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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概念界定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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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概念界定

篇1

1.和谐教育的特征

1.1和谐教育具有智育与他育相结合的特性。教育把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作为重要的目的之一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教育部重申了教育方针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也体现了和谐发展的思想。在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德育是保障,智育是基础,体育是条件,心育是关键。然而在现实工作中,我们有不少的学校是只抓智育而忽略其他的。抓好智育是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抓好智育就要认真研究智育规律,遵循智育规律,要通过科学的方法和途径,促进各类层次学生智慧水平的提高。此外,学校还应当抓好德育、体育、心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等。要通过教育使得学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能辨真假、能知善恶、能鉴美丑、热爱劳动,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

1.2和谐教育是科学与人文相统一的过程。教育是使学生获得科学和人文素养的过程。科学加人文教育才是完整的教育。我们现在教育存在的问题是,科学素养教育尚还做得不够,人文教育也亟待需要加强。和谐教育中,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结合或整合才能使得我们的教育更为完整和完善。

1.3和谐教育是方法和艺术的统一。教育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我们在教育实施过程中应讲求艺术,艺术地进行教育,才能焕发师生的热情、师生的感受力、师生的创造力。单纯地讲求方法会走到技术至上的羊肠小道上去,单纯地讲求艺术会撇离科学育人的轨道,只有坚持方法加艺术,以方法为基础,艺术地实施教育,才能有教育机智、教育能力的形成和提升。方法加艺术使教育不仅成为一门奥妙无穷的科学,更使教育成为一种魅力无穷的创造。这也是和谐教育美之所在。

1.4和谐教育是共性与个性共存的多元化格局。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既有共性要求,又有个性要求。受教育个体除了遵循社会要求之外,又由于其在气质、性格、智力、意志、情感、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要求和趋向。尊重这种要求和趋向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之一。和谐教育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即是社会本位和个体本位的统一。

2.在德育工作中构建和谐教育美

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理想目的,只有通过“和谐发展”才能逐步达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教育应当通过适应自然、适应社会、适应思维,将知识、能力、人格最大效率地转化给受教育者。和谐教育是重视整体性的教育,要做到和谐,应当坚持:①学校本位;②师生主体;③办学民主。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四个层次:①师生协同,生动主动;②整体优化,重视创新;③发展个性,五育并重;④三位一体,持续发展。其中如何有效提高教师素质,是实施“和谐教育”的关键。

2.1建立协同民主融合的师生观。师生关系是学校教育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不仅是有效进行教育活动、完成教育任务的重要条件,也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力量。学生的思想品德是在良好、健康的人际环境中耳濡目染,逐渐养成的。德育过程主要是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元互动过程,其互动的效果决定了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水平,而师生互动的效果则是由师生关系和谐程度决定的。在德育活动中,教师与学生如果能够平等相处,诚恳相待,学生人格就会得到尊重,个性潜能就能得以展示;教师的高尚道德情操、优良个性品质就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学生。

2.2在创新的过程中寻找和谐教育美。处理好教育中的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十分重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注重了继承,忽视了创新,或者是注重了创新,而忽视了继承。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一说反对“应试教育”,有的学校干脆把严格的学业考核也统统看作是“应试教育”了,因而取消了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考核评价,致使系统的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被大为弱化,考核评价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诊断功能没有了,教师和学生无所适从,课堂开始混乱,学校管理开始混乱。这其实是忽视了继承,而创新思路也不正确。因此,在和谐教育中必须做到继承和创新二者的结合。

篇2

休闲教育问题的提出,是以人们生活中休闲时间的增多为前提的,是源于人们对自身的再认识。历史上,休闲教育作为一个术语和概念一直有多种不同的含义,不同领域的人对休闲教育的原理和目标的认识迥然各异。

对现代意义上的休闲教育,国际上已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认识:“休闲教育旨在让学习者通过利用休闲时间而获得某种变化,这些变化会体现在信念、情感、知识、技能和行为方面,并且通常发生在儿童、青年和成人的正式与非正式的教育环境中或娱乐环境中。”通俗地说,就是告诉人们如何有价值地、明智地利用休闲,促进人们在休闲中形成自我决断意识和自我决断的能力。可见,休闲教育不等于娱乐教育,不能把它仅仅看作是“娱乐或娱乐服务的一个新名称”,或仅仅“传授进行娱乐活动的各种技能”,也绝不是占有甚至剥夺人的休闲时间,而是通过休闲教育,培养人们科学的休闲价值观,培养正确的休闲道德观,培养高效而有价值地利用休闲时间的各种能力。休闲教育与其他类型的教育,如劳动教育、职业教育、生活教育等最大的区别在于各自关注的价值目标重点不同。

休闲教育注重的是培养人们科学的休闲价值观,以充实人的精神需要和提高人的休闲生活为重点,它关注的是人在空闲状态时的生活质量,通过教育造就的是占有自由时间的主体;劳动教育、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们从事劳动、选择职业的能力,造就占有工作时间的主体;生活教育不仅关注人在休闲时的教育,它还关注生活的其他领域。当然,休闲教育过程的最终结果是帮助人们提高自己休闲生活的质量,促进人们个性的发展和精神的充实。若把这种结果解释为休闲教育最终的目的和随之形成的概念模式,休闲教育就不仅仅局限于提供有关娱乐机会的信息,不只是进行各类休闲活动技能的培训,也不局限于告诉人们如何“有价值地”利用休闲。以笔者对休闲教育的理解,它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个层面的休闲教育是指对受教育者进行从事休闲服务的技能与技艺的培训,它广泛用于对休闲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中。欧美一些学校相继开设的休闲教育课程也包括此种类型。另一个层面的休闲教育指通过一定的教育手段,依托一些休闲活动,对受教育者进行休闲意识、休闲价值观、鉴赏力、创造力等的培养,引导其形成自律、崇尚自由的秉性,为个体的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并在与社会的和谐共存中完善自我。

什么是成人休闲教育?它是在成人休闲时间里进行的,就是引导成人树立科学的休闲价值观,形成和掌握有价值的利用休闲时间的知识、习惯、技能和技巧,在塑造完整的人,弥补精神失范现象,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并使精神境界得以充实提高的一种连续的教育。成人休闲教育不同于成人职业教育,根本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为了适应休闲,后者是为了适应工作。

二、成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与传统体育课的弊端

从生理上。成人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各个器官和感知觉有下降的趋势,身体各部位僵硬。那些大运动量、高难的技术动作,对那些大龄人来说不是增强体质,而是对身体的摧残,对他们来说上体育课是非常头痛的事情。心理上。他们的记忆力开始减退,但思维判断性、深刻理解性有了很大的提高。意志坚韧和有较强自制能力。由于年龄的不断增长,不愿意运动的心理占据上风。

个人思想上。成人学生来上学时都抱有为了晋升、得到高学历、提高某方面的专业知识等不同目的。表现出单一的学习实用性,目的是提高某方面知识技能,能顺利拿到毕业证是关键,其他好像都不重要。

教学课程安排上。传统的体育课教学模式,不分男女生、不管你学过没有、不论你的年龄大小,统一授课内容,不但得不到锻炼身体的目的,而且对部分学生身体是有害处的,这就容易引起学生对体育课的生畏,甚至讨厌上体育课。教学计划上。由于体育课教学模式单一和固定化,使学生想学的内容教师不上,不想学的重复上,学生得不到自己想要学的东西,形成体育课学生逃避的现象非常严重。

三、成人休闲体育教育模式探讨

(一)俱乐部活动式的体育教学模式

教务处和体育部制定俱乐部的规章、教练员的管理、学生的管理等制度和体育教学的活动安排,便于俱乐部开展体育活动。体育俱乐部活动教学模式是打破了传统的课时安排计划,在正常的教学时间不开体育课,学生也不用上体育课,而是以体育俱乐部活动的形式代替体育课。

体育俱乐部的活动由俱乐部教练员根据教务处、体育部的计划、单元、场地等,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教练员确定活动计划、参加人数,并报体育部和教务处备案,体育部不干涉俱乐部的事务,只是在宏观上作调控。

俱乐部实行教练员责任制。他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辅导、答疑、解惑。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需求,派出助理教练员负责管理工作。辅助教练员进行组织、辅导和陪练,并对场地、器材进行合理管理,提高场地和器材的利用率。学生参与俱乐部活动的双选择。(l)选择教练员。学生可以自由地选择任何的教练员,学生通过查阅体育教师的资料,教练员专项是什么,在哪方面是特长,了解他的责任心、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等等以后,选择自己喜爱的教练员。(2)选择训练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强弱项、特长等因素选择训练内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不足,为了提高某方面体育成绩而选项,也可以为了体育达标而选项。

因为学生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选择的项目,这就保证了学生的积极性。体育俱乐部活动的教学评价标准。(l)制定不同项目的难易程度的标准。制定出对学生的修分,修分标准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重修4个等级。使学生在清晰地了解教学内容、技术标准的基础之上,并且明白训练到什么程度可以达到及格和优秀。学生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目的选择训练项目、训练的时间长短和修分的标准。(2)学生在体育俱乐部的考试评价。学生只要参与了俱乐部组织的训练、竞赛等活动,就可以得到修分。是否达到合格以上,就要看学生在俱乐部活动的次数、所训练的项目、进步的程度而确定修分等级和是否重修。(3)对教练员的评定。教务处和体育部主要看其工作量、责任心、技术能力等方面。从学生角度还要看学生参与其训练的人数、训练的成绩水平及学生的满意率等进行综合评价,从而促使教练员保持工作热情和高度责任感。

(二)俱乐部式体育教学的效果

1.培养了学生锻炼身体的爱好。学生自己选择了喜爱的教练员和运动项目,在心情上愿意参加体育锻炼,这就可以发挥学生的最大潜能,提高了参与运动的兴趣。俱乐部活动形式不仅可以使竞技运动爱好者发展起兴趣和特长,也使无力从事竞技体育的学生参与到体育锻炼中去,使他们在体育锻炼中得到喜悦,使学生的不同层次体育运动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2.提高了学生的交往能力。学生选择了共同的爱好,使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学生走到了一起,增加了学生的交往机会。

3.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体育俱乐部的体育训练,避免了应试教学中的“一刀切”,不管学生愿意不愿意都得学的现象,而是尊重学生的选择,这就有利于个性的发展。

4.培养了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学生的爱好使其参与体育活动率得以提高,这就影响着学生身体素质的保持和提高。学生在俱乐部学习后,掌握了一定的技能、技术和锻炼的方法,就会对某一项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他们这些兴趣相同的人一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会自觉地养成一种良好的锻炼习惯。

5.“双主”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他们选择了自己喜爱的项目和教练员,在思想上没有抵触情绪,加上学生技能基础一样,又是热爱这个项目,渴望学到一些知识和技能,就会虚心请教;教练员的主导性发挥,学生有强烈的渴望求知欲,高涨的训练热情,就会提高教练员的积极性,全身心地投入到体育指导中去。体育俱乐部的教学模式,是以人为本,注重学生个性的发展,强化了特长,培植了兴趣,有效地克服了传统教育的不足,从而解决“竞技”与“健身”全民参与、终身锻炼的问题。使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品尝到运动的乐趣,培养了学生的体育意识,也体现出了现代教育以人为本的教育观。

篇3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每个孩子身上都蕴藏着某些才能素质。这些素质,如同火药,要有火花来点燃它们。”

一、案例背景

在学校教育中真的有学困生吗?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我。学困生这个概念是如何界定的呢?学习不好是学困生吗?行为习惯不好是学困生吗?放眼看古今中外教育家谁也没有定义过什么是学困生,直到两年前我接触到了魏书生教育思想后有了一些模糊的定义。通过学习魏书生教育思想的有关书籍,我逐渐意识到想改变他人,要先从改变自己开始,而改变自己的教育理念是关键的第一步。幼儿师范的老师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那就是培养并给社会输送合格的幼儿园老师。因此我们更应该在平时的教育工作中做到不急不躁、有爱心、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耐心的去倾听每一个孩子的心声,找出问题的关键,对症下药。这样才能找到合理的解决问题方法,才能达到育人的目的,也能够使“差生”转换成集体中不可或缺的成员。

二、事件描述

校园网络的普及,每个班级的电脑都能链接网络,这给任课老师上课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一些自控能力差的学生开了绿灯。有一次我班第一节课是空课,我正好在隔壁班上课。上完课后,我就走到我班的教室看看学生在干什么,发现电脑是开着的。由于第一节没有老师,那么就排除了老师打开电脑让学生玩的可能性,那么结果就只能是一个――学生破解了密码。后来,发现电脑密码是我们班张某破解的,抓个现行后,张某也承认自己犯下的错误。

张某是我们班非常特殊的学生,他的那股懒散劲儿是整个年级组闻名的。有时我感觉这学生不只是行为懒惰,连思想也懒惰。每次找他谈话,感觉他连话也不想说,各任课老师一提到张某都是一副痛苦的表情。从与他母亲的谈话中了解到,张某小时候患过一种疾病,医生建议让孩子少运动,再加上父母的过度溺爱,包揽他的一切事物,导致他变得很懒散,凡事都依赖别人。他的这种情形着实让人觉得束手无策,我也时常为这学生的不学习、懒散感到头疼。但让我没想到的是,这样的张某电脑操作水平却有如此之高,破解密码对他来说信手拈来。事后张某保证从此不玩儿班级电脑并信誓旦旦的说:“老师,我以后决不擅自打开电脑玩游戏了,要不以后我来管理多媒体吧。”听了他的话,我感觉可行,于是就把多媒体管理的任务交给了张某。

自从张某担任多媒体管理员以后我们班的多媒体干净整洁,没有零食袋,没有饮料瓶,也没有人在电脑上充电了。多媒体是一种先进的教学设备,有了张某的管理,老师们能够充分利用它来提高教学效率,活跃课堂气氛,也利用它来把枯燥的课程内容图文并茂的展现在学生面前,从而让课堂气氛变得更加有声有色。据我们班学生反映,张某管理多媒体以来时常帮助任课老师调试电脑,人也变得爱动手了,懒散劲儿也有明显的改善。

三、案例评析与反思

1、案例的点评。(1)张某如何变成这样一个懒散的孩子呢?很显然张某在成长的道路上缺乏劳动是很关键的因素。这一点从他母亲的谈话中能看出。劳动教育是德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劳动就没有充实的生活,劳动能带来快乐,劳动使人的精神得到充实,劳动中孩子的个性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很多父母恰好忽视了这一点,他们认为孩子干活做事是孩子在受苦、受罪、受磨难,有这样错误的观念,才造成了张某今天的懒散,不爱动手,甚至不爱说话的不良习惯。其次,不难看出这与父母的过度溺爱,包揽孩子的一切事物也不无关系。这样做的结果某种意义上说是剥夺了孩子参加劳动的权利,也剥夺了孩子自我成长的权利。在当今社会,独生子女的家庭较多,孩子便成了家里的“小皇帝”、“小霸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甚至有些人这样比喻,父母把孩子当成“宠物”来养,而不是把孩子当成一个发展的个体来培养。这就使孩子的心理方面变得不成熟,例如:自私、冷漠、心理脆弱、乃至懒散、不与人交往,自理能力差等。这也逐渐显现出,现如今中国式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

(2)张某虽然生活习惯上,学业上懒惰,不求上进,但是他也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俗话说兴趣爱好是最好的老师,兴趣爱好能引领人走向成功的彼岸。放眼看古今中外很多成功的伟人,大多数是在他们感兴趣的领域内做出成就,做出贡献。新课程教育理念要求张扬学生个性,而不是一味儿的统一要求,用同一个尺度衡量学生。每个学生都是发展的个体,都有他潜在的才能,就看老师们能不能当好伯乐,去发现他们的优点,他们的闪光点,以此来引导学生,鼓励学生,做好学生成才的道路上的垫脚石。

(3)张某的言行,如“老师,要不以后我来管理多媒体吧”,而且当多媒体管理员后尽心尽力维护电脑,从这一点看出张某除了对电脑有爱好以外,大脑意识里仅有的责任心开始苏醒,这对改善他的懒散的习惯有很大的帮助。

篇4

社会活动课程是由国家设置、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开发的课程领域。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南京市下关区教育局提出了“走出区域办教育”的战略思想,在江宁区汤山镇创建了下关区青少年社会活动基地,以期通过研究,将“活动基地”当作学校的延伸和发展的广阔天地,努力开掘在“活动基地”中隐含的宽广的有形的与无形的社会育人资源并使之课程化,从而对我区素质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概念界定

社会活动课程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的,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课程形态。这是一种以学生的经验与生活为核心的实践性课程。据此,社会活动课程的实质体现为:立足学生的直接经验,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关注学生的自主探究。

研究是以广大青少年为对象,着重在新课程实施和区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方面提供一套具有科学理念支撑的实施方案,让广大学生在活动基地学会学习,学会劳动,学会创造,学会生存,以此达到加强实践,体验生活,启迪智慧,锻造品德,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总体育人目标。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本文在理论研究着重确立有助于建构素质教育社会活动课程理论体系的研究及社会活动基地运行机制的理性思考。在实践研究方面着重于社会活动基地课程实施途径、原则、形式与方法的研究;活动基地课题开发(课程门类,课程标准)的研究及活动基地课程开发与实践评价标准的研究(包括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

以我区小学三年级至初中年级学生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行动研究法,辅之以调查研究法、文献研究法等。

四、研究成果与分析

(一)构建了“社会活动基地课程”体系

1.课程的核心理念

(1)坚持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参与,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学生的直接经验或体验为基础,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积极开展活动。

(2)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为学生提供开放的个性发展空间。克服当前基础教育课程脱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倾向,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引领学生走向现实的社会生活,促进学生与生活的联系,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开放的空间。

(3)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和积极实践,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强调学生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和勇于实践,注重学生在实践性学习活动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要求学生超越单一的接受学习,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实践活动,实现学习方式的变革。

2.课程的开发原则

根据社会活动课程所具有的实践性、开放性、自主性、生成性等特点,在基地课程开发时,必须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有关社会活动课程的方针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必须和中小学目前使用的各学科教材结合起来,学科领域的知识要以在综合实践基地活动中得以延伸、综合、重组与提升;必须把地方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文化资源有机地结合起来。

3.课程的总体目标

加强实践 体验生活 启迪智慧 锻造品德 培养能力 提高素质

4.设置课程内容

(1)围绕国防教育资源来设计活动课程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司令部关于高级中学学生军训作为必修内容,统一纳入社会实践课程中进行的规定,我们充分利用“基地”周边地区驻军部队和军事院校的人力和物力优势,组织中小学学生参观南京炮兵学院兵器馆、坦克兵训练基地,观看特种大队直升飞机跳伞、叠伞。通过教育和训练,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国家观念和国防观念,激发爱国主义热情,自觉地履行国防义务,并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和技能。

(2)围绕科技教育资源来设计活动课程

在社会活动中,结合小学中高年级的科学课、初中年级的劳动技术课等课程,开设航模、海模(导弹驱逐舰、航空母舰、快艇)、箭模、四驱车和木工工艺制作等活动课程。在活动中鼓励学生尽可能地突破作品的原先图纸,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去设计并完成作品的制作。科技制作活动,得到了所有参加活动学生的喜爱。

(3)围绕劳动教育资源来设计活动课程

农业资源是“基地”最为丰富的资源,根据农时季节,我们组织学生参加松土、锄草、挖山芋、栽油菜、浇菜、种蚕豆、种玉米、种花生、采茶、辨认农作物等农业生产劳动,让学生在劳动中学会劳动。带领学生走进农村,了解农业和农民的形状,开展研究性学习,走进农家与农家孩子开展“手拉手”活动,深入农家与农民一起吃饭、劳动。我们还组织学生参观利用汤山温泉建立起来的名贵花卉种植基地、现代农业示范田、奶牛养殖专业户、养鱼养鸡养猪专业户,并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

(4)围绕生存教育资源来设计活动课程

现在的中小学生在家庭从小受到家长的百般呵护,入学后又受到老师的保护,缺少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遇到困难就束手无策。社会实践活动就是给学生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自理、自护,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良好机会。对那些平时在家中不整理床铺、不洗碗、不洗衣服的同学来讲,就是学会生存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外,为了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和生存能力,我们还充分利用“基地”周边地形地貌,开设了登山、野外拉练、识图越野、野外生存等方面的活动课程。

5.课程评价方式

(1)学生评价:建立“成长记录”,并以此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质性评价”。

注重过程——社会活动的评价不过分强调结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将关注的视角指向学生获得结果和体验的过程,注重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

尊重多元——社会活动的评价鼓励并尊重学生极富个性的自我表达方式、演讲、绘画、写作、表演、制作等。在教师对活动做出评价的同时,通过讨论、协商、交流等方式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相互评价。

注意反思——发挥评价的指导功能,通过调动学生的认识和情感因素,激励学生自觉记录活动过程〈特别是重要的细节〉、投入对问题的讨论、对成果的分享及思考中,主动审视自己的利弊得失,逐步完善自己的行动,拓宽自己的视野,达到自我反思、自我改进的目的。

(2)教师评价:深刻领会社会活动的实质并以负责的态度参与这门课程的实践;不断完善和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以应对学生广泛的知识需求;逐步发展活动中的规划、组织、管理、指导及与其他教师协同工作等方面的能力。

(3)管理评价:集中于基地具体保障措施的实行。包括对教师安排、课时安排、场地安排、设备配套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的评价。

(二)彰显了社会活动课程巨大价值

1.重建课程观——弥合个体与课程的断裂

“社会活动基地课程”体现了课程的“范式转换”。这种转换首先表现为课程概念的转变。课程不再是静止的“跑道”,即需要贯彻的课程计划或需要遵循的教学指南,课程成为对个体生活经验的改造和建构,成为自我的“履历情境”,意即成为“在跑道上奔跑”的历程。其次,课程概念的转变随之带来课程形态的变化。

2.重建教学观——弥合个体与教学的断裂

“社会活动基地课程”体现了教学的范式转型,这意味着教学成为一种生活,一种以精神交流和意义创生为主要目的的生活;意味着教学消除师生作为“知识权威”与“无知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建立起师生之间以对话为特征的生命和情感的沟通,强化学生与教师的主体角色:意味着教师摆脱“专业个人主义”的桎梏,建立起协调、沟通与合作的教学方式,进行“协同教学”。

3.重建学习观——弥合个体智力与人格发展的断裂

篇5

2、和谐德育研究。和谐德育研究,是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从德育要素的整体联系入手,深化多层面教育规律的研究与运用,构建德育过程诸要素之间的和谐关系,增强德育的合力,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及整体素质和谐发展的一种研究模式。

3、研究的理论基础。和谐德育研究以哲学关于事物普遍联系和发展原理为理论基础,传承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整体和谐”、“和而()不同”的和谐思想,借鉴西方文化中“美德乃是一种和谐”、“公正即和谐”的思想,吸纳教育学、社会学的和谐思想。

二、研究的意义

1、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建构和谐德育,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为起点,推及全体公民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能够加固依法治国的内在基础,这就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2、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德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建构和谐德育,就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通过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有序的教学过程以及优化教育教学环境,使学校教育系统中各个子系统及各要素之间协同作用,产生教育合力,从而促使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全面和谐地发展。

3、发展新时期学校德育的内容。目前,各级学校之间的衔接以及学校与家庭、社会的相互配合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和谐因素,这是制约德育工作整体效果的根本原因。要解决德育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就必须构建和谐德育体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横向贯通,互相配合,相互补充,形成教育合力,从而促进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

三、研究的途径

构建和谐德育最主要是要实现以下几方面的和谐:德育目标的和谐;德育内容的和谐;德育过程的和谐;德育方法的和谐;德育环境的和谐;德育评价的和谐。在学校的具体实验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更新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和谐学校的核心,尊重人、依靠人、提高人。首先,尊重人是办好学校的前提。特别是对学生。其次,依靠人是办好学校的保证。学校的发展主要是靠广大的教师。他们是学校办学的主体,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再次,提高人是办学的目标。要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和业务水平,给他们提供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学校要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道德水平,根据每个学生的基础和特长,使其不断发展和进步。

2、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师生关系是学校教育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不仅是开展教育活动、完成教育任务的重要条件,而且也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力量。教育民主化是一个全球性的世代潮流,要作到教育的民主化,必须要实现师生关系的民主化。

3、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的。对于学生来说,学校是学生学习活动的主要场所,校园内自然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建设健康的文化环境,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课题。

4、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师生平安。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安全教育,保证师生平安,也是实现和谐德育的一个重要方面。

5、整体优化的大德育观研究:学校、家庭、社会“三教”和谐。学校德育与社会环境、家庭环境以及校园环境之间始终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所谓整体优化的大德育观,指的是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教育优势,使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形成教育合力,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德育目标达成一致,德育理念趋同,德育过程同步,德育方法互补,德育资源共享,从而产生多渠道、多方位的和谐德育效应。只有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力量和谐一致,才能对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起到最大的促进作用。

四、研究的建议

篇6

人类旅游活动的发展历程是从迁移、旅行、旅游的过程。远古时期,人类为了生存,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这是最古老的人口流动现象,这种迁移不免带有某种被迫性和求生性色彩。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剩余产品增多,人们开始了有意识的外出旅行。“就整个世界而言,人类有意识的外出旅行活动应始于原始社会末期,并在奴隶社会时期得到了迅速地发展。”(李天元),主要形式有商务旅行、帝王巡游、士人漫游、宗教朝拜等,此时旅游人数少、范围小。大规模的旅游开始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产业革命,尤其是1841年7月5日,英国人托马斯·库克组织的团体旅游,标志着近代旅游及旅游业的开端。社会化大众旅游起源于二战后,由于旅游业的作用,使旅游业在众多国家和地区已经逐渐实现了由“新兴产业”向“支柱产业”的跨越。

(二)旅游定义的产生

国内外对于旅游的认识滞后于旅游现象。我国“旅游”一词出现在南朝时期,梁朝诗人沈约在其作品《悲哉行》中写道:“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 这是迄今所知“旅游”一词在中国典籍中最早的一次出现,而且在当时就有外出游览之意。而在此之前,汉语中用于表达旅游活动和旅游现象的词主要是独立的“旅”和“游”。我国被公认最早给旅行、游览下定义是唐代孔颖达,他在作品《周易正义》中解释“旅”:“旅者,客寄之名,羁旅之称;失其本居,而寄他方,谓之为旅”,“闲暇无事谓之游”,即认为旅游是在闲暇中进行,并离开常住地到异地的一项活动。

国外对于旅游定义,资料显示1811年英国《体育杂志》首次使用了“Tourism”这个词。虽然现在英文词典对Tourism的含义有不同理解,但在当时就包容汉语所说的“旅游”的意义。

随着旅游活动大众化、商业化,人们开始关注于旅游,并对旅游进行多方面研究。对于旅游定义的研究国外始于20年代,中国始于80年代。

二、旅游定义的界定

(一)旅游定义的相关研究观点

历史发展到今天,旅游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人的实践和认识是处于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中,这就决定了事物定义或定义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种发展变化的过程或是原有定义的内容逐步递加和累进,或是新旧定义的更替和变革。旅游定义也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旅游认识的深入而不断的发展变化。下面是按时间顺序梳理了一下国内和国外学者对旅游定义的研究,并对定义的侧重点给出了标示。让我们来纵观一下历史上出现的较有代表性的定义(选取了有影响力和最新的12个观点):

旅游定义的演变—国内:

1985年黄辉实旅游是一定社会条件下一种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它表现为人们为了实现新的感受为主要目的离开常住地的一种综合性的物质文化活动。

1994年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 旅游是非定居者出于和平目的的旅行和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在旅游地定居和就业。

2003年李天元旅游是人们出于移民和就业任职以外的其他原因离开自己的长住地前往异国他乡的旅行和逗留活动,以及由此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2003年谢彦君个人以前往异地寻求愉悦为主要目的而度过的一种具有社会、休闲和消费属性的短暂经历。

2008年张凌云旅游是人们一种短暂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是人们对于惯常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或熟悉的人地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异化体验。

旅游定义的演变—国外:

1927年德国莫根·罗特狭义的理解是那些暂时离开自己的住地,为了满足生活和文化的需要,或个

人各种各样的愿望,而作为经济和文化商品的消费者逗留在异地的人的交往。

1942年瑞士学者汉泽克尔和克拉普夫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相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永久居留,并且不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1970年被旅游科学专家国际联合会正式采用,所以又称为“艾斯特”定义(IAEST)。

1966年法国学者让·梅特森旅游是一种消闲的活动,它包括旅行或在离开定居地点较远的地方逗留;其消闲的活动,它包括旅行或在离开足店地点双边的地万迟苗;只目的在于消遣、休息或为了丰富他的经历和文化教养。

1995年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是人们离开惯常居住地,到一些地方的旅行和连续停留不超过一年的休闲、商务或其它目的的活动。

1997年英国地理学者斯蒂芬·威廉斯旅游是一个综合的定义,不仅是离开惯常居住地,在目的地做短暂停留的行为本身还包括这类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以及满足旅游需求的设施和服务。

1999年加拿大生态旅游学者芬内尔旅游是一个互相关联的系统,这个系统包括旅游者和为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服务(设施、景点、交通和食宿)。

2005年美国旅游学者戈尔德耐和里奇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和访客过程中,由游客、旅游企业、当地政府、当地居民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现象与关系的总和。

(二)旅游定义分析

1.国外的研究较早,我国的研究也已20多年,但到现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旅游研究者从地理学家到经济学家,从文化审美者到旅游学者;研究机构从非官方到官方;从对旅游的表面描述到旅游本质的发现;从某一方面的浅薄到全方面的深刻;从概念性定义到技术性定义。各有视角,各有侧重,从不同方面对旅游定义有不同的认识,作了不同的阐释。不难看出旅游定义涉及层面广,它的二级定义就有旅游者、旅游活动、旅游业等,而现有定义就有泛化倾向——旅游者的外延界定;旅游活动的外延界定;旅游实际持续时间的界定等。定义的界定影响一个学科的建设。旅游定义的界定,直接影响旅游的学科建设方向,使旅游学的学科体系尚未完善地建立起来。最终致使旅游研究方法不到位,旅游教育中各个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目标都各不相同,处于混乱中。

2.在众多旅游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人们出游可能源于商务、教育、交际、和平、休闲等一个或几个动机,但有一个共同点:“旅”是“游”的前提,“游”是“旅”的目的,即愉悦或说休憩。它是现在定义中趋同点。所以,笔者同意谢彦君先生的说法,即旅游本质或内核;其次,还有一个认同,即旅游是在非居住地,也就是非惯常环境下的,“尽管非惯常环境对于旅游者有着较大的吸引力,但很少有游客愿意将其转化世惯常环境。”(张凌云),体现了旅游的两大特征:异地性和暂时性;再次,旅游是非功利性的一项活动,那么反映在定义的本质属性上,它所具有的属性就是消费、休闲、社会属性;最后,旅游这项活动既然是客源地到目的地的人员流动,必然涉及到客源地与目的地的基础设施、人员、环境,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相互间的复杂关系,即旅游的综合性。

三、旅游的鼎式定义

定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概括性和抽象性,笔者认为旅游定义可能涉及到的诸如旅游产业、环境影响、社会文化现象等属于连带因素,也就是建立在旅游内核、特征、属性基础上,属于学习旅游内容范畴,不应列入旅游定义之中。

笔者认为谢彦君先生对旅游的定义性定义相对成熟,概括一下即为:

一个内核:愉悦目的;

两大特征:异地性和暂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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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reform;system optimization;tourism;core skills;extension of skills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9-0169-02

0引言

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要素构成,且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的每一个构成要素均表现良好,在整体上系统也未必就能表现良好,系统需要整体优化。对于高职教育的课程系统也是如此,每一堂课单独合理,并不意味着这一门课程就能做到整体最优,必须从整体上实现课程系统的优化,才能实现培养专业优秀人才的目的。系统的内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①系统是由若干要素或部分组成的,系统具有一定的结构;②系统中各要素具有独立的功能,系统同样也有整体的功能,即系统的贡献;③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之间处于紧密的联系状态,且系统各要素和的贡献(则系统贡献)大于各要素贡献的和,即常说的1+1>2。

在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背景下,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我国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建设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我国的职业教育正面临着新的突破性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工作刻不容缓且已经从宏观层面发展到中观和微观层面。[2]宏观层面指的是全国、省市地区的整体布局,中观层面是指学校、专业、教师队伍的整体规划,而微观层面是指课程系统的优化,则课程的教学内容系统的优化问题。

高等教育的任何教育行为其最基本的行为载体,或者说是教育行为的最小要素单位就是课程。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实施内涵式发展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战略所亟待解决的核心性和根本性问题。本文以《导游业务》课程为例,针对高职教改的微观问题,抛砖引玉地提出高职课程系统优化的基本思路。课程系统其实包括两个子系统――教学内容系统和专业技能系统。

1教学内容优化

教学内容优化首先是课程模块优化。高职课程模块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所确定的知识和能力要求,按照标准合理编排的课程模块。一个专业的课程模块一般由三个模块组成,即:注重人文素质的公共课程模块;作为职业方向通用部分的专业基础课程模块;根据各个专业方向要求的不同而设置的专门化课程模块。[3]

教学内容优化其次是课程模块细分。在对专业课程进行“模块化”后,还要针对性地对专门化课程模块里所涵括的课程模块进行细分。笔者也曾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些创新性的深层次的研究,首次将专业专门化课程体系模块进一步划分为:专业特色课程模块、专业优势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模块、专业辅助课程模块等四个部分。[4]并不是每一个课程模块都有必要进行细分,细分出来的课程模块为了不与前者混淆,陈晴称之为包裹。[5]

2专业技能优化

对于专业技能系统的优化研究,本文以旅游管理专业的《导游业务》课程为例。《导游业务》课程是基于导游服务过程来构建课程的教学内容系统的,是一门教导、指导、引导和辅导学生从事导游职业的技能应用型课程。该课程把职业标准引入课程教学内容系统之中,体现高职教育以职业技能为本位的指导思想。其实,目前我国许多高职院校在专业课程系统设计时,按照实际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和工作情境设计组织教学,已经形成了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6]既然高职教育的课程是以专业技能为教学内容重点和核心的,那么课程系统优化的重点就是课程所涵盖的专业技能的优化。

本文认为专业技能系统优化在过程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技能层级化、模块化和项目化。

技能层级化是将专业技能划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和高级技能三个层级。初级级技能也可以称为一般技能,是告诉导游人员如何开展导游服务日常工作的,因此也称为导游实务;中级技能也可以称为特殊技能,是告诉导游人员如何应对问题、事故和游客个别要求的;高级技能也可以称为核心技能,因为该层级所包含的五项技能――组织技能、交际技能、照顾个体差异技能、语言技能、讲解技能――构成了导游人员为游客提供服务的核心服务技能组合。

技能模块化,《导游业务》课程可以分为29个技能模块。全陪服务技能模块;地陪服务技能模块;散客接站服务技能模块;散客参观游览服务技能模块;散客送站服务技能模块;漏接、空接、错接的预防和处理技能模块*;活动计划和日程变更的处理技能模块*;误机(车、船)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技能模块;遗失的预防和处理技能模块*;游客走失的预防和处理技能模块;游客患病、死亡处理技能模块*;游客越轨言行的处理技能模块*;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技能模块*;救护技能模块*;逃生技能模块*;心理服务技能模块;食、住、行、游、购、娱六个方面个别要求的处理技能模块;要求自由活动的处理技能模块;要求转递物品的处理技能模块;组织技能模块;交际技能模块;照顾个体差异技能模块。

技能项目化,这个问题相对简单一些,因为在上述优化出来的技能模块里,有些模块(标*号)还含有多个技能项目,需要进一步的细分,使技能项目进一步明晰。

①漏接、空接、错接的预防和处理技能模块可以细分出三个技能项目:漏接的预防和处理技能项目,空接的预防和处理技能项目,错接的预防和处理技能项目。

②活动计划和日程变更的处理技能模块可以细分出两个技能项目:主观原因要求变更计划行程的处理技能项目,客观原因要求变更计划行程的处理技能项目。

③遗失的预防和处理技能模块可以细分出三个技能项目:遗失证件的预防和处理技能项目,遗失钱物的预防和处理技能项目,遗失行李的预防和处理技能项目。

④游客患病、死亡处理技能模块可以细分出三个技能项目:游客患一般疾病的预防和处理技能项目,游客突患重病的预防和处理技能项目,游客因病死亡的预防和处理技能项目。

⑤游客越轨言行的处理技能模块可以细分出四个技能项目:对攻击和污蔑言论的处理技能项目,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技能项目,对散发宗教宣传品行为的处理技能项目,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技能项目。

⑥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技能模块可以细分出四个技能项目:交通事故处理技能项目,治安事故处理技能项目,火灾事故处理技能项目,食物中毒处理技能项目。

⑦救护技能模块可以细分出十个技能项目:晕机(船、车)的处理和预防技能项目,中暑的处理和预防技能项目,高原反应的处理和预防技能项目,溺水的处理和预防技能项目,冻伤、晒伤的处理和预防技能项目,扭伤、骨折的处理和预防技能项目,毒蛇咬伤的处理和预防技能项目,心脏病发作的处理和预防技能项目。

⑧逃生技能模块可以细分出三个技能项目:地震的逃生技能项目,海啸的逃生技能项目,泥石流的逃生技能项目。

本文认为,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除此八个技能模块之外,其余的技能模块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因为其余的技能模块里仅含有一个技能项目,技能模块名称即是技能项目名称。由于《旅游保健与救护》和《景点讲解》两门课程分别分离了十个和一个技能项目,所以《导游业务》课程一共包涵有42个导游服务技能项目。

至此,《导游业务》的技能项目名称和数量非常具体清晰,为项目教学在高职教育中全面展开,为高职高级人才培养提供了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也使得高职教改的目标更加明确,有效避免了高职课堂教学的盲目性,实现了课程系统的系统贡献。

3延伸技能研究

笔者认为,本文的研究工作还没能结束。本文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解决一个一直以来困扰着业界的关于“谁是导游服务核心技能组合的核心”的问题。前文在专业技能系统优化中,已经界定了“核心技能组合”的概念,在组合中包括了五个技能项目:组织技能、交际技能、照顾个体差异技能、语言技能和讲解技能,在这五者之中,到底是讲解技能是导游服务的技能核心还是组织技能才是导游服务的技能核心?对于这个问题业界一直存在分歧,还没有定论。有人认为讲解技能是核心技能,也有人认为是组织技能。笔者支持后者,认为组织技能才是导游服务核心技能组合的核心,其余四项技能都是围绕组织技能展开的,属于延伸技能。

组织技能是导游人员带领旅游团队或散客游客,落实并完成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约定的旅游任务,最终实现双方目标的工作能力。组织技能是一项综合技能,要求导游人员从心态管理开始,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和良好的服务形象,合理安排活动和引导游客审美。[7]要组织好团队开展好旅游活动,就必然需要和游客进行有效沟通――需要语言技能和交际技能,团队之中如果有特殊的人、老人和小孩、伤残人士等,还需要导游人员掌握照顾个体差异技能。众所周知,旅游其实就是一项寻觅美、欣赏美和享受美的综合性审美活动,“祖国河山美不美,全靠导游一张嘴”,所以,要引导好游客审美,就必须提高语言技能和讲解技能。因此经过对高级技能组合的优化处理后可以看出,交际技能、照顾个体差异技能、语言技能和讲解技能都是依赖于组织技能的,所以组织技能才是导游服务核心技能组合的核心。

延伸技能和核心技能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延伸技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以导游服务技能为例,狭义的延伸技能仅包括交际技能、照顾个体差异技能、语言技能和讲解技能。广义的专业延伸技能包含的技能更为宽广。比如导游词的创作技能、文艺表演技能都属于导游专业延伸技能范畴。这两者最大的贡献就是提升导游服务的水平,增加艺术性,属于超常服务范畴,不容忽视。延伸技能的优化要视教学的实际需要和学生个人特长决定,广东女子学院在近期组织学生分别参加了广东省、广州市和番禺区政府举办的各级金牌导游大赛,在比赛规则里面,延伸技能得分所占比例相当大。参赛之前指导老师作了科学的规划和安排,有唱歌、跳舞、诗词朗诵、手语表演和乐器弹奏等,充分发挥了学生本人的特长,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参考文献:

[1]杨卫武.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杨卫武访谈录[N].中国旅游报,2008-12-17.

[2]戴士弘,毕蓉.高职教改课程教学设计案例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编写说明.

[3]吴群力.高职课程设置的综合化、模块化与多样化[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28):28-29.

[4]余一明.刍议高职教育旅游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调适[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4):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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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前科消灭制度的概念的探析

在我国刑法学界,对前科的定义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所以更不用说对前科消灭的界定了,但已经有学者指出前科消灭制度所应包含的要素:一是要强调前科曾经存在过;二是要强调前科的消灭不是任意的,而是要经过法定程序;三是应强调前科消灭的后果,即行为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恢复正常,等同于从未犯罪的人,尽管事实上他曾经犯过罪。笔者赞同该观点,在结合前述前科定义的基础上,认为所谓的前科消灭制度是指曾因犯罪而被法院被判处刑事处罚或仅宣告有罪而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条件时,经过法定程序而由法院予以注销犯罪记录,使其法律地位恢复正常的一种刑事法律制度。

2前科消灭制度与赦免制度的区别

在过去,赦免是作为神的恩赐的反应或者作为统治者送礼的一部分的根据,现在,刑事领域的赦免一般是由国家元首或者国家立法机关决定,基于国家整体利益的考虑,通过行政权的干预,使得个别生效的刑事判决的法律后果被免除,减轻或者缓刑交付考验。这是一种对刚性的法律进行灵活运用的手段。赦免一方面可以纠正以其他方式不可能消除的法律适用中的错误,另一方面可以消除个别案件在适用法律中没有反映立法者真正意图的过渡严厉。此外,赦免权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社会的安定,为解决社会内部深刻的矛盾或者化解政治危机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笔者介绍一下赦免制度与前科消灭制度的区别:

2.1本质属性不同

赦免是指国家对于犯罪分子宣告免于追诉或者免除执行刑罚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法律制度。赦免制度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量,本质上是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介入。而前科消灭制度是在刑罚的目的已经实现的情况下,基于犯罪人的悔改情况,消除犯罪人因被法院定罪后产生的不利附随后果。

2.2适用程序不同

在适用程序上,赦免一般由拥有赦免权的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机关根据赦免法颁布赦免令;而前科消灭的程序一般可分为自然消灭和裁定消灭两种。自然消灭是指前科人员经过前科的考察期间后,若符合前科消灭的条件,则前科自然归于消灭,不需要法院的裁定,也不需要其他机关的证明。裁定消灭是指针对构成特殊犯罪的前科者,必须由有关机关作出裁决,前科才能消灭。通过对比可知,赦免的程序更多的是一种行政程序,而前科消灭的程序更多的是一种司法程序。

2.3法律效果不同

赦免一般包括特赦和大赦。特赦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的赦免,即对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其未执行的刑罚的全部或部分,但是赦免的效果在于只赦免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并没有消除其罪名,大赦是指国家对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分子的赦免,这种赦免的效力及于罪及刑两个方面,在这种情形下,大赦的效果与前科消灭的效果相同。而前科消灭制度消灭的是被法院定罪后的附随后果,并没有像大赦一样免除行为人的罪名或者刑罚,只是将有关的前科记录进行虚拟消灭,不再对其进行规范性评价。所以两者赦免内容和消灭后的效果并不相同。

3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境

从中国上海长宁区法院第一个少年法庭的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构建和不断发展、完善经历了跌宕曲折的过程,为了顺应国际少年人权保护的新理念,少年司法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成长、完善。如今,在中国的一些地区如上海、山东、北京、四川等地的基层法院已经建立了专门少年法庭来单独处理少年犯罪,少年犯的矫正等。

前科消灭制度是在少年司法不断地发展与完善中,逐步浮出水面的一项重要制度。前科消灭作为一种刑罚的消灭方式,一直在学术界隐隐约约的存在着,初期的讨论集中于成年人犯罪领域,少年司法制度的兴起与发展,让学术界猛然认识到前科消灭制度运用于未成年人犯罪领域更有说服力,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更好的发挥。此后,前科消灭制度的研究越来越多,伴随着少年司法实践的深入,前科消灭制度在少年司法领域运用后所取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正式确立这一制度在少年司法中的重要地位奠定了基础。然而,前科消灭制度在少年司法领域中的运用仍然有其现实困境,笔者简要概述一下目前存在的困境。

首先,前科不报告不是前科消灭制度研究的终结。《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九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在轻罪领域未成年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是不是意味着学界所争论和倡导的前科消灭制度研究的终结?笔者认为,免除少年犯的前科报告义务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前科报告在生活中带来不利后果的影响,是对《刑法》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存在价值的挑战和试探。

其次与我国社会公众的传统观念相抵触。在传统的报应观念的视野中,少年犯罪后所承担的前科带来的种种不利后果似乎都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很大一部分社会公众认为前科的存在是对少年犯应有的惩罚,如果前科消灭了,有人担心这是纵容未成年人犯罪。面对这样的疑问,接收了多名有未成年犯罪前科职工的金枫公司董事长、76岁的毛鑫老先生说,这些制度是鼓励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不受歧视,用双手创造新的生活。说纵容未成年人犯罪,那想得未免有些狭隘。”这位来自台湾的老先生说,台湾推行这项制度多年,已成为了普遍现象,社会效果很好。“徐州市鼓楼区杜秀兰也指出,这项制度从前科消灭的条件、期限、审核、法律后果都做了严格规定,目的是唤醒未成年犯罪人的悔罪意识,培养和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为更多未成年人清白地走上社会扫清障碍,绝非‘纵容未成年人犯罪’”。

4我国青少年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具体构建分析

4.1前科消灭制度的立法模式

前科消灭制度究其本质仍是一项刑法制度,所涉及的一些程序乃是附带问题,将其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不合适。最后,不论内容还是程序都是前科消灭制度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的规定在一起是可取的,如若分别规定只会给司法实践操作带来很大麻烦。因此,在我国刑法典总则中专门设一章来规定前科消灭制度的有关内容即可,可将“刑罚消灭”作为第五章列于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的后面,为了完善前科消灭制度体系,可将我国刑法中第100条关于前科报告制度规定置入新增设的“前科消灭”一章之下,使之配套衔接。

4.2前科消灭制度实施程序的设计

尽管不同国家的法律对于前科消灭方式的规定不尽相同,但大致可分为自动消灭和申请消灭两种。虽然自动消灭方式比申请消灭方式更简捷、高效。但笔者认为,采用申请消灭方式,通过申请人提出申请,不仅更有利于发挥前科者的积极主动性,而且通过受理法院对申请进行确认核实后再作是否消灭其前科的决定,在程序上更能体现前科消灭的公正,避免了前科消灭过程中因没有司法机构的监督而造成的随意性,因而更具合理性。

4.3前科消灭制度的配套措施――档案制度改革

我国特有的档案制度使得档案跟随个人一生。档案中对公民的基本信息、犯罪与否均有记载。因此,对档案进行相应的调整是前科消灭制度顺利运行的前提,当前科依法被消除后,前科者的犯罪记录应从个人档案中清除,不能通过任何渠道被查阅。原犯罪记录由相应专门机关秘密保存,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查询。任何机关团体,均不得要求曾被判处刑罚者向其提供前科的证明。目的就是要曾受到刑事处罚但通过劳动教育而改过自新的主体重新树立其在公众中的形象,使之成为社会当中的普通的一份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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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教育发展的机遇

近几年,国家对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视,先后出台一系列有利于职业教育的政策和措施,职业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春天,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学校招生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国家创建改革示范学校项目的实施,在政策资金方面有一次的支持,技能型需求越来越大,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越来越强。

2.生源质量差

根据问卷调查得知,当前,选择上职业学校并不是学生的首选,近八成学生愿意上普高,以藁城区为例,随着初中人数的减少,但是藁城区一中、九中仍保持24规制的招生规模,我校为了完成招生任务,所有应历届毕业生均可无条件的来我校就读,计算机专业也没有门槛,生源质量差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

3.教学模式滞后

中职计算机应用专业的课程普遍是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且内容多,课时紧,但目前的学生普遍存在基础差、学习动力不足的现象。很多计算机应用专业教师虽然在教学中投入了很大精力,也下了很大功夫,但是效果不太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教学方法不对路、教材内容安排不合理,导致学生学习难度大,造成厌学情绪。课程单调,实践性内容少,课程内容比较陈旧,技术老化,已跟不上时代的要求。虽然职业教育比较推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这必将改变课程体系的设置、教学目标及教学模式的改革。这些模式由于受到我国经济发展现状以及企业人才培训的方式不同的制约,这种模式在中职教学中很难实施。

二、概念的界定

项目教学法萌芽于欧洲的劳动教育思想,项目教育模式是建立在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基础上的现代教育的一种形式,它以大生产和社会性的统一为内容,以将受教育者社会化,以使受教育者适应现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统一的社会现实与发展为目的,即为社会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直接目的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项目教学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被动的教学模式,创造了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教学模式。

项目教学法的具体实践中,教师成为了一名向导和顾问。帮助学生在独立研究的道路上迅速前进,引导学生如何在实践中发现新知识,掌握新内容。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独立完成项目把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实操技能,而且又在教师有目的地引导下,培养了合作、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同时,教师在观察学生、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开阔了视野,提高了专业水平。可以说,项目教学法是师生共同完成项目,共同取得进步的教学方法。在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项目教学法有其独特的优势,应更进一步总结提高,大力试用推广。

三、在中职计算机专业推行项目教学法的必要性。

当前中职计算机专业还是采用传统课堂教学模式,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文化课程、专业课程、各个课程有相对独立的标准,学习完这些课程,第三年顶岗实习,传统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有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但是综合能力的训练,无法依靠这样的模式来实现。例如学生在建网站时,相关课程《平面设计》和《网站建设》等,然而在实际生活学习完这些课程,还是不知道一个网站是如何做出来的来的,这种模式很难适应当今互联网+的时代,必须改变教学模式。

同时对企业人才需要求进行调研,企业目标性强,需要精诚协作的人才。

四、措施与方法

1.校企合作,共同开发

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教师外出考察、参加行业培训、到企业实践调研、邀请企业专家论证,定教学项目的内容,选择合适的企业共同开发课程与教材。邀请企业的行家当学校的教学指导教师,提高教学的针对性。

2.开发项目教学的校本教材和实训指导书

通过校企合作,与神州数码网络公司、河北网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了一整套计算机应用专业基于项目教学的校本教材和实训指导书,并且有4本教材通过河北科技出版社正式出版。目前与高等教育出版社数字化资源中心合作开发了项目教学、任务驱动的核心精品课程,建成网络教学资源库,实施了网络教学。同时合作开发了计算机应用专业全部专业课的项目教学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形成了本专业项目教学的立体化教学、实训资源。

3.理论教学坚持以应用为主,适当调整教学内容

理论教学方面,坚持以”应用”为主旨,课程建设在教学中应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在教学实践中,增加新知识、新技能的训练,对教学内容进行了调整。重点的知识精讲、细讲,非重点知识一带而过。将理论贯穿到项目实训中去,这样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让“实践牵着理论的鼻子走”,使理论知识简单化,建立学生的学习兴趣,在项目中中理解、掌握、巩固所学知识。

4.量身定做实训项目,增加项目的实用性和趣味性

根据本专业的实训设备情况和企事业岗位需求,设计一些符合实际岗位需求和有趣味的实训学习项目。在实训课中,教师可结合学生所掌握的基础知识,设置一些合理的,有创造性的实训项目。学生明确了实训目的,在实训过程中,可提高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实训找到答案,体会到成功的喜悦。

5.融人现代教学手段,增加项目的可操作性

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项目实训教学新模式,培养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掌握科学技术与研究科学理论的有效途径。利用现代化手段,采用多媒体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辅助教学,使计算机应用技术教学更趋生动、形象,加大了课堂教学的容量,增强了学生对教学过程的理解与感受,教师与学生处于互动的学习状态,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认知过程更为生动和深刻,并拓宽了学生的认知、想象和思维空间,营造了和谐的学习氛围,增强了课堂教学的凝聚力,提高了教学效果。

6.融人科学的考核方法,帮助项目的掌握。

对于中职的学生来说,理论的学习在于应用,所以每门专业课的教学中都要求学生掌握一门实用的专业技术,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且考核采用理论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用这种考评方式来检查专业课的教学质量。在教学中,每完成一个项目内容,都要求学生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整门课程讲完后,则必须掌握全部操作技能,而且操作技能都以职业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以适应经济发展的现状及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

五、开展项目化演练

项目实战就是以企业真实的工作项目作为教学内容,为学生营造真实工作环境和氛围,教师在教学过程担任项目经理人的角色,学生在项目中担任工作角色。

“项目”是计算机应用专业教学核心内容,学生通过真实的项目实施,将专业知识转化成专业技能。教师在教学中对项目进行监督、控制和知道,学生按照项目工作流程开展工作,教师按照项目标准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考核和评价。

项目实战最重要的是严格按照企业产品开发、生产实际需求和岗位职责规定,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职业规范、职业素质和团队精神的综合训练。学生在“项目实战”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学习不再停留的书本表面上。而是学要全面开发学生学习潜能,将知识转化为应用,全面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同时也将全面了解、熟悉掌握企业对职业岗位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和标准、员工行为规范、使其完全树立一个合格员工的立体形象。

六、项目教学法的结论

1.有利于学生自身能力的培养。

企业企业亲自参加课程开发与建设、用实际项目参加教学,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同时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适应社会和企业的能力。本专业通过项目教学改革,学生的教学质量明显提升。两年来计算机应用专业学生参加省市技能比赛取得团体奖4个、个人奖16个,毕业生全部通过职业资格中级工认证考试,由于项目与企业工作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更加接近,毕业生更好地适应了工作岗位的需求.

2.加强了师资力量的建设。

企业项目参与教学,使教师接触到先进的企业理念,完善的企业和社会经验,并将这些应用到实际教学中,达到更好指导学生的目的,同时激发了教师对先进的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及各种技能渴求,进而寻找各种途径提高自己能力。本专业通过项目教学改革,不仅提升了教学效果,而且促进了教师教学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双提高。两年来计算机应用专业培养两名学科带头人、五名骨干教师、八名双师型教师,专业教师中28人次在市级以上教学活动中获奖,7个项目教学有关的专业课题被中国职教学会立项研究,两位教师被评为省市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一名老师取得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技师职业资格证书,8名教师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联想、神码、H3c、深信服等企业认证25人次。

3.有利于企业和社会的发展。

以企业实际项目为教学平台,培养出来的学生必定实用性强,满足企业和社会的需求,体现了企业参与教学的必要性。将社会的人力物力投放的教学中,达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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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公约规定

人身安全权通常和人身自由紧密联系在一起。“早期思想家在论述人身自由与安全时也常把它们视为一个整体,或权利的两个方面。”[1]欧洲人权委员会在宣布受理阿德勒和比威斯诉联邦德国案中说:作为仅指人身自由与安全而言,从其固有联系看,自由与安全应视为一个整体。本文中人身安全权和人身自由放在一起论述,合称人身自由与安全权。人身自由与安全权是指公民人身健康受自己支配,而且不受非法搜查、拘禁、逮捕、放逐、剥夺、限制、酷刑、不人道的惩罚、奴役和科加劳动义务以及不法侵害的权利。[2]很多人权公约把人身自由与安全放在一起加以规定,如《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第1款、《欧洲人权公约》第5条第1款、《美洲人权公约》第7条第1款、《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第6条等。剥夺自由和逮捕或拘禁同义。[3]逮捕指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拘禁指剥夺自由的状态,不管它是否出自逮捕(监禁或审前拘禁)、定罪(囚禁)、绑架或其他行为。如《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分。”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自由与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欧洲理事会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第五条:“(一)人人享有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非洲人权和民族权》第十九条:“每一个人均有权享有人身自由与安全。除非根据事先已经制定好的依据和条件,任何人均不得被剥夺自由。尤其是,任何人均不得被逮捕或拘捕。”《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五条:“缔约国依本公约第二条所规定的基本义务承诺禁止并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保证人人有不分种族、肤色或民族或人种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权利,尤得享受下列权利:……(丑)人身安全及国家保护的权利以防或身体上的伤害,不问其为政府官员所加抑或为任何私人、团体或机关所加。”

针对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与安全,几个公约专门做出了规定。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四条:“每一儿童有权享受家庭、社会和国家为其未成年地位给予的必要保护措施,不因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或出生而受任何歧视。”《儿童权利宣言》三十七条:“缔约国应确保:(a)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对于未满十八岁的人所犯罪行不得判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b)不得非法或任意剥夺人和儿童的自由。对儿童逮捕、拘留或监禁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仅作为最后手段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第十一条:“1、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就业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以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享有相同权利,特别:(f)在工作条件中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包括保障生育机能的权利。”

二、人身自由与安全权的含义

人身自由与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是不同的,二者不能混淆。所有的人权最终都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作为人权之一的人身自由属于自由的一个方面。人身自由从最狭窄的意义上理解就是身体活动的自由。[4]因此在这个层面上理解,对于人身自由的干预就是把某个人强行拘禁于某个场所的结果。这个场所可以是监狱、劳动教育场所、精神病院、戒毒所甚至家里。但是如前面所列的条约所规定的那样,这种拘禁必须要有程序上的保障,被逮捕者和被拘禁者被赋予一些权利:被告知的权利、获得法庭人身保护令的权利[5]、获得赔偿的权利。考察各国对人身自由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解释。比如在新加坡,人身自由被解释为“与个人身体有关的自由”,对人身自由的限制被限定为个人物理身体的监禁、惩罚和遭受痛苦。但是在美国的判例中,人身自由被解释为所有与人身有关的自由,包括表达自由、宗教自由,获得平等机会的自由、隐私权以及生育权等。[6]我们要明确的是,追求人身自由不是以完全废除剥夺人身自由的国家措施为目的。考察公约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公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反对剥夺自由,而是反对任意和非法剥夺自由。国家机关必须准确界定可以剥夺自由的情况以及相关程序,并有义务防止国家机关及执法公务人员任意和非法地剥夺公民自由。

人身安全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曾倍受推崇,它保证公民得到国家的保护,以免由横向层次上的干预造成的对其人身自由和财产的损害。现代国际公约中的“安全”有相似的含义,缔约国负有积极义务保护公民身体完整性。一种系统性的解释表明,人身安全为个人提供了独立于人身自由之外的法律自由主张,这些主张主要针对由私人实施的对人身和人格完整性的干预。[7]1990年7月12日,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关于德尔加多。帕埃滋诉哥伦比亚案中指出:“从法律上讲,国家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没有被逮捕或以其他方式被拘禁,而无视在其管辖权下为人所知的对他或她的生命的威胁。国家负有义务采取合理的与合适的措施来保护他们。”

人身自由与安全权的内涵应包括:

1、公民健康受自己支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第十一条第一款的(f)规定“在工作条件中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包括保障生育机能的权利”。

2、不受非法拘留或逮捕以及人身自由不被剥夺的权利。剥夺自由和逮捕或拘禁同义。《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美洲人权公约》第七条:“(三)不得对任何人任意进行逮捕和关押。”欧洲人权机构对人身自由与安全的内涵仅限于禁止非法逮捕或拘禁和拘束,这未免显得过于狭窄。[8]其实与剥夺自由相关的情况还有精神疾病、流浪、吸毒、教育目的、移民控制、为公共安全而采取的预防性拘禁等。但是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以微弱优势(30赞成,27票反对)支持对“逮捕”和“拘禁”作广义解释,因此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吸毒者、流浪者以及私人对自由的剥夺,都应理解为逮捕或拘禁。但是在我国,逮捕和拘禁还是只具有狭义的意义,不做扩大解释。

很多国际条约明确规定不能任意剥夺自由,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的规定,拘禁必须基于法律确定的程序和根据,必须告知被逮捕人逮捕的理由和对他的指控,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审判或释放,赋予因追捕或拘禁被剥夺自由的人向法庭的权利以及得到赔偿的权利。[9]“在合理的时间内审判或释放”是指被剥夺自由的人有权让法庭不拖延地审查这种拘禁,不管拘禁他们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发现拘禁不合法,他们有权要求法庭释放他们。如在伊内滋。托里斯诉芬兰案(第291/1988号来文)中,人权事务委员会认为,拘禁几乎达3个月之久,原则上讲是“太长了”。[10]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的一般性意见中强调,在任何情况下,拘留的时间不能超过“几天”。这说明国际条约虽然规定了合理的时间,但是具体是多少并没有明确界定。有些国家如美国通过人身保护令状来保障人身自由与安全。所谓人身保护令状,是从法院对任何监禁他人的人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件,要监禁者必须把被监禁的人带到法庭说明监禁此人的要求。被监禁的人可以向法官提出申请要求发出人身保护令状,并陈述认为他是被非法监禁的根据。[11]

3、免受奴役权。《世界人权宣言》第四条:“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八条:“一、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二、任何不得被强迫役使。三、……(甲)任何人不得被强迫或强制劳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八条第三款中的(乙)(丙)规定了不认为是强制与强迫劳动的情况,如作为对罪犯的惩罚的苦役监禁,依法庭合法命令而被拘禁的人或在拘禁假释期间所要求的任何工作或服务、军事性质的服务、威胁社会生命或幸福的紧急状态,或灾难情况下受强制的任何服务以及属于正常公民义务的任何工作或服务。《美洲人权公约》第十六条:“不受奴役的自由(一)任何人不得受奴役或从事非自愿的劳役,各种形式的奴役和劳役,正如奴隶交易和贩卖妇女一样都应予禁止。(二)不得要求任何人从事强迫的劳动或强制劳动。”《欧洲理事会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第四条:“(一)任何人不得被蓄为奴或受奴役。(二)任何人不得被要求从事强制或强迫劳动。”

4、免受酷刑以及不人道的惩罚。《欧洲理事会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第三条:“禁止酷刑任何人不得被施以酷刑或使之遭受非人道或侮辱性的待遇或惩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七条:“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特别是对任何人均不得未经其同意而施以医药获科学实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对此作了详尽的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五条:“人道待遇的权利……(2)不得对任何人施以酷刑或残暴的、非人道的或侮辱性的惩罚或待遇,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都应受到尊重人类固有尊严的待遇。”

三、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其他权利的关系

1、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生命权

生命权是人们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和剥夺的权利。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生命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人权,是一切权利的载体。生命权是固有的、至上的、第一位的人权。在联合国的文件中,生命权被规定为不可剥夺的、不可克减的人权。联合国及其组织对生命权的保护是无条件、没有保留和没有例外的。[12]人身安全权是生命的一道屏障,因为侵犯生命权总是从侵犯人的自由与安全入手。从国际条约看,缔约国有义务不去任意地剥夺人的生命,在其领土内,缔约国更有义务去保护和确保人们的生命。缔约国最低限度的义务有反对谋杀,由此引伸出缔约国有义务去调查死亡,这在布莱尔诉乌拉圭案中可以体现出来。

2、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人格尊严权

人身自由与安全权与人格尊严权密切相关,人格尊严权是指人们的身体、荣誉、名誉、思想、信仰免受任何歧视、侮辱或侵犯的权利。对人身加以任何形式的侮辱或惩罚都有悖于人格尊严的原则。人权事务委员会第21号一般性意见指出:“以人道和尊重人格的方式对待丧失自由者是一项基本和普遍适用的原则。因此,这项规则的应用丝毫不取决于缔约国现有的物质资源水平。必须不加任何区别地应用这项规则,不论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或社会本源、财产、出生或其他状况。”传统上,人身自由只限于保护个人免受任意逮捕,不包含任何有关犯人待遇的义务;禁止酷刑一般被理解为一项避免国家干预的经典的个人权利,国家没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保障人道的待遇。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包含了不受酷刑和不人道的惩罚的权利内容,在一定意义上维护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3、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健康权

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健康权[13]也有密切联系。健康权的内容之一是保持身体的完整性,不受他人任何方式的摧残以至身体受到伤残或致命损害,这一点和享有人身安全权是相同的。基姆在他的《探索一个公正的世界秩序》中说:“健康是仅次于人的自然生存的世界性质的最基本的人类需要。没有健康人将丧失人作为人最完整的大部分特性。没有健康人就不能发展为或称为更充分的人。没有健康,生命则失去意义和价值,其它的人权成为一句空话。”健康权不包括获得健康的权利,但包括自由和权利两方面的内容。享有健康权意味着有自身健康免受干涉的自由,并有权获得卫生保健以及健康所需的安全的商品、清洁的水源和信息。《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3号一般性意见(1990)中,委员会坚持认为缔约国具有不可克减的“核心义务”为健康权的实现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如果由于资源紧缺不能履行这些核心义务,国家“有义务证明,已尽一切努力,利用所有可以获得资源,优先满足有关义务的要求。”[14]有人认为,国家在健康权方面负有尊重、保护和实现的义务。

人身安全权是人所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安全有助于使人们享有诸如生命、财产、自由和平等等其他价值的状况稳定或尽可能继续下去。”[15]霍布斯说:“人民的安全是至高无上的法律。”[16]人们只有享有人身自由与安全,才能保障其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才能享受其他权利和自由。在当今社会,明确人身自由与安全权的实质和内涵,了解国家在保障人身自由与安全权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公民主张和保障自己的人身自由与安全权有着重大意义。

注释

[1]杨成铭:《人权保护区域化的尝试――欧洲人权机构的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页。

[2]于立深:《我国宪法典公民权利条款评析》,《长白学刊》2002年第4期,第28页。

[3]国际人权法教程项目组编写:《国际人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5页。

[4]国际人权法教程项目组编写:《国际人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2页。

[5]所有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都有权由一个法庭不拖延地对拘禁进行审查。这一权利来源于英美法中的人身保护令的法律原则,其存在于剥夺自由是否合法无关。

[6]韩大元主编:《外国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45页。

[7]国际人权法教程项目组编写:《国际人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4页。

[8]杨成铭:《人权保护区域化的尝试――欧洲人权机构的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页。

[9]详见CCPR人权事务委员会:关于人身自由和安全的第8号一般性一件(第16届会议,1992)。

[10]国际人权法教程项目组编写:《国际人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7页。

[11]韩大元主编:《外国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21页。

[12]联合国及其人权委员会对死刑问题上所持的立场,突出表明国家、地区不能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而判处和剥夺罪犯的生命,不能把剥夺少数人的生命,作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秩序的手段。

[13]《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确认了健康权,《经社文权利公约》第12条对健康权作了最广泛的承认,《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2条特别保障怀孕妇女和母亲的健康权,《儿童权利公约》第24条包含了有关儿童健康权的最为广泛的规定,此公约得到了广泛承认,因为目前只有两个国家没有批准这项公约。联合国示范规则含有关于残疾人健康权的规定。在区域层面上,《欧洲社会》第11条、《〈美洲人权公约〉任择议定书》第10条和《非洲人权》第16条对健康权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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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散客旅游的涵义

散客旅游是相对于传统的团队旅游形式而言的。国际上,散客常被称为FIT(Foreign Independent Tourist),意为去异地独立旅游者,这种旅游往往预付一定旅费,没有陪同,人数一般在5人以下。但在某些地方如果游客有要求,也可提供导游服务。在我国,散客旅游常又被称为自助或半自助旅游,是由游客自行安排旅游行程,零星现付各项旅游费用的旅游形式,强调其旅游行程由散客自行安排和计划,人员构成可以是单个游客,也可以是一个家庭或几个好友,人数一般不超过9人。

在实际旅游活动中,散客的表现多样,很难用一个很明确的定义来描述,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界定。但不论是哪种形式,散客都会呈现出一些共同的特征,如旅游行程安排的自主性强,付费方式相对灵活,旅游产品购买的“点菜式”。根据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的方式和内容,我们可将散客旅游划分成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1.散客包价旅游。这是指旅游者根据和旅行社一同制订的旅游行程计划进行的旅游,这种旅游要依托旅行社来完成,与团队旅游相同的是通常也采取一次性预付旅费的方式,其包价服务项目也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旅游行程计划完全是由旅游者自行来制订的,旅游者的自主性比较明显。但在旅游活动实施过程中,游客的随意性和灵活性相对较差。

2.小包价旅游。也称为选择性旅游,通常是指旅游产品中的住房及早餐、机场(车站、码头)至饭店的接送和城市间的交通由游客委托旅行社来完成,其费用由游客在旅游前预付,其他的旅游项目如导游服务、午晚餐、参观游览购物等可由游客自由选择,其费用可由游客旅游前预付,也可现付。

3.组合旅游。这种旅游方式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旅游者自行从旅游客源地分别前往旅游目的地,在旅游目的地组成旅游团,按当地旅行社事先的安排开展旅游活动。旅游者将在旅游目的地的游览项目委托给当地旅行社,其他如住房、城市间交通等都由游客自行解决。

4.全自助游。这种旅游方式通常不与旅行社形成委托关系,旅游者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根据自己的旅游行程计划安排旅游活动。其突出的特点是旅游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强,对旅游产品的购买是“随走随买”。

二、散客旅游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1.旅游环境方面。现代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发展与完善,旅游景区服务配套设施不断完善,为散客出游提供了物质保障。现代通讯手段的进步,使旅游者获得旅游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获取旅游信息的便捷使旅游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旅行社的依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交通设施的发展和服务的完善,民航价格的回落,私家车拥有量的迅速增加,使游客自行出游不再是难事。同时,由于许多地方政府开发旅游的力度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景区被开发出来,景区服务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散客出游有了更多的选择范围,也有了更好的物质保障和安全保障。

2.旅游者方面。旅游者消费意识的觉醒与提高,自主意识与自主能力不断增强。由于出游的时间宝贵,人们对旅游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特别需要适合自己个性、主题的旅游线路。旅游者消费观念的日渐成熟,他们开始不满足于规范化团队旅游对个性的压抑,追求适合自己个性和需要的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

同时,旅游者结构发生变化,中青年游客出游比重增加。相对于老年游客和儿童游客,中青年游客更具有喜爱冒险刺激的性格特点,同时由于中青年游客工作和家庭的压力大,出游时间更显宝贵,所以他们对旅游的质量要求更高,特别需要适合自己个性、主题的旅游线路。

国际经济联系加强,商务活动日趋频繁,商务游客的增加也是散客旅游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3.旅行社方面。传统旅行社推出的包价组团旅游方式虽然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旅游线路、旅游项目限制过多,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旅游者的个性需求。同时,由于旅行社推出的旅游产品结构单一、重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创新不足,导致旅游者难以找到符合个性需求的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另外,个别旅行社和导游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压缩景点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导游服务质量差,使得游客对团队旅游失去了兴趣和信心。

4.其他方面。2008年奥运会即将在北京举办,我国作为举办地国际声誉和吸引力都会得到极大的增强,大量外国游客也将涌入我国。此外,国家从2008年开始实施新的休假制度,改变了过去集中三个黄金周的休假方式,增加了传统节日的假期,实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新的休假制度的实施为散客自由出行、避开旅游高峰期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三、当前我国旅游景区在营销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旅游景区的产品大多缺乏个性,市场认可度低,基本为一次性消费,重游率低。

由于景区资源的类同化导致景区产品的同质化,由于个性的缺失难以形成有特色的产品,极易被复制克隆,难以摆脱低层次低水平的竞争。对景区资源的深度利用不足,没有形成产品体系。既缺少主打产品,又缺少衍生产品和伴生产品,产品的谱系和延伸不足。

景区产品的规划设计缺乏针对性,市场认可度低。概念性的产品停留在理念上、规划中,未能转化为市场形态的产品。传统景区产品模式是以景观为中心设计,以观光为主线展开,游客被组织计划安排,被动的消费产品,导致景区产品大多为一次性消费,重游率低。

2.旅游景区的营销渠道单一,以委托旅行社的分销方式为主。直接针对散客的销售渠道还未真正建立起来。

我国大多数旅游景区还是以旅行社为主要营销渠道,利用价格折扣的优惠,来争取进入旅行社推出的线路,形成了很强的路径依赖。一些旅游景区认为,散客市场利润薄、业务零碎,索性对散客市场漠不关心,甚至完全放弃。这种重团体轻散客只会让利润空间有限,对散客市场的不关注,失去的是更大的市场蛋糕。

3.旅游景区价格策略和获利模式单一,没有针对目标消费群体建立科学的景区价格收益体系。

目前,我国旅游景区大多还停留在产品经济层面,获利摸式单一,赢利模式基本上都属于门票经济。主要收入来源就是门票加上少量的其他收入。景区的经济增长仍主要依靠增流量涨门票。

4.旅游景区的宣传促销沟通单向乏力,基本处于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状态。

旅游景区现在已经认识到旅游属于注意力经济,开始重视进行宣传促销,但一些旅游景区促销投入逐年递增,边际效应却是递减,效果强差人意。其原因在于单个的旅游景区就其规模、影响力和感知力难以形成一个独立的吸引源,难将旅游者吸引过来。

四、面对散客旅游时代,旅游景区开发与营销新策略

散客旅游的发展是旅游业进入更高层次、更新阶段的产物,也是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散客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景区固有的营销模式和营销理念已显得不合时宜,针对散客的消费和需求特征,旅游景区应当走出对旅行社的过度依赖,逐步向散客市场倾斜,开辟景区营销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1.正确认识旅游景区产品,构建完整的景区旅游产品体系。

旅游景区产品不能仅仅理解为旅游地的风景名胜,还应该包括必要的旅游设施、旅游环境、游客观赏和参与的各种活动项目、景区管理和各类服务等。旅游景区产品的实质是服务,而不是风景名胜本身。

旅游景区产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

(1)旅游线路和景区基础设施。这是旅游景区产品的硬件部分。旅游线路包括景区外交通线路和景区内游览线路,也就是景区的通达性。旅游景区产品的销售不同于一般的实体商品,其经营要依靠大量的客流。在国家交通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影响旅游景区通达性的不是主干交通,往往是旅游景区门前的最后的“十公里”。

(2)旅游景区吸引物和活动项目。旅游景区吸引物是景区内标志性的观赏物,是景区旅游产品中最突出、最具有特色的景观部分,是旅游景区赖以生存的依附对象。景区内的活动项目能使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更有趣味性,更能突出旅游服务的主题,因而往往成为旅游促销的重要内容。

(3)景区管理与服务。包括在对旅游者服务之前的景区规划、设计、开发、加工、组合、采购服务和直接面对旅游者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这是旅游景区产品的核心部分。

在正确认识旅游景区产品的基础上,旅游景区应充分考虑散客的个性消费需求,开发适销的景区旅游产品:第一,在旅游交通上要重视景区内交通线与景区外交通主干道的有效衔接,完善景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能满足散客在景区内的吃、住、行等基本需求,有效延长散客在景区的逗留时间,由时间引出需求效应。第二,景区产品开发应坚持以观光产品为主, 同时要积极开发度假休闲、都市娱乐、会展旅游, 自驾出行、自由探险、运动休闲、拓展训练以及高尔夫旅游等新型的、游客参与度高的度假旅游产品和专项旅游产品, 构建完整的旅游景区产品体系,以满足游客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第三,引入现代管理的理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技术以提高景区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从过去接待型经验型的传统管理阶段转到精细化人性化的现代管理阶段,根据旅游景区的管理特点,寻求有所创新又简洁实用的管理方法和模式。

2.建立旅游景区多管齐下的营销渠道策略。旅游景区产品销售渠道能否促进最终的销售目标的实现, 取决于旅游景区对销售渠道的设计和管理。只有建立多层次、多方向的立体旅游景区营销渠道网络,才能解决旅游景区营销对旅行社过度依赖的问题。

随着旅游产业的日趋成熟, 旅游产品的销售渠道日益增多, 景区直销、旅行社、旅游协会、电子商务、捆绑其他销售渠道、各种旅游交易会, 博览会等等。归纳起来,营销渠道主要有两种模式;直销和分销。

直销,是指景区不通过中介机构,直接面向旅游者销售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其执行主体,可以是景区的营销中心或市场营销部门,也可以是景区控股或参股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公司。景区直销的方式,除了在客源地自设销售点之外,还有上门推销、电话推销、信函推销、网络推销等。

分销,是指景区通过某种契约形式,将销售任务委托给旅游经销商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去完成。在委托销售的同时,景区也会相应做出承诺,让渡部分销售权限给机构,如时间地点的选择和门票价格的确定等。

旅游景区到底如何来设计销售渠道,景区应结合景区自身的特色,充分考虑销售渠道目标的确定、渠道模式的建立及成员的选择。旅游景区在充分利用现有的传统渠道时, 还要密切注意新兴的渠道。短渠道销售是未来旅游营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企业应利用互联网这个渠道, 加强景区旅游信息化服务建设,配合满足游客的个性化要求, 实施定制营销, 缩短分销渠道, 尽可能让最终顾客受益。

(1)充分利用原有的旅游社分销渠道,在旅行社设立景区咨询窗口,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景区知识和特色的相关培训,使旅行社咨询窗口能为散客热情提供有关旅游景区的各种旅游信息,推荐灵活多样的服务项目,给予散客高质量、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及时追踪散客市场动态,做好信息反馈,

(2)逐步建立和健全旅游景区散客预订系统,尤其是在交通、客房和浏览项目方面逐步建立为散客服务的电脑预订网络,通过电脑联网,随时了解景区的交通情况和景区饭店的预订情况,接受散客咨询和预订,并可提供旅游资源方面的信息。

(3)在景区所在的中心城市的交通枢纽,如航空港、码头、车站、市区主要街道路口等设立醒目的中外文路标、导游交通图、指示牌等,清晰地标示旅游景区的地点、方位和距离,为散客“指点迷津”。

(4)在景区散客主要客源城市的繁华地段设立“旅游问讯中心”,提供旅游咨询帮助以及代购交通票、代订客房等服务。

(5)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可开通旅游信息咨询专线电话。

3.针对散客消费方式,制定灵活的价格策略,促使景区发展从流量增长型向效益增长型转化。散客旅游的付费方式是零星现付,即购买什么、购买多少,都按零售价格当场支付,价格比团队旅游相对贵一些,因此散客对价格变化的敏感度也高于团队游客。对于散客旅游市场的开发应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的良性调节作用,采用灵活的定价方式。此外,一些过去只对团队的价格策略也可以经过改造而移植到散客市场上来。

(1)区别不同时间实行差价。如旅游淡、旺季实行浮动价,淡季景区内的客房餐饮实行优惠,连续消费越多,价格越优惠。景点门票周末价高于平时,旺季价高于淡季价等。

(2)景区套票优惠制。对旅游景区内所有的游览景点和游玩项目进行捆绑销售,实行套票优惠,套票可在规定时间内消费,这样散客也可以获得价格优惠。

(3)重游客优惠制。旅游产品是无法储存的,要保持一定的销售量,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客源,对重游景区的散客,可以凭前次购买的门票存根获得一定的价格优惠。

(4)预付优惠制。这种价格方式打破了散客旅游时传统的“现付现享”难优惠的付款方式,散客在景区可以通过预付款方式购买在景区内吃、住、行、游、购、娱等消费通用的消费卡,刷卡消费时可获得相应的折扣优惠,未消费完的可全额退回。这种方式可以使游客在景区内自由、方便地消费,同时还能获得价格优惠,对景区来说也能尽可能地回笼资金,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以人为本,建立旅游景区多样化、精细化的产品促销网络。一个旅游产品最终要实现销售,往往需要经过大力的对外宣传和推广工作才能完成。在旅游市场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个销售链,即“旅游产品宣传促销旅游客源旅游效益”的连动过程,在这个链条中宣传促销却是最为关键环节。

旅游产业具有先天的宣传功能,游客是旅游景区对外宣传的核心。游客在游览景区后会与亲朋好友分享旅游的体验与感受。这一特殊的分享过程,使旅游景区对外宣传具有了更加浓厚的人本色彩,旅游促销要注重以人为本。在散客旅游时代,针对散客旅游者的个性化需求, 旅游景区开展促销工作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促销方式多样化。散客旅游时代也就是个性化消费时代,游客对不同的旅游促销方式感知程度各不相同, 单一的促销工具无法让所有的游客都感兴趣。旅游景区企业必须根据目标消费群体的需求和爱好、旅游景区产品及市场特点采取不同的促销工具和促销策略。如可以采取旅游广告、公共关系、营业推广、人员推销、节事活动、口碑、网络、捆绑优惠销售等方式, 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组合。

(2)旅游景区广告要采取多样化的媒体组合。景区广告目的在于展示景区的风格、特色,塑造景区形象,劝说各地的人们来游览,因此景区广告是以劝说性广告为主。在现代社会中,生活方式和社会活动多样化,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媒介接触习惯。旅游企业必须根据目标顾客最有可能接触到的媒体来传播旅游产品和品牌概念。一般来说,景区的广告是多种广告形式的组合,电视、户外广告、杂志通常是景区理想的广告组合方式。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媒介具有信息海量性、时效性、互动性的优势, 有关资料表明喜欢旅游的人群往往都喜欢网络。因此网络是旅游景区广告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媒体。

(3)注重景区细节促销。相对于团体游客,散客在旅游过程中会表现出对周围环境、设施、布局更加留意和敏感,从景区游览线路和导游指示牌的设计、公共洗手间的布局,服务人员的着装态度甚至小到景区垃圾桶的形状、间隔距离以及是否分类投放,都会成为散客旅游过程中关注的对象和旅游结束后谈论的话题。因此,旅游景区要关注细节,完善为游客服务的功能与设施,注重设计的细节,环境的细节,营造的细节,管理的细节,服务的细节,走精品取胜之道,使细节出亮点,精品成卖点。

参考文献:

[1]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导游业务[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5:73~79;115~116

[2]田里:旅游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2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