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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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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新规

篇1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最早始于1997年,最近一次,教育部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通知中规定了以下内容:一,高校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职责是进行预算的执行,以及统计其它财政收支的数据,并确保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负责管理高校内部的投资情况以及统筹高校的财务状况;三,对重要的经济项目具有决策权,可以编订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以及监督其执行状况;对下级单位具有监督权和裁决权。此外,责任人必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国家政策衔接,遵守国家有关的经济法规,执行好上级的指示;并处置重大的经济决策事项以及做好与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活动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牢牢树立法律意识,杜绝金钱腐败、权力腐败。

二、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所存在的不足

(一)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存在众多缺陷

尽管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已经在我国推行了十多年了,但是,在实际中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比如说在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或者在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重大财产处置方面,没有真正的将责任落实的执行者的身上,而且对学校内部所谓的经济责任人的监督不够全面,只停留在制度的层面,没有落实好执行情况,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国内各大高校。

(二)高校难以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由于高校的职能部门比较繁琐,不仅涉及到各个学院、食堂、医院、图书馆、后勤集团、科研所等,还涉及到社团、商户、游泳馆等,其组成部分比较冗杂。既有事业单位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私人商户和公司企业参杂其中,有公益性质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盈利性质的成分在里面。由于最近几年高校内部经济制度的改革,导致许多高校内部的管理制度都不尽相同,校内经济更加的多元化,也更加难以管理。

(三)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

虽然我国早在1997年就颁布了与高校有关的财务制度,十多年过去了,管理财务的方式依然没有多大的变革,虽然有一些小小的改进,但整体内容都还是照搬原来的制度,无论是财务报表还是财务审计,早已无法适应新时期高校的财务要求。所以,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首先是不能够满足现在的财务核算要求,其次是如果责任人卸任,在交接的过程中会出现财务结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拖欠账款,贷款,导致接任人无法处理好问题。再就是,资产折旧不及时,容易导致重复折旧,或者被动折旧。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缺乏有效的管控环节

一般而言,高校的审计人员均是学财务出身,有些人名为“财务管理”出身,实际上却并不通管理之道。因为这些人员往往会从专业知识的角度出发,主要注意力会聚焦在财务统计上,而忽视了管理能力的提升,从而不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因为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关注财务使用的过程就是财务管控的过程,二者缺一不可。

三、提升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水平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摸清审计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要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首先要弄清楚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然后后续任务才得以开展。要弄清楚审计对象,细化到高校的各个部门中去,弄清楚不同的部门所使用的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将经济责任审计完完全全落实到个人,谁负责,谁签字,出了差错该怎么办?谁来制定决策,怎样执行,怎样审核项目等,这都要与责任人进行挂钩,以确保责任制度的顺利执行。

(二)拓宽审计渠道和具体的经济行为,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当前,高校的经济活动主要停留在结果层面,而过程往往被忽略,资金使用的动向,资金使用又没有真正的落实,虚假报账等时有发生。比如项目招标,预算和实际会有出入,但是实际上仅凭发票就能报账等,严重影响了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再就是,由于现有的经济责任制度依然沿用的是97年的财务制度,但2011年出了新规,所以高校应当立足新规,引入更加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以提高高校财务的高效性、透明性。

(三)按照高校现有的行政结构,探索全新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体系

由于我国的高校具有普遍的特殊性,若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且适用的体系,必须依托高校现行的管理模式,量身定做适合当前高校管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日常考核、廉洁奉公、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依法行政这五个方面入手,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高校情况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学校领导在做出有关经济责任的重大决策之前,必须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及制定科学的方案,切不可,造成经济决策失误,拖累经济责任人。

参考文献:

[1]王亚荣,冯民柱.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难点问题及对策探讨[J].当代经济科学,2011.

[2]程海艳.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篇2

(一)服务大局,加快转型,突出三个审计重点。

1、深化财政预决算审计。一是在财政同级审中,对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和支出总量、管理状况、支出结构进行审计,全面摸清全县财力结构、负债规模、主要专项资金的规模和管理状况,为县政府理财、用财当好参谋。二是进行省级转移支付专项审计调查,摸清了全县20*年度省级转移支付规模及结构,检查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绩效。调查表明,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单位各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但也存在部分资金未能及时拨付有关项目单位和由于当地财政困难带来的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偏低等问题。三是结合财政同级审重点抓好社保资金、教育经费、土地出让金、农村公共卫生资金、公路养路费等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与调查,经审计与调查,发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普遍存在,如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垫付离休、伤残人员医疗费计288万元、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垫付企业离休干部专项经费和企业精简退职人员及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计182万元、将教育事业收入用于补充人员经费和社会保障费计1328万元等。对此,审计人员认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领导决策、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政策等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从而促进重点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效益提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有关建议书,今年对我县财政地税局、发改局、卫生局、计生局、林业局、残联和西屏镇、象溪镇、斋坦乡及松阳二中、进修学校、民族中学等单位的13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已完成了县财政地税局、发改局、卫生局、计生局等4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注重对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组织管理、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做到评价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审计中还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和财经法纪的宣传教育,通过告知、约谈和发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读》读本等方式,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所负义务和须遵守的纪律。

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应用,会同组织部对去年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预警扣分,并落实了干部谈话和通报制度,提升了审计结果应用水平。

3、加强基本建设审计。在基建项目的选择上,抓住政府关注、百姓关心的重大项目,今年计划安排了松阳一中综合楼、古市防洪堤、梧桐源水库“千库保安”、江南大道二期、经济适用房等10个基建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或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在基建审计力量的投入上,采取从中介机构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的办法,以加强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施工、供货、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审计监督力度。基本建设审计成效初显,今年年初,审计人员从垃圾处理绩效审计项目中提炼的信息《松阳县垃圾处理项目管理运行中存在的三大问题应引起重视》,被省政府专报信息录用,并分别得到陈加元副省长和建设厅张苗根厅长的批示,促使松阳县及时对垃圾处理项目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该项目被作为全市审计机关4个预选项目之一参加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评比。

(二)服务大局,加快转型,加快三个审计创新。

1、努力创新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在同级审中抓住全部政府性资金运行中不规范、问题多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审计监督,积极探索、深化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监督的办法与措施。

2、努力创新绩效审计。结合市局考核办法,我局根据涉及资金量的大小、群众关注度等,对今年的绩效审计项目进行了认真筛选,并确定了8个绩效审计项目,分别是公路养路费、农村公共卫生资金、县疾控中心专项审计调查,县担保公司、村镇规划管理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适用房项目、松阳一中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象溪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公路养路费和疾控中心专项审计调查已完成,审计中重点突出绩效评价,在公路养路费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从公路稽征部门加强征收管理、资金和项目管理基本到位、主要公路项目的绩效三个方面对公路养路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及绩效进行了全方位评价,对养路费漏征、手扶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征收任务计划与投入公路养护项目明显偏低、公路项目地方投入负担重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并从加强职能部门协作、建立相关管理体系及配套资金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中肯建议。同时还积极运用审计成果,从不同角度提炼了4篇审计信息上报各级审计机关和党委政府,以期相关问题能引起有关方面注意和借鉴,从而提升审计成效。在疾控中心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中,审计人员提出项目建设中值得关注的五大问题,把其写入报告并提炼成审计信息上报有关方面,已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还向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了一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的审计建议,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采纳,并认真作了整改。该建议不仅将缩减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成本和今后的污水处理费用,还将避免今后污水处理排放系统工程改建问题。

3、努力创新计算机审计。自觉、主动地推动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的融合,全面推广计算机技术在各个审计项目中的运用。在项目的选择上,尽量注重可行性等原则,选择电子数据量相对较大的单位,确定县工业园区、古市医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林业局、西屏镇、象溪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同级审、省级转移支付专项审计调查及交通部门财政收支审计7个项目为计算机审计项目,并安排计算机审计骨干承担相应任务。其中省级转移支付专项审计调查、交通部门财政收支审计已经完成,其它项目尚在实施当中。在交通部门财政收支审计中,审计人员利用计算机技术,查出挤占挪用交通资金、部分预算外资金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稽征部门部分费款解缴和入账不及时等问题。

二、开展“加快审计转型年”活动情况。

省厅提出今年在全省审计机关中开展“加快审计转型年”活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全省和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进行了认真学习贯彻。

(一)结合作风建设年,制定出台了本局加快审计转型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活动致力于对审计干部职工进行观念更新、理念创新等的教育,提出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抓好学习作风,提高审计能力;抓好思想作风,提升加快转型的能力;抓好工作作风,提高审计创新水平;抓好廉政建设,保障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二)结合市局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办法,对20*年审计项目计划进行了研究确定,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在审计项目的选择和安排上,进一步加强了与政府、组织等部门的沟通与衔接,认真搞好选项调查,严格遵循重要性、可行性、增值性和时效性原则,围绕科学发展观落实、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选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注意选择有利于审计方式和手段创新的项目,充分体现服务大局、审计转型和松阳特色。全年计划安排审计项目41个,其中署、省定项目11个,市定项目4个,县定项目26个。

(三)着力抓好审计队伍建设。按照温总理提出的“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经得起考验、高素质的审计队伍”的要求,努力做到“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年学习计划,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带头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统缆全局等能力,激发审计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审计队伍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审计队伍。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夜学制度,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今年年初我局组织了一次计算机审计知识学习培训,由本局计算机审计骨干主讲,通过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法律法规、计算机审计技术以及与审计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调整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特别是培养通晓计算机技术和审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审计人员增强分析问题的能力;对局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探索适应审计转型需要的干部管理机制;局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交心,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加和谐因素,充分调动全局审计干部的积极性。三是大力加强审计机关的作风建设。制定出台了本局作风建设年的有关实施意见,促使审计人员树立“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提倡谦虚谨慎、文明审计的作风。根据我县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局领导于4月上旬下驻新处乡山甫村进行了为期五天四夜的蹲点调研活动,期间为农民办了几件实事,慰问了一批贫困户。我局还于2月份邀请了来自县人大、纪检、检察等部门的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向他们了解本部门在社会各界中的形象和影响,并认真倾听他们对审计工作尤其是行风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四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科室签订了责任状,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注意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交流沟通,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审计单位意见。

三、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计算机审计还相当薄弱。由于县级审计人员计算机基础都较差,再之年龄结构趋向大龄化发展,要做到审计业务与计算机技术的融合还有相当长的一个过程,与审计转型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对绩效审计的理解还需进一步深入。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摸索和实践,我局绩效审计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绩效审计的理解还缺乏深度,导致在绩效审计上难以有突破性进展,还需进一步大胆探索、实践、总结和提高。

(三)对审计成果的提升利用意识不强。大部分审计人员都还停留在完成审计项目任务的层面上,较少考虑提升利用审计成果、提升审计成效等问题。这当然也与县级审计人员审计项目任务繁重有关。

20*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全年的审计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加快审计转型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有效整合审计资源,取长补短,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按照加快审计转型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抓好财政预决算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基本建设审计三个重点,进一步加快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绩效审计和计算机审计三个创新。

二、全面进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按照浙审办法[20*]55号文件精神,对本局20*年下半年以来已完结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查漏补缺,并组织审计业务人员进行互检互学,以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

篇3

(二)大力宣传新准则,营造良好的外部审计环境。去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准则。一是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形式,扩大新准则的影响面。二是局机关自费订购了新审计准则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的学习手册和传单,通过“12.4”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发放到社会和单位。三是利用审计项目进点会、座谈会和现场审计等机会,向被审计单位和财务人员、内审人员细心宣传讲解新审计准则,通过以上形式,取得了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为依法审计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认真贯彻新准则,指导实际审计工作。一是围绕新准则中的新精神,新内涵,规范审计业务流程,搞好新旧衔接,进一步完善了审计项目的审计流程、审计组审计报告批准征求意见流程、临时交办或委托审计项目安排通知单流程。二是落实了审计项目 “两级复核,一级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审理操作规范,统一了调查了解记录、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组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表、审理意见书等审计业务文书格式,全面推行了审计业务审理制度。三是根据新准则废止的审计准则和规定目录,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对梳理出与新准则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重新修订,确保审计监督依法、公开、透明。

二、抓质量,大力提升审计业务水平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我局一直以来,把审计机关“人、法、技”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审计质量总体上呈现出不断提高的趋势。

篇4

我们常说的会计舞弊一般是指会计人员或有关从事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而对财务信息采取一种非法的手段与不法行为。作为会计、审计职业界等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不断的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会计舞弊对社会经济的危害也会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有些国有企业之间,会计舞弊的常见性开始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与警惕。而本文就从会计舞弊产生的主要原因入手,来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

一、会计舞弊的主要原因

1.会计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严格。这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制定相当多的财务会计法规,而从需要来考察,有些很不完善和健全,而有的条文的可操作性会很差,国家的监督会计的人员进行执行的参考性很差,这些不仅引起了执法不严的情况,还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不仅造成了会计舞弊的有机可乘性。还有就是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对企业会计舞弊的司法处罚还处于逐步的完善中,特别在一些国有企业中,经常是国有及法人股东处于的绝对控股地位下,一般来说是很难认会计是为了个人的利益的。这样往往因为对当事者的处罚较大程度倾向追究法人单位的经济责任,于是常常对参与舞弊的个人的刑事及民事处罚相对较薄弱,总之,这些对个人的触动不是很深。于是,不断的助长会计人员的作假舞弊风气。

2.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性。我们的会计信息一般是会计人员根据相应的会计原理,开始通过相应的会计方法,不断将会计的主体日常中发生的经济事项按一定格式转变成“商业语言”。但这种对于只有会计个人进行的活动来说,往往在这种转变过程里,出现一些由于客观上会计处理方式方法上的可选择,这些都是随人的主观而进行的随意性意识,于是,同一会计事项,有的会计在资料相同的情况下,若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方法后,最后的结论必然存在着差异性,而这种差异性。理论上在会计业是被允许的,但难免会给估计信息的真实性上大打折扣。

3.会计资料形成程序不规范,不真实。我们常说的会计资料就是指会计信息的源头,通常是会计核算中的程序经过原始凭证到会计凭证再到会计账簿最后到财务报表等环节,以这些为基础才能形成一定的会计信息。所以,我们从会计信息的形成过程上说,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真实性一般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就一些目前的国营企业来说,或是因为利益驱动,或是环境使然,相当的假发票和一些自制白条都会被计入账本中,而这些记账往往与实际经济活动关系不大,所以有时会计核算程序的不规范性,特别容易造成会计舞弊,这就要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加强。

4.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会计缺乏独立性。我国的民营企业数量很多,而在有些企业中,往往是亲近的人员担任会计职务,而这些人往往没有专业的经验与相应的职业素质,对一些会计事项进行判断计量记录等处理时往往凭借的是简单的自学与多年的经验,对比如支出属性的划分,对递延资产确认与摊销,和对收支的确认等往往不够专业,最后加之我国目前会计行业中实行的法规、制度尚不能很完善,而相关的约束机制又会使会计人员在保证会计质量方向进行的的权数是否加大。都有待考证。最后,就是有些经营管理者、行政负责人一般为了隐藏或者使其成为个人或小集体所有的收入,或者为了对自己本来较差的经营业绩、政绩进行粉饰。特别在一些国有企业中,有些领导高层为了掩盖经营管理中的严重失误或失职,就会通过自己的“权威”、“权力”,使会计人员进行强迫。而会计人员也由于要保住饭碗甚至巴结领导等原因,对这些指示听从,不能很好的坚持原则,于是主动或被动地会计造假。所以,我们可以将会计人员的素质与其独立性看成是其是否舞弊的决定性因素。

5.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或无效。国家和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和纠正错误。但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最起码应该达到以下这些目的:其一是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来进行;第二是保证所有交易与事项的正确金额与否,第三是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要及时地记录合理的账户上,这样就会使其在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上更加贴近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6.社会监督系统的不健全。我们常常说的会计信息的约束机制分为两种:其一是内部监督,其二是社会的监督。我们将内部监督称作为内部控制。而这里主要是讲外部的约束机制,现今社会上国际中通用的社会监督一般是通过处于中介地位的拥有注册会计的会计事务所来完成,所以,我们将注册会计师形象的称为“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虽然国际上有一套成熟的体制,但对国内来说,我国的注册会计师队伍才刚刚起步。

7.现今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尚有不完善的地方。对一些企业来说,其之所以敢明目张胆的进行会计造假,其中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目前国家对企业经营的业绩考核评价的方法方式还是不够科学、合理。所以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企业还是会建立让会计弄虚作假做成的营业额,主要的作用就是来进行偷税漏税。

二、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对策思考

认识到了会计舞弊的严重危害后。除了依靠国家的有关部门对相关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还能如何尽快通过改革确定会计信息的真实客观性,并以此来确保为经济建设服务呢?现将个人的一点小小建议反映如下:

1.单位负责人是关键。根据《会计法》第四条关于“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相关规定,我国对管理上的相关人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些都是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业的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但做到这些往往还不够,有的时候还必须贯彻实施《会计法》的责任人对明确会计职责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要求。我们常说的一方面,就是要加强单位负责人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必须让单位负责人懂一定的会计法,这些不仅有利于引导和督促单位责任人切实重视会计工作,还会使其转而大力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另一方面来说,我们在加强对单位负责人法律知识的培训时,还应该组织一些的经济责任审计,一般让离任经济审计担任,主要起到监督措施,但无论如何这些都是事后监督,所以。在此建议有关部门还是应该应加强任期中的定期与不定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责任,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堵住会计舞弊的源头。

2.会计人员是重点。无论是单位责任人,还是审计人员,都是不是财务活动的主体,所以,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还是会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真实与否,所以,国家针对这些,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及从业要求都进行了严格的选拔体制,力求在源头上使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最终使其培养出基本的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

3.规范会计基础是根本。我们常说的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除了选择减少会计处理的方式,将会计原则、账务处理方式与方法上应进一步科学化和可操作性使其拥有规范化性、统一性,这样也可以进一步减少会计信息运行中的人为“主观随意性”

4.强化社会监督措施是保障。在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还是雏形,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还不能完全地发挥注册会计师所拥有的社会监督作用。所以在提高普通会计师整体素质的同时,尽可能的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发展,也是必不可少的。当然除此之外还应快速解决出现在我国现有注册会计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像建立成型的的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模式,除了借鉴国际经验,我国还必须通过优化自身的规范使其监督体系和运作机制的日趋成熟,从而尽量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最后如果要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继续蔓延,也就必须相应的提高会计造假的风险与成本,比如对相关人员的处罚,该罚的一定要罚,该处分的一定处分,只有严厉执法再加上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不断是使从业人员从中得到教育,这样才能在使会计在参与经济活动中权衡利弊与得失。总之,只有更加严格的对会计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监督,这样才能使会计业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处于在经济转轨阶段时,我国企业的会计舞弊行为是有原因的,其所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但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早期预防的话,这些损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所以,只有当财政部与国家审计署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使职舞弊及司法审计专门化工作带来牢固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0年7月1日财政部.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公布.

篇5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述

国库集中支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是指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进行统一管理,预算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支付劳务或其他款项时,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财政资金直接从国库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家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和理财模式。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财政资金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国家来说,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了财政资金的调度能力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财政资金的流动程序和过程被简化了,资金的拨付程序由多环节转拨变为实际需要发生时一次拨付,减少了过去大量未支出的财政资金沉淀或闲置浪费在各预算单位账户中的现象。通过将这些财政闲散资金统一集中在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内,灵活调度,实行集中理财,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有效提高。

2.增强了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增强了财政资金的使用透明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在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内进行运作,减少了财政性资金的库外操作,进一步规范了收支管理,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得到显著增加,从而有效防范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行为。

二、影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效益的原因

1.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片面性认识

部分预算单位的领导及经办人员没有认识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于整个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势,只是片面地认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权限和对货币资金的支配权会被削弱,单位的利益会因此而减少。实际上,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下,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并没有发生改变,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也没有改变,反而由于财政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更有利于改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单位的支出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透明度和效益。

2.信息网络系统还不够成熟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发生了重大变革。国库集中支付依赖于一个高水平、高起点、高质量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没有这个信息系统,就无法与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对接,无法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还不够完善,功能不够强大。例如,经常出现系统问题,数据不准确;系统的数据整合能力不强,无法和其他相关部门实现有效共享和共通;部分单位无纸化操作难以实现,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信息传递速率的提高;在使用过程中用户时时感到操作不方便,无法满足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3.财会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重大财政管理制度的创新。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会计核算、支付方式将发生很大的变化,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以便尽快地适应工作的需要。然而,从目前情况看来,预算单位的财会人员综合素质一般,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策理解不到位,财务和电脑网络运用知识薄弱,无法适应集中支付这种较大的变化,以至于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带来了制度运行上的低效益。因此,加强财会队伍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及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办法的业务能力方面的培养迫在眉睫。

4.预算单位内部审计不到位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被严格控制了,但同时,不合规的问题也将会变得更加隐蔽。如内部审计人员认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之后,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有了较为有力的外部监督,内部审计功能因此而减弱,放松了对单位的日常审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大量运用网络信息系统之后,内部审计人员的电脑运用技术却没有得到相应提升;传统的内部审计大多把工作重点放在财务领域的审计,对单位运行中的其他方面重视不够;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不断完善与变动,内部审计人员知识陈旧,更新速度更不上情况发展,审计工作中处于被动地位等。

三、进一步增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效益的建议

1.从思想上重视和支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方面,财政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如举办各种培训班、讲座等,积极、广泛地宣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内容、意义与原则,使各预算单位充分认识到推行此项制度的必要性,认识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各预算单位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预算单位的领导和各级经办人员应改变原来在分散支付方式下形成的习惯性思维,积极参加财政部门有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培训学习与讲座,并在本单位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讲,使得每个职工都了解到国库集

中支付制度的优势,认识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

2.建立健全相关的网络信息系统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有效进行依赖于高质量的信息化水平。首先,应该逐步完善和提高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与软件开发商进行积极交流沟通,尽快完成相关应用软件的升级换代工作,加快整合国库管理信息化的内部子系统,建立安全可靠、一体化的系统运行平台,保证信息传输的完整、准确、及时,尽量达到信息共享和操作一体化的目标,增强财政资金的集中控制和统一调度,保证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其次,为了与财政支付信息体系完成顺利对接,预算单位本身应该建立一个高水准的、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将单位的相关信息反馈到财政集中支付信息系统,保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在本单位的顺利实施。最后,要保证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如将财政核心业务信息与外网相隔离,减少被黑客攻击和重要信息外漏;安排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络运行进行检查,同时,也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与突击检查;对妨碍系统安全的人员进行追究,实施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等。

3.提高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对于预算单位的财会人员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制度的推行过程,就是财会人员学习、理解、执行新制度、新规定的过程,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是预算单位每个财会人员所面临的挑战。首先,财政部门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者,应高度重视各预算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努力创造学习的氛围和培训的条件,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既要组织学习政策法规,也要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加强各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能力,使他们尽快掌握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切实提高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保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顺利推行。其次,财会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出台的新规定。为适应信息网络化的需要,必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包括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操作、基础网络知识及其他一些电脑基础操作,这样能够更有效利用和熟练操作系统,方便处理相关工作事项。最后,预算单位的财会人员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沟通,及时了解政策法规、业务处理上的更新变化,促进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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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作用。审计标准就像是审计工作的“通行证”。新准则被明确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并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如审计人员职业要求、职业道德标准、独立性要求;审计公文格式和内容要求;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标准;审计判断、审计复核、项目审理标准以及审计责任认定标准等。充分认识新准则的标准作用,一方面可以用这些标准作为评估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另一方面还可以由此构建我国新的国家审计标准体系。

约束作用。新准则在我国审计法律体系中属于部门规章层次的法规,其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包括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本准则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应当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应当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活动,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活动,以及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其他诸多“应当”和“不得”的条款。充分认识新准则的约束作用,要求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应当”和“不得”条款下新准则的各项规定,“应当”的必须严格执行,不折不扣,“不得”的决不违反,令行禁止。

推介作用。新准则除了约束性条款外,还明确“使用‘可以’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良好的审计实务是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通过长期审计实践,不断摸索、不断总结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新准则如此进行推介,其用意一方面是为了经验共享,另一方面也为审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充分认识新准则的推介作用,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可以根据所处审计环境情况、承扭的审计任务难易程度、人员自身素质条件等,对使用“可以”的条款有针对性地加以运用。

解答作用。新准则是广大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工作手册”,因此,它必须能够对审计活动涉及到的有关概念和术语作出“名词解释”。新准则在这方面,不辱使命,对审计主客体责任内涵、审计各个目标内涵,审计职业道德各个要素的内涵,审计证据及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充分性概念,重大违法行为概念等都给出了相关解释和定义。充分认识新准则的解答作用,有利于审计人员对新准则有关条款的正确把握和执行,减少不当理解可能给工作带来的损害。

控制作用。新准则较好地将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确立的审计质量控制理念和有关措施引入进来,在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和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在第六章还规定了审计质量控制目标、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立的范围、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审计质量控制的层级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持续评估等内容,再加上其他各章、各条款相关标准的建立,使新准则成为各级审计机关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权威性文件。充分认识新准则的控制作用,将会大大提高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和管理的水平。

强调作用。新准则根据我国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将一些特别事项纳入到准则之中,并用专门章节予以特别强调。如第四章第四节把对重大违法行为检查事项作了专门的规定,包括概念、评估内容、判断重点、应对措施等。在第五章第五节还对审计整改检查事项作了专门规定,包括审计整改检查机制建立、审计整改检查的主要内容、报告程序等。充分认识新准则的强调作用,需要审计人员在学习贯彻中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这些新规定应用的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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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的发展与银行信贷资金效率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银行信贷资金效率低将会引起我国国民经济不能可持续的稳定增长,会产生一定的波动,当国民经济不能可持续的稳定增长时将又会反过来作用于银行信贷资金效率,使银行信贷资金效率极具降低,因此不得不重视银行信贷资金问题,对此我国银行加强对信贷资金的委托支付管理。

1.信贷资金的受托支付业务应该关注的风险

我国整体的银行信贷资金状况是,银行信贷资金的受托支付走款所占比例逐年升高,信贷资金的受托支付方式由最初执行困难到逐渐被借款人和贷款行接受,同时贷款品种由刚开始的有限品种个数的执行受托支付款到现在几乎涵盖了全部的贷款品种。但是从我国银行非现场监测的情况看,部门银行信贷资金的受托支付业务在资金流向和支付形式等多方面存在风险。

1.1 关注银行信贷资金的受托支付资金流向

银行信贷资金的受托支付的目的是,通过信贷资金贷款受托支付,严格掌控借款人的资金的用途,同时按照用途将贷款直接划分给最终的受益人。但是银行只注重对信贷资金受托支付的支付环节进行监督管理,难以达到阻止多种多样的资金进入市场的手段,由此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解决:第一方面,企业为了打断单一银行的资金监控,可以采取将资金在不同银行间划转的方式;第二方面,增加资金的流向渠道,个人客户、企业客户可以从网银进行支付,资金流向银行较难进行监督管理,还可以通过银行结算渠道走款的方式,这种资金流向渠道是较为传统的;第三方面,从流程上看,银行只负责借款人借款到贷款合同约定受益人之间的资金流动,对贷款受益人的收益情况和如何利用、运转资金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要求。

1.2 关注信贷资金受托支付资金延迟支付

根据信贷资金受托支付中实贷实付的原则,贷款人应当在发放贷款的当天,通过借款人的账户支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但是由于存在的客观原因不能使贷款资金在当天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针对该现象贷款人可以在下一个工作日完成受托支付工作。

1.3 关注信贷资金的受托资金支付与受托信息是否相符合

一种是部分银行综合消费贷款交易或发放个人经营贷款为借款人的关系人,一种是部分贷款资金转入交易对手财务出纳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里,而没有直接转入交易对手的对公账号里,这种方式存在贷款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对于操作不规范的信贷资金委托支付,部分贷款支付后由于没有取得有效转账凭证,所以无法落实跟踪个人账户,除此之外,由于部分借款人出示的企业账户开设在其他的银行,贷款资金转入企业账户后就不再受贷款人的支付控制,导致实际资金流向无法准确掌控。

2.银行信贷资金的效率偏低的因素以及影响

2.1 银行信贷资金效率低的影响因素

一是经济增长方式方面,我国银行长久以来实行的方式是粗放型增长,该增长方式是一种通过资源高消耗和高投入来推动经济增长的消耗型经济增长方式,它存在的缺陷是经济增长的实现是通过大规模的资源投入、经济增长中技术进步缓慢、工作人员素质较差、生产经营效率低下、以及经济增长呈周期较长的波动型;市场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可以分为不对称发生的时间和不对称信息的内容;社会信用环境方面;政府体制方面;商业银行自身方面等,以上就是在各银行在经营管理结构方面上影响银行信贷资金的受托支付管理效率低下的因素,因此,要加强提高银行员工整体素质,不仅提升员工文化知识水平,而且加强思想道德水平,进而达到提高银行工作人员处理业务的水平能力的目的。

2.2 银行信贷资金的效率偏低的影响

对国民经济的影响,银行信贷资金效率低实际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情况,大大缓解国民经济增长的速率;对金融体系的影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的主要构成部分是银行,由此可见,银行信贷资金的效率偏低严重影响我国的金融体系;对商业银行自身的影响,银行主要收益获取的业务是资产业务,在资产业务中主要的部分是贷款业务,显而易见,信贷资金效率和银行的效益息息相关,互相影响;对企业的影响,我国现阶段的企业严重受传统的粗放型增长经济方式的影响,造成资金产出能力较低,因此企业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严重受获取银行信贷资金的影响。

3.我国银行加强对信贷资金的受托支付管理

3.1 逐渐加强完善信贷资金委托支付管理的规章体系

为了利于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准确评价、识别被监督管理单位的行为,达成双方认知的统一性,在要求各银行颁布有关具体的实施细则的同时,也要求监督管理部门适当、合理的颁布监督管理细则,对国家相关规定中比较容易产生认识偏差的方面、或者是比较笼统的方面进行完善或合理的补充。

3.2 规范银团和大型集团客户贷款行为

对于银团贷款,应当加强参与行、行间的信息沟通,就银团贷款信贷资金受托管理新规章制定的明确规范,达到保证合理合规的使用贷款资金;对于大型集团客户贷款,建议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相对应的规章制度,达到规范制定集团客户贷款或者集团客户行为使用管理的条例,约束其违规行为。

3.3 强化审批流程

改进审批资金的流程,加强宣传,进而达到推进个人或企业对贷款新规章制度的接受程度。根据我国银行信贷资金受托支付的调查表明,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个人信贷资金受托支付的反应较为强烈,但随着银行信贷资金受托支付调查的深入了解,不难发现,上述情况是由于对国家相关银行规定了解不深刻而造成的,所以,各银行应该加强宣传新规章制度的力度,与此同时,应注重使银行工作人员完整、全面的了解贷款的新规章制度,避免银行工作人员在向客户宣传、介绍、或者是办理业务的期间,自身产生错误的行为,让顾客产生错误的认识。在个人信贷资金委托支付方面,应当针对社会背景找寻突破,对贷款审批流程进行改进,提前介入目标客户,信贷人员可提前介入对于资金较为继续的客户或者是银行的老客户,约定潜在的交易对手,使在一定程度内可自由支配,这样不仅提高交易对手和借款人的议价能力,并使其获利,而且还同时提高对贷款新规章制度的认知。

3.4 充分利用新规章制度,达到灵活应对借款人的需求

各银行应在把持风险底线原则的同时,灵活确定委托支付金额的最低标准,把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的程度,而且还可以落实新规章制度;在个人信贷资金方面,可以对借款人放松支付要求,实施自主支付,达到保证借款用款需求的效果。

4.小结

综合全文,银行和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信贷资金的委托支付管理,本文从信贷资金的受托支付业务应当关注的风险类型入手,并简单的对其进行介绍,引出银行信贷资金效率偏低的因素及其信贷资金效率偏低的影响,进而详细的对银行加强对信贷资金的受托支付业务的管理进行阐述,纠正以为贷款新规就是受托支付的错误认识。(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审计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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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优化内部管理的重要措施,固定资产对于任何企业都是内部管理的重中之重,行政事业单位也不例外。内部控制可以全过程对固定资产进行管控,在内部控制下,预算按固定资产的需求情况、重要程度、紧急情况等因素进行编制,合理增加固定资产,从而合理控制固定资产购置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通过内部控制措施明确资产的具体归属,责任落实到人,避免出现问题后互相推卸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从而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固定资产报废环节,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管理,对报废必要性、合规性做出客观分析,从而减少资产的损失和浪费。固定资产审计过程中,同样利用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主要考量标准,使审计内容有据可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对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保障单位固定资产在存续期内的安全性、完整性、可用性,完善并优化固定资产管理,有效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

二、内部控制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内部环境一是缺乏相应的资产管理部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大部分是由财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使用部门等分别管理,各个部门都只负责资产管理的其中一部分。由于没有协调性的统一管理,无法分清主体责任,一旦发生问题就会责任不清、扯皮推诿,使固定资产管理得不到有效的内部控制。另外,由于没有明确的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对于任何一个部门来说都不是主体工作,都只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缺乏对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知识,不能形成有效管理,也造成固定资产管理的缺失。二是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业不同,其资金大部分来自于政府资金,更加注重资金管理,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尚未建立“有偿使用”和“成本补偿”机制,对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没有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导致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盲目购置、重复购置、使用率低等现象大量存在,在近年来的审计中甚至披露了有些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固定资产购置多年未投入使用的情况,既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损失,又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二)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一是没有完善的固定资产预算流程。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提交固定资产预算时,编制及审批较为简单,往往由使用部门提交预算需求,再由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最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而财务部门审核的标准是不超过往年的预算规模,如果没有超过就直接审核通过,并编入到当年的固定资产预算中。而各个部门提报的预算需求,都是以部门需求为基础,而不是以整体单位需求为基础,这就造成固定资产重复购买、部分资产闲置,而且缺乏战略目标的长远考虑,降低了资金的使用绩效,影响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发展。二是缺乏必要的管理流程。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流程,对固定资产日常的申请、采购、领取、使用、存放、盘点等没有完整的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相对落后,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基础工作不扎实,数据准确度差。比如采购的固定资产由于数量较大、种类繁多,就按照品类、总量进行简单化登记;资产领用时只登记领用部门而没有明确的领用人、部门负责人;或者一些容易忽视的资产,由于没有定期进行盘点,一旦损坏或丢失,却因为责任人不清无法进行合理的追责等情况。三是缺乏完善的处置流程。固定资产的处置最主要的是转移、报废等情况,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缺少完善的处置流程,在盘点时出现很大的差异,比如一些通用性强的固定资产在使用中的调拨,只是口头协调而没有及时办理资产调拨、交接记录,从而给日后盘点工作但来很大的困难。另外,部分资产已达到报废标准但未及时进行报废流程,再者损坏的资产未报损等情况,都导致账面与实际资产情况不符,账面价值高于实际价值,导致固定资产无法有效进行利用。

(三)缺乏合理的管控措施一是内部控制评价不细化。我国新规范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手册,通过手册进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但部分单位针对手册的制定,只是按照指导意见进行大致的编写,仅有粗犷的框架体系,没有结合单位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这就造成内部控制手册形同虚设,不能作为评价结果的支撑基础。而且因为仅是框架性内容,也无法实现管控的精细化,更多是方向性的政策,没有具体的管控措施,在固定资产管控过程中无据可依,无法形成有效的制度来起到约束作用。二是缺乏严格的审计。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并没有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而是由财务部门部分人员兼任,或者是内部审计人员数量较少,而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重点多是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价等方面,开展固定资产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不能真正对固定资产提出针对性的审计意见,使固定资产审计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造成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较差。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完善内部控制环境一是建立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报废进行全过程整体性把控,确保国有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固定资产的效能。资产管理部门需要对资产进行划分,对固定资产的归属、使用等情况明确责任部门,部门再落实到个人,并明确相关的奖惩措施,对非客观因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进行追责。资产管理部门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强化专业度,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领导层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增强责任意识,真正提升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氛围,以点带面、以身作则,在日常工作中做出表率及监督作用,从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顶层设计,形成管理工作的闭环,发挥实际作用。

(二)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一是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在编制预算时既要结合部门需求,又要遵从勤俭节约原则,将部门内部存量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后,摸清存量、存续状态,并从当下需求优先性、长远发展战略性等多个维度考量是否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采购。在各部门上报预算后,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需要对各部门固定资产进行摸排,将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进行调配,盘活存量资产,减少不必要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对于专业型强、技术含量高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应聘请行业专家对购置必要性、预期使用效率及可产生的效益等方面进行论证,有效提升国有资产的使用绩效。二是完善整体管理流程。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批复的预算进行资产的采购,减少和杜绝无预算的随机采购行为。采购的固定资产需要有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库,进库过程中利用信息化系统将所有资产明细统一录入,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领用环节需明确领用人并进行领用登记,使固定资产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加强固定资产的盘点,定期盘点制度化,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在盘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要进行说明,非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要进行追责,部门或个人进行赔偿,使整体管理流程形成闭环。三是优化处置流程。固定资产转移需要上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签批后方可进行资产移交,移交单上传至信息化系统,更改资产所属部门或个人。固定资产报废需要进行资产残值审核,对于有残值的需要评估后进行处置,残值收入应全额上缴国库,报废的固定资产同步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核销,确保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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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

根据史料记载,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产生的雏形,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早期,当时广东省地方政府为筹集建设资金,率先通过集资贷款方式建桥修路,用道路建成后通行车辆的收费偿还贷款,用这种方式打破了基建资金匮乏的瓶颈。通过这种融资平台的雏形模式,解决了当时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匮乏问题,而后逐步在全国推行这种地方政府融资模式。投融资平台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真正发挥主导作用,始自2008年下半年以后,随着全球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爆发,国家为了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出台了“4万亿”投资计划,同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和建议,为投融资平台设立奠定了法理基础,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在依托原有城司的基础上,统一构建新型的“城市经营理念”的投融资平台公司。

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其在对地方经济发展带来巨大贡献的同时,地方政府债务也呈现出逐年增长态势,相关风险隐患逐渐显现。从审计署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自2010年末至2013年6月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2.9%,明显高于国家12%的 GDP名义增速。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各级政府融资平台达8000多家,贷款余额累计达9.7万亿元[1]。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相关概念和产生原因

唐滔指出:“所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融资平台的本质是,地方政府以相关领域的财政投资性支出注入平台作为本金撬动金融资源[2]。周沅帆指出,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产生是中国当前制度背景下的必然,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地方投融资平台问题凸显,融资规模的扩张或缩减不能成为地方投融资平台生存或死亡的判断依据,从中短期看进一步的发展趋势应该是投融资平台结构上的调整,运作上的规范化、透明化,资金放贷增量上的审慎管理[3]。

(二)中外地方政府典型投融资模式与融资创新

曾庆桃在《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典型模式分析》中[4],以北京、重庆和上海为例,对市级规模的平台模式进行了经验总结。文章指出:北京市政府投融资平台依靠区域优势,融合民间闲置资金和政府的财政资金,是一种同时表现出商业形式和政府属性的创新模式;重庆“渝富”+“股”运作模式是通过土地的储存,用土地的增值预期向银行融资,再用融来的资金对平台融资项目进行整治,偿还贷款和提供担保、出让,以保持自身的实力和规模扩大;上海市是采取“政府-城司-工程管理公司”三级管理模式,通过政府引导,实行公司化运作模式,走产业化发展道路。上海模式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者除了包括大型国有投资公司之外,还包括私人资本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及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开创了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设立的先河。谢世清认为“重庆投”的突破性意义在于,将分散的建设资金聚集整合,形成规模优势,提高融资信用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开创政府主导、集团推进、社会参与的共赢局面[5]。

国外投融资模式具有共同的特点,都重视市场在投融资机制中的作用,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例如日本政府通过采取提供财政和政策性金融担保等措施,倡导新型的融资模式,制定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设置逐步放开的监管体制,降低非国有经济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风险;美国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市政债券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英国是推行“PPP”模式参与国家公共设施建设的典范国家之一。

(三)中外关于地方政府投融资的风险分析

封北麟(2010)指出投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债务的法律主体,构成了政府债务风险的第一道防火墙。能否将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在平台内部将直接影响到财政的安全运转和偿债能力,因此加强建立投融资平台的风险内控机制十分必要。陈志勇在《市政债的运行机制与风险监管研究:一个综述》中指出,如何规范和调整我国现有城投债务体系,研究从城投债务体系向市政债体系平稳过渡的可行路径,是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6]。Hana Polackova Brixi提出了财政风险矩阵模型,从四个方面分析了政府债务风险来源,并详细解读了政府或有负债的潜在风险[7]。

(四)研究评述

从研究成果来看,此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引发学者更多思考。今后国家应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投融资创新模式,引进竞争性多元化融资主体,以提高地方政府投融资的资本运营效率,并通过投融资平台的风险内控机制,将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在平台公司内部,以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其步入可持续良性发展轨道。

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成因

(一)平台内部自身原因

1、平台自身长期偿债压力巨大。由于平台公司资产结构中大部分为国有企业股权投资和公益性资产注入,这些资产流动性很小,变现能力较弱;另外平台贷款大多投向建设周期较长、投资收益较低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此而导致平台自身现金流总量覆盖不足,长期偿债压力较大。

2、较高的经营负债率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风险隐患。基于平台公司的特殊运营模式,政府隐性担保在其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融资业务中占有较大份额,而公益性项目本身投资收益极低,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补贴、土地出让收益,致使大多数平台公司背负较高的经营负债率运营。据统计全国领先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型企业资产负债率大都高于50%,而其净资产收益率却非常低下,这反映出平台的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其一旦出现债务危机,地方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支持[8]。但是由于地方财力有限,使其还款能力终究不能得到全部保障,这不但会影响平台公司的未来生存,也将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

3、资产收益率普遍低下,长期融资能力较弱。目前大多数平台公司尽管具有庞大的资产规模,但真正能变现和带来投资收益的有效资产相对稀缺。平台大多数资产为政府划拨的路桥等公益性资产和国有企业产权,由于这些资产不能给平台公司实际运营带来经济效益,而造成平台公司资产收益率普遍低下,缺乏可持续发展动力,长期融资能力较弱。

4、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压力巨大。从我国目前的平台融资结构来看,还主要是以财政资金、土地储备和银行借款等融资形式为主要渠道。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在该领域也在逐步向民间社会资本开放,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融资渠道和模式还非常有限。随着银监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和各类金融机构授信条件提高,银行贷款总量规模受到严格控制、贷款条件日趋苛刻,这不但将加剧平台公司还款压力,制约平台后续发展,而且也使平台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融资压力。

(二)来自政府和银行等方面的外部原因

1、信息不对称加大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担保在投融资平台贷款融资业务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使得商业银行授信时无法全面了解和掌握平台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由此而造成双方信息严重失衡;另外地方政府的“多头融资、多重授信”行为将平台公司的投资风险转嫁到商业银行体系,加大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2、监管不严加大政府财政风险。由于平台公司承担着较大的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职能,投融资平台只是作为政府借款行为的主体,项目建设单位才是贷款资金的真正受用者。由于地方政府对平台公司的资金使用监管不严,使资金流向和贷款用途脱离平台公司控制,导致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模糊,加大了平台债务转化为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可能性。若对平台债务不加以有效控制,将严重威胁着地方财政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运行。

3、平台公司间相互担保易引发信用风险。为了向银行增加融资的可能性,城司间经常出现相互信用担保的情况。一旦出现被担保公司发生信用缺失的情况,就会形成连带经济责任,给其他城司造成损失从而引发信用风险。

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范对策

(一)建立健全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

投融资平台要与地方政府划清权责界限,完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和深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机构设置和议事规范,使各层级管理部门起到相互制衡的作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使其所拥有的国有资产管理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相互统一,真正实现政府控股、法人治理的管理原则,使平台公司逐步发展成为权责分配、激励与约束机制相互制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二)强化平台内部资产运行管理,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1、优化平台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政府投融资平台拥有数额巨大的资产,但很多资产并没有发挥其效用。对于运用资源融资模式的平台公司,可以通过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土地运营公司,充分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开发土地资源,兑现所储备土地的价值,以此方式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平台盈利水平和债务偿还能力;对于运用股权融资模式的平台公司,可以凭借股权转让,积极投资适合平台战略发展需要的新项目,并适时退出无法掌控的经营领域,以实现资产的迅速升值或变现。

2、多争取政府注资,降低资产负债比率。对投融资平台自身而言,通过银行贷款与发行债券融资模式,将会带来高额融资成本和巨大还本压力;通过股权融资模式,也会带来投资者要求获得高额回报的压力[9];而通过由政府注资这种方式,不但不会带来上述种种压力,而且还可降低负债比率,提高盈利水平。作为社会公用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融资主体,平台自身很难实现自我良性循环,因其替代政府承担了大量的政府行为,政府应有义务为平台提供全方位资金支持。

(三)加强平台风险内控机制,防范地方政府财政风险

1、要建立和规范科学的债务偿还保障机制。平台公司应依据投融资项目区分管理方式,建立科学的偿债保障机制。对于社会公益性项目而言,由于项目自身经济效益低下,只能依赖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手段作为还款来源,由政府拨款通过建立专项城建项目偿债基金偿还债务;相比之下由于经营性项目可以带来可观的经营收入,因而具有一定的盈利性,可以用项目本身的自有收益偿还债务。通过科学偿债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实施,能够进一步增强平台公司自身偿债能力,供给平台可持续发展动力。

2、加强平台公司债务规模控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针对我国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膨胀的事实,需要严格控制平台债务规模总量,制约平台过渡负债。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融资平台债务结构特点,建立平台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通过制定合理的债务率、负债率、偿债率及债务依存度等指标,保证债务总量不突破各项债务指标的上限,确保举债规模与地方经济总量及可支配财力相匹配[10]。平台公司应制定一套完整的债务统计指标体系,从债务性质、来源和年末余额等各方面加强管控,以防范直接显性或隐性等各类政府债务;并应结合相关财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建立城司自身的风险预警机制,对其很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早进行预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平台公司内部债务风险,不仅会影响公司自身偿债能力,而且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财政风险隐患,严重困扰了国家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将平台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已刻不容缓。应打破传统预算以政府收支现金流为基础编制,尽快建立财政风险预算体制,加强对财政风险的管理,防范财政危机[11]。

3、清查现有债务存量,进行分类化解。全国各地要加紧采取债务存量清查措施,分类登记各类债务,以化解直接显性或隐性、或有显性和隐性等债务风险,摸清城司的债务总量与结构。应该坚持是“谁借的就由谁还”的原则清偿债务,必要时可以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追讨[12];对于或有隐性债务,应该加强管理,尽可能在经济、社会领域直接进行化解;对于无法追讨的或有显性债务,建议可以纳入直接显性债务清偿[13]。地方政府化解债务存量的资金,可以从预算资金和国有资产变现收入中筹集。此外建议中央财政应给予地方城司一定的债务豁免或资金援助。

(四)规范平台各项管理制度建设

1、要建立严格的债务投资决策责任制、绩效评价制和年度审计制,对债务的使用和偿还,借贷双方要签订责任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要将债务的“借、用、还”机制,纳入地方领导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严格明确举借债务的责任人,增强借债者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从而可有效防止举债资金闲置和盲目举债行为的发生。

2、要规范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地方政府的信息透明度。地方政府可尝试通过成立权威公正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定期公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信状况,通过第三方监管机制,增强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约束机制和透明度,使商业银行及时了解各类平台公司的融资规模、经营状况和资产运营效率,有效防范平台授信风险。

(五)审视并重新规划平台发展战略,创新资产经营管理方式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应着眼于构建一个可持续的业务体系、实行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可采取设立地方政府股权投融资平台,通过市场化途径积极引进民间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风险投资机构、社会游资和银行等出资机构按照一定出资比例所形成的股权投资基金,即所谓的母基金[14]。政府可以通过吸收海内外社会资本,按照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合理布局母基金,引导风险投资的产业方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建设。

参考文献

[1]黄剑辉. 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构建规范有效融资机制[J]. 中国财政,2014, 14:53

[2]唐滔.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问题研究[J]. 中国市场,2010, 7: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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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治理”一词最早在经济领域的定义出现在1989年世界银行出版的《撒哈拉以南非洲发展问题的报告》中,报告中将“治理”定义为“为了发展而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资源的管理中运用权力的方式”。显然,这里的“治理”是指宏观层面的国家治理。

之后,其他一些国际组织从微观角度,对“治理”进行了定义。比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治理”定义为,“公司的管理层及其董事会、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一种关系”。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则将“治理”定义为“董事会实施的各种流程和架构的组合,用以告知、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的活动,以实现组织的目标”。上述定义中,“治理”都是微观层面的公司治理。

在众多关于治理的定义中,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报告中对“治理”一词进行了定义,认为“治理是个人、公共机构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他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该报告同时提出,“治理”有4个特征:首先,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涉及私人部门甚至个人;其次,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第三,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第四,治理中的制度安排,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们和机构同意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本文倾向于采纳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关于“治理”的定义,将中央银行治理定义为中央银行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包括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中央银行与公众的关系以及中央银行内部的关系等,以及这些关系的运行状况。

中央银行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体现为中央银行治理的3大支柱,其中,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主要体现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具体因素包括:中央银行行长的任命程序、中央银行的职能、货币政策的目标、中央银行是否可以或者是否有义务向政府提供贷款等;中央银行与公众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中央银行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具体因素包括:中央银行对外披露货币政策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公众对中央银行问责的难易程度和效果等。中央银行的内部关系,体现为中央银行的内部管理,具体因素包括:各种政策尤其是货币政策的决策机制、管理层的结构、财务资源的运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员工激励计划和分支机构的设置等。

三大支柱和内部管理共同构成了中央银行治理的框架。三大支柱确立了中央银行在国家政治经济体制中的地位,而内部管理能够保证中央银行可以更好地运行,以适应这种地位。

二、内部审计在完善中央银行外部治理方面的作用

(一)在提高中央银行独立性方面的作用

众所周知,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由法律确定的,实际上是国家政治经济体制中的一部分,因此内部审计难以在其中发挥作用。例如,日本在1985―1989年泡沫经济和1989―1992年泡沫经济中,由于日本银行的独立性较差,加剧了泡沫形成和泡沫破裂后的衰退。然而,当时,日本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即使通过评估得出“日本银行独立性差,大藏省(财政部)严重干扰了日本银行执行正确的货币政策”的结论,也不可能改善这种治理状况。除非是泡沫破裂,政府在经济发展上得到了教训,才会通过财政部、中央银行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博弈,逐步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因此,内部审计在增强中央银行独立性方面的作用并不显著。

但是内部审计也不是完全无所作为。内审部门主要是通过对部分与政府密切相关的业务进行审计,间接地发挥作用。目前,我国人民银行的内审部门,已经对经理国库、再贴现管理、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等业务形成了常规的审计安排,通过这些审计,间接地促进了政府重视和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二)在增强中央银行透明度方面的作用

首先,内部审计对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为增强中央银行的透明度做了必要准备。例如,德意志联邦银行在货币政策操作方面的审计就是典范之一。德意志联邦银行在货币政策方面主要审计两方面的内容,即对公开市场操作方面的审计和外汇储备管理的审计。德意志联邦银行内部审计部门每3年一个周期对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比较细,包括交易对手的选择、询价机制、更正修改撤销交易的流程、清算和记账的流程、交易相关信息系统的维护、各种压力测试等等。这些审计内容核心有两点,一是具体的交易操作是否合规、是否准确无误地执行了相关的货币政策,二是具体的交易是否干净,是否存在私下交易或者夹杂了个人利益。在此基础上公开信息,才能让中央银行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心里有底。

其次,内部审计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管理情况的审计,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财务透明度。目前,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透明化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而国内公众对于政府公开费用支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内部审计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进行审计,进一步保证了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准确完整。

再次,一旦中央银行主动或被迫建立了信息公开机制,内部审计还可以对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审计。比如,信息披露是否及时,信息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对公众的反馈信息是否及时妥善应对。通过这种审计,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中央银行的声誉和可信度。

人民银行的内审部门,也一直在为增强人民银行的透明度服务。比如,常规的分支行财务管理专项审计,以及离任审计和履职审计中的财务管理部分,实际都是在对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也是对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内容进行审计。近几年新开展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审计,涉及的是人民银行重要的外汇储备资产。支农再贷款专项审计,是资产负债表审计的一次有益探索。这些都为未来人民银行公开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做了一定的准备。

(三)在完善中央银行问责制方面的作用

首先,内部审计本身就是内部问责制。内部审计作为内部问责机制,是中央银行问责制的组成部分。审计的基本职责就是发现问题和明确责任,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内部问责的过程。此外,内部审计中的反舞弊调查也是内部问责的一种形式。

其次,内部审计加强了中央银行应对公众问责的能力。公众和权力机关,对中央银行问责的内容包括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其他行政职能的履行情况,财务资源运用情况以及行长和其他高管层的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至少可以在货币政策的执行层面、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监管、货币发行、经理国库、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通过纠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减少外部问责的可能性。

具体到人民银行,内审司从2005年开始就对审计发现问题落实责任人,一般性的问题,要求责任人进行整改,特别重大的问题,移交给纪委处理。这种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机制,正是内部问责制的具体表现。此外,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分支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履行职责审计,也是对领导干部履职期间进行问责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督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有效减少了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维护了人民银行的声誉。

三、内部审计在加强中央银行内部治理方面的作用

(一)在中央银行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

内部控制有五个要素,分别是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监督和信息沟通。

首先,内部审计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控制环境的要素包括:员工诚信度、道德价值观和胜任能力;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管理层分配权力以及组织和开发员工的方式;董事会给予的关注和指导。2012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公布了《评估职业道德环境活动》审计实务指南,其中提出,完善的职业道德环境是良好组织治理的坚实基础,内部审计应评估组织治理情况,同时为组织内推广恰当的职业道德标准和价值标准提供建议。这一目标可以通过几个方面的内部审计活动实现。一是评估组织内部的职业道德环境整体情况,以及各类道德标准的有效性;二是评估组织内部与职业道德相关的目标、流程和行为的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情况和效果;三是确认上述职业道德相关的内容能够实现组织目标、相关风险被有效管理和控制;四是为帮助组织建立一个健康和高效率的职业道德环境提供咨询服务;五是树立一个拥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典范,在组织内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其次,内部审计是监督的重要形式。监督是对中央银行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的过程。他既可以通过持续监控活动来实现,也可以通过个别评价来实现。持续监控发生在经营过程中,包括日常管理和监控活动,以及员工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采取的其他行动。个别评价的范围和频率主要取决于对风险的评估和持续监控程序的有效性。持续监控一般是由业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完成的,内部审计主要起到的是个别评价的作用。

除了在控制环境和监督方面发挥的作用,内部审计还可以参与风险评估,并在审计中始终关注控制活动,审计报告是信息与沟通的重要内容之一。总之,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的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在中央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

中央银行面临的风险具有多样性的特征,既有决策层面的,也有执行层面的,既有内部人为的,也有外部突发的。目前,中央银行风险并没有标准分类,往往需要借鉴国际上广受认可的风险管理框架,如巴塞尔协议和COSO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等。通常将中央银行的风险划分为财务风险和非财务风险,非财务风险包含了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声誉风险等诸多方面。

面对诸多风险因素,各国中央银行在总体上的偏好是风险规避的,但在规避程度上有所不同。部分中央银行认为央行在原则上不应该承担风险,如英格兰银行;部分中央银行认为其应该兼顾风险与收益的平衡,以及风险控制的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如加拿大银行。例如,反映在养老金管理上,英格兰银行实行资产负债完全匹配原则,而加拿大银行则适当承担短期风险以获得较高的收益。

尽管各国中央银行在具体的风险规避程度上有所不同,但是各国中央银行普遍认为,要实现识别风险并有效管理的目标,必须将中央银行整体战略及高层目标与风险管理有效地联系起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一般认为,这个框架应该有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业务部门的管理者,他们在既定的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偏好下,实施操作层面的控制措施,对本部门风险进行日常管理。第二道防线是风险管理相关部门,他们对风险管理效果提供有效保证。这些部门负责适用于整个组织的风险指标和内控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包括风险管理部门、合规性部门、法律和财务部门、IT安全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他们既负责制定风险政策和风险管理流程,同时也负责对风险报告的监控。第三道防线是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情况的独立确认,并向最高管理者和董事会报告。也就是说中央银行的风险管理的总体职责是由高级管理层承担的,具体职责是由各部门承担的,内部审计只是起到监督作用。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为,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必须承担的职责包括:检查关键风险管理情况、评价关键风险报告、评价风险管理流程、确认风险已经被正确评价、确认风险管理流程已经被实施。此外,可以选择承担的职责包括:协助识别和评价风险、培训管理人员风险应对知识、汇总风险报告等等。同时,内审协会也规定了内部审计不应该承担的职责,包括:制定风险偏好、制定风险管理流程、管理风险、确定风险应对措施、代替管理者决定风险应对措施、承担风险管理的职责。

除了在风险管理中承担第三道防线的作用,内审部门的计划还是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之上的风险导向审计。国际清算银行2004年对23家中央银行进行调查,所有的中央银行在制定内审项目计划时都会考虑风险的因素,其中,39%的中央银行采用的是模型量化风险的方式,61%采用的是主观判断风险的方式。

(三)在中央银行财务管理方面的作用

内部审计首先可以对中央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中央银行财务状况,包括为实现中央银行目标而拥有的财务资源和财务能力,它服务于中央银行政策目标如价格稳定、汇率稳定、金融稳定,既包括中央银行的财务资源,如资本、资产、货币发行权等,也包括中央银行运用财务资源的能力,如偿付债务能力、风险抵御能力等。内部审计评价中央银行财务状况的工作,是建立在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进行审计的基础之上的,比如说,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性,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性,中央银行持有外汇储备带来的冲销成本,中央银行行使准财政职责(各类再贷款,金融危机中的救济措施)的成本,中央银行是否建立了减值准备计提机制等等。

在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内部审计还发挥着一个最基本也是最初始的功能,就是减少因为操作失误带来的操作风险,或者是人为的道德风险,防止资金资产的损失。比如说,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费用开支的合理性等等。

内部审计在提高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率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绩效审计上,比如集中采购审计、基建审计和系统开发审计等等。但是对中央银行的绩效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中央银行财务独立性的制约。相比来看,有财务独立性的中央银行,绩效审计在节约资金上的作用更为明显,而没有财务独立性,又实行严格的预算制的中央银行,绩效审计的效果和作用都会减弱。例如,在预算制的情况下,内部审计发现办公用房的使用存在浪费现象,建议对办公区域重新规划,以节约空间。节约出来的房产就面临进一步的处置。如果闲置,会造成新的浪费,如果出租或者出售,收入要划转给财务权力部门,中央银行没有内在动因去改善绩效,因此,绩效审计的效果就会打折扣。

(四)在中央银行决策机制方面的作用

在建立健全中央银行的决策机制方面,内部审计部门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发挥咨询作用,促进中央银行科学决策。二是中央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分支机构的决策机制进行审计,推动决策的透明化和民主化。

首先,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中央银行的全业务审计,往往对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央银行其他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了解,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汇总报告有利于董事会和管理层政策或者采取相应的行动,有效推动了中央银行总行层面的决策科学化。此外,由于内审部门在组织架构中的级别一般高于其他业务部门,对其他业务部门进行审计可以发现业务主管部门在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有利于在总行决策层面调整优化相关的管理制度。

其次,对于有分支机构的中央银行来说,对分支机构的内部审计必然包括对分支机构决策机制的审计,也就是依据既定的决策机制对分支机构的决策程序进行审计。对于采用行长负责制的中央银行或者业务领域,主要是一个报告线的问题,也就是说,重大决策事项是否报经行长批准,至于行长的决策过程,因为个人掌握的信息不可能完全,即使信息是完全的,不同的人因为偏好不同,也会做出不一样的决策,所以,对于行长负责制的决策体制,只能够对报告线的完整性进行审计。而对于委员会负责制的中央银行或者业务领域,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重大决策事项是否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采纳了多数人的意见等等。因为委员会会议一般会留有会议记录,因此可以对决策的程序进行比较细致的审计。

(五)在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建设方面的作用

首先,内部审计是对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进行监督的有效手段之一,监督分支机构充分行使中央银行派出机构在传导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和收集金融数据等方面的职能,并对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进行问责,维护中央银行的声誉。

篇11

3.主动服务化解管理难题。针对区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活动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办全力配合区政府,实地调研问题部门和单位,主动沟通协调区财政、戚家山街道、城管局、审计局、控股公司等单位和部门,提出解决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措施,既理顺了关系,又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指明了方向。

4.多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加大科技监管力度,启用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将全区333个项目267亿元资金的项目纳入系统,对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投资等九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管控,已对25个预警进行检查。加大项目监管力度,今年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街道乡镇582个项目进行检查,抽查了76个项目,涉及决策程序、发包、施工管理造价控制等建设全过程,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进行了通报。加大项目查处力度,今年对__路西延工程投标单位弄虚作假、__公交公司未按招标程序签订合同等各类突出问题进行了处理。

1.“红名单”诚信激励取得持续进展。会同区建筑工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完成区20__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工作,分别择优产生35家和50家。会同区绿网办,完成11家20__、20__年度__区(开发区)绿化造林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会同区生活污水领导小组,完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购材料预选供应商工作,择优预选玻璃钢化粪池、pvc-u 管材等20家企业27种产品。会同区农污办,调整了10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单位入围企业名单。会同区交警大队,完成20__、20__年度“交通科技”和“交通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录取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区已经在房建、市政、水利、园林绿化、交通设施、交通科技、中介服务等16类建立了预选承包商名录,共有200多家优质企业入选,为推进我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为规范我区建筑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2.“黑名单”失信惩戒得到有效落实。会同区检察院继续完善我区黑名单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非罪行贿行为查询的实施办法》,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通道,全面应用非罪行为查询制度,充分发挥了黑名单制度的震慑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广受市级检察系统好评,着手全大市全面推广__模式。为深化落实《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试行)》,构建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平台,完善不良行为信息分类管理制度,草拟完成了《不良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不良行为信息公示和应用,提

高信用信息整合力度,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打击力度。3.管理制度体系得到规范和提升。会同区住建局、监察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相关制度体系的优化完善,印发《关于修改<__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__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时有效的解决了办法施行后出现的相关矛盾点,确保了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为破解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由于暂估价多导致的招标发包难、现场管理难、投资控制难等问题,区监管办(交管办)会同区发改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暂估价”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暂估价设置,压缩资金比例,从源头上根治暂估价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难题。

会同交易中心研究制订《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区府办印发。实施方案从制度设计的实效性、执行的可操作性、各方职责的明确性等方面推出十多项创新举措。根据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将推行预选承包商诚信约谈与告知制度;试行随机抽取定标、报价低者中标、质优价廉者得标、企强人优者获标等四类新型评标办法;优化评标办法中的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标规则;组建区直评标专家库;构筑多路径抽取评标专家网络系统;建设远程电子评标系统,从招投标各环节入手,全面推动优化革新,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的跃进。

1. 区级交易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今年,会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对接并妥善解决了非罪行贿查询应用事宜、指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网上交易管理服务系统,开发预选承包商系统、远程评标系统以及电子评标专用模块,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标准化水平。指导区交易平台规范中介行为,推行机构评价制度。深化网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有效提高了场内串标、围标治理能力,提高了项目进场交易效率。截止10月份,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共进场1170宗,成交金额53.93亿元,增效节资3.__亿元,增效节资率5.52%。

2. 街道(乡镇)小型平台管理指导进一步到位。一是针对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遇到的困难和暴露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街道(乡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管理办法》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交易程序和办法,强化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大不良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街道(乡镇)工程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街道(乡镇)小型项目的检查。采取事前交易项目方案审查备案,事中项目实地情况抽查督察,事后工程款项专项审查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着重强化对街道(乡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项目建设的决策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三是进一步提高小型平台的专业化程度。多次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参加市、区各级培训。7月份,邀请市交管办和区住建局的专家,召集全区九个街道(乡镇)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就当前街道(乡镇)平台操作常见的实际问题和政策法规知识,开展专题培训。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全面深入调研小型平台,解决实际问题10余项,并着手推动建立小型平台网上招标平台,目前新碶、大碶两个街道已经开始建设。截止10月份,街道(乡镇)平台进场交易363宗,交易总额3.51亿元,增效节资2567万元。

3. 继续拓展区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在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四大类全面进场公开交易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国有企业水处理药剂、重大生产设施设备、卫生保洁服务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今年,共拓展其他公共资源类项目22类59项,交易总额达8562万元。继续挖掘潜力,开展全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情况及计划大调查,共收到50余家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涉及交易项目共200余条,为部署我区下阶段公共资源交易拓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和保障。

1. 创新方式,学习教育求实效。精心研究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真学真思真用”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克服了人员少、集中上课氛围不浓厚等问题,通过合并教育、党员互动教育、现场警示教育、自主学习教育等多元化教育模式,强化学习效果。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市委“20条措施”等30余项学习内容;与区交易中心、人口计生局合并,邀请区领导吕焕忠书记和区委党校丁秉副校长分别作专题讲座。观看焦裕禄、朱彦夫、牛玉儒等先进事迹;参观__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教育片,接受廉政教育;祭扫革命烈士,缅怀革命先烈们的丰功伟绩,学习先烈事迹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全面提升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素养。

2. 重心下沉,开门纳谏接地气。有机融合“问需问智问症”群众谈和“认亲联亲走亲”走访活动,真心实意征求意见和建议,以高频率和常态化的联系,密切党群关系,建立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开展了“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新规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等5个课题的调研活动,走访了包括街道(乡镇)、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共17个单位,召开了3次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了60多份意见征求表,党群沟通渠道进一步拓宽。

3. 端正态度,即知即改转作风。积极开展征求意见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集体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先后2次进行集体分析“会诊”,并研究拟定解决措施,以积极的态度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此外,我办在党员干部中提出“

3个找”活动, 即找自己的党性观念是否确立,担责意识是否增加;找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意识是否加强,监管交管的手段是否得到创新;找反“”是否落实到每个人的具体行动上。研究制定《__区交管办、监管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要点》,开展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之间等共计5次谈心谈话活动,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问题种种表现,完成“”问题对照检查材料,同时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找边整改,并按预定计划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我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按规定召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会、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制定《监管办(交管办)20__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将全年11项重点工作进行逐条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今年公务接待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了__%,会议经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2%,无市外考察情况。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公开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深化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实施中层负责人评价机制,完成20__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今年,还组织了志愿者服务、慈善一日捐、无偿献血、普法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支部、普法、工会、档案等各项工作也有了新的进步。

20__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职责,创新制度,强化监管,构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市场,推进交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落实:

一是创新监管手段。我办于今年初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8月份完成验收,目前已将全区发改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都纳入系统中,涉及333个项目267亿元。明年将充分发挥智慧监管系统的分析和预警功能,对项目的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造价、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实现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制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系统的生命力。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将项目建设管理中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苗头上,推进项目规范运作。对分析结果进行梳理,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创新招投标办法。20__年要抓好今年10月__日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首先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对区直机关、街道乡镇、国企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涉及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掌握各类评标办法,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其次推动相关部门组建区直评标专家库、构筑多路径抽取评标专家网络系统、建设远程电子评标系统等各项具体工作。推行小型工程简易招标方式。对选用区级各类预选承包商限额以下的项目,通过公开固定价格的方式直接对名录库内的投标人采用抽签等简易方法选择中标人。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项目投标控制价浮动区间的参考标准,招标人可根据各小型工程的特点进行选择。

(四)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和交易环境整治。一是要继续落实《__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违规问题举报暂行办法》,认真受理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各类投诉举报,落实政府投资项目问责制度,对存在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一批典型、影响力大的借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案件。二是要继续推行红黑名单制度。拓展预选承包商实施范围,建立招标、造价咨询、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预选承包商名录,规范中介市场,探索研究区直机关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街道(乡镇)小型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办法》,研究制订《不良行为积分制》,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真正落到实处,着力提升工程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我区建筑市场环境。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工程质量为重点”的原则,探索研究提升业主管理工程的主动性、积极性,保障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进一步拓展市场化配置范围。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和市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委、交管办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目录的通知》两个文件要求。今年拓展目录24类中有22类进场,明年要在今年拓展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对前期梳理出的200多个项目进行研究分析,重点以公共空间户外广告使用权转让、废旧物资处理为突破口,稳步拓展各类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

(六)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积极参与“五水共治”、“梅山水道”等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招投标环节的现场监督。借助审计、评审报告等载体,及时发现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年继续主动出击,联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改等部门开展对交通、水利、安置房三类项目,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两个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促进项目顺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