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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
纵观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关于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之间关系的规范性研究较多。国外的研究,例如Carcello,Hermanson和Raghunandan(2005)认为,美国证监会(SEC)近年来的指引和强制性动作都反映出这样一种倾向: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和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内近期关于这方面的议论也很多。陈艳利、刘英明(2004)认为内部审计作为实现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控制的发展离不开公司治理的推动,公司治理的优化也离不开有效的内部控制作为保证。时现(2003)深人分析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出内部审计是公可治理系统的构成部分,公司治理需要内部审计的结论。张伟(2004)将内部审计定位于治理层次,认为现代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将是以风险为导向的为创造价值而开展的内部治理审计活动。毕秀玲、薛岩(2005)得出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的关系,内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监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则决定着内审的控制环境和制度基础。乔春华,蒋苏娅(2006)指出应充分考虑内部审计师在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健全的财务报告方面的关键作用。可以这么说,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而内部控制的深化创新也需要内部审计来监督。
3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3.1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的影响
审计环境的变化影响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水平,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水平高低反过来对审计环境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一个好的内部审计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是不可或缺的。在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中,随着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各种风险也相应增加,内部审计在改进公司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单位不仅可以直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查核及监督,提出改善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有效实施,还可以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报表的查核。由此可以看到,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可以有效改善公司治理,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又为高质量外部审计提供了好的外部条件。
冷洪(2007)指出应使内部审计进入决策层或直接向决策层负责,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从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而内部控制的深化创新也需要内部审计来监督。庄立(2007)提到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为外部审计更好地发挥鉴证作用提供基础,如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相分离的公司,独立审计的执行力更有效些,而且作为内部控制监管的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果也能为外部机构所共享。
具体而言,除了使外部审计更加独立之外,内部审计工作通常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确定或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调整审计范围,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报表的查核(戴耀华、杨淑娥、张强,2007)。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制定、实施审计程序时,考虑利用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成果:首先,审计师可以通过内部审计了解内部控制;其次,审计师可以通过内部审计确定审计风险;此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过程和结果对外部审计的验证程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在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特点并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利用内部审计的结果可以大大节约审计时间,提高效率性和效果性。
3.2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的标准——内部审计质量
外部审计师作出依赖决定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内部审计的质量。Abdel-Khalik,Snowball&Wragge认为,内部审计的报告水平(即评价客观性的标准)是决定是否受到依赖的最重要因素。Schneider则认为在依赖决定中,客观性比起审计结果执行情况(如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支持、审计跟踪等)和胜任能力(如CIA资格)而言,相对并不那么重要。Margheim发现胜任能力和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相互结合对外部审计师的时间预算有重要影响,也认为客观性在依赖决定中并不重要。Tissen&Colson利用档案资料以及实地研究数据考察外部审计师认为依赖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所考虑的12个标准中,发现内部审计的范围、内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报告关系等三项标准极为重要。Margheim&Label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者诚信越高,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越多,反之亦然。Campbell认为依赖决定与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以往的合作历史有关,与企业风险无关。然而,其他研究则表明,内部审计质量因素对依赖决定的重要程度视客户企业的风险而定。
可以说,注册会计师是否依赖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环境和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方面的因素,与外部审计方面的主客观条件无多大关系。具体而言,决定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公司治理规范程度以及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报告层次;其次按先后顺序考虑的因素是,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企业管理者的诚信风格、企业经营风险水平、外部审计人员与内部审计人员以往的工作关系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等(傅黎瑛,2008)。
综上可以看出,决定外部审计是否可以依赖内部审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质量。换个角度来说,内部审计的质量会影响外部审计的工作效果,影响工作目标的实现,从而影响外部审计的质量,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明显的相关性。所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内部审计是提高外部审计质量的有力途径。
参考文献
[1]傅黎瑛.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决定因素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8,(3).
[2]余宇莹.公司治理系统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吗?[J].审计研究,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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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基本内涵
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
外部审计由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两种审计机构组成。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
2.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主要特点
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如下特点: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则是受委托施行的。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外部审计则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外部审计的方法侧重报表审计程序。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应该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基础在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等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
二、目前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协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资源有限,降低了审计效率
社会审计根据业务的开展,在社会招聘有各行业的专家,如工程师、计算机、税务规划等方面专家,而从投入审计资源方面看,会计师事务所从降低审计成本的角度考虑,投入的审计资源比较有限;内部审计由于企业自主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人员配置,企业难于配齐配全各行业的审计人员,但内部审计大多在内部控制上,压缩企业成本上配有较强的审计人员,因此审计资源配备上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各有不足,在审计工作中内外审的不协调性降低了审计效率。
2.内部审计在独立性方面还存在着客观的不足,影响了内部审计在组织内的效率。
内部审计是一种内向型服务,企业可自主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人员配置、工作的中心和范围等重要内容,在审计独立性上,集中表现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由企业决定、隶属于本企业,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审计业务开展范围等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审计独立性上受到局限,从而影响了内部审计在组织内的效率。
三、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合作协调的对策措施
1.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资源互补,有效提高审计效率,提高审计质量
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有效合作,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做到资源互补,内部审计可以利用服务或咨询公司的专业外部审计人员的技能和资源来补充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处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进而提高内部审计在组织内的效率。外部审计在咨询服务时以借助内部审计力量来弥补外部审计人员对服务企业的业务不熟悉等,可以有效解决审计人员业务缺乏等问题,做到人力资源有效互补。对整个社会而言,内部审计外部化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2.内部审计部分职能外包,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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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高等院校内部审计现状分析
我国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最初只是为了高等院校内部的查错纠弊和加强内部控制需要,工作重点主要体现在财务收支审计方面,即防错纠弊。随着高等院校办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办学投资多元化和办学形式的多样化,高等院校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化和外向化,内部审计工作也在评价财务、会计的同时,逐步向管理和服务方面延伸。
高等院校内部审计目标已明确定位为“促进加强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这一理念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从近几年我国高等院校内部审计的基本情况来看,各高等院校大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审计人员,并开展了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是当前我国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审计部门不独立,自主性不强
现阶段我国的高等院校审计部门在机构设置方面是辅助高等院校内部管理的机构。业务上,高等院校审计部门接受学校直接领导,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审机构的业务指导,但又都不是二者的重点工作,处于 “边缘部门”的尴尬境地。而内部审计师协会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不是缺位,就是“实力”欠缺。行政上,有些高等院校的审计部门隶属于纪检或财务部门,甚至与纪检或财务合署办公。平行的机构设置、过甚密切的行政关系必然导致内部审计组织地位不高,权威性和自主性不足。
(二)审计方法滞后,时代性不强
目前高等院校内部审计仍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拘泥于以往的审计老套路和程式,还是搞账项审计、制度基础审计等财务收支方面的合法性审计,缺乏推陈出新,对于社会审计中广泛运用的内控测评、审计抽样、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技术方法在高校内审中应用有限,造成审计工作向管理和服务延伸的深度不够,内容单一,范围狭窄,作用层次低。
(三)审计力量偏弱,拓展性不强
从高等院校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来看,内部审计部门通常为高校最“精简”的部门;再从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来看,素质比较高的要么到教学科研第一线,要么向社会审计机构和大公司流动。因而造成审计部门的人手不足,难以完成目前繁重的工作任务。同时在高等院校经济活动日趋复杂的前提下,要求内部审计具有综合审计的特点,并向管理审计和经营审计拓展。
(四)审计环境改变,风险性加大
从目前情况看,高等院校内部审计风险主要有:一是在学校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求审计人员对各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等会计报表进行审签,这些做法无疑给内审人员增加了审计责任和执业风险;二是会计集中核算在高等院校普遍推行,学校经费管理及运行模式、资金管理方式及各类支出纳入了预算管理的范畴,从而大大增加了学校内审工作的数量和工作强度,内审工作的着力点也随之发生了相应变化,防错纠弊及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的审计模式,开始转为风险的基础性审计工作;三是网络信息化的广泛应用和普及,造成从业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很难发觉,这样就致使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日益增大。
二、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外包的利弊分析
由于目前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存在诸多前述问题,为加强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工作,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外包就成为可供的选择。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外包是指高等院校从外部聘请专业审计人员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能。由于其在理论和实际应用中颇受争议,而对该问题的认识又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因此对其进行全面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外包的优点
1.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审计外包方式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第一,在执行对高校审计业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及教育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审计;第二,注册会计师要了解和熟悉高校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的有关情况,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第三,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和法律的约束,同时还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确保审计效果。
2.能够有效节约审计成本。随着教育改革和办学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内部审计的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给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审计工作量日益加大。高校审计部门不仅要进行事后审计, 还要进行事前审计,审计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新的变化。二是对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需兼具金融、会计、人事、市场、工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而高校往往又缺乏此类复合型人才。内部审计外包减少了内审人员招聘、培训等费用,有效降低审计成本,同时保证了高校审计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3.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外包的审计工作一般都是在注册会计师领导下完成,他们与高等院校各管理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和利益冲突,不受学校内部行政行为的干预,理论上可以站在独立、中立的立场进行审计,其工作只对委托人负责,能够提供独立和客观的评价结果。
4.可以最大程度优化资源配置。内部审计外包是利用社会人力资源解决高校审计人才短缺的有效途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大都拥有一支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和各类专门人才,相对高校而言,任何一所学校都不可能囊括各类专业的审计人才,所以内部审计外包不仅充分利用了社会人力资源,而且可以有效地弥补高校审计人才的短缺。
(二)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外包的弊端
1.外部审计人员不熟悉院校情况。外部审计人员难以像内部审计人员那样熟悉本单位的管理政策、业务程序和人事状况,了解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单位演变发展等具体情况,不能更好地提供符合学校长远发展需要的咨询服务。客观上这种背景知识的差异,可能影响到审计计划的深度和审计程序的执行,也可能对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产生影响。
2.容易使审计工作程序化。内部审计外包后,外部审计人员难以像内部审计人员一样对单位有着很高的忠诚度,对该单位的组织文化也没有强烈的趋同感,单位的发展壮大、单位效益的好坏与他们自身的利益并不相关,他们之间只是短期的合同关系,从而导致审计可能会变成单纯履行规定程序的一般性工作。
3.内部审计主动性难以体现。内部审计外包会给高等院校内部审计机构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带来一定的影响,以至使高等院校内审工作产生依赖和工作惰性,久而久之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的下降,失去了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
4.破坏了内部审计职能整体性。内部审计的评价、监督、咨询的职能是相互支持、互为基础的一个整体,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的咨询活动是建立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的基础之上的,而咨询意见的采纳和顺利实施需要对审计过程进行监督,并且对绩效和风险进行评价,保证其按预期的方向发展。因此,将任何一项职能外部化都不利于内部审计发挥其整体功能。
三、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内审的有效途径
通过对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外包的特征分析,可以发现,要更好地发挥高等院校内部审计的职能和作用,解决我国高等院校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是简单通过将内部审计外包出去就可以解决的。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高等院校目前宜采用合作内审的方式。合作内审,是内部审计外包的表现形式之一,具体是指高等院校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相结合,共同开展审计工作的一种审计方式。内部审计的主体是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外部社会审计主体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这在理论上保证了合作内审的可能性。合作内审的优势在于一方面可实现成本与效益的合理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可以保持内部审计的灵活性。同时有利于促进审计成效最优化,能使内部审计过程和结果符合高等院校的特定情况。内部审计人员通过积极参加高等院校的各项管理活动,获取广泛的风险信息,分析判断风险程度,在制定审计计划,采取审计策略,确定审计重点时能更好的结合高等院校实际;外部审计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性与优质的审计资源,先进的审计方法。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可以将审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审计领域,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状况、程度而采取相应的审计策略,对风险程度及管理状况作出专业判断,提出审计评价与建议,将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管理工作当中,为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合作内审可采用以下途径。
第一,面向社会招标。高等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对外招聘具有较高审计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的专业人士,开展一些比较复杂的内审工作,也可以针对某些内审人员涉及不到的领域对外进行招标,开展合作内审。比如基建项目,可以通过对外招标的方式,请具有建筑专业的审计人员进行合作审计。
第二,做好准备工作。合作内审开展之前,内部审计人员要详细了解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做好合作审计的实施方案,明示合作审计的重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使用外部审计人员前,向高校决策机构报告,达成一致意见后与外部审计签订合作意向书。
第三,全程合作审计。在合作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职责主要是:帮助所聘会计师、审计师熟悉高校情况,与他们就审计方式、目标等问题进行沟通,关注内审工作建议是否具有可行性。所聘外部审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利用其相对独立与优质的审计资源,先进的审计方法,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状况、程度而采取相应的审计策略,对风险程度及管理状况作出专业判断,提出审计评价与建议,将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管理工作当中,为高等院校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全程合作,可以将审计资源更好地集中于高风险审计领域,为确保审计质量,发挥审计功能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评议审计绩效。合作内审工作结束后,要对本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客观评价审计建议是否符合高等院校的特定情况,审查建议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有利于高等院校的可持续发展,为下次审计提供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
合作内审作为一种新型的审计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尚需不断地摸索、研究和磨炼。比如外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核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内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的人员搭配比例,如何实现审计成本与效益最大化等都没有经验可循。笔者认为,可以选择小范围的先试点执行,再根据执行效果予以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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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目的十分明确。合资企业内部审计的目标是明确的,首要就是保护中外投资人的财产安全。
内部审计的任务和职责就是要揭漏和惩罚各种侵犯企业财产的行为。通过内部审计了解经营管理机构在干什么,干得怎么样,是否按投资人的意志决定去经营,是否存在经营者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导致股东财富受损,自己从中渔利。合资企业董事会通过阅读内部审计报告了解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以决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薪待遇及去留。
三、审前调查阶段应根据合营企业特点收集相关资料。
在审前调查阶段重点要收集的资料应为:合资企业章程、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审计期间合营企业财务年报及师事务所对年报的审计报告、与股东之间的关联方交易类型(特别是与外资股东之间的关联方交易)、公司主要供货商及销售客户、政府批文、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所有银行帐户、公司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合资企业章程是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等事项的文件,也是合营企业得以成立的必备文件。通过合营企业章程可以了解以下: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的姓名、职务、国籍;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等。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合营企业年度报表和清算报表应附有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这种查账报告主要关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在制定内部审计方案时应充分外部审计成果。
四、审计实施阶段应注意事项。
(一)在审计中,要注意合资企业经营是否按合同、章程的规定贯彻了平等互利的原则,有无一方严重侵犯另一方利益和派出董事违反出资人意愿,侵犯出资利益的事项等,由此类情况,在审计报告中应予充分揭示。这类事项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形式:
1、国外资本出资不实。对合资企业成立初期应将出资情况如合资各方出资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出资的设备是构作价过高,出资的技术是否先进、适用等作为审计的重点,以保证合资企业实收资本的真实、合法性。在中外合资企业审计过程中发现外方投入的资本中,大多数是以实物出资,主要是各种设备,以现汇出资的仅占一小部分或者没有,有的合同规定双方为现金出资,而外方以减少汇进、汇出手续为借口,由他们在境外代为开出信用证购买设备,实际上等于实物出资,在国外购买设备,我们很难掌握其真实准确的价格,而且经手人都有一定回扣,为数相当可观。我们验资时只得按发票提供的价格来认定实收资本。外方实际付出多少金额,无从考察,这样等于变相损害国内投资者的利益。
2、合资不合营,失去合资经营的目的,使国内投资者无法获得应得投资收益。有些外方投资者投资动机是推销设备或原材料,他们以设备出资,以推销设备获得高额利润来冲抵任缴的股本,甚至还要大赚一把;有的为了收购廉价原材料,用包销产品出口的名义,尽量压得价格,转手到国外高价抛售获得高额商业利润;还有的以高价将原材料卖入合资企业,使企业成本过高无法实现盈利。他们并不打算从合资企业分得股利,而是惟利是图,只顾自己赚钱,不管中方投资者的利益。
3、外资股东无偿占用合资资金、经营期内变相抽逃注册资本。在一些供货方为外方股东的合资企业中,常常要求合资企业采购原材料时预付货款;在一些销售客户主要为外方股东的合资企业中,应收帐款大额、长期挂帐,不能及时收回,合资企业日常经营资金甚至要靠短期借款来维持,无形中加大了企业费用;一些外资股东还通过借款的形式从合资企业支取现金,长期挂帐,实质上这种行为已属抽逃注册资本。
(二)合营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重点。1、在审计时要了解合资企业的领导体制,看其董事会能否定期召开,能否对重大进行决策,发挥其应有作用。审查有无某方或莫经营管理者凌驾于董事会之上,直接把己方意志强加给企业的情况。
2、合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一般由董事会决定,内部审计应给予重点关注。《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差旅费、误餐补助费、董事会会费等项费用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董事会作出合理的规定,报主管财政机关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备案”。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经营管理者的一种限制,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能随意列支费用。在实际审计中,常常遇到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的一些报销规定、费用包干制度、工资奖金分配制度等,既未报董事会备案,也未得到董事会的认可。外部审计一般对内部控制制度关注较少,董事会缺乏了解该方面的有效途径,内部审计应将其作为关注重点。
(三)防范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是合营企业内部审计的目标之一。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经营者不做什么错事,只是不十分卖力,以增加自己的闲暇时间,这样做,不构成和行政责任问题,只是道德问题,内部审计也无法给予确切的评价。经营者的逆向选择是指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目标而背弃股东的目标。在合资企业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筹办中外合资企业,不仅是引进资金,更重要的是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经营管理办法,一些经营者往往利用合资企业引进的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以自己或家人的名义注册公司从事与合资企业有商业竞争的企业,以达到自己获利的目的。二、经营者将先进技术或管理办法私下以有偿方式转让,从中渔利。
(四)成本费用开支不实,存在多列少支或虚列多支的现象。合资企业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为达到董事会的考核目标,合资企业经营层在成本费用支出上做假的手段越来越隐蔽。注册师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审计监督者,然而对中方或其他关联企业却无法审计,这就导致合资企业可能通过往来挂帐调节成本费用;税收监督也按内部和涉外划分,一般很少联合作战,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多列、虚列成本造成可乘之机。
(五)合营企业的涉外业务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从而带来税务检查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外国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税”。此款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缴,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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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美国公众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内部审计准则规定:当内部审计符合具体标准而且外部审计师认为依赖他的工作是有效的时候,外部审计师可以依赖内部审计。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也要求在被审计单位设有内部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需要确定是否利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基于此,本文对外部审计师在依赖内部审计工作时的相关因素进行文献回顾,主要关注以下方面:(1)影响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的环境因素;(2)影响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的内部审计因素;(3)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的功能和范围。Gramlingetal(2004)对萨班斯法案颁布之前的内部审计的研究做出了总结,本文主要关注萨班斯法案颁布之后的内部审计的变化。
二、影响内部审计可靠性的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包括公司的治理特点和公司管理层的状况,这些因素影响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的独立性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继而进一步影响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的功能。
王国银、林冲高(2005)认为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因为内部审计提供的信息助于董事会做出正确的决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且内部审计通过向独立审计人员提供可供利用的有用成果而部分替代和弥补外部独立审计,及时防范违纪和舞弊的同时降低企业治理契约的履约成本。
陈艳丽、刘英明(2004)表明: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要满足以下需求:股东和股东大会代表机构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以防范决策风险;管理层对管理、控制薄弱环节的客观反映,以规避经营风险;外部审计和监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的评估,以降低审计风险和监管风险;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的客观评估,以减小投资风险。
Anderson,Christ,Johnstone and Rittenberg(2010)通过采访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12家企业的人均有14.3年的审计经验的首席审计师得出236个回馈,构建了一个内部审计有效性的规模的概念模型,并发现了内部审计的规模与审计委员会的质量、首席审计师的工作经验成正比,与内部审计的外包数量和胜任的内部审计师的比例成反比。
Desai,Roberts and Srivastava(20l 0)利用发明的分析模型采用分析的方法通过建立综合的内部审计评估模型对内部审计进行评估得出结论:外部审计师通过观察内部审计的胜任能力、工作表现和客观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关关系来评估内部审计的质量。
三、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的内部审计因素
Christ,sharp,and wood(2011)从ⅡA’s GAIN survey中获取了166家公司的公开数据调查了使用内部审计作为管理培训如何影响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和经营业绩,他们从中发现了把内部审计作为管理培训的公司的会计风险较高,但是这样的公司有较高的经营业绩。
Desai,Gerard,and Tripathy(2011)获取了人均有6.7年的审计经验的108个注册会计师调查了内部审计资源的安排对外部审计师评估内部审计质量和功能的影响发现了外部审计师更加依赖合作或外包的内部审计,当内部审计提供税务服务时,对这两种情况的依赖减少。
Glover,Prawitt,and Wood(2008)获取了四大会计事务所人均有3.6年审计经验的127位外部审计师检验了内部审计的资源调整时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决策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当固有风险为高水平时,外部审计师更加依赖内部审计师提供的客观性的服务。
Messier,Reynolds,Simon,and Wood(2011)收集了2000-2005年的ⅡA基准数据取得了来自162家公司的350个样本并使用了档案研究检测了把内部审计作为管理培训是如何影响审计收费和外部审计师对内部审计概念的理解并发现了当把内部审计作为管理培训时,审计收费较高。
四、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功能的性质和范围
Abbott,Park,Peter,and Rama(2007)获取了1000个首席审计师的样本,采用调查研究的方法,调查了常规和非常规的内部审计外包的调整对外部审计师的影响,他们的研究表明:非常规的外包内部审计活动对外部审计师有益并且对审计师的独立性有很少的负面影响。
Felix,Gramling,and Maletta(2005)从内、外部审计师基本的研究数据获取了74个审计参与者的样本使用研究了方法调查了外部审计师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和客户的压力是如何导致内部审计功能对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师产生的影响的,他得出了结论:当外部审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时,内部审计的质量和内、外部设计师合作的程度对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有正面影响。当提供非审计服务时,客户的压力增加内部审计的可靠性。
Glover,Prawitt,and Wood(2008)使用了来自于4大人均有3.6年工作经验的127位外部审计师采用了实验方法调查了内部审计的资源调整对外部审计师对内部审计依赖的决策的影响发现:当公司的固有风险的水平很高的时候,外部审计师更倾向于依赖外包的内部审计,而且外部审计师更加依赖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工作。
Munro and Setwart(2001)获取了人均有10.5年工作经验的审计师和管理者,采用了实验的研究方法,分析了内部审计报告与审计委员会以及客户的经营风险环境的关系,它们是否影响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的功能,最终结果表明:这两个因素影响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的工作。同样地,外部审计师更加倾向于把内部审计用作控制评估的任务而不是平衡的实质性检验。
五、结论和未来的研究领域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回顾,我们发现外部审计师在利用内部审计和做出可靠性决策之前必须把审计准则的演进、复杂的环境和必要的判断考虑进去。除了环境因素,研究者还考虑了内部审计师胜任能力、客观性和工作表现。
就未来的研究而言,我们提出了以下的研究领域:治理质量因素的相互作用是如何影响外部审计师对内部审计师的潜在依赖性;除了胜任能力、客观性和工作质量,哪些因素和偏差对内部审计的资源产生影响以及对内部审计、客观性和工作质量有影响的情况是如何影响外部审计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王国银,林冲高.公司治理框架下的内部审计研究[J].财会通讯,2005(2):86-89
[2]陈艳丽,刘英明,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问题研究[J].审计研究,2004(5):85-88
篇6
原标题:试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收录日期:2014年1月21日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概述
(一)内部审计含义。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新版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中,对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我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准则》,对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外部审计含义。外部审计师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外部审计由两部分组成,它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社会审计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它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
内部审计,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组成了我国整体的审计体系,它们既有区别,却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主要工作皆是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内、外部的审计结果是可以相互参考与借鉴的。首先,外部审计可以为内部审计提供指导,内部审计可以根据外部审计结果进行改进与完善。而内部审计相当于外部审计的基石,可以协助外部审计,并进一步充实外部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参考借鉴外部审计的资料,报告以及建议书等。同时,外部审计人员也有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的结果与反馈的资格。在企业审计过程中,如果能够充分理解内、外部审计的联系,根据两者性质,将内、外部审计完美结合,可以大大减少审计漏洞,完善审计工作。
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
(一)服务对象不同,进而引起审计目标不同。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一般为企业的领导者,而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财务报告的使用人,一般为国家机关以及各种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服务对象的不同使得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内部审计目标是监督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及运营状况,以此来促进企业增强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最终增加企业价值,提高经济利益,帮助企业实现目标,外部审计的目标主要依赖于法律和服务合同,主要是对报表是否公允和合法给出专业性意见。
(二)审计的范围及审计侧重点不同。内部审计的范围较为广泛,把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作为审计的基础,主要侧重于企业目标的达成,日常经营活动的效率方面。外部审计一般根据国家法律以及相关合同确定审计范围,主要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和财务信息方面,它的审计侧重点在于对所审计资料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判定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审计方法及所遵循的标准不同。因为内部审计的涉及范围较广,所以审计方法也多种多样,它要根据具体的审计对象来制定要采用的审计方法,一般比较灵活。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大多是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为标准。因为外部审计大多对报表进行审计,所以外部审计的方法侧重于财务报表审计程序,一般来说,国家审计所遵循的标准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所遵循的标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
(四)审计报告的作用不同。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报告后,一般情况下,由所在部门出具审计意见书或作出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对外没有鉴证作用,只作为企业内部对经营管理的参考资料,并不向外界公开。社会审计要求向外界公开,有鉴证作用,债权人、社会公众、投资者等可以查阅审计报告。国家审计除了对于关联到商业秘密等企业的重要资料不进行公开外,其他审计报告都对外公开。
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相互协作
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很多地方相似相通,但两者又各有特点,相互补充。若能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和谐一致,配合得当,将会大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相互协作,有效沟通,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使审计工作的效率加快,也可以适当的将一些部门的内部审计外部化审计的费用降低。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的审计深度比外部审计更深,范围也更广,内部审计人员比外部审计人员更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与内部情况等,“外审撒网,内审捕鱼”。利用内外部审计互补的特点进行审计工作,使内外部审计相互协调,使公司的风险管理有了双重保障,减少公司的管理漏洞,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对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相互协作方面,虽然我国现阶段内外部审计已经努力进行相互协作,但是协作力度不够,双方在审计资料方面并没有很好的相互借鉴,沟通并不多。在审计工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协作问题需要完善,审计过程也并没有达到最高效率。
五、优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的建议
(一)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为外部审计提供较好的基础。适当科学地选择审计项目,并做好内部审计的前期工作,为审计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现场审计工作完成后,应规范编制审计报告,对所查出的问题应该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出问题的源头和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公正客观地给出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此外,对于部分项目也可以实行内部审计外包化。内部审计外包化是指企业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部分地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专业人员来实施。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外包化选择专业的人才对企业的审计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由于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相对较高一些,这无疑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内部审计的质量。但内部审计外包化也有一些弊端,公司对于外部审计人员一般不能够像内部审计人员一样提供全部公司的内部资料,同时也不可能像内部审计人员只专注于某一家企业的审计工作,所以,笔者认为,企业对于内部审计外包化应适当采用,并慎重地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正式规范的外包合同,利用内部审计外包化的优势,尽力避免内部审计外包化所带来的弊端。
内审的质量提高了,为外部审计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外部审计人员也可以充分信任和有效利用内部审计的资料,减少外部审计的重复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内外部审计人员的沟通是必要的,内外部审计人员应该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沟通讨论,讨论内容可以包括国际国内有关审计业务发展的最新进展、审计的覆盖范围,审计程序与方法等。及时有效的沟通可以减少重复性工作,参考对方的审计资料,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对审计程序与方法上的缺陷进行改正,明确双方的审计任务,使审计工作更加全面,并且能够减少审计时间,节约审计费用。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仅可以使外部审计更加了解企业的内部情况,而且可以建立起友好的工作关系,互相尊重,很大程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摩擦,使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有关部门应尽快颁布有关内、外部审计相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内外部审计相协作的问题,可以颁布详细权威的准则或文件,相关准则与文件可以具体的描述在整个审计工作中,每个环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应该如何协作与分工。这将会加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人员的相互协作意识,也可以使内外部审计人员的协调工作有章可循。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协作过程中,对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减少审计漏洞的方法可以逐渐添加到相关准则或文件中,为以后的协作工作提供方法,产生良性循环。笔者认为,如果能成立相关的机构可以提供咨询服务并在审计工作中协助与督促内外部审计人员加强协作效果会更好。
六、结论
在公司的治理方面,审计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内部审计,公司管理层应充分给予重视,在日常公司活动中做好内部审计,为外部审计打好基础。对于外部审计,外部审计人员应多于内部审计人员沟通协作,并为公司提出权威的审计报告以及指导性建议。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有特点,自成体系,但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基础,对外部审计进行协助和补充。而外部审计对于内部审计又有指导作用,只有充分了解内外部审计的特点,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效结合,才能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扩大审计的范围和深度,使审计工作更加完美,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朱艳慧.试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相关性.神州,2011.29.
[2]陈凌云,姚顺瑜.协作共赢: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合作.商业会计,2012.4.
篇7
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审计。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注册会计师。
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都是我国完整的审计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特征突出、自成体系、各司其职,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如下特点:
1、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
2、在审计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3、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则是受委托施行的。
4、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外部审计则集中在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
5、在审计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外部审计的方法则侧重报表审计程序。
6、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
7、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
8、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9、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
10、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只能规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11、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应该而且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
二、明确协调目的,讲究协调方法,注重协调效果,切实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基础在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外部审计提供的相关资料,提高审计效率,可以委托社会审计协助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甚至可以与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力度;外部审计可以向内部审计了解情况,在工作中得到内部审计的配合与支持,也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要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目的开展。协调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进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进协调工作。其中应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篇8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是审计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它们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互为补充。两者的主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对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确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监督。内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重要基础,外部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内部审计做的好,外部审计就有了保证。实践证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实施过程中,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两者的有效结合是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全面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的有效途径。
内部审计外包(OutsourcingtheInternalAuditFunction)又称内部审计外部化或内部审计,它是指组织将其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给组织外部的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机构或人员执行。与传统的内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外包的显著特征就是内部审计主体的变化,从事内部审计业务的审计主体开放了,它既可以是组织内部的审计人员,也可以是独立于该组织的外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有利于降低企业内部审计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有利于转移企业内部审计风险,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企业外包内部审计业务后,内部审计会被外部审计(主要是社会审计,下同)替代吗?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外包后的内部审计仅仅是改变了内部审计的主体,它在许多方面和外部审计仍然存在着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审计的内容和目的不同。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是依据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单位内部的定额、计划指标及内部管理制度等,检查企业各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经济活动取得的经济效益等,提出各项改善措施,评价企业内部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等。内部审计的种类,包括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营业务审计和管理审计等。而外部审计则是依据《独立审计准则》,主要审查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方面,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未较多触及经济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等方面。因此,内部审计在深度和广度方面要比外部审计要求高。21写作秘书网
二、是审计的服务对象不同。内部审计人员在处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问题中,充当企业管理当局的参谋和助手,并帮助各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其主要的、直接的服务对象就是包括企业管理当局和董事会在内的组织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通常,外部审计人员是受托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其服务对象是与企业利益相关的社会各界,包括股东、银行、债权人、政府和潜在的投资者等。当然,这不排除他们的意见被企业管理当局和董事会采用的情况,但这是次要的,不是其主要的使命和目的。
三、是审计作用的范围不同。内部审计所发挥的作用一般仅局限于组织内部,只有当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被采纳并及时采取改进行动时,才会产生具有建设性的实际效果。内部审计人员对生产经营管理所持的观点和看法一般不向外界透露,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而外部审计人员对财务会计报表所表述的审计意见和结论要公布于众,客观上起到了社会公正的作用,其作用的覆盖面比内部审计要广阔的多。
四、是与内部控制的关系程度不同。外部审计人员的兴趣主要集中在内部会计控制,以及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实质性影响的相关控制,而内部审计人员则对整个内部控制系统,包括内部会计控制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而且,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外部审计人员之所以关心内部控制,是因为它们影响其设计的审计程序性质和进行实质性测试的范围,这与他们对财务会计报表发表独立意见相比是次要的。内部审计人员关心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并针对控制的缺陷提出强化控制的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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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问题因全球经济的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繁荣而备受瞩目。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1]。可见,整体审计监督体系及其内、外部审计的整合发展与交互作用对于公司治理有着重大影响。从审计执业层面看,审计准则着力建议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通过相互依赖,达到整体审计资源的最佳配置,从而全面提高审计效率,并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质量(注: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等,均强调内、外部审计相互依赖之问题。)。那么,现实执行情况如何?有研究者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并没有得到外部审计最大程度的利用[2-3]。我们曾通过对我国一定样本量的内部审计师和注册会计师作出调查,结论是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程度非常有限[4]。因此,我们认为,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决定因素的研究很有必要,这将有助于提供从决定因素入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充分而有效地彼此依赖,从而提高整体审计效率与公司治理水平。
一、文献回顾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相互依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各种信息资料)及人力资源;二是内部审计利用外部审计的信息资料及智力资本。相互依赖体现在两者在工作中的合作、协作、配合、利用和协调等。致使外部审计师作出依赖决定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内部审计的质量。Abdel-Khalik, Snowball & Wragge认为,内部审计的报告水平(即评价客观性的标准)是决定是否受到依赖的最重要因素[5]。Schneider则认为在依赖决定中,客观性比起审计结果执行情况(如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支持、审计跟踪等)和胜任能力(如CIA资格)而言,相对并不那么重要[6]。Margheim发现胜任能力和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相互结合对外部审计师的时间预算有重要影响,也认为客观性在依赖决定中并不重要[7]。 Tissen & Colson利用档案资料以及实地研究数据考察外部审计师认为依赖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所考虑的12个标准中,发现内部审计的范围、内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报告关系等三项标准极为重要[8]。
Margheim & Label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者诚信越高,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越多,反之亦然[9]。Campbell认为依赖决定与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以往的合作历史有关,与企业风险无关[10]。然而,其他研究则表明,内部审计质量因素对依赖决定的重要程度视客户企业的风险而定[11-12]。Whittington & Margheim发现当决定是否依赖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工作时,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是一个影响因素,而当决定是否依赖内部审计的实质性测试工作时,固有风险又无多大影响[13]。DeZoort 等的研究表明若某一审计任务需要的是主观证据,在对内部审计师存在激励机制和只有固定报酬的机制下相比,外部审计师较少依赖内部审计的工作;如果某一审计任务需要更多客观性证据,则在上述两种激励情况下的依赖决定没有什么差异[14]。
审计师的个人特征对依赖决定也产生影响。Mills发现,如果外部审计师具有灵活的认知风格将会使他更依赖内部审计的工作,而如果外部审计师的认知比较死板,则不易依赖内部审计[15]。Brody, Golen & Reckers发现冲突管理风格以及对沟通障碍的感知力在依赖决定中很重要[16]。Gramling则从审计收费关系研究依赖决定。他认为,审计费用压力对依赖决定有着重要影响,当客户面临一个高的审计费用压力时,外部审计更多依赖内部审计,反之亦然[17]。
现有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文献以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为主[18],而反映内部审计依赖外部审计方面的研究却不多见。由于依赖工作是相互的,因此对于内部审计依赖外部审计的决定因素的研究也十分必要。同时,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决定因素中,应该全面考虑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以及企业三方面的因素。现有研究针对企业以及内部审计的探讨较多,对外部审计方面的因素却考虑得很少。除了对外部审计师个人特征有所关注之外,事务所本身的规模、信誉等因素未在考虑范畴之列。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决定因素假设
我们的假设基于现有研究成果之上,旨在验证我国审计职业界对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决定因素的认知情况。我们将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的决定因素分为注册会计师方面的因素、企业内部审计及其人员方面的因素、企业内部审计环境因素等三个方面。DeAngelo认为,审计质量与事务所规模相关[19],因此,我们增加了事务所规模作为衡量注册会计师方面的一个决定因素。同时,我们增加了企业内部审计环境因素、公司治理因素等内容。对于内部审计依赖外部审计的决定因素,我们通过对内部审计利用外部审计的好处提出相应假设,并予以验证。具体假设如下:
(一)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的决定因素
H1: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的范围和程度与注册会计师方面的因素有关。
H1a:事务所规模越大,执业能力越强,越注重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工作;反之亦然。
H1b:外部审计是否依赖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本人的工作风格有关。
H2: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的范围和程度与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环境方面的因素有关。
H2a: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越完善,外部审计越易于依赖内部审计工作;反之亦然。
H2b:公司治理越规范,外部审计越易依赖内部审计工作;反之亦然。
H2c:公司管理者诚信越高,外部审计越依赖内部审计工作;反之亦然。
H2d:公司经营风险越高,外部审计越少依赖内部审计工作;反之亦然。
H2e:注册会计师对内部审计以往的工作越满意,越会依赖内部审计工作;反之亦然。
H3:客户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方面的因素。
H3a: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报告层次有关。
H3b: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师的工作经验有关。
H3c: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有关。
H3d: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在客户公司中的地位及影响力有关。
H3e: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与客户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激励机制有关。激励程度越大,依赖的程度和范围越小。
(二)内部审计依赖外部审计的好处
H4:注册会计师专业水平较高,内部审计利用其成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
H5: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强,内部审计利用其工作成果可以引起领导重视。
H6: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于简单及程序化,对内部审计的参考意义不大。
三、研究设计
(一)初始问卷设计
为了使调查更具有针对性,本研究设计了调查问卷一(企业卷)和调查问卷二(注册会计师卷),分别针对企业内部审计师、总会计师等(问卷一受访对象)及注册会计师(问卷二受访对象)作出调查。两份问卷共包含与本研究有关的题项24项。其中,问卷一的主要题项包含T12―T17,主要针对公司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协调的总体情况、具体方式、好处等作出评价; 问卷二主要包含Y1―Y8等题项,主要就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对内部审计的依赖程度、原因及决定因素等内容作出评价。以上两份问卷的主要题项全部采用Likert五级制量表,1表示“完全不同意”或“完全不可能”等,5表示“完全同意”或“完全可能”等。
(二)问卷的预测试
2005年6月10日,我们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总会计师培训班(内部审计方向)及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分别预发放问卷30份,以考察题项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读性。问卷设计的背景信息题目和单选分类题目的答案不是定序或定距变量,只测试逻辑性和可读性。对于定序(打分题)和定距(数字题)变量,我们通过描述统计检查各题项的集中趋势,离散程度和偏度。对于数字题,由于题目设计的原因,离散程度较大,为了更严格地控制数据质量,我们剔除题项答案在3个标准差之外的异常样本。打分题的初步结果是得分均在正常范围内,说明问卷的数据可供进一步分析使用。另外,我们多次针对问卷的设计、内容的安排听取理论界及实务界专家的意见,因此,问卷经过较为严格的专家效度检验。
(三)样本的抽样及其问卷实施情况
本调查的对象分别是在国内各大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CPA)和国内典型企业(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内部审计师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因本研究属于探索性分析,综合考虑调查的可实施性和成本问题,没有进行复杂的抽样设计,按以往研究经验和统计上的精度要求,预计获得样本150个,估计的回收率为75%,故两份问卷均预先发放200份。
我们根据2005年8月至2006年第一季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针对相关培训班的学员名单进行随机抽样,然后在开班时请该班的班主任将问卷分发给被抽中的学员,希望被访者尽可能于培训结束将问卷交回。根据预测试可能会出现对问卷语言及内容方面不易理解的问题,我们请班主任老师予以解释,并留下我们的联系方式,受访者也可以直接就问卷方面的疑问向我们咨询。问卷的发放及回收情况如下:
发放问卷一200份,回收132份,实际回收率66%。经过数据整理和审核,剔除数据有误样本、缺失严重的样本,共得到有效样本126个,有效回收率63%。从回收样本的行业分布来看,制造业和建筑业分别占3成左右,科研综合技术服务企业和采掘业各占1成,其他小行业占2成。与2004年国家大型企业行业分布数据基本接近,得出样本的行业分布基本合理。从被调查者的职称和受教育程度的分布情况看,6成人员具有本科及硕士以上学历,高级及中级职称人员各占41.6%,另外,2.4%的被访问人员具有CPA或CIA资格。被访者的受教育程度以及执业能力普遍较高,侧面说明数据的可靠性。
共发放问卷二200份,回收140份,实际回收率70%。经过数据整理和审核,剔除数据有误样本、缺失严重的样本,共得到有效样本82个,有效回收率41%(注:样本的回收率比较高,但有效回收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数被访者对于问卷Y4、Y5、Y6、Y7、Y8似乎没有兴趣,未认真填答。鉴于提高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将类似的问卷全部予以剔除,从而导致有效样本率大大低于样本实际回收率。)。从回收样本事务所的类型分布情况看,6成以上为国内一般事务所,国内“十大”事务所不到1成的比例,国内“百强”事务所占32%。从被访者职称和受教育程度分布看,学历在本科以上占多数。62人(82.67%)具备CPA资格,10人(占13.33%)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资格,还有2人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总体看来,被访者的综合素质比较高,侧面说明本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及可靠性。
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决定因素统计分析、假设检验与结论
(一)注册会计师依赖内部审计决定因素分析
表1利用对各题项的条目进行描述性统计,根据其Likert平均值由高到低排列出各因素的重要性程度。从描述结果来看,除最后一个假设均值低于3分外,其余都高于3分。就是说,平均来看,被访者对前11项假设所持的态度都在“不确定”和“比较同意”之间。
我们继续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来验证被访者是否确实认同这些观点。如果均值显著大于3分,那么可以认为被访者确实认同该观点,通过检验。否则,均值不显著或显著小于3分,都认为未通过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前9项假设全部通过检验,验证了我们的结论,后3项没有通过,数据不能支持我们的假设(如表2所示)。
(二)关于事务所类型和规模与依赖程度相关性的进一步检验
1.事务所类型与注册会计师依赖内部审计相关性的再检验(注:需要说明的是,分组发现事务所类型集中在3、4、5,就是说没有1、2所指的国际性事务所。因此,结论只针对国内事务所而言,并不排除国际性事务所与国内事务所比较所存在的依赖程度差异。)
我们用方差分析的方法来考虑不同类型的事务所对客户内部审计的依赖是否不同。首先做方差齐性检验,得到检验p值0.109,不能拒绝原假设。可以认为不同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对客户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依赖程度的方差相同。进一步通过方差分析,检验p值0.099,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能拒绝原假设,说明不同类型的事务所对企业内部审计的依赖程度没有显著差异。再用非参数统计的方法,做非参数的多样本比较检验,得到检验p值为0.132,也不能拒绝原假设,与方差分析的结果相同。
2.事务所规模与注册会计师依赖内部审计相关性的再检验
我们希望考察不同规模大小的事务所对内部审计的依赖程度是否相同。在问卷中使用事务所上年的销售收入和员工总数来度量事务所规模的大小,根据回收问卷的数据结果,首先使用聚类分析的方法把事务所按规模大小分为三类,在spss中用k-means聚类(聚类分析图略)发现事务所的收入与员工数的线性关系比较明显,那么我们可以比较合理地把聚类分析的3类结果命名为特大型事务所、大中型事务所和中小型事务所,接着做方差分析检验3类事务所在对内部审计的依赖程度上是否有差异。检验方差齐性,得到检验p值0.424,不能拒绝原假设,那么数据满足方差齐性假设。F检验的p-值为0.190,不能拒绝原假设,3类之间没有显著差异。再做两两比较检验及非参数检验,也未发现任何两类间的得分差异显著。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各种规模的事务所在依赖内部审计的程度上差异不大。
(三)内部审计利用外部审计的好处
根据问卷一的相关题项,利用SPSS “Multiple Response”分析(如表3所示),结果47.3%的被访内部审计师认为利用外部审计的好处是可以使领导更重视审计工作,提及的人数最多。相同比例的人员持正好相反的态度,一方认为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作用不大,另一方则认为外审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与效率。可见,目前内部审计界对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持不同看法。
五、结论与建议
注册会计师是否依赖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环境和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方面的因素,与外部审计方面的主客观条件无多大关系。具体而言,决定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公司治理规范程度以及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报告层次;其次按先后顺序考虑的因素是,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企业管理者的诚信风格、企业经营风险水平、外部审计人员与内部审计人员以往的工作关系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等;而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风格、企业对内审人员的激励机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与外部审计决定是否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无关。
决定内部审计利用外部审计工作的原因主要是外部审计质量和独立性相对比较高以及利用外部审计能够更加引起领导对内审工作及其结果的重视。
因此,为了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相互依赖,主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是企业管理当局应充分认识到内、外部审计相互依赖所能带给企业的潜在优势,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鼓励并促进内、外部审计在工作中的相互合作与协调。审计委员会应在内、外部审计的有效依赖与沟通中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同时,企业只有确保健全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使外部审计师充分利用其内部审计工作,减少审计重复,提高整体审计效率。
二是我国内、外部审计人员应全面提高其整体执业理念及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培养利用并与对方合作的意识。尤其应全面提高我国内部审计的总体质量。对内部审计人员而言,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外部审计技术以及其他方面的优势,在外部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参与其工作,创造学习机会,使自身的专业水平得到提高,并尽可能在实施内部审计工作中利用外部审计已有的工作成果。另一方面,在合理维护组织利益的前提下,对于外部审计工作不应是防范和抵触,而应该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外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也应尽可能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及其人力等方面的支持与援助,以减少审计重复,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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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erminants of the Mutual Reliance between Internal and External Auditors
Fu Liying
篇10
内部审计外包 (Outsourcing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又称内部审计外部化或内部审计,它是指组织将其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给组织外部的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机构或人员执行。与传统的内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外包的显著特征就是内部审计主体的变化,从事内部审计业务的审计主体开放了,它既可以是组织内部的审计人员,也可以是独立于该组织的外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有利于降低企业内部审计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有利于转移企业内部审计风险,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企业外包内部审计业务后,内部审计会被外部审计(主要是社会审计,下同)替代吗?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外包后的内部审计仅仅是改变了内部审计的主体,它在许多方面 和外部审计仍然存在着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审计的内容和目的不同。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是依据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单位内部的定额、计划指标及内部管理制度等,检查企业各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经济活动取得的经济效益等,提出各项改善措施,评价企业内部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等。内部审计的种类,包括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营业务审计和管理审计等。而外部审计则是依据《独立审计准则》,主要审查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方面,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未较多触及经济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等方面。因此,内部审计在深度和广度方面要比外部审计要求高。
二是审计的服务对象不同。内部审计人员在处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问题中,充当企业管理当局的参谋和助手,并帮助各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其主要的、直接的服务对象就是包括企业管理当局和董事会在内的组织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通常,外部审计人员是受托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其服务对象是与企业利益相关的社会各界,包括股东、银行、债权人、政府和潜在的投资者等。当然,这不排除他们的意见被企业管理当局和董事会采用的情况,但这是次要的,不是其主要的使命和目的。
三是审计作用的范围不同。内部审计所发挥的作用一般仅局限于组织内部,只有当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被采纳并及时采取改进行动时,才会产生具有建设性的实际效果。内部审计人员对生产经营管理所持的观点和看法一般不向外界透露,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而外部审计人员对财务会计报表所表述的审计意见和结论要公布于众,客观上起到了社会公正的作用,其作用的覆盖面比内部审计要广阔的多。
四是与内部控制的关系程度不同。外部审计人员的兴趣主要集中在内部会计控制,以及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实质性影响的相关控制,而内部审计人员则对整个内部控制系统,包括内部会计控制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而且,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外部审计人员之所以关心内部控制,是因为它们影响其设计的审计程序性质和进行实质性测试的范围,这与他们对财务会计报表发表独立意见相比是次要的。内部审计人员关心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并针对控制的缺陷提出强化控制的意见和措施。
五是审计的范围和时间不同。内部审计的范围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它既可以借助于正式的记录和文件,又可以依据非正式的记录和文件;内部审计通常对单位组织内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时间安排比较灵活。而外部审计通常是定期审计,每年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审计一次,其审计范围主要局限于财务会计领域及其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重点在于那些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项,它只能依赖正式的记录和文件。所以,内部审计在审计的对象范围上比外部审计要广泛,在审计时间上也更为灵活。
六是审计程序不同。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通常按照部门或经营地点来设计,会计记录和报表的审查只是其工作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集中在内部控制系统和工作质量的检查和评价上;而外部审计的程序一般针对财务会计报表所列项目来设计,绝大部分时间花费在核实和验证报表各项目的余额是否真实、准确、可靠,以及确认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政策是否公允。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有外部审计许多无法比拟之处,因此它不会被外部审计所替代。同时,由于存在上述差别,所以外部审计机构在承接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对承担内部审计任务的外部审计人员定期进行适当的培训,使之同时具备内部审计人员应有的素质,具体培训方式可以采用讲座、案例讨论以及课程学习等多种方式。否则,优秀的外部审计人员也难以完全胜任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人员在受托从事企业内部审计服务时,不能完全按照从事外部审计服务的范围、程序和方法进行,必须认真研究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这样才能提供高质量的内部审计服务。
【参考文献】
篇11
随着一些大型公司财务舞弊事件的曝光,公众对公司治理、财务报表编制以及审计的作用产生了怀疑。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成为了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受到高度关注。内部审计建立于组织内部,是一种独立于组织的检查和评估活动,这种独立的核查是公司内部控制结构的一方面。因此,内部审计部门的特点以及内部审计执行各种活动的有效性对外部审计师评估内部控制风险产生巨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其被出具的审计意见。另一方面,高水平的内部审计可以起到监督作用,通过减少经理层机会主义行为,在遏制盈余管理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Brown,2007)。Davidson、Goodwin-Stewart 和 Kent(2005)使用澳大利亚公司作为样本研究发现,那些内部审计质量高的公司,降低了盈余管理发生的概率。我国学者王守海等(2009)使用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内部审计规模来替代内部审计水平,发现内部审计水平与操控性应计利润之间显著负相关,这表明高水平的内部审计有助于提升财务报告质量,进而减少获得非标意见的可能性。本文旨在对内部审计在提升财务报告质量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外部审计所作的贡献方面进行检验,特别检验内部审计水平与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虽然迄今为止,国内外已有大量文献探讨内部审计质量,但是主要包括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孙昕,2009等)、内部审计质量与审计收费的关系(Douglas F,2010等)与内部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的关系(Jason L,2008等)。现存文献却很少关注内部审计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因此本文试图尝试运用档案研究方法验证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本文期望实现两个方面的突破:虽然我国学者王守海(2009)首次运用了中国独立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所考虑是否依赖内部审计的工作的三个因素来衡量内部审计质量,本文不同之处在于,对专业胜任能力方面以是否具有CIA或者CPA资格证书来衡量。同时拟扩展内部审计质量的研究,首次检验我国内部审计质量与外部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
二、研究设计
篇12
那么,如何才能在正确认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关系的基础上,内外相互监督制约的开展重大基建审计工作呢?在此笔者根据本人多年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作如下探讨。敬请审计同仁赐教。
一、内外审计界定
目前我国在审计组织体系中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审计组织: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三者分工协作,相互联系,共同承担整个社会的审计任务,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审计监督网络,保证国民经济的发展。
本文所说的“外部审计”特指社会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也称民间审计或第三方审计。具体的说就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医院基本建设的工程结算造价实施的审计。它是依法设立,接受医院委托独立承办基建审计业务的组织。在组织关系上体现了它的独立性特征,它既不隶属于政府,也不隶属于某一部门或单位,而是独立存在的法人组织。工程造价机构依照医院的授权按照一定的职业标准开展工作,为医院提供服务。
本文所说的“内部审计”是指在医院内部从事包括基建审计业务在内的专门组织。它是由所在医院授权,代表医院的利益开展审计业务,是该医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医院的审计处(科)等。
二、内外审计关系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二者分工协作,相互联系,共同承担医院重大基建审计任务,保证了医院基建工作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但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也存在一定区别的。主要如下:
1、在审计的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受本院直接领导,仅仅强调与所审的其他职能部门如基建或总务处相对独立,与双向独立的外部审计差异极大。
2、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受本医院运营管理的需要安排施行;而外部审计则是受医院委托进行。
3、在审计职责和作用上,内部审计所进行的基建审计结果只对本院负责,对内有效,对外不起签证作用,并向外保密;而外部审计需要对医院负责,对外出具的基建工程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
尽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存在上述差别,但其审计成本较低、熟悉医院基建情况和便于全程跟踪审计等优势也是外部审计所无法替代的。实际基建审计工作中,二者应优势互补,互通有无、充分利用对方的工作成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共同完成医院重大基建项目审计工作。
三、相关规章要求
对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联系、沟通与合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相关条款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可以说它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一)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第九条规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包括下列方面:1、与外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沟通。2、配合外部审计工作。3、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4、利用外部审计成果。
(二)原卫生部制定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如下: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三)原河北省卫厅制定的《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相关条款要求如下:
1、6.3.3.1条款中“评审要点”栏内:[A] 加强基本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大项目实行第三方审计,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未发现被查实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该条款中“查阅资料”栏内:基建项目审计报告,重大项目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2、6.6.6.1条款中“评审标准”栏内:建立与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有工作制度与计划,对医院经济运行定期评价与监控,审计结果对院长负责。
四、具体实务做法
篇13
一、内部审计的优劣分析
工程项目以内部审计为主导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利于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再监督。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内部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的过程中,不仅关注工程结算结果的准确性,而且关注项目管理的有效性。电力企业的项目管理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只有通过提高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才能有效防止各类结算风险以及工程结算审计风险,确保项目资金规范、有效使用。二是审计及时性。有利于开展跟踪审计,以提高工程审计质量。内部审计有开展跟踪审计的诸多便利,根据需要可以适时跟踪项目进度,参与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的中间验收等环节;也可以依据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独立到现场获取项目信息,开展项目跟踪审计,掌握第一手真实的项目资料,这对于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是非常重要的。三是内部沟通的有效性。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项目管理部门的沟通因顺畅而有效。
内部审计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内部审计力量有限。电力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相对于巨额的电力投资,其人员数量和专业性显然是不够的。二是内部审计结果缺少权威性。一方面,内部审计的性质决定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如社会审计;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人员和专业性的欠缺,也是导致权威性不强的重要原因。
二、外部审计的优劣分析
外部审计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进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专业性强。一般来说,会计师事务所无论人员专业结构还是业务技能都优于内部审计,这为提高审计质量提供了必要的保证。二是审计结果具有相对权威性。由于外部审计属于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审计结果相对于内部审计来讲,更具有权威性。三是能根据需要调整审计力量。外部审计可以按照项目规模、审计进度等要求合理调配审计力量,满足项目审计的需要。
外部审计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外部审计人员受到利益驱动而可能影响其遵循职业道德,以及业务委托合同的约束,有可能使审计显失公正。二是外部审计受收费牵制,工程审计关注的重点是最终的项目结算价格,因此很少关注项目的内部管理情况。
三、工程项目审计策略分析
1.重大项目应在内部审计主导下委托外部审计实施。重大项目投资规模大,专业性强,内部管理相对比较规范,委托外部审计能充分发挥其审计优势。但是,整个审计过程应在内部审计人员的主导下进行,内部审计人员应把握整个项目的送审和审定情况。在开展现场审计时,对于查看施工现场、争议问题处理等重要和关键环节,内部审计人员要积极参与,一方面及时了解审计情况,监督审计过程,确保审计质量;另一方面外部审计的过程和成果,也是内部审计人员学习、提高审计业务技能的很好机会。
2.日常和经常性项目应以内部审计为主,适时借鉴外部审计经验。电力工程的日常和经常性项目,面广量大,每年有成百上千个线路新建、改造、维修等项目。这类项目,选择内部审计最为有利,因为,内部审计能对项目的整个管理流程进行有力的监督,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3.内部审计部门要建立起审计复核制度。审计复核是在中介机构和施工单位就委托审计项目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对审计报告进行最后三方签字盖章定案前,对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进行最后的复核和检查。内审部门在进行复核时,要遵循效率和成本相结合的原则,选择结算金额超预算、项目管理混乱以及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重点抽查(戴长模,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