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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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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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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企业的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风险。我国法律对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要求是不一样的,对大部分行业的企业来说除了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外,并无特殊规定。但对如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行业的企业来说,则要求在取得营业执照前须取得相应批准证书或资质证书,并这些企业只能在其批准证书或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合同主体合格是企业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企业势必会因此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2.合同程序风险。我国法律对某些类型的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或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方能生效;建筑工程合同必须办理了规划审批并取得规划许可证等。如果没有办理批准或审批手续,将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企业需要补办相应手续才能使合同生效,有些合同还会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而额外发生一些费用。

3.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内容一般由合同条款和附属文件两部分构成,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附属文件主要包括双方约定的各种文字、图、表等资料。合同内容首先应做到完备,如果不完备,会出现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双方发生分歧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其次应做到合同条款之间彼此一致,如果合同中各个条款相互之间的存在矛盾和逻辑错误,会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发生争议,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4.合同履行风险。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因素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有时也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修改或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将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

二、企业合同风险的成因分析

1.企业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足,合同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强。我国合同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至90年代末合同制度已经发展的较为完备和健全。企业通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磨炼,虽然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得到提高,但企业普遍存在重视合同文本、轻视合同管理的现象,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仍然不足,缺乏合同风险管理的机制和手段,使合同难以有效发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作用。

2.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不高。企业相互之间因在经营范围、实力、发展理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合同管理的水平也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企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而规模较小的企业相对较低。从企业内部来看,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等领域,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

3.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环节多、参与的机构和人员广,需要建立一个全面、完善、严谨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缺少相应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得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难以有效进行合同风险管理。

4.合同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企业内部普遍存在各个职能部门信息交流不够,合同风险管理机制运转不通畅,风险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到位。在风险管理环节上往往侧重于合同履行前和履行后的管理,缺乏对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管理,管理手段上大多是静态管理,缺少根据合同履行进展实时进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举措

合同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按照合同内容的约定,实时检测合同完成的情况和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最终实现合同目的。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除了要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外,还应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展分为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三个环节,采用相应的措施对合同风险进行管理。

1.事前管理。是指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进行策划和对风险管理手段进行选择。(1)合同策划。合同策划是企业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列出合同的重要条款和事项,并对这些重要条款和事项的可选方案进行分析,从中选出最适合、最安全的方案,从而确保能够签订一个完备有利的合同。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合同形式选择、合同中一些重要条件的确定、合同相关条款之间的协调等。(2)各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企业有时需要签订数个彼此之间存在联系的合同,企业应对各个合同内容之间的相容性和一致性进行协调,防止各个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出现失误,确保各个合同的履行能够有序、稳定、协调进行。(3)合同担保方式的采用。合同担保是指合同一方为确保合同的全面、完整履行,而要求合同对方提供的一种保证措施,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五种担保方式。合同担保有助于规范各方的合同行为,形成良好的合同履行机制,是避免合同风险的有效方式,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根据合同性质选择采用相应的担保方式,可以有效预防合同风险。

2.事中风险管理。(1)设立合同管理专门人员,对合同履行进行跟踪管理。企业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事先分析并掌握合同风险重点;发现合同履行中的漏洞、失误并及时向上级反馈;制作合同履行中的信函、会谈纪要等书面资料;及时地提供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做好与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与协调,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2)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企业应制定合同管理相应工作程序,使合同管理人员的行为能够有章可循。这些工作程序包括:文件的审批、签字程序;合同变更程序;付款的审查批准程序;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3)充分运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力。企业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合同赋予的权力,对合同一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如检查权、知情权、批准权等。通过行使上述权利,企业可以控制合同履行的期限、成本和质量,有效防范合同履行中的风险。(4)积极行使合同权利,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合同在实际履行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使合同的实际履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企业应依照合同有关约定按期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设法留存有关书面资料,为日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做好准备。

3.事后风险管理。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1)索赔权的行使。索赔权有时在合同履行中就已经开始行使,此前没有行使索赔权的要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行使,避免因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时限而导致更大的损失。已经行使索赔权的,则要时刻关注索赔进展,积极进行交涉,必要时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2)合同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应及时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妥善保管。合同资料在法律上不仅是重要的证据,而且也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技术资料,如日后一旦出现法律或技术上的纠纷,将有助于企业避免损失或承担不必要的责任。(3)合同的总结评价。合同履行后,企业应对合同进行评价,总结合同风险管理的经验教训。将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总结出来,提出分析报告,作为以后合同风险管理的借鉴。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才能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并培养出高水平的合同风险管理者。

参考文献:

[1]邹杰华:我国合同管理的对策研究.长春大学学报,2003,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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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合同风险提出了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手段和几种具

体对策。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的目的是通过向业主交付设计要求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来获取工程利润,从而实现项目发展目标和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然而,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施工企业面临工程任务紧张的问题日益严重,而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业主利用其有利的买主地位,使施工企业签订过于苛刻的合同条款,而大多数施工企业尚无相关的合同风险意识,因而加强合同风险控制对施工企业有效地规避风险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

1.合同条文不完全,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没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这样导致合同过程中的激烈争执,最后导致承包企业的损失。例如缺少工期拖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的条款或限额太高;缺工期提前的奖励条款;缺少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处罚条款。

2.合同条文不清楚,不细致和不严密所致使承包方不能清楚的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

3.其他对承包方苛刻的要求,如要承包企业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太紧,超过常规;过于苛刻的质量要求等。

4.业主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分包商(特别是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工;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者发出错误指令等。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承包方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业主签订“黑白合同”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实质上这种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造成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二、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

(一)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手段

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企业对即将面临的各种风险加以分析和决策的过程。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将项目的风险管理落实到相应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班子。

2.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3.转移风险和开展索赔。工程索赔制度正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还要注意向第三方转移风险。主要通过履约保证、工程保险和工程分包等方式来实现风险转移。

4.防止借资、垫资承接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前就签订协议或者企业间借贷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无效民事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对施工企业极为不利,可能导致投入的资金不能及时收回或者无法收回。

5.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不要轻易相信任口头承诺和保证,一“字”干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一能获得最大收益。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几种具体对策

1.在报价中考虑

(1)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如将工程中一些风险大、花钱多的分项工程或工作抛开,仅在报价单中注明,由双方再度商讨决定。

(2)在报价单中,建议将一些花费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结算。

(3)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合同谈判和索赔留下伏笔。

(4)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使业主方和承包方双方合理分担风险。这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对策,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予以详细地具体的规定,防止意外风险。通过合同谈判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对承包人权益的保护性条款。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条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独立承担风险。

(三)重视风险转移

1.是向业主索赔,这是施工单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风险转移的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

2.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进行保险和担保。

3.是将分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移风险。

4.是与其他承包商组建联营体,共同承担风险。

5.购买保险。

工程保险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购买工程保险后,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承包人应充分了解这些保险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以作出正确的保险决策。

(1)组织得力的投标班子,进行详细的招标文件分析,作详细的环境调查,通过周密的计划和组织,作精细的报价以降低投标风险。

(2)对风险大的工程派遣最得力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组成精干的项目管理小组,在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材料供应、资金供应、劳务安排等方面予以特殊对待,全力保证该合同实施,并将该风险大的工程作为施工企业的各职能部门管理工作的重点,从各个方面予以保证。同时作更周密的计划,采取有效的检查、监督和控制手段。

6.对技术复杂的工程,采用新的,同时又是成熟的工艺,设备和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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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企业合同签订之前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三类。第一,主动权丧失。即合同内容的制定完全交由对方负责。对方在设计合同条款时,必然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合同的制定。企业丧失起草合同的权利,无法对自身利益起到保护作用。第二,恶意竞争风险。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某些企业为成功获取合作机会,不惜以窃取合作方信息为手段,公平竞争无法实现。第三,信用审核不足。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合作方的合同执行能力、信誉程度等未做足够的了解,或受到恶意蒙蔽,在签订合同后,因对方无法充分执行合同条款导致法律纠纷,损害企业经济利益。例如,合作方完全没有能力执行合同,合同被迫终止失去原本的法律效力,导致企业合作项目无法继续进行。

(二)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合同内容方面,例如,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具体名词存在争议、合同内容不完善等。合同条款对合作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一份合规、合理的合同应包含明确的主体、具体价格、支付方式、品质标准、履行方式、时间限制、违约惩罚等项目,若某一项内容存在不完整性,当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相关事宜时,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合作双方为维护自身利益各持己见,给法务人员带来较大的工作压力。除内容外,合同形式也涉及到较高的法律风险,一份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例如,企业未经招标就直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同,由于不符合我国招标法及市场经济管理办法,合同无效。

(三)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履行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为合作方合同履行能力下降。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合同管理重要程度逐渐提升,同时也给各个企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影响因素,当合同方因经济能力、生产能力下降导致其无法依照合同条款要求完成约定时,会给另一方造成法律风险。如,合作方在融资过程中,因银行限制条件提升而无法正常贷款,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因缺乏足够的资金中断,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另外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为合同变更风险。在履行过程中,合同主体变更导致原本责任和义务的转移,产生新的合作关系。但企业可能并不了解新合作方的合同履行能力信息,导致潜在风险的发生。在大型合作项目中,因合同条款多、执行期限长,不可避免会因实际情况变动带来合同变更需求,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四)纠纷处理中的法律风险

在确实产生合同纠纷后,企业因上诉时间延误或上诉方式不佳带来法律风险。例如,在诉讼过程中,因害怕打官司给企业带来过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出现拖延现象;再比如企业法务人员能力不足、未邀请专业律师、自动放弃申辩权等不当的诉讼行为。企业权益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导致上诉失败,因合同纠纷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一)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

1.设立内部法务部门

法律风险防范作为企业合同管理过程的工作重点,在组建合同管理组织时,可考虑设立企业内部法务部门,聘请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专门负责法务事宜。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对法务工作的需求有限,考虑到人力资源配置经济性,可选择与法律咨询单位合作的方式,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进行法律风险把关。对法律顾问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合同中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是普通管理者无法发现的,要求法律顾问对合同中各类名词、内容、形式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发现异议及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以便在第一时间消除法律风险。从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开始,要求法务人员或法律顾问全程跟踪,从第三角度出发,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挖掘和监控。决策前,充分考虑法务人员给出的意见,并将法律风险纳入到合同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当中。在筛选合同管理人员时,应优先聘用那些既具备专业合同管理能力,又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综合型人才,确保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能够对一些法律风险加以防范。

2.打造适当合同范本

企业合同形式、内容由企业属性决定,有关企业主营业务的合同涉及到更大的经济效益,如购销合同、资产转移合同等,作为合同管理的重点。其他合同,如房屋租赁,作为辅助类,要与主营业务合同相配合。依照企业实际需求,并参考国内外同行业合同设置经验,打造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合同范本,能够借助统一化、标准化的手段,确保合同的形式、结构、内容的合理性,能够提前避免一些法律风险的出现。范本中还应融入企业对过去合同管理工作的总结,尤其是以往产生纠纷,涉及到企业利益损失的内容点,加以改进和避免。

(二)执行主体信用调查制度

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主体进行信用调查能够对合作方的执行能力、资金状况、信用水平等做全面的了解,结合合同内容客观评定其能够履行合同的程度,以免在后期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企业可建立主体信用调查制度,广泛收集合作方资料,结合信息技术,打造主体信用数据库,促使该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方案策略能够长期、顺利执行。信用调点关注以下三项内容:第一,调查主体经济执行能力,包括对方注册资本、实际资本、公积金状况及其他形式资本持有情况。了解其生产厂房、设备、人员、技术、原材料等物资的保有量,评价对方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以此来断定其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执行合同要求。第二,调查主体信用情况。信用情况可从主体经营发展历史中观测,了解其是否在以往经营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以及其他合作方给出的评价。最后,打造合作方管理信息化平台。将合作方及目标合作方信息录入到平台当中,广泛收集其相关资料,结合资料将合作方划分等级。例如,筛选以往合作过且合同执行情况良好的合作方作为优先合作对象,并将那些频繁出现违约行为、合同履行能力不足的客户列为避免合作对象。合作主体信用调查工作的开展可选用直接了解、将合作信息交由第三方部门调查或分析对方年检资料、纳税资料及审计资料的方式进行。

(三)合理转移合同法律风险

1.合同担保

合同担保制度的引入可有效确保企业各项交易活动的执行安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结合自身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担保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担保合理转移法律风险。该方式的应用需要对对方提供担保物的市场价值做出准确的评估,并严格审查担保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担保资格和实力,将相关信息明确到合同当中。若合同无法顺利履行,企业可依照担保协议中的规定,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受损失程度。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也可能位于担保人的位置,此时更要求慎重设置担保协议中的各项条款,酌情向被担保人提出反担保要求,分散企业法律风险。

2.合同保险

随着市场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和我国保险体系的完善,已有专门针对企业合同的保险产品,当企业因合同管理面临法律风险及损失时,由保险方出面,按照事先设定好的保险条款予以企业补偿。将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以免企业经营管理遭受重创。当前合同保险还处于发展初期,相关的理论依据不甚完善,但合同保险不失为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安全性、合理降低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值得深入挖掘和发展。

(四)积极开展员工法律培训

管理人员是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源,任何合同管理措施、风险防范策略都要依靠人员来实行,因此努力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团队的工作能力,加强对相关员工的专业培训及风险防范意识培养非常有必要。在专业能力方面,企业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传授先进的合同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人员综合工作能力,促使合同管理质量的提升。例如,对合同管理人员执行考核化管理,定期对其法律法规掌握情况、运用能力、合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配合奖惩措施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利益相挂钩,进而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开展自主学习活动,努力提升个人能力。在风险防范意识上,企业可通过专业讲座、新媒体宣传等渠道,让员工了解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明确一旦出现法律风险,企业将面临多大的损失和影响。进而提高员工对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认识程度,逐渐培养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开展风险识别技能培训,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实践演练等手段,向员工传递风险辨别方法。积累更多法律风险识别经验,提升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法律风险的敏感程度。

三、结论

本文对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类型及风险防范策略进行了总结。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工作将面临更高的需求和更大的挑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经验并适当参考其他企业的优秀经验,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合同管理顺利、高效进行,降低法律风险发生概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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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702 文献标识码:A

一、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一)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经审批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适当的方法定期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状况,与计划进度对照、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程目标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使工程进度在计划执行中不断完善,直至按设定的工期目标(项目竣工)即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工程造价的条件下提前完成。

合同工期确定后,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就是根据进度目标确定实施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控制和调整,以实现进度控制的目标,具体的讲,进度控制的任务是进行进度规划、进度控制和进度协调。

(二)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会使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目标条件下通过行动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来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质量等级以及工程师的指令认真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竣工工程等质量的检查、验收与监督。

(三)合同价款管理

施工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出来的,用以支付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这是合同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根据是否经过招投标,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分为两种情况: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与承包商根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预(概)算书,由发包人与承包商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规定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工程价款的调整程序:承包商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商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发生后,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商。

二、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来源分类

1.来自工程本身的风险

现代工程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术,特殊的工艺,特殊的施工设备,工期紧迫。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施工技术难度大,特殊的自然环境,如场地狭小,地质条件复杂,气候条件恶劣;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能保证等风险。

2.来自合同条款的风险

①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否合理是承包商能否赢利的一项重要因素。

②合同类型。总价合同对于承包商来说,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如物价波动、气候条件恶劣、地质地基条件差及其他意外困难等。单价合同有利于减少投标阶段承包商因不能合理预见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而产生的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对承包商来说风险很小,但利润也相对较低。

③工程款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支付时间及方式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

④工程变更风险。作为承包商,工程变更直接影响其自身利益。

⑤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严密,致使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合同存在单方面约束性,双方责权不平等。合同内没有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约定条款等。

3.来自承包商自身的风险

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水平、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等。承包商的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设备水平等是否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承包商报价风险,报价太高可能失去中标机会,报价太低可能赔本或废标;承包商的资金风险,资金是否雄厚,如果承包商没有一定的资金储备,可能在建筑市场立足较难。

4.来自发包人方面的风险

来自发包人的风险主要有:发包人的资质信誉风险,发包人的注册资本、建设期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经济状况以及以往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管理水平和能力,发包人的目标和动机,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涉及诉讼的情况、发包人对承包商的信任程度,发包人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5.来自经济、自然方面的风险

经济方面的风险主要有:要素市场价格的浮动,如劳动力、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上涨,直接增加成本;由业主供应的设备或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等。物价和货币风险在承包工程中经常出现,而且影响很大。

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可能带来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二)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承包商,在任何一份工程施工合同中,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除了成本加酬金合同不承担风险,没有绝对完美和双方责权利关系绝对平衡的合同。对分析出来的合同风险必须认真研究对策,任何承包商都不能忽视合同风险防范。

1.研究招标文件,确定是否投标

投标之前,承包商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发包人意图和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总体检查,包括文件的完备性,工程招标的法律条件,然后分三部分进行全面分析:

①招标条件分析。分析的对象是投标人须知,通过分析不仅掌握招标过程和各项要求,对投标报价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而且要了解投标风险。

②工程技术文件分析。即详细勘察现场,进行图纸会审,工程量复核,图纸和规范中的问题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材料、设备的分析,作实施方案,进行询价。

③合同文本分析。分析的对象是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重点分析合同范围、类型、合同工期、质量、支付方式、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合同条款。

仔细研究和分析招标文件后,认真分析自身的情况: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量、资金状况、同类工程经验、现有的在施工程数量等。调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状况,系统调查该工程投资主体及资金到位率等诸多方面情况,明确参加投标的目的,然后分析中标可能性的影响因素,根据本单位施工经验及人员、设备、资金、战略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投标。

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投标报价的竞争异常激烈,承包商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经营状况不饱满的情况,选择投标与否的余地很小。一般情况下,只要接到业主的投标邀请,承包商都积极响应参加投标。这主要是基于四种考虑:第一,参加投标项目多,自然中标机会也多;第二,经常参加投标,在公众面前出现的机会也多,起到了广告宣传的作用;第三,通过参加投标,积累经验,掌握市场行情,收集信息,了解竞争对手的惯用策略;第四,承包商拒绝业主的投标邀请,有可能破坏信誉度,从而失去收到投标邀请的机会。

2.认真编制投标书

承包商要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做出响应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履约的风险。投标书中尤其注意施工工期的承诺要切合实际。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是人们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提出的三大基本要求。缩短施工工期可以降低施工企业经常性的实际支出,从而降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但合同一经签订,施工企业就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有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施工生产,给履约带来种种困难。若不能按期完成,就要受到违约处罚,影响施工企业的信誉,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编制标书时,不要为了中标而编标,不顾工程中标后的投入代价有多大,任意承诺提前工期,给今后施工生产保工期造成压力。致使企业为了确保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不计成本保工期,扩大了成本的开支,使本该盈利的工程变成亏损项目。对多数工程来说,合同中一般规定对提前完工工程项目,有奖励,若能提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不但节约了投入,而且还能得到甲方的奖励,取得名利双收的功效。

3.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越来越被当事人所重视。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承包商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4.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任明确、平衡,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比较公正合理。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究,逐条推敲。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要特别注意合同用语的严密性,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例如:一方面是具体开工条件方面的约定。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另一方面是合同价款的约定。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如建筑规模扩大,装饰水平提高,主要材料价格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因素,不包括在风险范围内,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注明: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约定方法可采用系数法,即以合同价款为基础,确定一个百分比率,作为计算风险费用的方法。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如将风险费用定为若干万元;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办法。如遇设计有重大变更,采用原合同造价的计算方法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变动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时,采用超过部分按实调整方法等。通过合同谈判,使发包方和承包方清楚地认识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对工程风险通过合同条款在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5.建立信用担保制度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包人和承包商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建立信用担保制度时必须遵循对等原则,即发包人和承包商必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担保,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自己不提供信用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担保。

6.通过购买工程保险转移风险

工程保险是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发包人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作出审查和批准。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等。承包商应充分了解这些保险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

7.承包商可以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嫁风险。或建立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风险等。

综上所述,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风险,就一定要熟悉和掌握工程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把标书做到最优,合同报价最合理:加强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要素市场的价格动态:在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和分析工程风险:推行索赔制度: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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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

1、对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和重视不够。由于过去的经济体制等问题,建筑企业较少的受到合同管理上的损失,但由于市场的变化已经逐渐与国际接轨,过去的很多不被重视的隐患已经显现出来。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对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的价值以及作用目前在从宏观上已经有足够的认识,但在微观的管理过程之中,仍是习惯于按照经验来管理,并不愿意依据工程的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进行管理,往往在发生合同风险的纠纷“疾重难返”之时才做事后的补救。在建筑企业之中,虽然都会设有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专门部门,但是工程项目经理部却大多是分布在不同的业务部门,这样的结果就造成两层管理相互脱节,合同的管理人员执行的意识也会较为薄弱,最后造成损失。

2、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评估管理制度不健全。共有三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合同风险对策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合同风险识别的制度也不健全,最后则是评审的制度不健全。造成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很多,而最主要的是由于多年以来的体制原因以及没有专业的人才,以及重视程度不够所造成的。过去的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一直是空白项目,体制造成了管理的滞后,当出现问题时,则也做不到反应迅速,因而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如一般的建筑企业需要评审的合同数量比较大、种类也较为繁多、留给审核的时间又相对紧张,一个年完成的产值在20个亿的建筑企业,一般涉及到的合同多达几百份,有些合同风险审核仓促,仅仅是为了走个形式。

3、对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签订审查把关不严问题,目前正在我国的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中显现出来。合同审查的程序不够严谨,以及合同审查的手段都比较落后,对于我国的多数建筑企业来说,除运用书面、邮递、邮件传递等手段进行合同审查外,并未设置更为先进的审查措施。这与信息化发展的形势不相称,造成了合同的审查效率低下,影响了合同审查的覆盖面。在合同中,虽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当事人也是应当的熟知合同所约定的信息内容的,但是在合同的签订之前,由于所处的地位优劣势差异明显,或者是时间的紧迫等一些原因,造成了对双方对于合同的知情权不对称,导致了形成的合同风险承担不够平衡。

4、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风险的因素控制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建筑企业的实际的工作行为是脱离了合同的约定的,完全凭借经验做事,不考虑合同所签订的内容;在项目工程中,忽视了工程合同风险,例如建筑企业所涉及的工程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健全;由于在建筑企业,合同变更是较为常见的,由于合同管理人员的动态管理能力不高,对变更的记录、收集等工作都不能实施良性的管理等上述因素都会给企业造成风险损失。

二、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

1、高层管理人员要提高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重要性认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业务培训。可以组织高层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执行意识,使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程合同风险防范知识普遍得到增强。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使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重视建筑企业工程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必须认真的订立和严格的履行,要自觉的规范合同制定、自觉的履行合同。

2、建立并且完善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评估制度。.要建立和健全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识别制度。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制度,是建筑的企业按照自己所涉及的工程合同的相关内容,组织各个合同的管理人员来发现工程合同的运行过程当中所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来源的识别制度。这个制度根据建筑的企业内外部所发生的环境变化,来不断的完善风险识别的制度。可以说基本的风险识别制度应包括着合同的主体风险识别以及合同的内容的风险识别两个部分,前者的主要职能是识别主体是否适合,资质能够满足合同的需要,否则会承担比较大的风险以及损失,后者的主要职能则是识别合同是否具有完备、公平性和条款的关联性。

3、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合同的风险管理对策制度。建筑的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制度,是建立在合同风险的识别和评审的基础之上的,工程的合同风险进行控制的制度,包含了很多的对策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制度、建设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的风险管理对策制度、建设工程专业分包的合同风险管理的对策制度、建设工程设备物资购销合同风险管理对策制度和建设工程设备器材租赁合同风险管理对策制度等。作为建筑企业来说,要规避风险就必须建立并完善上述的制度,形成一个稳定的系统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策体系。

4、必须严格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和审查的工作。要进行审查则需要采取两级会审的制度。两级会审制指的是建筑的企业自己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的本级按照次序对工程的项目经理部的工程各个方面合同进行在签订前的严格审核的制度。可以通过和信息化开发的一些公司来合作,建立一种符合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流程的网上审批以及管理的平台(OA系统可以做到一些延伸的工作),这样做的目的是最大化的提高合同的审查速度,同时激发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5、合同的审批和审查工作的关键点是要进行关联的合同主体尽可能多的充分的沟通。在合同的签订之前要充分的进行沟通与协调,对合同的条款中的风险因素能够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进行充分的理解,对双方的资信手续则要进行认真的核查,做到沟通在前,共同来遵守,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提升合作双方对于彼此的信任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的掣肘,有利于减少建筑企业工程的合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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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合同主体风险

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来说,其法律的具体要求有着明显的差异,通常情况下,企业都是要具备相应行业的营业执照的。而对于房地产、建筑施工以及药品等特殊的行业来说,在其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审批证书和资质证书,以保证企业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理合法的。一个企业的主体是必须要参与到合同当中去的,这样才能保证合同中的条件是有效的,同时也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1.2 合同内容风险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都是由合同条款以及附属文件这两部分组成的,而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了以下的内容:合同当事人的住所、质量、名称、数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方式、地点以及违约的责任等,而附属文件则主要包括依据合同双方约定所形成的图纸和文字等资料。所以,我们必须保证合同内容是足够完整的,否则合同双方就可能出现分歧,从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另外,合同的条款之间也应是彼此一致的,否则由于认知的不同,合同双方就会出现争议,也会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的履行。

1.3 合同程序风险

对于某些类型的合同来说,有着十分严格的审批程序,如果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时是在未经批准的条件下,那么就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的。举例来说,建筑施工行业的合同应在办理了规划审批同时获得了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生效,而中外合资企业的合同也应在主管部门审批合格后才可生效,否则合同就应是无效的并且应立即被撤销,而要想保证这部分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就应补齐相应的手续。

1.4 合同履行风险

确定了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后,双方当事人就应依据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而在履行的过程中,难免是要出现问题的,必要时还必须对合同进行修改和变更。修改和变更合同时应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否则是不可以随意的修改或是变更合同条款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从而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

2 企业合同存在风险的原因

2.1 企业对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的合同制度大概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逐步的发展并完善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部分的企业都认识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却还是存在着轻视合同管理,而只重视合同文本的问题,对合同可能出现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也没有采取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办法,也就无法发挥出合同的真正作用。

2.2 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不同规模的企业,其在人员能力、发展理念、经营范围以及管理水平上都是有着高低之分的,所以,其合同管理的水平肯定也是参差不齐的。普遍的情况都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其管理水平较高,并且人员的综合素质也要高些,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管理水平都是较低的。从实际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对于专业的负责合同管理的人才还是十分缺乏的,他们自身的合同管理的技术水平以及实践经验都不高,就不能有效的管理合同中的各类风险。

2.3 管理手段落后,并且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也不健全

我国的企业在管理合同风险的过程中,普遍采用的都是静态管理的方法,并不能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的管理手段,所以,也没有取得理想的管理效果。而实际上企业合同的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作,因此,我们就应建立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但实际的情况却是,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并且也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3 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对策

3.1 事前风险管理

(1)合同策划。这部分内容就是指企业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实际特点,罗列出合同中的关键事项和主要条款,并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从而选择一个最优的方案,一般情况下,在策划合同时,我们应首先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如重要条件的确定、各个条款之间的一致性以及合同的形式等问题。(2)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企业要签订多个彼此有一定联系的合同的情况,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它们之间的相容性和一致性有足够的了解,从而避免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保证每一个合同的顺利完成。

3.2 事中风险管理

(1)企业应专门设立一个管理合同的岗位,这个岗位的职责就是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其主要负责的内容有:及时的分析并且确定合同中的风险重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及时的编制会议纪要以及信函等书面资料;准确的发现合同中的纰漏以及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为确保合同顺利、有序的履行完成,还应做好与合同各相关方的协调和沟通工作;(2)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为了确保合同管理人员所采取的管理行为都是有章可依、有迹可循的,那么我们就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了合同中存在问题的请示程序、批准的程序、文件的审批程序、文件的签字程序以及合同的变更程序等;(3)合理的利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力。在签订了合同后,企业就应充分的利用合同所赋予企业的权力,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进行全程的参与和监督和检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同时也有效的控制了合同履行的质量、进度和成本。

3.3 事后风险管理

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同样也要对合同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1)妥善的保管合同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成后,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应立即将合同及其相关资料收集完全,并且将其妥善的保管起来。在法律上这些资料就是重要的依据,在发生法律纠纷时,其能够降低企业所产生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行使索赔权。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并没有行使索赔权,那么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就应行使索赔权,并且应时刻关注索赔的进展,出现问题时可采取法律手段;(3)对合同进行总结评价。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的对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为以后的工程项目提供宝贵的管理经验。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提高合同风险的管理水平。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企业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合同存在风险的原因以及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对策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合同既是保障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是企业对外开展各项活动的纽带,由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管理人员多、机构多以及管理时间长等特点,也导致了其风险是很大的。因此,我们应充分的分析合同风险的种类以及导致合同出现风险的原因,从而从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三个阶段分别制定出有效的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对策,做好对企业合同的风险管理工作,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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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介

合同管理指企业为了实现或者达到自己的一些目的,比如说经济目的,进而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双方合同的签订和应用进行合理的管理。作为相对企业重要内容,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与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成功与否。为了保证公司的核心利益(经济利益),同时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可以按预期进行,我们应该给予合同管理工作足够的重视[1]。

当前工程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都比较低,特别是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如果不能合理的解决这些问题,它将阻碍公司的健康发展,甚至给公司带来风险和灾难。所以对于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加强重视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理念,提高工程项目抗风险的能力,此外,还应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可以顺利的完成,与此同时,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2、风险的概念

对于风险具体的概念,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说法,1992年,美国曾这样定义项目风险,它是在事件进行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不确定事件发后并给整个工作带来的损失,或者不利影响[2],基本含义即基本损失的不确定性。此外,天津大学也对风险进行了定义,它于1995年将风险一分为二,狭义风险和广义风险。对于前者,就是指纯粹的风险,指在整工作过程中,不确定事件发生带来的损失,比如说经济损失或名誉影响等;对于广义风险,包含内容比较广泛,它指在特定的时间或者期间,在客观的情况下某种结果的发生与预期的差异程度,由于定义较为广泛,应用较多。从上述说法可以看出,狭义风险可以明确人们的具体工作。

3、风险的特征

①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所说的风险都是不好的结果,具有危险或带来损失。②风险不是发生了的,而是将要发生的,即在未来发生。③风险都是不确定的,当确定时,就不能称为风险了。④风险时时存在,不会以人的意愿而消失。⑤风险的存在主要取决于两个要素:未来环境状态和行动方案。⑥客观条改变化是造成风险的重要原因[3]。

4、工程项目合同风险

工程项目的构思、可行性研究和计划、目标设计都是建立在正常的、现实理想的技术、管理、状态和组织上的。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这些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在各个方面存在不确定性。这些变化可能会使最开始我们制定的实施计划,施工时间安排等等收到影响,以至于目标不可以实现。这些开始不可以确定的干扰因素,人们称为风险[4]。

1、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种类如下三类:

(1)由合同种类定义的风险。(2)合同缺陷导致的风险。(3)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由一方承担的风险。

2、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成因[5]:

(1)承包方主动或被动放弃自己的权力。(2)在合同谈判和签时,没有专业、高效的谈判人员。(3)缺少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4)对程序问题和时效问题不够重视。(5)不重视或者不擅长索赔工作。

5、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

1、合同风险管理的概念。在学习和研究合同风险之前,我们需要知道何为合同风险。通常情况下,工程项目合同风险是指施工单位为了降低不确定事件给企业经济利益带来的损失,进行的项目施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不确定事件的识别、评价等工作,以此实现降低风险的控制策略[6]。

2、工程项目合同风险识别方法。合同风险的具体识别方法有很多种,我们可以通过利用现有的资料数据等对施工中的工程进行风险识别;可以利用经验对现在的工程进行风险识别;可以采用专家访谈或问卷的形式,对项目风险进行识别。然而在具体的风险识别过程中,我们仅有思路还不够,我们还需要制定具体的风险识别方法或者策略,如目前应用较多的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情景分析法及面谈法等等[7]。

3、工程项目风险的应对策略。总结目前流行的风险识别策略,主要有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自留、风险缓解和利用等几种。

(1)风险回避指主动放弃一些工程项目或者改变内一些工程内容,比如说工程量、单价、范围等,以此来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2)风险转移是将风险产生的损失转移给第三方,这种方式是没有根本上消除风险。风险转移方式很多,主要有出售给第三方、工程进行分包、采用工程保险与工程担保等形式。(3)风险缓解可以降低风险,故通常也称作风险减轻,它将工程项目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利用某种手段降低,并将风险发生后带来的损失降低,以致可以接受,它是一种积极的方法。存在风险发生的概率以及风险发生后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降低到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风险缓解措施是一种积极地风险处理手段[8]。(4)风险自留(也称风险接受)是企业把某些风险留给自己,由于不可避免且找不到有效的避险措施,或者可以找到,但是得不偿失,还可能是企业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好,有足够的经验,故不会非常恐惧,以风险来锻炼或者考核自己的应对风险能力。(5)风险利用是企业为实现经济利益,利用风险实现某种目的,比如经济目的等等。由于风险不确定,故风险带来的不一定是损失,还可能是利益,所以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可以将风险化为机会,给公司增加经济水平[9]。

6、结论

本文从风险的基本概念着手,介绍了风险的特征,以此引出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定义,说明了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三种类型,即:由合同种类所定义的风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应由一方承担的风险、合同缺陷导致的风险,同时介绍了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特点。阐明了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概念并说明了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作用。分析说明了当前比较流行的合同风险识别方法,如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及情景分析法等,最后,鉴于合同风险的特点,介绍了目前比较多用的风险应对策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西安石油大学经管学院)

参考文献

[1] 尹贻林,何红锋.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 万成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6:91~103

[3] 姜兴国,张尚编著.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26~34

[4] 白均生.承包商施工合同风险及其防范[J].建筑经济.2011,(11):11~13

[5] 姜荣,建筑工程合同策划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J].价值工程 2004,(02):19-20

[6] 林国学.项目投标及合同的风险管理[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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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合同

现在我国也在逐渐和国际接轨,采取合理的低价中标方法进行评标,不设置标底,评委按照最低的报价开始评,从低朝着高走,并依据项目实况进行分析论证,方案、技术、报价合理者才能够中标,如果报价过高根本不考虑,通过这种模式来促使建筑市场顺利发展。虽然想和国际接轨,可是从我国现状来看招投标并不规范,各个方面的管理还存在问题,如果一味采用这种招投标方式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其在实际运用中并没有充分论证与分析最低标价的组成以及施工设计考察,必定会有所遗漏,让一些存在漏洞的标书中标,极难确保承包商的合理利润。

3.不平等、不规范的合同依然存在

事实上,施工合同具有法律特征,一旦签订之后双方就必定具备民事行为,这就要求合同要具备科学性、完整性以及严密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承包商及业主都没有高度重视,很多施工合同的内容几乎都是格式化,没有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某些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争议。例如某公司承建了一个桩基工程,地勘报告没有说明地下有原来的基础,导致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断桩,承包人认为这应该是勘察单位的责任,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不公平的条款,一切断桩由施工方承担,发包人认为应按照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合同的不规范、不严谨,致使合同双方最终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4.合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中的新条款也层出不穷,施工合同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承发包双方不重视合同管理,不严格履行合同条约,必然给双方造成严重的损失。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有一些承包商不重视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履行情况,导致资金紧张,工程材料质量无法保证,偷工减料现象严重,从而无法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如果因为业主原因造成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利润索赔等等,承包商不严格履行合同,不采取有效索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种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相当严重的。

二、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从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可知,现在许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就需要结合实况来采取合理的改进措施。

1.做好签订施工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谈判之前要求合同管理部门成立专职小组仔细审阅,彻底对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以及合同中各种条款做全面了解,主要涉及的内容包含施工图纸、立项文件、土地规划以及建设许可证等等,各种必须具备的手续是否到位,从各种渠道对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尤其是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在投标之前要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彻底掌握和分析业主的意图与要求,并且深入现场进行勘察、审查图纸及分析合同条款等,降低签订合同之后的风险。

2.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各项条款必须要编制严谨,用词准确,杜绝使用迷糊的字眼,防止出现合同歧义。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建设完,施工期间的施工材料价格及人工费上涨现象必定会造成风险,所以在施工合同中承发包双方要根据内容作出必要的约定,依据实况提出合理分摊的比例。

3.认真做好合同交底,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承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向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组织大家学习合同,使各管理人员对合同有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合同风险贯穿整个建设过程,涉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承包人应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班子,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及时主动反馈信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管理。

4.约定好违约责任,各负其责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发包人迟延付款、迟延验收和结算等;承包人迟延完工、迟延交付、其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发承包双方的违约行为往往相互交错,互为抗辩。对此,要分别作出认定和处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强化合同规范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5.加强防范措施,处理好出现的风险事件

尽管对施工合同做好各种防范措施,但是也不能够完全避免发生风险,因此就必须要及时处理风险事件,通过有效措施控制化解风险,降低风险所造成的各种影响。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自留。要提升执行合同的力度,任何一方都不能够私自更改合同,如果确实要更改,必须要各个合作方的主管人员在场,共同商议沟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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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合同风险识别出的风险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将直接影响工程的经济效益:因化工项目工程规模较大,合同成本高,合同风险很容易对经济效益造成影响。按照相关统计数据,正常化工工程,合同管理的效能对经济效益的影响差别可占到工程造价的25%。[1]

2.化工项目的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2.1做好招投标管理

2.1.1工程清单编写:在实际编制过程中应逐级对项目进行分解,如可依照项目功能将化工项目划分为各类车间,在各级车间以下按照仪表、设备、绝热、管道、防腐、建筑、电气等专业制作工作包,利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尽可能将项目细化,直至项目工作完整定义;应依据工程技术对项目量清单进行编写,如工程管道的安装过程包含除锈、脱脂、刷油、防腐;系统清理及吹扫;套管加工及安装;绝热层与保护层安装;压力试验等工艺,只有做好工艺特征与项目特征的描述,才能确保工程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1.2公开招投标:为尽可能回避较大风险,应选用公开招标方式,且在招标时应加强资格预审。依照公开招标控制程序进行工作,可有效防控产生较大风险;做好资格预审,可防止出现投标人弄虚作假、违章承接工程项目的行为,利于项目投资市场环境净化及保护。

2.1.3项目评标决策:评标方法的科学性是保证选标过程公平有效的基本前提。在化工项目评标过程中,应重点分析承包商报价是否在“企业个别成本价”以下,清除恶意竞争投标者,加强项目评标决策的优化,以规避不良项目风险。依据化工项目类型,建议可选用具有多指标评析的TOPSIS法实施评标。

2.2恰当分担风险

2.2.1选用科学合同形式:化工项目合同风险性较高,合同风险的规避就是将合同进行中的不确定性尽量在承包商与业主间进行科学恰当划分,依照“谁能最大程度防范风险就由谁来承担风险”的原理实施风险分担。相对于承包商而言,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风险是依次降低的,而相对于业主则相反。所以在合同类型确定时应依照工程实际状况进行确定。另外依据化工项目类型合理采用计价式合同方式可明显减小工程合同风险。

2.2.2实施合同担保:①承包商履约担保,在该担保中可选用加入承包商的同业担保方式,也就是由综合指标高的承包商为项目提供担保,或采用担保公司担保书、银行保函的方式;②投标担保,该担保可选用担保公司担保书、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的方式。③业主支付担保,该担保是指确保业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款对业务进行支付,其由担保人为业务向承包商担保。

2.2.3完善合同过程控制及流程控制项目合同风险控制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跟踪监测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质量、成本、进度及安全风险动态,做好与合同的对比分析,并适时提供控制方案,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完成;应尽量选用社会化监理公司作为项目合同履约监控单位,以降低合同执行中的质量缺陷、拖期问题。项目合同执行是各类项目管理目标的准则,应提高合同风险控制人员对各种目标的风险评估及监测水平,以减小合同履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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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识别

合同中风险识别的关键是发现风险事件,找出风险症状,应当借鉴历史经验,事后评价的经验,对以前多个合同履行情况的历史资料对识别目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具有特殊帮助,将综合性的风险分解为多层次的风险因素。大部分风险都可能会存在多个风险类别的识别特征,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去解剖风险,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常用的合同风险的识别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分解分析法

指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比较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合同风险可以根据来源分解为业主风险、技术风险、环境风险、资源风险及外部风险,具体方法这里不再展开。

2、流程图法

将项目按空间或时间顺序以若干个模块形式组成一个流程图,每一个模块中都标出各种潜在的风险,从而给风险管理者一个清晰具体的印象。该种方法强调根据不同的流程,对每一阶段和环节,逐个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从中发现潜在风险的威胁,分析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对合同履行过程造成的影响。

《合同发包管理程序》采购流程图1:

3、专家调查法

就是依靠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对风险进行识别。

风险的识别方法还不止上述这些,就因使用较频繁的方法进行说明。风险识别要多种方法并用,将风险因素层层剖析,尽可能深入到最基本的风险单元,以明确风险的根本来源。

比如,昌江核电站MX子项汽轮发电机厂房,关于发电机定子吊装方式在合同技术标中,其引入、就位是利用吊装机具液压顶升系统(包括液压顶升塔、液压提升装置、轨道、吊装梁等)在汽机房4/A-6/A轴之间、11号轴线山墙外,对应发电机定子中心轴线上安装专用吊装架,然后在吊装架上铺设专用轨道顶升、平移到基础就位的方式。

因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采取液压顶升方式安装风险过大,在操作过程中可行性分析。在2012年3月《施工组织总设计》专家评审会上经专家确定,发电机定子吊装采用两台行车的双小车并车后吊装就位,四只行车主钩下挂两根吊装梁,吊装梁与定子吊耳相连进行定子的引入、移位的方式。此方案的实施远优越于液压顶升系统的安装方式,降低了合同实施中的安装风险。

二、风险分类

1、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

在工程建设中,业主是指项目的所有者。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包括:业主利用其管理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业主违约、随便变更、错误行为和指令、非程序的干预工程;业主不能完成合同责任,如管理思路不当、不及时交付场地,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等等。所有的这些都有可能给施工单位带来风险,造成工期拖延和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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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管理电力物资的采买合同

合同管理内容包括对合同的定义、更改、审査、实施、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管理行为。合同管理必须由合同当事人结合企业内部制度和合同要求进行实施。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则是电力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所实施的管理行为。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循电力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当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日常管理工作。

2电力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管理风险

2.1电力物资采购风险当下市场经济中的电力物资采购存在一定风险,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采购中存在汁划风险:采购计划是对整体采购方案的统筹安排,计划不得当可能导致采购中对物价、货物规格、数量、名称和交货期限等要求存在偏差。

2)采购中存在价格风险:由于投标环境是由供货商操纵,所以常出现互相勾搭投标,蓄意哄抬价格,导致企业采购蒙受不必要损失。

3)采购中存在质量风险:采购质量问题是所有物资采购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个别供货商可能会出现不按招标条件和要求进行供货,导致采购的物资在质量方面无法达到企业采购要求。

4)采购中存在验收风险:在电力物资的采购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两个环节就是交付与验收。只有满足物资交付要求,并实施严格验收,才能保证采购的物资负荷企业生产需要。

5)采购中存在意外风险:天灾或者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常常导致意外发生,采购中需要考虑意外风险问题”。

6)采购中存在责任风险:电力物资采购过程中采购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杜绝假公济私或者非法谋取私利等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2.2电力物资采购契约风险

1)合同文本的选择:电力企业对常规合同的制定,必须建立规范、标准的合同文本,在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合同完成招标和采购合同的签订,主要条款不擅自变更。

2)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授权代表:一般来讲,电力物资的采购环节需要从招标、合同签订、交付验收等方面全程对合同进行管理。该过程中涉及人员较广,而其中部分人员虽经办部分事项,但可能不涉及所在单位的法定人代表授权,或者授权范围大过经办事项内容。可能造成权限风险问题和风险问题。

3)签订合同过程中涉及印章问题:各个企业的印章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和统一,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各类印章起到不同作用,代表不同规则。比如合同签订中常用到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等。

4)签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问题:违约责任的制定是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规范,制定过于宽松或者严格对合同双方来讲都存在利弊,可能会被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判定无效,不利于企业维护利益工作展开。

5)合同签订中欺诈警觉问题:签订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内容,防止合同欺诈现象发生,合同欺诈很难同正常合同纠纷区别。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一人持多公司资格“围标”,利用虚假合同主体身份完成合同的签订,然后在接到预付款后潜逃、空壳公司等。

3强化物资采购控制合同风险的内控方案

1)提升采购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意识,采购各级管理者需要特别重视合同管理问题,支持对合同签订过程中风险的管理控制。

2)综合提升合同承办人及涉及的管理人员在采购过程中的业务能力和素养,合同管理选用责任心较强的部门人员,提升管理人员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管控能力,确保合同签汀、管理符合企业管理内控规定,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对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赋予一定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有效制约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招标、签订、实施、交付、结算等过程中存在的不良行为。

4)内部审计控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发现薄弱制动点、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措施,并随机抽检以及设备监造等。对已经形成的问题进行补救方案。

5)风险规避。在电力物资采购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存在较大的风险,且风险损失程度严重时,应当主动规避风险,放弃合同的签订。

6)风险转移。在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预测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以对风险进行转移,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部分进行保险投保'

7)风险承担。风险发生时,根据以往风险的损失情况,预先做好损失准备金的备用,发生风险损失后作为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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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一、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的特点

1、主体的多样性

房地产项目按照开发进程,通常要签订的合同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作开发合同、项目贷款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咨询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等。因此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与不同的主体进行合同谈判与商洽。

2、条款的专业性

房地产开发通过专业化运作,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因此项目开发中涉及的多数合同均有通用(固定)条款或直接体现为格式合同。专业化的合同条款既有利于减少分歧,提高合同谈判效率,又有利于事后达成共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起到化解矛盾的作用。

3、期限的长期性

房地产开发具有较长的周期,通常项目合同的履行时间跨度较长,甚至涵盖整个项目开发周期,如合作开发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4、履行的复杂性

受市场变化、政策调控、法律法规出台或修订、项目所处位置规划或地理条件变化等的影响,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种种突发状况,除了根据合同条款来协商解决,由于房地产项目合同通常标的额都较大,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各方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往往可能展开尖锐的谈判,或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增加了合同履行的难度。

二、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存在的风险

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复杂性,房地产项目合同自身的特性,使房地产项目合同可能面临下述风险。

1、履约风险

(1)合同主体履约能力风险。合同主体的履约能力是合同的目的能否顺利实现的保证。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较长,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合同主体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履约能力下降或履约不能,如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出现问题、施工单位受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影响等。(2)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是合同主体对某些事项经过协商确定的约定,因此,在合同谈判或签订过程中,合同各方可能出现一些基于信任或妥协让步的条款,对日后合同的顺利履行可能产生不确定性。此外,在合同金额、结算依据、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安全等对项目成本影响大的方面,如果在细节上没有注意予以明确,将会存在很大的合同履行隐患。(3)补救措施不当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必须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如果未能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导致证据不足或诉讼时效过期等,可能产生败诉的风险。

2、政策风险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受国家政策影响明显,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房地产项目合同的签订虽然也遵循市场经济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但是,如果遇到新的政策出台或者城市规划的调整,容易出现因形势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

3、市场风险

房地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价格的波动和商品供需的变化对房地产的作用直接且巨大,必然会对项目的成本控制、经营效益甚至企业的发展前景产生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合同条款的设定往往无法回避。

4、企业管理风险

由于高层领导不重视、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缺失、存在漏洞或未及时修订、重要管理

人员或合同执行人员流动、对合同的监督没有及时到位等使项目合同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构建有效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既然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合同风险是必然存在的,那么,如何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成为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的出发点。从项目管理的角度而言,构建有效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项目合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1、制度管理

健全的制度能够使企业在规范化管理中有据可依,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完备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是其重要内容。项目合同管理的制度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主要涉及:合同信息收集与传递、合同审批流程与权限、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监督与检查、合同后评价、合同印章管理、合同档案管理等。

2、流程管理

(1)权限管理。合同的审批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合同的管理流程,要求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对构成项目成本的全部合同进行分类管理,如投资与土地类合同、设计类合同、工程类合同、营销包装类合同、财务类合同、顾问咨询类合同等,并按不同合同的性质、标的额或重要性进行分级审批,通常的流程是主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领导,必要时还要由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法务部门进行会签。合同的审批必须遵循严格的权限原则,绝对不允许签订超越权限的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倒签合同。(2)合同谈判和签订管理。一是合同主体管理。必须严格审核合同主体的签约资格、资质、信誉度、经济状况等,是否为独立法人或持有相关授权书,特别是非本地的企业要注意了解其资信情况,是否存在不良记录等,如采用招标形式再进行合同谈判的,招标时要严格设定准入门槛,对相关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合同条款管理。尽量争取由本企业拟定合同文本。一般合同文本由主办部门拟稿,重要合同由主办部门会同法务部门共同拟稿,并请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如企业已形成格式文本,应尽量采用格式文本。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合同类型、合同的主体名称、合同目标(包括质量标准、时间节点、价格、安全等目标)、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违约责任等。从合同的谈判阶段就要开始有意识地研究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严格审查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对其合法性要尽量提请专业人员进行法律审核,避免因条款违法而导致合同无效。与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及谈判备忘录等要注意审查与合同文本之间是否存在冲突之处,明确合同解释的优先顺序,同时,该部分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要一并管理存档。三是合同用章管理。合同章要由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在批准范围内用印并进行登记。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后方可对外签订,非经授权,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人签署的合同上用章。(3)合同履行和监督管理。本阶段的管理主要围绕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是全面的、动态的管理。一是合同一旦生效,主办部门就要及时进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合同主办部门要将合同目标分解到本部门相关人员及相关部门,保证合同信息在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有效流动,形成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如财务部门对资金流和结算尾款的控制,成本部门对价格变动的控制等,从而使合同的执行风险通过层层把关得到有效控制。对外,合同主办部门要及时将合同的相关信息披露给相关配合单位,如监理公司等。二是合同执行部门要严格根据合同条款来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各种文件往来要注意有效签收并妥善保管好原件,同时,做好各项记录,如施工中的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支付凭证等,保管好各种相关证据,减少将来处理合同纠纷的可能成本。在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要注意索赔等的诉讼时效。三是对政策变化、法律法规调整、市场动向、合同主体的经营情况等要时刻保持关注,预防各种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对可能出现毁约或违约的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行使抗辩权、撤销权、代位权等,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发生变化,要及时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取得对方谅解,避免违约风险。对合同条款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要本着审慎的态度,严格按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审批流程进行,杜绝随意变更合同条款的现象。四是建立合同台账。通过系统软件对合同进行管理,内容包括:合同摘要表、合同文本管理、合同执行情况记录、合同台账管理、合同汇总报表、纸质合同的受控发放和管理、电子合同的共享和查询的管理等,通过系统的管理,追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合同的动态及潜在风险,系统地对整个项目所涉及的合同进行全面、动态的成本控制和管理。五是合同履行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的责任大小,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风险评级,为以后的合同签订积累相关资料。(4)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是确立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础文件,在“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框架下,充分有效的证据是赢得诉讼、解决争议的关键所在,完整齐备的合同档案将是解决纠纷的有力证据,因此,合同档案的管理对项目开发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合同文件的保管应遵循及时归档、科学分类、完整保管的原则。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各种有效的会议纪要、合同审批表等,应由专人编号保管,各相关部门应保管相关复印件。

四、人员管理

项目合同的管理最终要落实到相关人员的责任上。因此,要加强对员工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的培训。

第一,房地产企业由于所处行业专业性较强,一般较注重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很多,因此要加强对员工的合同风险意识教育,特别是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必须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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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来源阶段

1.项目策划阶段(在实际操作中,策划和投标工作是交叉进行的,但是为了保证结构清晰及行文方便,在此就拆分开来分别叙述)。在企业做出参加项目投标的决定后,就进入了项目策划阶段。这个阶段需要识别的风险主要有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自然风险和业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工程项目所在国所处的政治背景可能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政局变动、国际关系紧张、政策变化、政府腐败等。经济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主要有通货膨胀、外汇风险、利率、税率风险等。社会风险主要涉及到社会治安、社会习俗与文化差异等。自然风险主要包括自然条件、气候条件、工程现场条件等。业主风险,对承包商来说业主拖欠工程款是其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另外随意变更、赶工指令而拒绝补偿等违约行为也很常见。

可以考虑使用的风险管理方法有:(1)保险。工程保险可以将风险的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的费用。国外工程保险的险种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保险也有具体的规定,但有很多与工程有关的保险并没有真正开展。目前中国适用于工程保险的险种有: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等。(2)担保。担保是实现风险转移的一种方式,它可以将风险转移给担保人。目前常见的担保形式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支付担保等。(3)与其他企业合作。任何一个承包商都不可能独立完成全部工程,不仅是能力所限,还由于这样做也不经济。在投标方投标前,他就必须考虑与其他承包商的合作以及合作方式,以便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管理和财务上的优势,并共担风险。通常的合作形式有工程承包联合体形式和工程分包两种形式。

2.项目投标阶段,在投标方在取得招标文件后,要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吃透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文本,研究投标策略。本阶段除了要对前文所述风险继续跟踪管理之外,还需要注意的风险主要有:(1)项目定义不准确。在EPC项目招标阶段,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给出一些基础数据和要求可能不准确,甚至是错误的,有的基础数据和要求有遗漏现象或者相互之间不一致,这种情况一方面容易在日后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争端。另一方面业主一般在合同中都规定自己对招标文件中的错误、遗漏等的免责,相应的这种情况则形成了承包商的潜在风险 [1] 。(2)合同文本缺陷。在本阶段管理人员要仔细研读合同文本,识别合同中的风险。如果发现任何不严谨、措辞不当或有歧义的情况,立即向发包方发函要求澄清,并且将澄清的结果记录、存档,从而减少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造成的合同混乱导致的损失。

3.合同洽商阶段。在合同洽商阶段,承包商对项目的全貌已基本有所了解,在此阶段,承包商应在项目、策划阶段和投标阶段对风险识别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价,了解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通过风险分析,判断出发生的概率和对承包商可能产生的影响,制定出风险清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商务谈判策略。以期在合同执行阶段,消灭或减少一些风险因素,促使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这个阶段需要注意的风险主要有工程范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罚款、税收条款、业主责任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等。(1)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技术性比较强,必须首先审核招标文件是否规定了明确的工程范围,注意承包商的责任范围与业主的责任范围之间的明确界限划分。有的业主将一个完整的项目分段招标,此时应该特别注意本公司的工程范围与其他承包商的工程范围之间的界限划分和接口。(2)合同价款。EPC合同的合同价款通常是固定的封顶价款。关于合同价款,重点应审核以下两个方面:1)合同价款的构成和计价货币。此时应注意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及承包商和业主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分担办法。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有的项目签完合同后并不一定能够马上开工,原因是业主筹措项目资金尚需时间,这时就有必要规定一个调价条款。(3)支付方式。通常预付款应该不低于10%,质保金应该为5%或者不高于10%,里程碑付款(即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的分期划分及支付时间应该保证工程按进度用款,以免承包商垫资过多,否则既增加风险又增加利息负担。要防止业主将里程碑付款过度押后延付的倾向。还要注意,合同的生效或者开工令的生效,必须以承包商收到业主的全部预付款为前提,否则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极大。(4)罚款。关于罚款,应重点审核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罚款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二是费率的设置是否过高,是否重复计算。三是罚款是否规定了累计最高限额。(5)税收条款。对税收条款的审核应明确划分承包商承担项目所在国的哪些税收,业主承担项目所在国哪些税收。如有免税项目,则应明确免税项目的细节,并明确规定万一这些免税项目最终无法免税,承包商有权从业主那里得到等额的补偿。(6)业主责任条款。在审核业主责任条款时应注意:1)业主最大的责任是向承包商按时、足额付款。合同条款中应该争取对业主拖延付款规定罚息,并且对业主拖延付款造成的后果规定违约责任。2)注意规定业主按期完成其本身工程范围内工程的责任。(7)法律适用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1)法律适用条款通常均规定适用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如果发包方提出使用他国条款,则应据理力争,尽量争取使用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同时争取更多地适用国际惯例。2)避免在项目所在国或业主所在国仲裁,争取在第三国国际仲裁。

二、项目执行阶段

在项目执行阶段,要严格执行合同交底程序。在合同交底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向项目部全体成员介绍合同意图、合同关系、合同基本内容以及合同潜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内容,同时也要让交底对象提出问题、再分析、再交底。因此它不但可以进一步识别合同风险,完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更为重要的是它有利于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义务,提高项目部成员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合同风险就转变为项目风险。在此阶段,承包商需要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对合同风险进行动态管理,检查项目的实施是否按照施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进行。对技术、经济指标的发生值和预测值进行比较分析。寻找出现偏差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救,同时为以后的合同风险分析积累经验。在这个阶段除了继续关注上文所提及的风险外,还需要注意如下几种风险,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1)分包商风险。首先根据客户档案,对分包商和供货商的资信、履约能力、承担风险的能力等进行认真了解,如有可能还可以到分包商和供货商的银行和用户单位进行了解,尽量减少由于分包商选择不利而可能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2)现金流量管理。根据主合同的付款现金流量表,制订分包合同的现金流量表,并根据主合同的现金流量表的变化适时调整对分包商的付款现金流量,对分包商和供货商的付款应略晚于承包商从业主的收款,以便将由分包商或供货商的质量问题或工期拖延而导致业主不付款或迟付款及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及时转移给分包商。(3)合同文件管理。EPC工程总承包市场中承包商的风险越来越大,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如果没有有效的合同文件管理,承包商就会深失陷在错综复杂的合同中,暴露在风险之下。(4)索赔。有效利用索赔手段是避免和弥补承包商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减轻风险危害的重要策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合同,防止被索赔,同时提高索赔意识,根据合同积极寻找索赔机会,收集有力的索赔证据,提高索赔成功率。

三、项目收尾阶段

在项目收尾完成或者收尾期间,我们还要进行合同后评估,通过这样的一个过程,能够将项目来源阶段,项目执行阶段以及项目收尾阶段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总结出来,为以后工程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

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评估重点:(1)合同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的对比;(2)投标报价与实际工程价款的对比;(3)测定的成本目标与实际成本的对比;(4)以后签订类似合同的重点关注方面。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1)合同执行中风险应对能力的高低程度;(2)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没有出现特殊的,按照合同文件无法解决的事项,今后防止类似问题的措施。

项目风险具有客观性、偶然性、可变性,同时由于工程项目的环境变化、项目的实施遵循一定的规律,所以风险的发生和影响也有一定的规律性,是可以进行预测的。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本文所述方法积极主动的施行合同风险管理并不断积累经验,是能够有效提高EPC项目的风险应对能力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