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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部门经理岗位变动时,通常是任、免决定在同一文件、同一时刻宣布,虽也对离任者作过审计,但多数是查查帐帐、帐贷相符,肯定成绩,说些好话,走走过场而已。这几年,我公司领导深刻认识到认真搞好离任审计工作,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从1997年起,将审计工作从原来的综合管理部门——企管科独立出来,专门组建了审计督查室,定为一级部室,授权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审、督、查,直接对董事长负责,公开选拔思想好、作风正、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还明确宣布:凡离任者,先调离原部门,暂不明确职务,在从事营业现场管理的督导台边工作,边接受审计,边配合做好任期内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待审计作出结论、遗留问题解决得有眉目后,再安排到新的岗位。由于对内审机构定位明确、授权到位,对离任者实行离任即审,审后再定职,这样做,增强了内审人员不辱使命的责任感,强化了离任者积极配合审计、争取过好“审计关”的紧迫感,促使接任者尽快进入角色、弄清家底,也使其他在任的经理从中受到强化责任意识的启发和鞭策,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针对内部离任审计的特点,把把好审计工作的在京,是搞好离任审计的前提。
我们在开展离任审计的实践中,将工作重点定为:
l、验证、评价离任者任期内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审核、验证部门掌管的资产状况;揭示并处理不实资产和不良资产,夯实家底。
3.对购销业务活动中涉及尚未进行帐务处理的商品转移、财务收支、资产损溢、债权债务等遗留的利或有的事项,作好衔接或处理。
4.验证和评价被审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
5、对离任者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必要的奖励或追究经济责任的建议。
三、遵循审计规范,精心组组实施,是提高离任审计质量的基础。
L、成立审计小组、分工。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以审计督查室成员为主,必要时抽调财务、业务人员参加。组成审计小组,明确审计组长。审计组长一般由一名副总经理兼任,或由审计室主任担任,具体负责审计方案的制定和人员分工,检查审计人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审计证据,协调、处理审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负责把好审计质量关。
2.按照审计程序;认真实施审计。具体步骤是:
(l)、发出《审计通知书》。
(2)作好审前调查。听取离、接任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召开柜组长、营业员代表座谈会,进一步了解被审计部门情况,通报审计程序,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提出配合审计的要求。
(3)、调阅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和柜组管理台帐及其他相关资料。
(4)、对柜组进行现场盘点,在盘点过程中检查商品质量和存贷管理状况。
(5)、集中精力,弄清以下情况;
a:有无虚报、瞒报利润情况。
B:向当事人或责任人调查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和“预付帐款”各债务单位经营情况及资信程度,逐笔审议债权的可靠性,债务的真实性,逐笔明确帐款清理、清收的时限和责任人,列表备案。对其中帐龄较长、债务人已发生变化、收回无望的,确认经济损失,对可能会形成呆坏帐损失的,在《审计报告》中作说明。
C:弄清各柜组帐货是否相符、库存中有哪些有问题商品、代销商品有无退货或付款过头现象、柜组帐存总额中有帐无货的“往来库存”(包括来货短少待查、退调货未达帐、商品赊销、批发应收款未达帐)等问题,查明原因,逐一落实责任人。
凡排查出来的冷背呆滞、质次价高、残损失效、销小存大等有问题商品,在了解其形成时间及原因的基础上,组织离。接任双方和财务、业务等部门负责人,现场逐一鉴定,按当前市场行情评估可变现的处理价,确定资产损失额,使这些潜亏因素浮出水面,待《审计报告》获得认可后,按程序进行报批,调整损溢。
D:对各柜组进销差价和进销差率进行检查验证,发现低于正常水平的,进行差价核实,调整损溢。
E:抽查柜组物价台帐、代销台帐、合同台帐和平时的盘点表等,查证内部管理有无失控现象。
(6)、分类汇总,撰写《审计报告》。将审计证据及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召开审计小组成员会议,对照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任期内的经营指标,对被审计部门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集体讨论、评价;研究《审计报告》提纲和审计“建议”,做到对离任者和接任者负责,使离任者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让继任者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发送给离、接任者,再根据双方反馈的意见,作进一步调查论证和修改。
四、耐心细致地处理也离、接任双方的意见和要求,是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要求,是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在审计过程中,多数接任者希望对有问题商品和有问题资金能一次性处理到位,尽快清仓、平帐;轻装上阵;而离任者则往往认为商品削价损失幅度过大,对其经营业绩和评价有,双方互有争议。如何准确判断有问题商品和有问题资金。合理认定任期内的各种损失,明确划分离任者应承担的责任,这是审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我们在验证、取证过程中,凡发现利润不实、费用开支不当。债权不够可靠、债务有出入等问题,都及时向离任者反馈,在认真听取其陈述的同时,明确指出离任者的责任,要求其边工作,边清理、清收,争取少遗留或不遗留给继任者;在认定有问题商品削价、报废损失和有问题资金的坏帐时,离任者有时提出各种理由进行辩解,甚至不肯签字,我们坚持耐心细致地听取离、接任双方意见,反复组织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对离任者一时难以处理到位的遗留问题,由离任者负责落.实责任人,交由接任者今后继续催办、落实,总之,通过审计,使离任者移交得清清楚楚,接任者接收得实实在在,对前任未尽事宜明明白白,做到双方责任明确无疑。
五、落实《审计意见书》,延伸和深化审计成果,是离任审计工作价值的提升。
离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审计,是多种审计形式的复合体。为了充分拓展这种综合审计的综合效应,在审计小组的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后,还开展以下四项活动:
1、董事长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听取审计小组汇报,离、接任者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审定《审计报告》;根据离任者或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经济责任奖赔金额,签发《审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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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任审计工作的认识统一不够。1999年5月中央两办规定下发以来,各地虽然相应制定了试行办法,但对离任审计的宣传不力,党政领导的认识不高,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不够,离任审计工作尚未到位,致使离任审计工作执行混乱,流于形式,审计结果的运用受到影响,基本上把离任审计混淆于常规审计。如有的地方中央两办规定下发后,熟视无睹,无动于衷;有的审计机关对离任审计期望过高,认识偏激,没有正确认识到审计认定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调任、免(辞)职、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一项参考依据,而不是全部依据。离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
2.离任审计制度的落实到位不够。离任审计制度的落实涉及到组织、纪检和审计三家。这也正是干部监督机制的联合体现。有一个环节不落实,离任审计工作就会受到影响。从目前多数地方执行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审计结果的落实不够,最明显的就是“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办理了调任、转任、升迁的领导干部若发现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给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处理问题带来更大的难度,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如某地有一领导干部2个月前已下文转任某局局长,组织部才委托进行离任审计,结果审计中发现原单位的财务违纪,处理时组织部门认为已作安排,不便,使这次离任审计结论得不到落实。
3.离任审计方案的可操作性不强。现行的离任审计制度中审计范围、程序、纪律和结果运用都是硬性规定了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离任审计的对象、内容、方法、质量要求、责任界定、评价标准以及离任审计各方的风险责任等方面都显得不够具体明确。比如审计对象上,如何规范立项,正确处理审计对象多而时间要求紧与审计力量少、经费少而工作要求高的矛盾;审计内容上有下属单位的是全面审计还是只审所在机关的财政财务;在评价标准上,应把握什么样的评价范围和标准?在风险责任上,组织、审计、纪检和被审计单位在离任审计工作中应承担什么风险?审计应达到什么质量标准等等,都没有一个详细可操作的规定。致使目前一些离任审计操作中,繁简不一,标准不同,结果的真实性和效益性受到影响。特别在责任的划分和评价上,五花八门,空洞单调和不负责任,这显然有失公正。
4.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效性不强。由于目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动频繁,离任审计对象较多,有的时间跨度较长,而审计部门力量较少,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方法上老一套,单纯于就账论事,审计资料的连贯利用也不够,审计经费跟不上,往往使离任审计工作“马拉松”,人疲马乏,效率不高,严重影响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如某地年初安排离任审计28个,全局6名审计人员全力以赴,拖至年底才拿出审计结果,这样的结果在组织部门早已失去了使用价值。
二、加强和改进离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1.提高认识,加强离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离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意识,积极主动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严格按照中央两办《规定》,成立一个由党政有关领导参加,组织、人事、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离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及时布置、反馈和研究离任审计工作,设立专门经济责任审计科室,建立专门的离任审计数据库,适当补足离任审计工作经费,真正支持审计执法,为离任审计工作撑腰壮胆,给离任审计工作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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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08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使广大农民认识了解专业合作组织,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学习,鼓励帮助各村的生产小农户联合起来,走合作道路。经过市、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5家(其中今年发展31家),入社农民800余户,带动当地农户3000多户,涉及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生产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经过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专业合作社已申报了省级、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面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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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
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下达审计通知、编制实施方案、召开进点会议、开展现场审计、编制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下发审计意见、上报整改报告、建立项目档案。
1.制定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本着“凡提必审,凡离必审,任期内轮审”的原则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由审计部门负责制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部门拟订审计对象名单以及审计要求,交审计部门制订工作计划。如因年中临时人事调整导致审计计划调整的,由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后进行调整。
2.下达审计通知
经济责任审计通知应在实施现场审计三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责任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责任人。因特殊情况,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3.编制实施方案
审计部门根据审计通知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审计组负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后实施。
4.召开进点会议
审计组进点时,由被审计单位负责组织召开由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进点会。
5.开展现场审计
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可以运用检查、观察、询问、监盘、重新计算、外部调查等方法,获取充分、适当、可靠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可以采取复制、截屏、拍照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
6.编制审计底稿
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经审计组主审、组长复核。
7.出具审计报告
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形式征求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组长对审计报告负责。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基本情况、企业财务绩效分析、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需要说明的事项和审计评价等六个部分。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达审计组,如逾期提交或不提交书面意见,均视为无意见。
8.下发审计意见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收到审计报告3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的审定工作并拟订审计意见书,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给被审计单位,抄送被审计责任人。
9.上报整改报告
被审计单位要在接到审计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审计意见书的要求,对照审计报告和底稿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10.建立项目档案
审计终结后,审计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所有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按“项目立卷、审结卷成”的原则定期归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项目,要在委托合同中明确审计项目工作底稿、报告的归属权。
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
审计组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后,要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审计评价。审计评价要以审计数据为基础,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责任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审计评价不应超出审计的职责权限和审计范围,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撑,与审计事项不相关、审计证据不充分的问题可以不评价。
审计组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三、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工作成果运用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除向下达审计指令的管理层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外,还要抄报上一级内部审计管理机构并抄送本单位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报告作为干部业绩考评、职务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被审计责任人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纳入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审计部门要对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需在审计中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审计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审计查出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后15天内,要以一定的形式在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传达。
2.各单位要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对执行审计意见或整改不彻底,要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整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纪检、人事部门要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以及领导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问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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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任审计任务繁重,审计机关力量薄弱,使审计工作质量难于保证。一是通常干部离任相对集中,涉及人员多,审计单位数量大。如石家庄市裕华区2002年6月至8月机构改革时共调整干部90多人,需要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就有35名同志,离任审计任务十分繁重;二是离任干部任职时间长,审计时间跨度大。凡离任干部任期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几年,造成审计时间跨度大,大大增加了离任审计的工作量;三是有的离任、新任双方财务交接不彻底、不规范,使一些问题未能在交接中予以认定和查明。如应收资金是否能收回,固定资产帐实不符的原因等等,而审计人员又不可能对每笔应收或应付款及固定资产逐一核实、清点,从而影响了审计质量;四是一些被审计单位下属部门和单位多,财务往来频繁,帐务处理复杂,加大了审计工作难度;五是离任审计结果往往急需在短时间内提供,而基层审计机关人员编制有限,专业人员少,审计力量不足,在短时间内难于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任务,使离任审计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受到了一定影响。
3、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作用未能全面发挥出来。一是对有问题的离任干部处理较轻。有些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虽然违反了财经制度,但本人没有行为,增加了组织处理的难度,大多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二是对新任干部警示教育作用较小。由于新任干部在思想上存在着与己无关的模糊认识,往往对离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出现屡查屡犯的现象。如现金管理不严,购置固定资产不入帐,控购商品不办控购手续等等,影响了离任审计约束作用的发挥。三是影响审计人员的积极性。由于审计结果不能引起足够重视,审与不审一个样,挫伤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为使离任审计工作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并日益规范完善,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加大对离任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都能正确认识,全方位支持、配合审计部门搞好这项工作。尤其要教育离任干部和新任干部,严格遵守离任审计制度,离任的要给自己留个清白,给他人交个明白,接任的同志更要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国家财产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保证自己接一个清楚帐,减少遗留问题。
2、进一步健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内容,严格审计程序,使离任审计真正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离任审计是一项政治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审计中遇到难题很多,纪检、组织、审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协作。遇到棘手问题,审计部门要及时反馈,纪检和组织部门要积极予以协调。对拒不接受审计或不予配合而影响离任审计的行为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保证离任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在离任审计中,各级组织部门应起到牵头抓总和协调调度的双重作用。审计前,由组织部门组织被审计单位的新任领导、财会人员和被审计人员及审计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制定工作方案,公布审计时间、内容、程序,强调纪律,对新任的领导和被审计对象提出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工作的明确要求。在审计中遇到问题时,审计人员应及时向组织部门进行反馈,由组织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在审计组织上,实行分级分层审计。如审计力量不足,可由审计机关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在审计内容上,要突出“五查五看”。即:一查资产家底,看国有资产的增减状况;二查财政财务收支,看其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三查管理制度,看其有无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四查债权债务,看其有无虚列漏记问题;五查清理移交情况,看其有无转移、隐匿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使任期审计更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可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台帐,被审计单位每年将财政、财务收支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重大经济活动情况,报审计部门存档,以便离任审计时查阅,进行比较分析。
3、改变“先离任,后审计”的单一程序。一是将离任审计同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离任审计寓于干部考察、考核中,行于干部任免前,克服“先离任、后审计”引发的弊端,使离任审计结果真正成为评价干部、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二是建立干部任职审计制度。将任期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常性审计、专项审计相互融合,做到“一次审计,成果共享”,既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又做到了审计内容上的相互完善和补充。2001年石家庄市裕华区成立之初,区委就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审计制度的暂行办法》,除了对离任干部进行审计外,对在职干部也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离任审计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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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到位,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运城市纪委统一要求,我中心与市农廉办联合于4月14日至4月24日,通过听、看、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全市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以下问题:1、专项资金少转拨情况,其中3个乡(镇、街道)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生经费少转拨47*2元;2、优抚经费结余情况,检查中有6个乡(镇、街道)都存在结余,共计46064元保管在民政办、乡政府,未予开支;3、计划生育经费情况,有3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56482元均在各计生服务所保管未予开支;4、乡村道路建勤费情况,有5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161953元均在各乡(镇、街道)核算帐户保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使广大农民认识了解专业合作组织,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学习,鼓励帮助各村的生产小农户联合起来,走合作道路。经过市、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5家(其中今年发展31家),入社农民800余户,带动当地农户3000多户,涉及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生产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经过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专业合作社已申报了省级、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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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任期经济责任是指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因行使经营管理权,对经营和管理所在行的行为及结果应当承担的责任。行长经济责任审计应全面反映行长任期经营管理状况,以求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对于全面评价,评价的内容应包括行长任职期间的综合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可持续发展能力、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批及其结果和诚实报告等方面进行评价。
(一)聘期目标责任评价
各级机构的行长在任职期间最直接的任务就是完成当期上级下达的经营目标任务。因此,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应当是行长任期的一项重要评价内容。对商业银行的行长,经营目标通常包括经营效益指标、资产质量指标、业务发展指标三个方面的内容。
1.经营效益指标评价
银行是企业,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创造价值,因此对效益的评价是任期目标考核首要的内容。经营效益评价应重点考虑投入产出比率,淡化绝对指标,可设计经济增加值、经济资本回报率、成本收入比以及费用收入比等指标。
2.资产质量状况评价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资产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资产质量考核也应该是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资产质产的考核应同时兼顾对历史不良资产化解和被评价人任期内新发贷款质量,可设计不良贷款率、不良资产现金收回额、当年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以及新发放贷款损失率等指标。
3.业务发展指标评价
可围绕全行业务规模的发展来设计指标,在审计中应关注资产的真实规模水平,防止虚增资产。为避免人为的指标波动,采用日均指标,可设计全口径存款日均新增、各项贷款日均新增、存贷款当地市场占有份额等指标。
(二)内部控制状况评价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体系要素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具体实施评价时,应将全行的所有业务和管理活动进行分类,设计成不同的业务单元和管理活动,分别从五个要素考察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遵循性和有效性。评价可设计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某个控制点的差错低于一定量的水平,则定性为控制有效,反之则是控制失效。内部控制评价要兼顾历史和当前的现状,并以当前现状为主,对于内部控制水平较以往有较大进步的机构,应给予充分的肯定,但评级结果的提升不宜过大,因为内部控制有效的持续性还有待观察,这是客观事实的规律,也是审计职业审慎的要求。
(三)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
对一个行长的经济责任的全面客观评价,还体现在评价要做到当前成果与未来发展潜力的统一,内部审计应关注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内在的体现为资源配置能力、管控能力、发展战略和创新能力,外在的体现就是各项优质客户的拥有程度和新兴业务的发展,对新兴市场领域的占有。可持续能力的评价可围绕一个银行的战略发展方向,设计指标,主要考虑优质客户群培育、新兴市场领域的业务发展,如国际结算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等。对优质客户的拥有程度可设计A级以上(含A)公司类及机构客户信贷余额占比、总、分行级个人VIP客户数新增、重要公司及机构客户(含国际结算户)和工资户新增;评价对新兴市场的占有可设计国际结算量新增、贷记卡业务新增等指标,电子银行客户交易量(含手机银行)、电子银行产品交易量等指标。
二、商业银行行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强,审计的内容多,且质量要求高,难度相对更大。如何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对这一审计人员常要面对的问题,笔者认为,改善审计技术和方法是关键。
(一)建立分支机构经营资料数据库,重视日常资料的收集工作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很大程度体现在被审对象任期内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上。因此应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各行的有关经营信息资料,建立以支行为单位的审计数据台账,搜集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收支状况和经济指标,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所以,平时应注意搜集这类信息,可以将这些经济指标以及历年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制成一览表,输入计算机,根据审计任务的需要,随时调用。在业务指标收集的基础上,还需要对上述经济指标进行横向、纵向、历史、计划的比较分析,才能做到评价科学、准确。充分运用各种已有的数据和资料,能有的放矢工作,减少现场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将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也更能发挥审计对业务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可分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对现任行长经营情况、管理情况进行的审计。它改变了“离任审计”中的审计滞后现象。采取任中审计的方法,因被审人仍在岗位上工作,且在任的时间短,事实清楚,容易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易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任中审计也容易强化被审计人的整改责任,达到以审计促进规范经营的效果。在产生离任审计的要求,内审部门可利用任中审计的成果,只需对其任中审计以后年度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即可,大大缩短“离任审计”所需要的时间,并高效、快捷地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同时也可要报告中反映任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被审计人做出理为客观全面的评价。
(三)应以事实为依据界定责任
在责任认定上,被审计人只对其任职期间分管工作的决策和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直接责任;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进行责任界定,首先是事实应准确,其次需要在审计评价考虑以下几对责任的界限,一是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重大经营决策和审批若由集体决策造成的风险或损失,应由集体负责,但被审计人在集体决策中表决反对意见的,应予剔除;若由被审计人个人决策造成的风险或损失应由个人负责。二是区分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对前任过失的遗留问题,现任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对现任中仍在继续投入的项目,现任应承担责任,现任有责任整改前任遗留的问题。三是区分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在审计评价中,要对单位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造成的损失与主观不努力或被审计人能力有限造成的损失进行客观分析,作出恰当界定。同时,界定经济责任的各项因素及结论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分析阐述。
(四)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加强审前非现场的分析,以风险为导向确定审计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审计工作,对影响机构发展的重要管理事项、重要业务项目、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风险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开展访谈,兼听则明,听取各级员工对行长的定性评价,丰富审计线索,对员工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查证,避免出现重大遗漏;加强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对事实要进一步进行核实,争取交给被审计人确认的审计事实没有重大分歧,树立审计人员客观公正专业和形象,从而提高审计结论的认可度,顺利交换审计意见。
参考文献
[1] 吴振广,马立平.经济责任审计与业绩综合评价[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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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不少权力。例如,监事会具有对独董的提名权,现实中这一权力往往是虚置的。“监事会对独董的提名权这一点非常必要。如果把这一条落实下来,整个机制就比较完善,而且监事会的地位与作用会进一步增强。在中国上市公司实践中,独董提名往往是由股东各方协商,提名权掌握在股东手中。”夏智华说。
除去独董的提名权,监事自身的提名往往容易失范,一些上市公司甚至由董事会提名监事。“在公司章程中,当监事会换届的时候,应该由监事会启动换届工作。怎么启动?我们的做法是,首先给股东单位发函,获得股东监事提名的正式文件反馈;给工会发函,告知他们要选举职工监事,他们会发来职工监事的相关信息。对于外部监事,由监事长还是其他人提名?我们现在的做法是,我会跟董事长沟通、协商,然后确定候选人。”夏智华说,“职工大会按照自己的程序走,股东大会通过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两者时间上衔接、完成后,公司在一个公告中进行披露。”
除去提名权,夏智华强调,高管的离任审计报告要送达监事会,因为监事会要对高管的履职进行审查;尤其在公司每年出年报时,监事会要对董事高管有无违法违规、是否履职发表独立意见,因此需要知晓任中与离任的审计报告。
公司治理主体要有效发挥作用,权责理应合理匹配。在夏智华看来,目前上市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有待完善。
她认为,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只要信息披露是公正、公开的,这个市场就是公平的,但现实中恰恰很多方面在信息披露方面做不到位。“信息披露是监事会很重要的职责,但监事会在信披中履什么责,切入点是什么?如果说一个重大的投资项目在审议的过程中,有一个流程是监事会的审核,那么它确实要尽责,但现在并没有这样把关的环节,最终让它来负责有点勉为其难。”夏智华就此认为,监事会主要还是看信披机制是否健全、信披流程是否合规,而不是对具体的信息披露负责。
在监事会的职责中,对公司外聘的审计机构进行监督是重要一项。怎么监督?现实中有两种方式:一是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等于了解、监督了;二是这一监督必须要作为议案,经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才是规范有效的。中国人寿采取的是前一种做法。夏智华同时表示,如果明确形成议案上监事会审议,也是可以的。
有观点认为,当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表示异议时,监事会应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夏智华直言,“我觉得这对监事会来说要求太高了。如果外部审计师对内部控制有异议,应该是董事会对公司内部审计负最终责任,很多监管规定包括我们公司的章程都是这样写的。监事会应该是责成公司董事会、高管层针对该审核意见进行专项说明,而不是说把监事会推到一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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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干部人事制度的特殊性和审计机关权限的限制,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着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离职后,才受组织部门委托进行审计的问题。被审计人员往往在已任新的领导职位后,组织部门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在原单位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造成了“先离后审”的局面。基本上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再加上被审计人员对审计认识不全面,不重视,也导致审计定位存在较大偏差,影响了审计质量。这样做的结果容易造成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和审计机关以及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廉政问题及个人经济问题也很难查清。再加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较少,各成员单位之间尚未形成合理、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行反馈机制。
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审计评价缺乏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的审计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法律法规及制度滞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来评判。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和困难。而且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往往都跨度长,审计期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变化也较快,这也为审计机关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价增加了难度。因此,必须尽快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评价体系。
3、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随着近年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审计机关的年度计划工作量在逐年递增。正常情况下,我局对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必须优先完成外,有时还要抽调人员配合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开展办案调查、检查等临时性的工作,而组织部门交办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又都比较集中,一批下来往往是几个甚至是十几个。人员紧张问题成了困绕审计机关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
4、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建议
首先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单位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暂行规定》之后,有关部门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为法定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工件氛围,促使各级领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正常的工作制度,是保护、爱护干部的必要措施。领导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法制建设和体制创新,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法律保障。审计的本质是监督,而监督的效能取决于领导体制上的突破和创新。实践证明,在各种监督制约机制中,最有力、最有效、最权威的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监督。只有加强法制建设和体制创新,才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适应性较强的法律保障。第三要加强审计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并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规范的要求办事。因此,审计队伍自身建设是当务之急,要把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审计人员要重视审计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重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积极推动审计工作向前发展。
5、经济责任审计几点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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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日期:2017年4月16日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审计中的新领域,是审计中的重点与难点。目前,我们正处于一个资源约束紧张、环境污染严重的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是当务之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增强领导干部生态理念,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重要措施,是对其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独立审查、评价、鉴定,并发表审计意见的活动。
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的研究,即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目标、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等方面,已取得了初步进展,而且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理论研究较多,实证研究较少,亟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来指导实践和进行操作。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据与原则
(一)审计依据。经过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审计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案》及其指标体系进行,而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本指标体系)的构建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通过借鉴国内外现有的指标体系,并根据指标体系的实际需求,遵循以下的原则考虑指标的选取。
1、可操作性原则。指标体系的构建目的主要是为了评估拟离任省、市、县(区)主要党政负责人在任期内对生态文明各个方面行政的效率和效果,需要考虑在县级以上各项规划中的控制与引导,即可操作性原则是首要原则。
2、相容性原则。本指标体系应当与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的政策标准相结合。
3、可计量原则。指标体系应当定量化与定性化结合,做到能够量化的,尽可能有定量的表征方法。
4、区域性原则。各省、市、县(区)有其特有的生态环境条件,本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的指标值对所有省、市、县(区)适用。
5、前瞻性原则。指标体系不是静态不变的,构建时要充分考虑到历史演变过程,并且能够对未来发展做出一定预测,以便做出合理的计划安排,促进当地生态文明发展。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法与程序
(一)登记建账。根据审计内容,由各地按照当地审计局的统一要求,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台账,定期更新台账,确认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上任时的自然资源资产初值。
(二)联合检查。由组织、审计、统计、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审计组,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领导干部离任时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台账进行期末检查和核对。
(三)抽样调查。采取问卷调查或座谈会的形式,向长期生活在该区域的有关人员进行问卷或座谈会了解情况,并对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有关指标进行抽样调查。
(四)数据汇总。根据登记台账与抽样调查结果,由联合审计组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表》数据采集。
(五)出具审计报告。根据数据处理方法,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表》进行数据处理,得到综合评价数值,然后根据综合评价数值的大小,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依据《中国自然资源手册》,结合当地实际,审计内容主要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及保护、耕地保护和国土征用、矿产资源开发、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及其制度执行等五个方面的职责与责任。
(一)自然资源资产及其保护责任。主要包括:单位GDP能耗、耕地保有面积、征用土地闲置面积、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单位GDP建设用地、绿色建筑比例、湿地生态保护情况、生态保护地面积及占辖区土地总面积比例、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水土流失面积、当年水资源量、人均综合用水量、单位GDP用水量、径流系数、节水灌溉面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濒危动植物保护情况、矿产资源采矿回收率、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农田抛荒情况、名胜古迹保护(含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建设项目决策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资源破坏事故情况、人为造成的灾害性天气日数等24个指标。
(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要包括: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故、单位GDP碳排放量、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含二氧化硫、烟尘、NOX、COD、NH3-N)、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实际监测的地表水断面Ⅲ类地表水质量标准达标率、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秸秆还田率等14个指标。
(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及执行责任。主要包括土地出让税费征收、矿产出让税费征收、水资源税费征收、生态补偿金使用情况、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林业政策的执行力、水资源政策的合规性、土地政策的合规性、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合规性、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合理性、环境质量的监测开展情况等12个指标。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本文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分别设置定量和定性指标(均为一级指标),并设置相应的二指标。定性指标包括:一是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确保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生态环境保护等)和具体目标(确保环境质量、实现污染物减排等)的实现;二是环保政策、法规制定情况。重点关注资源节约使用、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三是环保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关注环保专项资金在征收、分配和使用等过程中是否存在偷漏拖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四是资源环境满意程度,主要考察社会群众对重点环境问题解决的满意度。
依据《中国自然资源手册》,并结合当地实际,审计具体指标的设计主要以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五大类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为维度来进行。
(一)土地资源。包括耕地保有面积,可利用山地丘陵、滩涂、湿地、草地的面积,森林覆盖率,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水土流失率,土壤质量系数等情况。
(二)气候资源。包括太阳能利用率、风能使用率、水电站水能利用率、地热资源利用率、灾害性天气日数、废气处理率、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等情况。
(三)水资源。包括可利用水域面积、人均综合用水量、灌溉用水量、单位GDP水消耗量、废水处理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情况。
(四)生物资源。包括生物能利用率、秸秆还田率、野生动物保护违法率、城镇人均绿地面积、农副产品污染超标率、低产田改造率等情况。
(五)矿产资源。包括能源矿产保有量、金属矿产保有量、非金属矿产保有量等情况。
六、建议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为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提供了科学和可靠的依据,也为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提供了有利的参考,促使领导干部更积极地履行经济责任的目标在审计过程中,还需要关注以下几点保障措施:
(一)明确审计主体与审计对象。审计主体:各省、市、县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审计对象:各省、市、县、乡拟离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行主体:自然资源资产联合审计组。
(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资源数据库。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设立资源数据的台账,对自然资源的流量和存量进行准确的统计;各级政府部门和环境统计部门也应该建立公开的环境数据平台,使环境审计做到量化可行,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提供依据。
(三)建立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作用,明确资源环境主管部门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中的职责、分工,做到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效率。同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要求纪检、组织等部门从审计进点到审计结果反馈,最后到整改督查落实全程参与,确保审计结果运用的客观公正。
(四)强调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作为地方年度评优评先、干部提拔重用的依据之一。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不合格的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不纳入提拔重用的范围。对虽然不够违纪但环境破坏严重,搞“形象工程”等问题比较突出的,不能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情结严重的,要予以组织调整,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应及时移交纪检、司法机关进行立案查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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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
建立和完善的内控体系,是我们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建设要求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保证全行经营发展能够保持“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2002年起,我们始终按照全面推进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进程的要求,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切入点,以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为突破口,在全行持续地开展了对支行内控综合评价工作,促进了各项业务健康的发展。一是坚持推行连续、序时的评价做法。每年对各支行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交流、检查监督五个方面实行了全过程内控评价,评价内容涉及到全行每一个业务品种、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重要环节。在综合评价中坚持“三个重点”,即以三级行为重点评价对象;以关键环节为重点评价内容;以过去查出问题为重点评价切入点。通过几年的内控评价工作,使各种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内控环境得到了较好的改善,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02年支行内控评价等级为二级以上的行3个,占比42.9%;2010年支行内控评价等级为二级以上的行8个,占比100%。二是实施全方位的内控管理考核机制。按照总省行要求,将内控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单位评先重要参考依据的基础上,同时纳入对各支行经营绩效考核体系中。为各行狠抓内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而且牵动操作层、管理层、决策层的切身利益,使内部控制基础进一步夯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觉性得到了明显的增强。每年按照《分行内控管理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在全行开展内控管理工作先进评选奖励活动,对内控制度执行好、管理效果好的行处、网点和专业,以及模范执行规章制度、敢于抵制违规的一线员工和查处违规有功的检查监督人员给予表彰,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
2、抓好专项审计,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3年来,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内控合规工作要点,以强化内控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为核心,加大对重点业务、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监控力度,认真履行常规审计职能,实现了预定目标。2005-2010年共组织开展审计项目77个,累计检查营业网点229个,其中:支行内控评价3次,专项审计10次,临柜业务突击检查4次,离岗、离任审计60次。参加省分行专项审计13人次,配合省行及外部检查19次;累计发现问题629条,发出检查意见书129份,提出整改建议278条,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服务、保障作用。主要做法:一是按照“全面监督、突出重点、分步突破”的思路及实现“零违规、零差错”网点的目标,不定期地对各营业网点进行了临柜业务突击检查,每年网点覆盖面不低于30%,重点检查营业经理履职、现金管理、账户管理、反交易等16个风险点,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现场整改不留隐患,对严重违规的问题,按照《临柜业务处罚记分处罚标准》现场进行了现场记分处罚,做到了从严、从快的原则,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二是规范行为,深化专项审计。3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年终会计决算、贷款质量、电子银行等专项审计,其中把年终会计决算审计作为一项常规性审计工作进行了序时审计。通过审计规范了经营行为,经营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呈现出“存贷两旺、不良双降、结构改善、管理加强”的良好发展势头。三是严格各项业务专项审计工作。在监督检查中,我们坚守“三个杜绝”。即:杜绝“下不为例”。要求每一名检查人员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制度,犯什么错误就要接受什么处罚,决不能因错小而手下留情,形成恶性循环,进而弱化员工风险意识,放松案件防范警觉性。杜绝“姑息护短”。检查中如发现网点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缺乏管理,对出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事后补上的行为,我们会加倍进行处罚。杜绝“业务发展违规”。越是业务发展,就越要强化内控管理,预防案件事故,我们在检查中对因出发点是为发展业务而形成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在严格处罚的同时,加强内控意识教育,真正做到“尊重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内控文化氛围。
3、规范离任审计,服务经营决策。
我们把任期离任、离岗审计纳入了干部管理程序和经营管理决策。一是在项目执行程序规范化管理上,我们按照人力资源部门先提交书面委托书,再拟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报分管行长审批,最后组织实施的基本审计程序开展,维护了审计监督和干部任免程序的严肃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规范化管理上,我们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审计、下审一级原则,在“四个必审”,即任期届满或届中离任必审、拟提拔使用必审、任期满三年必审、撤降职或辞职辞退必审前提下,对离任、离岗审计范围、内容、成果利用作了统一规定,对审计事前、事中、事后操作程序作了统一要求。三是在项目质量规范化管理上,我们不断创新审计方法,改进审计方式,严格执行了审计责任制、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主审人负责制、审计质量考核制、审计结果督办制和审计情况通报制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来确保审计质量,特别是推行了项目主审人制和审计质量考核办法,从而减少了审计风险。在审计中,我们始终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其在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行为、责任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作出了符合实际的审计评价。3年来,我们按照总行《中国工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稽核办法》和《省分行营业机构负责人离岗稽核实施细则》要求,共开展离任、强制休假离岗审计项目60次,其中:支行正副行长总会计及中心主任离任审计42个;强制休假离岗审计18个。
二、强化业务培训,培育良好的内控文化。
3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内控优先”原则,通过系统培训和宣传内控(合规)文化,使员工综合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普遍提高,遵章守纪和参与内部控制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升,促进各行内控评价等级呈逐年上升态势。一是加强科技投入,最大限度地扩大培训人数。为达到全行所有员工都能直接收看到总、省、市行培训情况,创造有利于员工学习的良好环境,提高员工的学习热情,2010年在我们积极协调下,为5个支行安装了视频装置。二是建立学习制度,制订学习方案,保证学习时间。2010年在全行开展了《业务操作指南》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全行相关部门制订了培训方案,确定集中授课培训内容,并列出详细的培训时间表。三是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学习成效。为确保学习真正起到培训员工、熟悉操作流程、提高操作技能和防范操作风险的目的,在培训内容上突出了重点和专业针对性,重点把握各项业务流程、风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在培训授课上,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以操作实例、案件分析为重点。在培训反馈上,加强与员工交流,及时了解基层行员工对集中学习培训的反映,并针对反映的问题对部分课程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业务实例和案件分析。2010年共进行集中视频授课37次,累加参加人数2500人次。
三、加强审计结论的利用,充分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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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评价不规范,经济责任难以界定。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计对象作出的结论性评语,倍受关注。但如何评价?具体评价哪些指标?用何种标准来评价?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比较健全、便于操作的规范性评价指标体系,也没有明确的评价方法,加上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如何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
4.审计成果运用滞后,问题整改难以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提拔”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先提拔,后审计”。审计结果一般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同时,通过审计,虽然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要由继任者承担。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5.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风险难以控制。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党委、政府关注,干部监督管理部门也关注,被审计对象更加关注。某种程度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了审计部门。由于审计干部力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而审计任务繁重,特别遇到班子换届时,集中委托,突击审计,短时期完成,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审计风险形成的可能性。
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1.突出审计重点,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
突出重点是拓展审计深度,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在于拥有更多更大的权力。因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来实施,突出把领导干部的“三权一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一是经济决策权。主要审计检查任职期间所制定的经济政策和本单位投资项目、资产转让、重要物资采购、负责的专项资金分配等决策,看其决策事项是否合法、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决策执行是否规范民主、决策绩效是否明显,有无盲目决策,搞短期行为、搞“形象工程”,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浪费国家资财的问题。二是经济管理权。主要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全面反映被审计人员在任职期间各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看有无疏于内部管理、监督职责缺位、单位财产管理混乱,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三是资金使用权。主要审计单位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特别要关注公务消费。公务消费明显超出“合理”范畴,已成为一种不正之风,也是滋生腐败行为的重要领域。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检查办公楼建设装修是否超标、公务用车是否超标、公款接待是否超标、津贴福利发放是否超标等等。四是个人廉政情况。主要审计单位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招投标制度、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情况,看领导干部个人有无违反规定取得收入,是否自律不严直接经手钱财乱开支,有无占有国有资产等情况。
2.强化任中审计,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了克服“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带来项目集中、时间紧迫、应付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正确处理好干部人事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关系,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即推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这样既便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经济业绩和责任,又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和获取各种审计资料,对经济活动情况查深查透。同时,任中审计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较高,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纠正,有利于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及时整改落实。
3.坚持客观原则,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重要组成部分,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由于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其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尺度。从实践中来说,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做到不脱离实际客观地进行评价业绩和责任,要全面地看待问题,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二是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三是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超越审计职责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领导作风、群众关系等进行乱评价,真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4.讲究方式方法,灵活有效地开展审计。
要适应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要坚持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其它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料,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了解掌握账面上没有反映的情况。二是要延伸审计。包括向领导干部施加作用的单位和下属单位延伸,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和“三乱”行为;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经济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责任。
5.选准切入点,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
审计结果的应用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要选准切入点,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促进审用衔接。一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反馈。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及时报送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报送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让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职责履行情况。二是运用审计结果考核任用干部。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党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时,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对任职期间本人及所在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杜绝边审计、边提拔,或审计归审计、提拔归提拔的“两张皮”问题。三是依据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应依法介入,进行深入查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四是推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纯洁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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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审计行为审计作为我国经济活动的监督行为,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的组成部分,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以及支持。在JT学校,围绕着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大审计类型上,看似三者同等重要,可内部审计的发展一直是处于重视度偏低的发展处境,是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中最弱的一环。要同国际审计协调发展,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足鼎立,各自就相应的职责范围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做到优势互补。JT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实践、经验不断总结实施办法。内容可以包括经济责任的界定、审计立项、委托、计划、实施、评价、结果、报告等经济责任审计的各个方面,针对具体的实施要求或相应的规范以达到审计目标。目前没有实施要求的部门可暂时以指导意见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财政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分别制定JT学校各项专业审计准则以及适合所有审计种类的审计通则,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序和规范化发展。
(二)健全JT学校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发展JT学校所有的内部审计规范都必须建立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自己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健全审计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制度,完善任期干部经济责任考核措施,同时对审计结果运用标准制定合理的措施,真正发挥实效,只有尽快建立、健全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措施,才能使审计工作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有权威性,更具现实指导意义。
(三)明确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问题,分工、配合完成经济责任的内容界定为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个人廉洁责任三方面,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要责任和集体领导责任等定性责任用于发现问题时对问题的定性。鉴于JT学校实际中各审计职能部门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问题,如干部离任或任职前免予相关职务,交予审计部门考核,考核结果出来后再将考核结果写成书面报告,送于相关部门参考报告,全面掌握被审计者的相关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执行。通过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到干部廉政档案和干部考核档案中,从而实现审和用的有效结合。其次,基于JT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于内审易出现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现象。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不能采取常规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JT学校内部审计考核不仅要看数量,更重要的是要考核质量。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可由内部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机构三方打分,互相监督。
(四)建立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是针对审计过程中从方案、证据以及报告等进行审计质量控制,按照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预期目标进行,能够实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大部分是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实施,结合JT学校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专长进行科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力求做到人事相宜、各展其才。其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除了要做好上级与下级之间、下级与下级之间的复核之外,还应确保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范围、立法规章程序以及其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责任。甚至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重视相应审计事项中具体问题的审计手段以及审计方法,达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取证,来确保其审计报告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