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股票的投资方法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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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行为包含一切信息
该假设是技术分析的前提基础,它以市场行为为研究对象,认为证券价格的每一个影响因素都完全、充分地反映在价格之中。所以,它分析的是证券价格的高低和变化,而并不关心影响证券价格的因素。
(二)价格沿着趋势波动,并保持趋势
证券价格的运动遵循一定的规律,按照趋势进行,并保持着一定的惯性。证券价格的涨跌是买卖双方力量对比的反映,当买方力量占据主导地位时,价格上升,在没有新的外力或消息介入,这种局面就继续维持,反之亦然。
(三)历史会重演
该假设的含义是投资者过去的经验是他制定投资策略的参考。如果在某种环境下,投资者会将现在的投资行为与曾经出现过的类似行为相比较,从而帮助他做出投资判断。
二、技术投资方法在股票实战中的应用概述
(一)基本的K线逻辑应用
K线又称日本线或蜡烛线,最初是日本人用来表示米价的涨跌情况的工具,后被引入股市,用来分析股市走势。K线较细腻地表现了交易过程中卖买双放的强弱程度和价格波动状况,是目前股票技术分析的最基本工具。K线主要通过K线的组合形态来分析判断,一些典型的K线组合形态有反转形态、持续形态等。
(二)基本的切线分析方法和形态分析方法的应用概述
1.切线分析方法概述
投资者运用画线辅助的方法寻找股价运动的规律和未来运动的方向,对股价的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选择买卖时机的方法就是切线分析法。切线主要包括趋势线、通道线等。其中趋势线的画法显得最为有用,它是表现价格波动趋势的直线。上升趋势中,将两个上升的低点连成一条直线,就是上升趋势线下降趋势中,将两个下降的高点连成一条直线,就是下降趋势线。
2.形态分析方法概述
股价形态是记录股票价格表现为某种形状的图形。这种形状的出现和突破,对未来股价运动的方向和变动幅度有着很大的影响,投资者可以从某些经常出现的形态中分析多空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找出一些股价运行的规律,从而指导自己进行投资。基本的形态主要有顶部反转形态、底部反转形态和整理形态。
(三)技术指标应用概述
技术指标是按照事先规定好的固定方法对证券市场的原始数据进行技术处理,之后生成的某个具体数据就是指数指标值。将连续不断的技术指标值制成图表并据此对市场行情进行分析的方法就是指标应用方法。
1.移动平均线
通过一定时期内股价移动平均值而将股价的变动曲线化,并借以判断未来股价变动趋势的技术分析方法叫移动平均线分析法。它是道琼斯理论的具体体现,也是K线图的重要补充。移动平均线的买卖信号主要依据葛兰威尔法则。
2.MACD与KDJ
MACD全称指数平滑异动移动平均线,KDJ则是随机指标。之所以把MACD与KDJ放在一起介绍,是因为两者都是投资者在股票实战过程中十分看中的投资技术指标。当MACD与KDJ的趋势相同时,则发出的买卖信号也是相同的:当两者趋势相反时,则出现了背离。我们在操作时要反复将两者进行对比、验证,这样操作的成功率就会得到更大的提高。
另外,比较常见的还有威廉指标、相对强弱指标、能量潮(OBV)等等。
三、技术分析的要素
技术分析要素主要包括价格、成交量、时间、空间这四方面的内容。价、量、时、空四个要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技术分析活动的发展。
价格和成交量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表现为成交价格和成交量。不同市场发展阶段,证券的成交价格和成交量不同。在证券市场上,当买卖双方在利益达到某一均衡点时对交易的认同度和满意度较高,其成交量就相应上升。反之,其交易量就会下降。概括地说,成交量和价格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成交量是推动股价涨跌的动力。二是量价背离是市场逆转的信号。三是成交密集区对股价运动有阻力作用。四是成交量放大是判断突破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分析者在对时间和空间在进行技术分析时,必须以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浮动和价格升降的程度为依据。时间分析是价格运行到目标位可能需要的时间,空间分析是反映趋势运行的幅度,两者在实战操作中十分重要。例如,我们找股票可以看它的涨幅榜和量比排序榜,若其均处于前列,我们就可以根据技术分析系统提示的信号,及时、准确地进入,必将获利。
四、技术操作举例分析
前面我们对一些不同的技术方法理论和各项技术指标进行了阐述,不过技术投资中如果只运用一个技术得出的结论肯定有所偏差,所以为了使操作更具准确性,我们要综合运用各项技术和指标。
(一)股票样本选取
我们随机选择一只股票,中信海直全称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是000099,属于航空运输行业,经营范围广,是一只央企国资改革股。我们截取了中信海直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8月20日的K线图,此图包含了多种技术投资方法的内容,具有重要的技术意义。下面我们对其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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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对股票投资价值特点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用于股票投资价值评价的指标体系,针对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多因素特点,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股票投资中各种影响因素的权重分配,建立了用于股票投资价值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为进行股票投资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一、股票投资价值评估指标体系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施行以来,股票市场越来越规范化,从而吸引众多投资者携着大量资金涌入股市,目的是赚取丰厚的利润。可是股票市场受到政策、行业特点、技术面分析等许多因素影响,存在很大的风险性。采用系统工程中的Dephi方法设计问卷调查表,通过请教多位股票投资专家和一些资深股民,并在对大量关于股票价格因素文献资料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主要因素(指标体系)(见图1)。
在股票投资价值评价指标体系中有的因素(指标)可以具体量化,如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公积金等,有些却不能具体量化,如行业特点等,可采用系统工程方法实现对各种指标的标准化处理。
二、模糊综合评估方法在股票投资评估中的应用
(一)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模糊综合评价法(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简称FCE)是一种应用非常广泛并且有效的模糊数学方法,是应用模糊变换原理和最大隶属度原则,全面考虑了与被评价事物相关的各个因素。
模糊综合评价可按以下的步骤进行:
1、确定评价因素集合
因素集U是影响评价对象的各个因素所组成的集合,可表示为:
U={u1,u2,...,un}①
其中,ui(i=1,2,...,N)为评价因素,N是同一层次上单个因素的个数,这一集合构成了评价的框架。
2、建立权重集
一般来说,因素集U中的各个元素在评价中具有的重要程度不同,因而必须对各个元素ui按其重要程度给出不同的权数aij。由各权数组成的因素权重集A是因素集U上的模糊子集,可表示为:
A={a1,a2,a3,...,an}②
其中,元素ai(i=1,2,...,n)是因素μi对U的权重数。即反映了各个因素在综合评价中所具有的重要程度,通常应满足归一性和非负性条件:
ai=1(0≤ai≤1) ③
3、确定评价等级标准集合
评语集是由评价对象可能做出的评价结果所组成的集合,可表示为:
V={v1,v2,v3,...,vn}④
其中,vi(i=1,2,...,n)是评价等级标准,m是元素个数,即等级或评语次数。这一集合规定了某一评价因素评价结果的选择范围。
4、单因素模糊评价
单独从一个因素出发进行评价,以确定评价对象对评价集元素的隶属程度,称为单一素模糊评价。假设对第i个评价因素μi,进行单因素评价得到一个相对于vi的模糊向量:
Ri=(ri1,ri2,...,rij),i=1,2,...,N;j=1,2,...,n⑤
rij为因素μi具有vj的程度,0≤rij≤1若对n个元素进行了综合评价,其结果是一个N行n列的矩阵,称之为隶属度R。
若为正向关系(如每股收益),可采用公式⑥计算:
YⅠ=1 x≤SⅠ SⅠ
YⅡ=0x≤SⅠ,x≥SⅡxⅠ
YⅢ=1x≥SⅢSⅡ
若为逆向关系(如市盈率),可采用公式⑦计算:
YⅠ=1 x≤SⅠ SⅠ
YⅡ=0x≥SⅠ,x≤SⅡSⅡ≤X
YⅢ=1x≤SⅢSⅢ
进而得到隶属度函数矩阵R:
R=YYYYYY… ……YyY
其中,YⅠ,YⅡ,YⅢ分别代表各级指标的隶属函数,SⅠ,SⅡ,SⅢ分别代表各指标级别分界值,x为所选择参数指标实测值。
5、模糊综合评价
由因素集、评语集、和单因素评价集可以得到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B=A×R=(a1,a2,...,an)×r,r,...,rr,r,...,r...................r,r,...,r=(b1,b2,...,bn)⑧
其中,bi成为模糊综合评价指标。
6、进行规一化处理
首先计算各评价指标之和:b=bi,再用b除各个评判指标,即:
B=(,,...,) ⑨
得到归一化的模糊综合评判指标。
(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在股票投资价值评价中的验证
1、原始数据获取
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通运输板块中的公路管理及养护行业中抽出福建高速股票,然后进行无量纲化(归一化),结果如表1所示。
2、对原始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
对于效益型属性按公式rij=进行归一化数据,对于成本型属性按公式rij=进行归一化数据,得到的原始数据的归一化结果如表2所示。
3、用层次分析法获取权重W
采用层次分析法获得福建高速股票投资价值中各指标权重分配如表3所示。
4、建立评价集V
一般情况下,评价集中的评语等级级数m取值要适中,如果过大,语言难以描述且不易判断等级归属,如果太小又不符合综合评价的质量要求。具体等级可以依据评价内容用适当的语言描述。股票投资价值的评价集如下:
对于效益型指标来说:V={v1,v2,v3,v4,v5}={优秀(1.0),良好(0.8),中等(0.6),一般(0.4),差(0.2)}。
对于成本型指标来说:V={v1,v2,v3,v4,v5}={优秀(0.2),良好(0.4),中等(0.6),一般(0.8),差(1.0)}。
5、隶属度函数的获取
根据公式⑥、⑦获得福建高速股票投资价值的隶属度函数矩阵为:
R=10000100001000000001100001000000.941 0.059 001000010000100001000000 0.51 0.49 0
6、用简单线性加权法计算投资福建高速股票的模糊综合评价值
投资福建高速股票价值的评价结果为:
D1=W×R=(0.45380.13070.07900.06800.2685)
可知,有45.38%的股票投资者认为投资福建高速的方案是优的,还有26.85%的投资者认为投资该只股票的方案是差的,其余认为投资该股票分别为良、中、一般的投资者占少数,因此就投资中原高速的方案来说是可行的。
三、结论
在对投票投资价值特点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系统工程方法设计了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因素集,进而建立了用于股票投资价值评价的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获取诸多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然后将模糊综合评判法用于股票投资价值的综合评价与分级,达到投资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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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小勇,陈森发.股票投资价值的灰色多层次评价[J].价值工程,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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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准,上证指数同期上升幅度为13.76%,高于其一倍的比例是27.52%。
之所以选择这两个数据,作为基本比较基准,是因为,由于本次模拟炒股,属于比赛性质,投资顾问不可能采用稳健的投资模式,本文由收集整理而是普遍采用激进的集中、重仓、短线或者波段投资模式。这些模式,本身就具有比较高风险特征。所以,投资收益率达到上证指数的盈利比例,只能说是及格,超过上证指数收益率一倍,则应该记为优良,更高则为优秀。
第一组数据:盈利前100名的盈利比例范围,在90.91%—25.22%之间;盈利后100名的盈亏比例范围在亏损36.79%—12.55%之间。亏损人数为537名,占总人数的17.54%。这个数据说明,牛市行情中,一样会较多人出现大比例亏损。投资方法与能力对投资者影响非常大,行情的影响力可能在第二位。行情有利对投资能力强的人,有较大的帮助作用,尤其是短期盈利能力方面以及准确率方面。对比前不久新浪网举办的一次投资大师赛,当时处于熊市末段,亏损的人数多于盈利人数,盈利显著的人数极少。但能力强的投资者,还是可以寻找到盈利方法。
第二组数据:盈利水平超过上证指数的,有397人,占总人数的12.97%。这个数字,比起亏损的人数还要少。这说明,在投资者中,常态分布大致也应该是这个水平,能够跑赢指数的人,不会超过15%。当然,这里所指的,是采用短线或者波段、集中持股投资方法的投资者。
第三组数据:盈利水平高于上证指数盈利一倍的,只有82人,占总数的2.68%。这个数据说明,股市中优良水平的投资者,比例不高于5%。任何一位普通投资者,不要对自己能够获得优秀收益率有过高期望值。
其次,我们对其中成功的投资方法进行一些总结与介绍。
虽然说是模拟盘,但依然能够体现投资顾问的理论水平与实战水平。假设在实战中,投资顾问能够克服客户造成的心理压力,也应该能够获得同样的收益率。所以,对其中一些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总结,有利于一些采取同样投资方法的投资者参考。
最流行有效的投资方法:强势股短线
以目前的第一名、第三名为代表,绝大多数前100名投资顾问,都采用强势股短线操作的方法。本人选择了其中较多案例观察,还没有发现真正的采用组合型类似基金投资方法的投资顾问。虽然,每个投资顾问使用这个方法时有些差别,但基本上属于同类。下面,我们对其共性做一个分析。
一是,普遍持股时间很短。买入股票后,持股时间通常在一周以内,特别是第二日表现不佳的股票,很容易被抛售。但如果第二日表现较好,持股时间会有所加长。这个特征说明,做短线,时间短有两大优势,一是可以保证周转率高,有效的利用资金,二是可以快速回避选择错误的股票,及时进入短线能够快速上升的股票。在选择错误的股票上多停留一日,就是一天的时间浪费。
二是,普遍有大量的小幅亏损割肉卖出操作。很多普通的投资者,对于小幅亏损卖出,通常是不能接受的。其原因,是他们认为连续亏损卖出,亏损的比例会非常大。但是这些优秀投资顾问的表现,说明了小幅亏损卖出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由于是短线交易,投资顾问选股的时间通常不会太长,也不可能太深入,所以,必然伴随着较多选择股票错误。因为处于牛市中,通常,选择错误发生后,次日会一定出逃机会。这个时候,当投资顾问发现自己选择错误后,如果采取不认错的方式,就势必会导致拖延,从而失去进入真正强势股快速盈利的机会。
小幅亏损卖出次数占总交易次数多,同时也说明了另一个问题,即使是优秀的投资顾问,在很短时间内迅速找到正确的强势股,成功率也不高,一定低于50%。但由于能够及时发现错误、承认错误,通过小幅亏损卖出的方法,迅速纠正错误,从而获得进入强势股的盈利机会。
三是,真正盈利的实现,普遍都来自
于较少次数的大幅盈利股票,这些股票,基本上都是非常强势的股票。联创节能、秦岭水泥等有代表性的股票,很多优秀投资顾问都参加过。这个现象说明,做短线投资,不进入强势股,对于大多数来说,几乎就意味着不能盈利。俗话说,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反过来,经常进入强势股操作,多少总能获得一些利润。如果经常把资金停留在弱势股或者没有生气的股票上,就意味着短线不是无利可图,就是可能亏损。
第二种盈利模式:
重仓持有强势股,大幅盈利后卖出
以第二名、第四名为代表,有少数优秀投资顾问采取这种投资方法。第二名,在一开始,在联创节能最后一次大跌之前,就重仓买入。该股破位下跌后,该投资顾问的净值损失较大。但是,坚持持股之后,终于迎来巨大的涨幅。第四名也是类似的模式,在天津磁卡还没有跌倒底之前就重仓买入,形成短期间较大亏损,最后迎来大幅盈利机会。还有一位投资顾问,一次重仓一只股票,等待该股涨幅达到20%左右才卖出,亏损不卖。连续成功几次,就获得了超额的收益率。
这类投资者,功夫显然与第一类投资者不同,主要体现在选股上。如果选股能力不强,或者选出股票后没有信心持有,都将造成失败。值的对比的是,第一名在一开始也买入了联创节能,但在破位时就卖出了。他通过其余股票的短线,同样获得了持续盈利。显然,第一名的功夫,在于短线趋势控制欲选择,而第二名,则是对股票深入了解。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类投资顾问。
我们对以上两类盈利模式,都应该有较客观的评价。既要看到其优势,也要看到方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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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影响下,我国金融市场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资本市场存在如上市公司质量不高、财务信息造假、监管不严、行政化严重等问题[1],导致其在金融结构、市场机制、市场深度、市场文化方面距离成熟的资本市场还有一定的差距,市场波动性较大,因而证券投资的风险管理问题就比较突出,而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度量方法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马科维茨的均值―方差模型的提出是金融风险进入量化时代的标志,但是该模型假设条件过于苛刻,其实际应用受到很多学者的质疑,之后又有学者提出其他方法,到目前为止有半方差度量法[2]、VAR度量方法[3]、ARCH度量方法[4]、β系数度量方法[5]等。但是这些风险度量方法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如半方差只说明收益率的偏离方向,没有反映证券组合的损失到底有多大[6];而VAR度量方法是在假设收益服从正态分布的条件上成立的[7]。实际中证券的收益率是不服从正态分布的,有必要寻找一种广泛有效的风险度量方法。从内涵上来看,熵是不确定性的体现,并且在度量过程中无需对分布做任何假设,因此本文提出将熵理论引入投资组合模型中,来寻求更加实用的组合选择工具。
许国志、李凤章[8]将熵与决策行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相联系并用于决策分析中。顾昌耀、邱苑华[9]提出将熵引入到贝叶斯决策中,改进和完善已有信息价值度量,丰富和发展了贝叶斯决策理论。在理论引入基础上,很多学者建立了自己的模型。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计算每只股票的熵来代表每只股票的风险,并对股票风险进行排序,筛选出适当数量的股票进行组合,但是这种方法并没有给出最终的投资方案。姜丹、钱玉美[10]建立效用风险熵模型,考虑了随机事件客观状态的不确定性和结果价值两方面的因素,并且说明了用熵衡量风险的合理性。杨继平[11]通过期望―效用决策模型对股票进行筛选排序,并与二阶随机占优准则做了比较,得出期望―效用决策模型更具有实用性的结论,但是该模型计算量巨大并且未考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袁博[12]建立最单纯的熵模型,并引入调节因子来度量股票投资风险,对原上证50的50只股票进行风险排序,筛选出20只目标股票。实证研究得出,熵模型在度量股票投资风险具有高效、便捷、实用性。另外一种方法是根据熵的定义,直接给出投资组合的熵值表达式,确定投资方案,但是这种方法没有考虑个股风险对于投资方案的影响。李华[13]利用熵的最大熵原理改变组合投资的目标函数建立了模型。李江涛[14]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考虑交易费用、限制约束、最小交易单位以及限制卖空等几个条件,构建了均值―熵模型,该模型与我国真实股票市场相接近,与实际更相符,但是没有通过具体数据进行实证研究。
综上,国内学者对于熵理论对金融风险的度量和管理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建立模型时单独使用个股熵值排序筛选法和计算组合熵值确定投资方案这两种方法,所以各模型都有不可避免的弊端,因此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用投资比例加权个股的熵值来表示系统的风险是一种新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二、均值―熵模型概述
用熵来度量投资风险,对收益率的概率分布没有要求。在实际的证券市场中,各风险资产收益率的分布并不是确定的,投资者只关心的是实际收益率小于期望收益率时所面临的风险,因此用熵度量投资风险在实际应用中更具有实用性和价值意义。从熵的定义来看,熵描述的是一个系统的无序程度,而信息熵是将系统的无序程度与信息量有效结合,信息熵的数值越大,表明该值包涵的样本的信息量越大,样本的不确定性程度就越小。风险本质上看是表现投资者收益率的不确定程度。选择用信息熵来度量投资风险具有更加完善的理论基础。熵表现的是收益率概率分布的多阶矩特征,能涵括更多关于分布的信息,相比只能反映分布二阶矩特征的方差,能更加准确地衡量投资者面临的全部风险。用熵衡量投资风险更符合客观现实,误差更小。根据熵的定义及其性质可知,用熵函数度量投资风险与投资者对于风险度量的理解是相一致的,基于熵测度风险的资产风险排序,相比用方差度量更具有合理性。
根据信息熵的定义可知,单个证券的熵值可用H(X)=∑ni=1-pilnpi求出,可将此公式定义为证券的初始熵值,但是根据信息熵的性质可知,由于各证券的收益率不是相互独立的,因此不具有可加性。常用的办法是将证券的熵分解成受市场影响的系统风险熵和非系统熵。王博[17]提出用β系数加权的市场收益率的熵和残差项的熵的和来表示单个证券的熵,具体表示为H(S)=βH(rm)+H(εi),但是该模型假设残差项和市场收益率是不相关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残差项和市场收益率是有一定关系的。所以在此基础上,引入条件熵对此模型进行改进。所有单个证券的收益率对市场收益率的条件熵都是独立的,这样单个证券的熵就能相加。单个证券的熵值公式表示为:
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H(S)反映的是某资产的风险程度,H(S)的值的大小与其风险程度是正相关的。
基于以上单个风险资产的风险度量公式,可定义投资组合的熵值公式:
设投资者投资于n种证券,第i(i=1、2….n)种证券的投资比例为xI,∑ni=1Xi=1,0≤Xi≤1(i=1、2….n)。则n种证券的组合投资风险为:
理性的投资者总是希望在一定的收益下,投资风险尽可能的小。从这方面看还需加入一个约束条件使得证券投资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大于等于某一给定的值,得到的均值 ― 熵模型为:
三、均值―熵模型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择
由于投资资本的有限性,投资者在选取投资组合时既要兼顾分散风险又要考虑自身资本承受能力,因此投资组合中的股票数量不宜过多。由根据风险分散和投资组合原理以及对中国股票市场的调查研究得出的经验法则[12]可知,当投资组合中的股票数量超过12只时,组合对非系统风险的分散作用开始减弱。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可以选择10只股票,此时组合对非系统风险的分散作用较大。
从深证100中涉及金融、能源、交通、地产等行业中选取成长性好、业绩高、收益率稳定的10只股票进行研究[15]。所选股票见表1。
为了保证数据序列的平稳性,选择使用股票的对数收益率来研究。为了保证模型的时效性,选取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日的日收益率来研究。表1选取股票名称及代码
(二)数据处理
我们可以根据这10只股票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日的收盘价数据分析来推断其未来的收益趋势,股票的对数收益率定义为:
rit=lnpit-lnpit-1
(7)
公式中,rit表示第i只股票在第t个交易日的对数收益率,pit,pit-1表示第i只股票在第t-1,t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在进行计算之前,通过计算收益率序列的均值、标准差、偏度、峰度及正态分布检验统计量来了解各只股票收益率序列的基本统计特征。各股票相关统计特征值数如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各股票收益率的均值都在零附近,峰度远大于正态分布下的K=3,表现出显著的尖峰厚尾的特征,且各股票收益率的J-B统计量都远大于零,说明收益率序列不服从正态分布。
作为时间序列,尽管不服从正态分布,但是仍有必要检验序列的平稳性,平稳性检验最常用的是ADF检验,各股票的单位根检验的数据如表3:
从表3可以看出,在置信度为0.05的水平下,10只股票的收益率序列都通过了平稳性检验,可以进行进一步的熵值计算。表3ADF统计
(三)数据计算
根据股票日收益率的定义可求出每只股票的对数收益率序列,并将区间[min(r),max(r)]等分10个小区间,并用频率来代替概率,这样可得到10只股票收益率的分布率和每个区间的样本均值,如表4所示,每只股票的第一行为频率,第二行为中间值:
根据以上概率分布,可求出每只股票的期望对数收益率和初始熵值,具体如表5和表6所示:
各股票初始熵值与其方差的对比如表7所示。从表7可以看出,用熵衡量风险与用方差衡量有类似的效果,基本符合熵越大,方差越大。但也有一些不同,验证了研究熵度量风险的必要性。
运用同样的方法求深证100指数的概率分布,来代表市场收益率的概率分布。具体结果如表8所示:表7初始熵值与方差对比表
接下来计算在给定收益率的条件下,用熵值衡量风险与用标准差衡量风险的区别,可以通过计算一定收益率水平下,要使得投资组合的风险最小的各个股票的组合情况。
利用MATLAB中的优化工具箱可求解公式(6)这一线性约束问题,求出均值―熵模型下10只股票的投资比例,如表12所示:
为了方便比较,我们可以求出相同收益率水平下,均值―方差模型的投资比例,具体如表13所示:
通过对比均值―方差模型与均值―熵模型在相同收益率下的投资方案,可以看出,在收益率由低到高的过程中,两种模型都会选择用收益风险比较大的中金岭南(000060)代替华联控股(000036),可见新旧模型存在相似的选择过程。但是用熵度量风险的新模型计算出的投资方案中只通过两只股票来分散风险,而传统方法得出的最有投资组合中包括了更多的股票。
四、结论
(一)用熵来度量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从实证过程可以看出,股票的熵值不依赖于某种特定的分布,只要确定收益率的分布,便能求出股票的熵值,因此熵值是一种理想的股票风险度量手段[16]。
(二)均值―熵模型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简单的投资方案
从以上的实证结果可以看出,在相同收益率下,用均值―方差模型计算出的最优投资组合中包含的股票数量更多。虽然从理论上来讲,选择的股票越多,分散风险的效果就越明显,但是过度分散不仅不会降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反而会因为信息成本等其他成本的增加提高风险。而基于熵度量风险的均值―熵模型提供给投资者的最优方案中包括的股票数量更少,更加简洁,可以减少交易费用和管理费用,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三)模型评价
1.模型优势
(1)使用熵代替方差衡量投资组合的风险,不需要对收益率的分布做任何假设,是一种对客观概率的正确描述和无偏估计,代表风险的熵值的大小只与收益率的概率分布状况有关,这就克服了使用均值―方差模型必须假设收益率的分布是正态分布的缺陷。因此,均值―熵模型在使用时更具有实用性。
(2)熵在度量风险时与方差的效果是相似的,但是熵可以描述收益率的多阶矩的特性,相比方差只能表达的二阶矩的特征,熵能提供更多关于收益率的信息,因此能更加准确地衡量不确定程度。投资者确定各个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的过程是复杂动态多变的,用熵来衡量投资组合的风险更加合理。
(3)虽然增加投资组合中的资产数量能够有效分散系统风险,但是过度分散反而会降低组合收益。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均值―熵模型能够在相同收益水平上,提供给投资者更加简单精炼的投资方案。包含股票数量较少的投资方案,能在分散风险的基础上有效降低管理费用和交易费用,从而降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
2.模型的不足之处
(1)本文提出的均值―熵模型,在数学方面欠缺严谨性,没有证明过程。
(2)整个计算过程过于繁琐,需要进一步通过计算机仿真,增强模型的实用性,为投资者选取资产组合提供便利工具。
(3)由于熵的值只跟变量的概率分布有关系,并不受其取值的影响,不能表现出投资者对于风险的主观反映,因此熵对风险的描述欠缺全面性。
(4)在整个分析过程中,没有考虑税收和交易费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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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看起来这一条超简单,但是要吃透这句话,是有深度的。举个例子:
甲是超保守。有10万元存款,全放在银行,只买些国债,年回报10%。两年后,变成12万元。
乙是超冒风险,也有10万元存款,全买股票。2006年赚了60%,2007年亏了35%。两年后,还是10万元,没赚没亏,白干两年。
看上去第一理财规则“先不要亏本”好像简单。实际上是相当重要的环节。很多富翁都会采取避开所有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方式,其实就是守住了这条规则。投资者应该一步一个脚印,不要冒进,每年稳定增长,细水长流,这样远比暴发户高明。
正确理财规则之二:年年赚
美国首富有个理财规则:年年赚,每年投资回报都要超过10%。以他的操作经验,他平均每年回报25%,三年翻番。没有一年亏,维持了70年。
用我们普通人做例子:现在35岁,有20万元人民币存款的人为数不少。按照以上的稳定操作,年画报25%的话,3年翻番,请看看以下的成绩。
开始:35岁有20万元,保持年增长25%
6年后:41岁变成80万元:
12年后:47岁变成320万元;
18年后:53岁变成1280万元;
24年后:59岁变成5000万元。
所以,千万不要小瞧你的20万元存款,如果经营得当,20年后,你也可以变为千万富翁。
常见错误投资方法之一:乱抢打鸟
很多投资者由于不知道买什么为好,道听途说,于是每样买一点。20万元,购买了20支股票或基金,每支1万元。一年后的结果往往是:10支赚钱,10支亏本。成绩平平,甚至只是拉平,半点儿都赚不了。
投资讲究准确度,赚钱的股票或基金。一支便足够。一支赚的股票或基金,可以不断加码,不用再去选别的了。要记着,选一支新的股票或基金,有一半机会出错;反之,多选多错。
常见错误投资方法之_二:相信高回报计划
“高回报计划”有很多种方式出现:炒外汇、炒黄金甚至种树计划等等。它们都有一个明显特征,就是标榜:低风险,高回报。
由于起了“贪婪之心”,大部分人很难抵挡住它们的诱惑。但是,这个世界上哪有高回报而低风险的投资――高回报只表示高风险,你很可能会血本无归。
记住:高风险,即是你会全赔的意思,不碰为妙。
常见错误投资方法之三:长线能赚
在我20年的理财顾问生涯里,客户最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买的那支优先股票,能否长线持有?
市场上亦有很多参考资料:一些书籍偏向于理论,都赞成“长线投资”;另外一些书籍,较重图表分析,都教导人去操作短线投资。
长线、短线?谁对、谁错?
从逻辑面来分析:
1、假如股票市场是10年大牛市,那么长线能赚钱是对的。
2、假如市场是大熊市,长线同样是一塌糊涂。
篇6
趋势技术投资:这种方法成功的原因在于金融市场中的羊群效应和投资者的心理,造成的结果就是不论涨跌,趋势延续概率永远高过趋势改变的概率,用这种方法交易将像是在用自己动过手脚的筛子赌博,掷出自己需要的点数的概率要高过其它的可能,长期来看肯定是获利的。
博弈投资:是指散户、“庄”、大股东,政策这四种力量互相间的博弈。它是种完全忽略股票投资价值的方法,也是行为金融学最明显的体现,出现博弈获利空间通常的前提是强势力量发生违规,证券监管体制越薄弱,博弈行为可能的机会就越大。
在这四种理念的指导下,各自又衍生出无数的投资策略。我的理解是:这四种理念并没有对错好坏之分,基于这四种理念所衍生出的无数投资策略也是一样,投资要参考多方面的因素,这四种因素都要参考。
2关于系统的两个结论
(1)系统必须有一定的漏洞可钻,可以让投资者以某种投资方法获利,这是吸引外部资源不断流入的前提,这是证券市场生存的基础。
(2)这些漏洞有自然修补性,即不可能有大量的投资者能长期从这些漏洞中获取大量的超额利润,否则证券市场便会灭亡。这使得大多数投资者不能够获取超额利润,作为整体,投资者是向证券市场输送资源而不是获取资源,这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
3巴菲特的价值投资方法与趋势投资
格雷厄姆之后,分析当前价值方法的失效导致了对成长概念的追逐,这是广义的价值投资。其中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便是巴菲特。巴菲特采用的是对企业未来长期价值的判断方法,与格雷厄姆的方法有了相当的不同,即加入了自己对未来的判断。很多人把巴菲特的成功归结于纯粹价值投资理念的胜利,得出结论说只有价值投资才是投资正道。但事实恰恰相反。以价值投资长期取胜的著名投资家寥寥无几。
巴菲特的价值投资方法在流传了这么多年以后仍然能够获得超额利润,说明一点,就是他的方法具有不可复制性,否则大量类似方法的采用就会导致该种方法的失效。在我看来,巴菲特的投资天才和超前判断力是其成功的根本因素。实际上,对真正成功的价值投资起作用的是个人的战略视角和超强判断力,这是极少数天才投资家才具有的,因此,也仅有极少数天才投资家才能够稳定的用价值投资获利。这就说明,要么大多数职业投资人和普通人理解的价值投资离真正的价值投资相去甚远,要么价值投资方法本身是个伪概念。
趋势投资也是一样,国外的期货外汇基金对自己的技术模型都是保密的,因为模型在预测走势时忽略了自身预测对于走势的影响,技术模型被更多的投资者运用之后会改变股票原有的走势,造成依靠此模型的判断越来越不准确。
4总结
所以虽然国内的投资者普遍将价值投资视为成熟市场的标志,但我认为价值投资只是成熟市场的过渡,真正成熟的市场应该是投资策略多元化的市场。
篇7
史文森没有受到捐赠基金传统投资方法的影响,他邀请老同学迪恩与他一起并肩作战,两人花了数年时间评估各种投资组合,考虑不同的投资战略。在与耶鲁投资高层多次沟通之后,史文森终于决定将他们研究的投资组合理论付诸实践。 创新利用投资组合
史文森和他的团队设计了一种更多样化的投资组合,在原有的基础上引进了其他资产类别,包括国外市场、自然资源以及其他的套利基金和私人股权基金。在他的《非传统的成功》(Unconventional Success)一书中,史文森就这种多种资产类别的投资方式作了重点说明,它由以下六种资产类别构成:
国内股票30%
国外成熟股票15%
新兴市场股票5%
不动产和自然资源20%
美国国库券15%
美国通货膨胀保护债券(TIPS)15%
这种多元资产组合证券的投资方式,与传统的公司、大学或者教会捐赠基金的投资方式有天壤之别。史文森将投资方案中债券的比重由先前的70%降到了30%,且调整后债券中的一半都是美国通货膨胀保护债券。与之相对应,史文森将股票的比重由原来的30%增加到50%,同时还大幅投资国外证券产品。他坚信这种非传统的投资方式可以战胜股市,而且风险比较小,因为组合里的各种资产是“不相关的”。
在《非传统的成功》一书中,史文森提出了三条较为普遍适用的建议:
一、投资多元化,可覆盖上述建议的六种资产分类;
二、根据最初的权重,定期重新平衡一下上述六种资产的投资结构(一年一次或两次);
三、重点关注成本低的指数基金和交易所交易基金。
史文森坚持自己的投资组合理念――股票偏好+多元化+另类投资,而这种降低波动性、提高收益率的方法,的确让他获得了巨大成就。而他有效运用竞争、激励、企业家精神以及市场准则,所主导的“耶鲁模式”使自己成为机构投资的教父级人物。从他上任至今,耶鲁基金每年收益大幅超越市场,价值增加200多亿美元,遥遥领先于美国同行,是世界上长期业绩最好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慧眼识才守正用奇
史文森的成功不仅归功于他科学的投资战略,对人才的大胆使用也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2003年哈佛经济学家JoshLerner的研究表明,耶鲁捐赠基金在1998-2002年中一大半的优异表现,都得归功于史文森所挑选的基金人才。
史文森将耶鲁的捐赠基金分给上百名基金经理帮他打理,包括几十只对冲基金。他特别善于挑选聪明优秀的基金管理人,也非常偏爱有品格、有才能、有激情的人,尤其是那些把自己的钱大量投入到自己管理的基金中的经理人。
有人用“守正用奇”来概括史文森在他《机构投资与基金管理的创新》中的理念。“守正”首先体现在投资管理者的品格上,即受托人应如何服务于受益人的需要等问题。而史文森30年如一日为耶鲁工作,无视外界的高薪诱惑,正是体现了一个受托人“守正”的职业品德。在他对外部经理的选择上,亦是将品格放在第一位,这也有力地保障了耶鲁的利益。
而他独到的识人能力也帮助他避开很多次风险。据说,有一些看起来完美的基金经理人被他拒绝,尽管资历颇深,尽管回报上乘,但几年过去,恰恰证明史文森当时的决定是正确的。
史文森凭借对投资理念的执着,对人才的大胆使用,在长期获得高回报率的同时,每年为耶鲁提供40%左右的财政支持。耶鲁投资模式中一个显著的成就,是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机构投资流程和不受市场情绪左右的严谨的投资原则。史文森强调的基本概念是:追求风险调整后的长期、可持续的投资回报,投资收益由资产配置驱动,严格的资产再平衡策略,避免择时操作。恪守这样的投资准则,可以使投资者在瞬息万变、充满机会和陷阱的资本市场中,克服恐惧和贪婪,抓住投资的本质,获得合理的回报。这就是所谓的“管理好风险,收益自然就有了”。
史文森1985年开始管理耶鲁捐赠基金时,它只有不到10亿美元,那一年他们用来维持耶鲁运行的资金是4500万美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耶鲁捐助基金超过160亿美元,而这一年他们花了11亿美元来运作耶鲁,25年间发生了巨大的积极变化。
摩根士丹利的前任投资策略家巴顿・比格斯称,史文森为“在一个充满了自我推销式偏执的职业中的一位哲学王子”。浑身散发着学者气质的史文森教授,很难让人把他和基金掌门人联系在一起。 大卫・F・史文森的投资智慧
有三件基本的事情你可以做,来影响你的收益:
资产配置决策
决定在投资组合中包含哪些资产,以及你将以何种比例持有这些资产。
择时交易
假设国内股票很贵、外国股票很便宜,你打算持有更多外国股票、更少国内股票,用短期投资去赌长期目标,这就是择时交易。由于偏离你的长期目标而获得的回报,归功于择时交易。
证券选择
①如果你通过购买指数基金,按照市场的比例购入市场上所有的股票,那么你证券选择的回报为零,因为你的投资组合的表现会和市场的一样。
②如果你决定要尝试去战胜市场,那么一系列赌注会决定证券选择为你带来的回报。
(如果你认为福特的前景比通用汽车公司更好,你想要增持福特的股票,减持通用的股票。)
如果结果证明这个赌注下对了,那你就由证券选择获得收益;假如结果与之相反,那你就由证券选择而亏损。
③如果你不出钱,那这就是场零和博弈。
篇8
[论文正文]:
保险投资是现代保险业存在与发展的关键。与此同时,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一方面要求保险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另一方面要求保险投资的盈利性。显然,这三者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而它们的协调需要法律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即法律应当为保险投资监管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下同)、《保险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保险法律法规,但由于限制过紧,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7次利率调整,使保险业发展带来新的问题,尤其使寿险业的利差损进一步扩大,因而,政府曾多次调整保险投资方式,1998年先后允许同业拆借、购买中央企业AA+公司债券,但仍解决利率下调对保险公司带来的压力,尤其难于解决寿险公司日益扩大的利差损。基于此,1999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基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这是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发展我国保险业的重要步骤。
我国目前面临着加入WTO,这要求我国保险业参照国际准则;同时,已进入21世纪,由于各国的金融改革,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也给我国保险业带来了新的机会与挑战,这也迫使我国的保险监管应与国际大趋势相接轨。本文拟在比较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之特点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拙见。
一、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的一般特点
纵观海外许多国家或地区保险法及细则对保险投资的规定,尽管早期工业国或后起工业国和地区的投资方式及演进的阶段不同,但仍然存在以下几点带有共性的特点值得我们思索:
首先是确认和保证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的多元性。在美国、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以及我国的台湾和香港的法律规定中,均规定了多种保险投资方式。这些方式具体包括: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英国则通过司法实务确认保险投资方式的多元性。由于投资方式多样且较灵活,使得不同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投资方式,将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从而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并进一步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其次是保险投资比例的限定性。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在注重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同时,也规定了投资比例。如美国纽约州、日本、德国、我国台湾等均有这方面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不仅涉及了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而且规定了某一投资方式投资与有关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这样,前者有效控制了有关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后者有效控制了有关筹资主体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投资比例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阶段而调整。如日本,在保险投资方式比例方面:存款从1947年的1/3,调整为1956年的35%,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拆借贷款从1947年1/20降为1956年的5%、1958年的29%,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地方债券,从1947年的20%至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公司债券,从1947年的2/3,1987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股票则自1947年至1998年始终规定为30%;不动产则自1947年至1998年始终规定为20%。
第三是关注寿险投资结构的不同性。保险投资的结构因产寿险不同而不同,产险业投资要求的流动性优于寿险,而寿险的盈利性和安全性优于产险业。法律的规定显然要有所体现。比如,美国纽约州的保险法律在规定保险公司投资的形式和数额的同时,对人寿保险公司与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确定了不同的原则。在纽约州保险法中,适用于寿险公司的投资法以谨慎标准为原则,而适用于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的投资法则主要以“鸽笼式”方法为原则。
第四是加强证券投资的管理。在保险投资的发展过程中,证券投资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上升,总的趋势是投资的证券化,但不同类型的国家或地区有所不同。早期工业国的保险投资已基本证券化,并且,在债券投资中股票和公司债券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股票的比重则快于公司债券上升的比例;而后起工业国则还有一个过程。如在美国寿险资产中,贷款所占的比重,1917年为47.6%、1930年为55.1%、1940年为29.4%、1950年为28.9%、1985年为27.4%、1990年为23.6%、1995年为14.4%、1997年为12.2%;不动产从1917年的3%降为1997年的1.8%;有价证券则从1917年的44.2%上升为1997年的73.1,其中,股票投资的比重从1917年的1.4%上升到1980年的9.9%,在稳定10年后,1991年上升为10.6%,1997年为23.2%;公司债券的比重从1917年的33.2%上升到1980年的37.5%,其后1990年上升为41.4%,其后直到1997年为41%左右波动1。这种保险投资的证券化是同美国资产的金融化相联系的,而这种资产的金融化,同保险业(尤其寿险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要求的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密切联系的。
后起工业国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共同特点在于:在二战后才开始发展,起点低、发展速度快。国家为了加速经济发展,在强调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同时,也强调社会性,保险投资对推动经济的高速增长,起了重大作用。其中,日本保险投资在促进经济高速增长,使日本的经济跨入经济强国后,其保险投资由贷款为主逐步转向证券投资;而韩国的保险投资结构的现状与日本八十年代初期相似,正处于转化中,我国台湾寿险业贷款比重也较高,但不动产的比例较高,这与台湾不动产稳定增值有关,同时,从动态看,有价证券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这说明,后起工业国或地区的保险投资结构演进为由直接投资向证券投资的演进是与其经济发展密切联系的。
日本作为后起工业国,80年代以前其投资比例依次为:贷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存款;而80年代以后,有价证券和存款的比例呈上升趋势,贷款和不动产投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1986年证券投资占第一位,贷款退居第二位,1984-1986年存款上升至第三位,不动产退居第四位。其中,从1975年至1996年间,寿险业的投资中,贷款从67.9%下降到34.6%,有价证券从21.7%上升到50.7%,不动产从7.9%降为5.2%,其他资产从1.4%上升为6%。在此期间,1986年是个重要的转折点,有价证券的比例首次超过贷款的比例。日本保险投资是同该国经济发展的过程相联系的。就其过程的特点看,主要有:首先,注重保险投资的经济效益。20世纪50-60年代,日本侧重发展重工业,重工业经济效益较好,于是保险公司投资于机械制造和化工工业;70年代末80年代初,转向以轻工中小企业为主,同期寿险公司短期贷款占61.7%,后来证券投资效益好,又转向证券投资,1975年为21.7%,1984、1986、1996年分别为35.1%、41%、50.7%;贷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率由1975年的67.9%,下降为1986、1988、1996年的39.2%、30%、34.6%。其次,关心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包括向新型产业投资、投向社会公用事业、社会开发性投资、为扩大生活消费投资;同时还注意扩大海外投资。
韩国的保险法所规定的保险投资方式有:有价债券投资、不动产投资、贷款或汇票贴现、对金融机构的存款、对信托公司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信托、财政经济部令制定的类似前述第1-5项的方法。并于第15条规定各类投资比例为:对股票的投资不得超过总资产的40%;不动产投资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5%;保险公司购买同一公司债权及股票或以此为担保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对同一人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3%,对同一物件为但保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对同一企业集团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对同一企业集团发行的证券及股票持有量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外汇、国外不动产及外汇证券的持有量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中小企业(风险企业除外)发行的股票持有量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保险公司持有或作为贷款担保的同一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总发行股票的10%,但持有国外法人的股票时,可以例外。对增强保险财产运用的健全性和效率性有必要时,金融监督委员会可按保险业务的种类和保险公司的财产规模,在第一款规定的各种财产利用比例的十分之五范围内下调其比例。
韩国寿险业自1950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迁,其保险投资中,不动产投资从50%以上降到了1997年的8.5%,其中,配合政府经济发展计划,以及鼓励出口发展重工业,寿险业资金运用转向投放资本市场及放款。目前韩国保险业法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规则规定各项资金运用投资对总资产比率为:股票不得超过30%;不动产投资为15%或以下(10%为营业用,5%为投资用);现金及存款为10%或以下。上述规定韩国政府鼓励保险公司多放款给房屋专项贷款,以及中小企业贷款2。韩国保险投资结构的变化为:韩国寿险业投资中,其结构的顺序依次由1981年的贷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现金及存款转变为1997年的贷款、有价证券、现金及存款、不动产。尽管有价证券的比重从18.5%上升到27.2%,贷款从62.8%下除为48.5%3,但仍然以贷款为主。
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投资结构的演变过程因产寿险而不同。从1991年至1997年,在财产保险业的投资中,其投资的结构顺序依次为: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抵押贷款、贷款。其中,银行存款57.58%降为54.04%、有价证券从17.36%上升为31.74%、不动产从21.11%降为11.2%、抵押贷款从3.96%降为3%,其中股票从7%上升到19.45%,这说明产险业保险投资仍然以银行存款为主,这同财产保险主要属于短期业务要求投资流动性较强有关。寿险业投资中,投资的顺序依次为:贷款、有价证券、存款、不动产、国外投资和专案运用及公共投资,从1986年至1997年,其投资比重分别变化为:贷款从31.29%上升为35.05%、银行存款从23.77%上升为28.03%、有价证券从17.36%上升为28.03%、不动产从27.19%降为10.61%、国外投资从1989年的0.02%升为2.22%、专案运用及公共投资从1994年开始的1.95%上升为2.67%。其位次的变化为:有价证券由第三位上升为第二位、银行存款由第二位下降为第三位。这说明寿险业保险投资中有价证券的比重上升,但仍然以银行贷款为主。
由此可知,后起工业国和地区的保险投资与其经济发展密切联系,在经济发展初期,保险投资中,贷款的比重较高,一方面对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带动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这些投资项目的高回报,带来了保险投资的高盈利。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保险投资由贷款或不动产转向有价证券投资为主,日本的情况,说明了这一点。韩国的现状与日本发展的过程相似,韩国经济仍然处于日本当年起飞阶段,贷款比例很高;台湾寿险投资贷款、房地产比例也较高,这是由于这一阶段这些项目投资盈利性高。但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金融市场的完善,也将逐步向证券化投资过渡。
第五,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不少国家和地区就保险资金运用的问题,注意从法律规范上较为详细地加以规定。如日本不仅在《保险业法》中规定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范围,同时在《保险业法施行规则》对其作出具体规定;我国台湾在《保险法》有关保险投资规定的基础上,相继制订了《保险业资金之专案运用与公共投资》、《保险业资金之专案
运用与公共投资审核要点》、《保险业资金办理国外投资限制》、《保险业资金办理外投资内容及范围》。它构成了由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轮廓,由特别法作出具体规定的立法模式。这样便于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既保持法律的持续性,同时又具有灵活性。
二、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几点思考
基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所处的起飞阶段,同时处于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投资工具有限、规范交易的制度及组织有待完善,对投资市场的监控和引导乏力。因而一方面基于我国实际,另一方面借鉴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的考察,本文认为欲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应当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应当确立在安全性的前提下保护保险公司实现尽可能多的盈利的指导思想。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投资应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达到尽可能多的益利。因为保险公司也是企业,在确保其资金运用安全的条件下,要以盈利为目标,从而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样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且有利于其偿付能力的增强。
第二,完善投资环境。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应包括有效的投资工具、公平交易规则以及保证这种制度有效贯彻的组织,即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交易方式的灵活化、投资监管的有效化,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和畅通。
(1)完善投资工具。由于保险投资涉及不动产投资及金融市场的投资,因而,投资工具包括不动产投资和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场的投资是保险投资的主体,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关重要。其投资工具包括:债券、股票、票据、贷款、存款、外汇。其中:票据属于短期金融工具,分为汇票、支票和本票;债券和股票属于中长期金融工具,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证券,政府债券分为公债券、国库券和地方证券;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应该是长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结合体,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不同层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资者选择,可利用灵活多样的投资工具,有利于保险投资者的选择,进行投资组合,也有利于提高其变现能力。就总体而言,保险公司应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业务的特点选择投资工具。如在金融市场尚不成熟时,应选择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投资工具。但寿险投资则宜选择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较高的投资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动性。同时,应建立与投资工具相配套的避险工具,如期权交易、期货交易,以防范和分散投资风险。
(2)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票据法、但保法等,从而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
(3)理顺投资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关系。法律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实施。为保证有关投资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来保证。这些组织包括保险投资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司法机构,如投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机构,并且保证这些组织的合理分工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办事,切实保证投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法律规章之上。
第三,确认和保护保险投资主体在保险投资方式上有一定的选择权。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腾飞阶段,金融市场发育不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缺乏,而这些产业投资回报率较高,应允许保险投资主体有权实施抵押贷款或有区域选择的不动产投资;无限度的政府证券投资、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债券投资和限制较严的股票与公司证券投资。当然,银行存款在目前及未来依然是必要的。从长期来看,待我国经济发展到较发达国家行列、金融市场发育完善,则可转向证券投资为主,那是比较长远的事。
第四,在立法上,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控制投资比例。从法律监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资方式规定的同时,如允许投资于有价证券、不动产、抵押贷款、银行存款等,同时应规定投资比例4。前者是为了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多种投资方式,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可供选择的灵活的投资工具,从而,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了条件,当然,也为理智的保险公司投资者提高投资组合来控制风险提供了选择机会;后者则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这一比例分为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方式比例规定了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这就有效控制了有关高风险的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主体比例有效控制了有关筹资主体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主体比例,也应按投资方式的风险情况分别对待,对于高风险的筹资主体、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其比例应低一些,如购买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债券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的不动产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每一公司的抵押贷款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于较安全的投资方式但存在一定风险的筹资主体,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银行不得超过投资的10%。保险投资必须强调盈利,因为能够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由于某项投资报酬是该项投资所具风险的函数,如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加以限制,势必趋向风险较大的投资,以期获得较大的报酬,而危及保险企业财务的稳健。因为每一种投资方式的风险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资方式伴随着高风险,低风险的投资方式则伴随着低盈利,显然,全部用于盈利性高的投资方式,必将使保险公司面临着全面的高风险,使被保险人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险保障,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为了保证保险投资的盈利性,同时控制高风险,应规定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业均有破产的可能性,无论采用风险大的亦或风险小投资方式,保险公司都会面临着筹资主体对保险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因而,为了控制每一筹资主体给保险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必须规定投资于有关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5。
第五,法律应当对寿险和非寿险的保险投资作出区别性规定。由于寿险是长期保险,许多寿险带着储蓄性,更强调安全性,因而,一般可用于安全性和盈利性高、但流动性较低的投资方式,如不动产、贷款;非寿险是短期保险,要求流动性强,不宜过多投资于不动产投资,而应投资于股票、存款。同时,从风险控制看,寿险公司投资的比例在主体比例方面,应严于非寿险,因为寿险期限长、带有储蓄性,控制主体比例,便于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立法。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愈大,表明保险公司可自由运用的资金愈多,则保险投资方式上可选择盈利性大、风险高的方式。通常衡量偿付能力的指标有:净保费与净资产之比;未决赔款准备金与净资产之比。我国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由于保险监管的核心在于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所以,对保险投资监管的核心在于提高其偿付能力6。
当然,完善投资环境与放松投资限制相互依存。结合我国国情及保险业的特点,二者应同时兼顾,在完善投资环境的同时,适当放松投资管制。而在投资管制方面,实行严松合一,即在充分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严格控制投资比例。这一比例的大小随投资环境的完善而逐步扩大,在投资环境尚未完善的初期,投资比例应该控制在非常小的范围内,其后逐步扩大。同时,在投资比例方面,也应因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区别对待,在初期,主体比例应当控制得更严些。这样既保证了保险投资的盈利性,也控制了投资风险,从而保证我国保险业持续稳健地发展。
【作者介绍】中国政法大学邮编;北京工商大学
注释与参考文献
1资料来源:根据1998《LifeInsuranceFactBook》整理,AmiricanCouncilofLifeInsurance,第109页。
篇9
[论文正文]:
保险投资是现代保险业存在与发展的关键。与此同时,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一方面要求保险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另一方面要求保险投资的盈利性。显然,这三者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而它们的协调需要法律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即法律应当为保险投资监管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下同)、《保险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保险法律法规,但由于限制过紧,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7次利率调整,使保险业发展带来新的问题,尤其使寿险业的利差损进一步扩大,因而,政府曾多次调整保险投资方式,1998年先后允许同业拆借、购买中央企业AA+公司债券,但仍解决利率下调对保险公司带来的压力,尤其难于解决寿险公司日益扩大的利差损。基于此,1999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基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这是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发展我国保险业的重要步骤。
我国目前面临着加入WTO,这要求我国保险业参照国际准则;同时,已进入21世纪,由于各国的金融改革,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也给我国保险业带来了新的机会与挑战,这也迫使我国的保险监管应与国际大趋势相接轨。本文拟在比较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之特点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拙见。
一、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的一般特点
纵观海外许多国家或地区保险法及细则对保险投资的规定,尽管早期工业国或后起工业国和地区的投资方式及演进的阶段不同,但仍然存在以下几点带有共性的特点值得我们思索:
首先是确认和保证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的多元性。在美国、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以及我国的台湾和香港的法律规定中,均规定了多种保险投资方式。这些方式具体包括: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英国则通过司法实务确认保险投资方式的多元性。由于投资方式多样且较灵活,使得不同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投资方式,将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从而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并进一步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其次是保险投资比例的限定性。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在注重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同时,也规定了投资比例。如美国纽约州、日本、德国、我国台湾等均有这方面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不仅涉及了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而且规定了某一投资方式投资与有关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这样,前者有效控制了有关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后者有效控制了有关筹资主体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投资比例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阶段而调整。如日本,在保险投资方式比例方面:存款从1947年的1/3,调整为1956年的35%,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拆借贷款从1947年1/20降为1956年的5%、1958年的29%,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地方债券,从1947年的20%至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公司债券,从1947年的2/3,1987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股票则自1947年至1998年始终规定为30%;不动产则自1947年至1998年始终规定为20%。
第三是关注寿险投资结构的不同性。保险投资的结构因产寿险不同而不同,产险业投资要求的流动性优于寿险,而寿险的盈利性和安全性优于产险业。法律的规定显然要有所体现。比如,美国纽约州的保险法律在规定保险公司投资的形式和数额的同时,对人寿保险公司与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确定了不同的原则。在纽约州保险法中,适用于寿险公司的投资法以谨慎标准为原则,而适用于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的投资法则主要以“鸽笼式”方法为原则。
第四是加强证券投资的管理。在保险投资的发展过程中,证券投资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上升,总的趋势是投资的证券化,但不同类型的国家或地区有所不同。早期工业国的保险投资已基本证券化,并且,在债券投资中股票和公司债券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股票的比重则快于公司债券上升的比例;而后起工业国则还有一个过程。如在美国寿险资产中,贷款所占的比重,1917年为47.6%、1930年为55.1%、1940年为29.4%、1950年为28.9%、1985年为27.4%、1990年为23.6%、1995年为14.4%、1997年为12.2%;不动产从1917年的3%降为1997年的1.8%;有价证券则从1917年的44.2%上升为1997年的73.1,其中,股票投资的比重从1917年的1.4%上升到1980年的9.9%,在稳定10年后,1991年上升为10.6%,1997年为23.2%;公司债券的比重从1917年的33.2%上升到1980年的37.5%,其后1990年上升为41.4%,其后直到1997年为41%左右波动1。这种保险投资的证券化是同美国资产的金融化相联系的,而这种资产的金融化,同保险业(尤其寿险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要求的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密切联系的。
后起工业国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共同特点在于:在二战后才开始发展,起点低、发展速度快。国家为了加速经济发展,在强调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同时,也强调社会性,保险投资对推动经济的高速增长,起了重大作用。其中,日本保险投资在促进经济高速增长,使日本的经济跨入经济强国后,其保险投资由贷款为主逐步转向证券投资;而韩国的保险投资结构的现状与日本八十年代初期相似,正处于转化中,我国台湾寿险业贷款比重也较高,但不动产的比例较高,这与台湾不动产稳定增值有关,同时,从动态看,有价证券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这说明,后起工业国或地区的保险投资结构演进为由直接投资向证券投资的演进是与其经济发展密切联系的。
日本作为后起工业国,80年代以前其投资比例依次为:贷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存款;而80年代以后,有价证券和存款的比例呈上升趋势,贷款和不动产投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1986年证券投资占第一位,贷款退居第二位,1984-1986年存款上升至第三位,不动产退居第四位。其中,从1975年至1996年间,寿险业的投资中,贷款从67.9%下降到34.6%,有价证券从21.7%上升到50.7%,不动产从7.9%降为5.2%,其他资产从1.4%上升为6%。在此期间,1986年是个重要的转折点,有价证券的比例首次超过贷款的比例。日本保险投资是同该国经济发展的过程相联系的。就其过程的特点看,主要有:首先,注重保险投资的经济效益。20世纪50-60年代,日本侧重发展重工业,重工业经济效益较好,于是保险公司投资于机械制造和化工工业;70年代末80年代初,转向以轻工中小企业为主,同期寿险公司短期贷款占61.7%,后来证券投资效益好,又转向证券投资,1975年为21.7%,1984、1986、1996年分别为35.1%、41%、50.7%;贷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率由1975年的67.9%,下降为1986、1988、1996年的39.2%、30%、34.6%。其次,关心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包括向新型产业投资、投向社会公用事业、社会开发性投资、为扩大生活消费投资;同时还注意扩大海外投资。
韩国的保险法所规定的保险投资方式有:有价债券投资、不动产投资、贷款或汇票贴现、对金融机构的存款、对信托公司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信托、财政经济部令制定的类似前述第1-5项的方法。并于第15条规定各类投资比例为:对股票的投资不得超过总资产的40%;不动产投资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5%;保险公司购买同一公司债权及股票或以此为担保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对同一人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3%,对同一物件为但保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对同一企业集团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对同一企业集团发行的证券及股票持有量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外汇、国外不动产及外汇证券的持有量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中小企业(风险企业除外)发行的股票持有量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保险公司持有或作为贷款担保的同一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总发行股票的10%,但持有国外法人的股票时,可以例外。对增强保险财产运用的健全性和效率性有必要时,金融监督委员会可按保险业务的种类和保险公司的财产规模,在第一款规定的各种财产利用比例的十分之五范围内下调其比例。
韩国寿险业自1950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迁,其保险投资中,不动产投资从50%以上降到了1997年的8.5%,其中,配合政府经济发展计划,以及鼓励出口发展重工业,寿险业资金运用转向投放资本市场及放款。目前韩国保险业法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规则规定各项资金运用投资对总资产比率为:股票不得超过30%;不动产投资为15%或以下(10%为营业用,5%为投资用);现金及存款为10%或以下。上述规定韩国政府鼓励保险公司多放款给房屋专项贷款,以及中小企业贷款2。韩国保险投资结构的变化为:韩国寿险业投资中,其结构的顺序依次由1981年的贷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现金及存款转变为1997年的贷款、有价证券、现金及存款、不动产。尽管有价证券的比重从18.5%上升到27.2%,贷款从62.8%下除为48.5%3,但仍然以贷款为主。
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投资结构的演变过程因产寿险而不同。从1991年至1997年,在财产保险业的投资中,其投资的结构顺序依次为: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抵押贷款、贷款。其中,银行存款57.58%降为54.04%、有价证券从17.36%上升为31.74%、不动产从21.11%降为11.2%、抵押贷款从3.96%降为3%,其中股票从7%上升到19.45%,这说明产险业保险投资仍然以银行存款为主,这同财产保险主要属于短期业务要求投资流动性较强有关。寿险业投资中,投资的顺序依次为:贷款、有价证券、存款、不动产、国外投资和专案运用及公共投资,从1986年至1997年,其投资比重分别变化为:贷款从31.29%上升为35.05%、银行存款从23.77%上升为28.03%、有价证券从17.36%上升为28.03%、不动产从27.19%降为10.61%、国外投资从1989年的0.02%升为2.22%、专案运用及公共投资从1994年开始的1.95%上升为2.67%。其位次的变化为:有价证券由第三位上升为第二位、银行存款由第二位下降为第三位。这说明寿险业保险投资中有价证券的比重上升,但仍然以银行贷款为主。
由此可知,后起工业国和地区的保险投资与其经济发展密切联系,在经济发展初期,保险投资中,贷款的比重较高,一方面对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带动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这些投资项目的高回报,带来了保险投资的高盈利。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保险投资由贷款或不动产转向有价证券投资为主,日本的情况,说明了这一点。韩国的现状与日本发展的过程相似,韩国经济仍然处于日本当年起飞阶段,贷款比例很高;台湾寿险投资贷款、房地产比例也较高,这是由于这一阶段这些项目投资盈利性高。但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金融市场的完善,也将逐步向证券化投资过渡。
第五,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不少国家和地区就保险资金运用的问题,注意从法律规范上较为详细地加以规定。如日本不仅在《保险业法》中规定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范围,同时在《保险业法施行规则》对其作出具体规定;我国台湾在《保险法》有关保险投资规定的基础上,相继制订了《保险业资金之专案运用与公共投资》、《保险业资金之专案
运用与公共投资审核要点》、《保险业资金办理国外投资限制》、《保险业资金办理外投资内容及范围》。它构成了由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轮廓,由特别法作出具体规定的立法模式。这样便于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既保持法律的持续性,同时又具有灵活性。
二、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几点思考
基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所处的起飞阶段,同时处于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投资工具有限、规范交易的制度及组织有待完善,对投资市场的监控和引导乏力。因而一方面基于我国实际,另一方面借鉴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的考察,本文认为欲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应当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应当确立在安全性的前提下保护保险公司实现尽可能多的盈利的指导思想。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投资应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达到尽可能多的益利。因为保险公司也是企业,在确保其资金运用安全的条件下,要以盈利为目标,从而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样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且有利于其偿付能力的增强。
第二,完善投资环境。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应包括有效的投资工具、公平交易规则以及保证这种制度有效贯彻的组织,即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交易方式的灵活化、投资监管的有效化,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和畅通。
(1)完善投资工具。由于保险投资涉及不动产投资及金融市场的投资,因而,投资工具包括不动产投资和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场的投资是保险投资的主体,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关重要。其投资工具包括:债券、股票、票据、贷款、存款、外汇。其中:票据属于短期金融工具,分为汇票、支票和本票;债券和股票属于中长期金融工具,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证券,政府债券分为公债券、国库券和地方证券;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应该是长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结合体,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不同层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资者选择,可利用灵活多样的投资工具,有利于保险投资者的选择,进行投资组合,也有利于提高其变现能力。就总体而言,保险公司应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业务的特点选择投资工具。如在金融市场尚不成熟时,应选择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投资工具。但寿险投资则宜选择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较高的投资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动性。同时,应建立与投资工具相配套的避险工具,如期权交易、期货交易,以防范和分散投资风险。
(2)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票据法、但保法等,从而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
(3)理顺投资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关系。法律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实施。为保证有关投资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来保证。这些组织包括保险投资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司法机构,如投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机构,并且保证这些组织的合理分工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办事,切实保证投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法律规章之上。
第三,确认和保护保险投资主体在保险投资方式上有一定的选择权。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腾飞阶段,金融市场发育不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缺乏,而这些产业投资回报率较高,应允许保险投资主体有权实施抵押贷款或有区域选择的不动产投资;无限度的政府证券投资、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债券投资和限制较严的股票与公司证券投资。当然,银行存款在目前及未来依然是必要的。从长期来看,待我国经济发展到较发达国家行列、金融市场发育完善,则可转向证券投资为主,那是比较长远的事。
第四,在立法上,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控制投资比例。从法律监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资方式规定的同时,如允许投资于有价证券、不动产、抵押贷款、银行存款等,同时应规定投资比例4。前者是为了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多种投资方式,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可供选择的灵活的投资工具,从而,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了条件,当然,也为理智的保险公司投资者提高投资组合来控制风险提供了选择机会;后者则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这一比例分为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方式比例规定了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这就有效控制了有关高风险的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主体比例有效控制了有关筹资主体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主体比例,也应按投资方式的风险情况分别对待,对于高风险的筹资主体、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其比例应低一些,如购买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债券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的不动产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每一公司的抵押贷款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于较安全的投资方式但存在一定风险的筹资主体,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银行不得超过投资的10%。保险投资必须强调盈利,因为能够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由于某项投资报酬是该项投资所具风险的函数,如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加以限制,势必趋向风险较大的投资,以期获得较大的报酬,而危及保险企业财务的稳健。因为每一种投资方式的风险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资方式伴随着高风险,低风险的投资方式则伴随着低盈利,显然,全部用于盈利性高的投资方式,必将使保险公司面临着全面的高风险,使被保险人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险保障,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为了保证保险投资的盈利性,同时控制高风险,应规定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业均有破产的可能性,无论采用风险大的亦或风险小投资方式,保险公司都会面临着筹资主体对保险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因而,为了控制每一筹资主体给保险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必须规定投资于有关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5。
第五,法律应当对寿险和非寿险的保险投资作出区别性规定。由于寿险是长期保险,许多寿险带着储蓄性,更强调安全性,因而,一般可用于安全性和盈利性高、但流动性较低的投资方式,如不动产、贷款;非寿险是短期保险,要求流动性强,不宜过多投资于不动产投资,而应投资于股票、存款。同时,从风险控制看,寿险公司投资的比例在主体比例方面,应严于非寿险,因为寿险期限长、带有储蓄性,控制主体比例,便于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立法。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愈大,表明保险公司可自由运用的资金愈多,则保险投资方式上可选择盈利性大、风险高的方式。通常衡量偿付能力的指标有:净保费与净资产之比;未决赔款准备金与净资产之比。我国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由于保险监管的核心在于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所以,对保险投资监管的核心在于提高其偿付能力6。
当然,完善投资环境与放松投资限制相互依存。结合我国国情及保险业的特点,二者应同时兼顾,在完善投资环境的同时,适当放松投资管制。而在投资管制方面,实行严松合一,即在充分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严格控制投资比例。这一比例的大小随投资环境的完善而逐步扩大,在投资环境尚未完善的初期,投资比例应该控制在非常小的范围内,其后逐步扩大。同时,在投资比例方面,也应因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区别对待,在初期,主体比例应当控制得更严些。这样既保证了保险投资的盈利性,也控制了投资风险,从而保证我国保险业持续稳健地发展。
【作者介绍】中国政法大学邮编;北京工商大学
注释与参考文献
1资料来源:根据1998《LifeInsuranceFactBook》整理,AmiricanCouncilofLifeInsurance,第109页。
篇10
保留灵活的流动资金一定要保留一定数额的灵活的流动资金。因为在面临通货膨胀时,一般人的收入水平的增长水平通常都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留有流动资金是为了保障在物价上涨迅速的同时能够保证生活水平,补贴生活中的所需,或者看准时机选择正确的投资方向。掌握相关金融知识要想在金融风暴中顺利平稳的度过,一定要了解和掌握一些相关领域和金融学科的知识。盲目跟风投资最终只会被部分投资商利用,不仅不能够达到资产的增值保值还会逐渐在金融危机的大潮下被淘汰,所以一定要根据个人的资金情况,并且对于一些偏好的投资项目有针对性的选择储蓄、投资股票、购买黄金、投资房地产和外汇等投资方式中的一种或者一些,合理的制定一些有效的投资方案,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应对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通货膨胀之中的风险和损失。
篇11
笔者身边有位女性,今年51岁,去年退休。辛苦的在工作岗位上努力了几十年,她目前拿到的退休金是每月1100左右。这笔退休金只能说满足温饱,要想小康只能靠自己另外想办法赚取。所以,她在退休后又为其他工厂打工,赚取另外的生活费。
如果您不想在自己的将来也像这位女士一样退休后打工为自己赚取生活费的话,请您现在就行动起来吧!
行动
笔者认为除了必有的固定储蓄之外,利用自己已有的财富去投资,以求在未来得到收益,是个可以为自己将来退休生活储备财富的好方法。
哪种理财产品适合用来投资为退休金做准备呢?可选的投资理财产品多种多样,不同的理财产品具有不同的特点,适合不同的投资目的和投资人群。
股票:具有良好的流通性和较低的投资门槛。但是,在股票高收益的背后也伴随着高风险,并且对投资者的专业能力有所要求。
期货:风险和收益都都高,而且对专业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房地产:投资门槛较高,流动性较差,容易受政策调控。
黄金:保值的好工具,但是就长期而言,增值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基金:投资门槛低,投资方式灵活,风险小于股票,对投资者的专业要求低,由基金公司组织专业团队通过构建投资组合的方式管理投资者的资产。
选择品种轻松投资
笔者在对各种理财产品比较之后,认为基金是较好的投资品种之一。基金产品类型主要分为4种: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风险及收益依次降低。为了让投资资产能够保持高速增长,建议投资以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为主。由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的波动相对较大,如果一次性买入,选择买入时机就显得非常重要,这对投资者的专业能力提出较高要求,也会消耗投资者较多的精力。所以建议选择另一种被称为“懒人”投资的基金投资方式,即定期定额投资。在每个月的固定时间投入固定的金额购入基金,对投资者的时间和专业要求都较低,是适合大多数人的投资方法。
如下例:基金的价格从2块跌至0.4元,再从0.4元涨回至2元,最终上涨至2.6元。在基金震荡上升的过程中,我们采取定期定额的投资方式,经过20次的投资,总共投资20000元,投资的平均成本是1.11元/每份基金,最终的投资价值达到42548.88元,收益率为212.74%。
长期来看,大部分的基金走势都会如上述例子中的基金一样,震荡向上。通过定期定额的投资方法进行的投资,可以平滑价格波动,而且成本将处于市场中相对有利的位置,收益也会相对可观。对投资者而言,不用过于劳心,就可以轻松获益。
如何选择投资标的
面对如此多的基金,该如何选择呢?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的产品,定期定额又是长期投资的方式,所以投资的基金应该具备长期投资的价值。可以根据国际认可的评级作为选择的标准。晨星评级就是国际基金著名评级之一。晨星根据基金业绩持续性,投研团队稳定性,基金规模等方面对基金进行评级,被它评为5星级或者4星级的基金,都是非常优秀,值得信赖的。
如何操作
假设一位30岁的白领,现在每月生活支出4000一个月。打算50岁退休,因为通胀的存在(过去10年中国平均通胀率为4.8%,假设未来的几十年仍将维持在5%的水平。根据国际惯例,退休后的生活支出费用为退休前的80%),在他退休时需要一个月支出8500元的生活费,生活品质才能与现在相当。
篇12
一、融资的意义
融资对于一个企业、公司来说是一个过程。企业的竞争日益强大,而融资的规模代表企业的规模,融资的进度代表公司的信誉,加起来便是衡量企业的成功与否的重要途径。所以想要企业发展,就要寻找合理的融资方式,配合企业的管理,这样才能使企业稳定迅速的发展。
二、融资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融资需求,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
2.1 外源融资是指公司向公司之外的经济主体筹集资金,将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为自己投资的一个过程。外源融资分为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等等。其融资方式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公司企业在以资金的使用者方面,从资金所有者方面直接融资,而不通过银行,这已经是现代经济市场通常的融资做法。
2.2 间接融资是以银行作为中介金融机构而所用的资金通融方式,客户需要的信用由银行以及其他机构以货币的形式给予。各地的银行金融机构较多,吸收存款的起点较其偏低,这样就可以在社会大面积的筹集资金,这钟低起点却大面积所筹集的资金最后便会形成巨额资金。因为金融机构的覆盖性以及资产、负债的多元化,比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安全性相对较高,而且融资成本也因金融机构的特性而大大降低,这样的融资方式对融资公司的约束性减小。
三、融资的手法
3.1 基金组织
融资其中第一融资方式便是基金组织。投资方只对企业进行入股方式有期限的资金投资,入股方在其期限到达便撤股,在投资方投资期间并不参与企业的管理。这种融资方式国外的企业使用居多,因为国外基金组织相对较多。假若我国上市公司选择了这种融资方式,那企业性质便会更换为中外合资。
3.2 银行承兑
银行承兑是指银行在投资方将融资款打到被融资公司账户的时候马上给投资方出示相对金额的银行承兑出来,银行承兑归投资方所有。此种方式保障了投资方的融资安全性,只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要缴纳保证金的,最早是100%缴纳,现在有的银行最低可以达到10%。
此方式都有期限的限制,期限根据各金融机构而定。
3.3 直存款
直存款不仅是一类特别难操作的融资类型,还保持着高收益和低风险两种性质。投资方主动到项目方开定一个银行账户,将融资款一数存入其中,存后与银行签订一定期限不挪用此款的协议,银行则会支付给存款者此款项的贷款。
3.4 银行信用证
银行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担保。目前这种融资方式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能进行只有更改企业的性质才可以进行此中融资。
3.5 委托贷款
委托人向业务银行提供资金,确定贷款对象和其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此资金来源要合法,并且银行代以使用、发放和收回贷款业务内的所有资金。委托人必须符合委托贷款的条件要求,应为机关政府、事业单位、经济组织、个体商户和有民事能力的公民。
3.6 直通款
直通款就是针对项目直接投资,此手法要严格审核企业固定资产以对银行作抵押,利息较高。
3.7 贷款担保
对继续资金的企业开出的高于银行利息的投资担保公司。
3.8 公司债券
企业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债务凭证即称为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与企业形成本加利息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
3.9 典当抵押
此种手法是指将动产、房地产或者所持有的财产权利支付高于银行的利息并在期限内还回当金赎回物资抵押给典当行的行为。
四、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是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而根据各企业不同的资金需要,融资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4.1 银行定期贷款
银行贷款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根据资金的性质,可以将银行贷款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种类型。通常是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和长期项目进行投资,期限一般较长。定期贷款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两种。假若企业需要快速的并且融资成本低的融资方式,那么银行定期贷款具有此类有点,它无需经过银行机构之外其他部分的审批,可以为继续融资资金的企业提供快速安全有效的资金。专款贷款的贷款利率较低较优惠,有一定的特定的融资方式。
4.2 股票融资
股票融资是指向股票所有者、资金提供者直接从并不通过金融机构由资金盈余部门融资给资金短缺部门的一种融资方式。股票融资最大的有点即可永久性使用并且利息只需要按照企业的经营需要所定,所以并无股利固定性压力,风险性降低。因股票融资需要企业发行股票,
资金更是发行股票所筹集,资金越多,债权人的损失便越小。所以,股票融资不仅有风险小的特性,还会随着股票融资的筹资提高公司的声誉和知名度,为企业塑造良好的形象。
4.3 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也可以称为融资租赁,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相对结合,金融租赁融合在企业的资金筹备里,为推动企业的进步和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它是使用权与所有权者之间存有的一种借贷关系。出租方将租赁物在有限的期间内租赁给使用者,而使用者按照期限交付给承租人规定的租赁费用,期限内便具有此租赁物的使用权、所有权。此方式融合了贸易、金融和租借形式为一体化,便于企业的灵活操作,对企业融资所取得的效益也是巨大的。
4.4 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是指高风险与高潜在收益并行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对投资人的职业性具有很高的要求,根据不同的企业重心发展方向,可以将风险投资分为四种:种子资本、导入资本、发展资本、风险并购资本。融资投资、管理、退出是风险投资的重要运作形式,专业的风险投资方会通过对需要融资的企业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具体投资方式结构条件性谈判等一系列,最后进行筛选,把风险投资投入到巨头一定发展的企业中。风险投资所采用是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也就是有限合伙形式。风险投资基金的结构都是建立在法律结构之上的,风险投资公司具有此基金的运作权利,最后取得相应的报酬。而风险基金对那些企业家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他们要懂得如何运作经营,还要有奋发向上的特殊人性要求,这些都奠定了风险基金的特殊性。
4.5 合伙
合伙企业成立必须要有以合伙人自愿与企业合作并且投入一定的资金比例用于企业的资金运作。根据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只能按无限合伙方式设立,所有合伙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由此所有合伙人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连带责任,除非不投资或介入其他经济活动。所以合伙企业有着生命有限但责任无限的特征,他们可以相互、财产共有和利益共享三大方面。在企业合伙初期,为了防止合伙人发生经济纠纷,合伙人需要先签订合伙章程,个隔火企业内部关系都属于合伙关系。因为合伙企业的无限责任连带关系,所以对有些投资人便会对日后的责任产生担心,与爱他公司相较,单单在理论上此种类型的企业盈利颇丰,因为合伙企业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并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这就是合伙融资的优点所在。
五、上市公司常用的融资方式和选择
5.1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包括筹资费用企业用资的费用,也就是企业所手机的各种续支付的费用,不同的融资方式都会有不同成本的融资。股票融资、债券融资、银行融资和银行融资就是融资方式由低到高的融资成本。一般普通债券和银行借款的利率都高于可转债的利率,所以可转债便是融资成本最低的一种融资方式。由此可知;股票、普通债券、银行借款、可转债、内源融资的融资成本便由高到低呈现出来。
5.2 融资具有的风险
可转债与银行借款和普通公司债券相比,融资的风险相对来说风险较小。这样就降低了企业对利息和期还本的压力。但银行借款和债券的融资性方式便提高了融资的风险性,因其必须要到期还本与交付利息。最后是股票融资,上文提到股票融资没有到期还本和交付利息的压力,所以企业选择股票融资的方式,便会把融资风险降到最低。
5.3 融资的期限性
银行机构一般规定的融资期限都较短,因其要保证风险性的最低限度,所以很难融资长期而且巨大的借款。而股票融资是本企业的资本金,所以股票融资具有永久性且没有期限的特性。另一个是债券融资,它是针对社会大众所筹集的公众款项,还款的期限和银行融资相比来说要长久的多。
5.4 融资手续
银行融资虽然期限短但其手续较之其他的融资方式来说最为简单、省时,并不如股票融资、债券、可转债等要接受严格的审批。因审批手续较复杂,所以需要较长时间。
六、各融资方式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国是有秩序的法律社会,所以影响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多种多样。证券法和公司法约束了股票的发行,对其有着一定的条件和规定,这也是对企业选择融资方式选择的影响。根据各项法律法规,所有企业必须在执行这些条例的同时才能进行融资,所以法律法规能够对企业的融资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力,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便会根据这些条例慎重进行选择。
6.1 各政府的融资政策
不同的地方政府经济对策必然不同,对企业的经济政策且也大相径庭,企业在融资的同时会考虑各地政府的经济增长政策、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等政策,综合前面才能选择出最适合企业的融资方式,所以政府的经济政策便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活动。又可见根据政府所鼓励的融资方式,企业一般都会优先考虑。所以政府的经济政策对各企业的发展和融资方式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6.2 企业方向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不同的作业方向,根据不同的行业需求所选取的融资方式也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一般企业在初期都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可实行的风险投资能力较低,所以此时应选择风险力较低的融资方式。而在企业进入成长时期的时候,抵御风险的能力自然有所提高,因企业的盈利能力大大提高,在抵御风险投资压力的同时也可以增强的抵押能力。在你企业进入了成熟期后便是衰退期,风险压力再次增大,企业的经营压力也陷入较大的局面,所以在这承受着各种风险压力的情况下,股权融资这种低风险的融资方式便会为企业所亲睐
综上所述:根据对我国现有的上市企业的融资方式的选择进行研究、总结教训与经验得出以下结论。企业的融资不仅仅会应先各企业的发展和前途,还会影响经济资本市场的发展。要规范我过上市公司的融资形式,公司内部的强化积累还有已经上市的公司的自生能力。只有自生能力有所提高、加强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提高获取利益的能力、提高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竞争力的情况下才能清醒理智的选择适合企业的融资方式。在我国上市公司在融资的过程中要树立各种清晰的融资观念,有计划的进行融资行为。在具有市场观念的同时了解效益的观念和成本观念最后衡量风险投资的观念在合法的情况下增强融资方式和选择的所有观念。只有综合全面的融资观念、加强企业内部能力、理性的进行合法的融资,才能使企业飞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陆正飞等著.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与融资结构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2]李义超著.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
[3]王玉荣著.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公司绩效[M].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5.
[4]丁忠明[等]著.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融资偏好问题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篇13
一、股权重估价值被市场低估的根本原因
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在原会计制度核算模式下,类似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通过持有优质上市公司的股权获得股票资本升值带来账面收益的模式难以实现,上市公司所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上市公司的股权增值无法体现在其财务报表中。这是因为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的股权份额的多少,采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即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并不计算所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市价变动的“公允价值”。具体表现为:企业对被投资交易市场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且在沪深证券交易市场没有上市交易、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可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的多少和其他权益份额变动的影响,在取得被投资单位分配的现金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不论被投资单位的业绩高低,如果被投资单位不进行现金分红,股权的投资收益就无法体现在投资方的利润表中。反之,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可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的多少而变动。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进行相应调整。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时,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需要调增,确认为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减少,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需要调减,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核心是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多少净资产,被投资单位实现多少净利润、出现多少亏损、分派现金股利的高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下变动都会引起投资方净资产份额的相应变动。
但不论控股公司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其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不会因为会计核算方法的不同而发生改变,上市公司潜在的实质价值并不受影响。例如,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股权如果以每股1元的价格买入,当期市场交易价值上涨为每股10元时,上市公司无论是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公司财务报表仍然将其长期股权投资以每股1元的价值反映,每股增值9元部分,并不计算股权资本的市场增值,因此,在原会计制度核算模式下,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前,上市公司所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的潜在市场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正因如此,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潜在价值被证券市场所忽视而被低估。
二、股权分置改革所带来的市场机遇
会计制度就像一根纽带,会计政策的变更将上市公司和其所投资的上市公司联系在一起。股权分置改革后,长期股权投资所具备的潜在市场价值,成为投资者分析上市公司价值的重要参考因素,自2007年以来,因会计政策的变更,证券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上市公司之间互相持有股份的现象相当普遍,上市公司按控股份额的不同分为三类:
第一类,绝对控股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占被投资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1%以上,处于绝对控股水平,限售股流通后大规模套取现金的可能性较低。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这类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属于现行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第二类,上市公司控股比例较大,属于相对控股水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此类公司属于现行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按照权益法进行计量和核算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东方集团、新希望、辽宁成大、吉林敖东等上市公司,此类公司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市价高低的变化,会对控股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相应影响。
第三类,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较小的股票投资,目的是取得股票短期差价,会计核算上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期末按股票交易价格计量,以股票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计价入账。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影响公司的净资产。如两面针、雅戈尔、太极集团等上市公司通过沪深证券交易市场购入的股票。
上述三种类型的上市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所持有的股权将出现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三个会计科目中,而且必须以公允价值入账计入资本公积。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限售法人股进入全流通领域,第一、二类控股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将此类持股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
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相对控股的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0.67亿元,2015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的股票收盘价为9.64元/股,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东方集团如果按照原会计准则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0.67亿元,按现行会计准则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2.19亿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增值92.19亿元(即10.67×9.64-10.67×1),同时,东方集团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相应增加了92.19亿元。假如东方集团所持有民生银行的限售股开始流通,并出售持有民生银行股票的10%,即1.067亿股,按民生银行的股票市场交易价格每股9.64元出售,则东方集团将取得投资收益9.22亿元(即1.067/10.67×92.19),同时,“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相应减少9.22亿元,仅出售部分股权,每股收益0.55元。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控股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价格的变动,影响着控股公司的净资产,出售时将影响控股上市公司本身的盈利,沪深股市股权的市场价值得以体现,这就意味着一批股权重估增值的上市公司将浮出水面(见表1)。
三、股权投资价值分析
在现行会计制度下,控股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持有优质上市公司的限售法人股股权,获得股权升值所带来的账面收益,使巴菲特所掌管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盈利模式成为现实。笔者认为,从上市公司所拥有股权潜在增值的视角,可以动态市净率、动态市盈率两个指标分别分析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影响。
(一)市净率。市净率是指股票价格与净资产的比率。一般来说,市净率较低的股票投资价值较高,相反,则投资价值较低;它有助于投资者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较高的资金产出。对证券投资机构而言,它能够帮助其辨别股票投资风险。每股净资产是标的股票的账面价值,它是用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而每股市价是资产负债表日这些标的股票资产的现在价值,它是证券市场上投资者交易的结果。例如:浦发银行、南京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类的股票市净率低于2倍,而创业板类股票的市净率远远高于2倍。这类现象,在我国沪深股票交易市场中屡见不鲜,股价的高低与其净资产不匹配,究其原因,这与股本结构、股本大小以及投资者偏好密切相关,同时,也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以及投资者投资理念的不成熟。通常情况下,股价是净资产的2倍左右,对该股票投资较为安全。对发展前途有良好预期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净率可以达到2倍以上,甚至远远超过2倍。该股票股价与其净资产的关系具有密切的正相关性,更多的是体现投资者对于投资标的股票的未来预期,假如现在的投资标的股票能够在未来给投资者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那么现阶段该投资标的股票的市场需求也会增加,从而推动投资标的股票市场价格的走高。如上页表1所示,东方集团2016年3月31日的收盘价为每股6.84元,每股净资产为6.29元,计算出的市净率为1.08倍(即6.84/6.29);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计算,股权投资总溢价为92.19亿元,每股溢价5.3元,溢价后每股净资产为11.82元,溢价后的动态市净率仅为0.58倍(即6.84/11.82),投资该股票比较安全,若股价按净资产的2倍计算,该股票市价应为23.64元(即11.82×2),而该股票2016年3月31日的收盘价仅为每股6.84元,因此,该股预期具有近17元的上升空间。同样,新希望、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北京城建等上市公司潜在的股权增值对其每股净资产的贡献分别高达6.33元、22.02元、12.85元、3.38元,这类股票价值的被低估程度可见一斑。
(二)市盈率。市盈率是股票价格与股票收益的比率,用来比较不同价格的股票是否被高估或者低估。一般认为,一家公司股票的市盈率如果过高,那么该股票的价格存在泡沫,股价被高估。市盈率的高低反映了对该股票投资相对成本的高低,同样也体现了对该股票的投资风险。一般情况下,市盈率越高,表示投资该股票的风险越大,市盈率越低,则表示投资该股票的风险就越低。例如:浦发银行、南京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类的股票市盈率低于20倍,而创业板类的股票市盈率远远高于20倍。这种现象在我国沪深股票交易市场中较为常见,股价的高低与其收益不配比,究其原因,同样与股本结构、股本大小以及投资者偏好相关,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以及投资者的不成熟。通常情况下,20倍的市盈率,表示投资该股票较为安全。具有良好预期的股票市盈率远远高于20倍以上。股价与收益具有较高的正相关性,如果现在投资的品种能够在未来给投资者带来好的收益,投资者对于该投资品种的未来预期趋于乐观,它的市场需求也会增加,从而进一步推动该股票的市场价格走高。反之,投资者对于投资品种的未来预期则趋于谨慎,股票的市场价格走低。例如:东方集团2016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为0.139元,2016年12月31日收盘价为每股6.84元,计算出的市盈率为49.2倍(即6.84/0.139),表面上看投资该股票风险较大;但是,从其持有民生银行10.67万股股票中出售股份的10%,即1.607万股,若以2016年3月31日民生银行的收盘价每股6.94元计算,1.067万股的套利,将给东方集团带来近9.22万元的巨额投资收益,仅此一项公司每股收益将达到0.55元,按预期收益计算出的动态市盈率仅为9.91倍(即6.84/0.69),若股价按每股收益的20倍市盈率计算,该股票市价应为13.8元(即0.69×20),而该股票2016年3月31日的收盘价仅为每股6.84元,因此,该股票预期具有7元的上升空间。同样,新希望、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北京城建等若按10%的比例出售其所持股票,潜在的股权增值对其每股收益的影响分别高达0.63元、2.20元、1.29元、0.34元,新希望、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北京城建一季度每股收益将分别为0.32元、0.41元、0.19元、0.11元,其动态市盈率分别为16.75倍、10.10倍、10.91倍、27.53倍,若按20倍的市盈率计算,该类股票同样预期具有巨大的上升空间,该类持股对该公司业绩有着重大的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以及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控股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限售法人股所潜藏着的巨额增值将得以实现,选择一些持有较大股权投资而其价值被市场低估的控股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可以取得较高的投资回报。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