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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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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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企业的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风险。我国法律对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要求是不一样的,对大部分行业的企业来说除了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外,并无特殊规定。但对如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行业的企业来说,则要求在取得营业执照前须取得相应批准证书或资质证书,并这些企业只能在其批准证书或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合同主体合格是企业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企业势必会因此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2.合同程序风险。我国法律对某些类型的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或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方能生效;建筑工程合同必须办理了规划审批并取得规划许可证等。如果没有办理批准或审批手续,将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企业需要补办相应手续才能使合同生效,有些合同还会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而额外发生一些费用。

3.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内容一般由合同条款和附属文件两部分构成,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附属文件主要包括双方约定的各种文字、图、表等资料。合同内容首先应做到完备,如果不完备,会出现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双方发生分歧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其次应做到合同条款之间彼此一致,如果合同中各个条款相互之间的存在矛盾和逻辑错误,会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发生争议,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4.合同履行风险。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因素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有时也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修改或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将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

二、企业合同风险的成因分析

1.企业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足,合同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强。我国合同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至90年代末合同制度已经发展的较为完备和健全。企业通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磨炼,虽然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得到提高,但企业普遍存在重视合同文本、轻视合同管理的现象,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仍然不足,缺乏合同风险管理的机制和手段,使合同难以有效发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作用。

2.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不高。企业相互之间因在经营范围、实力、发展理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合同管理的水平也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企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而规模较小的企业相对较低。从企业内部来看,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等领域,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

3.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环节多、参与的机构和人员广,需要建立一个全面、完善、严谨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缺少相应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得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难以有效进行合同风险管理。

4.合同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企业内部普遍存在各个职能部门信息交流不够,合同风险管理机制运转不通畅,风险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到位。在风险管理环节上往往侧重于合同履行前和履行后的管理,缺乏对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管理,管理手段上大多是静态管理,缺少根据合同履行进展实时进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举措

合同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按照合同内容的约定,实时检测合同完成的情况和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最终实现合同目的。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除了要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外,还应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展分为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三个环节,采用相应的措施对合同风险进行管理。

1.事前管理。是指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进行策划和对风险管理手段进行选择。(1)合同策划。合同策划是企业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列出合同的重要条款和事项,并对这些重要条款和事项的可选方案进行分析,从中选出最适合、最安全的方案,从而确保能够签订一个完备有利的合同。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合同形式选择、合同中一些重要条件的确定、合同相关条款之间的协调等。(2)各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企业有时需要签订数个彼此之间存在联系的合同,企业应对各个合同内容之间的相容性和一致性进行协调,防止各个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出现失误,确保各个合同的履行能够有序、稳定、协调进行。(3)合同担保方式的采用。合同担保是指合同一方为确保合同的全面、完整履行,而要求合同对方提供的一种保证措施,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五种担保方式。合同担保有助于规范各方的合同行为,形成良好的合同履行机制,是避免合同风险的有效方式,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根据合同性质选择采用相应的担保方式,可以有效预防合同风险。

2.事中风险管理。(1)设立合同管理专门人员,对合同履行进行跟踪管理。企业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事先分析并掌握合同风险重点;发现合同履行中的漏洞、失误并及时向上级反馈;制作合同履行中的信函、会谈纪要等书面资料;及时地提供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做好与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与协调,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2)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企业应制定合同管理相应工作程序,使合同管理人员的行为能够有章可循。这些工作程序包括:文件的审批、签字程序;合同变更程序;付款的审查批准程序;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3)充分运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力。企业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合同赋予的权力,对合同一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如检查权、知情权、批准权等。通过行使上述权利,企业可以控制合同履行的期限、成本和质量,有效防范合同履行中的风险。(4)积极行使合同权利,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合同在实际履行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使合同的实际履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企业应依照合同有关约定按期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设法留存有关书面资料,为日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做好准备。

3.事后风险管理。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1)索赔权的行使。索赔权有时在合同履行中就已经开始行使,此前没有行使索赔权的要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行使,避免因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时限而导致更大的损失。已经行使索赔权的,则要时刻关注索赔进展,积极进行交涉,必要时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2)合同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应及时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妥善保管。合同资料在法律上不仅是重要的证据,而且也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技术资料,如日后一旦出现法律或技术上的纠纷,将有助于企业避免损失或承担不必要的责任。(3)合同的总结评价。合同履行后,企业应对合同进行评价,总结合同风险管理的经验教训。将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总结出来,提出分析报告,作为以后合同风险管理的借鉴。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才能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并培养出高水平的合同风险管理者。

参考文献:

[1]邹杰华:我国合同管理的对策研究.长春大学学报,2003,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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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企业合同签订之前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三类。第一,主动权丧失。即合同内容的制定完全交由对方负责。对方在设计合同条款时,必然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合同的制定。企业丧失起草合同的权利,无法对自身利益起到保护作用。第二,恶意竞争风险。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某些企业为成功获取合作机会,不惜以窃取合作方信息为手段,公平竞争无法实现。第三,信用审核不足。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合作方的合同执行能力、信誉程度等未做足够的了解,或受到恶意蒙蔽,在签订合同后,因对方无法充分执行合同条款导致法律纠纷,损害企业经济利益。例如,合作方完全没有能力执行合同,合同被迫终止失去原本的法律效力,导致企业合作项目无法继续进行。

(二)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合同内容方面,例如,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具体名词存在争议、合同内容不完善等。合同条款对合作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一份合规、合理的合同应包含明确的主体、具体价格、支付方式、品质标准、履行方式、时间限制、违约惩罚等项目,若某一项内容存在不完整性,当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相关事宜时,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合作双方为维护自身利益各持己见,给法务人员带来较大的工作压力。除内容外,合同形式也涉及到较高的法律风险,一份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例如,企业未经招标就直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同,由于不符合我国招标法及市场经济管理办法,合同无效。

(三)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履行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为合作方合同履行能力下降。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合同管理重要程度逐渐提升,同时也给各个企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影响因素,当合同方因经济能力、生产能力下降导致其无法依照合同条款要求完成约定时,会给另一方造成法律风险。如,合作方在融资过程中,因银行限制条件提升而无法正常贷款,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因缺乏足够的资金中断,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另外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为合同变更风险。在履行过程中,合同主体变更导致原本责任和义务的转移,产生新的合作关系。但企业可能并不了解新合作方的合同履行能力信息,导致潜在风险的发生。在大型合作项目中,因合同条款多、执行期限长,不可避免会因实际情况变动带来合同变更需求,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四)纠纷处理中的法律风险

在确实产生合同纠纷后,企业因上诉时间延误或上诉方式不佳带来法律风险。例如,在诉讼过程中,因害怕打官司给企业带来过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出现拖延现象;再比如企业法务人员能力不足、未邀请专业律师、自动放弃申辩权等不当的诉讼行为。企业权益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导致上诉失败,因合同纠纷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一)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

1.设立内部法务部门

法律风险防范作为企业合同管理过程的工作重点,在组建合同管理组织时,可考虑设立企业内部法务部门,聘请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专门负责法务事宜。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对法务工作的需求有限,考虑到人力资源配置经济性,可选择与法律咨询单位合作的方式,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进行法律风险把关。对法律顾问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合同中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是普通管理者无法发现的,要求法律顾问对合同中各类名词、内容、形式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发现异议及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以便在第一时间消除法律风险。从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开始,要求法务人员或法律顾问全程跟踪,从第三角度出发,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挖掘和监控。决策前,充分考虑法务人员给出的意见,并将法律风险纳入到合同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当中。在筛选合同管理人员时,应优先聘用那些既具备专业合同管理能力,又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综合型人才,确保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能够对一些法律风险加以防范。

2.打造适当合同范本

企业合同形式、内容由企业属性决定,有关企业主营业务的合同涉及到更大的经济效益,如购销合同、资产转移合同等,作为合同管理的重点。其他合同,如房屋租赁,作为辅助类,要与主营业务合同相配合。依照企业实际需求,并参考国内外同行业合同设置经验,打造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合同范本,能够借助统一化、标准化的手段,确保合同的形式、结构、内容的合理性,能够提前避免一些法律风险的出现。范本中还应融入企业对过去合同管理工作的总结,尤其是以往产生纠纷,涉及到企业利益损失的内容点,加以改进和避免。

(二)执行主体信用调查制度

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主体进行信用调查能够对合作方的执行能力、资金状况、信用水平等做全面的了解,结合合同内容客观评定其能够履行合同的程度,以免在后期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企业可建立主体信用调查制度,广泛收集合作方资料,结合信息技术,打造主体信用数据库,促使该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方案策略能够长期、顺利执行。信用调点关注以下三项内容:第一,调查主体经济执行能力,包括对方注册资本、实际资本、公积金状况及其他形式资本持有情况。了解其生产厂房、设备、人员、技术、原材料等物资的保有量,评价对方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以此来断定其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执行合同要求。第二,调查主体信用情况。信用情况可从主体经营发展历史中观测,了解其是否在以往经营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以及其他合作方给出的评价。最后,打造合作方管理信息化平台。将合作方及目标合作方信息录入到平台当中,广泛收集其相关资料,结合资料将合作方划分等级。例如,筛选以往合作过且合同执行情况良好的合作方作为优先合作对象,并将那些频繁出现违约行为、合同履行能力不足的客户列为避免合作对象。合作主体信用调查工作的开展可选用直接了解、将合作信息交由第三方部门调查或分析对方年检资料、纳税资料及审计资料的方式进行。

(三)合理转移合同法律风险

1.合同担保

合同担保制度的引入可有效确保企业各项交易活动的执行安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结合自身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担保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担保合理转移法律风险。该方式的应用需要对对方提供担保物的市场价值做出准确的评估,并严格审查担保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担保资格和实力,将相关信息明确到合同当中。若合同无法顺利履行,企业可依照担保协议中的规定,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受损失程度。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也可能位于担保人的位置,此时更要求慎重设置担保协议中的各项条款,酌情向被担保人提出反担保要求,分散企业法律风险。

2.合同保险

随着市场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和我国保险体系的完善,已有专门针对企业合同的保险产品,当企业因合同管理面临法律风险及损失时,由保险方出面,按照事先设定好的保险条款予以企业补偿。将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以免企业经营管理遭受重创。当前合同保险还处于发展初期,相关的理论依据不甚完善,但合同保险不失为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安全性、合理降低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值得深入挖掘和发展。

(四)积极开展员工法律培训

管理人员是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源,任何合同管理措施、风险防范策略都要依靠人员来实行,因此努力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团队的工作能力,加强对相关员工的专业培训及风险防范意识培养非常有必要。在专业能力方面,企业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传授先进的合同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人员综合工作能力,促使合同管理质量的提升。例如,对合同管理人员执行考核化管理,定期对其法律法规掌握情况、运用能力、合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配合奖惩措施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利益相挂钩,进而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开展自主学习活动,努力提升个人能力。在风险防范意识上,企业可通过专业讲座、新媒体宣传等渠道,让员工了解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明确一旦出现法律风险,企业将面临多大的损失和影响。进而提高员工对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认识程度,逐渐培养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开展风险识别技能培训,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实践演练等手段,向员工传递风险辨别方法。积累更多法律风险识别经验,提升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法律风险的敏感程度。

三、结论

本文对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类型及风险防范策略进行了总结。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工作将面临更高的需求和更大的挑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经验并适当参考其他企业的优秀经验,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合同管理顺利、高效进行,降低法律风险发生概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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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目标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对不确定性因素进行预测与应对控制,如风险规避,减轻,自留,转移及综合运用。以使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思想重视,制度保证

施工企业决策层,管理层要形成合同风险管理的共识,一切施工行为是以合同为前提的,合同风险管理是源头,许多施工企业都有过草率签合同而吃亏的经历。停工,索赔,官司不断。有的甚至导致企业倒闭。合同风险管理得好能避免损失与许多前述的麻烦,并为企业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打好基础。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项系统与协作工程,要靠企业内部法律,财务,建造师,谈判专家等各专业人才的通力合作才能做好。其中,财务人员起着重要的资源使用监督,预测和核算的作用,,合同项目的经济效益的实现,净现金流入量,资产的安全与增值都是与财务人员卓有成效的工作分不开的。

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工作流程,规范化运作,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责任落实到人。

三、遵循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一般步骤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多人员参与的一项管理活动,具有复杂性,多变性,时效性,周期长等特点。但也遵循一般的规律,每项合同风险管理活动都要按实现既定的目标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合同实施,检查与应对,总结经验与教训等步骤,以不断增强合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

要明确合同目标,权利和义务,执行环境,对合同主要条款的理解,分析与研究。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资料,如::资信状况,业绩,履约能力,是否提供履约担保等,汇总各方面的因素,由施工企业决策层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2.合同实施

合同实施是指落实合同具体内容,采用合理的网络管理模式,调配资源和安排作业技术活动,以实现合同目标,其中,财务人员应根据计划,会同项目经理合理安排资金,对各项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核算,确保安全。履约中的经济业务要纳入企业统一核算,进行规范化账户处理,宜兴许多施工企业在无锡的分支机构由于财务核算不符合要求,账目混乱,多次被工商与税务部门处罚。

3.检查与应对

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有的是很难预测,很难控制的,如资源涨价,政策变化,经济环境,自然条件,自身的原因,对方当事人的意愿等。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不仅仅要认真履行合同,更重要的是要对履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进行处理,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对于由于对方当事人原因的,要求及时改正并提出索赔;对于工程量变更的,签证手续必须齐全。对于不可抗力原因的,除合同约定的外,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提出妥善的解决方案,对于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限度而得不到补偿的,施工企业可考虑取消合同;对于由于自身原因的,要及时查明纠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各项损失和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力争避免对方的干预。

四、总结

合同履行完毕后,施工企业要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和分析,项目经理,财务人员,法律人员要写出专门报告,而后汇总整理成书面总结,作为以后合同风险管理的依据。

一般而言,与施工企业有关的合同主要有项目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融资合同等。

1.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有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之分,格式合同在我国国内主要指由原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国际上主要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示范文本;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CE)的合同示范文本;美国建筑师协会(AIA)的合同示范文本。

国内有的建设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开发企业使用的是其自己设计的合同,此类合同一般对其自身有利,对施工企业比较苛刻。施工合同文本在招标文件中已由建设单位确定,施工企业没有选择权,只能认真研究与应对。如万科在无锡的“万科城市花园”项目,施工合同文本由万科提供,其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条款中载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检测,竣工验收,施工技术,管理,利润,税金等各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有乙方负责。”。另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条款中载明:“本合同价款在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量为包干价,均不调整(包括政策性调整也不调整)……。建设单位将本应其承担的部分风险转嫁给了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要么放弃合同,要么设法化解风险,减少不利因素的影响。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不言而喻,但实践中,还有不少施工企业因草率签订合同而蒙受巨额损失,如宜兴某龙头施工企业承建的四川地震灾区汉旺镇援建项目,由于对当地的合同履行环境研究不足,导致该项目发生亏损。

施工合同的履行是权利与义务的兑现过程,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合同条款是合同履行的依据,施工企业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义务,同时要掌握建设单位的履约能力。特别是工程款的按期支付,尽量要求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对方发生履约异常情况要及时应对处理,减少损失。宜兴某二级施工单位2008年承建了无锡惠山区的某民营企业厂房项目,建设过程中,该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最终破产,而该施工单位合同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预控,导致亏损近760万元。

对于挂靠人以施工企业的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由于施工企业对挂靠人和建设单位不了解,又往往只收了管理费了事,而疏于对挂靠人的监督管理,当挂靠人见项目无利可图时,大多卷款一走了之,留下一大堆后遗症:偷工减料,延误工期,拖欠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现场管理混乱等。施工企业不得不为其“擦屁股”,还要面临建设及工商主管部门的处罚,得不偿失。为了规避挂靠风险,施工企业要么拒绝挂靠,要么对挂靠人有选择地“收编”,纳入企业统一规范化管理。

合同履行完毕,施工企业财务,项目经理部,投标,审计,法律等部门要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及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文字,为以后合同风险控制提供借鉴。

2.物资采购合同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物资包括建筑材料(含构配件)和设备等,采购需要经过订货,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安装等环节,是非常复杂的过程。施工合同大多是固定总价合同,而原材料要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以上。物资价格上涨是主要风险之一,施工企业控制此类风险可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有:套期保值,通过期货市场对期货合约进行买卖,与现货市场反向操作,抵消价格上涨风险:与供货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锁定价格,物资的包装,运输,交付验收,价格结算,违约责任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分清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物资采购合同要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

3.劳务合同

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同于一般工业企业的连续,均衡的生产,施工企业用工要根据承接工程项目情况而定,既要维护自身企业的利益,降低用工成本,又要尽社会责任与义务,在不违反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前提下,为了降低劳务用工风险,根据建筑业的特点,可将建筑劳务分以下三种形式处理:劳务派遣,施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将对日常用工繁琐的管理工作剥离出去,降低用工成本及管理成本,转嫁用工风险:与工人签订以完成一定建筑任务为内容的劳动合同,这种形式便于灵活用工,按需用工:将建筑劳务进行分包,这是主要形式,也是发展趋势。

将建筑劳务进行分包的,施工企业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必须对承包人严格管理,首先要了解劳务承包人的资质,技术人员配备,材料,设备。周转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避免将劳务分包给“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避免让劳务承包人直接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施工企业应全过程对劳务承包人的施工行为进行管理,监督与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按图施工,规范施工,工程款的使用,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对于其违反分包合同,影响整个项目计划的,施工企业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可终止合同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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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状况包括地理、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当地风俗习惯以及地方政策等多方面的内容。承包商至少要对这些情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因为这些因素对将来施工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影响。承包商对招标文件分析的深度。对招标文件分析的深度和正确性将影响到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合理性,是承包商有效预测风险的直接来源之一,因而这种分析对于规避风险是十分重要的依据。

二、承包商对业主和工程师资信和意图了解的深度和准确性

这种分析从项目的跟踪期就已经开始,一个合法的、资金雄厚的业主对将来承包商正常施工、结算、索赔等工作都将是有利的。一个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对于处理承包商和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将会更加顺利和公正,对各种引起风险的因素预测的准确性会直接影响到规避风险的措施和手段。

三、做标期的长短

做标时间越长,承包商对各种问题研究的越深入,就可能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但是,多数情况下,业主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都较短,这就影响到承包商考虑问题的周全性,风险就会加大。

四、规避合同风险的对策

1.加强合同评审工作

据了解,一些施工企业合同评审采用的一般方法是: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主管招标投标的部门牵头,向各职能部门发出合同评审函,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出评审、意见,再由主管招标投标的部门收集汇总。这种评审方法操作起来较方便,但有很大弊端。首先,招标投标部门发给各职能部门的招标文件是不全面的,职能部门没有办法了解各部分的关系;其次,各职能部门对这种合同评审并不重视,采取的是应付态度,随便找几个人讨论一下,汇总意见报出去;第三,招标投标部门对收集上来的评审意见也不重视,甚至只是例行公事,作为应付各种检查、审核的资料没有达到评审的目的。因此,要采用新的评审方法来体现合同评审的作用。

2.采用报价策略

风险越大,风险附加费越高。但是,风险附加费的增加必须要有一个增加尺度,对于承包商来讲,风险附加费不宜定得过高,因为增加这一费用必然会提高投标价格,这样会降低竞争力。因此,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定额管理水平,通过研究竞争对手和其他相关资料来确定风险附加费的额度。

3.合同谈判是应对措施

合同双方都希望签一个有利的合同,尽量少承担风险,但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作为承包商,应该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并通过谈判把这些因素体现在合同条文中,完善合同条文。同时,对一些业主提出的特别不利的条款,尽量将风险的责任通过完善的合同条款推卸给业主承担,以减少风险。

4.施工中采用的措施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同样是很大的,因此,应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规避风险。购买保险。承包商应充分了解承包工程保险的种类、范围、保险金的计算以及赔偿的方法程序和赔偿额,来确定该投保何种险。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一旦出现意外,就可以让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费用,减少自己的损失。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的措施。在前面合同评审时已经有过叙述,合理的技术、经济措施以及有效的管理手段对规避风险是非常重要的,大多数承包商在该方面已经高度重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有效手段。加强索赔管理。低价中标,重在索赔。这已经成为多数承包商普遍运用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但是,索赔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积累经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施工过程中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基础工作,如果没有基础资料作保证,空口无凭,业主、监理就无法受理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索赔程序就无法启动。专业分包。一个承包商并不是对所有的建设项目都熟悉,总有一些是自己从未涉猎或者不太熟悉的,为了减低由于初次尝试所要承担的巨大的风险,可以将所承建项目的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分包出去来降低风险。

参考文献:

[1]周显峰.我国工程合同造价公共规制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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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西方谚语说: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是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开发过程中产生一系列纠纷的根源,因此房地产公司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充分了解工程合同管理特点及存在的合同风险为前提,有效防控合同风险,理顺与之相关的“法律线”、“利益线”、“管理线”,堵住合同管理漏洞,优化合同风险管理,达到降低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1 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主体的多元性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从开发报建到最终完成实体项目涉及的合同类型众多,合同主体也是多元性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要签订的合同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租赁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广告合同等,因此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与不同的主体进行合同洽谈。

(2)合同条款的专业性

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过了专业化的运作后,模式已经比较成熟了,所以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大多数合同都有通用(固定)条款或者直接以格式合同来体现。例如在合同条款中对业主及承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地规定,且还规定了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师处理问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由停工、变更、延误、索赔、争议、违约等原因造成的问题。

(3)合同期限的长期性

房地产开发通常有一个较长的周期,一般工程合同履行的时间跨度较大,有的甚至可以横跨整个项目开发周期,比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4)合同履行的复杂性

由于合同期限比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项目所处地域规划或地理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这样就会导致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虽说可以依据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解决,但是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合同标的额通常都比较大,一旦有利益冲突的发生,就会出现各方因维护自身权利而展开尖锐谈判的局面,合同履行的难度大。

2 合同风险构成要素

在合同的缔结、签订及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工程建设的长期性及复杂性,造成建设环境及各种外部条件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事先难以在合同中完全规定,可能使已固定的合同条款发生变更,已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出现偏移,合同风险由此产生。构成合同风险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都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治、市场变化、战争等,比如有关政府管理机构延误项目审批;工程项目与建设环境发生冲突,必须停工进行处理等。

(2)工程设计不当。主要有:由于设计错误或者设计水平不高,导致施工图纸出现较大纰漏;结构设计太保守,导致桩基础、配筋设计较浪费;各专业设计之间沟通协调不足,导致总体设计方案“筛子当水桶”——漏洞百出;设计太粗略,标注不细致,导致工程量清单编制失误等等。

(3)地质勘察报告失实,造成基础设计存在偏差,施工工期的拖延。

(4)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变化。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通常比较长,建设过程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时有发生,比如商品房预售的要求由正负零变为封顶,住宅的消防验收标准发生改变、地下人防工程标准发生变动等。

(5)合同文件的错误、含糊。由于房地产公司的忽视或工作中失误造成合同文件本身存在很多错误和含糊不清的地方。比如:合同工期的约定太粗略;工程量清单不详实,缺项漏项;合同条款漏洞百出,用词不严谨;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程序和时间约定不完善;对于物价上涨在合同文件中没有约定相应的调整条款等等。

(6)承包商选择不当。由于实际的承包商与投标时所报的不是同一个人,房地产公司又容易被承包商“忽悠”,如果实际承包商的资质不够、信誉不好、施工能力不强、对资金不善管理、抗风险能力较差,工程变更频繁,那么必定会给房地产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

(7)监理工程师选择不当。所聘用的监理工程师工作上如果出现失误或者不作为,势必给承包商钻管理空子的机会,必定会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也很难保证工程质量。

3 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3.1 建立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体系

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可以说是整个合同风险管理的良好开端,也是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而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于合同综合管理体系中,所以开发商可以从建立和完善合同综合管理体系入手,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风险管理,达到杜绝合同失误、避免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3.2 理顺法律、利益、管理三条“线”

对于合同风险管理一般的做法是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驾驭风险监控,而从合同管理的特点和合同风险构成要素可以看出,除了建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外,还必须理顺法律、利益、管理这三条“线”,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防控,最终达到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目的。

(1)理顺“法律线”

少了法律的保障,企业的经济活动将面临着合同纠纷与管理失控的局面,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严重的甚至无法达到合同的目的。所以,是否合法成为了合同风险防控的重要前提。首先要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按照法律的正常轨道运行,合同条款必须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单行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严格约定。其次,清楚地了解合同风险防控的主要节点,完善必需的条款,明确重要的条款;必须健全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规范整个操作流程;以“合法、平等、公平”为基本原则,设定双方权利及义务,约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渠道等。

(2)理顺“利益线”

可以说,与合同有关的一系列经济活动都受利益的驱使,并以利益为最终目标。因此,利益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双方合同缔结的内在驱动力。理顺“利益线”,必须对以下问题有清醒地认识:①我方的利益目标是什么?②权利义务在合同相关条款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③合同内容中是否隐藏着利益的“漏洞”或者“定时炸弹”?事实证明,利益诉求的实现必须要以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为基础——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地进行谈判商洽,修改并完善合同,将各方利益诉求落实于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款中,使合同遵循约定步骤有序进行。

(3)理顺“管理线”。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履行按程序进行,是风险防控的第三道关口。理顺“管理线”,要充分发挥相关法规部门的作用,切合实际地完善合同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把关合同的授权签订规则并加强合同的文本管理。坚决杜绝“先签订后审查”以及“先履约后补约”的“风险裸奔”行为。把管理线延伸至合同行为的每一个过程,一方面,要确保合同的审批程序完整、符合规定,另一方面,也要使合同的后续履约处于持续监控之中。当然,这种管理绝不是一个企业的单个部门所能实现的,而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体系架构以及相关部门协力配合的监督机制作为支撑。

4 结语

总而言之,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降低公司成本、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以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在国家调控政策不松懈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一定要重视合同风险管理,并建立起一整套切实有效可行的合同综合管理体系;法律为先、立足利益、管理保障,有效防控合同行为的风险,才能保证房地产公司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叶安华.房地产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在成本管控中的思考,价值工程,2012年 第10期.

[2] 何宏.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的风险管理,《当代经济》,2009 年7 月(下).

[3] 宋尧熙.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建材与装饰,2008 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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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成立的风险

合同成立,即订约双方但是人针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订立合同指双方达成协议,表明了各方意思并一致。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方式为要约、承诺。在当事人协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要一方先做出意思表示,另一方予以符合,前者即为要约,后者即为承诺。因此,在法律角度上来讲,合同订立时的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达,要约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

另外,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来订立的合同,如果要约人制定了特定的系统来接受数据电文,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便为到达时间,如果没有指定特定系统工程的,那么就将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当做达到时间。

1.2 合同生效的风险

在合同签订后,无论何时都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无论何时都可以向对象履行义务,决定与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成立表明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一致认可,合同生效即合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开始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要自成立之时开始生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和等级等各项手续生效的,要按照规定来办理各项手续。

1.3 合同形式的风险

在外在表现形式的角度上讲,合同能够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一般来说,要式合同要求当事人一定要采取一定的形式订立之后才能够生效,例如书面的文字、传真等,而口头合同中当事人要以语言来作为意思的表达,有许多合同法律都要求采取书面的形式,例如房屋买卖和抵押等。

如果法律规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形式,那么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话,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来讲,采用口头合同的原因主要为:便捷省事、特殊的信用关系、没有订立合同的习惯、有其他能够证明交易关系的存在等。

2.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措施

2.1 合同签订前的措施

合同签订前采取的措施即事先防范,事先防范建立在法律风险防控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签订之前需做的工作主要为审查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能力、信誉等。具体为以下几方面:1.合同主体一定要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2.通过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和资信的审查能够了解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金情况、货源情况、技术情况、能力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商业信誉等。3.一般情况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的合同,普遍具有公平、公开的特征,并且能够适当的降低成本。

2.2 过程管理中的措施

2.2.1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企业出现法律风险的根源表示内部管理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够在实质上防范法律风险。在企业进行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以及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制度规范来制约各级管理行为,使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标准,另外还要克服“人治”的观念,避免管理行为中出现随意管理的现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的合同管理制度,结合自身企业特征实际,充实完善新内容,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

2.2.2 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

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控制,不仅需要有制度进行保障,更要有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进行配合,因此要不断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提升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组织一些法律培训和学习活动,促进依法治企的实现,从而达到控制法律风险的目标。

2.2.3 落实合同管理基础工作

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如果连基础工作都做不好,那么精细管理便无法实现。因此,要与自身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进行结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每项工作都能规范的、标准的。另外,可以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基础工作的检查活动,来促进企业职工落实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基础工作水平。

2.3 合同签订后的管理措施

企业面对的是千变万化的市场情况,风险往往不期而至,让企业措手不及,因此要企业内部要建立起合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对一些潜在风险进行全程的监控,如果发现情况和监控偏离的话,那么要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首先,要建立健全证据预警机制,证据预警机制机在无收发货记录或是合同收发记录存在瑕疵,有可能会造成合同效力和履行等负面影响的时候,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提出,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法来进行补救。其次,建立健全时效预警机制,针对一些距离最后付款较长时间未达成书面还款协议的合同,要及时向业务人员提出催收等。再次,建立健全质量预警机制,要经常性的提醒业务人员在约定检验期内,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并对相关书面证据进行保留。最后,建立健全偿债预警,如果发现有逾期贷款或是负债方有合并、破产、改制等行为,会影响到合同履行时,企业要形式自身不安抗辩权和代位权等寻求司法救济,利用法律保护自身,从而达到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3.结论

本文通过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以及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查阅和研究,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何进行风险管理提出了一些个人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为外贸企业的管理者提供参考,并为合同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敲响警钟,要全面的、科学的、深入的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研究,才能够保证风险在控制范围内,并能够及时的、积极的采取应对措施,为企业更好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陈雅玲.浅析我国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问题[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04(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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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合同签订的风险

企业合同签订的风险有两种体现,一种是由合同签订工作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造成的,如对合同相对方的商业信誉、履行能力等方面的审查不仔细;另一种是由合同内容、签订程序的不明确、不公平、不合法等原因造成的,如合同中的条款不够齐备,对签订合同双方的经济责任缺少明确规定。两类法律风险来源中不论是哪一种,只要有一点考虑不周,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

2.企业合同履行的风险

合同履行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相对方违约或者是由于不可抗力量的影响而导致的企业损失。其来源如下:一方面,由于疏于合同履行的管理,企业未能对相对方的动态进行及时了解与掌握,因而采取措施不及时,导致与对方发生纠纷,从而使企业利益受损;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自身的反应滞后而未能及时进行维权也会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3.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由于不够重视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许多企业对合同缺少动态管理,有的企业则是在企业管理工作上流于形式,导致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证据保留不完善,甚至没有保留,因而在纠纷发生时企业即使有理,却因为缺少有力的证据而陷入了尴尬局面,这对企业利益的维护是非常不利的。

二、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1.企业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意识

一方面,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意识是企业识别法律风险,进而化解法律风险的前提;另一方面,提高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意识为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奠定了思想基础。企业可以通过集中授课、经验交流等形式来加强对各级管理者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合同法律风险意识,让他们对合同法律风险及其危害有充分的认识,从而使管理者的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增强。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管理者谈判技巧、合同起草及其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管理者的业务水平,做到从根源上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出现。

2.实施合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由于企业合同从洽谈到终止的整个过程中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应从合同的每个环节入手,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首先,在合同签订之前,企业管理者要对合同相对方的商业信誉、履行能力等各种情况进行仔细了解,做好对合同相对方的资质审查工作。与此同时,企业管理者要做好企业合同标准文本的编辑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其次,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要仔细对合同的内容、程序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以及合同中各种权利、义务、经济责任等一些列内容的明确、清楚表达,同时还要确保签约手续的齐全。最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一旦企业因合同的履行效果出现无法达到预想效果,甚至根本无法履行时,为了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企业应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与此同时,企业还应该及时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搜集,以为日后纠纷的解决作出充足的准备。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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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通常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主体问题。在买卖合同中,由于行为人没有权以被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人追认,对被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二,合同条款问题。这是决定买卖合同目的实现的最主要的合同条款。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卖标的物执行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条款。如果双方约定不明确,将会导致严重后果。

第三,合同履行问题。买卖合同当事人如果没有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必然会带来履行风险。

第四,合同争议解决问题。买卖合同当事人如果忽视管辖法院的选择,一旦发生诉讼将会给企业造成维权困难。

第五,合同管理问题。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为纠纷的处理做好证据收集等基础工作。假若丢失书面合同这―重要证据,就会导致维权不能。

第六,诉讼时效保全问题。超过诉讼时效将导致实体权利的丧失。

第七,以物抵债问题。当事人一定要严格控制以物抵债的履行方式。

第八,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问题。《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对代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对债务转移作出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

1.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规范管理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无“章”可寻。首先,买卖合同签订的规范性不够。这一方面体现在合同文字不严谨,容易发生歧义、误解和争议。另一方面是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其次,合同审批过程缺乏管理。同时,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导致合同只能在各部门流转审核,由于缺乏专人自始至终的跟踪和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的审批效率。

2.合同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

合同管理具有风险控制环节多,参与人员广泛等特点,需要建立起一个全面、完善、严谨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对合同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而目前电力企业风险控制体系不够健全,造成了买卖合同案件此起彼伏。

3.企业对合同管理关注度不够,风险意识不强

首先,企业对合同管理不够关注,致使承办人员起草的合同文本质量不高且没有被管理层审查发现,导致合同内容存在漏洞。其次,企业重视证据的程度不够,导致在出现买卖合同风险的时候,案件的败诉率较高。再次,对买卖合同中的各类风险缺乏合理的评估,在合同执行中,缺乏风险预案与对策。最后,企业对合同风险的岗位培训往往只进行业务培训,没有进行岗位职责教育,致使合同承办人员和合同审查人员对合同风险意识不强,不能对订立合同引起足够的重视。

4.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对于合同风险的防范是十分重要。首先,合同签订过程的监控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合同履行中也需要监控。合同履行是当事人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实施履行监控,建立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三、构建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的管理体系

1.完善合同风险管理的流程

风险管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了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处理、风险监控,这四个环节缺一不可。因此,电力企业应建立起一套科学的风险管理系统,从而能够及时地对买卖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价,运用合理的风险管理手段进行风险处理,并进行实时监控已识别和未识别的风险。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在整个风险管理中占有重要位置,只有全面、准确地发现和识别风险,才能衡量风险和选择管理技术。进行风险识别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核对表、问卷调查、德尔菲方法、头脑风暴法等。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风险识别:第一,合同主体风险要素。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无权、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第二,条款风险要素。主要包括质量和质量标准、标的物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条款、价款的结算、违约责任。第三,履行风险因素。第四,争议解决风险因素。第五,诉讼时效风险因素。

(2)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风险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的重要性在于使风险分析定量化。主要是采取科学的方法将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类,同时根据其权重大小予以排列,为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管理好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3)风险处理

风险处理是指电力企业在充分认识到所面临风险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择合适的风险管理手段对风险进行处理的过程。风险处理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自留、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四种方式。

(4)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是对风险处理行为的系统化的追踪和评估过程,跟踪已经识别的风险,监测剩余风险并不断识别新的风险,通过对监控信息的反馈,不断修订风险管理计划,使其适应合同的发展,并评估这些计划对降低合同风险的效果。

例如,某供电公司与某化工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化工企业因经营原因,长期拖欠供电公司巨额电费,于是,供电公司考虑要采取停止供电的措施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是,因为该化工企业系当地引进的重点项目,因此政府一直协调供电公司继续供电,希望该企业经营能好转,再偿还电费,哪知拖欠电费越来越多,长期以来陷入恶性循环的矛盾之中。

对于这个供用电买卖合同引发的风险及对风险的管理,见图3-1电力企业买卖合同案例风险管理图所示。通过运用这套风险管理流程体系,能够使电力企业及时发现、处理已存在的风险,实时监控、预测潜在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买卖合同风险对企业所带来的损失。

2.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首先,设立企管法规部,作为合同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企管法规部的职能有:日常合同及合同风险管理、商务事务咨询、法律事务咨询。在企管法规部设立法律顾问和合同管理岗,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岗的人员要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这样由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有利于防范合同风险的产生。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合同订立审批制度、合同履行付款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使用制度、合同档案制度,以及合同签约率和履行率考核制度等。

3.建立健全电力企业的合同教育与培训体系

合同教育与培训是合同管理中一项基础的工作,具体的培训工作应考虑:首先,培训内容方面。《合同法》是培训的主要内容,但绝不是照本宣科,而是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对照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找出答案。其次,培训对象方面。培训对象包括合同审批层、合同审查层和合同承办层,即所有与合同订立、履行相关的人员均应接受培训。再次,教员选择方面。对常规性培训,可以聘请高等院校的教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及本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进行与《合同法》有关的合同知识培训工作。最后,培训方式方面。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最终培训的效果还取决于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并且培训要制度化、经常化。

(四)实施防范合同风险的内部控制

有效进行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做好签约前、签约时、签约后的控制。首先,签约前详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信息应重点了解对方的企业性质、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等。其次,审查合作方签约资格和人权限。我国法律对某些特定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千万不能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合同。再次,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买卖合同必须确保标的是法律允许的转让物,或者是对方当事人经营或业务范围内的有权处分物。最后,合同条款应完备规范。企业应做好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稿应当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的真实意思。同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化解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第六,将仲裁作为解决买卖合同争议的首要方法,明确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进行约定。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2]黄贤东,陆毅.浅谈企业合同管理审计[J].财会通讯•综合(上),200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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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属于法制社会,也是合同和契约经济的社会;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现代社会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合同社会,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的好坏直接受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自从我国2001年加入了WTO以后,中国的建筑市场逐渐步入国际轨道,因此国家也非常重视对建筑市场的秩序的整顿工作。然而,我国不完善的法律体系,较为淡薄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导致很多建筑市场不依照法律办事、不严格执行法律现象的发生。所以,建筑施工企业须紧抓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工程的施工风险,进而增加企业收入。

合同的管理是指合同的审批、签订、执行、变动、休止以及违约的相关处理等过程,并对全过程的计划组织与调节控制以及诉讼和督查的总称。然而,企业合同的管理的整个过程都潜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建筑施工的企业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风险,因此,在建筑施工的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而且加以识别合同管理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尽可能地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建筑市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行的是首先进行定价然后成交的期货式交易方式,这也就决定了建筑行业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同时,因为建筑工程一般投资量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损耗多、质量要求较高、产品的地点固定、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等特点,在关系复杂的市场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进行市场交易时,责、权、利三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市场中关于约束业主的规范法规还是比较少的,合同常出现仅对单方面有约束力的现象,把施工的承包方置于劣势地位。目前,建筑市场的法制环境逐渐趋于规范化,且当事人具有自治原则,在这种新形势下,怎样强化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有效防止和避免市场中的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在自身保护和科学化管理中的效益最大化,这是目前施工企业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常见存在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合同自身所产生的风险,另一种是潜藏于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一)工程款中支付条款存在的风险

按照时间进行划分,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工程款一般按照预定款、工程进度款以及尾款和退还保质金来进行。目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一直是困扰施工企业的最大最严重的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带资施工或垫资施工,严重扰乱了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与运营,以此同时,很多“烂尾楼”现象也随之出现,导致施工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前后不一带来的风险

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中,工程的变更和洽商等多方书面文件与协议在众多合同文件中是最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后来补充的签署文件与协议与之前签署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在展开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若工程管理人员在执行合同时,遇到签署的文件和协议与之前遇到的不一致,且存在对自身的不利因素,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

合同中将价格固定,即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应该在专用的条款内容中把合同的价格条款事先约定好,具体包括风险费用与风险波及范围的有关计算方法,且不再调整那些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方式,使建筑施工企业承受了最大的风险。若合同采用总价固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少双方的价格争议,承包商便不再有那么多索赔机会,同时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价格风险和工作量风险。承包商市场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虽具有较高的工作量预算却没有很具竞争力的报价,中标难度大,若降低工作量预算,势必会使自己承担更大的亏损风险。

(四)工程变更时带来的风险

工程项目一般具有较长的施工时间和较大的项目复杂性,因此,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时常会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若是承包商在施工中,对施工的有关设计提出更改意见或者提议更换设备材料等合理建议时,须经过业主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变更。否则,若进行擅自变更,即使有一定的合理性,也要让承包商来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且还要延长工期,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二、防范和规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合同时,要探索该怎样降低和避免风险,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一)采用合同担保的方式避免欠款的风险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承包商应开发商要求自行垫资或不付预付款等方式,直接进行施工,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风险。为了能够保证施工且可以收回自行垫资,承包商要要求业主给出书面担保,且在合同条款中对担保的期限和范围给出明确的规定,让业主出示支付担保,以保障工程款可以如期付给承包商。合同担保这一形式的实施,可以很好地避免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出现。

(二)减少避免合同中的矛盾和文字的二义性解释

施工企业的合同一般条款很多,因此合同的矛盾与文字的二义性在所难免。尤其在国际工程中,因为不同的语言和国家的工程惯例之间存在差异,对同一条款的理解却不同。根据一般惯例,承包商要对合同的理解负责。所以,若承包商对合同的意义和标准理解不是特别透彻,而且对于那些出现前后矛盾的地方,应向业主征询以彻底搞清楚。若业主没有给出及时回复,那么承包商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争取对自身最有利的解释。

(三)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的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投标之前,要及时发现并分析项目中潜在的风险因素,特别是在工程中标后进行合同谈判时,必须用专业条款切实对风险范围作出规定,这个规定的范围越明确详细,施工企业在执行合同的管理时担受的风险越小。

(四)在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合同实施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管理时,必须找准合同这个核心,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所以,承包商要在签合同时检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文件齐全、内容和条款完整性、公平合理性以及准确清晰性。检查合同的内容和结构是否完整,将合同文本和标准的合同结构与文本进行对比,以做到为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指南。在执行合同时,应严格遵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的有关条约与规定现象的出现,将合同的风险最低化。

小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施工企业单位管理的一个核心,这项工作具有十分繁重且复杂,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始终,与企业管理工作的中的风险的防止与规避息息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可以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保持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市场中长盛不衰。

参考文献:

[1]朱建生.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 中国经贸. 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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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四十年,人们见证了信息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推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对企业管理的渗透越来越深,管理信息系统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使用越来越广。从一开始的单个用户在桌面的局部应用,如账簿系统,直到现在的覆盖企业价值链各环节的大规模的ERP,对大企业而言,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信息化已经成为衡量其管理水准的一个突出的指标。

无独有偶,过去四十年也正是历史上风险管理发展最快的时期。从人身和财产保险到生产过程的安全、质量的风险控制,再到一般性的内部控制,最后直到覆盖企业管理各方面的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经历了概念培育到快速发展的过程。

全面风险管理的发展过程与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过程的重合其实并非偶然。风险管理的理念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但是由于量化的风险分析对信息系统的依赖,在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前,风险管理并没有深入应用在企业管理中。例如,在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中普遍应用的组合管理技术,其原理早在1950年代就已被发现,但是由于日常应用中所需的计算量比较大,直到1980年代后期PC得到普及,在柜台操作的交易经理们都有了个人计算能力以后,该项技术才得到广泛的应用,目前组合管理已经是基金管理的常识性管理科目。又如,在1990年代摩根银行开始出现的“四点一刻”风险报告,也是由于当时各大金融机构的信息化水平比较高,才得以在华尔街其他大金融机构普及。反过来,风险管理的应用,特别是其对海量数据的分析和复杂过程的模拟计算,以及对各种风险信息的整合处理,给管理信息系统提出了高要求,从而促进了管理信息系统的深入发展。

企业对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需要是其风险管理的需要。特别是一些大企业,面临的风险种类繁杂,瞬息万变,且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对单纯依靠人脑进行管理是很大的挑战。例如,一个跨国公司每天都面对来自世界各地的海量的信息,包括经营状况的信息,政治形势的信息,法律变化的信息,舆论环境的信息等。公司必须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从中发现可能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因素,特别要对世界各经营地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开展分析,做出决策,并将此决策化为公司在全球各地的统一行动。对于市场发生的行隋、客户需求的变化等信号,不是仅仅靠经验和常识就能识别和分析的,只有通过信息系统的方法才能识别和分析。目前风行于世界的对所谓“大数据”的推崇,其真意就在于此。

因此,近年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尤其迅速。例如,据国外某些机构2012年报道,过去三年世界上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市场成长速度平均超过30%。但是,这些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不像其他的专业管理信息系统那样,市场对其应用范围和管理手段方面少有相对统一的共识。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定位

现在,市场上已经可以见到一些通用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这些系统,可以单独部署,有自己的数据库和操作页面,其中有的只是可以做一些风险评估,如一些信用风险评估系统和市场风险评估系统,有的则可以实现风险管理过程的全部基本功能。例如,有些叫作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就属于此类。同时,市场上经常见到一些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虽然表面上独立,但其实是在专业管理信息系统里面加了一些风险管理的功能,如风险分析和图表展示,就作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推出了。这类系统,其实是用风险管理的功能加强了原来的专业管理信息系统。随着风险管理理念的普及,我们现在看到几乎所有的ERP厂家,如SAP和ORACLE都在其原来成熟的ERP产品里面增加了风险管理的功能,如在财务管理模块里增加了财务风险分析的功能,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块里加了人力资源风险识别的功能,在项目管理模块里增加了项目风险管理的功能等。同时,跨管理领域的独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市场可以说才刚开始起步,不论是应用的深入程度,还是市场的整合程度,都远远没有达到ERP目前的程度。实际上,对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特征和核心功能,市场上并没有统一认识。特别的,由于所有专业管理中都有风险管理的内容存在,所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都负有管控相关业务风险的职责,因此,很难把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其他专业管理信息系统完全区分开。

那么,什么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特征和核心功能呢?笔者认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特征应该是主要以风险为数据对象,支持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体系建设和维护、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预警等功能的管理信息系统。因此,所谓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就是以组织面临的所有风险为数据对象,支持风险管理全过程的信息系统。

从风险管理全过程的角度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主要有:建立并维护外部环境信息;建立并维护内部环境信息;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监督预警;评价考核。

同其他管理信息系统相比,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区别不在于其数据库的结构,而在于其数据所反映的对象;不在于其数据库、客户端、中间件的技术架构,而在于这些架构承载的管理功能。例如,一个财务管理系统,其数据对象主要是基础的财务数据,而不是明确反映财务风险的数据。这样一个系统,即使其有一些基于系统中的财务数据而做风险分析的功能,也不能说是一个财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而只能说是一个增加了财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成分的财务管理系统。当然,增加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成分的专业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是在原来基础上有了提升,只是我们不适合把这类系统叫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的作用

目前看到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从与其他信息系统的整合方式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部分是可以独立于其他业务系统部署、操作的,这类可以单独称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而另一部分则是在使用时要结合业务数据,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同时部署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模块。这两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不同。

可以独立部署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其主要数据对象必然是风险,所以这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的内核是一个风险库。基于这个风险库,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展开其他的功能,如体系建设、风险分析、监控预警等功能。这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多数,因为不与任何特定的业务系统相关联,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业务数据源,主要部署在企业的总部,由综合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目的是为了实现风险集中管理的功能。

在企业专业管理系统中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成分也很重要,这些成分可能作为独立的功能模块存在,也可能只是一些计算和展示的功能组件。这些功能模块或功能组件,根据专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业务数据,也可以分析相应风险,提供预警报告,支持业务风险的管理。这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往往与特定的业务系统紧密结合,依赖于特定的业务数据源,主要部署在业务管理部门,由业务人员操作,目的是为了实现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功能。

一般而言,企业的业务管理中,如果面临比较大的客户群、合同数量、产品数量和其他大量数据,或者变化较快的环境,就需要部署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这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业务管理的模块之一,可以帮助管理者发现业务过程中的风险,及时分析,发出告警,通知有关责任人应对。例如,一个大公司的法律事务部门,每年要处理数千份业务合同,虽然使用了合同管理系统,但是除了提高合同审批效率以外,该系统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客户违约风险并没有提供有效的情报。后来,该公司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了一个风险管理模块,对合同审批到执行、付款全过程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得出了一些风险监控预警指标,如客户的信用风险评级。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评级,法律事务部门在审批合同时候就有了批准或否决合同的客户指标依据。所以,这个合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模块,在原有的提高审批效率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改进了合同管理的实质内容,提高了经营效果。反过来讲,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合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仅靠法律事务部门是很难感受到客户的信用风险状态的,且即使感受到也很难在审批过程中把这种个人的感受变成可以接受的审批行为。

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模块,由于其服务对象是具体的业务管理,其用户主要是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所以,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结合的风险管理模块,实际上起到了把风险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业务管理过程之中的作用。正是这种把风险管理贯彻到业务之中的系统应用,给具体业务过程中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评价、考核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另外,风险管理系统模块,由于其和具体业务的联系紧密,经常需要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定制,其中使用的风险分析模型,还可能需要根据使用的效果和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这点尤其是和ERP等管理信息系统不同,后者在实施后很少做定期的系统调整。

独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风险管理模块不同,一般都有独立的风险库。而该信息系统的针对风险的操作都是围绕着这个风险库完成的。例如,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在综合各项业务风险的基础上,得到整个公司层面的风险状况,作为公司领导制定战略计划的决策支持,或者作为向监管机构披露的材料素材。

独立部署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往往承担着在企业层面的风险管理的功能,多数具有整合的风险管理的作用,是企业层面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信息化表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一个与现有的业务管理体系不同的管理体系,它强调的是提升公司整体的管理效率和效果,因此需要注意现有管理体系之间的协调,以及对现有管理体系的整合。与此相对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就有从现有的管理信息系统挖掘数据,整合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数据,支持企业的战略决策和整合风险管理的作用。

我们常常看到,企业领导在制定一些涉及企业整体的计划和策略时,需要各个部门提供的风险信息,以及经过汇总加工过的风险管理报告。在没有整合的风险管理部门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前,散落在各部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管理信息,或者是整合的责任不明确,或者是根本没有整合。这样就会影响企业领导制定决策的效率和效果。有了全面风险管理的部门以后,就有人负责这些风险管理的信息了,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手工整合这些风险管理信息,往往效率低,而且质量不令人满意。如果不是由手工汇总,就需要一个整合的信息系统。因为即使不是原始的业务数据,分散的风险管理数据来源于各个业务系统,汇总加工不可能在各个业务系统中进行。所以,整合信息可能就需要一个公司层面的独立于业务系统之外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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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contract,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企业加强合同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并完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有助于提高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为企业不断发展和壮大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一、企业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企业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风险。我国法律对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有不同的要求,对大多数普通行业企业来说,除了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外并无其他特殊规定;但对从事金融、保险、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各种特殊行业的企业,则要求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前或经营相关业务之前,取得特殊行业批准证书或资质证书。合同主体合法是企业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企业势必会因此遭受一定的损失。

(二)合同程序风险。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某些特殊类型的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必须经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建设工程合同必须办理了规划审批并取得规划许可证等。如果没有办理批准或审批手续,将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可能还会因此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内容应做到完备,否则会出现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双方发生分歧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条款之间应彼此协调一致,如果合同中各个条款相互之间的存在矛盾和逻辑错误,会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发生争议,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四)合同履行风险。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有时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修改或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

二、企业合同风险的主要成因

(一)企业合同风险意识不强。企业通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磨炼,虽然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得到提高,对合同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足,缺乏合同签订、履行监管的机制和手段,使合同难以有效发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合同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企业在经营范围、经济实力、发展理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差异,合同管理水平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而规模较小的企业相对较低。不少企业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等领域,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合同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三)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环节多、参与的机构和人员广,需要建立一个全面、完善、严谨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之间职责划分不清,缺少相应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得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难以有效进行合同风险管理。

(四)合同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企业内部普遍存在各个职能部门信息交流不够,合同风险管理机制运转不通畅,风险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等问题。在风险管理环节上往往侧重于履行后的管理,缺乏对合同履行前和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管理手段上大多是静态管理,对合同风险缺乏动态管控。

三、加强企业合同风险防控管理的主要措施

合同风险防控管理的目标就是按照合同内容的约定,实时监控合同完成情况和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最终实现合同目的。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防控合同风险,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合同风险防控机构。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机构是指对企业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纠纷的处理全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组织,目的是通过识别、分析、评价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应对策略,对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化解,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合同风险防范机构人员素质的高低及组织功能发挥的优劣,将直接影响企业风险防范的成败。因此,在构筑风险防范机构时,应不拘一格选拔精通法律、熟悉经营的人才,设立合理科学的工作流程,使该机构成为企业防范合同风险的铜墙铁壁。

(二)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合同管理。

一般来讲,企业应加强以下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合同管理: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主体资格、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对于大宗原燃材料采购合同,重点关注供货方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和企业信誉;对于产品销售合同重在加大直销力度,减少中间环节以取得利润最大化;对于融资担保合同,要着力化解法律风险,依法完善决策程序;对于劳务派遣合同,重在规范用工秩序,直接与劳务输出公司签订合同,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对于投资合同,重在考察、分析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可行性、合作方的资信;对于技术合同,重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对于涉外合同,重点考察海外客户的履约能力和诚信度,依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等。

(三)建立企业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一定标的额以上(具体额度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重大采购、销售合同、重大建设合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企业并购合同,知识产权合同,重大融资、担保合同等。企业要把这些对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有较大影响、存在较大风险的合同作为重大合同管理。严格管理和履行监督,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要有企业法律部门参与,有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做好合同履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风险防控。

事前风险防范方面,企业在合同签订前要对合同进行策划。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合同形式选择、合同中一些重要条件、条款的确定、合同相关条款之间的协调、各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等;必要时选择运用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合同担保措施,防范合同风险。事中风险防范方面,企业设立专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管理,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使合同管理行为有章可循;合同在实际履行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使合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企业应最大限度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避免损失的扩大,同时设法留存有关书面资料,为日后解决合同纠纷做好准备。事后风险防范方面,合同履行完毕后,要做好合同资料的整理保管、合同的总结评价、合同纠纷的依法处理等工作。

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多角度的综合性管理,企业只要按照依法治企的理念,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就一定能够有效地预防、减少企业经营中合同风险的发生,保障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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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应对策略

合作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合同则是维持和规范企业合作关系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也是现代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针对企业合同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这在规范企业合作关系和合同管理的同时,也给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法制管理的压力。企业合同风险已成为导致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原因,合同管理风险的存在不仅会造成企业经营的失败,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破产。所以,我们必须重视企业合同管理,重视起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风险管理。笔者就是在此背景下开展的对企业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探究。

一、企业合同的管理

合同作为维持和规范企业合作关系的重要依据,其签订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的,但签订完后该合同就开始具备法律效应和强制性效应,一旦合同双方有一方违背合同规定,就要强制性按照合同来执行赔偿事宜。合同的约束性和法律效应对合同双方都有作用,这种协议有利于维护惬意双方的合作关系。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就必须可少的要与其他各方签订各种合同,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会出现企业某些利益被损害的情况,这一情况就是合同风险,也是企业合同管理所致力于消除的情况。合同中法律风险的存在会导致企业经济效益的收到损害,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破产,所以,我们必须重视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与防范,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合同中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消除。

二、当前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1.合同签订前的风险

合同签订前主要存在两种风险即信息泄露风险以及对方合同主体和信誉缺失风险,这两种风险都会导致合同签订的条款的不平等,损害企业的利益。其中信息泄露风险主要指为了合同签订对己方有利,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竞争尤为激烈的今天,部分企业利用各种手段获得签约资格,在谈判过程中获得合同对方的信息,如资金安排、人员情况等,一旦这些信息泄露,对另一方签约企业在这次合同中的获利有极大的影响,这些信息的泄漏就是企业签约前所谓的信息泄露风险。剩下一种风险是指签约前对方隐瞒自己的相关主体资格和信誉,合同签约且生效后,对方企业没有率不行合同的资格和实力,这会导致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

2.合同签订时的风险

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形式规定是潜在的法律风险的重要方面,这也是签约过程中最大的风险,其风险主要指拟定的合同条款内容或者合同形式不具备法律效应,无法执行。这种合同的签约内容条款是无法执行的,因为它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无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执行。若是该合同形式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那它就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这种不健全的合同形式也是无法具备法律效力的。3.合同履行时的风险合同顺利签订,但在合同执行时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有效执行,或故意违背合同,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此时会给签订合同的对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种合同履行风险的存在主要是由以下几点因素导致:首先,对方企业缺乏合同管理,没有提前察觉对方企业的动向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其次,部分企业对违约企业的法律追究和赔偿追究反应过慢,应该第一时间追究对方的责任,寻求赔偿,弥补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的措施

1.合同签订前行为管理

在合同签订前机械能合同风险管理是最合理的,因为这样才能将合同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扼杀在摇篮中,所以,必须重视合同签订前的风险管理,做好相应的合同风险识别、评级以及管理准备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定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合同签订前的风险管理主要就是对合同相关事宜的审查,合同的条款内容、形式、流程、签约主体的相关资格和信誉等等,都是需要严格审查的项目。如果签约人是对方企业委托人,要严格检查其相关授权证明。最后,要对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每一个合同条款中的法律名词都要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对比,以此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2.提高法律顾问履行监督

法律问题就要交给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解决,这样才能避免问题的产生。对于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来说,一个专业的法律顾问是必需的,因为他们更加专业,能够发现一些非专业人士无法发现的潜在法律风险。所以,企业必须聘用法律顾问并加强法律顾问对合同条款内容、形式、法律名词等合同内容的监督,一旦发现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要及时上报并提出解决措施。

3.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教育

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对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要求过硬的一项管理工作,这一工作的有效执行对企业合同签订工作的开展有极大的影响,所以,必须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聘用人员的门槛并加强对在职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此外,还要提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让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当他们做决策时会更加谨慎、小心。

四、企业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建议

(一)企业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对方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对于合同签订和合同管理工作来说也是如此,在合同签订前要充分了解对方企业的基本情况,这样才能避免风险或者降低风险。这种了解和调查主要针对对方企业的地址、工商部备案、企业资金状况、人员情况、企业资格、企业信誉状况等等,由此判断该企业是否具备执行合同的实力。合同签订双方哪一方存在错误应该及时赔偿给对方所受到的损害,签订双方都有错的,各自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最后,要调查签订方的行业信誉度和履行合同的执行能力,或者找一些专门的调查机构进行全面的调查。

(二)合同在签订后,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合同签订的双方都有可能会在合同的条款上进行相应的变化,一方有可能会出现违背合同条款内容,也有可能会因为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其不能正常及时的履行合同条款内容。双方在履行合同条款的实践活动中,来自法律风险更多的是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具体状况和相关证据方面的缺乏。如果出现纠纷,应该时刻保持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纠纷,这样利于双方搜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货款回收条款要注明还款的具体时间点,时间段,如果到期没有还款,应该加强回款力度,落实责任人,查明情况,及时催缴。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要做到全面了解签订方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度;根据签订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合同条款;在履行条款的过程中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出现纠纷时及时做好调解和诉讼等各种准备。

五、结束语

市场在不断发展扩大的同时意味着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在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节下,企业经营的风险就越多,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我们必须给予其足够的重视,加强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识别、评级以及应对,以此提高合同管理质量,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作者:陆都 单位:广西上林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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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下,企业对合同做出签订、执行、更改、转让、结束、控制、监督等行为,这些行为统称为合同管理[1]。市场中的各个企业都会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维护市场的公平性,石油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后也需要重视起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而石油企业的规模大、业务量大、流动资金大,所签订的合同涉及的利益也比较大,风险也比较大,可以说合同就是石油企业业务管理的中心。

二、石油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一)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比较常见,一般是指主要因为市场而产生的不可控风险,比如在石油企业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受到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市场风险等[2]。另外,系统风险还包括石油企业的盈利能力改变、管理层因为客观因素导致的变更等,增大了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难度。

(二)监督风险

监督风险对合同风险管理有较大的影响,主要是在合同签订后。石油企业没有及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导致出现经济和管理风险。另外,还包括石油企业没有意识保护合同履行的正当性,也没有建立调整和控制机制管理合同的执行,没有将合同条约履行到位,导致石油企业的合同没有达到预期作用。

(三)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合同涉及法律方面的风险,如果石油企业签订的条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比如石油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关于资金融资的借贷合同,如果合同内容设立不全就是无效合同,造成石油企业的资金风险。另外还有一种法律风险是如果签订了有法律问题的合同,可能会损害石油企业和合作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控制石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一)控制系统风险

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基础就是控制系统风险,其具体的措施有:(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石油企业将合同运行的过程包括前期调查准备、签订、履行、中途变更及合同失效等与风险管理有效结合,以追求石油企业最大化的效益为目标,考察合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对合同的运行做出评估从而应对各类风险;(2)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并对当下的市场情况做详细考察,比如石油价格的波动情况、市场对石油的需求等等,从而制定出最有利于石油企业的合同。

(二)加强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对任何企业都是重中之重,对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也是如此。合同的履行管理包括条约的具体实施情况、变更管理及违约管理等等,涉及的因素比较多,需要加强管理,具体的措施包括:(1)合同条约的执行交由基层单位实施;(2)对合同实施情况的审查交由机关业务部门来做;(3)合同实施的结果交由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和抽检;(4)合同的真实状况需要审计监察部门做监督;(5)石油企业的分公司定期进行合同的全面检查,一般是以半年为期;(6)集体企业将书面形式的合同履行情况每月上报,便于监督部门审查。

(三)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是保护合同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核心,因此必须提高法律意识。首先,石油企业要以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标准,判定合同的签订和实施中有没有存在风险;其次,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审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做出严格的控制。第三,石油企业要对合同的各种知识了然于心,比如合同的标准化文本、合理的违约责任、如何检查合同条款、关于合同的法律等等,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3]。

四、结语

在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当下,石油企业也在加入市场经济后快速发展,但是也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做好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针对不可控的系统风险、监督风险和法律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减少合同管理风险对石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有效提升石油企业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徐瑞理.浅谈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及控制[J].经济管理:全文版,2016(8):0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