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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政府出于国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的,通过直接的行政干预机制来分配金融资源政府对国有银行的经营进行行政干预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利益集团的形成国有银行产权结构模糊、效率低下以及各种行政干预所带来的问题政府对国有银行实施救助与改革政府行政干预得到强化政府再次行政干预进行救助与改革国有银行产生“适应性预期”,即认为政府还会通过各种手段救助国有银行……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的自行强化机制。
中国银行业的改革是一种渐进式制度变迁。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改革在坚持公有产权为主体的前提下,通过体制外推动,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之所以要走体制外增量改革引致体制内存量改革的道路,是因为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产权的模糊使二者缺乏通过制度变迁而获取外部利润的动力,进而形成一种“变革惰性”。作为初始变革的既得利益者,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既不想回到“集权型”体制中去,也不想通过制度变迁退到市场体系中来。
这种改革方式是在存量改不动的时候,先通过增量改革来发展新体制,随着增量改革的积累最终带动存量的改革。我国银行制度变迁之初,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没有一成不变的目标模式,而是随着改革的推进,随着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不断地修正、调整目标,这也是渐进式改革的一个突出特征。相应地,我国也没有一个全面、综合、配套的改革方案,我国银行制度变迁一开始就具有浓厚的“摸着石头过河”的特点。
(本文摘自《中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董事会治理》第116―118页)
荐读理由:1988年10月,为竞购雷诺兹・纳贝斯克集团,约翰逊领导的管理团队首先和克拉维斯展开了交锋,随着投标进程的开展,弗斯特曼、马赫等人也加入到这次具有历史意义的收购大战中来。最终KKR公司虽然赢得了收购大战,但是面对毫无盈利的前景,雷诺兹・纳贝斯克集团再次处于被抛售的境地。此书对这次收购的来龙去脉介绍得细致入微。更难得的是,作者在这次收购20周年的时候又对书中的主要人物进行了采访,介绍了这20年来主要人物的情况和华尔街的变化,让读者对这次收购的意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门口的野蛮人:历史上最著名的公司争夺战》
作者:[美]布赖恩・伯勒、约翰・希利亚尔
译者:张振华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0年9月
荐读理由:本书尝试运用生态学原理研究产业安全问题。根据产业的生态系统特性,跨学科地类比分析了产业与生态系统、产业安全与生态系统健康、产业入侵与生态入侵之间相似的生态学机制。同时,借鉴生态系统健康预警指标,从活力、结构和恢复力三个维度构建了产业安全的生态学预警指标体系;借鉴生态入侵原理,构建了产业易入侵度预警指标体系;实证评估与预测了我国制药等产业的安全状态和易入侵度,并借鉴国外维护产业安全的经验,从生态学角度提出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对策。
《城市:改变发展轨迹(看地球2010)》
主编:[法]皮埃尔・雅克、拉金德拉・K.帕乔里、劳伦斯・图比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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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破”与“立”两大难题
长期以来,金融改革在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相对滞后,而金融改革中又以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最为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权结构单一,管理体制落后、僵化。改革开放20多年来,虽然我国国有银行在商业化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其基本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其特征表现为:一是产权结构单一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到目前为止,均是国家独资的单一产权结构。尽管目前国家已派出监事会进驻国有商业银行,但仍然难以发挥理想的监督效果。二是治理结构落后。行政化管理是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一大特征,其机构设置均是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其内部也是按行政级别进行管理,形成了一套牢不可破的“官本位”制度。这种落后的治理结构,使其运作效率大大低于公司型治理结构的效率。导致其服务优质客户的积极性大打折扣,金融产品创新动力减弱,从而使国有商业银行运作效率低下。
(二)资本充足率不高,依然存在高风险。近年来,国家采取了若干重大的改革和政策措施,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1997年调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从55%的所得税外加7%的调节税下调至一般工商企业的33%的税率,提高了国有商业银行自我积累一部分资本金的能力。1998年国家财政向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补充了2700亿元资本金,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了显著的提高。2003年底,中央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450亿美元外汇储备资金,拉开了内部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序幕。上述举措,无疑对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有极大的帮助。然而,与国际准则要求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总体上还依然偏低,远未达到8%的法定最低要求,高风险依然存在。
(三)不良资产包袱重,业务经营乏力。据专家测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应保持在5%以下。这一比例的高低与国家宏观经济周期及宏观经济条件密切相关。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远远高于5%,1995年为21.4%,以后逐年有所增加,2000年末为29.2%。2001年底,虽通过努力,不良贷款比例净下降3.81个百分点,但仍高达25.4%,大大高于国际警戒线的水平。由于不良资产包袱过重,其大部分精力花在不良贷款的化解上,而业务经营日益乏力,盈利水平较低。如2001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账面利润共计230亿元,以资产总额计算,资产利润率只有0.21%,与国际水平相差5-6倍多。这些利润都是为提足呆账准备之前的利润,如果按国际接轨的方法,即把呆账准备提足,那么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将是负值。
(四)服务功能趋同,缺乏金融创新优势。多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断扩宽自己的业务服务范围,改善服务功能,无疑相比于过去的专业银行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与跨国银行集团,国际银行业相比,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表外业务服务空间狭窄,占业务收入较小。据测算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仍然不到10%,与国外银行40%~50%比例相差甚远。国际银行也不全单纯是经营传统理念上的银行业务,而实质上是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公司,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几乎是合三为一,其业务服务功能齐全。这对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当然是望尘莫及,且受到自身的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限制,金融创新能力不强。
(五)机构庞大,经营战线过长,管理乏力。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专业银行演变而来,机构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划分设置,工行、中行、建行机构延伸至县城,少数延伸至乡镇,农行几乎将机构都设立到了乡镇。尽管近几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采取了一些缩减机构、裁撤冗员的积极步骤,但仍未改变经营战线过长、管理乏力的境况。这暴露在因宏观经济的改变,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越来越大,贫困落后的地方经济发展缓慢,而沿海经济发达的地方,经济快速增长,这势必要求对金融资源的调整分配。
(六)科技服务手段落后,资源配置低下。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对现代信息管理手段的革命,是世界市场经济各国共同重视的发展战略。我国商业银行的电子化、网络化水平还处于一个低水平发展阶段,这主要表现为分散化、小型化、重复化、短期化和单一化等特点。各国有银行的网络优势、规模优势、资源优势、信息优势等还未真正发挥占领市场的作用。至今,国内还没有完善的企业征信评价系统、个人征信系统等,许多宝贵的客户信息资源流失到外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配置资源方面也显得落后,如重复购建计算机硬件,在机型、网络技术等方面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能形成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等“四统一”。
(七)负债过于依赖公众存款,经营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负债)于公众存款占比重仍在80%左右,且居民储蓄存款呈迅猛增长势头,据统计,2003年底,全国居民储蓄存款达到1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7.38%。这一方面反映居民投资渠道不多,对股票证券市场投资信心不足,选择商业银行确保安全;另一方面反映我国商业银行依然把吸收公众存款作为融资的主渠道。国有商业银行对资金的运用主要是贷款,业务收入主要是存贷利差,深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虽然近年来混业经营的呼声很高,但短期内实行混业经营的可能性较小。
(八)内控水平落后,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从国有商业银行多年来的内审情况分析,其内控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暴露出案件和风险的发生。这说明我国银行业的内控水平落后,与国际银行业相比有很大差距。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对内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主要处于手工操作或是手工操作的电子化模拟阶段,如电子报表系统。风险管理的内容大多还只是简单的比例管理;所采用的数据大多是静态数据(财务数据);采用的分析方法也主要是账面价值分析法,而较少采用市场价值分析法;分析的重点主要针对信用风险,特别是对信贷风险的分析。而国外商业银行对内部风险的管理,充分考虑风险的组合多样化效果。在管理方法的选择上,强调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将各类风险的管理纳入统一的管理框架与标准之下。在技术方面,国外商业银行已能充分适应计算机、通信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并且正在开发能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风险管理系统。
(九)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匮乏,人力资源管理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激励约束机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发展,不断地吸收了一批较高层次的专家级经营管理队伍,一般员工文化素质也较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日显对金融业高级管理人才大量需求的迫切性,如金融工程管理人才。金融工程是与金融创新紧密相连的,正如国外经济学家所言“金融工程是金融创新的生命线”。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从人事任免到业绩考核,仍在较大程度上停留在行政管理方法上。人才使用重视不够,不能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缺乏一套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此外,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轨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过程,造成了近几年出现一些优秀的人才流失现象。
上述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诸多问题,加之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约束,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将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如法人治理结构、股份制改造上市等改革措施,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因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面临着两难的境地——“破”与“立”,既要加快步伐与国际惯例接轨,又要考虑中国的国情。因此,我们必须持慎重的态度,从客观实际出发,积极的探索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之路。
二、 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对策思路
加快和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需要。目前,以中央对两家国有银行的注资为起点,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已经启动,预计一系列围绕国有银行改革的举措必然会相继推出,并将使国有银行改革成为2004年中国金融改革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笔者认为,要搞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必须通过五大途径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步伐,从“行政指挥型”转变为“机构服务型”。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其重点是建立保障资本价值最大化和明确所有者、经营者的权、责、利关系的机制。同时从组织结构上进行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竞争和发展的机构服务体系。国家与国有商业银行是单纯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一切按公司法则行事,国有商业银行要对国家所有者负责,维护国家的利益。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者,应以实现价值最大化为经营根本目标,必须在权、责、利三个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国家应尊重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即使是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宏观调控,也应按照市场经济法则行事,确保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依法行政。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从形式上分为董事会、执行层和监事会等,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有利于提高所有者对银行的监督效率,降低监督的成本。
(二)要大力调整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结构,发挥股权融资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为配合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调整国有商业银行融资结构是一项积极的举措。国有商业银行应仿效国外商业银行融资的做法,重视发挥股权融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应重视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国有商业银行在完成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工作后,上市是必然的趋势。上市有利于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如何上市,目前存在两种看法,一是先部分上市,然后创造条件整体上市;另一种是一步到位,实行整体上市。
(三)要尽快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化解问题,建立和健全银行经营运作安全控制体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已严重阻碍着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快解决这一顽症。一是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风险实行全面监测和考核,督促其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应运用好国家现有的优惠政策,改善审慎经营,增强自我消化风险的能力。应注重对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的准确分类,实施分类分户管理,并据此按照审慎会计原则提足损失准备金,做实利润账,讲求资本充足。三是国有商业银行应切实落实风险管理制度,提高新增贷款质量。四是要加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进一步推进不良资产的处置。五是要加大资产保全力度,依法处置不良资产。目前各国有商业银行虽然普遍重视信贷资产的保全工作,但与要求实现的目标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因此,要更进一步发挥信贷资产保全部门的作用,加大不良资产回收与处置力度。
篇3
1.银行风险的概念。对银行风险的定义,各家不一,目前,普遍能够接受的定义就是:银行风险是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或可能性。美国经济学家克罗凯特也曾对金融体系性风险作了如下的具体解释“:由于金融资产价格的异常、剧烈波动,或由于许多经济主体和金融机构负担巨额债务及其资产负债结构趋于恶化,使得它们在经济冲击下极为脆弱,并可能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2.银行风险的特点。一般的生产企业相比,国有商业银行有独特的经营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1)不确定性。人为因素是大多数银行产生经营风险的根源,由于人思想和行为的不确定性,也就决定了其经营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再加上外部环境、企业关系都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使得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不被确定而且不断变化。这种特性也被成为突变性。(2)全程性。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各种经营项目和各个业务环节中都存在各种各样的经营风险,不论是信贷和储蓄方面,还是投资方面,经营风险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和不断产生。因此,也可以这样说,没有无风险的业务,更没有无风险的资产。(3)风险损失的突发性。银行经营中的许多风险因素即使知道存在,也很难事先把握,而且一旦发生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严重的危害,令银行管理人员防不胜防。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主要存在的风险种类
1.市场风险。市场价格处于不断的变动,就为商业银行带来变动的市场风险。;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地对外开放, 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和外部市场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加上很多商业银行开始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又使得商业银行面临更潜在的、更巨大的市场风险。
2.信贷风险。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严重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质量, 而资本金的质量与数量是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的最有力的保证。资本金质量不高就会使原本就自有资本不足的状况更加严重,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金融风险。
3.法律风险。在银行改革的过程中,常有一些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长期得不到纠正就造成了银行潜在的法律风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银行管理者已经开始重视法律风险的严重性,并着手研究其解决对策。
4.道德风险。我国国有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相对薄弱,外部社会环境充满不利影响,致使很多掌握大笔资金进出的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常利用手中的权利牟取私利,而且这种情况在较发达的地区更为严重,成为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造成重大的风险的又一诱因。
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能力控制对策
1.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拓展资本补充渠道。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拓展资本补充渠道是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实力的主要方法。只有有高质量且充足的资本金,才能及时弥补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
而且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受到国有财力等限制, 仍处于较低水平,所以需要尽快提高资本金水平,第一是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第二是积极拓展资本金补充渠道。
2.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该警系统运行的最终目的就是提供线索,排除警情,把流动性风险减低到最低的程度。建立健全的流动性风险的预警系统,主要包括――预测风险警情、确定风险警况、探寻风险警源三方面。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对风险警情指标的预测,使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对未来经营时期流动性风险做出评估,预先确定风险警况。
3.降低不良资产的存在。庞大的不良资产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这根链条上最容易断裂的一环。由于大量不良资产的存在,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使银行业在与外资商业银行竞争中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降低不良资产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从整体上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贷款的不良比率;二是调整资产的风险分布结构;三是在立法和政策支持上,应为国有商业银行争取更多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和政策保障。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减少风险资产,还要从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和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入手,加强资产安全,盘活存量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
4.建立和加强法律风险意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各家国有商业银行都在不断推出新产品,新业务来争夺市场资源,这样一来,就很容易使国有商业银行触碰法律风险。
因此,在推出新产品和新业务之前,一定要有充分的法律论证,同时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经常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法律培训是非常必要的。有条件的银行还可以聘请专业人员作法律顾问。
总之,社会在发展,经济水平在提高,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富多样性,传统的风险控制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目的。因此银行在策划每项业务时,都到在开始到结束的每一个阶段,考虑相应的风险防范策略,最大化降低银行风险。
结语:有国有商业银行,就有无穷无尽的经营活动,也就有无穷无尽的风险控制。我们不可能说把风险全部扼杀,但是却能通过现有的资源和条件,把风险控制到最小。本文作者就从商业银行风险的特点、风险种类和风险控制三大方面来探讨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童频 张勇 金静: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研究[J].融研究,2008,(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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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state-owned commercial; commercial banks; competitiveness
国有商业银行并购成长的条件逐渐成熟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正在按照核销、剥离、充实资本金、股份制改造的步骤进行综合改革。综合改革完成以后,现在的国有商业银行将彻底离开国家信用的襁褓,直面我国日益开放的金融市场带来的日益激烈的银行竞争.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发展路径的选择:是继续内部成长还是并购成长?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与市场的对接首先必须进行与竞争性市场的主流企业成长模式对接,也就是选择并购成长的发展路径。
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并购成长的条件已逐渐成熟,主要体现在制度环境暖风频吹。根据加入WTO所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加快了金融制度环境的创新和调整,管理层已经推出了一系列以市场深化和放松管制为基调的改革措施,原来的一些政策禁区正在不知不觉中被逐渐打破。同时市场基础供需共存。_方面,为适应国内产业结构的变化,需要国内银行业自身做出适应性调整。另一方面,从国际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看,并购是重要的手段。另外,从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条件讲,目前,国外金融机构与中资银行的股权合作近限于中小商业银行,对四大国有银行望而却步,但是,随着国有商行的改制上市,必然带来股权市场的开放,也为大规模并购打开了方便之门。
国有商业银行并购成长的建议
树立核心竞争力导向的并购思维,突出战略并购。核心竞争力导向已成为20世纪末出现的全球大规模银行并购浪潮的航标灯。与独立开发核心竞争力的方式相比,并购具有时效快和可得性的特点。因此,国有商业银行首先应在思想观念上形成核心竞争力导向的并购思维,并购时应更多地考虑自己的资源和能力,在自己拥有﹁定优势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使自身获取或保持持久的战略优势,而不是简单地考虑市场吸引力,盲目进入其他领域,特别是进入那些与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核心优势缺乏战略关联的产业领域。对与本银行核心产业不相关的多元化产业和不相关业务进行剥离,以突出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其次是要突出战略并购。国有商业银行并购的动机主要在于寻求战略优势,而不仅仅是出于短期获利动机。因此,在实施具体的并购行为之前,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明确本银行的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充分评估目标银行与本银行的战略协同性和条件契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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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准银行家”资格的取得和创新作用的发挥,要受到银行职业经理人创新才能和行政部门领导的创新精神两方面的限制。要使国有商业银行的各级行长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发挥创新精神,成为“准银行家”需要同时满足两方面的条件,一是管理者要具备银行家的基本能力;二是行政部门的领导也具有创新精神,行政部门领导的创新精神包括选拔用人机制和任用具备银行家才能的职业经理人,以及给职业经理人以足够的自主决策空间。仅具备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难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创新。
第二,国有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既作为国家的代表治理银行,又作为管理者负责银行的经营管理,是一个兼有银行治理和管理职能的“准银行家”。形成这种状况除了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方面的原因之外,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虽然国有商业银行的外派监事制度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缺乏对银行家的全面监督和激励,从而使银行家应该具有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在兼顾治理和管理的双重职能中被抹杀了,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准银行家”。
(二)形成国有商业银行“准银行家”的制度原因
1.国有商业银行缺乏治理主体——董事会
目前除了中国银行设有董事会之外,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还都没有设立董事会。但是即使是中国银行的董事会也还只是一个管理式的机构,不具有治理的特性,这一点可以从中国银行董事会设立的委员会得到验证。另外国有商业银行虽然也存在监事会和外派监事,但缺乏公司治理的基本结构而使其没能充分发挥作用。没有治理主体,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也就缺乏相应的对管理者的选择、评估、激励和监督的机制,对银行高级管理者的评选直接来自于行政部门并依据行政官员的标准。这样,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关心的不是银行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而是与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关系。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银行的管理经营更容易受到政府的干预和影响,即使他们具有创新精神也会由于政府主管的行政干预而难以发挥,从而成为一个“准银行家”。
2.国有商业银行激励机制设计不全面
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所设定的激励机制,只有一种控制权激励,没有考虑管理者面对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没有设立与经营绩效挂钩的长期报酬激励机制。国有商业银行管理者的报酬依然是沿用计划金融时期的固定工资制度,不随工作业绩、银行经营利润的改变而改变,因而银行管理者不具有参与银行有效管理的积极性和激励,也不会将涉及所有者利益的银行发展、经营改善作为他们的行为选择目标。特别是在转轨经济中,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停滞,计划权利的下放,管理人员获得了不可逆转的权威,管理人员利用计划经济解体后对权力监督约束的真空,进一步强化其控制权。于是事实上或依法掌握的控制权就成为管理者私人利益在银行决策中得以发挥的基本依托。国有商业银行管理者利用其掌握的控制权,虽然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管理者经营积极性的激励作用,但是由于没有考虑到管理者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而设立相应的长期报酬激励,从而出现了“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的结果是银行管理效率低下、管理成本上升。
3.管理者行政性选择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者选择依然是行政性的官方指派形式,没有建立起保障高素质人才占据管理岗位的市场性选择机制。行政性管理者选择机制对管理效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不能完全保证真正具有银行家才能的人才占据管理者岗位。行政性管理者选择机制中,官方选派管理者的标准是考核官员的行政标准,不具有市场化选择中的能力筛选机制。而且官方不承担由管理者选派所导致的银行经营风险,因此,官方不可能像真正承担风险的资本所有者那样选择管理者。二是行政性管理者选择机制为管理者提供了一种行政职位升迁的激励而不是经营业绩的市场化激励。行政职务的升降对管理者而言是第一位的,银行的创新性发展,管理业绩和经营状况的改善是第二位的。由此形成管理者一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对银行的创新和经营业绩为核心的竞争力的提升不具有积极性,不具有一个称职的银行家所具有的“赚取利润的动力”。
通过以上对国有商业银行中“准银行家”特点以及形成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准银行家”存在的根本制度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不健全,因此,再造国有商业银行创新主体——银行家,必然需要进行国有银行的治理制度变革。
二、国有商业银行治理制度变革与再造银行家
结合对“准银行家”形成的制度原因分析,从再造银行家的角度审视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制度,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治理制度存在三方面问题: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适宜的激励机制;管理者行政性选择机制。再造国有商业银行的银行家进行治理制度变革也就主要从以下方面人手。
(一)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建立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变革,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设立实际上就是在监事会的基础上设立国有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包括明确董事会的职责、确立董事会的人选、对管理者和董事业绩的评估等。
1.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的职责是一个董事会的基本行动准则,只有形成所有董事一致同意的共同职责,才能使整个董事会的作用真正得以发挥。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可以划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本职责、财务监督职责、对管理者的监督职责和监督内部控制的职责。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的基本职责是充当银行股东的受托人、监控银行的业绩和负责银行高级管理者的换届等。其财务监督职责包括批准国有银行上市的融资方案、批准股利的分配方案、制定有关规定以控制公司的股票发行、转让和登记等。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对管理者的监督职责包括选拔银行的管理者并赋予他们权利;维持管理者队伍的持续性并评估他们的业绩;制定高层管理者的报酬方案;批准管理者的报酬方案;授予高层管理者签署各种文件的权利等。董事会监督内部控制的职责主要包括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管理者的职责范围;追查银行业绩上的主要缺陷;根据获取的信息提出适合整体发展趋势的银行发展计划;讨论银行发展中的竞争环境和重大发展机会等。
2.建立对管理者和董事的选拔、评估和报酬机制。
董事会的有效性不仅仅依赖于独立董事的设立,也依赖于董事的选拔、评估和报酬机制。严格的董事选拔机制可以确保选拔有专长、有判断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有敬业精神的人员充当董事。恰当的评估程序可以传递董事和管理者工作信息借以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激励,达到提高业绩的作用。明确而公开的报酬机制可以起到对董事和管理者的激励作用。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都相应地设立提名委员会、评估委员会和报酬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层管理者的选拔、评估和报酬。鉴于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的建立属于过渡期,不适宜设立过多的机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对董事会的选拔、评估和报酬可以由董事会集体讨论相应的规则、程序和标准,也可以由政府代表国家以法规的形式制定国有商业银行统一的董事选拔、评估和报酬标准,由董事会指派的专门董事负责进行,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二)国有银行管理者激励机制的设计
1.管理者长期的报酬激励机制。
长期报酬激励机制的目标是将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连接,鼓励长期行为,吸引、保留和动员经营管理者,根据公司的财务业绩奖励经营管理者。长期报酬激励机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市场为基础;一种是以指标为基础。以市场为基础的报酬激励机制主要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赠与等。以市场为基础的报酬激励机制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将报酬与公司股票价格挂钩,这就要求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能够反应公司业绩的变化,因而,只有上市公司才能有效运用这种报酬激励机制。鉴于国有商业银行目前所处的股份制改造阶段、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法规对国有商业银行管理者持股的限制,全面的国有商业银行管理者以市场为基础的报酬激励机制是不具有现实性的。对于股份制改造上市之前的国有商业银行,以非市场的指标为基础的长期报酬激励机制更具有现实性。以指标为基础的报酬激励机制包括:成绩股份计划、红利赠与计划、长期奖金计划等。国有商业银行实施以指标为基础的报酬激励机制时,一个关键问题是要设计好长期报酬激励的指标。
2.银行家市场和声誉激励机制
要取得良好的声誉,需要当事人目前工作业绩的提升以及经理人市场的声誉评价,因此在经理人市场存在的前提下,声誉起到了对经理人的激励作用。国有商业银行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中,也使用了声誉激励,如荣誉称号、先进工作者等,但是作用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偏好,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推行的声誉激励作用明显递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一直不存在一个银行家市场,银行各级管理人员获取的荣誉称号,只代表过去工作成绩的评价和肯定,缺乏银行家市场将这种既有价值转换成一种未来收入的预期,从而使荣誉称号等声誉不具有市场价值和未来收益性,不能对各级银行管理人员产生未来收益的预期效应。因此要更好地发挥声誉的激励效应,充分竞争的银行家市场的培育是必需的条件之一。对于银行家市场的发育和“培育”,所能做的是提供市场产生的制度激励,比如改变银行家的选择机制、奖惩制度以及倡导银行家职业道德等,以诱导银行家市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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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业银行的涵义可以看出,商业银行是一个经营“货币”的特殊金融企业,作为企业它应具有一般企业的自主性特点;同时,作为特殊企业,还具有更加明显的商业化特点。商业银行的自主性特点要求其法人性质明确、产权关系明晰、政企职责分开。
商业银行自主性特点具体表现在:性质明确。首先,国有商业银行要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具有与自然人一样地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国有商业银行要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三,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是纳税的独立经济实体;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应该采取国际通用的、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制度。产权关系明晰。由法律规定出资人和银行法人之间的所有利益关系,明确投资者对银行财产的权利和各自的义务。实现出资人的所有权与银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使银行在占有法人财产的基础上,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金融运行的竞争主体。出资人一方面以其投入银行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银行经营者等,但不直接干预银行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按投入资本额比例对银行破产时的债务负有限责任。政企职责分开。政府借助中央银行通过政策法规和间接经济管理手段等措施,调控金融市场,引导和监督银行经营活动,并接轨银行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政府不干预银行的业务经营,从而建立起政府与银行间相对独立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商业银行的商业性特点具体表现为:能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的商业性特点,而且,它的商业性需要社会评价和认可,否则商业性就丧失。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现代商业银行与其它工商企业一样,也要产出商品,这样的商品或者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存在,或者以大额存单的形式存在,或者以金融债券的形式存在,或者以证券化的资产形式存在等。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且是满足流通、收益和资产增值的需要;同时,能为顾客提供多功能服务,其中包括信贷服务、结算服务、汇兑服务、咨询服务、信用担保服务、信托服务、电子计算机服务等。
由此,商业银行得到社会评价和认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必须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真正的企业;自身也是商品,具有价值和实用价值,作为商品它存在着产权,其产权是能够转让的;应是一种产业在国民经济中不仅具有配套性和服务性,而且具有基础性和支撑性。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历史及现状经历了三个时期、两个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1978——1984年)为国有专业银行恢复和建立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行、建行、农行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独立行使专业银行职能,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把工商企业信贷业务和对私储蓄业务分离出来成立工商银行,从而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的工、农、建为主体的专业银行发展时期。第二个时期为计划商品经济时期(1984——1995年)为专业银行企业化阶段,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围绕着银行企业化、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离,加速银行企业化进程的发展期。第三个时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5年以后)为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围绕第一、二阶段遗留问题及银行商业化等进行改革攻坚,着重解决银行的产权关系、法人结构、政企分离、商业性等方面改革。但到目前为止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仍不明晰,法人结构不合理、政府的行政干预仍然存在,使国有商业银行处于一种“企业”非企业,“事业”非事业状态。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是因为商业银行各阶段改革不彻底造成的。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独立性缺陷。从第一、二阶段的改革成果看,主要从资金上解决了财政与银行之间无偿供给关系。同时,把国有银行的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离,商业银行不再从事政策性业务,专门从事经营性业务。但是,由于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仍然由国有商业银行承担,使国有商业银行负担了沉重的历史包袱,经营举步为艰。令国有商业银行独立核算、自自我发展成为泡影。第三阶段的改革着重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但不加区别的全由国家买单,致使自负盈亏、自我平衡失去意义。另外,商业银行还承担着助学信贷、扶贫信贷等新的政策性业务,进一步弱化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独立性。最后,国有商业银行是以国家独资的金融企业,国家和企业的产权界限不清,往往企业为了小集团利益而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国家为了社会宏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企业微观经济效益,致使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冲突日益激烈,政企不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银行的独立性得不到真正落实。
制衡功能失效。国有商业银行其产权制度为国家独资。由于产权单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及经营管理层的任命基本上是由政府负责,四大商业银行基本上是行长兼董事长,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合二为一,除了有责任执行国家各方面经济政策外,在真实资本回报、利益体现、风险制约等经营目标约束方面,责权关系不确定;国有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更是形同虚设,不能充分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作用。在上市银行公司中,国家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是最大的控股股东即“一股独大”。使得大股东委派的董事控制了董事会,造成董事会结构的不健全和公司治理的制衡功能失效,董事会变成大股东会,缺乏多元股权制衡,无法形成对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约束。在各种重要事项中仍沿袭旧有的决策模式,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效率低下、效益不佳和整体竞争力较弱的状况。
外部环境问题。外部环境问题主要是预防和控制制度性风险。制度性风险对于经济转型国家来说是造成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这是由于原有的规则已经废弃,但新规则尚未完全建立。就我国来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和企业的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国有商业银行过多地承担了经济改革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第二财政的角色,“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现象严重。近年来,由于政策和市场的多种因素而造成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对变化预测的相对困难,加大了银行战略管理和政策制定的难度。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出路
首先,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内部治理,主要从产权制度变革、法人治理结构变革和完善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的角度来进行。具体表现为:
第一,产权制度变革。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其核心在于实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通过产权制度创新,引进战略投资者逐步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在确保国有控股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募法人股、有条件吸收个人和引导国际先进的外资银行参股,建立国有商业银行多元化、社会化的股权结构。较好地实现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妥善解决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其他利益关联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使所有出资者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形成了一定刚性约束的资本经营机制,加快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制定《金融特别安全法案》等立法形式参与商业银行的治理,而不是以银行的“绝对大股东”或“惟一股东”的身份来干涉银行的人事任免、日常决策等治理问题。第二,建立适当的制衡机制。公司治理的基本特征是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其核心任务是要降低人(行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成本,提高效率,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出现。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分权制衡机制与相互合作机制,使银行决策层个人利益与银行长期利益不一致导致的委托—关系问题和内部人控制现象造成的过高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增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合规性和科学性,更大程度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第三,降低经营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风险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审计等部门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即清楚界定银行各内部所有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被授予对于风险的限额和定义。为此风险管理部门必须独立于产生风险的各业务部门和交易领域,在涉及的每一业务部门中任命相应的风险经理,作为内部治理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将每日的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使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有效联系;同时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路线,除了纵向层级之间的报告,还应包括横向之间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建立一套具体的风险报告模式,规范风险报告的格式和传递路径,使风险政策得到贯彻,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其次,加强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治理,主要包括来自股票市场的约束。针对上市银行而言,股东发现银行的盈利状况恶化,或者银行从事了太多的高风险业务,不利于银行长期盈利水平的提高,股东就会在二级市场上抛售银行的股票来迫使银行改善治理状况。具体表现为:
第一,来自存款人的治理。一旦存款人知晓银行的高风险性,或者其他各种可能损害银行经营状况的传言,存款人就会提取存款,严重的会引起挤兑,直接导致银行破产倒闭。第二,来自贷款人的治理。如果一家银行的风险性很高,优质贷款客户就会远离这家银行。贷款人之所以能够对银行实施一定的约束,主要是因为贷款人关心的并不只是资金的可获得性,还包括与贷款相关的其他服务,如咨询服务、贷款出现问题时的重组服务等等。第三,来自银行同业的治理。同业市场有可能向一家高风险的银行关闭,使它再无法从市场拆人资金,在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就难以得到有效的化解。第四,来自金融市场的治理。如果银行的风险上升,银行在金融市场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上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时,一方面可能需要提高利率,从而加大筹资成本,另一方面可能根本销售不出去。第五,来自外部经理市场的约束。如果银行的董事或经理不能胜任其职务,必将被来自经理市场的优秀人才所“驱逐”。
这些外部治理机制的存在使得银行在督促银行董事改善企业治理和经理提高公司绩效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如果其一旦付诸实施(比如,大量储户同时提款),由于银行业的行业特殊性,势必对一国的金融稳定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
参考文献:
1.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黄铁军.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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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劣势
(一)国有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及管理方面的劣势
1.国有商业银行体制灵活性较差。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还未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虽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有三家进行了改革,变成股份制商业银行,但仍然是由国有公司控股,所以,在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来自许多方面的干扰,还必须兼顾银行的商业利益和国家的政策,在业务上常常被要求更多的为国家政策服务。其灵活程度与外资银行相比有很大差距。外资银行都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运作基本上不受政府的干预,完全以利润为中心,十分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在我国注册的外资银行大都是一些国际性的大型跨国银行,管理相当规范,完全按照国际商业惯例运作,非常有效率。
2.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及经营方式存在局限性。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分业经营方式,一直局限在存、贷、汇传统业务上。在全球银行业已形成统一的综合化、全能化趋势的背景下,面临国际全能银行的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条件下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种类、水平与外资银行相距太远,根本无法与外资银行竞争。外资银行的管理模式通常采用金融集团的形式,经营方式则多数采取混业之中的分业经营,经营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而且还从事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既可以从事货币市场业务,也可以从事商业票据贴现和资本市场业务。经营业务非常广泛。
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员工数庞大(每家银行最少15万人,最多60万人)。成本支出庞大,效率低,人均创造价值少,常常人浮于事。外资银行有很完善的激励措施及管理措施。所以,相比而言外资银行人均贡献值很高。与中国银行资产规模相当的汇丰银行只有3万多人,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人均创造利润为5万多美元。
4.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手段相对落后,科技化程度较低,各种软硬件设施配备不够,自动化水平较低,柜面压力依然较大,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比较单一,创收能力不足,深层次的服务项目远远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外资银行的服务手段电子化水平较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在金融系统得到广泛运用,大大地降低了经营成本。
5.从资本充足率来看,截至200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13.57%,较上年提高2.28个百分点,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也都超过8%。资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着商业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高低。资本金的多少,决定了银行的实力和支付、清偿能力,它不仅可以保证银行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而且可以应付偶发性的资金短缺,从而维护存款人的正当利益和公众对银行的信任。由于《巴塞尔协议》明确规定了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所以,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补充,使国有商行的资本充足率不断提高,逐渐接近外资银行的水平。外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国有商业银行偏高,花旗、汇丰控股等都超过11.5%。在国际上资本充足率对一家银行的国际活动、国际地位有很大影响,国际评级机构也把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评级的重要尺度,所以,单从这方面来说外资银行的国际竞争力要高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
(二)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能力及投资收益方面的劣势
1.在不良资产方面,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远远高于外资银行。虽然近几年国家一直在帮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但至今还有1.17万亿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率仍为7.6%,还是高于国际不良资产率。巨额的不良资产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步履艰难,阻碍了银行的正常发展,阻碍了参与国际竞争。如果不及时处理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国有商业银行便会面临严重困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客户风险意识的加强,客户将会越来越关注银行的资产状况。因此,不良资产状况对商业银行竞争力有很大的影响。外资银行由于是完全以利润为中心,受政府干涉少,长期以来形成了非常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有着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良资产率很低。很低的不良资产率使其可以在越来越激烈的中外银行竞争中轻装上阵,大大提高了竞争力。
2.从银行的规模实力和经营业务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明显。单纯的规模并不能构成优势,只有建立在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灵活经营机制基础上的规模才构成优势。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仍以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存贷款差是其主要来源,中间业务大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品种相对较少,即使在有限的范围内,对产品的管理也不够精细,不注重效益功能,主要是从事一些操作简单、技术含量低的业务,如以工资为主的代收代付业务不仅占据了大量的柜面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且效益很低,而一些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高的投资业务、资金交易业务、资产证券化、投资银行业务及理财业务等则没有得到相应发展。外资银行不但资产规模大,而且规模经济效应、安全性、流动性也相应较高。外资银行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管理水平,使其具有很强的国际筹资能力,筹资成本较低。近年来,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中间业务已成为外资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外资银行以其强大的创新能力开发出一系列的金融产品。仅中间业务品种目前外资银行就达到1000余种,大约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有中间业务品种的3~4倍。与之相比,在我国加入WTO前,由于金融监管的限制,外资银行对中间业务这一市场只能观望;加入WTO以后,根据市场准入原则,外资银行凭借其操作规范、管理先进的优势,加紧参与对中间业务的竞争。这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明显落后,据统计,外资银行办理的出口结算业务已占我国市场份额的40%左右。我国虽有像中国银行这样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但并未体现出规模经济效率,与其他跨国外资银行相比处于劣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进入我国的大型国际性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实力差距。
3.从投资收益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大部分收入依然来源于风险性很高的存贷业务,而风险少、收益高的中间业务所占比例很小,投资收益率很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只有3%左右。外资银行大约有70%以上收入来源于中间业务,其存贷业务所占比例越来越小。外资银行的投资收益率远大于国有商业银行。花旗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为20%左右,渣打银行为14%左右。
二、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优势
虽然国有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及管理、经营能力和投资收益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劣势,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比率、市场占有率及客户群等方面却具备外资银行所没有的良好基础。
1.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比率远远高于外资银行。
从200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分布来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较大比例,资产比率达到55%,而外资银行仅为2%。国有商业银行雄厚的资金是外资行不能比拟的。
2.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具有相当优势。从市场占有率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星罗棋布、覆盖全国的机构网点,有巨大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有了自己的品牌。在内地的各级银行,共有77 500家分支机构,是外资银行网点的152倍。仅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就超过了18 000家,从数字显示,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是市场领导者。入世以来,外资银行只在我国开设了511家分支机构,摩根大通的报告列出外资银行的市场占有率只有1.7%,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有率为53.5%。两者相距甚远。
3.国有商业银行有庞大稳定的客户群。从客户基础来看,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根植国内,经过长期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已基本上形成了自己固定的客户,特别是一些大型、特大型的客户,在长期合作中,已形成了互相依赖、互相支持、密切联系的关系,这种的关系,不可能在短期内被外资银行割断。再加上国家在信誉、资金上的支持,使得国有商行在人们心中拥有很高的信用度。而且国有商行的网点普及率非常高,分布非常广泛,在全国各地拥有77 500家分支机构。如此众多的网点使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异地通汇能力,吸引了众多的客户,仅中国工商银行就拥有1.5亿的个人客户。外资银行进入我国时间较短,人们对外资银行的了解较少。外资银行在信誉度上就远比不上有国家支持的国有商业银行。而且由于资金、时间等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短期内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铺设经营网点,只会更多地开展网上银行业务,这就大大限制了客户范围。
三、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对策
1.在体制方面,改革落后的银行体制与制度,改变观念,大胆创新,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全面的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是加快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步伐,随着工、中、建的成功改制,我国银行业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农行的改革刻不容缓。通过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积极学习外资银行的先进管理方法使国有商业银行实现产权关系明晰,以真正独立的法人身份进入市场,焕发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2.在分支行的设置方面,由按照行政单位设置分支行改为按经济区设置分支行,这也是银行发展的趋势。第一,有利于银行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缓解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整体经济的高速增长,地区间的经济差距有增大的趋势,而增大的区域不平衡又成为制约整体经济发展的瓶颈。一般来说,一定的经济水平要求一定的金融水平与之相适应,并要求一定的金融政策与之相匹配,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以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缩小地区间的差距,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第二,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减员增效。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职员队伍不但增加了成本支出,而且降低了劳动生产率,并容易产生各种攀比、扯皮现象。国有商业银行的减员增效势在必行,但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使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遍及全国,在保持如此众多分支机构的情况下的大量减员是很难实现的。一条重要的渠道就是精简分支机构,对业务量达不到一定要求的分支机构进行撤并,机构的撤并必然伴随着人员的精简。第三,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益的提高。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使各经济区划行制定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寻找并发展本地区的效益增长点。另外,对归入撤并行列的二级分行,其撤并所导致的收益的减少一般小于成本的减少,这将直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第四,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加强对信贷风险的防范。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需要不同的金融政策,不同的金融政策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需要不同的防范风险的措施,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使经济区划行采取适合本行业务特点的防范风险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第五,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推进。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涉,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按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地位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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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的形成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形式的形成是与计划经济密不可分的。当初的设置是伴随着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置而并行设置的,完全没有经济角度的考虑,是标准的总分制商业银行结构,从理论上讲也是标准的直线—职能式的组织结构。虽然1995年《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根本转轨,也为商业银行的经营提供了法律保障并由此开辟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等根本问题上的改革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几年时间过去了,这种管理组织结构模式一直延续至今。
2现行结构的特点及利弊
2.1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主要特点
机构庞大,覆盖面广;管理层次多,权力相对集中,等级明显,管理幅度较窄;职能部门林立,相对独立;党政不分,存在不少与经营无关的内设部门。
2.2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的优点
由于网点覆盖广,易于采用现代化设备,形成服务网络,具有为客户提供全面、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实现规模效益的潜能;由于分支机构众多,易于吸收存款以及在全系统内调剂和使用资金,使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合理地使用;有利于业务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和内部实行高度分工,利于发挥职能部门的专业化指导和参谋作用;在经济和市场条件比较稳定的时期运行比较顺畅。
2.3现行管理组织结构的问题
管理上条块分割,职能部门之间横向联系不理想,容易产生脱节和矛盾,协调与协作不理想。
由于管理层次过多,企业上下信息沟通路线较长,容易导致上传下达的信息传递不畅,影响决策反应速度和执行效果,导致有令难行、有禁难止等等间题;在当今经济和市场条件变幻莫测的情况下,这种传统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已经明显表现出笨重、迟缓、缺少灵活性的弊端;现行管理组织结构要求总行对分支机构具备较强的控制能力,要求总行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和严密的成本控制手段,否则会导致严重的效益下降,尤其是在我国地域辽阔、行政区划众多、地区经济和人文状况差别很大的情况下,就更增加了控制上的难度;人员管理上也存在问题,如果调动频繁,则会导致新人对市场、环境和客户了解不够;如果一些人员长期呆在一个地方不动,上级行的控制能力将会下降;最基本营业机构数量众多,但功能单一,投人产出比不合理,人均劳动生产效率和效益偏低,尤其以经济欠发达地区最为突出;在业务职能管理上层次过多、分工过细,重复劳动及冗员问题突出。
3国有商业银行推行扁平化管理条件分析
3.1必须清醒地认识这项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推行扁平化管理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加人WTO以后,根据有关资料的统计,将有135家外资银行立即可获准开办人民币业务,还有430家设立了代表处等待升为支行,而后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五年后外资银行将享受国民待遇,就会不断大量涌人,到那时国有商业银行既使足不出户,也将直接面临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
其次,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机构、人员庞大的总分制商业银行,存在着上面所述的诸多问题,也只有通过逐步的改革才能解决问题,建立起更加灵活、适应市场变化的管理组织形式。
3.2具备推行扁平化管理的基本条件
扁平化的管理组织形式本身对企业现实的经营水平和人员素质要求是相对较高的,尤其是企业本身的行业经营特点应对扁平化管理更具有适应性和发挥管理效能。一些知名管理学者更加推荐扁平化管理在一些个性化服务要求较高的行业如银行业先行,已经从理论上解决了银行业采取扁平化管理的适应性问题。在其他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努力,已经形成几大资源优势:一是服务网络覆盖优势;二是现有客户资源优势;三是人才储备优势;四是已形成的企业形象优势;尽管这些资源优势还未能充分转化为生产力而形成竞争优势,但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具备了坚实的基础条件,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条件才有可能采用扁平化管理等先进管理法对这些资源进行合理地配置和充分地利用,达到兴利除弊的改革目标。
4国有商业银行扁平化管理改革的建议
如果说国有商业银行推行扁平化管理是可行的,那么还存在如何实践扁平化管理并达到预期目标的改革策划、组织与实施问题,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也是一项相当艰巨的工作。这一改革必须遵照现代企业组织机构设计的程序,科学、谨慎地开展。
4.1必须明确推行扁平化管理所应追求的目标
(1)扁平化管理必须促进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投人产出比的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和效益的提高,增强对市场变化的反应和适应能力,提高对客户需求的满足水平。
(2)扁平化管理所要达到的目标不能过多、过高,重点应放在解决因传统的管理组织结构而导致的问题和矛盾上面,而不能把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统统归结于管理组织问题而企望通过扁平化管理统一加以解决。
4.2必须因地制宜地推行扁平化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的众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其个性差别可想而知。就拿省内来说,其经营环境也千差万别,同级机构的经营规模和效益更是相差甚远,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特殊性,所以在推行扁平化管理过程中不可能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模式。必须结合本地区、本行的实际推进这项改革。
4.3与国际上扁平化管理的区别
国有商业银行推行的扁平化管理在减少管理层次、增加管理幅度、建立全功能、小规模的经营单位等方面与国际标准的扁平化是相一致的,但是更应该注意因所处环境和行业特点及自身条件的差距所产生的差别,国际上扁平化管理强调分权、要求员工都能成为企业家,但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员工的综合素质还普遍无法达到那样高的标准,绝对不可以照搬照套,关键是要能够借鉴扁平化管理思想的精髓推行特色的扁平化管理。
4.4扁平化管理必须全面、系统地实施
为了取得良好的效果,扁平化管理的实施必须讲求系统化地配合。同其它面的根本性改革配套进行,诸如产权形式、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等等;同扁平化管理相配套的业务流程的改革;同扁平化管理相适应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改革。
4.5确定扁平化管理的层次及运行模式
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规模比较大,而中国的经济地理情况又比较复杂,所以现行的总分制组织形式是比较切合实际的,至于说是采取管辖行模式还是区域型模式效果更好,可以通过改革实践来探索和检验,但是总行直隶型应该说更近于国外一些大公司的扁平化,但对象国有商业银行这样的刚刚起步、问题还很复杂的商业银行是不宜采用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扁平化改革必须确定一个初步的范围,是在二级分行先推开,其他管理层次保持不变;还是在一级分行以下全面推行,这是一个必须预先确定的扁平化幅度的问题。
4.6解决扁平化管理与中央银行监管之间的矛盾
国有商业银行推行扁平化管理还必须解决在机构设置上受中央银行监管限制的问题。我国属于中央银行监管比较严格的国家,商业银行的机构撤并、升级、迁址、更名等所有活动都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而能否得到批准又是一个未知数,由二级分行自己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所以,总行应向中央银行提交一个整体方案和计划,才能有利地促进扁平化管理的深人。
4.7扁平化管理需要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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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及管理方面的劣势
1.国有商业银行体制灵活性较差。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还未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虽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有三家进行了改革,变成股份制商业银行,但仍然是由国有公司控股,所以,在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来自许多方面的干扰,还必须兼顾银行的商业利益和国家的政策,在业务上常常被要求更多的为国家政策服务。其灵活程度与外资银行相比有很大差距。外资银行都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运作基本上不受政府的干预,完全以利润为中心,十分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在我国注册的外资银行大都是一些国际性的大型跨国银行,管理相当规范,完全按照国际商业惯例运作,非常有效率。
2.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及经营方式存在局限性。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分业经营方式,一直局限在存、贷、汇传统业务上。在全球银行业已形成统一的综合化、全能化趋势的背景下,面临国际全能银行的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条件下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种类、水平与外资银行相距太远,根本无法与外资银行竞争。外资银行的管理模式通常采用金融集团的形式,经营方式则多数采取混业之中的分业经营,经营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而且还从事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既可以从事货币市场业务,也可以从事商业票据贴现和资本市场业务。经营业务非常广泛。
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员工数庞大(每家银行最少15万人,最多60万人)。成本支出庞大,效率低,人均创造价值少,常常人浮于事。外资银行有很完善的激励措施及管理措施。所以,相比而言外资银行人均贡献值很高。与中国银行资产规模相当的汇丰银行只有3万多人,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人均创造利润为5万多美元。
4.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手段相对落后,科技化程度较低,各种软硬件设施配备不够,自动化水平较低,柜面压力依然较大,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比较单一,创收能力不足,深层次的服务项目远远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外资银行的服务手段电子化水平较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在金融系统得到广泛运用,大大地降低了经营成本。
5.从资本充足率来看,截至200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13.57%,较上年提高2.28个百分点,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也都超过8%。资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着商业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高低。资本金的多少,决定了银行的实力和支付、清偿能力,它不仅可以保证银行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而且可以应付偶发性的资金短缺,从而维护存款人的正当利益和公众对银行的信任。由于《巴塞尔协议》明确规定了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所以,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补充,使国有商行的资本充足率不断提高,逐渐接近外资银行的水平。外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国有商业银行偏高,花旗、汇丰控股等都超过11.5%。在国际上资本充足率对一家银行的国际活动、国际地位有很大影响,国际评级机构也把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评级的重要尺度,所以,单从这方面来说外资银行的国际竞争力要高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
(二)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能力及投资收益方面的劣势
1.在不良资产方面,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远远高于外资银行。虽然近几年国家一直在帮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但至今还有1.17万亿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率仍为7.6%,还是高于国际不良资产率。巨额的不良资产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步履艰难,阻碍了银行的正常发展,阻碍了参与国际竞争。如果不及时处理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国有商业银行便会面临严重困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客户风险意识的加强,客户将会越来越关注银行的资产状况。因此,不良资产状况对商业银行竞争力有很大的影响。外资银行由于是完全以利润为中心,受政府干涉少,长期以来形成了非常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有着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良资产率很低。很低的不良资产率使其可以在越来越激烈的中外银行竞争中轻装上阵,大大提高了竞争力。
2.从银行的规模实力和经营业务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明显。单纯的规模并不能构成优势,只有建立在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灵活经营机制基础上的规模才构成优势。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仍以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存贷款差是其主要来源,中间业务大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品种相对较少,即使在有限的范围内,对产品的管理也不够精细,不注重效益功能,主要是从事一些操作简单、技术含量低的业务,如以工资为主的代收代付业务不仅占据了大量的柜面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且效益很低,而一些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高的投资业务、资金交易业务、资产证券化、投资银行业务及理财业务等则没有得到相应发展。外资银行不但资产规模大,而且规模经济效应、安全性、流动性也相应较高。外资银行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管理水平,使其具有很强的国际筹资能力,筹资成本较低。近年来,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中间业务已成为外资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外资银行以其强大的创新能力开发出一系列的金融产品。仅中间业务品种目前外资银行就达到1000余种,大约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有中间业务品种的3~4倍。与之相比,在我国加入WTO前,由于金融监管的限制,外资银行对中间业务这一市场只能观望;加入WTO以后,根据市场准入原则,外资银行凭借其操作规范、管理先进的优势,加紧参与对中间业务的竞争。这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明显落后,据统计,外资银行办理的出口结算业务已占我国市场份额的40%左右。我国虽有像中国银行这样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但并未体现出规模经济效率,与其他跨国外资银行相比处于劣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进入我国的大型国际性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实力差距。
3.从投资收益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大部分收入依然来源于风险性很高的存贷业务,而风险少、收益高的中间业务所占比例很小,投资收益率很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只有3%左右。外资银行大约有70%以上收入来源于中间业务,其存贷业务所占比例越来越小。外资银行的投资收益率远大于国有商业银行。花旗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为20%左右,渣打银行为14%左右。
二、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优势
虽然国有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及管理、经营能力和投资收益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劣势,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比率、市场占有率及客户群等方面却具备外资银行所没有的良好基础。
1.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比率远远高于外资银行。从200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分布来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较大比例,资产比率达到55%,而外资银行仅为2%。国有商业银行雄厚的资金是外资行不能比拟的。
2.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具有相当优势。从市场占有率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星罗棋布、覆盖全国的机构网点,有巨大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有了自己的品牌。在内地的各级银行,共有77500家分支机构,是外资银行网点的152倍。仅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就超过了18000家,从数字显示,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是市场领导者。入世以来,外资银行只在我国开设了511家分支机构,摩根大通的报告列出外资银行的市场占有率只有1.7%,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有率为53.5%。两者相距甚远。
3.国有商业银行有庞大稳定的客户群。从客户基础来看,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根植国内,经过长期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已基本上形成了自己固定的客户,特别是一些大型、特大型的客户,在长期合作中,已形成了互相依赖、互相支持、密切联系的关系,这种的关系,不可能在短期内被外资银行割断。再加上国家在信誉、资金上的支持,使得国有商行在人们心中拥有很高的信用度。而且国有商行的网点普及率非常高,分布非常广泛,在全国各地拥有77500家分支机构。如此众多的网点使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异地通汇能力,吸引了众多的客户,仅中国工商银行就拥有1.5亿的个人客户。外资银行进入我国时间较短,人们对外资银行的了解较少。外资银行在信誉度上就远比不上有国家支持的国有商业银行。而且由于资金、时间等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短期内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铺设经营网点,只会更多地开展网上银行业务,这就大大限制了客户范围。
三、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对策
1.在体制方面,改革落后的银行体制与制度,改变观念,大胆创新,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全面的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是加快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步伐,随着工、中、建的成功改制,我国银行业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农行的改革刻不容缓。通过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积极学习外资银行的先进管理方法使国有商业银行实现产权关系明晰,以真正独立的法人身份进入市场,焕发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2.在分支行的设置方面,由按照行政单位设置分支行改为按经济区设置分支行,这也是银行发展的趋势。第一,有利于银行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缓解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整体经济的高速增长,地区间的经济差距有增大的趋势,而增大的区域不平衡又成为制约整体经济发展的瓶颈。一般来说,一定的经济水平要求一定的金融水平与之相适应,并要求一定的金融政策与之相匹配,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以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缩小地区间的差距,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第二,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减员增效。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职员队伍不但增加了成本支出,而且降低了劳动生产率,并容易产生各种攀比、扯皮现象。国有商业银行的减员增效势在必行,但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使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遍及全国,在保持如此众多分支机构的情况下的大量减员是很难实现的。一条重要的渠道就是精简分支机构,对业务量达不到一定要求的分支机构进行撤并,机构的撤并必然伴随着人员的精简。第三,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益的提高。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使各经济区划行制定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寻找并发展本地区的效益增长点。另外,对归入撤并行列的二级分行,其撤并所导致的收益的减少一般小于成本的减少,这将直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第四,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加强对信贷风险的防范。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需要不同的金融政策,不同的金融政策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需要不同的防范风险的措施,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使经济区划行采取适合本行业务特点的防范风险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第五,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推进。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涉,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按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地位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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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权还是竞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起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着产权与超产权的理论之争。前者认为当一国银行业存在规模报酬递增时,利用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会得出一个矛盾的结论,并且,由于现代银行是产品多样化的服务机构,因此很难判断每一银行的利润率是否由集中率直接造成。从各国金融体系构成看,银行业产业组织结构及其绩效并不能以此为标准进行简单化的判断。因此,S—C—P范式并不适用于对我国银行业的研究。他们认为,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单一,而不是产业集中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但核心问题是产权结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行机制及其效率上的种种缺陷,也是由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决定的。因此,我国银行业改革要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产权结构的调整比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更为重要。
而超产权论者则认为,市场竞争才是决定产业运行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利用竞争机制可以改善产业结构,规范产业行为,提升产业或企业绩效。持该观点的学者利用S—C—P范式研究了我国银行业的产业组织情况,并得出了我国银行业的垄断结构效率不佳的结论,由此他们认为,在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引入竞争因素以优化银行业产业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首要选择。
但笔者认为,产权论与超产权论都忽略了我国银行业特有的基本特征,因此得出的结论有失偏颇。
首先,产权论者没有看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不存在规模经济利益的事实而片面地否定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规模不当。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规模相对其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而言显得过大,并且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严重的规模不经济。而隐藏在相对规模过大和高不良贷款比例的背后则是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造成的各种缺陷。其次,尽管各国的银行业具有不同于一般非金融产业的特点,但作为一个产业而言,竞争适度的市场结构、理性的企业行为和不低于普通产业的平均利润率等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仍应存在,这一点对转轨的中国银行业也不例外。但在运用此分析框架研究我国银行业时,我们应看到S—C—P与超产权理论所隐含的既定的制度背景,即,它是以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而我国却缺乏这一制度背景。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即产权本质上的国家所有。这样,超产权论在分析我国银行业时就难免捉襟见肘了。最后,产权所有制性质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关键因素。“任何关于产权绩效的研究,都必须放在相应的市场结构框架内,否则势必会导致与产权理论假设不同的难以解释的结果。同样,任何关于市场绩效的研究,离开了产权这一重要因素,则会产生与一般市场结构理论相背离的很大误差。至少,在中国经济的研究领域内,这两者是密不可分和互不可缺的”如前所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有的产权制度安排是国有商业银行规模不经济与绩效低下的主要因素。
因此,在利用S—C—P范式分析我国银行业问题时,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极具重要意义的。正是这种产权制度安排才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呈现出独特的制度变迁、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等特征。而为了保护这种独特的产权结构,我国的金融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是从产权结构开始的,而是开始于体制外竞争因素的引入。
二、隙缝经济的产生、发展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外竞争压力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之初,决策部门并没有采取大张旗鼓的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一步到位的“大爆炸”式的产权改革的方法,而是在旧体制的旁边发展出一种新体制。而后利用这种从体制外产生的“隙缝经济”(nicheeconomy)来强化体制内经济的竞争或利用它们对体制内经济产生竞争压力,从而使我国银行业出现了较长时期的“体制双轨”局面,最后再渐进地完成银行业体制的转轨改革。
(一)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自1949年建国至1979年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一个典型的、由国家完全垄断的中央集权的计划金融制度,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单一的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其后,以1979-1984年的金融体系重组为特征,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相继从中央银行独立出来或建立起来并行使商业银行的职能,这使我国“从金融机构的一元化转向多元化”,“出现了以产业分工为主要特征的专业银行机构”。在此时期,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占据了主导的地位。随后的1985—1992年期间,四大专业商业银行逐渐企业化,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设立并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是发行上市。以1986年7月交通银行成立为标志,中国银行业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才开始。由于这些新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都采取了股份制形式,或十分迅速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已上市挂牌交易,因此,他们经营机制十分灵活,发展迅猛。从1993年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初步确立了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其后,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另一种体制外竞争因素开始产生并迅速增长。从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成立以来,截止2001年底,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已发展到109家。另外,从1979年以来,我国外资商业银行也急剧膨胀。尤其是1996年后,我国允许部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本币业务,使外资商业银行的竞争触角开始伸入到长期以来一直为中资商业银行所垄断的业务范围。于是体制外另一种力量也参与到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之中,它们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一起,推动了我国金融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进程,同时也初步构建了我国银行业体系市场竞争的不同主体。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体制外因素带来的竞争压力及其退化
在我国金融体制的变迁过程中,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的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逐渐从体制的夹缝中产生并生存下来。经过10余年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展开了竞争,他们不断克服因制度歧视所带来的不利因素,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了寡头垄断竞争的局面。
因此,值得肯定的是,我国所采取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式的金融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基本成效。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商业银行的引入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并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强。正如于良春、鞠源(1999)所指出的,“中国银行业自1978年以来所进行的改革迄今已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主要表现在垄断的打破、从业家数增多、竞争程度上升、银行服务质量与经营效率提高以及较为完善的现代化多元银行业组织体系逐步建立等方面。”而在这种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我国国有金融产权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低效性逐步凸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却表现出相对的竞争优势。
但是,体制外因素的引入并未从根本上动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并没有取得完全成效,其制度的路径依赖仍然较强。尽管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生和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鲶鱼效应”,带来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的强化,但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力远未达到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造成现实威胁的水平。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以其雄厚的基础资源和竞争力资产,仍保持着具有绝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力。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市场份额、服务网络、技术储备和国家信誉是其最有力的竞争资产,这些“资产”所形成的市场支配力之强大仍是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难以抗衡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国有商业银行仍保持着绝对大的市场份额。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体制优势的边际产出则呈递减趋势,近年来更有“体制回归”的迹象,即“工农中建”化趋势。
三、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强垄断”和“弱竞争”与制度性垄断无效率
在体制外因素的竞争冲击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有所削弱。这种削弱则是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或“弱竞争”行为的结果“,而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的主要原因则应归结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形成的政府保护。这种产权保护下的弱竞争行为最终体现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绩效的不断削弱,因为“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面对的生存法则,而竞争致胜的全部基础在于经营绩效的提高”。
(一)“强垄断”、“弱竞争”与国家所有制
从我国银行业的资产、存款和贷款集中度指标看,我们发现,即使在1993年以后,我国银行业体系的集中与垄断程度仍然非常高。1993—2001年期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上至少都各占据了60%以上的份额。因此,产业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十分强大。但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进程的推进和体制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出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正不断的下降,其资产份额由1993年的69.1%下降至2001年的60.5%,下降了近9个百分点,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也分别下降了近9%和18%。而同期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各项指标的市场份额则不断的增长,前者三项市场份额分别增加了6.53%、6.19%和6.66%,后者各项指标都增加了近4%。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不断地向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让出市场,但尽管如此,我国银行业产业结构中的竞争因素仍然十分薄弱。
然而,问题并不仅止于此。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强垄断”与“弱竞争”并存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尽管存在独资和股份制等多种产权形式,但是如果我们把包括由我国直接控股的股份制银行计算在内,那么我国银行业中大约有80%以上的股权归国家所有。这种所有制形式使国家实际上承担了无限责任,而在这种国家保护政策与倾斜政策及歧视性的制度安排下所形成的高度垄断中,又使竞争性质的产业结构具有浓厚的制度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并不是由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而是由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国家所有这一产权制度安排所导致的。因此,我国银行业这种“强垄断”和“弱竞争”的格局实质上就是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对市场化竞争行为的抑制,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对银行资产和市场的绝对控制。这样,处于国家保护之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就可以免受市场竞争机制的威胁。
因此,正是基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殊的产权结构安排才使得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存在独特的制度性特征,我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也主要是由这种单一产权安排所引起的。我们承认产权问题,但我们的主张是,市场结构单一是产权结构单一的直接结果。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政府对银行业体制进行行政性分权形成的,而非银行间竞争和追求绩效的“市场化”结果;从改革历程看,政府通过制定各种配套体制如压低利率、行政性审批等手段人为地提高了银行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导致了市场主体间的不平等竞争和目前“弱竞争”的状况。
(二)国有商业银行粗放型扩张行为与银行业绩效
1984午以后,以四家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其后8年间(1984-199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竞争都主要是通过机构竞争,即通过机构和人员的迅速扩张来实现的。在该时期,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总数由1986年的67626个增加到1993年的近14万个。同时,“在大量机构网点的支撑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迅速膨胀。1985年至1997年间,资产增长了11倍,其中贷款增长了11倍,存款增长了16.3倍。”
随后,1992年底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引发了第二轮的金融机构竞争浪潮,即以金融工具创新为主的竞争。但第二轮竞争浪潮仍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其原因除了特有的制度性垄断因素外,还包括以下因素:
首先,第二轮竞争浪潮中的金融创新吸纳性居多,而原创性创新很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新的金融工具达70余种,但其中85%左右是“舶来品”。其次,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的扩张,内涵较低。该时期已有的金融创新主要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资形式的建设上,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再次,创新主要靠外部力量推动,创新主体内部驱动力不足。中央银行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一直是我国金融机构微观创新的主要外部动力,而国有商业银行出于外部竞争压力而进行的自发性创新严重不足。其四,“如同规模竞争一样,工具创新的直接动机仍然是争夺储蓄资源,以支持资产扩张,缓解流动性压力,其公司治理机制没有改善,风险控制水平也没有明显增强。”
因此,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依赖机构扩张与模拟性工具创新的竞争行为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或提高其运作绩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的不断削弱,四家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从1985年的1.39%几乎直线下降到2003年的0.06%,尽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在近年来随着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而有所下降,但长期的垄断地位以及以提供金融补贴为主要任务的运营方式,不仅使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效率低下的现状,而且还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补贴的刚性依赖。因此,在行政保护下所形成的寡头垄断地位不仅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内在的动力去改善绩效,而且还会产生竞争不力的市场行为,如大力扩充分支机构、过分追求存款和贷款等。正是这种粗放式的增长和扩张路径一直主导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发展过程,那么合乎逻辑的结果只能是国有商业银行绩效的低下。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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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和金融都受国家的管制,但是这种固化的状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开始日益的暴露出其弊端,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国家逐渐放松对银行利率的管制,开始采用市场化定位的模式,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对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其发展过程中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冷静思考对策。
二、利率市场化的定义
所谓利率市场化就是指政府性质的中央银行,俗称央行,放松了对利率的直接管制力度,开始转由市场资金的供求情况来自主决定资金价格,即利率。换句话讲,就是资金的价格将由市场资金供求情况来决定。从我国经济金融角度来看,利率市场化就是将利率的实际决定权交给了各家金融机构,由他们以自身的资金情况和市场动向来自主调节利率价格,从而为央行的的基准利率提供基础。目前全球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实现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这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三、利率市场化对国有银行的影响分析
利率市场化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而推进的,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实现了利率市场化改革,从长远利益看,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国有银行的发展是有益的,但是从短期现象看利率市场化对国有银行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因此我们对利率市场化对国有银行的发展要秉持两面性,既要看到其给国有银行带来的冲击又要看到其带来的机遇。
1.利率市场化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
(1)利率市龌有利于促进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发展。一直以来利率在我国都是受到央行的严格管控的,这一直被认为是阻碍金融业创新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过去的金融创新产品质量确实一般,许多金融产品都是生拉硬拽的欧美国家的产品,没有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特点与实际需求进行开发。而利率市场化后,国有商业银行将具有一定的自,不再完全受央行利率的管控,这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大大的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按照自身发展的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拓宽了营销渠道。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各家小银行具有利率浮动的优越性,不断抢占市场份额,利率市场化为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了机遇,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
(2)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优化国有商业银行客户结构。利率市场化后,国有商业银行具备了定价自,各大商业银行为了能够更加科学理性的分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对信贷的客户进行客观评估评价,然后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再决定信贷资金发放与否以及发放额度的多少,这样既可以稳定银行收益,又能够达到优化客户结构的目的。
(3)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合理的资金定价体系。利率市场化后,资金的价格将由市场资金供求情况来决定,避免了盲目定价,具有更好的针对性和真实性,各大商业银行在市场化评估的背景下定价利率能够使银行更好的把握社会发展的需求,将资金真正的运用到需求的地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银行建立合理的资金定价体系。
2.利率市场化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冲击
(1)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受到冲击。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是信贷业务,2011年至2013年公布的四大国有银行的营业收入比重表显示,国有商业银行中银行利润的主要增长点是利息收入,信贷利息与存款利息的差是银行的主营业务收入。但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的利率具有了一定的自,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银行经营更加灵活,地盘不断扩大,这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很大的冲击,银行之间的竞争变得日益激烈,国有银行的信贷业务利润下滑。
(2)国有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面临挑战。实行利率市场化后,我国的存款利率并没有全面的放开,但银行对于贷款利率已经有了相对的自,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把握定价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若是定价过高,那会使国有商业银行在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位置,若是定价过低又无法实现成本补偿的要求。而且自从贷款利率市场化后,我国所有商业银行在开发高价值的客户、抢夺优质资源的方面产生了激烈的竞争,这都给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收入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如何面对存贷款利率的定价问题成为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3)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遭遇考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管理水平、盈利能力上与发达金融业的国家相比都还差距甚远,利率风险的凸显带来的不良影响是非常明显的。但是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率风险成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而目前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对于风险的管控尚处探索阶段,对于控制管理利率风险还没有充足的经验,而且也没有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的完善的利率风险管控体系。
四、国有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有效政策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还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为了能够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准确的把握自我的定位,正确做出合理的选择,我们必须要未雨绸缪,及早的部署应对方案,从而使国有商业银行在未来的竞争中抢占有利位置。
1.要加强国有商业银行业务结构调整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的发展,商业银行之间的价格争夺战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在这种阶段下如何实现国有银行存贷利差增大成为我们工作的重点,而存贷利差的产生主要是由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组成的,从一般意义上讲,为了能够加大利差我们需要降低存款利率、提高贷款利率,但是从实际发展情况看,这种方式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而为了能够实现增大存贷利差目标,我们就必须要积极的拓展其他业务,调整银行产品结构,将银行资源不再仅局限于信贷业务中,而是积极的将其配置到附加值更高的新型产品业务之中。
2.建立健全金融产品体系,提升金融产品定价能力
在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前情况下,为了能够有效的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必须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准确了解当前市场资金的供求情况,然后结合银行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竞争情况,对金融产品进行合理的定价,这样才能够保证国有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迷失方向,以更优的产品更好的服务为社会提供有效的资金,提高人们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认可。
3.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化解利率风险性
建立完善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措施是解决当下国有银行面临的困境的重要方式,我们必须要在深入了解利率变动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后,采用科学合理的手段预测利率的变动走向,及时作出风险防范,使损失降到最低,这样才能够促进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朝着更好更深的方向发展,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五、结语
利率市场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从短期来看可能会对国有银行乃至整个金融市场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有的地方会出现短暂的银行危机,但这些影响都是暂时的。从长远利益看,利率市场化对于促进银行资产负债业务重组,创新健全科学实用的金融产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我国银行业的龙头国有金融企业,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一定会找准自身定位,努力克服面临的挑战,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突破发展瓶颈,促进国有银行的转型,为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彦琳.商业银行转型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基于银行贷款渠道的理论及实证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03):71-76.
[2]文心,刘逸伦,谢建华,易晓雪.利率市场化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影响--以江西银行为例[J].国际商务财会,2016,(12):64-67.
[3]刘毅,孙剑,尹美玲.利率市场化后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对比研究[J].浙江金融,2016,(10):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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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业中的现状
截至2001年末,中小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3.27万亿元,占全国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21.57%;存款总额2.54万亿元,占全国商业银行存款总额的20.86%;贷款总额1.67万亿元,占全国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19.35%。中小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外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从中小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的比较,与外资银行的比较来看中小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及比较优劣势。
(一)中小商业银行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比较:
1、与国有商业银行比较的劣势:
(1)从市场格局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存款、贷款占据了市场80%左右的份额,中国银行业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拥有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具备强大的零售银行业务的能力,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截至1999年末,四大商业银行在全国共设立网点140110个,而十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网点4276个,且网点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
(2)四大商业银行有国家作为后盾,有补充资本金的机制,比如1998年国家通过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来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而中小商业银行就没有这项优惠政策,除四家上市公司以外,其他中小商业银行大都只能通过私募扩股、留存收益、股东以部分红利转注等渠道补充资本金。中小商业银行资本金偏少,限制了业务的拓展,而增资扩股渠道的制约,导致部分中小商业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困难,发展速度缓慢,存在发展后劲上的差距。
(3)信用机制上的差距。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完全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而中小商业银行却没有这个条件。
(4)处理不良资产的差距。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可将自身的不良资产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而中小商业银行则没有这个条件。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最新统计,截至2002年9月30日,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处置不良资产2323亿元。
2、与国有商业银行比较的优势:
(1)从经营机制上看,四大商业银行仍未转化为真正的商业银行,缺乏追求利润的冲动,而中小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灵活,有较强的追求利润的冲动。
(2)从历史包袱来看,四大商业银行有较重的历史包袱,冗员较多,不良资产较大,而中小商业银行则是轻装上阵,没有什么历史包袱。
(3)与四大相比,中小商业银行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比较低,资本充足率较高,由于实行股份制,经营机制较为灵活,员工的积极性较高,易于采纳先进的经营管理办法和技术。
(二)中小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比较:
1、与外资银行比较的劣势:
(1)外资银行经营资金实力雄厚,我国营业额最大的工商银行在1999年也只能在世界银行界排第27位,营业额只有排第一位的德意志银行的三成多。外资银行机制灵活,有先进的营销技术和超前的服务观念,良好的信誉,较强的金融创新能力。
(2)规模较大的外资银行基本上都建立了全球清算系统和全球客户服务系统,全球范围内的资金往来当日即可完成。同时,外资银行在电子化、网络化发展上拥有技术资金上的优势。
(3)外资银行拥有较大的人才优势。一方面,外资银行拥有许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从事多年金融业务的金融人才;另一方面,外资银行可以利用委以重任、高薪和出国、员工持股、期权持股等优厚条件挖走国内银行的优秀人才;第三,外资银行还非常注重员工的培训工作,以及有具吸引力的激励机制。
(4)中小商业银行网点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而外资银行的业务也将集中在中心城市,地域范围会与中小商业银行重叠,双方的竞争更直接。
(5)外资银行目前还享受一些超国民待遇,包括:外资银行所得税率为15%,且有“两免三减”的优惠,而中小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率为33%。
(6)外资银行多为综合性商业银行,许多创新的金融业务不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而中小商业银行任何新业务都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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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观念上,市场化的营销观念和策略还仅仅在经济发达地区受到一定的重视。而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营销观念则相对淡漠,很难形成规范和系统的营销模式。由于市场化的营销观念和策略在国内经济生活中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商业银行间也尚未形成规范的市场竞争体系,抑制了营销观念的运用,因此也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在市场营销业务的开拓上缺乏相应的内部动力,处于相对较低的层次上。
二、国有商业银行营销行为市场化的迫切性
在当今,“服务出存款,竞争求市场”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共识。随着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日益加深,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形势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商业银行作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主导力量,其现有的营销观念与策略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经济形势。
与国有商业银行生存发展关系十分密切的金融市场也已发生了三个方面的主要变化:一是国内同业竞争局面已经形成。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新型股份制银行已成为商业银行行列中的重要力量。其经营机制市场化、商业化,资产总额、经营效益逐年递增。国有商业银行原有的对金融市场相对垄断的地位受到了挑战。银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局面已经形成。除了新型股份制银行外,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企业在金融市场中的占有份额也逐年加大,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不容忽视的有力竞争对手。二是国际金融市场竞争态势业已显现。作为世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约国之一,我国已将银行业作为优先开放的行业清单提交相关国家和地区。自1995年中国首家中外合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成立以来,外资银行在华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等每年都有新的进展。因而,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外国同业竞争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三是国内金融市场需求多样化已成为现实。随着社会公众现代金融意识不断增强,以及通货紧缩局面和买方市场的形成,金融市场上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呈多样化。如何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以具有独家特色的金融服务去满足各个层次的客户需要,是国有商业银行所无法回避的严峻现实。
可以这样讲,面对国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有成熟营销策略和经营艺术的国外同业,国有商业银行需要在营销观念和策略上进行深层次的变革,以适应市场的需求,求得在竞争中的生存与发展。国有商业银行营销观念的树立和营销策略的实施已刻不容缓。国有商业银行营销行为的市场化、商业化势在必行。
三、国有商业银行营销策略
(一)国有商业银行的商品力策略市场营销学通常把企业向市场提供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一切物品和劳务称之为产品。我们不妨把商业银行提供给社会公众的金融服务称之为金融产品,如各种形式的存款、放款、结算、咨询服务等。要提高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强金融产品的商品力,一般采用成本控制和产品差别的手段。
具体而言,成本控制可以控制某一金融产品的市场份额,使商业银行在诸多方面节省开支,尽可能地集约化经营,从而达到降低成本,实现经营利润的最大化。比如在存款的组织上,努力提高低利率的活期存款占比,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产品差别则要求商业银行遵循金融产品设计上具有新颖性且符合现实需要的原则,采用现代科技新技术,使推出的金融商品具有独特的新功能,以致做到金融业务、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二)国有商业银行的销售力策略国有商业银行的销售力策略应着重于对现有金融网点的再认识及金融网点的整合重构和金融产品的服务质量。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网点建设,应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注意做到:改变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旧体制,重视盈利性网点的延伸;网点位置要适中,要特别考虑交通的便利和客户的方便;对无发展前途的网点要抽资减人,或者撤并,以收缩战线,减轻经营包袱。此外,国有商业银行的全部经营活动都是通过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来实现的。因此,不断创新服务应作为金融企业经营的最基本要求。服务的最终标准是客户满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银行竞争,也可以说是服务上的竞争,国有商业银行如果能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做到文明、规范、热情、快捷、真诚、尽责,就能适应竞争,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从而获得长期的购买和长期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