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建设设计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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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建设设计

篇1

“一幅幅漫画与法制紧密相连,诙谐幽默,生动形象,题材丰富多样,教育意义深刻,我和同学在过路口的时候被这些漫画吸引了。”“流动”的“法治漫画长廊”让路过的学生赞不绝口。

记者在现场看到,“法治漫画长廊”全长100米,宽1.5米,共计20版大幅法制宣传栏,图文并茂,内容深入浅出,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据介绍,“法治漫画长廊”由县司法局精心设计、制作,在不同时段、不同地点进行流动展览,开展法制宣传。

记者发现,“法治漫画长廊”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涉及劳动、交通、婚姻家庭、安全生产、人民调解、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反、禁毒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尽管宣传形式传统,但群众喜欢、乐于接受,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法治漫画长廊”在广安市“法律七进”流动现场推进会上,更是得到市、县领导的好评。

“我们将法治文化和法律知识传播有机结合,用生动活泼的漫画、通俗易懂的语言表现出来,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从2013年12月至今,该县“法治漫画长廊”的足迹遍及大街小巷、城镇社区、农村院坝、中小学校,覆盖全县23个乡镇、15个社区、10余所学校,受教育群众近50万人。

百姓得实惠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治漫画长廊”中,一幅幅遒劲有力的法治警句,既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理念灌输到群众的头脑中,又给人以温馨的警示和美的欣赏。

该县利用“法治漫画长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法律七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在重要的节假日、城镇逢场日把法治理念和法律条文转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漫画图片送到群众面前,直观地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能够出门见法治、抬头看法治、茶余饭后议法治,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增强法治观念。

篇2

【中图分类号】 C9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3)01-0054-03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它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以平等、公正、自由、诚信和人权等为主要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因此,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著名法学家龚瑞祥教授指出:“所谓‘法治’,不仅仅是指‘以法治国’,还包含着用于法治的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人的尊严的原则’等。也就是说,法律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法治高于法律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用以检验法律能否生效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以西方法治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措施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良法)、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其独特性。

1. 民族性。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2. 现代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相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 开放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上。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建设法治文化,不仅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权力异化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切权力为人民”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逻辑起点,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权力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并使权力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同时,法治文化在为监督与制约国家权力提供思想保障的同时,也通过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提供智力支持。

在新的历史时期,仅仅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不够的。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同时还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具有客观性,只要将权力运用好,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但怎样用好权,从而使权力既有限、又有效地得到行使,必须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法治文化要求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权、不惜权,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定职责。同时,法治文化还要求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程序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包括维护程序法的权威。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行使权力,从而不仅实现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正义,同时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更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可以在多重意义上满足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充满活力。整个社会成员要充满活力,要求每个成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法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也就通过它的这些作用,为社会的和谐提供最生动、最富有生机的力量。和谐社会要谋求安定有序,而任何安定有序,都是在规则的基础上,无规则便无秩序。而在所有的秩序中,法律的秩序规则是最明确、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因此,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作用。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如果没有人的道德信仰、价值理念相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侵蚀得面目全非。只有当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中,有关法治的价值理念占有了稳固之地并渐成一种法治文化,并进而成为中国文化传统内容的一部分时,我国的法治才有了真正坚实的社会人文心理基础。因此,目前只有努力培养我国民众的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改良、培育中国法治的“土壤”,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的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

1. 培育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法治文化的培育旨在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基础。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法治,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这个社会有无尊崇法治的心理,是否培养起了追求法治的信念。法治文化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是法治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博登海默指出:“法律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法律必然体现为一种社会正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来自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社会主体正是基于这种信仰而对法律自觉遵守。二是法律实施的正义性。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于因法律实施的正义而对法律的神圣产生高度认同感,在于法治历程中对法律强烈的自觉意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普法教育,不仅是普及现代法律知识,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法治文化的形成。只有唤起个人的权利意识,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另外,还应该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等良性法律实践的教育活动,增进公民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心理。

2.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富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因此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和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然而,民族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说,与法治存在着密切联系。我们应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中华文化体系之中,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融入中华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使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一旦如此,就能进一步发挥宪法和法律的文化功能。使分处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获得切实利益、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并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新标志。使之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新载体。

3.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我们时代精神的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坚持理论创新,推动法治文化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没的重大理论问题,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坚持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治体制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中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变原先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相应的制度依托。坚持实践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实践素材。法治文化是广大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丰富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学昌.试论法治文化的培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7,(7).

篇3

二、分步实施,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化传承创新胜任力提升计划》为抓手,不断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

为了贯彻落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优校”战略,努力打造与办学目标内在要求相适应的大学文化品质和制度机制,学校在2013年又制定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化传承创新胜任力提升计划》,确定了提高学校文化建设工作水平的“工程”(思想文化提升工程、制度文化提升工程、学术文化提升工程、行为文化提升工程、形象文化提升工程、环境文化提升工程、文化品牌提升工程、“走出去,请进来”文化交流工程等)。计划到2020年,逐步形成与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构筑与师生员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文化服务体系,推出一批具有时代性、思想性、知识性、寓教于乐的文化成果和文化品牌,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人才培养及和谐校园建设的文化环境,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

三、突出文化建设特色,以“知水、亲水、爱水、节水、护水”为主题,加强水文化的研究与实践

“水”是学校的特色和品牌。学校在文化建设中紧紧围绕“水”字做文章,积极打造水文化平台。2010年4月,学校成立了由许琰同志任会长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文化研究会”,制定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文化研究会章程》,成立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一系列水文化教研组织。比如,成立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文化研究中心、黄河研究院、城市水务研究院,承建了水利部水务研究培训中心,成功举办了全国首期水文化培训班。组织编写了一系列水文化丛书,如《印象・黄河》《水文化“一百”研究》《水文化遗产“一百”研究》等,正在分批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同时,推进水文化教育进课堂,从2010年起,在全校师生中开设水利史、水文化选修课程,发挥先进水文化的引导功能和自律作用。利用校报、网络等媒体,开设“水文化”专题网站,积极宣传报道水利改革发展先进经验和水利战线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在校园主干道设置水文化标语,营造浓厚的水文化氛围,努力把学校龙子湖校区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校园。

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创建了“华水苇渡”微博矩阵,发挥新媒体的育人、服务、引导功能

在互联网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新时期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根据新媒体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学校党委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不断强化网络文化建设;坚持“育人为本、服务为先、引导为重”的工作理念,创建了“华水苇渡”微博矩阵平台,形成了多媒体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自2011年华水微博矩阵建立以来,秉承“以育人为本、以服务为先、以引导为重”的理念,坚持以思想引领为先导,以关心关注关爱学生为出发点,以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为突破口,以“校务华水”“师慧华水”“学聚华水”“达济华水”为桥梁,广大师生之间进行了大量的互动和交流。通过微博广场,进行思想引导、问题答疑、热点分析,教育学生、引导学生,使微博成为传播健康向上信息和文明理性表达的重要渠道,成为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丰富学生生活、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手段,成为倾听学生心声、了解学生动态、引导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平台。学校先后获“河南省2012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2012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校党委书记朱海风的个人微博“@海兮风兮”2012年被评为“河南省十大公务员微博”“中南大区公职人员微博影响力飞跃奖”,他本人还被学生亲切地称为“海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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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注重教育卫生和班训上墙的做法之外,我们很重视开发班级黑板报。

教室后面的黑板报对于一个班级来说再普通不过了,但它也是我们班级自己的田地,我们应该用心经营它,让它产出我们班级的优质“土特产”,让它成为全班同学的一个精神乐园。

1.提供了交流学习、自我反思的平台

比如:我们让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写写值日劳动的意义和工作的责任感;让学习优异者写写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和它对学习成绩的重要性;让学习后进生写写自己的理想和学习上的缺陷和困难;让违反校纪的同学写写检讨和反思。当我们打开思路,就发现原来这块黑板报成了班级状况的写真与同学们思想和精神的浓缩。

2.鼓励集体参与,促进了班级团结

黑板报是班级所有人的,黑板报从整体设计到文章的选择,不是一个人能全部完成的,它要靠多个人的合作。需要会写字的同学,会绘画的同学,会设计的同学,还有会写文章的同学等。既充分发挥了班上特长生的优点,又把一期黑板报办得有声有色、生动活泼,更使学生们的合作见成效。学生们在分享成功时,更加团结,更有积极进取精神。

3.激励积极进取,形成了良好班风

在办黑板报时,我们可以专门开辟一个“表扬与批评”专栏,鼓励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继续努力,批评表现较差的学生,让他们痛改前非。例如,我们班就定期在黑板报上刊登出获得“学习标兵”、“班级之最”荣誉的同学名单,以及一些表现转好的下期候选人名单,从实践情况来看,这种做法确实起到了不错的激励作用。被填在表扬栏的学生会感到自豪,他们因此会更加努力,更加勤奋;候选栏的学生感受到了老师对他的关注,自信心增强,进步越来越大。

二、主题班会建设

充分发挥主题班会作用,是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班级文化最有效的途径,经过实践,效果较为显著。

每周学校都安排有一节班会课,如何让班会课充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这就要班主任提前备好课,根据学校和班级情况,定出班会的主题,组织全班学生召开不同内容的主题班会。通过不同的主题班会,增强了同学们的情感交流和班集体文化的开展,使同学们人人都能为班级服务,个个能为班集体出谋献策,形成了积极、健康向上的班级文化。

三、班级制度文化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班级的规章制度是班级全体成员共同认可并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建立良好的班级制度文化,是班级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良好的班级制度文化,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抓好制度的制订与完善;二是要抓好制度的实施。

1.抓好制度的制订与完善

班级制度文化主要表现为班级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制订得好坏,是否科学、合理,是班级文化建设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在遵循制度建设的常规要求的前提下,重要的是对于班规的制定,在班主任的引导下,要让全体参与进来,围绕如何搞好班级卫生、学习、生活发表意见,然后制定出可行性操作性兼具的班规。

2.抓好制度的实施

在实施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以下两点:一要对学生加强宣传,使学生正确理解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明确遵守规章制度的作用,使制度得到学生的认可,从而将带有强制性的要求变为学生的自觉行为;二要积极创设条件,使规章制度能够更快、更好地实施。

四、班风学风建设

班风建设是班级“软文化”环境建设的重头戏,对于它的建设,我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教师方面。在教师领导方式上,我采用了民主型的领导方式,这就使我与学生的关系很和谐。二是学生方面。班主任要协调好班级学生之间的关系,让他们合作与竞争并存。

篇5

1、严把证照关,重点打击黑网吧,杜绝无证照经营现象;

2、加大对各种经营文化行业的检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排查,准确掌握信息,及时化解突发问题,促平安,保稳定;

4、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文化经营单位业主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二、基层基础文化建设的情况

按照区政府对镇级(街道、开发区)书记、主任责任量化考核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开发区对基层文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是:

1、加大文化事业建设经费的投入,含基本支出(工资福利)、项目支出(各种文化活动、差旅费、劳务费等)、购置设备(信息共享工程)、综合文化站建设前期投入共21.4416万元,占开发区2009年财政支出991万元的比率为2.18%;

2、完成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现已开放使用;

3、综合文化站建设前期已投入7.5万元,完成了大楼选址、图纸设计、可行性论证、环保项目选址、项目建设规划意见书、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等工作,预计年底建成投入使用(此事已专函送达文广新局);

4、**村农家书屋在区局的帮助下已建成投入使用,受到群众的好评,拾围村计划在年底建成使用;

5、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去年完成了**村的覆盖,拾围和莲塘面两行政村之前已完成,解决全辖区农民群众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6、坚持“2131”送电影下乡工程,积极配合农村电影放映;

7、积极开展和参加各种文化活动,如蓝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登山活动等等。

三、日常工作存在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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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当前部队工作任务繁重,个别单位对法治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认为法治文化建设就是走形式、走程序,目的是完成任务、迎接检查,导致内容与实际脱节,虚、大、空、老,难以得到官兵关注,法治文化难以入心入脑。有的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局限于习惯性思维和固有旧模式,工作上受经验主义束缚较为严重,未能着眼新形势变化和部队新任务需要,结合实际加强部队法治文化建设。

(二)方式方法有待转变。随着时代变化发展和官兵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部分单位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变化认识不足,在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的过程中仍然拘泥于传统形式,满足于开展法制授课、建设法治走廊、撰写心得体会等,缺乏针对性、目的性和创新性,法治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

(三)制度机制有待完善。制度是约束行为的规范和依据,机制是保证制度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法治文化建设还没有形成一项系统工程,在长远规划和循序渐进方面还存在空白,在贯彻执行上针对性计划性不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影响力和制约力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打折扣现象。个别单位热衷于标新立异,为吸引上级注意力而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争求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形、报刊上有文,与长远规划目标背道而驰。

二、对症施药,切实推动以法治文化建设促执法理念转变

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为执法工作提供保障、促进官兵执法理念转变。通过建设法治文化,使全体官兵养成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忠诚履行法定职责,增强官兵提升职业素养的紧迫感,强化规范意识,主动矫治不良行为习惯,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执法服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要注重思想引导。边防法治文化是一种软实力,它具有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作用,必须认真对待、严格落实,为实现“文化强国”的目标增光添彩。要注意从点滴入手,及时纠正官兵思想偏差,培养官兵良好的执法理念。要针对个别官兵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及时组织讲评和分析,让大家在辩论中进行思想碰撞和升华。

二是要注重理念灌输。要按照“执法规范依据执法实战、执法培训跟着执法规范走”的工作思路,通过邀请法学专家来队授课、执法交流座谈会、警示教育、播放法治影片、读书读报等活动,多种形式强化执法理念教育,切实把法治文化的精髓渗透到全体官兵具体的执法行为和日常生活之中,引导官兵牢固树立程序法治意识和证据观念,全面加强官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每一名官兵的头脑中,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要注重氛围营造。加强边防法治文化建设要努力营造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依托网络阵地、社会阵地和实践阵地等着力建强法治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建设氛围。要通过举办法制夜校、发放法律手册和推进法律宣传等方式创新法律知识、技能学习和传播途径,以官兵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边防法治文化,大力弘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办案的执法理念,引导官兵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官兵文明执法、规范办案的综合素质,积极营造规范执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载体创新,提升法治文化水平。

一是要探索建立法治文化基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加大阵地和载体建设力度,这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依托。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切实发挥灵魂和引领作用,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要抓住执法办案区改造、新营房建设、文化设施功能升级等契机,创新建立法治文化一条路、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设立法治雕塑作品、法治宣传标牌、雕刻法治名言、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等,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二是要紧密依托其它文化平台。作为先进文化的基础和活力源泉,法治文化要以“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之势,塑造部队拼搏进取的精神特质和蓬勃发展的战斗精神。要依托图书阅览室、队史馆、文化墙和宣传栏等文化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覆盖面。要注重发挥官兵法治文化创造的积极性,让蕴藏于官兵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治文艺作品调演、会演活动,用文艺这种官兵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升官兵的法治文化修养。

三是要加大法治文化建设投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离不开财力、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支撑。因此,我们要根据实际需要,舍得下力气、花本钱,加大财力物力投入,积极整合资源,善于借力借智、克服困难、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尽快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建设上有工作热情、有影响力的人才,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建设队伍的整体水平,使法治文化有更多的平台可以依托,更多的空间可以渲染,更多的渠道可以诠释。

(三)完善工作机制,打牢法治文化根基。

一是要深化执法制度体系。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整理、修订、完善,使其相互衔接、协调,形成体系,切实抓好执法责任的细化落实,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官兵。要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的执法质量责任体系,切实做到职、权、责的相互衔接和协调一致。不断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并强化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己的制度文化,筑牢法治文化建设根基。

篇7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点。社会转型期,社区纠纷呈复杂多元、频发突发、量多型广的特征。这些特征必然导致解决社区纠纷手段的多元化。构建社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对于有效化解社区纠纷,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社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需要相应的法文化理念的支撑,相关法文化理念的确立和强化是社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有效运行的保障。

一 社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及其法文化理念

社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是指在社区中各种不同性质、功能和形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包括诉讼与非诉讼两大类型,相互协调互补,共同构成的纠纷解决和社区治理系统。社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理念强调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机制与其他社会调整机制、国家权力与社会自治,公力救济与社会救济及私力救济之间的协调互动,以实现多元化的功能和价值。社区纠纷是发生在社区内的纠纷,主要包括社区内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以邻里民事纠纷、家庭纠纷、物业纠纷、拆迁纠纷以及轻微刑事自诉伤害案件等为主要表现形式。因此,社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应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主,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辅。社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应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自纠纷解决机制、民间性纠纷解决机制、行政性纠纷解决机制、司法解决机制。将社区纠纷尽量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这一途径消灭在萌芽状态,缓解法院的受案压力,节省司法资源,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在构建社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过程中,应兼顾“和为贵”以及无讼的价值观与通过法律实现正义的理念。这两种法文化理念,对于纠纷解决机制的设立及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

二 “和为贵”及无讼的价值观

儒家思想是中华法系的立法指导思想。儒家思想主张“礼之用,和为贵”,认为和睦无争即为“合礼”,“无讼”即为理想的社会秩序。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贵和持中、贵和尚中,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中国传统法文化认为,诉讼即为“失礼”,是“教化不行”的结果,也是官吏德化不足和政绩不彰的表现。“以德去刑”,谓为上策。史上成康之治被史书溢美为“天下安宁,刑措四十年不用”。孔子被推举为明教化,息讼端的典范。

《周易·讼卦》中对诉讼之害有清楚的说明。崇尚无讼的结果必然导致厌讼、贱讼,讼师职业在中国古代是为人们所鄙弃的。唐代以后的历代法典对讼棍滋讼行为都是严加禁止的。无讼、厌讼与贱讼的结果,导致人们鄙视法律、漠视法学。时至今日,部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观念不强,缺乏法治思维,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表现都体现出无讼、厌讼、贱讼等传统法文化局限的影响根深蒂固。

中国传统法文化强调和谐、追求无讼的价值取向体现在司法领域就是调解息争。古人将调处息讼称为“和息”、“和对”。调解在我国古代历史久远,既积累了丰富经验,而且也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制度。西周铜器铭文中,已有调处的记载。秦汉以后的司法官大多奉行调处息讼的原则。两宋时期,民事纠纷增多,调处呈制度化趋势。至明清,调处已臻于完备。我国古代调处适用的对象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调处的主持者是地方州县官、基层小吏和宗族长。

三 通过法律实现正义

在西方,正义是一个为公众所熟知的词,但其概念并不十分清晰。罗马法典《国法大全》之一的《学说汇纂》第一编第一章“正义和法”辑录了乌尔比安《法学阶梯》第一编的一段话:“对于打算学习罗马法的人来说,必须首先了解‘法’(jus)的称谓从何而来。它来自于正义(justita)。实际上(正如塞尔苏所巧妙定义的那样)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正义即是善良和公正,而法则是正义(善良和公正)的体现。这是西方法律文化中对正义这一概念最具代表性的解释。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正义是西方法律所追求的理想,正义在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地位和价值,正如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无讼。卢梭和斯宾诺莎都认为,正义只有通过法律才能实现。这是西方追求正义实现的一般途径和基本模式。

正义只有通过法律才能实现,这是因为,公正和善良是正义的基本内涵,反映了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正义具有极大的社会普遍性,符合这一属性的唯有法律和道德。西方法文化认为人性是险恶的,正义的实现面临很多阻碍,而道德因缺乏强制力,难以保障正义的实现,唯有法律才能担此重任。

正义的核心是自由,对滥用自由的最有效的限制莫过于法律。人类社会中对正义构成最大威胁的是权力,而法律恰恰能制约权力。因此,法律是实现正义的最合适的载体。

通过法律实现正义,西方国家是从三个方面进行的: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古罗马在《十二铜表法》的基础上创制了具有深远影响的罗马法体系。近代西方各国在古典自然法学的影响下,始终将正义作为法律的最高价值来追求并付诸各国的法律实践。在所有的法律特别是私法领域,明确规定权利与义务,即使正义在法律中获得具体表达,也使正义在社会中得以实现。在近代以来形成的两大法系中,权利即正义价值观成为其中心。二是在法律之上建立以正义为目标的民主政体。民主政体必须建立在正义的法律之上,才能保障法律的民主性;只有民主性的法律才能保证正义的实现。三是通过司法实践来追求正义的实现。司法官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裁判者。在诉讼过程中,当所有诉讼手段用尽后,司法官对争讼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正义的裁决。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正义的裁决就是严格依法作出的裁决。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司法官可依据正义原则来挑选可资援用的先例;在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司法官可依据正义原则作出新的裁决,以实现个案正义。在法律解释方面,两大法系中的优秀司法官对法律或判例所作的解释均是以正义为标准的。

四 两种法文化理念的例外情形

无论是中国的“和为贵”及无讼的价值观,还是西方的通过法律实现正义的理念,都有其各自的例外情形:中国古代的“和为贵”及无讼的价值观并不完全等同于民众的实践行为,滥讼和缠讼现象在古代中国也是屡见不鲜。在西方历史进程中也同样存在反法治主义的传统。

日本著名比较法学家大木雅夫在其《东西方的法观念比较》一书中对此作了较详尽的阐述。大木雅夫指出:“在研究中国的法观念时,千万要警惕很多学者对儒教作用的过度评价。当然儒教的影响巨大。但是如果如此偏重儒教,如此对儒教的德治主义作出过高评价,势必会直接推导出远东蔑视法和法学家以及与其通过诉讼不如通过调停来解决纠纷的理念。我怀疑这并不是远东法的真实形象,而是一种假象。实际上决定中国人思想意识形态的要素并不单纯是儒教,同样也包括道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如果不把儒、道、法家思想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难免有失公平。”大木雅夫在考察清朝现代化问题时指出:凡是民事纠纷原则上都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与此前多采用调停手段的传统,尤其是同明代这种传统相反,诉讼受到重视,甚至禁止将已开始审理的案件转为调停。因此,在当时的清朝,调停并没有被正式视为纠纷处理的重要方法。在谈到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时,大木雅夫指出:我已考察了旧中国的各种客观情况容易挫伤民众希望通过诉讼来判别黑白的愿望。尽管如此,中国为政者们还采取了抑制百姓所谓滥诉行为的立法措施,往往又通过地方官的告示来鼓励宗族和村落内部处理纠纷,借以刹住健讼之风,这一事实只能说明为政者满眼都是视为滥诉健诉的数量庞大的诉讼。这不就是民众连轻微的案件也要诉诸官府的强烈的权利意识的表现吗?而且这也是庞大的判例集得以形成的原因。

大木雅夫在谈到西洋反法治主义传统时指出:实际上,西洋也自始至终贯穿着相当显著的德治思想(当然这不是儒教的德治主义,而主要是基督教的爱的精神),存在对法律和法学家的不信任之感;而且这种基督教的爱的精神和对法律及法学家的不信任感,对西洋人的权利意识和西洋人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产生了微妙的影响。另一方面,上述精神和不信任感又同其他各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促使近来法科大学的权威相对下降,并摸索替代诉讼的简易的纠纷解决方法。大木雅夫认为,“为权利而斗争”的法律意识并非只是西洋民众的法律意识。以下的民间谚语和格言,如“胜诉二十次者必成乞丐”“诉讼是无底洞”“诉讼会失去时间、金钱、安息和朋友”等,说明民众对法和法学家的不信任和对诉讼的厌恶。

大木雅夫指出:即使那些认为“法治主义”和“为权利而斗争”为西洋法特征的西洋法学家本身也充分承认调停的效用。另一位名叫达维的学者指出:在西洋,很多人反对耶林而承认调停的效用,认为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经济上,调停在许多情况下都要胜过一味追求法学家所谓的正义。大木雅夫指出: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制宪会议为了抑制诉讼和压缩旧制度政权下膨胀起来的司法势力而采用了调停前置主义,而且鼓励如果调停失败,则进入仲裁程序。

大木雅夫认为,调停、仲裁制度并不是东洋人的独创并仅在东洋适用的制度。本来,诉讼毕竟是以同当事人利害有关的纠纷为前提,并且是为处理该纠纷的程序。不能把诉讼视为是一种美妙的斗技,不论洋之东西,都会认为与其采用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的纠纷解决办法,不如采用某种简易程序。

不同的法文化理念对于纠纷解决机制的设立及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为贵”及无讼的价值观与通过法律实现正义的法文化理念各有不同,同时又相互渗透。在社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中,两种不同的法文化理念应同时兼顾,不可偏废。但根据社区纠纷的特点,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主,因此更应强化公众的“和为贵”及无讼的价值观,以最小的成本、最高的效率及时化解社区纠纷,维护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参考文献

[1]范愉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的构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高鸣、王兵.和谐社区的法治化建构[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

[3]于丽娜、聂成涛.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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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境”启智

良好的班级文化环境对学生的影响是“润物细无声”的。教室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一方寸土,因此,师生要对教室进行布置和美化,使其每一面墙、每一个角落“会说话”,让环境成为学生“o声”的老师。学生在积极阳光、充满友善的环境中学习,更容易形成良好的品质和乐观向上的心态。我校创建了新的教学楼,拥有崭新的主题鲜明的功能室,以及配合各大功能室而创设的多元化环境布置。在此基础上本着“福泽校园,福润人生”的学校文化建设理念,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创造性,要求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个性化”的布置,力求创建具有本班文化特色的环境布置。每个年级的布置有学校统一设计好的“福娃书海拾贝”,它是一本打开的书,内容包括“每周一诗”“好书推荐”“读书星级考核”,优美的布置时刻提醒学生“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小福娃向前冲”,是一棵成长中的大树,树上体现了我校的八个主题月,每月会评选出“主题小福娃”进行表彰奖励,激励着学生在集体中进行读书、纪律、品德、文明的评比,在班级中形成浓浓的良性竞争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学生各方面的发展,形成了班级的优良风气,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班级的凝聚力增强了。“福娃风采板块”以学生的优秀作品为主,彰显了小福娃的风采和个性……同时还增设了限定区域的“班级特色墙”。

二、以“度”育德

我校以“福文化”为载体,采用“教师幸福教育,学生快乐学习”办学管理理念,这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和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使教育活动井然有序,就需要严格、完善的管理,约束和调整学生的行为,从而达到优化制度环境的目的。小学阶段,由于学生的心理年龄发展特点,自我行为的约束性较差,所以更需要制订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合理制度来约束自身的言行。在开学初,学校结合班集体建设活动,开展了《文明在校园》的主题班队会,并要求各班重温《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各班级在班级特色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小福娃班级公约》,公约的内容不需面面俱到,重要的是对于学生做得不到位和做得较差的某一方面的言行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约束,每个班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我校26个教学班级定期利用班队会组织学生对班级公约情况进行讨论修改,对全班同学已经做得很好、形成习惯的约定可以用新制定的某些约定替换,这些要求都是来自学生自主的认识,因此不断地规范要求,自我约定,对学生所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在公约实施的过程中,班委会制定以班主任和班干部为小组的“督察组”,定期对班级学生遵守公约的情况进行及时评价,正确引导,让公约发挥其作用,从而促进班风的优良建设。

三、以“礼”促境

“亲其师,则信其道。”在营造班级人际环境中,教师的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有潜在的示范作用。而班主任是协调学生、家长关系的纽带,是促进学生智力、心理健康发展的一个强有力的因素。所以教师,尤其是班主任,首先应该做到拥有良好的仪态美、稳定的情绪以及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其次,开展丰富的活动,促进班级建造良好的人际环境。在活动中渗透教育理论,让学生学以致用,还能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会与人相处、团结合作的能力,感受到人际关系的美。比如:学生在户外“爬山活动”中体验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在“巧巧手――厨艺大比拼”的活动中,体会合作的力量,以及同学之间的友爱和师爱的温暖。在重阳节进社区“慰问孤寡老人”的活动中体会到助人为乐的;在与人接触和相处中,在处理各种矛盾中,体会到各种心智体验的意义……活动促进了学生与老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学生的心态、意志在这种宽松的环境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班级文化环境的建设,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这种无声的教育时刻影响着孩子的心智,促进了教师的师德素养和艺术涵养,也将学校的文化建设渗透到每一个学生的心里,促进了学生心智健康和谐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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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ust Optimal Design of Engine Mounting System Based on Tolerance Model

WANG Xin-kan1,2

(1.Institute of Noise and Vibration Research,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Hefei 230009,China;2. Anhui Key Laboratory of Automobile NVH and Reliability,Hefei 230009,China)

Abstract:Considering the influence of the uncertainty of design variable on the results,the robust optimization design theory is used to build robust model. Pareto Genetic Algorithms is adopted to optimize the stiffness of mounting of engineer mounting system which takes the decoupling of energy distribution as a target,and the Monte Carlo method is used to analyze the optimized result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method can improve the robustness of mounting system.

Key words:engine mounting system;energy decoupling;Pareto genetic algorithms;robust optimal design;Monte Carlo method

人们对汽车乘坐的舒适度要求越来越高,发动机是汽车主要的振源,其振动经悬置系统传递给车架或车身,因而发动机悬置系统的参数设计对汽车整车减振来说非常重要。对于发动机悬置系统的优化设计,可以从不同角度提出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并建立不同的数学模型。常见的目标函数主要有:发动机悬置系统六自由度完全解耦或是部分解耦,移频使系统固有频率处在合理的区间,系统的支反力(矩)最小或是传递率最小。考虑到研究的车型上的悬置位置和安装角度已经确定,因而以悬置的刚度为设计变量,主要从移频且使悬置系统部分解耦来进行多目标参数优化设计。悬置厂商提供的悬置垫,悬置刚度参数一般都有很大的可变性,主要来源于悬置材料的变化和悬置几何形状的变化。另外在悬置与支架等的装配过程中,往往会产生预应力以及悬置形状的扭曲,也将造成悬置刚度值的变化[1]。传统的确定性解耦优化方法往往忽略了悬置刚度值的可变性,忽略了刚度偏差对悬置系统解耦的影响,使实际的工况下解耦效果很不理想。基于对悬置参数不确定因素影响的考虑,应该选择一种方法一方面寻求目标函数的最优值,另一方面应该考虑设计变量的误差等不确定因素,这就需要我们在优化设计中结合稳健设计的思想,即稳健优化设计。本文将稳健优化设计应用于发动机悬置系统的解耦优化中,充分考虑了各种干扰和设计变量的变差情况,不仅保证设计结果的合理性,同时也保证设计结果对悬置参数的不敏感性。同时利用Monte Carlo方法对结果进行分析验证,对悬置刚度对系统性能的影响程度进行研究。

1 稳健优化设计模型

传统确定性优化模型为:

min f(x)s.t. gi(x)≤0 i=1,2,L,m xL≤x≤xu(1)

式中:x,xL,xu分别为设计变量及其上下界; f(x)为目标函数;gi(x)(j=1,2,L,m)为m个约束函数。

稳健优化设计中,不仅考虑目标函数均值?滋f变化,而且要考虑目标函数的标准差?滓f的变化。均值?滋f和标准差?滓f的计算,可以通过泰勒级数展开来近似。考虑变量相互独立,则目标函数的均值和标准差分别为:

?滋f =f(?滋x)+■■■?滋xi?滓2xi?滓f =■ (2)

对于约束函数,由于变量变化因而引起约束的变化,于是原问题的约束变为:

?滋g i(x)+n?滓g i(x)≤0 (3)

同时为了表示设计变量偏离的可行性,相应的设计变量的边界变为:

xL-n?滓x≤x≤xu+n?滓x (4)

(2)、(3)式中n为任意常数,当n=3,x随机变差时,其设计的可行率可达到,能满足实际要求。

综上,稳健优化模型为[3]:

min ?滋f ?滓ff(x)s.t. ?滋g i(x)+n?滓g i(x)≤0 i=1,2,L,m xL-n?滓x≤x≤xu+n?滓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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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班级文化建设目标

围绕班级文化特色,师生共同制定一个目标作为指导日后开展各项活动的依据,使班级文化建设能按照一定的方式循序渐进地进行。由于我班学生构成以城镇学生为主,“多动、任性、自私”的特征明显,于是,我把“提升和完善中学生的风度气质”作为班级文化建设的特色,制定了这样的活动目标:入校第一年强调“检点行为的尺度”,第二年突出“温文谦让的量度和不怕挫折的气度”,第三年着重“彬彬有礼的风度”。两年多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把“学会学习,学会做人”作为班级活动的主线,着重培养了学生尊重人、关心人、与人为伴、和睦共处的优秀品质,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三、充分酝酿,精心设计团体活动。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从中不断显现特定的文化价值,使班级成员在参与活动中受到陶冶和熏染,才能促使其在认识、情感和行动上逐渐趋同于班级文化的预定文化价值,从而达到形成稳定的团体文化的目标。因此在设计班级文化团体活动时要注意全员性和活泼性,即全体同学都乐于参加,勤于参加。两年来,我们先后组织了‘理想是否可有可无?’、‘中职生谈恋爱是利还是弊?’、‘网络的利与弊’等大型辩论会,既提高了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又培养了学生团结互助的精神,有利地推动了班级品质的形成。

四、动员全体学生参与班级建设

①布置教室。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群策群力,立足于培养正确的审美情趣,着眼于突出独特的文化内涵。

②设计班级标志。包括:班徽、班歌、班训、班级公约等。这类活动要尽量动员全班同学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智慧,集思广益,形成个性特征鲜明的班级标志。

③健全班级的规章制度,形成正确的舆论环境,养成学生正确的行为习惯。

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有利于形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良好的班集体必然需要有相应的班纪班规来约束学生的行为。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班级规章制度。一个班级科学管理的前提是规章制度的规范化。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班级的规章制度是为了给学生提供参与班级活动及处理班级事务的行为标准。新学年一开学,我就选择了得力的班干部,制定了卫生轮流责任制度、考勤制度、课堂纪律制度、评优制度及批评惩罚制度和学习上的互助制度,为实现学生自主管理的目的搭好了平台。

其次,落实好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评比工作。一个制度定出来,其正确性还要经过实践的检验,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被认同后就要强化落实情况。通过定期检查评比,营造出鼓励学生自觉执行规章制度的氛围,既可以强化制度的落实,又能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例如,对于学校检查的各项常规,我们先自行检查,大力表扬和鼓励先进,积极改造落后的思想,惩戒不当的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落实,促成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

④营造心理氛围。要营造一个具有高尚价值观念的集体氛围,并使个体受其感染而自觉认同,以此端正自己的言行,这是一个渐进的甚至会出现反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集体活动仍然是最好的形式。为了矫正学生中的不文明行为,我们举行了“培育中学生的风度”为主题的班级活动。通过演讲、看专题片、调查采访社会相关的人士,了解他们是如何对待风度的,然后写成调查报告进行交流,用小品演出的形式演绎什么才是真正的风度等等。学生自己设计、体验,无形之中,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的集体氛围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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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 ― 09 ― 30

[作者简介]余建川(1994―),男,四川乐山人。学生,研究方向:环境法。

2012年党的十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然而,受我国社会经济“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的环保问题也呈现出城市和农村的二元分化格局。在城市,政府能够掌握充分的信息,并主动积极地在事前、事中、事后对环境问题进行比较圆满的预防、解决和救济。但是在农村,环保问题形势却不容乐观,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中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等。于此,笔者参与了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在湖北省荆州市秦市乡采取实地勘探、问卷调查、走访等方法展开了调研,对该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环境问题进行了调查,剖析了其中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环境保护研究提供经验参考。

一、 秦市乡环境概述

秦市乡地处江陵县东南边陲,东与监利毗邻,南与石首市相连,全乡版图面积55.7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3万亩,辖20个行政村、161个村民小组。秦市乡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截至2004年,其工业总产值达2.4亿元,农业水产品产量达2800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30万元。

我们在看到其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环境状况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在本次问卷调研中,共发放180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722份(秦市乡972份,随机调查750份),有效回收率达96%。其中被调查者18岁以下的占12.1%,18到25岁的占14.2%,26到35岁的占17.5%,36到45岁的占19.1%,46到59岁的占20.8%,60岁以上比例则达16.3%;文化程度方面,识字不多或基本不识字的占16.6%(经过一定的解释能够理解),小学的占16.1%,初中的占40.1%,高中的占17.3%,大专的占5.3%,本科及以上的占4.6%。调查结果显示,在秦市乡经济发展的同时,当地居民对居住的农村环境不满意的占32.8%,一点也不满意的占8.8%,基本满意的占46.5%,满意的只有11.8%。可见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以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然后以更大的资金投入反过来治理环境,投入大,见效慢,最终既制约了经济发展,也损害了生态环境。秦市乡虽然经济实现了发展,却由于环境的破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无奈陷入发展困境。更重要的是,当地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发展趋势亦愈发悲观,45.4%的人认为发展趋势是由好变坏,认为一直不好的占14.7%,而认为由坏变好的只占24.7%,认为一直较好的占15.3%,这样的悲观情绪长此以往,只会进一步加剧恶性循环,青壮年劳动力外流会更严重,资本撤出,财政收入减少,基础建设、养老、教育跟不上,经济衰退。可见,对当地环境的综合治理已经十分必要。

二、 农村环保问题现状

(一)污染现状

据调查,36.9%的人认为水受到了污染。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物理、化学、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污水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农村的水污染主要由生活污水、农业化肥和农药流失、农业养殖、农村工业废水等构成。

20.4%的被访者认为空气受到污染。其中,生活垃圾、畜禽粪便、脏水沟的臭味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此外,包括部分乡镇企业的废气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垃圾焚烧和秸秆焚烧造成的污染等。

20.9%的被访者认为有固体废弃物的污染。其中,主要包括农业废物如农用薄膜和农作物秸秆、禽畜粪便、乡镇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厨余、废纸、果皮等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弃物不仅占用土地,损伤地表,污染土壤、水体、大气,影响农作物及产品的质量,滋生传染病,危害健康。

除此之外,7.6%的人认为土壤被污染,土壤的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放射性污染构成了污染的主要类型。

(二)农民环保意识现状

89.5%的被调查者对环境关心,不关心的占10.5%,总体上农民对环境的关注度有很大的提升。在问及被调查者是否愿意参与处理所在区域内一些环境事务时,36.4%的被调查者非常乐意,无所谓的占49.4%,不愿意的占14.2%;而在环境事务的参与频率上,仅有8.5%的被调查者经常参与,38.9%的被调查者偶尔参与,而52.6%的被调查者从未参与过。结合访谈,我们发现:受教育程度越高,则环境事务参与度越高,他们对周边环境的认识也更深刻。因为许多基本满足温饱的农民维持生计、医疗和教育负担十分沉重,加上自身文化素质较低,他们对环境的态度自然无所谓,只要不危及其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而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农民、干部、教师以及学生对良好的环境需求更强烈,他们认识到当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愿意也实际上参与过一些环境事务,比如检举、控告,参与听证会、论证会,通过大众传媒了解信息和批评建议,通过人大反映意见,或者如座谈会等。

(三)环保信息公开现状

在分析农村环境信息公开的问题时,42.9%认为没有人公布,25.8%认为不知道去哪里看,16.5%认为太专业,看不太明白,13.2%认为和农村生产活动关系小,1.7%为其他。而当问及谁告诉被调查者有关环境状况的信息最合适时,36.8%的被调查者认为乡镇政府最合适,认为村委会最合适的占41.2%,认为污染企业最合适的占10.8%,认为村民传达最合适的占11.2%。说明当地居民对政府的期望是比较高的,对其非常依赖,但客观实际则反映出当地居民对政府的失望和矛盾心态。

三、 农村环保问题的成因剖析

(一)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及城乡差别

在我国,由于长期存在的经济发展战略及其历史惯性,使得城乡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都不均衡,城乡状态呈现结构性断裂,形成二元的社会结构模式和很大的城乡差距。这也是造成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深层原因。

在二元制的城乡结构下,多数乡镇企业受资金、技术和环保设施等方面的制约,成为了很大的污染源。另一方面,二元制结构也使得农村中的有知识的青年流向城市,从而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较低,农民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解决温饱、改变贫困,他们更多的是关注自身生存,农作物产量等问题。对于发展是否可持续,是否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无暇顾及。不得已地选择了粗犷式的不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二)农村的环保立法、执法、司法分析

从现行的环保法律体系来看,我国在农村环境立法上采用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单行法受基本法统领的混合立法模式。该模式有利于统筹兼顾和发挥单行法的作用,但致使我国农村环保立法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一方面,我国至今为止是没有综合性的农村资源环境保护法规或者条例。另一方面,农村环境立法缺乏独立性。另外,我国环境立法起步晚,经验少,主要是照搬欧美。为此,我们在环境立法的时候应当充分听取法学家、环境学专家、经济学家、农业学家、社会学家、社会公众、农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遵循城乡环境协调一体的原则,法律用语简练、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三)农村环保管理机制失衡

目前我国环境管理实行分地区负责,各地区只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也就是说缺乏一个具有科学性,权威性的管理机构。而这与环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是不相适应。另一方面,环保管理体制的立法也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单行立法对环境管理体制规定的较为简单,规范性文件经常代替法律,管理体制立法上存在交叉甚至矛盾。这就会导致环境执法的权威性不高,针对性不强,效益不明显。

四、 环保问题的法制规制

(一)健全农村环保法律体系

首先,应在《宪法》中确立环境权,使其成为环境立法的依据。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中明确保护公民的环境权,不仅有利于农村环境立法,也利于在司法实践中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其次,制定农村环境的基本法。包含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总体规定、环境监管制度和体系的规定、完善农村环境救济的司法程序、明确违反农村环境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责任。

再者,制定相关的单行法。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农村清洁生产促进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农药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在我国农村环境立法进程中,制定专门的农村环境立法是必要的,符合我国复杂的农村环境形势。

最后,理应包括其他部门法中关于农村环境与资源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规、规章;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中关于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等。

(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环境执法

随着资源环境保护执法的深入,其监督机制越发重要。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只要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者是自然人,那么他就有其独特的利益衡量和个性选择。因此,我们应该建立起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多种监督手段综合运用的监督机制。

其一是要继续沿用原有监督机制,包括上下级政府监督、环保机关内部的上下级垂直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其二是要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行政监察制度;把执法活动放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等。

(三)完善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机制

“对于那些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决策或者其他设施,首要条件是必要使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事先得到通知。国家有义务不干涉公众从国家或私人机构获得信息的行为,有义务取得并传播关于公共和私人的所有相关信息”在环境保护领域,公众参与是指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者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这就需要我们从几个方面来完善:

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在环境面前,人人都有享受良好生态环境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法治国家都应该承认和保护公众的这种权利。

二是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各种途径使信息公开化,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保证农村公众最大范围地了解环境的相关信息。

最后,培育环境公益组织,通过政策、物质等支持,鼓励社会力量自发组织投入到环境宣传保护行动中,如志愿服务组织,义工协会,农村环境保护协会等,传递绿色正能量。

〔参 考 文 献〕

篇12

要使执行文化发挥其对执行力的渗透和指导作用,必须构建以目标为导向,以过程为基础,切合实际需要,持续改进的执行文化。六西格玛改进方法正是基于这一思想的具体应用。六西格玛管理有一套全面而系统地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步骤,这就是DMAIC改进方法。即定义、测量、分析、改进和控制。依据六西格玛改进方法,可以将执行文化建设的过程分为定义执行文化的内容、测量执行文化的现状、分析执行文化的关键因素、确定执行文化的改进方案、对执行文化改进成果进行控制。

二、执行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以H省政府为例

1.定义执行文化的指标体系。经研究,我们把定义执行文化的依据,即执行力的目标划分为执行态度、执行力度、执行速度、执行准度和执行效度五大目标。依据执行文化的目标,可以把执行文化的指标系统划分为执行理念、执行制度、执行行为、执行环境四个维度。其中执行理念包括使命、共同价值观、工作作风;执行制度包括目标责任制、员工激励制、调节反馈制;执行行为包括配合、协调整合、信息沟通;执行环境包括领导执行力、员工执行力和团队导向。

2.测量执行文化的现状。为了了解H省政府执行文化的现状,我们进行了相关的调研活动。在测量的资料收集上主要采用了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在H省下属的24个单位,发放了执行文化的调查问卷。共计发放问卷420份,回收398份,最终确定有效问卷335份。最后,通过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以便找到影响执行文化的关键因素。

3.分析执行文化的现状。(1)政府执行文化的综合分析。通过SPSS软件对政府执行文化四个维度的得分进行加权平均。从四个维度的得分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政府执行理念建设良好;执行环境和执行行为的得分处于中等水平,只能起到维持执行活动的基本运营状态;执行制度的得分远远低于其他三维度,表明执行制度存在很大的欠缺和不足。(2)政府执行文化的指标分析。通过SPSS软件对每个指标的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和分析,我们找到了执行文化建设的关键因素。一是,领导执行力不强。领导者执行力低的主要问题在于领导者不善于授权,领导者的主要职责是决策,而执行是一般的行政人员的职责。在执行中领导者要进行适当的授权,注重加强团队的协调和整合。二是,员工激励制度不健全。在所有的指标体系中员工激励制的得分是最低的。大部分公务员很赞同“付出并不总是有回报”。不仅如此,很多公务员对于自己的薪酬感到不满意不公平。三是,信息沟通不畅。信息沟通是执行行为中得分最低的一项,在下行沟通方面,没有一个经常的上下级沟通渠道;在上行沟通方面,下级的建议不能够得到迅速而积极的答复;平行沟通方面,职工不愿和别人分享重要的信息和知识。

4.执行文化的改善方案。(1)提高领导的执行表率作用。首先,要强化执行意识。作为领导者要从大局出发,克服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认真执行上级的政策和方针。其次,要提高授权能力。领导不能什么事都要亲力亲为,要根据具体情况科学授权,这是执行的深化。最后,要加强团队建设能力。领导干部不仅要制定清晰的目标,树立合作理念,保持团队的稳定性,而且要整合资源,使团队拥有共同发展意识。(2)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首先,要完善薪酬激励体系。结合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灵活的实施方案。将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可以对每一级工资设定一个浮动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决定其收入。其次,要健全公务员晋升制度。可以考虑在不增加职务的前提下,增加现行公务员级别总数设置,满足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需要,从而调动起他们的工作积极性。(3)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系统。政府管理是一个多层级、多部门构成的复杂过程,为了使各层级、各部门的活动协调于整个政府管理之中,这就要求必须建立一个四通八达、灵敏准确的政府信息沟通系统。包括政府部门面向公众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政府各机构之间纵向的业务信息沟通、政府各机构之间横向的业务信息沟通。以此来提高执行的准度、效度、效率和力度。

5.控制执行文化建设的成果。为了使改善成果能够长期保持下去,政府部门必须要加强对执行文化建设成果的控制和巩固,使执行文化建设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并得到持续的改善。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要发挥领导在执行文化变革中的作用、同时加强公务员在执行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并且能够及时发现改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持改进成果。

参 考 文 献

篇13

1、档案工作法制化意识淡薄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行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的社会档案意识普遍增强,档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利用领域也得到不断拓展,档案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但是,受传统思维定式的影响,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尚显滞后,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仍显淡薄,存在着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重视、有关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定与实施缺乏广泛社会基础、档案行政执法阻力较大等实际问题。

2、档案部门的忧患意识不强

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缺乏影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档案部门忧患意识不强。就社会整体的发展状况而言,确实难以将档案工作作为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去把握,客观上导致相当一部分人对档案工作、尤其是档案法制工作难以产生深层次的认识。如果档案人员也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缺少忧患意识,主动工作观念不强,就必然会导致档案工作法制化逐渐成为被社会遗忘的角落。

3、 档案法规体系尚待健全

我国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大成绩,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为解决新时期档案工作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与档案法制化建设水平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现有档案法津法规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在确定违法情节、裁定标准等的适用性上弹性较大,难以把握,使实际的档案执法活动难以得到深入、普遍的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的力度等差强人意。

4、执法人员素质亟需提高

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素质等还远不能适应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要求。有些档案执法人员并非是档案专业人员,缺少对档案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不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尤其是基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多同志没有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学法、懂法、执法上,而只是忙于一些具体的事务,从对《档案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分析,不少单位仅限于对法律条文的一般性学习,而对于运用档案法律法规去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则较少见。

二、 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有效对策

1、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进程

档案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文化创新、科技进步等方面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因此,必须从领导层开始重视档案工作发展,重视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为档案工作的深入、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制环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从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整章建制,并通过行使法律手段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依法管理档案工作是档案事业所遵循的根本原则,要求一切档案行政活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并接受法律的监督。尤其在当今社会,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档案工作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然会在有限的法律法规与复杂变化的社会生活之间,产生大量的法律空白地带,导致档案工作实践存在着一些与档案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现象或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认真地加以解决,以切实保障档案工作始终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运行。

2、强化宣传,形成良好的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氛围

社会法律意识是一个国家法律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公民、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遵守和执行法律规范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档案部门有义务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使公民、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知晓档案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而形成主动守法的长效机制,使档案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自觉地运用档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努力使社会公众了解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工作的进程,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成就,如举办档案陈列展览、档案法制知识竞赛、档案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等,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教育,从提高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入手,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

3、履行职责,保障档案法律法规得到严格遵守

履行档案行政监督职能是档案工作法制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人员执行档案法律法规、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基本职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又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档案行政权力的行使不逾越法律。就档案行政立法来说,没有法制监督,就难以保证档案行政管理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就档案行政执法来说,没有法制监督,就难以保证严格依法办事,档案法律法规就可能在执行中发生偏离,甚至发生背离档案法律法规的问题;就档案行政司法来说,没有法制监督,就难以保证档案行政违法案件得到合法公正的处理;就档案行政管理人员来说,没有法律监督,就难于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难以保证档案法律法规始终得到严格遵守。

4、建章立制,打造一支合格的档案行政执法队伍

在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的同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的实际,积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档案工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通过建章立制,有效地保证档案行政依据的规范统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档案行政执法队伍,首先使他们掌握档案法律专业知识,在此基础上,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公正严明地执法,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行政执法的自觉性。同时,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进而为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力保障。

随着我国高科技产业化进程的逐渐加快,正在向信息网络化、资源共享化方向发展,这一切都使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与利用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档案管理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档案事业适应和服务于社会,跟上当今和未来世界发展的步伐,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需要。加强档案的资源建设、实施现代化管理、推进档案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提供网络环境下的档案创新服务已经成为今后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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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颜海.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3.杨公之主编《档案信息化建设导论》,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

4.王荣国、李东来《数字图书馆的概念形态及研究范围》《图书馆学报》2001,5

5.《档案馆业务建设与管理》,档案出版社2003年出版,盛彦主编

6.许晓明 丁修茂.档案工作文集[M].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