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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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1

羌族文化丰富多彩,包罗万象,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羌族语言、、建筑与艺术等方面。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在学校教育中传承民族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北川羌族自治县在学校教育中传承民族文化的工作还存在着学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民族文化传承人缺乏以及学生缺少民族自信心等问题,建议各相关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加强学校教育中传承民族文化工作的有效性。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学校教育中鞒忻褡逦幕的积极意义

北川羌族自治县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在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传承、教育示范等方面产生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实现了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一)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

学校就是一个小社会,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既体现了学校教育中传承与创新文化的功能,又可以使民族学生感受到国家、政府、社会和学校对本民族文化的尊重、保护和重视,激发他们对本民族文化的热爱。北川羌族自治县在学校教育中传承羌族文化既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尊重,也体现了学校对羌族文化的重视,对于加强北川羌族自治县的民族团结,促进和谐民族关系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政治意义。

(二)有利于民族经济的增长,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文化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推进力量,民族文化是支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进步的强大动力。北川羌族自治县学校教育中传承民族文化对推动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即北川羌族自治县通过挖掘和充分利用宝贵的羌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羌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达到解放文化生产力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目的,把民族文化作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北川羌族自治县的“七一职业中学”通过探索民族文化产业化的路径既在学校教育中实现了传承羌族文化,又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探寻了新的途径,实现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民族文化的发展,实现了学校教育传承文化的功能

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具有多种多样的方法与路径,我们既可以把民族文化放进博物馆进行保护,也可以进行加工编纂人书进行传承,还可以制成电子资源进行保存与传承。但是,最有效、最长远的路径则是发挥学校教育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的功能与优势,学校教育对文化具有保存、传递、选择和创造的功能。北川羌族自治县发挥学校教育中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功能,对学生进行羌族传统文化教育,对于羌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具有特殊的文化意义。

(四)有利于发挥示范作用,为其他地区传承民族文化提供借鉴

北川羌族自治县通过学校教育对羌民族文化进行保护和传承,使得羌族学生既了解了本民族文化知识,又初步掌握了本民族文化的内在涵义,对羌族传统文化有了比较清楚的认知,让学生在学校教育的潜移默化中学会了自主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的意识,形成了对自身民族文化的热爱。北川羌族自治县在学校教育中传承民族文化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中传承民族文化提供有益的借鉴作用。

(五)有利于提升学校办学特色,提高学校教学水平与办学质量

文化自信是民族自信的反映,北川羌族自治县通过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既普及了民族学生的文化知识,又提高了民族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同时体现了学校教育中的办学特色,“因为民族地区的教育带有两重性质:一是通过学校教育使少数民族学生融入现代化的主流社会,从而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融合;二是保留和传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获得回归本土社会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北川羌族自治县在学校教育中注重羌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教育,可以突显其学校办学特色,提高学校教学水平与办学质量。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在学校教育中传承羌文化存在的困境

当前,北川羌族自治县在学校教育中传承民族文化的工作存在着教育投入不充足、师资力量较薄弱、民族学生自信心不强、传承民族文化载体较少等困境,制约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工作的发展。

(一)学校教育经费投入不充足

四川省西北部地区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属于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整体上都较低,人均收入不高,加上地理条件、气候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北川羌族自治县的经济发展一直相对缓慢,地方财政较为紧张,对保护和传承羌民族文化的投入经费不能完全支持羌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需要。国家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虽有专项资金进行资助,但是大多资金都用于学校的硬件设施建设,而对学校发展保护与传承羌文化方面的软件建设缺乏专项资金的支持。虽然有不少民间文化保护组织自筹经费资助羌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但是缺少地方政府强力的财政支持,北川羌族自治县学校教育中传承羌民族文化工作的也很难取得突破性的成效。

(二)学校师资力量比较薄弱

目前,北川羌族自治县普遍存在着学校师资力量较为薄弱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懂得羌民族文化的专业人才数量少。北川羌族自治县虽然在大多数学校中都有羌族教师,但是所占比例较小,无法满足学校教育传承羌文化课程教学的需求,如七一职业中学仅有3名专门的羌语教师,其他学校要不是兼职羌语教师,就是没有专门的羌语教师。第二,部分教师民族文化知识较为缺乏。大多数羌民族教师虽然都懂一些本民族文化,但对羌民族文化的精髓认识较为肤浅,熟练掌握羌民族文化的专业人才非常缺乏,民族文化知识的水平有限,不利于学校教育中传承羌民族文化。第三,学校临时聘任的民族教师因无编制,缺乏职业责任感。北川羌族自治县各学校因为传承民族文化工作需要临时聘任的教授民族文化的教师不仅待遇较低,而且工作没有保障,随时面临下岗的问题。这些教师往往认为教授的羌文化课程为临时课程,抱着应付的心态使得羌民族文化课程易流于形式,实效不足。

(三)民族文化传承后继乏人

在当下改革开放c市场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北川羌族自治县出现了一些羌族青年对民族文化缺乏兴趣,甚至产生厌学的状况,导致羌民族文化传承无人继承的状况,表现为:第一,外来文化冲击导致部分羌族青年对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的传播与普及,羌族地区的本土文化必将受到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大量羌族居民因生计原因常年在外务工,就更愿意掌握使用范围更广,用途更大的主体民族语言,不少羌族青壮年和儿童对羌族语言与传统文化的掌握熟悉程度逐渐减弱,学习民族文化兴趣大减,导致羌族文化的传承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断代现象。第二,学生汉化程度较高,民族文化交流环境较缺乏。北川羌族自治县学校的学生在日常交流中以使用汉语交流为主,缺乏羌语语言交流环境。加上,羌族原来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后来用拉丁文创造的羌族文字使用不广,造成羌族学生宁愿学习使用汉字,也不愿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习羌文,而且研究羌族文化的书籍、宣传资料等均用汉语书写。第三,部分家长不重视孩子民族文化教育,只注重升学和孩子未来发展,羌民族文化的传承存在着家庭、学校教育分离的现象,成为影响学校教育中传承羌民族文化的制约性因素。

(四)部分羌族学生缺乏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

对于大众来说,要不要学习和使用一种语言,关键在于这种语言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足够的使用价值。在北川羌族自治县许多羌族人放弃学习和使用羌语而转用汉语,主要原因就是汉语比羌语更加实用。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的学校里绝大多数人使用汉语,“许多羌族学生甚至认为说羌语很‘土’,折射出相当一部分羌族学生对本族语言认同存在自卑感,甚至有些人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羌族人,认为说汉语才能交到朋友,不被嘲笑,这样就严重挫伤了羌族学生的民族自尊心以及自豪感。”

(五)羌族方言复杂存在一定的交流困难

由于历史原因,羌族形成了“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的状况,造成了羌语方言太多而且复杂,缺乏“官方”语言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羌民族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羌族文化之所以在发展中逐渐淡化和改变,很大的一个原因是羌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有人认为某些羌族的文化是没办法被汉语所表达的,就像翻译英语文章一样,译文很难体现出原文精粹,据说目前会说羌语的羌族人不足10万。随着羌区与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村寨失去了羌语环境,原本会说羌语的人也慢慢转用汉语,包括在校读书的学生,学校教育中面临着无统一羌语进行交流和教授的困境。

三、北川羌族自治县在学校教育中传承羌文化的对策

针对当前北川羌族自治县在学校教育中传承民族文化工作遇到的一系列困境,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以解决制约北川羌族自治县学校教育中传承民族文化工作的难题。

(一)增加学校教育经费的投入

针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学校教育中传承民族文化遭遇的资金缺乏的问题,我们建议:第一,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资金扶持的力度,特别是增加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专项资金的投入,同时还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的做到专款专用。第二,群众集资、民间赞助。群众集资、民间赞助是在政府给予的支持有限的情况下,自行筹措资金以达到保护与传承羌民族文化目的的一条有效途径。民族文化传承教育集资范围包括事业单位、宗教团体、民间人士等,吸引社会各层人民对学校教育传承羌民族文化教育事业进行赞助。第三,学校自行筹措。学校组织民族歌舞团参加省、市,乃至全国的比赛既传播宣传了民族文化,又赢取了一定的奖励,为传承羌民族文化积累资金,如永昌小学编排的节目曾多次在市、县上获奖。职业技术学校可以把民族特色的工艺品做成特色旅游产品出售,如北川县七一职业中学把丝网花、草编等产品出售韩国,学校走“学-研-产-售”的途径为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募集一定的资金。第四,争取海外赞助。地方政府、学校可以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海外侨胞,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赞助,也不失为一种集资的途径。

(二)增强学校师资力量

针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学校师资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我们建议:第一,国家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利用好民族院校培养人才的特色优势解决师资较缺乏的问题。民族高等院校是我国培养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才的基地和摇篮,为我国的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国家可以在西南民族大学或阿坝师范学院设置与羌学有关的专业,实行“订单――定向式”人才培养方式来培养羌学人才。如羌区唯一高校――阿坝师范学院根据校情、地情和羌族风情加强对羌族表演人才的培养,巩固了校园在羌族文化传承中的坚定地位。第二,聘请羌族文化传承人做教师。聘请羌族文化传承人做教师既解决了目前羌区学校羌族文化师资匮乏的难题,又为羌族文化传承找到了好的路径。在地震前北川县曲山小学就聘请当地的羌族文化老人做学校的兼职老师,定期到学校教学生唱羌歌和跳羌舞,一些青年教师也拜老人为师,学习羌语和羌族文化。这种聘请制既增加了学校羌文化教师,又提高了老师的羌文化水平。第三,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学校应该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羌文化教师进行培训。2010年,北川县陈家坝初中教师前往山东青岛华东师大青岛实验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交流学习活动,不仅开阔了教师的视野,还提高了教师教学水平。第四,增加教师队伍的编制,提高学校教师待遇。羌区自然条件较为艰苦,为了稳定学校教师队伍,政府部门应该解决好教师在经济方面的诉求,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到位,优先解决教师住房、医疗、养老等问题。同时,要注重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规范教师休假制度。第五,积极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羌文化的教育与传承工作。1994-2001年,茂县在羌族地区50多所中心小学和村小的130个教学班以及5所中学开展的羌汉双语教学,促进了汉语学习成绩的提高。因此,政府、学校应采取措施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羌文化的教育与传承工作。

(三)提高学习民族文化的动力

对羌族学生缺乏学习民族文化的动力,民族文化传承后继乏人的问题,我们建议:第一,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通过发展民族经济等方式实现羌族青年在当地就业,以发展民族特色旅游的形式来传承民族文化。羌族学生就可以将学校教育中学习的羌民族文化知识运用到生产、生活中,提高学生在学校学习羌文化的积极l生。第二,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环境的熏陶和影响对学生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是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家长应该充分意识到家庭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性,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在传承民族文化方面密切配合,提高学生在学校学习羌民族文化的积极性。第三,建议把羌民族文化纳入升学考试中,充分体现对民族文化学习的重要性。四川省已经将彝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纳入了升学考试的范围,我们建议借鉴彝族、藏族传承民族文化的经验,将享受民族政策照顾的羌族学生的羌语等民族文化的学习情况纳入学生升学考试中。第四,民族学校适度增加民族文化课程。北川羌族自治县的学校可以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将羌语、舞蹈、体育、音乐、羌秀、手工制作等羌文化课程由原来每周的上课学时适度增加,以增强羌族学生接触本民族文化的机会,提高民族学生的学习民族文化的积极性。

(四)增强羌族学生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

针对羌族部分学生缺乏民族自信心、自豪感的问题,我们建议:首先,在羌区学校教授羌语课。语言是民族形成的一个重要纽带,羌语课不仅是一门语言课,而且是一门能够培养羌族学生民族文化认同感,能够让学生认同自己民族文化的思想意识课,使学生体验民族文化,培养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其次,扩大羌语的使用范围。在羌区学校教育中,应把羌语作为铺助教学语言,要求师生主动运用羌语进行交流,如羌族学生在家里可以利用网络平台、电视节目等学习羌语,父母和孩子用羌语进行沟通,主动教授孩子羌语,讲解羌文化,用实际行动来教导孩子。最后,应引导学生体验羌族文化的魅力,让他们从内心体会到民族自豪感。学校教育中注重挖掘羌族优秀的民族文化,通过对学生进行民族文化启蒙,培养学生对羌族文化的兴趣,激发学生的民族精神、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

篇2

1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成为了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在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名列第一位的就是的我国昆曲。日本的“能乐”同时也进入这个名录,当时日本新闻媒体把“能乐”进入非遗名录当成一个非常大的荣誉进行了整篇幅的报道,甚至用了通栏的大标题,而当时我国所有的新闻媒体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却都只是用一个很小很小的篇幅。这就说明了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一个足够的认识。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整个社会对文化传统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议题也成为了焦点。目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仍然还是处在初级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各级政府对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力度还不够深入。由于政府部门的长期不够重视,普查工作力度不大,导致了对种类繁多和文化历史悠久的民间艺术的存在种类、整体状况、数量以及消失状况的认识不清,还缺乏更广泛和深入的了解。

第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方位保护的意识落后,技术、资金严重缺乏,没有正确的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意识落后的几个表现:一是忽视或轻视民间文化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文物取代了文化遗产,致使文化遗产的保护得不到重视;三是认为某些民间艺术的消失是客观必然,可以任其自生自灭,没必要保护;四是个别人认为目前我国的国力还是很有限的,可以等经济再发达一些以后进行保护。

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严重缺乏法律依据。

第四,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的培养和教育。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特定民族或群体文化精神,它的独特性与现代社会产生的文化是截然不同的

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大多数都是没有形成文字记载的口耳相传,常常是转瞬即逝的而且是不可再生的。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流失或者是消亡了,基本上都是无法恢复或再生。目前在我国一些依靠口授或者是行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很多很多的传统民间技艺也濒临消亡,很多具有一定文化价值或者历史价值的珍贵实物或者是资料不是遭到毁弃就是流失到了国外,时常发生过度开发或随意滥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很多很多的民间艺术和传统技能都后继无人,面临了马上就要失传局面;一些少数民族特有文字、独特的语言和民间习俗正在迅速地消亡;严重短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的研究专业人员,例如一些地方戏剧、民间戏曲正在走向在衰落。古琴、岔曲已经濒临绝灭。

3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工作的建议

目前在我国主要是行政保护也就是公法保护模式,像《文物保护法》和《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以及福建、贵州、云南等省颁布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增加了私权保护的内容,确立了以公法保护为主、私法保护为辅的具体制度。

第一,加强组织管理。可以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合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施行规划管理,确立管理制度,鼓励专项资金和多渠道筹。

第二,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促进研究与保护利用的结合。可以设立专项课题等鼓励多学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

第三,设立民俗文化保护机构和保护区以及专门展示及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机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搜集、整理成果用影视、文字图片等形式加以保存,通过网络实现资源的整合共享。鼓励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师传、家传、社会传承等方式,把一些珍贵的民间艺术和民俗文化发扬光大,并得到科学保护与传承。

第四,大力促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与弘扬工作。一方面通过各种媒体工具形象具体地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通过手工产品、艺术品、商品等物化载体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推向全社会。

第五,分发挥民俗文化的特色优势,塑造各具特色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移式保护。

第六,加强立法保护,把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以法律来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要从法律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第七,在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同时,更要学习世界的先进文化。吸收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尽快建立完善的保护和申报制度。

4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见证,也具有重要价值的、珍贵的文化资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关系到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民族文化的血脉传承及国家的文化安全。充分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既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 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处境与对策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05):135-147.

[2] 谭宏.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J].理论探讨,2008(02):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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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荣蓉.当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研究[D/OL].http://.cn/Article/CDMD-10307-1012491208.htm,2013-01-01.

[4]孙艳玲.中国高职院校文化建设研究[D/OL].http://.cn/Article/CDMD-10183-1012359125.htm,2013-01-01.

篇4

少数民族多数居住在祖国的边陲地带,这些地区虽然没有像沿海、中部和东部的变化那么大,但是已经基本上进入了“市场经济”的体制范围之内,并且发生了相应的社会生活转型,这种转型使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状态。①尽管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上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对文化传承认识不足,措施所达到的效果不令人满意。然而从文化起源于实践的本质来看,相应的文化主体才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根本力量,从这个角度分析,引导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主体自觉传承本民族文化才是解决少数名族文化传承的关键。而本文则是基于期望理论和序数效用理论来建立关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主体的奖励模型,并根据奖励模型提出了相关的对策来激励文化传承主体自觉地进行少数民族文化传承。

1 理论介绍

1.1 期望理论

期望理论,又称“效价-手段-期望理论”,由维克托・弗鲁姆在《工作与激励》一书中提出,该理论认为人们是否努力去实现目标主要取决于目标对人们的吸引力以及这个目标在努力能达到的可能性,只有当吸引力和实现的可能性都很高的时候,激励的力量才会突显。②

1.2 序数效用理论

序数效用理论是由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在《价值理论的再思考》提出的,该理论认为效用是无法计量的,也不能加总求和,只能表示满足程度的高低与顺序。③

1.3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概念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指的是少数民族在语言、生活方式以及精神财富领域的传递和继承过程,其主要媒介为典籍和现代声像资料、宗教仪式、大众媒体,主要传承场所为家庭、学校及村寨中的文化活动场地。④

2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存在的问题

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发生了重大转型,这一“转型”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方面带来了许多的问题。总的来说,这些问题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

2.1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者对传承本民族文化传承重视不足

少数民族文化是在少数民族不断实践过程中创造和形成的。因此,对于少数民族文化而言,相应的文化主体才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根本力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者出现“经济短视”的现象,他们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短期的经济利益上,盲目地进行物质追求,忽略了本民族文化的巨大价值。再加上少数民族对本民族文化传承所面临的危机在认识上缺乏自觉性,这使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陷入困境。

2.2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外部激励机制缺失

尽管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上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由于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认识不足,这些措施主要集中于通过外部力量来帮助少数民族进行文化传承,而忽视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主体才是文化传承的根本力量,没有调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主体的自觉性,这损害了少数民族文化原生态的传播过程,尽管在短期来看,这些措施有明显的效果,但是从长期来看,并不能真正使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脱离困境。

3 基于期望和序数效用理论的模型构建

3.1 总模型

情况二:令从事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后所得物质总奖励为、精神总奖励为,因为点处于曲线上,此时传承者满足感相对下降,故其不会选择从事民族文化传播事业。

情况三:令从事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后所得物质总奖励为、精神总奖励为,因为点处于曲线上,此时传承者满足感相对上升,故其会选择从事民族文化传播事业。

情况四:令从事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后所得物质总奖励为、精神总奖励为,因为点处于曲线上,此时传承者满足感相对上升,故其会选择从事民族文化传播事业。

就与比较而言,从传承者在满意度角度上分析,因满意度相同,故不存在选择难题。但从奖励给予方分析,应按照子模型二比较两种奖励方案所需成本,选择所对应的点,即

4 基于期望和序数效用理论模型的文化传承对策研究

根据上述模型的构建,我们提出了以下关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对策:

4.1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激励机制的目标设定要具有公平性和挑战性

目标的公平性是设定目标的重要特征,我们建立目标就是为了激励传承者进行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如果目标的设定缺失公平性,就会导致对传承者的激励力量变得很低,影响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积极性,最终影响文化传承目标的实现。

4.2 实行多元化的奖励机制,合理组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不同人对于这些奖励的期望是不同的,因此在奖励方案的制定时,应首先对传承者的偏好进行调查,进而再进行奖励方案设计,这样才能产生更好的激励效果。

另外,由于人们成就的需要和精神成本较低,故在激励力度一定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更多地注重精神奖励机制,例如,更多地运用表扬、称号、荣誉等精神奖励方式。

最后,在奖励方面,我们不但要奖励做出贡献的传承者,还要注意为那些具有潜力的传承者设置奖励方案,这将会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活动培养后续人才。 (下转第228页)(上接第194页)

4.3 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不断完善激励方案

考虑到方案的时效性与偏好调查偏差会影响到最终激励效果,所以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反馈机制,不断完善激励方案。具体流程见图4。

通过对传承者进行激励方案满意度调查,若传承者对奖励方案满意,则继续执行原奖励方案;若传承者对奖励方案不满意,则需对奖励方案进行再设计。

注释

① 刘宗碧.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机制的当代变迁及其因应问题――以黔东南苗族侗族为例[J].贵州民族研究,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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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最具生命力的组织形式,在近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中,其已成为了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坚力量。但另一方面,随着竞争的加剧,加上自身机制的不足,我国家族企业在不同程度上陷入了发展困境。家族企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仍面临一系列发展难题,因此,分析当前家族企业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家族企业现状

改革开放后,我国家族企业如雨后春笋一般迅猛发展,成为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如今,家族企业已在中国的经济中占据半壁江山。据2010年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私营企业中85.4%都属于家族企业。同时,2012年的中国现代家族企业调查报告指出,截至2012年7月,中国的2422家A股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数量达到1394家,而家族企业在民营公司中所占的比例达到49%。

二、我国家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代管理制度缺失

在家族企业创业时期,家族企业主往往是凭个人的主观经验和简单信任去经营企业。随着企业的壮大,家族企业主一般还会延用自己在企业创业初期的简单管理制度,很少去进行现代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建立。很多家族企业没有品质管理、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正式制度,而正是这些现代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其一直停留在小作坊式的粗放型管理,极大地阻碍了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许多家族企业基本没有正式的公司治理结构,普遍采用家长式管理模式。家族企业主凭借自己的传统经验和感官认识来做决策,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用人机制不完善

在用人机制方面,家族企业有浓厚的亲缘化、本地化特征。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大多数家族企业会在企业核心领导岗位和一些关键岗位安插自己的亲人或熟人。而正是这种机制会让以血缘亲情联系起来的管理层对外来职业经理人产生排斥,致使外姓管理人员没有归属感,积极性和能动性也得不到相应的发挥。高级人才的才能得不到施展,势必成为家族企业长远发展的一个隐患。

(三)忽视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为一个企业中所有成员所共享并作为精神层面的东西传承给企业新成员的一整套价值观念、工作理念、分析和解决经营问题的能力和思维方式。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激励功能、凝聚功能、导向功能、规范功能和协调功能。然而,大多家族企业主受小农思想影响,只关注实实在在的短期经济利益,而对企业文化建设问题视而不见。

(四)企业生命周期短

据2010年全国私营企业调查研究数据显示,现在家族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仅为2.9年。而日本的家族企业平均寿命为12.5年,大大超过了我国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如此短的生命周期无疑对家族企业长远稳定发展产生极大的危害。

(五)家族企业传承难

传承家族企业不仅是传承企业的所有权,更是传承家庭的文化和价值观。尽管如此,在位的家族企业主还是很少认真探索过家族企业传承这个问题,致使传承中出现断层现象。目前家族企业传承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许多家族企业主都将避谈有关自己“退休”的话题,在位时不愿意从企业继承人候选人之中进行选拔挑选;被选中的继承人没有意愿或没有能力对企业进行管理;存在多个继承人,企业内部因权力和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内部纠纷;继承人先期未受过相关培训,匆忙上任,没有能力对企业进行有效管理。

三、我国家族企业发展对策

(一)建立健全现代管理制度

现代管理制度对于家族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建立并完善企业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去制定公司的生产战略、发展战略以及各项具体政策,能够深层次地改变家族制企业在决策上的随意性。第二,实行职业经理制度,面向社会招聘经营者,逐步实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这能够使公司做出的决策更独立、更理智、执行也更坚定。第三,完善家族制企业的监督机制。分散股权,将一部分股权授予非家族成员,这样利于权力的分散和对企业的控制。第四,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完善品质管理、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使制度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提高其可操作性。

(二)规范用人机制

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也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家族企业若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建立能够吸纳、造就和留住优秀人才的用人机制。一方面家族企业要摈弃“小家”建“大家”,增加对外来人员的感情投入,形成“企业大家”,让外来人员产生归属感;另一方面家族企业必须要在家族成员与外来成员之间建立公平合理的人才考核、晋升、薪酬制度,从而激发外来成员充分发挥其才能,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三)搞好企业文化方面建设

企业文化是在企业的长期经营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内在动力。企业文化虽不能同具体经营活动一样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其却在更深层次上影响着企业的发展。首先要加强家族企业主对企业文化的认识,认清企业文化建设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其次,鉴于家族企业的特殊性,在吸收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基础上形成属于自己的独特企业文化。最后,要将企业文化建设上升到战略和决策层次,视其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

(四)建立家族企业传承制度

选择合适的企业继承人和交接班安排对企业保持繁荣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建立家族企业传承制度也显得尤为重要。只有通过综合培训、竞争选拔、测评和完成接续四个环节,才可能使得家族企业的传承和谐有效。家族企业主应尽早将继承人培养问题提上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移交管理职责,杜绝家族企业传承出现断层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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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传统茶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论域

我国传统茶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主要集中于:思想政治教育史、传统茶文化传承与两者内在联系三大论域。

1.1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史

我国饮茶历史悠久,品茶作为文人雅士娱乐、社交的重要内容被赋予了丰富文化内涵,其中茶道提倡的君子之道(例如:礼仪、谦让)等优秀品质,是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有着大量交叉的。传统茶文化中做人做事的道理和古代名人的哲理小故事可以被引申到思想政治教育中,通过生活化场景阐释理论内涵,使现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血有肉。我国作为古老的礼仪之邦,传统文化对个体的道德修养有着很高要求,全面学习掌握优秀传统文化对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发掘我国传统文化精华有着重要实践意义。

1.2传统茶文化的传承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挑战,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过分教条和完全排斥都是片面的。在充分了解传统茶文化基础上,实现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是发展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传统茶文化中强调的和谐有礼,茶艺文化中对生活的热爱和美的追求是与时代精神相符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有针对地从中汲取养分。

1.3两者内在联系

我国传统茶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关系,是以传统茶文化思想内涵为基础,将传统文化精髓与现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交叉。茶叶的冲泡、饮用过程有的礼仪环节和操作技艺,蕴含着我国传统君子对生活的态度和与人相处模式。而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上就是对学生正确价值观的指引与教育,这和传统的中华文化中的君子之道是相通的,先贤故事的引导侧面激励学生自发严格要求自己,知行合一、谦谦君子等传统观念对当代道德观念的塑造有着重要导向作用。因此,传统茶文化的传承和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上都是教人向上。

2大学生传统茶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域存在的问题

2.1传统茶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没有明确认识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高校学生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网络信息,生活节奏的加快使独立包装的快销饮品受到校园欢迎,品种多样的饮料选择使学生忽视茶叶,由于缺乏充分了解特色传统文化的环境,大学生对传统茶文化认识普遍不足。青少年是发扬传承传统茶文化的重要预备力量,但目前大部分学生对茶文化的了解还停留在影视作品,即使少数喜欢茶饮品学生也更愿意选择简便快捷的茶包。对传统饮茶风俗不够了解,是传统茶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工作开展的最大障碍,一些人认为两者结合就是单纯地把茶文化学习列入思想政治教育课本。这种错误的理解使一线教师不相信茶文化理论会对思想政治教育起到积极作用,面对传统茶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问题大多老师持怀疑态度。

2.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忽视传统茶文化积极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提高群众思想道德水准的重要手段,也是当代大学生的必修公共课程。长期以来采取相对刻板的理论教学和单一的应试考核方式,使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固化,学生大多通过背诵方式记忆知识点获得好成绩,对测试之外的知识缺乏学习动力。授课教师对常规课程的重视度不够,工作主要依靠课本“照本宣科”,没有了解过学生的掌握情况和接受能力,片面采取“老师划重点,学生背重点”学生对教学新元素的引入比较排斥。授课教师需要认识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传统茶文化的积极作用,通过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使学生关注的焦点不再集中如何应付考试,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

2.3研究方法存在误区

由于研究时间较短,我国传统茶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过程存在着一些方法误区。首先,传统茶文化涉及范围广阔,单纯以学科建设角度分析会存在偏差,一些学者将传统茶文化割裂对应到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中,断章取义的理解无法触及传统茶文化的真正内涵。其次,文化的创新和融合应当建立在对传统文化的充分了解上,单纯强调理论的逻辑性忽视传统茶文化所处时代背景,无法帮助学生真正理解传统茶文化传达出的时代精神。受错误研究方法的影响,我国传统茶文化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口径不一的研究结果无法很好融入常规教学中,为研究理论的实践造成很大难度。

3解决论域研究存在问题的对策

3.1明确传统茶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方法

传统茶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的目的:是希望可以通过文化的碰撞获得更好的教育效果,因此,两者结合需要符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通过对传统茶文化的不断内化,使两者达到有机统一。现阶段,针对高校对传统茶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关注度不够,应当在具有可操作性基础上,通过教研活动、主流媒体宣传等方式确保工作的顺利展开。考虑到我国传统茶文化的丰富内涵不能急于求成,要立足于高校教学实践稳步展开,使教师和学生有机会充分参与到学科改革中。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传统意义上比较“枯燥”的思想政治课发挥出最大效果,教学相长,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进步。

3.2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入传统茶文化

在教学实践中,逐步增加传统茶文化元素,以课后课题活动、著名典故分享等形式使学生具备基本茶文化常识,逐渐对茶文化产生兴趣,避免生硬的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添加传统茶文化理论知识。教师应当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培养,通过不断再学习,定期组织茶艺工作者在校展开讲座及实践教学,帮助在校师生对传统茶文化的发展和蕴含的思想政治内容有所了解。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需要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确保实施开展教学实践必须的经费和活动场所,从本质上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对传统茶文化的理解。

3.3针对研究方法误区不断修正

意识到研究方法存在问题,就要带着问题不断纠正调整方法,开拓学术事业全面看待传统茶文化。传统茶文化的作用不只局限于对已有理论的支持和解释,其本身依然具有学习价值,需要我们不断通过研究发掘出有价值的部分。在研究中引入实证,避免单一逻辑推断可能带来的谬误,从实证入手寻找问题、解决问题,在传统茶文化中更广泛的应用科学研究方法。

4结束语

大学生传统茶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论域问题及对策,可以在帮助高校进行特色学科建设的同时对大学生传统茶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丰富。这种结合利用传统茶文化涉及的多种知识,寓教于乐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加深大学生对传统茶文化了解和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度,为弘扬传统茶文化和现代教育结合提供全面的帮助和可行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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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政府历来对传统和民间文化的保护十分重视。党的十六大提出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来保护我国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务院也明确指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已经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1]。在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武术作为一朵最灿烂的奇葩,也是“最大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伴随着近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武术逐渐被划分为“竞技武术”和“传统武术”,2008北京奥运会的举办,竞技武术被推向了至高的位置,但“申奥”的失败,使得竞技武术的发展让人堪忧。从“申奥”到“申遗”,从竞技武术繁荣到传统武术的逐渐消亡,传统武术传承发展也开始堪忧。传统武术是我们民族的精粹,是我们民族智慧的结晶,是我们民族的脉搏。传统武术传承的是一种民族文化,拯救的却是整个民族的精神。而当下传统武术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缺乏一套完整的传承体系,缺乏一套符合传统武术传承的新体系、新方法、新手段。传统武术传承影响指标体系的构建可以解决传统武术保护的相关问题、挖掘传统武术存在的现实价值,对确保中华民族文化特性,保护文化资源和扩大影响,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主要研究对象为影响传统武术传承的因素及传统武术传承的方法与对策。

1.2 研究方法

主要运用了文献资料法、内容分析法、德尔菲法、问卷调查法和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首先通过运用文献资料法对现有的大量文献进行分析[37],通过运用内容分析法对影响传统武术传承的因素进行归纳,通过运用德尔菲法和问卷调查法对影响传统武术传承的指标进行筛选和调查,研究最后通过应用国际通用的SPSS 17.0统计软件形成了调查数据基础,并采用AMOS 17.0软件对传统武术传承影响指标体系构建的合理性进行了验证分析。

1.3 问卷发放

本研究从3个不同的层面,采用简单直接随机抽样和分层分级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分别对来自全国20个省市的专家和14所体育院校的硕士生和本科生进行了关于传统武术传承影响因素的调查。本研究共发放问卷503份,回收有效问卷450份(其中专家问卷52份、硕士生问卷128份,本科生问卷270份),有效回收率为89.47%,问卷信度检测克伦巴赫值α为0.952,KMO球形效度检验值为0.959。

专家问卷发放对象涉及男性37人(占71.2%)、女性15人(占28.8%),共52人。被调查中教授12名(占23.1%),副教授15名(占28.8%),讲师22名(占42.3%),助教1名(占1.9%),其他相关行政人员2名(占3.8%)。被调查者平均年龄为41岁,专家工作单位所在省份共分布于国内20个省市和1个国外城市。

硕士研究生问卷涉及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等9所体育院校128名学生。被调查者平均年龄为24岁,男生71名(占55.5%)、女生57名(占44.5%),共128人。其中2008级研究生20人(占15.7%),2009级研究生35人(占27.3%),2010级研究生73名(占57.0%)。

本科生问卷共涉及全国14所体育院校270名学生。被调查者平均年龄为21岁,男生180名(占66.7%)、女生90名(占33.3%),共270人。其中2007级本科生46人(占17.0%),2008级本科生194人(占71.9%),2009级本科生20人(占7.4%),2010级本科生10人(占3.7%)。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传统武术传承现状分析

2.1.1 相关主管部门传统武术传承工作发展现状

从表1可知,专家组、硕士生组和本科生组意见较为统一,皆认为目前各级武术主管部门对待传统武术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态度还需更加积极。被调查者认为“非常满意”和“很满意”的仅占调查总人数的23.5%,而认为工作“一般”的高达51.1%。从调查结果可知,武术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大工作的力度和透明度,优化现行机制体制,实现资源一体化建设。

2.1.2 高校传统武术传承工作发展现状

从表2可知,被调查者所在单位对传统武术保护和传承的重视程度较高。被调查者认为“非常重视”和“很重视”的占调查总人数的46.0%,而认为“不重视”和“非常差”的仅占调查总人数的5.3%。被调查对象专家组多数在高校工作,而硕士生组和本科生组均为在校学生,由此可知,高校可以作为传承和传播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战场”。

2.1.3 调查对象对传统武术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程度

从表3可知,被调查者对传统武术拳种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非常关注。被调查者表示“非常关注”和“很关注”的占调查总人数的67.1%,而表示“不关注”和“没必要”的仅占调查总人数的5.1%。从调查结果可知,武术能否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牵动着无数“武术人”的心。

2.1.4 目前传统武术传承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表4可知,对传统武术传承影响较大的因素依次为“认知度较低”“重申报 轻保护”“武术搭台 经济唱戏”“申报内容不严谨”“类别归属不清”“传承人有争议”。专家组、硕士生组和本科生组3组之间的结果与调查结果基本相符合,其中专家组认为“传承人有争议”在武术传承中的影响仅次于“重申报 轻保护”而存在。

2.1.5 目前我国体育院校学生掌握传统武术拳种情况

从图1可知,被调查的本科生中在选择“学过的传统武术拳种”一项中选择1~2个的共48人,3~4个共85人,5~6个共64人,7~8个共30人,9个以上共28人,没学过的共15人。针对硕士生的调查结果显示,选择1~2个的共30人,3~4个共42人,5~6个共22人,7~8个共15人,9个以上共11人,没学过的共8人。被调查的本科生中在选择“熟练掌握的传统武术拳种数量”一项选择1~2个共102人,3~4个共81人,5~6个共37人,7~8个共11人,都忘记的共36人。针对硕士生的调查结果显示,选择1~2个共56人,3~4个共32人,5~6个共13人,7~8个共1人,都忘记的共18人。

图 1 体育院校本科生、硕士生掌握传统武术拳种情况

从统计结果可知,体育院校硕士生学过的拳种虽然略少于本科生,但其能够熟练掌握的拳种概率却优于本科生。本科生

中学过“9个以上”拳种的人占10.4%,但是能够熟练掌握的却仅占本科生人数的1.1%,而硕士生能够熟练掌握的比值为6.3%。通过调查还得知本科生平均习武年限为8年,硕士生为7年。本科生中25.6%通过师承形式习武,与研究生25.0%的比重相差甚小。本科生中10.4%为指定传承人,而研究生略低,占比5.5%。本科生中37.4%的学生高中就读于武术馆校,18.1%的人就读于体校,43.3%的人就读于普通高中。研究生中34.4%的学生本科就读于体育院校,41.4%的学生本科为民族传统体育专业,38.3%的学生为体育教育专业。被调查者中65.2%的本科生毕业后愿意从事与武术相关的职业,而研究生略高,占75.0%。

2.2 传统武术传承影响指标的描述性统计

从表5可以看出,影响传统武术传承指标中,文化传承的影响最重要,在所调查的指标中得分最高,达到8.6378分,可见文化传承在传统武术传承中的重要地位。同时武术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对传承的影响得分为8.6200,也进一步指明了下一步武术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和大致方向。紧随其后的是专门的挖掘和整理活动、传统武术文化节、亚运会全运会等赛事、传承人对传承内容的公开度等对传承的影响。传统武术技术传承、对传承人进行奖惩制度、对未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进行重点保护等整体得分值偏低。从调查结果不难发现,传统武术技术传承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武术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其核心即是技术,传统武术传承更应该将技术传承列为重点。

表 5 影响传统武术传承的各项指标描述性统计

2.3 传统武术传承影响指标的因子分析

从表6可以看出,41项指标被很好地分配在7个因子之中,这7个公共因子(维度)对原变量的解释能力达到了85.254%。按照旋转后指标因子载荷度大于或等于0.5进行统计,指标中不合理条目“对急需保护的项目进行重点保护对传承的影响”“师徒传承的影响”“自主化传承的影响”3个具体指标由于载荷度低于0.5的水平,难以构成因子的具体指标,应被删除。

表 6 传统武术传承影响指标的因子分析

从表6可以看出,因子1基本上反映的是传统武术传承途径,因子2反映出传承人与传承组织工作指标的评定标准,因子3反映出传统武术的发展定位,因子4反映了传统武术传承的主要方法,因子5反映出传统武术传承的主要形式,因子6反映了传统武术传承的主要内容,因子7主要反映了传统武术传承的有效对策。根据内容分别将因子命名为传承途径因子、传承主体因子、传承定位因子、传承方法因子、传承形式因子、传承内容因子和传承对策因子。通过因子分析,发现该问卷量表效度较好,除删除3个条目外,38个条目比较清晰地对应到相应的因子中。因子分析所得出的7个方面内容,可以帮助本研究从7个角度剖析影响传统武术传承的因素。

2.4 传统武术传承影响指标体系结构方程模型的建立

本研究所构建的传统武术传承影响指标体系模型是基于结构方程原理对传统武术传承现象内在结构理论上进行分析,根据针对传统武术传承现状的实际调查,确定了观测变量38个,潜变量45个,共83个变量。通过整体模拟拟合度检验,模型拟合卡方值(Chisquare)为10.251(P=0.256),CMIN/DF为1.281(CMIN为卡方值),未标准化假设模型整体残差RMR值为0.374;近似误差的均方根系数RMSEA为0.031;另外,TuckerLewis指数TLI为0.955,标准配适度指标NFI为0.929,比较拟合指数CFI为0.967,模型适合度检验GFI为0.941。以上数据显示,传统武术传承模型与数据具有理想的拟合度,没有必要进一步对模型进行修正。

从图2可以看出,潜变量之间关联系数以及与观测变量系数均大于0.60,说明整个体系各变量之间均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潜变量传统武术传承方法与传承对策两者之间的路径系数为0.82,呈显著关联。其中观测变量VAR27“学校武术的发展对传承的影响”关联系数为0.73,与传承方法密切相关,指标标量VAR35“传承效果评价体系的完善程度对传承的影响”关联系数为0.79,与传承对策相关系数较高。伴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不断推进,各地传承学校也不断兴起,学校在传承中的作用也逐渐显现,而目前传统武术传承工作中遇到的最大瓶颈即缺乏一套科学的、合理的评价体系。传统武术的传承首先要从传承方法入手,完善传承手段,拓宽传承路径。通过各种大型体育赛会、文化节、研讨会、挖掘与整理活动等有效传承传统武术,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传统武术传承评估体系。

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传统武术传承主体与传统武术传承对策两者之间的路径关联系数为0.81,仅次于传承方法与传承对策之间系数,说明了传承主体的确定在传统武术传承工作中的重要性。通过对调查对象关于“您认为下列保护工作中哪项应优先考虑执行”(多选)题目中,调查者的选择依次为:“成立专家委员会使专业人才公平公正公开地对传承人进行认定”“尊重传承人的权利,明确传承人的义务”“制定完备的操作程序使法律能够较完善地得以落实”“制定法律把保护传承人上升为国家意志”和“介入传承人的培养过程优中择优”[8],其比例分别为63.8%、56.9%、50.9%、41.1%和33.3%。在调查者参与的题目“您认为传承人应优先履行哪项责任和义务”中:37.6%的人认为首先应该“完整保存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等”;30.7%的人认为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传播、展示等活动,参加各类公益性的展示、教育、研讨、交流活动”;其次分别为“按照师承形式或者其他方式选择、培养新传承人”和“在不违反保密制度与不损害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向政府或学术研究机构提供资料”。传承人与传承组织在传统武术传承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传承人与传承组织是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必须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利于传统武术传承。

图 2 传统武术传承影响指标体系结构模型路径关联系数

在传统武术传承影响指标体系模型中潜变量与观测变量路径系数最高的分别为变量VAR21“传统武术社会贡献对传承的影响”和变量VAR23“传统武术教育价值对传承的影响” [9],变量关联系数分别为0.89和0.85,与传承定位潜变量密切相关,说明了传统武术的传承必须结合时代的大背景,发挥教育价值,积极为社会作出贡献。通过对调查对象关于“您认为下列评定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定标准中应优先考虑哪一项”(多选)题目中,调查者的选择依次为:“具有鲜明独特的民族群体或地方文化特征”“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具有促进民族文化认同或社区文化传承的作用”“具有见证现存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具有精粹的技术性”“符合人性具有影响人们思想情感的精神价值”“其生存呈现某种程度的濒危性”[8],其比例分别为67.6%、63.8%、56.7%、55.6%、43.3%、43.1%和21.6%。由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对象更关心的还是能够反映民族或地方文化特征的文化遗产。

2.5 传统武术发展路径探析

2.5.1 传统武术保护路径分析

传统武术保护路径:实行传统武术整体传承空间的保护,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2007年文化部宣布了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08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正式成立。传统武术传承工作要以活态传承为主,静态保护为辅;可以采取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传统武术生态文化保护区”等一系列措施,进行传统武术的整体性和原真性保护与传承[10]。武术之乡的评选也是一种对传统武术传承环境进行整体保护的方式 [11],还可以针对某些拳种的发源地,实施建设“文化生态保护村”工程,像八极拳的发源地河北孟村、陈氏太极拳发源地河南陈家沟、梅花拳发源地河北后马庄等,将这些村落建设成为传统武术文化生态村,既能对传统武术拳种的保护设立最安全的屏障,又能将传统武术文化遗产本真状态保存在其所属的环境之中,使之成为“活文化” [12]。

2.5.2 传统武术传承路径分析

传统武术传承路径:实现武术管理部门与传承人的有效对接。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将传统武术的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武术长期发展规划,建立起责任保护机制,形成国家、省(市)、县(区)、乡镇(街道)4级传统武术保护体系,定期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展开调研及采取相应的措施,统一协调传统武术传承工作[13]。督促和监督地方各级武术管理部门建立起地方传统武术发展状况统计、长期保护计划制定等,并积极接受舆论监督,推进传统武术保护工作的科学化发展。积极引导武术相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武术馆校、体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传统武术传承和保护工作[14]。加快传统武术保护法制法规建设,积极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尽早制订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相匹配的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推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资金支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偿资助或捐赠行为,结合“文化遗产日”,举办有关提高公众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的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武术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尽快建立一支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所需的专业人才队伍。

2.5.3 传统武术传播路径分析

传统武术传播路径:积极发挥高校的枢纽作用。高校在武术非物质文化传承体系中处于枢纽的位置,可以起到研究、传承和传播的作用。高校不仅可以将武术管理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区和传承人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也可通过学科资源深入挖掘濒危的武术遗产,展开抢救工作,还可请代表性传承人做客高校传授技能[15]。2010年河南理工大学邀请陈式太极拳第十一代嫡系宗师陈正雷授拳讲学,并受聘其为该校客座教授,同年焦作市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授予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和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基地”称号。此项举动就已经给我们指明了一个方向,高校不仅具备传承传统武术的能力,还具备以学生为主要力量的传播基础,高校学生毕业可通过武术馆校、业余体校、普通中小学继续开展传统武术的传承和传播工作,此条主线维系不断,即可为传统武术的传承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16]。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通过调查得出,相关主管部门在传统武术保护与传承中部分功能缺失,认知度低是影响传统武术传承的主要原因,高校具备传播传统武术的实力与条件,调查对象对传统武术拳种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非常关注。体育院校硕士生学过的拳种虽然略少于本科生,但硕士生能够熟练掌握的拳种高于本科生。本科生的平均习武年限和指定传承人的比例略高于硕士生,而硕士生更愿意从事与武术相关的职业。

通过对41个影响传统武术传承的构成指标进行描述性统计发现传统武术文化传承、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专门的挖掘和整理活动、传统武术文化节、亚运会全运会赛事和传承人对传承内容的公开度等指标对传统武术传承的影响较大,并通过对41个影响构成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根据特征值大于等于1的原则得出了7个公共因子,根据内容分别将因子命名为传承途径因子、传承主体因子、传承定位因子、传承方法因子、传承形式因子、传承内容因子和传承对策因子。

3.2 建议

研究认为传统武术的保护必须是对包括传承人、传承组织、传承学校与传承环境的“传统武术传承空间”的整体性保护。传统武术的传承应该实现武术主管部门与传承人的有效对接,建立起责任保护机制,形成国家、省(市)、县(区)、乡镇(街道)4级传统武术传承体系。传统武术的传播应该实现以高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为主要传播基地,上线建立起与武术主管部门、传承人和传承组织的连接,下线建立起与武术馆校、业余体校、普通中小学的传播体系,以满足传统武术保护、传承与传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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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郭玉成.武术传播引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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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是英国的物理学家、小说家,他提出“两种文化”,构成了后来所谓的“斯诺命题”。所谓“斯诺命题”指的是,由于自然科学家与人文学者在教育背景、学科训练、研究对象以及新使用的方法和工具等方面的差异,使他们在文化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判断方面经常处于互相对立的位置,不仅相互鄙视,甚至还不屑尝试理解对方的立场。如陈振明教授所言,跨学科交叉研究以及杂交化和整体化已成为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发展的最基本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西方长期以来存在的“诺斯命题”的超越。当前中国政治学的研究还固守着传统的政治学规范研究的信条,对于如何吸收借鉴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及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论及较少。这既与当前一些政治学者传统文本和经验崇拜有关,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我国大学教育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片面强调专业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忽视基础型教育;重视课堂基础理论,忽视方法论教学;重视理论灌输,忽视社会实践环节。认为传统政治学的一些提法就是金科玉律,学科界限是严格划清的。认为政治学是一门纯净的高尚的科学,决不可引入其他的一些杂质进来。甚至认为与其他学科的交流会使政治学逐渐丧失独立性的地位。

2.规范性研究、经验性研究和对策性研究不足

科学性的研究是规范性研究、经验性研究和对策性研究的有机统一。规范性研究侧重于理论建构和理论阐释;经验性研究侧重于发现和提出现实中的一些迫切的问题,运用理论加以阐释和分析;对策性研究则是利用理论和经验寻求现实社会问题的解决之道。就当前我国政治学研究来说,还存在很大的问题。王浦劬教授认为“我国政治学的研究目前大多仍然遵循着哲学思辨、经典解释、规范性定性研究、制度和机构描述以及历史探索的方法。”孙关宏教授则认为现阶段政治学研究在规范性研究、经验性研究和对策性研究都存在不足之处,对策性研究缺少了理论和事实的支撑。这三种研究的不足,一步一步传导到现实政治学研究中,使得我国政治学的研究偏离了科学的发展轨道。

3.“西洋化”和“本土化”的取舍问题

自从维新变法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形成了一场新“西学东渐”的热潮。经过近30年的积累和发展,中国政治学研究到了一个该重新思考未来发展方向的十字路口。从理论上来说,要确定自己的核心领域,形成自己的特色。从现实来看,西方的政治学说不是“普适性真理”,引入西方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制度时要注意与本国国情相符,要防止“水土不服”。当前中国政治学研究中还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凡是国外的东西都是好的,中国传统的政治文明都是过时的、不合时宜的。这既与个别学者盲目崇拜国外的心理有关,也与当前我国政治学研究的体系不够完善,理论创新不够,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撑有关。

4.理论与现实的脱节

20世纪50、60年代兴起的行为主义革命,是对传统政治学将理论与现实割裂开来的一种回应。它主张“关联和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关注社会现实。理论与现实的理想状态是两者在源源不断的循环过程中实现和谐发展。当前中国政治学研究还存在这样一种趋势,即沉醉于对经典的研读和注释,埋首故纸堆,对于现实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却充耳不闻。这虽然体现出了学者刻苦钻研的执着和对真理的敬慕之情,但是脱离现实问题而只谈主义,最终理论也只是“空中楼阁”而被束之高阁。理论如果得不到实践的检验,也谈不上科学,难以在实践中广泛应用。

5.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人为割裂

人文精神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和情感态度等价值性因素,注重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科学精神强调世界的客观性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要 求个体要遵循客观规律。政治学本身是一门人文色彩很浓厚的学问,如果片面割裂人文关怀,片面的追求科学精神,只会陷入“工具理性”的怪圈无法自拔。中国政治学界目前还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认为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两者无法实现统一。

6.传承与创新的内在困境

人类优秀的文明成果在传承过程中不断沉淀下来,后人不断地汲取前人的优秀成分,并结合自己的现状,不断地创新。这样使得人类的文明越积越多,越来越发达。中国五千年文明源远流长,其中很多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恩泽后世,很多被其他国家吸收。然而当前政治学研究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还存在谬误,存在两个极端,要么是全盘接受传统文化,将其神圣化和教条化,要么是将传统文化看的一文不值,对其贬低和蔑视。这两种倾向都违背了辩证法全面的发展的看问题的要求,只会“一叶障目,不见森林”。这种传承与创新的内在矛盾越来越成为当前我国政治学研究的一大障碍。

对中国政治学未来发展的展望和具体建议

正如学者王绍光所谈到的,中国政治学在经历了长期的“取经”、“效仿”、“自觉”三个阶段之后,应该大胆地进行本土化研究。中国未来的政治学研究要注意结合现实国情,大胆地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加强本土化研究,增强学科的规范性、科学性、现实性,更多的关注民生,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具体说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破解“斯诺命题”,加强跨学科交叉融合

当前中国政治学界要想打破“斯诺命题”的束缚,不要固守本学科的界限,要加强与社会科学各学科以及自然科学的交流与合作。引入人类学参与观察的研究方法,可以全程跟踪被调查者的行为,从而能够把握政治活动者活动的规律;引入经济学模型和假设,可以了解到政治活动者更加真实的行为动机;引入自然科学实验的方法,可以控制研究对象的行为,从而确定哪些因素具体影响政治活动者的行为。正如行为主义者所倡导的“实质性的模糊优于没有意义的精确”,过分强调学科的精细化,只会使学科的研究范围越来越窄。

2.加强规范性、经验性和对策性研究及其相互联系

当前中国政治学研究,要强调学术规范性和科学化标准。经验性研究要注意假设前提的准确和逻辑推演过程的科学,要注意问题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对策性研究要着眼于现实社会关注的焦点,注意对策建议的具体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者构成“理论—问题—对策”的闭合的循环回路。当前中国政治学研究要分清研究路径,规范性研究要严格遵循逻辑推演步骤,主要运用思辨方式,强调理论体系的完整性。经验性研究要遵循科学调查程序,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强调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对策性研究要以问题为导向,主要运用分析归纳的方法,强调对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坚持“洋为中用”的原则,加强本土化的研究

现阶段中国政治学研究在引进西方的理论时,要注意其适用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系列的社会条件,与国内的社会现实进行比较,从历史中找到可借鉴的经验和教训,作出理论适用性分析和改进意见,以此指导中国的社会实践。本土化的研究关键是不要脱离社会现实,当前中国政治学界加强民主与、政治体制改革、公民权利保护、国家和安全、国家与社会等方面研究,不能因为这些方面政治敏感性强、改革难度大就避而不谈,中国政治学者要勇敢地站出来,敢于进入改革的深水区,为当前的改革探索新路。

4.树立“问题导向”意识,加强对现实的关注

当代政治学者要走出书斋,关注民生,关注社会现实,要“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心存经世治国的博怀。政治学者作为靠近国家权力中心的群体,他们的一举一动会对国家和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因而他们必须心系百姓,胸怀天下。当代政治学者要深入农村和基层,多做些田野调查,找出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事关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行的突出问题,写成观点鲜明、论证严密、资料详实、对策明确的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这样就把基层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自己对社会现实的理解以一种最有力方式表达出来,完成自己的使命,实现人生价值。

5.促进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融通

当代政治学者要加大对人文的关怀,不要把政治学仅仅看做冷冰冰的统治工具。要增加人文关怀就要时刻以天下为己任,心系群众,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在自己的研究中,除了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外,加大对人的关注,注重社会价值判断。在自己的理论、政府的政策性报告和提案中突出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尊重和保护,在群众利益受损时敢于秉笔直书和仗义直言,体现出一位当代政治学者的社会责任感。在考虑一些社会问题特别是一些涉及少数群体利益时,要多关注少数弱势群体的利益。整个政治学界要自觉抵制一些歪风邪气,形成士气高昂、思维活跃、思想进步、心系百姓的进步思潮。

6.在传承中超越,在超越中传承

中国政治学所取得一系列的成就是无数政治学者薪火相传的结果,我们在传承中不断超越。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政治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理论服务,为政治学宝库增加了新的财富。

篇9

一、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义及现状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不同的民族拥有着不同的文化,对于一个民族的了解亦可以借文化之窗口入手,同时对于一个民族的尊重亦应当以对文化的尊重为体现。对于我国民族地区来说,少数民族所特有的文化实为宝贵的资产,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更是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素养得以提升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借此途径强化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自信,最终作用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从我国少数民族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来看以西部居多,但遍布各地,为了保证民族文化的良好传承,我国各民族教育机构也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比如宗教机构等等。在现代化发展的新时期,民族教育事业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民族教育体系的改革进程不断深入,所取得的成绩良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语文课程改革成果也有了显著的提升。

二、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程的深入,一些问题也开始逐渐凸显,通过分析本文认为,主要问题体现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全国各地区普遍存在的应试教育体制束缚。随着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教育领域的竞争便越来越激烈,加之当前发展形势的紧张,“高学历”成为了当前人才竞争的重要筹码。为了提高“竞争力”,各阶段学校都开始将所关注的重点放在“升学率”方面,导致作用于教学实践中便致使教学模式定格在“填鸭式”的理论教学模式框架中。小学语文学科的教学模式亦是如此,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地方语言限制的作用下,民族地区小学语文基础课程教育现状并不乐观;另一方面,我国民族地区所沉淀下来的民族文化异常丰富,民族文化同民族教育两者之间又具有着密不可分的重要关联,因此有必要通过民族教育的发展传承民族文化。然而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体系完善程度虽然越来越高,但却难以充分发挥教育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作用,民族语文学科的开展也并没有将民族文化嵌入到教学内容当中,课程的设置也是直接采用着引进或翻译的模式,同民族文化之间架起了难以对接的鸿沟。而语文学科又凭借着人文属性承担着推动文化传承的重要使命,这样的状况也就致使我国民族教育的问题越发明显。

三、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探索

一方面,应当迎合国家新课程改革标准将多元文化寄予教育内容当中。长时间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计划一直统一,民族地区语文基础课程的教材所承载的内容有限,并不利于充分发挥出对民族文化进行传承的积极作用。而从我国民族文化来看,具有着多样性特点,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语文课程的改革有必要对民族教育的多元文化性予以高度重视,将宏观领域的教育政策问题向学校内部进行转移,致力于丰富小学语文课程文化内涵的多元化属性,对此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扩充我国民族文化体系,同时更能够借此强化小学民族学生的民族自信。

另一方面,加大对民族地区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力度。少数民族教育同普通教育之间的重要差异即在于其所具有的民族性上,而民族文化作为民族性的重要标志,决定了民族地区的小学语文基础教育课程除了具有传播知识的责任之外更肩负着文化传承的重要使命。因此,各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语文课程的改革应当将民族的本土文化作为重要的教育素材,比如在小学语文学科课文的选择中适当引入当地民族的英雄人物或历史事件等,并根据当地民族的语言特点和风俗习惯对具体文化进行融入,使民族语文基础课程切实成为民族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以此打造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并促进教学价值的全面提升。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教育形势下,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课程的改革成为了教育朝向现代化方向发展难的必然趋势,然而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设并不应当仅仅局限于对知识理论的普及上,更应当全面涵盖到民族地区的特有文化切实发挥出民族教育的文化传承作用,将基础教育课程内容打造成展示民族地区优秀文化成果的载体,确保课程在民族地区的适用性。

参考文献:

[1]杨建忠.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J].民族教育研究,2015,(03).

篇10

一、前言

我国是由55个少数民族组成,形成了我国语言文化形式的多样化,内容丰富多彩。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民族语言的生存发展处在一种衰退的状态。所以,为了保护我国的民族语言,在全球化及民族多元化的发展背景下,保存和发展关系到我国的民族情感、意志和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我国,少数民族儿童的语言能力和教育问题的培养成为了其民族发展的核心。因此,设法在增强儿童汉语运用能力的同时,对本民族语言能力的培养也不能忽略,这对中华民族及民族间的和谐发展,促使少数民族的孩子继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民族语言的传承、发扬民族精神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加强民族儿童语言能力的必要性

1.保护民族语言文化

语言作为一种活化石根植于民族的灵魂与血液之中,对民族的思维、情感和意识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中国的发展中,民族语言的失传引起了人民的思考和担忧,频临灭绝的语言在受到外来的语言及文化的冲击及本民族对语言不重视的观念影响下,出现了大部分少数的语言没有相应的文字,仅保存了口头传授的山歌等,导致了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不会讲母语的现象发生。这对少数民族儿童语言的发展极其不利,对探索民族语言的使用及保护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

2.了解人类语言的本质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在民族地区中有数个民族居住的现象普遍存在个民族在学习汉语的同时还要掌握本民族的语言。由于在不同的民族地区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方言。导致了民族儿童会讲多种语言及方言,这对于探索人类的语言的本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提供教学理论作为少数民族地区语言教学的依据

在儿童少数民族汉语运用能力提高同时,对儿童本民族语言的运用能力也不能忽视。但由于大部分的学校在教学上已不采用双语教学,甚至在课堂上禁止使用民族语言,少数民族的学生最熟悉的是本民族的语言,作为母语的民族语言是有其价值的,但由于长期以来对儿童民族地区语言的教学没有切实的从儿童语言能力的运用作为出发点,对于民族儿童语言能力的运用及发展没有给予相当的重视。所以,在教学中应加强民族语言的教学地位,为少数民族的地区的语言教学提供理论依据。

三、少数民族儿童语言能力的优势

1.增强语言领悟能力

儿童的语言领悟能力较强,随着对本民族语言的熟练掌握,对第二语言的掌握速度随即增快,儿童的双语领悟能力也会增长。

2.语言意识发展的优势

双语儿童具有语言意识的发展优势,且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不仅对本民族的语言有很好的控制力,在对汉语的学习中,同样表现出控制力的优势。所以,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汉语的共同发展对儿童的注意控控制发展起到了领域普遍的作用。

3.理解能力的提高

通过对儿童民族语言的教育,使儿童的理解能力、创造力的培养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加强少数民族儿童语言教学对儿童语言的运用的流畅性、独创性及精致性上具有加快速度的作用。

4.语言转换能力的提高

在对儿童进行本民族语言及汉语的学习中,能够促进儿童的语言的转换能力,对两种语言的转换的自然、平稳和可理解的优势起到了很好的证明。

5.促进语言间的彼此进步

本民族语言的发展不但可以促进儿童的其他语言的发展,还可以促进儿童认知技能的提高,本民族语言对于儿童其他语言的学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仅能够促进儿童的特征和智能,而且还使儿童具有语言的优势。

四、少数民族语言教育的现存问题

1.民族语言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及国际大背景下,以汉语及西方文化英语的融入,各种文化的交流和碰撞,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及民族传统文化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冲击,这对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少数民族语言的教育不仅是对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更是民族间内部情感沟通语言的纽带。但由于在少数民族语言的学习中,教育力度的不强造成了少数民族在语言的学习中陷入了两难的局面。

2.民族语言的教学与目标的培养具有功利性

我国少数民族在语言的教学上只局限于考试成绩上,缺乏有效的教学评价体系,对民族文化、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培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民族语言的教育目的远远偏离语言教育学习的本质,不仅是为了能够取得国家给予少数民族考生降低语文考试难度的优惠政策等现象出现,在教学方式上由人文素质的培养向应试能力的培养,形成了民族语言交流的能力没有提高,民族文化的传承没有很好的体现,而是成为了进入主流社会的功利性工具。

3.民族语言教学的学无用处

语言的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将语言运用到日常生活中,语言将作为知识传播的媒介,但在“变质”的民族语言教学中,如何正确的对待本民族的语言,将民族语言的发展引入健康的生存和发展道路中是当今民族语言教育值得思考的问题。

4.少数民族缺乏语言教育资源

在民族语言教育中存在着经费问题,导致了教育资源的不足现象存在。在语言教材的编写、教学参考书籍、民族语言的课外阅读等这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是不少的经济负担。所以,在实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同步发展就是一项造价昂贵的社会系统发展工程。

5.高素质教师匮乏

对于民族地区的民族语言教学水平的提高,必须要对教师队伍进行素质培养,建立完善的高素质教师团队,这对于民族地区儿童的素质培养具有现实意义,而在现实教育中存在着人才结构单一、整体素质低下的现象,导致了在实行双语教育的过程中,缺乏共素质教师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工作中的紧迫问题。

6.少数民族语言教材编写不完整

教材在课堂中对师生间的交流起到了媒介的重要进而色,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教材由于受到社会经济及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下,教材必须要符合民族的特色要求。但在教材的编写上存在着层次划分的不清晰、知识的不灵活及时代性滞后的现象,教材没能将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及生活习俗与教学内容很好的结合,使学生没有能在学习中学习到本民族及生活有关的知识,对本民族的文化和传统风俗的不了解,成为了当前少数民族语言教材编写的漏洞所在。

五、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儿童的语言教育提高的建议

1.以发展民族儿童语言能力为目的双语教育

在对儿童进行语言教育的过程中,要针对本民族的语言特点,文化背景,使学生正确的处理好与汉语的关系,民族语言和国家共同语言的统一,在教学上不能只局限于语言的基本知识上,要培养学生潜在的语言能力,发挥对多种语言的优势作用。

2.使儿童正确处理好语言转换的规律

儿童进行本民族语言的学习,在一定程度上对语言能力的培养起到了帮助的作用,促进其他语言的学习领悟能力,通过对儿童双语能力的特点及语言之间的转换规律,使得对儿童民族语言能力的运用培养及民族语言的保护起到极其有利的作用。

3.探索有效的双语教育途径

在民族语言及汉语的教学中,不仅要保持和发展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同时还要合理的利用本民族的语言进行符合民族特色的教育教学进行有关民族历史、文化传统及生活习俗的文化课程,在教学中因地制宜的进行语言的转换、规划,灵活的运用教学模式,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的质量,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及双语教学模式的发展。

4.建立优秀合格的教师队伍

教育水平的低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语教师的专业水平上,所以应加大对教师双语的培训力度,国家和政府应加大力度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化知识,同时双语教师必须要了解语言发展的规律,丰富语言的文化知识。加强教师的民族语言教育意义观念,提高民族文化意识。还在建立完善的培训系统,通过经常性的对教师进行语言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语言整体水平,并在教学中运用新的教学理念及技能,从而达到专业知识由外向内的自我成长的转化。

5.编写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教材

少数民族语言教材必须要彰显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特色,对民族语言、文化传承及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教材的编写上必须合理的结合传统文化、地域特点与现代文化的良好关系。同时本民族的学生对于语言的学习仅限于教材内容,这对于语言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对学生语言的学习通过建立课外阅览室、图书馆等多方面的渠道提供民族语言的书籍、报刊对本民族文化进行了解和拓展,让学生对本民族的了解,增加民族自尊心及自信心,同时对本民族的语言文化知识有更加深刻的了解。

六、总结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受到了国家及社会的重视,大力改善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教育是极其必要的,通过对儿童进行本民族语言及汉语的学习,不仅能够培养儿童对本民族及汉语的学习和掌握,增强民族语言的使用,促进儿童语言能力的发展,有利于外语的学习,改善民族地区的语言教育,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的意识不断的增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语言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还要针对儿童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儿童的语言教育,改革教学途径提高师质力量,将民族传统文化有机与教材相结合,这样才有利于我国多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交流,促进民族语言的传承和发展,构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而且通过加强对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教学,不仅能够让少数民族的孩子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及发扬民族精神,还可以促进民族之源长盛不衰。

参考文献

[1]李天乐.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语言教育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3,(37):168-171.

篇11

在六天的调研学习中,团队成员分工明确但不呆板,遇到特殊问题,灵活处理、相互合作,不计较个人得失,使得本团队在调研中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比如在费县马庄镇娄子峪村,村子坐落在山腰处,建筑分散,结构复杂,山路崎岖难走;当地百姓多为留守老人,不会讲普通话,按照计划中的工作安排进行开展显然行不通。针对这一情况,团队成员果断采用分区、分组、分批次的方式开展调研,一些同学临时担任摄像、记录,家在临沂附近的两位成员分别担任翻译的角色……正是成员间的密切合作,才使得调研得以顺利开展。

篇12

侗族是中国少数民族大家庭的一员,主要聚居于我国贵州、湖南、广西等省,其聚居地风光秀美、民风淳朴。“侗人文化三样宝:鼓楼、大歌和花轿”。因此,侗族大歌是侗家文化的积淀,是民族文化的精华。一直以来,世界音乐界认为中国没有多声部和声艺术,复调音乐仅存于西方。1986年贵州侗歌合唱团赴法国参演时的表现令世界震惊,世界音乐界开始扭转对中国复调音乐的偏见,重新用一种新的视角来看待与评判中国音乐。侗族大歌于2005年入选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于2009年11月15日成功列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所以说,侗族大歌是我国文化艺术的瑰宝,是世界舞台上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侗族大歌在侗语中俗称“嘎老”,“嘎”就是歌,“老”具有宏大和古老之意。侗族大歌是侗族歌队演唱的多声歌(叠声歌),(1)其主要流行于侗族南部方言地区第二土语区。侗族大歌是侗族人民创造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是民间音乐的典型代表。根据侗族大歌的特点又可将其划分为鼓楼大歌、声音大歌、叙事大歌、童声大歌、混声大歌以及戏曲大歌。

侗族大歌是侗族文化的传承,是侗族人民生活的缩影。它以艺术的形式记载了侗族人民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精神生活等等。侗族没有形成自己本民族的文字,其民族历史的传承基本上是使用“歌”这一载体来实现的,以歌代文。侗族大歌是集娱乐性、教育性、传承性、交流性、文化性于一体的艺术。所以我们要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使其辉煌历史能够延续下去。

侗族大歌的保护和传承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和意义,侗族大歌是侗族文化的象征,是侗家凝聚力的体现。侗族大歌对侗族社会的形成具有纽带作用。人们可以在交往歌唱中相识相知,可以更好地促进集体感情的培养。侗族大歌也是和谐文化的象征,其歌词中常常包含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元素,这对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了间接的引导作用。

二、侗族大歌保护与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日渐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给予了其大量资金与政策的支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侗族大歌是我国艺术史、民族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经制定相关的政策与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这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精华能够延续下去。

众所周知,侗族大歌是侗族文化的表现形式,其发展是和侗族文化息息相关的。侗族大歌是侗族文化价值的体现,具有很重要的研究价值。侗族大歌主要是通过亲子传承、师徒传承以及自然传承来实现价值的延续的。侗族大歌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它是与当地民族及地缘文化相互联系的。侗族大歌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管理机关也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并积极贯彻执行,但侗族大歌的传承与保护还是面临着挑战与危机。

首先,深受到“汉化”的影响,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以及风俗习惯逐渐隐性化,其独立的民族文化日渐受到汉文化的“稀释”,侗族大歌面临着传承危机——继任者的断层。父母逐渐淡化了授与后代民族自有文化的习惯,逐渐以教授后代汉族文化为主流,便于适应现代化发展趋势,所以在代代相传的过程中,侗族大歌的传承逐渐处于一个“冷门”阶段,这直接影响了侗族大歌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次,由于侗族聚居区的生活水平比较低,许多侗族青年为了谋生,很多都选择外出务工,这使得侗族大歌文化传承失去很多接班人,无法给侗族大歌提供后备人员。再次,民族文化意识的淡薄,侗族人民逐渐褪去了对侗族文化的重视,逐渐青睐于汉族的大众文化,这使得侗族大歌的传承失去了其文化载体,阻碍了侗族大歌的保护与传承。以上是属于侗族大歌传承与保护进程中存在的内部阻碍因素,这是侗族大歌保护工作中问题的症结,是阻碍侗族大歌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根本原因。

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本民族的责任,更是整个国家的义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也存在着其他的阻碍因素。第一,重“物质”,轻“非物质”。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所指定的政策、法规等都较倾向于物质文化,在对侗族大歌这类非物质文化的保护缺乏重视,没有制定一项较为具体的规章来确保侗族大歌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非物质”遗产的“物质化”功利倾向严重。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表层目的是为了保护好民族文化,但是实质上很多地区却以此作为噱头,来引入更多的资金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过度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遗产原始性的破坏。每个游客都拥有自身的特有文化,其在非遗区的旅游过程中会将自身的本土文化传播到非遗区,影响非遗区原文化的传承。即游客在欣赏侗族大歌以及侗家文化时,会通过语言交流或者生活习惯的方式将本土文化传输给侗族人民,经过日积月累后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侗族人民的生活习性,影响侗族文化原始性的传承。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体系松散,针对性不强。虽然近年来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法律还较为缺乏,法律体系不健全,结构不清晰。侗族大歌的保护工作就没有一套相关的专门法律来保障其管理,只能参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没有自己系统的专门法规来指导其工作的进行,使得在执行法规过程中随意性较强。第四,保护工作未能纳入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缺乏系统性、整体性。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工作标准不一,管理体系分散,没有将其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绩效挂钩,仅仅将其定义为经济发展的边缘因素,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侗族大歌的保护工作中,没有结合当地客观实际,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统领侗族大歌保护工作的开展,使得保护工作较为分散,不成体系。第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不到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指导意义,没有深刻的保护意识是制约保护工作开展的又一重要因素——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程度较低,没有形成一种既定意识来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而相关部门却没能及时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宣传工作。在侗族大歌保护工作中,忽视了对侗族文化的宣传,使得大众对侗族大歌这一文化实体不了解,无法形成清晰的保护意识。第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个消耗人力物力财力的工程,没有一定的资金物质支持,很难保障保护工作的持久性。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较其他国家来说,投入资金所占GDP份额是较低的,这大大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就侗族大歌而言,培养侗族大歌的演绎者是需要资金支持的,没有资金的保障,会影响传承者的培养工作,也就直接降低了传承的质量。第七,缺乏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的研究。即非遗的保护工作还仅仅停留在浅层次的保护上,缺少深层次的保护理论体系的支持。这些是以侗族大歌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外在制约因素,这些工作的缺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起到了反作用,会阻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如何改进以侗族大歌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世代相传、反映群众生产生活状态和思维方式的民族民间文化,它既是地方历史文化渊源的见证,也是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重要形式,是文化软实力的象征。(2)可以说侗族大歌的保护工作既有一些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于成就,我们要继续发挥,对于问题,我们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来解决。在应对以侗族大歌为代表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要注意根据内外因素来制定相关解决措施,合理保护与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

从内因上来讲,侗族大歌面临着自身传承上的问题。如何解决好以侗族大歌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保护工作的关键。现代化趋势是一个既定的事实,是不可逆转的。所以,我们只能在侗族大歌面临现代文化冲击的大背景下来探讨解决方案。首先,重视言传身教。父母对后代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要注重对少数民族孩子的双重教育,即既要重视对其的汉化教育,也要相应的培养其本民族的特色文化。侗族人民可以在孩子的成长中鼓励孩子学习侗族大歌,培养其民族性。其次,学校教育也应该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中。学校是人才培养的基地,是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参与机构。学校要积极灌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加深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例如在侗族大歌的保护上,学校可以在课外活动时间教授侗族歌曲或者开展侗族文化交流活动,这样不仅丰富了课余生活,而且有利于学生对侗族大歌的理解与传承。再次,民族内部应加强对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之所以艰难,根本原因是非物质文化本源的缺失。只有本民族做好这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才能从根基上解决此项问题。从侗族大歌传承的角度来说,就是侗族人民应该保障本民族特有的风俗文化,应该将此种文化精华延续下去。侗族人民在平日里应加强对侗族大歌这一非物质文化实体的重视与强化。

除了内部传承的问题,以侗族大歌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还应当重视外部影响因素,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第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立法,完善法律保障措施,赋予保护工作法律权威性。在法律建设方面,应该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状况来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明确规定非遗保护的工作规章,对相关违规行为要给予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一个法制平台。例如应该针对侗族大歌中传承中遇到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第二,要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领导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分散的保护工作成效不高,只有确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集体领导此项工作,才能从整体上来保障非遗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侗族大歌的保护可以就近建立一个侗族大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此来引导保护工作的开展,这可以将分散的保护工作化为统一,更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第三,促进保护理念的转化,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要改善当前重物质,轻非物质的保护观念,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探究其深层次的文化价值,而不是将保护停留在物质文化上的保护,即要从新审视侗族大歌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潜在价值,正确估量其保护与传承带来的文化效益。第四,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只有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物质保障基础,才能更好的完善非遗的保护工作。这要求国家、地区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为非遗的保护工作提供所需的物质设备与相关配套设施。非遗的保护工作是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事业,可以动员社会中的企业、个人来共同资助非遗保护事业的发展。侗族大歌的保护问题上可以设立相关基金来集资,将官方与民间资金融合,共同促进非遗保护工作的飞跃。第五,强化社会意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重视舆论的威力,通过媒体、展览、讲座等各种形势来宣传民族非遗的保护工作,使得这种保护意识深入人心,用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共同促进这份工作的进行。例如开展侗族文化交流会,侗族大歌参演活动,侗族大歌照片展览等等。第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理论研究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只有有了理论研究的奠基,才能为保护工作提供一个正确的方向,使非遗工作朝着正确的轨迹发展。推进关于侗族大歌的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例如有关侗族大歌保护方式的研究,传承方式的研究等等。第七,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传承。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保护传承人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以要积极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来保护传承人,这样才能从根基上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要保障传承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使其能够投入更多精力从事传承活动。第八,合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的产业化与商业化是促进非遗保护工作发展的动力,经济收益必然会带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但是要注意把握尺度,不要过度产业化,适可而止就好。例如允许企业注资侗族大歌的商业演出,开发相关音像产品等等。第九,文化无国界,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引入此观念。加强国际间保护工作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国的非遗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还处于一个探索阶段,我们要借鉴国外成功的保护经验来促进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引入外国先进的保护理论,保护措施、保护合作组织等等。以上各条措施都是相互联系的,不能偏废其一,只有将各个方面的工作都做好,才能确保非遗保护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遗留的瑰宝,是历史责任的传承。在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工作中,我们既要尽力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精华,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以及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接受程度,适当改善其传承方式,引入多元化元素,丰富其内容。以侗族大歌为例,我们可以在表演过程中对其服饰或者姿态进行改善创新,将现代服饰与民族特色的舞曲结合,吸进了大众眼球,激发了大众对侗族大歌这一客观实体的兴趣,使其能用现代化的观念来理解与接受侗族大歌,这将有利于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革新。

本文为山东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世界遗产概论》研究成果。

注释:

(1)普虹.侗族大歌——民族的瑰宝[J].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03(2).

(2)李俊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及挖掘与保护思路——以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现状为例[J].社会纵横,2010(8).

参考文献:

[1]马国英,马希刚.贵州侗族大歌[J].发展,2008(12).

[2]李英.侗族大歌的功能性特征浅析[J].艺术评论.2007(10).

篇13

一、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2004年,中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缔约国。2006年,我国迎来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我国分别于2006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公布第一批(共518项,武术6项 )、第二批(510项,武术14项)、第三批(191项,武术9项)、第四批(153项,武术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计1372项,传统武术共计36项。相继国务院分别于2007年、2008年、2009年、2012年公布了第一批(共226名,武术传承人10名 )、第二批(共551名,武术传承人0名)、第三批(共711名,武术传承人13名)、第四批(共498名,武术传承人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计1986名,传统武术代表性传承人共计31名。各省市县也建立起相应的名录体系。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无到有,成果丰硕,但我们也应看到传统武术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的比重不足,传统武术非遗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

二、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

(一)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构建是传统武术非遗工作的主要内容

自我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我国不仅参与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而且建立了我国独有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构建有利于摸清中国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发展、传播、传承现状,使传统武术的非遗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制度,并采用政策、资金等支持传承,有利于推动传统武术习练者、传承人对传统武术的习练热情和传承动力;有利于对传统武术相关拳种进行建档、保存、传承、传播,有利于传统武术的原真性、整体性保护。

(二)社会力量参与是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途径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而且非遗工作也取得了重大成效。社会力量主要包括学界、商界、新闻媒体等,学术界对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理论研究、商界参与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新闻媒体对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相关的宣传报道都是对政府主导的传统武术非遗保护工作的有益补充。社会力量的参与既提高了社会对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又减轻了政府的非遗保护负担。

(三)开展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是传统武术传播与传承的主要手段之一

21世纪是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时代。传统武术这一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需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当今社会到处充斥着“快餐文化”,要想优秀的传统武术不被湮没,有必要对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宣传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人们自觉保护、传承传统武术文化的意识,对传统武术这一中国特有的活动身体的方法拥有足够的文化自信,使传统武术融入现代文明。

三、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缺少机构建设

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国成立了一系类组织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中心、各省份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等,但是关于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保护机构却不曾看到。

(二)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化薄弱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要有法律支撑。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工作,我国通过、颁布了众多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物保护法》等,但是关于某一具体领域的法规性文件少之又少,而关于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法规性文件仍未见出台。

(三)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

意识决定行为。根据研究调查,人们对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明显的认识不足。有一部分人认为传统武术不符合现代科学依据、是不健康的运动方式,应当摒弃。也有人认为传统武术在现代社会中应秉持“适者生存”的方针。由此可见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人们对传统武术文化的认识不够。传统武术是中国富有哲学的肢体运动,应当提升对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四、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议

根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专门的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加快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进程,加强宣传,提高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是当前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当务之急。传统武术除了要遵循“非遗”保护的“本真性”“整体性”“可持续性”等总体原则外,更需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传承方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