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公共危机管理研究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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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发达国家在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方面起步较早,而且十分重视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建设,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发达国家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危机应对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危机管理机制,取得的研究成果颇丰。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和机制在抢救生命、减少损失、消除恐慌、恢复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许多先进的理念和措施对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以美国、俄罗斯、日本为代表,建立首长负责制的中枢指挥系统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完备的常设机构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关键,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保障,媒体介入是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国民危机意识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
国内研究现状:由于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方面起步较晚,取得的研究成果较少,虽然说有不少的文章来论述公共危机管理,但缺乏健全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理论,尚未完全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缺乏应对危机的综合处理机构,缺乏社会危机信息预警网络,公民缺乏危机训练,缺乏危机意识,应对危机能力较弱,因而学习和研究发达国家公共危机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就显得十分必要。
公共危机的概念:公共性危机即公共性公关危机,是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社会应性机制失灵而引发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危机事件。我国的公共危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生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二是发生的迅速性和紧急性。
二、产生公共危机的原因
1.危机意识不到位
我国公共部门对应急预案的理解和认识不到位,预案质量不高。目前各地政府和各部门大都制订公共危机相关的应急预案。但是这些预案很多都是在原则层面加以规定的,缺少特别专项的、具体的应急方案。同时,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和协调性,没有把应急预案从纸上带入市民的现实生活中去。
2.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
虽然我国也建立了相应的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计划安排,对公共危机的处理也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但对各部门处理公共危机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规范和各种应急措施,我国目前主要还是在已有法律秩序的框架下应急,人为性、随意性强,没有出台专门法律来规范。今后我国要加快研究和立法进程,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研究和界定什么条件下可以启动紧急状态立法、可以宣布一定范围内的紧急状态等。
三、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
1.提高危机意识
危机管理作为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以足够重视。各地、各部门的高层要重视危机事件,组建熟悉危机管理的高效管理团队,提高危机意识。中央和地方要在应急中实现良性互动,部门、跨地区的联动协调机制需要细化,从而推动处理危机经验的积累。
2.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加快研究公共危机和紧急状态立法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计划安排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保障,有了法律和相关预案,就能使各部门在应对危机上的责任关系更加明确和规范。今后我国要加快研究和立法进程,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研究和界定什么条件下可以启动紧急状态立法,可以宣布一定范围内的紧急状态等。
本文运用系统分析和文献研究相结合,以国内学者通过实例研究得出的结论为基础,运用系统的调查研究方法来研究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发展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同时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外最新的相关领域发展前景,探讨适合我国处理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策略。由于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方面起步较晚,取得的研究成果较少,因而在解决公共危机事件上缺乏理论性、综合性的指导体系,以至于在解决危机事件时,不论是灾前预警、灾中应急,还是灾后修复都是“一窝蜂”,没有可持续性的一套管理机制。本文首先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对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同时,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梳理与归纳,有助于我们找出其中的不足乃至所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而提出如何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对策,为政府在解决公共危机事件提供科学合理的规范化理论指导,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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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社工机构;危机管理;参与及优势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一直处于平稳快速发展阶段,而进入到21世纪第二个十年,我国正处在经济艰难转轨和社会深刻转型的一个历史性时期中.随着国内经济格局的转变和社会结构的分化,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导致传统思想和现代观念发生碰撞.这些剧烈的变化带来了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不稳定因素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因此我国正对应着“非稳定状态”的频发阶段.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性随之日益突显.公共危机是指由内部或外部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共同利益和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境况和紧张状态[1].政府部门因其职能属性、权威性以及对资源额掌控程度通常被认为是处理危机问题的第一责任主体.公共危机管理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危机发生前的预防、预警,危机发生时的处理和危机发生后的善后等工作.这一系列都涉及公共资源的调配,需要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而正在发展和逐渐成熟的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实体,以其职业优势、能力优势、效率优势、成本优势等必将在危机管理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其中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逐渐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认可.据相关统计,目前,全国各地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超过3500家,其中广东近800家,数量之最位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22%[2].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壮大说明它们完全可以也应该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起政府和企业并不擅长的职能.
1民办社工机构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理论可行性
公共危机管理是指政府、NGO等主体为避免或减少危机所造成的损害而采取的危机预防、事件识别、紧急反应、应急决策、处理以及应对评估等管理行为,以此来提高对危机发生的预见能力、危机发生后的救治能力以及事后的恢复能力[3].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在一定自由程度内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会自动调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福利最大化.但是由于对利益的过度追逐,市场机制在某些领域容易出现运转不灵,无法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由此会造成工人失业、市场垄断、分配不公和公共物品缺失等问题,进而导致了公共物品提供的市场失调.政府--“看得见的手”,作为市场调节的辅助机制,由于行政程序的繁琐,极易从制度内部滋生低效.因此,政府的行政手段和市场的自我调节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都有其不足之处.在这两种方式之外还有新的方式,一定程度的放权社会,即“小政府大社会”的倾向.这是还政于民的过程,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管理过程,政府要加强和社会尤其是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同样,社会民间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从治理理论中也可以找到相关依据.治理指的就是指公共管理的总体模式,涉及政治事务、经济事务、社会事务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是各种公共事务管理方式的综合[4].换而言之,在处理各类公共事件的时候,不再是由单一主体(通常是政府相关部门)来统筹规划和决策,而是要求多个主体,如政府部门、民间组织、企业等一同参与.根据其要求,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时,政府除了完善自身制度、完成自身责任的同时,要将民间组织的培养和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将整个管理过程社会化,发挥各个组织的优势,建立互助合作机制.
2民办社工机构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现实依据
2009年《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出台,表明了民办社工机构的出现是顺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提升民办社工机构的认知度和公共事务的参与度也是必然要求.伴随着该《通知》的出台,民办社工类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尤其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一线城市,这其中不乏大量优秀的机构.广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从2008年开始探索,到2010年广州开始部署20个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试点民办社工机构,以“家综”为依托,以社区为平台,通过整合社区资源,发挥专业社工的作用,提供专业综合服务.市、区两级为此投入四千万元,加上专项项目,2010年的投入达到5585万元,比2008年增长了近10倍[5].2012年,在党的十报告中也突出了对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关切.“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等指引性话语出现在了十报告中.各类社会组织,包括各个民办社工机构借此有了更大的发展契机.截止到目前,广州市目前共有267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占据全省超1/3的比例.截至2014年,全省共投入11.11亿元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约占当年全国资金总投入的47.3%).民办社工机构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广东目前取得社工资格证的超过3.3万人,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6].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作为我国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新兴的专业社会服务力量.中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推广范围由局部地区向全国多省市拓展,尤其是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已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和接受,其优越性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我国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工作内容也在不断转型.从原来的基层帮扶等传统工作,慢慢发展为包含救助、应急管理、公共福利等多个领域.
3民办社工机构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优势
(一)“民间性”属性和职业优势
近年来发展快速的民办社工机构都是发端于民间,具有很强的民间性.民办社工机构大多定点于社区,长期致力于社区服务,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具备很强的基层执行力,所以在处理公共危机事务时,民办社工机构能够及时将基层信息传递给所需部门,如政府应急办和其他相关社会组织等,构建起民众和政府、社会之间的联系网络.社会工作本质上就是一种利用专业知识、技能、方法、手段来服务人的职业.因此,由于其职业属性,民办社工机构作为民间公益性社会组织,服务于广大群众和服务社会是其最基本的诉求.应对公共危机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属于社会服务的范畴.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民办社工机构发挥其助人的职业特点,加之其“民间性”的角色和群众基础,能够很好地起到稳定民众情绪、缓解居民心理压力、树立共同信念的作用.
(二)专业技能的能力优势
民办社工机构种类繁多,但都有其不同的价值观、使命和愿景,这些都是在最初成立时就确立的,而且它们会依照此要求来招收符合相关理念的员工.社工机构的成员大多是由社会工作专业、心理学专业或法律专业出身,专业性使得他们在应对公共危机时可以提供更科学有效的对策.民办社工机构长期开展社区工作和社会服务,通过走访调查,分析当前形势,结合社会工作三大工作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来提供综合服务.这一系列的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的经验积累为他们处理公共危机事务时提供了强大的行动力.同时对于那些复杂的、非例行的公共危机事件,民办社工机构的思维方式与思考角度有别于传统行政部门,运用它们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社区经验常常能够在此类问题上带来新的转机和解决方法.
(三)及时应对的效率优势
公共危机事件通常具有突发性、瞬时性和紧迫性的特点,因而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对效率的要求特别高,应对一定要快速、准确,让民众有信心.民办社工机构长期在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对社区层面的各类形势有深入的了解,有广泛的社会接触和群众基础,在危机潜伏时便更容易发现危机的苗头和根源,为危机预警提供信息.一旦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民办社工机构在开展应急服务的同时也能收集各类信息,快速有效的将政府部门的政策和指示及时地传递给社区居民,通过自身的联系网络和社区走访,落实到户、落实到人,稳定居民情绪,树立应对危机的信心.
(四)资源整合下的成本优势
政府组织在处理日常的公共事务时往往能体现其独到优势,但面临公共危机事件时,由于繁杂的行政层级和定势思维,容易出现应对过缓或者决策失误的现象.政府组织一旦对危机事件做出反应,必定会动用不少人力和物力,提供整齐划一般的服务,这其中往往充斥着低效和资源浪费.民办社工机构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公益性、草根性的优势来整合各类资源.一方面,民办社工机构可以动用自身的社会渠道,积极地募集资源和召集相关社会力量,比如平时所积累的大量志愿者资源、公益人士等.另一方面,民办社工机构扎根基层,平时也开展各种应急知识的讲座、海报宣传、培训等工作,在危机发生时可以快速有效地组织居民开展自救工作,争取时间,避免或者尽可能减少损失,做到低成本的资源整合.
4结论与展望
根据治理理论的内容,公共危机的管理应该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个主体,应该把公共危机管理作为一种全社会领域的管理,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尤其是民办社工机构,参与其中是一种必然要求,它们作为新生力量将为危机管理带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面临公共危机时应当加强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合作,分权于社会.民办社工机构应该明确自身和政府的角色定位,建立起与政府关于危机管理的长效合作机制.同时,民办社工机构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发展时间尚短,在制度的完善、能力建设等方面还有待提高.因此,民办社工机构应当不断加强与各个团体(政府、企业、其他相关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突出其内部管理品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服务能力等是民办社工机构参与应对公共危机管理、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作者:赵田 单位: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晓成.论公共危机中的政府公共关系[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3(6).
[2]广东民办社工机构超过780家居全国首位[EB/OL].
[3]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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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责任伦理的内容
(一)预警责任
所谓预警责任,主要是指在发生公共危机之前,政府部门所承担的道德权利义务和预防工作。对于公共危机管理而言,危机预警是第一道防线,其实阻止危机发生或是降低危机影响的根本。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危机预警是其一项重要职能,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当全面落实,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公共危机事件进行事先预估,提前设计应急预案,并选择最佳方案作为主要应急方案,同时设计备用应急方案。预警责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需要对公共危机相关理论加强研究,明确公共危机的诱发原因、危机特点、演变形式、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二是需要构建预警组织,成立专门的危机管理部门,专项开展危机预警工作。三是应该完善法律体系,对公共危机中政府职权作出详细规定,为危机事件和紧急状态的应对提供法律保障。
(二)问责责任
对于公共危机管理而言,问责只是一种手段,其主要目的是强化责任。政府部门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实行问责制,能够对领导干部的行为加强监督和控制,使其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问责可以确保道德义务和道德权利维持在一个相对平等的地位,不会出现责权差异过大的情况。在发生公共危机事件之后,只有通过问责,才能够端正政府形象,维持社会稳定,保持社会道德水平,确保社会发展和公共危机管理的目的相符。
(三)救助责任
救助责任是在出现公共危机之后,政府部门应该承担其救助伦理责任,对公众生命、财产进行救助和保护。在救助过程中,政府所表现出的道德水平对救助效果具有十分明显的影响。这是因为出现公共危机之后,人类道德主体的利益关系会出现剧烈变化,此时政府具有极大的引导作用,人民群众的行为都会受到政府救助行为的影响。救助责任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拯救生命。在出现公共危机时,人民群众生命会受到严重威胁,不论地震还是恐袭,政府都应该第一时间拯救遭受危机的人类生命。二是最小化损失,公共危机造成的损失可大可小,政府救助及时,就可以拯救更多的生命和财产,救助不及时或是救助不力,就可能导致大量生命和财产损失。因此,政府救助必须遵从损失最小化的基本原则。最后是生态责任伦理,即人与自然协调统一,所有生命不分贵贱,政府救助行为需要保持生态协调。
二、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责任伦理的实现
(一)加强政府责任能力
加强政府的责任能力,是实现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责任伦理的重要手段,其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首先,提升政府总揽全局的能力。危机管理是一项庞杂而系统的工作,其涉及到诸多方面,给政府的全局意识提出了要求。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对自身总览全局的能力进行提升,协调组织内部关系,实现政令畅通;加强和群众的联系,通过人民群众构建危机预警体系;协调政府与第三方组织,加强合作深化危机管理。
其次,提升政府伦理责任导向能力,在出现公共危机事件时,给予人民群众正确的导向,规范其各种行为。不仅如此,还需坚持科学的价值导向,在危机管理中体现出责任伦理目标和责任伦理原则。
最后,提升政府责任伦理凝聚力,以自身坚持和倡导的价值观念为核心,将各职能部门、第三方组织、人民群众等团结起来,共同参与到公共危机管理当中。不仅如此,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自身责任伦理行为,对群众形成影响和感召,从而提升道德水平,加强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二)培养伦理责任意识
培养政府的危机管理伦理责任意识,可以实现责任伦理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渗透。
首先,政府应该对道德责任形成正确的认识。道德责任和法律界定的责任存在一定区别,其可能和法律存在违背,但是却符合人民群众的心理需求。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对道德责任加强认识,正确理解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问责与救助。
其次,需要培养正确的道德责任情感。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存在隔阂,在危机事件中道德责任的出发点并不一样。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对道德责任情感加强培养,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加强问题的考量。
最后,政府需要形成正确的道德责任意志,并且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要表现出道德意志,如此才能对人民群众形成感染。若是道德责任意志缺失,就会导致公共危机管理成效低下,人民群众遭受重大损失,导致其对政府危机管理能力出现质疑。
(三)完善政府伦理责任制度
制度是保证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因此,需要对政府伦理责任制度进行完善。
一是应该对政府管理理念进行更新,加快责任政府的建设。只有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理念上实现了更新,才能推动相关工作更新发展,如此才能够对政府责任制度的建立起到保障。
二是需要引入问责制度,健全追究责任的机制,确保在出现公共危机管理的时候,能够快速追查危机的引发原因,明确各方责任,给人群民众正确的引导。
三是应该对监督机制进行完善,构建公共危机责任管理监督体系,将各项工作纳入其中,确保各项工作均能接受全面监督,将公共危机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结束语
政府责任伦理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必须要予以体现,其在内容上涉及到预警责任、问责责任和救助责任。对于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应该对政府责任能力进行提升、强化责任伦理意识和健全伦理责任制度,如此就可以有效提升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实现政府责任伦理。(作者单位: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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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危机管理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必要手段
公共危机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同时造成国家各方面运行秩序的极大混乱,阻碍社会正常发展,严重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公共危机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不可估量和难以弥补的破坏性,因此,公共危机管理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势在必行的,有效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够有力地保障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而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
二、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的困境
(一)缺乏主动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意识
由于长期受到“优先发展经济”观念的束缚,政府往往将工作的重心放在经济发展上,而忽视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事后补救”的行动观念,缺乏对公共危机的防范意识,从而不能积极能动地对公共危机进行管理。另一方面,人民群众长久以来过分依赖政府,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普遍缺乏参与危机管理的主动性,普遍认为这是政府的事,忽略危机管理和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使危机管理缺乏群众基础。
(二)公共危机管理过程缺乏监督和反馈
政府作为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在危机管理的过程中包揽了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多种职能,集多种职能于一身使政府常常顾此失彼,经常重视决策和执行,而忽略了监督和反馈,从而使危机管理过程缺乏系统性,使危机管理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公共危机管理缺乏制度基础
公共危机管理必须在依法行政的框架下进行,然而从我国历次公共危机管理的状况来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基础很不牢固,主要表现在缺乏完善系统的危机管理法律制度和不能认真到位落实危机管理法律制度这两个方面。
(四)公共危机信息流通不畅
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危机信息的收集方面形成了报喜不报忧的现象,一些官员出于对自己政绩的考虑,往往对一些危机信息采取压制、隐瞒等做法,这样就致使信息渠道不畅通,贻误对危机处理的最佳时机。
三、改善公共危机管理的途径
(一)增强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意识
首先政府要转变思想,从以往的注重事后管理转向加强前瞻性管理,从危机管理转向风险性管理,发挥自身在危机管理中的积极能动作用。同时,人民群众也应该增强自身的主人翁观念,认识到公共危机管理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积极主动参与到危机管理中。
(二)注重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和反馈
监督和反馈环节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关系到危机管理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对危机管理方案实施进程中各方面状况进行及时反馈以便对管理过程有全面把握,从而实现危机管理的目标。
(三)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制度建设,一是加快立法进程,二是规范危机状态下的行使权,三是要切实维护相关主体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强法律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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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危机是属于一种紧急事件或者紧急状态,如果政府不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就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从而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转,对国家对人民都会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就需要对公共存在的危机进行一系列的管理,城市公共危机管理通俗点说就是指在城市范围内政府运用行政权力组织相关社会力量对城市所面对的危机事件进行一系列有效的处理,所以说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公本文由收集整理共危机管理能力。
(二)发达国家的危机管理机制
国外相当一部分国家在经历了种种危机事件之时,为了使国家和人民的生活能够得到稳定,从而构建了一系列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并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体系。
1.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并设立危机管理机构
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在面临公共危机时能够自然有条不紊地管理各种自然灾害和人,根本上是因为这些国家建立了健全的危机管理机制,并且在这基础上设立相应的危机管理机构。美国在应对危机时的管理模式是以总统直接领导、由专门政府部门参与的组织体系,并且美国形成了联邦紧急事务的最高管理机构,它建设了中央到地方的救灾体系,并实行单位一体化指挥,一旦遇到重大灾害即可迅速动员一切资源,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2.发达顺畅的信息沟通系统
在对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之时,需要最迅速的获得事故发生的确切信息,从而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采取应急措施,争取救济的宝贵时间,为此建立一套发达顺畅的信息沟通系统至关重要。日本在建立信息沟通系统之时还建立了信息管理一体化和危机认识、处理体制,并随时通过各种媒介向群众传播最新事故状况,从而使中央到危机发生地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相关信息。
3.完备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法律
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世界各国建立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普遍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现代行政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
很多国家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来应对公共危机的发生,在德国宪法中,就直接对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直接做出了规定,奠定了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的基础;此外还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了如何应对城市公共危机。例如美国就制定了新的《国家应急反应计划》,并依据此计划设立一个永久性的国土安全行动中心。
4.重视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
在危机管理教育和培训方面,美国和日本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都特别重视防灾工作,并开展了对预防公共危机发生的各种培训和演练项目,并且施行相关政策和举行各种活动来调动社会对防灾工作方面的积极性。除了在国内重视社会参与,很多国家还积极与国际合作,比如在涉及国家安全保障方面的活动之时之所以没有造成更大的恐慌和破坏,绝大部分原因是世界各国政府伸出援助之手,使得危机发生国在面对公共危机发生时能够解决燃眉之急。
二、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以及对不足部分的建议
(一)我国应对城市公共危机的管理模式
我国自建国以来逐步形成了分门别类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使各政府部门井然有序地利用自身职能应对危机的发生,但是这种模式只能在一般的危机事故管理中能够体现出较高的效率。但是,在面临大的危机事故时,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就显露出来了,由于部门间联系比较机械,不能灵活地处理相互之间的职能分配,所以我国可以对每种危机管理分门别类的同时,可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政府再将社会团体、媒体、民众的力量介入其中,使得在总体上不缺乏秩序但是在事故发生之时又能很好地形成活动机制,增强灵活性。
(二)对我国城市危机管理的指导思想之解剖
我国各个城市在应对危机时的指导思想还依然遵循着传统的只着重于直接救灾的指导思想,在城市发现公共危机时,还是较多以采用行政应急手段为主,依法行政的危机管理理念并不能真正落实,国际上一些前沿的科学管理方法以及高新技术还没有具体应用到城市的危机管理之中。对此,我国应当在注重应急救灾的同时,积极创新,创造出适合本国国情以及公众所能接受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理念。
(三)对公民的危机意识的教育问题
我国政府在对公民的公共危机管理意识管理过程中,虽然也对公民危机意识的教育有所涉及,或者说也给予了重视,但是在执行力方面,并没有付诸多少力道,因此政府在加强本身防范城市公共危机管理同时,也应该多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理解到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艰难以及个人对整个社会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这是最基础的也是必须的。
(四)城市公共危机处理过程政府责任
首先,政府在公共灾难、危机发生后,现今处理模式是升级发放救灾物资,下级去执行,这其中的监管问题有待加强。很明显,经过一层层的剥削消耗,到了人民手中救助物资可想而知,所以政府在这其中应该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宏观方面,制定相关监督处理办法,实际执行方面,可以与工商部门、公安机关等强强联合,以便灾民能得到最好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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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就是,因某一个事件的爆发对社会秩序形成巨大冲击,对大众正常的生活、工作、以及生命财产构成威胁,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紧急措施加以应对的危险状态。公共危机管理就是公共管理机构通过建立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目的是为了提高危机发生的预见能力、危机发生后的救治能力以及事后的恢复能力。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种特殊状态和特殊形式。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是政府。
二、中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
我国关于公共危机管理的早期研究主要是国际政治的方面。“非典”危机让公共危机管理收到了更多重视,陆续有学者出版有关的研究著作,这些著作将公共管理研究的领域扩展到了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以及公共服务等。一些新的研究课题、研究机构也不断涌现,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碍于研究时间,研究成果也并未涉及更深层面,这就需要与西方进行学术交流并不断培养本土人才。
三、案例分析――以临沂市治污危机为例
2015年上半年,山东开展全省环保大检查,共检查企业25551家。其中,查处违建项目和违法排污企业1430个、878家。对1299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处罚金额达6089余万元。全省环保公安联合执法645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99起。2015年1月,新环保法正式实施,2月25日环保部公开约谈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新环保法实施之后第一批被约谈的城市,代市长张术平表示绝不会有第二次约谈。重压之下临沂猛药治污,截至2015年7月,163家企业停产,近400家企业限期整改。2015年上半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省前列,其中,细颗粒物(PM2.5)同比改善24.8%,列全省第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改善11.6%,列全省第二;二氧化硫(SO2)同比改善35.4%,列全省第一;二氧化氮(NO2)同比改善16.9%,列全省第三;“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了19天,列全省第六;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了19天,列全省第一;获得省级财政发放的生态补偿资金979万元,列全省第一。面对此次临沂铁腕治污,有人给出16字评价:“空气好了,经济差了,民众点赞,企业抱怨”,这就形成了一种非常复杂的各方利益焦灼在一起的局面。
四、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1.发展需要
十以来,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我国的发展劲头十足,目前已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但是,社会转型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加上近年来自然环境的变化、国际社会复杂的形式,各种类型的公共危机频发,已经影响到了我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经济全球化、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时代背景下,公共危机已由非常态化转变为常态化,成为社会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重大挑战。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成为衡量政府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因而建立一套较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形成有效的政府制度安排,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2.强化政府职能
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正在进行积极地职能转变,政府在危急时刻提供关键性援助至关重要,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可以进一步强化政府的职能作用,使得政府与社会彼此独立又相互依赖。
3.研究起步晚,基础薄弱
我国进行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相较于西方起步晚,研究程度薄弱,正处在吸收借鉴西方研究成果的阶段,还没有针对我国国情形成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理论,所以,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的过程中将会不断促进对公共危机管理理论的研究,对于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具有学术上的意义。
五、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建立的主要内容
1.制定长期反公共危机战略规划。
制定战略规划是为了有一个明确的公共危机管理目标,并确切落实有关公共危机管理部门中每个人员的责任和任务,防止各个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责任不清。而且,正确的战略可以保证组织资源和环境的良好匹配,提高可执行性。
2.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机制。
健全的法律法规使政府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公共危机事件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有利于增强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它是政府进行管理行为的保障。因地制宜,是各地政府根据各地的历史渊源、风土人情来制定的既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又有利于其可持续发展的法规。
3.建立科学的公共危机管理结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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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0)089-00199-02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一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一书为代表,组织学习理论进入中国。在突如其来的灾难威胁下,唯一能够让社会保持持续生存能力的只有不断的学习如何预防危机、应对危机、从危机中获取知识。因此在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和组织学习理论基础上,本文对危机情境下的公共部门组织学习展开探索。
二、危机管理综述
1 危机的界定
对于危机的概念,国内外许多学者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看法。学者罗森塔尔认为,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这个定义更为全面地反映出危机的特征:突发性、危害性和紧迫性。危机的特性还体现在他的周期性上,它有五个显著阶段:危机酝酿期、危机爆发期、危机扩散期、危机处理期、危机处理结果和后遗症期。
2 危机管理
危机管理作为一种现代的科学理论体系起源于欧美,其理论的提出始于1962年的古巴危机。对危机管理概念的界定上,芬克从危机管理的目的性出发,将其界定为,任何防止危机发生、为消除危机产生的风险与疑虑,所为之应变准备措施即是危机管理。雷米认为危机管理是指组织针对危机的发展阶段作不同的管理措施。这种观点,将研究扩展到危机各个阶段,将危机的事前和事中管理结合起来。
3 公共危机管理
研究发现,任何原因导致的危机,只要其危害深重,影响范围广泛,都能转化为公共问题。这时,危机就演变为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理论主要包括三种过程模型:伯奇和古斯等诸多危机管理专家推祟的三阶段模型、五阶段生命周期模型、的五阶段模型。在各阶段的管理流程基础上。各系统在实施的过程中会积累大量危机数据和信息,其中有价值的部分经过进一步的发掘和修正,可通过突发性公共危机管理知识库,在不同的危机管理主体之间充分共享。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深入研究,魏志荣对我国公共危机预防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王刚义、盛平分析了我国危机管理能力的不足,任慧成指出当危机事件来临时,地方政府实行的是分部门管理模式和临时性、非常设机构的缺陷。由此可见,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是危机意识淡薄。1989年美国埃克森公司瓦尔迪兹号邮轮搁浅并泄露,给人们预防水环境污染敲响了警钟,2005年,类似这样的事件出现松花江11・13苯污染事件。由此可见,政府未能树立起足够的危机管理意识,致使整个政府危机管理系统建在一种常态假设状态之上。政府管理者习惯于按常态来规划和开展工作,但危机是非常态、高度不确定的,所以没有危机意识的管理机构具有很大的脆弱性。
第二是信息沟通不良。在我国目前的各级政府运作体制之间,下级政府由于种种原因往往采取虚假治理的行为,隐报瞒报的现象时常发生。地方政府过多从局部利益考虑问题,实行地方保护主义,从而有意地扭曲危机信息的传输渠道,致使上级政府无法掌握准确的危机信息,因此也无法做出有效的危机决策。
第三是技术和物质准备不足。应对公共危机需要大量的技术和物质准备,包括一定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各种监控和测试技术、各种评估指标、预防设施、援救设施、各种物资储备。
第四是专门机构缺失。我国政府每次在灾害发生后都是根据灾害的程度,成立临时性的救灾小组或指挥机构,来协调各个部门分类别分部门对各类危机事件进行应急管理,而不是以日常行政应急工作为基础。
第五是缺乏对危机系统化的科研、培养和教育。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方都未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化的教育机制。
四、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公共部门组织学习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学者们通过研究国外成功的危机管理经验发现,它们一般都有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这些机构平时负责组织各种危机的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有关的政策和措施,组织落实危机预防的各种工作,进行各种准备。危机一旦爆发,这些常设危机管理机构就成为危机应急的指挥部。很多时间在突变之前,不仅有征兆,而且突变也具有一定的规律。这些重要规律,正是应对危机所需要的知识,李志宏等学者在危机管理模型中详细阐述了危机管理流程中的知识需求,包括:危机预防的知识需求、危机识别的知识需求、危机决策与控制的知识需求、危机善后的知识需求和危机评估的知识需求。
而组织学习是一个组织成员不断获取知识、改善自身的行为、优化组织的体系,以在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中使组织保持可持续生存和健康和谐发展的过程。在危机事件日益常态化的今天,社会对安定生活的需求,使得公共部门越来越重视危机管理。因此,社会对公共危机管理的效率需求,使得对危机管理的知识需求变的更加迫切,而知识的获取和传输就需要通过组织学习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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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0-0-02
1 相关概念
1.1 公共危机界定
公共危机主要是指一个突发型的事件对大范围的民众的工作生活、生命财产以及社会秩序造成威胁的状态。公关危机的内涵主要是3个要点:一是公共性,这是说危机要影响到公共的领域;二是突发性以及紧迫性,这是指如果危机得不到及时处理就会扩散和升级;三是公共危机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和危害性,处置不得当将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恐慌和损失。
1.2 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
公共危机管理,它是一种全程的危机管理体系,要求每一个相应的阶段都有对应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准确的预测危机的形势,尽量把公共危机的事态可以控制在某一个特定的区间,避免情况进一步恶化;全方位的公共危机管理不但需要在危机管理周期的每个阶段建立对应的管理机制,更主要的是怎样实现机制相互之间的有效运行。公共危机管理需要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有机结合,在制度、组织、资源等框架内建立一种全过程、整体化的危机管理有机体系。本文主要是阐述危机预警机制对我国现行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性。
2 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预警机制面临的困境与问题
2.1 我们国家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预警决策机制面临一定程度的困境
由于我们国家目前对城市公共危机的处理是单灾种的、孤立的,没有形成一个多部门相互联系的有机系统,这将很难应对目前多发性的城市公共危机。在应对城市公共危机时应尽最大可能高效调动各种资源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部门的协调,把危机的危害降到最低。目前我们国家的地市级政府部门虽然都在其政府办公厅下设成立了相应的危机应急管理办公室,但从职能分工以及职责的角度看,主要还是本级政府的总值班工作室替本级政府进行危机信息的传达、督促、会务、协调等工作但是由于缺乏全政府、全社会、综合的协调和管理这必将导致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中资源配置的不协调,政府很难形成危机管理的综合协调机制,难以实现危机资源整合和协同决策的保障。
2.2 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社会力量参与不足,预警责任制度不健全
目前国际盛行的公共危机管理理念是强调“全政府、全社会”的公共危机管理。在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中实现公民有序的参与是充分发挥公民主体作用,最终战胜危机的保证。但是当前我们国家的公民大都不具有在危机状态下积极参与的意识,也不懂怎样参与到危机处理中。所以,当面对危机的时候,处于危机中的公民就很难做出应对措施,很容易陷于被动和惊慌之中,这将导致危机事态进一恶化。在整个危机的处理过程中,城市居民和各种社会组织、工商企业,是公共危机管理的直接受众,同时也是至关重要的管理主体,他们理所当然的参与到公共危机处理的全过程中,与政府一同化解危机。如果危机的处理中能够有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这不但可以塑造这些个人和组织的应急管理文化,而且在危机的预警、应对、以及恢复的整个过程中能够提高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能力。
当前,我国针对各级干部在公共危机预警中的责任规定还存在不足,一方面预警的责任一般在一些政府文件当中并且数量较少;另一方面是责任规定相对模糊,只规定了相关领导干部因过错或渎职而出现重大事故的必须引咎辞职,并没有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在不同类型的公共危机事件中或预警过程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三是忽视了建立保证责任内容实现的制度。首先,问责主题上随意性较大,相关媒体、社会大众以及其他组织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其次,责任承担的方式上相对单一,引咎辞职是普遍采取的方式,不同级别危机的责任处理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最后,在追责的对象上,大多数都是追究各级党政领导的责任,忽视了追究当事人、相关媒体以及专家组等人的责任。
2.3 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预警信息机制中的困境
城市危机管理是一个涉及多行业、多地区、跨时段的综合性系统管理工程,要求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团结合作。但是我国目前的行政组织结构是科层制这就决定了危机信息得层层上报,然后再层层传达决策的信息,所以必将导致信息机制不畅。当前,在我国的各级政府运作体制之间,因为各种因素下级政府会采取虚假治理的行为,经常发生隐报、瞒报。而由于地方政府的分权会造成局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地方政府会从局部利益考虑问题,为了自身利益,实行地方保护主义,人为地把危机信息的传输渠道扭曲,抵制相关应对措施,导致上级政府不能准确把握危机信息,不能对危机做出有效的决策,从而不能把握控制危机的最佳时机。
3 完善我国城市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途径
3.1 完善危机预警机制的法律体系
因为政府在建立公共事务预警机制过程中掌控着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公共权力,而社会组织则没有强制性权力做后盾。因此,社会组织要想在公共事务治理领域谋求与政府组织的平等合作,必须借助法律体系和制度设计明晰双方在公共事务治理领域的权力、责任与义务,即明确各自的治理权限。应该在国家层面上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危机管理预警法制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改变过去立法层次低、侧重登记管理等倾向,逐步向注重依法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过渡,在法律上对社会组织公共危机治理的行为加以规范和保障。
3.2 建立危机预警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网络结构
危机预警管理在发达国家大多建立了比较全面的应对网络,联合各种力量应对危机除了政府之外,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公民和媒体都是公共危机预警和治理的参与者。所以我们国家的危机预警和治理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模式把危机治理体系看作一个整合的系统,包括政府、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公众和媒体等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协作,共同处于社会大环境中,而且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危机网络治理结构利用现代网络与信息技术,以多元主体相互间的信任与合作为基础,通过建立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进行沟通合作和资源共享,实现危机的协同治理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3.3 加强危机预警和应急教育,提高公民的应急能力
危机培养教育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国民危机意识的强弱是危机治理效率高低的关键因素。首先,政府部门要通过对危机信息收集、分析、传达,提高公民应对危机的警觉性和灵敏度。其次,要尽快改变目前只局限于纪念日或活动日的“点缀式”应急知识宣传,做到应急教育的常态化,通过专题讲座、媒体宣传、课程培训等途径,对公民进行应急知识教育,使公众了解应对常见突发事件的自救和协防知识。同时要建立危机应对情景仿真教育与演练体系,提高公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应对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创建应急知识“常态教育”模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应急教育体系,从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防护知识,增强公民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民危机治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消减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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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又名政府危机管理,指的是政府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所实施的管理行为和过程,是政府解决对外交往和对内管理中处于困境、险境甚至绝境的问题的过程。公共危机管理的实质是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为了消除和降低危机带来的破坏性,根据危机管理计划和组织方案对危机所直接采取的对策及管理活动。公共危机管理的关键在于“危机”,因而其管理原则大都围绕这一内容而实施。如时效性原则,公共危机管理的第一原则,即采取紧急处置手段对危机事态的发展及时控制。时效性必然要求效率性,基于公共危机的高速蔓延,政府必须要快速反应,有效动员社会资源。同样,公共危机管理不是一个部门、一个队伍可以独立完成的,必须依靠来自不同部门、不同层次和结构的人员进行协同配合。科学性原则是以上三个原则的保障。科学性原则指的是针对公共危机事件要强调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从而以最合理的管理结构和人员配备方式来应对、克服和治理危机。
(二)领导心理与心理应急
领导是公共行政管理的核心主体,是实施公共危机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而公共危机管理作为一种独特的管理任务和过程,不仅仅依靠的是严格系统的管理科学,还要受到领导的心理状态的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心理是一切行为的动机环境。而领导的心理状态往往对其在组织系统中带领员工实现组织目标产生巨大的影响。而应对公共危机事件,往往需要的是心理应急,即对突发危机事件进行迅速反应、准确定位和及时组织排查。而心理应急体现的是主体在环境中由于遇到了突然的情景变化和刺激,而主体通过对这种信息的接收和反应,通过一系列心理状态的变化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主观评价进而调整其适应行为。而领导的心理应急往往体现了领导在公共行政管理的核心位置,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所进行的快速反应,并迅速形成反馈信号而储存,并通过科学理性的分析而归纳为一定的决策方案以备公共危机管理计划的制定和选择。
因此可以说,领导心理应急和公共危机管理是精神与行为的关系,领导心理应急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心理因素和动机环境,而公共危机管理也为领导心理应急的成长奠定了实践基础。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领导心理应急表现和要求
(一)公共危机管理中领导心理应急的表现
由于危机管理所要应对的是公共危机事件,而危机自身的很多特性决定了领导心理应急的独特表现。
1.公共危机事件的威胁性决定了领导心理应急的素质基础。公共危机事件的产生往往会对个人、组织乃至社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包括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运行,因此应对公共危机事件,就要求领导具备相对丰厚的知识储备和科学文化素质系统,同时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以不断充实自己的劲头来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提高行政水平。
2.公共危机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领导心理应急的预测能力导向。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往往是公共危机事件难于解决的原因,因为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条件、状态和过程都是难以预测的,也是不确定的,这就决定了领导心理应急就需要具备预知性判断力。其一是事前预判,主要的工作是利用领导者自身的资源,对可能发生的危机做系统的信息搜集和分析,然后为预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事后预判,这点是基于危机的“连锁反应”的考虑,对于已发生的危机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洞察危机的潜在因素,防止危机破坏作用的扩大。这种能力导向是领导心理应急能力的重心。
(二)公共危机管理对领导心理应急的要求
1.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态度决定一切。好的心态往往是成功的关键,尤其是在应对复杂的公共危机事件,领导在整个管理构成中要面临很多复杂的情况和不确定因素,因此就需要有一个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能够随时找到平衡,从而冷静的判断,沉着的应对,让危机管理能够在第一时间成功实施。
篇11
要研究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网络媒体介入,首先要对其涉及的主要对象的概念进行分析界定。只有分别对公共危机管理和网络媒体的概念和特点有了准确的把握,才能更好地进行下一步的理论分析。
(一)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管理是以政府为主的管理主体,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公共危机,维护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在公共危机从潜伏到发展的不同阶段所采取的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活动,这一管理活动是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动态过程。它具有应急性、针对性、危险性、系统性等特点。
公共危机管理是确保国家安全和稳定的长期任务,想要高效地完成这一任务,就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系统。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系统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预警和信息系统、决策和指挥系统、执行和监督系统、动员和保障系统。
(二)网络媒体
对于网络媒体,学界没有形成一致的定义,在综合多个学者对于网络媒体的定义后,可以总结出,网络媒体是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媒体,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各种多媒体交互式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上,建立的提供各种新闻与信息服务的相对独立的站点。简单来说,也可以将网络媒体理解为基于互联网这个传输平台来传播新闻和信息的网站,是以手机、电脑等为连接终端,以互联网为信息传播载体的新媒体。
网络媒体作为新兴的媒体,与传统媒体有着很大的区别和优势,主要表现为信息传播的快捷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信息交流的互动性以及信息内容的广泛性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网络媒体的介入对政府的影响分析
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网络媒体扮演着多重角色,它既是危机信息的传递者,又是政府和公众之间关系的协调者,同时还是政府有效处理公共危机的监督者,甚至也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之一。在这样多重角色的背景下,网络媒体的介入势必会对公共危机管理最重要的主体――政府产生多种影响,其影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能否合理有效地处理公共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笔者认为,公共危机管理中网络媒体的介入对政府的影响分为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两方面。
(一)对政府的正面影响
1.网络媒体为政府提供了信息民意
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可以依靠网络媒体巨大的资源网络,最大限度地搜集与公共危机相关的信息和最新动态。同时,由于网络媒体自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公众可以相对自由真实地在上面表达自己对所发生事件的感受和看法,这些舆论和民意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政府对危机的处理。网络媒体就这样充当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使公共危机中的信息得以迅速传播,使政府与民众得以有效沟通,为政府提供了信息民意。
2.网络媒体为政府提供了宣传平台
在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只有网络媒体才是政府宣传平台的最理性选择。第一,由于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且往往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留给政府的反应时间很有限,政府只有通过网络媒体才能保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做出回应。第二,由于公共危机爆发后影响的是公众的切身利益,与他们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大家对这些事件都保持着高度关注,都迫切需要及时掌握政府进行危机处理的最新动态,而且希望可以随时掌握最新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考虑到便捷性等因素,只有网络媒体才最适合充当政府的宣传平台。第三,网络媒体的受众越来越大,普及率越来越高,通过网络媒体的宣传,政府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处理好公共危机的决心,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公众,提升自己的威信和认同度。
3.网络媒体对政府进行了有效监督
在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危机事件的突发性和复杂性,政府往往会承担很大的压力,处理过程也具有很大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难免会出现一些决策失误和处理不当,甚至会出现对事件的忽略和失职,这个时候网络媒体由于其具有开放性、快捷性等特点,更容易对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进行监督。同时,舆论监督本身就是网络媒体的一项重要职能。在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公众通过网络媒体监督政府的公权行为,这种监督有利于政府改进自身的工作方式和管理办法。
4.网络媒体提升了政府的办事效率
网络媒体对于提升政府办事效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网络媒体凭借其巨大的信息量,可以为政府提供海量的第一手资料,政府可以从中充分吸收民众的意见,比通过其它手段获取信息和民意要有效率的多;其次,网络媒体有着极强的便捷性,易于操作,便于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及时向公众最新消息;最后,网络媒体有着极高的普及率,受众范围极广,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将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的官方信息传递给利益相关者。
(二)对政府的负面影响
1.不良言论容易误导公众,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满,影响政府形象
从网络媒体的角度来看,网络媒体由于其自身的便捷性、开放性和匿名性,使得公众得以比较随意地在这个平台上发表言论,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使得许多针对政府的不负责任的不良言论有了发挥的舞台。从公众的角度来看,在网络媒体上,公众往往呈现出一种偏激的非理性状态,对于政府出现的一些小问题,一些非理性的网民就会将其放大,对政府进行舆论攻击,同时,网民还有着很强的盲从性,在接收到虚假信息或不良信息时他们往往很少去探究其真实性和来源,只是盲目跟风,表现出对政府的强烈不满。
2.不切实际的宣传报道容易影响政府,降低政府的办事效率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公共危机发生后,网络媒体提供了大量的信息以供政府参考,这其中不切实际的报道和评论信息也占到很大的部分,政府要在海量的信息中提取有参考价值和可以利用的信息,就需要付出很多的人力物力去进行筛选和验证,这期间也会浪费政府的大量宝贵时间;另一方面,由于网络媒体的开放性和匿名性,大量不负责任和莫须有的信息会在网上散播,会直接影响到政府应对公共危机时的决策,政府轻则处理不当,影响办事效率,重则决策失误,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3.网络媒体对政府产生的舆论压力会导致危机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网络媒体充分发挥自己的舆论监督职能,本有利于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改进自身的工作方式和管理办法,以便更好地缓解和消除危机,但是如果网络媒体对于危机事件过分关注,甚至产生越位与侵权,就会对政府形成莫大的舆论压力,当这一压力超过了政府的负荷能力之后,政府就难免会做出一些错误的决策,从而导致危机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应对网络媒体的路径探析
为了有效减少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网络媒体对政府的不良言论和不切实际的报道,以免给政府带来不必要的舆论压力,影响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形象、办事效率和决策,同时,保证网络媒体可以对政府发挥更多的正面影响,需要政府从思想、制度和措施三方面进行着手。
(一)在思想上,重视网络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一方面需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思想的引导和灌输,进行必备的课程培训和理论指导;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工作人员提升自己重视网络媒体的意识,尤其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过程中,更要对网络媒体保持思想上的重视和警惕。
(二)在制度上,以网络媒体为重点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政府一方面需要对网络媒体加强管制,另一方面需要为网络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创造一个相对良好的环境。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凭借其自身优势,通过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使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处理与网络媒体的关系时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一方面要针对网络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另一方面要针对利用网络媒体信息的公众制定相关法规。
(三)在措施上,全面提升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对网络媒体的应对能力
1.提升政府人员的新闻素养,规范他们的言行
具体说来,政府应当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充实工作人员在网络媒体应对策略和公共危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升他们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应急能力和新闻素养等。
2.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处理与网络媒体的关系
首先,在专门机构的设立方面,政府需要在应急管理部门内设置专门应对网络媒体的新闻中心,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与网络媒体的沟通交流事宜就由这个部门来负责组织运作。
其次,在专业人才的启用方面,应从录用和培养两方面进行准备。在人员的录用时,应按照应对网络媒体的需要,注重选拔具有网络媒体应对能力、应急能力和新闻素养等能力的人才,同时,要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养,逐步提升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处理与网络媒体关系所需要的各项能力。
3.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管。这需要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在制定足够完善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网络媒体进行监管。
第二,在监管过程中针对不同危机事件和网络媒体,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必要时要加强监管力度。
第三,加强对网络媒体的自律宣传和倡导,想要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真正实现政府对网络媒体的监管,不仅需要政府依法管理,还需要网络媒体加强自律管理,这也需要政府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倡导。
4.注重与网络媒体的合作
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四点:
第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权威网络媒体上权威信息,利用网络媒体的快捷性、互动性等特点,及时让公众知道危机事件的最新处理动态并与公众进行交流。
第二,主动接受网络媒体的监督,政府要放低姿态,定时通过网络媒体了解舆论民意,虚心接受网络媒体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自己的错误及时做出调整,在主动接受网络媒体监督的同时,也有利于自己更好地处理公共危机事件。
第三,及时与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交流,避免不负责任的不良信息的,以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第四,当网络媒体上有不符合实际且不利于政府形象的信息出来后,政府应立即与相关网络媒体进行交涉,促使其对相关报道进行删除或修正,以对政府形象进行补救。
四、结语
当代社会是一个公共危机频发的社会,无论是社会科学界还是政府都对公共危机有着高度的重视,而网络媒体作为发展迅速、影响力越来越大的新兴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对政府的影响也是日益增强,这也必然会引起理论界和政府的重视。公共危机管理中网络媒体的介入对政府产生的正反双面影响,需要政府从思想、制度和措施三个方面来进行应对和引导,政府只有与网络媒体建立起良性的关系,才能在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更加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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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
中图分类号:D669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2)05-0092-05
一、 引言
近年来,各种公共危机事件频繁爆发,呈“全球化”趋势蔓延。美国“9?11”事件、俄罗斯人质事件、日本核泄漏危机增加了人们对未来的担忧。目前,公共危机管理已日益成为全球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更容易遭受各种公共危机的威胁。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公共危机事件是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的挑战和考验。“SARS”事件、甲型H1N1流感、汶川大地震等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爆发使得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公共危机管理以及建立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公共危机信息预警是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首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危机处理能力至关重要。总理曾在2005年7月22日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就是要提高国家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英国危机管理专家迈克尔?里杰斯特曾说过:“预防是解决危机最好的方法。”中国危机管理专家薛澜认为,一个反应迅速、运行良好的危机处理机制首先要有危机预警机制[2]。因此,有必要建设提高政府的公共危机信息预警能力,有效预防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将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并且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之初能使政府按照应急预案有条不紊地对公共危机事件进行处理,从而减少社会混乱,维护社会秩序。没有科学的评价,就没有科学的管理。科学合理的政府公共危机信息预警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能客观地反应各级政府信息预警能力的真实水平,找出存在的各种问题,对相关
环节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引导政府和其他组织改善运作管理,真正提高公共危机信息预警能力。笔者以系统论为理论依据,在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指引下,对政府公共危机信息预警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进行探索,以求完善公共危机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篇13
1.我国慈善组织形象塑造的必要性
良好的慈善组织形象是其在危机管理中的无形资产,只有获取了社会大众的信任,慈善组织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反之,如果某一慈善组织在社会中没有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就难以赢得社会大众的支持和信任,为此,在公共危机管理领域,加强慈善组织的形象维护对危机的处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也就是说,慈善组织只有建立起自己良好的社会公共形象,才能赢得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支持。
首先,慈善组织的良好形象有助于引能导正确的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通常情况下的危机事件发生都会造成社会公共的恐慌心理,对此需要一种正确的权威的话语体系去以引导社会舆论,借助于慈善组织的良好形象,其行为可以减少人们受各种负面信息的误导,引导公共舆论,安抚大众情绪,进而让人们在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中保持镇定,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战胜危机,达到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目的。
其次,慈善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可以指引社会大众共同应对会危机。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危机的形式也变得更加复杂多样,对危机的处理时间和效率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危机的应对如果仅仅依靠政府或者非营利性的慈善组织是无法顺利解决的,也就是说,只有吸收社会大众的力量才能更好、更快的解决社会危机事件。但是要想号召全社会参与到危机事件的处理中就需要政府或者慈善组织具有较好的形象,并能够获取社会大众的广泛信任,使人们自觉投入到慈善活动中去。对于慈善组织来说,其形象具有扶贫救济的特质,所以慈善素质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的过程也是获取社会大众信任,吸引大众参与慈善活动的过程。
2.公共危机管理视域下我国慈善组织形象塑造的对策
2.1增强危机意识,提高慈善组织内部人员的整体素质
社会公共危机的复杂性对慈善组织的专业化、高效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慈善组织内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危机意识,提高内部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首先,针对慈善组织内部危机意识淡薄的现象,慈善组织应该注意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危机意识的培养,充分认识到社会危机出现之后公关活动的重要性,并在组织内部普及公关知识,以确保组织可以选择最合适的危机公关实际和方式,避免在信息传播中出现公众歧义。
其次,提高慈善组织的号召能力。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参与到慈善事业中,但是由于对慈善组织缺乏必要的了解,其慈善行为都以个人的形式展开,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各种欺骗,为此,慈善组织应该加强自身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热爱慈善事业的人参与到慈善组织的正规慈善行为中,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参与途径,提高在公用危机中慈善组织的实际号召能力,提升其危机的处理效率。
2.2完善内部机制,增强慈善组织危机处理能力
信息是影响公共危机事件处理的最重要因素,在公用危机事件中,社会上会充斥各种真假信息,如果慈善组织不及时公开权威信息,将会影响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使其形象受损。为此,我国慈善组织在公用危机管理中尤其应该注意加强信息的处理,完善内部的信息沟通机制,搭建完善的信息服务平台,增强慈善组织的危机处理能力。首先,为了获取社会大众的信任和支持,慈善组织需要建立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机制。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根据事件的发展,及时向社会大众提供最新的危机信息,消除公众对危机事件的恐慌心理。
其次,完善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现阶段我国慈善组织对政府具有很强的依附性,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也主要受政府的控制引导,这就使得慈善组织自身的危机处理能力较弱,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慈善组织应对危机的积极性,为此,我国慈善组织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政府的关系,了解政府危机处理的走向,为政府解决社会危机提供有效援助。此外,针对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存在的不对等关系,慈善组织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中介作用,为政府和公众的沟通搭建桥梁,长此以往,不仅有利于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解决,而且会在无形中完善慈善组织的良好形象。
最后,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维护慈善组织的法治形象。现阶段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经常会出现慈善组织工作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对此,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慈善组织的各项行为都应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此来维护我国慈善组织的良好形象。
3.结语
现阶段慈善组织在我国各类公共危机事件的治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慈善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危机事件中,减少了社会危机事件所造成了负面影响。但是我国的慈善组织在其形象塑造上还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慈善组织的形象,为此,我国应该重视公共危机管理中我国慈善组织的形象塑造,维护其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刘红芹、沙勇忠、刘强.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构建:三种视角的分析[J].情报杂志.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