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环境污染特征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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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化学污染
畜牧养殖过程中会使用到很多化学饲料,但是一般畜禽对于蛋白质的利用率都比较低,饲料中含有的氨、磷都会随着粪便排出体外,氨和磷挥发到大气中会增加大气的氨含量,为酸雨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对农作物生长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养殖户将畜禽粪便用于农作物生长,会增加土壤中的氨、磷含量,造成土壤污染,再通过土壤冲刷和渗透作用对地下水形成污染,人们生活中使用地下水,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1]。所以,在畜牧业养殖过程中,饲料中的氨、磷含量会对大气环境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农作物生长和人体健康都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1.2自污染
畜牧业养殖过程中,自身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主要是因为畜禽养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粪便,粪便中含有很多会对生态环境形成污染的物质,如果没有对这些粪便进行有效的处理,就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会对周围居民生活质量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2]。畜禽长期处于低度氨环境中,随意焚烧畜禽粪便会污染空气质量,甚至可能引发火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2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因素
2.1缺乏环保意识
目前,大部分畜牧业养殖户还未意识到畜禽养殖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认为工业和生活才是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关键性因素。在畜牧养殖过程中,缺乏环保意识,没有对养殖场进行合理布局,也没有配置相应的畜禽粪便池,粪便直接输送到种植业中,通过土壤和挥发对地下水和空气造成了污染,导致生态环境污染的情况出现。
2.2资金投入力度比较低
在我国大部分小规模养殖户都是贫穷农民,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上,一般采用的露天养殖,缺乏科学的管理规范,随意性比较强,容易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2.3养殖模式转变
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畜牧养殖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养殖业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造成大量粪便累计,粪便不能及时用于农作物生长中,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类抗生素和激素类药品频繁出现在生活中,在畜牧养殖过程中,养殖户为提高畜禽的成活率,会使用这些药品防治疾病的出现,促使畜禽快速成长,药物残渣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也对人畜健康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
3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治理
3.1提高环保意识
当前,在畜牧养殖业发展过程中,要实现可持续、稳定发展目标,就必须使养殖户认识到科学养殖的重要性,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断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合理布置养殖场的布局,加强养殖业和种植业的联系,及时将畜禽粪便投放到农作物生长中,避免粪便大量积累,在挥发作用和渗透作用下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通过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使其在养殖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要使更多贫穷的农民富起来,可以鼓励农民小规模养殖畜禽,但是,也要树立环保意识,在畜牧养殖过程中,注重基础设施建设,配置相应的粪便处理池,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帮助养殖户解决畜禽养殖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基础社会建设不齐全的养殖户,应该督促其快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3],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畜牧业实现长远发展目标提供充分的保障。
3.3养殖方式转变中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在畜牧养殖业转变发展方向的时候,要保护生态环境,避免畜牧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就必须加强环境治理工作,将种植业和养殖业联系起来,使畜禽养殖中产生的粪便可以技术投放到农作物生长中,一方面,为农作物生长提供养分;另一方面,避免畜禽粪便堆积造成生态环境污染。最后,在畜禽养殖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和激素类药品,主要是因为这些药品会对人畜健康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药品残渣也会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参考文献:
[1]田发荣,田玉屏,杨光,等.山区畜禽规模养殖环境污染原因分析及对策探讨[J].湖北畜牧兽医,2013,34(6):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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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 言
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本身伴随着地区间的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相对发达,而中西部地区则相对落后。相对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对环境产生了清洁要求,由此会让消耗大、污染中的产业从该地区退出。而退出的主要方式,并非对产业进行节约和清洁化改造及升级,而是选择退出成本较低的产业转移方式。因此,近年来地区间的污染产业转移进入了高峰期。上海对高污染低产能的工业企业实施整体搬迁改造正在提速,2015年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力度已由原来的每年500~600家增加至约1 000家。北京2016年基本全面完成了1 200家污染企业的迁出任务,比原计划的2017年提前一年。浙江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重污染企业的全部关停搬迁工作。江苏预计2020年全面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发达地区污染产业转移步伐明显加快。
中国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对环境的清洁要求存在明显差异。在东部地区“驱污”的同时,中西部地区出于发展当地经济的动机主动抛出橄榄枝“吸污”。“GDP至上”的发展目标容易让政府漠视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不惜开出优惠条件,降低环保门槛来吸引产业落地。宝钢计划在2012~2022年10年内将300万吨产能迁出上海,青海、新疆等地均开出了优惠条件。江苏因太湖蓝藻暴发导致供水危机,决定陆续搬迁规模以下化工企业;因违规排污导致数百名儿童铅中毒,浙江也开始大规模地迁出和整治当地铅酸蓄电池企业。消息一出,四川、云南、江西等地纷纷涌来招商引资,竞相降低环境标准,条件诱人。
污染产业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所带来的问题日益严重。经调查:内蒙古和宁夏分别在腾格里沙漠腹地建起工业园并引入了大量的化工企业。2014年发现腾格里沙漠的巨大污水处理坑,生态环境和这片土地上的百姓遭受严重侵害。事实上“沙漠排污”只是污染产业西迁的一个缩影。一系列与高污染行业西迁关系密切的恶性环境事件频频见诸报端,促使人们越来越关注产业转移与环境污染问题。①
发达地区转出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一方面对中西部承接地的生态环境和公众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增加环境治理成本,甚至引发生态灾难,结果很有可能对经济增长助推微弱,还会埋下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祸根。另一方面从长远看,转出并非退出,由于环境问题的流域性特征和气候问题的全球性特征,即使发达地区将污染产业转移出去,也不能独善其身,享受清洁环境。北京深受雾霾困扰便是很好的明证。
因此,避免中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成为“污染避难所”,防范区域间污染产业转移。本文试图利用30个省的面板数据,结合污染产业和污染排放量的地理空间格局变化,对我国区域间因产业转移而伴生的污染转移进行定量分析,从中提出引导地区间对产业合理承接、促进各地区经济与环境双赢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国家和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产生的污染转移问题由来已久,“污染避难所”假说早在1979年就由Walter et al.[1]提出,随后众多学者就此展开了验证。传统的“污染避难所”假说研究一开始集中在单纯的国际贸易(Copeland et al.,1994[2])或FDI流动(Chung,2012[3]),证其与环境的关系(Copeland et al.,1994[4]),而后慢慢做出各类衍生与拓展:将污染天堂假说与库兹涅次曲线结合(Cole,2004[5]);与波特假说结合(D'Agostino,2015[6]);建立动态模型(Bogmans, et al.,2010[7]);应用地理经济学和新地理经济学模型(Ben, et al.,2008[8]);将集聚效应纳入考虑(Wagner, et al.,2009[9]);等等。多数学者从跨国贸易的角度验证了假说成立。
由于国家的环境规制是针对一国所有地区均需遵守的法律规范,因此,“污染避难所”假说只是在国家间不同环境规制下才成立。但众多学者对一国内不同地区间的贸易研究,也证实了“污染避难所”假说成立。豆建民等(2014)[10]和常静等(2015)[11]分析了中国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污染产业的情况,证实了地区间产业转移确实伴生污染转移问题。刘友金等(2015)[12]研究发现污染产业呈现出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分散转移的时空演变特征,得出了地区间污染产业转移对环境损害具有正向影响的结论,但不同地区的环境相对损害存在显著差异。
但也有学者的研究证实了在中国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间,“污染避难所”假说并不成立。林季红等(2013)[13]研究表明:将环境规制视为严格外生变量时,“污染避难所”假说在中国不成立,而将其视为内生变量时却是成立的。彭可茂等(2013)[14]的研究发现:中国总体、东部及西部并不存在显著的“污染避难所”效应,而中部则存在;国有企业不存在显著的“污染避难所”效应,而港澳台及外商企业则存在;就特定产业而言,有10类产业存在“污染避难所”效应。还有一些研究结果更为开放。Yu et al.(2013)[15]的研究发现,较高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减弱环境规制水平低带来的对污染产业吸纳水平。张彩云等(2015)[16]研究表明:环境规制水平与污染产业转移呈现“U”形关系。然而也有学者(李梦洁等,2014[17])研究表明:只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环境规制,地区间的污染产业转移不一定会带来环境恶化。产业转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
之所以会出现国内地区间贸易“污染避难所”假说的不同验证结果,是由于学者在考虑环境规制的时候,所关注的正式环境规制的指标和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内容不同(Graafland et al.,2016[18])。对环境规制的考虑主要从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排污费等(张成等,2011[19])、能源消耗衡量(余菜花等,2015[20])、污染物排放情况(沈静等,2012[21])、污染治理支付成本(张彩云等,2015[16])等指标。非正式环境规制主要由公众对清洁环境的需求和参与环境治理能力体现,多采用环境污染量(韩超,2016[22])、政协提案数(张华,2016[23])、收入水平(陆D,2009[24])、受教育程度、年龄结构等一系列指标来综合度量(原毅军等,2014[25])。
“污染避难所”假说的验证结论不同,源于对环境规制指标设计的不同。就中国而言,正式环境规制是全国性而非地区性的,非正式的环境规制则视地区公众的环境诉求而定。因此,如何能够切实反映不同地区真实的环境规制水平,除了考虑正式环境规制以外,更重要的还取决于非环境规制水平。只有综合了地区的正式和非正式环境规制,并使该规制能够真实反映并切实影响该地区对污染产业的接纳,才能准确判断地区间的产业转移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也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避免产业转移所产生的污染转移政策建议。
本文将收集最新数据,结合污染产业和污染排放量的地理空间格局化,全面探究污染产业转移伴生的污染转移问题,对其特征进行系统归纳。另外学者在实证探究环境规制水平与污染产业转移的关系问题时很少考虑非正式环境规制,本文的研究则更加全面合理,分别考虑了污染治理支付成本和环境量来衡量正式环境规制水平和非正式环境规制水平,使实证结果更具有说服力。
三、污染产业区域间转移情况分析
(一)污染产业和区域样本分类
本文参照国务院在2006年的《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中公布的污染产业以及赵细康(2003)[26]对重度、中度、轻度污染产业的划分选取样本,同时将全国30个地区划分为三大区域(见表1)。
本文借鉴区域间产业转移的比较分析法(范剑勇,2004)[27],采用地区污染产业产值占全国总产值比重的变化,作为地区间的污染产业转移的判断依据,对区域间污染产业的相对变化情况进行衡量。
(二)污染产业区域间转移规模
本文选取2004年、2009年、2014年3个时间截面数据,分东、中、西3个区域,就12个污染产业的转移规模变动进行测算,“+”表示该产业转入,“-”表示该产业转出。剔除价格因素后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就总体趋势而言,从2004年、2009年到2014年,东、中、西部地区间污染产业转移规模进一步扩大。区域间呈现出梯度转移规律:污染产业在转入规模上,中部大于西部,且中部地区部分污染产业向西部转移趋势明显,例如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等。因此,2004年以来,东部转出污染产业、中西部承接污染产业的趋势非常明显。
(三)污染产业区域间转移速度
整理2004~2009年和2009~2014年期间,东、中、西部污染产业转移中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轻度污染所占比重如图1~6所示②:
比较2004~2009年和2009~2014年东、中、西部污染产业转移的相对比重发现:东部地区重度污染产业加快转出步伐,重度污染产业转出在总体污染产业转出中的比例由7%上升到22%;中西部地区承接重度污染产业规模明显扩大,尤其是西部地区;中部地区重度污染产业转入在总体污染产业转入中的比例由8%上升到19%,西部地区重度污染产业转入在总体污染产业转入中的比例由6%上升到34%。
(四)地区间产业转移所引发的污染转移现象分析③
通过对2004~2014年中国30个地区12类污染产业转移情况分析可以发现:东部省份污染产业转出明显,中部省份个别污染产业也存在明显的向西部省份转移的迹象。从图7中可以看出污染产业在各地区的相对变化:2004~2014年间有9个省出现污染产业相对减少的情况,其中东部地区有7个省,中部地区有2个省。此外,从转移规模变动可知:中西部地区承接重度污染产业规模明显扩大,尤其是西部地区。
选取2004~2014年30个地区的工业三废排放量,可以看出由于产业转移所引发的地区间环境污染变化(见图8),西部各地区的环境状况恶化都比较严重。
四、环境规制水平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实证分析
污染产业转移对中西部地区环境状况恶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低被认为是吸引污染产业转移的主要因素。本文选取30个地区的最新面板数据,对不同地区的环境规制水平影响的污染产业转移进行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与解释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污染产业转移。某产业在区域间转移必然带来转出地产值减少和转入地产值增加,因此地区间污染产业转移可采用各地区污染产业产值占污染产业全国总产值的比重来衡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环境规制。该指标选取一直争议较大。本文采用污染治理支付成本来衡量规制水平。该指标由多种数据综合而成,较单一指标更有说服力。该指标由3部分组成:①污染治理投资额:由与污染防治相关的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构成;②治污设备运行费用:由工业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和工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组成;③缴纳的排污费。
本文运用环境规制相对水平作为环境规制指标,即用各地区单位产值的污染治理支付成本比上全国单位产值的污染治理支付成本表示。该值大于1说明该省环境规制水平高于全国,该值越大,说明该省环境规制越严格。另外,考虑到环境规制水平的改变最终影响到污染产业转移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本文选用环境规制相对水平的滞后一期;同时,结合“波特假说”,加入二次项。
鉴于环境规制指标中的污染治理支付成本偏重于污染治理,同时,环境规制从法理意义上来看是对全国各地区的环境具有统一的约束力,治理成本高并不能完全说明规制水平高,也可能是污染严重的结果;因此本文同时选取了非正式环境规制指标――环境量。当地的环境量越大,说明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越强,环境保护参与程度越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环境规制的水平。同样选用滞后一期,并加入二次项。
控制变量主要考虑以下内容:①劳动力相对成本:出于成本利润的衡量,企业倾向于选择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地区。②交通状况:优良便利的交通状况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率,会吸引产业转入。③产业结构:较大的第二产业比重意味着旺盛的工业市场需求和巨大的工业市场潜力,吸引产业转入;但当发展到一定阶段,又会提高对环境的清洁需求,导致污染产业转出。因此加入二次项。④集聚效应:产业集聚可以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节约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丰富的资源聚集形成庞大的市场,正的外部性促使产业转入。⑤政策因素:各地政府的税收和投资政策对于产业转移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较低的税负和较高的固定资产投资都有助于产业转入。
总体上,影响污染产业转移的因素涵盖了成本和市场方面。其中成本因素主要由环境规制相对水平、劳动力相对成本、交通状况、集聚效应、政策因素等体现,市场因素则由产业结构体现。
总结变量选取与衡量如表3所示。
(二)数据处理与模型构造
本文收集了30个地区2005~2014年的年度数据。对原始数据④做剔除价格因素处理,并构造比重和相对量用于计量分析。采用Stata13.1计量软件。
根据以上对影响污染产业转移的因素分析,构建计量模型如下:
cyzyit=α1hjgzit-1+α2hjgz■■+βkXitk+α0+μi+εit
cyzyit=α1hjxfit-1+α2hjxf ■■+βkXitk+α0+μi+εit
其中,Xk(k=4,5,6,7,8,9)代表序号为4~9的控制变量;相应的μi表示个体效应,εit表示模型误差项,下标i表示地区,t表示年份。
(三)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希望截距项能反映一定的个体特征,截距项和各解释变量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从定性的角度来说,选择固定效应会更适合本模型的估计。从实证角度,豪斯曼检验结果也支持固定效应模型优于随机效应模型。表4和表5给出了污染治理支付成本和环境量分别作为环境规制指标的各模型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
比较表4中模型1~3的回归结果,模型3中的系数方向符合选取变量时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因素分析,且显著性较优。
环境规制水平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呈现“U”形,一次项和二次项都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随着环境规制强度提高,污染产业先转出后转入。在拐点发生之前,污染产业由环境规制水平较高的地区转移到环境规制水平较低的地区,从而验证了“污染避难所”假说成立。
控制变量4~9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具有如下特征:①劳动力成本对污染产业转入具有明显的负向作用。这是由于产业转入地会优先选择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地区。②交通状况对污染产业转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交通状况作为地方基础设施的组成要素,交通越便利,基础设施条件越完善,越能吸引产业转入。③第二次产业比重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呈现倒“U”形。第二次产业比重越高,说明地区的工业品市场和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前景,污染企业转入便有利可图;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又会提高对清洁环境的需求,导致污染产业转出。④集聚效应对污染产业转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产业集聚效应可以促进企业间交流合作,节约运输成本、时间成本和信息成本,共享基础配套设施,增强技术外溢,丰富的资源聚集形成庞大的市场,正的外部性促使产业转入。⑤优厚的税收和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显著促进污染产业转入。税负越低,固定资产投资额越高,越有助于吸引污染产业落户当地。
比较表5中的回归结果,模型3依然具有系数方向符合选取变量时的判断,且显著性水平较好。表4和表5的估计结果类似,这里对控制变量的分析不再展开。着重比较两个解释变量――正式的与非正式环境规制水平可以发现,两者对污染产业转移影响的方向相同,都是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污染产业先转出后转入。稍有区别的是,非正式环境规制水平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程度更大。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对实证结果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国内的环境规制对各地区的排放标准都有同样的要求,但产业不同所产生的排放量各异,因此地区间的环境治理投资和非正式环境规制水平具有差异性。这些差异对地区间的污染产业转移具有显著影响,并且非正式环境规制水平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强于正式环境规制水平。这说明公众的环保意识增强,参与度提高,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约束作用日益显现。同时,环境规制水平对污染产业转移的“U”型影响也暗示了企业可能会因为清洁生产技术或治污技术的改善而减少污染产业转出。此外,劳动力相对成本、交通状况、产业结构、集聚效应,以及包括税收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政策因素等也显著影响污染产业转移,其中产业结构、集聚效应、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作用较强;而传统的劳动力成本、交通成本、税收成本等因素趋同,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作用较弱。
鉴于污染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已经严重危害到了当地的环境状况的现实,根据实证分析结论可知:通过提高欠发达地区非正式环境规制水平,可以抑制污染产业转入;通过清洁化改造发达地区污染产业,能够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产业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的污染转移规模和转移速度。具体而言有以下政策建议:
(一)强化公众环保参与度,提高非正式环境规制水平
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物质生活明显改善,公众对于环境的清洁要求逐步提高,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约束作用日益显现,污染企业寻求转移出路。而中西部地区公众的环保参与度较低,污染企业才会有生存的土壤。因此,对于欠发达地区,首先必须使公众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加强环境危机意识,清楚自己的权利与责任。同时,加大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提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支持,保证参与的积极性与有效性。另外,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环保非正式组织的发展,丰富公众参与形式。
(二)推动发达地区污染产业转型升级和清洁化治理
环境污染具有流域性特征,产业转移伴生的污染转移,处在同样流域中的东部地区也不能独善其身。目前中西部地区尚未有条件对污染企业进行统一治理,发达地区应该承担起这种责任。既然集聚效应和固定资a投资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较强,因此强制污染企业迁入各种类型的工业区或开发区,并提供基础配套设施和排放统一治理的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可以有效地抑制污染产业对环境的污染。政府必须制定排放量的限制并让企业严格执行,排放集中治理有助于实现规模效应和专业化处理的技术条件。费用可以通过排污企业、地方政府等主体多方共同承担,也可以采用信贷优惠、财税优惠等鼓励政策,支持园区和企业的排放集中治理投资。如此一来既避免了当地政府因企业迁移而导致的税收流失,也避免了大规模污染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三)合理对待“U”形曲线
环境规制水平对污染产业转移的“U”型影响,意味着采用清洁技术或治污技术可以减少污染产业转出。目前,我国污染产业主要由环境规制水平较高的地区转移到环境规制水平较低的地区,其中非正式的环境规制起着主要作用。可以断定现阶段的规制水平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正处于“U”形曲线的下降阶段。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阶段与环境规制水平不同,所处的“U”形曲线位置则不同,因此各地区之间无法相互借鉴彼此的做法,通过提高环境规制水平来实现污染产业转型升级;也不能以短期经济增长为由,继续降低环保门槛,吸引污染企业投资。可见,各地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加强环境规制,激励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技术和治污技术,提升创新研发动力,平稳跨越拐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注 释]
① 相关数据源自新浪财经http://.cn,人民网http://.cn,新华网http://.cn等。
② 数据来源:2005~2015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
③ 相关的数据来源:2005~2015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05~2015年《中国环境年鉴》。
④ 相关数据来源于2006~2015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06~2015年《中国环境年鉴》;2006~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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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流层大气中,臭氧吸收了90%以上的太阳短波辐射,从而对人类及生态环境起到了保护作用。但是在近地面大气中,臭氧作为首要光化学污染物,可以诱发光化学烟雾的生成,使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环境面临光化学烟雾污染的威胁[1]。臭氧本身是一种毒性气体,近地面高浓度的臭氧会对人体健康、农业生产以及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了解臭氧污染的来源及影响因素,开展环境大气中臭氧污染规律的研究,对于防治大气污染、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对环境空气中臭氧的来源、影响因素及城阳区臭氧污染规律进行分析,并结合城阳区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1 环境空气中臭氧的来源及影响因素
近地面环境空气中臭氧主要来自平流层臭氧的向下输送和对流层的光化学反应生成。CTM(Global Chemical Transport Model)模型研究表明,对流层臭氧可达 344Tg/a,其中约48%自本区域的光化学反应,约29%来自外远距离传输,约23%来自平流层向下输送[2]。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以及各种燃料、油、有机溶剂、涂料被大量使用,大气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不断增加,导致近地面臭氧浓度不断升高[3]。研究表明,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光照下,经过复杂的化学过程生成的二次污染物是近地面臭氧的主要来源。城市大气污染地区臭氧浓度变化主要受当地光化学反应控制,这主要是因为污染地区形成臭氧的前体物的浓度较高,臭氧的产生和损耗决定于光化学反应[4]。
气象条件是影响环境空气中臭氧浓度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是造成臭氧浓度昼夜变化、季节变化、年际变化的主要原因,其中,太阳辐射、气温、风向和风速是比较重要影响的因素。如果天气晴,少云高温,紫外线较强,则会促进光化学反应的进行,导致该日臭氧浓度较高。反之,如果天气多云,气温较低,风速大,再加上颗粒物浓度较高,则造成到达近地面的紫外线较弱,导致臭氧浓度较低[5]。
相关研究发现,臭氧与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均呈较好的负相关,其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与臭氧的负相关性最好,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可以吸收和散射太阳辐射,使光化学反应减弱,从而影响臭氧生成[6-8]。
2 城阳区环境空气中臭氧的污染特征
青岛市城阳区位于E120°07′~120°34′,N36°11′~36°24′,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明显的海洋性气候特点,四季分明,春季气温回升缓慢,较内陆迟1个月。城阳区共有2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分别为城阳区北部子站(城阳环保分局站)和城阳区南部子站(崂山水库站),监测项目为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细颗粒物(PM2.5)。2个自动监测点位均使用API400E臭氧分析仪,分析方法为紫外荧光法,24h连续自动监测。本文数据周期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判断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简称二级标准,日均值160μg/m3)。
2014年青岛市城阳区大气中臭氧日均值范围为22~218μg/m3,平均浓度为99μg/m3,全年中有23d臭氧浓度超过二级标准,超标率为6.30%。臭氧超标多出现在春末夏初,气象条件多为天气晴好,少云,偏南风,高温,紫外线强,有利于光化学反应的进行,有助于臭氧的生成。最小值出现在2月5日,当日气象条件:天气阴,西北风5~6级,平均气温-1℃,细颗粒物浓度为114μg/m3,颗粒物对太阳短波吸收和散射效用,使到达近地面的紫外线较弱,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的的浓度低。
从全年数据来看臭氧浓度变化具有明显的日变化规律,主要表现为夜间浓度较低且变化平缓,最低值出现在夜间,日出后臭氧小时浓度迅速上升,最大值主要集中在14:00―15:00,而后浓度逐渐降低。昼夜变化振幅夏季最大,最低值与最高值最大可以相差7倍。
2014年城阳区环境空气中臭氧浓度呈明显的季节变化:春季升高,夏季最高,秋季逐渐降低,冬季最低。臭氧浓度月变化基本呈现倒“V”形,臭氧浓度在7月份达到最高值后逐渐降低。从臭氧全年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臭氧日均值最大值超过二级标准的天数集中在太阳光照充足的5―8月,臭氧浓度日均值低值一般出现在太阳光照较弱的12月、1月。
3 臭氧污染的防治措施
目前,臭氧已经成为城阳区重要的大气环境污染物之一,防治臭氧污染,一方面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法规和技术标准,另一方面要减少臭氧光化学反应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因此,根据青岛市年度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要求,建议从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治理污染点源、使用清洁能源、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等各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全区空气质量。
3.1 综合治理、联防联控 由于挥发性有机化物既可能造成细颗粒物超标,又是臭氧的前体物之一,因此,臭氧应与细颗粒物治理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实行综合治理。同时,城阳区特殊的地理位置,易受外部区域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影响,城阳区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等气态污染物和细颗粒物污染在南风条件时受来自李沧区、市北区、黄岛区等外部大环境污染物由南向北扩散影响,较北风条件时污染严重。可见,只针对城阳区臭氧污染治理的效果有限,青岛市各级政府应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治理,共同受益。臭氧前体物在不同地方比例不同,即便在同一个城市,市区与郊区也有差别,因而城阳区环保部门应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搞清楚城阳区臭氧形成受控因素,通过监测摸清楚臭氧前体物的具体比例、排放源的位置,做到有的放矢。
3.2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城阳区工业园区较多,2014年城阳区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3 338.9t,居青岛六区之首。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变化对光化学反应有很大的影响,控制、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可以有效地控制臭氧污染。
3.2.1 优化产业及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率,减少燃煤的用量 对城阳建成区内20t/h以下燃煤锅炉强制淘汰,鼓励节能新型燃烧设备的研发与使用;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实行集中供热,减少生活面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2.2 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 截至2014年末,城阳区各类在用机动车已达19万辆之多,比2013年增加了3万辆。而且城阳区地处青岛市北部,是陆地交通进入青岛的必经之地,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将成为提升城阳区空气质量的手段之一。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查无环保合格标志、黑烟车和驶入限行区域内的黄标车;大力发展以轨道为主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有轨电车尽快投入使用,鼓励民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大对电车、天然气车等排污量小的机动车的推广力度,对于购买环保型汽车的家庭进行奖励。
3.2.3 大力推进锅炉废气脱硝设施的安装和使用 城阳区金田热电、金海热电等废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已于2014年7月1日前完成了锅炉脱硝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了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要求。环保部门对已建成的锅炉废气脱硝设施,要严格管理、坚持稳定连续运行,同时要加大经济政策的支持,对企业安装、运行脱硝装置给予经济补贴。
3.3 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很多,交通运输是最大的挥发性有机物人为排放源,溶剂使用是第二大排放源[9]。因此,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工作,需要从减少交通运输排放和减少溶剂的使用和排放2个方面入手。
3.3.1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管力度 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以及广告喷涂、车辆维修、喷漆、服装干洗、餐饮业等小型加工业和服务业,均纳入监管范围。同时,结合《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开展城阳区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内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分布、数量,从中选择代表性行业进行分析,了解行业排放情况,结合排放标准,配合国家环保部相关政策,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排放控制目标。
3.3.2 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工业生产中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使用。严格控制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储运等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鼓励企业使用先进仪器设备对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回收再利用或采用燃烧等方式使其达标排放。
3.3.3 减少机动车、飞机和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排放量 减少机动车、飞机和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排放,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2014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城阳分局制订、印发《关于对全区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化监管的通知》,明确辖区储油库、加油站规范化监管标准规范化监管标准,告知环保部门现场监察的三项重点内容,便于各加油站、储油库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油气治理运行机制提供了保障。
4 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及其他污染源的增加,臭氧污染现象将会更加突出,治理臭氧污染已成为大气环境治理的必然阶段要求,因此,应采取加强部门合作、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动员全社会参与等措施,让空气清新、青山绿水的美好环境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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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孝炎,张远航,邵敏.大气环境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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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2012年初,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等项目监测。为了尽快按照国家新空气质量标准进行大气环境监测,作为安徽省皖东南的地级城市宣城市,从2012年起逐步对辖区内的国控城市自动监测子站进行升级改造。2013年底,宣城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升级改造基本完成。随着新指标监测的开展,如同许多中部城市一样,由于近些年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区建设规模的不段扩大,城市空气污染的一些新特征开始逐渐显现出来。本文通过对宣城市2012年前后城市大气污染物监测数据的对比分析,探讨了所在城市近几年空气污染的新特征和形成因素,以期为管理部门进行城市大气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一、宣城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宣城市区共设3个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新增细颗粒物(PM2.5)。全年连续监测366天。2012年度,全市市区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以API计算环境质量为优的天数42天,良的天数305天,轻微污染19天。
宣城市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8%,与2011年相比,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4.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减少15天,轻微污染的天数增加15天。
2012年度,城区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全年二氧化硫(SO2)日均浓度范围为0.014~0.079mg/m3,年均浓度0.038mg/m3;二氧化氮(NO2)日均浓度范围为0.007~0.064mg/m3,年均浓度0.029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范围为0.029~0.215mg/m3,年均浓度0.084mg/m3。与2011年相比,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上升了11.8%、7.4%和20%。2012年新增指标PM2.5年均浓度约为0.052mg/m3,未达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均0.035mg/m3的二级标准要求。
2013年度,宣城市区监测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全年连续监测365天。2013年全市城区空气质量总体不理想。仍然以API计算,全年环境质量为优的天数48天,良的天数273天,轻微污染33天,轻度污染7天,中度污染2天,重污染2天,污染天数共计44天。
全市2013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9%,与2012年相比,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6.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增加6天,空气质量为良的天数减少32天,轻微污染的天数增加14天,轻度污染天数增加7天,中度污染天数增加2天,重污染天数增加2天。
2013年度,城区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全年二氧化硫(SO2)日均浓度范围为0.012~0.117mg/m3,年均浓度0.031mg/m3;二氧化氮(NO2)日均浓度范围为0.011~0.248mg/m3,年均浓度0.030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范围为0.019~0.469mg/m3,年均浓度0.096mg/m3。与2012年相比,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下降18.4%,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上升3.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上升14.3%。2013年新增指标PM2.5年均浓度约为0.060mg/m3,仍然未达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均0.035mg/m3的二级标准要求。并且与2012年相比新增指标的浓度上升了15.4%。
二、宣城市城区大气污染特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以上近几年的各项污染物的数据对比可以看出,宣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城市大气污染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颗粒物是城市空气中首要特征污染物,浓度呈逐年快速递增趋势。根据宣城市历年统计显示,可吸入颗粒物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一直保持在96%以上,各类大气颗粒物是造成我市城区空气污染的首要来源。2011年我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070mg/m3,与2010年相比,仅上升0.001mg/m3。但2012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084mg/m3,2013年达0.096mg/m3,与2011年相比,分别大幅上升了20%和37.1%,同时新增指标PM2.5年浓度也较2012年上升了15.4%。均呈明显快速上升态势。
(2)市区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持续上升,二氧化硫浓度有所下降。2013年,市区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30毫克/立方米,仅比2012年增加0.001mg/m3,较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上升了57.9%、11.1%和3.4%,虽呈持续上升趋势,但总体来看,上升幅度开始减缓。2013年,市区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31毫克/立方米,相比2010年虽然上升了121.4%,但和2011年、2012年相比,年均浓度值分别下降了8.8%和18.4%。总体来看,二氧化硫浓度持续上升的趋势已得到有效遏制。
(3)空气质量优良率逐年下降,严重雾霾天气开始增多
2013年宣城市污染天数共计44天,相比2011年和2012年,分别增加了40天和25天,污染天数为历年之首。在2013年各类污染天数中,不仅轻微污染和轻度污染天数比往年增加明显,还首次出现了中度和重度污染天气,其中中度污染达2天,重污染达2天。由于这些污染天气大多集中在秋冬季节,使宣城市2013年出现了连续多日的严重雾霾天气。
(4)空气质量时空分布不均,污染季节性变化明显
由于宣城市地处内陆丘陵地区,属温和湿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充沛,但降雨的年际差异、年内差异及地区差异较大。独特的气候和地貌决定了城市空气质量有其自身的特点。从近几年各月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及多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变化趋势可以看出,环境空气质量呈明显波动状态,但在一年四季中,空气污染指数(API)一般按冬>秋>春>夏的顺序排列,即冬季空气污染最重,夏季空气污染最轻,且夏季尤其是7月,空气质量明显优于其他3季。每年1~3月及11~12月各类污染物浓度明显高于其他月份。
三、大气污染成因分析
通过以上的数据对比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造成宣城市城区大气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结合一些公布的城市经济和建设数据,主要来看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 各类工矿企业工业粉尘和废气的大量排放是驱动空气中各类污染物浓度上升的直接原因
随着宣城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矿企业的不断增加,能源的需求逐渐增多,而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主要以原煤为主,原煤的燃烧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颗粒物的贡献率越来越突出。据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宣城市新引进5亿元以上项目46个、10亿元以上15个,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2户,总数达1091户。随着城郊国投向阳发电厂等一大批工业企业的建成和投入使用,不仅增加了煤耗量,也增减了各类工业粉尘的排放量,从而导致了大气中气态及颗粒态污染物浓度的不断上升。 此外,电厂脱硫脱硝装置的投产使用,以及城区天然气的大量普及,也是城区二氧化硫浓度开始下降的重要因素。
(2) 机动车尾气污染是空气中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浓度升高的根本原因
近几年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呈加速递增的趋势,2012年宣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约为12.36万辆,2013年约15.85万辆,2014年更是达20万辆以上,分别上升了28.2%和61.8%。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民以私家车为主要出行工具,汽车尾气污染有愈演愈烈之势,逐渐由局部性转变成连续性和积累性,使得城市空气污染逐渐由煤烟型向复合型污染转变的态势。汽车尾气产生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以及各类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聚合化学反应而产生的二次污染物(无机盐类),是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重要来源。此外城市道路建设相对滞后,公共交通发展严重滞后,道路狭窄和弯曲,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动车尾气监管机制,使得城市的机动车尾气污染越来越严重。这些都与城市空气中的二氧化氮以及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不断增长有着密不可分的正相关性。
(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是城区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来源
由于近几年宣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各类市政基础工程和生活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据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宣城市续建和新建项目117个,完成投资152.6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及公共项目投资66亿元。续建、新建道路36条,竣工通车9条。宣城图书馆、规划馆、体育馆、宣中新校区、宣城合工大分校、宛陵湖西湖景区等一大批市政工程相继开工建设。这些市政工程以及建设项目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扬尘,造成周边环境空气大面积颗粒物污染。
四、建议与对策
因气象因素和地理因素而产生的大气污染在短期内是无法抗拒的,但是因人类活动,如工业烟尘和粉尘、交通运输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等而带来的污染导致空气质量下降,是可以采取如下一些对策来减轻城市大气污染。
篇6
郑州市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面临着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选取郑州市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作为评价因子,以“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监测数据为依据,对其平均浓度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并运用污染负荷系数分析郑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污染特征,并进一步分析大气污染的原因。
1 郑州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分析
1.1 评价因子的选择
根据郑州市城区结构特点和工业布局,选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作为该区域大气环境评价因子。
1.2 评价标准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规定的浓度限值作为评价标准,2006年、2007年和2010年空气质量级别为二级,2008年和2009年空气质量为三级。
2 污染特征
2.1 主要污染物
“十一五”期间,通过对郑州市城区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污染负荷系数分析,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负荷系数逐年增加且多年所占比重最大;二氧化硫的污染负荷系数逐年下降;二氧化氮呈缓慢上升趋势。郑州市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由煤烟型污染逐渐向复合型污染转变。详见表1。
2.2 时间特征分布
通过对“十一五”期间郑州市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季均值污染指数变化分析,郑州市城区空气污染物的季节变化显著。由于冬季和春季属于采暖期,能源消耗高于非采暖期的夏季和秋季,污染物污染指数冬季和春季显著高于夏季和秋季。气象因素对这种污染物浓度变化的季节性规律起了一定作用,夏、秋季气温较高,混合层高度也因而提高,有助于空气污染物的扩散,另外,夏、秋季雨水丰富,有利于空气中污染物的清除;冬天则相反,再加上逆温和静风的天气发生频率增多,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3 原因分析
3.1 环境治理保证了郑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基本稳定
“十一五”期间,在人口增多、经济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郑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基本稳定。主要原因是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不断增加,城市环境保护得到加强,措施主要包括控制扬尘污染、加快城市绿化和路面硬化及环城生态防护林网建设,消灭黄土,加强市区施工、运输管理,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扩大烟尘控制区建设范围等。城区空气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对比分析结果详见图1。
3.2 二氧化硫减排是二氧化硫浓度明显下降的直接原因
2006年以来,郑州市城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13.3%。二氧化硫浓度下降得益于“十一五”期间郑州市采取的一系列二氧化硫减排措施,包括拆除或改制市区10t以下燃煤大锅炉,开展电厂脱硫治理工作。
“十一五”期间郑州市能源消费总量逐年增加,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但煤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尤其是2009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十一五”初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随之明显下降。
3.3 机动车数量的大幅增加导致二氧化氮污染呈上升趋势
二氧化氮污染主要来源之一是机动车尾气。“十一五”期间,二氧化氮虽不是城区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但其污染程度随着每年车辆数量的大幅增加呈上升趋势。
3.4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受多种因素影响
郑州市大气中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土壤风沙尘、城市扬尘、建筑水泥尘、机动车尾气尘和煤烟尘等,其污染程度在源强不变的前提下,还受气象因素影响。
“十一五”期间郑州市烟尘排放量逐年下降,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在2006年至2008年逐年下降。2010年郑州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前几年有所增长,原因为:一是郑州市城市改造力度加大,房屋新建及拆迁改造、道路改造造成的扬尘污染加重。二是自然环境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正向作用减弱,反向作用加大,2010年春季全国普遍干旱,河南尤其严重;春季期间相较其他年份基本无降水,且受西北沙尘天气影响严重。
篇7
(一)环境污染概念和特征。
环境污染(environment pollution)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环境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工厂、汽车、发电厂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空气污染,而主要的污染源来自工厂。
(二)环境污染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环境污染空间分布复杂。污染物和污染因素进入环境后,随着水和空气的流动而被稀释扩散。不同污染物的稳定性和扩散速度与污染性质有关,因此,不同空间位置上污染物的浓度和强度分布是不同的。
第二,环境污染危害大。直接危及成百上千人的生活甚至生命,例如,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发生特大井喷事故,导致24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2142人中毒住院治疗、65000人被紧急疏散安置,直接经济损失达6432.31万元的严重后果。此次事故使得离气井较近的开县高桥镇、麻柳乡、正坝镇、天和乡4个乡镇9.3万人受灾。此外,还造成严重的房屋倒塌、牲畜死亡和环境污染。实际上,环境污染有时还会造成持续性的间接危害,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往往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
第三,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测算专业性强,间接地污染隐蔽性强,要求专业技术较高的人才能准确的给与评估和检测,其所要费用也较高,大多情形并不是普通民众可以接受的。这就需要有关机关、社会团体给以帮助。
第四,与造成污染的主体相比,普通公民处于弱势,在受到环境污染损害后难以取证,其提起环境侵权诉讼很难获得胜诉。
二、环境公益诉讼概述
(一)环境公益诉讼概念
环境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的环境权利和其他相关权利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是针对保护个体环境权利及相关权利的“环境私益诉讼”而言的。指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不受损害,针对有关民事主体或行政机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二)环境公益诉讼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环境公益诉讼利益归属于社会,诉讼成本应当由社会承担,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原告起诉时可缓缴诉讼费,若判决原告败诉,则应免交诉讼费,若判决被告败诉,则应判决由被告承担。
第二,环境公益提起诉讼的主体不一定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三,环境公益诉讼的赔偿请求并不是其主要目的,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才是根本所在,其功能主要在于预防环境污染的发生。
三、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必要性
第一,环境以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只能属于人类的公共资源,而不是私人财产。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生活和工作环境舒适权,以及与之相关的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我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因此,建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制度是与宪法精神一致的。
第二,环境污染侵权致使受害人数多,作为原告方的公民人数将会很庞大,很难达成一致的诉讼意见,而各自起诉将对司法资源的浪费。虽然我国已确立代表人诉讼制度,但由于环境污染侵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我国普通公民环境保护知识匮乏且差距较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意识淡薄,代表人诉讼很难操作。
第三,环境污染公益诉讼需要专业的评估、鉴定,所需诉讼费用较高,普通民众往往难以承受,特别是只有部分权利人提起诉讼时更是如此,此时,提起诉讼者会权衡得到的赔偿是否小于诉讼成本。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环境保护的标准逐渐发展,公民获取这些信息非常困难,甚至,一些生产企业并不愿意完全公开其环境处理的情况,从而加大了原告的举证难度,导致普通公民提起诉讼困难加大。
第四,一些机关、社会团体(如专门的环境保护组织、律师事务所、人民检察院)有比普通民众更多的资源,由这些机关团体作为原告,能够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
四、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制度之完善
公益诉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已被提出,修正案“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明显不够完善。
第一,有关机关、社会团体难以界定。建议“有关”二字做扩大解释,范围放宽,如人民检察院、环保部门、相关行政部门、企业等都可作为原告。
第二,公益诉讼诉讼费用的收取应和其他诉讼有所区别。由于环境诉讼费用高昂,收取比例可适度降低,并作出有利于原告的规定,在一些意义重大的环境污染诉讼中可以免交,并由国家财政承担。
第三,应当规定专门的环境污染鉴定机构和评估。目前,针对环境污染的鉴定机构层次不一,鉴定程序不规范,申请鉴定的主体也不明确,其鉴定结论证据能力不足。因而,为有效实施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制度,在规定诉讼主体资格时,对其配套资格作出相应的规定,以期对环境保护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黎丁嘉 刘秀华,“关于完善我国环境知情权制度的思考”,载《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三期。
[2]王凌翔,“论建构我国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北大法律信息网,2010.5。
[3]张晶,“论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载“《经济师》”201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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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华清、国敏英,“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设想”,法制与社会,2008年32期。
篇8
畜牧业;养殖;环境污染;特征;治理
1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特征
1.1化学污染
畜牧养殖过程中会使用到很多化学饲料,但是一般畜禽对于蛋白质的利用率都比较低,饲料中含有的氨、磷都会随着粪便排出体外,氨和磷挥发到大气中会增加大气的氨含量,为酸雨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对农作物生长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养殖户将畜禽粪便用于农作物生长,会增加土壤中的氨、磷含量,造成土壤污染,再通过土壤冲刷和渗透作用对地下水形成污染,人们生活中使用地下水,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1]。所以,在畜牧业养殖过程中,饲料中的氨、磷含量会对大气环境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农作物生长和人体健康都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1.2自污染
畜牧业养殖过程中,自身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主要是因为畜禽养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粪便,粪便中含有很多会对生态环境形成污染的物质,如果没有对这些粪便进行有效的处理,就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会对周围居民生活质量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2]。畜禽长期处于低度氨环境中,随意焚烧畜禽粪便会污染空气质量,甚至可能引发火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2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因素
2.1缺乏环保意识
目前,大部分畜牧业养殖户还未意识到畜禽养殖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认为工业和生活才是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关键性因素。在畜牧养殖过程中,缺乏环保意识,没有对养殖场进行合理布局,也没有配置相应的畜禽粪便池,粪便直接输送到种植业中,通过土壤和挥发对地下水和空气造成了污染,导致生态环境污染的情况出现。
2.2资金投入力度比较低
在我国大部分小规模养殖户都是贫穷农民,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上,一般采用的露天养殖,缺乏科学的管理规范,随意性比较强,容易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2.3养殖模式转变
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畜牧养殖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养殖业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造成大量粪便累计,粪便不能及时用于农作物生长中,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类抗生素和激素类药品频繁出现在生活中,在畜牧养殖过程中,养殖户为提高畜禽的成活率,会使用这些药品防治疾病的出现,促使畜禽快速成长,药物残渣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也对人畜健康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
3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治理
3.1提高环保意识
当前,在畜牧养殖业发展过程中,要实现可持续、稳定发展目标,就必须使养殖户认识到科学养殖的重要性,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断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合理布置养殖场的布局,加强养殖业和种植业的联系,及时将畜禽粪便投放到农作物生长中,避免粪便大量积累,在挥发作用和渗透作用下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通过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使其在养殖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要使更多贫穷的农民富起来,可以鼓励农民小规模养殖畜禽,但是,也要树立环保意识,在畜牧养殖过程中,注重基础设施建设,配置相应的粪便处理池,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帮助养殖户解决畜禽养殖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基础社会建设不齐全的养殖户,应该督促其快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3],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畜牧业实现长远发展目标提供充分的保障。
3.3养殖方式转变中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在畜牧养殖业转变发展方向的时候,要保护生态环境,避免畜牧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就必须加强环境治理工作,将种植业和养殖业联系起来,使畜禽养殖中产生的粪便可以技术投放到农作物生长中,一方面,为农作物生长提供养分;另一方面,避免畜禽粪便堆积造成生态环境污染。最后,在畜禽养殖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和激素类药品,主要是因为这些药品会对人畜健康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药品残渣也会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作者:蒲文娟 单位: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篇9
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路径选择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环境来看,经济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总体而言,东部经济的发展比较迅速,中部次之,西部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在这样的经济发展环境下,环境污染也表现出不同的区域性特征。东部环境污染最重、中部次之,西部相对较好。区域环境的污染出现这样的特征,一方面与工业生产有着重要的关系,另一方面与城市车辆密度也有着关系。为此,各个区域都应采取不同的环境污染治理路径,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对环境进行大力的整治,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可持续发展。
1东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路径
1.1产业结构的调整
目前,东部区域的环境污染愈演愈烈,东北三省、京津冀地区都是环境污染的重灾区,尤其是大气污染,严重程度领跑全国。面对着严重的污染现状,东部区域各个地方积极采取措施来治理环境污染,调整产业结构就是其主要的治污路径。目前在东部地区,尤其是京津冀地区,积极地进行高污染产业的调整,有些企业被下令关闭,而传统的工业生产,一方面在进行区域搬迁,另一方面有了严格的污染排放制度,在这样的情况下,东部区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娱乐产业等可持续发展性比较强的产业来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力求从产业结构的调整上走出一条治污道路。
1.2市场机制的引入
为了促进治污工作的进行,东部区域利用自身经济发展的优势,积极地引入了环境市场的机制,即在东部区域内进行发展的企业,尤其是工业产业,必须要符合环境标准才能在区域内进行发展,这样的准入门槛使得企业对环境污染的认识更加的深刻,也促进了企业治污工作的开展。另外,在市场的机制作用下,城市汽车的尾气排放也受到了严格的控制,这也为治污工作的进展提供了某方面的促进作用。市场机制在污染治理中的引入,一方面使得环境污染的排放标准显著下降,另一方面,利用市场的竞争机制淘汰一批污染大的小企业,这对于社会资源的整合,对于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都具有积极地意义。
2中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路径
2.1区域品牌的打造
中部城市的环境污染治理从总体而言具有自己的优势,目前,中部各个省份都在通过区域品牌的打造来实现自身价值的提升,而在区域品牌的打造上,污染治理被纳入其中。郑州目前在中部城市中发展迅猛,郑州发展的优势主要是发达的交通网,郑州利用自身的位置优势,将铁路发展打造为自身品牌,在发展铁路交通的过程中,对环境污染进行统一化处理。合肥也是中部城市中区域品牌打造比较突出的一个城市。合肥利用自身优势发展起来的高铁线路成为了现在城市品牌中一道抢眼的风景线,在大力进行高铁建设的同时,合肥统筹规划,将污染治理与品牌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和处理,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2.2科学城市规划
中部区域的环境污染治理,除去区域品牌的打造外,对城市进行科学合理化的构建也是一项重要措施。城市的科学规划方面,中部有几个城市做的非常不错,武汉首屈一指。武汉的城市规划体现着“大武汉”的原则,即武汉的城市规划不仅仅是对武汉一个市的规划,还包括了孝感、咸宁等周边城市的规划,在这样统一的规划下,城市的发展和污染的治理得到了统一化的对待,这对于城市污染的治理具有积极作用。除去武汉,南昌的污染治理采取的也是城区科学规划的理念。南昌的城区规划仿照上海的模式,采取“一江带两岸,两岸齐行”的模式,在这样的规划体系中,南昌市的污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3西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路径
3.1强化工业生产污染排放的标准
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所以在目前的环境污染治理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还是以控制污染排放为主。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长期落后导致西部地区目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所以西部城市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理念是在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进行污染排放物的控制。为此西部地区加强了环境污染物排放的标准设置,通过提高排放标准来实现污染的减少。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西部地区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生态恶化方面,值得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3.2大力进行环境建设
大力进行环境建设是西部地区进行污染治理的又一项比较重要的治污路径。西部地区的污染主要就是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的排放,另外就是农业生产的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废水和废气的治理一方面要利用专业的技术,另一方面就需要环境的自净能力来完成,所以在西部,目前大量的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都是为了恢复生态环境,强化环境的自净能力。
4结束语
区域经济的发展不同导致区域内污染情况存在着差异,面对区域性的污染差异,必须要进行针对性的治污工作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所以面对东、中、西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要走不同的污染治理路径,这样才能抓住地区污染的特点,进行针对性解决。区域治污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必须要走适合自身的治污路径,并且长期坚持,才会取得良好的治污效果。
作者:郎文博 师明 单位:保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参考文献:
[1]孙晓伟.论我国农村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的成因及治理的路径选择[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02):225-229.
篇10
一、环境污染评价指标的建立
1.环境污染评价指标的选择。文中建立的环境污染评价体系包括:水污染(废水排放量)、大气污染(工业废气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粉尘排放量、烟尘排放量)、固体污染(工业固体排放量)以及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量)。该7个环境污染排放量指标的时序长度均为1985~2008年,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年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以及《中国统计年鉴》。通过对以上7个指标数据之间相关性分析,反映出环境污染评价指标体系中各变量之间不同的相关程度。废水与二氧化硫的相关度达到0.858,工业废水与二氧化碳的相关度达到0.986,它们之间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关性,由此增加了分析的问题的复杂性。
2.环境污染评价指标建立。通过以上环境污染指标体系的建立,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中国环境污染状况进行动态描述。按照SPSS方法中总方差解释的主成分方差累计贡献率大于85%或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确定主成分个数为两个,若仅仅是根据初始因子载荷阵还不能得出主成分的表达式,还需要把系数除以其相应的特征根的开根号后才能得到主成分系数向量。在得出主成分的表达式后,再建立综合环境指标函数:F=P1F1+P2F2(P1、P2为累计方差贡献率得出的权重,第一主成分F1反映的是废水排放量、工业固体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烟尘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信息,其贡献率为65.419%;第二主成分F2反映的是工业粉尘排放量的信息,其贡献率为22.5%),由此得出环境污染评价指标。由于得分有正有负,不便于计算分析,因此,在不影响结果性质的情况下,采用在原得分的基础上统一向上平移一个幅度的方法,保证了所有得分数据都是正数。
由最后结果可知,1985~2008年,中国环境质量呈现不断恶化的趋势,环境状况不容乐观。1985~1997年局部出现波动,甚至在1992年时出现好转时期,特别是1996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在这段时期内整体状况比较稳定,环境质量没有发生特别大的恶化。但从1998年开始,曲线变得比较陡峭,环境污染逐步加重。虽然经历好转时期,但中国的整个环境质量状况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整体不容乐观。
二、建立在环境污染评价指标基础上的EKC分析
在研究环境污染与收入变化的实证文献中,其收入变化多采用人均收入指标来度量。考虑到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对数化后容易得到平衡序列,并不改变时序数据的特征,因此在分析时对环境污染评价指标与人均GDP都采用取对数值的方法来度量,记作LNINV、LNGDP。实际人均GDP数据由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计算而得,是以1985年为基期,消除了通货膨胀后的实际人均GDP,单位为元/人。
1.单位根检验。非平稳时间序列做回归分析时,容易产生伪回归现象。因此在对变量进行协整分析之前,需要对变量的平稳性进行检验,只有变量在一阶平稳,即I(1)条件下,才能进行协整分析。对LNINV和LNGDP分别进行ADF单位根检验,由于在没进行差分前的LNINV、LNGDP的ADF检验值大于临界值,从而不能拒绝零假设,故均为非平稳的,而LNINV和LNGDP序列分别在经过一阶差分后,均达到平稳,所以均为一阶单整序列。
2.协整检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环境污染评价指标与人均GDP的对数值都是一阶单整的,表明他们之间存在一种平稳的关系,即LNINV和LNGDP之间具有长期的稳定关系。根据最小二乘法估计长期均衡方程:
LNINV=1.514016LNGDP-8.987391(1)
t=(18.612) (-14.364)
R2=0.940286 F=346.4203DW=0.638416
由DW=0.638416,发现残差项有较强的自相关性,考虑加入适当的滞后项,得到LNINV与LNGDP的分布滞后模型:
LNINV=-1.843734LNGDP+3.203307LNGDPt-4-8.887143(2)
t=(-3.183428) (5.833946) (-16.51044)
R2=0.965659 F=239.0195DW=1.370863
通过修正后的DW=1.370863,表明自相关已消除,因此可以初步认为方程(2)为LNINV和LNGDP长期稳定关系式。
为了对残差项的稳定性进行检验,可采用对残差序列e进行单位根检验的方法,从输出结果ADF可以看出统计量值为-4.510,小于显著性水平0.01时的临界值-2.741,因此可以认为方程(2)的残差序列为一阶单整序列,即平稳序列,进而可知序列环境污染评价指标与人均GDP之间具有协整关系,也就是说环境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通过方程(2)可知,在长期中,中国的人均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将使环境污染指数下降1.843734个百分点,从而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从表面上看,此结果似乎验证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中关于人均GDP上升到一定水平后,污染水平会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进一步上升而下降的断言。但由于此方程还涉及到LNGDP的滞后项,该滞后项的系数为3.203307,其符号与LNGDP的符号相反,且数值远远大于LNGDP的系数,由此抵消了LNGDP的影响能力,即随着人均GDP的不断上升,污染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从二者长期关系可以看出,我国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不同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并不符合倒U型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特征。也就是说,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并不一定会表现出“先恶化后改善”的趋势。
从结果分析可看出,与提出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所揭示的一般规律不同,实证结果表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没有存在典型的倒型曲线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着正向的关系。其原因在于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没有达到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临界点要求的经济水平。受人均收入、经济发展水平限制,人们无力支付用于环境保护的技术研发等相关经费的投入和设备的购买。根据发达国家的实证研究表明,如二氧化硫这种污染物,人均收入达到8700美元左右时,人们才会对其开始注意,而加强环境管制,加大对环保的投入。目前我国人均收入3566美元(在没有剔除价格影响情况下),距离临界点还有距离,所以环境污染排放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表现为正相关的关系,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经济增长依然会加剧环境问题。
3.误差修正模型。若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即表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这种长期稳定的关系是在短期动态过程的不断调整下得以维持。之所以有这种关系,是因为误差修正机制这样一种调节过程在起作用,防止了长期关系的偏差在规模或数量上的扩大。因此,任何一组相互协整的时间序列变量都存在误差修正机制,反映短期调节行为。由于在现实经济中,变量大多数情况下都处于非均衡点上,因此实际观测到的只是和之间的短期的或非均衡的关系。为了反映这种短期关系,构建如下误差修正模型:
LNINV=-1.922044LNGDP+3.284713LNGDPt-4+0.317026EC Mt-1-8.937752(3)
t=(-3.256222) (5.835576) (1.273292)(-15.25950)
R2=0.963581 F=132.2895DW=1.567573
上述检验结果表明误差修正模型的拟合优度为0.963581,拟合效果显著。LNGDP和LNGDPt-4的短期变化对LNINV有显著影响,系数分别为-1.922044和3.284713。环境污染水平与误差修正项ECM正相关,其系数为0.317026,说明LNINV的实际值与均衡值的差距约31.7026%得到修正或清除。上述结果的经济学解释是:在短期,环境污染水平与当期的人均GDP负相关,与滞后期的人均GDP正相关,且后者的系数大于前者。之所以与当年的人均GDP负相关,表明短期内生产技术的改进及人均资本的提高对环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LNGDP滞后项的存在,该项的存在代表着人均资本存量的增加,在未达到稳态水平的前提下,存量越多意味着产出越多,产出越多意味着污染越多。从检验结果可以发现,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导致污染排放量变化的重要原因,除了个别年份以外,经济增长将导致污染排放量的上升,这一结果与我国工业化发展阶段的一般事实也是较为符合的。(1)我国还处于经济的发展初始阶段,在初期,产出增加往往意味着对能源品、自然资源的过度使用,增加了环境保护压力;(2)这一阶段居民的环境质量-收入弹性较低,即在居民消费需求中环境质量并没有占有较高的比重。从短期来看,产出的增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将日益增大。
三、解释
采用经济计量分析技术,实证考察了1985~2008年间环境污染与我国经济变化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以及误差修正模型效应,得到我国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的时间序列关系结果。可以得出,对于环境污染评价指标而言,环境污染曲线没有出现明显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特征。结论表明要重新审视经济增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实证结果显示,我国的环境污染曲线目前还没有出现明显的转折点,经济增长依然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又不能因为经济的增长会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加重而否认经济增长。对于如何缩短与转折点之间的距离,使转折点提前到来,其中产业结构的优化,政府政策对污染的管制、监督与引导是改善环境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自然资源与环境稳定持久的供给能力构成了经济增长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经济增长的约束条件。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这就要求人们在利用和开发环境资源的同时,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保护,建立清晰的环境资源产权界定体系,使自然生态保持良好的循环过程。
参考文献
篇11
改革开放以来,广西经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到2013年,广西的GDP已经达到1.4万亿元,是10年前(2003年)的5.12倍。但经济的高速发展也会带来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1998―2012年,除了二氧化硫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有较大幅度减少外,广西的环境污染总体来说有不断恶化的趋势,特别是工业废气排放量由1998年的4152亿标立方米增加到2012年的27611亿标立方米,其排放量增加了近6倍多。2013年,广西首府南宁的空气污染指数已经出现PM2.5,空气质量在某些时候显示为严重污染,广西其他主要城市也正遭遇着大气的严重污染。工业废水虽然经历先上升后下降的状态,但其排放总量仍然较大。经济增长伴随环境污染,不利于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Grossman和Krueger在1991年首次研究了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之间的关系。Panayotou(1993)指出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之间的关系成为环境的库兹涅茨曲线(简称EKC)。EKC反映了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之间的动态关系,表示环境污染排放水平随着经济增长先增加而后通过改善降低的趋势。因此,研究广西环境污染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实证关系,验证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在广西是否存在以及广西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具体特征,对促进广西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广西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的库兹涅茨曲线关系的实证分析
1、EKC模型介绍
根据Grossman和Krueger于1991年提出的EKC假说,结合国内外现有的文献资料来看,EKC模型的主要形式为:
Y=α0+α1X+α2X2+α3X3+u (1)
其中Y为环境污染排放水平,X为人均国民收入(也即人均GDP),u为随机扰动项,α0、α1、α2、α3均为待估参数。
2、指标的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广西1998―2012年广西工业废水排放量Y1、工业废气排放量Y2(包括二氧化硫排放量Y3)、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Y4为广西污染排放水平,选取广西人均GDP为经济增长水平,用X表示。(数据来源于1999―2013年《广西统计年鉴》。)
3、经济增长与广西综合污染排放水平之间的关系
为了显示广西总的污染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需要将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构建一个综合的环境污染水平指标,由于工业“三废”的计量单位不同,不能进行直接的对比和加总,因此需要对工业三废的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得出一个标准化的赋值,本文采取的是典型的数据归一化处理,其处理公式为:
其中Y=表示标准化的污染水平,Yi表示i年的污染排放水平,Ymax与Ymin分别表示样本期内的污染排放水平的最大值与最小值,运用上式公式(2)分别对广西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包括二氧化硫)、工业固体废弃物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计算出综合的环境污染水平:
Y=∑wjY(i=1998,1999,…,2012;j=1,2,3) (3)
其中,Y表示第i年的综合的环境污染水平指标,j表示工业污染排放的类型(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三种类型),Y表示j种类型第i年的经过标准化处理后的环境污染排放水平,wj表示j种污染物排放量的权重。
对于污染物排放量权重值wj的计算,本文将采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结合当前广西污染形势以及专家打分的方法,运用EXCEL软件构建环境污染水平的判断矩阵,并对结果进行一致性检验,最终得出广西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包括二氧化硫)、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的权重分别为0.35、0.53和0.12。该权重结果虽然与有些学者所得出的结果有差异,但在“谈霾色变”的形势下,广西的大气污染与过去相比,形势较为严峻,因此工业废气污染排放量0.53的权重值也符合广西当前的形势。利用权重数据,并结合公式(3),运用EXCEL软件计算出综合的环境污染水平Y。同时运用公式(2)对广西人均GDP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到标准化的人均GDP为X。
运用公式(1),构建广西综合污染排放水平Y与标准化人均GDPX之间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模型,采用统计软件evews6.0进行回归模拟,广西综合环境污染排放水平对标准化人均GDP首先进行三次函数模型进行回归模拟,结果显示三次函数回归系数α3显著为0,为了获得更为精确的结果,改为二次函数模型进行回归,回归模型结果及模拟图形如图1。
由系数α1>0、α2<0、α3=0,并结合R2=0.68,模拟程度较高,可以得出,广西标准化人均GDP与综合环境污染排放水平存在较强的“倒U型”的二次曲线关系,由此可以说明广西的综合环境污染排放水平随着经济增长会逐渐增加,达到一定高度后,会随着经济增长,综合污染排放水平会逐渐下降,从图1可以看出,目前广西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虽然存在“倒U型”的二次曲线关系,但还处于“倒U型”的左测,至于最高点虽然目前出现在2011年,但由于后面的很多年份污染排放水平处于未知状态,广西的“倒U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否已经达到拐点还有待未来继续去验证。
三、经济增长与工业“三废“之间的关系
1、经济增长与工业废水排放量之间关系
将人均GDP和工业废水排放量的数据带入公式(1)中的模型,运用统计软件eviews6.0进行回归模拟,回归模拟图形和模型如图2。
根据表1中的系数α1>0、α2<0、α3>0,表明经济增长与人均GDP之间存在“N型”三次曲线关系,结合图2与R2的值0.4可以看出,表明工业废水排放量与人均GDP之间存在较弱的“N型”曲线关系,在2000年人均GDP为4378.11元时,工业污水排放量为81571万吨,为样本期内的最低值;而在2003年人均GDP为5631.316元时,工业污水排放量达到214814万吨,为样本期内的最高值在2004年下降到122731万吨,2005年略有上涨,2006年下降到128932万吨后,2007年与2008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一路上涨,在2008年人均GDP为14203.96元时,工业废水排放量达到205745万吨,达到样本期第二高峰值,之后几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就一直降低。
2、经济增长与工业废气排放量之间关系
模型与方法同上,运用eviews6.0软件对经济增长与工业废气排放量进行回归模拟,回归模拟图形和模型如图3。
首先对模型进行EKC三次曲线模拟,经显著性检验二次函数和三次函数的系数都显著为0,然后重构线性模型,据表1的系数判断表可以看出,模型中的α1≠0、α2=α3=0,同时由于R2的值为0.89,结合图3,可见广西经济增长对工业废气排放量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具有十分明显的线性关系,即随着经济的增长,广西工业废气排放量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从1998年的4125亿标立方米上升到2011年的29853亿标立方米,达到样本期内的最大值,2012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从目前广西大气污染的现有形势看,广西的大气污染仍遭遇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同理可以得到经济增长与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模型及模拟图4。
通过模型的系数α1>0、α2<0、α3=0以及R2的值为0.78可以看出来,广西经济增长对二氧化硫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也呈较强的“倒U型”三次曲线关系,从图4可以看出,该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处于“倒U型”曲线的右侧,“倒U型”曲线右侧的拐点出现在2005年,也即人均GDP为8275.6元的时候,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97万吨,从2005年之后,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在2012年,达到样本期内的最低,为47.16万吨。
3、经济增长与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之间关系
方法以及原理同上,利用eviews6.0软件对广西经济增长对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进行回归模拟,回归模型及模拟图形如图5。
根据模型的系数α1<0、α2>0、α3=0判断,广西经济增长对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呈“U型”二次曲线关系,且R2的值为0.707,表明“U型”曲线特征较为显著,从图5可以看出,广西经济增长对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处于“U型”曲线的左侧,1998―2012年,广西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最高的年份为1998年,在人均GDP为4070.67元的时候,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达到245万吨,样本期内,广西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最低的年份是2012年,2012年广西的人均GDP为24876.15元,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仅为0.41万吨,表明广西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治理已取得显著的成绩。
四、广西环境污染库兹涅茨曲线特点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广西1998―2012年的经济增长与综合环境污染排放水平的相关分析表明,从总体上看,广西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满足“倒U型”特征,只是目前广西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处于“倒U型”曲线的左侧位置,广西经济的不断增长以及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加剧地区环境污染,在“十五”时期,广西GDP年均增长15.4%左右;到“十一五”时期,广西GDP年均增长在16.3%左右。2012年,广西GDP总量达到13035.10亿元,人均GDP达到24876.15元,其中第一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1%,第二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1.6%,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0.3%,从广西人均GDP水平和产业结构来看,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广西的经济也已步入到工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城市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的推进,使得广西的经济增长、能源消耗、环境污染排放水平处于上升阶段。
从广西1998―2012年的经济增长与广西工业“三废”的相关分析可以看出,广西仍然走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经济增长对工业废水排放量的EKC存在较弱的“N型”三次曲线特征,且工业废水排放量的波动较大,也表明工业废水排放量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较弱,近几年工业废水排放量有轻微下降的趋势,可见广西的污水治理措施初见成效,但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仍很大,广西大量的制糖造纸、冶金、化工等很多中小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不做污水处理,这也是广西工业废水排放总量高的主要原因。
广西经济增长对工业废气排放量的EKC呈线性特征,即随着工业经济的增长,工业废气污染也在不断的加剧。近年来,广西工业产值也在不断增加,2012年广西的工业总产值为15657.2173亿元,比2010年的9644.1278亿元增加了62.35%,比2005年的2547.3188亿元增加了近5.15倍,工业产值的快速增长,也伴随着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特别是近两年来,广西的主要城市如南宁、柳州、桂林等已出现“雾霾”天气,广西的大气污染已显示较为严峻的状态。广西经济增长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EKC与对工业废气排放量的EKC不同,广西经济增长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EKC呈“倒U型”特征,且处于“倒U型”曲线的右侧,广西经济增长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的EKC呈“U型”特征,且在“U型”曲线的左侧,虽然两者在函数的表现形式不一样,可曲线却有共同的特征,即随着经济增长,二氧化硫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逐渐下降,根本原因在于,广西实施治理和综合利用等措施在降低二氧化硫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方面取得了卓越成效,高效脱硫设备的大量使用,使得二氧化硫排放量逐年降低,2012年广西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7.16万吨,二氧化硫的去除量为113.5万吨,去除率达到70.6%。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降低更是效果显著,随着技术的进步,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再利用是工业固体废弃物急剧下降的根本原因,2012年广西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7964万吨,其中处置2218万吨,综合利用5369万吨,最终只排放了0.41万吨,是1998年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的0.17%。二氧化硫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治理虽然成果显著,但工业废气和废水的治理还需要不断的加强,2012年广西环境污染源治理投资总额为1976067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2%,与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总体来说广西环境污染治理任重道远。
五、广西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1、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
关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不能单纯认为二者是矛盾的对立体,发展经济必定带来环境的污染,带来生态环境的恶化或者保护环境会限制经济的发展,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可以看出来,经济与环境是一个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的一个有机整体,经济增长为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提供保障和经济基础,同时又因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经济的发展,因此应该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不能盲目追求经济增长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追求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齐头并进。
2、走循环经济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原则,从广西目前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可以看出,当前广西综合环境污染排放水平随着经济的增长逐渐提高,即表明广西的高污染工业发展迅速,因此必须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经济效率低的工艺和设备,推进污染型企业走循环经济道路,积极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产业。促进资源节约和资源的综合利用,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政府机关应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科技创新之路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体现了科技在协调环境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广西的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污染排放,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创建良好的生态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大力发展和使用节能技术、污染无害化处理技术、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等,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生产能力、自我净化能力、自我修复能力,构建一条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创新之路。
篇12
一、相关文献综述
现有文献中关于出口、FDI和环境污染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两方面:一是出口的环境效应。Copeland 和Taylor(1994)提出了“污染天堂假说”,他们认为在一定的污染税和税率下,贸易自由化能缓解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但使得发展中国家环境恶化,原因是发展中国家正成为国际高碳排放和污染严重产业转移的避难所。Cemal(2012)研究却发现,东南亚各国对日本的出口并没有导致其环境恶化。国内部分学者方面,吕延方等(2015)用门限模型研究发现,随着人均GDP增加出口影响碳排放指标的系数不断增加,因此随着出口贸易的不断增加,我国环境压力不断加大。二是外商直接投资(FDI)的环境污染效应,包括“污染避难所”和“污染光环”两大对立假说。“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发达国家较严苛的环境政策使企业面临较高污染治理成本,而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外资流入纷纷采取相对宽松的环境政策,于是跨国公司纷纷将污染密集度高的产业、生产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导致发展中国家变成发达国家污染行业的“避难所”。“污染光环”假说认为跨国公司能通过FDI将更先进的技术带到发展中国家,通过示范效应、竞争效应和学习效应三种渠道产生技术溢出以提高当地企业的环保水平,减少东道国的环境污染。Brock 和Taylor(2005)指出,环境污染主要由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三个因素共同决定。经济增长会增加环境污染,产业结构调整,尤其低污染产业比例增加会减少污染,技术进步也会减少污染,最终环境水平是这三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部分学者已经发现FDI与环境污染间呈非线性关系,包群等(2010)研究表明,FDI与环境污染间呈倒“U”型关系。
综合上述文献我们发现,大多使用线性模型分析FDI、出口与环境污染间的关系,事实上,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下,出口、FDI带来的环境污染变化趋势极有可能发生转变,因此线性模型无法准确描述经济转型的过程特征,预先设定线性模型容易出现估计结果偏误。同时大多文献只单独考虑出口或者FDI与环境污染间的关系,无法全面评估中国对外经济往来的环境效应。本文试图从以下方面完善上述不足:首先本文同时研究出口、FDI这两大因素的环境污染效应,更能全面分析中国参与全球经济往来的环境效应,同时基于1990―2014年的省级面板数据,使用分析非线性模型的有效工具“门限回归方法”(Hansen,1996)更符合现实需要。
二、实证模型设计
因变量:本文选取人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作为环境污染的变量。核心解释变量为出口和FDI,出口指标方面,本文用IMF的实际有效汇率指数对各省的出口额进行平减,选择平减后的出口额占当年GDP的比重来表示;FDI方面,选择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当年GDP的比重来表示。
门限变量和控制变量方面,收入门槛变量用人均GDP表示,人均GDP是衡量地区经济发展和收入的重要指标,本文用各省实际国民生产总值除以当地年末人口数来表示。人力资本门限变量是衡量地区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本文用各省高等学校在校人数除以当地年末人口数来表示。结合前人研究,还加入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三大指标作为影响环境污染的控制变量。考虑到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存在性,本文加入人均GDP和人均GDP的平方项作为经济增长变量。用第二产业产值占GDP比重表示产业结构变量。用各省财政支出中科学支出占GDP的比重(袁鹏和程施,2011)表示技术水平指标。
研究样本为1990―2014年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除,由于数据缺失)的面板数据,样本总量为750个,样本数据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和中经网统计数据库。为剔除价格因素影响,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各省GDP进行价格平减,所有价格指数都以1990年为基期。为消除量纲影响,各变量都以自然对数形式加入回归模型。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出口影响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
面板门限模型回归之前需对相关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以保证估计结果的准确性。本文用IIC和Fisher检验对所有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变量平稳。在确定使用单一、双重和三重门限模型之前,需要对各种门限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无论是人均工业二氧化硫还是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作被解释变量,几乎都接受双重门限模型,因此本文均采用双重门限模型。表1为出口影响环境污染的双重门限模型回归结果。
表1中(1)、(2)列为人均GDP作门限变量的回归结果,人均工业二氧化硫和人均工业废水作为环境污染变量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由于本文使用双重门限模型,其中包含三个门限区间,将三个门限区间依次界定为低收入阶段、中等收入阶段和高收入阶段。当人均GDP处于低收入阶段时,出口对人均工业二氧化硫的影响显著为正,且系数很高,出口对人均工业废水排放无显著影响。当人均GDP处于中等收入阶段时,出口对人均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的影响显著为正,但是系数有所下降。当人均GDP处于高收入阶段(高于38460元或者大于63886元),出口对人均工业二氧化硫和人均工业废水的影响系数进一步减小,但不显著。随人均GDP不断升高,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呈不断下降趋势。截止到2014年,我国东、中部地区省份的人均GDP几乎都高于63886元,出口对这些地方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弱。
表1中(3)、(4)列为人力资本作门限变量的回归结果。依然将三个门限区间界定为低、中和高人力资本水平的三个阶段。当人力资本水平处于低、高等阶段是,出口对人均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的影响不显著。当人力资本处于中等水平时,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为正,并且十分显著,此时出口能加剧当地的环境污染水平。当人力资本存量较高时,各省的经济增长以第三产业为主,加工贸易占比较少,因此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小。而人力资本存量过低时,可能不具备从事出口贸易的条件,因此出口贸易较少,对环境污染几乎不存在影响。2014年,我国只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陕西、江苏和吉林这8个教育大省的人力资本存量高于0.0212的水平,其他省份的人力资本水平都处于中等水平之间,因此出口贸易是这些省份环境污染恶化的重要原因。
(二)FDI影响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
FDI影响环境污染的模型也接受双重门限模型,表2报告了FDI影响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
表2中(1)、(2)列为人均GDP作门限变量的回归结果。当人均GDP处于低、高收入阶段,FDI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为负,但是不显著。当人均GDP处于中等收入水平时,FDI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显著为正。截止到2014年,我国东、中部地区省份的人均GDP基本都超过了9853元,这些省的外商直接投资不仅不会加剧当地的环境污染,反而能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提升投资地的环境污染处理技术,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
表2中(3)、(4)列为人力资本作门限变量的回归结果。当人力资本水平较低或较高时,FDI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不显著。当人力资本水平中等时,FDI与环境污染正相关,此时引进FDI能加剧当地的环境污染。这是因为人力资本水平较低时,FDI的技术溢出效应较差,技术溢出无法被当地吸收,因此FDI无法通过提高环境技术水平来改善投资地的环境污染,甚至可能因为扩大产出而导致当地环境恶化;而当人力资本达到一定高度后,当地企业有充足的人力资本吸收FDI的技术溢出效应,能通过提升环境技术导致污染水平下降;但是人力资本达到更高水平以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间的技术差距缩小甚至消失,此时FDI对当地环境技术的溢出效果也会相对减弱,对当地环境的改善作用也会有所下降(刘辉煌,2009)。2008年以后也只有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和陕西这几个教育大省的人力资本水平超过0.0211,达到高人力资本水平,因此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都处于第二个门限区间。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基于1990―2014年省级面板数据,本文以人均GDP和人力资本作为门限变量,通过双重门限模型检验了出口、FDI影响环境污染的门限特征。研究结果显示: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表现出显著的门限特征。收入门限的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呈现不断减弱的趋势,因此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贸易开放度增加能改善当地的环境污染。人力资本门限的研究发现,人力资本存量过低或者过高的地区,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弱,而人力资本存量中等水平时,出口会导致当地的环境恶化。FDI影响环境污染也表现出门限特征。收入门限和人力资本门限研究结果基本一致,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较低或较高时,FDI对投资地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小,几乎没有显著影响。而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处于中间阶段时,FDI会导致投资地的环境恶化。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可以得到如下启示,第一,出口依然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大力发展出口贸易不仅不会加剧当地的环境污染,还能通过出口贡献经济增长使得环境污染水平呈现不断下降趋势。第二,我们需要辩证看待FDI的问题,FDI对投资地环境污染的影响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都处于第二个门限区间,此时FDI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为负,因此政府在引进FDI时还应做好环境评估工作,尽可能减少FDI对环境质量负面作用。第三,加快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是减少出口和FDI对环境污染有效途径之一。第四,重视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和扶持力度以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充分吸收FDI的技术溢出效应,加快人力资本积累能有效减少对外经济联系时的环境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1]Copeland,B.,Taylor.North-South Trade and the Environment [J].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4, 109(3),755-787
[2] Cemal,A..Carbon Emissions,Trade Liberalization,and the Japan-ASEAN Interaction: A Group-wise Examination [J].Journal of the Japanese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es,2012,26(1),167-178
[3]吕延方,王冬,陈树文.进出口贸易对生产率、收入、环境的门限效应――基于1999―2010年我国省际人均GDP的非线性面板模型[J].经济学季刊,2015,(1),703-730
[4]Cole,M.A.,Elliott,R.. FDI and the Capital Intensity of Dirty Sectors: A Missing Piece of the Pollution Haven Puzzle [J].Review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5(45), 530-548
[5]包群,陈媛媛,宋立刚.外商直接投资与东道国环境污染: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吗[J].世界经济,201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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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构建的理论支持
1.环境污染侵害由私法救济到社会化救济
由于当代社会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不论是侵权行为法遇到的理论困境还是现实问题,都导致在解决纠纷、填补利益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要摆脱上述困境,就必须超出“损害要么由加害者承担,要么由受害人自担”的狭隘眼界,构筑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即环境侵权所产生的赔偿责任不再由加害人独自承担,而是还要由国家、社会、法人组织或者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来分担赔偿责任,使“传统的自己责任、个人责任原则下的损失转移转化为现代的社会责任原则下的损失分配、损失分散”[1],将环境侵权行为所生损害与责任保险、社会安全体制等密切衔接,从而使环境侵权损害的填补不再是单纯的私法救济,既及时、充分地救助环境受害人,又避免环境加害人因赔偿负担过重而破产。
2.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
可持续发展实际上需要有效地解决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冲突。国家通过环境法来为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设定可以容忍的限度,其目的即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然而在追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环境污染的发生不仅频繁而且后果严重。单个污染企业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致使污染受害者和公共环境损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为分散企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尽量减少社会和国家的损失,有必要探索建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更加抽象的社会正义。
3.和谐社会实现的保障
发展保险业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的构建着眼于方方面面,对于民生的基本保障和实现是其追求基本价值之一。如前所述,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就是对复杂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一种合理机制。这一制度的构建不仅可以分摊污染者的赔偿责任,避免他们因无力赔偿而即将面临的悲惨命运,而且可以使被害人在损害一发生时就及时向保险人提出请求,迅速获得理赔,以填补其遭受的损失。这样既节省时间和金钱,又避免了求偿无门的情形,还能减轻司法诉讼量,及时解决法律纠纷,从而实现高效诉讼的价值目标,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
二、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范围需明确的问题
(一)关于持续性环境污染事故能否纳入承保范围
目前在各国理论和实务中,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属于承保范围已成定论。难点在于对于渐进性或累积性污染事故是否应该承保的问题。
1.从理论上探讨对于持续性污染是否属于可保风险的问题。
依照我国保险法律和保险实务,“可保风险”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为其根本特征。持续性污染,从无限制的长期来讲,污染积累到一定程度,污染事故必然爆发,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与一般的保险合同一样,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会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期间。在该期间保险事故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危险的发生并非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完全可以确认的必然事情,因此,符合“危险的发生存在可能”的特征。同时,累积性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也是不确定的、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性程度也是不确定的,这符合可保风险的偶然性特征。
2.实务中将累积性污染事故纳入中国环境责任保险的范畴是否可行
当然,将所有的环境侵权行为都纳入责任保险的范畴无疑是最理想的。但一项法律制度的实际效果,既与其法律规范的完善程度有关,更与其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程度,以及在程序上的可执行程度有关。考虑到中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所依托的相关法律规范并不完善,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也需要一定的进程,再加之中国保险业特别是责任保险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将累积性污染事故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范畴条件尚不具备。
(二)关于生态损失是否应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所涉及的损失赔付范围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所涉及的损失赔付范围有以下几种:第一,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灭失而产生的损失;第二,因环境污染事故而产生的救助费用和诉讼支出,以及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第三,由于环境污染而导致被保险人的财物损失;第四,因环境污染而导致的生态破坏而引起的损失。一般来说,对于第一种损失列入损失赔付的范围是毫无疑义的。从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对于第二种损失列入损失赔付范围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保险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法第49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法第51条还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但是,对于第三、第四中损失是非应当乃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范围呢,目前尚未有定论。
三、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的思考
(一)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的思考
环境污染的发生形态有突发性和持续型两种。突发性的环境污染在发生前没有明显的征兆,一旦发生损害立刻显现,受害人的受损程度的认定也较为容易。持续性环境污染事故侵权持续时间长,侵权原因复杂,往往是多种因素复合累积的结果。受害人对侵权行为的存在往往缺乏深刻的认识,以至对侵权行为何时发生、侵权人为何人都不知晓。因此,对持续性的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救济是较为困难的。
环境责任保险作为对环境污染损害的救济方式,将所有环境污染损害都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无疑是最为理想的。但鉴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环境污染的现状及相关民事法律的完善程度,目前仅将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是较为适宜可行的。待条件成熟后,再将持续性的环境污染事故纳入承保范围[5]。这类似于法国“分步走”的做法。当然,扩大承保范围是大势所趋。但这势必会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使它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有可能不愿承保。所以为了避免和鼓励保险公司承保持续性的环境污染事故,就需要政府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对此中国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做法:(1)注入保险基金;(2)由政府主持成立由多家保险公司组成环境责任保险集团以分担承保的风险;(3)效仿法国的做法,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环境责任保险的机构;(4)建立一个法定的环保监测部门,专门从事对有关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内的环境侵权行为的监测,分担保险公司在辨别、确定理赔范围时所花费的时间、费用及人力等资源,减轻保险公司的业务负担,使其成为保险公司的一个隶属部门专为环境责任保险这项保险业务服务,发挥其良好的补充减负之功效。
(二)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思考
对于前面所提到的“第三种损失”,笔者认为,根据责任保险的特征原则上应该属于除外责任,比如因污染而引起的被保险人自己所有或照管的财物损失,以及由于环境事故而导致工厂全部或部分停产而引起的损失,被保险人自己的损失不是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问题,可以从企业财产保险的险种设计上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但对于自有场地污染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实践及其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纳入到损失赔付范围之内。美国的判例一般认为公众的健康与安全较保险单的任何明示约定更为重要,当被保险人污染了场地而又无力治理时,损害的又会是公众环境权益了,所以从环境法的公益性出发应该将自有场地污染纳入到环境责任的赔付范围当中。
至于生态损失,笔者认为目前尚不宜纳入损失赔付范畴。当然,随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在法律体系的渗透,以及人类对于生物多样性、环境权的日益关注,生态损失的赔付将会成为法律所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当然考虑到我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才刚刚起步,不顾及实际情况将所有损失不加区分都纳入赔付范围很容易引发保险人因资金缺乏而无力支付巨额赔款的支付机制恶化,这不仅使环境责任保险无以为序,而且也极容易引起保险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混乱。所以对于生态损失的保险赔付要依托于相关理论的进展,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高度发达的保险业。
参考文献:
[1]周珂,杨子蛟.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综合协调机制[J].法学评论,2003,(6).
[2]CodeofFederalRegulation,Title40,Chapter1-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SubchapterI-SolidWaste,26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