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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存在诸多瓶颈和制约因素
为了降低建设工程的事故发生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也采取了大量对策和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安全监督管理。但是,受客观因素制约,这些对策和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发展和完善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现实来看,它的发展已经滞后于社会的发展速度,因而暴露出诸多矛盾和问题,如监督机构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中扮演什么角色;项目施工阶段是工程安全控制的薄弱部位和关键环节,也是监督机构重点监控的阶段,如何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如何调动各参建主体的积极性?如何确保安全防护用品性能达标等等。其中如何确保施工安全,遏制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成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的重要课题。
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2.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有利于社会和谐。
安全事故的发生,损坏了公众利益,破坏了企业形象,影响社会和谐。党的十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观点就是 “以人为本”,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就是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伤亡发生。
2.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完善,还不能够实现市场条件下的自由竞争,为加快经济发展,政府大开方便之门降低市场准入,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代化建设,使得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县域经济繁荣发展。政府也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一些资信不佳的企业也想从开发建设中分一杯羹。他们为了承揽工程,压低工程报价,造成建设领域恶意竞争;为了最大幅度的获得利润,甚至以牺牲安全为代价,造成了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就能够规范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行为,淘汰管理混乱的企业,促使建设领域的生产企业重新洗牌,创造公平竞争、自由竞争的良好秩序,从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能够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是我国建设领域从事一线操作的主要力量,近年来,他们工作条件坚苦、工资拖欠不发、伤亡事故频发、权益保障不到位的现状仍未得到彻底改善。年轻一代特别是 80后和 90 后不愿从事该行业,从业人员出现断层。建筑工人主要集中在 40-60 岁年龄段,年龄结构偏大,这部分人群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较大。同时他们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教育和严格的上岗培训,总体素质偏低,在施工过程中,他们是隐患制造者,也是事故受害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一个重要职能就是保护这些弱势群体的人身和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分析
3.1组成要素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由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和中介组织组成,各方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这一体系中,安全监督机构是最高层次的管理者,它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行为。建设单位是次高层的管理者,他在受到安全监督机构监管,同时还可以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单位是第三层次的管理者,他受到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的监管,同时还管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单位处在管理体系的最末端,是名副其实的被管理者。但是建设项目能否确保施工安全不仅仅是施工单位的责任,而是所有相关部门共同作用的结果。
3.2管理模式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由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四个基本面组成。从纵向来看,主要是依靠上级机关对下级部门业务考核,新标准、规范的宣贯以及执法能力培训等实现监督管理;同时下级机关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使上级能够及时调整政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从横向来看,主要是依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主体实现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并且引进社会力量,调动群众和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和举报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施工企业内部要加强自控,扎实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
3.3管理职能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是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的相关要求,依靠国家赋予的权利,强制纠正工程建设过程中危害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行为,监督安全防护用具和相关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力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定义的描述,决定了其职能主要有:
其一、预防职能。在项目建设实践中,各项目均有较大差异性,把握好项目特质,对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辨别、分析和评价,采取合理的措施,有效管控风险因素,降低风险级别,提前编制应急预案,防止事态扩大,确保建设过程中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其二、补救职能。一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发现并制止从业人员的“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二是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采取合理措施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消除社会影响。
其三、评价职能。通过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如脚手管、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大型起重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施工机具(搅拌机、电焊机、对焊机、弯曲机等)、临时用电(TN-S系统)和安全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
其四、信息职能。搜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主管部门与企业之间信息传递渠道,降低信息不对等造成的对立,减轻监管的盲目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动性。
3.4管理内容
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是以工程实体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安全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监督和竣工后的安全监督三个方面,是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
开工前安全监督机构要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审,其内容如下:审查建设单位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列支情况、达到施工队进场条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对审查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对现场进行复查。
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是整个安全监督最重要的环节。施工过程动态性使得安全隐患也呈现动态性,建筑工人物化的劳动变成了工程实体,该过程的安全监督仅仅依靠安全监督机构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设计、建设、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该阶段的安全监督需要把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纳入监管的全过程,使其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竣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是针对装修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这一阶段管理的核心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内容是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外挂吊篮的管理以及各工种交叉作业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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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一直以来,安全问题不仅是建设工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同时还是影响建筑使用寿命的罪魁祸首。并且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因此建设工程单位必须要加强对构建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视,并制定完善的构建措施,才能将监督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到实际应用中,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和意义。但是,构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项目,所以必须要详细的了解构建将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障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才能为建设工程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一、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意义
安全生产是促进国家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建设工程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且影响建筑质量安全的因素非常多,所以造成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是针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立的管理体系,所以对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水平和施工效率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1]。此外,由于监督安全管理体系是建立在科学、严谨、规范的基础上的,同时还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所以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建设工程的施工秩序。所以说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对我国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还对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障碍
(一)、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等局限性,且相关法律条款比较抽象,所以操作性相对较弱。并且大多数法律法规的时间过久,因此许多条款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建设工程的施工要求,从而导致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处于“名存实亡”的现状[2]。但是由于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因此一旦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现不完善,就会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且《建筑法》中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内容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叠严重,不仅影响工程进度还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损失。
(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普及,部分偏远地区和城市还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从而导致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没有完全落实到实际应用中。并且大多数建筑单位对建筑安全技术的法规和标准缺乏正确的认识和重视,从而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无法正常的执行。且很多地方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掌握的实权过小,所以,很难发挥监督职能。并且由于缺乏完善的人才引进措施和专业的人才培训机制,导致监督安全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质量低下的现象。且没有专业的安全监测设备,致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现状,从而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
(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落后
先进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是构建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因为科学的建筑监督安全管理方式,可以为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实践基础,因此落后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严重阻碍了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并且造成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落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监测设备落后、监督管理技术落后、监督实践能力和执行能力薄弱等原因造成的。并且由于监督管理的理论不健全,以及资金不到位导致监督管理人员缺乏创新意识,且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弱,依然沿用传统保守的管理理念,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无法适应现代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3]。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对策
(一)、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要融入标准化、体系化的法律法规框架,才能更好地适应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要求。要想构建健全的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就必须要将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中之重,才能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必须要将监督管理体系与行政管理独立开来,才能避免行政管理过多的进行干预,同时,还要与时俱进的对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更新,并在原基础上进行完善和创新,才能有效地靖江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中,才能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基础。
(二)、强化建筑单位(企业)监督管理机制
建筑单位(企业)是安全工作的主体,因此只有加强建筑单位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从而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创造条件。所以要想强化建筑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就必须要合理的分配安全监督任务,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督责任,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建筑管理的实际价值。并且监督管理机制是构成检制度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监督管理重视,并积极的发挥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价值,才能扩大监督管理机制的影响力,从而使得监督管理深入人心[4]。
(三)、优化监督管理队伍素质,提高监督管理力度
监督管理制度是监督管理人员制定的,监督管理措施也是监督管理人员实施的,因此必须要保障监督管理队伍的质量,才能提高监督管理决策的准确性。所以必须要将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分层管理,并加强管理人员正确的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此外还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从而有效地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精神面貌和专业素养。同时还要建立考核机制,便于更好地帮助管理人员正确的认识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养成自我学习、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能力。最后还要建立严格的人才选拔招聘程序,并扩大人才引进渠道和选拔门槛,才能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
结语: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并且由于建筑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所以必须要强化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才能促进社会和谐,才能有效地减少建筑安全隐患,从而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总的来说,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必须要正视目前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才能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开拓全新的发展空间,才能为促进我国建筑行业走的更高、更远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何宏伟,姚清,杨修明,张廷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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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
基于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在后续实践中要从现状入手,做好管理工作,发挥制度体系的最大化作用。以下将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进行分析。
1.组织机构设置缺乏统一性
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阶段,相应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形式有很多,其一是监督管理机构的落实,其二是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落实,其三是监督管理系统工作的落实。但是在具体管理阶段存在缺乏组织性的现象,由于安全管理以及组织机构建设难度较大,不统一进行领导和安排,必然导致管理系统无法落实。
2.法律法规不健全
针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要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任务。法律法规不健全直接对安全管理造成影响,整体约束力度不够,针对性条例无法落实。此外在法人机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各项工作落实阶段,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执行标准,无法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1]。
3.质量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考虑到水利工程具体项目的属性要求,在工作落实阶段,需要减少限制性因素的影响,按照监督管理要求进行落实。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监督管理工作比较多,工作量大,现有的资源很难支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会导致监督管理无法进行。此外由于缺少系统的编制和质量监督管理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工作的后续落实。在大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以系统评估为主,忽视了动态因素,进而会出现重复性管理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
4.建设资金管理问题突出
在施工项目落实阶段,施工项目的造价成本控制是关键所在,要突出利益最大化,按照项目实践要求进行落实。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存在建设资金不足的现象,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忽视了安全保证和科学管理,进而衍生出很多问题。此外成本均衡意识比较淡薄,仅从降低工程支出方面入手,给施工带来障碍,增加企业发展难度[2]。
二、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协调工作
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的特殊性,在实践过程中需要从现状入手,按照协调系统的具体要求进行落实,此外考虑到监督管理机制的具体要求,必须从协调处理的角度入手,将监督系统落实到实践中。以下将对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协调工作进行分析。1.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是项目实施关键所在,要从不同方面入手,保证按时完成项目工程目标。针对施工阶段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有目的性的对方案进行修改。水利工程关乎到大众的安全,要重视细节,在计划书中对施工材料进行标记,采购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最基本的工程质量要求。在施工阶段需要严格控制测控主体的结构质量,考虑到工程核心所在,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按照管理细则要求将管理工作落实到实践中。
2.落实监督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监督的作用,监督系统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包括以下几方面:(1)施工检查在施工前如何做好施工检查工作是关键所在,要仔细对各个项目进行审查,包括开工报告、技术资质等[3]。(2)现场检查在施工现场要落实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机械设备和材料等,保证材料管理有序性。(3)确定目标责任制针对目标责任方式的特殊要求,在施工阶段要重视各个环节的落实,按照目标责任管理要求进行落实。(4)重点项目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对于一些重点环节或者关键部位要进行多次质量检测和审核,部分工程质量会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落实,通过审核后,才能继续工作。
3.建立施工质量保证系统
施工质量保证是建立在一个受控的状态下的施工系统,符合施工状态具体要求。在施工设定阶段,要对工程连续性引起重视,对于质量判定、质量分析和诊断等进行落实,确定优化过程后,进行适当的改进和落实。结合质量设计输出质量特征和工艺参数要求,对各类控制图进行落实阶段,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价,使其符合工序要求。4.满足质量协调体系要求施工方是工程建设的实施方,如何保证施工质量是关键所在。业主需要对工程建设引起重视,建立项目系统,按照监督管理和协调模式要求进行落实。对施工系统来说,设计、实验和验收工作直接关系到质量管理,要从组织结构、工序管理以及质量目标的角度入手,做好检查工作,突出质量控制最大化作用。最后要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建立阶段性验收系统,积极参与到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中,进而满足质量协调体系的执行要求[4]。
三、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对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有严格的要求,考虑到设定指标的特殊性,要结合具体情况探究出切实可行的管理理论和方案。考虑到协调管理机制的特殊要求,将信用体系纳入到水利工程管理中是关键所在,需要对资源配置和调节引起重视,提升监督机构的监督能力,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落实到实处,提升施工质量。
作者:胡媛娟 单位: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参考文献:
[1]李焱华,许田柱.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研究[J].人民长江,2010,10(12):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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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建筑的施工安全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其中包含了工程规划、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监督审查等各项工作。从实际调研来看,许多施工企业在安全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执行力不够、安全管理的力量薄弱、安全投入不够。由于建筑市场没有程序的发展形成恶性竞争,很多施工企业为竞争到项目,通过低价中标的方式,同时为追求高额利润,缩减安全投入经费,存在施工安全设施标准降低、陈旧设备无法及时更新的现象,埋下建筑施工的安全隐患。由此可知,为保证建筑行业的顺利进行,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监督体系方面的问题
监督体系作为行业安全管理的制度,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监督管理的种种问题,因此监督体系是否完善将极大的影响安全监督管理的效果。
1.1.1 层级监督机构的职能模糊
在国内,企业的层级关系仅仅在在行政机构方面比较明确。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不管是在横向还是纵向,每一个层级的管理分工界限都是相对的模糊概念。层级之间的监督工作存在比较薄弱的基础,职能的规定也相对不明确。这在主观上会严重影响监管机构行使相应的机构职能。
1.1.2 考核指标不能统一
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建立起来的安全管理系统都没有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的量化指标不仅少而且不科学,指标只是结合施工的伤亡情况进行量化。这其中有关的考核指标体系的操作性很差,建筑安全施工的监管工作不能做出够科学的反映。
1.1.3 各机构之间缺少配合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综合安全管理部门都要负责到相关的安全工作,但由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和职能不清,所以双方就不能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1.2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在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虽然在安全生产法规中明确规定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在这些法规中只是强调承包商应在安全生产中起到主导作用。目前很多企业没有相应的施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人员。
1.2.1 企业相关主体的责任没有落实
施工安全生产包含工程的各个阶段,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等每个程序。有些施工单位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都只是停留在表面上,相关的组织机构也只是个形式,也没有负责安全的管理工作人员。
1.2.2 农民工缺乏安全意识
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几千万人,农民工占百分之八十,大量农民工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或者安全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
1.2.3 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费使用有问题
目前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落实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目前该项费用直接由发包方支付,承包方使用。关于实际施工过程中此项费用建设单位是否支付、施工单位是否专款专用,安管部门无从知晓;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作为一项独立费用,需要用于安全施工和用于文明施工,而实际中,施工单位只注重对文明施工的表面工作的投入,而对建筑安全防护的实体投入明显不够。
1.2.4 意外伤害保险不完备
建筑行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维护施工人员的权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对改善建筑安全现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不容乐观;意外伤害保险浮动费率并未全面落实,由于目前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配套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导致浮动费率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
2 应用的主要措施
由于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复杂,所以监管手段也应该多样化。不同的监管手段会起到不同的作用,所以各种手段必须相互配合,以便可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2.1 法律措施
法律手段包括法律和制度的制定及法律和制度的执行两个方面。安全监管的威慑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通过严厉的法律惩罚形成对事故单位核心利益的触动。但是目前还存在着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建筑安全管理法律体系不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健全、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执法不严谨等。针对目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2.1.1 完善建筑安全相关的法制
现有的建筑安全方面的法规操作性比较差,在不同的地区执法的力度也不能统一,所以就会时常发生执法不严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安全生产法》,建筑业也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的安全。同时要注意有关施工安全的建筑中介机构,保证这些中介机构可以健康持续的为建筑安全生产事业服务。也要制定相应的法律约束其行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应该通过整合修改旧版的法规,统一有关的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最终制定一套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规。
2.1.2 扩大宣传建筑安全方面的法律
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的宣传对减少安全事故有重大意义,而我国关于这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存在一些问题。为有效的扩大宣传力度,在实际宣传中应确保如下几点: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和培训教育;宣传要有针对性,对建筑业不同的从业群体,要重点加强对与其自身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中突出强调责任问题,政府应重点对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宣传,使其充分意识到违法违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2.1.3 加强安全执法力度
政府在有关建筑施工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些法律法规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关键手段在于执法。由于政府人员的失职导致重大施工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由于单位或者个人忽视安全造成伤亡事故,要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现阶段全部的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安全意识,严厉的法律惩罚和其所能产生的警示作用,将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2 经济措施
根据经济规律原则,通过国家对税率、贷款等方面的调控,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目标。目前应用的经济手段包括很多方面,下面介绍一些主要方面。
2.2.1 监管部门对承包商的奖励和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应有监管部门不定期的进行安全业绩考核。如果一个承包商的安全评价业绩不合格便对其警告,两次警告以后还是不能合格,便将其列入黑名单。一旦承包商被列入黑名单,就会失去对此项目工程的投标资格。如果一个承包商的安全业绩考核全是优秀,则应考虑给以经济奖励和颁发荣誉奖励。
2.2.2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对企业相关的安全信誉进行等级评价,将投保费率和安全业绩挂钩。对于等级优良的企业,承保方可以给投保方一定的经济利益;相反对于等级比较差的企业,则抬高该企业的保险费率。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作为一种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可以有效促进建筑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2.2.3 建筑工程安全的专门费用
为了保证施工方面相关的安全费用,可以在招标过程中就将文明措施费用和安全专项费分开,安全专项费用不列入竞标的项目。监管部门在进行安全监督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相关的安全专项措施费支付凭证,若监督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严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则扣除其剩余的安全施工有关的专项费用。
3 施工安全监管体系的必要性
政府安全监管的定位应当以对各参建方的行为监督为主,实体监督为辅。安全监管弥补市场手段调节的失效之处,对市场有培育和引导、监督作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制定科学的法律、政策以及完善市场规则等措施,规范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同时为企业提供有利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各种指导。
政府监管对参建各方进行行为监督,通过严格执法确保各项法律和政策的贯彻,规范各主体的建设行为,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最有效的手段,建筑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必须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建筑行业实际,对安全监管进行重新定位,转变过去实体监督为行为监督,提高监管的实际效果。
参考文献:
[1] 方东平.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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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我国的石油化工企业中,在积极建设着安全的标准化。它的标准一直都是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改进自我装备,和落实科学发展。但是,就现状而言我国的石油化工企业在管理方式和安全措施方面都有很多不足。所以,企业必须要改进自身的管理方式,提高安全措施及水平。我国石油企业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包括:在对安全管理的体系的实施上并没有把石油企业的自身的情况充分的考虑进来。而且,这种体系在市场安全检验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也有不完善不妥当之处。在安全的意识和理念上并没有落实到每一位员工,而且员工的参与意识也比较低,一直不能落实一直提倡的科学发展观。明显,企业领导对安全意识和理念普及并不是做的十分充分。在技能方面,我国的石油企业的创新能力并不是强大,它主要表现在在基础性研究工作中和共性技术的开发上与国外的先进技术相比落差太大。创新能力的不足,阻碍了经济效益发展。因此,加大经济投入在科学的发展上,大大创新技术已经势在必行。在生产中,安全投入的加强也是必不可少的,安全投入必须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次数为宗旨的。石油企业人员应当学好怎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学习运用现代的科学管理技术。这样经济效益还有社会效益也会大大提升。当然,事故的发生是必不可少的,在减少事故发生的同时,也必须注重怎样面临事故时应该采取的措施。事故的发生一定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阻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在面对这些现实时,应当采取积极地应对态度,调动科学力量来改善系统在安全上的不足,深入研究问题的来源,加以改进,在这期间提高团队合作能力并提高整体的新思路,这样,不仅可以将事故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也实现了在安全管理水平上的飞跃提升。石油化工企业的发展将一直与安全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安全的问题不会消失。运用有效地管理措施,合理配置有限资源的使用,有强有力的的管理方式是企业科学、安全的运行。一步步的走向系统化,创新化,这样企业才会有更大的突破。如果没有安全保障,企业要想迈进更大的市场基本上是天方夜谭。
2 监督管理
石油化工企业必须强化监督管理制度,企业要想安全生产就必须完善规章制度。在对安全生产责任的体系当中,要完善各个部门乃至各个工作人员的职责问题。做到在每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有自己的责任并且负责,是得每项工作都有标准、有目标,最后有成果。一定要在安全生产责任的体系当中对企业领导,员工明确责任。这种体系在整体上就完成了管理事项。也要完善违章处罚的规定,每一项违章的事件都要依章依法,有明确的处罚办法。同样也要完善事故追究的体系,实事求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这样有助于提高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的执行力,对工作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管理也不容懈怠。完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认真的对工作的各个流程和工序进行监督和考核,对一些存在问题的工作以及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同样,在监督管理过程当中,批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一些不按统一标准的工作人员,用以这种方法使之改正。在执行工作时一定以同一标准要求企业当中的任何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本身是十分重要的,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指导力量,它同样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让企业中的每一项制度根植在每人心中。这样企业的程序化管理就会有条不紊的进行。
3 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要做到上级和部署部门的合作,积极地是石油业健康发展,同时要提高企业整体的服务水准和服务质量。同样各级部门要切实对石油市场进行不定期的监测,使企业透彻的了解市场的趋势和动态,这样可以使企业平稳的运行和发展。其实,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比较综合的,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石油企业应当做到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并且规范管理。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预防事故的发生。在企业中同样要普及安全文化以及建设安全文化,这些措施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安全监督工作的运行效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才能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在普及安全文化的同时,也要注重安全文化的各项功能,从员工内心去让他们真正认识这种文化。用有力的安全价值观去感化员工积极参加工作,更利于全面的提高技能。在做任何决定之前,企业都应该首先把企业的硬性制度考虑在内,对于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确实有些制度制约,这样让全体员工适应制度。这样管理工作的进行就十分容易了。
4 结语
石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确是石油化工企业不可以懈怠的。普及到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也是十分重要的,让企业上下同时在有制度有规划的过程中进行工作,团结一心取得更大的进展。科学的管理制度,才能让员工创新工作方式,这样也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只有形成了一定的管理体系,在作业时事故不会频发,而且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 薛冰.石油企业发展战略研究[A].西部大开发 科教先行与可持续发展――中国科协2000年学术年会文集[C].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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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国家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后,又相继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得到加强,促使我国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建筑业点多面广,劳动密集,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多,属于高危行业,建筑安全事故仍频繁发生,建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存在职能分散、职能转变和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
我国的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只有安全生产管理局及各级安全监督站,而这些机构只能实施宏观监督、重点监督与抽查。安全监督站为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全管理机构,属于授权执法,多数安全监督站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质量监督站担任,大部分基层安全监督站专业安全监督人员严重不足。质量监督站担任安全监督工作,无安全监督经费来源。工作经费得不到财政保障,人员得不到及时培训,素质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没有能力购置较为先进的安全监测设施,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监督管理工作难于有效深入的开展。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还无法适应日益发展壮大的建筑业的需求。
2、建筑安全管理环境相对恶劣,建筑市场还不规范
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与我国长期以来的建设发展历史背景有着密切联系,“重质量、求效果、抓进度、轻安全”的惯性思维长期以来贯穿在人们的工作当中。各参建主体人对安全生产普遍重视不够,出现了“制度挂在墙上,行动说在嘴上,措施写在纸上,责任不在肩上,人员不在岗上,经费不用在工程上”的怪圈。而建筑行业的进入门槛低、整体素质要求不高、对体力劳动者要求较多的特点也加剧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难度。虽然国家颁布实施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但仍有些责任主体单位无视规范要求,如建设单位压低工程造价,致使施工单位无安全经费;部分施工企业随意让施工队伍挂靠,造成“二级企业投标,三级企业进场,民工队伍施工”的现象,致使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混乱等。
3、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的重要保证,但是部分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认真落实到位,不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导致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违章作业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问题。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由于中标价格低、追求高额利润等原因,在安全投入上明显不足,安全生产设施不能及时到位,施工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或使用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防护材料,造成安全隐患居高不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4、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素质低。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农民工大量流入建筑业。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建筑业的农民工已达3100万人,占建筑行业从业人数的80%以上。据调查,经过培训的农民工不到总人数的5%,现场一线作业的工人大多数都是农民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虽然明确规定了施工作业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但由于建筑工程工种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技术规程的培训仅停留在安全管理层,落实不到一线的操作工人身上,一线操作工人对技术堆积的不熟悉是违章操作的根源,是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5、监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市场现在还未完全步入正轨,监理人员的各种管理职责还未能完全履行到位,目前还存在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十余个工程的总监,一个监理员监理多个工地的现象,使得监理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不能认真审查,不能提出建设性意见,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不熟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隐患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野蛮施工的现象不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等等。
三、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应措施
1、落实管理责任,转变监督模式
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督管理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监督原则,从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转变,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评价的审核,建立一支高效的监督管理队伍,寻求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转向标本兼治,努力寻求治本之策,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2、规范管理行为,加强实体检查
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促使施工单位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主产责任制度,特别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技术交底,逐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整体安全素质,使安全管理工作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不断转变,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规范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的行为,促使施工单位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脚手架、提升机械、施工用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等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现场安全防护实体的检查,确保安全防护体系有效使用。
3、加强隐患排查,发挥监理职能
安全隐患排查是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防范于未然行之有效的方法。每年全国各地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效果显著。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化,并形成长效机制是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规范监理行为,强化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理人员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加强对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复查,充分发挥监理的现场管理职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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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安全监管员的技术素质
安全监管人员是指各级政府部门的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安全技术人员、行业企业或社区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涵盖了生产、交通、消防、建筑、矿山、生活、环境、娱乐中的生命安全,也包括了职业卫生、身体健康、舒适劳动、高效工作等,是全面提升生存质量的高要求。工作、生活中的安全需求以及行业之间的安全监管存在交叉和相互渗透,社会对安全监管人员技术素质的期望就不再局限于生产区域,监管能力应扩大到全社会中的人们日常生活及环境中去。但实际情况是安全监管人员技术素质不高,人员中不少是刚上岗或转岗的,许多在岗监管人员还不能顶岗使用,没有专业者有之,专业单一者有之,甚至有人上岗多时,却讲不清“三同时”、“四不放过”等名称的含义,即使现今已有部分安全监管人员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但理论与实际脱节,有资格证书与有工作能力还不是一回事。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与社会需求还相当不适应。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技术素质是当务之急。
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技术素质主要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安全监管人员自身观念上的转变要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把社会安全作为已任,打破行业、企业、部门的束缚,增强社会安全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为社会安全献身的精神和永不满足的求知欲望;二是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安全技术技能,学习并具备安全管理学、安全心理学、安全社会学、安全经济学、安全法学、安全生活学、安全环境学、安全文学、安全设备学及其他工程专业技能等多方面的才学,使知识的精深与广博集于一身。
2、重视安全监察效能
政府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管人员分别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工程技术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各方面的安全提供技术服务;行业、企业、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上述三个方面的安全监管人员组成安全监管体系负责整个社会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中介机构的技术服务以高一层次两个方面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给予法律和技术支持,并通过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具体实施,以各种安全活动的形式,实现安全监管的目的。这种传递式监管方式的效能,与上层、下层各自的工作方式和相互间的配合有关。三方面的监管人员在安全监管上有着共同的目标和部分相同的职责,工作方式相互适应并有较好配合时,监管效能就高。但由于上层、下层所处的地位不同,监管对象的不同,利益趋向不同,特别是工作方式不相适应时,相互配合就差,监管效能就降低。
(1)全面推行《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体系及标准化”)的认证工作,为企业走向全国及国际化,提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创造了条件。部分已经通过评审认证的企业收获很大,不但从根本上改善了企业安全生产面貌,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也增加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的筹码。企业建立“体系及标准化”需要最高管理者的决策。只有最高管理者认识到建立“体系及标准化”的重要性,企业才能保证投入足够的资源,确保“体系及标准化”的建立及有效运行。由于受认识水平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大部分企业的最高管理者还没有主动想到去推行这一科学的管理方式。
政府应在帮助企业最高管理者“觉醒”方面下些功夫。如:为企业最高管理者办“体系及标准化”的学习班,让他们知道该“体系及标准化”内容是什么;对企业有什么好处等,指导和帮助企业最高管理者转变思想,主动探索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对大型企业、外贸型企业、危险性大的企业推行“体系及标准化”认证工作,应排出一个时间表,以外力促进内因的变化。
(2)切实抓好“三建”项目的“三同时”
“三建”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是“三同时”审查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预评价工作做与不做,做得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三同时”审查、“三建”工程项目竣工后职业健康安全验收以及安全防范措施的运行效果,关系到“三建”工程项目会不会形成新的安全欠账。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三建”项目建设方的主动申报。如果建设方没有主动申报,“三建”项目已建成投产,虽然可以查处,但已是生米煮成熟饭,在没有安全措施而投产的项目如同坐在火山口一般,隐患始终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所以,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没有申报“三同时”的“三建”项目应联手予以制约。如安全监管部门、土地征用部门、资金来源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承建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强。
(3)严肃执法应避免“谋利”的倾向
先讲几个大家都曾遇到过的谈起来又都十分气愤的事情:
举例1:每年春运期间,凡客车超载,被交警发现必罚款。但交了钱后,超载客车被放行,危险继续延续。如再遇交警检查,只要亮一下罚款单。罚款单成了通行证,可以避免再罚。这就给人留下“交通违章罚款仅仅是为了谋利,为过年而准备奖金而已”的印象。
举例2:防雷接地检测,每测一个点次100元,一幢楼房的防雷网上测十几个点次(随意性很强),20~30分钟就完成了。测试过程中又不按规范进行,怎么方便怎么干。两个人一天下来,可测200个点次,检测费用竞达2万余元,这种没有多少技术的重复体力劳动的价值高得出奇。
举例3:“三建”项目安全评价,按工程费用的3‰收取。工程规模越大,按比例收取评价费也越大,所以就出现大工程的安全评价抢着做,小工程的安全评价没人做或简化做的现象。安全性评价本身是一项技术性强、责任重大的工作,不同的工程应有不同的评价内容和结果,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安评“专家”不专、计算机数据库的使用、及谋利思想的诱导,一两个人用几天的时间,在没有多少现场调查的情况下,出现不同项目工程的安全评价报告书不仅大同小异,而且“头重脚轻”的倾向。即工程概况叙述太多,对工程设计已有的安全卫生措施评价分析以及工程设计中存在问题如何解决太少。人们自然会提出:“目前的安全性评价有多大的效果?”的疑问。
从上述几个典型的例子可看出,有些执法过程似乎与“谋利”连在一起。久而久之,执法成为“谋利”的代名词,成为某些部门或个人“谋利”的合法手段。这不仅败坏了政府部门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形象,迷住了部分人员利欲熏心的心窍,而且使本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预期收到的安全监管效果大打折扣,破坏了社会安全的大好局面,减缓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所以严肃执法中应避免“谋利”的倾向。
a、执法必须严肃,但应改变执法方式。执法应以法律法规为原则。一般情况下,应以指导、疏导、服务为主,处罚为辅。处罚了不等于问题解决了,当措施落实隐患排除时,处罚才有教育和惩治的意义。在特殊情况下,如危险在即,屡教不改,故意违章等,必须强制执法,消除险情,从重处罚,引以为戒。上述交通违章载客的例子,正确的做法是:查处应是全年全天候的。处罚教育后,为保证危险立即中断,应由交警调动备用车分流超载人员,费用由超载车主承担。通过执法,塑造监管人员的亲民、为民、便民的新形象。
b、安全执法权应相对集中。对一个单位、一项工程的安全执法检查涉及到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特种设备等安全执法检查,由于存在执法部门多、执法权分散、执法效率低、执法成本高等安全执法监督管理上这些弊端,一个商家、一个企业、一个投资者或者一个项目建设负责人,当需要大量的精力应付各类安全监管时,他只好去找一个更好一点环境去发展,所以,安全执法机构应相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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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第二章电梯的生产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第十一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第十四条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
第三章电梯的使用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第十八条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在用电梯停用拟超过15日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第十九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三)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四)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二条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
(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
(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第二十三条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
电梯的所有权人将电梯交付他人使用管理的,应当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出资义务。
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六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5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二十八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第三十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属实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另行指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该单位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三十二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还应当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报告单位。
第三十五条电梯发生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将全市在用电梯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未持证进行作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0元罚款;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处5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由于上述违法行为给电梯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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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务云通常采取租用第三方云服务的方式来提供服务,这使得云服务提供商对政务云中的资产和数据具有很高的访问和控制权限。
因此,安全管理的独立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急需独立的云安全管理平台作为整个云管理的监护人,时刻保障政务云环境的安全和云环境中业务运行的安全。
大多数企业都以私有云为其首选的云计算建设方案。私有云中虚拟化技术的使用使得传统物理安全设备只能部署在云环境的物理边界,而无法监控云环境内部的安全状态。
这种情况下,从安全监控和管理的角度来看,云环境内部已然成为了一个黑盒。为了让这个黑盒变得透明,企业云不仅需要云管理来管理和调度业务资源,也需要有云安全管理来基于业务资源的弹性变化按需的配置和部署相应的安全防护功能。
为政企云安全护航
启明星辰近日在京CloudSOC云安全管理平台,为政企云安全护航。该平台可整合各类传统和虚拟化安全产品,独立构建完整的云安全解决方案。
启明星辰副总裁张颖在接受采访时提到:“CloudSOC云安全管理平台拥有先进的云安全监测、云安全审计、云安全防护、云安全运维等功能,能够很好地契合政务云的安全需求,构建立体化、多维度、敏捷快速的安全防护体系。”
正如启明星辰泰合产品本部产品总监叶蓬所言,“政企市场一直是启明星辰积累的市场,我们比附带云管理平台厂商更了解用户的需求。”
据了解,CloudSOC云安全管理平台利用分布式高性能的虚拟化数据采集技术,主动感知并跟踪云计算环境中各种资产、资源的变化,通过各种可视化的展现方式来提供全方位的实时云监测能力。
该平台通过自身提供的包括网络行为审计、大数据多维深度分析、业务应用监控等方面的安全分析、审计能力让安全“由虚转实”,不再不可见,用户可以真正看见云环境中的安全情报、态势,并能够基于各种分析、审计结果进行相应的安全响应和处理。
在安全防护体系的构建和整合方面,CloudSOC云安全管理平台以软件定义的方式提供对网络安全边界的管理,通过流量重编排技术,让传统网络安全设备不需要关注云环境中的资产和网络的变化情况也能够获取其需要分析和监测的网络流量。
基于此技术,CloudSOC云安全管理平台能够有效地整合和兼容市场上大多数品牌和型号的传统物理安全产品。
在云安全运维管理方面,启明星辰将通过其各行业的安全管理专家和专业的安全运维团队,借助CloudSOC云安全管理平台所提供的云安全运维管理功能和工具为用户提供最及时、最专业的云安全管理运维服务。
总之,结合CloudSOC提供的安全管理能力,启明星辰能够为政企云在安全方面构建可靠、可见、可信、可控的完善的云安全管理体系。
首次提出云安全管理平台
启明星辰泰合产品本部产品总监叶蓬谈到:“云安全管理平台这么正式的提出,我们是第一家。以前也有人提过但是它们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很多云安全管理平台它实际上就是云管理平台,有一定的安全特性,但是更多强调的是虚机的部署、监控这样一些内容,我们第一次比较清晰的界定了什么叫云安全管理平台,尤其是云安全管理平台和传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云管理平台之间的区别。”
云安全管理平台的设计初衷即为了解决云计算环境中的安全防护体系的构建问题,并且通过其专业的安全管理和部署能力,实现按需的对安全资源的管理调度,以适应业务资源弹性动态变化的特性。
在所有安全产品中,云安全管理平台具备其他类安全设备所不具有的全景安全感知和分析能力,包括从云基建设施到虚拟机的深度视角,以及遍及整个网络环境中所有资产和业务应用的广度视角。
云安全管理平台可以通过对云管理平台、虚拟机和虚拟网络的全方位探测和感知,来发现任何的资产和网络的变化,从而按需的调整安全设备的部署,来保证安全防护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从另一个角度说,云安全管理平台将负责整个云计算环境中安全资源的运维和生命周期的管理。这种安全运维和管理不应该由云管理方发起,而应该由云安全管理平台通过对云环境资产、网络等各种信息的独立的采集、汇总、分析、审计后,以从安全的专业视角来进行管控。
所以,在企业云和政务云的安全解决方案中,云安全管理平台应该成为云监测、云审计、云防护和云运维的中心。
“我们定义了云安全管理平台它应该具备的基本的几个特点,也第一个推出了这种涵盖了四个纬度的云安全管理平台。就这四个纬度,我们是最完整的提出来了,并且是了最完整的这样一个云安全管理平台的这样的产品。”叶蓬补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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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Independent college; Laboratory;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0 引言
实验室是高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场所,也是高校安全事故高发场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1]。为贯彻“强化意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意识,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实验室财产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并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刻不容缓。
1 独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特点
相对于其它各类高校来说,独立学院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1.1 实验室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规划[2]
独立学院兴起于本世纪初,经过十几年的高速发展,到2014年,全国独立学院已达322所(2015年有50所独立学院转型,现有272所)。由于办学主体的资金投入不能一步到位,只能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不断地增加教学用房,并对已建的教学用房逐年进行调整,重新分配,已建成的实验室很可能就需进行搬迁、扩建。又因新增的专业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难于对全校实验室规模、布局进行科学的中长期规划,一些教学用房不得不改建成实验室,形成一定的安全隐患。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专业的持续增多,学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数量、种类、实验项目、实验人数均在增加,各种实验室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大[3]。
1.2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由于建校时间较短,规模不断变化,专业持续增加等原因,独立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大多尚未成型,还处在不断摸索过程中。
1.3 独立学院实验室以教学型实验室为主
大多数独立学院定位为教学型学校,致力于培训应用型人才,对科研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一般仅存在一些教学型科研任务,因此,独立学院的实验室中安全隐患类型相对较少,可以对实验室存在的绝大多数安全隐患进行安全评估,实验室安全事故可预防性较高。
1.4 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力量匮乏,一方面是由于新建的学校缺乏积累沉淀,高端人材数量相对较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学校的科研条件无法与老牌学校相比,导致学校难于留住高级人才、人材流动性较大。
1.5 学生的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不强
受限于招生批次及分数线水平,学生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动手能力较弱。
1.6 由于学校创办时间较短,实验室房屋、设备、线路老化等类安全隐患相对较少
由于存在上述特点,独立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本文拟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实践情况,就独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提出一些个人看法。
2 建立并完善有独立学院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从属于学校的校园安全大系统,但由于实验室的性质和特点,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必须遵循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基本原则,对教学和科研实验活动中涉及到安全问题的各要素、各环节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设计和构建。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保障、技术防范、教育培训、检查整改、应急预案等多方面内容[4-5]。
2.1 机构与职责
根据我校的现状,建立“学校―专业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房间(机台)安全责任人”四级安全管理构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机构安全责任,实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6]。形成校、院、实验室群策群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学校建立校级层面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行使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由校长牵头,后勤保卫处、条件装备部(注:实验室管理部门)、人事处、资产与预算管理处、法规与招投标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各专业学院主要领导为成员。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检查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4)对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受理全校实验室安全事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实验室安全专家组,从专业角度协助并督促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
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为:
(1)后勤保卫处作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归口职能部门及学校水电的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防盗防窃防虫害、房屋安全等管理,负责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实施安全月活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导整改。
(2)条件装备部是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订实验室日常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审核实验室建设项目及实验项目,督促各学院、实验中心落实危险设备及重大仪器设备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监督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督促落实各实验室或机台安全责任人,评估各实验室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负责技术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学生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3)其它职能部门分别负责与其工作范围有关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
各专业学院成立院级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实验中心设安全员,负责本实验中心所有安全相关工作。
各实验室房间或机台确定明确的安全责任人,对房间或机台的安全直接负责。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与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与实验中心(室)、实验中心(室)与各房间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2 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实验室安全涉及面非常广泛[7],与学校开设的专业和拥有的实验室类型有关。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2.2.1 实验室建设项目及新增实验项目安全审核工作
建立了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对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建立审核流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落实“三同时”制度,完工项目需经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实验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邀请校外专家给予指导,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技术防范措施、特殊资质等条件,并在项目开设后进行重点监管。
2.2.2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
对实验室使用的化学品及废弃物,建立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强化各环节的管理,堵塞漏洞,严防丢失、被盗和非法使用。定期检查物品台帐,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对于剧毒化学品和其他高危物品,严格落实了“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的管理制度。
2.2.3 实验室仪器设备与操作的安全管理
建立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安全运行。对具有危险性和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机械加工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采取了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制订了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人员接受了业务和安全培训,了解了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技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2.2.4 实验室水电的安全管理
按相关规范安装用电、用水设施和设备,定期对实验室的电源、水源等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2.2.5 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
学校根据实验室类别、潜在危险因素等配置了大量消防器材、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做好设备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2.2.6 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
我校所有实验室均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落实了消防器材管理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器材定点存放,性能良好。聘请了专业的维修公司对学校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实验室管理人员分批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掌握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保证安全教学。通过先进入消防体验中心进行体验等措施学校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学生)开展了防火安全教育。
实验室安全管理还应包括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科研项目的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8],我校目前的专业设置和实验室规划中,上述方面未涉及。
2.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实验室正常、高效运转的有力保障,是各项措施得以贯彻、落实、执行的前提和基础。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根据本校实验室设置情况和存在的危险源的类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
我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和人员的准入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易制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员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除此之外,我校还编制了实验室安全手册,监督各学院、实验中心制订了重点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已上墙或放在可随时取阅的地方。
随着新实验室的建立,实验室危险源不断增加,需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的辨识工作,及时制订及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使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2.4 实验室安全技术措施
学校要注重对实验室安全建设的投入,从硬件上保证消除安全隐患。首先,在实验室规划设计时,确保实验室基础设施符合实验室使用要求,如水电线路和容量和布局、通风要求,设备布局、安防系统等[9]。另外学校设立有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保证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我校实验室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消防器材配备充足:除各建筑物自带的消防设施外,我校所有实验室均根据室内易燃物种类另配了灭火器,部分实验室配备了防火毯、消防桶等;
(2)废弃物集中处理:化工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化学实验室的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3)安全标识种类齐全:除各楼内消防逃生标志外,实验室内危险源处张贴有化学危险品标识、机械安全标识、用电安全标识等安全标识,时刻提醒师生注意防护。
(4)防护装备齐全有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及公用防护用品,如化工实验室的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通风柜、柜、气瓶柜、长袖工作服,机械装置的安全罩、安全连锁装置等。
(5)监控设备全面覆盖:所有实验室均处于监控设备覆盖范围,部分实验室安装有防盗门窗,保证实验室财产安全,并随时监测实验室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0]。
(6)应急装备有备无患:如化工实验室的紧急冲洗装置、洗眼器、医药箱等。
另外,在进行实验项目设计进,学校要求各学院尽量利用替代品减少危险源,如用无毒物代替有毒物,低毒物代替高毒物,从根源上减少安全隐患。
2.5 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
学校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教育思想,结合实验室特点,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各种预案演练、急救知识培训与操作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11-12]。
学校要求所有新生均需进入我校与珠海市合作共建的消防体验中心接受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让学生熟悉实验室工作时的各种注意事项,实验室的环境,预习实验内容,掌握设备操作规程、了解所接触的实验设备、化学药品的性能。对第一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均进行培训,实行准入制度[13-14],采用网上培训考试系统、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实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实验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实验中心对学生介绍实验楼内部建筑结构,实验楼内各种灭火器的类型及放置位置,介绍实验楼内各种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仪器等的管理人员及联系电话,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及电话等,让学生清楚地了解出现事故时尽快离开现场的逃生方法等。通过上述措施,坚决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2.6 安全检查及整改
我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联合检查,条件装备部每学期进行4-5次安全检查(包括开学检查、节假日前检查、不定期检查等),二级学院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档案建立健全情况,安全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等。
在定期、不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我校均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并跟进督查整改情况。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隐患单位及时向学校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由学校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2.7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制订了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预案规定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并逐级报告事故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实验室事故后,实验室所在单位应当配合相关职能机构,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写明事故调查报告,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2.8 实验室安全评估及防范
鉴于我校实验室主要均为教学型实验室,实验室进行的教学活动处于可控状态,条件装备部定期统计各实验室开设实验项目情况,了解实验室使用仪器及易耗品的种类和数量,分析设备、耗材和工艺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对开设的实验项目的安全状态均进行安全评估,建立实验室安全台账,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同时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对重点部位加强监控及检查,以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结束语
创造安全、和谐的实验环境,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最终目标[15]。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涉及的内容很多、范围很广,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是确保对实验室安全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验室安全工作者的共同任务。由于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需要在各职能部门和专业学院协同努力下不断发展和完善,才能真正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安全管理体系的良好运行依赖于制度和组织机构,更依赖于各级单位及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工作的理解与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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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当前我国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职工遵章守纪”。要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行业管理”,管什么,如何管,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2、现阶段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
2.1 安全监管水平严重不平衡
监管能力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监管效能出现层层衰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非常薄弱,监督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规模急剧增长的需要,在建筑安全监督资源配置、建筑安全监督等方面亟待提高。
2.2 安全生产责任不能有效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得不到有效重视,重经营、轻生产,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还比较普遍。部分施工企业甚至一些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投入欠缺严重,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一些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对自身应负的安全职责不清,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作用。
2.3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专项治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尤其是模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还要加强,技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力度不够。
2.4 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部分安全教育方式过于老套,往往走过场、图形式,甚至不进行安全教育,多为应付检查。这也是建筑安全生产的一个突出问题。
3、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对策
3.1 转变监管模式,加强企业监管行为
尽管目前法律上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但我国现在的监管模式主要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各监督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为主,安监小组疲于奔命,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而建筑施工企业则对工地现场不闻不问,长此以往,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严重依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文认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管要正确定位,既不能越位成为企业安全员,也不能缺位放弃监督职能,而是应转变现有的监管模式,对企业进行“断奶”,变监管建筑施工现场工程实体安全为监管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行为,让企业自己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积极有效的安全管理。
3.2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监管水平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一个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必须要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以及劳动卫生知识和心理学,人际关系学,行为科学等知识。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法》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熟悉和正确运用国家强制性标准,理解标准的内涵。只有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才能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更好地维护执法者的形象,做到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才能提高安全监督水平。因此,安监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3.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监督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3.4 全面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首先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其次要强化建设、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要加强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监管责任的落实。
对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形式应该从不同方面加强施工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能动性,强化企业对自己项目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及项目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只有让施工企业确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施工企业内部要建立以安全部门为首的安全检查制度,负责对该公司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项目各成员,项目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
3.5加强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
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主要有:是否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是否以制定了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计划;是否审查了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审查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复查了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是否审核了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等。发现有违规行为,应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同时应跟踪检查,如有重大违规行为,应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曝光。
3.6 继续深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只有治理隐患,才能防范事故,只有消除隐患,才能安全生产。
3.7 加大对重大危险性工程的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起重机械、高大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抓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等各环节的检查,严格监控重点部位、重点施工工序以及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施工,要求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特殊情况或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经专家现场勘探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3.8 加强提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建筑安全和技术是密不可分,没有技术支撑的安全是无力的,安全要靠技术保驾护航。因此,必须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强对三类人员、工种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不断适应建筑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建筑安全技术培训中应注重“四个结合”:(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2)考试与考核相结合;(3)发证与技能相结合;(4)当前和长远相结合。
3.9 严格事故处理,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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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SMS审核后评估提高审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是海事主管机关验证航运公司建立SMS是否符合ISM/NSM规则,公司和船舶是否有效运行SMS。但ISM/NSM规则只提供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管理标准,未规定体系文件及管理细节的不符合判定标准,在实际审核中,审核员在一定程度上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审核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审核水平标准不一,因此有必要通过开展审核后评估的方式,规范文件审核和活动审核,评估不符合规定情况,特别是对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的重新评估,及对纠正措施的重新认定,以提高审核质量。
通过开展SMS审核后评估,加强对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的审核、发证的管理。自1997年7月1日,CCS实施国际航行船舶的审核发证来,仍有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PSC检查中被滞留及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有必要通过开展审核后评估的方法,对CCS的审核、发证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整改,以提高CCS的审核、发证质量。
通过开展SMS审核后评估,加强对航运公司SMS运行的日常监管。由于部分公司领导层对规则的理解和对SMS的重视程度不够造成体系运行中的“两张皮”现象,造成日常管理活动与SMS的要求存在严重脱节。对此,海事主管机关可通过到航运公司现场实施SMS审核后评估,即可掌握审核员审核质量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安全管理现状,掌握航运公司在船舶、船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验证公司是否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纠正,加强对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责任、SMS运行、排查和整改隐患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通过开展SMS审核后评估,以提高审核员的技术水平。目前,我国审核员大多是早期的港务监督员及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培训出来,缺乏船上实际工作经验。对此,可通过开展SMS审核后评估,发现审核技术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审核技术培训,以提高审核员的技术水平,促进审核质量的提高。
?荩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后评估的方式和对象
海事主管机关应跟踪建立SMS的航运公司所属船舶的营运情况,搜集涉及船舶的安全及防污染方面的信息,全面掌握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针对不同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采取不同的后评估方式和对象。
按通常情况,对公司和船舶SMS有效运行,未发生审核不予通过、附件审核、跟踪审核,及船舶未发生事故、险情和滞留事件。则审核主管部门可定期通过查阅审核的记录台帐(审核安排方案、审核计划、文件审核记录、活动审核记录、不符合规定报告、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船舶审核报告等)开展审核后评估。
对公司、船舶在每次审核均通过,但船舶却经常发生事故、险情和滞留事件,则应在审核记录台帐的基础,及时对公司、船舶实施现场后评估,以判定公司和船舶体系的运行真实情况。对SMS运行无效的公司,应及时收回符合证明。
对在公司的初次审核、年度审核、换证审核及船舶的初次审核、中间审核、换证审核不予以通过,以及需要实施跟踪审核时,则海事主管机关应组织审核后评估小组,到公司、船舶实施现场后评估,以体现审核员实施审核的公证性。
?荩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后评估的内容
开展SMS审核后评估内容应根据各阶段审核发证情况,及航运公司安全营运情况,以及根据评估采取现场评估或查阅审核台帐记录的方式,确定后评估内容。
1、海事主管机关应每季度对上一季度审核、发证情况及航运公司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对开展审核发证情况评估。主要分析审核公司(国际、国内航运公司)数量、审核船舶(包括CCS实施审核)数量、公司和船舶的审核种类(初次审核、年度审核、临时审核、中间审核、跟踪审核、换证审核),相同审核种类的不符合数量情况,实施跟踪审核、附加审核的数量、未通过审核的数量。对各类审核数据进行评估,以分析航运公司SMS运行情况。
对航运公司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海事审核主管部门应及时收集SMS公司安全管理信息,针对所属船舶在安全检查中的滞留及缺陷数量、发生事故及险情、事故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进行分析,以评估公司SMS运行的效果,及应采取相应安全监管措施。
2、对审核员的审核质量进行评估
工作责任心评估。通过查看审核文书,评估审核员填写的审核文书是否齐全,各栏目是否填写正确;对审核组长评估包括文件审核和活动审核的策划和控制是否合理、审核计划制定合理性、审核报告准确性、审核文书规范性。
审核技巧评估和技能。着重对审核员在审核中所填写的文件审核记录和开列的不符合进行评估,通过查阅《文件审核记录》、《活动审核记录》和《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评估审核员在文件和活动审核覆盖性和全面性;SMS文件整体符合性、覆盖性、操作性的把握是否恰当;活动审核的控制是否合理;标准把握是否严格;开具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整改措施是否合理;审核重点是否突出;能否与被审核方进行有效交流等。
3、实施现场评估的内容
对公司和船舶不能通过审核或发生跟踪审核,及公司所属船舶在安检中被滞留、发生险情、事故、人员伤亡等情况,则可采取现场评估的方式对到公司或船舶实施评估,但评估内容应根据实际突出重点。
对公司和船舶实施现场后评估的主要内容:当公司和船舶不能通过审核或发生跟踪审核,评估小组应对审核员在文件和活动审核中所列出的重大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认定和分析,以体现审核的公正性;对公司经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船舶滞留等情况,评估小组到公司和船舶现场评估内容应围绕SMS是否符合ISM/NSM规则要求及体系内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执行体系的主观能动性展开,评估公司管理层的对SMS运行的重视,体系运行中是否存在“两张皮”现象、公司对船舶的岸基支持、船岸联系渠道畅通、管理人员的配备、船员培训、船舶维修保养、应急训练和演习、关键性操作的实施等进行综合评估,以判定SMS运行是否有效。
?荩审核后评估的实施
1、组织后评估小组
参加SMS审核后评估的人员应具有代表性,不应只有海事审核员参加,参加评估的人员不属于被评估的航运公司或船舶的审核组人员。对国际航运公司和船舶实施后评估,评估组应由A类主任审核员、CCS审核员、国际航运公司管理层中的船长(轮机长)或具有航海资料的指定人员参加,必要也可请在船的船长或轮机长参加。对国内航运公司和船舶实施后评估,评估组应由B类主任审核员、国内航运公司管理层中的船长(轮机长)或具有航海资料的指定人员参加,必要也可请在船的船长或轮机长参加。
海事审核主管部门组织后评估小组后,由参加的评估员推荐一名担任组长,为体现后评估的公正,组长不应由海事审核主管部门人员担任。
2、召开后评估会议
召开后评估会议的准备。海事主管机关应提前制定后评估会议计划,列出评估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评估人员、各阶段的实施各类审核、发证工作数据、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信息(滞留、发生险情、事故、人员伤亡等)资料,进行分析整理,作为后评估会议的信息输入,并列出需要评估的全部议题,提前发给参加的后评估的人员。评估组长应根据公司体系运行及安全管理状况,在评估中突出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
召开后评估会议,实施后评估。会议由组长主持,参加评估人员按照计划要求,对上阶段的审核数据和审核记录台帐,及航运公司体系运行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研讨和分析,提出加强审核管理及加强航运公司外部监管的建议。对公司或船舶实施现场评估,评估组应重新认定影响体系运行的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并通过查阅台帐、询问、开展演习(必要时)等判定体系是否运行有效。评估结束前,组长应对评估中发现审核质量、改进措施、现场评估中的发现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3、编写审核后评估报告
编写后评估报告是审核后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报告应包括:评估的目的、内容、日期、参会人员、审核质量分析、对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提出加强外部监管的建议、现场评估后对公司和船舶SMS运行有效性的判定、及向海事主管机关提出加强审核管理和公司管理的建议。
?荩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后评估的后续措施
1、加强审核管理
对评估中发现审核员在审核符合性、覆盖性不全面,在不符合规定的描述不清、不符合规定情况的判定不准确等存在审核质量问题,则海事主管应进一步加强对审核员的日常跟踪和考核管理,合理选派审核组成员,加强对审核报告的审定工作,确保审核工作的有效实施。
加强对审核员培训和学习的管理,严格审核员考试发证工作,统一审核工作的标准和尺度,防止不同审核组之间出现较大差异,促进审核员的审核水平的提高。
2、开展审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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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系统学习了化工单元操作(流体流动、传热、传质)、无机工艺、有机工艺、化学反应工程、聚合物反应工艺等化工类基础课程。通过学习掌握了化工生产中流体流动、传热、传质过程的基本原理,典型设备的构造和性能,能够简单地利用自然科学的原理解释和分析工程实际问题;了解了“三酸”、“两碱”、合成氨和甲醇等典型无机化学品的生产过程,对原料制备、反应过程及产品、典型设备、工艺控制条件和主要危险部位都有了全面了解;掌握了乙烯、丙烯、苯乙烯等典型的有机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及其过程的危险性分析,对乙二醇、聚乙烯、聚丙烯等聚合物生产有了初步的了解;学习了化工过程中主要反应器类型、基本原理、主要结构,能够结合相应的工艺过程,对反应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分析。
三是完成化工机械基础、流体机械与过程装备、压力容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安全系统工程与安全评价、设备失效分析等设备与控制类课程。通过学习对化工设备的材料选择,设备的受力分析、刚度、强度要求、设备疲劳裂纹萌生机理与规律、应力疲劳与应变疲劳、疲劳裂纹扩展规律、现代抗疲劳设计方法等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掌握了风险的定义、识别,风险的后果和严重程度,风险分析的主要方法,能够较简洁的从全流程角度分析系统存在的隐患。
四是参加了三次化工企业实习。学习期间,我们先后到燕山石化炼油厂,湖北宜化合成氨厂、氯碱厂、电石厂,巴陵石化顺丁橡胶厂、己内酰胺厂,兖矿集团国宏化工、国泰化工和鲁南化肥厂,日照港、青岛海晶集团,烟台万华集团等企业进行了生产实习,了解了国内典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做到了理论学习与实践的结合,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把握,并对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五是听取了十多场专题讲座。学习期间,总局危化司、中石化研究院、化工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就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安全生产许可、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石化企业安全设计、厂址选择、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制药企业安全生产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座,使自己对国内外危险化学品监管形势、未来发展趋势和重点有了更深的了解,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为今后的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收获
(一)潜心学习理论、注重实践锻炼、化工专业知识得到强化。一年来,自己系统地学习化学、化工、设备和管理等相关内容,并能利用进厂实习的机会对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检验,并在实践中深化理论,更好的指导工作,通过这种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的不断反复,每一次的反复都会得到深化和强化,为今后工作奠定了化工专业基础。
(二)广泛开展交流、深入进行思考、安全监管经验得到积累。这次培训的34名人员来自22个省、直辖市,既有总局、省直机关的,也有地、市机关的,既有机关处室的,也有一线的执法人员。自己在抓好课堂学习的同时,能够利用课余时间与兄弟单位的同志广泛开展执法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并能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理性思考,积攒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三)全面收集资料、注重归纳分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一年的脱产学习,对自己来说是个难得的机会,学校有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有老师、有专家、有网络、有图书馆,还有全国各地的安全系统的同行,自己能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全面收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书籍、资料,认真加以归纳分类,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分析,使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三、几点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