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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the bidding, the measures to solve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主要存在的问题
1.1业主资格预审不严格
资格预审是招投标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招标工作的起始,它既是贯彻建设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队伍承包政策的体现,也是保护业主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举措,是避免未达到相应技术与施工能力的队伍乱接工程和防止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质量事故的有效途径。资质条件、人员能力、设备和技术水平、财务状况、施工经验、企业信誉是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如果严格按照这些内容进行资格预审应该不会出现问题。但是,从目前招投标的现状看,仅有这些还是远远不足的。例如,一些下属公司、挂靠公司、施工队等依靠大的建筑承包商承揽业务,这些大的承包商通过投标得到工程,然后把工程安排给这些公司施工。这便出现了大公司的资质是合格的,而真正的施工单位是不合格的情况,这些资质欠缺的施工单位往往施工管理不善,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施工人力、施工设备,这都将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没有足够的重视
目前,很多建筑公司不重视投标文件的编制,没有培养招投标方面的专业工程技术管理人才。这些企业在对投标文件编制时,把企业过去工程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或有关资料进行简单的机械组合,因此,这些企业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大都是程式化、标准化,没有针对性。比如,在幕墙的招标中,投标人在商务标编制中,并未考虑主体施工设预埋件的情况,却在技术方案中仍建议在主体施工中进行预埋件埋设,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中标的几率是非常小的。
1.3评标办法设置不科学
评标工作是招投标过程中的一项关键环节。如何在众多投标文件中选出最优秀的标书,评标办法尤为重要。评标办法是否客观、公正、科学,直接关系到招投标工作是否公正、公开、客观。目前来看,评标办法的设置是不合理的,缺乏科学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评标的方法完全是招标人制定的,评标办法只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法规的规定,怎么样制定都是可以的。在经济标评标办法的设置上,大部分招标方推出最高限价的招标办法,于是,各投标单位为了经济标能够得到高分,都在靠近招标文件规定的最大下浮比例报价,这样,经济标就拉不开距离,无法从经济标上优胜劣汰。而在技术标上评标过程中,某些投标人为了获取中标,总是千方百计地接近、拉拢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通过送礼、免费提供出国旅游、甚至行贿等多种方法买通评标委员。评标委员对这些投标人只提优点,不提缺点,对其竞争对手只提缺点,突出其各方面都优于竞争对手。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评标过程很难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
1.4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存在误差
工程量清单是把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准备实施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以及它们的数量、单价、合价等列表表示出来,用于投标报价和中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量清单是承包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量的依据。按国际工程惯例,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确认,但是,我国在工程实践中,业主往往不重视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出现漏算或少算工程量的情况。中标单位是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的价,所报价格当然也没考虑到漏算或少算的这部分工程量。中标单位一旦发现这些问题,往往会向业主索赔。业主不得不追加投资,在投资方面面临失控风险。
1.5不平衡报价的风险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不平衡报价主要的两个目的为:一是获得合同利润;二是提前收回工程款。不平衡报价法。对投标人而言是一种投标策略,而对招标人而言则可能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有时招标人将蒙受巨额损失。这样对招标人是不公平的,业主要有识别能力和防范措施,不要被忽悠。
2解决措施分析
2.1健全体制,建立综合监管部门
世界上许多国家对招标程序不仅有统一的管理部门进行审查,还有一个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如美国、英国由审计部门核查招标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我国也应成立一个统一、独立、权威的有多家单位和部门组成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该机构应行使独立的、综合的监管职能。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管,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
2.2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各建设单位、行政监管部门,要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对《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增强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针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堵塞漏洞。监察部门要实施驻场监督,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要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纪律法律责任。以有力的执法监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两场联动”监督,即招投标市场与建筑管理市场协调动作。
投标活动中的不规范招投标行为,各部门要要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主要纠正和查处的行为有以下几种:①擅自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的行为;②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的行为;③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④围标、串标等行为;⑤无证或越级超范围承接工程任务的行为;⑥出借、出租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行为;⑦投标人贿赂评标评委的行为;⑧泄露标底,弄虚作假的行为;⑨行政部门、管理机构不严格执法行为;⑩官员在招投标中行为。
2.3对经济标改进评标标底底价的确定方法,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建议评标标底可按下式确定:复合评标标底=(A+B1+B2+…+Bn)/(n+1)式中,A为审定的标底价,Bi为在审定标底-3%~+3%范围内投标单位的报价,i为不确定系数。标底A所占的权重与各有效投标报价的权重相同,由于审定标底是一个不确定数,很难确定一个有效投标的范围,经济标即使在首次入围后很难得到高分,只有在接近复合评标标底的低价才能得到高分。这样就为合理低价中标创造了条件。
在技术标的评审中采用暗标评审,即在评标前,由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在招标投标监管人员监督下,将技术标书暗标部分打乱后随机编号,编号标示于技术标书暗标部分封面上。评审专家不知道投标人对应的是哪份技术标文件,只知道技术标文件的具体序号。实行暗标评审,可消除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的印象分,让评标结果更加公平。评委在投标人隐秘的情况下对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评审,按照编号统计分数,评标完成后,由评委代表和监管人员当场对技术标书暗标部分密封处进行拆封,宣布投标人与对应的编号。
2.4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准确性,避免风险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其科学合理性。严格按照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合理划分工量清单中的子项目,合理安排工程量的计算程序,在工程量清单编好后,发放招标文件之前,招标人要认真复核,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
2.5规范报价,维护业主利益
首先要重视招标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质量,避免出现“边设计、边招标”的情况,尽可能使用熟悉的施工图招标,从源头上把关减少工程变更的发生;其次要随时掌握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的价格信息,对于特殊材料,在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上将各子目的做法和范围注明,使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的贵重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明确。对某些确实无法事先详细说明的项目,可考虑先按暂定价统一口径计入,并明确暂定价项目的决算调整方法,从而堵死漏洞;对于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写明对各种不平衡报价的惩罚措施,如某项不平衡报价幅度在某临界值时,该标书为废标。
3结语
实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只有在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我们谨遵这个目的,才能保障我市的工程项目有序、高效、高质量的进行,招投标工作也就能发挥其优越性,我国的建筑市场才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逐步迈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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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建筑业工程招投标管理现状概述
建筑工程招标指建设单位根据拟建工程内容、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及现有的技术经济条件,通过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邀请施工单位参加承包建设项目的竞争,以便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的经营活动。我国运用的招标方式主要为总承包招标,就是企业承包工程项目中所有的招标内容。从招投标的程序角度来看,主要包含项目的准备工作、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内容,通过这一系列程序完成招投标工作。工程项目招标具有平等性、竞争性以及开放性等要求,在满足此要求前提下有效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2.我国建筑业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
2.1 非法手段中标现象频繁。由于缺乏规范性的管理制度,近几年来我国有关建筑企业的投招标工作中出现许多非法中标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点:①项目投标方不具备投标的相关资质、资金以及能力等,意图通过贿赂来获取中标权;②投标方在投标过程运用假的资质或者采取欺诈的手段获取中标的权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应具有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两种现象明显违反了这一原则,因此导致建筑工程项目出现质量等问题。
2.2 对招投标过程缺乏监督。现今阶段单单依靠法律法规进行限定招投标活动已经远远不足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竞争,因此需要加强招投标过程当中的监督力度。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许多不公平现象,许多建筑业项目并没有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标,明招内定、人情工程等现象较为严重,监管力量的缺失、监管形式化、监管机制不健全等现象都是造成这些现象的主要因素。
2.3 缺少对资格的预审环节。现在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活动实施时,多采用走形式以及文件式的资格预审,忽略了实地考察的重要性,从而给一些妄想弄虚作假的建筑企业以可乘之机。
2.4 目前的条令法规依然存在很多漏洞。现今关于限定项目招投标的许多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更何况现在针对此项的市场监督力度较小,因此要想将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活动更加规范化进行则很难达到。不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只会给招标企业和单位带来更多可以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机会。例如在项目的招投标合同谈不拢的情况下,《合同法》中虽然有一些相对比较详细的对应补偿,但是同时还写道:当事人一方推迟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是合同目的不能顺利实现的时候,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效力。造成及时合同解除,这项工程项目还是需要招标人去处理,但是要进行重新招标的话则会带来更多的争议,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及时完善其制度体系,以供项目规范化进行。
3.我国建筑业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化策略
3.1 完善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律法规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基础,因此制定完善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是制约建筑工程项目不合理现象的重要手段。现在随着我国建筑工程企业的飞速发展,为避免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收受贿赂以及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促进建筑工程企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应建立一个具有法律保障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环境。
3.2 强化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机制。为使建筑工程项目更加合法、公开、公正、公平地展开,应建立起一套合理有效的监督体系,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离不开监督机制的强化,通过有效、适时、合理地监督才能使建筑业工程招投标项目以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强化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力度,使市场竞争更加健康、有序,从而有利于我国建筑业工程的规范化管理。
3.3 发展电子评标系统。为顺应新时展需求,发展建立电子评标系统,以此作为招投标工作的各种流程内容。电子评标系统不仅包含有符合性审查功能、初步评标功能以及详细评审功能,还包括投招标文件制作、备案、审查功能以及电子签名和标书加密、解密功能。电子评标系统的成功运用不仅使投招标工作变得简单易于操作,而且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的效率,避免了许多争议,解决了许多实际当中的问题。
3.4 加强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资格预审。为有效保证中标企业对接下来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应严格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资格展开预审工作。资格审查是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投标方资质能力的基础审查,审查过程主要是剔除掉一些试图混淆、弄虚作假以及违法违规的项目承包单位企业,挑选出具有高资质、高水平、高技能、高实力以及高质量的投标企业和单位,为项目的投招标活动营造出一种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而促进投标方自身实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建筑工程产业质量的有效提高。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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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国家对于工程建设的重视程度日益得到提高,尤其是在招投标的方面也特别的关注,在我们经过了长时间的教训积累总结出了很多的经验,并相继的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更加有效地控制其工程建设,建筑工程推行招投标制可以有效地使建筑工程价格更加合理、合法化,引入了激烈的竞争机制,根据竞争确定出工程项目的施工价格,由市场确定定价,降低费用或者趋于合理,能够有效提高改建工程项目、新建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性。
一、建设工程投招标的概述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以建筑产品来作为商品,从而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一般是由唯一的买主来进行定标的,随之招请多个卖主通过秘密报价来进行一个良性的竞争,然后再由买主从中选择出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的协议,随后按照协议来实现。工程招标制度也可以称为工程招标承包制,它则是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之下,采取招投标方式来实现工程承包的一种工程管理的制度。工程招投标制的建立与实施,是对计划经济条件之下的运用行政办法来进行分配建设任务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反对市场垄断、保护市场竞争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设工程投招标的程序一般是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的程序来实现的。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作用
(一)有效的把人力、物力、财力节省,交易费用大幅度的降低了,使得工程建设当中的其它成本也有效的降低。现如今,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步入到了制度化操作,包括有评标、定标、投标、开标、招标全过程。若是投标人在进行招投标当中,在专家支持系统的评估下,在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报价竞争,可以依据群体决策的方式把中标者最终确定出来,可以为工程项目造价的控制提供便利,能够大幅度把交易费用降低。
(二)符合价值规律,使工程项目的价格更加合理,可以让招投标双方都能够有效地进行相互选择。招投标方式可以为需求者(如建筑单位、业主)以及供给者(如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的这两者的最佳结合创造有利的条件,能够把有着良好业绩水平和管理水平、报价较低、工期较短的供给者准确的选择出来,就可以把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性有效地提高。
(三)能够较好掌控工程的价格,有效地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不同投标者会在相同的工程项目上的个别劳动消耗水平也是不尽相同的。利用招投标制,可以使得个别劳动消耗水平较低的企业快速的胜出,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为有效地实现生产力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便利。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那么每个投标者必须把个别劳动消耗水平降低,做足内功,控制好工程的价格,使其趋向合理。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招标企业有时会打法规的球,肢解工程,将应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进行拆分或分解成若干小项目,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要求。
(二)、对违法乱纪问题缺乏严厉监管
招投标制度讲究的是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而依法招标、投标是最重要的措施。但我国对于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违法乱纪问题,监管及处罚力度相对薄弱。这就导致我国建筑承包行业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的缺失,从而对于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无法实施强有力的监管。
(三)、相互串通,暗箱操作
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些投标单位私下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以不正当手段中标,甚至标书都出自内定,只是个别项目金额作以调整,以达到串标的目的。
三、如何有效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及评标方法
(一)、增强招投标办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性
把招投标办法当中的公平、公开、公正、合理性进行加强是极为重要的。建立并健全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规范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其相应的基础就是法制的建设,要想保护招标投标的合法权益,规范好建筑市场当中的招投标工作,就必须得认真并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制度,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加强对每个环节的监管,规范资格预审就必须得采取有效措施,把专家的素质以及水平提高,建立评标专家的准入清出以及公示制度,建设公平、公开、高效、权威的招投标平台,并且应把企业的违规成本提高,建立并健全好招投标惩处激励机制。
为建筑企业建立相关的信用档案,将招投标过程之中企业存在着不良的行为来进行备案,并将招投标与企业的信用状况充分的联系起来,对于信用严重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做到禁止投标;其次,就是要加大对于招投标的备案制度,务必落实好招投标书面的报告制度,对招标的结果进行一个及时的公示。实行全面的工程分包备案制度,打击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把工程建设交易当中的商业贿赂等不规范现象有效的遏制住。
、通力协作,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监察局必须得依法加强对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国家公务人员、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合同履约情况实施监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不能严格履约的责任人记单位的纪律责任;工商局必须对合同执行的管理力度进行强化,把合同执行中的各种纠纷及时地进行调解、仲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照政府赋予的监管职责,把履约验收、合同备案、投诉受理等相关的工作切实的做好;住建部门应当加大对工程进度的监督、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管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严厉地把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等违约违规行为和现象予以坚决打击;司法部门也必须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的工作当中,把公证监督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这样可以及时把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避免开来。
、建立中标人动态考核办法
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当向招标人下发《中标人服务质量跟踪监督意见表》,然后由招标人把中标人在履约过程当中的技术能力、服务态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意见填入表中。履约结束以后,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必须把意见表和验收报告同时存档,以此作为考核中标人信誉、业绩的依据。
、加强对开评标区域的管理,严格地保障评委可以独立评审
应当设置醒目的标志在开标、评标区,对评标区内评标室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对评标过程实施全程的电子化监控。开发评标专家考核管理以及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等软件,把评标的工作动态及时的掌握,专家评标质量必须进行科学仔细地分析,才可以把评委评标的质量有效地提高。
总之,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具体实施的过程,是需要逐步完善以及改进的,只有依据招投标的制度,建筑市场才能逐步的成熟和完善,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之中,应该坚守公正、公开、公平的三原则,诚实的信用,改进评标方法。对于招标的定标与评标也应该做到准确高效,完善招投标制度,充分的考虑影响其招标的所有因素,为建设行业提供可靠的思想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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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投标的概述
招标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的条件,通过邀请多位投标人参与投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招投标一般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五个过程,一般被人称为招标过程。招标是指拟定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物资或者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发包过程的第一步,决定着招标的竞争程度,防止不正当的交易。招标主要形式分为两种: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又称为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比如可以在报刊或互联网等媒体中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进行投标竞争,并择优选用。而邀请招标,也叫有限竞争性招标或者选择性招标,是指由招标人选择一定数目的企业,向他们发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2 招投标机构的概述
一般情况下,招投标活动具有临时性,招投标的企业在招投标活动的进行中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他们属于不同的领域,而且也不利于相关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因此设立了招投标机构,让这些专门的机构承担企业的招投标行为。
招标机构是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产生的,是依法设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中介服务型企业。招投标机构要依法取得营业资格,在遵守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合理运转,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并接受市场的监督。招投标机构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和参与投标活动,为委托人编写相关的招标文件,使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好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具有专业性强、工作效率高等优点。
3 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招投标机构不够规范。由于我国的招投标工作开始的比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关于招投标机构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企业没有统一的制度标准作为参照,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和监督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养参差不齐,从而导致了招投标机构的发展处于无序的状态,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展。目前社会各界对于招投标机构的认识还不全面,招投标机构凭借其专业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可以帮助委托方提高招标投标的质量、覆盖范围以及增加投资效益等,然而相关的建设行政部门和招投标的管理部门对于招投标的机构宣传力度不大,没有充分发挥好媒体的宣传作用。招投标机构是独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性,可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的招投标机构还是半官方机构,这就导致了一些招投标关系的产生,没有按照市场规则来进行,而是被强制实施产生的,这样下去将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健康运行,不利于招投标机构独立客观的开展业务,同时也影响了社会各界对招投标机构的正确认识。
3.2 招投标工作中的违法经营。由于建筑工程需要的资金量大,而且盈利可观,所以也加剧了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大量的行贿受贿案件,一些投标企业为了能够顺利中标,向招标机构行贿,在执法不严的情况下,招标机构暗自受贿,这种靠行贿受贿完成的招投标工作,使工程的投资方占据了主动权,促成了不公平的交易,严重损害了委托方的利益,不利于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导致不良社会风气蔓延。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起着宏观调配的作用,同时政府在工程的招投标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是工程的主体同时也是工程的监督者,在工程招投标的关系中,他处于中间位置,既是纳锐人的人,同时又是承包商和招标机构和评标专家的委托人。政府的多重身份,以及不规范的行为导致了我国招投标领域中出现很多因为腐败造成违法犯罪的现象。
4 解决工程招投标工作问题的措施
4.1 招投标机构要加强自身的建设。招投标机构要想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就要加强自身建设。其中包括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服务水平以及人员素养的提高。首先,工作人员要对招投标业务有全面系统的了解,掌握招标程序的各个环节,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结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标准规范行事;其次,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不仅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还要注重道德文化以及礼貌礼节等,提高人员的服务意识,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所有人员要有保密意识,使招投标工作能够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公平、公正的进行,努力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建立良好的口碑。
4.2 充分发挥政府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管理和监督职能。政府在招投标中的职能主要由两部分组成。首先,政府以业主的身份进行市场经济的参与,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和竞争机制,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和获取利益的机会。其次,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管理者和监督者,通过治理市场秩序,保证市场健康有序的运行,坚持依法治国、违法必究的原则,对于违法乱纪的、不按照市场规则操作的行为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和管理。
政府要加强完善招投标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机构有法可依,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政府对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其中包括对招投标机构的营业资格进行审查,对工作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对完成招投标任务、签订合同后的工程进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5 结语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招投标机构逐渐产生和发展,通过帮助委托方设计高质量的招标文件,有效的提高了招标的工作效率,为承包方节约了建设投资,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虽然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机构自身的管理制度还不完善,但是随着政府职能的加强,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 杨光华.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J].科技创业家,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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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的建设,对于我国生态环境的恢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园林工程预算在园林工程的招标与投标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何做好园林工程预算,为园林工程招投标提供准确的价格依据,是园林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关于园林工程招投标及园林工程预算概述
1.园林工程招投标
(1)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管理体制。招标与投标,是商品经济的一种竞争方式,在我国建筑行业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建筑行业中的一些建筑工程项目通过招标这一形式吸引建筑企业进行投标,而一些建筑企业通过投标这一形式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权进行竞争,建筑企业在投标过程中通过展示自身在各个方面的优势,来获取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权。园林工程招投标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我国相关部门对园林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吸引一些建筑企业进行投标,然后选择合适的建筑企业进行园林工程建设。
(2)园林工程招投标,实行的是对园林工程中的工程量进行计价,也就是园林工程中的招标人员,对园林工程量清单进行公开,一些建筑企业在投标中根据公开的园林工程量清单进行工程报价,然后园林工程中的招标人员将各个建筑企业的工程报价作为依据,在对各个建筑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分析之后,从中选择合适的建筑企业对园林工程项目进行开发与建设。
2.园林工程预算,园林工程预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不同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具体内容和有关定额、指标及取费标准,预先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费用的技术性经济文件。园林工程预算不仅是确定园林建设工程造价,以及建设与施工单位工程进行投标的依据,也是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更是建设银行拨付工程款或贷款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组织生产,编制计划,统计工作量和实物量指标的依据。也就是说,园林工程预算在园林工程设计和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关于园林工程预算在园林工程招投标中的作用
1.园林工程预算在招标中的作用,园林工程预算在园林工程项目开展的招标活动中,主要的作用是在园林工程项目的招标过程中,产生出园林工程招标预算的控制价。园林工程中招标预算的控制价,是园林工程项目还没有开始建设之前对招标预期的控制价格,能够将园林工程项目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成本有效的反应出来。园林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对招标预算的控制价进行制定,加强自身对园林工程项目资金成本的预先测算以及调查,能够对园林工程项目的资金成本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招标预算控制价能够有效地评判出园林工程项目在招标报价这一方面的合理性,还能够对园林工程项目中的投标报价进行有效的规范,园林工程项目中的投标报价要处于招标预算控制价这一范围之内,如果园林工程项目中的投标报价超出了招标预算控制价的范围,则将其作废,在园林工程
项目的评标中忽略这一投标报价。
2.园林工程预算在投标中的作用,园林工程预算在园林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的过程中,主要的作用是在园林工程项目的投标中,产生出园林工程项目投标中的报价。投标报价是园林工程项目投标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投标的建筑企业在对园林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时,最终的投标报价非常中的重要,投标报价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建筑企业是否能够中标。如果建筑企业在投标这一方面中的报价过高,超出了园林工程项目中对于投标报价规定的最高限额,则会失去中标的资格。如果建筑企业在投标这一方面中的报价过低,低于园林工程项目中对于投标报价规定的最低限额,也会失去中标的资格,即使建筑企业依靠低于最低限额的投标报价中标,建筑企业也承受着极大的亏本风险。所以建筑企业在对园林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的过程中,要针对园林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在建筑建设这一方面的实力,制定科学合理的投标方案,采取正确的投标报价方式,在园林工程项目的投标中实现中标的目的,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益。
三、关于对园林工程预算编制的一些建议
由于园林工程预算对于招投标活动有着重要影响,建设单位在工程预算过程中要考虑到招投标活动的需要,不断提高工程预算编制水平,提高工程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为园林工程招投标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来
说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重视和加强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在编制园林工程预算之前,编制人员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要求编制人员对于工程建设有关资料统计列出各种工
程量清单,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要达到针对性、快速性和准确性的要求。同时在预算编制之前,还应该收集与园林工程建设相关的其它资料,如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合同以及地形地貌等资料,要想达到这一点,编制人员应该详细了解施工区域的勘察资料,必要的时候要进行现场调查,科学地选择合适的施工工艺、方法,确定最佳的园林工程施工方案。除此之外,在编制工程预算之前,还需要收集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地区材料预算价格,在此基础上确定最佳的工程编制方法,以保证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只有收集到充足的资料,才能保证工程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
2.在工程预算的编制过程中,要以园林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为基础,要详细了解设计图纸的各个细节,并掌握设计方案造价组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还可以对园林工程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复核,主要检查各种施工材料成本、工程建设效益等等,尤其是要考虑到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工程预算价格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材料市场价格发展进行科学的预测,最大程度地保证招投标过程中材料报价与工程预算材料价格保持一致。在工程投标阶段,预算工作人员就是要根据园林工程的实际要求与招标文件,详细了解园林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同时要了解各种园林植物、劳动力的价格,在此基础上才能准确地计算园林工程造价,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是有错误时,可能会影响到工程量,在编制工程预算的时候,要明确图纸修正以后的工程量及造价,详细分析目标成本及对工程预算定额的影响,为工程预算定额的确定奠定基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我国园林工程数量越来越多;园林工程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发展,还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园林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园林工程预算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对于园林工程中的招标和投标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就需要做好园林工程预算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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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洛勇.园林工程预算在园林工程建设中的作用[J].园林建设,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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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当前,我国许多城市都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大投入、大建设是这些城市建设的主旋律。城市的建设、发展和扩大都离不开建筑行业的发展。因此,建筑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而建筑招投标这项建筑中最重要的流程环节直接关乎建筑的公平公开,并与建筑质量的好坏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一、我国建筑招投标及其制度概述
1、招投标的含义
建筑的招投标包含招标和投标两个方面,两者相互对应。一方面,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潜在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和意图提出合理的报价,选择合适日期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个交易对象;另一方面,具有法律资格和投标能力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条件和要求,经初步估算,填写投标书,提交报价,等待开标,最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中标的市场经济活动。
2、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是特殊的市场经济交易方式,是市场资源的一种优化配置方式,其运作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招投标过程中的一切活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进行。第二,在招标采购项目买卖过程中,买方市场需求大于卖方市场。当买方市场需求大于卖方市场时,卖方多家竞争,采购项目买方主导市场,从而有利于以招标方式择优选取采购项目,确定中标者。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义
1、利于建筑市场的规则化、规范化
招投标管理体制规范了建筑行业进行合法交易的相关制度,使得业主与承包商严格依照招投标体制进行交易,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各种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真正使得建筑设计、建筑活动都能做到遵守法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能够有效地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质量进度,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
2、通过竞争促进技术进步
招投标体制具有“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基本特征,能够有效地规范建筑承发包方式,这就使得投标单位必须不断地加强自我技术能力与综合能力,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才能够发挥自己的最大优势与其他投标单位竞争,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击败对手,这种体制能够有效地带动整个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
三、招投标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
1低价中标
在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招标单位对于投标企业的技术、管理与价格都要衡量,而有一些项目招标的业主过于关注价格,认为价格越低越好,在进行投标评分时对于价格的比例甚至给到了80%,对于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情况几乎就忽略。一些投标单位利用业主这样的心理,能够以较低的价格中标,且投标单位也不去建筑区域进行勘察,没有核算施工成本,随意给价,这样就可能造成后续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廉的原材料导致施工质量下降。还有一些中标单位,根本不具有施工能力,而是将施工工作直接再分包下去,从中获得一定的利益,分包的公司或工程队,为了降低成本,施工质量在较低价格的要求下更难以保证。
2、缺乏必要的监督
工程项目交易过程理应涉及到业主招标、政府监督、中介三者之间相互协调、相互指导与监督,然后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并没有划分明确的责任与义务,这就导致工程招投标管理在监督方面不到位;同时我国建筑行业起步较晚,相比于其他先进国家来说,我国招投标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监督手段落后,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这就导致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严重威胁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
3、评委抽取与到场程序瑕疵
工程招标程序之一就是抽取评标专家,按规定,这些评标专家被抽取后应当立即到场,避免他们与投标单位进行商量与泄密,有效地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让整个招投标环节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然而在实际情况下,有些建设单位在开标的前一天就完成了评委的抽取工作,同时又不立即对评委进行封闭,而是开标当天才让评委进评标室,这大大削减了招投标环节的封闭性与公平性;另外,对与评委进入评标室这一环节,并没有相应的验证与保密程序,并没有对所谓抽取专家的身份进行验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的风险与漏洞。
4、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
我们知道,建筑承包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一般较大工程都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承包,工程主体由其负责施工,剩余部分如电梯安装、水利水电、装修、消防设施等直接外包给专业承包,将相关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这种现象也存在于工程项目建设中,这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规范,不利于工程管理,影响着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
四、完善招投标管理的策略探析
1、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提高招投标行为的规范性
我国目前招投标工作违规行为随处可见的根本原因还是监管力度的不足导致很多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敢于违规,再加上建筑项目涉及到的经济利益又非常可观,巨大的利益使得很多人禁不住诱惑而通过违规操作牟利。因此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的监管力度,依法进行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招投标过程中不公平竞争、腐败交易、违规招标等行为,一旦发现类似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给予相关人员以严厉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求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建筑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另外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也要细化监管制度,做到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有章可循,另外还要强调招投标过程各参与单位规范自身的招投标行为,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进行竞争,对于建设单位尤其要控制其在招标信息和资格预审阶段的招标行为,防止其通过违规手段刻意的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对于投标人则要严格控制其在投标过程中的报价以及行为,杜绝行贿事件的发生,在评标过程中要加强对于评标委员会各人员的监管,提高评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2、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有效监督
当前阶段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主要监督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监督,要不断地加强相关监督人员的监督手段、监督水平、监督责任与标准,使得监督人员的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促进监督人员认真履行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使得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不再相互推卸责任;其次要加强执法监察,严查违法违规问题。监察部门要对招投标的各个环节严格监督,对不合规范、不合法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
3、强化对专家评审组的管理
首先评标专家的抽取一定要选择在建筑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知招投标相关管理体制与程序,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的综合性人才;其次,要严格保证招投标专家评审这一环节的严密性与公正性;评标专家、相关人员必须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尽量缩短可能泄露专家名单的时间,避免评标人员和投标单位联系串通,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同时,对评委进入评标室这一环节,要对抽取专家的身份进行验证,如指纹验证,严格杜绝造假现象;评审过程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业主和项目人员及现场监督人员均不能对评委施加任何影响。
4、提高监理成效,杜绝工程转包分包问题
工程监理师要发挥工程监理职能,严格检验工程的质量,杜绝工程转包、分包问题的出现;同时要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行贿、欺诈和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以及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串标围标”行为依法处置,并进行曝光,给予惩罚与警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招标人对施工企业行使检查、管理和监督权利;相关部门还要做好查处工作,对进行违法工程转包、分包的行为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建筑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与指导工作,要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强化责任意识,审查施工资质,确保工程质量。
5、严格把守资质审查
建立资质审查部门,完善资质审查监管环节,可以进一步坚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遏制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因此,我们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各个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甄别,以防止违法行为。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结构代码证、企业相关施工承包资质等等,这些证书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候都必须接受检查,以保证资质高、质量好的施工单位为最终的中标单位,最后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保证建筑能够按时完成。
6、优化招投标管理信息服务
信息渗透于建筑项目招投标的较多环节。及时的进行信息沟通,全面掌握丰富的信息资讯会对建筑业主方从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实效性产生根本影响。为此,要想有效的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应获取丰富的信息支持。伴随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更新,业主方有关招投标信息,进行交流沟通。实践管理以及优质服务过程中,应积极主动的引进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确保招投标信息的快速及时、完整全面。应进一步优化招投标管理信息服务,方能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畅实施。
结束语
建筑招投标的意义旨在通过一个公正、公平的程序来为建设单位以及建设项目服务,但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并最终会给建设项目增加经济成本,扰乱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加强政府以及相关机构的监督职能,同时规范招标程序,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促进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篇7
工程项目串标主要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进行串通,以不正当的投标手段来排挤其他投标人的行为。串标不仅会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会给招标人及业主带来较大的损失。通常情况下,工程项目串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第一,投标人之间的串标。投标之前,投标人之间会相互约定,在进行投标时集体提升或压低报价,以此来影响中标结果。或者投标人为了能够中标,邀请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所有投标人组成一个利益联盟,以便对中标结果进行控制。第二,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标。部分招标人在招标之前会事先公开招标文件,并将拦标价告知投标人,甚至协助投标人进行标书更改、替换,以此来提升投标人的中标几率。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事先做出约定,表面上做出投标价格战,实际上中标后再给予一定补偿。第三,投标人与招标机构之间的串标。目前,我国招标机构的入行门槛并不高,行业处于“鱼龙混杂”的状态。部分不正规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会与投标人串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协助投标人中标,再从中标人手中获得利益。
二、工程项目串标的危害性分析
首先,工程项目串标会对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严重影响。一方面,串标会导致其他投标人投入无谓资源,即便其投入人力、财力,也无法获得正常的结果,这会严重影响其投标积极性,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串标可能会让招标者无法筛选到合适的、满意的投标合作者,会对招标人的利益产生侵害。其次,串标会严重影响到工程项目质量。很多串标者自身在服务或费用方面根本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与其他对手相比缺乏竞争力。他们只能通过违法手段来谋取项目中标。[2]由于串标者自身实力不够,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无法满足工程项目质量需求,项目质量、施工安全、进度控制等均有可能受到影响。另外,串标容易诱发腐败问题。在部分地区,由于市场监管不够到位,业主对招投标结果实施人为干预的情况较为严重。业主通过评标委员会,并借助自身身份的特殊性,诱导评委进行不合理、不公正的评分,甚至通过贿赂来操控投标结果,容易产生腐败问题。
三、工程项目串标相关影响因素分析
之所以会出现工程项目串标现象,主要还是受到了部分因素所驱动[3]:第一,经济因素。经济利益是产生串标行为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在串标过程中,所有参与方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招标人主要是为了压低报价,节约项目投资;投标人相互串通则是为了提升投标报价;招标则是为了获得部分“灰色收入”。正是这种利益驱使,才导致了串标行为的出现。第二,监管力度不够。在建筑工程建设方面,尽管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且相关法律对串标行为惩罚也具有明确规定。但由于串标行为本身并不容易判断,且相关法律并没有关于如何认定串标的条文,对相关执法产生了一定阻碍。监管串标行为主要以事后监管为主,缺乏事前监管及事中监管,监管力度明显不足,为串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第三,恶性竞争。目前,招标行业的入门门槛并不高,可在短期内催生大量的招标机构,这也使得招标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为了获得工程权,招标企业几乎会完全服从招标人的意愿,甚至为了自身利益不惜违法操作,进而影响到整个市场的秩序。
四、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串标管理的相关策略
(一)规范招标机构行为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串标监管过程中,规范招标机构行为是杜绝串标最为有效的途径。一方面,招标机构要约束、规范自身行为。在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的过程中,要在各环节及细节上把关,利用自身的权力与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投标人的违规、违法行为。结合法律及规章制度为招标人筛选出合适的中标者。[4]另一方面,企业招标管理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确认招标机构是否具备资格证书;要严格检查机构资历,并且对部门资格进行严格复审,明确其真实身份,避免招标机构“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秩序。与此同时,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信用记录,并完善监管激励制度。通过健全自律体系,构建出一个相对健康的招标环境。
(二)构建规范的招投标程序
首先,要健全招投标报名程序。在投标活动实施之前,要对投标报名人名单进行严格控制,避免名单外传、泄密。同时,要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名流程、手续等进行严格检查,提升挂靠企业投标报名难度,以此来遏制串标。在投标人进行报名时,要求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报名授权委托人在报名企业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等资料,避免外部挂靠人员投标、串标。对于一些重要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亲临现场报名,并要求其去检察院开取法人、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证明,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业绩合同等。通过加强细节监管,加大挂靠企业报名难度,进一步排斥挂靠投标人。其次,要构建投标企业数据信息库,只有入库企业才能获得报名资格。建立企业入库制,能够提高招标门槛,将部分资质不够的企业过滤掉,有利于降低串标概率。再者,招标人可适当增加资金风险,利用部分金额方面的规范来遏制违规陪标,要求投标或履约保证金不得现金交易,必须通过投标公司运营账户;业主方的施工金额也只能下拨到中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以此来提升串标难度。
(三)完善定标方法
部分工程项目的风险较小、周期较短、利润较高,一些投机分子想通过各种手段来挖掘其利益,于是出现了一批挂靠多个建筑企业进行投标的投资者。由于转卖投标项目方面尚未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即便中标项目被多次转卖,也难以追究转卖者的法律责任,这也为串标行为提供了温床。因此,笔者建议在评标过程中,若得分首位的企业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要求其出示具有说服力的书面理由。再由评标专家进行认证,获得招标人认可后才可放弃中标资格。同时,要扣除投标企业的保证金。对理由不充分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者,招标人可不予认可,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招标人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升保证金额度来控制串标行为。
五、结语
工程项目招投标串标问题所产生的危害是巨大的。为了遏制串标问题,除了要加强宏观监管外,企业及招标机构还需要自律。通过构建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完善定标方法、加强宏观引导,来创建一个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以维护市场秩序,尽最大可能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为中交二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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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问题的分析与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1(12):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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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投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概述
(一)影响因素
建筑工程招投标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有承包商模式因素、承包合同形式、计价模式、合同授予情况、无标底招标低于成本价的风险因素、有标底招标的风险因素、承建单位选择的风险因素等,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对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起着直接影响。
(二)意义
工程造价控制主要是对工程进行造价确定,通过科学的方法将造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降低工程项目投资者的风险,有效保证工程项目的资源能够更好的利用,对建筑价格机制起到关键作用,有效保证企业经济效益。
二、现阶段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评标方式不足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招投标进行了法律地位的确定,减少了建筑工程企业对定标价格的影响,有效的实现了项目评标过程中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平性,但是,在实际的评标过程中,由于受到激烈市场竞争的影响,大多数建筑企业并没有对客观因素进行分析,只是一味的对评标方式进行规定,也没有对项目的复杂性进行考虑,无法真实的反应实际的工程价格,这种评标方式的不足,直接影响了后期建筑工程的施工效果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合同管理环节不完善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设计图纸出现变动,就会直接影响造价控制的效果,首先,工程建设项目在研究和设计的阶段,由于沟通环节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导致招标的计划进行了改变,甚至将重新进行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问题,使得实际工程造价和合同标价的造价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另外,在工程建设中的一些子项目在进行报价的过程中一般选择稍低或是稍高的价格,在中标之后根据实际的情况对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是,在现阶段的建筑工程招投标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环节存在着较大的不完善情况,加之实际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导致工程造价的实际控制效果不佳。
(三)招标机构不规范
在我国当前阶段,由于招标机构相对较少,且对投标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相对不够严格,而是仅仅依靠招标机构整个行业的自律性来进行工作,且一旦招标机构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后,对其处罚的力度的相对较弱,起不到威慑的作用,导致多数的招标机构在实际的招标工作中利用自身具有的特殊性身份来帮助建筑工程企业选择招标单位,加之招标机构没有量化评价的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招标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应用的效果。我国招标体制的不完善,导致在招投标阶段的工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工程建设的项目如果达到一定标准以上,均可以进行招投标工作,这就使得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四)规避公开招投标肢解工程
建筑工程企业在公开招标的基础上,必须要根据相关的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相应的肢解,或者说,就是将一个大项目分解成几个小项目,然后通过分段实施的方式完成建筑工程项目。现阶段,一些建筑工程企业经常打法律的球,钻法律的空档,还有一些投标人通过多种借口申请邀请招标的条件,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开招标的效果,经常讲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变成一种自主性较强的邀请招标形式。
三、解决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问题的措施
(一)进行公开招标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招标方式只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除了国家规定的一些特殊项目以及非国营经济投资项目能够采用邀请招标以外,其他一切建设项目都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工作。公开招标的方式具有“公开、公正、公平”的特点,也能够充分保证招标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公开招标有利于各个招标人进行竞争,每个投标者在竞争的压力下,能够提高劳动效率,实现企业发展,也能够有效降低工程价格,使工程价格更具科学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而经济效益。
(二)完善合同管理环节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和多个环节直接相关,主要包括合同的起草环节、合同的签订环境以及合同生效时间到合同终止时间,所以,合同管理环节应进行不断的完善,使合同中的文字更具严谨性、合同条款的设计更具规范化,以及要明确合同的主体,可以具体到合同履行阶段中各个环节,重视合同是否出现变更,合同规定的主体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体现等。需要注意的是,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在其实施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合同类型,因为科学合理的合同类型能够有效提高报价竞争性,在一些相对来说比较大型的工程建设中,其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分别进行竞标。所以,通过完善合同管理环节,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进行更为有效的造价控制。
(三)提高招标机构素质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明确了解到,招标机构仅仅是从事招标业务,并向相关的建筑工程企业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服务,是一个社会中介组织。但是由于招标机构在实际的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执行,导致的招投标工作存在较大的不足,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不断向前发展,招标投标制度也在进行不断的完善,这就要求招标相关机构必须要提高自身素质,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建筑工程企业在进行招标投标工作时,也应选择一些高素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投标工作,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有效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建筑企业的最终目的,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建筑工程进行评标,这种评标方法主要博阿罗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根据相关规定,最低投标价法一般用于通用技术、性能标准当中,也有用于对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这种最低投标法在建筑项目招投标中是首要选择的一种方法,且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多种形式的投标招标文件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应用性。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最低投标价法的时候,必须要保证最低投标的价格不能低于成本价格,而成本价格主要是投标企业的单个成本价格,避免由于激烈的竞争条件下,投标企业只对投标进行关注,而忽略了成本价格,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总结】:现阶段,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进步,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相应的改变,这就需要进行全方面的造价控制,科学利用建筑工程中的资源,合理使用建筑工程项目的资金,从而减少资金不必要的损失,最大程度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篇9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建筑工程在施工建设方面基本上是依靠政府的宏观调控的手段,以政府的分配作为基本方式,结算则是依靠预算以及签证的方式来进行,这样的建设管理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建设的工期较长、材料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造价等,在这种条件之下的企业不仅经济效益非常低下,甚至还使国家浪费了大量的资金。而到了80年代初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和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的部分城市的建设领域内实现开放性的管理政策――招投标承包的方式来进行城市建设,招投标即是招标和投标的简称,是为了某项工程或者是大宗的买卖而进行的交易行为。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同时,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在建筑市场中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招投标的各类问题也逐步显现。为了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相关的问题,从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方式的角度出发,要想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起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督和交易方式,就目前的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来看,只有建立一个良好的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才能在建筑行业实现自身良好的竞争机制,建立起的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原则。
2 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概念
2.1 招投标
招投标是招标和投标的简称。招标是为了针对某个工程或者大宗买卖而邀请愿意承包或者是交易此项工程的厂商出价,招标者根据多方面的条件来选择承包商或者是交易者的行为。招标的程序一般包括:招标者根据自身工程的要求刊登广告或者是有选择的邀请有关的厂商,并附上一定的图纸或者招标文件;投标者按照一定的要求投递招标文件;然后在公证人的主持之下,当众开标以及评标,最后招标者和中标者双方签订协议。而投标则是和招标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投标者按照招标者出示的条件以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向招标者投递招标文件,争取中标的一种行为。
2.2 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为了对用户的需要进行识别而建立的,是一个对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类存储、整理加工以及传输利用的过程。其主要包括了四个工作阶段:搜集整理加工信息、对信息作出处理决策、实施所作出的决策以及用实践或者是模拟的方式来检验决策的实施具体情况。这种以信息为中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人们进行管理决策的信息系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信息管理系统。
2.3 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简言之,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就是为了针对项目工程的建设,采用计算机作为辅助管理手段的一种信息系统,它主要的功能就是为项目工程的管理者估算出项目的成本、工程的进度以及工程的质量等管理者所必需的工程的管理信息,并且会对自身所搜集的工程信息进行一定的处理,使之成为决策者做出最后决策的依据。总之,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是为了让管理者能够更好的完成工程项目,而进行的搜集、处理和传递相关信息的信息系统。
3 建立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意义
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着一些混乱情况,要减少、杜绝由于现有法制法规不健全所带来的不良的竞争机制和违法现象,借助网络平台的公开方式来实现建筑行业的健康公平发展,无疑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高效的、便捷简易的方式。
3.1 传统方式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地向前发展,近年来,由于我国实行“拆旧城建新城”和城市的扩大化建设,建筑行业成为最近几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之一。自80年代初期,我国便开始实行招投标承包制的方式来进行工程建设。但是,随着建筑行业自身的不断“膨胀”,原有的传统方式已经不能够满足现有的要求,对于投资者来说,希望有更多的投标者进行竞标来实现自身的价格低、质量高的要求。而由于传统的信息方式比较落后,并且招标信息的成本比较高昂,难以吸引更多的投标者进行竞标,这在很大程度上就会造成高投资、低质量的现象。并且,这种现象在传统的建筑行业中基本上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的模式。又因招投标者有限,他们的专业技能、技术信息装备以及个人信誉等均不能以量化的方式来进行比对,择优选用,而是一种经验的、感觉的或者是以“关系”的方式来进行招投标承包建设,这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存在着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建筑行业自身的发展。
3.2 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势
3.2.1 信息处理的快速化
在传统的招投标管理方式中,各项信息的处理均是利用人力来进行,但是在以网络为平台的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这种人力的方式被计算机所取代。计算机拥有强大的分类、储存、计算的能力。在进行工程预算方式上,只要借助软件CAD进行图纸设计,并且将图纸和预算输入计算机,计算机便能够快速的完成工程量的计算以及同类工程的归并和累加的任务,这不仅节约了传统建筑方式中的人工计算的时间,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还提高了计算的质量和效率,是传统的管理方式所不能实现的高速率的工作方式。
3.2.2 数据的准确性
由于传统的计算管理是以人工计算作为主要的方式,这样的人工计算和工作方式受到了多种外在条件的干扰,情绪、时间、外部环境等的变化都有可能导致计算的错误,传统的人力计算的方式不仅增加了工程建设的难度,同时在精确性上也不能和计算机相媲美。而且,由于计算机的计算是执行一种原始的公式化的、步骤式的计算,其精确程度可以说是相当之高的,相对于传统的人工式的计算方式,这种方式实现了数据的准确化和精确性,是传统的管理方式所不能比拟的。
3.2.3 信息的全面化
由于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需要利用非常多的信息来进行整体的评估才能够完全准确的进行工程建设,但是这样的信息搜集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困难,比如在进行施工的造价估算时,就需要考虑到环境是否利于进行工程、设备是否先进、材料市场的涨跌情况以及施工图纸的制作等多方面的信息。在传统的管理方式中,这样的信息需要大量的人力来进行研究和调查,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增加了工程的难度和时间。但是以网络信息平台为核心的项目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则是利用其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数据的采集,这样不仅能够节省信息搜集的时间,并且能够全面搜集数据,保证数据的正确性。
3.2.4 避免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在传统的招标方式中,由于信息传递方式的限制,要全面招标信息比较困难,并且招标信息成本比较高,有的招标单位由于利益的驱使,不采取公开的招标方式,只以关系或者金钱作为招标的条件,这样很容易造成招投标方式的不透明性,并且会损害工程的质量,这在一定程度上是违背招投标的公开、公平性。而采用新的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则是在系统内进行招投标,招投标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同时,国家政策在这个管理系统中也被非常明确的体现了出来,在招投标过程中,评价方式都是以网内的专家系统的评价作为专门的依据,很好的实现了良性竞争,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不正当竞争的方式。
4 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功能
4.1 信息服务的功能
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则是信息服务,他主要是收集整理各种类似的工程的信息和企业的基本状况以及市场上各种材料价格的涨跌信息,国家的政策法规等等,同时还为招投标的双方都提供信息。
4.2 提供市场的交易功能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市场交易功能主要是为招标方、投标方、评标方以及定标的场所提供设施和相关的各种服务等。
4.3 管理及服务功能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服务功能主要是集中在为工程建设的有关项目办理相关的手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实行封闭式的管理,使得市场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形成一个统一的、相辅相成的整体。
4.4 监督功能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相关部门会派专员进行驻场,使各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权内进行监督和公证等。
5 结束语
我国建筑行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由于我国现有体制的不健全而导致了建筑行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随着建筑行业对于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的使用,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则有效的规避了当下的一些问题,使得建筑行业的发展更加健康和良好。但是,现有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要使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更加完善的发展,还需要继续努力。
参考文献:
[1]陶颖.建设工程领域投招投标制度研究[J].华东政法大学,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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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投标概述
招投标即对工程、服务项目以及工程事先公布的要求,以特定的方式组织和邀请一定数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投标,由招标人公开进行招标,选择最后的中标人或者中标企业。招投标制度最初诞生在19世纪的英国,当时资本主义盛行,相关法律制度为其更加坚实的保障。招投标制度经过不断完善和创新,逐渐得到了国际组织的认可,逐渐成为一种较为合理的交易方式[1]。我国最初是在1902年引入招投标制度,但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招投标制度难以有效落实,而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下,招投标制度得到了广泛应用,首次提出对于一些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可以采用招投标的方法。吉林市和深圳特区率先进行试点工作,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效,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2 城市园林工程中招投标的主要问题
2.1 施工单位信誉问题
城市园林工程由于自身特性,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长期规划,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工作开展中,能邀请的施工单位最多6家,最少3家,邀请的施工单位是由招标单位所决定。也正是由于这个现象,导致很多实力雄厚,施工技术水平较高的施工单位反落选,实力较弱的入选机会反而更大一些。
2.2 标底不规范问题
自招投标制度引进我国以来,已经超过了数十年,经过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实践中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成效,但是其中漏项现象较为常见,致使很多工程造价的设定脱离了工程施工方案的影响,很容易出现工程造价同市场价格不符的现象[2]。
2.3 评标活动问题
评标是邀请一些专业人士参加,很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尽管有相关规定要求邀请的专家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和经济才能,但是在实际评标中,邀请的却不是专业技术人才,致使评标结果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官员与投标人存在一定关系,投标人可能依靠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而竞标成功。
3 城市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
3.1 建立完善的施工单位网络
对于城市园林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施工单位问题,应建立完善的施工单位网络系统,将整体实力较强的施工单位整理后到网络上,只要是工程超过50万的就要到网上,确保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3.2 培养高素质人才
针对标底问题,应结合实际情况,培养一批更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不断强化这部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政治素质,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提升工作成效[3]。在这部分群体中,可以选择一些实践工作丰富的人员进行重点培养,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地调查市场调查,编制符合市场工程造价的标底,并通过政府核查无误后,方可采用。
3.3 建立评标专家数据库
为了确保评标活动的准确性,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应建立评标专家数据库,将工程相关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整合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收集信息的这些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严于律己,明晰自身职责。以此来规避一些地方官员充当评标专家现象的出现,保证评标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3.4 加强法律合同意识
招投标工作应依法开展,首先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提高对合同文本的重视程度,养成良好的合同意识,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双方切身利益。
4 结论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城市园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工程效益,所以需要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确保园林工程招投标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和公开,更加规范化,推动城市园林事业的持续发展,为城市化进程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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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也十分迅速,我国的建筑企业变得越来越多,建筑工程的预算管理对于工程的顺利施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成本管理指的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过程,从而使得工程项目的成本与收益之间可以保持平衡关系。建筑工程的成本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种,其中直接成本指的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其他直接费;间接成本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而支出的费用。在具体的工程管理过程中,成本管理的内容有很多,成本管理也是贯穿于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内容,从工程项目招标到工程项目施工结束,都要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都进行积极控制。比如物资采购成本、人力成本、机械成本、应急成本等,都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成本项目。当前工程项目施工一般都采用承包与发包方式,发包方进行招标,拟定标书,承包商进行竞标,争取项目,招投标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必经环节,对于招标人而言,招标过程中的成本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步骤,可以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进行控制,在招标过程中就应该要加强对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对工程项目所需要的预算进行详细设计。在工程项目招标阶段加强成本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一,有效控制成本。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过程的成本控制是对整个项目预算进行设计的过程,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拟定相应的成本控制计划,再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对投标人进行选择,结合自身的成本控制目标,对成本进行控制;第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强劲,但是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不注重对成本的控制,因此导致成本过高。在招标过程中加强成本控制管理,有助于引进市场竞争体制,使得整个招投标过程变得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良好的竞争机制有助于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
2 招标过程中的成本管理
现阶段我国的招标阶段的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程度不够,导致招标阶段的成本管理过程比较粗放,对招标过程中的各种详细事宜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因此在招标阶段的成本管理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导致工程项目成本过高。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必须要积极加强对成本的控制,加强对工程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成本控制,从而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水平。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成本管理:
2.1 加强对投标企业的审查
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有很多企业会参与投标,如何在众多企业中选择规范的、合格的企业,是招标人应该要考虑的重点问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则是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要设定标书,并且要从众多的投标人中选择最合适的企业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在招标过程中,通过对投标企业的科学、规范管理,对他们的资质进行审查,可以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尤其是能够避免选择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从而提高成本控制水平。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要积极加强对投标企业的预审,通过资格预审方式可以有效地简化招投标流程,并且对工作程序量进行控制,使得工程项目的招标过程可以更加顺利、及时地完成,减少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对于招投标活动本身的成本进行控制和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审查过程中,招标人应该要按照建筑行业的发展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审查规范,按照规范标准对投标人进行依法审查即可。
2.2 通过承发包模式提高成本控制水平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通过市场竞争与交易形成工程合同过程,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方式与承包发包模式有十分紧密的联系,不同的招标方式可能会对招标流程产生影响,从而对整个建筑工程的招标成本产生影响,可能会导致成本上升。因此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招投标双方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标准的合同文件,减少起草合同文件以及由于合同不规范导致的后期违约风险,减少风险成本。具体来说,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对项目进行承包一般可以采用平行承包发包模式,有助于招标人在对具体的施工单位进行选择的时候有更多的选择权,而且有助于对招投标人之间进行良性竞争,提高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水平。
2.3 通过合同计价方式进行成本控制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计价方式在建筑工程招标成本控制过程中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形式,一般对项目进行计价的时候也有三种方式。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一般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也是投标人进行公平竞争的基础,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定清单的时候就要对各个部分的成本进行计算,从而对总的成本量进行核算,便于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以及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进行投标。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各种项目都要考虑在内,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临时增项的过程,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突发状况产生的成本。
2.4 标底编制及标底价格审查
标底是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是招标人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的时间情况以及国家的计价规则,对工程项目造价进行预算的过程,体现出招标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期望价格。标底价格控制也是建筑工程招标成本控制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一般标底价格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部分,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确定合同价格以及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的重要依据,在制定标底价格的时候,必须要选择具有资质的企业,要对机构制定的标底价格进行审核,标底必须满足招标方要求,而且要反映出社会的价格需求以及价格变化趋势,从而使得标底文件能够更契合实际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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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工程投资体制的不断变革和改善,建筑工程市场逐步规范化,并且实现了全面开放,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者们对项目招标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性有了更加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他们认识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仅仅限制在建设工程的实施阶段和结算阶段,它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建筑企业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种事前控制行为,为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或结算阶段进行造价控制提供了前提条件,奠定了基础,这一阶段的控制是整个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之一。
但是由于建设者们认识上的偏差和招投标单位的不重视。建筑企业通常认为在施工阶段或者竣工决算审计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是重点,这虽然在短期内有一定的作用和效益,但是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造价控制。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却对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产生着重要影响,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必须引起重视。
从实质上讲,建筑企业招标就是通过建筑产品的卖方市场,由买方(即招标人)择优选择承包方(即投标人)的一种商品买卖的交易行为。而建筑企业投标就是投标人通过报价的方式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行为。建筑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领域中项目管理三大控制目标之一,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就是指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以求工程项目能在既满足进度要求又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实际的投资费用不超过计划的投资费用。
二、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鉴于我国工程造价体系管理体制现状,在我国的企业定额尚未形成的情况下,还需要按照预算定额的体系向实行实物工程招投标方法过渡,因此,还不能真正发展为由市场决定价格。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不合理的评价体系
在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评标中,主要采用“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办法,它的评标价是参考工程造价与各投标单位平均投标报价按一定的权数组合,再乘以市场平均下浮率确定。这种评价体系决定中标的主要条件是接近投标人的平均报价,带有很大程度的随机性,造成投标人的废止性,甚至串标或哄抬造价或恶意竞价。
2.恶意竞标
由于建筑市场规范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国内的承包商与发达国家成熟的承包商不同,缺乏成熟的市场行为,有时为了争夺建筑工程项目,无视市场风险,视招标投标为搏彩,以拿标为目的,恶意降价,进门再说,中标价格甚至连买材料都不够,中了标以后,不是亏损,就是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追加费用。有的承包商追加不到费用时,以停工要挟,有的偷工减料,更有甚者以更低价的手段分包转包,致使工程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留下了极大的隐患。返工重建的费用远远超出成本,导致造价失去控制。
3.价格锁链尚未打开
涉及招投标核心内容的工程计价定价模式,尽管已逐步在向按市场计价定价模式转变,但招标项目一般仍按定额计价的方式计费定价,承包商没有建立企业内部定额,多数业主和招投标机构离不开定额计价定价模式,“控制量、竞争费、指导价”的计价模式尚未真正开放和达到市场化的要求。要真正达到通过投标者优胜劣汰的竞争,来促使投标者自觉减少自身劳动力消耗,提高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从而降低成本及工程造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影响因素
1.计价方式的选择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我国的建设工程主要有两种计价方式: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长久以来,我国采用的方式都以定额计价为主。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和发展,产生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是一种新型的计价模式,计价模式的选取不同,会对造价控制产生不同的影响。
2.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产生着一定的影响。所以,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规范依据、计价依据、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和付款方式等,都直接决定着建筑工程造价的高低。
3.询标工作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在开标之后和正式确定中标单位之前要进行询标工作,对潜在的中标单位进行标书的质询。通过询标工作,不仅可以及时的发现投标报价中的错项、漏项和重项,还可以避免双方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伤害,使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证,而且还可以把其中的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合理的报价排除在中标候选人的范围之外 ,这在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同时,也使工程造价得到了有效控制。
4. 控制价的编制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控制价是招标单位自己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招标机构,根据规定编制的一种投资业主期望的合理预期价格。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投标报价结果,而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高低适中,才能真正体现出各个投标单位的竞争水平,提高招投标效率以致控制工程造价。
5.评标办法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选择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对建筑企业的造价控制也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采用的评标办法主要有综合评分法和合理低价报价法两种方法。但是这两种评标办法主观性很强,带有较强的随意性,不能确保评标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如果不能合适地选取评标办法,就出现一些不合法的行为,比如,参与招投标工作的某方就会利用评标办法比较隐蔽地进行一些不法活动。因此,评标办法的选择会对建筑企业造价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三、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改进措施
(一)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推行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是一种合理有效的招标方式,可以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缺点。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报价和进行公平竞争的基础。因此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保持清单科学合理和内容明确。
(二)改进评标办法
由于目前的评标办法不能够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主观意识强烈,为此,需要选择一种较具有客观性的评标办法,提高造价控制的效率。
(三)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完美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建设方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因此,一定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4 细化委托编标合同内容
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编标责任和义务的了解,进一步促使其谨慎地按规范执行业务。
结语
在招投标阶段要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必须正确处理好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及建设工期的关系,工程经济人员必须提高造价管理水平,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依据。业主必须优化投资方案,选择出技术能力强,信誉可靠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施工单位必须优化施工方案,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施工成本,创精品工程。
参考文献:
[1] 王波,冉晓霏.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研究.科技咨询导报,2007(18).
[2] 刘昌明,宋会莲.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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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将自己两年来的学习及工作进行了一下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及学习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 东方花园 监理合同质量进度
引言
转眼之间,两年的时间已经匆匆过去。在这两年里,自我感觉得到了不菲的收获。在要求选题的时候,我选了《工程项目管理》一课。
之所以选了《工程项目管理》一课,是因为我认为做为一名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首先应该对“管理”这上方面的内容有着更多一些的了解与研究。当然,这并非是说其它课程便不重要了,重要固然同样重要,只不过是重点不同罢了。
在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查找翻阅之后,我大概明白了项目管理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轨迹。做为一名建设工程管理人员,了解这些相关的知识不仅能对自身素质的提高起到一定的作用,而且对在今后的工作中能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项目、工程项目及工程项目的定义,同时,也明白了对一个工程项目管理应对哪几个方面进行管理。并且,在学习的过程中,及时的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毋庸置疑,效果还是相当明显的。
做为一名建筑工程中的管理人员,不仅要对工程技术进行不断的学习,以便及时的掌握各种各样的新技术、新工艺,管理水平及管理技巧更是始终贯穿于整个项目过程中。因此,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并将其熟练应用到工作中去才能使该项目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也能使该项目团队的整体素质得到更大程度上的提高。
其实,我的这篇文章基本算不上论文,只能说是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与体会而已。并且,心得体会也是极为浅薄的,所以,真诚希望徐老师在看过之后能对学生不吝指导,以让学生获益良多。
1 讲座综述
1.1 建筑施工新技术
重点介绍了空间结构的几种形式如网架结构、网壳结构、膜结构、薄壳结构、悬索结构、点连接式玻璃幕墙支承结构、索穹顶结构等及高层建筑深基础设计施工的相关方面研究。
1.2 建筑工程进度与质量控制
介绍了项目管理的类型如业主方的项目管理、设计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建设监理方的项目管理。
对项目目标管制的动态控制原理的工作程序进行了介绍。并分别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讲述。
1.3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在这个讲座中,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工程造价与工程项目成本的定义、项目建设程序与成本核算、工程项目成本组成、合同价格管理、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程序、索赔控制及工程价款的结算。
1.4 工程项目管理
在本节中介绍了工程项目管理的经济学基础与发展趋势及国际上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经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经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现阶段的矛盾等。
1.5 建设工程招投标
本节共分为六章:引言、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招标、建设工程投标、招投标法律责任与解决及国际工程招标投标。
在本节讲座中,不仅客观地对国内国外的招投标进行了介绍,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国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十八怪”现象。
1.6 工程建设总承包管理
本讲座包含的主要内容有:我国开展工程总承包取得的显著成绩、工程总承包的概述及推行工程总承包的重要性、国内外工程总承包现状的比较、工程建设总承包政策问题、工程建设总承包的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工程建设总承包的项目控制和管理。
2 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2.1国际上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经验
2.1.1 工程项目的定义
工程项目指的就是工程领域的项目。工程领域包括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这里讲的工程项目指的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是在一定条件约束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目标的一次性事业。建设项目强调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和管理,以广义的土木工程包括建筑、隧道、桥梁、道路、环境、水利、机场、铁路等工程领域为主。
2.1.2 国际上项目管理发展历史
从国际环境看,现代项目管理开始于20世纪的40年代。典型的案例是美国军方研制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北极星导弹设计及阿波罗登月计划。
1965年以欧洲为主的国际项目管理组织ipma在瑞士洛桑成立。
1969年美国成立项目管理学会pmi,1976年,pmi在蒙特利尔会议开始制定项目管理的标准,形成项目管理职业雏形。1984年pmi推出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mbok和基于pmbok的项目管理专业证书pmp两项创新。
2.1.3 管理的职能与过程
在谈到管理的职能与过程时,我们就要谈到什么是管理了。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管理就是依据组织的内在活动机理,综合运用组织中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从而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
20世纪初,法国工业家亨利·法约尔(henri fayol)指出,所有的管理者都履行着五种管理职能:计划(plan)、组织(organize)、指挥(command)、协调(coordinate)和控制(conrol)。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两位教授哈罗德·孔茨(harold koontz)和西里尔·奥唐奈(cyrilo’donnell)采用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五种职能作为管理教科书的框架,在此后的20年里,他们合著的《管理学原理》一书成为销量最大的管理教科书。时至今日,最普及的管理教科书仍按照管理职能来组织内容,不过一般将五个职能精减为四个基本职能,即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2.2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经验
2.2.1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起源
虽然我们在历史上建设了许多举世瞩目的工程,如万里长城、故宫、颐和园、赵州桥等。但是真正的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只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才开始。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一般要求贷款国企业使用其贷款建设工程时,使用其规定的管理制度和合同条款。例如世界银行要求贷款人严格执行其采购指南,在土建工程中使用fidic合同条款,实际上就是要求贷款人和承包人等各参与方均使用项目管理方式管理工程。
1982年我国获得世界银行贷款用于鲁布革电站建设,该工程的全新管理方式和管理效果对国内工程界产生巨大的冲击,为我国提出施工项目经理制度、总分包制度、建设监理制度、工程师注册制度等产生直接深远的影响。
2.2.2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起源的经济学解释
20世纪80年代,我国进入了全新的改革开放时期。随着改革春风的吹拂,我国逐渐打开尘封多年的大门,先是进行了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接着又对各国有企业进行改制等。在这一系列的改革大潮推动下,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出现不是偶然,而是存在一定的必然性,可以说,这是时展的必然结果。
对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起源的经济学解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其一,工程项目成本责任明确了;其二,允许个体单位、私营企业进入市场进行公平竞争;其三,在整个市场体制下,以自由竞争为市场导向。
2.2.3 项目管理理论的经济学解释
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动力是需求与供给的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目前我们国家采用扩大内需的方法。在鼓励社会投资及鼓励消费者进行消费的同时,给予一定政策上的优惠,如采用减税降息等方法来调动积极性。另外,国家再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也就是所谓的扩大公共支出来刺激消费。政府同时不提倡但是也不反对的另一个方法是改善供给。政府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目前此种方法在理论上的准备尚不够充足,所以,政府只有采用放任的方法来试行这一策略。在这种策略里,企业须进行如下四项举措,一是企业机制的创新,当然,这里所谓的创新并没有一定的模式,只是希望企业能进行优化自身的机制;二是企业要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及改善收获服务,但是这一举措根据各个企业的自身能力不同而不同,也受各不同企业的发展意识制约;三是要推出个性化服务与产品,这一点与前一点存在的问题大同小异,在此就不再赘述;四是要降低价格,提高功能,在这一点上似乎更难。因为历来都是消费者要求各物美价廉,而生产者销售者很难做到这一点。
所以来说,目前我们国家正在施行的也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方法就是扩大内需,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以刺激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