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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安全职责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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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安全职责

篇1

施工场地安全的监控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而监理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起着重要的督促作用,所以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管理也是一项首要任务,必须给予重视。目前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十分到位,并且,对相关标准及法规的要求也较为模糊,以至于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比较混乱,安全防护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对建筑工程本身的安全性也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以至于工程事故发生率一直比较高,安全问题处处存在。为了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所成效,重振建设系统的整体行业形象,推进文明施工,以美化,亮化,各类建设实现定型化、标准化为目标,我们需要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控制,加强工程监理的安全职责

在现场的施工中,建立起着较大的监督作用,但是,当前监理单位存在着许多问题,监理单位机构设置不够健全,存在没有安全总监或者一人多管的现象,并且到岗率极差,对工程项目的安全事项无法做到很到位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制定不规范,没有完全依照国家的有关建设工程的安全条例来制定规范的监理规划,更谈不上按照要求来制定相关的监理细则了,即使有也是浮于形式,内容过于简单,没有具体可实施的内容,对监理工作的展开自然没有针对性与指导性。还有的监理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所谓的方案对工程本身的安全建设未能起到指导作用。有的监理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未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缺少旁站记录。总体而言,监理单位对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存侥幸心里,个别安全监理工程师责任心不强,未对下属的安全监理人员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以至于工程监理对建筑安全知识掌握不到位。以上是当前工程建设中安全监理的现状,也是造成工程工程施工中安全问题的原因,针对其现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职责。

健全工程监理的安全职责规范,实施安全责任制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来不断地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的监理规范要求,对相关的监理职责予以细化并督促其尽快实施。在强劲有力的制度保障下,监理的工作会得到一定的监督,其工程建筑的安全意识也会不断地增强。

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的监管是整个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的监管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使建筑工程达到预先所期望的的效果。在施工过程中,从图纸设计、原材料的选定到分项工程的施工,熟悉并了解监控的范围及地点,每一个环节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有利于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负责,有利于对工程本身的质量负责。

要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明确各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给每一个监理人员分配具体的工作任务,强化每个人的安全工作意识。同时,对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给予完善,使之规范化,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让监理人员在第一时间提出当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之提出整改意见,讨论后监督落实。

对监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职责培训

一名合格的监理人员离不开系统的职业培训,应该对每一个监理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在总体的培训下,针对每一个工程的具体情况也要进行一定的培训,将工程施工的技术方案及特殊性给监理人员做一个详细的讲解,让每个人对工程有个具体的感知,加强薄弱点的管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有着及时的应对措施。

监理应该对施工单位的有关方案及文件给予严格的审查

监理单位应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等给予严格的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国家或者建筑单位相关的安全工作条例。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其提供的各种相关文件,建筑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看其是否合法有效,一旦发现安全问题或者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安全生产监理管理的工作在施工阶段应按照流程来走,发现问题时要立即下发监理通知,受理整改报告,检查整改情况并签字验收的正常流程来走,严格执行向建设单位和安全生产行政部门报告的程序。

当前,安全已经被提升到一个新的认识高度,安全生产被提升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监理单位只有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条例,并不断地完善实施,加强执行力,并结合当前工程建筑情况,对监理人员进行全方位的系统培训,增强建设工程中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意识,对安全隐患做到有力的监督与防范进行合理有序的安全监理,才能使工程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得到有力的保障,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篇2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ecurity measures,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工程施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本文从工程监理的角度,对常见的建设工程安全问题和监理职责进行了阐述。

1.施工前审查。

工程设计图纸出来后,检查图纸合法性及安全性。接下来进行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尤其要对其中的安全施工部分进行详细审查。其次应对分包单位进行相关的资质审查。在施工单位上报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中应在安全方面注意:①拟分包工程应在其资质允许内。②分包工程内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证。③该分包单位的安全记录如何,有没有出现过严重的安全事故。

2.材料及机具。

材料将直接用于工程实体,良好的材料品质,能最大化地实现工程安全的目标。①资料齐全。进场的材料除砂、石等只能进行现场辨认和取样试验外,其余的材料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或和厂家批号,必要的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或质量证明书,要选择有3C认证或国家免检及相应的体系认证的材料,其安全性才能得到起码的确认。②外形辨认。要观察材料的外形尺寸、颜色有无缺损,标识是否和资料中的数据、文字一致。如对黑质及有机质过多的砂子,应该当场不予使用,给予退场或另外作废砂使用;再如钢筋的直径经游标卡尺现场测量,与钢筋上标识相差二、三毫米的或根本厂家或直径与其提供的资料(质量证明书)不符的,一律给予退场处理。③检测试验。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真实反映该批材料的各项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材料还应适量增加采样的数量,以能从由资料中的厂家保证。各种用于工程施工的机械如搅拌机、调直机、切割机、弯曲机等,要重视它们的质量认证和安全认证,并由具有相应资格上岗证的工人进行各种调试和维护后小心试机,确定整机操作有效后,方可进行待用。

3.工程施工。

①设计与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气候或地质不符等各种可能因素的发生,从而使监理必须实事求是,重新审核已定的各种设计或方案,审核制订出符合现场的各种方案。

②人、料、机:人是劳动中最积极的因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所造成的事故占一半以上,所以必须要求工人严格按照劳动安全保护要求进行施工。料的应用在施工安全中也很重要,必须保证用料安全。施工中的机械安全是每一次安全检查的重点,各种机械操作前都应着重检查。

③中间产品的试验、检验及认可:从施工顺序来看,有验槽、验基础、主体±0.000以上每层还分各检验批,支撑系统、模板安装、钢筋安装、水电预埋直至砼浇捣等验收;然后为主体验收及最后竣工验收。中间产品的试验,最主要的是砼试件的试验,钢筋的对焊、搭接焊等也需要试验,当材料和产品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时,持有认证计量资质的单位的试验合格单,即可认为此中间产品合格。在验收时,各种资料齐全,现场检查合格,可以认可通过验收。

④安全标识:在工地现场,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它们的作用各有不同,目的是引起人们对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应将各种安全标识的其中意义明确给施工工人,避免潜在危险。

⑤特种作业:在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包括各种专业机械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高处作业、电工焊接、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有资格证、上岗证;在不同岗位还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安全用具。

⑥场容场貌:原则上经批准的总平面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材料堆放、各工作区、临电、临水、道路等分布是有一定合理性、科学性的,施工时应注意其相关变化,以免互相影响,细节上尤其要注意。

⑦各项应急预案:在有一定规模的施工工程,必需作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监理应将其列为日常备查资料中。一般情况应作为防火、防风、防汛、防暑、防中毒、防电伤害、防机械伤害、防重大伤亡的应急预案。预案中应详细列出现场求助方案,具体落实到人,各人的联系方法,特别要求有车队司机及预案小组负责人的确切联系方法。小组负责人还必须负责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事故的确切情况。

⑧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总的来说,在《检查标准》(JGJ59-99)中,明确规定:a安全制度教育b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c有具体安全教育内容d变换工种时进行教育e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f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g专职安全员年度培训考核合格。在施工现场,班前安全教育一定要抓实,要具体化,针对本工种本班次的安全进行技术交底。

⑨安全检查:从范围来说安全检查有全国性的、地方性的、公司性的,到项目工地性的;从形式看,有定期的、季节性的、专项性的检查。具体机场工地操作时,应按《检查标准》(JGJ59-99)每条细则认真查对。其结果开成文字记录、存档、备查,要求查出来的问题整改必需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在整改过程中,可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要求立即整改后再施工,部分停工整改、全场停工整改,监理应本着“安全无小事”的信念,认真地看待每个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出适当的整改通知。

4.成品(已建)。

对于已建好的中间产品,由于尚未进行完全的防护和装修,有不少潜在的安全隐患,这其中尤其普遍的是“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电梯口设固定栅门,且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预留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大于2.5㎝,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定型化,四周设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通道口上方应设防护棚,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安全网封严。五临边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外侧边,这些地方必须加设防护栏、防护杆、防护柱。

5.竣工。

工程结尾时,关于安全方面的工作集中在各种现场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安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检查防雷设施、各项电设施、各种防护栏杆等实体的安全性是否正常使用;查对资料应符合各种验收规范标准。由此可得出本工程安全性的大致结论,使工程能被安全、正确使用。

6.总结。

工程施工的安全主要靠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通过合同、协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明确在施工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订有效的考核方法,对各人员的安全业绩进行奖惩,最终达到预定的安全目标。对基层工人来说,就是培养安全意识,除各种教育外,还要求从细节做起。至于对监理人员来说,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安全监理岗位责任;次之,审核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检查实施情况;再次,在日常工作中要把安全放在一个重要位置,“安全无小事”,牢牢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并用此指导工作。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安全资料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年8月第一版,2005年5月第六次印刷,李坤宅 编著

2、《建筑工程监理基础知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年6月第一版,2003年11月第二次印刷,杨效中 主编

篇3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调动他们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各个行政部门、采区、车间、班组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之中体现出来的。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入的发生。因此,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在实行中、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工作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并与奖惩制度紧密结合,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加强,这种做法是将生产安全所要达到的目标事先制定,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各班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达到以这个目标,在奖金或其他方面要给予奖励;若完不成目标,要扣罚奖金或给予其他处罚。在实行时,通常考虑了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即权力大,所应承担的责任就重,因此在奖惩方面也要重奖、重罚,就象国务院领导所讲的那样做到有权就要负责,责权统一。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核心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

社会和市场的需求:社会需要生产单位对员工,市场需求生产单位对产品和生产过程的安全做出承诺。

责任追究的依据:只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才能做到“层层有分工、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发生事故后,才能根据安全生产职责,来认定和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历史教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非常重要。因未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或不认真执行安全职责,而使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类从业人员受到行政责任追究、处分直至判刑的例子,屡见不鲜。

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监督,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工程安全监理是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方法,也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

工程安全监理是《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监理单位的重要职责,加强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将安全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工作是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工程监理制度发展和完善。

培训是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

目前许多监理工程师安全意识薄弱,对安全监理工作没有目标,没有一套安全监理有效措施,缺乏施工安全知识。因此,安全监理工程师除了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程外,还要掌握施工工艺及分项工程中的各环节安全要点,有预见性地抓好安全施工薄弱点。近年来,交通部组织了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各种培训教育,对拓展监理工程的知识结构,更新监理工程师专业知识,提高监理工程师从业技能,达到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各监理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理培训,并择优选聘监理人员,以满足公路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施工现场施工情况,做到提前预见,层层安全交底,切实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从而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监理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现状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监理企业尚不完全具备承担安全责任的实际能力;从费用上来看,监理企业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安全监理费用收取没有通用标准。虽然少数地方有一些规定,但这点收入与监理企业可能要承担的安全责任严重失衡;从职权上看,法律法规规定了监理企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暂时停止施工,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权利。但实际中监理企业未签字,工程都可以顺利交付使用的。施工单位只要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监理企业的权利将被架空,成为一个“摆设”。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有待提高,很多监理工程师缺乏经验而难以做出准确判断,使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甚至部分监理人员在利益面前迷失自我,放纵不合格或不合标准的施工行为,经安全埋下了隐患。

安全监理的体系

(1)、安全监理流程的建立

A、建立组织机构。依据合同及工作要求,根据监理人员的经验能力确定岗位职责。

B、现场安全控制目标的确定。审查承包人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危险源台帐及应急预案,及时对危险源排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的演练,做好相关记录。

C、熟悉施工图纸和周边环境,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进行交底。

D、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审查施工组织方案,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逐步进行落实,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合格时,及时整改。

E、检查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特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F、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G、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定期编制并上报安全监理报表。

(2)、进行安全监理后评价

安全监理后评价是指项目竣工后对监理过程中的对安全目标、监理措施、方等进行的安全综合评价,是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具体应做好几个方面:

A.分析考察安全监理目标是否实现,列出伤亡事故的人员数量、施工部位、产生原因等。

B.评价施工、监理措施是否有效和完善。

C.分析已出现安全事故,监理措施是否到位及完善。

D.总结安全监理工作成绩和经验。

总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关键,因此建立和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是保护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保证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企业的责任,必须认真做好。这就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

篇4

随着建筑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建设监理制度已得到全面推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识到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不仅是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保障,也是保证施工工期、发挥投资效益的基本条件。而且随着建筑企业自加大,政府管理职能削弱以后,大量的施工安全工作应由安全中介组织来承担.而监理公司正是这种中介组织。因为我国的特殊情况,建设工程单位的作业条件比较严峻,我国建筑行业人员流动大,而且多为外出作业,施工条件差,安全隐患较多,纪律性差且包含太多不确定因素。建筑施工人员有一大部分是边区城市出外找工作,绝大多数人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劳动技巧及安全意识。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减少投资,提高收益,时常抱着侥幸心理,从各方面减少安全管理的投入。以上这些因素,都是目前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机率居高不下的原因所在,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伴随有人员伤亡。

在施工监理中,虽然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来承担,但是,监理工程师也要对其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就要求监理工程师从思想上重视这个问题,在行动在政策上抓好安全管理。其主要原因有施工建设单位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施工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不重视等。因此,加强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监管显得十分必要。

所谓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筑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安全监理行使委托方赋予的职权,属于安全技术服务,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评价、监控和监督,降低风险度。

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健全监理安全制度。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3、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4、编制安全监理旁站方案,明确需要旁站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控制措施。二、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就必须事先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监理人员应做好施工安全危险源的分析和预控。危险源既存在于施工活动场所,也存在于施工场所周围区域。能否及时发现危险源,并加以解除,是施工能否安全进行的前提。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该事先编制好危险源排查表,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一一进行排查,直到做到万无一失。同时,还应该进入施工现场,与施工人员做进一步的交流,了解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对于新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加以解决。三、施工前的安全审查是加强安全监理的前提1、资质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2、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规章制度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6、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8、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10、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11、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四、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项目监理机构要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其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篇5

Key words security supervision safety responsibility safety control engineering safety construction safety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但自《条例》实施以来,包括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安全监理制度实施等诸多问题一直困扰着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安全责任?

《条例》实施以来,对于监理单位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一直争论不休,截至目前并未形成明确结论。争论而形成的两种观点:一是监理单位应该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依据的是《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二是监理单位不应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因为建设单位无须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负责,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自然也无责。两种观点都存在片面之处。

首先应分清两个概念:工程安全与施工安全。工程安全是指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保证、机械设备采购等,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自身安全,是目标体的安全,即通常所说的质量安全。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安全管理(教育、费用等)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是过程安全。显然,工程安全是建设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内容,是监理单位职责所在,当然也应该对此负监理责任。施工安全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条例》第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即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同时,《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总监理工程师的十三项职责中也包括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因此,监理单位必须对审查的技术安全措施负责,并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件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但监理单位承担的也仅仅是“监理责任”,不应成为主要责任者,《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已明确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也规定“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施工安全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属于承包单位施工安全行为范畴。由于监理单位是在监理委托合同基础上,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承包单位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监理,并不等于对承包单位进行管理,二者并无行政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因此,监理单位无因也无力对其施工安全行为负责,不应承担由于承包单位管理行为上的疏忽大意或不作为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

因此,监理单位应该承担的是工程安全及施工安全中技术措施和方案审批的监理责任;对于施工安全中承建单位的管理行为,监理单位无须承担责任。

2:安全监理制度是否必要实施?

安全监理制度从上海市市政建设的试点经验到全国范围内的全面展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否认。但是,当前的安全法规体系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实行安全监理制度,《条例》也仅仅是规定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与权限;体系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安全工作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属于工程监理单位本身应该履行的职责,如审查施工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方案等。这就存在安全监理制度是否必要实施的疑问?。

试想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失的安全事故,工程建设肯定会受到影响;监理单位熟知并掌握现场,能够利用监理单位的权力发挥出对施工安全的监理作用,以减少事故发生。两种观点分别从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监理单位拥有的权力角度出发,提出安全监理制度实施的必要性。但是,安全监理制度的提出,首先,没有很好地解决与工程监理制度的融合问题,甚至造成二者矛盾冲突,而在冲突发生时,安全监理在一些人的认识上会让步于工程监理。其次,也没有很好地解决安全监理与工程监理职责分工问题,譬如对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如果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那么项目建设监理工程师是否不需要审查,又如何体现“管生产同时管安全”这一原则。以上两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一个途径来解决,即通过对项目建设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理论知识的培训和强化,使其安全观念更新、安全意识增强,同时规定其监理过程中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监管安全的约束机制(需要在法律层面上),使其在真正意义发挥出监理安全的作用。安全监理在此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法律赋予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和义务,而不是也不应是一种职业,至少在监理单位内部是如此。

篇6

1.1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3根据《安全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

2.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并必须在开工前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为职工办理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2.1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环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况,在防护、技术管理上制订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2.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爬模(滑模)施工、承重支撑搭设和拆除、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安全、可靠。

2.2.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加盖公章,并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2.4审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3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书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纪录。

2.3.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

2.3.2审查安全交底内容是否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3.3审查季节性施工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2.3.4审查特殊作业环境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理

3.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中是否按照《安全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浙江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施工实施意见》进行检查。

3.2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是否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

3.3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四个阶段进行安全检查评分。

3.4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4、专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4.1脚手架安全监理

4.1.1脚手架搭设前要审查专项安全方案。

4.1.2审查钢管、扣件的生产出厂证、产品合格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1.2.1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和深的划道,不得自行对接加长。明显弯曲变形不应超过《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2002版中表8.1.5的规定,且应做好防锈处理。

4.1.2.2扣件不得有裂缝、变形,表面大于10mm2的砂眼不应超过3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2,螺栓不得出现滑丝

4.1.2.3对承重支模系统(承重支撑架搭设)应使用力矩扳手进行抽样检测,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并对抽样检测的数量、部位和结果做好相应的记录。

4.1.3审核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设备准用证及操作人员上岗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4.1.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挂牌,方能使用。

4.2基坑支护安全监理

4.2.1审核基坑支护安全方案和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等。4M深以上基坑支护方案,必须经当地有关专家组评审、修正后再行施工。

4.2.2审核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是否到位,施工过程中经常查阅“变形监测”记录和“沉降观测”记录,情况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并告诉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3模板工程安全监理

4.3.1审核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和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是否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

4.3.2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及审批拆模申请,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

4.4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

4.4.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电工上岗证。

4.4.2复核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接地电阻。

4.4.3凡工地新购入的电缆电线、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电器装置(含插头插座、熔断器等)、低压电气(含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电动工具(含电钻、电动砂轮机、园锯、插入式砼振动器)、电焊机等必须具备CCC认证标志并符合行业有关规范。

4.5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全监理

4.5.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

4.5.2认真核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建筑安装监督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4.5.3审核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

4.5.4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5.5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空载和载重运行的试验。

4.5.6检查工地是否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4.6外用电梯安全监理

4.6.1审核装拆单位许可证、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

4.6.2查阅外用电梯使用说明及装拆方案(含基础方案)。

4.6.3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附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经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使用。

4.6.4核查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安全装置应每二年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有效期是否符合)。

4.6.5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基础必须做好隐检,并经监理企业签认。

4.6.6人货两用电梯每次顶升和拆降后继续使用的应重新验收。

4.7塔吊(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

4.7.1审核装拆单位许可证、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塔吊人员上岗证。

4.7.2查阅塔吊使用说明及装拆方案(含基础方案)。

4.7.3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在经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再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使用。

4.7.4查阅塔吊出厂合格证。

4.7.5签认塔吊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7.6塔吊(塔式起重机)每次顶升和拆降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重新验收。

4.8起重吊装安全监理

4.8.1查阅起重机型号选择、吊装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4.8.2审核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是否在有效期时间内。

4.8.3审核操作司机是否是本机型的司机操作。

4.8.4验证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上岗证。

4.8.5每次作业前应根据当天的最大起重量进行试吊、检验。

4.9打桩机械

4.9.1核查打桩机械(包括锤击、静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4.9.2查验桩机作业人员上岗证。

5、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手段

5.1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5.2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3施工单位对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4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凡施工现场发生重伤、死亡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必须在30分钟内上报当地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6、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6.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6.1.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6.1.2结合工程质量监理,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6.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6.1.4结合工程质量监理,在主持编写监理规划时,增加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程程序和制度、措施。

6.1.5结合工程质量监理,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中增加的安全监理具体措施。

6.1.6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员的工作。

6.1.7检查监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

6.1.8参与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6.1.9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负责签署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

6.1.10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6.1.11定期审阅安全监理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签署意见。

6.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6.2.1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2.2协助编写监理实施细则中所需增加的安全监理具体措施。

6.2.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等,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或向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反映。

6.2.4参与安全事故、火警事故涉及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

6.3安全监理员安全职责

6.3.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6.3.2结合工程质量事故,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6.3.3具体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3.4负责编写监理实施细则中所需增加的安全监理具体措施。

6.3.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6.3.6负责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6.3.7在施工建设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6.3.8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3.9检查分包单位安全工作,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6.3.10参与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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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员参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概念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指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所有涉及安全的活动与项目的管理工作。安全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才能创造更大的产值利益,而全员参与管理就是实现更大产值利益的有效突破口,所谓的全员参与具体指建设承建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公司、建筑分包方与承办方、建筑设计勘察单位等,彼此合作,共同服务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在充分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协调开展工作,保障建筑施工的正常开展与圆满完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建筑安全事故频发使得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成为各界关注与思考的重点,如何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推动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思路的创新,在此背景下,全员参与作为一种创新尝试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全员参与分析

2.1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参与职责

建筑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参与者,直接参与建筑项目的开展,作为参与者必然要承担安全责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参与意识与责任意识较为薄弱,加上我国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使得建筑施工单位故意躲避责任,逃避风险,为追求自身利益忽视安全生产。要想真正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下的全员参与,首先要提升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理念,在安全理念的指导下开展施工,自觉履行自己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义务。其次要建立并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完善为建筑安全施工提供必要保障。再次要注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与教育,通过安全知识讲座、建筑安全施工知识竞赛等形式提升员工安全责任意识的同时,增强其处理安全隐患的应急能力,杜绝人为因素引发的建筑施工事故。最后建筑施工单位要具有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响应市场,将安全融入到企业的文化建设中,既保证企业的安全施工又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企业建筑施工成本,除了理念上的创新还要引进先进的施工设备与技术,追求绿色环保,实现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真正发挥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2.2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参与职责

建设单位不同于施工单位,其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起着统领全局的作用,社会不断发展,经济体制变革并走向完善的今天,建设单位的经济成分也较以往有了较大改变,实现了国有、集体控股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的转变,组织方式更加灵活,资金吸纳渠道更广,而所承担的安全管理难度也更大。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参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选择合适的设计勘察单位,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来说设计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选择设计勘察单位时要明确其单位资质及规模,通过对其过往勘察设计经历的考察评估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安全与责任意识,切实保证其能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勘察与设计重任。另一方面是选择负责任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的主要承担者,直接决定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因此建设单位在参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要结合建筑施工实际,综合各方面的考虑选择具有资质与经验的建筑施工单位,通过对其过往工程项目及业绩的考察,明确其现有的安全施工体系建构情况,明确其现有安全施工技术及设备情况,通过签订正规合同,保证其能安全高效地完成建筑施工。建设单位参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于其本身也有诸多好处,可以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积累管理经验,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

2.3勘察设计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参与

工程的有序开展既需要建筑单位的综合统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又需要建筑勘察设计公司有效勘察与设计,勘察设计科学性与精准性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效。要想切实发挥勘察设计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作用,首先要保证其行为符合我国建筑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勘察与设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力求在不破坏周边环境的基础上做好科学勘察与规范设计。其次加强勘察设计人员的安全培训,在参与勘察设计的过程中时刻秉承安全理念,未雨绸缪综合考虑,针对施工重点、难点时突出标记,并给予现场施工人员一定的施工说明与指导。最后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材料与技术上的创新提供安全指导,协助制定建筑施工技术方案,对于施工现场潜在的安全隐患能进行前期规避与预防,帮助建筑施工其他参与方提升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将建筑施工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4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参与

要想保障施工质量并确保施工安全离不开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与指导,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方委托,重在监督与管理现场施工,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与质量监督。目前我国建筑施工监理单位的参与职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审查施工单位在组织设计中既存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其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标准。另一方面评判具体施工过程是否在建筑工程许可的范围内,杜绝安全隐患。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参与是全过程全方位的,开工前完成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评估,开工后定期对建筑施工情况进行抽查,并积极监督施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施工隐患勒令其停工整治,违法建筑安全施工法规的施工单位予以取缔等,以监督的手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2.5分包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参与职责

建筑工程的施工需要多方的参与,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参与方的集体努力,在分析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施工职责后,我们不能忽略参与建筑施工的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中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有三个方面:首先,分包单位要确保建筑工程机械手续齐全、年检合格、保险配套,确保用于施工的建筑工程机械符合施工标准与规定。其次,负责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分包单位要出具具体的生产许可证与机械产品合格证,当机械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故障能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定期对建筑机械进行检修与保养,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参与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来。最后,分包单位要积极履行我国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现有的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备专业的机械操作人员与技术维修人员,能够给予使用单位有效的指导与维修服务,而机械操作人员与技术维修人员的培养需要借助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课程培训、安全应急模拟等方式实现。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3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复杂又多样,管理难度大,而多方的参与与安全职责的明确可以有效地推进建筑安全施工,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本文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分包单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明确了多方参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期更好地规范建筑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与高效。

参考文献:

[1]曾奕.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改革与开放,2010(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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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理日益成为建设工程的重要关注点。我们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建设工程施工风险,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质量。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必要性

在建设工程中,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安全性,并规避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风险,我们需要将施工安全责任纳入到工程监理中来。目前来看,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又明确界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此可见,施工安全责任应由承包单位负责,不是由业主或监理单位负责,这符合“谁生产谁负责”的安全基本原则。

(2)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也没有安全监理的内容,这使得工程监理承担安全监理责任难以名正言顺。监理单位是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处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它只是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者,而非生产组织者。监理单位不应该承担施工安全责任,而只能承担服务责任。

(3)考虑到目前建设工程在施工的时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在工程监理的基础上,应增加施工安全职责,使工程监理安全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提高整个工程监理的最终效果,实现对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的有效促进,保证安全监理效果。

(4)在目前的建设工程中,工程监理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有着密切联系,属于工程建设中的监督手段之一,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有效性有着重要作用。由此可见,在建设工程中,工程监理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能形成对施工安全的合理管理和控制。从这一角度来看,将施工安全责任纳入到工程监理中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应重视工程监理这种职能的转变。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和工作过程

虽然建设工程中的建立职责并没有将安全监理强行加入其中,但是从建设工程监理有效性和全面性来讲,安全监理工作是监理单位职责的一部分,对整体工程建设安全起到了良好的管控作用。考虑到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性,我们在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时候,必须要明确安全监理的主要职责,并清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整个工作流程,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发挥积极作用,达到预期效果。

1.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预防施工安全问题的发生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职权主要就是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有效防控,做到在施工过程中和其它监理工作一起,对安全问题进行排查。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规避施工安全风险

除了预防施工安全问题之外,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主要是为了有效规避施工安全风险,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安全性。

(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提高整个工程的监理质量

由于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加入安全监理职能是必然趋势,因此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对整个工程监理质量的提高形成了有效的促进。

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过程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会确定职权范围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实施,通常会在开展工作之前,确定好职权范围,明确具体职责和权限。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会行使安全监理职权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会在监理行为中正确行使安全监理职权,保证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有人管有人问,提高安全监理质量。

(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会对工作效果进行验证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能够取得实效,我们在安全监理工作结束之后,会对整个安全监理工作的效果进行全面的验证和评估,提高实效性。

三、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能够得到良好的实施,并且取得预期效果,通常我们会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认真了解建设工程中的安全因素

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要想在施工过程中中搞好安全管理。就必须了解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只有了解了影响因素,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的放矢,才能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预控,加强监督检查,使得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抓住关键,监督到位。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现场安全控制应以操作者为主。监理机构全面介入,并侧重于从技术性、操作性环节把关。

2. 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分类,并按照分类制定具体的安全隐患排查表和安全隐患防控表。通过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分类,我们能够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有足够的了解,并能够为后续的安全措施制定提供基础的依据,保证建设工程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隐患都能都得到消除,为提高安全监理工作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3. 采取具体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经过上述对安全隐患的搜集和整理之后,我们要结合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施工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隐患消除措施,保证这些措施的实际作用符合安全监理要求。在目前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中,实效性已经成为了衡量监理效果的重要指标,如何满足实效性要求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指标。因此,从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际实施来看,在针对安全隐患采取具体措施的时候,我们要重视措施的实效性。

4. 将安全监理工作和其它监理工作配合展开

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要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特殊性,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时候,我们要注重发挥监理工作的优势,将安全监理工作和其它监理工作配合展开,保证安全监理工作的效果达到预期要求。使安全监理工作能够成为建设工程中提高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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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电能重要性。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生活都和电力工业息息相关,国民经济发展的情况受到电力工业的极大影响,因为电能作为高质量的能源形态,在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对日常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能够出现任何隐患,必须力保安全。

②同时性。发电、输电、变电、配电是一气呵成的,几乎没有时差,这就要求电网的设备不能发生故障,否则牵一发而动全身,会造成连锁反应,造成危害与损失。

③电能的特殊性。电气设备投资巨大,热机设备成套,工作中,机械设备高速旋转,在一定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大量存积,有毒物品无处不在,到处存在着安全隐患,比如设备事故并发,一旦发生,损失无法估量。

④电力生产的密集性与群众性。电力生产投资巨大,技术领先,人员众多,不安全因素极易出现,需要群策群力,众志成城,防患于未然。

3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①重视安全教育工作。企业生产,安全第一,尤其是对于电力企业的建设。电力企业危险性高,在管理工作中,大力宣传安全教育知识,让管理者以身作则,使得每一个工作人员都黾勉惕厉,重视安全,严格操作,苦练技术,学习安全方面的知识,积极地吸取教训,认真地总结经验,定时学习,广泛宣传。

②一视同仁。安全教育一视同仁,自上至下,根据内容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上至电力企业的领导,中有专业技术干部、特种作业人员;下有一般普通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每一个人都有安全意识:安全重于生命。

③重点分明。电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地出现工作的重点,以是之故,安全工作也随之有所侧重。对于职工,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安全教育,让他们警钟长鸣,时时警惕,把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任何事故,以免造成损失,追悔莫及。

4突出体现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价值

总的来说,电力企业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尚属于完善的,由于长期的建设、发展、扩大,两者共同运作,相辅相成,彼此裨益,共同推进,达到了一定的完善,保证了长期以来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要注意《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层层落实,签订好每一个协议,按照规定,落实每一个安全生产的责任;按照规程的要求合乎标准地完成安全监理工作;百日安全竞赛尽心尽力等,总之,各类安全大检查不断开展,使得企业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日趋完善。

5重视电力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监理

工作监理项目机构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出一系列的规划,对监理内容做明确的规定,将程序制定分明,令职责了然,至于工程重点,尤其要对其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划,编制出细则。

①《安全协议书》的签订是首要任务,严格监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②审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③严格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一人一证,不得冒名顶替,若有虚假,严格查办。

④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加大审核力度,制定安全措施。

⑤安全教育经常举办,借此活动宣传安全重要性。

⑥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⑦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理日志,每日详细记录,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措施随时登记备查,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⑧项目监理机构制作监理报表,必须条理清晰,编写严谨;根据监理报表,做出反思报告,做详细的注解、评述,以利于安全监理工作,抄送工整,然后报送安全监督部门、建设单位。

⑨监理工作结束,由专人负责做出详细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结,结果审慎的检查、对照,提交给建设单位。

⑩在工程进行中,设置录像设备,制作音频监控资料,将工程进行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记录下来,如果发现问题,立即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6保证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①从上至下,全面关心质量。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关注的就是质量和安全。建议工程单位的领导层要有强烈的质量观念,鸟无头不飞,上行下效。领导关注了,参与了,重视了,才能够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观念才能够在企业里有效推动;推出奖惩决策,制定周密细节,达到积极的引导、有效的监督、顺利的推行和良性的发展。

②加大培训力度。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坚持培训,全面提高质量体系运行,完成质量管理要求,加大宣传投入,认真指导,严格规范,对技能培训不能有丝毫怠解。培训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坚持内部质量审核的规范化、正常化,认真对待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未雨绸缪有效预防,杜绝临渴掘井,形成自我完善、自我约束和自我改进机制。

③全员努力。一个螺丝钉坏了,可能整个机器的运转都会受到影响,因此,质量管理整体进行,发挥全员的作用,提高每个员工的质量意识,重视人力资源的构建,加强员工的道德建设,提高责任心,提升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增强质量观念,坚守职业道德,完美地完成本职工作,达到质量要求,让人人成为自我管理者,保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④发挥部门强项优势。要利用工程监理的优势,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加强质量学习,对工作人员做相关指导和培训,加大监督,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

⑤完善内部管理。改进管理体系咨询机构的工作导向,提高咨询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其道德素质,全面提高质量。

篇10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其安全责任也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建设施工中所实施的微观监督管理,因此,为了研究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是否应该承担安全监理的责任问题,从监理的制度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对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进行了全面分析。

一 如何理解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是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各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械设备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事故应急方案及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等。

工程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果情节严重的,工程监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将施工情况及时上报给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工程监理应上报主管部门。工程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监理权利,并对建设安全生产负有一定的责任。例如监理工程师错误指挥或违规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负一定责任;如果将不合格的产品、材料和设备是为合格品,造成安全事故的负一定责任;如果监理人员为了自己的私利,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未按国家标准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引发安全事故的,也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因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自身的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都要根据情况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二 当前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来自于安全风险。如果这些不确定的因素能及时被发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制止,这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也许会降低。以下就是从几个方面阐述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中的具体表现:

行为责任和工作技能风险的表现:

监理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安全责任,或者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的失职行为。

监理人员对工作不负责,对于施工单位的违规违约行为没有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即不作为。

为了自己的私利与施工单位串通好,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由此,造成安全的安全责任事故无法转移,即违法行为。

有些监理人员因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哟经验不足,虽然按规定执行任务,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最终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2.管理和职业风险的表现

(1)监理单位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和处罚不严。

(2)工程监理内部管理不严,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缺乏操作性。

(3)工程监理内部各层次人员职责划分不明确,缺乏沟通与交流,发现问题时不能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4)一些监理人员不受职业约束,缺乏荣誉感和责任感,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控制过于放松,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能做到廉洁自律。

(5)市场竞争过于激烈,相互压价导致监理人员工资标准偏低,这样难以调动人员积极性,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3.社会环境风险

(1)对监理的片面理解。业主认为是自己不懂,花钱请来的,出了问题就要找监理;施工单位认为在施工过程中有监理在,是监理同意后我们才施工的,出了问题,都找监理。

(2)有些业主随意剥夺监理的权利,干预正常的安全监督工作,做出决定忘监理,只有出了问题才找监理。

(3)业主要求施工单位随意缩短工期,追求片面效益,只求速度不抓安全。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追求片面利益,各种安全防护不设置,使安全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样加重了监理的工作量。

(4)监理单位自身管理体系不健全,监理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缺乏安全事故及现场隐患的敏感性,难以承担安全监理重任。另外一些施工单位人员对安全意识认识不深入,造成整个施工队伍安全素质低下,出现违章和冒险施工作业。

综上所述,从各角度出发,监理企业必须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及监督中。

三 如何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首先,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不安全事故因素又为质量事故埋下隐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因此,控制质量就是对施工安全的监督,所以不能说工程监理只有控制质量的权利,却没有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

其次,从现实中看,已经有业主和施工监理在委托监理的合同中,明确提出除了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之外的安全管理,只是监理的理论和法规滞后于形式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相关的安全监理经验,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制定措施的依据。

最后,现实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给社会和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监理作为国家的一员有职责和义务对施工进行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现实的需要就是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所追求的目标。

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如何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

监理人员虽然在法律上不具有承担非正式工程的安全责任及义务,但是这不代表监理人员对非正式工程的安全漠不关心。因此,我们必须从严谨科学的职业道德出发:

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个人素质的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和规定,工程监理在工程开工之前,要严格审查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可行性;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工程监理不得下达开工命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要经常深入现场巡视安全隐患和质量安全,如有问题及时下达停工令并予以整改。

要加强工程监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严格贯彻和执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只有保证质量,才能保证安全,才不会出现安全隐患问题。

根据相关资料及要求编写安全监理指导书、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办法等相关手册和文件,用来指导安全工程监理的工作。

监理单位应健全公司监理安全管理体制,配备专职监理工程师和管理人员,检查指导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按照公司的明确分工,营造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理工作局面,每周必须开监理例会讲安全知识,加强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维权举证

要反映监理是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的。

反映监理工作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具有合法性和规范性。

反映监理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监督管理和处理问题是合理的,如质量安全隐患的处理工作。

对于所追究的责任,要提出有力的事故原因分析报告。例如不合理缩短工期造成的安全事故。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监理人员要收集好安全资料和可信的证据,对维权举证等基础性工作做好防范。

结语 以上内容是对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相关分析,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要认清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加强质量及安全管理,促进建筑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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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进行监督、管理。由此可见,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监理单位担负着重要的、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实际的施工管理中,总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发挥监理的安全管理作用,管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帮助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搞好文明施工,不致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因发生安全事故而被追究监理失职之责。

监理首先要有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责任感要明晰,万一因失职出了安全生产事故,监理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建设监理的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类。监理单位要为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因失职发生了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或性质和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更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和监理责任人员,要承担违法或犯罪的后果。

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理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所谓的犯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导则》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该履行下列职责:

1、 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

2、 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3、 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 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 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7、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 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9、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三、实际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薄弱,法律意识模糊不清,岗位责任制度不明确,未真正落到实处,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监理队伍和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掌握和理解不到位。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知识经验、能力、工作方法和策略不灵活。原则性不强,迁就施工单位,害怕建设单位,怕得罪人。发现问题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

2、监理单位资质挂靠,人员不到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施工现场履行管理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在岗。有的虽然在场,但责任心不强,形同虚设,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督促整改不力。

3、未将安全管理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没有针对性,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控制的关键点、安全控制要点、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没有纳入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中,没有预先控制的措施,心中无数,对监理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不清楚。没有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对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卸料平台等其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4、没有建立健全监理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责任制度,或者虽然有也没有认真贯彻落实。

5、没有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审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B\C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对总、分包单位和平行分包的单位的管理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协调好各参建主体的关系。

6、没有对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管理控制安全防护和文明措施费用进行有效监理。

7、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严格审查。

8、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对整改内容要及时复查落实,联系单下发不闭合、未按要求整改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督促整改不力。

四、如何更好履行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发挥发挥监理的安全管理作用

1、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针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职工的安全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它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为此,监理企业对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如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3、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

4、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有针对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监理程序中补充安全文明控制章节,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进行有效控制,使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有规范、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5、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须与其在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能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只有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工程才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6、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作为施工安全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全局。项目监理部首先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种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等。施工中,监理部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现场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进行控制。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要心中有数。

7、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须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特别强调的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监理通知、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跟踪整改、封闭记录。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尤为重要的是态度。只有工作态度端正了,才能集思广益,积极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从而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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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关系到了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影响施工企业声誉的重要因素。当今人性化理念迅速发展,施工企业为了提高施工的安全,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重视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现如今,施工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密切关注的重点内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于施工者的自身安全、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施工的进程都有着重要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在长期的施工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具备了一套完善的施工安全监理制度,相关的经验理论也逐渐成熟,在工程的安全施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还需要全面的进行改进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程施工的逐渐普遍,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是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并且对工程的质量有着严重影响,工程的合格率低、质量差等已经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所以,为了更好的提高施工工程的质量、加强工程的安全性,必须要有效的开展起施工安全的建立工作,这样才能够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作出有效的保障。

2、与此同时,监理组织机构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也承担了一定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履行好自身的安全责任就需要有效的开展起安全监理工作,一方面能够有效的保证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减少了工程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几率,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的力度。所以,安全监理工作的作用可见一斑。而安全监理工作作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在施工过程中,构成了整个的控制体系也为工程的施工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安全保障,是减少施工安全隐患的重要途径。因此,安全监理工作在工程施工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监理的安全控制重点工作

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施工现场的各有关单位都有各自的责任以及需要做的重点工作。作为工程监理方,要对工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个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理单位必须加强自己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因为工程监理毕竟只是管理方,所有的任务落实还是需要施工方来完成。所以工程监理必须要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从而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1、安全生产管理对监理自身的要求

1.1从事工程监理的各级监理从业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理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是自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好多监理人员都认为安全工作是施工单位的事,安全责任也是施工单位来承担,而与自己是没有关系的,自己只要做好工程现场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就可以了,这显然是不对的。虽然在一般的工程监理书籍上,甚至是专业教材上,讲到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时都说到“三控两管一协调”,但是除了“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这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所以监理人员必须要知道自己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的职责要求。

1.2监理要实行安全生产的制度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监理机构应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包括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监理例会制度、安全学习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资料归档制度等等。同时,监理公司应建立以监理单位负责人为

总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明确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监理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责任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安全责任要明确到位,强化落实,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监理单位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任务落到实处。

1.3监理人员要加强地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能力。工程监理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要加强学习,吃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安全施工的操作步骤,对不同的施工阶段、部位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能提早进行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的规律以及预防、控制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素养。

1.4工程监理要实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工程开工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找出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将其明确在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中。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多走、多看、多说,深入每一个工作面,时刻留意施工现场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部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安全方案的编制以及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有效,就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代、检查,同时做好每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理日志。施工结束后,要将所有的有关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做好总结,以便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

2、工程监理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最终是靠施工单位来完成,所以,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理单位一定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要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人员、安全设施的足够配备,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为职工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要求施工单位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出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成对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验收备案工作;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施工单位的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施工单位内部的安全自检工作,检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等。

结束语

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安全监理工作必须在工程建设的每一个过程都必须认真细致,假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安全事故,一定要严格遵循“四不放过”这一准则。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防止再次出现这类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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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设备保障

配备先进、科学的检测设备是做好监理服务的技术基础。城市地下管线一般埋设于城市各级道路路面之下,有不可见的隐蔽性,受地理环境等工作条件和目前探查技术手段的局限,各环节存在的质量隐患都可能造成不可预测的工程事故,因此,为了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普查监理工作,除了配备高素质的监理班子外,投入先进、科学的检测设备,对管线普查工程监理极为必要。

2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

2.1质量保证体系

为确保给业主提供优秀的成果和优良的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网络和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技术负责是监理项目质量直接责任人;各专业监理负责本组质量把关,保证各级监理员严格按《监理导则》和《技术规程》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监理部监督探测单位的三检情况并督促其落到实处,工程施工的每一环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证了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2.2安全保证体系

管线普查监理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员,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各专业监理的安全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监理单位在做好工程质量、进度监控的同时,要加强对探测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保障人身安全、仪器设备安全、管线设施安全和周围群众的安全。监理人员巡视时,要严格监督探测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3过程控制与协调

3.1过程质量控制

在普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性地进行安全目标值、质量目标值、进度目标值、投资目标值与实际安全目标值、实际质量值、实际进度值、投资支出值进行比较,如发现偏离目标,则采取纠偏措施,以确保项目总目标的实现,这就是地下管线普查工程项目过程控制。监理受业主的委托以合同为依据,对地下管线普查项目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控制是监理任务的核心,从根本上讲没有控制就没有监理,控制是项目监理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是其目标实现的必要手段。在地下管线普查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使监理控制有成效,就必须坚持控制程序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过程质量控制监理要贯穿始终。

3.2沟通与协调

做好沟通与协调,也是监理单位的职责所在。监理单位在开展协调工作时宜采用会议(例会)协调、现场协调和书面三种协调方式,具体方法的运用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管线普查工程中,监理单位要积极履行沟通与协调的职能,积极协调业主单位与探测单位、探测单位与权属单位的关系,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

4服务化的监理模式

4.1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的职业道德,做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明确岗位职责,努力做好项目监理工作。做好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和工程费用的四大目标控制。监理人员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工作,依法履行监理职责,成为业主的忠诚顾问,积极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干一方工程,让业主放心,让施工单位安心。

4.2“防检帮”结合的监理模式

“预控为主,检验为辅,安全第一”是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监理的基本方针,必须积极贯彻执行。同时,也应该树立“预防为主,检验为辅,积极帮助”的‘防检帮’监理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