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房地产开发的分类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房地产开发的分类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房地产开发的分类

篇1

1、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分类是实现固体废弃物有效管理、合理处置的前提,能够针对不同类别的固体废弃物提出不同的减量化、资源化措施,采取不同的收集、储运和处置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粪便、危险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其中建筑垃圾占固体废弃物数量的绝大比例。

1.1 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是大量人员参与的过程,有人参与则必然产生生活垃圾。虽然与建筑垃圾相比占比不大,但是由与现场每日均有数量可观的人员生活、工作在施工现场,造成生活垃圾产生的绝对数量不容忽视。按照人均0.5kg/人.日估计,对于一个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日均工人数约在300人,则日产生生活垃圾约150kg,若按2年建设周期计算,则施工期内将产生一百余吨的生活垃圾。

在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可以按以下方式分类:

(1)厨余垃圾:主要包括于职工生活区施工人员剩饭、剩菜以及食堂剩余的食材;

(2)植物残枝:办公生活区绿化植物的落叶、残枝、枯死植物等;

(3)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产生的废纸、职工废旧衣物鞋帽、各类饮料瓶罐等;

(4)其他垃圾:主要是办公与生活区卫生清洁时产生的渣土。生活办公区产生的少量废旧电池、灯管、废旧电子类产品等可以不按危险废物处理2,归入生活垃圾处理。

1.2 粪便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职工生活与办公区周边市政设施不完善,为解决各类人员的“方便”问题而建设的临时厕所的排水无法排入市政排水管道,需要单独建设粪便的临时收集设施。

1.3 危险废弃物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

(1)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矿物油;

(2)机电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矿物油;

(3)施工过程中各类废弃的含石棉的建筑材料

(4)施工过程中各类废弃的油漆、涂料、有机溶剂、发泡胶以及其他有污染、含毒性的化学材料等。

1.4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3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建筑垃圾是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对于一个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新建住宅小区可产生约4000-5000吨的建筑垃圾,数量惊人!

在建筑施工的不同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

(1)旧建筑拆除阶段:分为砖和石头、混凝土、木材、塑料、石膏和灰浆、钢铁和非铁金属等几类;

(2)土地开挖阶段:分为表层上和深层土,前者可用于种植,后者主要用于回填、造景等;

(3)道路开挖:分为混凝土碎块和沥青混凝土碎块;

(4)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从便于管理的角度,建筑垃圾按照资源属性进行分类:

(1)可就地利用的垃圾:土地开挖阶段的表层土、土地开挖阶段的深层土。

(2)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废旧木材、废金属材料、废塑料、包装材料、玻璃、陶瓷碎片等。

(3)有资源化可能的垃圾:废混凝土、废砂浆及砖渣、废沥青等。

(4)其他垃圾:渣土,未混有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的混杂材料等。

2、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2.1 制定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划

按照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源头减量的原则建立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划,设定固体废弃物管理目标,建立固体废弃物减量、分类、收集与处理技术的培训制度,成立专门的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固体废弃物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考核方法,列出固体废弃物管理费用专项预算。

2.2 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

(1)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

应通过培训和教育,首先让每位职工从建立清洁的生活办公环境角度不能乱扔垃圾,其次让每位职工均能够正确分类和投放各类生活垃圾。

在初期,对乱扔垃圾的以处罚为主,未按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职工以批评教育为主;经过一段适应时间后,对未按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职工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2)垃圾减量化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容易实现减量化且减量后能大幅降低垃圾最终处置难度的生活垃圾主要是厨余垃圾。食堂应根据就餐人数采购合理数量的食材,并对食材妥善保管,防止食材的腐败变质造成浪费;其次应号召职工开展“光盘行动”,减少剩菜剩饭的产生。

(3)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建设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设置应便于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根据服务人数,在工地生活办公区设置多组垃圾分类收集箱,每个收集箱应有明显标示用以标明可以投放的垃圾种类。在职工食堂门口设置厨余垃圾收集桶,专门用于收集剩菜、剩饭等。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垃圾箱及垃圾箱放置地点进行清扫,保证卫生环境条件。

(4)垃圾分类运输与处置

应与环卫部门联系,定期将分好类的生活垃圾及时分类清运出工地现场。

2.3 危险废弃物的分类管理

根据工程施工实际需要,建立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列出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估计各类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设置合理的危险废弃物储存容器和储存场所。

危险废弃物应本着“谁产生、谁收集、谁负责”的原则,由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或施工班组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在危险废弃物储存容器上贴上标签,而后送入工地现场统一的危险废弃物临时储存场所,并办理入库手续。危险废弃物储存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和巡查,建立危险废弃物的登记台账,及时联系专业公司外运和处置危险废弃物。

2.4 粪便

临时厕所的建设应满足相关的环境卫生规范,定期请环卫部门清运粪便。

2.5 建筑垃圾

2.5.1建筑垃圾减量化

(1)提高建筑寿命,充分利用旧建筑

首先应保证建筑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能够充分发挥使用功能,防止因功能不匹配对建筑大拆大建;其次应防止因政府相关规划的变更导致“短命建筑”的出现;最后应是尽量通过利用旧建筑改造以适应新的建筑功能需求。由此尽量减少旧建筑的拆除,从而减少建筑拆除垃圾。

(2)建筑施工阶段,充分利用建筑工业化生产技术,减少现场施工作业

提高建筑部品的工厂化生产水平,增加建筑部件预制化比例,减少现场施工作业,以减少施工阶段各类建筑垃圾的产生。

通过全面落实建筑工地使用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减少施工现场废弃水泥、砂等废弃建筑材料。

通过钢筋加工的工厂化生产,可以提高钢筋的利用率,减少废弃钢筋的数量。

使用工具型定型模板,提高模板的周转率,减少废弃模板的产生。

采取精装修交房的方式,减少装修的二次拆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3)合理设定各类建筑物料的损耗,实现建筑物料的定量管理

建筑物料的损耗中有很大一部分通过各种方式变成了建筑垃圾。因此通过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法减少物料的损耗对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建筑施工阶段,首先通过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减少损耗;其次设定合理的损耗率基准,对低于损耗基准的给予奖励,超过合理损耗的给予惩罚。由此通过降低损耗达到减少建筑垃圾的目的。

大宗物料的合理损耗可以参考以下数据4:

现场钢筋加工损耗率≤4%,预拌混凝土损耗率≤1.5%。

(4)合理简化建筑物料的包装,物料供应商回收部分包装物

建筑部品、建筑物料的包装物也是建筑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采取合理简化建筑部品与物料的包装(比如通过使用散装水泥而不是袋装水泥以减少包装袋产生量)、供应商回收包装物(比如各类托盘、电缆盘等)等措施可有效减少现场废弃包装物

2.5.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

(1)设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在施工现场合理划定建筑垃圾堆放及回收点,各类材料回收点采用有明显标识(包含颜色、文字、负责人)和堆放区域界限(挡板、围墙),对于有防水、防雨要求的材料应加盖顶板。

在每个作业面须配备分类垃圾收集筐,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须将分类垃圾收集至筐中,待当日施工完后,由专人拉运至垃圾堆放区进行统一分类堆放,做到现场工完清完,保持现场整洁。

(2)建筑垃圾的分类记录

根据现场调研,为建筑垃圾收集单位制定填写表格,由专人负责记录各类垃圾的产生量并保持记录的连续性、准确性。

2.5.3建筑垃圾分类处置

(1)可就地利用的垃圾

开挖阶段的表层土可用于现场小区的园林绿化,开挖的深层土可用于室内外回填。

(2)可回收利用的垃圾

废旧木材、废金属材料、废塑料、各类包装材料、玻璃、陶瓷碎片等可定期由资源回收部门收运。

(3)有资源化可能的垃圾

对施工现场周边有废混凝土、废砂浆及砖渣、废沥青等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企业的,可由资源化企业回收利用;周边无资源化企业的,可以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4)其他垃圾

若现场或周边具备渣土利用条件,渣土可以进行室内外的回填作业;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渣土可运往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所。

对未混有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的混杂材料等可以直接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3、结论

房地产开发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分类是实现固体废弃物有效管理的前提。同时针对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制定不同的减量化措施,采取不同的收集方式和处置方式,可以有效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提高固体废弃物的再利用率,真正实现“绿色施工”。

参考文献:

1. 绿色施工导则. 建质[2007]223号

篇2

去年1~11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9.8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7.2%,增幅比1~10月提高0.8个百分点;房屋新开工面积9.7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5.8%,增幅比去年1~10月提高12.5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4.4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6.1%,增幅比1~10月提高3.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3.67亿平方米,增长28.2%,比1~10月提高3.2个百分点。

去年1~11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面积2709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4%;完成土地开发面积2033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5%。

2、中部地区投资增速最快

去年1~11月,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额达到31270.9元,同比增长17.8%。东、中、西部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额分别为18073.81元、6831.91元和6365.2元,同比分别增长14%、26.3%和20.4%。东、中、西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分别为57.8%、21.8%和20.4%。

从各地区的房地产投资增长情况看,31个省(区、市)中有18个省(区、市)的房地产开发增长速度超过平均水平,增长居前的地区是山西、河北、海南、青海、宁夏等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较快,同比增速超过40%。

分用途看,住宅和商业用房投资增速均有所加快,办公楼投资增速略有下降。去年1~11月累计,住宅完成投资 22369亿元,同比增长17.8%,比上年同期下降4.9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1.5%。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同比增长19.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9个百分点;办公楼投资额同比增长30.5%,增幅比去年同期加快30.5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同比增长35.3%,增幅比上年同期加快19.2百分点;其他投资同比增长12.7%。去年1~11月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占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分别为71.5%、3.9%和11.7%。

二、企业资金压力有所缓解

从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伴随货币政策的转向,资金缺口由负转正,流动性呈现加速释放的态势。另外,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2009年5月份,国家下调了商品住房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其中,普通商品房项目投资的自有资本金比例从35%下调到20%,这是13年来的首次下调。行业融资门槛的降低,意味着开发商可以利用较少的资金量获取更多的贷款支持。受此影响,自2009年初以来,国内贷款增速一路攀升。去年1~11月,贷款同比增长40.2%,远远超过 2006和2007年的增长水平。与此同时,由于房屋销售出现回暖,以定金及预收款和个人按揭贷款为主的其他资金来源负增长势头得以扭转,2009年1~11月同比增长76.6%,占房地产资金来源的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8.7个百分点。

银行贷款和其他资金是我国房地产开发最重要的两个资金来源,二者之和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的比重超过 60%。受国内贷款和其他资金来源快速增长的带动,2009年以来,企业资金来源增速持续走高,开发商资金压力逐步缓慢。去年1~11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48169.7亿元,同比增长 44.2%,增速比2008年全年提高42.4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状况的好转为投资的恢复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商品房销售明显好转

从2008年下半年以来,针对房地产市场低迷、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刺激住房消费的金融、税收等政策措施,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救市政策。利率的下降和交易税费的减免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购房成本,居民购买力明显提高,加之房价的大幅度下降开始触及购房者的心理价位,货币流动性过多导致通胀预期增强,在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压抑了1年多的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开始集中释放。进入2009年,尤其是二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反弹迹象,市场销售大幅好转,商品房销售面积直线上升,大大超过市场预期,销售额显著增长,企业资金压力有放缓。2009年1~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752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3%,该增速已超过2005~2008年的同期水平。销售额的涨幅更大,去年1~11月商品房销售总额达35987亿元,同比增长86.8%。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91.5%,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分别增长58.4%和60.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去年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涨幅比上月扩大1.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2%,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

1、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2%,涨幅比上月扩大2.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4%,环比上涨2.1%。分类型看,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6%,环比与上月持平;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8%,环比上涨1.8%;高档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1%,环比上涨1.3%。分地区看,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有67个,主要城市包括:广州14.7%、深圳12.6%和银川10.4%等;同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个,包括:吉林-2.9%、唐山-2.1%和徐州-0.8%。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7个,主要城市包括:海口4.7%、杭州 3.1%、北京3.0%和银川2.6%等;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只有1个:锦州-0.3%。

2、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5%,涨幅比上月扩大0.9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有60个,主要城市包括:深圳21.0%、兰州13.9%和杭州12.8%等;同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0个,主要城市包括:石家庄-2.9%、沈阳-2.0%和 原-1.1%等。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1个,主要城市包括:石家庄4.6%、银川2.7%和北京1.3%等;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个,主要包括:郑州-4.2%、乌鲁木齐-1.5%和沈阳-1.0%等。

篇3

房地产开发项目具有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成本核算环节多、投资风险高等特点。开发项目成本可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可直接归集到开发成本中,间接成本需按合理的分配原则,才能计入开发成本中。开发项目成本核算处理正确与否关系到企业收入、成本、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和国家财政税收。为了加强开发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必须正确核算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在各个开发环节控制好各项成本支出。

开发成本一般包括6项: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

5.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

现行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对成本核算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不够明确、具体,造成企业的会计核算与实际情况产生差异较大,笔者就下面4个方面浅谈一下。

1.房地产开发成本对象的归集

2.房地产间接成本的分配

3.房地产开发周期的确定

4.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决算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核算产生的原因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对象的归集

房地产开发对象是在房地产开发之前,通过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一系列充分论证,开发对象在规划设计审批后确定下来。开发成本对象在开发对象确定后,根据开发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合理确定开发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好。过粗无法反映实际成本水平,不利于考核和分析成本升降原因;过细会出现过多共同费用需要分配,增加许多不必要的核算工作。开发成本对象的归集问题就显得很重要。

(二)房地产间接成本的分配问题

房地产开发规模较大,用途多样,间接成本的分配相对开发规模小、用途单一的开发项目来说,分配间接成本要区别对待。间接成本一般包括土地购置费、勘察设计和规划、可行性研究、场地平整、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支出,要在不同开发规模、用途中合理分配间接成本就显得很重要。

(三)房地产开发周期确定问题

房地产开发周期根据开发项目规模、地块大小、结构、装修档次等因素,少则1-2年,多则3-6年不等。对开发规模小,地块小、结构简单、无装修的开发项目,从规划设计方面有开发独立、单一等特点,所以开发周期一般1-2年较短,开发成本核算比较简单;而开发规模较大,地块大,结构复杂、装修档次不同,开发周期一般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开发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对也较多,开发成本核算周期会很长,开发周期确定问题就显得很重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决算问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是开发最后一个环节,通过竣工验收,与开发项目需求方交接物业,结算不同阶段销售(或出租)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回投资,核算开发利润,形成资金增值。交接物业时开发的配套设施尚未完结,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算也就迟迟不能决算,决算问题就显得很重要。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核算的解决方法及建议

(一)单独核算成本

由于同一地块房地产开发规模小、用途单一,结构简单的开发项目,可以单独进行成本核算,核算方法简单,效率较高。

由于同一地块房地产开发规模大、用途相对较广,如开发居住物业(含普通住宅、别墅、公寓)、商业物业(含写字楼、零售商场或店铺、酒店等)、工业物业(含标准厂房、高新技术产业用房、工业写字楼等)、特殊物业等,若同时开发2种以上物业类型,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便于管理的需要,按物业类型划分成本核算对象,同类型物业归集汇总,单列科目。

同一物业类型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结合实际需要按物业结构、规模大小,可进一步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二)合理分摊间接成本

房地产间接成本在不同的核算对象中分配,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开发不同结构、规模,合理分摊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核算要准确、便于计算,依据规定和实际工作,间接成本分配可有如下处理方法:

第一,开发项目规模大致相同、结构相同,可以按照建筑面积占开发整个面积的比例,按面积比例分配间接成本,然后归集到开发成本中。

第二,开发项目规模大致相同、结构不同,可以按照工程造价占整个开发项目的造价比例,按造价比例分配间接成本,然后归集开发成本中。

第三,开发项目规模不同、结构不一致,可以按照工程造价、市场售价占整个工程造价、市场售价的比例,合理分配间接成本,然后归集到开发成本中。

结合以上三种方法,对于其他不同开发项目,可综合考虑,分配方法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变更,即使相关政策需要变更,也要前后连贯,有理有据。

(三)周期分类核算成本

房地产开发周期对于开发规模小、地块小的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周期较短,单独核算就可以做到;而开发规模较大,地块大,规划设计较复杂,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周期较长,单独核算显得不合理,可以按照开发物业类型分类核算。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算问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算早了,不能准确核算开发成本;决算晚了,决算也没有意义,起不到及时核算成本利润作用。开发项目决算可按国税发【2006】187号文规定:

已竣工验收的开发项目,已转让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取得销售(可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按上述进行开发项目决算时,有的配套设施费尚未实际支出,可先预提然后待实际发生时,及时做相应调整。

参考文献

篇4

进行房地产开发,首要工作就是开发项目的成本测算,通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评估与分析,得出该开发项目的成本估计值,再结合其他方面的数据与资金流动量,从而大概得出该开发项目的可盈利润值,然后制定并选择合适的房地产开发方案。在确定开发方案后,在开发项目实际建造过程中,同时对开发成本进行测算和控制,通过对管理模式的改变,对成本费用的控制,使房地产开发单位、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测算的分类研究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开发成本测算是将这些费用按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最终计算出开发项目总成本和单位建筑面积成本的过程。要准确地测算房地产开发成本,需要结合国家建设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以该项目土地的面积、容积率、规划要点已确定为前提,并且房屋建造所需建材市场行情相对稳定,开发商有较完善的管理水平,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予以论述。

1.土地成本

土地成本包括城镇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或拆迁安置补偿费。随着公开竞拍的推行,土地成本日益成为开发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我国城镇商品房住宅价格构成中,土地费用约占30%,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2.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主要指房屋开发的前期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地质勘查费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它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一般不会超过6%。

3.建筑安装工程成本

建筑安装工程是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等,又被称为房屋建筑安装造价。它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约占整个成本的40%左右。

4.市政公共设施费用

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包含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两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费主要指道路、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绿化等建设费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指在建设用地内建设的为居民提供配套服务的各种非营利性的公用设施(如学校,医院,派出所等)和各种营利性的配套设施(如粮店,菜市场等商业网点)等费用。在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中,该项目所占比例较大,我国一般在20%左右。

5.开发间接费用

此项费用是指开发商运作该项目所需发生的开支,具体明细如下:①管理费用。此项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办证费用、杂项开支等,此费根据各公司实际的管理水平按比例计算。②销售费用。包括了广告宣传费用、样板房费用、销售人员工资、销售提成等开支内容,要根据不同的项目内容分析计算。③销售税费。是指房产销售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指营业及附加费、交易服务费、印花税、各项基金、土地增值税,并考虑企业所得税。④其他不可预见费用。此费用是指一些事前不能准确预测的开支,如特殊地质情况、物价上涨、市场压力、工程、风险等费用。上述项目开发成本,不仅是在项目分析中必须考虑的成本开支,测算人员必须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拟投资地块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控制的分类研究

房地产开发成本控制是开发商对所有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建设阶段,都应该把项目投资控制在预定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偏差,保证开发企业项目顺利实施,力求开发中使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达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1.对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的控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考虑到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及环境因素等,要求对国家和地方关于征地、拆迁的一系列法规、政策熟练把握。

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的控制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争取各项优惠政策来降低;勘探设计必须按照新的招投标法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包单位,最大限度压低承包价。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标准要与市场定位适应,积极推行价值工程管理。

3.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的全程控制

加强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争取最大的效益;成立成本评估审核部门,积极实行设计监理制度;加强监控、预算审查,安排施工全过程的材料和质量监理;在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低廉的材料;处理好质量与成本的关系。

4.管理费用

定岗定员,精简机构,减少人员冗积情况出现。部分业务可以分包给外部的专业公司,节省费用;推行各部门管理费用承包、限额奖惩。

5.对财务费用的全面控制

安排合理的融资方案,筹资费用的节约,进度的合理安排等。贷款利息应从贷款总额、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三方面实施控制。

6.对税金的控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全公司的税务进行科学的综合筹划,争取合理避税,以有效降低税收负担。

7.建立动态成本控制制度

房地产开发单位的成本控制,就是通过对估算、预算、合同、合同执行的管理计算出动态成本,并比较动态成本与目标成本,找出偏差,最终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为了控制好整个项目的成本,房地产开发单位应从每个成本支出的时间段开始,从项目工程的每一个分部工程开始,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控制。

三、总结

篇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4-0135-02

一、房地产项目的投资估算要考虑哪些方面

(一)投资成本方面的估算

房地产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成本方面的估算。主要包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动迁用房安置费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查测量、“七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以发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市政基础设施大配套费。包括应交市配套部门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供热源头费、气源发展基金等。

5.二次管网配套费。包括应交市、区主管局的费用和自建的小区内道路、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绿化、电视、智能化、路灯、环境设施等费用。还包括应交区配套办的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费,包括为小区服务而建设的学校、幼儿园、居委会用房、车库、车棚、垃圾站、换热站、调压站、消防控制中心、变电室、泵房和地下室、地下人防等费用。

6.不可预见费。包含开发建设中事先不可预见的如地基处理、工程变更和销售后发生的保修期延长期间的保修维修费用。

7.开发间接费。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承担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款利息、税金等。

总之,房地产成本估算是否正确,是否合理,将直接关系到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回收以及利润的大小。

(二)项目销售收入方面的估算

任何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最终肯定要面向社会、面向客户。项目销售收入是房地产项目保证收益的前提。销售收入方面的预测要在充分调查与统计的基础上完成,可以根据房地产公司以往的销售业绩,利用相关方法,对房地产项目所在地未来销售状况有个合理的预测与估算。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的估算是否正确与销售价格有关,在实际定价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某种定位法来确定,也可以使用多种定位法的组合。如常用的定价法有:成本导向定价法、客户导向定价法以及竞争导向定价法。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公司分析人员可以根据竞争导向定价法实现销售价格的确定。因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成功,一方面可以获利,另一方面可以在房地产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地位。房地产公司可以根据社会因素以及企业自身因素,决定本项目销售价格是稍高于还是稍等于同类竞争者。一般在房地产销售定价的过程中,要进行诸多方面的判断,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最终销售价格的合理性。如要考虑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营销状况,要考虑外界宏观环境对价格的动态影响、房地产市场中的需求状况等。

(三)项目销售税金及附加方面的合理估算

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税金及附加方面涉及到的东西比较多,主要有:项目营业税、建设过程中的维护税、土地增值税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所得税等。对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往往在实际销售之际按销售额的某一比例实施提前征收,最后再统一进行计算后补缴。这种征收方式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投资计划造成不小影响,对于一些利润较少、规模不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考虑争取减免或缓缴。

(四)项目不确定性方面的评价

房地产开发项目不确定性方面的评价主要涉及到盈亏平衡、敏感性和概率等分析。其中概率分析是使用概率理论研究预测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因素的发生对项目评价指标影响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而通过敏感性分析,可以找出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使项目评价人员将注意力集中于这些关键因素,必要时可以对某些最敏感的关键因素重新预测和估算,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经济评价,以减少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风险。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决策的经济分析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为了让决策者提出的决策更为合理、更为有效,财务数据方面的估算和预测是至关重要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评估预测时,可能因不同人、不同方法而造成估算预测结果不一致,或者差异过大。因此,在经济分析时,应该明确不确定的因素,估计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从而加强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决策的可靠性。

二、房地产项目投资的管理与控制

(一)建立管理表格

要以房地产开发投资相关数据为基础,分类分项、由明细到汇总建立汇总表、分类表、一级明细表、二级明细表等管理表格。管理表格明细项目的设计要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把管理者最关心的要素体现出来。比如可以分成投资汇总表、开发成本测算控制表、销售收款预测及控制表、资金来源占用表、资金计划表、合同管理表、形象进度控制表等。在开发成本测算控制表中要体现汇总项目的各级明细构成、单方指标、拟投资额、已付款额、付款比例等信息;销售收款预测及控制表中可以反映实际开发的商业用房、住宅、车库等项目的实际销售收款情况、销售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资金计划表要体现投资各明细项目用款计划、按季按月具体用款额度计划;资金来源占用表要根据销售来源情况和项目投资用款计划,结合合同管理表、形象进度控制表等管理表格,编制筹资计划及运营计划,对不同时点和期间的资金来源和需求进行统筹管理,既要保持投资管理的刚性,又要体现灵活应对的弹性,在争取投资资金效率最大化的同时,又要兼顾风险应对。

篇6

1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1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复杂性

房地产商品的销售包括两种,一种是自行开发并销售,另一种是事先与买方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进行开发。对于后者,应按照建造合同的标准进行收入的确认。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商品,由于其开发的周期较长,耗资巨大,其商品具有较高的价值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商品销售往往采用预售、分期收款销售等多种销售方式。房地产商品销售的前提是首先取得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在此基础上,一般要经过签订预售合同并预收房款、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买方验收确认、收取房款、办理产权过户等销售环节。因此,房地产收入的确认同其它的生产收入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以结算账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标准,该规定比较简单,宜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但没有反映销售的实质,理论上不够合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规定以风险和报酬的实质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理论上具有合理性,但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在会计实务中如何运用这一标准则比较混乱,核心问题在于应在哪一环节确认为收入,其分歧的焦点集中在: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1.2 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成本与售价的不配比性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周期较长,开发项目从获得土地并开发完成到确认收入短则1~2年,长则4~5年,必然使得企业投入产出比例呈阶段性不合理;在项目建设期内大量投入资金,并发生大量费用计入当期;由于项目尚未完工,即使开发产品已预售完毕,其预售款项也无法确认为收入,其结果是为配比原则的应用造成了困难。

其次,房地产开发商品的成本载体是整个建设工程,而销售则是按楼层或户型为单位,这样就造成单个楼层或户型的售价明显与其成本不配比。如同一结构的房屋,低层建筑施工成本低于高层建筑施工成本,但销售时低层售价却高于高层售价;又如“丁字形”楼房虽然同楼层成本一样,由于朝向不同,其售价相差也很大。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结转方法是:按当期竣工后的核算对象的总成本除以总开发建筑面积,得出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然后再乘以销售面积得出本期销售成本。这样均摊计算的结果没有考虑房屋楼层、朝向的因素,得出的经营成果不具有真实性。

1.3 收益评价指标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业绩

房地产企业投入产出周期具有较强的特殊性,表现在会计年报中往往是业绩波动较大——项目建设期内业绩不佳,验收售出后,大量预收款确认为收入,期间间隔在一个会计期内还好,但一个项目往往要跨4、5个会计期,故不适用一般的公司业绩评价指标,如净利润指标就不能正确、客观、全面地反映其真实经营情况,尤其是上市公司,极可能误导投资者。一个经营情况很好的开发公司,其净利润可能很小甚至是负数,但有大量的在建工程和很好的预售情况,现金流状况极佳,有很强的盈利能力。同理一个盈利的公司也可能正危机四伏:面临着因施工质量导致的巨额赔偿,大笔银行贷款到期而无力偿还,尚未结清的担保金,由于市政规划调整,地价变化导致的土地风险等等;故此,评价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绩,千万不要以指标论好坏,应透过指标看实质,看其资质信誉、实力、现金流量、资产质量,还有更重要的表外风险等等。当然,这有赖于我们会计界同仁对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与充分披露。

2 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对策

2.1 正确确定和应用收入确认标准

房地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应符合两个标准,即法律标准和专业标淮。

(1)法律标准。法律标淮是指我国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房地产销售必须符合的条件或标淮:如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进行投资开发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买卖。凡是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即使房地产商品已经开发完毕,甚至取得了相关报酬,并转移了风险,也不能作为收入予以确认。法律标淮是专业标准的前提条件。

(2)专业标准。专业标准是指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标淮,即收入确认的4个必要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企业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上述规定中,收入确认以风险和报酬实质的转移为标准,理论上比较合理,但由于房地产业销售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为实际工作中收入确认带来了困难。

笔者认为,房地产销售合同是在房屋尚未建成竣工前的预先销售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了款项,均不属于实际发生的销售业务。因此,签订预售合同并收取预收货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能作为销售实现依据;签订正式房屋销售合同则如同一般工商企业产品销售合同一样,从法律意义上讲也只是一种合约,房屋未经买方验收认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给买方,不符《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有关规定,故也不能确认收入;购买方取得商品房产权证的环节较为特殊,尽管房地产商品最终是以产权证上权利人主体的更替为所有权变更的主要标志,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前根据规定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并办理领取预售许可证、在工程获得有关部门竣工验收领取销售许可证、签订正式房屋销售合同,并向客户收取房款、交付买主办理入住手续的情况后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且产权证的办理涉及到房地产管理、土地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办妥产权证书的时间并非开发企业所能控制。如果此时确认收入,会导致收入滞后,同样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所以,尽管房屋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标志,但并非是确认收入的必要条件。

2.2 引入计划销售价格的概念,使销售收入与成本配比

建议引入计划销售价格的概念,解决销售成本结转错位,与销售收入不配比这一特殊问题。即当开发的房屋达到可销售状态时,企业根据成本、市场、地段、楼层、朝向等因素制定一个计划销售价格,作为成本分配标准。

(1)实际售价成本率法,是在季度前两个月按实际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等于季末销售成木的方法调整。具体操作顺序是:分类明细账按开、竣工时间相同或相近且一并办理决算的项目设置账户,在此分类明细账基础上,再按计划价格相同的房屋分类设户,价格不同的分别设置。季度前两个月可按分类明细账结转成本,即按分类明细账记载的当月实际销售额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得出当期成本结转数,对销售房屋只登记数量,待季末将未销售房的计划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得出月末留存成本,用倒挤的方法结出销售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开发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优点是可以减少工作量,缺点是季度前两个月受房价影响会产生一定误差,且不能及时、准确提供较详细的成本资料。

(2)计划售价成本率法,就是始终按计划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进行结转。只要是开发建设工程已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就可以把商品房成本按楼栋、楼层、单元予以确定,甚至可以计算出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因此可以按单元设置账户,也可以把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相同的商品房归类计入同一账户。销售成本按单元设置账户的房号直接对号入座结转,按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归类设户的,可按销售面积乘以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得出销售成本。这种方法的缺点是结转工作量较大,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提供信息可靠及时,并能将结转成本工作量分散在日常工作中,适用于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

2.3 扩大信息披露内容,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披露中的信息含量

篇7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土地整理中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分析及管控措施研究”(41261041)

一、问题的提出

住宅商品化的推行,房地产业在我国迅速兴起和发展,中国房地产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然而中国房地产市场表面繁荣也难以掩盖其深层次的症结,一些问题还日趋严峻,为此,国家出台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纵观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都是采取了“一刀切”的调控模式,没有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区域差异、空间差异。这些调控模式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我国局部区域房价上涨仍然过快,房地产供给结构矛盾仍然突出,房价上涨速度远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房地产市场分类研究的研究方法、研究结论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有重要意义。

因房地产商品的不可移动性,关于房地产市场区域差异研究较多,主要是集中在从房地产市场发展单方面指标的差异分析、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分析、35个大中城市的差异分析、采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研究区域差异性。如90年代张二勋就认为房地产市场的研究需要强调空间和区域差异,陈浮、王良健(2000)从土地出让市场化程度、住宅私有化程度等指标分析了中国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区的差异,顾云昌(2004)从房价入手分析了北京上海广州房地产市场差异,郑大川(2008)在行政区域划分基础上运用聚类分析方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区域分类的探索,把全国房地产市场分成了7类,辛园园、杨子江(2011)从住宅市场的规模、人均发展水平以及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对35个大中城市住宅市场的差异性进行综合研究,范莉丽(2014)用泰尔指数测度中国房地产价格区域差异。

上述学者研究思路和方法为本文撰写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但其研究也有不足之处,比如研究对象上主要集中在东中西部比较,研究内容上侧重单项指标的比较,不能系统地建立房地产市场发展指标体系进而分析这种差异性,本文主要针对江西省11个地市开展研究,以期从江西省房地产市场发展综合指标方面对这种差异性进行尝试分析和探索。

二、江西省房地产市场发育现状分析

本文数据来源于江西省2014年年鉴数据,从房地产开发投资状况、房地产市场供需方面、房地产信贷规模、房地产市场结构等四个方面分析了房地产市场发育状态。以下利用的人均指标均采用市域地区人口数。

本文参照全国同类研究,采用人均指标来对比各地市房地产投资状况差异。

从图中可以看出,人均房地产开发投资差异较明显。人均房地产开发投资较多的有南昌市、新余市、鹰潭市、景德镇市、赣州市,分别为人均7834.06元、3592.98元、3205.94元、2634.49元、2319.19元,其中前三个地市超过全省水平,较多的人均开发投资与其良好的经济基础有关系,南昌市与排在末位的吉安市人均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差距最大,达到6555.21元,与排在第二位的新余市也相差4241.08元。倒数第二位的上饶市与吉安市相差322.92元。

新余市人均住宅竣工面积处于前列,遥遥领先其他地市,人均0.8m2,南昌市以人均房屋竣工面积0.72m2排在全省第二位,其次是宜春市0.44m2、九江市0.41m2、赣州市0.30m2、上饶市0.26m2,江西省各地市房地产供给方面差异较大。

从图中可以看出,2013年江西省各11个地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差异较为明显,各地市销售面积差异曲线起伏较大,也就是说各地市房地产市场需求有很大程度上的差异。商品房销售单价虽然差异不明显,但还是有略微差距。萍乡市销售面积最小,两者相差777.77万m2,商品房销售均价相差2779.46元/平米,各地市销售均价相差最大3302元/平米。赣州市其商品房销售面积仅次于南昌,全省第二,两者面积相差259.70m2,销售均价相差1788.24元/平米。

11个地市国内贷款来源所占资金来源比重差异较大,上饶市、南昌市、萍乡市国内贷款比例相对较大,达到16.47%、14.85%、13.06%,说明这三个地市利用金融水平能力相对其他地市较强。鹰潭市自筹资金比重在其他地市中最高,达到54.92%,国内贷款比重最小,只有2.68%,说明鹰潭市房地产开发资金主要靠企业自身筹集,借助外界力量较小,景德镇市、抚州市、赣州市、国内贷款比重都较低,分别为5.76%、7.93%、9.68%,都低于10%,信贷规模较小。

南昌市90平米及以下住宅销售比重相对其他省市较大,达到24.49%,景德镇市、九江市、抚州市90平米住宅销售比重较大,但都没有超过20%,分别为17.96%、16.58%、16.19%,而萍乡市、宜春市、吉安市比重在全省水平比重较小。

以上分析主要是从房地产市场发育单项指标分析了11地市房地产发展现状和其差异性,为了更全面的体现这种差异性,本文采用聚类分析方法深入综合分析差异性。

三、江西省房地产市场区域差异综合分析

(一)聚类分析原理与方法

聚类分析是用来对所研究对象进行分类的方法,通过简化变量个数,以便针对性地进行研究。聚类分析的前提假设是研究的变量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似关系。假设所研究的有N个变量,每个变量有M个特征,变量之间的某些特征有相似性。把相似程度高的变量划为一类,再重新计算相似程度,把相似程度高的划为一类。以此类推,直到所有变量划为一类。聚类分析分为系统聚类法和非系统聚类法。而系统聚类法(Hierarchical clustering method)是通过产生一个层次树,把T维向量中最近的向量连接到一起,再连接最近的下级组。不同的方法是因为对“最近”的不同定义。样品与样品之间的常用距离主要有,绝对值距离、欧式距离、明可斯基距离、切比雪夫距离、马氏距离,本文主要用到欧式距离。

(二)聚类分析指标的选定

在对不同区域房地产市场进行分类时,需要对房地产市场的各个主要方面选取不同指标,如在市场规模、供求关系、市场结构、市场发展阶段以及资金来源各方面中选取主要指标进行考核。这样才能全面又主要地抓住各区域房地产市场的差异特性和共同性。

聚类分析指标的选择应该科学合理规范,所选取的指标基本上能反映房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同时具有数据获取的可行性,本文拟选择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增速、房屋施工面积、人均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人均房屋竣工面积、房地产开发资金国内贷款来源、房地产开发资金国内贷款来源占房地产开发总来源比重、房屋销售额、房屋销售面积、房屋销售均价、房屋销售均价增速等11个指标。该11个指标包含在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施工、房地产销售、房地产信贷规模四个大类中,这四个大类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房地产经济活动,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房地产市场差异。

(三)分类结果及分析

在聚类之前,为消除指标的量纲不同带来的误差。要对表二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spss默认的标准化方法就是z-score标准化。这种方法基于原始数据的均值(mean)和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进行数据的标准化。将A的原始值x使用z-score标准化到x'。z-score标准化方法适用于属性A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未知的情况,或有超出取值范围的离群数据的情况。新数据=(原数据-均值)/标准差,然后再利用SPSS19.0统计软件对标准化后的数据进行进行聚类分析,得出聚类分析树状图如下:

为了结果的准确性,本文还采取了变量平方欧式距离法和类与类组间平均距离法的组合,得出和上文距离法组合一样的分类结果。

通过对十一地市聚类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全省的房地产市场可以划分为四大类:省会发达区只有南昌一个省会城市;赣南较发达区包括赣州市;赣东赣中潜力区包括九江、上饶、宜春、吉安、抚州、萍乡、景德镇、鹰潭市;赣西欠发达区包括新余市。

根据分类指标对分类区域进行差异分析,结合各地市的经济发展状况指标进行综合分析。

1.省会发达区

省会发达区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较高,多项指标均在其他地市之上,从表二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增速、人均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屋销售面积、房屋销售额、房屋销售均价、房屋施工面积、房地产开发资金国内贷款来源分别为406.14亿元、17.94%、7834.06元、841.49万m2、597.50亿元、7100.52元/m2、3992.51万m2、109.58亿元,这些指标都位于全省前列,作为江西省的省会,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的稳步增长,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较为坚实的基础,2004-2013年南昌市地区生产总值以年均15.78%的速度从770.46亿元增加到3336.03亿元,远高于其他地市。各项指标的遥遥领先使得南昌市房地产市场较其他地市都发达。

2.赣南较发达区

赣南较发达区赣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虽然没有省会发达区南昌的迅速,很多指标仅次于省会发达区南昌市,2004 -2013年赣州市地区生产总值以年均15.58%的速度从393.35亿元增加到1673.71亿元,经济发展水平相对高于其他9个地市,所以2013年赣州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屋销售面积、房屋销售额、房屋销售均价、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房地产开发资金国内贷款来源等指标都仅次于省会发达区,分别为196.62亿元、581.79万m2、309.06亿元、5312.28元/m2、1919.14万m2、251.24万m2、31.84亿元。这些指标都高于其他九个地市,但由于赣州市人口规模最大,2013年达到847.80万人,其人均指标处于全省较低位置。

3.赣东赣中潜力区

赣东赣中潜力区包括九江、上饶、宜春、吉安、抚州、萍乡、景德镇、鹰潭市,赣东赣中潜力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大部分指标均低于省会发达区和赣南较发达区,且指标间相差较大,但由于这些城市经济稳步向前,各地市旅游开发较快,人均收入也在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发展潜力无限。宜春市被授予中国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称号,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从一定程度上刺激买房需求,2013年宜春市房屋施工面积仅次于南昌、赣州市,在赣东赣中潜力中面积最大,为1189.80万m2。九江位于长江、京九铁路两大经济开发交叉点,是长江中游区域中心港口城市,其房地产市场发展在赣东赣中潜力区中较发达,2013年九江市房屋销售面积、房屋销售额、房屋销售均价在赣东赣中潜力区中均达到最高水平,分别为304.84万m2、147.44亿元、4836.69元/m2。景德镇市是江西省重要的旅游与工业城市,世界瓷都,2013年其人均房屋竣工面积0.49m2,在赣东赣中潜力区中最大,仅次于南昌市。进入21世纪以来,上饶市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进入工业快速增长时期,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房地产开发投资不断增加,201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达到106.75亿元,仅次于南昌、赣州市,同时房地产开发资金利用金融工具的水平全省最高,房地产开发资金国内贷款来源比重占16.47%。赣东赣中潜力区房屋销售均价水平较一致,均远低于省会发达区南昌的7100.52元/m2,略低于赣州的5312.28元/m2,八个地市均价相差不大,九江4836.69元/m2与4022.18元/m2最大相差814.50元/m2。

4.赣西欠发达区

赣西欠发达区的新余市大多数房地产市场发展指标在江西省都处于较低位置,新余市人口规模较小,是房地产市场发展限制性因素,但同时也是其人均指标在全省水平较高的原因,新余市作为江西省的一个新兴工业城市,城市化率达到56.6%。201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1.52亿元,较2012年提高了67.91%,2012年开发投资额只有24.73亿元。可见,新余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一直以来较少,但其人均房地产投资额在全省处于高位,人均3592.98元,仅次于南昌,人均房屋竣工面积在全省首位,人均1.08m2。2013年房屋销售面积、房屋竣工面积、房屋销售额分别为131.78万m2,124.33万m2,150.5亿元,人均房屋销售均价全省最低3798.52元/ m2,与全省最高均价水平相差3302元/m2,与全省均价水平第二的赣州市相差1513.76元/m2。

四、小结

本文通过利用房地产市场发展指标,采用聚类分析方法,把江西省房地产市场划分为四个区域,即省会发达区、赣南较发达区、赣东赣中潜力区、赣西欠发达区,并且从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地产供给需求、房地产市场结构、房地产信贷规模四方面详细分析了四个区域的市场发育差异性。这种差异性的分析结果为江西省针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行分区调控提供政策参考。

[参考文献]

[1]高峰.房地产市场宜分区分类调控[J].城乡建设,2013,(11).

[2]张二勋.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区域差异分析[J].中国土地,1995,(4).

[3]陈浮,王良健.中国房地产市场化区域差异与战略分析[J].财政理论与实践,2000,(5).

[4]顾云昌.房地产市场的地区差异性分析[J].中外房地产导报,2003,(24).

[5]易成栋.中国房地产业的地区差异――基于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的实证研究[J].经济地理,2007,(6).

[6]杨春亮,杨朔.房地产经济区域差异研究新视角[J].科技经济市场,2009,(6).

[7]郑大川,尹晓波.对中国房地产区域分类的探索――基于聚类分析的实证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08,(2).

篇8

1.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战略管理的特点

1.1战略制定的被动性

1.2决策信息的局限性

1.3战略决策的个性化

1.4战略计划的短期化

1.5战略影响的有限性

2.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战略的选择

2.1目标集中化战略。目标集中化战略是指企业主攻某个特定的顾客群、某产品链的一个细分区段或某一个地区市场,以便能以更高的效率、更好的效果为某一特定目标服务。

2.1.1专业化经营。在市场衰退时,中小型房地产开发商应“有所为,有所不为”,缩小经营范围,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自己最擅长的业务上来,逐步构筑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2.1.2分类评估和处理项目。在市场衰退期间,中小房地产开发商应对自己所有的项目,包括开发完、开发中和拟开发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然后分类处理,收缩阵线。

2.1.3控制项目数量。为了控制风险,中小开发商的项目不宜太多,以三个左右为佳,并且三个项目在时间上要形成梯次,最好是一个项目正在开发,另一个在办理前期手续准备开工,还有一个项目在进行可行性分析。

2.2差异化战略

2.2.1经营差异化:市场细分原则下的“缝隙经营”策略。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经营方向时,要努力避开行业内大企业、大公司所关注的热点项目,选择他们易于忽视而又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小型“缝隙”产品,充分发挥自己灵活性好和适应性强的优势,拾遗补缺,填补市场需求的不足。

2.2.2产品差异化:精品战略之路。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通过走精品战略之路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产品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在市场竞争白热化阶段,设计理念创新、生活方式引领、服务内涵挖掘,将使得产品更富有个性化色彩,成为市场瞩目的精品。

2.2.3项目开发差异策略:确定适合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小型房地开发产企业应注重对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研究,通过对市场进行细分,选择出产品将来可能面向的消费对象,从而确保自己开发的房产能够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攻某个特殊的顾客群、某产品线的一个细分区域或某一地区市场,力求低成本、差异化开发。

2.2.4区域差异策略:定位上以进入三、四级城市为主。在现阶段,在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云集了许多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且市场竞争相当激烈。在这种情况下,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选择转战三、四级中小城市。

2.3联盟战略。所谓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盟战略是指两个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于对市场的预期目标和企业自身总体经营目标的意愿,采取一种长期性联合与合作的经营行为方式。

2.3.1战略联盟的选取方式

第一、相互持股投资合作联盟。战略联盟有利于防止过度的低水平市场竞争,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国内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长期发展。这种联盟类型意味着吸收一个或更多的合作者入股,而不需要组建新的合法实体,通常用于关系风险较高而运行风险较低时。

第二、合资企业。合资双方投资成立独立的实体进行合作项目的开发。当关系风险和运行风险较低时,合资企业是合作者偏爱的结构,但这种联盟成立之后便极大地增加了运行风险并有导致联盟失败的威胁。首先,合资企业需要额外的投资使其运作,增大了成本;其次,如果联盟不得不终止,合资企业中的大部分投资将不能轻易收回;最后,管理费用高。不仅共有的所有权牺牲了企业的战略柔性,而且组织文化的差异将导致制定决策和执行上产生较大阻力。

第三、功能性协议合作联盟。属松散型的联盟,协议基础上的联盟完全依赖于诚信、声誉和独立企业的自愿合作,企业之间仅限于生产协作或专业化分工,没有资金和技术等的往来,企业之间约束力不强。二者在认同共同投资理念的基础上实现客户资源共享。不包括任何股份和所有权的转移,应付运行风险非常有效,但不适合于关系风险。这种联盟具有更好的弹性,容易重组、更改和终止,合作者容易退出。

2.3.2战略联盟具体实施路径

第一、土地――资金合作联盟。在现实中,往往是拥有土地的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资金进行开发,因此,可以采取土地――资金联盟的方式,你拥有资金,我提供土地,双方合作开发,解决各自所需。

第二、区域整体开发联盟。同一片区域的不同开发商以战略协定的方式搞联合开发。当前,各地政府在土地出让上为了达到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规模效益,不论是在新区建设还是旧城改造上,往往是大面积土地的整体出让,零星小地块的出让越来越少,一般中小企业难以单独承受,联合开发是必然之选。

第三、以品牌为基础的联盟。品牌联盟既可以是与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合作,也可以是与相关的其他行业知名企业合作。通过借助联盟方在行业内或某一区域内的品牌效应,迅速提升自身的品牌知名度。

第四、以价值链为基础的联盟。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从强化价值链的目的出发,联合有竞争力的规划设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广告宣传机构、建材供应商、装修企业甚至家电、家具企业等组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战略联盟。这样可大大降低中间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消费者价值,使联盟各方获得收益。

篇9

1 前沿

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所有制结构,由原来的以集体和国有经济为主的发展方式,转变为国有、集体、民营经济混合的发展方式,且民营经济增长快速,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其他经济类型。房地产开发商与融资机构,我们这里指代银行,其关系更加的密切,与国有、股份制银行之间业务往来频繁,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的信用问题。发生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风险。

2 信息非对称性

信息非对称性,即指一方拥有另一方没有拥有的信息。银行与房地产商之间也存在着信息非对称。信息非对称,会使一方产生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风险。

房地产商与银行之间,主要可能产生的风险是房地产商的道德风险,即因为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的信息不对称,银行由于信息量较少为信息的劣势方,而房地产开发商为信息的优势方,房地产商可对自己的信誉、资质等情况进行虚假信息的传递,银行在这些不真实信息的前提下进行了相关操作,最终导致贷款无法收回的情况。

3 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

房地产开发商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

重复抵押抵押物。抵押物是银行为了防止发生风险而要房地产开发商以抵押的方式做的保证。对抵押物的要求是仅能一次抵押,不能重复抵押,但是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与银行系统没有联网的信息,进行虚假信息的上报,最终到风险出现,银行清算时导致很多的纠纷,可能最终银行只能收回很少资金。

假按揭套取资金风险。按揭贷款,是购房者购买房子向银行进行按期支付还款的一种方式,购房者向银行贷款,银行将购房款付款给房地产开发商,但是这个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利用自己内部的员工,进行按揭贷款,对所需资料进行虚报,但是实际上资金回款到了房地产开发商,从而使资金回笼的更快,房子可以后期销售。这样使得风险转移到银行,一旦房地产商离开,所有损失由银行承担。

抵押物所有权隐瞒风险。抵押物起到的是还款保证的作用,如果抵押物并非借款人所有,就会导致还款风险加大,在借贷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利用他人的房产或者共有的房产以及其他抵押物进行抵押,在抵押处理过程中伪造信息,未经房产所有人或者全部所有人的一直同意,就进行了抵押,这样一旦出现风险,银行也不能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4 博弈分析

本文建立博弈模型从实际角度出发,考虑了多次重复的博弈,即房地产开发商不仅仅考虑单次的收益,同时会考虑长久的收益,获取现金的能力等因素。即如果考虑到未来收益,房地产开发商损失眼前的一点利益是值得的。假设没有外界干预,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之间的合作是无限次的重复进行的。重复博弈的过程中,只要房地产开发商不违约则可以无限次的重复合作博弈,一旦房地产开发商违约了,则合作会马上终止。同时我们设开发商的贴现因子为a,即房地产开发商对于现金流的重视程度。

我们将房地产商与银行之间的收益关系描述如下表所示,表中说明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不选择贷款,则不存在违约与不违约,则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收益都为(0,0),如果房地产开发商选择贷款,则如果违约,房地产开发商可获利10,银行损失2,即为(10,-2),如果选择不违约,则房地产开发商获利为6,银行获利为2,即为(6,2)

表1 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博弈分析表

当房地产开发商遵守约定,与银行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形成了长期的合作,则房地产开发商每期的可以获得利润为6,那么收益流的贴现值就为6+6a+6a2+ ……=6/(1-a);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合作过程中违约,那么那一次获得收益为10,以后就没有办法跟银行进行合作,那么之后的收益就是0,这时候的贴现值为10 。

则当6/(1-a)大于等于10时,房地产开发商才不会选择违约。即为a大于等于0.4,在这种情况下合作才较为有保证。

以上分析的均衡,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商的折现因子越大,其对未来现金流的重视程度越高,就越不会选择违约。在这样重复的多次博弈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只有有很好的信誉度,这样银行才会贷款,才能保证合作。同时可以看出,博弈的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房地产开发商以及银行进行了长期的合作,才能加强双方合作的信誉度。

5总结

从房地产开发商的角度来分析,只有建立了很好的信誉度才能在与银行合作的过程中容易成功,银行才可能选择与其合作。如果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间只进行了单次合作博弈,由于两方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房地产开发商注重短期利益,就会存在虚报信息骗贷的情况,使得银行的整个贷款的格局向劣质资产转移。

从银行角度来分析,首先银行可以增加对房地产商的信息获取途径,更多的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息,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其次银行可以选择本身信用状况良好,通过企业信用查询体系,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审查,从企业的经营周期、资产状况、借贷状况等等加强审查力度。

总之,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博弈,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只有建立完善的信息机制,才有利于双方合作。

参考文献:

[1]华武等.策略模糊的最优契约博弈分析[J].预测.2003,(4)56-61

[2]何新宇,陈宏民.外部性、贴现因子与兼并动机[J].管理工程学报.2002(3)9-11

[3]周杰,姚洪心等.房地产企业规模化分析.经济体制改革.2002,(3):152-154

篇10

1.1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内涵和特征

房地产开发贷款指由商业银行向房地产企业发放,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贷款。房地产行业开发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对银行贷款依赖程度较高,房地产开发贷款具有以下特征。

1.1.1 资金额度大,风险较高。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单个企业授信额度较大,销售易受经济周期和政策环境影响,影响贷款发放及后期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

1.1.2 还款周期长,风险因素多变。房地产项目从做出决策到上市销售,开发周期较长,导致开发贷款的还款周期延长,土地政策、土地出让价格、利率水平等因素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加大,直接导致房屋建设成本和销售情况的不确定性增加。

1.1.3 抵押物单一,价值不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抵押物主要包括抵押土地使用权和抵押在建项目,二者价值并不稳定,当房价处于下行周期,抵押物估值将缩水。

1.1.4 环节较多,链条效应明显。房地产开发可分为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和租售三个阶段,各阶段资金链条相互影响、环环相扣,每个环节都包含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只要其中某一环节出现风险,就可能导致房地产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

1.2 房地产开发贷款分类

1.2.1 信用风险。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规模也逐渐增大,房地产企业的信用风险成为商业银行风险的重要组成。开发商违约的主要原因是地产项目销售不畅,资金回笼速度和规模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受现行房地产限购政策、购房者持币观望和即将开征房产税预期的影响,很多开发商存在在建或已建成项目销售困难问题,房地产开发贷款可能无法到期归还并发生延期或倒逼银行进行贷款重组,造成信用风险。

1.2.2 市场风险。我国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复杂,房地产企业通常按周边楼盘销售价或者当地及周边区域最新出让土地价格来定价,房屋价格不确定性很高,随意性较强,均衡的房价不能准确预测和评定。同市场上短期供求状况不可能反应社会的真实需求,消费者对房价走势的预期一旦发生变化,就会持币惜购,市场有效需求萎缩,形成市场风险。

1.2.3 银行操作风险。受利润驱使,银行容易产生放贷冲动,如果不注意操作环节的监管和控制,极易产生操作风险。银行操作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①违规发放贷款,银行可能为了完成年度或季度贷款发放指标,不按照工程进度合理放款;②信贷资金无法执行封闭运作,难以监控;③抵押物变现存在困难,银行很难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

1.2.4 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指由于企业投资、出售、人事等方面经营决策失误,造成实际收入或利润没有达到预期,直接影响现金流,造成难以规划银行贷款的风险。地产开发受到筹资方式、设计定位、成本估算、政策干预等因素的影响,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开发项目会产生联动效应,造成公司损失,资金回笼出现问题。

2 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成因分析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健全,市场和法律还有待完善,特别是利率市场化未充分放开,商业银行的资产定价机制尚未确立,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化。由于房地产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商业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的形成也受到众多因素印象。

2.1 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形成内部因素

2.1.1 贷款发放监管机制不足。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资金未能严格遵照合同条款,房地产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运用资金的范围超过了当期的收益预期。商业银行放使企业对借贷资金的用途超过了其未来收入的现值,造成在比较充裕的时间段内,房地产企业总是可以不断的用新增借贷资金偿还旧贷款的利息。

2.1.2 短期利益高引发贷款发放规模扩大。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对下属机构、客户经理和前台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和评定的重要指标。对房地产公司放贷能够派生出大量的存款和零售、中间业务,使得相关操作人员倾向于大规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甚至存在违规方法贷款,重规模、轻质量的现象。

2.1.3 风险计量技术落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计量基本处于起步阶段,重视对单笔贷款风险的审核,尚无法准确衡量整个组合的风险特别是跨经济周期的风险,对房地产贷款规模的控制更多来自于对基层经营机构的需求和高层管理经验平衡的结果。

2.2 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形成外部因素

2.2.1 多方资金涌入房地产领域。受房地产行业经营模式简单、投资回报率较高等因素的影响,大量企业或机构进军地产市场,投机性经营增加,推动地产投资过热。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房地产开发贷款规模也不断扩大,易导致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规模膨胀,更多的资源向房地产业持续集中,而将各类风险推向商业银行。

2.2.2 行政干预导致贷款风险加剧。土地出让金成为多数地方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倾向于干预商业银行决策,尽可能多的获取资金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的新增贷款中,有政府背景或政府担保的长期贷款,政府干预下的贷款行为缺乏风险约束,容易推动贷款资金过度扩张。

2.2.3 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缺乏前瞻性。2003年以来,为了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和限制类调控政策。任何一项政策效果都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操作才能显现,过于密集的政策出台不但不能很好的实现政策意图,还有可能造成意料不到的负面影响。

3 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防范建议

3.1 建立持续稳定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关政策的出台尽管有助于抑制房地产开发过热、房价过高现象进一步发展,但同时却加大了房地产信贷风险,房地产企业一旦资金链断裂,商业银行就将遭受巨大信贷损失。政府要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不能只靠一时的紧缩贷款发放、限购等政策,要从源头上进行调控,改变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发展模式,调整房地产业的供给结构,增加有效需求,在根本上减少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为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2 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的流程。在发放贷款前,商业银行就要根据这个特点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对抵押品价值是否满足贷款要求等进行验证,以保证贷款能够按期足额归还。主要审核内容包括:①要对项目开发的合法、合规及可行性进行审查;②自筹资金达到一定比例后,才能发放贷款,按照项目进度分批发放;③对商品房的预售过程进行深入的监管,充分了解销售和库存情况,从而防止开发商隐瞒销售事实,只要预售收入达到约定的还款点,就要要求开发商及时足额的偿还贷款。

3.3 加大信用风险度量量化模型的应用。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手段比较落后,对开发贷款项目的审查主要通过主观判断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较少,没有建立科学、完备的信用风险指标度量体系。同时,也没有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信贷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动性以及监管制度要求的变化等,对房地产开发贷项目的量化指标及时的动态调整。缺少有效的信贷风险度量工具,这就使得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信用风险控制很难实现精细化。所以,商业银行要加大信用风险量化研究,积累客户的历史违约率及其他信用资料,为应用先进、科学、适用性强的信用风险度量与预测模型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4 结语

在我国,不能简单地将房地产视为一个行业,地产业因其产业链带动效应、资金聚集效应和产品的特殊性,在我国经济社会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梳理房地产及其开发贷款特点的基础上,系统分析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的形成原因,理解关键控制点,有助于商业银行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和控制方法,防范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

参考文献:

[1]杨晋丽,沈琨.全国房地产信用风险压力测试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1(1).

篇11

针对新时期房地产开发市场的风险分析简言之,主要是指:在当前我国房地产的开发活动实施过程中,其涵盖的对房地产开发利润影响的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存在一定的共性:这些因素往往不可预料,控制难度较大。这就会造成房产开发企业在其土地实际开发过程中所得到的利润与其在开发前预估的利润相差较大甚至使背离,最终致使房产开发企业或投资商遭受严重的经济上的损失。要想综合的对当前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房地产开发市场的风险进行评估与思考分析,就必须对现在房产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进一步推敲新时期房地产开发市场存在的风险因素。

一、新时期我国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1.新时期我国的房地产开发规模呈现逐步扩大的总体发展趋势

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不断飞速增长,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范围逐步扩大,使其占我国总体的固定资产份额投资比重逐步增加。不管现在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需要抑制对房产购买的需求,还是经济在衰退过程中需要拉动内需进行发展经济,房地产开发投资在国民经济中仍处在不可忽视的地位。

2.房地产开发与交易的市场具有地区特性,导致一些地区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市场发展的不均衡现象出现

因为我国的国土面积较广,每个省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为东部地区较早的接触对外开放经济发展政策,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所以这一地区的房地产开发市场发展也较迅速,中西部地区则发展相对较慢。这样就会对新时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投资商带来不同的风险因素。

3.我国房地产开发与交易的市场供需总体结构存在不均等、不平衡的现象

新时期,我国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市场的供需结构均存在一定的不均等与不平衡的现象:

(1)房地产开发按其目的划分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政府扶持,为了供给国家贫困者,盈利目的占较小的部分,例如:经济适用廉租房。;另一类则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房地产开发。因为我国供给的经济适用廉租房较少,地方政府大多是在应付了事,廉租房覆盖面积较少,致使第一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投资商较少。

(2)因为我国更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投资商主要以获取更大的利润为主要目的,造成在我国房地产交易市场中高端户型的住房较多,新建的一些经济的中小户型、价格优惠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失衡,忽视了中低端购房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和购买力,这样的发展情况就使得我国新时期房地产开发不均衡的现象出现。

二、新时期我国房地产开发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分析与风险的解决

1.政府的调控风险(即政治风险)

这方面的风险因素主要是指:因为每个国家所处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发展环境的不同,会以本国的政治环境和具体经济发展环境不同而提出或制定一些经济发展的调控政策与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这样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就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投资商造成一定经济上的亏损。例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投资商影响较大的就是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这两类政策也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投资商影响最直接的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是影响其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政治风险因素。

因为房地产的开发与当前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链条。所以,具体分析房地产开发的政治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的一些保护政策、政府对某地区房产租金与售价的控制政策规定、对外资投资的相关控制、税收政策等,这些都很大程度上都会给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带来不可规避的风险。这就需要房产开发商对新时期提出的具体调控政策进行具体分析与实时关注。

2.房地产开发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

对于房地产开发所在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因素的影响,也是房地产开发的风险因素之一。这方面主要是指:因为某一地区的地形和自然气候环境等因素出现变化,造成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投资商的经济损失。例如:因为某一天灾的发生,造成房地产开发所在地区的地形等发生的变化等。所以,这一风险因素的影响,就要求房地产开发者对所开发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进行综合、系统的分析,及早提前量的找到适合本企业投资与开发的地形,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率。

虽然,自然地理环境等自然风险因素对房地产开发的影响较小,但是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也要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以确保更好的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3.经济发展形势的风险因素

经济发展形势对房地产开发的风险影响主要是指:因为新时期经济发展形势的波动,在楼盘上市的一定阶段内,市场需求发生改变,消费者对于房产的户型供求出现变化,造成房地产开发商的楼盘上市与预估的形势发生变化,造成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可避免风险,导致经济损失。例如:受市场供需影响和某一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或消费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已开发的楼盘较大面积的不能按期售出,致使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一定的风险。

4.房地产开发企业本身的经营策略的风险影响因素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身经营策略不利会给房产开发商带来一定的风险。例如:房产开发企业没有根据所开发地区面对的具体消费者进行综合、系统的分析就会产生误导经营,导致房产开发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出现偏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者房地产经营者对房地产的成本预估不明确,造成租金或售价不能与成本达成互补等,都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策略不利引起的房产开发风险。

对于这方面的风险因素影响,就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和其企业的项目经理对市场的需求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且实时的分析,对房产的开发规模与户型做好系统评估。根据本房地产开发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经营策略,从而使得房产能更顺利的销售出去,获得更多的收益。有效的规避经营策略不利风险因素对房地产开发造成的经济损失。

新时期随着一些房地产泡沫、囤地、炒房等市场发展规律不良现象的出现,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的不稳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给房地产开发行业带来了不可避免的风险,风险虽然不可避免,但是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可以采取一些及时的补救措施,使风险率降到最低,从而更好的促进本房产开发企业的发展与盈利。

【参考文献】

篇12

SCP范式是由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哈佛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权威梅森・贝恩提出的。1959年贝恩出版的《产业组织》一书中提出。他运用产业组织的“三分法”进行分析,构造了“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市场绩效(performance)”的分析框架,简称为SCP分析框架。SCP分析框架的基本含义: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市场结构决定了企业在市场中所采取的行为,企业的市场行为又决定了市场运行的市场绩效。这种SCP分析框架的起点是完全竞争和垄断这两个基本的市场结构模型。在分析框架中突出市场结构,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是最重要的。但是,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下,当市场结构从完全竞争市场向垄断市场移动时,政府对垄断企业进行分拆,这种分拆行为是非市场的干预,违反了自由竞争。以斯蒂格勒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的学者,引入了企业理论与交易费用理论,形成了“新产业组织理论”。“新产业组织理论”的逻辑起点不再是市场结构,而是市场绩效,重视企业行为,强调企业行为对市场结构的反作用和市场运行状况对企业行为并进而对市场结构的影响,并在研究方法上引入了博弈论。

目前,学术界关于SCP范式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某一产业进行市场结构的分析和提出优化策略。现有的研究中,有关于旅游产业组织结构的分析,如张安民、李永文、梁留科(2007年)基于SCP模型,运用结构方程方法从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企业绩效3大模块构建了我国旅行社业SCP分析模型,并对我国旅行社业的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企业绩效的状况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定量测度;有关于饭店业组织结构的分析,如张洪、张洁、杨燕(2012年)在SCP视角下对2001年至2010年我国星级饭店数量、客房总数以及营业收入等数据进行研究,并提出对我国星级饭店优化发展的建议;有关于交通业组织结构的分析,如胡啸红、江可申、白俊红(2009年)基于SCP分析框架对我国民航业的市场研究,提出重组为民航实现规模经济的一条出路;有关于影视业组织结构的分析,如耿蕊(2012年)运用SCP理论范式对中国动画产业的市场结构进行检视,指出品牌化、规模化、集群化是中国动画产业发展的现实取向。关于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的现有研究,刘树枫(2009)用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方法对房地产业的市场结构研究;唐晓灵、白宝焕(2012),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对房地产开发市场集中度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认识我国房地产业开发市场。

在现有的研究中,关于市场结构的研究涉及到很多行业。关于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的研究,也有学者进行了研究。但是,相对于现有研究,本文将采用新的指标和角度来进行分析和研究。本文根据从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到的数据,研究我国房地产业的现状和市场结构特征,并提出优化市场结构的建议。

二、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结构分析

市场结构是指产业内企业间市场关系的表现形式及其特征,主要包括卖方之间、买方之间、买卖双方之间、市场上已有的买卖方与正在进入或可能进入市场的买卖方之间在数量、规模、份额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关系和特征,以及由此决定的竞争形式。

市场结构的基本类型主要是四种,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寡头竞争。

市场结构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进入和退出壁垒、市场需求的价格弹性、市场需求的增长率、短期成本结构、生产多样化等。这些因素是相互影响的,其中一个因素的转变,会带来其他因素的变化,进而使整个市场结构的特征发生变化。

本文将以2003年至2012年我国房地产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个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套数等数据为主要研究指标,从企业的规模与构成和市场集中度这两个方面,对我国房地产业的现状及市场结构进行实证分析。

1、企业的规模与构成

2003年,我国房地产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个数为37123;2004年,其个数增长到59242;但是,2005年则有大幅度的下降,其个数为56290;从2005年开始到200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个数一直持续稳健增长,到2008年达到顶峰,其个数为87562;由于2008年遭遇经济危机,2009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大幅度缩减,个数为80407;2009年之后,一直到201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始持续缓慢增长,到2012年其个数为89859。

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济类型主要有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港、澳、台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占绝大多数比例,并且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港、澳、台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个数少、所占比例小,港、澳、台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年都有小幅变动,但基本稳定;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个数少于港、澳、台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个数,并且在2008年之后开始持续减少。

2003年我国的房地产业是以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要经济类型,到2012年依旧是以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要经济类型,并且其所占市场比例越来越大。

从2005年到201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套数,除2008年有大幅度的下降,总体呈上升趋势。平均住宅销售套数也呈现出相同的发展趋势。

2、市场集中度

市场集中度是指某一产业市场中卖方或买方的数量及其在市场上所占的份额,它是反映市场垄断和集中程度的基本概念和指标。对市场集中度的衡量指标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绝对集中度指标,二是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简称HHI指数)。运用绝对集中度对市场集中度进行衡量有三个无法体现和反映的状况,一是无法反映全部企业规模分布对市场集中度的影响,二是无法体现最大的n个企业在市场上所占份额在其内部是如何分布的,三是无法反映市场份额和产品差异程度的变换情况。因此,本文将运用绝对集中度指标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这两种衡量方法对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进行实证分析。

(1)绝对集中度指标(CRn)

绝对集中度指标是最常用、最简单易行的市场集中度的衡量指标。它是指行业内规模最大的前n个企业的有关数值X(如产值、产量、销售额、销售量、职工人数、资产总额等)占整个市场或行业的份额。其计算公式:

其中,CRn为X产业的绝对市场集中度,Xi为X产业的第i为企业或者地区的产值、产量、销售额、销售量、职工人数、资产总额等,N为X产业的全部企业数或者地区数。但是,在用计算指标时,由于产值受季节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大,所以一般优先采用产量和就业人数作为计算指标。因此,本文在分析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时,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研究对象,采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套数作为绝对集中度指标计算的指标,并运用多值分析法(即n=4和n=8),分别考察2005年至2012年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

根据2005―2012年我国房地产业市场集中度的计算结果,从2005年到2012年,房地产企业住宅销售套数在前五位的主要是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四川省、辽宁省。这五个省份,一直稳居前五,只是在排名上有上下变动。其中,上海市在2005年排第五名,在2006年排第六名,之后排名没再进入前八名。这些排名在前几位的省份,都基本上是东部沿海省份,中、西部地区的省份很少能排名进前八位。在这一点上,也体现出我国房地产业的地区发展不均衡。

根据美国学者贝恩的市场结构分类理论,CR4在30%~35%或者CR8在40%~45%时,市场集中度为寡占Ⅴ型;CR4在35%~50%或者CR8在45%~75%时,市场集中度为寡占Ⅳ型。2005―2012年我国房地产业市场集中度计算结果表明,我国房地产业属于中下寡占型市场结构。并且从2005年至2012年,CR4和CR8也都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说明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也同时说明我国的房地产业的规模化和集中化程度低,缺乏大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做支撑。

根据日本学者植草益对于市场结构的分析,CR8在40%~70%时,市场集中度为高、中寡占型。那么据此分析,我国房地产业则属于高、中寡占型。

综合美国学者贝恩的市场结构分类理论和日本学者植草益对市场结构的分析,以及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是偏低的,垄断性和规模化程度低,地区发展不均衡。

(2)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

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简称赫芬达尔指数,是一种测量产业集中度的综合指数,是产业市场集中度测量指标中较好的一个,是经济学界和政府管制部门使用较多的指标。它是指一个特定行业中各市场竞争主体所占行业总收入或总资产百分比的平方和,用来计量市场份额的变化,即市场中厂商规模的离散度。其计算公式:

其中,X为产业市场的总规模,Xi为产业中第i个企业的规模,Si为产业中第i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n为产业内企业个数。本文在分析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时,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研究对象,分别采用各省份房地产开发企业个数和各省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套数作为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计算的指标,分别考察2003年至2012年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

根据2003―2012年以各省份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个数为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的计算指标,以及2005―2012年以各省份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住宅销售套数为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的计算指标,所得到的我国房地产业市场集中度的计算结果表明,这两种不同计算指标所得结果的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都是趋近于0,并且从2003年至2012年,总体呈下降趋势。这说明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垄断性弱,竞争性强,规模化和集中化程度低,缺乏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做支撑。

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所得结论和绝对集中度指标所得结论一致,并相互支撑。

三、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市场结构处于中下寡占型,这说明我国的市场集中度很低,竞争激烈,但是规模化和集中化程度低。这样的市场结构会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和不必要的恶性竞争。因此,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对于我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进行政策性倾斜,运用国家力量,提供优惠政策,吸引房地产资本向中部、西部地区流动。根据上文对于我国房地产业绝对集中度的计算结果,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区域发展不均衡,房地产业开发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和沿海地区。在自由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都集中在东部和沿海地区,无序竞争,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因此,需要政府的干预和指导,引导房地产资本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中部、西部流动,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协调、均衡发展。但是,同时也要避免盲目投资和盲目增长。

第二,加强宏观调控,调控土地政策、房屋保障政策等。对土地政策和房屋保障政策进行调控,能够有效的控制住宅的市场供给数量,并能引导需求发生变化,从而能够保证房地产行业的供需发展平衡。

第三,调控融资政策,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优惠的融资政策。在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发展不均衡,一直存在着小型的经营不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运转不良,空房率高。对融资政策进行调控,能够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扩展融资渠道,利于其资金融通和企业规模、市场规模的扩大,控制行业内企业数量。同时,提高房地产行业的进入壁垒,降低退出壁垒,让行业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市场集中度。

第四,创新房地产业发展模式,提高市场集中度,增强规模效益。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垄断性和集中程度低,缺乏大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做支撑。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对于这种小型而且经营不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地进行收购和兼并,避免资源浪费,促进房地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提高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

【参考文献】

[1] 张洪、张洁、杨燕:SCP视角下的我国星级饭店业市场结构分析[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5).

[2] 张安民、李永文、梁留科:基于SCP模型的我国旅游社业的经营测度[J].旅游学刊,2007(10).

[3] 胡啸红、江可申、白俊红:基于SCP的中国民航市场研究――以重组为主要视角[J].税务与经济,2009(5).

篇13

Keywords: real estate; Project management;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因此居民对住宅小区的住房要求与条件越来越高。这样不但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带来了巨大机遇,而且促使房地产企业越来越重视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针对这样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以对市场的把握、房地产需求以及现代房地产开发管理理念为基础,运用现代房地产开发管理体系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以此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含义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最终目的是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目标,其是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作为基础,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在开发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按其内在运行规律,建立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管理系统。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是一套复杂的管理体系,它以房地产企业、监理公司为主管,各参建单位参与,通过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四个方面的管理,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有效进行,最终实现项目目标。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具体流程步骤:

1、其在计划管理方面。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计划管理,能使项目的开发建设有计划、按顺序有条不紊地展开。也就是说,通过使用一个动态计划管理,将工程项目全过程和全部开发活动纳入计划轨道,从而使项目有序地达到预期总目标。

2、其在组织管理方面。这是指通过职责划分、授权、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以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形成一个高效率的组织保障体系,使项目的各项目标得以最终实现。

3、其在协调管理方面。其意义是为开发项目提供协调和谐的公共环境,保证项目开发建设顺利进行。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多单位间的协调对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施工成本有着重要的影响,使得房地产开发工程综合协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4、其在控制管理方面。其意义是有利于对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成本进行控制,并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益。控制管理主要是通过计划、决策、反馈和调整等手段,采用项目分解,各种指标、定额、阶段性目标的贯彻执行与检验等措施,对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资金使用等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开发项目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房地产开发管理中的三项重要工作

1、房地产开发用地规划管理

房地产开发用地规划管理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规划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规划管理。由于这一规划管理的不健全导致了一系列关于我国房地产开发用地规划管理中的问题。首先日益表现出来的是城市问题:①房地产开发商把尽量获取廉价土地作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重要大事,这就导致了他们盲目地圈地和囤积土地。随着我国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土地粗放利用现象十分严重,盲目圈地囤积土地屡禁不止。②旧城改造的缓慢进展过程。③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④保障性住房严重供应不足。 其次是规划问题。我国大部分城市规划都滞后于城市建设; 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往往希望通过市场情况来变动规划设计方案等,其最终就是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提高房地产开发的综合市场竞争力及其经济效益,房地产开发一定要注重房地产开发用地规划管理。

2、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

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是房地产开发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其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使房地产开发工程全局协调、使质量监督等工作科学地开展,对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和管理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现代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现代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识到开发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房地产开发管理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过程各方面工作的知识基础和经验,然后基于这个开展工程管理工作,从而保障项目开发的经济效益。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求,其项目管理工作应从全局把握出发,以明确的职责权限、较高的综合协调能力以及对合同的管理来保障房地产开发工程顺利开展。因此提升开发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是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的基础。

其次,房地产开发商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房地产规划管理工作,把综合协调作为基础,这样才有利于房地产开发施工过程的顺利开展进行。

最后,房地产开发商要注重房地产开发工程的质量管理。因为质量管理是任何企业处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基础,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

3、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

由于受房地产开发竞争对手抢先进入市场使市场竞争加剧;银行贷款利率升高;投资风险增大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有开发风险的产生。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房地产投资而造成的损失可能性大小。目前风险回避,风险预防,风险转移及风险自留都是对风险实施的重要管理措施。因此房地产开发商要注意分析其风险产生的原因,注重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的过程和方法,从而运用合适的措施来对付可能的风险。

首先通过风险识别的关键方法及其重要影响因素分析认识项目风险的类型,再利用合适的过程和方法应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带来的风险。因为房地产开发有着投资规模大, 建设周期长, 开发条件差及涉及面广等一系列特点, 因此它的开发存在着较大风险。通过讨论和分析,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能够明显降低和控制项目风险产生的机会。

1)注重优化投资组合,以利于实现风险分散。

2)严格控制施工工期,缩短建设时期,尽早地完成开发项目。因为项目产生的风险大都来源于施工建设过程中。因此要控制工期,尽快地完成项目开发。

3)一定要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支出。譬如:通过签订固定利率贷款合同来实现来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通过与建筑企业签订固定预算合同来减少建造费用;通过承包合同中延期罚款的条款来降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风险。

4)务必要提前预租或者预售。尽快地回收资金要在前期和中期完成,争取尽量多的定向开发和团购在动工之前就要完成,或者在动工和完工之前, 就与租户和客户签订租约、预售协议。

5)在销售过程中, 实行尽量多的优惠政策措施。房地产开发商可以考虑物业费,配套费等是否可以优惠等等措施。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要注意分析其风险产生的原因,注重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的过程和方法,再运用合适的过程和方法来对付项目风险。这样才有益于开发企业的效益。

四、总结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人文、生态和法制等诸多方面,要把房地产开发管理好,必须树立现代开发管理理念,着眼未来,把握机遇,迎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