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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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

篇1

关键词 大众传播;影像艺术;优化;摄影;电子商务

1 大众传播

大众传播指通过现代化的大众传播媒介,面对极其广泛的受众所进行的公开信息传播。大众传播的主体是一般社会大众,一般社会大众是大众传播过程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对象。一般的社会大众并没有接受大众传播的义务,而接受的主动权在于一般社会大众手里,只有符合一般社会大众的需求,大众传播才有可能发生。

而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图像时代”,这种信息传播的媒介主要是网络传播,网络传播的普及标志着大众传播的崛起。一般社会大众越来越依赖于通过使用网络媒介来满足需求,网络媒介在一般社会大众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因此网络媒介对一般社会大众的影响力也就越大。影像又是网络传播的主要方式,也就是说我们重新确立了图像对于网络传播的作用,通过影像来阐述和分析我们的社会及社会活动也越来越频繁。

2 影像艺术的审美和观赏特性

2.1 影像的来源

近年来,影像成为广泛使用的词汇,鉴于其含义繁杂的状况,加以归纳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这一时髦词汇的内涵。最早使用“影像”一词语大概可追溯到古希腊的柏拉图,他把世界分为可知世界和可见世界,可知世界就是著名的理式世界,可见世界就是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又分为实物和影像两部分,我们周围的自然物、人造物和一切自然界都是实物,而绘画等则是影响。可见,柏拉图使用的“影像”概念类似于图形和图像。在他之后,中世纪的奥古斯丁也用了“影像”,在他关于美的理论中,将美划分为理智美、精神美和物质美三个等级,其中物质美局部反映上帝美并经常指向上帝美,他的“影像”更像是影子的代称。

2.2 影像艺术的含义和特性

影像艺术是人类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影像参与的历史传承是不完整的,影像的缺席是一切历史叙述体系中致命的遗憾。而影像作为人类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厚的美学基础,早在20 世纪初就有一些哲学家高度重视影像艺术背后的文化问题。20 世纪60 年代之后,更有法兰克学派的著名理论家马尔库塞提出了体现艺术本质的真正艺术的三个特点:美学形式、自主性、真实性。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影像艺术所具有的美学功能。

一是文化、审美和记录历史的功能,影像艺术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是一般社会大众都能够参与的艺术,它没有舞台,没有审美界限,有的只是一种记录生活的方式。而观赏影像艺术作品本身就是一个审美的过程,创作者对于影像作品的构图、光线、色彩、影调、叙事结构、情节等都具有一定的审美要求,这样才能够给社会大众以美的享受,唤醒社会大众观赏影像作品时产生愉快的心理体验,从而提高他们的审美经验。

二是影像艺术还具有广泛传播的功能。影像产品作为一种高科技的产物,在网络传播高速发展的今天,其传播活动已经影响到了每一个百姓、每一个家庭。而影像艺术从高雅的殿堂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当中,成为了一种趋势,而且势在必行。

三是影像艺术能够给各个阶层提供服务。影像艺术为各个阶层(上至政府,下到普通老百姓)提供必要的宣传与分享生活等服务。

3 影像艺术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我们在步入“图像时代”的今天,影像艺术作为网络传播的主体,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一张好的图片、一段精彩的视频往往是一套网络营销成功的开始。目前,在国内著名的电子商务网站包括淘宝网、天猫、京东商城等,展示产品首先要做的就是拍摄产品图片和视频。因此影像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好的影像对于提高产品的销售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而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影像作品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已经成为了我们网络营销的必要工具。它能够传达产品的重要信息,它不仅仅是一张照片、一段视频或者一个动画,而是具备了产品所具有的核心价值,而这种价值随着受众审美经验的积累,受众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其次,影像在互联网营销中起到了展示商品的重要作用。影像本身真实记录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除了清楚表达产品的外观和形态之外,还能够通过一些特殊的技术手段结合一定的创意,让我们受众感受到心理的愉悦,从而产生强烈的购买欲望。再次,影像艺术作品本身在反映客观事物的同时,也体现了创作者对于生活的态度和评价。当我们在观赏影像的同时,也会潜移默化的受到创作者态度的影响和教育。

4 结语

影像艺术在互联网与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商务已经逐步改变了我们传统的商务模式,也成为了大众传播的重要的媒介和交流工具,影像艺术的积累受到了新的审美方式的影响,又促进了审美经验的不断提升。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变化,影像艺术和大众的审美需求也在不断的改变,作为影像传播者,我们需要更多的从产品自身实际出发,应该充分考虑不同媒体展现的影像效果不同这个因素,以便影像作品可以以最好的效果展示并且传播,从而使自己的产品通过影像这种介质得以最佳效果的销售。

参考文献

[1]李彬.大众传播学[J].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6.1.

[2]王彬.影像艺术的思考[J].中国摄影家,2007.3.

篇2

一、舞蹈网络传播的时代性

随着现代大众传媒技术的发展,大众传播逐渐成为主要的传播方式,尤其是互联网对舞蹈艺术领域的渗透,拓宽了舞蹈传播的发展空间,为舞蹈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无论是专业舞蹈工作者,还是业余舞蹈爱好者,也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只要有网络连接,能熟练地操作网络,很快就可以实现舞蹈的网络传播。所以,舞蹈网络传播不仅是一种舞蹈传播方式,而是一个时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标志。互联网不仅给人们提供大量的舞蹈教学资源,还提供舞蹈讨论、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满足上网群众对舞蹈资源多方面的需求,这种集多种交互功能于一体的形式,让广大舞蹈爱好者体验舞蹈传播的全新形式,为舞蹈的普及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在线播放和传输技术之上的远程舞蹈教学,使几个在不同地域的舞者同时发生舞蹈表演和交流的关系。现场投射的远程影像和现场表演的舞者,在这里发生时间和空间上的某种错变和重组,使舞蹈表演不再是简单的概念,而是新时代舞者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结合时代需要发展的全新舞蹈传播形式。

二、舞蹈网络交流的便捷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成了人们进行日常交流的主要平台,舞蹈教学资料的搜集和查阅、舞蹈视频的欣赏、舞蹈信息的以及舞蹈的交流与互动等,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完成。互联网的普及,给舞蹈的传播与交流提供了便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传播快捷。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使人们习惯于通过网络查阅相关舞蹈资料、观看舞蹈视频影像等。由于舞蹈的网络传播方式波及范围和快捷程度都远远超过了传统的传播形式,并且省去了传统传播中印刷、制作、运输、发行等中间环节,给专业舞蹈工作者和业余舞蹈爱好者的学习和交流,提供了经济、快捷的服务,因此受到广大舞蹈网民的青睐。2.资料搜索便利。网络时代,各种网站多如牛毛,做得较全面的舞蹈网站有:中国舞蹈网、舞蹈之家、舞动舞蹈论坛等。这些形式丰富多样的网站,为舞蹈交流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在这些网站上,不仅可以欣赏各种类型的舞蹈作品和查阅相关的舞蹈文字资料,还可以通过网络的多种检索方式,快速获取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正是由于舞蹈网站检索的便利,才吸引了众多专业舞者和舞蹈爱好者的目光。3.网站选择自由。网络传播突破了人际传播一对一或一对多的限制,接受者享有极大的选择权和主动权。在网络传播中,舞蹈接受者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网站,可以自主选取自己感兴趣的舞蹈内容和接受形式,以及接受时间和顺序;由于网络资源的容量非常大,有些网站又没有地域、国界、身份等限制,大家可以自由地进行舞蹈审美;可以在网上自由地舞蹈信息,不仅可以文字,还能显示图像、声音,不仅可以同步传播,还可以异地传播,总之就是自由地选择合适的网站,按照自己喜爱的方式浏览舞蹈或下载舞蹈视频等。4.交流互动方便。当下通过舞蹈网络游戏互动的形式传播舞蹈文化,已经是屡见不鲜了。舞蹈网络游戏作为一种新兴的娱乐消遣方式,已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一席之地,并且成为一种舞蹈文化传播的时尚。舞蹈类的网络游戏集音乐、节奏、指令编排和操作于一体,为世界各地的玩家提供了一个虚拟现实的交往平台,形成一个基于现实社会而又开放于现实社会、虚拟的互动交流平台。人们可以通过这个舞蹈交流平台进行互动和交流,人和人之间的交流不再受到空间和距离的限制。所以,舞蹈网络游戏中的人际传播方式与交往,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面对面的传播形式,而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如:跳舞毯、跳舞机,或者是用Shockwave软件制成的互动动画网站,无论哪种形式的舞蹈互动游戏,其目的就是通过虚拟现实(VR)的交互与感知,在虚与实的环境中尽情体验舞蹈互动与交流带来的快乐,达到舞蹈传播的目的。

三、舞蹈网络资源的共享性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逐渐改变,一种全新的分享经济的观念深得人心,推动了舞蹈传播的发展,即通过网络软件实现网络中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传递,达到共享舞蹈资源的目的。如:世界各地有大量中国民间舞蹈的爱好者,众所周知,在国外很难购买到中国民间舞蹈的影音资料及教材,甚至没有相关的舞蹈教师,这个时候传统的舞蹈传播局限性就出来了。网络传播恰好可以克服这一弊端,一套完整的中国民间舞教学视频或一部完整的中国民间舞蹈剧目,通过网络传播或网络资源的共享,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完成不限地点的传播。又如:一些舞蹈网站把当代舞蹈家的舞蹈作品片断和舞蹈教学的片断,以不断更新的舞蹈组合形式,吸引舞者和学习者;也有舞蹈网站也曾经用简单的三维人物,不停地重复每一个基本的舞蹈动作;等等。诸如此类的网络资源,在网上都是颇为流行的共享资源。四、舞蹈网络信息的再生性互联网之所以受到广大舞蹈民众的喜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再生功能。舞蹈网络信息以数据为中心,不仅信息存储容量大、传播速度快、便捷,而且波及范围也远远超过传统的传播方式。如:舞蹈类的电子书籍不仅可以反复地翻阅,还可以复制、打印、下载;舞蹈视频可以在线观看,也可以下载反复地欣赏。不仅如此,舞蹈网络信息还可以对抗人为破坏、网络攻击、硬件故障以及自然灾害等,无论是人为还是非人为的因素,导致舞蹈信息数据丢失,它都能在短期内迅速进行恢复;即使电脑存储设备不工作,舞蹈信息数据也基本不会丢失,可以采用修复功能进行快速恢复。这种具有再生功能的舞蹈资料和信息,是传统的传播形式比不了的。

结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舞蹈网络传播越来越普遍,舞蹈视频点播、在线视频欣赏越来越常见,这种科技支持下的舞蹈传播方式,为舞蹈的传承、发展和繁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互联网在为人际传播和交流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存在的一些隐患也让人忧心,如:舞蹈网站的维护、舞蹈知识传播的准确性、舞蹈资讯的真实性以及舞蹈信息资料的更新等。如何应用好这种新兴的传播方式进行舞蹈传播,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研究网络传播的方式和表现形式,不仅是对传播理论研究的重要补充,也是对近几年来舞蹈大众传播媒介迅速发展的认识和剖析。目前,舞蹈学术界对网络传播应用问题的研究并不多,没有实质性的指导意见或建议,所以在舞蹈网络传播这一新的传播方式的发展过程中,只有扬长避短不断进步,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大众传媒时代舞蹈网络传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隆荫培,徐尔充.舞蹈艺术概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2]孙晓梅.舞蹈多媒体技术及其应用[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3]彭兰.网络传播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4]陈芬.舞蹈教育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与舞蹈[J].大众文艺(理论),2008(08).

[5]祝嘉怡.当舞蹈面对网络———互联网对传统交流模式的挑战[J].舞蹈,2007(04).

[6]黄倩.从网络看数字媒体对舞蹈的影响[J].大众文艺,2010(14).

[7]杨璇.新媒体艺术语境中的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J].艺术评论,2010(07).

篇3

新闻自由作为一项政治权利和新闻本身存在状态的统一体,是新闻事业诞生、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

1、新闻自由的实质。从本质上讲,新闻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同一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政治权利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一种体现。包括新闻采访自由、消启、传送自由、报道自由和保护消息来源自由、受众收受信息自由、批评自由等。用恩格斯的话来说,‘就是每个人都可以不经国家事先许可自由无阻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2、新闻自由的形式。今天,新闻自由在世界各国己成为公民实现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公民政治权利的一部分。尽管各国政府赋予其人民或人民争取到的新闻自由内容不尽相同,但新闻自由外在表现形式基本形成共识,这种共识本身也是大众传播发展内在规律的必然要求和体现。

著名新闻学学者孙旭培把社会主义新闻自由表现形式归纳为报道新闻自由、发表意见自由、批评自由和办报自由等四种。

3、传统媒体实现新闻自由的程度。在传统大众传播环境里,受众在一定范围内能够自由充分地接受、选择新闻信息,是大众传播条件下新闻自由实现程度的体现。受众本身也是新闻报道对象,其地位日益被大众媒体所重视,媒体尽量为受众直接参与新闻传播提供了较多途径。

4、收音机、电视机、报纸等传统媒介为受众享受新闻自由提供了物质上保障。因此,受众可以更容易拥有多种大众媒介,为其享受较充分的新闻自由提供了有力保障。

5、传统媒体实现新闻自由的局限性。一方面传统媒体是由点到面的单向传播,受众反馈渠道单一且量少,尤其受传双方互动性差。因此,传统媒体由点到面的传播特性决定了受众有单方面接受媒体所提供信新闻信息的自由,媒体有传播新闻信息的自由,这就形成了受传双方享受不对称、不平衡的新闻自由。

另一方面传统媒体由少部分人直接运作和控制,广大的受众被置于传播流程的终端,被动地接受媒体提供的新闻信息

其次、传播符号单一,不能多方位多层次展示现实生活。看电视、读报纸杂志和听广播是三种完全不同的接受新闻信息的方式。所以,传统大众媒介之间这种各自鲜明特性是其形成三足鼎立格局的关键所在。

二、网络传播时代对新闻自由的变革

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正式把“互联网” 定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传播媒体。这表明互联网的新闻信自、传播功能及其巨大优势被承认。网络传播从内容到形式都全面超越传统大众传媒,网络传播是新一代媒体。在中国,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媒体属性的展现最初被几大门户网站体现出来。门户的概念从根本上讲应该是网络浏览的指引,随后这些网站开始偏离门户属性,发展成为新兴媒体,即网络传播。

1、什么是网络传播。传播无非是信自、流通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信息的源头、信息流通的渠道、信息的归宿等几个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传播都不成立。传播是信息的双向流通过程。所谓传播即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

因此,本质上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传播是一种信息共享的过程,是一种双向的社会互动行为,即信息的传递、接受与反馈,并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体现一定的社会关系。

中国现代媒体委员会常务主任诗兰指出,网络传播有三个基本特点:全球性、交互性和超文本链接方式。他认为网络传播以全球海量信息为背景、以海量参与者为对象,参与者同时又是信息接收与者,并随时可以对信息作出反馈,它的文本形成写阅读在各种文本之间随意链接,并以文化程度不同而形成在各种意义的超文本中完成的传播。还有人认为网络传播是指以多媒体、网络化、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的国际互联网络。

2、网络传播挑战传统新闻自由的技术优势、运行原理。美国著名传播学者Everett. M. Rogersv指出,新技术、新媒介为公众所普遍接受的5条标准为:方便兼容、可靠、可见,网络传播在方便、兼容、简便、可见上显出明显优势。可见网络传播飞速发展是有其一定背景支持的。这种背景就是互联网络本身的技术优势及其运行原理,网络传播之所以能够挑战传统新闻自由的根本保证正在于此。

3、互联网为网络传播提供简捷通道

互联网的出现为网络传播在全世界兴起、蔓延,提供了一条简洁的途径,正是由于互联网的特点,网络传播以一种崭新的方式和形态为世人所青睐,并成为新一代传播媒体,重新改写传统意义上的新闻自由。

三、网络传播对传统理念中的新闻自由变革

网络传播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化传播方式,有着与传统媒体截然不同的新特征和新内容,由此,网络传播时代新闻自由无论是作为一项公民的民利还是网络传播本身的要求或提供的可能性,其与传统大众媒体的新闻自由相比都发生了巨大、具体和深刻的变化。

新闻自由是公民政治权利一部分,是大众传播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样也是新闻信息自身运行的一种良性状态。新闻自由作为公民民利的一部分,包括公民发表言论的自由、接近媒介自由以及知晓权等,但是在传统大众传播生态环境里,新闻自由往往更多地表现为统治阶级创办、控制媒介的自由和新闻机构传播新闻的自由;而广大的受众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形式上自由,但在具体的传播环境里,他们只有接受、选择被媒介传输新闻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传播环境里,新闻自由的形态没有完展开,而以新的传播媒介、新的传播方式为基础的网络传播大大改写了新闻自由展现的形态。“很多学者在讨论什么是信息民主化时,大家的理解是网络产生之后,新媒介给每一个上网的公民更大的自由度和表达意见的机会。

1、网络传播――分散式传播结构体系。网络传播容量是无限的,物质载体是无形的;网络传播空间是开放的、民主的,任何具备一定条件的人都可以进入,客观上人人平等,任何一台电脑都可以连网。作为全球性公共基础设施的互连网络,任何一个国家或跨国公司控制、垄断它是几乎不可能的,所有具备一定条件的组织或个人都可以在此‘安营扎寨”。每天,互联网上都会有成百成千的新网站出现,要想控制每一个网站对信息的传播完全是空想。

传统大众媒体最大的特点是少数人、少数机构去运营,统治集团易于左右、控制或影响它们,由此形成大众传播一系列的特点;而网络传播由于互联网的本质,最根本的特点是全民可以参与,强大的社会控制系统、少数人运营作用被弱化。因此,网络传播这一特点为其改变传统大众媒体形成的新闻自由理念提供了必备前提。

2、传播主体多元化,传受双方界限被打破,受传角色界限模糊或相互之间任意转换。传统大众传媒的传播主体单一且须具有一定资格,新闻传播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居于信息流动的前端,但人数相对于广大受众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传播新闻、信息是这些职业新闻传播机构和个人的使命和权力。而网络传播诞生后,“传统的单一主体结构构成的新闻格局已经瓦解,多元化的传播主体构成正式形成。

首先,许多网民通过电子邮件、网络聊天、电子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信息或新闻,他们已成为事实上的新闻传播主体。另外,在网络新闻传播里,传播主体又增加了随机上网的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突发事件新闻传播上,网民因其有利条件可以在网上第一时间报道,网上个人新闻传播在这个时候能起到独特作用。在网络上每个网民都有充当传者角色的可能和机会,把自己的意见、言论及发现的新闻线索随时随地传给相应的网上媒体或亲朋好友。因此,在网络空间里受众的知晓权、发表权能够进一步得到实现。这种变化在传统大众媒体独霸时代是不可想象的,网络媒体带来的这种变化更有利于打破人为的新闻封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及时性。

尽管每个人都可以建立自己的‘媒介’来表达观点,但大多数网民无论在信息技术、人力还是在时间、经济实力上都无法与专门网站相比,从而处于明显劣势。另外,网民上网的习惯使他们在寻找到较好满足自己需要的网站之后,有些网站则无人问津形成虚设。

尽管如此,在网络传播里,传统单一主体构成的新闻传播格局已经瓦解,多元化的传播主体构成正在形成。这种趋势的出现与当代社会的多元结构相一致的。网络传播提供的客观可能性大大加速了当代多元社会结构的发展趋向。

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新闻、信息传播主体已大大多元化了,除了大众传媒机构的职业新闻工作者、各传媒的网络记者外,任何有条件上网的网民都可能是受传角色的统一体,都可以把自己了解的客观事件的变动、看法直接传到个人主页。同时职业新闻工作者可以阅读网民的邮件、贴上的观点、消息,成为真正的受者;网民传送的作品、观点、争论会或多或少影响上网的新闻记者,这种信息传播境界是传统媒体可望不可及的。所以,在网络传播时代,传者、受者已没有严格的界限,网民可以享受到作为一名传播者的乐趣,真实客观地了解和认识世界。当然政府也逐渐探索管理网络媒体的办法,网民传播信息的渠道受到一定限制

3、网络媒体传播成本低廉,传播内容广泛而丰富且随时更新及补充。网络传播已成为一个由个人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组成的系统。网络传播这种信息传播方式的多层次性,极大方便了信息、言论在互联网里及时快速的传播,大量的信息能够从不同渠道得以公开传播。网络传播实现了现实生活发生的新闻事件可随时、同步在网上传播;传者可随时更新、补充。保证了信息在第一时间里传播,无须大量的物质损耗,大大降低了传播成本。网民享受如此新颖的传播万式标志了新闻自由的发展新阶段。

4、传受关系互动化且传受之间互动及时、方式多样。网络传播提供了一种多向传输信息的渠道,传受之间能够随时沟通交流,形成互动性传播操作环境,为传受双方提供了一个平等交流的信息平台。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大众传媒模式中手段与反馈手段相分离的局面,受众能及时有效地发表意见,使传播过程达到良胜互动。交互性是网络传播最鲜明的特点之一,其信息传输方式呈双向互动交流方式

四、网络传播时代新闻自由发挥到极致

1、用户主动获取个人化信息。网络系统具有功能强大的信息检索功能和浏览功能,浏览器大大方便了人们在网上进行搜索与浏览。利用信息检索技术,人们可以获得更具个性的新闻信息。另外,现在有的网络媒体推出一种信息推送技术即新闻传播主体根据用户的需求为他传送提前预订的专门化信息,包括网络广告。

2、随意安排使用时间。互联网有强大的记忆功能和存储功能。因此,相对于传统媒体,网民在使用网络传播获取新闻信息的时候获得了空前的新闻自由,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动的接收大众媒体过滤后有限信息。这种自由度是对传统新闻自由的全面升华和超越,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是一种进步,更有利于人类传播业的发展,有利于人类进步和发展。

3、网络传播时间的快捷性。新闻自由的含义还包括客观世界发生的新闻信息在时间、空间的运行态势。网络传播出现后,新闻、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上自由度发生了空前变化。新闻信息在传播时间的快捷性、空间的广泛性是今天全球“一体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性。网络传播的出现,在相当大程度上突破了信息传播的时空局限。

综上所述,在网络传播环境下,新闻自由与传统媒体时代相比都达到了新的自由高度,“新闻自由”作为一种新闻传播理念、新闻信息自身运行的要求和作为公众的一种民利,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网络传播环境里,新闻信息、传播主体的多元化、受众主动化意识增强和实际地位提高,传受双方互动关系的形成、新闻信息传播的多媒体。所有这些,既是网络新闻传播超越传统媒体传播的关键所在,更是网络时代新闻自由的具体展现。批评自由如今在互联网上更方便、大胆、无忌,公民的言论自由充分在网上体现出来。

因此,网络传播时代,新闻自由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和内容,网民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发表意见权和知晓权的平等。

参考文献:

[1]李希光.网络记者.三峡出版社.

篇4

媒体来源于“Medium”一词,早期音译为媒介,意在两者之间,主要是指人们所借助的,用来传递信息与获取信息的工具、渠道、载体、中介物,有时也包含技术手段。大体可以认为,媒体是实现信息从信息源传递到受信者的一切技术手段。媒体一般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承载信息的物体,二是指储存、呈现、处理、传递信息的物体本身。

媒介可以理解为传播媒介,也可理解为传播渠道、传播信道和传播工具等,是传播内容的载体。具体来讲,传播媒介也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传递信息的工具和手段,如电话、计算机及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与传播技术有关的媒体;二是指从事信息的采集、选择、加工、制作和传输的组织或机构,如报社、电台和电视台等。

单单从概念上似乎无法区分媒介与媒体的关系,似乎媒介和媒体是一对孪生兄弟。个人理解认为,所谓媒介,即其所指的传播物质与技术手段;所谓媒体,个人理解则偏重于提供和传播信息内容的组织和机构。媒介的发展伴随着人类的发展,其发展贯穿了整个人类的历史,媒介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和规模之后,出现了媒体。

手机媒体,是以手机为视听终端、手机上网为平台的个性化信息传播载体,它是以分众为传播目标,以定向为传播效果,以互动为传播应用的大众传播媒介。被公认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的“第五媒体”。从移动媒体来讲,手机媒体是以手机终端为媒介、移动业务为载体、移动网络为通路而构筑的新媒体。主要包含内容、通路和媒介。

与传统媒体相比,手机媒体具有这样的优势,它可以消除时间差、空间差和阶层差,还原媒体的本质,实现了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从这个角度看,手机媒体是真正意义上的大众媒体。也正因为其优于传统媒体的特性,手机媒体发展迅猛,短短几年手机媒体所达到的受众规模之广、用户活跃度之高、影响力之大令人膛目结舌。不仅改变了人们传播和消费媒体内容的方式,而且革新了内容创造和舆论制造的模式。以微博的盛行为例,每个人都是“自媒体”,移动互联网上UGC的内容将超越专业媒体人士创造的内容,手机媒体进入前所未有的新时代。

一、手机媒体发展过程及现况

自1973年第一部手机的问世,手机的通信模式从模拟手机时代(第一代移动通信,简称1G), 到GSM手机时代(第二代移动通信,简称2G),再到现在的3G手机时代(包含WCDMA,TD-SCDMA等),手机媒体实现了爆炸式增长和跨越式发展。

2012年,手机首次超越台式计算机成为中国第一大上网终端。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报告显示,2012年全年我国手机网民数量已达到4.3亿人,年增长率达18.1%,远超网民整体增幅。值得注意的是,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继续上升,已由69.3%上升至74.5%,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逐步确立。手机因其与受众“零距离”接触、时间频繁等特性,而成为带体温的媒体,这从根本上弥补了传统媒体“照顾不到”的信息空位。手机作为随身携带的个性化媒体,以移动性、个性化、互动性、多媒体融合、传播范围广、效率高的特点满足了受众对于信息传播和获取的几乎所有要求。

新媒体时代,手机无疑是新媒体的领军力量,作为手机的用户,在同一时间,在传播中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作为使用者的人们既是受传者也是传播者。手机媒体用户传播的类型也复杂多样,从人内传播、人际传播再演变为大众传播。其传播的方式也不仅仅局限于单向和双向传播,而是在融合两者的基础之上,衍生为一种有反馈的‘扩散式’传播。手机媒体的反馈机制越来越强,正如麦克卢汉所描述的――我们塑造了工具,此后工具又塑造了我们。

二、人际传播、手机媒体的互动及影响

(一)人际传播的定义及特征

人际传播(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信息传播活动,也是由两个个体系统相互连接组成的信息传播系统。一般认为人际传播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面对面的传播,另一种是借助某种物质媒介的传播。人际传播归根结底是人们社会活动的结果,人们生存在社会之中,离不开与他人之间的交往。在人们的交往活动中,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要传递和交换知识、意见、情感、愿望、观念等信息,从而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认知和互相吸引。我们可以进一步把人际传播划分为直接传播和间接传播两种形式。所谓直接传播,指的是传播者和受体之间无需经过传播媒体或媒介而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信息交流的过程。直接传播主要通过口头语言、类语言、体态语的传递进行信息交流。间接传播是指在现代社会里的各种传播媒体出现后,人际传播不再受到距离的限制,可以通过这些传播媒体进行远距离交流。与此同时,人际传播的范围被大大拓展了。

在人际传播过程中,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信息交流,无论与是直接传播还是间接传播,总要借助“媒介”物质,即使是直接传播也要凭借空气进行声音的传送,来达到信息交流的目的。在间接传播中,随着技术和媒体的快速发展,麦克卢汉‘地球村’的这一学说也越来越得到事实的验证,已经被大家广泛接受。毫无疑问,手机媒体在人际传播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手机媒体使得过去一对一的媒介对应关系逐渐模糊、消失的同时,对人际传播产生了微妙的影响。

通常来讲,人际传播主要有五个特点:

1.直接的人际传播不需要任何非自然的媒介。因此,人际传播简便易行,不受机构、媒介、时空等条件的限制。

2.传播活动中,从信息的发出者和接受者角度来说,同一次人际传播活动中的双方可以互为传播者和受传者。

3.人际传播中反馈迅速,双方交流更充分。

4.相对大众传播而言,人际传播的信息量较少、覆盖的范围比较小、传播的速度也比较慢。

5.在人际传播活动中,尤其是在多级的人际传播活动中,信息传输过程中更容易产生‘噪音’,容易走样。

(二)手机媒体与人际传播

在人际传播活动中,手机媒体具有明显的人际传播特征,个人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手机媒体对人际传播的特征进行了加强,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在移动中传播。手机媒体信息传播更快速、灵活、机动性更强,超越了地域、时间和电脑终端设备的限制,实现了实时数据传输和即时的交互性信息传递,从传播的接收与限制看,真正实现了信息即时交换。

2.“去中心化”。信息传递过程中,手机媒体固有的人际传播本能和特性非常突出,发送双方兼备传、受者双重身份,并且始终处在不断转化的过程中。手机媒体使用者在共享与传递信息时,构成了广泛性与丰富性的受众群体集合。社会信息不再单调地朝着某种方向流动,而是呈辐射状,在立体的网状结构中向多个方向流动。手机媒体大大提升了人际传播的能效性,冲淡了大众传播媒体在社会信息流动过程中的绝对主导地位,去中心化的传播网络使得社会信息流动过程更加复杂。

3.一种可选择的多重传播。以手机短信为例,手机短信传播以人际传播模式为主,通过“一对一”式的信息互动,实现两个行为主体之间的信息传播,以此实现单一对象用户之间的连通。伴随其普及率和移动通信技术的迅速提高,短信中心控制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开始多样化,以短信群发为例,通过群发等软件对多部手机同时发送信息,可以实现“一对多”传播模式,甚至可以通过互联网络实现“多对多”的大众传播,手机媒体的人际传播范围在被大大拓宽了,手机媒体传播在某种程度上业已具有大众传播的特征。

三、大众传播与手机媒体的互动与联系

(一)大众传播定义及特点

手机媒体时代,新闻媒体与大众传播总是密不可分,人们也总是将大众传播挂在嘴边,但对于其定义,学者们似乎各有各的看法。从职业工作者角度来说,大众传播是“人类社会信息交流的方式之一,职业工作者(记者、编辑)通过机械媒介向社会公众公开地、定期传播各种信息的一种社会信息交流活动”。从传播学角度来说,所谓大众传播,就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

一般认为,大众传播的起点确定在19世纪30年代以后,科学技术在当时得到发展,1844年美国开设了第一条电报线路,为大众传播提供了快速有效的通信手段,手机媒体作为现代重要的传播工具,为大众传播的快速发展不单单提供了技术上的帮助,使其“量变”的同时,也在使大众媒体开始逐渐走向“质变”。

大众传播与其他传播活动相比,一般具有六个特点,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其特征:

1.大众传播传播活动的组织性。具体表现在,大众传播的主体一般为从事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这些媒介组织包括报社、杂志社、电视台、电台以及以大量生产为目的的音乐、影像制作公司等)。

2.大众传播总是伴随着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早期的大众传播的发展离不开印刷术,当今的大众传播同样离不开电子传播技术的发展。

3.大众传播的对象是社会上的大众,其受众不分阶层和群体。这里的大众是指的收到大众传播信息的人,只要接收到大众传播信息的人都是大众传播的对象。因此大众传播是以满足社会上一般大众信息需要为目的的活动,其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不分阶层和群体。

4.大众传播的信息具有双重属性,即商品属性和文化属性。传播组织生产信息作为自己的产品,其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具有商品属性。同时,信息产品属于社会文化产品,其消费属于精神意义的消费,具有文化属性。

5.大众传播是单向的信息传递过程。大众传播的单向性具有两个方面的局限,一是其传播的内容,受众只能在限定的范围内接收到信息,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二是没有灵活的反馈机制,受众对于媒介组织的传播活动缺乏直接的反作用力。

6.大众传播的制度性。大众传播是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其传播内容与社会行为规范及价值观念具有直接关系,其传播过程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很多国家将大众传播纳入社会制度的轨道。

(二)手机媒体与大众传播

手机媒体自一开始,是作为个性化的人际传播工具和渠道而存在的,随着科技和通信的发展,手机媒体传播开始走向大众,并逐渐朝着大众传播的方向所演变。手机媒体传播不但进行着“大众”化,而且在重新定义了大众传播。具体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所体现:

1.手机媒体参与大众传播后,传统定义的大众传播特征被淡化。传统定义认为,大众传播的传播者是有组织的专业化媒介组织,手机媒体出现以后,手机媒体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和意愿传递信息,随时随地向全世界多数人信息,这也就意味着个人或非正规媒体可以突破传统正规媒体的话语壁垒,进行大众传播。

2.手机媒体的大众传播,不再单独强调大众传播受众的数量和规模,而是将大众传播的受众群体进行了细化,将受众群分门别类,可以看作是个性化和定制化的大众传播,其原理正如社群和俱乐部一般,受众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集聚在一起,大众传播中的‘小众传播’成为必然。

3.大众传播的反馈机制开始沿着双向和多向进行转换。手机媒体使得大众传播受众的反馈更加及时,受众的主动性增强,传播活动注入了受众的直接的反作用力,传统定义中大众传播单向性、缺乏反馈的机制被改变,手机媒体正重新定义大众传播媒体的格局。

四、手机媒体: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纽带

作为新媒体的手机,可以看作是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相结合的产物。与此同时,手机媒体又不断的作用于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使两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手机媒体不仅强化了人际传播功能,又重新定义了并细化了大众传播,在兼有两者优势的同时,又突破了两者的局限。毫无疑问,手机媒体的出现和不断发展,拓宽了传播的宽度和广度。

手机媒体凭借其高度的便携性、广泛的交互性、丰富的受众资源、更快的传播速度和多媒体化等特征,成为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重要纽带,并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3G技术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以往传播的限制条件如时间、空间等,越来越弱化。从个体角度来说,手机作为人体神经中枢系统延伸,不断扩大了个人信息的传递和交互;从大众角度出发,手机媒体已经化为群体传播的延伸,多样复杂的传播交互模式,使得信息传播速度更快,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实时对讲等功能的实现,使手机媒体已经成为最方便有效的媒体。4G技术已经开启,新技术的普及将会给手机媒体注入新的能量,手机媒体用户将继续呈指数方式裂变增长,手机媒体作为连接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纽带,重新定义了传播学的概念,手机媒体将开启传播的新纪元。

参考文献:

[1]匡文波.手机媒体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5.

[2]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商务印书馆,2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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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最初是作为语音通讯工具而出现的。然而,随着数字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手机的数据接收功能不断改进,数据传输速度不断提升,手机已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通讯工具。而成为传播、整合信息的新媒体。作为一种媒体,手机比电脑普及,比报纸互动,比电视便携,其发展前景令人憧憬。随着3G时代的到来,无线通讯技术的完善、用户认知的不断提高和运营模式的逐渐形成,手机将可以更快、更好地承载目前各种媒体的传播方式和内容。

在传播学中,媒体是指传播信息的物质实体及与之相应的组织。媒体提高了信息传播速度,拓展了信息传播渠道,扩大了信息传播范围。从这个观点出发,手机即是媒体的一种。但手机的出身是通信工具而非媒体,手机作为媒体得到承认是个渐进的过程,其间,手机媒体的存在形式虽技术的发展不断变化,日益丰富。

一、手机短信开启手机传媒

第一代模拟制式的手机只能进行语音通话,第二代GSM、TDMA等数字制式手机增加了数据接收功能,如接受短信功能。手机短信息是移动通讯服务商为手机用户提供的一种将全球通数字手机与中文寻呼机的功能合二为一的增值服务。手机用户通过短信服务商的中转,可以用手机接收或发送各种短信息。用传播学的概念表达就是:“手机短信息是以文字这种符号系统作为主要信息负载者,以无线电波作为传播渠道,以支持中英文显示的数字手机作为信息接受终端的一种现代传播方式。”1997年天津率先在全国开始第一个手机中文短信息服务,2000年人们开始关注短信业务,2002年手机短信在中国得到普及。由于手机短信业务具有交互性强、快捷迅速、收发方便等特点,使得它自诞生之日起就呈现出“爆炸”式发展的趋势,成为人们信息交流与沟通的重要手段。随着手机用户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短信开始作为手机这种新兴媒介的存在形式逐渐参与到大众传播中。

“大众传播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构成,专业化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技术手段(如报刊广播电视等等),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的内容。”手机短信具备了构成大众传播需要具有三个要件:一是专业的或有意识的传播者;二是可以大规模传播信息的媒介;三是数量众多的受众。手机短信集合了纸质媒介的书写和互联网的交互的优点,还拥有无线传播的独特优势――移动、即时;同时,继纯文本短信之后的多媒体短信完全整合了视频、图片、声音和文字等多种形式,手机短信几乎把各种媒体的优势融于一身:短信可以存贮,使其区别于电视、广播;短信的快捷又使纸质媒介望尘莫及;相比网络。手机短信既发挥了其快捷、互动的功能,又克服了网络接收终端的使用限制。手机短信具有的这些优点,显示出手机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市场与商机。于是短信服务商开始向大众传媒领域拓展,他们根据受众的需要和特点。搜集一些信息,如每日要闻、天气预报、体育新闻、娱乐新闻、股市行情等人们普遍关心和感兴趣的信息,这些信息经过认真筛选与编辑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手机短信服务商已由单纯的人际传播中介变成了大众传播者,而大规模传播信息的媒介就是手机。手机短信用户的年龄、职业、区域、受教育程度、等等不同,人数众多、具有不确定性。符合大众传播的受众的特点。

手机短信的发展对传播方式与传媒格局都带来巨大影响。手机短信的传播方式具有互动性。电视、报纸的传播方式是单向的,观众只能接受,无法与之互动;手机短信是互联网的延伸,可以完成双向的多媒体信息传输,而且收发、修改非常便捷。手机短信新闻的用户可以通过定制,在第一时间内从任何地方获得新闻、资讯,他们不再简单地被动接收,而是可以按需从新闻数据库获取信息。手机短信的互动性还表现在与传统媒体的互动上,这种“跨媒体”的经营模式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报纸、广播、电视不断提醒、呼吁受众发送短信息参与互动。手机短信也打破信息垄断格局,信息传播工具正向个人手中转移,手机用户个体的交流空间日益延伸为社会信息交流的公共领域,在一系列公共事件中,如“非典”、四川广元“蛆虫柑橘”事件,手机短信传播发挥了标志性的影响。手机短信虽然“不具有大众传媒的权威性,但其传播途径沿着扩展了的人际传播网络进行,具有较强的说服性,而且由于发送效率增加,一个信息接受者可能收到多人发出的相同信息,更增加了信息的感染性。”。手机短信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传播格局。

二、手机报、手机电视奠定手机媒体基础

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开发、推广,手机媒体的存在形式也日益丰富。信息的网络化和数字化技术加速了传统媒体向数字媒体转变的进程。由于新媒体的不断涌现,传统媒体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使得传统媒体开始向新媒体融合,以谋求新的发展机遇。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拥有了越来越丰富的多媒体功能和更强大的交互性,手机的移动性、即时性、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非常符合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截至2008年7月,我国手机用户数达到6.08亿。手机媒体有着巨大的潜能。然而与传统媒体不同的是,优越的平台与薄弱的内容提供能力限制了手机扮演媒体这一角色,但也成为了手机与传统媒体合作的一个契机,于是,“手机报”、“手机电视”等手机媒体的新的存在形式问世。

手机报是指依托手机媒体,由报纸、移动通信商和网络运营商联手搭建的信息传播平台,用户可通过手机浏览到当天发生的新闻,其实质是最新电信增值业务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产物。2004年7月18日《中国妇女报》推出了全国第一家“手机报”――《中国妇女报・彩信版》,随后《北京青年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信息导报》《家庭周末》等纷纷推出自己的“手机报”。重庆、浙江、广东、江西、山东等地的媒体也与当地电信部门合作,先后推出“手机报”。四年间,我国手机报已增加到三百多种,进入了高速成长期。目前,手机报采用两种模式:一种是彩信手机报模式,报纸通过电信运营商将新闻以彩信的方式发送到手机终端上,用户可以离线观看;另一种是WAP网站浏览模式,手机报订阅用户通过访问手机报的WAP网站,类似于上网浏览的方式。

手机电视是融合移动通信和广播电视特点的新业务。随着移动通信网向高速网络演进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与传输数字化转型,手机电视率先以流媒体的形式出现。手机电视通过移动网络流媒体和文件下载方式,为用户提供以音频、视频为主要形式的节目体验,用户可以通过手机观

看电视直播,进行视频点播和下载。欧美及亚太地区几乎所有的主流移动运营商都已经开展了流媒体手机电视业务。在我国,2004年3月以来,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也相继推出了手机电视业务。目前上海文广集团(sMG)、中央电视台(cC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中央人民广播电台(CNR)和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cNTI)等广电集团均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开展手机电视业务。然而我国手机电视市场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采用电信网络向用户传送节目,只是在内容上与广电合作,广电主要负责手机电视业务的内容集成、审核、制作、、数字节目版权保护以及营销推广。

手机报、手机电视作为手机媒体的存在形式,将传统媒体与手机媒体的功能有机结合,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媒介特性。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相比,手机作为一种媒体更具有个人性、即时性、私密性等特点。报纸、广播电视通过对手机报、手机电视的开发和完善,实现了传统媒体对信息产品多元化、信息需求个性化趋势的适应和满足,达到了“一人一媒体”的点对点传播效果。传统媒体的信息时效性往往体现在发送方的时效性,信息传递过程中“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往往使的这种时效性失去意义,而手机报可以将新闻第一时间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省去了报纸的印发环节,而且和广播电视相比,手机电视不受地点限制,也为用户节省了接触媒介的时间。手机是一种贴身媒体,私密性较强,用户在选择手机报和手机电视时可以免受外界干扰,能很好地保护个人隐私。手机报、手机电视,这些传统媒体嫁接手机的无线增值业务的迅速发展,已经确立了手机作为媒体的地位与发展方向。

三、3G时代手机互联网使手机成为移动大众传媒

随着3G时代的到来,手机媒体迎来了发展的新契机,手机媒体的存在形式将发生深刻的变革。3G是指第三代数字通信,与前两代的主要区别是在传输声音和数据的速度上的提升,它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更好地实现无缝漫游,并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在3G时代,手机媒体的流量、传输速度、多媒体等技术难题将得到解决,手机方便快捷的优势将更加凸显,并可以实现多媒体资源的整合,一种新型的手机存在形式――“手机互联网”将把网络上的信息传送到手机上,使用户可以高速上网获取多媒体新闻信息。真正做到看新闻、听新闻。

“手机互联网”与我们时下广泛讨论的手机报和手机电视有着本质的区别。由于技术的限制,目前手机报和手机电视其实是基于短信,彩信和WAP技术的。从事无线增值服务的服务商通过短信的方式,为手机用户发送简要的新闻。WAP则允许用户用手机访问简单的WAP网站。订阅新闻、下载铃声等等。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意为无线应用协议,是专门针对移动通讯用户开发的,是简化的互联网协议。由于手机还难以像电脑一样进行高强度运算,为了让手机也能上网,就为手机用户专门打造了WAP网站。但是,WAP网站存在内容贫乏、不实用的缺陷,多数网站大同小异,商业性过浓,其并没有得到用户的认可。用户渴望能在更大的范围内获取信息,而不满足于WAP提供的少量服务。因此,短信和WAP网站只是手机媒体的过渡性存在形式。只有互联网才能为手机用户提供浩如烟海的信息资源。3G时代,手机媒体发展的方向和主流是“手机互联网”,它将成为手机媒体的终极存在形式。随着技术的进步,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在网络接入方面,已经能够和便携式笔记本媲美。手机访问开放互联网已经很普遍,实际上,所有传统电脑在互联网上能够做到的事情,手机都已经能够做到,而手机先天具有的随身携带的特性,使得访问互联网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新的“手机互联网”将为我们带来全新的传播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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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书中所言,网络传播在过去十年中,最重要的发展,是实现了“从自我表达到社会干预”的转变。

互联网的发展首先给了中国人尤其是一代年轻人一个突然放大的心理空间,因此,网络传播在初始阶段,很多事件都集中于种“自我表达”的层面,例如2000年“小鸡为什么过马路”的无厘头文化的发端、木子美、芙蓉姐姐、恶搞小胖等,这样的一种文化现象并没有随着网络传播越来越能够进行社会干预的功能的强化而消失,而是在向着一种常态的集体无意识的形态发展,例如到了2009年的“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等事件。

网络传播对于社会现实的干预从一开始就已经存在,并在以后的发展中被不断强化。2003年我为伊狂的“深圳,你被谁抛弃”应该被看作网络传播干预社会现实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此后,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社会现象通过网络被放大,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2004年的西安宝马彩票案,2007年的黑砖窑事件,厦门PX事件,2009年的钓鱼执法事件,躲猫猫事件等等不胜枚举。网络传播对于社会现实的干预是随着其作为新的大众传播中心的确立而实现的,并成为大众传播中的一种常态功能。

对社会现实的干预,成为网络传播十年历史的重要特征。一切对历史的总结,都是为了看到未来。这本书在《中国网络传播十年(2000-2009)》一文中,就开创性地提出了关于网络传播的天生创新机制

商业模式探索

大众传播的价值重构等问题,并展望了网络传播的未来图景,对这些问题的提出与思考,其实就是对大众传播的未来的思考与探索。尤其这本书中提到的,之后每一年“年度中国网事”的设想与策划,非常值得期待。

如果你想重温那些曾经的耳熟能详的网络热词和热点事件并能够从一种历史的价值观中有新的发现:如果你对网络传播的脉络还缺乏清晰的了解,如果你对曾经的一些网络事件还不甚了解而又充满好奇,如果相对于网络的飞速发展而言你感觉自己已经OUT了―一建议你阅读这本书。捧起这样本书,去亲历这个伟大时代中那些激动人心的改变!

《中国网事,2000-2039》

主编:韩源泉

出版社:泰山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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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受众资源极其丰富

衡量一个媒体是否具有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现实和潜在受众,而对手机媒体化来说,最不用担心的就是用户资源。眼下,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每百人32.7部。手机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通讯工具,它的快速发展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成为一种传播、整合信息的设备。随着技术的完善、手机用户认知的不断提高和运营模式的逐渐形成,手机媒体会更快更好地承载目前各种媒体的传播方式和内容。

2.信息传播方式更自由

保罗·莱文森所著《手机》一书中,对手机发展做了最乐观的分析。他认为,人类有两种基本的交流方式:说话和走路。只是,自人类诞生之日起,这两个功能就是分开的,直到手机的出现,将这两种相对的功能集合起来。手机之前的几种媒介,都把说话和走路分开,只有手机能够使人一边走路一边发短信,实现走路和说话的结合。

3.传播功能极其全面

手机短信,是一种很好的传播信息的方式。人们可以通过简单的、很少的字节传递自己想要传达的信息,而且只要在开机的情况下,发送信息和接收信息可以说是同步的。

彩信,它最大的特色就是支持多媒体功能,能够传递功能全面的内容和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文字、图像、声音、数据等各种信息。包括短信、彩信、录像、拍照等多媒体功能,都为手机媒体化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像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功能均可以实现,而这些传统、新鲜的功能结合在一起,能为不同需求的用户提供不同的内容,满足他们的不同需求。

4.传播速度极快、范围极广

从传播的角度看,手机短信的交流手段更加方便、交流速度不断加快,实际上也带来了交流内容的扩大。手机短信、彩信的这一特点使它在新闻信息的传播方面有着不可比较的优点。新闻信息一般都短小精悍,更新快,要求传播速度快和范围广,这正是手机短信的优势所在。据报道,美伊战争爆发后的4个小时内,包括新浪、搜狐、网易等商业网站浏览量比平时暴增5—10倍,用户短信订阅量超出平时4倍以上。很多人在第一时间收到了网站发来的新闻短信,感受了短信业务的方便快捷。

5.互动性强

手机媒体在“交互性”方面也有着传统媒体无法比较的优势。我们知道,传统大众传媒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传播的单向性很强,受众的信息反馈是滞后的、延时的,这一特点导致传播者和接受者不能很好地进行沟通和交流。而电话则可以实现传受双方即时沟通,及时地进行交流。

手机彩信在传播体系过程中,传递双方是平等的,被传方也是这个传播体系中的一环,双方之间没有明确不变的界线。因此,手机报可以给用户发送他所需要的新闻,为读者和报社都提供了更多更方便的服务,实现了更广泛、更迅速的互动。

二、手机媒体与大众传播

2004年7月18日《中国妇女报》推出全国第一家“手机报”—《中国妇女报·彩信版》,掀开了手机与报纸联姻序幕,引起各类媒体的骚动;2005年5月17日,浙江手机报正式开通。2004年2月24日,人民网推出国内首家以手机为终端的“两会”无线新闻网,首次实现手机报道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新闻的历史性突破。

前面这些例子正如我们所知道的,手机与互联网的结合才使其成为一个重要的大众传播媒体。手机是跟数字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在一起的,这些相关领域的技术的发展是手机更新换代和功能提升的保证。毫无疑问,手机已经成为网络媒体的延伸与组成要素,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媒体,我们不妨称之为手机媒体。有人把手机媒体定义为“手机媒体是借助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工具,随着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手机就是具有通讯功能的迷你型电脑;而且手机媒体是网络媒体的延伸。”相对于报纸、广播、电视与互联网“四大媒体”而言,手机媒体就是不折不扣的“第五媒体”。

手机作为媒体模糊了传统的大众传播者和受众的角色地位。由于手机短信的技术优势,传统传播媒介开始开辟手机短信平台,受众通过手机短信向这些传媒发送新闻线索,甚至直接发送新闻,任何受众都有可能成为大众传播机构的传播者。这样使受众直接参与大众传播的门槛大大降低,由公众流向大众传播的信息的数量和机会将大大增加。

三、手机媒体与传统媒体

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传统大众传播媒介,手机具有易存储、易复制、随时交流沟通以及多媒体型媒介的优点。

大众媒体发展到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使用到现在还有许多本身难以克服的缺陷,比如,其有线连接的方式造成了获取信息的时空限制。手机媒体的出现,正弥补了互联网的这个缺陷。现在手机网络的稳定性还不是很高,时常有“掉线”现象。“三网合一”是以后的发展趋势需要时间和努力。目前的数据传输速率还在千字节每秒,3G手机要求的数据传输速率得达到兆字节每秒。随着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用户只要接上互联网,就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信息。而用户如果进行预定,就可以每天接收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避免了在信息的海洋中搜寻的烦恼。因此,网络是电视和广播以及报纸的“补偿性媒介”。而手机的方便性和手机无线网络的遍布性使其占有优势,使其克服了网络不能随身携带、不能随时随地沟通的弊端,从某种意义上说,手机就是互联网的“补偿性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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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媒介融合背景下电视信息产品生产新格局

在互联网的强势攻击之下,传统媒体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融合发展给传统媒体的转型提出了有效的新路径。具体到电视媒体来说,应该如何整合新兴媒体的优势,从传统媒体跨越到融合媒体呢?那么,我们要清楚融合究竟包含哪些方面。下文将从传播的要素出发,就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以及传播媒介的融合进行讨论。

(一)媒介融合是传播主体的融合

传播主体的融合最突出的表现是分工合作,即发挥各行业的优势,使资源的利用与整合达到最优。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实战性极强的操作性理论,它主张以消费者为核心重组资源,以统一的品牌传播形象为统领,综合使用各种传播方式传递一致的产品信息,实现与消费者的双向沟通,以有效地达到广告传播和产品行销的目的。①以往大众传播媒介扮演了信息传播中的所有角色,从消息的来源、信息的把关到内容的包装生产均由大众传播媒介完成,它决定了受众目及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但在新媒体海量信息内容的挑战之下,信息匮乏已经过渡到信息过载,受众与媒介接触的目的不再是获取信息,而是获取对其有用且有吸引力的信息。而互联网的特点表现为数字化和技术化以及对用户的极端重视,对于电视媒体来说,可以寻求计算机、视频包装公司等的合作,缩短和优化内容生产的流程,实现更好的用户体验。

(二)媒介融合是传播内容的融合

传统的电视媒体本身是一个融合的媒体,相对于报纸和广播等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来说,它可以实现图片、文字、声音、画面的一体化。然而,互联网的一大优势是通过云计算实现对大数据的运用,这是传统的电视媒体所无法想象的。数据新闻的强势袭击,传统的电视媒体如何坚持“内容为王”?数字化给各媒体提供了共通的平台,电视媒体根据其自身的传播特点和受众的需求,利用新技术,嵌入新媒体的内容,整合生产满足受众个性化需求的信息产品。

二、传统电视媒体的营销策略

2014年8月18日,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出现了全行业的“媒介融合热”。在移动互联网及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的势头下,媒介融合已经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媒介融合是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等全方位的融合,产品思维、用户思维以及平台思维,是互联网思维在传统媒体转型中的重要内容。在此种背景下,传统电视媒体的融合营销可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保持自身优势,坚持“内容为王”

新兴媒体能够给受众提供海量的信息,在信息过载时代,电视媒体的目的不应只是提供信息,在这一点上与新兴媒体的传播即时性是无法比较的。电视媒体应当占据内容生产的制高点,在海量的信息中给受众以导引,所以内容的深度与否及有意义与否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这也是一个社会组织的责任所在。总的来说,电视媒体不应是直接把传统的内容产品借助互联网平台传播出去,媒介融合是1+1>3的融合,这需要具有立体传播效果的融合内容产品,所以传统的电视媒体在转型的过程中对内容生产的重视从来都不应抛弃。

(二)打破行业屏障,寻求外部资源整合

数据新闻、可视化报道的出现对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电视媒体一方面要寻求全媒体人才,一方面要打破行业间的屏障,对组织外的资源进行整合利用。美国西北大学教授李奇(高登在对媒介融合的层次进行划分时指出:要注重新闻采集与分配方式的融合,团队做多媒体的新闻产品,使报纸新闻能够加工打包后出售给电视台,同时也包括不同的媒体人员的角色互换。②媒介融合强调的是一种结构性的融合,各行业发挥各自的优势,能够使各种有效资源整合达到做乘法的结果,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三)转变生产思路,关注用户体验

电视媒体同时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对于受众的关注程度会直接影响收视率的高低,即营销的成功与否。融合思维与传统思维的一个重要差异就是对受众态度的转变。传统媒体时代,大众传播媒体是信息的唯一提供者,决定了受众所能接触的信息内容。但新媒体时代的突出特点是信息的海量化,或者说信息过载,受众有足够的决定权选择其所要接触的信息内容。新媒体对受众的态度转变为:受众不再是被动的接收者,而是决定其生死的“用户”。一个选题好不好,一个策划好不好,点击量是唯一的评判标准。因此,电视媒体从传统思维转变为融合思维的过程中,对受众采取何种态度显得尤为重要。也就是说,电视媒体应当适时的转变其生产思路,实现从“受众”到“用户”的思维转换,加强对用户体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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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美国传播学家蒂奇诺等人在一系列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知沟”理论假说———由于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地获得信息,因此,大众媒介传递的信息越多,这两者之间的知识鸿沟也就越有扩大的趋势。在新媒体时代,“知沟”有哪些表现形式,会有哪些变化呢?

一、新媒体时代的“知沟”表现

1、高学历者与普通大众之间的“知沟”

与普通大众相比,高学历者对信息具有更高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同样的信息被不同的受众接收所产生的价值不同,并且,高学历者和普通大众选择和接收的信息也有所不同,新媒体信息的海量性使得受众的主动性大大增加,使个人的文化素养和兴趣影响他们的信息选择,也使得高学历者和普通大众所接触的信息类型和内容产生较大差异。

另一方面,文化程度高的群体经济收益也相对较高,对新媒体的投入也更多,更具有信息优势,可以拿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文化教育上,并由此就形成了良性循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高学历者将比现在获得更多的信息优势,而普通大众则越来越难以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

2、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知沟”

我国城乡之间的差别由来已久。新农村建设虽使得农村的经济条件有所改善,但与城市经济水平相比差异较大。城市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在获取信息上具有优势,与此同时,信息畅通更促进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城乡“知沟”明显。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3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目前城乡互联网普及率仍存在较大差距,到2012 年底,城镇居民中的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约六成,而农村地区目前只有23.7%。

农村的经济状况决定了它在传播中的地位。从传播内容来看,无论是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还是新媒体,其传播内容主要关于城市。目前,省级电视台只有一半开设了对农栏目。在全国各类电视台中,开办农村栏目的电视台只占1 %。新媒体领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热点新闻也多与城市有关。

3、贫、富国之间的“知沟”

全球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的一个重要特点,它带来了全球传播的空前发展。在信息时代,传播能力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国民文化水平较高,而处于劣势的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和西方国家的差距有逐渐拉大的趋向。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富有国”和“信息贫困国”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ITU)2013 年发表的《宽带网状况》报告,冰岛、挪威和荷兰分别以95%、94%和92.3%的高互联网普及率位居榜单的前三甲;欧洲的互联网普及率居全球之首,高达75%,美洲紧随其后为61%,而非洲的互联网普及率则仅为16%,与前两者相差很大。并且,在全球11 亿尚未连接互联网的家庭中,90%位于发展中国家。国际电信联盟估计,到2014年,世界网民人数将达到27 亿,相当于世界人口的39%。但同时,互联网的使用情况依旧不平衡,发展中国家仍然只有31%的人口使用互联网,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将达到77%。

不仅如此,“信息富有国” 凭借着已有的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和资本优势,控制和垄断着当今世界的信息生产和流通,造成了世界信息单向流通的不平衡结构,即从工业先进和新闻娱乐业发达的国家向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输送。并且,“信息富有国” 并不是客观、公正地传播信息,而是有自己的一套价值体系,这些国家不仅借此来维护自己现存的支配地位和利益,而且以此来影响和控制其它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

二、新媒体时代“知沟”产生的原因

1、经济因素

“知沟”的产生,从本质上来看,是经不平衡现象在传播中的反映。经济收入状况的优劣直接影响媒介的普及和使用,对新媒体而言这点更是突出。与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相比,新媒体的使用成本高,对互联网而言,首先需要承担硬件和软件费用,其次还需承担通信接入费用和流量费用;对手机媒体而言,首先需要智能手机,其次需要购买每月的流量套餐以及付费应用等,这些费用将很多人拦在了新媒体之外。而高昂的成本也把许多经济贫困者拒在信息门外,使得经济贫困者变为了信息贫困者,而有经济条件接触新媒体的人则成了信息富有者,两者之间就产生了信息鸿沟。

2、个体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直接决定了个体已有的知识存储量,影响着个体对信息的认识和理解,知识存储量高的个体对新信息的接收度和理解度都高于知识存储量低的个体,因而也能更好的使用信息,创造价值。与此同时,受教育程度的高低还会导致传播技能的差异,这在新媒体领域表现的更为突出,以互联网为例,与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相比,互联网对使用者的检索能力、辨别能力、理解能力等专业技术操作能力要求更高,这些必然导致不同教育程度的人利用新媒体所获得的知识的不同。

3、动机与兴趣

相比传统大众传播媒介,新媒体的确为大众提供了更为平等和公正的平台,普通个体不仅是受传者也可以是传播者。通过互联网或手机,人人都可以随时随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普通大众的知晓权、传播权和传媒接近权都得到了更好的实现。可正因为如此,网络的使用越来越个性化,个体的动机和兴趣得以发挥愈发重要的影响。

根据“使用与满足”理论,受众是有着特定“需求”的个人,他们的媒介接触活动是基于特定需求动机来“使用”媒介,从而使这些需求得到“满足”的过程。不同的动机和需求造成了用户在获得信息和利用信息方面的“知沟”。如前所述,新媒体传播具有传播实时性、信息内容海量性、传播范围全球性等特点,受众主动性得到增强,个体才是媒介接触内容的决定者。受众个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动机选择媒介内容,不同受众使用媒介所获得的信息的数量和种类差异很大,并不是所有用户都获得了知识,也并不是所有用户都恰当的使用了新媒介。根据2013 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3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网络游戏网民规模达到3.45 亿,网络文学网民数为2.48 亿,网络视频网民达到3.89 亿,并且这些娱乐应用的用户数量每年都以一定的比率增长。对部分人而言,电脑或手机就是聊天工具和游戏机。

4、传播技能

除了经济壁垒,新媒体传播还存在技术壁垒。从表面来看,新媒体集文字、图片、声音、图像等传播符号和手段于一体,似乎更利于使用者接收和理解,但其实不然。虽然简单的开关机、检索信息、阅读新闻、观看视频、社交聊天是很容易做到的事,但是,如何在海量信息中准确高效的找到有价值的信息,并且有效的利用这些信息则需要较高的新媒体专业知识和文化存储。传播技能高的人能够利用他们已有的专业技术来准确辨别各类信息和知识,并且因为已积累了相关的知识,他们更加容易接受新信息和技术,且有更强烈的主动获取知识的需求;而传播技能较低的人则难以利用新媒介来高效便捷的获取知识,只能被淹没在“拷贝的洪水”中。

三、新媒体时代“知沟”的扩大

1、个体媒介接触的差异

随着新媒体的普及,新媒体的使用成本逐渐降低,经济收入较低的阶层也逐渐得以使用新媒体。然而,由于受教育程度、社会交往、文化素养、兴趣爱好的差异,不同受众的媒介使用动机和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信息的选择、理解和应用也不同,这些主观因素也使得“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并且,在新媒体时代,受众的知晓权、传播权和传媒接近权都得到了更好的实现,使得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受众,有了平等获取信息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使受众的兴趣爱好、已有知识存储量等认知性因素在“知沟”形成的过程中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

2、新媒体特性的影响

新媒体信息的特性也是导致“知沟”不断扩大的原因之一。首先,新媒体信息具有海量性,根据日本学者清水几太郎“拷贝支配”的观点,人们不可能与大多数“实物”保持实际接触,要了解世界只能通过传媒提供的二手信息———“拷贝”,人们将“拷贝”作为“实物”的代替物,传媒的大量生产使得人们每时每刻都处在“拷贝”的洪水中。这一现象在新媒体时代更为突出,琐碎的各类信息充斥着人们的感官,没有信息选择与辨别能力的受众只能被淹没于“拷贝”的洪水中。

其次,新媒体信息的碎片化。通过新媒体人们可以了解到各类信息,但信息纷繁复杂、十分琐碎并且大多没有真正的意义,而是充斥着各种笑话、励志话语、琐事,这种快餐式的信息消费模式更加难以让普通受众从中获得知识,更不用说理解或应用知识。这些碎片化的信息所形成的的虚拟化的外部环境更是混淆了普通大众的试听,使他们深陷无意义信息的“陷阱”。

参考文献

①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②辜秋菊,《网络传播中的“知沟”成因探析》[J].《新闻界》,2006(4)

③刘蕊,《以新的视角解读网络传播中的知沟现象》[J].《时代教育》,2011(4)

④程军祥,《网络传播中的“知沟”理论再探》[J].《新闻知识》,2008(12)

⑤田俐,《网络传播对“知沟”的影响》[J].《新闻爱好者》,2009(5)

⑥王冠,《数字传播时代“知沟”问题解析》[D].北京印刷学院,2012

⑦吕凯文,《信息化时代“知沟”的主要表现及其政治意味》[J].《郑州大学学报》,2001(3)

⑧李晓燕,《网络传播下的“知沟”理论探析》[J].《安徽文学》,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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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互联网传播的特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传播内容的数字化。数字化是互联网传播存在的前提,这一技术的发展大大促进了信息的交流和传播。由于数字化技术的优势,使网络传播不仅便于复制和传输,而且便于不同信息之间的相互转化,可以在文字、声音和图像之间方便地相互转换。数字化又赋予网络“海量”信息。由于互联网特有的超文本和超链接特征,网络信息不仅量大无穷,而且形式丰富多样,网民不仅在网上可以看到最新的新闻信息,而且还可以搜索相关报道、相关资料乃至相关网站。由于数字化传播的领先优势,时效性成了网络区分于其他媒体无可比拟的特征,特别在一些突发事件的报道中,网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是传播方式的多样化。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传播速度飞快,信息来源广泛,制作信息便捷。因此,网络传播可以随时新闻,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和连续性事件的报道中,网络可以随时“刷新”信息,在实效性上远远超越传统媒体。同时,由于数字化传播的特点,网络集中具备了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体的综合优势,实现了文字、声音、图片、影像等手段的有机结合。时下流行的“流媒体”技术,更是把广播、电视节目完整地搬上了网络,以“数字流”的方式向受众传输,接收便捷,选择自由度高。这种多媒体技术的传播特点极大地改变了人民接受信息的方式,同时还使人们之间的交流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面对面的亲身传播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虚拟化个人传播”方式的盛行。

三是传受关系的交互性。交互性是指围绕新闻事件,传媒与受众之间的信息双向沟通和传输,反映着受众对社会生活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互联网使新闻的传受双方互动交流真正成为了现实。交互性是网络媒体区别与传播媒体最大的优势之一。尼葛洛庞帝曾对网络作过形象的描绘:“数字化会改变大众传播媒体的本质,推(pushing)送比特给人们的过程将改变为允许大家(或他们的电脑)拉(pulling)出想要的比特的过程。这是一个剧烈的变化,因为我们以往的媒体的整个概念是,通过层层过滤之后,把信息和娱乐简化为一套‘要闻’或‘畅销书’,再抛给不同的‘受众’。”②与其他三类媒体相比,匿名化所带来的平等性特征使得交互性在网上大放异彩,在网上凡有BBS(电子公告板)、聊天室、在线游戏等的任何一处,你会发现都是人来人往,不亦乐乎。网上论坛就是发挥网络互动功能、增强网民参与意识、了解社情民意、加强舆论引导的重要手段,也是互联网的独特优势。交互性同样给网络媒体注入了不少的活力,使其在编读往来方面无论是内容和形式都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互联网的强大的互动功能还催生了互动性新闻。在这网上,受众既是新闻的消费者,又是新闻的"制造者"。受众对新闻事件的参与不仅提高了新闻的社会关注度,而且丰富了新闻的内涵。

二、网络传播加速受众分化

网络传播以其巨大的传播优势,极大地推动着传播方式和媒介形态的变革。其中,网络传播与大众传播的最大差别还在于传受关系上的嬗变。网络传播加速了受众分化和个人传播的发展趋势。

首先,网络的技术优势加速了受众分化,使个人传播成为可能。个人传播要成为可能,必须要有一个能够接近并自由控制的“信息平台”,网络就为受众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网络技术使人们期待已久的大众传播过程中的互动不再那么艰难,并以其开放式结构和海量存储能力为各种讯息意见的进入与碰撞提供了包容空间。比如在“博客”虚拟社区中,每个人都可以凭借简单的网络知识注册一个“属于自己的”园地,依据“博客”提供的平台,自由地编辑和自己的信息和作品。

其次,网络对传播最大的改变首先表现在传受关系上的嬗变。对于受众来说,网络技术最大的意义可能在于提高了他们在传播过程中的地位,他们由被动的接受者变成主动的参与者。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媒介技术的进步,受众的分化趋势是难以避免的。影响受众分化的因素很多,主要有社会价值观的日益多元化、受众接受心理以及媒介形态的变革。而网络传播的发展,不仅是媒介形态上的巨大变革,更拨动了受众心理上最敏感的神经。

大众传播是一种点对面的单向的传播活动,即由传播者主导的面向广大的受众的有组织、大规模的定向活动。大众传媒的拥有者和使用者同时又是信息和舆论的控制者,谁掌握了媒介谁就可以控制信息和舆论。在大众传播的过程中,传播者充当“把关人”的角色,把持着信息流动的“窗口”。经过把关人的过滤和筛选,剔除那些被视为不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内容,而将那些已包含着自身价值观念和主观态度的信息传达给受众。

网络传播改变了传播者与传播工具之间的关系,受众与传播者站在了“平等”的位置上。受众上网,犹如进入一个偌大的信息的超级市场,信息不是从传播者那里“推”向接受者,而是由接受者从传播者那里“拉”出来。互联网上的信息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条件如思维方式、兴趣爱好、资料类型等任意分层组织自己的信息,而网上的信息获得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任意选择其中每每一条信息。网络传播是一种典型的个性化的传播方式,既有点对面的传播又有点对点、点对面、多点对多点的传播。网络传播意义上的“受众”,不再是一个只有一种性格的整体(单数),而是无数个个体的相加(复数)。从技术上讲,互联网络无非是将世界范围内属于不同群体和个人的计算机、计算机网络以及外设联结在一起,实现其相互间的通信。网络传播是对所有“以传播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的解构,在网络这个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信息平台上,传播者和受众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互为信息传播的主体。传播者与接受者相互承认、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影响,共同分享着信息和经验。尼葛洛庞帝说,“后信息时代的根本特征是‘真正的个人化’。”“大众传媒将重新定义为发送和接受个人信息的系统。”

这种“真正的个人化”正适应了当前价值观多元化的趋势。社会阶层的变迁,利益主体的分化,加之消费时代受众对传媒的心理期待升值,造就了价值体系的多元化,进而促进受众需求的分化与多元化。传媒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社会政治体系中的一部分,互联网就是这种环境中的一分子,“孜孜不倦”地推动着受众继续分化。由于网络为小范围的受众提供了和获取信息以及“发言”的平台,小众传播逐渐成为可能。

再次,网络传播的交互式的特征赋予受众更多的“自由”权利。在转轨与转型同步的社会整体性变迁过程中,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分化整合、社会各阶层利益格局的调整与平衡、整个社会运行机制由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都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进行。在这样的环境下,需要有一个“社会减压阀”,为公众提供交流与呼喊的空间。

虽然大众传播理论中也引入了“反馈”的概念,传播者可以根据受传者对传播者发出的信息所作出的反应来检验传播的效果,并据此来决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以实现传播的目的。但由于受这种单向线性的传播方式的局限,大众传播的反馈大多是滞后的,缺乏即时性和直接性,传受双方不能很好的沟通和交流。而网络传播是一种双向的交互式的传播,传播者不仅可以在网上面对面地进行传播,而且彼此可以在角色进行互换,传播者可以成为受传者,同样,受传者可以成为传播者,网络传播克服了大众传播单向线性传播的局限,信息在传播者和受众之间自由的双向的流动,实现了传受双方的互动,使信息交流变得更加轻松、方便、快捷、自由,极大地提高了传播的效率。网络传播中的受众是网络传播真正的主体,在网上他们享有与信息者完全相同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一)知晓权(therighttoknow),受众有权通过网络获得有关自身所处环境及其变化的信息,了解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等公共权力机构的活动(如利用政府网站对政务进行知情和知察);(二)传播权(therighttocommunicate),受众有权将自己的经验、体会、思想、观点和认识通过网络特有的方式(如BBS、Email、个人网站等)表现出来并加以传播;(三)传媒接近权(therightofaccesstomassmedia),这项权利赋予了传媒向公众开放的义务和责任,受众有权通过网络阐述主张,发表言论,开展各种社会文化活动,如参加网络媒介组织的各类讨论。

这种“参与自由”与“互动自由”和正是迎合个人传播的最大吸引力。网络传播打破了传统媒介的信息准入特权。传统媒介作为庞大的信息机构,人们赋予了它监视环境职能的同时,也赋予了它选择的职能。他们拥有信息准入的特权。符合把关人利益的信息被传播,符合公众利益而与把关人利益相违背的信息则可能被遏止,把关人(媒介)利益超越于公众利益之上。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强势力量可以利用媒介,处于弱势地位的声音难以接近媒介。③版权所有

三、“博客”与个人传播的新发展

作为一种信息传播的手段,网络中信息的传播同传统的信息传播具有很多共通之处,它们一样切合信息传播的规律。拉斯韦尔所提出的"五个W模式"依然可以适用于网络,只是这五个W要素在因特网传播特性的塑造中已变成了五个W’ever要素(whoever,whenever,wherever,whatever,whomever),也就是说因特网创造了一种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与其他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信息交流的形式④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媒体,其带来的不仅是技术上的进步和传媒形态上的变革,同时还有思想观念上的嬗变。互联网的核心思想是“没有控制的中心”,这种“去中心化”(decenterlization)特点从侧面反映出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媒体呼唤更加开放和自由的传播环境。二是公众渴望得到更多自由与权利,包括“话语权”、“知情权”、“民主参与权”等。网络传播的兴起,在迎合这中思潮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个人传播的发展。2002年8月“博客中国”()网站的开通,标志着以网络为平台的个人传播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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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2.0对大众传播模式的挑战

Web2.0的定义:根据Web2.0概念的发明者之一Tim O’reilly的解释,Web2.0是第二代互联网的简称。O’reilly以传播方式对互联网的历史进行了划分:Web1.0是以信息控制为主要特征、门户网站为主要形式的互联网,而Web2.0则是以信息聚合、注重个人参与为特征,以个人信息媒体为形式的互联网时代,此时的“话语权”已经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每个人都能经营自己的媒体”。

Web2.0与去中心化:从博客、播客到维基、社会化网络服务、点对点下载、聚合内容,Web2.0的产品无一不是对大众媒介的去中心化:博客是对平面大众媒体的去中心化,播客是对广播、电视的去中心化,维基百科是对著作权的去中心化,社会化网络服务是对交流方式的去中心化,点对点下载是对文件资源的去中心化,RSS是对新闻来源的去中心化。

Web2.0与微内容聚合:从文化角度讲,“微内容”是能表现个人特征的数据,是连接网络中不同个体的契合点。Web2.0通过对“微内容”或将各种信息聚合(如RSS/Tag),或将网民“聚合”(如博客圈、兴趣小组)聚合起来的个体进行信息共享,形成一个专业交际圈。

Web2.0与长尾效应:Web2.0出现之后,Chris Anderson于2006年提出了第二代互联网之后的网络经济效应――“长尾效应”。它的核心思想是:消费者的大部分个性需求无法被实体商店的供给所涵盖,而第二代互联网通过其技术性能,将消费者的个性需求涵盖,而个性需求的总和要比主流需求更有经济效力。可以这么说,Web2.0缔造了长尾效应,而长尾效应又反过来使得Web2.0网站获得成功。

Web2.0:EPS循环论的印证与去中心化

Web2.0作为一种传播模式和文化存在,它的出现印证了EPS循环理论:他们将文化史按照传播方式划分成E、P、S三个阶段,其中E代表精英文化阶段,P代表大众文化阶段,S代表专业化。人类文化的发展按照从E-P-S-E的方向循环往复,而我们现在正处在大众文化阶段向专业文化阶段转变的时代。

Web2.0是对Web1.0的“去中心化”,把“大众”分解成个人。Web1.0是少数人掌握着大部分人的信息,大众围绕着少数的几个信息源。在Web2.0环境下,传者和受者不再“泾渭分明”,网民甚至可以用“个人”的力量主导整个社会。因此,Web2.0中没有大众传播模式意义上的中心,每个人都是一个潜在的中心。

Web2.0虽然瓦解了“大众文化”,但它也创造了“小众文化”。微内容的聚合让个体通过特定关系联系在一起,因此而组成的小组内部有其用来沟通的“专业知识”。微内容聚合是长尾效应形成的基础。人们通过小众间的“口耳相传”将注意力从热门商品转移到了小众商品中。Web2.0的“发现”功能也印证了哈罗德・因尼斯“未来社会信息传播必将回归个体传播”的预言。

Web2.0:从大众文化阶段通向专业文化阶段

Web2.0作为沟通大众文化阶段和专业文化阶段的桥梁,它本身兼有反大众文化和专业文化的双重特性。

如果说“大众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是“反精英文化”的,那么“专业文化”则具备“反大众文化”的色彩。Web2.0就有这样一些“反大众文化”的特征。

Web2.0比Web1.0在更大程度上对大众传播传统的传受理论提出质疑。Web2.0强调“以人为本”,个人化的传播被加强了,受众群体不单单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更是信息的制造者和主动传递者,“受众群体”这个名词在Web2.0时代将被“网民个体”所取代。

约翰・梅里尔和拉尔夫・洛温斯坦认为,随着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闲暇时间越来越多,人类将会迈进专业文化时期。那时,不同的人群将根据各自不同的兴趣和需要来选择自己参与的文化活动。Web2.0对“微内容”的发现、组织和利用已经具备专业文化的这些特征,开始把受众分成越来越小的部分,正如社会学家理查德・梅塞尔所说的“文化区分”。

Web2.0的发展引发了长尾效应。而安德森提出的“长尾法则”中我们可以看到:专业文化阶段商业法则已经初现端倪。“让顾客参与生产”是为了适应专业文化阶段小众的“个性化信息”的需求;而“‘一种传播途径不适合所有人、一种产品并不适合所有人、一种价格并不适合所有人’则是为了适应专业文化时代非普遍性的‘专门’需求”。

结语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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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同的人来说,艺术家的作品有不同的含义,解读也属多余。

如果就大众传媒的角度来说,多余的解读之一是这样的:具备通话、随时联网、完全个人、有多媒体功能、唯一全天候伴随的手机,随时随地代表着数以亿计的“个体”,在与世界发生互动式的信息传递,而与传统大众传媒息息相关的产业链条,也必须发生、且已经发生了巨变。

大众传媒请下车,你已抵达换乘站

2009年1月8日,著名球星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驾着昂贵的跑车在曼彻斯特机场隧道撞车,事故发生后,在电视台上播出、又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的第一个视频是《曼彻斯特星报》女记者用诺基亚N95拍摄的。

新闻事件被该报用手机视频报道,并非偶然,该报从2008年开始,就专为记者配备高像素手机,以备出现突发新闻时,摄影、摄像记者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况。

不知道为记者配备手机的人是否想到以下两个危险的问题:

1.既然记者可以用手机而非摄像机拍摄,那谁没有手机呢?谁都可以是记者;

2.手机上的内容可以直接发送到其他手机,实际上,手机是可以上网的,网络支持的话,手机的摄像头可以直播现场,那人们为什么非要通过电视台观看呢?

手机的媒体价值是被陆续发掘出来的。

除了通话以外,手机的SMS(短信)、MMS(多媒体信息,中国称为彩信)、拍照、摄像、联网等功能依次开始受到欢迎,每一个新功能被认识,人们就惊呼一次:它对大众传媒的潜在冲击有多么可怕呀!而每一次惊呼,都让前一次惊呼显得是如此的浅薄。

短信是第一次惊呼。厦门的“集体散步事件”即由短信发起和组织。

短信是文本形式,且容量有限,发送是非互联网方式的,由一个点推送到多个点上,它的强大在于快和简单,但在一个已经有了电脑互联网和电视得到了长足发展的世界,它尚不够满足人们对新闻传播的需要。

世界上第一部拍照手机出现于2001年的日本,随后很快成为手机的标准配置。发展几年后,其像素质量已经对数码相机构成了威胁。网络提升也让发送图文变得和短信一样简单。

2006年,英国地铁爆炸,第一张传输出的现场图片即为MMS发出。

图文形式,快速发送,MMS不就是一份通过手机发送的数字化报纸吗?在这样一个简单的逻辑之下,就有了手机报。将报纸精彩内容图文并茂地以MMS方式发送给订户,收取低廉的费用,这是不是纸媒终于找到的数字化生存之路?

虽然逻辑上是清晰可行的,但结果证明,这只是报纸一厢情愿的期待。手机报虽然热闹,却始终没有成为一个被广泛接受、快速发展起来的模式。究其原因,是因为那只是手机发挥了初级阶段的功能。

划时代的改变是手机变成随时随地的互联网化,这个“庞然大物”才开始显现出一个模糊轮廓来,之前对手机媒体性质的理解,完全是盲人摸象。

目前手机互联网化的历程,时间短暂,误解多多。最主要的三点是:

1.过分夸大带宽影响,一直以为3G成熟后才会有手机互联网的应用。

2.认为手机互联网会从熟悉电脑互联网的国家和人群开始。

3.承认手机的互联网接入能力后,却又将手机与电脑的判断标准等同。

实际上,已经发展起来的态势是:

无线通讯的宽带是以3G运营为分水岭的,但手机上网,宽带不是必需的,就如同电脑上网开始是从拨号方式的窄带开始一样。2009年1月,中国发放3G牌照,根据运营商的数据,此时,中国手机上网的用户数量实际已经超过1亿。

最先、最踊跃的手机上网用户从哪里开始呢?电脑互联网源起自英语国家,但3G最先获得第一步成功的,却是日韩。而中国3G发牌之前,就拥有了比欧美任何一个国家都多的手机上网用户。

手机互联网化,让人们把手机视为电脑,但它毕竟不是一个微型电脑,它的计算能力、联网能力都会弱于电脑,它的更大价值是在联网后的移动性、与个人的紧密结合等特点上。这些价值,正在发掘和关注之中。

手机的媒体特点,就是在这样一个技术、网络、终端、应用交替提升的过程中,被开始认知,然后一波一波刷新着人们对新媒体的理解,每一波都冲上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高度。

离你最近的……不!你就是媒体

距离受众越近的媒体,影响力越大。

报纸离读者多远?

理论上是一尺,阅读的距离。但是也可以看作10米。订阅的报纸可以送到家门口,读者要开门取来读。如果不是订阅,甚至要出门去买,那就更远。

电台离听众多远?

去除车内听收音机的方式,收音机打开后传递信息的有效范围是一个圆形,听众可在5米左右的范围内接受到它的信息。

电视离观众多远?

2至3米是正常的观看距离。

网络离网民多远?

40厘米。屏幕距离眼睛的长度。

手机离你多远?

哦,打电话时,它紧贴你的耳朵;手机上网或看视频时,它离你20厘米;关机后,它就在你口袋里或床头。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它的电源;走在路上,它就在你的口袋里;哪怕你去洗手间,它都不曾离开你。它时刻和你在一起。

试想一下,有没有过这样一个传播载体,离每一个人那么近,并且,是时时刻刻?

手机,是唯一的答案,是唯一的带着体温的媒体。

人人传播的时代

现代大众传播理论中最重要的著作都有对电脑互联网的预测和分析,手机的加入,让麦克卢汉等的一些预言得到验证,但手机所带来的对大众传播的冲击,让这些理论已然过时。

大众传播为什么叫大众传播?

在所有新闻传播的理论中,都有一个“把关人”的理念。也就是说,大众信息传播的模型是信息经过采集,经由一个关口――即纸媒、电台、电视台等传播机构,无一例外都是组织――的组织,过滤后传播给大众的,模型如同一个沙漏。

目前电脑互联网在大众传播中塑造出来的,仍然是一个过渡式的格局,这个格局最先改变的是:

1.和传递信息给大众,不需要通过“把关人”。

2.大众反向在海量信息中寻找信息。

沙漏被打破了,但电脑互联网距离“人人即媒体”的目标却差了最后半步,那就是:终端的普及和使用。比尔・盖茨的梦想是:人人桌面都有一部电脑。在他退休的时候,这个梦想并没有实现,只是“可能实现”。

当然,“每个人都拥有一部电脑”的时代,只是时间的问题,但不是所有人都会随时带着一部打开的电脑,更多的电脑,适合放在桌面,而不是随身。

显然,这半步由手机完成了。

手机实在太全能了。一个人带着手机,即可实现视频直播、书写、拍照、录音、游戏……更让人释放想象力的是,在网络成熟、应用丰富的过程中,它可以与无数其他网络无缝联接,比如电视网络、电脑互联网、银行网络等等。

每个人,随时随地地传播,或被传播,这一信息社会的状态,确已是传统大众传播理论无法解读的模式了。

媒体之王?或新媒体启程

自电视开始,大众传媒似乎有了这样一个暗示:后来者一定会不动声色地将前者的表现形式轻松兼容,再加上自己的独有优势发挥出巨大的传播能量。

报纸的文本、电台的声音,在电视媒体上被画面和声音取走,视频的展示更加全面和丰富,信息更接近真实,电视影响力超越报纸和电台。

电脑互联网盛行之初,是以图文为主,进入21世纪,音频内容(主要是音乐,这些本来是电台的主要内容之一)的传播成为用户娱乐的重要内容,其传播的影响力直接打击了全球的音乐公司。而视频的影响力快速加大,先在网络带宽发达国家出现了用户分享视频的网站,如Youtube等。人们很快发现,包括电视台、电影公司制作的视频,在电脑互联网上,可以不受时间、频道的限制,更加自由和方便,直播、点播、分发等一系列动作自如完成,如今,电视、电台、纸媒都已经在这个被称为“第四媒体”的影子之中了。

据可查阅到的资料,手机被称为“第五媒体”是《新周刊》杂志对“手机短信息”传播价值的描述。身处当时,这显然不是在对手机媒体有了基本的了解之后的判断,却是一个历史性的前瞻。手机以比电脑互联网更快的速度发展,在2.5G网络之上,电脑互联网的任何传播方式,在手机上都可以得到实现,而移动性、位置定位、个人信息的辨识等特征的加入,让它吞噬了前四者的全部。

或许,有人会说,电脑互联网只是迈完了“互联网”的第一步,完成了“互联网概念”的第一步,手机的加入,让互联网概念完整,第四媒体是互联网,是手机和电脑、信息家电合并在一起的网络。但这不能够概括手机对大众传播方式的转折性价值(如前段“人人传播”)。

走到今天,我们不得不为传媒的加速度发展而惊叹。每一个后来者都是迫不及待地出现,让曾经风光无限的前者难以从容应对。但前者优势的丧失,不代表价值的消殒,传统媒体在互联网平台上,会重新以新的形式,发挥出内容创造的价值。

大众传媒的前路未知,手机可能带来大众传媒一个时代的结束和另一个时代的开始。

“广告”需要一个新名字

某国某城市的自来水公司发现,全城夜晚大量用水很有周期性,疑为供水系统出了故障,调查后发现,原来,是一部电视剧热播,情节紧张,举城关注,晚上大家都围坐电视机前,广告插播时段,观众集体上厕所,这才造成了集中用水的状况。

自来水公司如释重负,可广告公司或以天价投放该节目的广告主,闻此恐怕是哭笑不得。

这个故事并非一个特殊事件,而是整个广告行业自产生以来最大、最根本的困惑之一,随着传媒的发展,这个困惑也越来越大、越来越难以解决。

困惑是什么呢?

――广告对绝大多数用户来说,是“多余的信息”、“干扰类信息”。

在这个“公开的秘密”之中,有许多“存在的合理”是如此荒谬,就像上面所述的那个故事一样,在用户那边(读者、观众、听众、网络用户等)是这样的:

读者买下数十版的一份报纸,直接扔掉其中的大多数;

网络上有各种软件工具,帮助人们过滤掉广告内容;

电视、电台的广告时间是人们上厕所、换频道的集中时间;

……

在广告公司和广告主那边是这样的:

尽可能地找到用户无法回避的媒体,传递信息;

越拥有好内容的传媒,越在内容上排斥广告的干扰,而其用户亦是;

投放金额的90%都是被浪费的,但不知道哪些是90%,哪些是余下的10%;

到底有多少广告直接促成了“销售的可能”?

……

在传媒内容一方则是另外一回事:

最传统的内容制作者,认为拒绝广告主的控制是保证影响力的前提;

最优质的传媒内容需要大量的投入;

较新的内容媒体不足以吸引到足够广泛的群体;

……

这一困惑无法解决,在于传媒业各个环节的问题。自大众传媒大行其道以来,广告就是传媒的生命线,是支撑其发展的商业基础。可以说,没有广告的支持,大众传媒、甚至全球信息化都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

我的媒体,给我,我的广告

传统大众传媒对广告主所描绘的都是“我们”,一个群体。

手机却意在塑造“我”,一个一个、却数以亿计的“我”。

手机之所以为手机,是因为它是第一个、唯一一个为全民所有的信息终端。它首先完全为个人服务,从新闻到娱乐,到个人生活,全部的指向都是其主人。这个“个人”出发点,是指获得信息的出发点完全是个人的,也指完全是个人的表达。

“个性化”是自电脑互联网出现、信息泛滥后的理想模式。人们设想通过电脑互联网收集、记录个人的各种行为,最后从众多用户某一个共同点上,判断可能的个体行为,智能地判断用户对某些信息服务的接受,从最大的共性中找出“可能性”,即:从个人行为中找出共性,举例说明,1万个购买了U2乐队CD的用户,他们又购买了Linkin Park的CD,于是给第10001个刚刚买了U2乐队CD的用户提供买Linkin Park的CD的建议,因为系统分析判断,这有可能是他们的共同喜好和行为之一。

当然,这也包括对个人喜好的分析,逐渐让用户更快更方便地获得信息内容,而节省掉检索、分类的步骤。

为完成一个单独的“我”的塑造,电脑互联网是难以实现的,因为个人在网络上的行为,分散在各个网站,无法汇集;同时,电脑不是完全的个人终端,而手机,恰恰最大限度地完成了这几点。

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属于本文的讨论范畴,但请了解这样一个前提,对个人手机媒体的价值分析,不单单是指个人隐私的部分,而是指对个人通过手机产生的行为进行的记录和分析。

在个人可以通过手机基本畅快地享受信息便利的阶段,广告即可达到一个非常清晰的指向,而非不知道洒到哪里去的“90%”。

广告即内容

Google的关键词广告是这样的,即:用户在搜索过程中,右栏自动呈现与关键词匹配的广告――如此简单的方式,造就了全世界最大的广告公司。

传统广告给人们的不良印象之一是干扰性,但实际上,广告也是信息,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谁而言。

广告主需要找到潜在客户,客户也在寻找有价值的广告信息。当这样的情况发生时,广告就是信息内容,广告就是有用的信息。

手机媒体成为“个人的媒体”,其上的内容、呈现方式都会首先满足个人的需要,在这个基础之上,以网络形式实时判断个人的状态,提供用户需要的信息,即能实现“广告即内容”。

也许这么说像是科幻,但类似方式已经开始在手机上实现。比如:

手机安排日程,当日程显示即将出差,便可出现航空公司的票价信息;

手机提供天气预报,当天气忽然转冷,便可提示是否需要购买保暖服装或空调;

手机可以确定位置,在午饭时间,可自动出现周边的餐饮信息;

……

网络化、个人化的手机建立了一个通道,一个让需求和信息直达的更短的通道。

娱乐即广告

近十年来,广告本身在形式上的变化已越来越多,强调互动、娱乐形式,让用户参与其中,已然是广告效果的重要标准之一,这并非是手机带给广告的转变。不过,手机在这一点上的重要性,使它正在逐步成为互动、娱乐的枢纽,换句话说,如要互动,没有比手机更好的选择。

强制插入的传统广告对于新媒体影响下的用户,就像父母对叛逆期孩子的说教。广告公司绞尽脑汁地增加互动方式,提高用户参与的可能性。过去几年中,无论欧美还是亚洲,电视节目大量采用手机短信互动已到了泛滥的程度,这是因为人们看到手机代表个人、参与方式最为简单的缘故,这显然是粗浅的、延展性很小的模式。但结合空间因素,融合图片、文字、视频方式,让用户通过手机参与,使广告信息传递成为一个娱乐过程,这将会成为品牌效应的主流方式。

稍有规模的品牌都会选择立体的传播途径,品牌策略一般都会强调在一个时间段内,多次、多个场合深入接触潜在用户,在这个过程中,唯一能够全线跟随用户的,也只有手机,这是手机作为枢纽的前提条件。

炫酷的注意力

无论如何,广告仍然是注意力第一。

大众传媒自报纸开始,如何“更”受关注就是广告的天赋使命之一。手机广告甫一出现,人们对它质疑的重点之一就是:屏幕小,展示受限。这一误解,现在可以看到的错误是:

1.没有预见到手机在多媒体上的表达能力;

2.仅仅把手机广告放在手机本身上来看。

就多媒体的表达能力、画质和流畅程度而言,手机已经不低于电脑,只是受限于带宽的速度,在发达3G国家,这已经不是障碍。屏幕大小只是相对而言,且用手机本身360°立体展示已经有产品了――它的定位、链接社会关系等表达方式,更是其他媒体所没有的。

手机广告的展示并非只在手机上。手机的最大价值之一还在于它可以联接一切电子产品,它可以通过联接电视,在更大的屏幕上呈现广告或内容,甚至与其他信息家电互动展示,炫目的效果会给现在的广告设计带来许多创意的空间和趣味。

直达销售

广告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达成销售。

在传统大众媒体上,广告在此方面的价值是这样体现的:

用户留意到广告:

1.通过广告上留下的联系方式咨询,再去卖场购买;

2.到达卖场时,广告留下的良好印象,促成用户选择该产品。

广告主达到目的,但用户不方便,价格等可比因素易对用户产生干扰,过程不透明,且无法完整记录用户各方面的持续消费行为。

用户没有留意到广告:广告无效。

传统的互联网广告(指目前的电脑互联网):

1.用户点击广告,链接到电子商务网站,发生购买;

2.达到目的,用户方便,但多个电子商务网站,一样存在收集信息不全面等问题。

手机广告的效应,基本上完成了一个闭环:

1.用户点击广告,即可发生购买;

2.手机跨越网站概念,在购买前就完成比较等环节,用户个人在消费方面的行为信息得到完整记录。这样的信息记录会让手机的“个人媒体”化日益完善。

如果说,大众传播时代走到了最后一站,那么,“广告”一词也将要完成历史使命,广告不必再“广而告之”了。

篇13

1 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

近年,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等IT与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从急剧增长演变为膨胀、甚至是爆炸。海量数据从一方面反映了人类社会生活活动的活跃性,另一方面,也给各行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面对已经来临的大数据(Big Data)时代,数据本身定将彻底颠覆人们的社会生活状态。

国际数据公司(IDC)界定了大数据的4个特征,即数据的规模(Volume)、快速的数据流转和动态的数据体系(Velocity)、多样的数据类型(Variety)、巨大的数据价值(Value)。如今,大数据常常被划分为网络大数据和其它线下大数据。网络大数据指的是,“人、机、物”三元世界在网络空间(Cyberspace)中彼此交互与融合所产生并在互联网上可获得的大数据[1]。尽管网络大数据因为计算机、技术处理、互联网公司/商业模式等等原因,显示出巨大的价值,并改变着人们的社会生活活动。同时,相比起其它线下大数据,网络大数据更易获取且颇成规模,像腾讯公司就有腾讯大数据(Tencent Big Data),主要用于记录所辖产品的内容和接入量等数据信息。然而,网络大数据并不是“万能”的,它只是大数据库中的一部分。网络大数据是部分的、不完整的数据。如果我们仅针对这些数据进行开发和利用,是根本无法反应事物的全貌,更无法进行基于数据的预测。在大数据时代,我们需要的是所有的数据,即“样本=总体”。

由此,我们需要对更多的数据加以分析。在特定情况下,我们可以处理和某个特别现象相关的所有数据。这也是大数据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新任务、新挑战。诚如麦肯锡报告所述,大数据是革新、竞争、生产力的下一个前沿。因此,大数据的利用,也是基于对更多样、更广泛、更隐秘信息进行挖掘和探索的过程。当社会各行各业处在对大数据进行了解和利用的竞争当中,大众传播领域也自然不会错失这次机会。

2 大数据对大众传播的影响

由于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的诞生和发展,它们成为20世纪以来最广泛、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方式。进入21世纪,网络新媒体为大众传播提供了新媒介,并革新了大众传播的传播特点。在新媒体的帮助下,大众传播能够最大程度的超越时空的局限,汇集来自世界各地的信息,日益显现出文化传递、沟通、共享的强大功能。

进入大数据时代,媒介和民众之间通过大数据技术建立起一种新的交互型传播关系,使得媒介能够更好地完成反映和传达民意的功能。这相比起新媒体的所带来的影响,更具有普遍性和共享性。由此,大众传播可以跨越语言和文化障碍,用更直接和简洁的方式进行传播。而数据在整个传播过程当中,充当着不同的角色和功能:它既是接收者,又是接受者,同时也是信息本体。在大数据时代,大众传播变得更为数据化。

同时在大数据时代,大众传播的内容、形式和思维模式也在发生着变化。和以往使用部分数据相比,大数据更具混杂性。舍恩伯格提出,只有5%的数字数据是结构化的且能适用于传统数据库。如果不接受混乱,剩下95%的非结构化数据都无法被利用。对于大众传播来说,传递和反馈的内容会变得更加多样化、复杂化;而整个传播过程,也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此外在大数据中,相关关系变得更为重要。通过应用相关关系,我们可以比以前更容易、更快捷、更清楚地分析事物。具体到大众传播来说,我们可以找到一个现象的良好关联物,然后利用相关关系帮助我们捕捉现在和预测未来。也就是说,大数据背景下的大众传播,跳脱出了根据结果找原因或因一个事件去分析所产生的结果,这种传统的因果关系思维模式,而建立起一种,在相关关系分析法基础上的预测方法。这种预测最大限度的开发了单个零散数据的价值,也为人们排除了传统思维模式里隐含的刻板印象障碍。对大数据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让事物变得更有前瞻性和可控性。大众传播的效果也将随之增强。

3 大数据迫使大众传播力重构:提供媒体融合新方向

而具体衡量大众传播的效果,我们需要着眼于它的传播力。大众传播力的核心是媒体传播的能力,也就是媒体到达受众并产生效果的能力[2]。这对于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新媒体来说,都显得尤为重要。尽管大数据分析技术不断成熟,但需要承认的是,再快的信息传播能力、再广泛和多样的信息都会出现偏差。

在大数据时代,我们接受信息混杂、不精确、难控的同时,也就承认了大众传播力会受此消极影响。而大众传播的效果也会有所削减。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回避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相应的,我们需要对大众传播进行调整,提高大众传播的3种能力,即整合优选大数据的能力,发掘大数据信息价值的能力,进行精确、快速、实时传播的能力。这在提高大众传播效率的同时,也对其传播质量和传播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大众传播对数据的交换、流动和传递容量巨大,因而它对大数据处理的适应程度,直接反应出它的传播效果优劣状况。

在大数据时代,社会公众、各种组织团体加入到了信息生产与提供的环节中,创造了海量的数据信息,成为媒体从业人员发现传播信息的重要资源。这种“人人都是媒体人”的功能定位,在网络新媒体中更容易实现。由于网络新媒体自身互动强、速度快、碎片化、零散化等特点,让它的受众随即成为信息生产者和提供者。而在新媒体受众出现并成型的同时,他们也自然成为了大数据之一。因此,在大众传播中,我们不能忽视这些新媒体受众和大数据本身所产生的“反应”。同时,在大数据背景下,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监督和导向功能也被放大。一方面,大数据的混杂性和不确定性更要求传统媒体对大众传播进行更有力的引导,以达到大众传播的最佳效果;另一方面,传统媒体也为公众提供了对大数据进行认知和运用的最易获取的平台。

因此,大数据背景下的大众传播需要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进行融合新尝试。具体来说,就是交叉利用这2类媒介各自的传播特性和优势,从而实现“数据化大众传播”。如果我们将世界看成是由信息组成的,那么所有的信息都是可以量化的。量化的文字、沟通、世间万物让大众传播更为集中、简洁、审慎和深刻。同时,结合数据调查、“全样本”统计和多元数据交叉关联分析,有利于媒体做出更加准确的预测报道。[3]而这些报道,更有利于在不同平台间进行传递和播出,即为媒体交叉利用搭建有效通路。为了满足这个要求,大众传播的过程还需要引入一个新的主体,即数据分析师。数据分析师可以帮助数据进行可视化处理。而可视化是“数据化大众传播”得以实现的基石。在“数据化大众传播”中,单一数据并不具有意义,只有数据集群由媒体从业者择选,并进行分析后;数据集群才会显现出其独特的价值,并可以对社会生活进行说明和预测。由此,大众传播会更加丰富,且更具前瞻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