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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事迹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合同管理事迹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合同管理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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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建筑合同纠纷比较复杂一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既离不开建设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也离不开农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顺利支持。在工程建筑领域内,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建筑法禁止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禁止把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规定。与工程现实状况严重不符,由于利益的诱惑,存在大量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事实,这些均加剧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

(二)建筑合同纠纷比较专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审批、环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关系均比较专业。在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中,工程进度、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责任、工程款支付等也都比较专业。还不包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税收等专业问题。所以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离不开律师的介入合理合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纠纷,离不开律师扎实的法律知识。这也是优秀律师的必备,在为当事人处理建筑工程纠纷时,扎实的法律知识是问题最合理最有效解决的前提,也是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1.“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第一,结合实际,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建筑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实现动态管理,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限。为确保工作的及时开展,应当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手段,通过电子表格甚至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台账,对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续签、变更、终止或解除,依法清理各种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关系,提升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建设期间施工合同的终止纠纷处理。因承包人违约,造成业主强行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和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费用。业主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再由监理工程师查清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缺陷修复应结算的费用以及应扣除的完工拖延损失偿金(如有)和业主已实际支付给其的各项费用,并予以证实。因业主违约,造成承包人与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终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和其他应得费用,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该项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或涉及的对承包人的损失或损害的费用。新的施工单位(包括部分分割工程的承接单位)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时的相应资质和强制性条件要求。业主与新的施工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施工合同的管理。业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并督促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同时派驻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协商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和管理。承包人接收合同文本并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承包人应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的总体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业主严格依据合同变更程序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依据合同约定程序或规定,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端、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和(或)解决。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进行合同收尾。

第四,加强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阶段每月一次的常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在得到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意见报业主核准。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补充、更换机械设备,承包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第五,工程单价变更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变更工程细目相同细目的,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细目单价确定;其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细目但存在类似细目的,变更工程应参照类似细目单价,业主应积极组织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及时确定变更单价;其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合或类似参考单价的,应由承包人依据合同单价分析表中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补充单价并考虑投标调价函的调价比例,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若是新增材料或设备,则按市场价格编制清单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业主应及时审查确定正式单价,尽量避免暂定单价进行计量。其四,如果变更工程单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报业主批准后,作为暂付账款计入期中支付证书中,并办理有关记录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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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管理之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业务大多以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签约人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此保障经济业务的正常进行和签约各方的利益。即便有的经济业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经济行为在性质上也同样是合同行为,同样受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制约。从范围上讲,合同覆盖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经济业务进展情况的好坏,经济业务参与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与合同的约定有着直接关系。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约定性使其在经济业务中具有先导性作用,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合同应同时具有保障和规避作用,即保障权益,规避风险。保障权益就是保障签约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避风险指的是合同对于经济业务进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全面完整地预计,并在合同中就此进行了相应的约定,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即使这种不利情况实际发生了,合同也可以通过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保障守约一方的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合同所具有的规避作用也可以理解为“止讼”,即通过合同约定,使经济纠纷能够在合同自身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使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发生率下降到最低限度。因此,合同的作用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是事前监督。

三、合同管理定位——经济管理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合同所具有的对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使得合同管理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单位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也把合同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指法律顾问机构)履行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是承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法律事务和管理职能。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也兼具法律和管理的知识背景要求,属于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之一,虽然与法律密切相关,但是其根本目的则是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往往不负责具体的合同起草工作。合同一般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起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只是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查。从性质上讲,合同管理属经济管理。事实上,许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在业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而不是法律事务部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往往也并非法律专业人员,而是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因为这种做法能够使合同的签订更加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更加有利于合同的事前监督。

四、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的途径

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监督的性质与会计事前监督具有相通之处,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事前监督提供了一条新途径。这是合同管理应用于会计事前监督的理论前提。

从实务上说,合同条文是具体的,每份合同都对应于特定的经济业务。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管理合同的弊端是不切合实际,合同条文空洞,容易遗漏问题;业务部门管理合同的弊端是在对外经济业务往来中,由于存在卖方市场等原因,业务部门往往容易受制于人,在签订合同时易被对方压制,不能保持平等的合同主体地位,被迫接受对方的霸王条款。

相比较而言,财务部门管理合同则能有效地克服二者的弊端。财务部门处于单位经济活动的枢纽,熟悉单位的经济活动,能够使合同签订不遗漏问题;财务部门不与合同方直接发生关系,能够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能够在合同签订中保持平等地位,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平。因此,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来说,由财务部门行使合同管理职能较适宜。财务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单位合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将会计事前监督和合同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会计人员还可以根据其专长,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以合同为手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监督。这种监督是微观的、实时的、事前的从而也是有效的。会计人员通过对合同进行管理,找到了适当的进行会计事前监督的介入途径,使会计事前监督不再是会计监督的盲区。

五、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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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石油化工事业的高速发展,项目建设参与各方的项目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不断提高,多种项目管理模式得到广泛的应用和实践。其中,在国际石油化工建设领域占据主流地位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合同模式,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项目所采用,国内石化工程公司(承包商)通过拓展国内外市场的探索和实践,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EPC项目执行经验。石油化工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管理界面多,设计、采购和施工深度交叉、管理难度大等特点,采用EPC合同模式,可充分发挥承包商在设计、采购、施工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集成优势,有效地调动承包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实现项目各项建设目标,并且减轻业主的项目管理强度和负担。与此同时,无论业主还是承包商均面临较大风险:承包商面临项目执行过程中难以预料的未知因素的影响,以及自身水平和能力短板所带来的合同履约风险;业主则面临项目整体驾驭和管理能力不足,承包商对输入条件缺陷、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发生变化提出索赔的风险。因此,EPC合同模式下,业主和承包商都需要重视的一个重要风险管理环节是合同管理,特别是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变更的管理。如何提升合同意识和履约意识、公平、高效地处理合同变更,保障项目顺利执行、维护自身利益并实现“共赢”的目标,是业主和承包商都需要认真研究和时刻面对的重要课题。

2石油化工项目EPC合同的特点

在国际石油化工建设市场,项目业主或者其人委托承包商提供设计、采购、施工集成式一体化服务的总承包合同模式,也就是EPC合同模式,是广泛被接受并普遍采用的项目建设模式。如果进一步扩展承包商的服务范围,包括试车(到具备投料条件)、试运行(到装置性能考核通过)等内容,也称EPCC(最后一个C指Commissioning,即试运行)项目或交钥匙工程。国内石油化工项目EPC合同模式始于2090年代,经过近30年的发展,目前已逐步成熟并且被越来越多的项目业主接受和采纳。综合国内外不同项目的情况和特点,石油化工项目EPC合同普遍具有以下特点:1)EPC合同模式下,业主普遍采用招投标的形式来选择承包商,国内外大型石油化工公司通常具有自己的招投标体系和标准的合同文本。承包商由于面临被选择和激烈的竞争,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也就是说合同的天平并不是完全平衡的。在招投标阶段,承包商往往需要投入本公司最精锐的力量参与竞标,在争取胜出的同时,充分认知合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并且尽可能采取化解或缓解风险的措施,是招投标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2)EPC项目启动工作的前提是,项目已完成定义阶段或基础工程设计工作,业主管理层或项目股东方已批准项目的实施。EPC合同所约定输入条件通常包括批准后的前端设计文件(FEED)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以及业主组织编制的各类工程规定,并且场地和有关的临时设施满足承包商入场施工的需求。3)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开展设计、采购和施工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并承担项目进度、质量、HSE等方面的责任,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承担责任与风险的同时,承包商凭借自身的资源、经验和能力,通过高效的组织实施,统筹优化开展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项工作,在完成合同约定任务和项目目标的同时,获取一定的利润收益。4)鉴于石油化工项目的系统性和复杂性,业主除了承担法定和合同约定职责和义务之外,倾向于对承包商项目工作的若干中间环节设置检查和批准点;只有在业主检查或审批通过后,承包商才能进入下一个工作环节,从而增加业主对项目执行的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和业主的权益。由于立场、角度和理解的差异,业主的审查、批准以及承包商的反馈往往需要多个回合、消耗大量时间,安排项目进度计划时需要给予充分的考虑,5)由于石化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管理界面多,设计、采购和施工深度交叉、管理难度大等特点,EPC合同签署之时,仅完成了定义阶段工作或基础工程设计,不可能对项目执行过程的所有事项和情况做出完整和准确的判断并加以约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离合同约定的内容或发生变化无法避免,制定公平、高效的合同变更程序并严格执行,是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权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综上所述,EPC合同模式下,项目执行的风险基本在承包商一方,但承包商可以凭借自身能力和优势,将风险转化为机遇,从而获取受益。业主将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以及相应责任整体上交付给承包商,实际上也就是将项目实施的成败寄托在承包商身上,在履行合同规定职责、加强过程管理的同时,业主需要摆正心态,以公平合理为原则,积极给予承包商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以实现项目成功和共赢的目标。

3石油化工项目EPC合同管理的要点

项目工作以合同签署生效为起点,以合同关闭为终点,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所有项目工作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前已述及,石油化工项目EPC合同的执行是一个动态过程,相对于初始签署的合同,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变化是必然的。因此,合同管理特别是变更管理,直接涉及业主和总承包商双方的切身利益,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与核心环节,也是最高层次的项目管理,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关注: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以及公司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拟定合同管理程序,并在项目组织机构中设置专职合同经理及合同管理人员。根据合同与项目的复杂程度,必要时建议聘用外部有经验的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合同管理或者提供咨询服务。2)招投标阶段即做好合同执行的分析和策划。由于石油化工项目的复杂性,招投标过程往往设有多轮的澄清环节,承包商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问题,招标人或业主予以回答,澄清问答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投标文件一起将作为EPC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业主和承包商都需要利用好招投标的澄清环节,尽可能明确合同的工作范围、内容和要求以及双方的责任,以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承包商对于招标文件中难以实现或含混不清的要求,可以依据规则在报价文件中列出偏差或明确承包商的主张,以规避风险。3)做好EPC输入文件的验证工作。EPC工作启动或合同生效后,业主将向承包商提供FEED或基础工程设计等输入文件,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是EPC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通常约定1-3个月的验证期。收到输入文件后,承包商应立即组织开展验证工作,对于疏漏、矛盾或者违背合同条款的内容及时向业主提出,业主负责协调解决,必要时对合同进行变更。这也是确保EPC工作顺利启动和承包商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4)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所有项目工作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EPC合同作为固定总价的总承包合同,项目的每一项工作或者活动均直接涉及到合同双方的利益和责任。因此,EPC合同管理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全员性,合同双方的每名项目成员都是合同的执行者和管理者,在仔细研读和理解合同条款和内容的基础上,每项工作、活动以及交付物都应做到有据可依、有案可循。如果发生偏离,需要及时采取纠偏或变更措施。5)鉴于EPC项目具有较大风险,在招投标、合同签署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考虑开展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等风险管理工作。由于业主和承包商所面临的风险不同,风险管理的对象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对于承包商而言,合同中的违约和赔偿条款通常具有较大风险,需要特别留意。此外,在合同签署之时,如果识别出的某个风险在后续执行可以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那么双方在合同中可将其暂列为风险项,再根据项目执行过程中实际选择的解决方案,按约定据实结算。

4EPC合同变更的典型工作流程

国内石油化工项目EPC合同的条款中,通常包含以下有关合同变更的条款和说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业主向承包商做出要求改变的变更指示,承包商应遵照执行。承包商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承包商对业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业主决定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业主应向承包商发出变更指示。此外,合同中一般还有关于索赔的条款,由于索赔的处理更接近于争议的解决,目前业主和承包商普遍倾向于将索赔事件纳入合同变更管理的范畴。国际或合资石油化工项目,通常在EPC合同中设有合同变更导则或程序,业主和承包商均可以按照程序发起合同变更,包括后续变更处理流程。相对而言,国际或合资石油化工项目对于合同变更的处理更加客观和公平,国内EPC项目应该更多地借鉴和采纳。

4.1变更意向书

合同变更程序的第一步工作是发起变更意向书。在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业主和承包商均可以发起变更意向书。业主发起变更意向书通常由3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需要业主填写变更说明,包括:变更原因和依据、变更内容和范围说明、参考文件等内容。业主变更的原因,通常是随着项目EPC工作的进展,专利商对工艺设计方案进行了局部调整,装置生产、操作和运行增加的需求,以及项目质量和HSE等方面更新要求所带来的详细工程设计方案修改、项目工程规定的调整以及承包商工作范围和内容的增加。承包商收到业主发起的变更意向书后,应立即开展相关影响的评估工作,填写第二部分,内容包括编制下一步变更建议书所需要的人工时及费用、需要的工作时间以及是否对项目工期带来影响。通常约定承包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返回业主。业主在收到承包商对变更意向书的反馈后,对承包商填报的变更影响内容进行评估并进行决策,在变更意向书第三步部分向承包商说明是否开展下一步变更建议书的工作。承包商同样可以向业主发起变更意向书,名称可能有所不同。承包商提出的变更意向书通常包括两部分,承包商填写造成变更的事件或原因,变更的依据、变更内容说明,以及编制下一步变更建议书所需的费用、时间以及是否对项目工期造成影响。业主在收到承包商变更建议书后,进行评估和决策,填写说明是否要求承包商开展下一步变更建议书的工作。通常约定业主的答复期限是10个工作日。承包商发起变更的原因,通常包括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的合理化建议,对项目工作带来实质影响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变化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难以预料但可归结于业主原因的变化。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中通常对于变更或索赔有时效性的规定,通常为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事件28天内提交变更意向书,承包商对此需要特别留意。

4.2变更建议书

根据变更意向书的工作流程,如业主否定,则此项工作关闭;如得到业主批准,则承包商继续开展编制变更建议书的工作。承包商编制变更建议书的内容通常包括:变更的详细说明,变更的依据,对项目工期是否造成影响及详细的影响说明,对合同费用的影响及相应的付款计划,还应包括变更的工作是否对项目其他工作以及装置的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带来影响。根据需要,承包商应附上其他详细的支持材料,包括文件、图纸、信函、会议纪要、厂商报价资料,等等。其中,费用影响需要按人工、材料和设备进行逐项分解及说明,以便业主评估和决策。如果费用影响与承包商的分包商相关,承包商还需要提供分包合同中费用或费率的证明文件。如果合同有相关约定,承包商还可以在变更建议书中单独计列利润和不可预见费。收到承包商的变更建议书后,业主应进行审查并将有关决定返回给承包商,一般包括以下情况:1)直接批准变更建议书2)与承包商就工期和费用影响进行谈判3)通过承包商,就第三方报价进行谈判4)撤更建议书根据业主对于变更建议书出具的意见,承包商和业主分别或共同开展后续工作,而最终的结果是业主批准或者撤更建议书。

4.3合同变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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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任何管理都是围绕合同管理为依据和基础的。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和计划管理的依据,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和基础。合同管理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怎样有机的把二者结合起来为项目施工管理服务是值得探讨研究的。本文主要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展开的。

二、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还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一些管理体制和思想观念的缺陷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主要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首先是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资金的投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管理和编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是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的。如果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技术交底往往只是一种形式,从而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

(二)“口头协议”与“私下合同”屡禁不止。所谓的“口头协议”和“私下合同”,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而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往往私下协议与合同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以应付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的补充条款形式或者口头协议,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这样就把招投标产生的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

(三)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索赔意识。施工合同经过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依法签订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但是在实际的履行中,由于一些人有意见分歧或者被经济利益所驱动,就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从而引起纠纷。但是却拿不出一个完整的索赔法律依据,从而导致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技术管理出现的问题

技术管理是指对构成施工技术的各个要素以及各项技术活动,进行有效地计划和决策、组织和指挥,并且要控制和调节的一系列技术组织管理的活动。众所周知,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等都会影响施工项目的效益,但是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对项目效益的影响确不被重视, 从而带来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技术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一)对项目技术管理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对项目技术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建立好良好的技术管理制度,项目内部技术管理资料缺乏,有错漏,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工程进度,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不够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的工作。项目部不够重视竣工以后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经验的积累,最后使得技术管理的总结程序不能等到一个项目施工的完成,不仅使重要的技术经济数据流失掉,也没有办法带动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浪费了管理资源。

四、怎样解决出现的问题

针对于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实行量价分离,市场定价

要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质量、进度条款作为施工合同执行的监控依据,同时引进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中介管理机构参与工程管理活动。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工程从工程招投标管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施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与监控,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投资的合同过程管理。

要加强承包商与发包商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增强索赔意识

我们要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和学习,使得承包商和发包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

(三)要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严格控制合同管理

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依据的协议书。对中标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内容要经过仔细的阅读与考虑。要遵守和执行合同的内容,进而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施工的质量。

对于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应当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中明确项目技术管理的要求

要明确公司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要从制度上明确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要加强对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来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源。

要提升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要建立竣工后的技术管理总结制度,把一些技术数据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用于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创新,从而提高项目部和所有技术管理人员的水平。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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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求分析

1.1 合同管理

在整个市场管理中,合同管理主要管理的是市场与各业主间的合同关系管理,主要设计到的信息包括了业主信息,营业房信息,合同约定条款如合同有效期限、双方约定的标准费用等。考虑到市场规模大,业主数量多,并且市场与业主间的合同关系随着合同有效期的变更,市场管理部门员工的变动,依靠原有的手工记录和人工管理,显然会造成数据的混乱,导致整理、查询和使用的困难,在时间、人员和材料上的造成巨大的浪费。

1.2 合同管理模块将实现的功能

集中管理市场与各经营业主间的合同约定,并能及时提供合同到期提醒,保证市场处理合同业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合同管理功能模块设计

业主租用营业房,必发生合同关系,合同号贯穿整个业务流程,它将业主、营业房联系起来,合同的管理涉及合同的签定、更改、终止、查询、打印等。

功能模块:

(1)合同登记。字段有:合同号、业主名、签定日期、开始日、终止日、房号、标准费、支付间隔月、备注等;功能有:新增、删除、修改、保存、取消、退出等;设计表:contract、contractdetail。

(2)合同查询。按签定日、开始日、终止日、合同执行状态查询。

(3)合同到期提醒。按合同到期前7天,系统提示到期合同信息。

(4)合同报表。合同报表的样式设计、打印;涉及合同详细内容(contract.contract_info)。

3.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市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将业主、营业房和收费联系起来。登记了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执行的开始和终止日期,市场可以根据此日期设定,查询及时了解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或结束)。见图1

4.合同管理数据流程设计

图2 合同管理数据流程图

说明:合同管理模块中,市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涉及到了业主数据(姓名)、营业房数据(业主租用的营业房编号)、今后合同具体实施当中需要预先设定的标准费、支付间隔月份、合同进行时间、水电初始度数等数据。从而进行合同登记,产生了具体的合同数据,得到经过整合处理的合同报表数据,以供查询和储存。为了保证对合同的有效管理,特别是规范好合同的履行时间,还可根据合同登记时的时间规定设置合同到期时间的提醒数据。这样,合同管理的基本功能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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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合同主要研究关注点大多是建筑工程、劳动合同、项目合同、招投标等。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内企业合同数量日益增加,计算机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以企业需求为基础,IT技术为支撑,通过构建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合同数据,为管理者增添决策依据,从而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已成为各类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开发思路

合同管理与销售、项目实施、财务、物资、客户关系等都有所关联,涉及到相关部门问的协同。传统的管理模式下,各部门间信息的一致性与沟通的及时性,往往是影响相关人员协同作业效率、进而影响公司效益的重要因素。合同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公共的合同相关数据平台,对合同生命周期内所有信息及关联操作进行了整合和控制,改善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和作业协同,不仅使运营与管理更为规范、更为有效,而且有助于提高履约率、提高客户满意度、缩短合同收款周期等,为企业带来直接和间接的效益。IT技术的革新,为合同管理系统的实现提供了新手段。B/S架构的兴起对应用架构带来了重大变革,统一将浏览器做为客户端大大降低了开发难度及维护成本。服务端方面SSH框架越来越受到开发者的青睐成为Java开发的主流。异步脚本(AJAX)技术使得前后台数据交互时不必刷新页面从而提升了用户体验。JSON格式减少了前后台交互的数据冗余。企业管理软件开发经验的日益丰富,使得业务需求越来越明确。功能展现不再能仅是简单的数据堆积,更需要有意义的数据组合,并通过图表、列表等形式,对比、多维度等手段,给用户最直观最友好的展现。ExtJs是在Js的基础上进行封装成为一组可扩展的页面展现控件,统一了页面风格,增强了开发效率,提升了展现效果。另外,相关技术能够满足合同管理系统其他系统间的数据交互需求,支持一体化的管理方案,并满足对扩展性和可维护性的更高要求。本文针对一套B/S架构,基于SSH框架,采用ExtJs控件,适用于企业级应用的合同管理系统,依次就发展背景、核心技术、功能设计以及技术实现企业所要求的功能。

三、功能需求及设计实现

(一)权限要求

管理员具有最高级别权限,能够开设、新增普通合同用户,管理能够对所有合同信息、包含新增处理、变更处理、违约处理等,对于删除合同信息请谨慎使用,删除时提示2次是否确认,同意后合同即被删除;部门管理权限,对企业部门进行信息维护;合同类型维护,由于合同具有不同类型,且可以自定义类型,定义后普通用户在新增合同的时候即可以选择合同类型;付款方式维护,为规范付款方式,管理员对该信息字段进行维护,定义后普通用户在进行合同结款的时候选择付款方式。

普通用户能够对合同进行正常维护,具有新增功能、变更功能、违约功能、续签功能;进入合同系统后,在首页能够掌握合同基本数据信息,如合同总数、正常进行合同数、结束合同数量、延期合同数量等;合同起始需新增信息,编写合同开头编码、合同编号、名称、类型签署部门、合同项目、金额、生效日期、终止日期等合同信息;新增合同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合同信息较多,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各种查询功能,为此,该系统应提供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乙方名称、进展情况、终止日期、结束日期、使用部门、签署部门、付款方式、是否预提的组合查询,并且支持模糊搜索;针对合同信息量较大,在生成查询结果后,导出excel存档;预提合同,在合同维护里有预提合同维护,该维护里有预提资金记录,此功能模块针对合同未签署前的资金流动。

(二)客户管理

客户为创建合同时的必选对象,基本资料共有两个部分:客户资料和关联信息。基本信息包含客户基本信息、开票信息、联系人、客户备忘、客户附件等。

关联信息有多项内容,含合同信息、合同标的、审批信息等;对于客户的基本资料和关联信息此处设置必要的打印和查询关联。

对客户基本信息进行增、删、改、查功能;查询条件:客户名称、客户编号、开票名称、行业等。

(三)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用于发票在系统上的记录。发票按来源分为两类,接收、开具。

接收类的发票根据对象不同分为合同类发票,非合同类发票,此类发票接收后,商务确认后,记录接收发票记录。

开具类发票,根据对象不同分为合同类发票,非合同类发票,此类发票经领导审批后,才可开具,审批的同时登记开具发票记录。

相关功能:发票增、删、改、查功能;查询条件,发票类型、开票日期、发票对方、纳税识别号。

(四)统计查询

合同签订数量进行统计,根据年月和签订数量进行计算,生成折线图; 根据合同签订状态,正在进行、延期、已结束的状态进行计算,生成饼状图; 根据合同归属部门,对自定义部门的合同数量进行计算,生成锥形图。

四、非功能需求

(一)授权和认证

Φ锹加没身份信息,反复认证,并提供数据库认证,LDAP认证,USB-key(数字证书认证及串号验证)认证等多种身份认证的方式,本课题主要采用LDAP认证方式。

对已登录用户经行全局会话控制,认证会话超时或注销时,实现门户及其他应用统一注销,为单点登录功能开发相应的认证接口。

(二)约束与安全

1. 需求约束:

系统中跟其他系统的接口,统一使用webservice模式;界面要使用公司统一的软件操作界面。

2. 软件质量:

正确性:以软件需求为准,实现所有功能模块;

高效性:能够在以秒计的时间中返回用户操作响应。避免反应时间过长的情况;

可靠性:系统中显示的数据必须是正确的,能够给用户提供决策依据的数据;

安全性:跟数据库的交互只能通过软件进行。系统中各个部分要包含身份验证功能,不能通过页面直接访问;

可维护性:系统主要采取模块方式开发,降低不同模块间的耦合度;

可移植性:能够在Windows、Linux、Solaris等多种服务器上进行部署。

3. 隐含约束:

系统中的各个模块中的子功能也要相互独立,如:增删改查都要作为单独的功能分开,便于管理员的权限分配;尽量减少弹出窗口的使用。

随着数据整合的深入,在建立数据中心的同时,对信息来源数据实现抓取操作,将抓取后的数据作为身份认证的依据,以用户身份用户名举例,用户在数据整合之前记忆多个用户名,在增加业务系统的同时也增加用户身份的负担。因此,建设认证服务来实现统一用户管理势在必行,随后权限管理和身份认证也提升到日程。这样,合同管理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平台实现单点登录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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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现状分析

目前节能服务企业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实务中,主要存在以下四种核算模式:

(一)存货准则核算模式

即认为节能服务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向用能单位提供的是自产的节能设备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后续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笔者认为:就“实质重于形式”而言,节能设备购置在本质上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一项资产投资业务,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转化为货币资产。取得的收入是节能服务收入,而非销售节能设备的收入。所以无论是从业务性质上还是从交易实质上分析,都不符合存货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BOT项目核算模式

此种模式即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参照BOT项目处理方式进行核算。BOT是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采用这种核算模式的企业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也要经历建造――经营――转移这一过程,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相符。笔者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BOT的(建设―经营―移交)项目是为了缓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与投资资金紧张的矛盾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投资模式。政府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非政府部门的投资者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投资者承担该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和维护的权利。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投资者通过向设施使用者收取费用,来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同时,政府部门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督权。特许期届满后,投资者将该基础设施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部门。可见,BOT项目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两者在运营模式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也不适用BOT核算方式。

(三)融资租赁核算模式

此种模式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就是节能服务企业按照客户的要求建造的特殊固定资产,在合同期分期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合同期满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且资产多为专用设备,一般只有用能企业才能使用,所以与准则中的融资租赁规定相吻合。笔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下的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资产所有权仍属于节能服务企业,用能企业只拥有使用权,而且未来的节能收益并不能确定,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全部转移给用能企业。节能服务企业在合同期内要对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而用能企业无法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入账,支付的租金已列入当期损益,也不允许再计提该项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而且该资产在合同期的使用中因运营的需要可能不断的发生投入,所以事先很难确定资产的价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期通常远短于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与融资租赁规定的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相悖。而且租赁期发生的正常维护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而不是承租方,与融资租赁的规定不同。能源管理合同条款表现为效益分成而不是固定租金的收付,通常是确定一个节能额的分成百分比,而不是一个绝对额。对节能服务企业来讲也是一种未来的不固定的服务收入,对客户来讲也是一种未来不确定的支出,具有波动性。这就导致无法按照融资租赁的核算要求计算最低付款额和最低收款额。

(四)经营租赁核算模式

此种模式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属于经营租赁业务,节能服务企业建造的设备是未来出租的固定资产,未来从用能企业获取的收益中,一部分是投资成本的回收,一部分是租金收益,合同期内,节能服务企业将各期取得的收益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收益;而用能企业由于设备在合同期内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按各期的节能收益的一定比例向节能服务企业的支付设备使用费(即租金)通常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支出。与准则中的经营租赁一致,应按照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能源管理合同的履行需依赖特定资产,即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建造的节能设备,该节能设备虽然形式上是由节能服务公司使用管理,但是这种使用管理是受到用能单位限制的,在合同期内,合同条款对节能服务公司在运营设备期间的服务类型、服务对象、服务价格进行了限定,因此节能设备的实际使用权在用能单位,即节能设备的使用权发生了转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释义,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业务,应重点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协议是否依赖某特定资产;二是协议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所以,合同能源管理应该属于租赁业务范畴。

综合分析上述四种核算模式,相比较而言,合同能源管理更多的是经营租赁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合同期内的诸多不确定要素,也使得采用经营租赁核算方式更加简单、直观。在此,笔者认为,可以将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界定为一种特殊的经营租赁业务,即在租赁结束时双方发生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这种转移双方基本都是以赠予与受赠的方式完成,而且现行的税收政策也是这样规定的。对节能服务企业来讲,该资产随投资的回收基本已折旧或摊销完毕,账面价值几乎为零,只需做简单的资产清理;对用能企业来讲,不需另行支付资产价款,只是取得资产所有权,账务上也只是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为此,笔者建议现阶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拟参照租赁准则中经营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二、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的制度性考量

(一)从长远考虑,应加快制定出台合同能源管理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准则

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因此,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我国长期的战略性产业,从合同能源管理未来的发展要求出发,很有必要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单独制定企业会计准则,以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会计核算。为此,财政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组织相关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在深入调研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运作模式和会计核算情况的基础上,抓紧起草《企业会计准则X号――合同能源管理(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早制定出台并实施《企业会计准则X号――合同能源管理》,以满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的现实需要,促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顺利发展。

(二)从短期看,应租赁准则解释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

在目前财政部尚未出台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相关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可先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方式,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核算方法作出统一规定。现阶段,节能服务企业应当在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后,根据现行有关会计准则、解释和合同能源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的特点和交易实质进行判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实务操作。

三、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建议

根据租赁准则中经营租赁的相关规定,对现阶段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各阶段经济业务事项的账务处理,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项目前期阶段

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项目拓展阶段、项目方案阶段以及项目合同阶段。项目前期阶段经济业务应通过设置“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用来归集相关的前期费用。在项目前期阶段发生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聘请专家的劳务费、交际应酬费等费用应根据受益原则,直接为该项目提供劳务(工程技术部)的,应计入“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行政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或销售部门(市场营销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即相关费用发生时,借记“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项目建设阶段

项目建设阶段的主要经济业务内容包括:采购原材料、设备,组织项目施工、安装和调试等。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节能服务企业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节能服务公司应将购建的资产,以及开发和购置的无形资产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此,项目建设阶段应通过设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科目,核算根据项目设计要求采购原材料、设备,组织项目施工、安装和调试,以及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合理支出。

为区别节能服务公司内部自用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时,应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二级科目;应在“无形资产”科目下设置“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形资产”二级科目。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购建的账务处理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节能设备时,借记“固定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的节能设备时,节能服务公司应将相关的成本费用可先通过“在建工程――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科目进行归集;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转入“固定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项目建设阶段购入设备、材料时,按实际发生额,借记“在建工程――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发生施工、安装和调试等费用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3)项目完工结转成本时,借记“固定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科目。

3.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的,购入设备、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借记“在建工程――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合同能源管理无形资产购置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按购置成本,借记“无形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经济业务包括对项目的运行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安排好项目资产的管理、维护和检修,与用能企业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分享收益等。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节能服务企业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项目实施阶段经济业务应通过设置“生产成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并确认节能效益分享收入。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计提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科目。

2.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摊销合同能源管理无形资产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形资产”科目。

3.根据有关规定,合同能源管理应属于节能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的收入、成本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

(1)发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费用等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应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2)按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收益,收取节能服务费确认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XX用能单位”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的,借记“应收账款――XX用能单位”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收入”科目。

(3)收取节能服务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XX用能单位”科目。

(4)期末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成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4.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节能服务企业应分别核算各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额。对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划分不清的,应合理进行分摊,期间费用的分摊应按照项目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两个因素计算分摊比例,两个因素的权重各为50%”。

(四)项目期满移交资产阶段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期满后,应将节能设备从节能服务公司无偿转移到用能单位。项目期满移交资产时,应通过设置“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支出――非公益性捐赠”等科目,核算移交过程中的相关支出。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按照上述规定,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企业移交节能设备等资产时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1.节能服务企业应将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全部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再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即先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科目;再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公益性捐赠”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2.移交无形资产时,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公益性捐赠”科目、借记“累计摊销――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形资产”科目;根据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货记“无形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形资产”科目。

参考文献:

[1]张明贤.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及节能效益分配型财务核算方法[J].中国总会计师,2011(5).

[2]杨仁标.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会计处理初探[OL].浙江电力优秀管理论文大赛,2013-9.

[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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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w是十分明确的,也就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法人。法人在合同的履行上是有一定期限的,由于建筑施工的周期是比较长的,就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时期也是长期的。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的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产品有着固定的基本特征。在合同的形式上,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就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由此看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着独特的特征。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在双方权益纠纷上。在当前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合同的制定大多数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并且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发包方违约的具体细则,当发包方出现违约的时候,就会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为此,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就应该让发包商和承包商共同拟制合同中的具体细则,这样才会体现出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施工的双方也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二)在合同中规范性的纠纷上。我国为保证建筑行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在法律上制定了规范性的法律文本,工商部门了建筑行业施工合同的示范性文本,里面清晰规定了双方享受的权益和义务。但是,有的发包商为了逃避责任,选择非规范性的文本合同,这样就导致了合同中规范性的纠纷。所以,承包方在与发包方签署合同的时候,就要明确要求发包方运用规范性的合同文本,双方还应该再次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益,这样就能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双方都能够明确的划分责任,减少纠纷的产生。

(三)在索赔的纠纷上。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就选择签署非规范化的合同,导致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不同。这就产生了索赔方面的纠纷。为了解决这样的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就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能够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签署,这样在产生索赔纠纷之后,才能让合同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合同才会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一)有效控制施工进度。建筑工程施工应该对施工的期限进行合理的预测,把每一个时间段的施工量、施工费用和施工的质量要求都明确罗列出来。同时,把实际施工的情况和预计的具体情况进行对比,找出实际和预计之间存在的差距,之后及时进行改进。与此同时,还要着重考虑施工中的人员配置、材料、施工的工具和设备的运行情况。通过一系列的计划、组织、协调等方式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适时调整施工进度,把握施工工程的整体运行情况。

(二)控制成本,提高效益。施工企业在市场上有着十分特别的形态,不仅要根据市场条约还要依据合同文本,严格进行成本预算,减少在施工过程中的浪费,保证企业赢取最大化的利润。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就要对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筹备。按照预算合理控制施工的成本,实现施工目标。

(三)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取决于施工人员的素质,如果施工人员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别,那么就会严重影响施工的效果和进程。企业的信誉也会因此受损。所以,建筑施工工程队伍必须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在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理论上都要进行专业的严格考核。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也能够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

四、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面临着相当大的竞争。在这样的态势下,企业要想稳定的发展下去并获得利润,就要处理出现的合同纠纷,也要把握好合同管理的办法。注意用规范性的合同来维护自己权利和义务,做好合同中细节的把控,同时让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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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逐步建立并正迅速发展,水利水电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谋求发展,关键在于能否为项目业主提供质量优、工期短、成本低的产品。而企业能否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成本控制管理是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至关重要管理内容。然而,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技术管理与合同管理脱节,造成无谓的成本增加是目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存在的普遍现象。

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各企业的共识,而搞好工程项目管理则是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其经济效益目标的有机细胞。施工企业要做好项目成本管理,涉及经济、人工、环境等诸多因素,而施工技术管理与合同管理的有机结合是实现成本有效控制的关键。在项目合同单价固定的条件下,项目管理应将成本控制的重点放在施工阶段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减少消耗、提高资源利用。

对此,分别从施工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分析其各自在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相应的管理制度,然后提出施工技术与合同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分析所产生的效益,探讨其可行性、实现方式和经济效益。

2施工技术管理

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是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逐步提高,是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保证的有力支持,也是工程项目利润增长的有力支持,能充分体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2.1施工技术管理基本任务

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技术、安全、质量、环保政策;执行施工合同约定的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贯彻建设单位的技术管理、质量方针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保持建设单位质量体系在项目工程上的持续、有效运行;熟悉、研究和掌握施工合同,优化施工方案和措施,提高技术对项目工程经营成果的贡献率等。

2.2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结合建设单位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在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促进和提高建设单位施工技术水平,积蓄具有竞争力的施工技术资源,发挥技术优势,提高企业效益,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

2.3项目施工技术归口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作为项目施工技术归口管理部门,对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制定、技术交底、施工试验、材料试验、分项工程预检和竣工验收等进行系统的过程控制管理,对工程中的技术纠纷、争议进行协调和解决,以保证工程的全面履行。

2.4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制度

制订质量计划、安全管理目标;审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奖罚细则;参与工程重大的施工技术、质量事故和安全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促使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文件所有制定程序、方法科学有序地进行。

2.5、施工技术资料归档制度

自施工准备阶段起始,就应建立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工程技术和质检部门主办,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施工技术文件分级管理责任制度,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工程上应设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员,建立施工技术资料档案。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质量计划、技术文件、管理文件等企业自颁文件和与形成产品质量有关的外来文件(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顾客提供的图纸、图样等)。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编号,列入“清单”,由技术负责人签认,文件和资料管理员负责进行控制,移送建筑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保存。

2.6施工技术人员要求

(1)要熟悉工程施工技术、懂得各项专业知识;要了解合同文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能够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的日常工作。

(2)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监督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对照设计图纸拿出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及时的指出,探讨可行方案并监督改正。要有一定处事能力,能够处理好现场施工队伍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外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关系;要有一定应变能力,思想敏捷,条理清楚,能随机处理问题,维护施工企业的利益。

(3)要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对外提供的各类技术上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措施,要简明扼要,文理通顺,论理切中;对施工内外的工程计量文件,要认真审核避免与施工合同内容有所冲突。

施工技术的是企业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衡量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施工技术的科学发展,施工中对原施工方案的优化重组、对现场工作中的施工计量技巧的有效运用、对设计图纸或变更图纸的认真研讨定案,从而使得合同成本的有效降低,达到控制成本的宗旨。

3、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从项目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工验收止。根据合同责任制及相关的合同管理规程对合同风险进行预测,并对合同执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跟踪、对比、纠偏,进行合同变更、索赔管理,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3.1合同管理基本任务

合理地控制施工成本、施工分包单价,使施工技术合理性与施工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密切配合,人、财、机各种要素合理结合,充分利用,以尽量少劳动消耗和物质消耗,以最优化的施工方案来完成控制建筑施工成本的最终目标。

3.2合同管理的制度

合同责任制是根据职位、岗位的不同,将合同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不同部门和个人,做到人人有责可负。

(1)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部(合同管理部)作为项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实施、变更、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纠纷、争议进行协调和解决,以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2)合同变更管理制度

合同变更导致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且承包方有权对延误的工期进行索赔。

承包商提出的合同变更程序如下图所示:

(3)合同台帐统计、资料归档制度

建立合同台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设计金额、履约率、违约原因、纠纷次数、变更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利用合同进行生产经营的能力。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分类登记成册;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已完成的工程,应将竣工报告连同合同、决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装订成册,移送建筑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保存。

3.3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

(1)、要熟悉工程,懂施工技术、懂各项业务管理;要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断调研、总结、学习其他系统的经验和方法。要求管理人员加强自身能力的培养,提高管控能力以及具备团队精神。

(2)、要有一定公关能力,能够处理好内外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外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以及地方施工环境等关系;要有一定应变能力,思想敏捷,条理清楚,在对外联系、商讨和谈判中,能灵活处理问题,维护企业的利益。

(3)、要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对外提供的各类函件、报告,要简明扼要,文理通顺,论理切中,能够反映出本单位的水平,提高企业声誉。

合同管理工作要与工程进度、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及工地实验、材料供应、财务结算等工作密切结合,了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情况,促使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利用合同有关条款,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的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成本。

4施工技术与合同管理相结合

施工技术与合同管理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从组织、技术、经营风险预测与预控、合同收入分析、成本测算和分析、资金优化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的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机构,明确造价控制者及其任务,明确管理职能的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地比较造价的计划值和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的有力奖励措施。

从以往的实践经验中,不难看出,施工技术与合同管理相结合是控制造价最有效的手段。对现场的施工项目来说,经济就是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技术就是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职责,但长期以来,在我国工程建设的领域中,技术与经济即合同管理于技术管理是相分离的。项目的复合型人才缺乏,项目管理创新意识不强,成本管理意识仍停留在口头与会议上,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技术人员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与己无关的,认为那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而合同管理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办事,他们往往不熟悉工程知识,也较少了解施工进展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往往从单纯的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上去审核项目的费用开支,照本宣科,纸上谈兵,难以有效的控制工程的造价。在施工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因为技术管理人员不了解合同,对分包出去的项目单价所包含的施工工作内容不全面理解,而给出了重复单价内容的计量,从而造成了施工成本的无畏增加;而合同管理部门也因为不了解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环境、条件,而理论的按照定额盲目的选择定价,造成了施工项目单价过低,而引起了施工成本的亏损。因而在施工现场工作中,管理人员应该加强自身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不单只是本专业的知识,其他部门的知识也应该去了解,管理人员应该多交流沟通,多互相监督学习,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成本。

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主要特征的建筑市场已经形成,水电行业市场的竞争越来越突出体现在造价竞争上。施工企业如要提高市场竞争力,最重要的是在项目施工中以尽量少的物化消耗和劳动力消耗来降低企业成本,把影响企业成本的各项耗费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加强成本管理,进行成本控制,以企业的高效、科学、有序、受控、管理创新的理念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的结合起来,即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从工程的合同管理与施工技术管理上进行对成本的有效控制。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定,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的两者之间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力求在技术先进的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工程成本的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中。

参考文献

[1]夏清东、刘钦.工程造价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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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公路统计其基本任务是对公路的建设、日常养护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对公路经济活动提供信息资料并实行统计监督,为制订公路交通规划和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公路统计工作是公路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现阶段公路统计工作 到目前为止,公路统计工作管理是“部门统计一竿到底,行业统计不加过问”,即上级公路局统计部门对公路部门统计工作直接与基层公路统计部门联系,由基层公路统计单位直接上报,而对公路行业统计工作,由所属公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上级公路局只起一个收集、汇总、保管其报表的职能。此模式有其利,也有其弊,其利是能够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所需要的报表数据,减少了一些中间过程,同时也减轻了中间环节的工作压力;其弊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表现:1、容易造成数据的片面性,在经济决策方面,使上报的数据资料缺乏有效的参考价值。公路部门统计和公路行业统计如果分开的话,也就是把一个完整的整体分割成两部分,使其互不联系,这样统计上来的数据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经济预测时,就没有什么多大的意义了。只有把这两项内容看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整理汇总来的数据,才能真实地反映公路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才能真正实现统计工作的价值。2、使公路统计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同时也造成了公路统计工作中间环节的严重脱节。一管到底,其中间环节公路统计部门就不会有统计的意识,就不会把统计提入他们的重要工作议程,势必造成公路部门在进行某些决策时,缺乏一些重要的数据资料。3、加重了上级公路局统计机构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难度。在公路基层单位一些人眼里,统计工作就是填填数字,几分钟就完的事,剩下的就是上级公路局与上级部门的事,对自己本单位来说没什么用处,因此就会往上级公路局统计部门推卸责任。4、使公路统计工作呈现出一种混乱的局面,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口径和计算依据等五花八门,缺乏协调和联系,从而影响到数据的准确性与实际操作性,主要体现在公路综合统计工作方面。5公路统计的体系不完整。公路经济领域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公路统计的范围和指标体系等内容也需要充实和完善,原有的公路统计范围和指标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不能完全体现它本身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不能全面反映公路的全部经济活动。此外,公路结构变化、涉外公路、集团经济、公路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也给公路统计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这部分统计指标的确定和使用,在原有的统计体系中也没有涉及。

二、建立当今公路统计管理程序的建议

1、提高重视程度, 健全统计制度 提高重视程度, 健全统计制度应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提到公路行业各单位、各部门的议事日程上来。公路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公路统计机构, 明确具体的负责人, 并配备专职的统计人员, 使公路统计各项工作能够做到事事有人管, 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我们的公路统计工作真正地来源于社会, 服务于社会, 同时也为我们的领导和政府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数据资料, 使统计分析发挥最大的参谋决策作用。

2、发挥公路中层统计机构的纽带作用。 公路中层统计机构应该是上级公路统计部门与基层统计单位密切联系的一个桥梁,其统计人员直接与基层一线统计人员联系,对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的来源比较清楚,其掌握的情况也比较全面。

3、灵活运用统计随着公路养护工作事企分开,管养分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事企实行脱钩的政策方针的制订,对公路统计也有一定的影响。今后的公路统计工作中,建议以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等方式逐渐代替过去的全面调查报表方式。再结合一段时期的全面调查。我们的公路统计制度和各种统计数据资料将逐步趋于完善,公路统计工作也更加顺畅、工作强度也会随之减轻。

4、稳定统计人员队伍。 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公路统计队伍是加强公路统计工作的先决条件。同时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的责任心、上进心、事业心。提倡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和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职业道德。二是要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统计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统计人员的知识水平,更好的满足公路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三是努力提高调查研究、分析运用统计数据的科学方法。当前公路统计涵盖了公路数据库管理系统、路面桥梁管理系统、养护造价系统等全方位的现代化公路信息网络。通过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公路的经济活动.提供信息咨询的优质服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四是根据公路养护和建设的实际。有重点地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管理等经验交流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公路统计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努力创造统计工作的最佳业绩。

5、 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的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考评制度,设立统计工作专项奖,每年评选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总结推广经验,将基层统计工作纳入年底考评中,便于及时发现考评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基层统计人员的情况,在每两年一度举行的公路大检查中增加统计工作所占分值,促使各基层领导重视和关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结语 公路统计工作的改革任重道远,如果要做到以现代化的统计方法和手段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我相信,随着公路事业及整个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一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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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y Computer Laboratory Integrated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LING Gui-zhen

(College of Design and Art, University of Nanhua, Hengyang 421001, China)

Abstract: The reform of tradition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modelin University computer lab has become an urgent requiremen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shortcomings of traditional management model in University computer lab, thinks throughlaboratory's constructio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mode, sums up andexplores the experience and methods of laboratory's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raises the basic ideas of laboratory's teaching reform and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 computer laboratory;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reform

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随着高校管理变革的逐步推进,其计算机实验室建设在趋于规范化、复杂化的同时,面临着实验室开放选课给传统的实验室管理提出新挑战的问题,从而给实验室管理方面的工作带来新的负担,新的考验也由此产生。因此,立足高校网络普及所带来的使用计算机网络来进行实验室管理就成为了一种必然。该文通过阐析传统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来提出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架构设想,从而为高校的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提供思路和借鉴。

1 传统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1 计算机实验室的功能单一

高校的教学和科研隶属不同院系和部门管理,在教学实验计划和设备配置上面都不相同,导致各学科专业难以发挥整体效应。而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的建设以单项实验课程为目的,忽略了综合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并且实验室主要承担传统的课程实验教学任务,基本上不承担科研和科技服务,这就造成计算机实验室承担任务单一,整体效益难以发挥,缺乏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计算机教学内容陈旧与实际计算机技术应用脱节,教学理论化倾向严重,难以适应新技术发展和企业的实际需要。计算机技能结构不合理,专业面较窄,难以培养出复合型应用人才。

1.2 学生积极性不高和实验技术人员难以发挥专长

高校的课程设置受传统思维定式的影响,计算机实验教学内容常常被分散于多个实验室,将紧密联系的教学内容割裂开来,学生无法了解整个知识体系和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难以将理论内容与实际联系起来,从而造成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和学习积极性不高。同时,实验室技术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计算机的管理体制制约了管理人员的专长,使其难以发挥专业技能。由于计算机实验室管理被分割过细,管理人员不能统筹安排,各专业教师之间沟通少,没有共同研讨业务的机会,从而影响了管理人员的科研水平提高,优秀人才流失严重。

1.3 不利于实验室对外开放和交流

由于计算机实验室未能提供给学生学术前沿的实验机会,缺少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实验室对外开放和交流创新的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模式还未能实现,从而造成利用信息技术作为演示工具进行教学,其教学的主体往往只是少数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或者是学习计算机课程的学生。可以设想,如果我们把计算机实验室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教学服务性行业,进行定性分析,那么实验室所提供服务的客户群体仅仅是学生中的一部分,再加上教学专业的单一性,服务对象就是少之又少得特定的群体。实际上,仅从学生对于实验室的需求层面来说,其教学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并不是很高,因此,计算机实验室的服务功能也就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处于一种不饱和状态,而且受专业实验室服务单一专业课程条件的制约,很难接纳高水平的学者前来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2 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新模式

计算机实验室建设是高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级计算机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计算机实验室建设应紧密结合自身的专业特色和办学优势,明确发展目标,建设应有计划地进行,以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不断加强学生实践能力、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

2.1 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模式的优化

要建立科学、高效、便捷的高校计算机实验室,在立足资金保障得力的前提下,把优化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模式做为重点,深入研究,必须重新统筹规划、改革旧模式、构建新模式。将计算机实验室建设、管理与教学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打破分割管理,使计算机实验室成为整体,并实现实验室和专业人员的集中管理,提高实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应计算机教学的需要和有效发挥实验室的服务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新模式应实现以下目标:理顺和明晰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岗位职责;实现计算机实验室资源共享;实现科学的流程化管理;加强科学的制度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2.2 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模式内容的创新

设立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新模式的实践内容,以高校计算机实验室为平台, 依托高校网络普及,形成独立的教学实体,实现包括人、财、物方面的资源共享。在管理体制中,强调学科之间的网络整合,建成计算机实验室网络管理机制,合理安排建设资源和资金。在实验室教学的管理上保持独立性,及院系之间的有机联系性,将各院系计算机实验室集中合并,利用网络使计算机实验室管理体制获得较快的发展。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标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订计算机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按时完成教学课程和科研项目,并与实验室的有效使用率挂钩,量化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标准,鼓励承接实验教学和科研,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鼓励专业人员交流,加强实验技术人员的学科知识广度和深度,提高业务服务质量。

2.3 集中管理的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新模式

高校应建立开放式实验室,积极吸纳社会资源,把计算机实验室进行集中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可以依托校园网络的资源共享,融合各学科的优势,将实验教学独立于理论教学的方式,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学术交流,探索新的实验方法和手段、完善学科实验教材,进行产、学、研一体化,提高实验室综合效益,促进计算机实验室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室的集中管理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的保障,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专业教师的参与和配合。高校为了配合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模式的变化,应该实施引起来、走出去的战略。将各院系的计算机实验室人员进行调整,教学工作人员侧重于实践教学方面,提升实践教学在整体教学体系中的比重。要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选派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到计算机实验中心培训,与实验中心的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能够掌握实验项目,熟练指导学生,提升实验中心内部管理科学化和作业标准化。采用集中管理模式,要加大对计算机实验室的管理,提高计算机实验室的运作效率,规范内部的管理制度,促进作业标准化、程序化。要把企业的管理模式运用到高校里面来,进行管理模式创新。如制定岗位工作手册,对工作内容和任务进行系统分析,制定例行工作流程,建立紧急事件的应急机制。建立标准的办事流程,提高实验室对师生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各院系与实验室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体现集中式管理模式的优越性。在信息沟通的渠道和机制的建立中,实验室成为信息沟通的中枢,实现给高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的目标。

3 结论

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特性具有领先性和进步性。高校实验室建设的新技术的引进,对计算机实验室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计算机实验室的传统管理模式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计算机实验室的功能单一,学生积极性不高和实验技术人员难以发挥专长,以及不利于实验室对外开放和交流等。要做到更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就必须创新模式,要优化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模式,并对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模式内容进行创新。

参考文献:

[1] 林瑞金.浅谈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模式[J].电脑知识与技术,2009,5(11):2947-2948.

篇12

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营行为的主要手段,是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如果要最大限度发挥合同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因为标准化是制度化的最高形式,是规范化的最高要求,是科学化的最佳途径。只有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才能避免合同风险,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经营目标,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煤炭企业涉及合同方面的内容很多,其中大家最常见和熟悉的有物资管理合同、销售管理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有专门的单位或部室人员进行管理,这些合同基本都有相对的时间、客户、管理格式等,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所以管理相对较为容易。但是,机关和后勤等涉及的对外合同,由于涉及种类多,部门多,格式内容等也比较多,部分部室人员由于专业性的限制,对合同需要的各项资料不了解,往往存在资料确实缺失情况,管理起来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合把关,也需要专门部室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各矿厂机关后勤,分公司购买的设备、搞的土建工程等,缺少专门部室管理和监管,给企业合同管理埋下隐患。迫切需要鑫龙煤业专门部室及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为避免公司机关、后勤服务部门以及分公司购买的设备、搞的土建工程、进行的各项设备、设施维修、租赁等,涉及的对外合同缺少专门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部分内容存在法律风险。

2.合同的审查、签订不规范,乱,对合同的履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

3.缺乏供应商的资质的审查。

4.部分合同存在对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与权利约定不明确、表述不清等问题。

这些都给企业合同管理埋下隐患。鑫龙煤业企业规划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于2014年5月起接手了鑫龙煤业机关、后勤和各子分公司地面涉外合同管理工作,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了管理,根据合同工作的各项要求,对后面所有的合同全面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

三、合同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优化合同管理流程。为规范各分公司、机关部室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制订了《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鑫煤〔2014〕207号,使各分公司、机关部室的合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责的明确界定;合同签订前的供应商资格、价格、质量与履约能力审查;合同签订的程序、权限设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办法、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的处理等具体内容。

2.及时启用“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并予以公布,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3.重点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品价格与质量、履约能力的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在对供应商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后,要将审核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4.编制了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审批表,确保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各专业部门或领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不同合同规定不同的上报材料,加以区分。通过议标签订的合同,报合同会签单与会谈纪要;通过招标签订的合同,报合同会签单与中标通知书;通过领导批示签订的合同,报相关请示和领导批示。

6.编制了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台帐,涉及序号、合同名称、经办部门、经办人、签订日期、合同期限、合同价、对方单位、存档份数、归档日期、备注等11项内容,确保各项合同查找有据可依,查询方便。如下表:

7.合同查询时,做好查询、借用等相关手续(查询借用人员需要填写查询、借用登记表,并将借用、查询时间及归还时间填写清楚,借用时除了填写登记表外,还要打借条),防止合同备份资料的遗失。

四、实施效果

通过对公司机关部室及分公司涉外合同管理进行了规范管理以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

1.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为机关部室及分公司涉外合同签订前、签订过程和签订后备案等工作提供了管理流程和依据。

2.规避了部分法律风险。

篇13

各镇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签订的经营项目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承包流转等各类合同进行清理。合同清理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工作小组按要求自查为主,镇集资办负责合同清理的组织、指导、协调、审核、检查。在清理中,镇村要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制度完善的合同清理工作机制,不仅要对有合同文本的农村集体合同进行清理,还要对没有合同文本但存在合同约定关系的口头合同、事实合同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镇经管部门备案。

(二)农村集体合同的核查

各镇要对清理后备案的各类农村集体合同进行核实分析。认真核对农村集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名称、标的物名称和用途、合同价款、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合同到期后的资产处置、签章手续、民主决策程序履行等方面内容。从存在的问题入手,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新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对经核查的备案合同,按分类和规范与否对合同文本提出意见和建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专人按建议书的要求对合同文本进行整改和完善。

(三)农村集体合同的执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农村集体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合同的收益,通过公开栏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农村集体合同的年度收益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将农村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各镇经管部门要每年对农村集体合同收益的收取、入帐、分配进行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审计结果要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

(四)农村集体合同文本的保管

各镇要督促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合法规范、公开透明、执行有力、相互制约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清查核实后的各类合同建立台账,并将相关资料落实专人负责整理归档,杜绝主要领导私自保管农村集体合同。发现农村集体合同丢失、毁损等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农村集体合同纠纷的调处

各镇对本地区发生的农村集体合同纠纷,要进行认真分析、深入调查,掌握纠纷发生的原因,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秉公调解。出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情况,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农村集体合同纠纷的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二、加强农村集体合同签订过程的管理

(一)农村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

在农村集体合同签定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公开、审核、决策三个环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需要契约或合同规范的事项,由村两委提出议案和制定方案,并按规范的合同文本要求草拟合同;草拟合同完成后应将合同内容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各镇应对经公开的草拟合同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审核意见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策;新合同签定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书面审核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结果,一并上报镇经管部门进行备案。

(二)规范农村集体合同的文本和内容

各镇要针对农村集体合同的文本格式和内容进行具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签订新合同时,要参照各镇拟定的各类合同的文本格式起草农村集体合同。做到合同主体、标的、价款、期限详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适度,履行方式、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纠纷的处理方法约定明确。确保农村集体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三)签订农村集体合同事项的公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签订新合同前,要将草拟的合同文本、内容及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通过公开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一周,要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签订农村集体合同事项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四)农村集体合同的审核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已经公开的草拟合同及相关材料上报镇集资办,镇集资办接到上报材料后,应会同监察、财政、司法、审计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上报的草拟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镇集资办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加盖镇集资办公章后,送达提出申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的民主决策程序

签订农村集体合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经济行为,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要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的具体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决策做出准签决议后,方可签订农村集体合同。对不按规定程序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严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签订农村集体合同时必须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做好公章的管理,防止出现滥用公章私自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现象的发生。

(六)农村集体合同的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把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资料,上报镇经管部门登记备案。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受让方须有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受让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合同样本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同有土地经营承包权的农户签订委托协议书。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