施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等。再加上农村地广人稀,污染太过繁杂分散,农村环境保护的机构队伍薄弱、基础能力薄弱、法规制度薄弱、管理手段薄弱、技术支持薄弱,农村环保问题严重。

(二)传统环保法律制度的弊端

在我国,在传统劳动价值论的影响下,自然资源是没有价值的,更谈不上将之作为资本来看待。长期以来,中国资源行业的发展一直是行政权力为内生变量的,包括对自然资源的配置,也大多是通过无偿的行政委授实现的。从法律上来说,自然资源只是行政管理的附属,其自身的价值或是资本属性无从谈起。在这样的理论框架下,环境只是经济的一个子系统,市场机制的目标是人造资本的最大化,并以此实现经济在总量上的增长,环境要素在此仅是作为生产对象存在,市场机制对人造资本最大化的推进同时意味着对自然资源消耗的无限扩张。由此也形成了“环境保护与市场机制天然排斥”的普遍观念。对应到旅游业的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也同样如此:旅游开发程度越高的地方,往往自然环境,乃至人文环境破环越严重。就是由于传统理论下,自然资源等环境要素是排斥在市场之外的公共资源,没有资本化,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由于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市场主体不愿意付出成本进行环境保护。不仅如此,由于使用自然资源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再加上监管不力,经营者往往无节制的地消耗环境。对于行政监管,由于认识上的不足等原因,也显得力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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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资源资本化的转变

人类发展到今日,人类已面临着资源紧缺制约经济发展的严峻环境局势。因此,有学者提出“生态经济理论”。在该理论下,宏观经济被视为一个包含内容更多,更有支撑能力的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即经济只是生态经济的一个子系统,而将环境保护提到比经济发展更优越的地位。以生态规律影响和支配经济发展的进程。在生态经济的理论基础下,要求立法将自然资源作为自然资本的基本构成,并不断提高其生产效率和通过投资扩大供给。

基于生态经济理论,法律应将生态环境等资源纳入到物权理论框架中。在传统的物权理论框架中,土地和海域早已纳入物权中,对除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构建的较为完善。其他的生态旅游资源,也可以按照使用权等他物权的创设②,赋予自然资源一定的权利,按照物权制度,将这些权利市场化,通过拍卖,由经济实力强,开发最为合理者获得使用或开发的权利。旅游环境资源不再是无偿的公共资源,而成为“自然资本”。如果要获得自然资本的使用权或利用权,需要通过市场交易。

通过环境资源的资本化设计,将原来视为公共产品的自然资源等环境资源“内部化”,使环境资源的利用不再是“免费的午餐”。一旦环境资源权利成为资本,纳入到投资者的成本之中,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就成为他们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或利用权的拍卖,而获得资金,专款专用与当地旅游环境的治理与保护。这样既解决了政府在环保上资金投入不足和“政府失灵”的问题,也可以真正实现“谁使用谁治理”的原则。

四、对广西乡村旅游环境保护制度框架的构建

针对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的特点及所面临的与环保发生冲突的困境,基于环境资源资本化的制度设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构建相关法律制度:

(一)制定地方乡村旅游发展法规

目前有不少地方盲目开发乡村旅游项目,无序经营,没有对环境污染的评估,造成环境资源的破坏与浪费。要避免这样的恶性循环继续发展,应根据当地旅游资源的特色,制定符合旅游发展与当地自然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地方法规。法规应制定当地乡村旅游的目标和宗旨,对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手段;禁止性行为;法律责任等。在地方法规的指引下,地方各级旅游部门应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引进投资及项目开发应符合规划要求。

(二)旅游环境资源资本化

对于自然资源,可以根据其所有权的不同,设置不同的权利,如开发利用权,使用权等。乡村旅游所依托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有两类:国家所有权和农村集体所有权。而经营者也有两类:外来旅游企业和本地农户。将旅游环境资源资本化,就是要经营乡村旅游服务的经营者有偿使用青山、绿水等传统上属于公共产品的资源。对于旅游企业,如果使用属于国家所有的资源,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自然资源使用费,这个制度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制度设计;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应与该地的农村集体组织签订承包协议,有偿使用。而经营者是当地农户的,由于经济能力弱,他们经营旅游也是在其传统的生活习惯基础上进行的,原则上不需要象旅游企业一样付费,但应当缴纳适当的,相当于环境保护的保证金。

(三)设置较高的进入门槛

目前广西的农村生态旅游规模化经营的不多,很多都是当地农民自行个体经营。分散式、小规模经营往往经济实力较弱,没有长远规划,比较急功近利,带有较强的“靠山吃山”的心态,很少关注环境问题。对此,应制定地方法规,规定较高的进入门槛,引进具有先进开发与管理经验的旅游经营企业进行整体性开发。这样可以对当地的自然环境较为有效、协调的利用。地方政府在进行招标引进旅游项目时,应重点考核其对当地环境保护的措施的可行性,使环境资源合理利用及环保纳入经营企业的运营成本之中,从而达到旅游开发与环境和谐发展、经济发展与环保双赢的局面。

设置较高的进入门槛并非指仅投资多的旅游企业才能经营乡村旅游产业,而将当地农民排除在旅游发展之外。这里所指的高门槛,更大程度上是指对环保的贡献。对于当地农户经营旅游行为,更多的要靠行政力的约束,如收取排污费等。

(四)有效地将农村生态旅游目的地农民纳入旅游产业中

对于风光秀丽的生态旅游景区,往往也是相对贫困的地区,如广西的大化县、田东县、东兰县、巴马县都是有名的贫困地区,近几年由于大力发展旅游业,当地的经济与农民生活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仍然有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如果鼓励当地农民从事旅游,农民分散的、小规模可能对旅游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都不利。引进外来投资,又可能将当地农民排除在旅游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之外,而他们还很有可能要承受因为开发而带来的负面效应。如何让当地农民参与旅游业,享受到开发当地旅游资源所带来的实惠,同时又不会造成不经济、不环保的效果呢?

这需要当地政府在引进投资时,要求旅游经营者做好规划,将当地农民作为其经营的有机组成部分。双方的合作可以是多种形式的:

1.农民可以通过村委会等集体组织与经营者签订协议,以他们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作为资本入股。这要求首先将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他物权利划分成股份,并且作价,转化成资本。这种方式的合作,恰恰与上述制度设计相吻合,也是当地农民最深的参与旅游开发的一种方式。通过自然资本入股,农民成为股东,可以参与开发与经营决策,对当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表决权,这也遵循了环保民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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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论当地农民是否有自然资本入股参与,都可以加入旅游服务、甚至经营管理行业之中去。当地农民世代居住在本地,与当地资源形成天然一体,其实他们也是当地旅游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点,在以民俗资源作为开发旅游的重点的地区,显得尤为突出。例如,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主要是苗族风情,消费者除了欣赏秀美的山水风景之外,更是想要体验当地的民族风情。当地农民的生活和民俗,通过旅游企业的良性包装,呈现给消费者。而当地农民可以在保持自己的生活传统和习俗,同时又不离开家门的情况下,改善自己的生活。参与的方式有二:第一,受雇于旅游经营企业;第二,与旅游经营企业签订协议,将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项目承包给农户或农户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承包项目与范围,旅游经营企业统一管理,指定服务标准,由经营者就农户经营项目对消费者承担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发民俗资源的时候,法规应做适当的引导,避免将民俗风情展示舞台化、商品化。在开发的同时,注意外来文化对当地传统文化的破坏与冲击。经营者应配合文化部门对当地的民俗文化的研究与保护。

3.对于不愿意或者没有劳动资源的农户,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分享利益:第一,通过所在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入股方式获得分红;第二,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按照与经营者的协议,从旅游经营者处获得补偿款。该补偿款是用于弥补因开发乡村旅游使其遭受到对原有安宁生活破环的损失或容忍。

(五)当地政府成立专门的监管组织

通过将自然资源资本化后,环境与资源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得以有效利用与保护,政府的环保压力大大减轻。但并不是说政府对此就可以无所作为,而是要转变职能,从执行者变为监管者,保证市场的良性、有序运行。针对农村生态旅游发展的特点,政府监管组织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乡村旅游服务标准;2.按照相关法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旅游开发经营企业;3.监管自然资本权利交易过程;4.监管经营企业与农户的行为,如果他们有破坏环境与资源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手段;5.对农户分散经营进行必要的组织与培训。

在进行行政监管时,要特别注意防止行政权的过分膨胀。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政府常常喜欢当场上的“运动员”而不是“裁判员”,因为直接参与经济,可能会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立法就是要政府回归本位,成为市场的监管者,防止恶性竞争或破坏竞争的行为。对于难以资本化的,具有较强公益性的公共资源,难以用市场手段调节的,需要政府投入加以保护。

五、结语

良好的资源是发展乡村旅游的有利条件,但如果没有好的制度,优势可能难以发挥,最终成为制约产业发展,乃至整个经济发展的障碍。笔者试图跳出传统环境保护的思维,在生态经济的视角下,构建一个农村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将原本作为无偿使用的自然资源资本化,从而将“外部化”的问题转为“内部化”,以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问题。制度的具体构建仍需不断探索,本文只是做了一个初步的探讨。

注释:

①所谓“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不能使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优化的状态,特别不能按最优化原则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自然资源一直以来作为公共产品,存在产权不明的状态,市场运作无法组织和实现自然资源的提供。自然资源被排除在市场交易之外(外部性),市场交易主体不会为消耗自然资源而付出成本;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等,这类外部性和搭便车一般不能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当然也就无法通过市场交换的途径加以纠正。

②对于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我国的法律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然资源国家和集体所有。这样的制度设计也是基于我国公有制和当前的政治体制,具有其正当性与合理性,这一点已达到基本共识。所以这里讨论的权利为非所有权的他物权。

参考文献:

[1]余小军,马融.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综述.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8).

[2]走进新农村“2010广西乡村旅游”正式启动.人民网广西视窗.people. com. cn/GB/179409/179464/10817241.html.20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