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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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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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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城镇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载体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工业化,其中商品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动力,企业群体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专业化是农业产业化的标志,社会化服务是农业产业化的保证。农业产业化与传统农业区别是:它具有外部集聚效应,需要能源、交通、通信、金融、供水、供电、仓储、排污等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体系的支持,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发展。因此,小城镇是农业产业化的“摇篮”,农业产业化需要依托小城镇来发展。农村城镇化过程从两方面带动产业化:一是通过聚集经济效应,使得企业群体相对集中,降低交易费用,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进而促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二是随着人口在小城镇的集聚,人口规模扩大,对制造业和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需求数量增加,市场范围扩大,进而促使农业产业化(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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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龙头企业集群是核心。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激发龙头企业强大的带动能力是建设农业产业化集群的重要抓手。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植根于农业,发展于农村,贴近于农民,龙头企业的发展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进而影响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加工,把小农户和大市场连接起来。这样,不但农户从农产品附加值中获得了较高的收入,而且农产品的消费者也从中获得了实惠。

同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研发、抓推广,已成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进步的重要载体。据统计,全国有3000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了省级以上研发中心,近90%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企业占60%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转型升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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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组织路径;农业与市场经济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农业的发展在经济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并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的理论和实践获得创新性思考和研究,并促进我国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当前,社会各界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投入更多的关注目光。基于此,研究农业产业创新发展,在已有的发展形势上加入对创新路径和逻辑的思考,并重视企业家作为农业产业化组织的核心力量,建立长期有效的发展机制,实现我国农业产业的创新和长效发展。

1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概述

1.1传统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

传统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包括“公司-农户”和“公司-农户-大户”。“公司-农户”组织模式中,企业承担绝大多数的工作,而农户主要负责前期农副产品的生产和采摘[1]。公司为农副产品产销的顺利运行,会在前期给予农民较为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指导,并进行生产种源、维护生长药物等方面的支持。该农业生产化形式较原始的自产自销家庭小工坊形式有了较大的进步,被称为订单式农业或分包制农业[2]。这种形式下,公司与农户双方通过契约维持相互的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组织中最为传统的模式。“公司-农户-大户”的生产模式,加入了“大户”这一非直接接触的媒介,使模式发展更加流畅。这种组织形式下,农民依旧参与农副产品的种养。企业一方面为农户提供相关培训和服务,另一方面为大户提供生产粗加工原料和农产物的回收。其中,大户或合作社在中间起到联结作用,对农民与公司交易的进行约束和促进。值得注意的是,大户、农民间只有纯粹的交易时,媒介是大户;双方间既合作又服务时,合作社则承担中间媒介。

1.2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发展

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主要包括“公司-家庭农场”和“公司-社会组织-农户”两种模式[3]。其中,“公司-家庭农场”作为“公司-农场”的优化组织模式,从生产经营规模、新进设备运行两方面促进了传统农户生产的规模化发展,但两者间的相互关系仍为契约合作形式。“公司-社会组织-农户”组织形式的重心是农业龙头企业,包括农户、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实现各零散农户的有机结合,加上与企业的合作,构成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社会组织有效搭建农户与企业的交流桥梁,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新型运作模式。

2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路径与逻辑

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发展虽然跟着时代进步也在进行改进,但明显跟不上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需求。因此,产业化经营的内部精细化分工与要素融合和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化发展是目前实现创新发展的新路径和逻辑体现。首先,产业化经营的内部精细化分工与要素融合指经营链条中各经营主体的精细化分工。实现企业、中间组织与农户的分工细化和明确性展现。在生产环节中做精做细能进一步增加产品市场的竞争优势[4]。其中,对市场内部的精细化操作并不是目的,其目的是通过这些手段实现对产业经营组织的服务。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经营步骤的细化是基础,还要进行内部市场交易各相关要素的一体化整合。因此,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既要有精细化分工,还应谋求各要素间的融合。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是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路径与逻辑的另一有效途径。经济市场中,扩大生产规模、形成产业效益是收获产销规模效应、提升收益的关键,农业产业化经营也不例外。通常来说,产业规模化的发展和创新需要强大的技术和管理支撑。其中,先进的技术支持是产业发展的前提;而产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规模稳定的程度[5]。可见,只有强化技术创新、提升管理技巧、加强整合能力,才能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顺利推行。农业产业化组织的规模化发展意义在于降低产业内部成本的流动、促进重点要素充分发挥优势,从而降低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成本和生产过程中对外界环境的依赖,最终实现产业的平衡稳定发展。此外,关注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的探究中,应重视内部精细与外部规模扩大的辩证统一关系。对两者间的有效结合,能有效降低农业产业化生产成本,并促进其向着更深方向的进步。当前,农业产业化内部精细分工、外部规模扩大是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显著趋势,并不断扩大经营收益。总结归纳农业产业化长期发展的历程,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至关重要。在不同阶段,农业产业化呈现不同的发展趋势,但始终会跟随社会经济市场的发展便出现一定的发展特征和属性。因此,把握发展特点、关注发展状况,根据市场规律和情形做出相应反应,是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的路径与逻辑体现,也是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作者:魏群 单位:江苏省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参考文献

[1]蔡海龙.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及其创新路径[J].中国农村经济,2013,29(11):4-11.

[2]段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及其创新路径[J].现代经济信息,2015,3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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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产业发展的简介

农业产业发展主要是以市场为其发展导向,以经济效益为其发展中心,优化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要素,并建立规模化、企业化、区域化等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形式,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1]。农业产业化从本质上来讲是对传统的农业的改革,不仅是在技术上进行改造,还对其传统的农业产生模式进行了革新,使我国农业逐渐迈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农业产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与传统农业相比较还存在很多特点,如专业化、社会化、集约化等。这些农业产业的发展特点是当今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特点,也是其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

2农业产业发展对农民收入所产生的影响

2.1农业产业发展中各环节对农民收入所产生的影响

在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将会涉及到农业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在生产环节,各地区农民应当综合考虑自身的特点,并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其生产的主要目的进行农业生产与农作物的种植,以免出现重复种植的现象而影响到产业发展的多样化。此外,还可以利用先进的现代化技术确保所种植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具有较高的质量[2]。例如青稞的种植与生产,应当在该地区建立组织机构,鼓励农民能够参与到日常的生产种植当中,并邀请相关的技术人员对其种植技术进行培训与指导,从而为其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在销售环节,应当培养农民的市场意识,利用媒体进行农产品的宣传工作,以便吸引收购企业的注意,使企业能够来到生产基地进行农产品的收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该地农民的收入。

2.2农业产业发展中企业对农民收入所产生的影响

企业在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环节都会产生重要的作用,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也具有积极意义。企业规模的大小与为农民所增加的收入两者之间具有正比例关系,也就是说企业的规模越大,农民的收入也就越多。一般情况,农民的获利方式主要是在生产与销售2个环节获利,而企业则是在加工等环节获得利润[3]。企业是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核心力量,通过企业的不断发展与壮大,能够不断增加农民所获得的利润,提高农民的收入。与此同时,企业还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充分利用农民剩余劳动力为农民增收。

2.3农业产业的特色发展对农民收入所产生的影响

特色的农业产业结构能够对增加农业收入具有积极作用。在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时,应当形成以农业为主,牧业为辅的发展模式,并建设相应的农业生产设施,例如节水灌溉设备等。通过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避免在雨季时发生洪涝灾害,从而保障农业的顺利的生产。与此同时,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还应当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与产量,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

3结语

我国政府开始不断对农业进行改革,形成符合现代化农业的产业结构,使我国农业逐渐从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向现代化农业进行转变。农业模式和产业结构的变化都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我国各地农业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当地农业进行改革,并结合当地农业的特点形成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当地的优势,以此增加农民的收入。希望通过本文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所进行地分析,使其能够为增加我国农民收入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郭建.农业产业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来自河北省的证据[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4):28-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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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产业化内核剖析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这种经营模式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因而是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目标。但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路径不具有惟一性,目前,世界主要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有合作社模式、专业协会模式、企业集团模式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表征,集中体现出了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效率化的新特质。

现代农业试图走入自我良性发展的轨道,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因而改变农业活动中各种传统经营状况,强调市场的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实现其自身的自我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系列化生产当中增值,又在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当中实现价格的最优化。因而在政府的宏观调控的作用下,要建立完善的市场主体和竞争性的市场体系。这就要求我们运用专业化和社会分工的内在动力,顺应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内在要求,大力发展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连结个别资本、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者,连结农业生产与市场,用产业化实现农业现代化,从而推动农业优、高产和高效地根本性发展。

2.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困局

农业产业化是“十一五”期间,农业部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件全局性、方向性的主抓大事,“十一五”末,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约25万个,带动农户1.07亿户,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2100多元,分别比“十五”末增长84%、23%和59%。农业产业化新阶段的发展见证了农业综合实力的显著增强,基本实现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历史飞跃。产业化经营理念广泛引入,农业生产方式深刻转变。

但仍然不可忽视的是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农业等诸多新的农业发展概念涌入人们的视线,新的发展趋势必然体现出现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种种困局,如:农民农业产业化观念意识不足;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土地流转难;农业产业化链条窄而短,农产品深加工水平低,附加值不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小,辐射力弱,带动力差,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农业保险等相关政策支持滞后,产业化投入机制不够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观念尚未深入人心等。

此类发展困局虽因不同的地域差异体现出程度上或特征上的种种差异,但都或多或少以纷繁复杂的形式存在于现阶段各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进程当中,因而,尝试针对这些困境提出几点建设性的发展路径,对于超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瓶颈,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有着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3.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新路径探析

3.1提升龙头企业的拉动力,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是整个体系的主体部分。“强龙兴农”仍然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最强动力。应力争由松散型利益联结向紧密型利益联结转变,由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向龙头企业集群带动转变。大力发展链条农业,按照高起点、规模大、外向型、辐射强的原则组建龙头骨干企业,让其在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加工增值和综合服务方面具备强劲的功能。通过引龙头、借龙头、建龙头等措施大力发展以精深加工为重点的龙头企业。同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农资和购销等多种服务,让农户分享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利益,让农民真正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实惠。以引导龙头企业走外向型、精加工、大流通和专业化的路子,并注重对龙头集群企业的政策扶持等多方面的支持。抓住项目和品牌两个关键,在推进龙头企业集群化上实现新的突破。

3.2发挥示范园区的带动力,培育和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和基地建设 没有优势主导产业的农业发展是毫无特色和生机的发展,各地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看清优势,整合自身各方面的优势资源集中发展本地主导优势产业。这样既避免了主导产业结构单一的现象,又容易形成各地区的优势互补,并与市场需求呼应。因而,应有力地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发展高效、优质的农业。建立示范园区和主导产业商品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龙头企业的首要生产车间。让产品基地与龙头企业实现联动,用辐射带动规模发展,基本实现“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用示范园区搞连片开发,规模经营,不断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的生产格局,使得优势产业基地逐步向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于此同时,注重农业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尤其是示范园区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

3.3加强科技攻关,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竞争力 科技的研发和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生命线,加强科技攻关和科技培训就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的本质竞争力。农业科技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动力,是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支撑,也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农业科技成果相对比较匮乏,科技成果的质量和结构都不能满足现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农业科研单位、高效和企业的科研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速度不够。农业科技投入不足,结构也不平衡。因而努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科技支撑力,要聚集力量,建构农业科技创新转化的平台,理顺成果的转化方式与机制。不断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培养高素质的研发人员。提升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也是重中之重,在县乡两级建立农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直接将最先进的农业科技传授到农民手中,将农业科技研发与创新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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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状况

首先,江西全省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目较少,从国家级龙头企业数目来看,江西在中部地区排名末位。其中:江西27、安徽31、湖南35、湖北33、山西22、河南39(注:资料根据国家四批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整理而得,由于各省统计口径不一,故在此不列出省级龙头企业数目)。

2.金融机构发展状况

农业发展银行目前已从农村领域全面退出。而农业银行的农村业务也全面萎缩,组织体系全部撤退到县城中心,丧失了在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导地位。仅2005、2006两年,全省就撤并了200余家经营网点,邮政储蓄银行在农业信贷中也未发挥实质性作用。

3.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状况

近年来,江西的农业贷款数额逐年增长,但客观上无法满足农业企业的实际需求,贷款情况与中部其它省份相比(如表1)差距明显,与农业大省的身份极不相称。

2006年中国农业银行在中部六省的农业贷款情况比较,其中:江西38.59、安徽51.41、湖南35.58、湖北66.29、山西34.06、河南80.51(资料来源:根据2007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整理而得,数量(亿元))。

从农业银行的农业贷款来看,作为农业大省的江西和湖南的农业贷款都排名末位,远低于中部地区的安徽、湖北和河南三省,资源大省山西贷款数额也直逼江西。从农发行的贷款情况来看,除了比山西高,江西的贷款数额均低于其它省份,差距显著。可知,其中的农业项目贷款也将很少。

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潜能未充分挖掘。2006年,全省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总计3501.16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总计377.29亿元,占10.78%。2006年,农业银在江西各项贷款余额合计546.31亿元,其中农林渔牧贷款余额仅为38.59亿元,占7.06%。

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是服务于农业,以小额农户贷款、 农村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为主。截止2007年12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为910.85亿元,贷款余额611.72亿元,存款总额远大于贷款,存在巨大的“存贷缺口”。

4.资本市场发展状况

作为农业大省,目前江西农业板块上市公司仅有天音控股(原名赣南果业)、泰纳南丰蜜桔、正邦科技、仁和药业四家。而相邻的湖南省,则拥有洞庭水殖、隆平高科、金健米业等十余家上市公司。江西农业产业化的资本市场发展相对缓慢。

二、农业产业化融资困难的原因

一是产业状况。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对自然条件高度依赖,产品的附加值低,导致全社会对该行业的投资积极性不高。二是企业现状。农业企业生产规模普遍较小,产业化经营面临高风险。加上我国的企业信用评级机制还未完善,银行产生“惜贷”心理。三是融资环境现状。表现在:(1)农村金融供给市场相互割据;(2)正规金融体系缺乏活力;(3)民间金融先天不足,一直不具备合法地位; (4)直接的证券市场融资比较困难;(5)缺乏有效的融资信用评价和担保体系。

三、农业产业化融资可行渠道分析

1.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是指引入战略股权投资人,注入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并提供系列管理服务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近年来该方式在我国融资实践中获得良好反应。以内蒙古蒙牛乳业为例,公司成立于1999年,于2002年6月引入了摩根?士丹利投资集团等三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先后共取得6123余万美元的资金,并在其精心辅导下。2004年6月,蒙牛在香港成功上市,仅仅用了五年的时间,蒙牛迅速成为行业的“领头羊”。

2.构建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

农业产业化要求企业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目前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只有农业发展银行一家,但主要为粮食收购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产业化项目的信贷不是其政策要求。

3.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不变更,只进行经营权的转让、作价入股等形式的流转。农村土地经营

权的流转,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朝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四、推进江西省农业产业化融资的政策建议

1.强化金融机构职能

政府部门应制定政策,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存蓄银行四家涉农银行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信贷职能。重视农村存款转移城市的情况,抑制省内金融市场“二元结构”现象的产生,缩减金融机构“存贷缺口”,提高农业贷款在贷款中的比重。

2.拓宽融资模式

鉴于农业的弱质属性,加上处于内陆,社会资本存量不足的情况,江西应在融资渠道上有所作为。私募股权融资,是利用外资的一种创新。私募股权融资既消除了省内的“资金瓶颈”,还将带给企业西方先进的管理方法、理念,加快了企业的国际化步伐。

3.加速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农村土地流转将是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趋势。土地流转意味着土地具有了价格,可进行产权交易。因此,建议在严格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选择条件成熟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试点工作。

4.深化资本市场融资

政府应通过产业政策,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产业链长的龙头企业,促使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得到完善。条件成熟时扶持企业上市,筹集资金;条件未完全成熟的企业,引导其向深圳中小板块市场挺进。

5.构建企业信用评估和担保体系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是提高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的关键。首先,构建江西省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其次,建立适合江西省情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构筑“省级+各地市级+社会”三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体制,实现“再担保+担保+互担保”的机制。

参考文献

[1]何广文,赵大晖.培育农业资本市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J].

农业经济问题.2001(11)

[2]赵波.以农村金融创新促进农业产业化[J].农村金融.2005(10)

[3]高锁平.私募股权融资农业产业化融资的新视角[J].农场经济管理.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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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部门信息需求的特征

信息是指事物运动的状态和方法以及关于这种状态和方法的表述,信息是决策科学化的重要基础。正确认识农业产业化中政府部门信息需求的特征,是加强农业信息管理和引导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前提。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特征和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决定了农业产业化政府部门的信息需求具有如下特征:

1.1综合性

从环节上看,农业产业化是生产、加工、销售等多环节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构成的综合体;从行业来看,它是农业、加工业、运输业、服务业等多行业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综合体,其中每个行业也是一个综合体,如农业是小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有机结合的综合体;从地区上来看,它是各乡、各县、各市、各省横向之间和乡、县、市、省纵向之间立体交义、相互作用构成的综合体。总之,农业产业化是多环节、多行业、多层次、多因素相互联系、有机结合的系统整体,政府部门作用农业产业化宏观决策,迫切需要有关这个系统的总行信息。

1. 2战略性

农业产业化是实现白给农业向商品农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一种新型经营方式。能不能顺利实现这个转变,是事关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政府部门对农业产业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走势方面的信息需求特别迫切,以利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战略方向、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政策措施等。

1. 3动态性

一切事物都是在运动着的,农业产业化系统的运动性和可变性,就是其动态性。动态性特征要求政府部门在把握农业产业化系统运动和变化的情况下,如何调整、实现整体目标,并重视改进和完善信息系统,注意信息反馈,随时进行调节和控制。政府部门密切关注着农业产业化系统可能发生的变化情况,以便有效地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行动态管理。

1. 4区域性

由于各地区自然资源状况、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教育程度、社会环境条件的差异性,使得各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自己鲜明的区域特色。区域性特征要求当地政府部门侧重收集、掌握与白身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密切相关的信息。

1. 5层次性

从农业产业化系统来看,可分为系统、分系统、子系统等多层次。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管理部门来看,可分为中央、省级、市地级、县市级、乡镇级政府部门。各级政府部门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信息的需求,具有明显的层次性。乡、县市级政府部门对微观、中观层次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信息的需求比较强烈;市地级、省级、中央政府部门对中观、宏观层次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信息的需求比较强烈。

1.6开放性

农业产业化系统是个开放系统,不但要从系统外输入资本、技术、人才等,而且要把农副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等向系统外输出。开放性特征要求各纺政府部门不仅要收集农业部门的信息,而且要收集科技、经济、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有关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信息:不仅要掌握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而且要掌握外地区、全国乃至世界农业产业化发展特别是国内外农副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市场动态信息。

1.7实践性

政府部门收集、处理、传递和利用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关信息的目的性是很明确的,就是要提高农业产业化宏观决策的科学性、止确性和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针对性、有效性。因此,政府部门的信急需求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实践性特征使得政府部门密切关注农业产业化的现有条件、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方法、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方法与利益关系、农业产业化中的信息支持系统建设等农业产业化实践中遇到的难点与热点问题。

1.8多样性

政府部门信息需求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其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即信息需求的多样性。这主要表现为:一是从信息需求形式上看,有文字、图像、声音、动画等;二是从信息需求范围上看,有部门的、行业的、地区的、国家的、国际的信息:三是从信息需求内容上看,政府部门的信息需求包括政策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市场信息和管理信息等。

2关于提高政府部门信息化管理水平的建议

2. 1加强农业产业化数据库建设

信息资源的拥有量和开发利用水平是农业产业化决策的基础;数据库资源的拥有量和开发利用水平是农业产业化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设农业资源数据库、农业生产信息数据库、农业市场动态信息数据库、龙头企业数据库、农业产业化人才库、知识库、思想库等。农业产业化数据库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上程,需要统筹规划,有序发展。省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规划、协调、指导各地建设具有各自特色的农业产业化数据库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目前,江苏各地在政府统一规划下,建成了各具特色的数据库。如,宜兴市陶瓷批发市场动态信息库、张家港市羊毛衫批发市场动态信息库、吴江市丝绸批发市场动态信息库、灌云县棉花主副产品深加工及产业化数据库、邳州市银杏产品深加工及产业化数据库等。

2. 2加快政府部门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

铁路和公路是工业社会发展的命脉,信息高速公路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命脉。当今,建设信息网络,上网信息,并利用网络获取信息已成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大事、实事。首先,农业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快办公和信息系统建设,并与上下级农业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连通。江苏省2000年将现代农业住处体系建设作为为农民办的20件实事之一,江苏省农业信息网从无到有,在农业生产管理、技术市场信息收集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目前已成为国内一流的农业网站:其次,要逐步实现与经济住处网、科技信息网、教育科研网、电信网、广电网、因特网的互联互通,以便动态地反映各国、各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及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进行监测、预警,提高政府部门的办公效率、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2. 3明确各级农业信息管理机构的职责

各级农业信息管理机构除为本级政府农业产业化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制定本地区农业产业化信息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协调、引导下级农业信息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外,在收集、处理、传递、利用信息方面又有所侧重。国家农业信息管理机构侧重于收集和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宏观信息:省、地市级农业信息管理机构侧重于收集和省内外、市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中观信息;县市、乡镇级农业信息管理机构侧重于收集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微观信息,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典型经验与教训。

2. 4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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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政策激励机制 一是在投入上要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二是鼓励外资和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三是在龙头企业的立项、申报、审批及土地征用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四是打破行业、地区、所有制界限,鼓励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允许兼并联合,谁有能力谁牵头。另外,政府要支持和保护一切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行为,并且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群策群力,形成推进农业化的强大合力。

3、健全利益协调机制 灵活的利益协调机制可以充分保护农民的利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拓展产业链,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顺利进行。根据过去一段时间的探索,有不少可供借鉴的利益联合形式,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合同制、合作制、公司制、托管制等四种。合同制,即由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合作制,由龙头企业与乡镇联手建设生产基地,由企业按占用土地面积给予补贴。公司制,即按公司加农产的形式,对农产实行系列服务,公司向农产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并回收产品,与农户结成共担风险的利益共同体。托管制,即除土地所有权以外,政府将资源交给龙头企业托管,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决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取向。

4、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对土地规模经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是深化农业产业化的必备条件。健全土地流转机制的基本要求是:一是增强农民对土地的稳定感和权属感二是以市场机制来调节土地流转和合理配置,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三是克服家庭分散经营、规模狭小的弊端,有利于促进规模经营。

二、实施组织创新,提高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为农业产业化提供高效的组织载体

1、提高龙头企业的竞争力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 龙头企业是产业核心,龙头兴则产业兴。要重点培植—‘批龙头企业应当成为当前农业化工作的重点。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首先选择那些技术力量较强,产品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鼓励其向上市公司发展;其次是突破地域界限、行业界限和所有制界限,组建集团公司;其三要引导经济效益良好的涉农民营企业抓住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机遇,用好资本营运这把金钥匙,积极参与国有资产的流动与重组,实现低成本扩张,鼓励私营企业托管、兼并收购国有和集体企业,壮大块头,扩大规模。

2、提高农业生产基地的规模和水平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 可以按照“突出特色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围绕龙头建基地”的思路,形成产业化基地布局的区域化,建立与资源特征相适应的区域经济格局;形成基地经营的集约化,使基地建设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形成基地生产的专业化,大力发展名特优产品在农产品总量中的份额。在建设产业化基地的问题上,要注意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忌防顾此失彼而适得其反。

3、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搞活农副产品的流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前提 当前的发展战略主要是依托农产品基地兴办大专业市场;依托中小城市或中心集镇兴办大农贸市场;依托沿海开放城市兴办窗口市场,参与国际大循环。要抓紧建设以初级集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期货市场为方向的结构完整、功能互补的产品市场网络;还要通过各项改革积极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同时,要加快统一市场的建设,打破市场封锁、分割和垄断,严格规制市场,加强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和保护公开、合理、公平的有序竞争,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实现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为农业产业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提供科技动力

1、要建立和完善转化网络,形成科技转化的良性循环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是科技进入农业经济建设的结合部,使农业科技创新的关键。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努力实施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力量,加快已有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增强农民接受和应用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要采取得力措施,促进科研与农业生产的广泛联合,鼓励以科研院所为依托,组建科贸农一体化的科技先导型企业,逐步形成科研院所与企业相互促进的依存关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大批农业科研人员投入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把科技成果送到企业和农村,缩短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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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涵。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

2.特征。龙头企业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必须是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或流通企业或批发市场;二是必须具有较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三是建立了真正的一体化经营机制和利益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农民可以得到合理的利益。

二、牡丹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年底,全市具有一定带动能力、规模以上龙头企业98户,其中国家级2户,省级15户,市级81户,总产值或销售额52.5亿元,利税3.86亿元,同比增长10%和6%,有15.5万户农民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之中,农民来自产业化经营收入达4 200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6%。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一是龙头企业整体实力偏低,辐射带动作用有限。二是龙头企业原材料缺口较大,影响企业的发展壮大。三是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四是龙头企业发展环境不宽松。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方式

1.企业+农户,“企业+农户”型,即以企业为主,围绕一项或多项产品,形成产销一体化经营组织。从农业的长远发展来看,这是比较理想的合作经济模式,但也是出现问题较多的合作经济模式,因为农户在合作经济中往往会处于弱势地位,不能有效地预防企业损害农户权益的机会主义行为,一旦出现问题,经常会对农户形成致命的打击。现在有人提出改造“农户+公司模式”,我认为改造这种模式的合理方法,应该是先把农户组织起来,成为“组织化农户+公司模式”。

2.企业+基地+农户,主要有三种方式:①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立基地,雇用农户在基地从事生产;②企业租地建基地,雇用农户在基地从事生产;③企业租用农户土地建基地,吸收农户以土地、劳动力、产品、资金等要素入股,再承包给出租农户或大户经营。农户从这三种方式中可获得劳动报酬、土地租金、股金和承包费等收入。

3.企业+中介组织+农户――中介组织联动型模式,中介组织: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供销社、技术协会、销售协会以及农民合作社(无经济实体),以中介组织为纽带,组织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使众多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经营者联合起来形成统一的较大规模的经营群体,实现规模效益,是对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的改进,在发达和欠发到地区都较为普遍。

4.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合作社一体化型模式,在合作社发展壮大后成立企业实体来销售、加工合作社内部成员(和外部成员)生产的农产品,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产、加、销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它对合作社的投资能力要求很高,目前主要存在于东部和沿海地区。

四、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实效性对策

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中政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把转变领导方式放在突出位置,要做到“八个引导”。

1.引导主导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在主导产业的培育上,要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具有本地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形成区域主导产业,同时要避免一哄而起、盲目上马和盲目扩大规模;要指导群众通过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率,使大宗产品上档次,特色产品上规模。

2.引导龙头企业的健康成长。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的培育必须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真正起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带头羊”作用。政府应帮助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新机制,充分利用资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的成果,以低成本或重组形成新型的农业市场主体,不断增强实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3.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愿合作、利益同享、风险分担、共同发展”的取向,从利益分配机制和运转约束机制两方面对其市场主体的行为加以指导,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引导合作经济组织的自发形成。合作社按产业化经营要求组织生产,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政府应在不动摇的前提下,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愿、互利、民主、服务的原则,鼓励农民参与兴办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

5.引导农业科技变革与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而农业科技进步的主体应该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能取得经济回报的推广项目,要逐步交由企业承担。政府应着重于体系建设、法规执行、信息、扶持和规范企业等,鼓励社会力量从事技术推广。

6.引导金融系统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政府应当鼓励商业银行按照“效益优先、因地制宜、规模经营、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和掌握足够的产业政策信息的基础上,选准选好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金融杠杆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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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1.观念制约。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思想认识上,从未把农业作为一种产业对待,忽视了对农业产业特点的研究,我国农业是一个没有健全的产业体系,产业内部缺乏联系的产业体系。

2.利益问题。不少地方推进农业化经营的步伐慢,难以形成联合体,其中计较利益得失往往是其主要原因,这里有龙头企业与基地之间的利益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加工者与销售者之间的矛盾,带来了利益结构的扭曲和失衡,这是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3.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优先发展工业政策,对农业的欠账太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当落后,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4.产业链条问题。由于产加销缺乏完善的连接机制,农业生产、加工、销售都没有形成规模,多数农产品仍停留在初级产品上,整体效益不高。

其他制约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因素还很多,比如技术进步问题、农民素质和组织化程度问题、资金问题、农产品安全问题等。

二、推进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取得成功,必须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产业链的内外联系,为相关企业出台一些合理化的配套机制,使其找到自己的生态位,以提高产业链内企业的衍生和孵化的成活率,产业链条内企业在市场机制下进行衔接,达到自繁自育的效果。在具有自我繁育机制的产业链条内,新的企业的形成过程被称为衍生过程(Spin-off),即由前一个在产业链条内工作的企业主(或技术专家或经营管理者)来创办新企业的过程。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企业往往比具有资金优势的企业更产生“下一代”的子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及其客户之间往往都有合同关系化长期交往所形成的“信任与承诺”的关系,他们不需要到产业链条外企寻找合作伙伴,产业链条内企业间的协作分别有以产品为中心、销售为中心、原料共给为中心、承包服务为中心的协作。如果产业链条内核心企业能与国外先进企业合资合作,则会十分有利于整个产业链条在经验技能方面的整体优化。

2.努力促进农业技术进步。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主要取决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的水平。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以技术进步为先导,要求技术进步贯穿于良种、饲料、农产品加工、储备、运销等各个环节。目前,利用动物胚胎移植和分割技术发展胚胎生产、储运和动物高效繁殖,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培育超级猪、基因工程兔等新品种,使其生产性能大大提高;利用动物生长激素基因转移技术,加快畜禽性别鉴定技术,进行定向繁殖和饲养;改进提高畜禽胴体品质,提高畜禽的风味和营养价值,大力开发牛、羊等优质草食牲畜的引进和选育;积极开发饲料资源和提高饲料转化率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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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日期:2012年7月27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国际农业发展经验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对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对于促进农业资源要素集约化、经营主体企业化、产品生产标准化、市场营销品牌化、生产服务社会化,对于增加农户收入都有重要的意义。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为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近年来,河南各地紧紧围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中所提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积极探索用现代工业理念、先进科技成果建设现代农业的新途径,着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了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河南省在发展产业化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资金不足,技术水平低,制约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关系不紧密,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不规范;加工水平有待提高;出口能力有待加强,等等。如何进一步发展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笔者提出以下思路:

一、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是衡量一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能力的重要标志,在未来国际化竞争加剧的新形势下,我国农业产业化要向深层次发展,必须在打造核心能力上下真工夫。为此,一是要树立品牌意识,借鉴双汇集团运作的成功经验,努力打造具有龙头企业自身特点的百年品牌,使企业在内涵上、效益上真正做到巩固和发展,先做强,再做大;二是要增强龙头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企业自己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各龙头企业都要集中资金和人力、物力,在某一产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形成用户价值的主导产品系列;三是提高企业的市场位势和营销技术,紧盯国际市场前沿,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力争使龙头企业成为国内乃至国际市场霸主;四是注重对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制开发,搭建龙头企业现代化的信息平台,加强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利用,牢牢掌握营销主动权,以赢得商机;五是要在农产品精深加工上多做文章,这样既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附加值和经营效益,同时由于科技含量的提高,也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应在财政、税收、土地、电力、流通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一方面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资金支持力度,尤其是地方政府应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包括对龙头企业的贷款予以贴息,对合作经济组织予以扶持,对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订单农产品收购提供风险补偿等;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在税费收取、用地用电、交通运输、项目审查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并设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提高政策的落实力和执行力。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县、乡两级政府要继续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全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

一是用政策引导的方式调整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比如,对因市场价格波动单方面终止订单合同的,不论是龙头企业还是农民,政府将取消对其有关优惠政策,尤其专项补贴资金要立即取消,让双方均不敢轻举妄为。二是积极探索利益分配机制的组织载体。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初期,一般是采取“公司+农户”这一利益联接模式。但是,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基地的规模扩大,有的实行跨区域经营(比如双汇集团在全国各地都有基地),再依靠过去简单的“公司+农户”方式已很难适应要求,而且管理成本过高,客观上需要一个中介机制来牵线搭桥,并进行利益分配。因而,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这种中介组织显得非常迫切和必要。此时,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应是“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的形式,中介组织作为载体,既可以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又可以代表农户参与龙头企业的经营管理与监督,应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方向。三是建立完善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应以规范的法律文书形式予以确定,确定之前,双方应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前提下进行充分协商,力争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另一方面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认真履约,如果单方面违约,必须按《合同法》有关要求予以赔偿。各级政府要运用法律的政策手段加强对这类经济合同的管理,认真处理经济纠纷,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四、创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方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除政府扶持外,要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

首先,加快现有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步伐,理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投入渠道。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府运用“看得见的手”扶持 “三农”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应尽快调整其职能范围,扩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贷款比重,切实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投入,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将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这样,既优化了农发行的客户结构和资金投向,同时也使政策性银行的“倡导性”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此,应将从农村抽走的部分资金,如邮政储蓄资金等拿出一定比例用作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应将国家各种支农建设基金统一纳入农业发展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以增强支农实力;应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农发行由此减少的收入中央财政应予以补贴。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要实行股份制改造,一方面应将其原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开发贷款、农田水利基建技改贷款等尽快划转到农业发展银行办理;另一方面对国家和省级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要给予一定的贷款支持。同时,对设立乡镇一级的营业网点要进行撤并整合,将原承担的业务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既减少了农业银行的成本支出,又为信用社腾出了市场空间。农村信用社应抓住这一机遇,进行机构和人员整合,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公司带动的农户以及农民在产前、产中、前后的资金需求提供小额信贷予以支持;对一部分龙头企业也可以在资金实力许可的情况下予以积极支持,以实现社企共赢。

其次,着力培育农村资本市场,运用资本市场为龙头企业融资。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仅靠现有的信贷市场融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必须在提高企业内涵的基础上走资本市场融资的路子。在这方面,双汇集团已经先行一步,并积累了一定经验。该企业除在国内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外,还准备在国外发行股票,通过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有鉴于此,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一是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小企业和弱势企业,即通过企业之间的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盘活存量资本,壮大龙头企业经营规模,实现企业的规模扩张。如河南省北徐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南京雨润集团公司进行资本重组,使北徐集团投资5,000万元形成的固定资产因流动资金紧缺不能正常生产的局面得到改变,是一个成功的双赢之举;二是加快培育促进龙头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专业性中介服务机构,为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运作和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搭建良好平台;三是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证券市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和基金等方式进行融资。

再次,充分运用民间资金,作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益补充。一方面发挥民间金融组织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补充性”职能,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其向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进行投资;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内部职工可采取参股、募股等方式,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社员采取交纳股金等方式也可以筹集一部分支农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总之,应因地制宜,多管齐下,多方筹措,以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资金瓶颈制约问题。

五、完善龙头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着力提高法人素质

公司治理机制不科学和法人素质偏低、管理落后是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也是制约其发展后劲的一个核心问题。因此,应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当前,应重点解决龙头企业股份制运作不规范以及公司靠亲缘关系、裙带关系进行管理,不能广揽人才、重用人才、重聘人才导致企业缺乏活力和发展后劲的问题。同时,龙头企业法人应定期到高等院校接受培训或到国内外知名企业考察学习,掌握同行业国际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捕捉高端信息,增强应变能力,不断提高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

[1]郭梅枝.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

[2]王渭田.山东农业产业化战略的提出与实践[J].中国农村观察,1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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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是先导,投入是基础,操作是关健,体制机制是保障。因地制宜地做好中心村规划是美好乡村建设的重点工作,是理清思路、设计发展路径的基础工作。因此,要从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推广与应用,有利于农业规模化、效益化、产业化的形成,有利于农产品深加工的发展,有利于土地的综合利用,最终有利于在一定区域内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有效提升产品品质,完善品牌建设,带领农民走向市场,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出发,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及水利建设条件,科学制定中心村产业发展方案。

3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示范好、管理好

加强中心村产业化经营,必须建立标准化的示范基地,从基础设施建设到田间作物管理,积累数据,科学种植,推广有序。绝不能贪大求洋,过分地标新立异,一定要立足根本,挖掘传统产业的发展基础,在农民乐于接收,易于操作的生产方式上加以转变。特别是已经定位“一村一品”的中心村,在经营项目上要更上一层楼,努力建立完整产业链,并适度延伸,生产规模化、市场化、营养化和品牌化的安全农产品,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在起步的示范基地,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与控制,确保在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1-3]。

4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对接好、服务好

国家鼓励培育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但就中心村而言,不可能所有类型的经营主体都要培育,无论是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还是发展合作社、建立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等,都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产业发展阶段、土地集中规模、产业形成基础等方面来明确中心村对接的方向与培育的经营主体。同时为经营主体开展实质,为他们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生存环境。对难以培育经营主体的中心村,要加强农业招商工作,与各大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发展基地农业。还可适度引导投资农业的工商企业进入中心村的产业经营中,带动农户以多种形式的合作方式,加强连接,从而带动中心村的农业产业化经营[4-6]。

5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流转好、流通好

农户承包地的细碎化是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加强明晰产权、规范合同的土地流转,是中心村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工作,是采取合同租赁、土地托管、土地入股、利润返还等经营方式,还是以自然村为基础或以中心村为基础开展土地流转,认真分析土地结构,劳动力结构,居民居住现状与土地可整合的结构,要与中心村产业发展方向相结合,特别是利用现行的三农政策,有效地破解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使农户的老宅基地、现有空白地,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前置性工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农产品流通是一个系统工程,县、乡政府必须统筹安排,加强县域农产品专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从根本上完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建设。中心村要与县域规划保持高度一致,无缝对接,通过各经营主体的联结机制,加入或组建农产品物流协会,确保农产品安全有序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