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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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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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三资”登记台账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三资”问题是关系到农村经济管理的大问题,但是受到多种因素和条件的影响,部分地区的资金、资产、资源的登记台账管理还有待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很多因素的影响下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统计方面具有很大的难度,记录不完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导致各农户对本地经济资源没有全面和精准的了解,对于开展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就不容易把握,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1.2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团队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涉及的内容多,基层工作条件有限,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涉及到的问题更多,再加上多数工作在一线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者多数文化水平不高,同时加之老龄化问题严重,部分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差等问题,都是影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因素。

1.3 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重视不够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对于农村经济管理乃至农村经济发展工作也有一定的影响。随着人口的增加,各地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但各地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缺乏有组织的引导和转移,致使富余劳动力盲目转移,增收效果不明显,甚至出现上当受骗,误入歧途的现象。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但是如果管理不当很容易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不良因素。

2 解决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发展问题的对策分析

2.1 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保证农户根本利益

切实做好“三资”问题,是保证农村经济管理顺利进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三资”问题与农户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既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保障了农户的根本利益。要建立完善的村务公开制度,给农户了解农村经济工作人员工作动向和工作情况的机会,拉近村干部与农户之间的距离,满足农户的基本权利,给农户吃上“定心丸”。要建立民主监督制度与审计制度,通过民主监督和财政监督,使“三资”得到有效利用。建立完善的村镇招标制度,防止村干部独揽“三资”使用权利。

2.2 加大农村经济管理团队培训力度

要想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是关键,只有农村经济管理的人才得到保障,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工作质量。针对当前农村经济管理人才结构问题首先应该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不但可以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在培训的过程中还可以适当的安排一些活动,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和共同进步的意识。

2.3 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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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管理体制不够健全。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并且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通过观察当前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可知,其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根本性的问题就是管理体制不健全,并且整个管理制度缺少针对性和时效性,往往不能有效解决当前的农村经济问题。

(二)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中,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仍然是阻碍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便是土地产权混乱,管理机制也不够科学。

(三)资金利用效率比较低。尽管国家一直在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但是在资金和技术上的投入依然比较少,况且所投的资金也比较分散,并不能切实帮助农民群众增加收入,只是简单的让这部分资金变成了补贴,所以说资金利用率并不高,并不能起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效用。

二、新形势下提升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首先应当从提升农民群众和管理工作人员的经济管理意识开始,具体措施有:(1)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管理意识,并有效贯彻与落实国家的相关经济管理政策,让农民群众认清经济管理的利好。(2)经济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认清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深入到农民群众中去,从群众的意见和需求中,针对性制定经济管理方案和措施。(3)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不断完善经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经济管理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提供保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提高农产品市场的组织程度,确保产销实现良性循环。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农产品商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因此确保农村各种经济成份、各类产业以及交换分配、生产流通等彼此间的平衡至关重要,这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在促进农产品商业化、市场化的同时,还应当提高农产品市场组织程度,积极支持各类供销企业或组织的建立、发展,充分发挥经济管理部门的市场调节作用。

(三)积极开展农村产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有效提升农村产业的经济效益。农产品走市场化的道路既是对农村经济的一种有效推动,同时也使得农业生产者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所以作为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我们应当加大市场调查力度,同时面对广大群众和地方重要产业开展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将经营管理技术、市场信息等传递给生产者,帮助农民群众有效应对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有效提升农村产业的经济效益。

(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新形势下,国家应当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突出农业经济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资金利用效率,从而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具体措施有1、国家应当制定更加完善的农民补贴政策,并将其公之于众,严格落实,让补贴款真正造福于民。2、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应当在认清地区农村经济优势的基础上,针对性调节区域经济发展结构,鼓励群众自主创业,大力扶持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3、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还应当在农村地区建立合作社,切实增加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

三、结语

总的来说,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且长远的作用和意义。但从现阶段的经济管理工作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因此相关工作者和职能部门应当认清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坚实的保障。

作者:阿不都外力·艾合买提 托乎提·达吾提 单位:新疆巴州尉犁县古勒巴格乡人民政府农经站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西尼尔镇人民政府农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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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在问题

1.1 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

有的项目建设村违反政策规定,以筹资筹劳难度大为由,不向村民筹集资金和劳务,而是采取开假票据或抬款垫付及假筹劳的办法抵顶自筹部分,套取财政专项资金。

1.2 违规挪用财政奖补资金

有的村在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时未实行专款专用,而是根据本村需要将资金挪作他用,用于建设其他项目或列支管理费。

1.3 预算审查缺乏权威性

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刚刚起步,还没有建立起一支专业、权威的预算审查队伍,只是临时抽调几个人员充充数,履行一下程序而已,使一些预算审查工作往往流于形式,缺乏权威性、科学性、准确性,误差很大,有的超支有的结余,失去了预算审查应有的作用。

1.4 决算审核存在随意性

建设项目决算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包括从项目策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实际费用。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经过审核的决算书看似手续完备、签字齐全,但随意性很大,审核人法律意识极其淡薄,没有做到尽职尽责,他们在不认真审核和仔细推敲的前提下,随随便便在决算书上签字盖章,给个别人贪污、侵占、挪用农民筹资和财政奖补资金留下可乘之机。

1.5 村监委会监督作用缺失

村监委会成员有权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对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确立是否合理,施工单位是否按有关程序实行竞争性选择,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具有监督权力。通过调查发现,有的村监委会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对项目建设工作不闻不问,监督管理作用缺失,难以保证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也难以保证工程质量良好。

2 解决措施

针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应当从规范筹资筹劳程序入手,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管理资金和劳务,实现“八化”,做到依法、合规、有效,保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1 议事程序法制化

依法履行筹资筹劳程序是做好公益事业建设工作的保证,所以,集体经济组织在决定兴建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时,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和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筹资筹劳程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广泛征求受益人的意见,确定筹资筹劳标准。对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的筹资筹劳方案要由村民签字确认,并履行告知义务。筹资标准、额度要签入负担卡,发放到每个农户。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资金和劳务的村民,应当列入债权清理范围,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做到依法清收,确保按时、足额到位,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因公益事业建设发生新的债务,减轻农民负担。

2.2 项目建设竞争化

防止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和腐败案件的发生,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确定施工方时应当引入竞争机制,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标底,采取招投标的办法择优确定承包者。

2.3 评估人员专业化

按照吉政办发【2011】20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村在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需要履行奖补资金申请、奖补资金预拨、奖补资金清算三个程序。县(市)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本地项目建设实际,在有关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库”,制定制度落实责任,在审核、审批预算和决算时,按照行业成立评估组,依法履行职责,作出科学、准确、有效的结论。

2.4 资金审批制度化

以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支出实行报账制,对财政奖补资金,要设专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可预付部分工程款,但预付总额不应当超过整个项目资金投入额的50%,建设项目完工后,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预留合同约定工程投资总额(不含农民直接筹劳)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后,经投资方检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方可全额结清。

2.5 会计核算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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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原因分析

一是承包合同填写的内容不具体、不明确、不完善。有的承包合同内容非常简单,缺少合同的主要条款;有的承包合同只明确了地块名称,连承包面积、承包期限都没有填写。同时,许多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承包地交由他人耕种或因抛荒而被村集体收回,都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仅凭口头约定,容易引发纠纷。

二是人口的不断增长引发矛盾纠纷。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们对土地的需求不断提高,从而也带来了许多矛盾纠纷。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30年不变政策的实施,土地承包的不平衡性显露出来,人口的变化使得人地矛盾日益凸显。

三是城乡开发建设征用土地引发矛盾纠纷。近年来,随着城市开发建设的加快,乡村建设迅猛发展,大量投资项目的上马,使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短期内实现了土地价值的增值。在利益的驱使下,农户相互之间、集体与农户之间出现了许多的矛盾纠纷。

四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客观上导致了土地承包纠纷的增多。农村土地刚实行承包经营时,农民负担相对较重,除了上交公粮、农业税外,还要负担乡统筹、村提留等费用。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空前提高。同时,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不断上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也就多了起来。

五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滞后,部分乡村干部对土地承包的法律政策认识、执行不到位。农村土地承包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而《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3月1日以前的农村土地承包产生的纠纷没有法律依据,拿新的法律去裁定法律颁布前的案件,不仅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追溯力,而且往往容易引发许多新的矛盾。我们发现,有的乡村干部以大多数人的意愿为由,要回集体主动放弃的已填入他人土地承包合同书上的土地。这说明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识不到位,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不能准确判断是非,导致矛盾升级。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完善建议

一是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宣传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要立足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逐步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经营体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规模效益。宣传政策,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应将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方面的政策法律编成小册子,印发至村、组、农户手中,使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熟悉法规,充分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做到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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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专业人才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人员工作已经逐渐呈现出了专业化的特点,需要广泛应用到各类型的社会经济财务软件、信息管理技术设备等,要求所有农村集体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社会信息管理技术专业素养[2]。一些农村集体财会人员年龄较大,虽然具有丰富的农村财务工作管理实践经验,但还是无法熟练掌握各种财务软件操作方法,影响了业务管理效率。

2.2财会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大部分地区农村集体经济财会软件管理制度可能存在缺陷,手工记账方式较多,自动记账方式还未普及,由于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技能不熟练,不会操作会计软件,使得在正常使用操作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会计数据丢失等情况,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顺利进行[3]。

2.3信息透明化程度低

目前,中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账目没有真正实现透明化,缺乏具体操作细节,难以真正深入了解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具体财务管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4]。针对此,相关财政主管部门还应深入研究,分析目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相关账目及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有效建立财务账目信息公示及公开制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2.4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难以有效利用

农村所有集体土地可以分包给家庭和个人,但是一部分土地资源开发难度较大,要想提高经济收益需要集体合作,但由于分包的原因,导致荒滩、湖面等资源难以进行综合利用开发[5]。此外,由于城市规模快速扩张,一部分土地被直接纳入征收,而由于公共资源的补偿,在最终分配和管理层面上会发生各种情况,会直接导致农村经济风险管理问题的发生。2.5激励机制不完善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激励机制不完善,普通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地区村民的参与主动程度不高;部分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往往缺乏更具有效性的集体激励,对农村社会基本资源的利用综合管理开发、资本的管理综合利用与农村财政资金的经济管理综合运行等工作缺乏较强社会主体责任感与管理主动性,限制了集体经济管理发展的潜力[6]。

3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对策

3.1优化管理人才队伍,实现专业管理

不断加强乡村农民经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农村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不仅要熟练掌握基本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专业知识,而且应熟练掌握现代农村集体社会经济运行发展规律,具备基本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和现代农业信息化理论素养,有效应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社会管理工作问题,建立稳定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保证集体经济稳步运行。

3.2转变发展观念,提高管理意识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建设正在加速发展,加大了农村基础配套设施的前期投资修建和政策扶持力度等,因此,必须要充分发挥好基层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基层管理者首先必须要具有经济发展的核心意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提出解决策略。

3.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实现透明化管理

在当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中,逐步探索农村信息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逐步探索拓宽农村信息公开服务项目。注重提升农民的信息参与使用意识,引导农民接受相关信息,进而增强参与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能力。

3.4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机构

必须要建立完善的集体经济社会组织行政财务管理相关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效率,维护集体合法利益。

3.5引入企业管理机制,完善激励机制

随着中国现代农业集体经济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引入新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中国推进现代农村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新方向。在当前企业市场竞争大环境下,基层管理人员应在充分利用新的集体经营管理制度同时,引入多元化的的企业市场竞争机制,推动现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激活现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体系。同时,要不断完善集体基层管理人员财务激励管理体制改革措施,调动集体及基层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行政管理效率、强化生产市场监管建立机制等更是重中之重。因此,一定要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农村管理,促进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姜秀慧.农村经济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7(1):152.

[2]李艳聪.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0(8):26.

[3]王玉新.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科学,2014,5(9):180.

[4]马国信.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19(2):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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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集体经济的现状

农村集体经济是国民经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较大比重,其中最关键的是三农问题,发展农业、农村、农民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1.1 审计工作处理困难

在农村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审计工作属于重要内容。严谨规范的审计工作既可以监督与管理农村的集体财产及经济活动,又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村级财务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然而,部分村级财务工作人员不适应现阶段的发展要求,在理解与执行农村审计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利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1.2 村干部队伍的不稳定

近年来,农村干部中出现的人心不稳、转岗外流现象逐年增加,使当地的村干部队伍逐渐分散。农村的工作比较琐碎,一直存在面广量大的问题,再加上各方面引起的矛盾,使村干部的工作量不断加大,十分辛苦;工资待遇偏低,尤其是退职后的生活补助以及养老保险,无法满足村干部的退职后的生活保障,并逐渐成为农村长期存在的共性问题。目前,只有15%的村干部办理了相关的保险,仍有85%的村干部在退职后得不到生活保障,这将严重打击农村干部的积极性。

1.3 村集体经济状况参差不齐

农村经济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就是农村集体经济,也是村干部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才能确保投资农村新项目和公共物品的资金。当前,随着农村越来越多的推行,使集体经济的发展出现良莠不齐,农村紧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自发成立各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进而提升农村的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农村则将集体的固定资产变卖 ,这样虽然获得了短期利益,但是,固定资产一旦耗尽,就会切断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道路,同时,在今后的新项目发展或添置公共物品时,因为资金的短缺而表现出有心无力,无法继续开展工作。

2 原因分析

2.1 村级财务人员在专业素质方面存在问题

通常村级财务人员主要来自于当地村民,其不仅需要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还需要兼职其他的政府工作,并已经成为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一种常见现象,因为当地的农民对本地的资源非常熟悉且有经验,可以把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和管理,但是,这些人员由于文化水平有限,缺乏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因此,在处理一些矛盾纠纷时,经常无法保证其公平、公正性。

2.2 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多种问题

国家虽然非常重视三农,但在实际的发展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国家政策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现了政策不匹配的情况,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给予的扶持政策还停留在财政补贴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而导致相关政策无法落实;由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比较迅速,且农民对市场竞争的意识相对较差,导致农民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同时这些变化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相对滞后的情况,使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竞争的理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的加深。

3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3.1 建立科学合理绩效评价制度

坚持实施村“两委”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制 ,根据村人口、经济和工作大小确定报酬基数 ,并依据完成任务的情况按绩计酬 ,奖优罚劣 ,激励村干部有所作为;完善群众评议干部制度。量化干部考核内容和标准 ,每半年一次组织村民代表 、村民小组长 、党员代表、离职老干部代表等群众从政策水平 、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益、工作建设、团结协作、群众关系、廉洁奉公等8个方面内容对党员、干部的现实表现、做实绩进行评议 ,让群众评价干部优劣,决定村干部去留 。

3.2 提升审计人员的素质

审计人员在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素养已成为当前审计工作的紧急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对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地培训,在开展培训工作的过程中,应当着重于培养工作人员的以下几个方面,应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理念水平;培养审计人员的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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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类别与工作方针

1.1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类别

农村经济管理主要包括3类,分别为大规模企业带动形式、农业合作社共同参与形式、个体经营方式,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第一,大规模企业带动形式。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必然催生出涉农企业,具备指引当地农业市场农产品销路的效果。若能由政府指引,充分发挥大规模企业带动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能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大规模企业与农村生产大户之间建立双向联系,如组成“农产品”协会组织,该组织能促进当地农业资源的流动,发挥涉农信息共生共享的效果[1]。第二,农业合作社共同参与形式。农业合作社为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形式,对农业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明确了农业合作社的管理范畴,包括农畜、树木、土地等资源。农民通过参与股份合作,可享受到资源集中管理带来的福利,利于发挥参与个体、整体利益最大化。第三,个体经营方式。所生产的农产品归生产个人所有,以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从组织形式上看,生产经营渠道灵活,且未受到其他管理者的约束,可充分发挥生产优势[2]。

1.2农村经济管理的工作方针

第一,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以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作为问题切入点,构建适配度高的农村经济管理方案。采取民主型管理模式,加大培养优秀农业经济管理人才,以寻求农业发展与财务管理之间的平衡点。第二,建立农业产业化管理模式。以当地农村发展特色为切入点,鼓励当地企业及文旅集团参与其中,创造出农业产业化与旅游产业化的管理模式。此外,为农民开展农业相关知识与旅游相关知识培训讲座,提升农民文化知识水平。第三,合理利用土地承包制度。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为管理核心,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条件下,制定兼顾农民与国家利益的土地承包制度,发挥土地的创收价值。第四,减轻农民经济压力。以减轻农民上缴的农业税收额度出发,通过建立健全农业税收体制,建立“专事专办”的奖励制度与农业支补制度,旨在解决农民在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管理制度的作用,增加农民经济收入[3]。

2制约当前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健全的相关因素分析

深入开展新阶段农村改革工作,做好顶层设计与总体谋划工作,通过细化分析农村经济管理机制尚存的问题,能够重点改革经济管理环节,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的外部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第二,“三资”管理制度尚待健全并严格执行第三,财务管理理念过于传统。第四,尚未建立畅通的财务资源配置渠道。第五,尚未建立完善且符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制度体系。

3新时期农村经济管理预期发展趋势研究

3.1以数字化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质效

未来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向着财务管理信息化、资产管理动态化、分析预警即时化的方向发展。未来农村集体数字化管理工作更加趋于完善与规范,将有更多的村级管理部门引入农村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实现农业人员信息百分百录入、银行信息百分百开通、农业支补发放百分百到位、账本初始化百分百完成的效果。

3.2更加重视精神效益与团队合作的价值

在农村经济管理过程中,要重视团队发展的力量,在此期间,团队的个体之间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反思、不断探索、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共谋发展。

3.3生产导向逐步发生变化

当前的经济格局发生变化,经济形势更加倾向于数字经济,传统生产管理模式中以技术为生产导向,如今转向以消费者需求为生产导向。通过了解生产导向具体转换的特点,可影响农村经济的市场分析与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发展相关产业,这也是未来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与发展走向。

4新时期优化农村经济管理方式的可行性路径分析

4.1提升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

提升认知是促进农村经济管理的第一步。只有思想认识提高了、到位了,管理工作者的行动才会自觉。第一,客观分析当前农村工作管理现状,针对性指导并开展管理工作。通过分析当地农业发展现状,合理规划不同领域的投资管理工作。结合自身专业经济学知识、农业学知识及市场学知识,对资金、物力及人力进行投资,使农村经济发展符合客观需要[4]。第二,加大农村经济管理的推广力度。通过提升当地农民对经济管理工作的认知,从群众角度获取经济管理工作的支持,为农民利益与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2大力引进农村经济管理人才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当前我国正处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阶段,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若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有人才的支撑。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引进人才。第一,制订吸引人才回乡的相应政策。结合城镇对创业者的补助计划,制订更能吸引乡贤回乡创业的计划;鼓励外出务工者能回乡就业,为当地创造GDP,针对回乡就业单位难以落实的,由政府为其联系好工作单位。第二,开展专职农民建设工作。由政府主导,定期开展经济、农业、技术相关方面的知识培训,旨在培养出擅长经营生产、了解专业技术与热爱农村的新时代职业化农民。通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方式,达到生活富裕、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目标,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3建立健全农村经济管理体制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正随着时展而发生变化,在发展过程中,相关学者认识到,过于固化的传统经济管理模式限制了工作开展的深度与广度。在管理内容上,缺乏一定的灵活性,从而使得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发展陷入瓶颈。通过从管理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农村管理体制。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理把控经济管理整体发展方位。农村经济发展与城镇经济发展模式存在共性与不同,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以促进农业发展为主,而城镇经济发展模式以制造业、工业等能够创造经济利益的行业为主。现如今,城乡一体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为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当前的农村经济管理模式应与城镇经济管理模式相结合,例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与“三农”创业创新措施并举,发挥城镇优质经济管理资源的辐射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推动力。第二,构建科学发展目标。相较于城镇,我国农村农业基础资源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零散化现状,无法进行统一管理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科学管理的关键性问题。若想进一步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可通过组建产业发展联盟,促进集体资源共享。在横向产业上,更要发挥出“全产业链”的特点,由一个行业带动多个行业发展。根据每年国家对农业政策的不同,修正并制订使其能科学发展的目标纲要,这样才能真正保证经济管理朝着科学化与规范化的方向发展[5]。

4.4创造数字化的农村经济管理方式

以数字技术为依托,达到提升农村经济管理能力的效果。例如打造农村信息交互平台,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放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百家号及官方网站中,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4.5加大力度发展当地特色文旅资源

以因地制宜的理念,加大特色农业经济资源的开发力度,有助于为农民提供全新的创收渠道。以民间工艺(剪纸、年画、刺绣)、历史渊源(重大历史事件、名人事迹)、民俗节庆(客家艺术节)、地方饮食(梅州菜、地方菜)、地方曲艺(地方剧、山歌)、地方建筑(寺庙、城池、桥梁)等不同角度对当地特色文旅资源进行开发,并对文旅资源不断创新,保持产品持久的吸引力。

4.6加强集体资金管理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提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关乎农村社会稳定性的关键问题。随着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当前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财务关系与管理内容也发生变化[6]。对此,如何建立健全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提升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水平。针对集体经济中所涉及的投资监督与筹资管理工作内容,应对此方面内容展开细化管理。以减少税收风险、强化成本意识的形式,进一步将财务管理、财务分析与财务预测工作做细、做深,并将工作的开展水平纳入激励机制与绩效评价的范畴中。第二,构建新型经济管理理念。可建立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为主、以数字化处理为主的财务管理理念,提升财务管理的价值管理性特点。第三,管理模式规范化。将各村级收入每月汇总1次,并保证所获取数据的真实性;合理制订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例如属于集体的专项资金必须保存在专门的存款账户中。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转归,应在会计分录中明确体现;严格控制各村的非生产性支出情况,根据各村庄的经济规模不同,对每个村庄非生产性支出的上限进行界定,在合理范围内适当减少办公室支出费用、招待费、差旅费等投入资金量。

4.7构建新型农村产业链

农村产业链的形成需多方协作,方可形成管理闭环,发挥管理效能。通过建立农民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有助于提升双方的经济效益,最终可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议从如下几个角度构建新型农村产业链。第一,创新农产品的营销方式。借助抖音、快手、淘宝等网络直播平台,对农产品进行营销。相关企业可通过打广告的形式,提升农产品的市场价值,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第二,建立农产品营销平台。以增加农产品销路为出发点,使农产品处于自由流通状态。例如在实际工作中,可建立商品配送平台,促进当地合作社与企业间的合作,实现农产品自产、自营、自销的效果,减少中间商赚差价的现象。在日常工作中,应充分预估未来农业农村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风险挑战,分项目、分类别、分行业细化发展,可以切实提升农业经济指标。

4.8建立健全农村经济管理制度

以转变、拓展、提升为战略,建立健全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高农业科学技术的转化能力与创新能力,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与安全保障能力水平,提升农村人口素质,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第二,要把农业产业以及农业产业的功能与市场相结合,以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促进农村产业的发展稳定性水平。第三,转变农业发展理念,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转型。例如合理分配农村劳动力资源,让更多富余的劳动力资源能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经济效益。减少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以政策的形式让更多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家乡。改变农业资源利用模式,将其转化为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模式,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5结束语

在党的六中全会背景之下,国家农业农村部对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全新要求。农村经济管理者应以此为契机,认识到制约当前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健全的相关因素,分别从加大对集体资金的管理力度、重视技术创新、建立健全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提升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提升农民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等多角度出发,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提升为科学化的管理系统,更科学地指导农村经济发展,从本质上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让农业更好地造福于人民。文章虽提出了现阶段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问题与针对性解决策略,但仍需认识到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改变,在落实任何一项策略过程中都需要不断完善,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只有在及时修正、及时整改的工作方式下,才能真正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韩红蕾.农村经济合作社企业化管理的现实困境及应对策略———以广东省为例[J].农业经济,2021,9(6):92-94.

[2]梁筱聃.优化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1,32(4):174-175.

[3]张建萍.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J].新农业,2021,5(3):66.

[4]李叶.浅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集体经济,2021,7(3):131-132.

篇8

围绕当前我市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妥善化解和消除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纠纷和隐患,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

通过“三资”清查,各镇村集体组织要达到:

资金——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资产——帐物相符、产权明晰、使用合理;

资源——底数清、坐落清、权属清。

三、方法步骤

此次清查治理活动,从今年7月20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0日—7月31日)

市农业局作为“三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资”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三资”清查治理的日常工作由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负责。

此次清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从农业、林业、牧业、水利、国土、建设、民政等部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各镇、村,就当前我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整理基本信息资料,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市纪委牵头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镇村对清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一)成立机构。市、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齐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集中时间和力量,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

(二)动员培训。对市、镇、村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明确集体“三资”管理的目的、意义;明确清产核资的具体要求和步骤。即自查申报、组织核对、复查、核定“三资”存量和填报“三资”清查表。

第二阶段:实施工作阶段(8月1日—9月10日)

(一)摸清存量。对全市8个镇的7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摸清底数,清查到位。

(二)明晰结构和清查范围。

1、农村集体资金:以2008年12月31日为时点,清查农村集体一切资金收入,包括原始积累、发包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利润收入、征用土地补偿费收入、变卖集体资产收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国家及上级拨入的资金收入和借入资金等。

2、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农村集体一切固定资产,按实际拥有量重新登记,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应列入固定资产登记。(1)集体所有的交通工具、建筑物;机电设备、通讯广播工具及其他办公设备等;(2)集体所有的农业机械、农业设施,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粉碎机、播种机、农田水利设施等;(3)集体所有的公共设施,包括村级公路、闲置校舍、生活用水设施等;(4)集体所有的企业资产,包括村集体兴办或合股、兼并的企业资产(包括在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集资建设的项目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5)集体所有的馈赠资产,包括单位和个人对村集体的无偿拨款、捐赠财物形成的资产。固定资产计价:对帐面有的固定资产价值按原值登记,有物无帐的固定资产价值按现行评估价(集体讨论确定大约价值)登记。清查村集体债权,包括应收款、应收帐款、农户往来欠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清查村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3、农村集体资源: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果园、草地、水面、滩涂、矿产、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等(可以评估的资源、资产价值,集体研究确定登记);人力资源:包括户数、人口、劳动力、劳务输出人数、常年劳务输出人数、省外劳务输出人数、技术特长人数等。

(三)核实产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对集体现有帐内资产、账外资产以及土地的权属进行核实、登记,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关系。

(四)理顺关系。对集体债权、进行清理、确认。对清产核资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妥善解决,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登记建档。在对各村“三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审核的基础上,各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各村报账员,按本镇、本村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三资”清查表,形成台帐。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各镇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好原始资料、相关文件、表格和数据,立卷归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检查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查看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转让、承包、流转等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村级工程项目是否公开招投标,有无“人情”承包和“职权”承包现象。

二是检查二轮土地延包情况。查看二轮土地延包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机动地招标,合同证书未入户,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检查合同管理情况。查看农业承包方案、发包民主程序、会议记录、承包合同等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四是检查工作作风情况。查看集体“三资”管理中是否存在办事拖拉,瞒报漏报,虚报乱报、记载不实和敷衍应付的问题。

对查出的上述问题,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清查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整改汇总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一是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对各镇上报数据进行汇总。

二是各镇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把整改结果上报市农业局。

三是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工作程序。

四、工作要求

1、确定全市统一的清查基准日为2009年7月20日。

2、注重工作中的主要环节:

(1)自查申报。首先由农村各集体经济组织以财务会计资料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把没有纳入会计核算资料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的自清自查,填写“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表”申报。

篇9

洮南是吉林省农业大县之一,所辖18个乡镇,总人口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63%。截至2010年末,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22.1亿元,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3740万元。随着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大,农村财务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门话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洮南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自2003年起逐步在全市各乡镇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制,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做到逐笔逐项公开,使全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轨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 目前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

洮南市所辖18个乡镇,221个行政村。各乡镇经管站单独设置,全市农经人员105人,村级报账员(兼文书)221人,村级财务会计36人(由各乡镇农经员兼任),负责各村财务记账和会计业务处理;各村设村报账员,负责报账和村级日常业务处理,不再设村会计。从2003年起全市各乡镇221个村全部实行了“村级财务制度”,做到每月报账一次,并在每月报账、记账结束后由财务会计打印公开榜,并到村张榜公布、存档。2009年洮南市推行“两化一推进工作”,2010年各乡镇统一使用“三资软件”。在各乡(镇)经管站又成立综合服务大厅,实行柜台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同时也提升了农村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档次。

2 推行农村会计制度取得的成效

会计制,即在农村实行“村账乡(镇)代管”,是一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新体制。

目前,洮南市各乡镇在2003年已全部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实行了村账乡镇代管,221个村委会百分之百实施了会计制。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会计制这项农村财务管理的新形式是符合洮南市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的,它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干部的普遍赞同,效果显著。

首先,提高了农村会计核算水平,保证会计核算按章按制,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其次,强化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保值和增值。

最后,实行村账制度做到了“四化”,即一是会计合法化;二是现金管理规范化;三是会计核算程序化;四是财务公开化。使基层群众对集体资产管理方式更加满意。确保农村财务公开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和及时公开,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减少群众的猜疑,使他们对发展集体经济、共同奔康致富、构建和谐农村更充满了信心。

让干部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行动更加统一。推行村账乡镇后,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更加严密,干部的干事精力更加专注,利益目标更加统一,齐心协力、共同发展集体经济的原动力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3 实行村账乡镇代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部分乡镇出现了“村钱乡花”,完全失去了村乡代管的意义。

第二,部分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虽然制订了一系列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但个别村落实不到位。

第三,部分村财务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第四,部分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4 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确保农村健康发展

第一,加强教育,切实解决村级干部对村账乡镇代管的真正目的的认识,特别是要解决村级主要负责同志的思想认识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保证农村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部分农村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专业水平低,有的农村财务管理人员虽然干了多年但不专业,业务知识不够熟练,影响了农村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这就要求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从而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市经管局和各乡镇经管站、审计站及各责任区财务会计、各村有关财务人员,要各负其职、落实责任,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侵占各类集体资产,要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行使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权利,维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王冬芳.加强和改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之我见[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

篇10

在整个国家的“三农”工作体系中,农业部门承担的工作无疑是最重也是最基础的。农业部门内部的工作从总体属性上可分为农业生产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两大类,前者属于农业生产力发展和提高的范畴,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农产品供给的数量和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而后者属于农业、农村内部生产关系调节指导的范畴,工作的目标是如何调节农业、农村内部的各种关系,主动适应农业经营、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需求,充分发挥生产力的最大潜力,推动农村社会进步,构建“四化”协调发展的新局面。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内容、新挑战,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1 建国以来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沿革

建国以来我国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大体上可分为改革开放前后2个阶段。改革开放前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体制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任务有2项:一是指导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年度收益分配,包括收益分配方案的审批、落实生产计划、下达并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二是指导管理农村会计队伍,承担对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会计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搞好村组一级的核算。当时有一种形象的说法是农村财务管理是农经工作者的看家本领。改革开放后农村经营管理的工作面逐步拓宽,工作重点不断转移。随着的落实,20世纪80―90年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重心由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管理转到了落实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维护农民权益、保持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上来,出现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繁荣的短暂局面。进入21世纪,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化、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心,也就是所谓的“三大管理、三项指导”,农经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增加。近年来,一些工作又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内容不断拓宽延伸,比如下一步将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等将成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的中心[1]。

2 新时期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

2.1 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保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并长久不变

随着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由改革开放初期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到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再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演变,我国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正逐步深化。

新时期坚持“家庭经营”基础地位最重要的工作是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力,保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并长久不变。这就要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者要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层次、新水平。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确权登记颁证是前提,规范流转行为是基础,合同管理是手段,建立流转市场是关键,纠纷调解仲裁是保障。必须集中一段时间对农民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彻底解决农户承包土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确、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登记制度,确认农户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管理的信息化。必须建立完善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为流转双方提供流转信息、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系列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必须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要求建立土地纠纷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体系。

2.2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民增收必须突破家庭经营的单一格局,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改革,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逐步加快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步伐,走城乡一体的道路,实现党的“十”提出的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现代工农、城乡关系,确保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我国现代化成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除了盘活农民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承包地的使用权能,让农民手中的“资源”成为致富的财产外,更重要的是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为此,必须稳妥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2]。这项工作是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延伸,是新时期农经工作面临的又一个新课题。不仅涉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建设用地、非家庭承包土地等资产的股份量化,也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等十分敏感、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者大胆积极探索,其最终目标应是在农村指导建立新型的农民股份经济组织和产权交易中心。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依靠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利,尤其是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财产权、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权等,使农民真正在法律上拥有、占有、支配、处置这些财产的权利。使农民的财产资产化、资本化,农村生产要素实现自由流动,农民在自己财产的交易流动上才能获得应有的增值收益,从而突破农民收入依靠家庭经营的单一格局,实现收入的多元化,破解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3-4]。

2.3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现状,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农户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矛盾,使经营体系适应现代农业技术装备水平的要求、适应城镇化的要求、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要求。

中办发(2014)61号文件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者面临培育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光荣任务,责任重大。当前工作重点应放在分级建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示范体系,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加大规范化建设培训力度,逐步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其经营效益。使新型经营主体的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明显高于分散经营的农户,吸引农户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条坚持农户家庭经营基础地位不变的农业现代化道路[5-6]。

2.4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农村集体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已经被写入了国家宪法,必须坚持。“双层经营”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要充分发挥集体经营和农户家庭经营2个方面的优势,做到优势互补,从而最大限度地发展农村生产力。但目前农村由于集体经济普遍薄弱,使集体统一服务功能的严重弱化,多数地方双层经营实际上变成农户单层经营。如何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者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要大胆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通过统一连片整理土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采取自营或委托经营方式变相为农户生产提供服务,不断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农村集体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在集体统一经营功能弱化的情况下,指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也是农经工作者需要探索的课题。

2.5 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0世纪80―90年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形成了预决算审批、专项审计、监督卡等“三项制度”。进入21世纪,随着国家财力增加,从2005年起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国家逐步对农民实行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由于农民的显性负担基本不再存在,“三项制度”中的预决算制度不再存在,但专项审计制度、监督卡制度仍然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如何在新常态下加强对农民隐形负担的监管,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

2.6 推进产业化经营,拉长产业链条,增加农民收入

随着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力军,农村将涌现出新型的职业农民队伍。要改变新型职业农民仍从事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状况,有效增加其收入就必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拉长产业链条,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其参与到产业化经营当中去,这项工作将是新时期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者要长期面对的课题。

3 参考文献

[1] 卢金玲.农业经济管理现状与趋势浅析[J].科技与企业,2014(17):88.

[2] 许世亮.信息化在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探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4(31):47-48.

[3] 王雅鹏,杨涛,张岳君.农业经济转型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思考[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1-5.

篇11

1.2缺乏科学管理体制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管理体制却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管理体制依然缺乏合理性,并且管理理念也较为落后。表现为当前的经济管理方式和经济发展不能完全适应,也不能与当前农村结构调整相符。当农民利益不能得到保障,不能满足农民的要求时,导致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这些现象都是由于农村经济管理制度不合理造成的。

1.3缺乏专业管理人才

在我国农村从事经济管理的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素质较差,本身不能完全理解文明执政和文明执法。而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要求,这样的管理人员不利于推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能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服务,因此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较为落后。

1.4农村债务沉重

我国很多农村承担着繁重的债务,这也是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一项难题,不利于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为受一些客观条件的影响,很多农村财政出现困难,导致欠下大量债务,有的农村基层单位还发生了新债。因为存在债务问题,村级管理部门没有办公经费,农村管理人员也是一筹莫展,再也无力进行公益事业建设,长期这样下去形成恶性循环,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进行。

2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策略

2.1提高认识

当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定要切实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这是党的农村政策有力推行并形成制度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的要求,是保障农民利益、发挥农民劳动积极性、帮助农民提高收入水平、发展农村经济的要求。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切实重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将农经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引入政策议事日程。

2.2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依据依法制国方针,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争取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主要内容包括下面3项制度:农经执法责任制度,要求各地务必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执法岗位、责任制,落实岗位执法责任。根据实际分工情况,做好自己范围内的职责;建立工作规章制度,制订有关制度,内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以及农村财务管理等,逐步具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合理的工作办法,落实国家各项农村政策;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和办案制度,通过研究当前农村经济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观察联系点,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报告出现的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合理解决农村经济管理问题。

2.3建设农村经济管理队伍

在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要求各级乡镇设置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要求这些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以图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人员专业技能。还应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加强培训当前在岗人员,保证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稳定,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积极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4加强农经人员素质培训等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内容和对象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对当前的农村经济管理人员也要加强培训,使其具备高度的政策素质和业务水平,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拼搏进取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2.5正确处理农村债务

为了不给农村基层单位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也要节约办公经费,主要方法有精简人员、固定费用等以求减少费用支出。还有防止出现新债务,对村级集体经济加强监督,要求村集体借款实行审批制度。在兴办公益事业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要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承爱能力,防止出现达标工程和举债工程。还有对农村管理经费要做到科学使用,在应用管理经费时要求做到精细化和具体化,农村在支出各项经费时要提前做好预算和评估工作,防止出现资金浪费情况,让公共管理经费切实发挥本身作用。

2.6完善激励政策

当前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缺乏管理经费,而在农村经济管理中,只有具备充足的经费和合理的激励制度,才能调动经济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在当前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要重视建立合理的激励制度、运用完善的绩效考核措施,才能确保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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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属于乡(镇)、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农民以生产资料及其它资产集体所有制形式建立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集体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保护集体资产的权利和义务。

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可以由村民委员会行使集体资产的管理职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土地、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和农机等部门,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属的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是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审计和监督;

(三)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和增值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增量投向监测;

(四)负责集体资产的统计和产权登记工作;

(五)对农村集体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任职资格审查;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集体资产所有权

第七条 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面和滩涂等自然资源;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牲畜、林木、果园、农田水利设施、采矿设施、乡村道路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在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集资建设的项目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

(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偿拨款、资助、补贴、减免税和捐赠财物等形成的资产;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七)其他农村集体资产。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挪用、私分、损坏、挥霍浪费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平调农村集体资产,以及非法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担保。

第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变更或者终止集体资产所有权,其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须经其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在集体资产所有权取得、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前款规定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 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认定产生纠纷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集体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为农村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提供服务和制度保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保护。对非经营性资产,应当建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应当明晰产权归属,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集体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按照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的章程派员参加管理工作;

(四)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报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所属经营单位的集体资产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接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对其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管理和使用制度,对资产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目与实物相符。

第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会计、出纳分别管理账簿、现金。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核算收入、支出和结存,编制会计报表。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记入会计账簿,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小金库,不得坐支现金。各项开支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主管财务的负责人按照制度审批,严格审批手续,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集体资产经营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禁止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参股、联营和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前,必须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进行资产评估。

第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集体资产流转制度,通过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联营等形式,促进集体资产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集体资产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如实填报资产统计报表,报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收益分配制度,年终结清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务和债权、债务,兑现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按照规定提取发展生产和社会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荒山、荒地、荒滩、水面、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转让收入等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一)实行承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和合作经营的;

(二)进行资产拍卖、转让和产权交易等产权变更的;

(三)所属企业出现兼并、分立和破产清算的;

(四)进行资产抵押以及其他担保的;

(五)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

农村集体资产经评估后,其评估结果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确认,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

第二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接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对其集体资产的审计。

第四章 集体资产民主监督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集体资产民主监督小组。

乡(镇)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监督小组成员。

按照《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规定建立的村民主理财小组行使村集体资产民主监督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 集体资产民主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本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检查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活动;

(三)参与集体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方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并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四)听取和反映群众对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其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一)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二)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

(三)较大投资项目和重要资产的购置、处置;

(四)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五)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集体资产公开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承包费和租金、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费、干部补贴、招待费、兴办公益事业收费、上级拨付的专项补贴等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权属变更、宅基地使用方案等,每季度以公开栏的形式如实逐笔公布一次,重要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对本组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提出询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负责人应当在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造成经济损失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责任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当事人处以违法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上年报酬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损失,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实行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的集体资产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的载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

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篇13

随着我国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入,必须大力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在全面实施“村账乡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逐步规范推行“三资”管理,对搞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做好集体经济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推动基层组织建设,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提高集体经济效益,促进农村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范化、转型跨越式发展,维护新时期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已显得相对滞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良莠不齐,迫切需要进行规范。切实解决当前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三资”管理力量薄弱

近年来,乡镇逐渐实行了 “村账乡管”会计委托制度后,随着业务的增多,会计委托中心仍是原来经管站的原班人,现在又要成立“三资”管理中心,增设了“三资”管理平台,却基本上还是那1—2人,没有专门的“三资”管理编制人员与经费渠道,记账业务就已经够他们精力吃紧的,而资源的摸底健全台账则需要相对专业的农经人员,和足够的时间精力,经费的缺乏、人员的严重不足是很多会计委托中心的普遍问题,直接局限了“三资”管理澄清家底、全面走上规范化的进程。

(二)“三资”管理中公开监督不够规范

虽然每年3.15和7.15纪检、财政、农业、民政等多家部门都会组织联合检查,随着投入的增加,村务公开形式多样,版面也会更加丰富多彩,但同时也会有些村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导致公开中还是会有迟公开、假公开等情况。有关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很少全面、系统的审核账务与公开表,更多的是注重看看惠民资金公开收支平衡就行,至于实际账务情况是一时发现不了的,加之有些村群众不过问、不参与就使公开偷偷流于形式了。有些村两委主要班子成员不团结,会议制度不健全,群众也无法监督。

(三)“三资”管理家底不清,管理滞后

目前随着城中村与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一些林地、荒山、坡地等资源土地产权界定不清,一些村干部以明显不合理的占地补偿方案长期将土地流转,别说走程序,搞公开,招投标,更顾及不到现在土地的用途性质是农还是企,历史的遗留问题就这样一直留了下来,造成对资源的摸底不真实、登记不全面,管理不完善,导致相关案件不断增加,滋生了很多农村不稳定的因素。目前实行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虽规范,但实际操作性不强。需要开支的时候,光办理“四议”审批程序就让报账员乡里村里一通跑,手续繁琐,无形中浪费人力物力,有的村甚至因为党员或村民代表经常外出打工,召集不起会议,或找不到乡里分管领导签字,一些项目不能及时付款造成工作效率低,长此以往一些好的项目就延误了。

(四)报账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虽然村报账员是“三资”管理的第一关,而报账员队伍文化水平低、专业技术能力普遍较低,年龄结构老化,而且在很长时期内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出现农村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薄弱的局面。

二、加强“三资”管理的策略

(一)建立完善“三资”管理体系

由于“三资”管理制度目前还不够完善,所以具体操作落实就变得举步艰难。光是实行,却没有具体执行中可参照的标准,形同虚设。建章立制是村级“三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在一定区域内针对“三资”管理现状,从摸底、登记、建立台账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其次,有关主管部门可从人员的配备、经费的来源考虑,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技能。“四议”两公开程序最好是由各区(县)农经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上限金额,按照上年审计情况酌情而定,设置日常备用金制度,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村重大事项随时召开“四议”会议研究决定,至于资金的使用特别是大额资金主要由“两议”会议记录即可,保证“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而不是停留在口号中。

(二)依托“三资”管理平台,自觉接受监督

1.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原来的农村会计的基础上,依托各种信息平台,及时更新,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接受群众的监督,促使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客观。

2.主管部门要注重监督实效。有关主管部门在推进“三资”管理信息化、规范化进中程,制定有关于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遏制不稳定因素。平常结合案例,重点注重培训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提高成员的业务水平,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会计服务中心日常审计的基础上,由纪检、民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村级的财务和资产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基建项目、债权债务、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为重点,加强代管资金的检查、监督,防止资金、资产、资源的流失。并将监督定期化、专项化、常态化,加大查处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等方面的案件,以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规范“三资”管理,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真正实现阳光透明化公开

一是规范公开时间,保证财务公开的及时性。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平时定期公开;二是规范公开的内容。要突出公开内容,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村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力求公开工作的到位;三是规范公开形式。应当在便于群众了解、阅览的公开集中场所,设立高低和大小适当的“公开栏”。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将集体经济的运行、惠民政策得以全面体现,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充分发挥,有重点的、定期的公开,接受各方监督,通过及时村务公开,有利于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各项惠民制度,得到百姓的理解支持,同时建立健完善各项“三资”管理制度,规范村干部的财务行为,使“三资”管理趋向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