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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围绕“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保基本”思路,以“体系完善、措施有效、多方联动”为工作着力点,切实提高民生保障和优抚安置服务水平,着力增强社会自治能力,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构建适度普惠社会福利制度,为构建和谐蠡湖、幸福蠡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省养老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示范点创建;争创区级“敬老文明号”1个;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餐厅”1家,争创省示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省标“AAA”级达标评估。蠡湖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面投入运行。
(二)按期完成新一届居委换届选举,配合区做好居委主任培训工作,基层自治组织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9.8%;抓好社区工作者管理工作,新培育2个社区公益服务特色项目;开展1个新型社区管理模式试点;新建市和谐示范社区、区和谐示范社区各1家。
(三)城乡低保对象保障率、低保资金到位率和兑付率达100%。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新创省级减灾示范街道,新创省级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
(四)开展爱国拥军工作;新培育特色双拥示范点1个;新增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基层连队1家;完成驻区部队随军家属指令性安置任务;各项优抚政策到位率、当年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力争涉军群体无集访和非访事件发生。
(五)新建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个,社会组织年检率90%以上、合格率100%,每个社区新增备案组织不少于3个,社会组织备案率达100%。
(六)完成慈善冠名基金解缴150万元以上,新培育慈善公益服务典型项目1个,新增居家养老慈善冠名1家。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帮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防灾体系。一是提高救助标准。执行好社会救助制度,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切实改善和提高低保对象、“三无”对象和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二是拓展保障对象。加大政策边缘困难群体的综合帮扶力度,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帮扶补贴机制,缓解“支出型”贫困群体的突出困难,推动临时救助从事后向事前和事中跨越,拓展社会救助覆盖面。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强化重大自然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和灾情会商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灾后12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等系列活动,提高对灾害的应急管理能力。
(二)推进分类适度普惠,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一是做好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工作。按照尊老金制度,切实抓好尊老金核对工作,尊老金足额发放到位率达100%。二是适度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受益面。落实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和建立政府为居家老人购买服务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拓展老年人服务项目,逐步扩大助老惠老服务受益面。三是大力加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不断丰富完善慈善救助的形式和内容,继续推进“公益服务进社区”、“爱心冠名公益项目”活动开展,扩大慈善品牌效应。
(三)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加强新一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同时,按照层级培训的原则,抓好居委队伍实施“分级负责,全员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自治水平。二是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加强对社区办公用房、服务设施的提档升级,全面构建“一片三长、点片结合”的网格化机制;推行“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模式,从组织化培育、专业化发展、项目化支持、民间化运作等方面,全面提高社区、社工、社会组织协同服务能力。三是增强社区自治功能。继续做精、做实社区扁平化管理模式,筑牢民主自治平台,在深化基层“四个民主”的基础上,将“四会制度”模式和“四方联席会议制度”贯穿于社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民主自治有机结合;扎实推进社区“一平台一网站一QQ群一热线一微博”信息平台建设,畅通网上居务公开渠道。
(四)拓展养老福利事业,完善老龄服务体系。围绕老年人的物质精神需求,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快三级养老网络化构建。依照区社会福利中心的典型示范作用,通过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街道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深化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满足居家老人生活需求。二是提升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开展省养老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落实政府购买居家援助信息服务政策,不断强化社区在老年居民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精神慰籍、法律维权等服务组织实施中的基本职能和主体作用。三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指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功能配套,提升服务水平,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省标“AAA”级达标评估和“幸福餐厅”建设。
(五)巩固优抚安置成效,完善双拥工作体系。一是深化创新双拥载体。精心组织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加强双拥国防宣传教育,巩固双拥示范创建成果,继续培育特色双拥示范点,深化拓展两新组织与基层连队结对共建活动。二是巩固提升优抚水平。严格落实各类优抚政策,落实优抚医疗保障体系,配合做好涉核人员体检、评残和定补工作。
(六)强化专项事务管理,完善规范建设体系。一是增强区划管理服务效能,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基层基础作用,做好街道级界线和界桩日常管理与维护,保证行政区域界线的完整和稳定。二是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大力提高新生地名的文化品位,切实增强社会规范使用地名意识,做好辖区内新建道路、桥梁和小区的命名工作,确保路名规范率95%以上。
(七)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发展支持体系。一是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进程,以项目专项扶持的形式,加快构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提升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实务技能。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依据《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细则》,抓好社区社会组织的认定、性质、分类、备案流程等工作,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诚信度及社会公信力,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深化与高等院校“校地合作”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在法律和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能力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按照省、市、区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把民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要建立研究民政工作的常态机制,协调解决民政工作的突出问题,形成推进民政工作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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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继续抓好城乡低保工作,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建设,及时充实调整减灾委员会成员,制订完善城乡社区救灾应急预案,建立县区、乡镇、村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和救灾物资储备制度,不断提高减灾、防灾、救灾能力。加快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做好低保边缘群体和临时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建制任务。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加强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年底前基本建立“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落实《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规范社会养老行业管理。贯彻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扎实做好城市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补充作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面向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物价优惠等制度。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和创新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利的方式和途径,积极稳步推进村(居)委会直选。注重城市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把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分开。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建立社区公共服务、有偿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四、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巩固和发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县”成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努力提高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各项政策,完善优待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解决基本生活和医疗困难的同时,力争三年内帮助在乡老复员军人解决住房特别困难的问题。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抓好退役士兵中重点对象的安置就业,建立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增幅相适应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调整机制。
五、努力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诚信与自律建设,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加强区划地名管理,规范地名设置,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执法管理,倡导文明丧葬习俗。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六、建立健全民政事业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民政专项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对上级要求配套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要足额预算到位。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工作经费按照确保机关运转、确保民生民本支出需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原则,保障民政部门各项工作和社会发展事业的经费需要。乡镇(街道)、社区和民政直属单位等民政基层机构工作经费,财政预算都要作出相应安排,并随财力增长相应提高。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挤占或挪用。
七、进一步完善民政工作协调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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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民兵组织整顿各项任务的落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镇2016年民兵整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三、主要任务
按照县人武部的统一安排,今年我镇基干民兵编组任务172人,其中应急队伍50人(民兵应急排1个,40人,公路护路分队10人),储备队伍1个,116人(其中:作战勤务保障信息员6人,其它110人)。各村(街道)在2015年编组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打牢民兵组织建设基础。
四、实施步骤
今年我镇民兵整组工作从2月10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宣传教育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制定本镇整组方案,召开各村民兵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全县民兵整组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镇整组工作,充分利用墙报、刷写标语等形式,在广大干部民兵群众中进行法规、政策、民兵性质以及新时期军事斗争形势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整组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调整编组阶段。(3月11日至3月25日)各村要对所属范围内18至35岁适龄公民对口专业技术分队预编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分布、政治面貌、现实表现,身体状况,为落实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打好基础。要按照出入转队的程序和原则,将年龄、身体、政治等方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调整出队;要按照退伍军人优先、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党团优先的原则,挑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入队,新入队的人员每人交两张一寸照片,做好入队人员的证件补办工作;挑选政治思想强、文化程度高,且有一定军事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的人员担任民兵干部、骨干。组建连队临时党支部、团支部,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镇武装部及时整理、修订、完善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武装部、基干民兵连部软件、硬件建设。
(三)拉动点验阶段。(3月26日至4月10日)基干民兵编组任务完成后,按照组织报道点名、发放服装器材、组织队列训练、开展政治教育、召开点验大会、收交服装器材、打卡发放补的“七步法”程序内容拉动点验。通过集结点验,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兵”的意识,促进官兵相识,巩固民兵组织整顿成果。
(五)整理资料,总结上报阶段。(4月11日至4月25日)镇武装部要对整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按照要求归类存放,妥善保存。工作总结和报表于4月22日前上报县人武部军事科。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民兵整组工作的落实。
2、摸清底数,建好台帐,分类管理。严密组织兵员潜力调查,重点核实服预备役退伍军人、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底数、摸清适编单位数量及可编兵员潜力,对去年退伍返乡的士兵,逐人建档上报。要把摸清底数作为整组工作的首要环节紧抓不放,各村、各单位采取查询档案,调阅资料,上门核查等办法,把动员潜力情况调查核对清,把参加过军事训练人员的情况调清、登记准,切实提高编组质量;要把35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以及近5年来参加过民兵军事训练训练人员的专业性质以及现在的工作岗位、联系方式等情况调查清、登记准;把军民通用装备底数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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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按照公共财政的编制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安排更加公平、合理。
(二)收支平衡原则。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编制赤字预算。
(三)综合预算原则。在规范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综合预算的管理办法,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行预算内外综合平衡。
(四)追踪问效原则。逐步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把对预算项目的追踪问效提前到项目立项之前,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并注重对绩效考评成果的利用。
三、预算编制的范围与内容
(一)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均应编制*年部门预算(详见《*年*区部门预算编制用户手册》,由区财政局另行下发)。
(二)各类基金(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参照一般预算的要求编制。
(三)莘庄工业区的预算编制比照街道办事处的编制方法,逐级编制汇总并经区财政局初审后,上报区政府审核、批复。
(四)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由区城司单独编制预算。
四、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要根据政府采购的目录及有关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单项金额在3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附文字材料,说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等,供有关部门和人员审核时参考。单项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区城司论证后,由单位报概算。
(三)信息化项目预算,由单位在预算编制的同时另行向区信息委申报,经区信息委审核后,报区财政局随部门预算一并下达。
(四)部门预算经区人代会审核批准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如发生特殊情况确需追加和调整,需由主管单位统一行文向区政府申请。
(五)预算编报按照基层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主管预算单位的逐级编报原则,按规定的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审核和汇总。
1、9月30日前,各主管预算单位将审核、汇总后的部门预算申报数报区财政局。
2、1O月31日前,区财政局将预算控制数下达至各主管预算单位。
3、11月30日前,各主管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对上报的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将最终的预算申报数报区财政局(附数据盘及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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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严谨工作态度,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宣传移民安置法律、法规,做好移民思想教育工作,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搞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影响人口、生产安置人口、动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移民工作档案;认真做好移民监理工作,加强对电站水库的沟通协调和管理服务,完成辖区范围内申报移民安置实施项目的自查自验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后期扶持政策,及时拨付后期扶持资金,确保移民资金规范有效使用;结合移民安置工作“回头看”活动,积极争取移民资金扶持,稳步推进后期扶持项目有效实施,从而实现移民生产条件不下降、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工作目标。
三、具体工作
㈠进一步加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宣传力度。首先,要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可研阶段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落实情况的审查工作,工程在建阶段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以及工程建设结束下闸蓄水前的水库移民自查自验工作,深入项目建设区、水库淹没区和征占地影响区开展实物指标调查认证工作,对手续不齐全、资料不完备、数据不真实、核算不准确的,一律不予以审批,从源头上确保移民安置工作的稳步推进;其次,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把移民政策宣传到社会各个角落,提高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占地区、特别是受征地群众对移民安置政策的知晓度,确保群众能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要通过各种能收到实际效果的方式,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等在相关职能部门中广为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和支持移民工作,为水库移民政策法规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㈡继续加强对全县大中小型电站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参照《云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中的农村人口核定办法,按照库区移民专项验收工作和后期扶持人口申报工作相关程序,继续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和项目业主、地方群众、乡村干部调查核实工程建设征占地实量及影响人口数,特别是重新确定生产安置人口数,收集整理*县辖区范围内的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文件资料,组织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档案,为推进移民开发工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平台。
㈢认真做好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对尚未列入国家后期扶持范围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置人口,按照开发性移民方针,积极做好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移民安置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人口(含动迁人口和生产安置人口)及征占地实量进行核定登记,由县人民政府进行发文认证。按照农业生产安置人口的计算方法,认真核定生产安置人数,督促业主参照德政办发〔*〕230号文件要求编制移民安置规划,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工作协议,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待新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确定后,配合项目业主或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设计方案,为*蓬勃发展的水利水电事业争取更多的后期扶持人口。
㈣扎实开展移民安置工作回头看活动,促进移民工作科学发展。按照白恩培书记在省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要对以往移民安置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移民生产条件不下降、生活水平不降低”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德政办发〔*〕278号文件精神,认真梳理移民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不翻旧账、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困难解决什么困难”的原则,认真总结我县移民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积极探索促进移民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想、新途径、新举措,使各项工作责任更明确,程序更规范,效果更明显,不断开创移民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㈤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后期扶持政策,确保后期扶持资金规范安全有效。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扶持方式,对已列为后期扶持对象的户宋河水库移民和部分外来移民,继续采用资金直补到人的方式,及时将后期扶持资金存入移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建立完整的移民个人档案和后期扶持资金发放记录,定期组织开展后期扶持资金拨付和使用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对后期扶持资金实施效果进行全程跟踪、监测、评价,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必要依据。另外,按照《德宏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后期扶持对象年检工作,及时对规定的核减人口对象进行调整,按程序上报州移民开发局审核后,收回后期扶持证书,加盖注销印章进行注销,同时更新下一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登记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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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区政府下达给我镇农民素质教育培训任务为1021人,其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340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培训300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350人、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31人。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各镇乡作为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程的责任单位。我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承担相应责任。镇化技术学校要根据办学实际和师资力量开展相应培训工作。各村、社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镇化技术学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重点要加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训、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训,突出“精兵”农业和“薪金”农民,全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有道德的新型农民。
1、农业专业技能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40人。主要是根据我镇优势农产品特色,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种植和养殖技术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经营一产的技能水平或能成为合格的农业产业工人。本类培训由各村组织发动人员,镇农办和镇成校开展培训。此类培训将通过理论授课、现场指导和实地操作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发给绿色证书或农函大证书。
2、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00人,其中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培训100人。主要是根据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各自不同的就业需求,结合本镇就业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非农岗位就业技能培训,有序向非农岗位转移,成为二、三产业的合格劳动者。此项培训主要包括电脑、电工、电焊、缝纫车工、餐饮服务、冲压工、家政管理、车辆驾驶、机动车修理、农村经纪人、个人创业等专业。各村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参加技能培训,使我镇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培训,成为二、三产业的合格劳动者。本类培训由各村组织人员,镇经发办、镇妇联、镇总工会、镇团委等负责牵头,镇成校等实施。培训后,按国家有关工种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并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50人,主要培训对象是目前已转移到二、三产业,但因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和文化学历,工作稳定性差而可能重新回流到农村的农民。同时,通过培训也可进一步提高我镇企业在岗职工的素质和企业形象。本类培训由各村和有关企业(单位)组织发动人员,镇经发办、镇总工会、镇妇联和镇成校负责实施,培训后,按国家有关工种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并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
今年计划培训31人。培训对象是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不含各类职高、中专、技校)未能继续上学的人员和各类高中的流生,年龄在16至20周岁,步入社会前应参加不少于6个月的相关就业技能培训。本类培训由镇教办牵头,联系各村和有关学校负责落实人员,镇成校负责实施。
二.培训经费安排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程给予资金保障,为广大适龄农民至少提供一次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培训机会。因此,镇财政也将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保证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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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平安”的总体目标,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工作手段、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确保我镇平安和谐,大局稳定,经济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成立以镇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全镇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村要成立安全生产监督领导班子,村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企业也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配备安全生产厂(矿)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的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1.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现场监督管理,井下采煤工作、掘井、顶板支护、一炮后检制、一通三防严格按规程管理;严格爆炸物品进出入库,放炮人员的运输、回收登记管理。严格瓦斯检测、电机、抽水、绞车、运输等方面的隐患排除工作。
2.加强非煤矿山规范化管理,对页岩砖厂、采石场实行规范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主体责任,安全保险制,安全管理主体制,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五证一照”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关闭;严格梯级开采和边坡安全管理,禁止挖神仙洞,保险绳带排水管理,注重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爆炸物资进出入库登记管理。
3.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突出抓好运输公司、农用车、摩托车、个体私营主的交通法规知识教育,严禁超载、客货混装、非法客运、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摩托车超座、不戴头盔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规范村级道路秩序,整治好乡村道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狠抓森林防火制度责任落实,坚持24小时值班及巡山守卡。签订目标责任书到村到户头,到坟头、人头。严格火源管理,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烧灰积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加大消防、民爆物品、化学危险品、特种设备、液化气站、工业企业、中小学校等防火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检查、监控工作。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违禁品,严防泄漏有害气、液体,禁止无证生产、经营鞭炮。
6.加强农电安全责任制落实,经常性检查维修各条高低压线路,排除各种障碍,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管理。
7.加强地质灾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制定好预案,落实监控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禁“三无”工程,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建筑质量安全。
8.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大对场镇饮食业、副食业的监控,特别是中小学校食堂卫生的督查,强化药品管理及监督力度,严查假冒伪劣产品、霉变过期的食品、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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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八月,我有幸成为湖南移动武冈营业部的一员。走进这个优秀的集体,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做为其中一份子的责任感。工作之余,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刻苦钻研,谦虚求教,将“争做优秀企业公民”做为我胸膛中呼之欲出的使命。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四月,我成为了营业部农村拓展中心区域经理之一,也越来越体味出“正德厚生“的深刻内涵,更加理解了它的精神实质,并以此要求所辖各代办网点、产品经理和村级服务站长。将这种精神深深烙在我们心中,用自已的言行验证“对待客户就如对待我们自已”这一誓言。记得那次和南桥村书记约好之后带产品经理下村,刚好碰上该村村道建设,道路封锁了,不通客车,乡下也不像城区可以随时叫到摩托车。天空不紧不慢地下着雨,根本没有要停的意思,我和产品经理边走边望,心里明知道下雨天不可能有老乡出门,还是希望哪怕是来一辆自行车能带一段也好。那天满脚泥水走了几十里山路到村里时已近中午,用了近三个小时和村书记谈妥事情后,碰巧有一老乡骑车出村,我乐坏了,心想可以不用走山路了,饭也没吃就告别了那位村书记。谁想走了一半就接到村书记的电话,说刚给一客户办理并试好的来电提醒业务不能正常使用了,我在电话里根据他描述的现象教他如何操作,可那位用户还是不能使业务正常使用,还说是我把他的手机弄坏了,山野粗话不堪入耳。下雨天总黑得比较早,看着越来越暗的天色,我要产品经理先搭老乡的车回城,一个人鼓起劲又折了回去,其实问题真的很简单,就是那位客户无意中把呼转取消了而已。手机弄好后那名用户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望着他越来越远的背景,我强忍住快要夺眶而出泪水走进了雨幕。那天我都不知道自已是怎么回家的,只记得到城时早已华灯初上,只记得躺在床上我的脑海中、泪眼里满是“正德厚生”这几个字。这件事情让我深深地懂得,做为一名新时代的移动企业公民,应知厚企业,厚同事,厚客户,推而广之,厚民生,做为湖南移动的一员,我就是湖南移动的一滴血,就有和千千万万个同事服务于民、共同建立和谐移动的责任,受这点委屈算得了什么呢?
在日常的工作和实践中,我和同事们同心协力,按照“正德厚生”的核心价值观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公司的企业文化如同海水空气,我等同僚可比游鱼,浸润于斯,受其滋养。我馨慰、我自豪,多少甜言蜜语、多少经济联系、多少学术交流、多少管理通报,皆因我们的努力而得厚,企业社会得以和谐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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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努力提高五保户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1、严格标准,切实做到分类施保
按照《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随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2012年我县分散供养五保人员每人每年生活费财政供给标准1850元,粮(小麦)600斤,柴1200斤,其中:粮、柴由其所在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对有承包土地或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五保户,粮、柴免于兑现;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每人每年生活费财政供给3000元、管理费1520元、零星医疗费720元。各级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需求,并考虑五保供养对象中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要的费用等,及时建立五保供养标准年自然增长机制,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对有承包土地或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仍归五保供养对象所有,用于其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
2、严格条件、规范审批,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五保供应对象的条件:必须为农村中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坚持由“本人自愿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审核——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凡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或虽符合五保供养条件,但未履行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列入五保供养计划,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对所有已经保障的五保对象要对照条件,严格入户年审,负责人、具办人签字,对死亡和确实不符合条件的要立即核减纠正;对个人自愿申请的五保对象,各级要认真进行审核和审批。具体要求:村(居)委会自接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评议、入户审核结束,对经审核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5-7天后,及时认真填写五保供养对象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上报镇(场、街道)政府民政部门审核;镇(场、街道)民政部门自接到村(居)委会上报的审批资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公示结束,并写出调查报告,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应以政府名义行文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自接到镇(场、街道)上报的文件表格资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严格审批结束,对不予批准的要说明原因。审批后的五保供养对象档案分别由县民政局、镇(场、街道)民政办各归档保管一份。同时,村(居)委会要建立建全五保供养花名册、完善村(居)委会研究、评议、公示、记录等。
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由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或受委托的扶养人与五保供养对象签订五保供养协议;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要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互责任和义务。同时,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入院五保对象个人健康档案,真正落实镇、村干部五保供养工作包保责任制、定期走访制、责任追究制。
3、层层负责,严明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县政府每年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财政部门要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五保供养资金发放:集中供养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入镇(场、街道)财政所敬老院资金专户,并严格经办、审核、审批、报账程序,建立健全各养老机构的现金日记账、分类账、实物账,落实好院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分散供养资金由财政局通过涉农资金“一卡式”直接发放给五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生活费全部用于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支出。零星医疗费由敬老院统筹使用。五保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五保户服装费、丧葬补助费由县财政拨付的管理费中解决,不足部分从院办经济收益中补贴,不得从五保户生活费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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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照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差不低于50元、全县低保对象平均补差救助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0%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差额分档救助办法,对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救助对象按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保障金,确保“应补尽补”。
继续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对困难群众实行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的意见》,县财政和民政等部门要搞好预算,落实好资金,健全补贴机制,及时对困难群众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物价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全面建立社区(村)低保救助联络员制度,形成县和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低保管理网络。在审批和定期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要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发现低保家庭人员变动、收入变化等情况,要及时调整,做到“应退尽退”。
加大低保工作的督查和整改力度。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乡镇(街道)要进一步落实低保的各项政策。
二、扩大低保边缘家庭范围
低保边缘家庭,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收入上限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扩大到150%,每年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享受救助,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春荒、冬令救济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相同的助困、助学、助医、助就业、助居、法律援助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同时享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
三、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县财政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的筹资额度,即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4元提高到6元。救助对象每户每年累计医疗救助最高额度从20000元提高到30000元。已按最高额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难的,由*县慈善总会按规范程序再予救助。
以上救助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医疗救助年度以自然年度计算,救助对象应在次年2月10日之前提出上年度的医疗救助申请,其他仍按原规定执行。同时,建立低保对象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的长效机制。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协同开展低保对象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工作,所需经费在医疗救助资金中全额列支。
四、加强救助资金管理
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低保、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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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作为执法监督部门被列为本次评议范围,评议的重点为市、县(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大队)、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和直接面对群众的服务窗口。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县区机关和基层国土所(分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三、评议内容
按照市纠风办要求,评议主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等5个方面进行,结合作为执法监督部门评议的重点和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实际,重点抓好以下评议检查:
(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各级局党组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目标任务是否明确,领导责任是否细化,各项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机制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廉政教育是否到位,廉洁从政是否规范。
(二)政务公开运行情况。在土地出让权、矿业权和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实施等行政审批过程中,程序、依据、收费标准、审批结果等是否公开,公开内容是否规范等。在行政审批、人事调整、重大工作审批、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方面是否落实了集体研究决定制度。
(三)工作作风建设情况。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恶劣、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得到有效落实。
(四)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干部职工是否具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是否熟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是否掌握国土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有无不胜任本职、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等问题。是否存在政策不落实、行政行为不规范、设租、寻租等问题和违纪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现象。
(五)文明公正执法情况。在行政执法中,是否做到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是否存在粗暴执法、以罚代法、“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等行为。
(六)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是否做到依法行政、服务规范、热情主动。例如在征地事务中,“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是否落实,征地补偿费是否到位;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科学预防、群测群防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损失是否减少到最低限度等。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是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评议方法
全市系统民主评议采取市、县(区)联动的方式,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以各级政府民主评议办公室组织社会各界群众问卷测评为主,结合系统集中评议的方法进行。
(一)评议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市局民主评议办公室人员和民主评议代表到各县区局,听取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以及整改措施,同时,查阅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资料。
2.明察暗访,了解民意。市局民主评议办公室将组织民主评议代表到各县区基层国土所、政务服务窗口、矿山企业、用地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与市县区相关部门、社区群众座谈,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发放问卷,分类测评。市局民主评议办公室将向有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大代表、社区居民等和国土资源服务密切相关的单位、人员进行问卷测评,并统一汇总。
4.大会质询,综合评议。召开民主评议质询大会,听取民主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对国土资源系统行业综合评价,国土资源系统主要领导现场解答民主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群众代表问题,并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向大会做出整改承诺。
(二)评议结果的确定和应用
1.评议计分办法。综合得分=问卷测评分×70%民评代表评议分×l5%当地民主评议办公室工作考核×15%。
2.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年市县(区)局的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等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对整改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多,且排序靠后的单位,对主要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五、评议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局党组专题学习领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文件和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出落实要求,研究工作措施,制定下发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教育,使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
(二)自查自纠阶段。一要按照评议内容和要求,组织干部职工重点查找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等问题,摆现象、找原因、议危害、深剖析;二要领导带队,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服务对象,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社会和群众对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和呼声;三要利用多种形式,畅通评议渠道,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要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建立网上评议专栏;四要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纠风办工作,认真汇报、主动提供资料,全力支持纠风办明察暗访,耐心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积极争取纠风办强有力的指导;五要坚持边评议边整改,市县区要将查找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对一些难度不大、有条件纠正的要边评议边整改。
(三)民主评议阶段。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进行自我评估和内部评议,形成评议工作汇报材料。按照当地政府民主评议办公室的安排,参加本地综合评议质询大会,听取各方代表对国土资源系统综合评价,主要领导现场解答问题并做整改承诺。
(四)整改总结阶段。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要把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集中评议大会后,对在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梳理归类,坚持纠、评、建相结合,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对能及时解决的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问题,要做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国土资源部门整改工作的力度和评议效果。并对整改中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整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束后,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要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报送评议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搞好思想发动,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自觉性。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市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卢福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薛鹤麟、纪检组长李永林任副组长,其他市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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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是政府社会保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担负着社会救助、为民解困、拥军优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大量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乡镇民政是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直接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基层组织,担负着大量的具体工作任务,基层民政组织的巩固和健全,对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基层民政部门适应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到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的新形势,在保障民主、维护民权、关爱民生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民政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但是,我市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现行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和规范化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制约了全市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切实解决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真落实机构编制。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管理体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在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加挂民政事务所的牌子,承担基层民政事务性工作,并按核定的编制配足配强民政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民政事务所由各县区民政局统一制作。民政事务所行政上直接归乡镇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各县区民政局的指导。
(二)切实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要按上级的要求为民政事务所安排固定办公用房,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满足其日常工作需要。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适应民政管理信息化的要求,不断完善现代民政办公手段,各乡镇(街道)要为民政事务所配置工作必须的电脑等设备,建立民政信息化服务平台。
(三)严格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各县区民政局和乡镇民政事务所对民政资金要按照“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进行管理。市、县区民政、财政和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运行、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
篇13
*年11月召开的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和2009年1月召开的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分别对2009年度我省、全国地震形势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综合分析,认为2009年中国大陆仍然存在发生地震的可能,特别是庆阳市位于南北地震带的边缘,与宁夏西海固、六盘山毗邻,距离我县比较近,3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对今年的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汲取汶川地震的教训,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扎实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法制意识,依法规范全社会防震减灾行为。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要结合新修订通过的《防震减灾法》实施日(5月1日)、防灾减灾日(5月12日)、国际减灾日(12月14日)等特殊纪念日,采取制作专题片、上街咨询宣传、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针对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谈薄、避险自救能力不高等现状,组织开展多种形势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扩大防震减灾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人们防震意识。
二、明确任务,全力做好震害防御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按照市、县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完善震情跟踪工作措施,坚持异常落实不过夜和重大异常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地震宏、微观异常现象的监测收集和上报工作,对出现的各类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核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庆阳市地震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发展和改委委员会、甘肃省地震局关于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进行抗震设防要求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庆阳市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管理地震设防工程监督监测验收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发改、城建、规划、地震等部门在工程项目审核中,要严把工程设计关、抗震设防关和地震安评关,发挥职能,依法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交通、水利、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管,趋利避害,确保重大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三要稳步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情况的普查,掌握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现状,推进地震安全民居工程的实施。要结合农民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等,加大对农民建设地震安全住房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各乡镇要确定一批安全农居示范点,带动和鼓励广大农民朋友建设安全、舒适、美观、抗震的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