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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法务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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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法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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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0450-9889(2012)09C-0164-02

一、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的改革思路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是采购供应管理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同时也是学生考取中国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级证书的五门课程之一。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这门课程的学习能帮助学生提高运用有关采购过程中合同的各种理论知识的能力,包括合同总论的内容,采购相关的合同和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等。如果学生能有效地学完这一门课程,他们便能了解和掌握合同的必备知识,懂得合同管理的过程并处理合同的纠纷,在采购中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因此,这门课程对学生掌握采购供应管理相关的行业知识、提高就业技能是非常重要的。但由于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是一门理论和实践密切相结合的课程,而且在实际运用中合同和合同管理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涉及很多方面的关系,因而要使学生真正理解理论内容并用于解决相关实际问题,这门课程的教学就不能再是传统教师一言堂的授课方式,而是要求教师以实践教学为主线,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对学生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建立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教学实施和评价模式,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分析和思考问题,以达到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的教学目标。

二、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的设计理念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的课程设计,遵循以能力为本位、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素质为基础、教学做一体化的高职教育理念;根据采购与供应管理课程的特点及其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以“采购职业经理”职业岗位所需要的能力为主线,以就业为导向,充分考虑专业采购人员在采购与供应中所需的法律知识和能力来确定课程教学的能力目标、知识目标和素质目标,对该课程进行整体设计和单元教学设计。设计中主要运用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任务教学法及以就业为导向的企业项目教学法。

首先,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任务教学法,是以某个实际的任务为对象,由教师对该任务进行讲解,然后以学生分组的形式引导学生掌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纠纷的解决以及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使学生基本具备运用这些所学的合同管理及其他法律知识解决在采购供应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的实际能力。在课堂中,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教师由传授者变为引导者,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由学生轮流担任任务负责人,让学生能够围绕任务展开实践思考,使学生在实际问题的处理、团队组织、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职业行为等方面得到实际训练,并架起学生学习新知识的支点,在课堂上实现最大限度的师生互动,从而增强学生解决采购供应管理过程中合同实际问题的能力,以达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目的。

其次,以就业为导向的企业项目教学法,即以真实的企业项目为对象,由教师带领学生深入企业,由企业人员在实际场景中对项目进行讲解,并作适当的示范,然后学生在教师或企业人员的指导下,以分组的形式按照项目的要求搜集信息资料,通过组员的共同研究、协作来完成该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完成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小组的人数。以就业为导向的企业项目教学法是前面提到的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任务教学法的升华形式,先在学校模拟的场景中去学习每一个任务,再到真实的企业环境中去实践每一个项目。

三、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创新

(一)模块化的课堂教学模式

1 分组。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知识结构、认知能力、思想表现、性格爱好等划分小组,组员的人数需要根据所完成任务的情况来确定,但要尽可能使每组的人数相同,以使得每组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都有相同的角色分配。一般情况下,每组可由6~7人组成,成员必须好、中、差搭配,而且每组必须有一个学习小组长,组织开展讨论,这样容易协调气氛,相互间作用更为显著。组内课桌相对集中,为学生积极交往、合作学习、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2 确定内容。一个模块或子模块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需要通过一项或几项具体的实践任务来实现,使学生产生学习知识的习惯。一项好的实践任务是完成教学目标的关键,要把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融入任务中,考虑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兴趣爱好,使其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

3 布置任务。确定教学任务后,教师还应帮助学生细致、具体、清楚地了解所需完成的任务内容,使学生能明确需完成哪些任务及如何完成任务,充分调动学生完成任务的积极性。

4 学生实施。进行模块化教学时,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应放手让学生自己确立任务的方案、活动的步骤及解决问题,增强学生参与的有效性;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管理者,教师对学生实施的活动过程应有实质性的指导方式、指导行为,不仅应让学生知道怎么做,还应指导学生想办法、找出路,特别是对有困难的学生应给予必要的指导,使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增强教师指导的有效性。

5 评价结果。学生完成任务之后,教师应指导和协助学生整理活动资料,由小组成员共同商量将活动得出的结果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再由小组负责人进行总结,教师给予及时的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能力及其活动表现,多鼓励,少贬低,以激发学生进行下一轮学习的兴趣。最后教师组织学生开展全班的交流和展示活动,为展示和推广学生的活动成果提供有利条件。

根据以上教学模式的设计,以“合同的订立”这一模块内容的教学为例,教学设计思路如下:第一,将学生分为两组,一组充当供应商的角色,另一组充当采购商的角色。第二,指定某类商品(比如空调),要求扮演供应商和采购商的两组学生都通过市场调查或上网搜集这一商品的价格、种类、款式、质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第三,供应商及采购商根据自己掌握的商品信息进行模拟谈判,确实采购的各项内容。第四,根据对商品谈判的内容、买卖合同的格式及合同条款要求拟定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第五,小组负责人进行总结互评,教师给予评价。第六,组织学生到市场或企业中去实地了解合同签订的过程,并收集一些合同的范本以供学习参考。第七,展示活动成果,即小组所签订的(空调)买卖合同。

(二)以职业能力训练为目的的综合实训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的内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应用性,案例都来源于企业采购管理过程发生的真实情景,因此在进行教学设计时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角色的扮演、实践过程的演练,可充分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提高他们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合同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过程与结果并重的评价方式

为了能真实反映学生掌握职业能力的情况,选定的评价内容既应关注学生任务完成的结果,即强调以产业界制定的能力为标准,关注真实职业任务的解决,也应注重学生对任务执行过程的评价。比如在评价时,重视对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的评价,重视根据学生过去的基础、现实的表现预测评价学生未来。在评价主体上既应有教师评价,也应考虑学生本人及小组成员的评价。在评价方法上,既应有传统的针对知识的笔试,也应有针对学生解决实际职业问题的实践环节动手能力的测试。实践环节的形式可以有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市场调研及方案设计等。

四、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设计

(一)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根据教学内容、不同教学阶段和学生的特点,灵活采用启发、讲授法,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等多种方法。

1 启发、讲授法。在合同概述这一部分内容的教学中,由于学生刚开始接触一些法律规定,缺乏社会经验去对这些知识进行理解体会,要真正掌握其中的内涵有一定难度,所以讲授式方法占的比重可以大一些。

2 项目教学法。随着学生对自主,『生学习的适应,在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内容的教学中,以能反映学生主体性、主动性的项目式教学为主。

3 案例教学法。在每一个基本理论内容教学结束后,可运用案例分析法对知识进行进一步的检验运用。同时还可通过一些相关的真实案例来让学生加深体会。

4 角色扮演法。在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部分的教学中可采用角色扮演法,即让学生扮演在这些工作程序中所要准备的工作和涉及的工作环节、注意事项,并对可能出现的一些纠纷提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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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意识培养细节化

班子成员严格管理是基础,班组情感管理是保障,驾驶员自我管理是关键,要通过强化教育、管理、监督、考核等管理措施,提升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减少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前提,年初,车队干部与所承包班组签订了《安全生产承包书》,完善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档案》,切实掌握了每台车的状况和每个人的特点。为此管理人员从每天车辆出车前的检查和车辆回队后的交流及每周的班组安全会三方面强化了细节培养。

坚持每天早上车管干部和一名队干部认真执行晨检制度,在出门处检查车辆状况和安全带佩戴情况,在和驾驶员及上井人员进行简短交流的同时,观察驾驶员和上井人员的状况,交代行驶路线中的危险隐患点,提醒驾驶员按章行驶,控制好车速,通过风险共担制度要求乘车人员在过集镇、十字路口等复杂路段时,帮助司机观察了望,随时提醒司机安全行驶。

车辆回队后主管干部与出车司机及上井职工交流,在增进感情的同时,了解司机的思想动态和在路上的行驶情况及路况,讨论危险点及如何进行这一路段的安全行驶,加强驾驶员对行驶路线中危害因素的辨识能力,对隐患路段做到心中有数,把不安全因素尽量降到最低,同时提高司机及乘车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使他们意识到自己在交通安全中的重要性,从而自觉的参与到交通安全工作中来。

二、杜绝安全隐患,检查制度化

检查是实现过程监控中消除安全隐患的主要和重要手段之一。要通过一整套完备的检查制度,使检查有据可依,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和叮嘱,我们做到了“三个检查”,即驾驶员“一日三检”、班组周检、中心月检,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对于疑难问题及时开展QC攻关,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对试井车等大型车辆要做到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修理,切实做到车有问题不上路。 转贴于 车队认真开展了“五个教育”,即出车前一分钟安全提示教育、周一安全警示教育、周二班组提醒教育、长途车叮嘱教育、每月一次换位和典型引导教育,使驾驶员明确了安全重点,工作中切实落实了防范措施,降低了行车的风险度。

三、提高安全意识与技能,教育培训经常化和多样化

驾驶员“人”的因素至关重要,要科学管理“人”的问题。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驾驶员思想动态分析,包括精神状态、思想状况、身体情况等,在行车中时刻关注驾驶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开疲劳车,不开故障车,不酒后驾驶,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思想上去掉特权意识,通过教培方式的经常化和多样化提高教培效果。

四、驾驶新人培养常态化

对初学驾驶的人来说,驾驶技术从无到有,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上车前对车辆的安全检查、正确的驾驶姿势、各操纵装置的正确操作、规范操作程序等训练十分重要,新驾驶人员到队后,首先要接受的就是规范化操作再学习,使他们在上车前具备一个良好的“动作定势”,将安全意识教育寓于驾驶操作教学中。为了提高新驾驶员的学习兴趣,我们采用了多种学习模式,如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模拟教学法等,变无形为有形,变抽象为具体,使新驾驶员逐步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

五、与司驾人员交流贴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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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电子商务合同对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第一,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主体不合格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影响电子商务法法律效力的因素主要包括:缔约主体行为能力及电子人的效力问题;电子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形式要件问题,主要包括书面形式要求、签字要求、原件要求等。

二、对于我国现行立法的分析

(一)电子商务合同主体资格及行为能力认定方面

电子商务合同本质上与传统商务合同相同,其主体首先应当满足传统合同法关于主体资格的规定。但由于电子商务合同订立过程的虚拟性,只是通过网络和计算机发出意思表示并直接订立合同。虽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目前我国关于这些信息的数据库建立并不完善,不能提供方便快捷的检索或查验,这就为不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签订电子商务合同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这对无过错方当事人有失公平,且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

(二)电子商务合同意思表示方面

各国立法和实践基本都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作为合同有效要件之一。我国《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一款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此规定了意思自治原则。但是网络交流双方并不是面对面的接触,彼此的认知是很单纯的、片面的,为网络欺诈提供了很大的实施空间;与此同时,电脑故障、数据电文篡改的传递、通信失误等问题都会造成电子意思表示不真实,对电子合同的效力造成影响。

(三)电子商务合同形式要件方面

电子数据只要是作为电子商务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不能仅因其不是采用传统书面文件的形式而加以歧视,并且经过电子签名的电子数据,在具备必要的技术保障下,符合传统法律中书面签名与书面原件的要求,起到与传统书面合同等的法律效力。以电子数据为载体的电子商务合同,不应因其采用该载体形式而影响其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我国相关立法在当时的立法环境和条件下,对解决数据电文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要求的问题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三、完善我国有关立法的具体建议

(一)电子商务合同主体方面的完善

关于网上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问题,有以下两点建议:第一,我国应建立一个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当企业或个人进入网上交易市场时,由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核实该用户的真实身份,并签发一份“鉴定协议”,其中包括身份真实证明、支付能力证明等,证明其作为网上交易主体的合法性。第二,由于电子交易的参与者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能力,若参与者能够正常的完成网页全部操作,则可从其行为推定其具有了一定的意思表示能力,故没有必要区别对待交易当事人,建议在我国合同法中补充。

(二) 电子商务合同意思表示方面的完善

表示行为应当与效果意思一致。当二者不一致时就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数据电文的意思表达不真实分为两种情况:一、表示上的瑕疵。二、意思本身的不到达。如果这一瑕疵属于前者,只有在意思表示内容中有关主要部分错误时,才能由发送者撤销。但如果发送者对此意思表示的不能到达有重大过失,则不能以计算机软件错误为由而予以撤销。当然对于重大过失的错误举证责任应当在接收方,证明发送者存在过错。上述情形均因发送者活动范畴内的因素而产生,对方当事人若由此信赖所接收的电子数据内容,而且该信赖具有认为妥当的理由,应依照外观注意保护对方当事人。

(三) 电子商务合同形式要件方面的完善

1.书面形式要求缺陷方面的建议

根据上述对数据电文书面形式要求的标准之一:随时调取查用。笔者认为其过于苛刻,我国今后立法可采纳《电子商务示范法》中的“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的规定,这样可以减少因客观情况导致交易不能进行而造成的损失,同时合同当事人也能据此而解决纠纷。

2.签字要求缺陷方面的建议

根据2006年7月我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简称UECIC,其中第9条第3款第(一)项规定,将电子签名必须“能够鉴别签字人的身份并表明该签字人对电子交易所含的意图”作为赋予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条件。建议我国将来根据UECIC对我国《电子签名法》进行立法修订。

结语

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还处在发展起步的初级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初步建立了电子商务合同法律效力制度,但是仍然不合理和不完善。这一方面,国外较为成熟的电子商务合同法律效力制度值得我们借鉴。然而,我们更应该清楚地看到,法律制度的建构可以借鉴,但是必须建立在符合我国发展的现有国情基础之上,通过对国外成熟的制度建构的考察,选择适合我国现状的制度建构。

参考文献:

[1]孙占利.电子订约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

[2]王利明.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3]蒋建平,杨毅.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探讨.人民法院报,20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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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高度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对于农业科技服务业而言,集GIS、GPS、RS、多媒体、网络技术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制,可以全面地反映农业生产的诸多过程及动态监控,而科技园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的最直接的设计要求就是管理系统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在管理系统的输入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使管理系统具有显著的检错和纠错能力,对管理系统进行必要的备份,使管理系统的信息更加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更有利于农业专业性管理系统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帮助,可以全面地反映农业生产的现状、标准、管理措施等。

1.2 足够的实用性与易用性

农业科技园区管理系统系统的存在是为了能够为农业生产决策部门提供一定管理依据,这就要求系统要有完整的项目属性,而且在项目属性与空间数据对接上,能够进行信息处理功能的具体应用。整个系统要实现层次分明、调理清晰、用户界面简单易懂,操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的程度。明确项目研究方法,设计好技术路线、工艺、流程,利用GIS、MIS、多媒体技术采集和建立及农业生产相关信息管理系统。

1.3 管理的统一性与开放性

科技园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要符合国家对管理系统的要求设计,也就是说要在国家统一规范和数据格式下进行设计,管理系统格式要与国内标准统一。例如在黑龙江的农业项目中,就要重视属性、专业化统计、图形、图像都要与用户信息保持一致,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方式,在管理过程中,对系统内容不断升级,体现管理系统管理的统一性和开放性。统一性与开放性能够把管理系统设计推向新的发展平台。系统采用 J2EE 体系架构,可以对 J2EE 体系中的 EJB、JSP、servlet、JMS、Session等多个组件进行优化来提升整体系统性能。黑龙江省科技平台绩效考核评价系统管理系统主要有 10 个数据表:子平台基本信息表、考核指标表、指标体系表、考核数据表、综合考核结果表、一级指标考核结果表、二级指标考核结果表、权限表、角色表、用户表。

1.4 技术的网络性与扩展性

管理系统是网络资源与计算机技术结合的产物,在农业科学服务的检验检测平台上,要充分利用综合性思想实施技术的拓展。例如进行网络环境的多资源整合,多语言集成编译技术,多系统功能集成技术,多平台系统间集成技术,分布是应用集成技术。

2 提高科技园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实效性的途径和方法

2.1 充分调研,丰富检验检测管理系统的内存内容

农业科技服务业的存在就是为了能够将科学技术与产品生产直接联系起来,缩短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时限,在技术理论与产品研发进行积极的整合,创造科技产品诞生的良好环境。提高管理系统的实效性,就要从管理系统的内部内容入手,要利用专业人员的操作,丰富管理系统的内容,大量采集符合生产设计需要的信息,充分调研,全面掌控,从内部内容上进行管理系统的内涵丰富性设计,例如项目中要组织系统分析人员对全省农业科技园区进行调研,摸清全省概况,形成调研报告。系统采用 J2EE 体系架构,可以对 J2EE 体系中的 EJB、JSP、servlet、JMS、Session等多个组件进行优化来提升整体系统性能。

2.2 形成有利于技术的开发性完整性系统

黑龙江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的发展对其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如何利用新的技术去发展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显得尤为重要。检验检测平台管理系统管理要采用科学的软件管理层级,建立软件需求的文档,软件设计报告,系统测试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等必要步骤,形成系统技术开发的软件需求文档、软件设计报告、系统测试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等技术文档。

2.3 强化合作,保证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管理系统是信息的集合,数据采集是管理系统制作过程中的一项重点内容。在科技服务业的实际操作中,应该将项目建立的内容统一明确,建立与合作单位的清晰化关系,对信息采集既要有针对性又要具有全面性,信息采集要符合实际需要,并且有详细的注释。对农业科技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GIS、GPS等技术对农业科技园区进行科学化管理与决策是十分必要的。

2.4 注重管理系统文件的专业化和价值化

科技园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的所有文件都要具有专业化和价值化的集合价值。管理系统就要在设计上,进行横向与纵向的联系,通过数据特征采用文字或者数值形式进行记录,在专题内容需要过程中,能通过数据化的信息处理功能,将所需要的文件形成图形或者文字材料,形成最为直观的材料,为方便政府部门高效化规划、动态管理和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和手段,真正实现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网络化信息化, 具有推广和示范价值。

3 结语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就是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在继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对科学技术的需求不仅是社会生产的需要,更是人民生活的需要。企业呼唤高新技术的来临,人民生产生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迫切需要科学技术带来生产领域的进步。提高科技园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实效性,需要从多个方面把握,需要以先进的思维和科学的管理理念,实现管理系统给予资源配置优化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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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Remote Forensic Business Integrated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Zhou Yuanyuan

(China Shipbuilding NDRI Engineering Co.,Ltd,Shanghai200263,China)

Abstract:In this paper we are discussed the technology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mote Forensic Business Integrated Management System(referred to Forensic System).Paper begins by describing the application of forensic systems business background,and the forensic system structure are introduced,then paper Describes the system objectives and requirements from the Forensic services content.The plan further proposed design and analysis of the entire system objectives and functional requirements,and the System describes in detail B/S mode,the system design,analysis and implementation,the last on the use of key technologies related presentations.

Keyword:B/S;;Remote collaboration;Workflow;Forensic;OA Manage

引言: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是集科学研究、司法鉴定、教育培训、技术指导等综合职能为一体的中央级公益性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是研究所的主要工作,主要承担全国各地公、检、法、司等机关送检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涉外案件的司法鉴定。同时也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交通事故、民事纠纷、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技术检验和技术鉴定。

随着Internet/Intranet和Web技术的迅猛发展,用户对日常办公的信息化要求已不仅仅满足于浏览静态的网页内容,而更希望通过人机对话的动态交互方式获取所需信息;而动态交互网页信息技术和关系数据库技术的结合已是众望所归。司法鉴定系统采用浏览器-服务器的B/S结构。它的特点是在用户可直接使用功能强大的浏览器软件作为界面进行系统访问操作,其优点在于软件开发效率高,节约资源。

一、系统结构

司法鉴定系统是典型的B/S架构的系统,源于系统需要达到支持远程协同办公功能、高集成化业务流转功能和办公综合管理功能的要求。B/S架构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操作而不用安装任何专门的软件。只要能上网,再根据系统管理员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就可以使用了,系统的扩展非常容易。因此,将整个系统根据BS架构的实现规范,采用复合设计模式,按逻辑层次分为:业务提供层、业务逻辑层、系统提供层、数据访问层、数据服务提供层。在本系统中实施部署中,对应表现为客户端浏览器、Web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如图1所示。

图1

二、系统的设计

(一)设计思想

司法鉴定系统设计采用面向对象开发技术和SQL Server数据库技术相结合的技术方式,依照B/S架构实现原理,采用混合设计模式,根据用户实际业务情况而设计开发的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系统通过+SQL SERVER环境,建立了一个可交互的、高效的Web应用系统;它不但可以进行复杂的数据库操作,而且生成的页面具有很强的交互性,允许用户方便地控制和管理数据。

司法鉴定系统为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实时高效的管理平台;为专业鉴定人员提供了一个远程业务工作平台,可以轻松的在网上实现案件的登记、受理、鉴定、复核、签发、结案、归档等操作;为社会用户(委托人或委托机构)提供一个便捷安全的网上交互平台,可以轻松的实现远程业务咨询、业务登记、业务反馈等。

(二)功能划分

司法鉴定系统按功能划分可以分为4个模块:对外服务模块、业务处理模块、远程协同办公模块和后台管理模块,如图2.1所示。

图2.1

(三)软件平台

司法鉴定系统采用如下软件平台:(1)服务器端操作系统:Windows 2003 Server;(2)WEB服务器:IIS 6.0;(3)数据库管理系统:SQL Server 2000;(4)客户端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6.0及以上;(5)开发环境:Visual Studio 2003;(6)开发工具:Microsoft Visual Studio 2003;(7)开发语言:C#(.net Frameworks 1.1)、DHTML、CSS、JS等。

司法鉴定系统按功能划分可以分为4个模块:对外服务模块、业务处理模块、远程协同办公模块和后台管理模块。(1)对外服务模块:主要提供信息、业务咨询和反馈投诉处理功能;(2)业务处理模块:主要提供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复核,会签,结案等流程操作功能,同时通过工作流引擎技术,支持业务流程的可扩展;(3)远程协同办公模块:主要提供完整的远程协同办公的支持,能够实现多种远程协同办公的解决方案;(4)后台管理模块:主要提供栏目管理、用户权限、系统后台管理等功能。

三、系统的实现

(一)对外服务模块

对外服务功能是加强宣传、促进沟通的工具,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知情便利,可提升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社会形象,促进其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业务处理模块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是整个系统最主要的功能,是提高研究所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根据客户对于司法鉴定的业务流程要求,首先鉴定人接待委托人,听取对方介绍案情和鉴定要求,核查检材和鉴定资料,同时在系统上登记案件相关信息。案件登记完成后,可立即受理案件,也可根据情况延迟受理案件,或拒绝受理。业务科室接受处理案件后,由鉴定管理系统自动分配案号,案件受理接下来必须指派该案件的鉴定人,案件状态更新为已启动。案件启动到案件结束都要经过一定的鉴定流程,每个专业科室的鉴定流程都会有所不同,大致都会经过鉴定,复核,会签,结案等鉴定过程。

(三)远程协同办公模块

远程协同办公模块是以多方视频交流系统为核心,选用便携、可移动、易架设的设备,方便鉴定人员在各种办案现场直接与研究所总部沟通,实现远程协同、联合鉴定、多方会检等功能。提供给用户的是一个全面的、通用的多媒体通讯平台,通过对音视频硬件外设的适当选择和会议带宽等资源的合理满足,系统可以提供多种级别的视频会议解决方案,实现从桌面到会议室级的不同应用。

(四)后台管理模块

为了提高网站的管理和维护效率,适应研究所业务发展的需要,平台提供了系列功能,使研究所的系统管理人员能对网站进行有效管理,避免通过开发商经常性修改系统设置。

管理员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和栏目管理员两种。系统管理员可以进入用户管理栏目,在这里可以添加新的栏目管理员用户,并对该用户赋予栏目编辑权限。平台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化的信息界面。各部门管理员登录后,可进行相应的信息添加、编辑和删除操作。

权限管理模块将提供各类人员身份管理的功能,同时把身份与对应的权限进行绑定。系统提供了对所有参与用户权限管理的功能,管理员可根据需要,实时调整各类用户的操作范围和操作权限。

四、关键技术

涉及到的技术有:C#语言开发技术、.net Frameworks开发技术、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管理技术、IIS web server应用技术、工作流引擎实现技术、跨域单点登录实现技术、远程多向实时视频会议技术、安全文档共享管理技术、DHTML语言开发技术、CSS/JS动态页面开发技术等。

(一)基于

司法鉴定系统采用开发,用(C#)来开发web管理系统,可以跟随主流技术,有微软件的强大技术支持作后盾,在安全性,易维护性,灵活性方面都超越以前的开发语言,而且还会更进一步的加强。

是一种服务器端脚本技术,可以使(嵌入网页中的)脚本由Internet服务器执行。有众多优势,本系统使用主要看中以下几点:(1)易于部署:通过简单地将必要的文件复制到服务器上,应用程序即可以部署到该服务器上。不需要重新启动服务器,甚至在部署或替换运行的已编译代码时也不需要重新启动。(2)增强的性能:是运行在服务器上的已编译代码。与传统的Active Server Pages(ASP)不同,能利用早期绑定、实时(JIT)编译、本机和全新的缓存服务来提高性能。(3)扩展性和可用性:被设计成可扩展的、具有特别专有的功能来提高群集的、多处理器环境的性能。此外,Internet信息服务(IIS)和运行时密切监视和管理进程,以便在一个进程出现异常时,可在该位置创建新的进程使应用程序继续处理请求。(4)跟踪和调试:提供了跟踪服务,该服务可在应用程序级别和页面级别调试过程中启用。(5)与.NET Framework集成:因为是.NET Framework的一部分,整个平台的功能和灵活性对Web应用程序都是可用的。也可从Web上流畅地访问.NET类库以及消息和数据访问解决方案。是独立于语言之外的,所以开发人员能选择最适于应用程序的语言。

(二)引入工作流引擎

司法鉴定工作本身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性,对于每个司法鉴定的案件,都需要有严格的审批过程,达到业务到人、责任到人的要求。因此,司法鉴定系统要能支持业务流转的过程;同时,为了能及时适应社会的发展、业务的扩展和政策要求的变化,需要系统能够快速调整、配置和实施新的业务流转过程,即审批流程要能做到可配置、可扩展。鉴于以上业务应用背景,司法鉴定系统引入了工作流引擎。

所谓工作流引擎是指workflow作为应用系统的一部分,并为之提供对各应用系统有决定作用的根据角色、分工和条件的不同决定信息传递路由、内容等级等核心解决方案。在系统中集成工作流引擎,使其能够完成司法鉴定的流程设计、流程执行、流程和线程的调度,以及任务的分派与通知、审批操作的备忘和历史自动存档等工作,从而使系统实现有序的流程调度、无纸化办公,提供司法鉴定工作效率,保障司法鉴定业务过程的完整性、可靠性和法律效益。

(三)跨域单点登录技术的应用

在司法鉴定系统得到实施应用之前或之后,客户都或多或少已应用了一些以web站点或web应用程序为表现层的系统,这些web应用系统自身都应该有定制实现权限验证和权限验证系统,且用户入口都是独立的。在司法鉴定系统使用过程中,需要与其他已有的web应用系统进行交互操作或正在规划中的web应用系统进行安全绑定;因此,对于司法鉴定系统以及客户其他应用系统,单点登录环境可使得日常综合管理工作更加整体化、协同化,提高整体信息化运用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司法鉴定系统中通过 2.0提供的功能特性实现了跨域单点登录方案(Single Sign On,以下简称SSO)。该SSO的定义是在多个应用系统中,实现共享一个身份验证系统,用户只需要登录一次就可以访问所有相互信任的应用系统。

(四)安全的文档共享技术

在司法鉴定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材料文档,同时这些文档也会跟随司法鉴定业务流转。因此对于文档的编写和共享功能的实现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可在线编辑整理、可封装上传下载、可随业务应用流转、可跟踪操作、可保障文档内容的完整性。

基于上述应用要求,司法鉴定系统采用一套Word在线编辑组件,该组件除了提供日常的上传、下载、浏览等功能外,还提供在线编辑的服务:(1)对于文档的操作进行了完备的修改备案,即:对于每一份在线文档都会留有完整的历史痕迹,保障文档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提供文档操作的可追溯性;(2)保障文档修改编辑的唯一性,即:每份文档在同一时刻只能由一个用户进行修改编辑操作,以此达到文档内容的完整要求。

五、结束语

从目前的使用状况来看,整个系统已经完全融入了司法所的日常办公和管理中,成为所领导和员工们不可或缺的办公助手。大家已经习惯了每天到系统中查看通知公告、工作提醒,审批各种文件以及着手鉴定业务处理。

整个系统目前整体运行得比较稳定,使用也很顺畅。通过系统的应用可以帮助大家彻底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障碍,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人员紧密的联系起来,实现了提升办公效率的初衷,所领导和员工们都比较认可目前系统实现的效果。为了让系统发挥更大的价值,我们也在准备扩大使用规模,并对特定功能进行进一步的定制开发,解决一些系统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并发量大的情况系统出现响应慢的情况。我们相信远程司法鉴定业务综合系统以后会应用的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求是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开发[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12-79

[2]Marco 2.0 Website Programming:Problem-Design-Solution.2006,P10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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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实施房地产中介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测定其经济价值和价格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业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人员,须参加相应业务的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方可执业。

第五条、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须取得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房地产咨询人员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得《房地产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并办理注册登记。凡未取得《房地产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

房地产估价师须经全国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员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书》,并办理注册登记。凡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第七条、国家实行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须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办理注册登记,方能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作为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并办理注册登记。凡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第八条、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遗失以上各类证书的,应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声明作废,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九条、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资格实行年审制度,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结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年审进行。

第三章、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一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及章程;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与其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相应资格等级相适应的执业资格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按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分为一、二、三级和临时资质。

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价格评估,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评估业务。

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企业兼并、合资入股、司法仲裁等方面的房地产价格评估。

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在注册地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评估项目。

临时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在注册地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评估项目。

第十三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按其注册资本、执业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经营业绩及社会信誉条件等,分为一、二、三级和临时资质等级。

(一)一级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10名以上,同时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各1名;有相应的经营业绩,未发生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房地产经纪为主营业务。

一级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各类商品房销售、其他房屋交易,经营各种房源信息业务。

(二)二级经纪机构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5名以上,同时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各1名,会计师1名;有相应的经营业绩,未发生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房地产经纪为主营业务。

二级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销售、其他房屋交易,经营各种房源信息业务。

(三)三级经纪机构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取得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3名以上,同时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1名,会计师1名,有相应的经营业绩。

三级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销售、其他房屋交易,经营各种房源信息业务。

(四)新成立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低于三级资质所要求的条件标准,在一年的暂定资质有效期内,可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销售、其他房屋交易,经营各种房源信息业务。一年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核定三级资质。

一、二级房地产经纪机构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推荐,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颁发《河南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三级及临时资质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颁发《河南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报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房地产咨询机构的资质不分等级。

设立房地产咨询机构,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50%.房地产咨询机构资质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颁发《河南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报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取得《河南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第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年审制度。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一、二级房地产经纪机构年审由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年审,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由核发资质的部门进行年审。年审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年审不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继续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及合同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四)依法交纳税费;

(五)按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不得擅自抬高或变相降低收费标准;

(六)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中介业务管理

第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九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当事人名称(姓名);

(二)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三)标的内容、要求和标准,有按要求须登记备案的应对由何方办理作出约定;

(四)合同履行期限;

(五)收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二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需对外出具报告书的,必须由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签署,并加盖由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核发的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建立业务记录,设立业务台帐。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应当载明开展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支出的费用以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和监督,定期报送有关报表。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现场和设施,委托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四条、由于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机构可以对中介服务人员追偿。由于委托人的原因,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省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到本省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应到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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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性质、目标及特点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同时也是工程技术类专业的拓展必修课。从课程体系来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属于平台综合课;从理论的角度来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揭示了建筑市场的一般规律,建筑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内在联系,是学生从整体上把握建筑业及其建筑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从知识的角度来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具有将相关知识联系在一起的特殊作用,认识建筑市场的发展规律,需要经济学的知识。编制施工方案,需用到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编制报价书,需用到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工程承包合同,又是后续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工程成本管理等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的基础;从能力培养的角度来看,对于学生来说,不但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

二、就业岗位及其工作过程分析

对于大多数工程管理专业方向的学生来说,毕业后将到招标、工程造价咨询、建筑施工企业投标、项目施工管理等单位从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所需要用到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知识不尽相同或侧重点不同,对应岗位及其涉及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知识与能力可以看出,对于高职学生,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所需要掌握的主要知识点,基本上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得以应用和体现,因此该课程的知识传授完全可以基于工作过程[2]。

三、课程设计的思路

1.课程设计理念

专业教师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工作中,大多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与手段,偏重理论教学,使课堂气氛比较呆板,显得枯燥乏味,导致学生丧失学习兴趣降低,对学习效果是一个较大的影响。在这样的教学环境下,学生完成整个课程的学习后,还是只局限在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缺乏实践,针对这类现象,如果我们让学生在校内的本专业课程学习中,以实际工程项目作为实训任务的背景和线索,在实训教学中模拟工程实际设计多个实训任务驱动学生来完成,这将使得学生在校内课程实训中就可以获得一定的项目经历和锻炼一定的专业工作能力[4]。

2.课程设计思路

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和我院办学模式的要求,按岗位能力设置课程体系,以工程招投标工作流程为项目主线,以招投标任务为载体,按招投标流程分解工作任务,让学生模拟不同角色完成招投标的具体工作任务,将工作岗位的工作过程和教学过程相统一,以任务训练单项技能,先按照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设置相应的任务,用布置学生完成相应的单项技能,再综合各单项技能,训练学生的综合技能,实现教学做合一的工学结合模式。

四、设计内容

本课程采用项目导向进行课程教学。项目导向教学推崇以项目导向或任务驱动课堂教学过程,突

出课堂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我们设计以下几个项目:

课程分为三个教学模块,建筑市场认知模块、施工招投标模块、合同管理模块。每个模块的教学内容都与岗位能力培养紧密结合。

项目一:建筑市场认知模块通过建筑市场认知模块的教学,使学生明确课程的重要性,认识有形的建筑市场及建筑市场的主客体,了解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及交易各方的行为,体验工程发包与承包以招投标的方式在交易中心完成的过程,掌握交易过程中对主体资格的要求,培养学生的建筑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

任务1 通过学生分组调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调查、问询、请教和收集为主,掌握招投标中心的一般运作程序,并完成调研报告。

项目二:施工招投标模块掌握工程招投标的工作流程与主要工作内容,使学生能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组织投标预备会、编制工程标底、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后中标通知、拟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使学生能完成投标项目的前期工作,申报资格预审,提交相应保函,编制投标文件。

任务1 选取一个最新的招标工程项目,提供一份完整的电子图纸等资料,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结合工程量清单,依照招投标工作流程,完成工程项目从报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结合广联达等软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完成招标文件的相关任务,边教、边学、边做,在学生训练的同时,课程组分工完成同一工程完整的招标文件。

任务2 利用同一套图纸资料,让学生完成投标的工作流程,结合工程量清单,用软件编制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完成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与商务标,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与管理课程的知识,完成技术标部分。

任务3 模拟开标、评标与定标,模拟合同签订。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评标方法等,完成模拟开标、评标与定标,模拟合同签订。

项目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使学生能拟定合同条款,签订工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正确确定索赔事项,编制索赔报告,成功索赔。

任务1设定具体案例,把真实的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设身处地去思考、去分析、去讨论,以集体的智慧完成任务。

五、结语与展望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建筑市场领域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建设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始终把握学科的前沿。基于工作过程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能够使学生在工作过程中得以学习,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兴趣,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唐钱龙,李玮,基于项目导向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改革探讨, 职业时空,2010.1

[2] 尉胜伟《基于工作过程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初探》中国经贸导刊,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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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金穗联名/认同卡业务管理,促进卡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中国农银行金穗卡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穗联名/认同卡,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及其辖属各发卡行与合作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互利互惠基础上联合发行的金穗卡。

第三条  金穗联名/认同卡既可以是信用卡,也可以是借记卡(含转账卡、专用卡等),除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外,还受金穗卡章程的约束。

第四条  持卡人领用金穗联名卡,可享受发卡行和联名单位提供的折扣优惠或特殊服务;持卡人领用金穗认同卡表示对认同单位事业的支持。

第二章  发卡条件

第五条  全国性联名/认同卡由总行决定发行。发行区域性金穗联名/认同卡的发卡行应具备条件:

一、必须是经总行批准的独立使用城市代号的发卡行;

二、必须有三年以上(含)发卡经验。

第六条  发行金穗联名/认同卡必须认真选择合作方。联名卡的联名单位应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知名度高、影响面广的盈利性单位;认同卡的认同单位应为信誉程度高、社会普遍关注的团体。

第七条  发行金穗联名/认同卡,发卡行必须与合作方签订协议书,并体现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必要时应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联名/认同卡的具体名称;

二、发行范围及发行办法;

三、使用规则及对持卡人的优惠或特殊规定;

四、利益分配原则;

五、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八条  发行全国性联名/认同卡由总行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发行区域性金穗联名/认同卡必须经过以下程序报批:

一、发卡行提出申请,报所在省(级)分行审定;

二、省级分行持发卡行申请材料和审批文件报总行审查同意;

三、省级分行持总行授权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省级分行审批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

第九条  报批发行金穗联名/认同卡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一、申报请示(行发文);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作方的级别、分支或连锁机构数量、经营规模等基本概况;

四、联名/认同卡章程或附则、业务操作规程、会计核算办法和卡样设计草案;

五、联名/认同卡信用卡或转账卡还需与合作方签订的协议书草本;

六、总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金穗联名/认同卡的发卡形式可以是发卡行独立发卡,也可以与合作方共同发卡。

第三章  操作规则

第十一条  发行金穗联名卡的合作方及其分支或连锁下属机构应是金穗卡特约商户,并具有广泛的客户群。

第十二条  以全国通用卡种发行区域性联名/认同卡的,由总行通报各分行受理。以省区域内通用卡种发行区域性联名/认同卡的,由所属省级分行通报各分支行受理。金穗卡的特约单位和银行受理网点,必须按有关规定受理金穗联名/认同卡,不得拒绝受理。金穗联名/认同卡均具有与其相应卡种的所有功能,发行办法、使用规定和操作办法不得超出相应卡种的有关业务规定。

第十三条  各发卡行及联名单位或认同单位在宣传金穗联名/认同卡时,必须说明联名/认同卡是金穗卡的产品,共同宣传金穗卡和联名/认同单位标识。

第十四条  各行与合作方发行金穗认同卡,可适当加收年费,但加收部分最多不得超过该相应卡种年费的100%.加收年费部分和消费回扣可由发卡行与认同单位分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金穗联名/认同卡的卡片标准,总行另文下达。

第十六条  各发卡行须在正式发行金穗联名/认同卡三个月内,将与合作方签订的协议及样卡五张报总行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并负责修改、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附:二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专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金穗专用卡业务的规范化建设,并促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穗专用卡,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具有特定使用对象、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流通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功能,不允许透支,属于金穗卡系列产品。

第二章  发卡审批管理

第三条  金穗专用卡可由一个发卡行发行,也可由多个发卡行联合发行。

第四条  发行金穗专用卡的发卡行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经总行批准的信用卡发卡行;

二、必须有三年以上(含)发卡经验;

三、要有明确的发卡对象和特定的用途。

第六条  发卡行发行金穗专用卡,必须经以下程序报批:

一、发卡行提出申报,报所属省(级)分行审定;

二、省级分行持发卡行申请材料和审批文件报总行审查同意;

三、省级分行持总行授权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省级分行审批。

第七条  报批发行金穗专用卡所需要的有关材料包括:

一、申报请示(行发文);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专用卡章程、业务操作规程、会计核算办法和卡样设计草案;

四、业务需求书;

五、总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业务运作及管理

第八条  发行金穗专用卡必须在发卡前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体现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必要时应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

合作方必须是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良好、拥有稳定的客户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诉讼的行政或企事业单位。

第九条  金穗专用卡的章程中必须说明发行单位、使用对象、申领手续、使用方法、收费和计息标准、有效期限及其他有关事项,并制定金穗专用卡申请表。

第十条  发卡行必须为金穗专用卡持卡人开立固定账户并能重复使用。

第十一条  金穗专用卡账户资金可由持卡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存入,以转账方式向合作方缴费,转账既可通过持卡人在合作方凭卡联机划转,也可经持卡人书面授权后由发卡行从持卡人账户向合作方划转。

专用卡取现必须联机进行。

第十二条  通过金穗专用卡办理的各项业务,发卡行不得为持卡人或合作方垫付资金。

第十三条  金穗专用卡遗失或被盗,持卡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或个人密码办理书面或电话挂失,挂失前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四  条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

第四章  卡片规定

第十五条  金穗专用卡的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卡”,发卡行名称置于卡片背面。

第十六条  金穗专用卡卡面必须载有以下要素:中国农业银行行徽、行名、卡号(IC卡除外)、持卡人使用注意事项、持卡人签名条、客户服务电话、卡徽等。可脱机使用的还应有总行统一印制的防伪标志。

第十七条  卡号定义:

16位卡号由标识、发卡行联行行号、卡顺序号、校验位组成:

第1~2位为卡号标识“63”;

第3~6位为发卡行联行行号后4位;

第7~15位为卡顺序号;第16位为校验位。

第十八条  制卡格式:

第一行:卡号;

第二行:卡起始或终止日期及防伪标记;

第三行:持卡人性别[MR./MS.]、姓名汉语拼音(可自行选择)。

第十九条  金穗专用卡的磁条格式必须按照国际标准,以共享已有的机具设备,避免资源浪费。

第二十条  金穗专用卡不得使用国际信用卡组织卡标识符号,特殊情况确定需要使用国际信用卡组织卡标识的,必须报经总行审批同意。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金穗专用卡的业务操作规则和会计核算办法比照金穗信用卡业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金穗专用卡的收费标准和申领办法比照金穗转账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发卡行必须在正式发行金穗专用卡三个月内,将与合作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及样卡五张报总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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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通知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并在通知中指示各地“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再普遍实行”。遵照国务院的这一指示精神,我省已在一部分地区和单位进行了试点。经过试点,证明国务院104号文件是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它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受到了广大干部和工人的热烈拥护。试点单位的老弱病残干部和工人得到了妥善安置,这对于精兵简政,建立老中青三结合的精干的领导班子,更新劳动力,精干职工队伍,提高工作、劳动效率,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试点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为我省普遍贯彻实行国务院104号文件创造了有利条件。现根据在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工作座谈会和国家劳动总局工人退休、退职会议精神,确定从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起,国务院104号文件在我省的全民所有制单位中普遍贯彻实行。县以上的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供、产、销正常,经费有来源的,亦可参照国务院104号文件的规定,由省级各主管部门提具体办法,报省革委批准后实行。

试点的经验证明,要贯彻好国务院104号文件,必须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革委会(行政公署)应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组织、劳动、民政、卫生、财政、工会等有关部门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104号文件,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务院104号文件的重大意义,讲明退休、退职的各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要走好群众路线,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不同的思想,不同的问题,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解决,务使退者愉快,留者安心。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不得擅自放宽退休、退职条件和提高待遇。安置工作要落实。要加强对退休、退职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省革委原则上同意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试点办公室拟定的“四川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四川省干部、工人因伤、病丧失劳动能力签定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试行。

篇10

对于户口不在本市并长期在京工作的对外劳务人员,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对经审核或鉴定复核合格人员,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原《职业资格证书》统一换成印有中、英文对照并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并在证书照片处盖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涉外证书”)。

三、涉外证书内容按《北京市关于启用〈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培发〔1999〕58号)规定填写,并从2000年1月1日起采用打印机打印。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公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9月16日  劳社厅函〔1999〕121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司法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促进国际劳务技术合作与交流,维护我国传统的技艺和专长在国际上的良好声誉,现对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以下简称“对外劳务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外劳务人员须持印有中英文对照并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的职业资格证书,做为办理职业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对外劳务人员原来所持的职业资格证书(含《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以及《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由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或鉴定复核后,统一换证,并在证书照片处盖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钢印。

三、对外劳务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公证时,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涉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向其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经公证处审核无误后,以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证书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套红印),以及持证人照片处省级以上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钢印属实的方式,出具公证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季度应将上一季度换发证书情况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并抄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附件:职业资格证书特征说明

一、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二、证书内页第2页套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章。

三、证书内页和封二、封三、封底采用隔色彩红印刷。

四、证书内页和封二、封三、底边采用LDBZH浮雕印刷。

篇1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浙法经字10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浙江省宁波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诉单威祥劳务输出合同的担保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本案浙江省宁波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下称“宁波公司”)与单洁囡及其担保人单威祥(单洁囡之父)签订的出国劳务人员保证书,是派出单位宁波公司为保证与美国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大中集团劳务输出合同的顺利实施,而依其行政职权要求派出人员单洁囡对在出国期间遵守所在国法律和所在国公司各项行政规章及出国纪律等方面作出的行为保证。这是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因此,单威祥为其女单洁囡提供的担保,不属于民法和经济合同法调整范畴。目前,这类纠纷尚无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应当告知原告宁波公司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解决。

此复

篇12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进行管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见附件),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采用排除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也可以采用准入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控制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五、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对于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六、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按排除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或属于按准入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各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另行组织制定有关规定。

九、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工作中,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工作。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七、各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本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八、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时,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篇13

【Key words】 Noninvasive positive pressure ventilation; AECOPD combination of respiratory failure; Clinical nursing intervention methods

First-author’s address:Zhongshan City People’s Hospital,Zhongshan 528400,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7.16.024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是呼吸科常?疾病,该病极易因感染而导致疾病急性加重(AECOPD),对其治疗若不及时,极易引发呼吸衰竭,危及患者生命[1-2]。无创正压通气是临床治疗AECOPD合并呼吸衰竭的首选,但治疗过程中还应选择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以提升通气治疗的效果,改善患者生活的质量[3-5]。本文主要研究无创正压通气治疗AECOPD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中的临床护理干预方法及其护理效果,并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按照数字随机法从本院2016年

1月-2017年1月期间接收并行无创正压通气治疗的AECOPD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中选择66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根据护理干预方法分为两组,每组各33例。常规组行常规护理,男18例,女15例;年龄43~81岁,平均(62.00±1.36)岁。观察组行综合护理干预,男17例,女16例;年龄42~80岁,平均(61.00±1.95)岁。两组患者的男女患者比例、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的意义(P>0.05)。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本研究均无合并呼吸机禁忌证者,无严重意识及精神障碍患者;所选66例患者均排除伴有严重心脏病或高血压等疾病者,排除昏迷或无自主呼吸患者,排除严重不合作者。

1.3 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以后均行无创正压通气治疗,在治疗的同时常规组行常规护理包括病情监测、健康指导、基础护理、出院指导等;观察组则开展综合护理干预,具体措施如下:(1)强化对患者的营养支持:护理人员应及时给予患者营养干预,嘱咐患者少食多餐,并鼓励患者进食容易消化、刺激较小、蛋白质丰富的饮食。对于无法进食者,护理人员可采取鼻饲或肠内营养等,以改善患者机体营养状态。(2)气道护理干预:患者在行通气治疗期间,护理人员应定期查看患者呼吸道情况,保证患者呼吸道的通畅,同时,护理人员还应指导患者正确的咳痰方式,并行有效的扣胸;若有必要,可借助吸痰机排出患者呼吸道内的痰液;此外,护理人员还应鼓励患者多喝水,并保证饮水量1500 mL/d以上,以稀释痰液[6-8]。(3)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无创正压通气患者多会出现皮肤损伤、相关肺炎、胃肠胀气等并发症,而这些并发症不仅会影响到通气的效果,甚至还会加重病情。因此,护理人员应嘱咐患者用鼻呼吸,并尽量减少吞咽的动作;若有必要可行胃肠减压,以免发生胃肠胀气。同时,护理人员还应尽可能给予患者适宜的面罩,对其固定时应松紧合适,以免压迫患者皮肤,造成皮肤损伤。此外,护理人员还应严格按照无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交叉感染。(4)心理干预:护理人员还应仔细评估患者不良心理状态,对于有焦虑、恐惧等不良心理情绪的患者,护理人员应给予其鼓励和支持,向其讲解治疗的目的、应注意事项等,以缓解患者不良心理情绪。此外,护理人员还应做好患者家属的心理疏导,告知患者家属家人的关心和支持,对于缓解患者焦虑、恐惧等不良心理情绪的重要性。

1.4 观察指标及评定标准 记录两组护理前后患者各项血气指标水平包括:PaCO2、血氧分压(PaO2),同时记录两组护理前后SpO2、心率(HR)、呼吸频率(RR)及并发症发生情况。并于患者出院前1 d采用本院自拟护理满意度调查表对两组患者护理的满意度进行统计,满分为100分,≥86分为满意,65分≤一般≤85分,不满意

1.5 统计学处理 本次研究的数据均使用Excel录入后用SPSS 19.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x±s),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率(%),比较采用 字2检验,以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护理前后各项血气指标水平比较 护理前,两组患者的PaCO2、PaO2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的意义(P>0.05);护理后,两组患者的PaCO2水平明显下降,PaO2水平明显上升,与护理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患者护理前后SpO2、HR、RR水平比较 护理前,两组患者的SpO2、HR、RR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的意义(P>0.05);护理后,两组SpO2水平上升,HR、RR水平下降,与护理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3 两组患者护理后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护理后,观察组出现呼吸机相关肺炎1例、胃肠胀气1例,发生率为6.06%;常规组出现呼吸机相关肺炎3例、胃肠胀气3例、面罩压迫处皮肤损伤2例,发生率为24.24%,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4 两组患者护理后满意情况比较 护理后,观察组总满意度93.94%,高于常规组的78.79%,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