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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小儿腹股沟斜疝及交通性鞘膜积液,是儿童的常见疾病。所在医院为一级甲等医院,2006~2010年收治腹股沟斜疝和交通性鞘膜积液患儿156例,全部采用小切口(1~1.5cm)疝囊或鞘状突高位结扎术,均手术成功,效果良好,随访无复发病例,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06~2010年收治腹股沟斜疝和交通性鞘膜积液患儿156例,年龄10个月~12岁。腹股沟斜疝102例,男93例,女9例,均为可复性疝(嵌顿性疝患儿手法复位后择期手术);双侧9例,单右侧65例,单左侧28例;其中单侧术后对侧发病16例。交通性鞘膜积液患儿54例,均为男性;右侧35例,左侧19例,无双侧发病。
麻醉:麻醉前30分钟肌注鲁米那及阿托品,建立静脉通道,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再根据患儿年龄肌注氯胺酮或静脉推注氯胺酮及丙泊酚进行复合全麻。
手术方法:麻醉生效后,垫高臀部,常规消毒、铺巾。取腹横纹下1.5cm(相对于腹股沟管中点)横行切口,长1~1.5cm,切开皮肤,纱布压迫止血,取小弯血管钳钝性分离皮下组织,术者左手捏提起切口两侧皮肤,由于小儿腹外斜肌腱膜较薄弱,可形成腱膜下间隙,用血管钳将筋膜层和腱膜刺破,配合牵拉同侧,血管钳轻微横向滑动,感觉触到牵拉有张力精索后,将之轻提至切口;钝性分离提睾肌及精索筋膜,在精索内上侧寻及乳白色疝囊,钳夹提起疝囊壁并切开确认。体中部横断疝囊(疝囊小者亦可全剥离),钝性剥离近端疝囊,直至显露腹膜外脂肪,4号丝线高位8字缝扎疝囊颈,剪除多余疝囊,疝囊颈自然回缩;(鞘膜积液者鞘膜囊内往往残留有积液,向近端游离,可寻及管道状未闭锁鞘状突,游离至高位,予结扎);牵拉精索复位,间断全层缝合皮肤及皮下组织1针。术后手掌压迫腹股沟区6小时。
结 果
所有患儿均手术顺利,出血<1ml,手术时间10~30分钟,平均16分钟,一般术后6小时患者可自行床上或下床活动,术后3天切口拆线,无切口感染病例;23例阴囊型疝患儿出现不同程度阴囊肿胀,随诊全部自行吸收消退,大部分1周内消退。平均住院天数3.2天。术后随访无复发病例。
讨 论
小儿腹股沟斜疝及交通性鞘膜积液发病原因多为鞘状突未闭合。如鞘状突在内环开口较大,小肠、肠系膜等腹腔脏器坠入鞘状突则形成腹股沟斜疝(即先天性斜疝);鞘状突内环口较小,腹腔内液体积流入鞘状突内,形成囊性包快则为交通性鞘膜积液。通常1周岁以上儿童腹股沟疝不可能自愈,建议手术治疗[1]。二者病理基础均为鞘状突未闭,故手术操作上基本相同。婴幼儿在生长过程中腹壁强度多可逐步提高,疝囊高位结扎通常已达到治愈目的[2],故无需行疝修补术。由于该术式非直视下寻找精索,故需一定的经验及操作技巧。难度较大的情况:①阴囊型巨大疝,疝囊壁薄,分离时易撕裂;②最大径<2cm的疝,疝囊较小,难于寻找;③女性缺少牵拉精索的指引,相对难找。总体而言,该手术操作方法简便,所需器械、材料少,经有经验医生指导2~3次即可掌握;手术用时短,降低麻醉风险。微创小切口,手术损伤小,能减轻术后疼痛;术后6小时患儿即可床上或下床活动,避免了幼儿长时间卧床,难以配合,缩短了住院时间,降低了住院费用,减轻经济负担。手术安全性高、效果好。小儿腹股沟斜疝及交通性鞘膜积液临床表现明显,容易诊断,易于在基层社区、农村宣传推广,能为医院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适宜基层医院开展。
篇2
随着医疗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对卫生系统的投入持续增加。利用医疗软件优化医疗资源,最终改善群众医疗保健水平,提高国家卫生系统服务效率的重要手段。医疗卫生行业的信息化投入将会明显高于整个软件行业的增速。
医疗机构软件在向信息化发展。当今是大数据化时代,卫生系统发生迅猛的新变化。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带动医疗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当今软件行业技术更新快、产品生命周期短、技术性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迅速发展的时代,医疗软件技术的建设要有前瞻性。建设合理医疗信息化平台满足了医院对信息的复杂要求。信息化是加快医疗进程、减少失误、提高医疗效率的推动器。如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迅速,出现了移动设备挂号、查询病理结果、问诊等应用,解决就医难、医患沟通难等问题,推动卫生系统化现代管理。医疗信息化建设要跟上时展需要,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手段,为患者提供精准的医疗信息,增进卫生系统的信息化发展。对医患各项数据的收集、分析、研究、发展,需要综合的信息化平台提供支持,信息化医疗体系为医患提供信息、分享经验提供快捷准确的基础数据,是卫生系统的数据时代,也是卫生系统信息化不断完善发展时代。
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衡量一个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就是其信息化程度,利用有限的资源提升卫生服务,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的系统化,卫生行业的信息化建设需要不断开展。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卫生改革迅速发展,利用信息化的医疗软件将卫生系统的服务能力增强,体现以人为本,围绕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工作。在卫生体系提出的八项措施中,卫生系统信息化能够推进公共卫生,细化卫生系统综合管理的建设,是医药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有效技术保障。促进实现整个卫生系统的一体化管理,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平台,推动我国卫生系统的现代化发展。
信息化下建设的现状不容乐观
随着信息化发展迅猛,医疗机构软件的建设各方支持仍显不足。信息化专业人员缺乏、建设投入与最终使用效果有差距,信息化建设投入不全面等问题接踵而至。
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标准不统一。卫生系统对信息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各医疗机构信息化标准不同,建设规范性执行力度不够,软件开发与实际使用程度差距大,各个软件公司与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和信息系统缺乏统一性,信息资源交流不畅,使得患者疲于应付各医疗机构的信息采集,造成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冗杂,各医疗机构信息不能共享,软件维护、采集困难重重,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没有统一标准。需要加大对医疗软件的研发的投入建设。
认识度不足,建设机制不健全。我国的卫生行业在信息化建设投入时间短,信息化建设机制不完善,政策、财务支持不足,卫生系统信息化发展缓慢,医疗机构软件信息化建设一直在摸索中求发展。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在经济发展较繁荣地区,卫生系统投入多,信息化发展迅速,经济较为落后地区对信息化建设还未引起足够的认识。各医疗机构发展情况不一,大型综合性医院综合性发展,基层公共卫生系统发展缓慢。医药供应、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等部门条块化管理,“信息孤岛”的现象成为常态,阻碍卫生系统的信息一体化管理。部分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盲目建设,与自身发展不匹配,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我国医疗机构软件信息化建设实施路径
篇3
重审上述三大健康体检机构的迅速扩张,不难看出其两种主要发展路径:并购与新设。即接受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本注入之后并购其他中小型体检机构,或者以投资机构注入的资金新设门店(两种路径可同时进行)。基于在健康体检行业的收购经验,笔者特提出该行业收购中应该重点关注的法律风险以及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标机构的主体资格合规性
先从健康体检机构的设立说起,设置健康体检机构,应当首先取得卫生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其次,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即注册公司; 再次,向卫生部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最后,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部门申请开展健康体检,取得批准后,设立程序完成。但现实中不少健康体检机构并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只是取得了卫生部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便从事健康体检业务,工商注册的事项并非卫生局监管的范畴,同时工商局又不能主动要求该类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因此造成不少健康体检机构在“主体性质不明”的情况下持续执业。
对于收购方而言,目标企业性质不明是完成收购的最大障碍。收购不外乎收购资产与收购股权两种形式,鉴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转让,因此收购资产只能导致目的不能实现,而收购股权则因为主体性质不明而未能实现(目标企业未进行公司注册登记,不存在股权)。在此情况下,解决此障碍最稳妥的方式就是让目标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不同于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即以现有资产、设备等可用于出资的资产、现金出资设立新公司,并将原目标企业相应的医疗机构资质延续到新设公司,最后收购方对新公司进行股权收购。
目标机构主体资格的另一方面是该机构的业务资质问题。如前所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健康体检机构必备的证件,另外还需诸多与其所设科室相关的资质,如放射科应具备《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安装许可证》、放射辐射检测合格证明等资质。现实中可能有目标企业未取得上述证件的情况,应当充分核查,与相应的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并由其大股东作出合法合规的承诺。
医疗设备的合规性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因此对于目标企业用于健康体检的医疗设备,应充分关注其采购来源,供货商的生产资质、经营资质以及设备本身注册登记情况。如果目标企业不能提供其医疗设备供货方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件时,应当由目标企业对其采购来源合法合规、设备各项指标合格作出承诺。
实践还有医疗器械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比如大股东以医疗器械作为实物出资,但该医疗器械未真正移交至目标企业,或者虽然形式上完成了移交,但未作资产权属转移的专项审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要求大股东对该类资产权属进行梳理,并完成资产转移的全部手续。
人员的资质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健康体检机构应当至少有两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有一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健康体检机构的执业医师存在“挂名”情况,比如某医院的执业医师同时在健康体检中心执业,但其执业许可证仍然在该医院; 健康体检机构根本不具备上述规定所要求的执业医师;虽然具有执业医师,但职称不符合要求。
上述三种情况均属于人员资质不合规,在年度校验中可能会受到卫生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暂缓校验。因此收购方应当要求目标企业进行调整,并将其作为收购条件之一。
资产权属
医疗机构最重要的资产即医疗设备,对于医疗设备权属关注点已如上所述,除医疗设备之外还应关注土地、房屋、商标等资产。现实中不少健康体检机构的经营场地系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应充分关注其租赁期限(是否届满,租金涨幅有无约定),如果租期临近届满,则应要求目标企业在收购前进行续租,并将租金涨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否则可能导致收购方于收购完成后持续经营陷入被动局面。
篇4
当前,我国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1 综合服务
综合服务型互联网医疗主要提供在线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预约挂号、在线支付、就诊提醒、提取报告单等服务。有条件的医院还可以建立移动医疗监测系统,对患者生理参数进行监测,针对性地提供就诊服务,在紧急状况下还会自动发出预警信号,使得互联网医疗更具及时性、便捷性。
1.2 医患信息交流
该类型互联网医疗通过建立数据库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利用,主要提供在线问诊、健康咨询等服务。一些医疗网站邀请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坐诊,为患者提供私人诊疗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如,“好大夫在线”网站作为我国互联网规模较大的医患沟通平台,已经在线注册了3200余家公立医院,拥有大批的医生资源,可提供多种在线医疗服务。
1.3 信息化服务
该类型互联网医疗主要是针对专业医务人员开辟的服务模式,可以为医务人员提供丰富的药品信息、用药指南、医学计算工具、医学文献等。甚至一些医疗网站还推出了与医院诊疗相关联的应用程序,如杏树林网站为医务人员提供移动查房应用模式,使医务人员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查房。同时,该网站还能够向医务人员介绍最新的药品,使医务人员了解药品动态。
2 互联网医疗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互联网医疗发展势头强劲,但是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 盈利模式不完善
由于互联网医疗的发展速度较快,从而使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未能跟上其发展的步伐,这就造成了现行的法律中对医生在网上行医的资格限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国内互联网的使用群体也并未养成付费使用手机客户端的习惯,自愿支付软件费用的移动设备用户相对较少,通过软件收费的形式进行运营,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所不符。如“好大夫”网站中所提供的几个在线医疗服务产品中,仅有电话咨询一项会向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其它服务产品均为免费提供,并且也没有向患者收取必要的问诊费或是挂号费,上述种种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了互联网医疗盈利模式不完善的问题。
2.2 诊疗效果不确定
稳定性不足是当前互联网医疗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其中的安全隐患相对较大,故此,国内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对引入网络移动医疗系统有着多方面的顾虑,大部分机构都抱着观望的态度,并未真正进行实施。
2.3 行业环境不规范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医疗行业并未完全开放,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其市场化的程度较低,很多医疗单位不愿向社会公开本院的医生及病患信息。由于医疗行业的发展环境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也尚未将互联网医疗纳入到统筹规划当中,医生借助APP向患者提供在线诊断是否涉嫌院外行医也尚无定论,这些种种都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影响。
3 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的建议
3.1 加快互联网医疗监管立法
我国要针对互联网医疗领域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规范和指导该行业发展,为强化该行业监管提供政策依据。首先,在监管政策中将移动医疗平台纳入到监管范围内,定期对移动医疗APP进行评估。其次,对移动医疗APP建立风险监管体系,包括入市前申请、资格审查、风险评估等,提高移动医疗APP的市场准入门槛。再次,区分不同医疗应用软件类型,对各类型用途软件进行规范化监管,如临床应用类软件只能提供医务人员临床经验交流等应用,而不能提供患者咨询服务;健康咨询类软件只能为患者提供日常生活健康咨询服务,并提供医前指导意见,而不能对患者病情进行在线诊断。
3.2 建立互联网医疗行业监管机制
我国应从法律层面对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进行监督约束,准确界定互联网医疗行为的概念,对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从事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并对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医务人员资格和服务权限进行界定,不断提高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此外,我国有关部门还要针对互联网医疗发展现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对互联网医疗监管的成功经验,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对移动医疗机构和医师服务进行质量控制,从而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如,医疗机构的医师要想在医疗网站上提供相关服务,必须获取所在医疗机构的批准, 并要求医师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 妥善安排好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工作时间。
3.3 加强互联网医疗机构监管
我国要针对不同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类型和项目,对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将机构资质与人员准入作为监管的重点。具体如下:一方面,审核部门要对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审核,办理备案手续,要求从业医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拥有注册执业医师资格。另一方面,审核部门要对提供互联网医疗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要求第三方机构所聘请的医师必须在其相关专业范围内开展咨询服务,规范第三方机构的运营。
4 结论
总而言之,互联网医疗在我国医疗行业中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多种服务模式,为提高在线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务人员交流学习有着重要意义。为了促进互联网医疗行业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管力度,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成熟的盈利模式,创建良好的行业运行环境,保障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医务人员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安其,郑雪倩.我国互联网医疗运行现状――基于3家医院的调查分析[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6(02):54-56.
[2]周刘芳.网络虚假医疗广告监管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5(12):99-101.
[3]王玲,彭波.互联网时代下的移动医疗APP应用前景与风险防范[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6(01):39-41.
[4]李宁,李G,王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的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J].首都医药,2015(04):99-100.
作者简介
篇5
(1)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虽有着广泛的发展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呈现出 “供不应求”现象。大部分寿险公司对商业医疗保险经营采取“敲门砖”策略,扩大客户积累,提升总保费。这样,就会忽视医疗保险自身的风险特点和管理规律,削弱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导致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
(2)医疗机构。虽然国内的医疗机构与服务增多。但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均成了一个难题。有的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诱导患者进行各方面的检查,以药养医等现象层出不穷。然而,保险公司对医院缺乏有效的投诉管制渠道,除了依靠医生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外,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3)投保人。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人可分为两类:一是真正需要医疗保险的人;二是为了牟取个人利益投保的人。第一类一般都不具备一些防范保险意识。对过度医疗也是无能为力,当出现问题时就会导致理赔纠纷。第二类试图抱着侥幸心理,进行保险欺诈,导致保险公司对投保方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很难控制,损害其利益。
从以上来看,我国在这方面上存在许多问题。下面来看看国外保险公司的做法。
二、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险
(1)管理式医疗保险。管理式医疗保险是指把提供医疗服务与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资金结合起来,通过保险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达成的协议向投保者提供医疗服务的系统。其核心就是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利益共同体,运用这种模式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费用。
(2)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险的优势。目前传统的买单式医疗保险模式对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缺乏有效的控制,继而导致医疗费用的飞速增长。美国的管理式医疗保险与传统补偿式健康保险比较如下:
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险在这种模式中融合了保险和医疗两个功能,实现了对医疗费用、质量的控制,改变了对医疗提供者的激励等。但我国在借鉴时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三、我国保险公司兼营医疗机构前景分析
(一)必要性
(1)医疗费用给付额增高。从反面看,每年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的给付在不断增加,保险公司急需采取措施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从正面看,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重,医院就业压力和医疗资源急需调整。在一定程度来讲,商业医疗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2)医疗机构属保险活动一部分。医院,是实行客户健康的保障、投保体检与住院理赔的重要环节。如果保险公司一方面提供保险产品,另一方面又对风险不进行控制,始终依赖于第三方机构,这种无形的合作关系很难实现长期无缝对接,对保险公司管理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成本不利。
(二)可行性
(1)政策支持。2010年2月11日,国务院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探索投资医疗机构,此举有利于化解目前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由于利益分割导致合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2)对养老需求的增加。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未富先老的局面也是常见。为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养老产业将会不断发展,其中医疗保健机构将是这计划中必不可少的。保险兼营医疗机构,形成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机构将是一块需做好的“蛋糕”。
(三)兼营弊端
(1)成本投入大。兼营应考虑到成本。虽然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能力逐渐加强,资产规模逐渐壮大,可若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与政府的协助,不能保证兼营后的压力。
(2)就医地点选择过于狭窄。一般设立定点医院后,被保险人只能按合同上的要求去指定医院就诊,限制了被保险人选择更好的医疗机构。造成了医疗资源过度集中,易产生行业矛盾。
(3)专业知识限制。保险公司兼营医疗机构属于跨行业兼营,专业知识要求因此居高。人力资源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增加也是一大困难。
四、保险公司兼营医疗机构发展建议
(1)健全法律法规。 据数据显示,我国中医类医院亏损高达-21%,专科类医院为-17.9%,综合型医院为-13.2%,这可能也是保险公司不敢兼营医疗机构的一个原因。因此,要尽快确定我国医改方向和政策。另外,也应健全《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实现法律予以保障,政府予以支持的可观局面。
篇6
如果说过去中国健康险一直处于“与寿险抢地盘”、“和医院斗智斗勇”以及“看政府脸色”的尴尬局面,那么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将是未来中国健康保险业开启良胜发展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从承力、政府指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到自主设计特色的社会医疗保障计划;从提供基本和补充医疗保险计划,到为客户对接提供重疾、失能、护理等特色健康保险;从参与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到全流程的管理式医疗;从与医院逐步建立双向互动关系,到投资兴办医疗机构。伴随着商业保险机构不断融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这些跨越终将发生。
从医生入手:提高医疗贵任保险班覆盖面
保险业“新国十条”提出,要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领域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此次会议也强调了要加快医疗责任保险、提高覆盖面。
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医疗责任保险试点,2007年保监会等多部门共同《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中国医疗责任保险提供了政策支持。然而时至2014年,中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仍然比较低。据不完全统计,仅有3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不足10%0在美国,几乎所有州法律都强制要求执业医生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德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也普遍采取强制投保措施。不过,美国医疗责任保险发展以来也经历了数次危机,目前相对健全的医疗事故赔偿和纠纷解决体系是数十年来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历次修订、保险公司精算和理赔技术逐步提高的结果。预计中国医疗责任保险的推行也将面临各种瓶颈和摩擦,制度规范化、运行常规化还需时日。但只要政府、医疗行业和保险公司形成合力,该领域的发展前景将十分广阔。
医疗责任保险是中国责任险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最迫切需要壮大的一个领域之一。从全球范围来看,责任险在非人身险中的占比一般为9%左右,部分发达国家达到30%,但中国目前仅有3.8%。责任险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矛盾与纠纷、增进社会稳定等方面所具有的潜在功能尚未得到充分挖掘。由于医患纠纷频发,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率先推出的概率极大,该领域的经验将逐步嫁接到其他行业,有利于全面推动中国责任险市场发展。
从医疗机构入手:鼓励保险机构新办医疗机构
篇7
信息不能共享,标准不统一。“互联网+医疗”很难推进的原因之一,在于医疗的互联网都是一个个的“孤岛”,每个医院都是一座“孤岛”,甚至一个医院里面很多软件都不能共享。“信息孤岛”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体制问题,是医疗服务体系碎片化的反映,因为不同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互相之间都是竞争对手,他们是不会主动积极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互享的。公立的大型医疗机构如果不放开他们的核心系统HIS系统(即医院信息系统),医疗真的很难移动,互联网没有这样的数据,很难真正地改变整个流程。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医疗行业信息化缺乏顶层设计,加之国内医院体系庞大,当互联网医疗产品进入医院时,都要重新做系统接口,导致医疗IT产品复制成本和交付成本极高,这也同时限制了企业的生产能力。
国家监管政策缺失。从政策层面出发,移动医疗行业如何监管?出现医疗事故由谁来负责?目前这些问题的答案在国内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医疗是相对敏感且专业化程度高的领域。由于政府对医疗资源的控制较严格,当相关厂商发展到一定程度、用户积累成规模时,一定会面临如何与相关法规相适应的困境。对于涉及医疗管理的智能硬件产品,如果得不到相关权威机构的认证,会直接影响用户对产品的接受度。此外,如果能从国家层面认可移动医疗对于慢性病治疗,以及给医院层面带来的益处,移动医疗发展得当的话,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同时,甚至能帮助国家缩减医保支出、降低患者的医疗成本,因此,不仅政府应考虑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行业发展,大型医疗机构也可协助引导、推进这一产业。
现有远程医疗政策妨碍医生投身新型医疗服务模式。2014年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指出,“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并且“医务人员向本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应当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并使用医疗机构统一的信息平台”。这一文件明确禁止医生自主进行远程医疗,将医生从事远程医疗的权限收归其所服务的机构。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医生和患者越来越多地能够越过医疗机构实体进行直接联系。这种实质上的个人行动和名义上医生从属于医疗机构的关系将产生越来越深的矛盾。尽管已经有相当多的优秀医生开始主动地进入新兴的医疗服务市场。但在现有人事制度下,他们作为公立医院职工,通过新型服务模式和业态获取的收入并不被现有体制承认,甚至违背现行法律和行政规定。这极大影响了优质医疗资源向这一领域流动的积极性,使得相当多的医生对新兴领域望而却步,妨碍了新型服务模式和业态的发展。
医疗费用报销问题。中国建设了全球最大的医疗保障体系,将近99%都已经被基本医疗覆盖到,在这样的体系下,人们都习惯医保支付。国内多个城市已在实施“智慧城市”战略,医保卡与交通卡、老年证及银行卡综合在了一起。企业在设计医疗支付时,如何与医保对接,这是个很大的问题。
医疗大数据如何挖掘仍待研究。传统的临床科研数据,分对照组和试验组,但是真实的医疗大数据搜集起来没有如此理想的状况,真实的病人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怎么利用现有的数据来开展大数据服务于临床研究,是个问题。传统的医疗数据是以临床为中心的业务数据,现在结合互联网、健康物联网,以及气象环境、基因等数据,这些数据来源多元化怎样进行规范化处理,还有如何挖掘出非结构化数据的价值,也是难题。健康大数据要发挥作用,实际上需要做知识库的建设,但是现在的知识库都是基于现有的教科书、药品使用说明以及一些临床手册,都比较简单,今后要把医生的真实的看病经验也输入进来,才能在临床上发挥更大的意义,这才是真正的大数据挖掘。
相关智能硬件采集数据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现有的移动医疗服务和功能可满足用户的问诊需求,但通过监测数据进行行为干预,进而预防疾病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一旦数据出现较大误差,给用户造成压力的同时,产品本身的推广也会受阻。此外,由于相关厂商多停留在借助不同的产品功能培养用户使用习惯的阶段,用户粘性难有较大提升。
医药物流速度较慢。今天的中国药店跟便利店一样在全国多如牛毛,覆盖半径不足3公里。碰上急症就直接去医院了。而网购药品需要解决的是如何让患者拿到药品的时间短于传统的取药时间。国家药监局对药品的仓储、配送都有严格的规定,目前参与医药物流的企业数量不多,目前的物流速度还没办法满足用户的急需用药需求,特别是跨城市的物流配送速度。
业内普遍缺乏清晰的盈利模式。尽管互联网医疗行业异常热闹,但业内普遍没有找到适合自家的清晰的盈利模式。目前尚未有哪家互联网医疗平台开始盈利,产业相关数据也不乐观。很多公司通过交叉合作探索向患者收费模式,试水市场反应,比如从患者需求切入,如提供挂号、问诊等服务,将其转化为购药行为,但无论是通过挂号、问诊还是健康管理,患者需求的转化率都极低,究其原因是用户粘性不高,大部分购药行为能通过医疗机构、实体药店等渠道完成,因此没能实现购药行为的电商化。同时,由于各合作企业间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也不愿意提供十分详细的患者记录和数据分析,导致合作以失败告终居多。目前独立运行的医药电商也无一家盈利,因为网上销售的多为单价低、毛利不高的非处方药,这也决定了该行业在短期内实现盈利几无可能。
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策略建议
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企业、医疗机构、用户等各方的努力,在整个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当下,我们认为国家应加速出台相关监管政策、标准和相关配套改革,企业也应抓住大好时机,学习同行先进经验,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关发展策略。
1.行业发展建议
建立和完善行业标准体系。行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一是统筹和推动全国互联网医疗信息标准化工作,加快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构建医疗信息大数据平台;二是规范互联网医疗硬件和软件产品,加快实现设备标准化生产;三是加快出台互联网行业准入标准,规范行业准入条件,防止低水平重复开发。
改革医疗保险体制。医保经办部门应该通过尽快引入医保医师制度助推医生自由执业,使得医生不必再依靠公立医疗机构身份获取医保资格,引导优秀医生分流到社区、民营医疗机构乃至线上机构,利用包括互联网医疗在内的新型医疗服务组织的竞争和分流能力,形成充分竞争、分工诊疗的医疗服务供给格局。
加强行业监管。我们认为应从三个方面来加强行业监管:一是明确行业监管机构,加强对互联网医疗行业的监管;二是出台相关细则,明确对互联网医疗主体资格审查备案、知识产权保护、纠纷处理、消费者维权等问题的解决办法;三是加强互联网医疗的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医疗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在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方面,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加强卫生、工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医疗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的有效对接;二是推进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培育壮大互联网医疗品牌;三是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向,切实将国家支持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
大力发展医药物流。要大力发展医药物流,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完善医药物流产业政策,积极推进传统医药企业转型;二是做好医药物流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三是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抑制地方保护主义;四是加快医药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五是提升医药监管能力,严格医药市场监管。
2.企业发展策略建议
明确市场定位。移动医疗服务要找准利基市场。个人消费市场方面,一定是在细分用户群体上才会有发展空间。比如说孤寡老人、亚健康人群。可穿戴设备更要找准细分市场,医疗和健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市场,做大而全的产品没有什么前景。
准确把握移动互联网切入点。互联网的特征为海量、高频、低ARPU值(每用户平均收入)、低成本、可标准化复制。而医疗的特征为相对低频、个性化、属地化、支付方与决策者不对等、易受政策影响。所以,医疗的特征决定了其将是一种用户数相对少、ARPU值相对高的生意,很难出现全国性的龙头。医疗行业是产业链条过于复杂的慢行业,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可通过三个方面切入移动互联网:一是通过提供便捷的导诊分诊,降低沟通成本,提高各级医院医生的效率;二是构建透明的生态系统,降低体系内的信息不对称;三是在慢病领域提高用户黏性与数据的连续性。
加强大数据分析能力。对医院而言,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效率太低。而解决此问题,可以从两条线出发:一是在云端,在互联网上为患者提供服务,让其在院外享受更方便的服务;二是为医院服务,合理分配和应用医疗服务。资源不均衡、信息不对称是催生互联网医疗商机的核心。企业应该重点把握数据的应用,并具有跨领域的思考能力,更多地将互联网公司的技术能力与相应领域的专业经验相结合,是未来大数据应用的趋势。
加强网站宣传。针对用户关注度不够的互联网医疗企业,可采用多种推广方式进行网站宣传:一是SEO推广,二是利用各种方式发邮件或者信息给目标用户群体,三是两个或多个网站之间采用一些栏目互相推荐彼此网站的合作方式;四是利用专家营销,如请专家来坐诊或在医院网站里给专家增添博客等;五是利用百度知道、SOSO问答、地方性人气旺的论坛等方式来进行品牌宣传,或在新闻网站上发软文广告。同时,还应该经常举办线下活动,以此来弥补线上不足,如逢年过年推出一些优惠活动、大型义诊、发传单或者专家做客讲课等活动,并邀请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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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大数据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医疗行业的信息化也迎来自己的“大数据时代”。
而如何将患者的被动性参与转向主动健康管理,从单一案例效果评估转向过程性、全程性的整体评估和体验;从病种数据管理扩展到健康数据管理,从关注争端和治疗技术跨到预防、护理和康复环节是未来医疗行业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而大数据,正是一条重要的道路。
根据IBM提供的数据,上海市卫生信息系统,每天生产1000万条数据、已建立起3000万电子健康档案、每天调阅10000万次,信息总量已达20亿条。
2008年,IBM推出MobileFirst策略,专门针对各种无线终端,支持IOS、安卓系统。通过MobileFirst平台,在各种移动终端对象里嵌置API和相关的APP应用采集和分析这些无限终端的数据。通过物联网的类似RFID的一些小标签来建立数据的标准性、普遍性和实用性。
根据刘洪介绍,目前IBM在上海的部分医院推出了BYOD系统,即员工自费终端,用来提高医生和护士在医院的移动性。通过和开发商合作,推出移动护理应用,将医生和护士的各种移动终端连在同一网络下,便于医生和护士了解病人在医院的位置和健康状况,也提高了医生和护士的移动性,不需要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才能获得病人资料。
另一套在中国的医院已经运用的软件为实时资产定位服务器RTAL(Real Time Asset Locater)。通过物联网上的一套整合软件可以实现医院内各种医疗器械的检查。例如检查住院床头设施,检查人员检查后通过无限局域网可直接上传服务器,让RTAL来处理各种数据。
可穿戴医疗
从医疗服务转型到健康服务,就不得不提到最近炒得火热的“智能可穿戴设备”和医疗的结合。许多可穿戴设备的开发商跃跃欲试,希望能在智慧医疗中抢得先机。
在刘洪看来,虽然可穿戴设备和医疗结合的市场目前非常活跃,但需要考虑的生态环节却比想象的要多。
首先要有自己的公有云。“有了公有云后,我们才可以合作。例如,IBM就和首信的合作,推出了面向健康管理的公共云的服务,在北京市东城区展开预约、随访、筛查等面向公众的卫生服务。”刘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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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信息时代,随着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被逐渐应用于各行各业。它依靠自己组网的灵活性和可扩容性被一些复杂的组网环境所使用,尤其是在网络医疗服务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带给医疗行业很高的经济效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医疗行业将完全有能力利用更高的科技成果,实现最先进和及时的医疗服务,让医疗行业进入一个更高的台阶。
一、云技术在医疗行业的应用
云技术在医疗行业的应用,即是在技术上使用硬件的虚拟化,融合运营系统,做到信息共享,实现整体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它关注基础设施的服务以及平台建设[1]。
(一)云计算在医疗行业的应用
1.云计算的概念
云计算是整合所有的信息资源,然后协同工作,使得与系统相连接的有关用户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它是以用户为中心,具有强大的功能,并且经济、实惠、安全,并且逐步被应用在医疗行业[2]。
2.云计算在医疗行业的应用
(1)云计算推进了医疗信息资源的建设,有效的利用信息资源共享,从整体上提升了医疗水平,同时也降低了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成本。医院把医疗业务作为数字化建设的核心,然后在各个科室共享病人信息,深层次的挖掘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整合医院的管理信息,建立管理体系,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等,都是通过云计算服务来完成的。云计算利用其超强的计算能力,收集整理各种数据,然后把分析结果放在固定的数据库,这样医疗机构就可以花少量的钱租来云服务,实现自己的工作目的【3】。
(2)基层的医疗机构可以利用云计算实现信息共享和软件服务。这样基层的医疗机构可以利用互联网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提升医疗水平。
(3)患者可以利用互联网查看相关的医疗机构的信息资源,进而得到一些在线服务,同时通过云的组织反馈一些与之匹配的医疗信息,既节约了患者的时间,也提高了患者看病的效率[4]。另外,云计算系统还可以实现新型的医疗服务重组,大型云端医疗机构为单个的医疗机构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需求,最终实现医疗机构的交互服务和能力展示。
(4)云计算技术可以让患者时刻清晰医生的信息并且随时做出评价,并且保存在“云海”中,然后云计算利用自己的计算能力,结合所有相关的因素,对医生做出一个绩效评判,这样一方面激励了医生,另一方面也时刻监督着医生,让医生能够真正的做到“医者仁心”,关心患者的健康。
(二)“视频云平台”在医疗行业的应用
1.远程看护
利用“视频云平台”,用户可以通过E世界手机客户端以及WAP页面,提供视频监控服务;对于重症患者,家属可以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探亲访友,同时还可以语音对话;而且还可以通过相关的平台进行远程看护[5]。
2.流媒体控制器功能以及存储服务器功能
(1)利用流媒体服务器可以把设备上的一路连接分发给不同的用户,减少设备短的压力;当设备和客户端的频域不同时,客户端就没有权利访问设备,这个时候可以利用流媒体控制器实现中转作用,满足客户端需要。
(2)存储服务器可以对监控录像的数据进行统一保存,同时,还可以通过VOD服务器,实现远程点播;另外,利用设置录像的计划,进行视频录像,并且集中存储。
3.电视墙服务
控制中心的命令由电视墙接收,然后利用解码卡实现码流或者数据流上墙。另外电视墙服务器可以通过视频图像显示解码信息。
4.视频采集
利用摄像机、硬盘录像机以及云台等相关的附件进行前端视频采集,利用光电转换实现视频信号的采集,云台可以实时对监控点进行查看。编码器把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并进行传输[6]。
二、以城域网为基础,利用云技术来布局医疗网络带给医疗行业的变革
(一)随着无线局域网络技术的发展,可以利用云技术来布局医疗网络,可以结合PDA,移动手推车以及平板无线电脑等随时随地的进行医疗服务,发挥医疗信息系统的效力,给医疗行业带来巨大的变革。
1.查房系统
(1)医生在病区之间移动查房;还可以依照病情变化立即开出相应的检验、治疗以及其他的医嘱。
(2)医生可以直接调阅病人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快捷、方便。
2.护理系统
护理人员可以实时查看病人的所有信息,同时也可以进行信息的采集和录入,一方面提升了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增加了护患之间的交流和接触,减低了出错率,提升了医疗质量。
3.呼叫系统
无线呼叫系统,即是把病床边的呼叫设备和护理人员的电脑以及便携设备相连接,突破了线缆的限制,随时随地的接收病人的呼叫,可以及时的处理突发事件,有效避免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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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医疗健康机构中,各部门都是垂直管理,部门之间相互独立并缺乏信息交换和沟通机制,导致医疗健康机构在建设信息系统时多为垂直封闭结构。
此外,医疗健康信息系统不仅涉及医疗卫生管理机构,还涉及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信息系统。这些不同部门的信息化管理基本上都是独立的,由此造成医疗健康领域信息系统割据状态的形成,减缓了医疗健康领域的信息共享进程。
目前,我国医疗健康领域中没有形成覆盖全业务的医疗健康专网,相关标准也正处于研究中,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化的建设机制对可穿戴设备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支持力度还需加大。
可穿戴设备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仍需要医疗机构和商业医疗保险行业的充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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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氖掠肫渥矢裣喾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造成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被保险人在保险有限期限内,首次提出索赔申请的,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产品。
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是国际公认的,随着经济的繁荣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国人重视生命和健康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二者的矛盾于是成了医疗纠纷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
二、国内外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发展比较
在国外许多国家,医疗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投保医疗责任保险被认为是一种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它将有利于保障国家医疗系统的顺利运转,并有效地维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就医方三方的合法权益。
(一)美国:自己投保型
美国实行强制性疗责任保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也可以自己留存一部分资金以防范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风险。美国的科室中风险较大的有外科、产科,这些科室的医生投保费用一般高达5至10万美元,相当于其年收人的7.5%。医疗机构要求医生为医疗事故投保,这是医疗机构聘用医生的前提。今天,美国的医疗责任保险主要为医生自己组织和经营自己的互助保险公司,它们属于非赢利性的保险公司,目的是为了保障医生能以合理的价格买到保险,使其继续某些高风险领域的医疗服务。为了防范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的风险,它们可以向再保险机构再投保。
(二)英国:政府投保型
因英国的医疗服务属于福利性质,故其拥有公费的国民医疗服务体系,由政府出资建立公立医院、聘用医生,为公民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医院和医生的医疗责任保险费用也由政府支付,政府则依靠税收支持医疗事业。发生医疗损害赔偿后,首先会经历经相关的委员会调解,若调解不成再由法院审理判决,赔偿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加拿大和我国的香港地区也采用这种模式。
(三)日本;行业自治组织投保型
日本为代表的的行业自治组织投保型日本医师协会(JMA)作为一个团体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发生医疗纠纷时,拥有JMA保险的医师向当地的医学协会或JMA授权机构报告,当地医学协会的赔偿评定委员会将召集医学专家、律师或商业机构人等听取证词,并就纠纷责任和损害情况进行评估。纠纷委员会与保险公司联合组成调查委员会对纠纷情况进行调查,由赔偿责任审查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最后,以该决议为基础对纠纷进行处理。
我国实行的医疗责任保险是对医院和医生提供的医疗失职保险,被保险人是医疗机构和医生,受益人是患者。目前,我国并没有实行全社会统一的综合性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制度,只是在局部地区或部分项目上实施了医疗事故责任保险,总体而言,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也很不成熟,面临着许多发展的障碍和问题比较突出。但是,随着积累的经验、转变的观念、公民权利意识的增长、健全法律制度,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发展仍然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
三、发展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
(一)有助于缓和医患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近几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日益增加,一方面经常有病人投诉、殴打甚至杀死医务人员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医务人员也多有抱怨。为处理病人投诉和医疗纠纷,卫生行政部门、医院主管部门和相关医务人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医患关系紧张不仅影响到患者及家属的心理,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也严重干扰了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加重了医疗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降低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形象。重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维护医患利益,成为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关注的一项严峻的课题。医疗纠纷发生后,由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介入,可以有效地避免患者与医院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事件。一旦发生纠纷,保险公司直接派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将处理纠纷现场从医院转出,维护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患者也能更加理性对待纠纷,依法及时解决。
(二)有利于保护患者的利益
由于治疗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医护人员经常选择自己最保守的保守治疗方案,或者通过多次检查项目来保护自己,造成医疗资源过多浪费,也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医疗损害后,由于身体,精神上的痛苦患病,最重要的是尽快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现代责任保险制度是以“保护受害人”为责任保险的基本目标,从传统的“以被保险人赔偿第三人受损的责任”为基本目的,以“保护受害者利益“为目标。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保护受害人实际及时赔偿,减少受害人受损害的程度,有利于保护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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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医疗机构既是一个天然容易发生纠纷的场所,又是一个缺乏保护的场所,加之社会发展过程中积淀下各种纠纷、矛盾和怨气,在我国法治环境还没有达到一定水平、人们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没有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下,医疗暴力事件就容易发生。彻底化解医疗纠纷,消除医疗暴力,将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只有从制度层面做彻底的外科手术式的改革,才能缓和医患紧张局面。医疗纠纷不可避免,当务之急是要阻止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让医疗纠纷的处理按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进行。笔者认为以下措施可以发挥作用。
第一,加强全面医学科普知识的普及,让我国公民拥有一定的医学科普知识。要让患者知道医学不是万能的,当今医学能够治愈的疾病只是其中一部分,大量的疾病目前人类难以应对,或者仅能缓解症状,或者无能为力。如果病人能够认识到疾病诊疗的局限性,认识到医学科学风险,就能够正确面对误诊、漏诊、残废和死亡。
第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病人的投诉,解决患方在诊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医方应当坚持“暴力不和解”的原则,对于采用不理性维权甚至暴力要挟医疗机构的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处理相关病人的诉求。
第三,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病人在生病之后,特别渴望得到他人尤其是医生的关注。美国医生特鲁多曾经说过,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在抚慰。因此,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加强对患者的关心和沟通,可以有效建立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从而让医疗纠纷滋生的土壤不复存在。同时,医务人员应加强医疗风险告知,让患者充分认识到医疗风险,对自身疾病的诊治前景、诊治方案、诊治风险有正确的认识,对不良后果发生的可能性有充分的预期和心理准备,能充分理解医疗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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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空间加大
马晓伟副部长在去年的讲话中透露,政府将加大对医疗整形美容行业的支持和监管力度,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推动医疗整形美容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卫生部正在组织修订“美容医院和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同时还对临床治疗指南、临床医疗诊疗指南等一系列的技术标准进行完善。这次次座谈会是卫生部第一次针对医疗整形美容行业发展问题召开的行业会议,也是医疗整形美容行业发展史上最高规格的专题会议。马部长进一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站在国家发展的高度、关心民生的高度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医疗整形美容行业的发展,加大对这一行业的支持和监管力度,切实发展和建设好医疗整形美容机构和队伍,既维护好他们的权益,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既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又使得医疗整形美容工作的发展与医疗卫生工作整体目标和社会不断发展的步伐相一致。在讲话中,马部长更是把医疗美容技术的发展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尽管医疗整形美容工作不是这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但是,作为医疗卫生工作中有机组成部分,它与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以及“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疗机构重组改制”等这些医改重要举措是息息相关的。
2 行业本身发展迅速,发展潜力加大
1985 年行业只在广东、上海等经济相对较好的地区零星的成立了几百家小型理发店,就业人员也只不过几千人,就业人员平均月收入也只有 2-10 元,行业营业收入也只不过几百亿元。到了 1996 年,我国美容行业已经发展成为就业 280 多万人,美容机构、店面上万家的规模,就业人员平均月工资上升到 200 元左右,营业收入也增加到千亿元。2006年全国城镇美容机构总数约153.2万家,而近 10 年,美容业市场发展又不断向前推进,行业规模呈现跨越式增长,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了 800 多万人,美容机构增加到了 150 万多家,店面超过了 170 万多家,就业人员人均月收入已超过 500 元,营业收入也增加到 1762 亿元。2009年,我国从事医疗整形美容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达20余万人,以开展医疗整形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如医疗整形美容医院、诊所和科室超过5万余所(个),年总营业收入超过150亿元人民币,接受过医疗整形美容服务的人员累计达到300万人次左右,并且还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递增。
3 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发展深度加大
医疗整形技术的不断改进和新材料、新仪器的投入使用,为整形医学及“美丽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唇裂修补手术、瘦脸、垫下巴、割双眼皮、拉皮、脊椎矫正、断骨增高等多种整形方法,造福了诸多爱美人士。据中日友好医院整形外科主任马海欢介绍,除了常用的假体、隆鼻硅胶等植入类材料及肉毒素、羊胎素等注射类材料等,“近年来,仿制天然生物材料或制备出具有生物功能甚至是真正有生物活性的材料,都给整形美容带来更多可能性。”随着高科技的发展,一大批设备先进、技术一流、人才济济的集约化、大规模、连锁经营的美容整形医疗集团代替了以前单纯的医院或者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