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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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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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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信贷风险理论的研究也更加完善,学者们发现信贷风险的发生完全可能在实际违背合同义务之前产生。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率较低,主要靠存贷利差进行盈利,这样发生信贷危机的可能性就更高,一旦发生信贷危机就会给商业银行造成大量的呆账、坏账,严重者甚至导致银行无法继续经营下去。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特点

2.1客观性与普遍性

信贷风险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其经济基础是社会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从而促进信贷资金的流通。一旦产生经济风险那么就有导致信贷风险的可能性,这就是信贷风险的普遍性。而信贷风险的客观性表现在信贷风险的产生与否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2不确定性

风险本身就是因为其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它只是存在着某种可能。在目前社会经济的环境下,各种因素的改变都可能导致风险。

2.3多变性

促使信贷风险的发生是由多种不确定的因素决定的,原有风险发生的程序、形式、频率也会随着各个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且变化的规律也会不同,有可能是正相关、有可能是负相关。

2.4可控性

虽然信贷风险具有以上的特点,但是它仍然有办法对其进行管理控制。我们可以采取一定的定性、定量分析法对其进行识别、监控、防范和管理。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开放金融市场,我国的商业银行也逐渐与国际商业银行接轨,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经验再结合自身的特点,总结出一套适合自身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模式。就目前来说,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还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3.1管理手段和方法的落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就是要求债务人提供价值合理的抵押品或者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就可以办理贷款业务。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抵押程序往往十分复杂,并且需要缴纳一定的抵押手续费,如果一旦债务人没有履行合约规定义务,要处理抵押物时,变现的手段也都比较单一,增加了实现抵押优先受偿性的难度,故我们目前的担保措施往往是事倍功半。

3.2识别与量化手段落后

原有的风险识别主要是定性法,大部分方法都单单只有文字性的叙述,文字有时候不能精确地表达真意,这样会造成信贷风险量的模糊性,使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3.3防范和预警机制的缺乏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传递基本还是手工进行操作,这样的手工操作一方面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效率,导致决策层无法对信贷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另一方面手工操作会导致有很多人可以知晓信贷业务的信息,这将大大调高信息泄露的风险。同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预警和和监测系统方面的涉及还是少之又少。现在的通过控制单个贷款比例和不良贷款比例等方式约束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已经无法适应国内商业银行逐渐转型的要求,更加不符合现代化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而且,手工操作无法实现信息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家或者几家商业银行可能有某些不良债务人的记录,但是一旦这些债务人转移目标,其他银行由于尚未存有档案可能一时疏忽就给他们提供贷款,结果自然有很大可能是呆账、坏账的产生。

四、信贷风险的管理与防范

历经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初步形成了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比如同意授信制度、建立呆账准备金制度等,同时还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系。颁布了一系列的信贷行为规范和准则。但是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已经使得其中的一些风险管理办法难以适应当今形式的变化。以下是信贷风险管理和防范的一些建议措施:

4.1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测评体系

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管理经验,对客户的信用进行评级分类管理,要对每一个客户实行严格、精密的信用评级,同时对于现金流的流向、来源都要严格把关。而且可以将国际上的贷款五级分类引进国内,贷款分级制度能够使得银行快速、准确地分辨贷款存在的风险,从而有针对的采取应对措施。

4.2建立和强化信贷风险预警体系

建立信贷风险预警体系的内容应该包括提高贷前分析效率、改善贷中决策质量、优化贷后管理技术、支持客户评价和授信工作等。银行在进行贷款前应该重视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同时,信贷管理部门要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宏观经济信息、微观经济信息以及信贷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在一个完整、连续的风险预警数据库中统一调配,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4.3建立信贷风险内部控制体系

建立信贷风险内部控制体系最好能够渗透到银行的各项业务中,这样才能把信贷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到最大功能。内部系统的控制组织结构一定要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个股东、董事之间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行长可以负责全行的信贷风险监督任务,在行长之下还可设立一级信贷高管和风险管理人员,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信贷风险集中管理,但是在业务经营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之间是平行作业流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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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影子银行的发展虽然已经日趋成熟,但影子银行起的负面作用却不可忽视,尤其是影子银行在美国次贷危机中发挥的负面影响,使人们认识到影子银行隐藏的风险。近些年,我国开始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但金融抑制现象仍比较严重。我国影子银行因其逃离监管的特点而服务较为灵活,担保业务、信贷业务、信托业务专业化程度逐渐提高,不仅能满足资金市场上的融资需求,而且也能缩小官方利率和市场利率之间的差距。影子银行通过金融创新发展迅速,虽然在我国还没有造成严重的经济危机,但是其中蕴藏的风险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二、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前景

影子银行在我国经济体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而仅仅依靠传统商业银行体系是不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从资金需求者的角度来说,资金需求者从传统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过程繁琐、对其提交材料真实性的审核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这种方式很难及时获得融资;而从资金持有者的角度而言,银行存款虽然安全有保障但利率较低,与影子银行的理财产品相比,获得的收益相对较少。综上所述,我国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满足了资金市场的货币需求,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增长,提高了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还解决了传统商业银行不能满足投资者需求的难题,扩大了信贷业务的范围。

三、我国影子银行的主要特征

与西方发达国家影子银行所具有的特征相比,我国影子银行在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经济环境下发生了“基因突变”,具有鲜明的自身特点。

(一)对商业银行的高度依赖性

与国外影子银行不同的是,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是依附在传统商业银行的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我国影子银行的大部分业务是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等传统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但是这些业务的实际操作者却是传统商业银行设立的子公司或特殊部门,我国的影子银行对传统商业银行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二)零售性融资特点

我国的影子银行主要通过零售渠道向居民和企业销售理财产品进行融资,银行基本上是依靠服务性和安全性来增加储蓄,因此,投资稳健并且收益高的理财产品会受投资者的青睐。特别是2015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下调政策公布以来,很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上升的趋势。这类理财产品的营销完全是通过商业银行网点公募的形式进行零售,投资门槛相对较低。

(三)杠杆率低

我国影子银行具有较低的杠杆率。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扩张和杠杆率管理较为审慎和严格,导致金融创新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程度较低。从整体上来看,中国影子银行的业务链条和资金利益链条相对较短,杠杆率相对较低,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整体较小且可测可控。

(四)运作规模简单,创新程度低

我国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源于金融创新,扩大了间接融资的渠道,是对商业银行传统贷款业务的替代,另外,我国影子银行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业务和运作规模简单、金融产品创新和结构复杂程度较低等,大部分影子银行业务隶属于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范围,基本是围绕信贷资产的替代展开。虽然在发展程度上远远不及国外影子银行,但从本质上讲,我国影子银行业务与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具有结构融资的性质。

四、我国影子y行自身的风险防范对策

(一)建立借贷市场资信审核系统

建立借贷市场资信审核系统也是影子银行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有效措施。在审核之后,可以对借款企业发放贷款,但要继续保持对其实时监控和披露,提高企业的透明度,从源头上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经营风险。同时,借贷市场资信审核系统可以提高借贷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及逆向选择的风险。

(二)建立风险备付金制度

我国影子银行在正常运作的时候可能出现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建立风险备付金制度。随着长期货币需求者经营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的扩大,有梯度地提高风险备付金率或风险备付额度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也做相应的限制。风险备付金制度的建立,对货币需求者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可以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加快影子银行产品创新与开发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影子银行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快影子银行产品的创新与开发。由于我国影子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存在产品和服务的同质性,所以在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是很大,在市场上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市场地位得不到保障。只有在产品上进行金融创新与开发,设计出满足广大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的理财产品,才能抢占金融市场份额。

五、意义

一个国家的投资环境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开放程度,它标志着一个国家进步的潜力。出于资本的逐利性,市场上出现了比影子银行更难控制的非法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私募基金等的盛行带来了巨大的资产泡沫,对宏观调控的调控来说也是一块绊脚石。但是,如果只是单方面抑制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的投资需求,反而会激发居民的不满情绪甚至造成社会的不安定。所以,针对影子银行的改革完善是必然的。

从理论意义上讲,第一,梳理我国影子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助于适度提高我国金融开放的程度、提高金融业运行效率以及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二,详细分析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可以引起人们对影子银行风险的关注;第三,从我国影子银行自身和金融体系防范风险两个角度,提出相应的减小风险的对策,对发展我国金融创新理论和完善行为金融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从现实意义上讲,通过对新型创新工具的探讨,引起了人们对金融创新的思考,丰富了我国影子银行的相关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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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商业银行的现存问题

第一,资金充足率的保障性低。资金充足率的多少不仅可以表现银行自身抵御风险能力的高低,而且还是商业银行经营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这一指标适用于全球商业银行。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说,由于其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资本充足率就是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1]。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金充足率要高于8%,但在实际应用中,这一要求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资金充足率并没有达到8%。从这一情况来看,反映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在资金的补充上没有符合资产扩张的要求,使其经营面对风险不堪一击。

第二,资产质量差。我国商业银行在贷款方面,中长期的贷款项目不断增加,短期贷款项目日益减少,且贷款金额远远高于存款金额。这种情况往往容易使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以及不良资产增加,再加上贷款时间和存款时间的没有达到匹配条件,使商业银行的资金缺乏流动性,不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

第三,金融创新能力弱。首先,种类少,规模小。商业银行在消费信贷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租赁业务、个人理财业务等方面只在一部分商业银行全面开设,更多的商业银行只开设了其中的一部分业务。而对于衍生的金融工具业务,我国的商业银行还处在发展阶段[2]。而且新开设的业务,规模较小,只占据银行整体规模中的极小一部分。基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种类少、规模小的特点,银行内部难以进行结构优化,使其产生与之相对应的规模效应。其次,从金融创新方面来看,多以引进为主。目前,我国创新的金融工具高达70多种,并被广泛地应用于金融行业的各层次、各领域。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金融工具大多是引进国外的先进工具,真正有我国特色属于我国原创的创新工具却极少。再其次,金融创新整体质量不高。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创新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对于金融创新更加注重外在形式的建设,例如,不断增设的金融网点和金融机构,不断扩张金融业务。但是经营机制上的创新,显得后劲不足,经营机制的运营情况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完全适应。最后,从业务创新方面来看,负债类与资产类数量不均衡。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其竞争点主要在负债类业务上。因此,许多商业银行选择对负债类业务进行创新的方式,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例如,商业银行通过推出国债、金融债券等方式吸纳民众的闲散资金。而贷款类业务由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属于银行垄断资源,所以这类业务创新也是极少的。

第四,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低。因为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在金融风险管控这一领域发展比较晚,从业人员对风险管理的认识还不够,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识上还存在一些误解和偏差。一方面,基层的从业人员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之间没有建立正确的联系,认为风险管理是对业务发展的阻碍。另一方面,银行的风险管理职员,对市场与业务的探索还不深入,对许多新业务采取否定的态度来规避风险,降低银行的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

第一,市场风险。指由于商业银行受市场价格出现波动的影响使其内外部均遭受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的大小由市场行情的变动程度所决定。除了市场变动,由于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更、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而产生的利率变化、汇率变化以及股票指数的变化也会导致市场风险的产生。

第二,信用风险。一方面指由于发生客户违约,不能偿还利息和本金的风险,另一方面指客户的信用等级下降所带来的潜在风险,这类风险在各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客户违约会造成银行不能获得利息收入,甚至银行借出去的本金也可能会遭受部分或者全部的亏损。客户的信用等级下降不一定会导致违约的必然发生,但是违约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属于潜在的信用风险。

第三,操作风险。从技术和组织层面上来讲,一方面是由于内控程序失效或者缺失,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为的错误和系统故障,从而导致操作风险。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在金融经济领域中的应用,加大了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使其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危害。

第四,偿付力风险。即银行违约的风险,主要是指银行的资产本金无法抵偿其产生的各种资金损失。这些资金损失大多是由上述的三种风险所带来。要想商业银行有充足的能力应对偿付力风险,就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至少要达到《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的百分之八。

三、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第一,对货币流通状况进行监测的指标体系。主要针对通货膨胀、物品价格的上涨所带来的货币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统一[3],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货币风险带来的资金损失。但是如果银行存在存贷款金额差距比较大的情况,那么银行的本金还是会大大缩水,同时,通货膨胀会减少银行资金量。因此,通过建立货币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来反映各层次货币供应量的增长情况、货币流动性的比率以及货币供应量和国民生产总值之间的增长情况,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了解金融市场情况,减少通货膨胀的发生。

第二,对资本风险状况进行监测的指标体系。从事经营活动的实体能够存在,就是以资本作为基础。没有本金的经营活动是不被接受的,因为资金的缺乏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对于银行来说,资本充足率可以反映出其信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建立对资本风险状况进行监测的指标体系,一方面有利于维持公众对该银行的信心,另一方面可以预防商业银行遭遇金融风险。

第三,对信贷收支状况进行监测的指标体系。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的成功与否在于信贷资金的运作。如果负债远远高于资产,且市场投资环境差,那么商业银行就无法进行盈利活动,对银行的整体收益有极大的影响。因此,在建立反映信贷收支状况的指标体系时,就要从资产流动性比率、存贷款余额增长率、短期和中长期资金贷款比例等因素上进行考虑。

第四,对利率状况进行检测的指标体系。主要针对银行利率不能及时跟上市场利率的变化,导致商业银行损失资产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作为反映社会资金供求状况最好的指示器,建立利率风险体系,有利于商业银行通过计算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的比率,对银行利率进行及时恰当的调整,降低银行的利率风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十分必要。在实践过程中,经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商业银行总行组成宏观层面上的风险监测预警,再经由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各省经济区域的商业分行构建成中观层面上的风险监测预警,最后由各类基层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信用社构成微观层面上的风险监测预警,通过三大预警系统的分工合作、互相协作,形成一个从上到下的监管体系,从而使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预警体系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都得到有效的监测和控制。

参考文献

[1]许崇正,刘雪梅.论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J].经济问题,201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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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影响

(1)对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带来的,是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创新改革的产物,同时影子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有利于分散风险很多人一提到影子银行,首先想到的就是高风险、不好的方面,其实影子银行并不是高风险的代名词,甚至有很多影子银行业务具有很好的风险缓释作用和风险分散作用。(3)推动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随着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出现,促进传统金融体系和模式的改革,实际上是推动了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2.不利影响

(1)影子银行对商业银行形成竞争影子银行的出现本身就是一个新的挑战,与传统商业银行在业务上形成竞争,我国本来经济市场中中小企业占有很大的比例,加上近几年政府大力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由于影子银行形式上更加灵活、对信息的了解也更加充分,影子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和短期融资方面更具有竞争优势。这对于传统银行来讲,相关方面的业务将受到很大冲击。(2)扭曲商业银行的内部脱媒,放大了银行的流动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作为商业银行的脱媒形式之一,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开端。所谓银行脱媒是指在进行金融交易时跳过所有中间环节而直接在双方进行的交易。由于大笔存款流出银行体系,而银行本身的存款也变的更加短期化和波动化,这将造成银行的存贷期限错配问题更加严重,系统性的风险也开始显现。银行对此不得已推出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来吸引客户,实际上还是发放的信贷,此时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是钻了监管的漏洞,这种金融创新虚增了银行业务量,并非真正的业务结构。(3)加剧商业银行贷款违约率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既是适应了目前的金融环境,又是借助了商业银行的资源。例如:作为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的担保公司为银行客户提供了贷款担保,是依托商业银行的贷款为基础,通过对客户进行担保而赢利。客户—银行—担保公司三方为担保贷款的组成,担保公司目前不受存款保险制度和不缴纳存款准备金而没有央行的最后保护,若担保公司破产,其破产造成了损失最终将有银行承担,由此影子银行会加剧商业银行的违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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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是适应时代需要的一种新兴的电子化货币,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个较权威、统一的定义。本文以国际上较为权威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电子货币的定义为基础,认为电子货币是由一定主体发行的,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机制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为手段,并通过网络系统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其流通和支付功能的新型支付手段。对于电子货币的发展带来的影响,BIS分析了影响电子货币发展的因素,电子货币对货币供求、货币乘数及货币政策的影响。Solomon(1997)认为将电子货币计入货币供给总量,从而增加货币乘数;周光友(2007)等分析了电子货币对货币供给的影响,认为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影响显著。本文主要从现金漏损率、存款准备金率和电子货币使用率几个因素来揭示电子货币的发展与货币乘数变动之间的相关关系。

2. 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的影响因素分析

传统货币理论认为,货币乘数作为除基础货币以外的影响货币供给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一个内生变量,中央银行很难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电子货币的发展将会增强货币乘数的内生性,从而加大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给的难度。因此,正确认识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带来的影响,准确把握电子货币条件下我国货币乘数变动的规律,对中央银行灵活运用货币政策,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我国当前电子货币发展所处的阶段,电子货币对现金和活期存款的替代作用较为明显,电子货币的使用也主要是通过与现金、准备金和活期存款相关的因素来影响货币乘数。

2.1电子货币作用于现金漏损率对货币乘数产生的影响

现金漏损率是流通中的现金与活期存款之比。随着电子货币的出现和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存款人愿意选择更少的持有现金,更多的持有活期存款,从而通货向活期存款的不断转化,现金漏损率逐渐降低。银行活期存款比重的相对增加将使货币供应体系多倍扩张的能力增加,即货币乘数增大。因此,现金漏损率与货币乘数呈负相关关系。电子货币取代流通中的现金并使其部分转化为活期存款,这会降低现金漏损率,提高货币乘数。

2.2 电子货币作用于总准备金率对货币乘数产生的影响

本文将总准备金率划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超额准备金率。对于由中央银行制定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提高或降低法定准备率,可以改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备金数量和货币乘数,从而间接调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能力和货币供应量。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越高,意味商业银行着向中央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越多,则可用于贷款和投资等自营业务的资金就越少,派生出的存款也会减少,法定准备金率的变动趋势与货币乘数的变动趋势相反。电子货币的产生与发展使商业银行间能通过同业拆借形式较快捷地解决流动性约束问题,商业银行的资金支付也更多地表现为同业间的清算与划拨,能大大降低流动性风险。从这个角度看,随着电子货币的发展,法定准备金率会呈减少趋势。另外,由于电子货币可以在开放性的国际互联网上流动,那么承担较高法定准备金率的银行将在与其他法定准备金率较低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为维持本国银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适应金融全球化的挑战,近年来许多国家纷纷调低了法定准备金率。长远来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应呈下降趋势,从而货币乘数增加。

对于超额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为满足自身流动性而持有超额准备金。因此,超额准备金率取决于商业银行的行为。货币乘数也是关于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率的递减函数。电子货币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使得交易成本降低,加速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更容易降低从货币市场借入资金的成本,减少了银行对于超额准备金的依赖,使商业银行在保持较少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满足流动性目标的需求。因此,商业银行会相应降低超额准备金的储备。另一方面,电子货币取代现金,使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增加,因而超额准备金率会呈降低的趋势。同时,电子货币的发展使社会公众的现金使用量减少,信用货币使用量增加,提现率降低,从而商业银行可以减少超额准备金的持有量。

由以上分析可知,由于电子货币的发展,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保持不变甚至下降,超额准备金率也会不断下降。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狭义货币乘数和广义货币乘数都将呈上升趋势发展。因此,总准备金率与货币乘数呈负相关。

2.3电子货币使用率对货币乘数产生的影响

电子货币使用率为银行卡交易额与GDP之比,电子货币使用率代表电子货币被用作交易媒介的程度,它既能说明电子货币替代现金的程度,又能说明电子货币交易结算的规模。一方面,电子货币使用率的提高会通过电子货币替代现金并使其部分转化为活期存款,降低现金漏损率,从而扩大货币乘数;另一方面,电子货币结算规模的扩大会使商业银行增加用于结算的储备金,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使货币乘数减小。电子货币使用率对货币乘数的最终影响取决于这两种作用机制力度的大小。

3 结语

本文在传统货币乘数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诸多方面分析了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的影响,结论如下: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有直接的较大的影响,增大了货币乘数的内生性。电子货币的发展对现金漏损比率、存款准备金率、电子货币使用率都有较大的影响,最终影响的结果都是导致货币乘数增大。电子货币对现金的替代效应十分明显,电子货币的变动对广义货币乘数的影响较大,对狭义货币乘数的影响较小。

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的推动,使货币乘数受基础货币的影响作用减小,货币乘数的内生性增强,货币乘数变得更加不可控和不可预测,增大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结果的不确定性,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尤其是对于短期货币政策,较难把握和预测电子货币的趋势和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BIS.Implications for Central Banks of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Money[R].http:///static/DOC2027. htm

[2]Solomon.E.H.1997.Virtual Money[M].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周光友.电子货币发展对货币乘数影响的实证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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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关系

传统银行指传统的商业银行,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最常打交道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中间业务等,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具体实践和有机结合,它依托互联网平台,形成了一种明显异于传统商业银行的全新的金融服务体系。互联网金融模式众多,比较常见的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P2P网贷平台、众筹等模式。

虽然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对传统银行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两者似乎应当是互相对立的,但在事实上,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传统银行的支持。例如,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它的成功支付必须有传统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相互绑定才能得以实现。另一方面,传统商业银行也是互联网金融的主动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例如,招商银行早在1997年就推出了网上银行;时至今日,各个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互联网渠道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有力补充和改进,同时也对传统银行业务产生了巨大冲击。

(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积极影响

1.提高了传统柜台业务的效率。传统商业银行面对大众的主要业务就是柜台业务,包括存取款、转账等繁杂事项。在以前,传统商业银行的柜台是最繁忙的地方。等候大厅中,顾客们手拿号码牌,或焦急或无聊地等待着自己的号码被柜台叫到。而如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互联网渠道金融的普及,替代了传统的柜台业务。客户只需要轻触屏幕或轻点鼠标,便轻松地完成了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极大得提高了传统柜台业务的效率[1]。

2.降低了传统银行的运营成本。传统商业银行的诸多业务操作,往往会涉及到各种授权、身份认证等,这些都属于传统银行的运营成本。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互联网渠道金融,完全实现了无纸化操作,降低了传统业务的运营成本。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渠道金融实现了无现金交易,只是账户上数字的增减变动,降低甚至消除了现金业务的成本。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消极影响

1.冲击了传统银行的渠道和平台。传统银行通过网点分布掌握大量客户资源,进而掌控金融渠道实现垄断的状况已经不复存在。互联网金融的用户数目庞大,仅支付宝一家就有超过8亿位用户,并且互联网金融的用户多为年轻一代,他们拥有巨大的财富潜力,更倾向也更习惯于互联网金融渠道。传统银行通过网点吸收的社会存款,是发放贷款的主要来源。而余额宝不仅有着比传统银行更高的存款利率,并且还可以实现24小时随时存款,甚至几十元钱都可以零存生息。互联网金融的方便、快捷、高息、低成本,严重冲击了传统银行的渠道和平台。

2.冲击了传统银行的支付和结算。传统银行通过兑取现金、柜台转账和银行卡刷卡等为顾客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近年来,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财付通支付等模式将支付变得轻而易举,尤其是第三方支付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在线上支付服务上对传统银行的支付显示出了强大的优势。即使在线下支付中,第三方支付的优势也愈发明显,微信二维码扫描支付、支付宝扫码付款等结算功能发展迅猛。与传统银行相比,互联网金融在支付和结算服务中无需支付(跨行或异地)手续费这一优势,让互联网金融在支付结算时更受青睐。

三、传统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对策

1.细分市场,做好传统业务。树立“互联网金融是无法完全取代传统商业银行”理念,指导传统银行细分当前金融市场,精益求精做好传统业务。一方面,针对人群进行市场细分。互联网金融似乎将一部分老年人排除在外,由于操作的复杂性和不可见性,老年人对互联网金融似乎并不“感冒”,甚至还带着戒备的心理,他们更倾向于传统柜台服务。传统银行应该为老年顾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柜台服务,简化办理流程,耐心细致解释,留住老年客户群体,而不是让老年客户流失到互联网金融中去。另一方面,针对业务进行市场细分。传统银行的很多业务,互联网金融是不可能提供的,比如银行贵重物品保管业务,传统银行的金库等硬件和保安系统等软件,可以让客户安心存放。此外对大客户的服务,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民营龙头企业的包括存贷款、客户开拓、市场开发等在内的一对一综合金融服务方面具有很大优势,这些条件都是互联网金融所不具备的。

2.转变思路,拓展互联网渠道。一方面做好现有互联网渠道金融。依托现有资源广泛布局互联网金融,拓展电子银行业务,逐步完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功能;简化操作界面,优化操作体验;添加小额消费即时支付、生活缴费等功能,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增加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便利性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安全性保护功能,这需要传统银行通过技术创新手段实现。另一方面拓展新的互联网金融渠道。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广泛合作,实现“互联网+”传统银行深度融合;通过传统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的直接或g接的介入,使得传统银行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与互联网企业优势互补,实现双赢发展[2]。

四、结语

在“互联网+”已经普遍存在且深入人心的现代社会,只有主动拥抱互联网才能更好地适应这个时代。传统银行应该转变发展思路,以积极的面貌,用进取的精神,在与互联网金融的角逐中实现自我突破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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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Intermediary Business)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其技术、信息、机构、信誉等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其资金,以中间人或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委托、、信息咨询等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业务,因此,中间业务也称作“中介业务”或“业务”。

目前,中间业务在银行业中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要。以2009年度为例,恒生银行40.26%的利润来自中间业务;兴业银行(法国)为43.62%;JP摩根大通达到49.1%,花旗银行则高达8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一般在5%—25%左右(见表1)。在这种国际大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也开始逐步转变盈利理念,推出了一系列结构转型,主要变现在:(1)中间业务逐步由辅业务转向主营业务;(2)中间业务的收费意识明显增强,其规模及种类明显增加;(3)在原有结算、汇兑、业务的基础上增加了信用证、信用卡、信托、担保等一系列产品,形成较完备的产品体系。最近制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进中间业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与政策支持。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中间业务缺乏良好的监督管理体制

中间业务和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共同组成银行业的三大基本业务,中间业务的有效开展需要专门的机构予以监督管理,更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来规范其操作行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缺乏统一规范,仅有前文涉及的两个暂时性的指导文件,并且文件中对于行业统一规范、收费指导一件、业务监督防控等重要现实问题没有给予说明,这种状况使得中间业务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极易出现管理部门权责不明确,并产生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利益冲突,从而影响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中间业务模式单一、创新与风险管理能力偏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规模小,品种少,模式单一是中间业务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2005年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办的中间业务已经有近五百种,但受制于我国严格的分业管理要求以及前期急于追求资产规模扩装等因素,主营中间业务还是集中在低附加值、操作简便的结算类、类等中间业务上。相比而言,国外商业银行涵盖的中间业务种类近两万多种,形成了包括结算类及其衍生类、避险类、信用类为主体的完整的业务体系,囊括了投资商业银行业务、信托业务、基金业务、保险业务等几乎所有的领域。此外,国内商业银行部分资产质量不高,不良资产率偏高,在外资银行大量涌入的今天,经验丰富的外资银行凭借不断创新的金融工具保持其市场竞争力。国内商业银行主要以中间业务定性为主,且时效性差,在金融创新、风险管理上不具备优势,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中间业务服务落后,专业人才匮乏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缺乏高效便捷的结算支付系统,网络建设应用配套支持滞后,各家商业银行各自为政,系统尚未联网,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功能单一,创收能力不足。与此同时,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知识广、实践经验丰富、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尤其是具备银行、保险、证券、外汇等金融专业知识,掌握经济、科技、法律等知识,通晓金融投资工具,了解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专业人才。目前,我国这类复合型人才稀缺,培养储备不足。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展望

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正处于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重要时期,宽松的金融环境,完善的法律政策,高度的监管水平以及长远的战略规划,保障着中间业务的合规发展。不远的将来,中间业务将会撑起我国商业银行盈利的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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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型设定、数据来源及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说明本文选取的主要研究变量包括影子银行规模变量、利率市场化变量以及实体经济发展变量等,采用从2012年1月到2014年6月的月度数据.本文模型中涉及的变量如下:1.影子银行规模.由于影子银行活动难以直接观察以及信息不透明导致相关数据的可得性差,现有研究大多通过间接的方法来测算我国影子银行体系规模,比如部分学者借鉴李建军(2010)“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的变换”的研究成果来估算我国目前的影子银行规模[16];还有一部分学者用部分可以观测到相关数据的影子银行规模来代替整个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测算结果由于测算口径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在前文对我国影子银行进行定义和分类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影子银行主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融资,主要参与者是传统商业银行(主要指内部影子银行业务),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以及未贴现票据融资又占据内部影子银行业务的大部分,且这些业务信息披露机制比较完善,相关数据已经被纳入到监管范畴,所以本文采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票据融资的月度数据之和来代表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用SB表示.相关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利率市场化程度.本文采取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Shibor来衡量我国利率管制或利率市场化的程度,记作RATE,相关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3.实体经济发展景气程度变量.在衡量实体经济发展程度时,大部分学者是用GDP增长率作为观测指标,也有部分学者选取官方公布的PMI指数来衡量实体经济发展的景气程度.本文认为,我国影子银行体系中流入实体经济领域的大部分资金最终流向了中小企业,官方PMI指数主要以国企等大中型企业为调查对象,而汇丰PMI指数的调查对象主要以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为主.相比较,本文选取了汇丰PMI指数这一指标作为反映影子银行所引起的实体经济发展景气程度,记作PMI,相关数据来自于中国金融信息网.4.控制变量.影子银行规模和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之间是有一定联系的,所以本文采用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作为控制变量,记作LOAN,相关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为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以及减弱数据的波动,本文对所有的原始数据进行取对数处理,然后对所有变量作一阶差分处理(对数的一阶差分可解释为百分比变化),分别记作dLNSB、dLNRATE、dLNPMI、dLNLOAN.

(二)模型设定及说明虽然向量自回归模型(VAR)在分析多变量之间相互影响关系时得到的结果对实际经济行为解释比较合理,但是其存在着明显缺陷,即将变量间的当期关系隐藏在随机干扰项中无法显示并且存在估计参数过多的问题,而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是在VAR的基础上考虑了各变量之间的当期关系,因而对实际经济运行状况具有更强的解释能力,并且通过加入结构性的约束来减少模型的待估参数,因此在分析时间序列之间相互影响方面更容易被广泛接受.鉴于此,本文选用SVAR模型来分析影子银行规模、利率市场化与实体经济景气程度之间的关系.含有多变量的p阶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p)可表达。这里,本文可以将公式(1)转化为更一般的“AB模型”,即Aεt=But,其中εt为结构扰动项ut的线性组合,是一种复合冲击;另外,应从相关经济理论或估计结果出发来对矩阵A和B的系数设置约束条件,本文按照乔利斯基(Cholesky)分解的思路对此SVAR模型设置短期约束,即把A矩阵设置为下三角矩阵并且主对角线元素全为1,而把B矩阵设置为单位矩阵.又因为所有变量数据平稳是建立SVAR模型的前提条件,因此,本文首先借助于软件Stata12.0对变量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选用ADF检验来分析所有变量序列的平稳性,结果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在1%显著水平上,相关的4个变量都拒绝了原假设,不存在单位根即是平稳的.另外,要选择该SVAR模型的滞后阶数,根据AIC准则,此SVAR模型的最优滞后阶数为4阶.

(三)实证结果分析在分析SVAR模型时,应该重点关注如何使用脉冲响应函数(IRF)来刻画当一个误差项变化时或者模型受到某种冲击时对系统的动态影响.因此,本文通过绘制出脉冲响应图来分析影子银行扰动项冲击的系统影响和影子银行对各扰动项冲击的动态响应.1.图1的脉冲响应图表明,当在本期影子银行规模dLNSB受到一个正冲击后,实体经济景气程度dLNPMI在此作用下会立即上升,此正向效应在第1期时达到最大值,之后这种正向效应逐渐减弱,虽然在第3期和第4期之间略有回升,但是从第4期后下滑趋势明显,很快出现了负效应并在第5期达到了最低值,在这之后负效应逐渐减小并趋于平稳.可以看出,dLNSB的冲击对dLNPMI的变化有着明显的影响,但影响是不稳定的,波动较大.由此说明影子银行的发展在短期内对我国实体经济景气程度有积极推升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正向作用逐渐消失并转向负向作用.究其原因,影子银行作为传统商业银行的补充以及社会融资的重要渠道,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短期内的融资需求,所以短期能够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景气程度;但由于影子银行相对于传统融资渠道来说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会影响到金融稳定乃至经济稳定,并且国企等大型企业凭借“壳资源优势”以较低利率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转而以影子银行身份向中小企业提供高利率的资金,这样传统正规银行、国有大企业及影子银行全进入到资金套利链条中,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中小企业活力,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从影子银行融资的高利率成本负担越来越重,使得实体经济后期的发展难以为继,从而导致影子银行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正向作用逐渐消失并转为负面影响.2.图2的脉冲响应图表明,当在本期实体经济景气程度dLNPMI受到一个正冲击后,影子银行规模dLNSB开始大幅上升并且在第2期上升到最大值,随后这种正效应迅速减弱,在第3期达到了负效应的最大值,以后各期时有震荡,直到第8期仍有冲击效应存在.这表明,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影子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是短期内影子银行出现快速增长的动力因素,说明短期内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具有经济内生合理性;而在后期,随着实体经济景气度提高,国家货币政策会比较宽松,这样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会流入实体经济领域,再之实体经济自身经营资金周转顺畅,这些原因可能会导致实体经济对影子银行资金需求的降低.从以上两个脉冲响应图中可以看到,虽然影子银行体系规模与经济增长是相互影响的,但从图中的走势可看出,经济增长对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影响更大.3.在图3中,给予影子银行变量dLNSB一个正冲击,对利率变量dLNRATE产生了一个短暂的负效应,这可能是内部影子银行业务的信用扩张机制使得市场的信贷供给量增加、社会流动性增大的结果,但这种负效应会迅速消失并转变为正效应,这种正向作用在第2期达到最大值,这是因为影子银行的高收益诱使投资者主动分流银行存款,大量资金脱离了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这就迫使传统的正规银行体系放松利率管制,提高利率水平.在第3期以后,影子银行对利率的冲击效应不断震荡但会逐渐减弱,可以看出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日趋完善,影子银行规模对正规银行体系利率变动的作用会越来越小.4.如图4所示,给予利率dLNRATE一个正向冲击,对影子银行规模dLNSB起到短暂的负效应,这可能是当正规银行体系的利率升高后,人们会增加银行储蓄,从而流入影子银行体系的资金就会相对减少一些.不过这种负效应会迅速消失并且正向作用在第2期达到最大值,一直持续到第3期,原因是银行利率的提高意味着货币政策的紧缩从而导致实体经济资金面日益趋紧,这时很需要影子银行规模的扩大来满足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之后利率对影子银行的正效应不断减小并在第4期达到负效应的最低值,这可能是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及所带来的风险使得货币政策对货币供给量的调控不到位,从而促使监管当局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和控制.随后冲击效应上下震荡但幅度变小,持续到第8期,这说明利率变动对影子银行的影响具有长期性.

三、结论及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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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加入WTO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也随之迅速发展,以国际贸易票据、凭证、单据等作为介质的融资方式极大程度的为进出口方提供资金便利,加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具有融资期限灵活、资金周转快、还款来源有保障、与国际结算操作紧密联系等特点,一方面银行基于同业信用可实时把控风险,另一方面银行可基于其办理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寻找贸易产业链,发展其上下游环节的融资业务,拓展利润来源,同时带动其他业务的全面发展,有助于银行提升综合效益。因此,国际贸易融资成为银行创造利润的一项重要业务品种,成为金融行业争相角逐的沃土。但是国际贸易融资专业性强、受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大,存在潜在的风险,这为金融机构如何规避风险、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商业银行发展国际贸易融资的优势

国际贸易融资之所以在短期内迅速发展,日益受到进出口企业和商业银行的重视,主要原因在于其在中间业务收入、银行准入门槛等方面,都较一般普通的流动资金贷款有优势。

(一)调整商业银行收入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可以扩大银行收入来源,调整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及收入构成。一方面,银行可以从贸易融资中直接获取表外业务收入。商业银行可以对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开立信用证、办理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出口贴现、保理等业务,收取手续费,增加表外收入;一方面,对企业的国际贸易进出口方垫付资金,加速企业资金周转,获取融资收益,同时调整了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此外,基于对客户以及客户业务的了解,通过为客户度身定制资金方案,并提供咨询服务,让客户对银行产生依赖,对客户资产负债进行合理捆绑,将有利于银行稳定客户资源,提高与同业的竞争力。

(二)加速商业银行发展转型,提升综合竞争力

随着当前国际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全球金融一体化速度加快,金融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必然导致只有适应时展需求的银行才能生存。国际贸易链接着国内与国外的资金与物流,中国的商业银行只有不断改革、发展、适应国际经济的发展需求才能不被淘汰,我国的商业银行需要从战略层面转变传统的经营模式与增长方式,更多地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满足银行国际化发展的核心和基础。

(三)有效改善企业的流动性需求,满足发展动力

当前的国际贸易融资为企业提供的并非单一的融资渠道,银行根据自身经营模式,基于国际贸易融资本身,可为客户提供多渠道、多样性的融资方案,实现全面的客户营销,将客户的应收账款盘活,同时实现融资收益。这种融资依托贸易的真实性和连续性,突破了传统企业授信的局限性,只要客户应收账款质量符合要求,商业银行可核定其授信额度,实现融资,满足企业流动性的需求,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三、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方式

目前商业银行银行最普遍的融资方式主要有票据贴现、福费廷、进出口押汇、保理业务。商业银行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贸易融资产品的组合定制。

(一)福费廷(Forfeiting)

银行对出口方的应收账款进行买断,提前收到款项。一般情况存在于出口方收到进口方开证行的延期付款通知后,向出口当地银行进行的融资活动。若款项到期时,进口方违约拒付,银行对融资方无追索权,极大程度地保护了出口方的利益。

(二)进口押汇(InwardBills)

银行对进口商在进口付汇时的资金融通。在开证行收到出口方寄来的单据,审核相符后,进口方以货运单据作为抵押,向开证行要求垫支货款,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进口押汇延长了进口方付款期限,减少了资金占用时间。

(三)出口押汇(OutwardBills)

出口押汇又称信用证融资放款,是基于信用证业务出口方的融资。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单据交给当地银行做抵押,用其信用证下的应收账款做还款保障,要求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在扣除利息及手续费后将其应收账款提前支付给出口方。如开证行拒付,则银行可向出口方追索垫款。

(四)打包放款(PackingCredit)

也就是信用证抵押贷款。是银行对出口方在装船出口前的融资,出口方在收到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后,可将此信用证正本抵押给银行,取得融资,用于出口方装运前的生产或采购等费用支出。在货物装运后,出口方将货运单据等交给银行议付或转做出口押汇,取得资金归还银行本息。

(五)国际保理(factoring)

是由保理商或银行参与并为进出口贸易双方提供融资、担保和服务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出口方发货后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前取得货款的行为。保理商买断出口方的应收账款,所以无追索权也是保理项下融资的特点。

四、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

尽管国际贸融资有诸多优势,但在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仍表露出以下问题。

(一)前期调查不够、风险把控意识不足

目前,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主要为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造成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操作风险的发生主要是银行调查人员对业务主体的客户和市场了解程度较低,对风险的抵抗能力较低,如未使用足值、易变现的抵押质押品做担保,或对客户的评级授信出现偏差所造成。信用风险的发生与银行调查人员对客户信用等级未能进行客观评估有关。另外,国家风险、法律风险等也是造成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出现的因素。

(二)管理体制漏洞,职能不清

虽然各家商业银行建立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但国际业务信贷额度与国内信贷业务脱节,未实现同一客户的统一信贷规模控制;有的商业银行对跨境人民币信贷业务管理职能划分不明确,统计口径不清晰,将跨境人民币业务时而归入国际业务统计口径,时而归入国内公司信贷业务统计口径,或产生管理镂空,内控效果不甚理想。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要利用先进和专业的技术手段,是对整个业务操作过程实现监督和管理,从宏观上看,是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此外,我国在关于外汇业务的处理程序方面的工作还有待提高,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程度还不够,无法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等问题,这些都可以通过完善的防范管理体系来解决。

(三)综合型人才缺乏,素质欠缺

国际贸易融资需要具备国际结算、信贷、法律等知识领域的专业人才。国际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银行业务,但通常商业银行将国际业务作为独立的业务品种来经营,在机构设置上由国际业务部负责国际结算和其衍生的贸易融资业务。独立从事国际结算的员工并不具备营销能力或信贷管理专业知识,而从事信贷的员工往往也不具备国际结算及相关贸易法规的专业知识,这都将为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造成瓶颈。

(四)国际贸易融资法律环境尚不完善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到国际金融票据、货权、抵押、质押、担保、信托等行为,有的业务甚至是多种行为的综合,这需要法律上对各种行为的权利与责任有具体的法律界定,但是我国的金融立法滞后于业务发展。当国际贸易产生纠纷时,国内法律不能有效保护有关方的合法利益时,主张依据国际惯例,如UCP600、ISBP等,但此类惯例又缺乏强制性,不可超越法律的范畴。例如,银行承兑的信用证哪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止付等具体情况。

五、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完善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

国内商业银行要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体系,对风险管理体系的研究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改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设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业务部门,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建立客户信用分析体系,制定信用等级标准,对同一客户实行统一授信,防止欺诈风险发生。此外,还应注意汇率风险的对冲,避免银行出现外汇敞口。

(二)合理运用风险控制工具

首先,要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全行信贷业务的体系中去。由专业人员负责结合融资对象的财务能力和综合实力进行业务的全面评价。其次,要将国际贸易融资客户的信息建立一个系统的数据库。对客户信息进行统计,评定风险等级,加强对其业务的追踪统计,定期更新信贷额度,检查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最后,运用金融工具转嫁风险或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来进行担保,同时鼓励进出口方积极投保。这样既可以保证客户自身收款的安全,又加强了银行办理贸易融资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对风险控制起到积极作用。

(三)充分利用资源,高效定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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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的问世一直被看作货币形式第二次变革的标志,作为零售支付的重要创新,电子货币不仅仅具有传统货币的一般属性之外,还具有其独特的属性。例如:电子货币不仅仅可以由央行发行,一般的金融机构,甚至一些非金融机构也能发行;电子货币并不是一种具有国家信誉作为担保的标准货币,它的使用时基于自愿而不是强制的;电子货币作为一种网络经济的特殊产物,其交易形式是多样化。

正是由于电子货币上述特性,使得其的产生和使用对传统的货币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种冲击对作为货币当局的中央银行尤其明显。在电子货币发展初期,人们并未重视对其的监管,因此电子货币的发展经历了一段混乱的历程,对央行的货币发行和相关货币政策的实行造成了一定的阻碍。近来,各国货币当局越来越重视对电子货币的研究和引导。在这种背景下,了解电子货币对央行的影响具有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寻求解决方案,促进电子货币的健康发展。

1、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自身业务的影响

1.1撼动了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发行主体的地位

目前市场上的电子货币大多是由商业银行以及一些非银行机构发行的。这种多元化的发行主体使得中央银行独有的货币发行权受到了挑战。随着电子货币在市场上的大规模覆盖,必将导致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地位的丧失。

1.2铸币税的损失

中央银行通过发行货币获得铸币税,但当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非银行机构开始用电子货币占领市场之后,对中央银行来说相当于货币发行权的下放,中央银行铸币税收入就部分的转入了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机构中,这无疑会导致央行铸币税的流失。

1.3金融体系的监管功能

电子货币的发展使得更多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入了货币创造的行列,这就混淆了商业银行、非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的界限,迫得中央银行必须更加严密的监控与管理金融机构。但在监管中,央行也面临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由于中央银行对于电子货币的发行权并没有垄断地位,所以中央银行会试图采取一些措施扩大其电子货币发行的市场占有量,以此来加强自身对于电子货币发行的控制权。但另一方面来看,这样的结果必然会挫伤民间发行主体推动电子货币运用的积极性,阻碍了电子货币的发展。这就使得中央银行面临着如何平衡这两者关系的问题,监管的实施会不同程度受到束缚。

2、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2.1电子货币影响了货币政策应发挥的作用

2.1.1央行的货币政策为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转提供一个稳定和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货币政策的合理使用可以调控社会信用总量,抑制金融泡沫和经济泡沫的形成,避免因泡沫破灭对国民经济部门的冲击。而电子货币的介入减弱了央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这个维护者的作用,破坏了金融环境中的平衡。

2.1.2央行本可以采用逆向的货币政策,对各种经济干扰因素发挥抵消作用,降低经济波动的程度。例如在经济过度繁荣、出现通货膨胀时,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减少货币供应量,抑制社会总需求,缓和通货膨胀压力;反之,在经济萧条时期,则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增加货币供应量,刺激社会总需求,促进经济增长。而电子货币的迅速发展以及广泛应用使得中央银行无法及时准确的调整货币的供应量,从而影响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此项作用的发挥。

2.1.3央行的货币政策可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保持汇率相对稳定。电子货币发展使得通过电子商务完成国际间的结算也逐渐成为可能,这就是得中央银行不再是唯一可以把控国际支付的关口,从而央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作用也随之被减弱。

2.2电子货币使得市场运行偏离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目标

2.2.1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即通过货币操作达到宏观经济目标,而这个最终目标必须根据当时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状况而有所调整。而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使得中央银行不再是发行货币的唯一机构,央行也无法控制货币的供应量,使得央行无法运用对货币供应量的调整而实现最终的宏观经济调整。

2.2.2中央银行通过在货币政策工具和最终货币政策目标之间建立用金融指标表示的操作指标和中间指标,形成政策工具操作指标中间指标最终目标的目标体系,有利于在政策实施以后密切观察这些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便随时修正政策的力度和方向,保证政策的作用机制不偏离政策轨道。而电子货币的发展影响了货币操作指标应发挥的作用,主要包括准备金和基础货币。

电子货币使用的快速便捷是对消费者最大的诱惑,而人们对电子支付越来越多的依赖性使得人们对于银行储蓄的需求逐渐减少,商业银行吸收储蓄存款的大量减少就是的法定存款准备经大幅下降。而且在国际商务往来中为了增强竞争力,现阶段还没有对电子货币征收法定准备金,所以商业银行也更倾向于用电子货币取代一部分有准备金要求的储蓄存款,使得法定准备金下降。同时,电子货币也阻碍了中央银行准确统计基础货币的数量。基础货币数量等于通货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数量。这就要求中央银行必须把电子货币的数量也纳入统计范围内才能准确的度量基础货币的数量。而电子货币的分散的发行权使得中央银行没法控制其发行的数量,加大了其通过了解基础货币数量而调整政策,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难度。(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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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因素

第一,不合理的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产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产权制度的不合理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效率低下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产权关系不清晰会引起导致政府对银行信贷进行较多的行政干涉,同时也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利率、员工薪资等进行干涉,这会降低银行的管理效果。第二,银行内部存在道德风险。银行内部存在的道德风险一方面表现为信贷人员未尽心承担责任,在未充分核实公司真实情况下,将借款公司的虚假材料当作真实材料上报,这会造成银行作出错误的决定,将贷款发放给不符合标准的公司;另一方面表现为信贷员可能在贷前调查时,接受了相关公司的贿赂进而帮助企业隐瞒其不利因素,从而使得审查部门做出错误的贷款决策。

二、外部因素

第一,信贷软约束和利率软约束。信贷软约束在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突出的表现形式就是“借新还旧”。由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政府追求就业目标或经济增长等原因,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无效率投资项目,政府或银行往往主动或被动地追加投资,因为追加投资的边际收益可能大于放弃项目必须付出的边际成本(周兆生,2004)。政府的行政权力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资金的配置,预算软约束逐步变成为利率软约束。通过优惠利率、利息减免和债转股等种种直接或间接的补贴措施,大大降低了银行的真实贷款利率(胡剑平,2006)。信贷软约束和利率软约束进一步易于引发企业的逃废债行为,导致银行不良贷款不断产生,增大银行体系的风险。

第二,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和偿债能力低下。经济市场化条件下,未解决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其资金不再是由政府拨款而是需要自行筹措,结果却使得国有企业来自财政的扶持资金大量降低。并且由于我国股票和债券市场不发达,企业很难通过该渠道进行资本的融通,因而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维持经营活动。可见故国有企业流动资金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但部分企业技术落后,经营较差,无法在市场化经济下良好运行,盈利低下甚至破产,造成了较多的不良贷款。

针对我国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防止不良贷款的过度增加,本文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的主要职责应当是通过制定一系列规则确保经济的稳定运行。政府需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对银行进行管理的职能上来,而非对银行进行行政干预。政府只有区分出其职能的边界,才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为降低不良贷款率创造较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国有银行自身也需要向现代商业银行进行转变,这其中通过对产权制度的改革能够提高银行经营的透明度,加强银行决策的独立性,有利于预防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而造成的各种问题。

(二)推动资本市场的建设,通过金融创新对不良贷款进行处理

不断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建设,通过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将积聚在银行系统的风险进行转移。第一,商业银行可以运用不良贷款证券化的方式转移到银行资产负债表外,在资本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由于风险加权资产的减少而使得资本充足率提高。第二,银行为转移违约风险,在管理其信贷资产式可以采用信用违约互换的方法。通过该方法相当于金融机构对可能产生违约的资产交纳一定的保费,若是发生违约,则得到约定的金额赔偿。这有利于维护银行业的稳定性,且通过该方法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大大增强,有助于资产在市场上交易。

(三)加强银行业的风险监管,规范银行业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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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概述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般定义为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违约风险(default 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价差风险(credit spread risk),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以银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则仅各占20%。狭义的信用风险通常指信贷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本身以经营信用为基础,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与生俱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以我国为例,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l%,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并且,在开放的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将最终表现为信用风险。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纵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风险管理从产生到发展已经完成了从传统风险管理至现代风险管理的重大转折。传统的风险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前期,主要经历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和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三个阶段。现代风险管理源于2O世纪80年代初期,国际上多家银行受信用风险的影响而纷纷倒闭,商业银行由此开始普遍重视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国尤其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深刻意识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体系已经到了必须重新研究的阶段,于是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应运而生。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当前又有了新的发展趋势,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进取型转变,由单纯控制信用风险转变为灵活运用信用风险。银行业越来越倾向于积极地、富有进取地管理信用风险,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风险暴露下,实现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发展到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银行业可充分共享包括银行在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管理工具由内部控制工具发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管理内容由单一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向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管理发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风险管理。银行更注重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多种风险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由各自为政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机构和有效的个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决定、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国家经济状况改变、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内部因素是指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它直接决定了信贷资产质量高低和信贷风险大小,这种因素渗透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督等信贷管理的各个方面。 

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内容。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渗透在所有业务中和银行管理的所有层次。目前,国际活跃银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风险管理体系,如图1: 

该体系可以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业务风险等各种风险;此外,风险管理体系还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内,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渐传人我国,一些对银行风险管理比较重视、观念比较先进的国内银行开始认识到对全行风险管理进行统筹规划的重要性,开始慢慢尝试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式。例如,中国银行率先在总行成立全球风险统一管理部,对中国银行的全球业务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特点,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较多问题,使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实效性所致。

1.运用现代风险度量模型计量信用风险时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长期以来采取的是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对象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的传统方法,是静态和被动的管理方式。客观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经营规模小、收入低、效益差,业务开展上也不尽如人意:个人征信刚刚起步,征信的数据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企业之间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业的财务数据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存在着失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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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实施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财务成果而带来虚增利润,特别是部分上市的银行对会计信息披忍不充分,必然对投资者产生

误导作用。

二、解决商业银行应增利润问题亟待会计环境变革

商业银行虚增利润问题看似由于实施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财务成果产生的,但问题的实质并不应归于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国际惯例通行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企业收入、费用及核算损益方面的状况及主导地位是不容置疑的。我国商业银行也绝不能退回到收付实现制原则的旧核算模式的老路。笔者认为,由

实施权责发生制而产生的收入不实、虚增利润问题,可以通过修订完善现行会计制度和银行会计政策、变革会计实务加以妥善解决,主要思路有:

(一)运用谨慎性原则,体现商业银行经营成果的真实

性。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对于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当存在不同账务处理和程序可供会计人员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反映的前提下,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及核损费用而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与权益,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提供反映经营风险的信息,以有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保护债权人利益。我国商业银行由于企业主体贷款业务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导致经营风险的不可避免性,因此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必须引进谨慎性原则。在措施上建议:一是提高呆账、坏账准备率,以体现金融企业经营的高风险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贷款呆账准备金按年初放款余额1%实行差额提取,这一比率同银行所发生的不良债权比例相比明显过低,应该适当提高;会计制度还规定银行可按年末应收利息等应收款项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金,并规定应收利息等应收款项逾期3年后方可列为坏账损失,这显然是不客观的,应适当提高坏账准备金率,以体现商业银行经营货币业务具有高风险的特点。二是合理调整不良贷款的期限界定,确认应收利息核算的真实性。在调整逾期贷款的界定上,广泛推广不良贷款五级分类办法。近年来,财政部对商业银行应收利息核算年限进行了几次调整。1997年以前,应收利息核算年限为3年。1977年调整为2年,1998-1999年调整为1年。2000年起调整为半年。由于应收利息核算年限长短不同,影响到表内计息贷款和全部贷款的比例改变。核算年限越长,表内计息贷款和全部贷款的比例越大,表内应收利息就越多,导致商业银行虚收实支数额就越大。而在国外关于应收利息核算的通行做法是将其核算年限确定为3个月(90天),即逾期3个月的贷款将转为表外不计息贷款核算。因此,我国应同国际惯例一致,为了加强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监管,可在会计核算上将应计利息作为结转利息收入处理,待实际收到利息时再转入当期损益。

(二)对商业银行实行所得税会计,适当调整虚增利润。

每个应税企业都应该根据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口径或计算时间不一致,企业根据会计规定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税之间会产生差额。在缴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照税收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数额申报缴纳所得税,这就是所得税的基本特征。在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所得税会计制度,在纳税时,要按所得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会计上要按会计法规计算经营利润。尽管税前会计利润的计算与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之间存在差额,但是会计核算中计算出的税前会计利润是计算纳税所得的主要依据,计算纳税所得额是以会计上计算出税前利润为前提的。然而,税前会计利润和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各自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按照我国1994年6月制订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所得税要求计算应税所得额是净收的确定的收益收入,而现行商业银行财务利润中包含不确定的应收利息收入。因此,商业银行实行所得税会计制度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须以扣除待转利息收入的会计利润为计算基数。而编制财务报表时,也应将应收未收的利息作为待转利息从会计利润中扣除,而国家在计收营业税和所得税时,应视同合法。这样可以减低税金支出,减少银行负担。然而,商业银行实行所得税会计的意义决不仅局限于此。随着我国加人WTO,股份制将是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模式改革的重要选择,随着现有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的上市,近年来股份制的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即将申请上市。证监委对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提出更高要求。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所得税会计计算出的营业利润,可按照证监委的要求,向信息使用者法定人公告真实的经营成果,以便对是否进行投资作出决策。

(三)真实编制现金流量表,客观反映商业银行业务现金流向。

现行分行业的制度要求各类以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营运资金为基础编制财务状况表,而的国际惯例和国际会计趋势是采用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现金流量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于1992年颁布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以现金流量表代替财务状况表,我国也已于1998年现金流量表准则。其现金流量表是用来提供企业有关现金收入、现金支出及营业、投资、筹资活动方面信息的财务报表。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反映企业在未来会计期间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