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监理规范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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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监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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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序交验程序不规范,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时间不充裕。比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按照规范要求,承包人钢筋绑扎工序完成自检后,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约定检查时间。但很多承包人都会在混凝土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全部准备就绪,即将开始混凝土浇筑时才通知监理检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监理工程师拒绝立即到场检验,那么,有些承包人可能会把“监理不在场,刁难施工单位的罪名”嫁祸给监理单位,使监理在业主面前留下不好印象;加上,很多监理人员也不愿意因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只能在无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到场检验。由于检验匆忙,有些质量问题不易被发现,有些不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即使被发现了,由于上述原因,一般也会给予默认。

1.2 通过改变水泥混凝土配合比,以达到节省水泥或调整碎石比重,从而降低材料成本投入,以达到“减料”的目的。在水泥混凝土所用的材料中,水泥的成本投入最大,尤其是泵送混凝土,既要满足强度要求,又要有较大坍落度以满足泵送需要。那么,就需要在保证水灰比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水泥用量或掺入减水剂。为降低材料成本投入,承包人总会想方设法在混凝土配合比上动手脚。实际使用的配合比与符合要求的设计配比发生出入,水泥、添加剂、规格石等数量上做手脚,从而降低材料成本,从中牟利。

1.3 业主授予监理工程师权利不充分,地位不高。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项目管理中往往会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项目管理工作繁重。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各项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1.4 业主违规允许施工单位开工,监理程序混乱。业主受项目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工程进度,或因其他原因,开工报告尚未批复就匆忙决定施工。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也为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无奈,未阻止业主违规行为。有的虽进行了抵制但制止不力,有的甚至默认开工。监理人员怕承担责任,故意推迟或延误正常的监理工作,对施工阶段材料、工序报审检验不及时见证、签认,造成监理资料失真,施工质量失控。

2. 针对问题监理工程师采取的手段及应对措施

针对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作者以从事监理工作多年的实际经验和对专业知识的不断学习中,总结出一些解决办法,并希望各位业内人士多指正,大家共同努力来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2.1 工序交验程序不规范,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时间不充裕。监理对策:

(1)严格按程序执行监理细则中制定的监理检验程序。

(2)监理工程师从一开始就应采取有效措施,打消承包人想通过这样的手段以达到工序交验蒙混过关的目的。首先,要熟悉施工设计图及质量控制标准,随时巡视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和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做好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验的准备;其次,对于承包人申请检验的工程,必须严格按质量检验标准,每个环节都要检验到位,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评价和处理,该修补的一定要修补,达到返工条件的要彻底返工。

(3)对长期采用此方法对付监理的承包人,在有业主参加的监理例会或专题会议上,对工序自检和报验程序要遵照规范加以阐述和强调,使业主充分了解真实情况,之后,即使承包人想“嫁祸”监理也不容易得逞。

2.2 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问题。监理对策:

(1)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增加和安排符合要求的试验检测监理人员。

(2)施工过程中随时巡视施工现场,对施工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关键部位现场旁站人员,加强岗前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

(3)项目及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平行进行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4)监理试验检测人员在施工单位进行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取混凝土试块,并安排专职人员将试块送至监理中心实验室,单独养生并取得一手试验数据。从而杜绝施工单位从中作假。

2.3 业主授予监理工程师权利不充分,地位不高。监理对策:

(1)监理机构的权利是业主所赋予的,且通过监理委托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应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工程师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签认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因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无论何种原因,施工方从业主处拨付工程合同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分别对待。若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第二种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报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第三种情况只要业主不要求监理工程师补办手续,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如要监理补办手续,监理工程师应拒绝。

(3)做好现场监理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作书面报告要求业主予以确认。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这类事情发生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一起视察工地时,根据工地情况发出指令指挥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执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领导不同意或执行后又认为投资太大,害怕承担责任。对于此类事,一般采取作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如有施工单位的同志参加,应共同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备案。监理工程师认为较重大的问题依据合同必须请示业主。请示一定要用书面报告,并且要业主签字确认留存。其目的是使业主重视,更重要的是作为此后备查。处理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解决监理工程师与业主间的矛盾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不容忽视。

2.4 业主违规允许施工单位开工,监理程序混乱。监理对策:

(1)无审批的开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签发开工令。在此种情况下,作者认为也不宜签发停工令,因为监理工程师尚未同意开工,何来停工?同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明确告诉业主,未取得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监理人员对上述违规行为如不采取监控措施,应承担连带责任。

(2)严格执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 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注意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随时随地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

(3)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 监理工程师绝不能满足现状,必须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功底,锻炼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

(4)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保证。 因此,监理单位必须结合实际,明确质量方针,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尤其是在监理责任的承担方面,更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监理单位的监理义务最终需落实到监理工程师身上,损失实际上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造成的,但是由监理单位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因而在监理单位内部,总监与监理机构其他成员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同样应该制定明确,这对于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十分必要的。

3. 结束语

监理人员作为从事技术服务的资深工程师,凭自已的技术、经验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施工监理规范化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偏离准则的不规范行为是监理工作的大忌。而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则是纠正不规范行为的重要途径。学习内容应该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其配套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监理人员还应该结合实践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能适应这些情况变化的监控措施,使施工监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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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工程项目现场监理工作的分析

(一)现场监理的价值

顾名思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与人们日常生活、城市经济发展有着直接关联,更是直接影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经济效益。当前国内经济处于“软着陆”的局面,促使各个行业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实现自身经营格局的转变,在此经济环境背景的影响下,使人们逐渐意识到建筑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对于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即只有将承包商、委托方以及监理方进行有效结合,才能实现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全方位管理。

(二)现场监理工作的内容

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作为监理工作的核心目标;对施工进度与施工人员行为进行规范性管理;对工程项目投资成本进行控制。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对施工人员数量、机械设备以及投资成本等进行实时跟踪调查,以此确保在施工进度不延误的情况下,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二、目前建筑工程监理现场面临的问题

(一)监理人员自身能力较弱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相关监理人员应正确掌握工程相关知识,除了需要对施工技术进行一定掌握之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法律意识,从而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监控,为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一定基础。但是根据相关工作经验发现,监理人员自身专业能力相对较差,缺少管理技能,这一现象严重阻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从而影响建筑的整体施工质量。

(二)难以将监理工作落实于实处

针对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而言,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与义务均以口头的方式,对其进行说明,而未降低落实于实处,并利用合同签订的方式,对其进行严格化控制。即具体情况为:业主在未与施工单位协商的条件下,对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进行控制或管理;施工单位直接向施工人员规范建设项目与施工进度,忽视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作用,从而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出现脱节,产生众多的误会。因此,该种现状的存在,使得监理人员的实质工作难以落实于实处,加之监理人员未对自身的职责进行总结,不仅造成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还会对工程施工质量造成影响。

(三)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在建筑行业监理市场中,转包或挂靠的问题普遍存在,使监理行业市场出现行为不规范的情况。另外在目前建筑工程项目中,由多家施工单位共同施工的现状屡见不鲜,而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水平、资质等级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而使得监理工作难以发挥有效作用,使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同时监理人员基本是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由监理单位出面招募而来,因此,导致现场监理工作水平相对较低。

三、建筑工程监理现场规范管理与控制措施

(一)加大施工设备和技术的监管力度

在建筑工程中,如果缺少先进施工设备和施工技术,可能无法顺利完成相关施工工作。在施工设备方面:应对产品规格进行认真检查,严禁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而整个施工中,还应对施工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同时对施工设备进出时间进行科学划分,避免设备出现故障影响工程的进度。在施工技术方面:现阶段,我国施工技术虽然在快速发展,但是仍然无法实现施工要求,问题主要表现在:混凝土技术和防水技术相互搭配存在问题,施工过程若是遇见水文和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会严重影响施工质量。所以,建筑企业应加大施工技术的监理力度,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对监理现场进行程序化管理

在正式开展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前期,监理人员应从施工质量整体化控制的角度,对施工人员进行整合,通过例会的开展,使施工人员加大对施工质量的关注度,从而才能为更好地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建设期间,监理人员还应增加与施工单位的交流时间,使其在施工工艺、施工流程等方面达成共识,避免因施工单位依据自身的想法,造成施工进度延误或施工质量缺失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监理团队综合素质

监理工作主要是为业主提供服务,为了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应在人为因素方面进行加强。对此,监理单位应对监理人员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向监理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等,充分调动监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另外,在开展监理工作中,聘请专业的监理人员对现有人员开展教育工作,加强监理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构建一支能力强和品德优秀的团队,从而提高监理团队整体监理水平,为建筑工程现场监理奠定良好基础。

(四)强化监理现场管理工作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应从监理人员的角度,对监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从而实现对施工质量控制标准的统一化控制,同时制定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规范,并从监理单位内部管理的方式,对建筑工程监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对于监理单位管理者而言,应对自身监理人员的技能水平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内部奖惩制度、激励制度以及淘汰制度的建立,实现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完善化管理。加强外部监理工作控制的作用,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合同以及投资资金进行全方位管理,以此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开展。

结束语

总结上文,在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现场管理是否具有规范性具有重要作用,不仅可以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而且还能提高建筑工程整体质量,为企业获取更多降级效益。因此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与业主和设计,施工以及供货等单位进行积极交流沟通,认真完成协调工作,对各自职责进行具体明确,尽最大能力完成自身工作,进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提升城市化经济水平。

参考文献

[1]李海彬,高振凯.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与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6(24):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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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各种新型技术的不断应用,在进行建设工程的监理时原来的规范由于不能满足现如今的需求已经发生了改变。为了刚好的进行工程监理我们需要对其变化进行学习。

二、工程监理的内容

工程监理的定位不能宥于传统理论观点的束缚,脱离客观实际,应本着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度前瞻性的观点。在充分总结和检讨工程监理16 年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给予准确定位。目前绝大多数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部分工程监理拓展到质量、进度和投资三控制。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等内容,具体如下: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是合同管理的重点之一,具体体现在:进场审查合同计划。依据合同要求,承包商进场后必须首先向工程师递交合同执行计划即合同基线计划,报工程师审批。该计划经过工程师批准后就是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依据。施工过程修改计划。一般是在施工后3 个月左右,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出现的提前或延误,利用国际通用的P3 软件对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正。现场监督跟踪计划。工程师和承包商在现场都随时协商,落实当日的计划进度;每l~2周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召开一次例会,对现场每天的资源配备和工程完成情况作相应的检查和记录,由承包商和工程师现场会签,再及时输入计算机内,建立数据库进行汇总分析;并对进度进行跟踪。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计划的顺利执行。

2.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遵循的原则是:工程师严格施工程序,强化施工监理,严格技术标准,加强质量检验-狠抓关键部位,确保重点质量;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质量,严格工程验收,确保缺陷处理质量。小浪底的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制。小浪底咨询公司是监理单位,根据业主的授权对承包商进场、车间图审查、施工措施、施工过程监控、原材料检验、工程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信息处理与分析是指导施工监理和处理合同索赔的必需资料。在信息搜集方面,有工程师和承包商双方共同签认的进场资源记录,材料检查、检验记录,现场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往来文件,工程师指示,质量缺陷记录等;工程师方面的现场值班记录,工程师周报、月报等。

三、新、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变化

1.规范中增加了术语的数量,将术语从原来的19 个增加到24 个,增加了“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程延期”、“工程延误”、“监理文件资料”等术语,删除了“工地例会”、“工程计量”和“费用索赔”3 个常用术语,并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要求,给出了每一个术语的英文名称。此外,还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术语中明确了相应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2.增加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开展相关服务的工作依据、内容、程序、职责和要求。按照工程监理定位,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3.为增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逻辑性,新修定的规范调整了章节结构和名称。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包括9 章内容及附录,即: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内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监理文件资料整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相关服务;以及附录A、B、C――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4.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不仅在监理规划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明确了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以及监理报告的表式。

5.修改了一些不够协调一致的内容,例如: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则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监理规划”,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编制监理规划”;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只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填写监理日志,记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并说明不能将监理日志等同于监理人员的个人日记。

四、工程监理企业的变化

1.行业管理模式变化。试行办法对企业采取部门、地方双重管理:新规定对企业采取属地管理,即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企业与政府部门彻底分离已成必然,以往的直属企业将不复存在,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具体要求。所以新规定使行业管理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2.新企业等级变化。试行办法规定,新设立的监理企业两年内不核定资质等级,两年后申请核定等级;新规定要求,新设立的监理企业按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显然,两年内不核定等级,使l临时级的企业可干各类工程,这样容易造成监理市场混乱,增加管理的难度。新规定要求企业从最低等级做起避免了上述问题,加强了管理的渐进性。

3.企业等级晋升时限变化。试行办法规定,企业资质等级三年核定一次,核定时可申请升级;新规定实行年检制度,企业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新规定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力度,明确了企业晋级的条件,缩短了企业晋级的时间。

4.企业人员要求变化。以甲级企业为例,试行办法要求,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不少于50人,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3人;新规定要求,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者不少于25人,企业领导应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新规定注重对人员的注册和经历的要求,淡化对人员职称的要求。这一变化将进一步促进监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5.监理业务范围变化。试行办法把工程类别分为1 7类;新规定分为14类。新规定的工程分类保证了与设计、施工行业的分类基本一致。

6.资质审查内容变化。试行办法中主要审查企业的人员数量、注册资金、监理业绩等;新规定不仅审查前述的硬指标,还增加了8条市场行为指标作为审查标准。新规定通过年审时对企业市场行为的检查,不仅加强了对企业的全面监督管理,而且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监理市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个变化,将促进一批“有公信力的名牌监理公司”早日诞生。

7.资质审查时限变化。试行办法对资质审批、年检完成时间均无明确的时间限制;新规定对资质审批、年检完成时间均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新规定不仅对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具体。从而保证了政府的管理行为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8.资质年检结论变化。试行办法的年检结论分为符合、不符合;新规定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新规定增大了管理的弹性,使企业有了较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9.资质审批责任变化。试行办法没有明确指出行政审批部门要承担审批责任;新规定明确指出行政审批要承担相关的审批责任。新规定提高了对管理部门工作质量的要求,强化了政府服务于企业的责任。

10.违规处罚的变化。试行办法对违规处罚缺少定量的标准;新规定对违规处罚均有准确的定量标准。现行的不少规范、标准,由于缺少定量的违规处罚尺度,造成处罚困难,管理随意,市场无序。新规定中,明确了处罚尺度,从资质管理的角度,具体地解决了前述问题。

五、结语

总的来说,没有不变的事情,任何事物都在进行变化,只有适应变化才能够更好地生存。通过对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进行学习,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适应规范的变化,更好地进行生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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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年来,随着各项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各个市政工程项目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然而,笔者根据自身多年的经验,发现市政工程建设在监理现场的规范化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发展的困境。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作为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其规范化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有着直接的影响。

1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含义

监理现场工作可以有效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同时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其规范化管理,可以促进监理工作向协调化与清晰化方向发展,确保在监理过程中不会出现差错,进而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实行规范化管理可以实现现场人员与技术的统一,提高工程项目的监理质量。此外,由于工程项目监理是一个集合多门学科为一体的智能型工作,其对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以及管理水平都有着极高的要求。

2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困境

2.1市政工程监理制度不够完善

市政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科学完善的监理制度,但是目前我国很多工程监理单位都没有构建完善的监理制度,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制度不健全会导致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甚至会对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影响。比如今年3月份曝出的西安地铁电缆事件,虽然这件事涉及到了众多的方面,但是这也看出了我国在监理制度方面的不完善,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从而导致问题进一步扩大,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2.2统筹规划不足

目前,大部分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都较为简陋,工程变更的情况频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停顿进行调整的问题,还有些工程项目没有对其可行性进行缜密的分析,缺乏统筹规划,“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问题普遍存在。从而造成设计简陋、施工困难等问题不断发生。此外,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只是考虑了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而没有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考量,导致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监理现场不能实现规范化管理。

2.3施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

虽然参与市政工程建设的一些大中型施工单位或者具有较高资质的企业都有较高的施工现场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可以实现对监理现场规范性管理的有效控制。但是,这些企业毕竟只是少数,还有一些中小型企业参与市政工程建设。这些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而且质量控制意识薄弱,除了会对一些重点项目实行严格监理之外,根本不重视一般工程的监理工作,缺乏监理现场的规范化管理。

3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3.1制定完善的监理制度

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构建合理有效的监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市政工程的顺利开展,进而提高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所有与建设相关的单位都应制定一套合适的监督制度,确保施工工作的有序开展。合理的监理制度可以保证市政工程施工的参建单位都明确自身的职责,并确保监理工作有效落实,及时发现在施工过程中不合理的情况,保证施工的质量。比如在西安地铁事件中,若是其参建的各个单位都制定了合理的监理制度,并保证其得到有效落实,就会及时发现电缆供应商的问题,进而不会选用这家不具备相关资质公司的电缆,保证工程质量。

3.2做好人员的培训工作

对于市政工程监理单位而言,其应对内部监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与考核,并总结在监理过程中的不足或者优秀工作经验。对于监理人员的培训应包括对其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以及服务意识等方面。同时,还应制定一系列的奖惩措施。此外还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升职加薪等挂钩。通过这些措施的制定,能够保证监理人员更加注重与实施规范化管理。

3.3做好管理与技术的交底

对于市政工程制定的各项标准以及程序,都应该在监理工作中进行详细的交底,每名监理人员都应详细掌握这些规定,然后在监理过程中自觉执行。监理单位应对监理工作的开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价,寻找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对监理人员进行相关条文规范方面的培训,确保监理人员能够掌握并遵循制定的各项监理制度开展监理工作,实现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同时,管理与技术交底的有效落实,还能够实现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在市政工程的每个施工阶段,监理工作都能够责任到人,避免由于责任混淆而造成有些不法人员浑水摸鱼。

3.4加强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所有的参建主体都与其建设合同密切相关,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其工程质量与进度的重要凭证。由于市政工程建设具有长期、复杂的特性,因此,在工程项目监理中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具有重要作用。监理人员应对市政工程项目签订的各个合同进行严格把握,认真审核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条款,仔细解读,并对施工方解释合同中的各项要求,有效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对各个参建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补充说明。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化的建设发展离不开市政工程建设,而监理工作的开展则是保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率的关键。因此,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监理制度、做好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管理与技术的交底以及加强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实现监理现场的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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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质量的控制

为做好质量控制,实现质量目标,监理人员的工作应围绕影响质量状态的五大因素进行(人、机、料、法、环)。

(1)质量控制的原则

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管理。以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或经审核其承包资格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不得进行工程分包及工程供货任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购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承包单位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质量控制中的主要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承包单位可能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对此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调整(补充或变动)后的施工方案,并重新予以审查、签认。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或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详细的方案措施。

施工放样的控制工作主要包括:承包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放样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

此外,承包单位应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准用证明、出厂质量证明等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签认。

2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计划审查的主要内容有: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进度计划中的主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总分包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进度计划的需要,供应是否均衡;对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

二、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规范化的措施

1 完善监理招标投标制度

针对监理行业招投标的特点,监理招标应重点考察监理的方案、总监及监理人员、企业的信誉度和业绩等内容,并建立专门的监理评标专家组,增强监理招投标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监理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同时恪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准则。评标工作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从交易中心的专家库中随即抽取确定,专家必须是经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注册并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此外,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对监理大纲、人员素质、能力、监理业绩、监理取费以及监理方法、措施等进行全面评审。中标人的监理报价即为合同价。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监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 防范监理责任风险

在当前建筑市场环境条件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责任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监理责任之所在,增强法律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监理责任风险,从而不断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各监理单位应在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责任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加强自我控制。

监理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细化“监理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人的义务、权利、责任”等条款内容,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监理协会应协助监理单位创造条件,参加“监理单位责任保险”,以转移监理责任的风险。

3 健全和完善工程监理的管理体制

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及工程监理自身发展的需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理顺关系,调整现有监理法规,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各地应尽快理顺行业管理关系,调整现行监理法规中不适应当前和今后发展要求的条款。以积极的姿态应对发展的需要。

篇6

1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和控制工作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能否顺利完成安全施工将会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样也对施工企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影响企业的效益。客观地说,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过渡期,传统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不足以满足新时期发展的要求,所以,施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也需要进一步改进升级。而在通常的项目建设过程当中,需要多方的共同处理,即只有把承包商、委托方、监理方三者进行结合,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的目标,促进社会的进步。具体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1确保建筑本身的质量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监理人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工作能够影响到建筑工程后续的使用,能够保证相关的施工工作按照既定的时间规划加以实现[1]。所以现场监理工作能够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建筑能够安全竣工。1.2调整工程施工进度建筑工程的进度控制需要调整施工中的不同环节,之间的工作进行相互的配合,对整个工程项目做具体的统筹规划,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开展。在施工工作开始之前,监理单位需要细化和部署监理工作。而在开工之后,需要对施工单位设计的项目进度进行安全审核,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工程学的原则和确保安全性。1.3节约大量成本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不仅对于安全问题能够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能够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的浪费。当然,也可以对于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工作改进和提议,让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一直保持合适的施工速度。这样不仅能节约大量的附带费用,还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施工效率[2]。

2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和控制的主要内容

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对于整个项目的整体规划和项目进度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做好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具体工作有几方面:首先,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组织成立专业化的监理团队,必须要选择具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而团队的互相支持和协作是保证现场施工顺利推进的首要事项;其次,监理工作要以工程的质量为核心,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在安排施工的进度和改进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最后,监理人员在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工程的资金管理,主要是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同时对于使用中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使得每一笔工程资金发挥最大的价值。此外,施工监理还要对施工人员的工作做一定的规范,对项目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3]。

3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的规范管理和控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3.1监理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存在部分监理人员的责任不按照预先确定好的合同来执行。本该监理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权限,但是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却不听专业监理人员的建议,导致施工监理人员没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双方之间意见存在很大的分歧。而监理本该是项目责任人雇佣的专业的管理人员,能够对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化的指导,如果相关的建议得不到应有的认可,相应的责任得不到落实,将会对现场施工的有序推进造成影响,也对建设工程的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3.2监理人员专业素养整体水平偏低在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监理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工程施工的整体情况,还需要懂得很多的施工技术,同时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这就对于工程监理这项工作的从业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只有具备相应的能力,才能全面的开展施工监理工作。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监理工作人员的从业素养很低,具备专业技能的人才比较紧缺。所以,出现了部分不专业的工作人员流入该行业,造成了行业工作水准的参差不齐,并且缺乏必要的管理才能,耽误了正常的施工进度。

4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与控制建议

4.1细化施工现场的控制流程化在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应该不断学习和补充相关的法律知识,积累专业化的知识,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在开始施工后,监理人员应该定期的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交流会,并通过例会让施工人员意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学会一些正确的施工方法。与此同时,监理人员要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施工的方法和施工流程进行交流和统一,避免施工单位的不合理行为影响到整体的项目施工进度。此外,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要随时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实施灵活的管理机制,双方保持紧密的沟通,及时化解矛盾和分歧。4.2强化监理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在建设工程的监理中,监理人员应该将抽象的思维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化管理细则,确保施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相互统一,量化工作标准。通过完成对内部的标准化管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应该规范监理内部人员的管理行为,明确责任范围。统一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能够很好的对内部人员进行评价,互相之间有竞争压力,有助于提升监理工作的水准。同时,需要对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量化的管理和控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合同方案实施,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5结束语

总的来说,工程项目建设要想完成既定的进度,同时本着安全、高效的原则,就必须做好现场的监理工作。从监理工作本身出来,在制度上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赋予监理工作人员相应的管理权力,才能够真正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即在事前、事中、事后完善工程质量的监控工作。同时,有关各方都应该本着从工程本身的利益出发来思考,尊重监理工作;而作为监理工作人员就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共同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郝存才.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与控制[J].建材与装饰.2016,6(09):1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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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关键是要有素质良好和较强实体施工能力的总承包;②要满足管理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拥有合法审批的项目实施条件,尽量不要违规;③项目管理班子要有过硬的技术,能到岗指挥,项目经理到位尤其重要,这是做到规范化的首要决定因素;④业主和项目组织者要互信协同,业主的信任是对组织者最大的支持;⑤要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公正执法,在非常条件下具有有效执法的力度。

与此同时,现场管理运作中也具有最怕的五“无”情况:一是无图施工或者边设计边施工工程,容易产生停工及质量事故,从而造成浪费;二是没有任何手续而且未通过合法建设程序,更需要限时完成的项目,往往多方很难做到规范化;三是“小老板工程”,它无章无序,而且经过层层转包,要抓规范很难;四是那种没有能力无资质非实体挂靠施工,极容易导致突发安全和质量事故发生,做不到规范化;五是最低价带资且无资金施工项目,最终不能按质按期和守规范完成项目,从而导致各方均损。

2 项目监理部门如何实施规范

考虑到项目监理部的具体工作,要实施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管理,重点要把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做到位:

2.1 必须组建功能全面、结构合理和高效务实的项目监理部门。第一,选拔和任命项目总监必须重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由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授权项目总监,让其代表监理单位处理各项事宜,并全面依据委托合同,主持建筑工程现场的正常工作。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现场上设立的最高职务是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是工程现场各工作的直接领导,并直接承担相关的行政管理责任,代表着公司的形象,起着表率的带头作用。因此,只有选一个优秀的总监,才能有效带动项目监理部,并开展规范化现场管理。总而言之,监理公司所选派的总监要有较强的责任心、较强的领导能力、善于合作、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及拥有良好的工作作风。第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配备要合理。

2.2 制定合理科学的制度系统

建筑工程现场的管理工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靠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模式,另外,工程现场管理和控制工作的制度化才能有效保障监理工作的开展。监理人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时应遵循监理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而监理工作主要有:编制监理文件,图纸会审,开工报告审批,监理交底,分包单位资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检验,工程变更审核和处理,施工放线成果复合,试件见证取样,隐蔽工程验收,工序交接检查,检验批、签发监理通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投资控制,质量技术签证,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进度控制,工程计量,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旁站监理,工程索赔处理,编制监理月报,安全检查,监理日志记录等。为了将这些工作规范化,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制定对应的工作制度。

2.3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

2.4加强对目标管理的强化。大家知道,规范化管理的核心是目标管理。而监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是来自于合同。因此,深入细致研究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十分重要,我们可以更好的明确监理工作内容、目标、任务、步骤和范围,我们会更准确、全面的理解和认识合同所约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这成为有效开展目标管理的基石。最后,也可以按照合同依据来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5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的有效制定,各项监理活动的规范就会得以保障。

2.6现在是信息化时代,因此,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是实现监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管理至关重要。

2.7要加强对监理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强化岗位职责。

2.8为了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支持和理解,应该加强彼此的沟通。

2.9监理公司应对检测设备、仪器的投入加大力度。

3 建设工程管理和控制要点

在我国,有关部门出台了许多相关规章制度,对于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工程现场管理与控制人员在实际工程施工管理中要不断反思和总结之前的经验,并且不断更新与完善,使工程的管理日趋规范化,最可观的是在不断总结中概括性地提出了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的三个控制,即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和工程进度控制,它们成为了工程现场管理工作控制的要点。

3.1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和控制的关键是质量控制。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建筑工程中每一阶段的质量,对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如工程用的原始材料、施工的工艺及成品验收等必须进行全面控制。确保质量的基本手段是全过程进行管理,其中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工前控制、工中控制和工后控制。

3.2 投资控制作为现场管理和控制工作的三大目标之一,是影响监理业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和工作内容。

3.3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控制在实施中是一个动态的有机整体,而其中最关键的是施工进度,它控制整个项目进度,它的运转是否正常,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是否能在预定日期内交付使用。实行三大工程控制时,应坚持以的进度控制最为重要,避免工程进度失控的关键是要明确工程进度安排。进度的控制使用的基本方法是分级预控,目标分解自上而下进行,提前预晓并创造工程各阶段实现的充分和必要条件,只有这样,所定的计划方可切实可行而具有保证。其实,施工现场进度的管理与控制过程是很灵活的,主要影响因素应该被监理人员时刻把握,并且监理人员需要仔细分析原因,并解决矛盾,及时改进,确保施工的顺利向前推进。另外,进度的管理与控制的过程中,监理人员时刻要做好施工现场进度记录,并收集有关资料,以更好的做计划来调整工作进度,综合分析所得的资料,确保及时发现并找出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尽可能达到不影响上一级计划目标的实现。编制各阶段进度控制报告,向业主通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分析进度趋势,认真总结在工程进度控制中的经验与教训,作为今后工作的参考。

4 总结语

有效的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和控制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立有效的工程监理机制,保证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行为的规范化,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有效的先进管理方法,努力做到信息化,网络化将是我国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和控制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挑战。

参考文献:

[1]兰庭雁.浅谈项目监理内部管理.建设监理,2007(02).

[2]黄金枝,刘永新.《工程监理·安全监理·项目管理规范化操作手册》.中国建筑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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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建设工程监理制,即通过监控及督导工程项目建设人的行为,采用有效的管理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行为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出现盲目随意的建设行为,确保工程项目能够依照计划进行,具体包括建筑开支、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等,保证工程项目全程节省开支、保质保量、运行协调高效。然而,在推行监理制度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各种不足和弊端,唯有认真分析和探讨此类问题,寻求解决之道,才能使监理工作更加完善,更加专业,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1.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

任何产品的质量问题都会给使用者或多或少带来损失或伤害,一般产品都是在交付时对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而工程项目如果也是在交付时对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是不现实的,也不可行,一是工作量大,二是很多隐蔽的内容无法检查,但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会给使用者造成更大的损失或伤害。因此,我国在 1988 年推行了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就应该介入,对工程项目施工整个过程的质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进行监督。特别是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因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效上与法律、法规等同,具有法规文件的属性。也就是说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本身虽然不是法规,但是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得到了明确的法规性质。对条文不执行就要受到处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必然要追究相应的责任。要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或经过修改后重新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2)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轴线控制桩的位置、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标志是否牢靠、明显。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自有试验室或外委试验室按规定进行审核。

4)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必须拒绝签认(否则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并对撤出过程实行监督。

5)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性能状况。

6)监理人员经常地、有目的地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察和检测,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采取照相或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7)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禁止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

9)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10)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由于监理人员是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所以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1)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2.加强监理工作的有关对策

2.1提高监理单位和监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在监理单位的成立之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便应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从监理经历、企业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素质、监理设备及技术、相关配套技能等各方面进行考核,并实施动态管理方式,定期复检,确保监理单位具备承接监理项目的能力。此外,对于监理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也应严格把关,注重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经济常识、管理能力方面的培训工作,同时对于培训单位也应严格审查,杜绝培训流于形式的不良风气,防止出现买卖证件的现象,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真实的监理能力。此外,在日常工作中,监理人员应注意积累经验,总结教训,随时汇总分析监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以便更好地完成监理工作。同时,应重视提高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及思想道德,防止监理人员、,杜绝与工程承包单位共同造价、欺骗业主等恶劣行为。

2.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监理,并注重进度控制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了解掌握施工实际涉及的原材料、施工要点、半成品使用等方面。此外,在施工现场应及时监控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质检情况、施工记录等信息,严禁使用质量不过关的原材料,不达标的工序坚决不予放行,从而落实质量监理工作。此外,对于工程进度也应进行有效的监控,在施工过场中及时获得第一手材料,进行有效的动态监控,以便能够随着工程的进展,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施工隐患。

2.3注重加强施工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监理人员必须注重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对安全监理的重要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认知,并且切实掌握熟知各项施工安全常识,了解各项施工安全技能,对于施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操作规程都必须切实掌握,并熟记各项安全法规,以便在进行工程监理工作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此外,监理人员还应对施工相关的各项技能及设施有深切的了解,例如施工过程中用到的脚手架、模板的承重架、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塔吊、深基坑支护、泵送混凝土、人货电梯、装修装饰工作、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内容。唯有将这些相关的技能常识均做到熟练掌握,才能够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作用,有效排除整改各类危险因素,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2.4摆正监理单位与业主及工程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监理单位同业主之间属于委托关系,监理人员通过签署委托合同,在整个工程项目中代表业主开展工作。但应注意的是,业主并没有权利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横加干涉,否则便可能构成侵权。而另一方面,监理人员也应当对自身责任有所明确,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业主及工程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应勇于保护,从而保证监理单位的独立性、专业性及社会性。

3.结语

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法律及政策的支持,更离不开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而全体监理从业人员的自我提高更显得尤为重要,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这种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独立化、专业化监管服务的行业,必然能够日益壮大,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篇9

1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历经了监理试点、稳定推进、全面深化的不同阶段,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受建设工程领域的好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成为了我国建设工程的基本制度之一,在多年的推行之下逐渐形成了整套法律法规体系,正在向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前行。其二,建设工程监理队伍正在不断扩大,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在不断提升,至2014年截止,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在册从业人员已达94.19万人,其中,隶属于行业协会注册的从业人员有20.19万人,占总人数的21.43%。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数量较2005年底增长了117%,注册执业人员较2005年增长了105%,大大提升了工程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其三,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不断扩大,涉及行业细分领域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监理、通信监理、石化监理等,范围不断拓展,内容涵括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并逐渐由施工监理、投资决策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转变。

2建设工程监理的问题剖析

2.1准入门槛低,市场竞争不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的准入门槛低,催生出一些专门为“挂证”而参加监理考试而并不从事监理行业的现象,出现所谓的“人证分离”,存在较大的责任风险;还有一些专门为挂靠而成立的监理公司,并不从事监理业务,而靠“出卖”资质收取管理费,影响了监理行业的正常健康发展,也有损于监理的服务质量,造成不良的负面效应。同时,还存在应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问题,由于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良莠不齐,为了承揽业务,采用规避招投标、陪标、低价中标等暗箱操作手段,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

2.2工程监理取费较低,制约了监理行业发展

在建设工程监理中,一些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招标、工程咨询等都属于监理的范畴,而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和利润空间较低,不利于监理行业的经济发展。同时,监理市场竞争的不规范现象也致使一些监理项目无法按照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取费,这导致了监理服务质量低、人员素质低的问题,使监理流于形式,不利于监理行业发展。

2.3建设工程监理队伍素质整体偏低,人才建设不规范

这不仅表现在监理队伍的数量上,还反映在理论知识结构和现场实践经验上,都存在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现象。具体来说,我国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监理人员的资质认定制度也还有待磋商,这个制度对于一些非监理岗位工作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的考试压力太大,显现出较大的矛盾。另外,监理取费较低,导致监理工程人员的收入低,监理企业由于取费低,就找一些低工资的人充数,根本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2.4工程监理责任定位不清晰,法人地位不明显

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责任中,存在界限不清晰、不规范的现象,这种责任不清晰的现象,导致一些责任被无端扩大,责任过多,而权力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致使一些监理遭受不正当处罚,监理缺乏自,在产权关系和管理经营方面不清晰,分配制度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制约了监理的长远发展。

3工程监理规范化措施探讨

3.1完善监理法律法规体系,严守质量关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条款不少,然而,在市场规则和市场运行机制方面的监理细则较少,需要不断地完善监理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依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发展。同时,要拟定规范化的监理措施,严守工程质量,具体方法为:首先,做好监理的准备工作。项目监理工程师进场之后,就要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获取相关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等,按照“先方案、再交底、后实施”的原则,进行认真的审核。其次,要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和保证体系进行质量控制,重点审查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等。最后,实施对工程的质量控制。施工前,要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记录等技术交底,还要对施工材料进行合格审核。施工过程中,监理要通过巡检、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对于不合格的施工方案要责令其及时纠正。施工后的验收程序中,要让承包单位进行三级自检,然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再进行实地检测和核对,对于需要整改的部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验收合格之后才能签认。

3.2规范工程投资控制,追求效益最大化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可以将建设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施工环节,如:桩基施工投资控制、基坑支护投资控制、安装投资控制等,再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拟定不同的月计划、季计划、周计划,从多个角度实施投资的控制。要注意监理的提前介入是投资控制的关键,有利于掌握证据,帮助建设单位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3规范工程监理进度控制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规范化的实现,要以动态控制为切入点,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协调和控制,全面分析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关键线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天气变化因素、人员因素、材料因素等,对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和排查,从而实现动态的监理控制。

3.4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监理人才队伍

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未来市场趋势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监理,在市场需求多元化的规律之下,要积极拓展监理服务内容,并加强对监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监理人员,打造出公信力强、品牌效应的工程监理企业,以推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稳定快速增长。

4结束语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与国际惯例接轨,在不断拓展的工程市场需求之下,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要正视现状,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制度的条件下,实施工程项目全过程监控,并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纪振洲.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策略研究[D].山东大学,2014

[2]尹琦.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2.

[3]尚晓东.我国建设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责任研究[D].天津大学,2014.

[4]贾福辉,李建军.现阶段监理行业发展的争议热点及政策建议[J].建设监理,2012(10).

篇10

我国建设监理制始自1988年,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较快,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随之兴起的我国监理业在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和业务实践等方面均创佳绩。实践证明,力推建设监理制,有利于工程质量、工期与成本控制;能实现建设速度与效益并举;有利于提高教量与质量的结合,是一条多快好省进行基本建设的途径。但从我国工程监理和先进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我们建设监理体制仍然处在初期阶段,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

一、目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

1. 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尽管我国开展工程监理已将近二十二年,但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监理市场,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愉悦环境,存在地区保护、违犯交易、行政于预等不良因素,有的行为与推行监理制的宗旨大相径庭,已到严重干扰监理业正常运转的不可容忍的地步。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资质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规范,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2.监理深度远未到位,局限于施工阶段。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很少给予监理公司全程参与,我们自己规定的'三控'(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处理好业主、施工、设计等单位间的关系)的监理目标根本无法达。这当然与机制、认识和内外部条件梗塞有关,当前现场监理普遍处在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这一低水平阶段徘徊着。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监理队伍总体素质偏低。我国目前的监理人员大多注重技术方面的知识,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监督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缺乏和不配套,特别是项目总监层次的人才更是十分匮乏,由于总监对工程项目甚至对于一个监理公司能起关键性的形象作用和效应,因而要求具有较高的监理艺术、业务水平、协阔能力以及个人品质、社会关系等。此外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的一套现代管理方法与手段目前尚未掌握自如,大多是由各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监理的理解和想法开展监理工作。工作内容、程序和质量要求并没有实现规范化,随意性是比较大的。因而造成一些监理工作不到位,甚至影响工程监理的效果。

4.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规范,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二、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监理委托程序,健全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给予严厉的处罚,使监理招标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2.真正担当起全方位的监理任务,覆盖了整个建设的全过程。提倡服务的业务范围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费用控制,项目实施中进行合同管理、进度、质量、成本控制、付款审定、工程索赔、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决算审核等。监理工作的前期化和延伸化,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计划、项目工程技术设计、采购与发包、施工管理、试运转等大项到工程监理的子项,囊括了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及其配套工作,资金筹措、项目目标总控制、项目实施管理与验收,投入运营以及项目的后评估等一整套系统监理,逐步与国际接轨。

3.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其解决办法是:

1)政府管理部门在审批成立监理单位和整顿监理单位的时候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不能迁就;对监理人员的资格考试,应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对应,避免非技术人员考取执业资格

2)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定期培训各种层次的监理人才,通过培训使监理人员成为不但掌握技术知识,还要掌握经济、管理、法律知识,具备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能力的高技能、高素质复合人才。

3)开展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必要时组团到国外考察学习会谈,邀请有真才实学的国外专家讲学,了解和把握国际工程建设监理运行规则规范,便于与国际接轨。

4.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落实到位,明确建立各级监理各级岗位责任制。

1)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逐步过渡到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只能监理一个在建项目,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重点是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应对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或直接委托)后的登记押证制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发放总监管理手册,使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

2)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将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监督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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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简称“监理通知单”)是指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后,用通知单这一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并要求其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5.4.11条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在条文说明中规定:“在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按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承包单位所发出的指令、提出的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B1表(即《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B1表予以确认”。

由于监理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思想认识和经验上的不同,目前在签发监理通知单方面往往出现不统一和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就如何规范使用监理通知单谈以下几点体会。

二、监理通知单的意义与作用

监理通知单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向施工承包单位签发的指令性文件。目的是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得到及时纠正。监理通知单具有强制性、针对性、严肃性的特点。监理通知单一旦签发,承包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并按时回复。

善于运用和签发监理通知单是监理履职作为的体现。监理通知单能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的有效进行,有效地维护业主的利益;同时,签发监理通知单也是考核监理如何行使职权的一个指标,是对监理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一种检验。

三、目前监理通知单签发中存在的不规范表现

1.提出的存在问题不详细,缺乏具体表述;或实际内容有偏差,证据不足。有的监理通知单中所述的问题空洞、抽象,如“现场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就缺少存在问题的具体钢筋部位、保护层厚度的实测数据、违反的规范名称和具体条款的描述,让人摸不着头脑,给人感觉是监理未到现场实测实量,而是凭拍脑袋想出来的问题。另外,由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的差别,将缺乏证据或有偏差的内容也写进监理通知单,从而影响到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对监理的评价,进而削弱或降低对监理的可信度和权威。

2.对监理通知单的时效性缺乏认识和重视。具体表现在监理签发监理通知单的时间和承包单位签收通知单的时间不具体,时效观念弱。监理通知单的生效是以承包单位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为准,如签发和签收时间不具体,直接造成通知单的生效时间含糊。如果由于监理通知单签发或签收时间不具体,导致问题未整改而被隐蔽留下隐患,那监理在书面依据上可谓难以说清了,尤为严重的是,如因对方未及时整改,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追究责任时可能因为监理签发通知单的时间不具体而影响到责任界定的划分。另外,缺乏时效性还表现在通知单中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的时限不具体,这样承包单位对质量或安全问题不能及时进行整改,而是无限期拖延,给监理工作带来被动。

3.仅要求承包单位对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要求其采取预控措施。签发监理通知单不仅仅是针对本次发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求承包单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但此点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忽视。试想一下,如果不分析本次发生问题的原因,不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不对人、机、料、法、环等导致问题产生的关键因素予以消除,承包单位的整改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类似问题还会在以后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发生。

4.用口头通知代替签发监理通知单。有的监理人员习惯于发现问题后均用口头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不留下书面痕迹。这样,一方面不能完整地体现监理自身的工作情况,是一种监理有所不为的表现:另一方面如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就为责任界定留下后患。有的承包单位不恰当地把监理通知单与上级管理部门对其的质量安全处罚或考核指标挂钩,使之对监理通知别敏感,这无形中也为监理正常签发监理通知造成压力。而监理为顾全与承包单位的关系,采取少发甚至尽量不发监理通知单,进而凡是发现问题均采用口头通知的办法。

5.未及时抄送建设单位,监理通知单回复后更是不转送建设单位。监理往往将监理通知单在第一时间内下发给承包单位,却迟迟不抄送建设单位,影响了建设单位在第一时间对施工中出现问题的全面掌控,导致监理自身也失去了一次争取建设单位对监理处理相关问题支持的机会。另外,监理通知单回复如不及时转发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对监理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也就不得而知。

6.签发时监理工程师未做到亲笔签名。主要表现为在监理工程师签名栏上出现冒名签字或者直接打印的做法,削弱了监理通知单的严肃性,也不利于培养和树立监理人员的责任心。

7.缺乏能真实反映问题的辅助影像资料。有些监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没有就地拍照取证,并反映到监理通知单中,直接降低了反映问题的直观性和客观真实性。

四、监理通知单的填写要点和签发注意事项

在填写监理通知单时,―方面要坚持原则,分清责任,既要提出问题所在,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和应当达到的目标;另一方面,内容应准确、完整、条理性强、表达清晰且要符合一定的格式要求。监理通知单的填写和签发要注意下列要点和事项:

1.监理通知单在用词上,要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应分别采用“必须”、“严禁”、“应”、“不应”、“不得”或“宜”、“可”、“不宜”等。

2.存在问题部位的表述应具体。

3.用数据说话,详细叙述问题存在的违规内容。一般应包括监理实测值、设计值、允许偏差值、违反规范种类及条款等。对吃不准的问题,监理应在内部磋商,查找相关标准规范后予以判断。

4.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时限应叙述具体。

5.要求承包单位在监理通知单回复时,针对提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阐述整改采取的措施、整改经过和整改结果等。

6.要求承包单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7.注明承包单位申诉的形式和时限,如“如对本监理通知单内容有异议,请在24小时内向监理提出书面报告”。

8.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栏应亲笔手签,坚持“谁签发、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9.签发和签收时间应具体,宜详细到分钟,避免扯皮。

10.反映问题的情况,尽可能的附上影像资料。

11.监理通知单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

五、结束语

规范、有效地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是监理对工程建设过程安全、质量管控的有效手段,也是监理服务质量和工作成绩的体现,所以,监理人员必须以丰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敬业的责任感为支撑,灵活、规范地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才能有效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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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质量控制,重中之重

由于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应对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和规程,以及合同文件熟练掌握、融会贯通,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从原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过程都要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加强自己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并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进场质量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原材料是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根源所在,因此要加强所用原材料的检验和检测,这就要求我们在原材料进场前和进场后都要不间断的进行抽样试验和检测,这是质量监理监控的基础,一旦发现不合格就要拒其进场或拒其使用,将影响质量的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全过程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全过程监理是对某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指对工程准备阶段的控制,如测量成果的复核、试验数据的审批、施工工艺的慎重推敲等;事中控制是指对工程施工过程的控制,如突发事件的处理、人为因素的监督等;事后控制是指对工程结束后质量的控制,如砼强度不足的返工处理,在不影响内部质量下的修整等。

隐蔽工程的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隐蔽工程是质量隐患的埋藏点,也是最不容易控制的,因其隐蔽性很强,控制起来就难,作为监理控制来讲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过程控制,对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都要细致检查和全方位旁站,做到"眼快、嘴快、行动快",及时发现施工中的缺陷,并迅速排除掉,避免工程隐患的出现,对独立的公路工程或构造物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检测和检查,一旦不合格马上进行返工处理,避免因此而引起巨大的浪费。工程项目建设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工程项目进行明确分工,特别是路基土石方、桥涵构造物、路面各结构层等关键要害部位。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以便对每道工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这样就避免因出现工作混乱,职责不清而影响工作效率, 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规定了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合同条款则是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中注明的材料性能、施工工艺和允许偏差结合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进行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对原材料和施工过程控制好。因此我们要根据质量控制的依据和要求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

工程试验是评定工程质量优劣的根据。工程试验的目的一方面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控制以及工程竣工为工程质量评定提供试验数据。

二、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工作者,要做好本职工作。首先要明确业主项目建设期望值和委托授权予监理方的职责范围与合同要求;其次是通过对设计方案的优选和审查,领会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设计所采用的规范标准,找出监理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的难点所在,做到有的放矢;对承包商的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强调质保体系的健全完善和按程序进行施工,加大监理方的约束协调力度。必须看懂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与设计图纸不符的问题,如进场后,路线放样与图纸有出入;土石方量与图纸所给数量有误;桥梁施工中,开挖后的现场地质情况与设计时勘探的地质情况不符等情况,均应及时发现并上报,避免出现因未及时上报而误工期的现象。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拥有对工程质量的否决和计量工程数量等权力,可以约束施工操作的随意行为;同时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帮助施工单位改善施工管理,对所使用的设备材料把关,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准进入下到工序。这种严格的约束机制不仅促进了施工企业自控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三 、施工中对工程质量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质量管理理所当然地要和经济挂钩,但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真正的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千万不能本末倒置。质量管理措施要强硬有力,不能讲人情,不能拖泥带水,该一票否决就一票否决。质量管理搞不下去的原因,往往就是已形成的指令被浩瀚的人情海洋所溶解了。质量管理不得力的人该换的要换,不得力的施工队该清退的要清退,决不能心慈手软,否则会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现在的质量管理体制有一个弊病,就是管理质量的人没有真正的否决权,技术和行政相对来讲还是分家的。

在众多的实践中我们总结出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诸如工程质量管理按月度进行考核评比,在每个月度末开展质量评比活动,由项目业主、监理办、项目部相关领导及分管质量人员参加。首先,在项目业主的带领下对工程项目进行外业的质量检查,找出问题,由监理办对项目部发出书面的监理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其次是对项目部的内业的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质量考核按100分制:项目部自检一次不合格,扣5分;监理组一次检查不合格,扣10分;市站一次检查不合格,扣15分;省局一次检查不合格,扣20分;按累计分的多少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当为不合格时,则该施工单位由项目业主依据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予以经济制裁。其实处罚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让施工单位有更强的质量意识,以便更好的达到质量管理目标。

四、结语:

在现今公路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施工质量的可否与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是密不可分的,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做好施工前的事前控制监理工作,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协调业主和承包商进行解决,保证公路工程建设达到相关建设的规范标准。无论是施工放样测量的准确性,还是材料质量控制、施工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及工艺验收等,这些质量监理都是在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与自检的基础上结合抽验来完成的,而这些工作的实施必须建立一个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体系。监理人员必须对各项工程从开工放样到每道工序操作直至该项工程竣工交验期间的每一道环节进行检验,随时纠正不良操作方法,处理工程缺陷使工程质量满足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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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直至工程竣工结束,都应能真实反映整个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建筑工程资料可分为前期审批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其中施工资料是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维护、管理的参考材料,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决算的凭据。下面结合本人的工作实践,探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方法。

1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的常见问题

建筑工程前期审批的资料是在建设单位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到领取施工许可证,经过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盖章,每个部门都会产生大量的资料,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团队缺乏施工资料的管理知识,而项目前期审批过程漫长,涉及到多个行政职能部门,如果没有专职人员系统管理,将会导致资料管理混乱。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资料是建筑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重要表现。如果施工队管理班子不是很完整,现场没有设置专职资料员,通常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工程技术资料工作,但资料的书写内容会很简单、字体不规范、使用非标准的技术术语、签署和盖章不完整、施工资料与实际进度不符,建筑材料一直在项目中使用,但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材料的复试结果不能在分项或分部工程结束时报监理审核;某些项目不能在一个分项或分部工程结束时收集好有关资料,而事后集中整理填补,一些单位为确保资料在时间部位上延续好资料的整洁,很可能会填写日​​期提前的现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工程资料收发时,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无书面记录、资料汇总分类不明确、资料前后顺序不正确、资料重复等等。

2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方法

建筑工程各阶段的技术资料是不断变化的,一个项目的建设往往需要一年甚至几年,而工程的施工全过程是复杂的,无论是专业技术人员,还是专职资料员,仅靠个人的努力是无法做好这项工作的。在工程前期审批的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建设单位应有专人负责保管,资料应该有明确的书面登记,做好台账,直到前期审批工作完成后整理完成,装订成册,这样很容易保存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也极大地方便了施工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的查询。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资料的整理应明确人员的责任,相互配合,并及时反馈信息。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料、汇总和资料整理,定期将资料交给专职资料员,资料员按照规范对施工资料进行分类和归档。确保施工资料与现场施工进度一致,也保证了资料的真实性。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保、人防、卫生、消防验收等,直到完成产权证的取得。

工程资料是每个施工阶段的原始记录,有关职能部门的财务审计是以工程资料为基础,对项目前期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决算进行审查,以验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验收是在审核施工资料的基础上,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以验证资料的真实性。

3实施一个科学的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至交付使用,应将归档的文件、记录、图纸、表格和其他形式的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