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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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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

篇1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财务治理工作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管理任务。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管理工具,财务治理在现代企业生产决策、目标考核、绩效评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企业实现顺利健康发展,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企业要树立财务治理理念,加强财务治理,可以增收节支,提高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率,进而提高经济效益。财务治理需要企业全体人员的积极参与,管理范围涉及了企业生产经营的一系列环节。作为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财务治理的对象主要是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它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方针、战略目标、管理职责等进行分析定位,确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管理目标,并在财务治理的各个环节中落实其管理职能。

正是由于企业生产环境的不断变化和面临风险的多样化,现代企业尤其要重视财务治理在企业现代管理中的重要地位,通过强化企业财务治理制度建设,并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和战略定位,建立完善适应企业现代化发展的管理体系,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二、企业财务治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企业财务治理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不一致。财务治理工作应该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紧密相连,财务治理工作的不完善和财务治理目标设置的不合理,导致企业的战略目标不明确,战略目标的缺失又进一步导致财务治理混乱,一系列的循环后,企业发展无目标无战略无资金。在集团企业中也经常出现这种情况,那就是分公司财务治理目标与整个集团的战略目标不一致,使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经济利益不一致,进而导致行动混乱,经营效益下降。

其次,企业缺失财务治理监督机制,导致财务风险无法及时有效管控,对财务治理的监管工作比较薄弱。资金的流动和资金的管理监控不能齐头并进,企业集团面临的环境多变,风险较多,企业既没有科学的预算管理,又没有有效的内部监督,且较多的企业集团对风险防范与管控不够有效,缺乏针对性的内部控制与之相对应,也没有专门的内部控制管理人员和部门去控制风险,许多企业没能做到全方位地监管财务治理工作,领导层难以及时准确把握企业财务状况,这都成为企业集团失控的潜在因素。

再次,会计信息化的普及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财务治理的难度。企业运用计算机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存在风险,计算机系统极易受到外来攻击。尽管实现信息数据的高度集中和网络化传输,可以提高数据收集、传输、交换以及处理效率,缩短经营管理的中间环节,进而提高整个单位的科学管理水平。但是,数据存取及处理存在风险:电子数据信息的存取一般都是利用磁性介质工具来完成,这些磁性介质的使用给数据存取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得数据存取存在风险。它们往往都无法对数据进行追溯,一旦数据遭到篡改,通常难以找回原始数据。

三、完善企业财务治理工作的建议措施

首先,企业要制定相关财务治理制度,严格强化制度的落实,提升制度的效力,重视制度的执行,明确责任,层层负责,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现代企业要强化企业的各项制度,财务治理制度尤其要健全。企业要认识财务治理的重要性,根据财务治理的要求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以此进行财务治理和控制。

其次,科学设置财务治理目标,企业管理层需要征求一线工人、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将他们的意见汇总整理,报决策层审批,在此基础上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以企业的长远发展为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管理目标。要界定清楚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财务治理工作要注重公平和效率。

再次,加强对财务治理的监管。依靠审计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审计,明确战略目标,保障财务治理的合理和准确。重点加强支出结构调整的审计力度,逐步增强财务治理工作的透明度;有效杜绝财务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要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控制水平,必须重视内部审计在防范财务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可以积极借助于专业的外部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细致的审查。借助于加大审计力度,利用社会中介或第三方的介入,保证开展好企业财务治理工作的审计,对公司的财务治理工作状况、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财务预算落实情况等一系列的财务工作效果进行审计核查。也可以通过内部审计管理,确保企业产生的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财务治理制度高效规范地开展财务工作。由企业审计部门,结合企业自身的财务治理状况,选取适合的内部审计控制指标。

最后,及时科学地对企业财务治理工作进行评价考核。确定考核奖惩时,可以考虑实绩与管理目标的差异方向及大小。对于完成管理目标难度较大的部门奖励多一些,对于管理目标难度较小的部门奖励少些。以此鼓励员工尽可能编制科学准确的财务治理方案。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保障对财务治理工作的合理科学评价。传统的评价指标体系过于简单,在评价指标上和评价方法上都不能反映相关人员的工作量,容易使相关人员产生消极情绪和负面影响,而且也不能准确地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也容易产生短期效应,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明.现代企业财务治理目标辨析[J].现代商业,2009(35).

[2]张明亮.浅析加强企业财务治理的重要性[J].东方企业文化,2010(8).

[3]吴海峡.金融危机下的我国企业财务治理发展现状[J].中国经济,2010(10).

篇2

当前,我国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缺失主要表现在:

(一)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财务决策的越权控制

随着现代管理理念与方法的创新,集权式财务治理模式受到大多数集团公司的青睐,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财务政策,发挥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功能,降低经营和财务风险,保证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但是各分公司、子公司在集团总部严格的控制和统一管理下,资金调度、投融资决策受到严格限制。集团总部为了降低风险,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决策严格限制,甚至忽视他们的独立性,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决策越权控制,极大地挫伤了下属单位的积极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并且集团公司最高财务决策层和管理层难以快速、及时、完整地收集各方信息,易产生主观臆断,并且缺乏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与灵活性,从而做出不切合实际的决策。

(二)链较长,财务监控缺乏力度

目前,我国的集团公司成员众多,集团内层的控股关系使得集团公司的经营者与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者之间存在者复杂多重的委托关系。这种多重委托关系往往使委托人与人之间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对人监控困难。而且各分公司、子公司地域分布分散,发展状况参差不齐,使得集团总部对成员单位监控不及时。在国有集团公司内部,董事会和经理执行层常常是人员和职能重合。相当大一部分国有集团没有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母子公司产权关系无法完全取代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出资者的决策权、监督权不能很好地落实。对于已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的集团来讲,存在着财务治理客体模糊,各项与财权相关的责权利在集团界定不清晰、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削弱了集团总部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监控。

(三)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业绩评价走过场

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公司财务治理的重要功能,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初衷是希望一方面调动下属单位经营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约束经营者背离集团利益的行为。集团公司必须通过完善的、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来保证下属单位经营者全身心为企业服务,保证经营者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然而,我国大多数集团公司目前仍采用传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其特点是:重财务指标,轻非财务指标;重过去成果,轻未来价值创造;重有形资产业绩,轻无形资产运作;重投资者利益,轻社会价值。传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往往使绩效评价做表面文章,走过场,妨碍集团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应从战略角度,形成战略、预算、业绩评价三位一体的战略导向预算考评体系,充分调动下属单位的积极性。

(四)信息与沟通机制不健全

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有利于集团总部及时、准确了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确保集团总部对成员单位的实时监控,避免下属单位的行为偏离整个集团的利益。目前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了ERP模式,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集团公司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对自身情况很了解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者出于某种目的,有选择地披露一些对己有利的信息,使得信息披露不完整,从而使集团公司难以准确、完整地了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真实状况,从而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的对策

(一)科学合理配置财权

企业集团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是财权的配置,按其权限的集中或分散程度划分,通常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集权型、分权型和集权分权结合型。集团公司财务治理权的配置,要注意处理好这三种模型的适用性,科学有效地在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集团公司与非控股公司之间进行选择配置。

1.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确立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治理体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的一个非法人实体,不具有法人企业应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财务治理权;二是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的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这种财务责任和利益又必须与财务权力相结合才能得以实现。换句话说,财务治理模式的设计必须做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有鉴于此,财务治理权倾向于在集团总部建立以集权为主要特征的财务治理体制,即资金和成本的主要管理决策权均在总部,同时通过会计委派制等方式,加强对分公司日常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2.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财务治理权,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对其内部的财务战略决策和日常财务决策制定方案并负责执行。但是,子公司毕竟是被集团公司所控制,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拥有财务与经营的控制权。子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要的财务战略决策方案,又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审查批准。所以,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应选择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配置模式。

3.集团公司与非控股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集团公司对非控股公司的财务治理权配置一般采用分权型的模式,其财务治理权的特点是:一是财务参与权而非财务控制权,集团公司作为这些企业的产权主体之一,有权通过派代表进入这些企业的董事会等形式,参与这些企业的财务战略决策的制定;二是财务决策参与权而非财务监督权,集团公司不能像对子公司那样,直接监督这些成员的财务运行。

(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业绩考评体系

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的关键是如何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治理行为进行激励与约束,使财务权力的成本最小化。集团公司在采用年薪制、股权、期权等激励形式,以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同时,应该优化业绩考评体系,约束经营者行为,防止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业绩考核要与集团总体战略相挂钩。

预算控制是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重要机制,通过预算控制机制的程序化、制度化和指标化的控制手段和方式,可将各财务主体的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行为纳入一个有机的运作体系,并通过预算信息反馈系统和奖惩制度安排,对财务主体的预算目标执行结果也即财务治理绩效进行、考核、奖励和惩罚,从而能够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治理行为产生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构建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

为了治理公司和实现目标,集团公司所有管理层都需要大量的财务和经营信息,而沟通是信息系统的固有部分。信息和沟通能使相关利益者获取和交流各项事物所需的信息。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应确保:一是有效降低集团与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下属单位经营的透明度;二是提高集团总部对财务活动实时监控的能力;三是能够降低下属单位会计政策选择以及会计估计的空间,缩小盈余操纵空间,增强信息的可靠性以及集团范围的信息可比性,客观评价下属单位经营层的业绩。

此外,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还包括财务预警系统,以防范集团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通过对集团、各组成部分分级建立每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确定风险警示指标,以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及识别风险的能力与水平,及时化解风险,提高集团公司财务运营的安全性。

三、结束语

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速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设。它对于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为财务管理水平的拓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参考文献

[1]王庆成,郭复初.财务管理学[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张炎兴.公司治理结构和会计控制观[J].会计研究,2001(08).

[3]杨有红,胡燕.试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对接[J].会计研究,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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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16702

1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实质

财务治理的实质就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机制。概括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从财务治理的产生来看,它是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发展到公司制这一时期的产物。其次,从财权的内容和财权分配对象的角度来分析,财务治理应是一种财权在企业有关掌管方之间划分的制度规范。财权主要包括财务收支管理权、财务剩余索取权和财务监督权。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各方如何划分财务收支管理权财务剩余索取权和财务监督权,依据谁对财产最终承担责任而定。但是,不同层次经营管理者和所有者各自拥有多少剩余索取权、不同层次的财务监督者或监督机构各自掌管何种或多少监督权,事先必须用明确的契约或制度来规范。第三,财务治理应是有关各方及企业内部各层次之间,在财产分配、财产使用和财产处置等财务活动、财务行为方面各自拥有权限的划分及运行管理制度。企业的财务活动每天都在进行,所有者不可能事必躬亲,只有交给经营管理者运营,但如何确定框架让其不违背所有者的意志,就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事先规定经营管理者的财务活动权,以便在日常财务活动中有章可循,财务治理就是这样一种财务活动权限的划分制度。

2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现状

2.1法人治理结构极不完善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能够互相监督、制约。比如在国美集团的股权结构中,外部力量对公司干涉极弱,而黄光裕也正是利用了这种经营自的扩大而大行违背经济规律甚至违法乱纪之道。ST猴王和其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更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二者的董事长、总经理、甚至党委书记都是由同一个人担任,集团和公司的人、财、物都是搅在一起的,使得猴王集团可以轻而易举地从股份公司拿钱,或者以股份公司名义贷款,或者要求股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贷款。据查,猴王集团用这三种形式从股份公司提走了近10亿元资金。

2.2财务治理权配置不当

财务治理权是对公司资金进行计划、调配、使用、监督和控制的权力。从职能上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上市公司只有拥有这三种权力才能说明其是独立的理财主体,有理财主体资格,而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组织目标的实现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完善,财务治理权必须依照一定原则从静态、动态两方面进行配置。首先要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财务经理、监事会之间进行纵向静态分配。其次要在公司与债权人之间进行横向动态分配,也就是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公司治理,但由于股权高度集中,使得第一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几乎完全支配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而完全掌握了公司的财务决策执行及监督的权力,这种缺乏外部约束的财权高度集中是公司管理理念混乱、经营方针失误和决策随意的主要原因。

2.3缺乏激励与约束相容的业绩评价机制

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财务治理权的配置必然导致成本上升,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只能采取各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监督,降低成本。有效激励和监督的前提是正确合理地业绩评价。比如某ST上市公司为激励职工,以销售收入为指标,完成指标者为副总,可以自配小车,结果各网点为完成指标不惜购销价格倒挂,商品大量高价低出,最终关门歇业,留下4亿多元未收账款。由此可见,激励和约束彼此相关,光有激励,没有约束,是行不通的。

3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措施

3.1优化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解决国有股财务主体缺位、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即国有股剩余财务控制权和剩余财务索取权不对应,不外乎有两条途径,一是改变国有股股东行使剩余财权的机制,即改变现有的国有资产的委托机制,二是减小国有股股东所有拥有的剩余财权比例,即减少国有股比例。实践证明,无论是以前的“二级机制”还使其后的“三级机制”,都不能从根本上弥补这种财务治理结构上的缺陷。因此,减持国有股,是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必经之路。但是如何减小其比例,避免对我国证券市场有过大的冲击,笔者认为应该从量上减小国有股比例的方式要多样化同时鉴于我国证券市场不规范、不成熟,公司股票大部分不能流通,且股票价格过高,不宜采用增量减持的方式,应该分行业区别对待:(1)行业成熟,且经营状况良好,拥有大量的现金流的公司,例如我国的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应该以适当的方式回购国有股。这种方法的优势是既避免了该类公司经营者“多角化经营”,盲目投资,又提高了每股盈余,改善了财务结构。(2)行业不成熟,或行业成熟,但经营状况不好的公司,应该“整体引资”,协议出售国有股,这能使国有资产得到最大限度的保值,而且能够引进外部投资者,增进董事会的独立性。

3.2提高中小股东在财务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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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3-172-01

随着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发展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企改革、国有资产重组的逐步深入,以及大集团战略的实施,集团的财务治理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需要通过研究财务治理结构,理顺和规范在各级、各类公司的财权与控制权的合理配置问题,明确在财务上集团管什么、怎么管,各子公司管什么、怎么管,形成一个通盘的协调和激励机制,实现企业集团效率提升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统一。

一、集团财务治理的研究对象

集团财务治理不仅包括集团母公司本身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之间的财务约束与激励机制,而且还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和总分公司之间的财权划分以及财务约束和激励、成员企业之间财务关系的协调。集团公司的财权包括对分子公司资金管控权、预算审批权、投资决策权、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内部财会政策和财务制度统一规范权、绩效考核权、审计监督权等。由于一个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一般是由具有实施控制权的大股东主导的,并且应服从公司法人治理的总体安排,本文所指财务治理不涉及集团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层面的财权分配问题,主要是指集团总部对其下属分子公司在财务控制权上的安排,即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之间的财权分配问题。

二、集团财务治理的基本模式

目前对于集团财务治理的主要模式有集权型、分权型、平衡型三种类型。

1.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集团公司对下属各企业重大财务决策事项有直接决策权;有权决定各子公司财务机构设置与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对子公司具体运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优点是财务管理效率高,有利于企业集团发挥整体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整体资源的利用效率。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缺点是不利于子公司负责人的作用发挥;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在很大程度上破坏“有限责任”这一原则;对子公司的经理人员的业绩无从评价和考核。

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主要适用于:产品单一或同一行业的企业;资源需要也容易整合的企业;子公司在集团中的重要性使得母公司不能对其进行分权;子公司的管理效能较差,需要母公司加大管理力度。

2.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集团公司将财务决策权下放给集团所属各企业,集团下属各企业独立行使经营权,集团公司仅对其经营结果进行必要的审核监督。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调动子公司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财务决策效率。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缺点是可能造成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财务目标不一致;集团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受到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配置效率会大大降低;各子公司之间的战略协同度较差。

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主要适用于由行政单位转化的公司;各子公司之间业务关联度较低的多元化企业;知识产业和知识含量较高的企业。

3.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集团公司通过对下属公司的战略管理,达到集团公司整体战略协同的目的。同时通过对财务权利的适度划分,明确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财务决策权限,并通过对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和对资金的管理,监督下属公司在财务权利的执行及战略发展的管理情况。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协调;有利于调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资源优势;使集团整体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的缺点是:增加了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在财务权限上的博弈;增加了重大事项的管理级次,使决策效率受到影响。

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主要适用于产业关联度较强的集团公司。

三、集团财务治理的基本手段

集团公司的财权包括投资决策权、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资金管控权、收益分配权、预算管控权、内部财务制度统一规范权、财务信息管控权、审计监督权等。针对每项权利的分配,集团可以使用的治理手段有以下几种选择。

1.在财务制度的制定方面:可以采用集团统一制定财务政策;集团统一确定主要财务原则,由各公司根据相应的制度法规制定本企业的财务制度;各公司自主制定财务制度。

2.在资金管控方面:可以采用资金集中管理(包括财务公司、结算中心、内部银行、统收统支、拨付备用金等方式)、自主管理制等方式。对于项目投资资金,可以采取额度内备案及超额度审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3.在预算管控方面:可以采用经营者预算管控和出资人预算管控(模拟出资人预算管控)。出资人预算管控又可选用集权、分权和平衡等不同方式。

4.在投资权管控方面:可以采用集团各公司自主决定投资项目;集团公司确定投资方向,各公司自主决定投资项目;集团公司直接决定各公司的投资项目。集团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公司组织模式采用不同的资金支持或控制政策,如无偿划拨、无偿使用、有偿使用、比例配套、额度备案等方式进行管理。项目的实施应当有一定的排序,尤其是各公司之间的项目排序应当由集团公司进行掌控。

四、财务治理实施通道

集团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下属公司,选择合法有效的实施通道,以确保财务治理手段的顺利实施。在选择实施通道时,主要应当从目标公司的组织形式、集团控股状况、其他股东的持股情况、法律法规的要求等因素出发,考虑实施通道的建设。

1.对于分公司,由于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因此,集团可以采用直接制定相关制度的方式实施集团财务治理手段。

2.对于全资子公司,集团可以采用制定政策下发执行的方式,保证集团财务治理权限的实施。

3.对于控股子公司,集团应当利用其派出的股权代表,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法人治理通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或者通过公司章程确定财务治理手段的实施通道,通过对人员的间接管理确保财务治理手段实施,同时要注意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对于相对控股子公司,集团一方面利用其派出的股权代表充分表达意志;另一方面通过和其他股东达成管理共识,通过公司章程和管理协议的方式明确集团母公司实质的管理地位,从而保障财务治理手段的落实。

综上所述,集团财务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合适的财权安排,建立相应的财务约束与激励机制,既调动分、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又能维护出资人的利益,最终目标是能提升整个集团的资源利用效率和信息对称度,控制集团整体风险,从而促使整个集团的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李桂芝.创新与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对策,科技和产业,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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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和诺斯等开创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它在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引入契约、不对称信息、成本等基本分析工具来分析企业问题。根据分析工具和侧重点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划分成以下理论分支。

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哈特等人直接提出了企业合约不完备的论点,将契约规定外的权利即剩余权利称之为剩余控制权,而且把剩余控制权定义为所有权。“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导出了控制权”而完全契约理论却忽视了“控制权”、“权利”等范畴,这些恰恰是企业问题当中的关键所在。

委托理论,指出企业是一个存在个人相互抵触的利益冲突的契约关系。因此,必须设计某种制度:一是通过财务治理来明确各级委托人和人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某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监督。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相等,有些参与者比另一些参与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存在逆向选择,它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它既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也包括隐藏行为的问题。

财务治理应该保证财务信息的畅通流动和财务权利的合理配置与有效执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落到实处。正是高昂的成本配合不完全的契约促使人们关注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因此是财务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二)公司治理理论

哈特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指出在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治理结构确实有很大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其实质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状态依存的控制权结构,不同状态下的企业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杨瑞龙则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理论的出现是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前提,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财务治理在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必然借鉴、遵循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对财务治理的指导是很重要的,没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成熟与拓展,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理论

本金理论,是财务理论体系中最为基础的理论,财务治理就是对本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协调、控制;是对本金的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等权能的合理配置。

财权流理论,汲取了“价值流”的优点、考虑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挖掘了价值背后的本质力量——权力、注重了“价值”与“权力”的高度结合。

财务分层理论,该理论的提出是在1997年,汤谷良、谢志华、王斌的三篇论文,分别从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三个层次,阐述了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的架构、内容、特点等财务理论问题。后经不断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如下观点:财权分属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之间划分。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财务治理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概念众说纷纭,尽管概念描述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耦合。

(二)财务治理的主体

财务治理的主体是指在财务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要素,确定财务治理主体,关键是“考虑参与财务治理的行为主体是否有能力和动力来行使其权利”。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参与主体不可能太多,只能择其要者来规范调整他们的关系。应将政府包括在内,在公司财权配置和制衡关系中,政府对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是不可避免的,撇开政府研究财务治理问题,难以保证财务治理结构合理,在实践中会带来不利后果。作为财务治理的主体倾向应为目前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和政府等)。

(三)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治理的客体也即财务治理的对象,对财务治理的客体研究,不应只停留在“价值流”的层面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支配价值流的“权利”是隐藏在“价值”背后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具有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以“财权流”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的本质是现代财务的主流。作为财务活动的财务治理的客体就是“价值流”与“权力流”相结合的“财权流”,即财权在财务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配置。

(四)财务治理的目标

随着公司治理的创新,“股东至上”理念,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质疑。尽管都没有否定股东在企业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动摇了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的假设,因而使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问,利益相关者理念应运而生。现代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系列的“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谋求一种对利益关系的平衡、制衡机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则。因此,将财务治理的目标定位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体现了财务治理效率性目标与公平性目标的有机耦合,是一种现实选择。

(五)财务治理的核心

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分配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合理配置财权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减少失控区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理论

(一)财务治理机制

财务治理机制,就是要有效运用财务手段,解决有关因素在相互关联和制约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一个完善的现代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应该是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财务治理信息披露机制等几方面的有机结合体。

财务治理机制作为公司运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分层配置的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居于财务治理机制的首要位置;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是提升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重要内容,利益相关者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而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有效则是财务治理机制的核心,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机制,以协调各权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财务治理的目标。

(二)财务治理模式

现代企业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联结体,为使契约得以顺利履行,必然要求各主体能够平等、独立地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拥有与特定经济地位相一致的财权,进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财务治理的制度安排成了必然的选择。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平均分配公司财权,重点在于强调“参与”。当然,这也只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治理机制,体现了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为确保公司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适当的制度安排帮助受损的利益相关者,必须有一套制度设计安排来确保对控制权的适时适度、有序有效转移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这套制度安排就是相机治理。基于传统的单边治理模式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并在内外部压力下走向共同参与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但各种财务治理模式理论也仅是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基本框架,鉴于各种内、外在客观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财务治理也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治理模式。

总的说来,关于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时间并不长,基本上缺乏总体架构的认识,系统性的理论成果不多,本文试图为财务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一点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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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治理这个概念的出现,主要是针对于公司中一些相对复杂的财务关系进行处理为目的的。针对于这一概念,很多专家和学者对于这方面的内容都存在不同情况的看法,部分专家学者认为财务治理工作应该关注公司的管理效率,而另外也有一些专家则更关注财务治理工作开展所实现的公司内部公平的实现。作为公司财务治理工作的开展需求,其应该从高层次的角度,对于公司工作者的利益进行全面的保障,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对于公司内部的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

3财务管理的概念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主要是针对于公司内部经济行为进行管理,以处理内部经济和财务方面的问题为主要的工作内容。财务管理工作的对象是公司的内部资金,并且为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停工相关的资金方面的基础,以科学的方式对公司的资金进行相应的分配,从而促进公司各项运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在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对于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经济活动的开展目标进行明确,以科学的财务管理工作来确保公司内部各项资金的管理行为更加有序、规范。

4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

就工作范围和工作对象来看,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具有一定的共同性,但是二者的作用却存在很大的差异。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之间存在一定的共同的特征,二者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并且相关工作的开展需要机遇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两项工作的开展,均以提高公司利润获取能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基本的目标和最终的目的。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象,都是公司内部的财权,具有相同的开展对象。正是由于二者之间具有相同的特性,从而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概念经常被混淆。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二者产生的背景不尽相同。相对于财务治理来说,财务管理工作的起步较早,其发展过程与公司是同步的。财务治理工作则是出于公司提高自身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水平为目标,并且关注对内部信息的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关注公司财务方面的具体管理目标,财务治理则更加关注内部不同方面利益的协调。总之,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两种工作方式既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同时又担负着相互补充的职责,二者的有效开展是确保公司财务顺利流动的关键。

5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对接思路

第一,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进行明确,科学地分配财务权利。财务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要对于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制度进行完善,结合公司的财务发展目标来推进公司发展目标的落实。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来说,财务目标的制定是非常重要的。一套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对财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导向作用,让通过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开展更加协调、一致。对财务进行科学地划分,可以让不同的部门对于自身的责任进行明确,并且对于不同主体之间的职能和权利进行平衡。同时也可以细化管理过程,让财务工作的开展效果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第二,加强监督和激励。科学的监督激励机制,可以对于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活动进行规范,提高二者之间的对接效果,让公司的经济活动目标得到更好的实现。与此同时,有效的外部监督,可以对于公司内部各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和解决,最大限度地控制公司的经济行为,减少经济损失。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其内部的资本结构直接决定了公司的运行方式,并且对于治理结构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规范内部的资本结构形式,可以更好地提高公司自身的市场地位,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同时也能让内部监督和约束活动效果得到最大的发挥。经过大量的实践分析可知,股权过于分散和过于集中,都不利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活动的开展。针对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一套科学的激励机制,可以对财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全面的激励和保障,并且调动广大财务人员自身的工作热情,这对于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效果来说都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第三,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规避和控制能力。在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司自身面临着诸多的外来风险。作为众多风险中的重要一种,财务风险对于公司自身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规避能力,可以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要想达到对风险的规避,公司自身必须要具有作古的风险控制能力,并且具有一套科学、完善的风险评估控制机制,可以有效地对风险进行检测与分析,未雨绸缪地帮助公司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第四,从战略层面上对财务工作进行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与公司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公司的管理者要从战略层面上对财务工作进行重视,认识到财务工作对公司自身的重要意义。通过对于相关价值理论进行研究,结合相关的优化策略,让公司自身的价值链更加完善,提高公司的价值。管理者要通过对公司内部架构、发展战略以及特点进行全面的研究,构建出一套完善、科学的组织架构,位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出相应的方案和依据。另外,财务工作的开展,也要随着外界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公司所面临竞争环境与对象的变化进行调整和确定,让公司的整体实力更加全面。另外,在公司内部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要对于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就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评价,通过不断地优化和调整,提高公司内部财务工作的开展效益。第五,提高公司内部的信息交流效率。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公司内部对于信息方面的需求越来越高,高质量、及时有效地信息,可以为公司各项决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公司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一条畅通的信息交互渠道,高效地对各类信息进行反馈,进而调整相关的财务工作,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各类财务管理工作问题和风险。另外,公司在保证沟通管道畅通的同时,应加强对信息披露制度的规范。从我国一些上市公司来看,信息披露只拘泥于形式,并没进行实质的创新,披露的内容缺乏实效性。另外,对财务治理信息没有做出具体的规范或要求,所以,公司在尽力财务治理体系时,应首先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加速修订信息披露准则,强化信息披露规范,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财务机制和体制上的问题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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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关键和核心

公司治理结构实质上是对企业进行控制而建立的企业内外一整套制度的安排。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部分公司的委托关系出现了严重失衡。所有者代表缺位、内部人控制、审计关系不正常以及独立董事不独立是公司治理不完善的实质表现。它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主要通过财务治理的层面来影响上市公司质量。

不同于将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作为管理对象的财务管理,财务治理是指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为实现公司长远目标, 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 用以平衡各方财务权、责、利关系, 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一套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其中,财权指某一主体对财力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公司财务治理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因委托关系产生的各种经济利益冲突。正如同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财务治理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和核心。如果说财务治理是一个关于如何在企业内部对财权进行配置的契约,那么财务管理是对该契约的实施。

二、关于财务治理的理念

(一)财权制衡观

公司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不仅考虑了企业各契约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又充分考虑了风险与报酬的均衡,适合公司财务治理的理念,协调了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关系。但从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各利益相关者的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是不对称的。根据对财务信息的影响及依赖性,利益主体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依靠内部财务治理即公司组织内的财权安排保障其利益;第二类依靠外部财务治理即公司组织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与公司的合约安排等保障其利益。前者主要包括掌握公司控制权的大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等,他们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具备决定性作用。后者则主要指公司外部的中小股东、债权人以及政府部门。他们在财务信息方面处于被动低位,因而其利益很容易被侵害。外部利益主体在受到侵害后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如信用缺失带来的银行贷款困难、股市混乱使股东利益难以保障并引发股市融资困难等问题。因此,在财务治理方面两类利益主体应是并重的,公司财务治理的重点也主要在于两类利益主体的财权的协调与制衡上。

在内部财务治理主体行为失效时,外部财务治理主体必然会采取一定的制衡措施。例如,在目前金融危机的重创下,为保证中国股市的稳定发展,避免股利政策由管理当局随意制定,圈钱市场氛围浓厚的情况,2008年10月9日出台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其中,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些规定就体现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一外部财务治理主体主动的制衡性调整。

(二)激励约束理念

建立和完善财务分层决策机制和财务治理团队的激励约束机制, 可以使各层人恰当运用财权履行其职责。例如,EVA即经济增加值作为一种新的经营理念,它使我们对公司的制度设计、财权安排进行了重新审视,完全有理由将其纳入财务治理的范畴。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公司激励制度得到了重新设计,使公司与经营人员经济利益得到了很好的兼容。这一理念带来的财务治理效应主要体现在经营管理层财权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上。

(三)利益兼容理念

公司财务治理对两类利益相关者,即公司内部的所有者、经营者、职工以及公司外部的债权人、中小股东、客户及政府等同样侧重。在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样的治理目标的指引下,公司更有可能兼顾企业的持续发展、兼顾社会利益、兼顾内外两类利益主体,进一步规范财务信息的生成、传递以及披露机制,作好公司财权的合理配置。

三、关于公司财务治理权的配置问题

公司财务治理权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其中,财务决策权是财务治理权的核心。因此,财务决策权的配置也是财务治理权配置的核心。一般说来,财务决策权主要集中于股东大会、董事会;财务监督权主要集中于监事会以及外部债权人、独立审计单位;经理层主要负责财务执行。

(一)完善公司内部财务治理权的划分体制

公司内部财务治理权的划分体制,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相关部门、人员的财权划分、界定制度。财务决策权需要专门的知识,在现代公司关系下,应明确规定各层面在筹资决策、投资决策、收益分配决策等各项财务决策的权限和责任,以实现企业内部财务决策管理制度化和程序化。而链长短、公司规模、信息技术的发展、行业特点都有不同的成本,因而都是进行决策权划分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股东会的财务决策权应是战略层面的,而董事会的财务决策权则应是战略和战术结合,因其本身就是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结合体。通过设立专业委员会等方式完善董事会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决策职能,并加强对出资人和经理层的沟通与协调。

从财务治理来看,内部财务监督体制主要是指监事会的财务监督,所有者的监督是通过监事会来实现的。优化资本结构对于建立和完善企业监督机制, 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为不同的资本结构影响着财务治理的效率和效果。股权过于集中或分散的资本结构, 都不利于财务治理中内部财务监督机制的建立。针对国有企业“人缺位”形式的产权困境,更有效的做法就是从财权的配置上去解决,即加大监事会的财务监督力度并考虑引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将国家的财权主要体现在监督上。

独立董事为上市公司加强财务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内部人控制以及内部人和大股东对会计信息的舞弊行为。除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其特别职权也大多与财务治理业务有关,如重大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的认可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要使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发挥其财务治理中的监督权,必须完善独立董事选聘机制,防止大股东一手包办,以保障其独立性。

(二)重视外部监督力量

1.财务治理权的配置应考虑相关主体的利益,尽管理论上已达成共识,但在实践中,特别是对于债权人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目标被很多企业所接受,这往往使企业在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时,偏向股东一方。在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后,公司的筹资相应地也会受到影响并最终影响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因此,重构良好的银企关系至关重要。银行的监督作用可以缓解上市公司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建立良好的融资环境,并促进公司资金的合理使用。另外,当企业财务陷于困境时,银行将代替股东行使财务治理权,即所谓的相机治理。这也反映出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人在财权配置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债权人对公司实施控制的方式具有“强硬”和“单独行动”两个特征,他们采用“监督为主、惩戒为辅”的控制方式

2.与债权人的财务监督比较,外部审计的利益动因相对间接,但他们的作用以及给公司财务带来的影响可能会远远超出债权人的财务监督。外部审计的关键是要改革审计委托人,在存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审计监管失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审计三角”扭曲为直线。建立由外部大股东、债权人、公司主要往来客户、合作伙伴及独立董事这些真实会计信息需要者组成审计委托实体将至关重要。

(三)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财务治理提供保障

合理的内部财务激励约束机制是企业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它包括财产所有人对经营管理者的财务激励机制、上层经营管理者对下层管理者的财务激励机制等。例如,EVA激励模式能有效地实现产权所有人与经营管理者的利益的兼容。这种激励机制的优点就在于它能合理有效地配置财权,而利益的兼容又使财务监督成本大大降低。而针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使企业的财务决策权与财务执行权得到了统一,减少了成本(含财务监督成本),并使财权得到了更有效的运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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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缺失。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的外部监控机制不健全,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大多数

 四、我国公司债权人治理的目标模式

    根据高资产负债率的不同,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可以分为两种模式。

    一是高资产负债率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纬以上的公司)应主要借鉴日本的主银行制,建立股权与债权的共同治理的模式。这一类公司属于高负债型,公司经营的风险对债权人的总体影响甚至超过对股东的总体影响,所以,在这种类型的公司中,应保持债权人的治理权。虽然从理论上说,债权人的权力边界以追索债务本息为限,但实践中,由于债权人承担了企业经营风险的大部分,所以,事实上,债权人有必要与公司财务治理。主银行制中,银行就是以股东和债权人双重身份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主银行制的主要内容是:(1)企业选定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主要往来银行,并主要从这家银行取得贷款;(2)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3)当企业经营出现困境以至破产清算时,则由其主银行牵头负责。1996年7月初,中国人民银行的《主办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对主办银行进行了规范,同时决定从1996年7月1日起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的300家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北京、天津等七个城市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试点。目前试点中银企之间联系仅局限于《银企合作协议》这样一般的契约的联系,且协议一年一定,较松散。银企之间缺乏产权纽带,银行只能在外部服务于企业,不可能触及企业内在治理机制问题,这样就脱离了主办银行制度的本质特征。

二是资产负债率适中的企业,采用相机治理机制。资产负债率在50%左右,说明企业的股权与债权大致参半,企业经营对股东与债权人的风险是大致相同的。相机治理机制包括事前治理、事中治理和事后治理。事前治理指投资者对法人企业提出的投资项目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价和考查。事中治理是指资金注人企业后,投资者介人法人企业,直接检查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和企业的运营状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事后治理是在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时,干预企业经营决策。其参与企业治理的手段主要有三个:(1)当债权人认为企业的困难只是一时性的,有挽救的可能和发展的前景时,对企业实行挽救政策,追加注人资金;(2)当债权人认为企业无发展前景或者无力对其挽救时,对企业强制履行债权合约,硬化债务约束;(3)当企业出现企业资不抵债的危机时,债权人对其实施破产程序。

    债权人作为利害相关者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是一种机制。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权源不同,可以分为约定参与和法定介人。约定参与包括信贷契约、人事结合、重大决策时的债权人会议等。法定介人是指具体制度由法律加以规定,如重整制度和破产制度。具体而言有如下途径:

    第一,信贷契约。建立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信贷联系。通过建立信贷联系,加强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存贷款关系,加强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和监控。以债权人的身份,密切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动态,以保持对公司的事实上的监控。信贷契约并不足以保护贷款人利益。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信贷契约的不完全性。(2)信息不对称,公司具有从事契约后机会主义行为的激励。(3)专用性资产的闭锁。

    第二,资本参与。信贷联系虽然是银行控制的有力手段,但在本质上还不是资本的结合关系,银行向企业持股则为主银行参与企业治理提供了实质性前提条件;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三是人事结合。主银行与工商企业的人事结合,即向双方派遣董事使得通过信贷和持股所建立起来的主银行对企业之间的渗透得以进一步强化。银行以股东的身份进人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

    第三,债权人会议和重整制度。贷款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公司业绩滑坡,首先是采取非正式磋商。如果这不能解决问题,贷款人可能提起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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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

根据委托理论,在现代公司中,由于两权分离,股东与经营者形成了委托关系。但二者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在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不确定性等市场不完全的条件下,由于机会主义的存在人会产生败德行为,与委托人的利益发生冲突,直接影响公司财务行为,导致各种成本与交易费用发生,企业效率最终因此受到影响,公司治理问题由此产生。由于公司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缘自于他们之间企业经营中的权利、责任与利益的不对称,因此公司治理就是要形成一套管理和控制的制度安排,处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责任与权力,以达到企业经营效率(青木昌彦,1999)。公司治理按途径可分为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重在内部治理。外部治理包括产品市场、要素市场、资本市场以及中介机构和政府等。内部治理与企业管理有着密切联系。由于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是现代企业的两个重要构成部分,两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伍中信,2005),公司内部治理可以看做是公司管理的对应面。公司管理包括一系列具体的管理活动,公司治理则是为了保障管理活动有效性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公司管理具体包括:财务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应的公司内部治理从内容上(内部治理从结构上看是股东、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的责权利分配)可分解为:财务治理、生产治理、销售治理、采购治理、人事治理等,是针对不同管理活动的制度、规范的安排。其中,财务治理主要处理的是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其具体概念的界定,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探讨,概括起来,财务治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从制度上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二是财务治理致力于协调股东、债权人、经营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三是财务治理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

财务治理在公司治理中所处的位置可以通过其对应面――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来考量。财务管理是一种价值管理,它的管理对象――资金运动以价值综合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管理活动都与财务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管理只要抓住财务管理这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主神经,才可能带动其它各项管理,从而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周长杰,2006)。因此,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相对应的,财务治理就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治理的灵魂(张敦力,2002)。 财务治理问题的解决能推动公司其他治理问题的解决,最终使公司治理得以完善和提高。

财务治理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如图1所示。

二、公司财务治理的实现机理

根据上述对公司财务治理涵义的理解,财务治理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得以实现的。这些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对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权的配置和再配置,对财务信息生成、呈报及披露的规范,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等。在这些制度安排中,财权的配置是财务治理核心,财务信息生成、呈报机制是财务治理实现的保障,激励约束机制是财务治理的驱动器。

(一)财务治理的基础和核心: 财权的配置和再配置机制

财务治理需要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来理解(杨淑娥,2003)。静态的财务治理是通过财务治理结构的方式来履行和实现的,而财务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财权的配置。因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最终都会通过资金和资产的相互交换或转变加以完成并在财权上有所体现。因此财权配置是核心。从总体上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一个有关财权的合约安排(伍中信,2005)。财权具体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财务监督权。静态的财权配置是通过各方签订一系列合约完成,如公司与股东签订的股权契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企业债务,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等。其包含的内容为财权的配置结构、监督机制以及财权执行中的权利分布状态。通常情况下,对企业产生长远的、事关全局的重大财务决策权集中在股东手里,日常财务决策权可分布在管理者手中。财务执行权是对公司财务决策方案进行实施与执行的权利,它随着公司多层次的委托关系逐级传递,由不同层级的人员来组织实施。财务监督权的设置随着决策权与执行权的逐级分解,包括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管理层以及上级管理者对下级管理者的监督等,当然还包括外部相关利益者的监督,如债权人、政府,监管机构等。根据企业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有机组合,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信息的不对称性等,契约当事人无法验证或观察一切,造成契约条款的不完备性(Grossman and Hart,1996)。契约当事人必须对不可预测状态或事件的处理、权利以及收益分配等进行再谈判,公司财权必须重新配置以协调新的利益冲突,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譬如,如果管理层能够创造令股东满意的经营业绩,管理层的财权将会得以保持;反之,如果经理人经营绩效不显著,达不到股东的预期,股东会通过一定的手段如用手投票收回管理层的部分甚至全部财权,以维护自身利益。如果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财权将转移至债权人。可见,动态的财权配置具有状态依存性,是一种相机治理机制(杨淑娥,2005)。

(二)财务治理实现的保障:财务信息的生成、呈报机制

由于财权的配置是通过一系列财务契约来完成,而财务契约缔结的依据是财务信息。财务信息在契约中的作用是反映契约履行结果,监督契约的履行情况(短期的财务信息如月报、季报),评价契约的履行效果。契约参与者据此作出恰当的财务决策,这将决定着契约的签订以及财权的再配置。恰当的财务决策、较完善的契约、进而有效的财权再配置取决于财务信息的质量。财务信息应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并及时向利益相关者呈报。但财务信息在生成和呈报过程中,由于契约参与者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有些参与者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财务信息的生成和呈报,譬如经理层或控股大股东由于其特殊地位,对财务信息的生成和呈报取得实际控制权,为了其自身利益,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陈述、或延期呈报,或隐瞒不报。有些参与者只能被动地接受生成的财务信息,如中小股东、债权人、社会公众。这容易造成各契约参与者之间的财务信息不对称,契约的不完备性,进而影响财权的合理配置,最终影响财务治理效率。因此必须对财务信息生成和呈报予以规范,以保障财务信息真实、透明、及时,从而降低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财务信息的生成来看,应当用规范的财务准则指导财务信息的生成,使得财务信息的生成过程标准化、规范化(杜兴强,2005),如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通过呈报机制的设计来最大限度的使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如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财务信息的披露义务以及对未履行义务的惩罚。此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制度也是呈报机制不可或缺的要素。

(三)财务治理的驱动器: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

财务治理主体通过财务治理活动以实现自身利益,满足自身需求,但由于不同的财务治理主体利益需求不一致,必须有一套财务激励约束机制,协调他们的利益,驱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财务治理,合理有效行使财权,履行契约。财务激励机制是以剩余财务索取权与剩余财务控制权对应为手段,综合运用各种财务激励方式,协调公司财务契约参与者之间的财权关系和财务冲突,诱导利益相关者实现公司合作剩余最大化的一种机制,它主要解决各方面决策不足的问题。但如果决策过度,有可能侵犯其他利益相关者,因此还需要相应的约束机制的制约。通过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设,使财务治理主体合理取得收益,并使财权落到实处,最终使企业财务治理机制得以建立和完善,从而提高企业的治理效率。

概括而言,财务治理的实现过程可以通过图2来表示:首先,公司通过契约的签订对财权进行初次配置;然后,契约的参与者在激励约束机制的驱动下合理有效行使财权,履行契约,并在财务信息生成、呈报机制的保障下,根据准确充分的信息进行契约的谈判和协商,最后通过新契约的缔结使财权实现再次配置,由此进入下一轮的财权的动态配置,如此反复,使得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不断得到协调,促进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果,增进企业价值,财务治理目标得以实现。

三、公司财务治理的完善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表现出来的,如股权融资偏好,内部人控制,大股东的“隧道”行为等都源自财权配置失衡,制度设计失效等财务治理问题。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务治理进行完善,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一)合理有效配置财权

公司财权的合理有效配置是实现财务治理目标的基础和核心。而在现实中,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权配置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司的财权主要在公司内部不同机构配置,忽视了作为公司资源的其他提供者,如债权人、客户、社会公众等,尤其是债权人在公司财务治理方面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展现。财权在公司内部配置中向大股东倾斜,造成大股东通过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而增加自身福利。在一些国有控股公司中,由于所有者缺位,财权被经理层掠夺,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等,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治理效率低下。因此,要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就必须合理配置公司财权。这要求树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观念,合理确定财权配置主体。随着近年来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企业被看做是一个专用性投资的纽结,或者说是相互专用化的资产和人员的一个集合(Rajan and Zingales,1997),每个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企业雇员、供应商、债权人、顾客、社区等,都向公司投入了专用性资源:债权人投入债务资本,客户和供应商提供市场资源,管理者和员工提供的是人力资源,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社会公共资源。他们共同创造公司组织租金,对“公司剩余”作出了贡献,同时也承担着公司剩余风险,他们应有平等机会享受公司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因此,应将一定的公司财权配置给所有利益相关者,使有利益相关者得到激励去有效地合作,从而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合作剩余”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现代公司制企业财务治理权配置不仅是股东和经营者的企业内部财权配置,应扩展到包括中小股东与公司员工的内部配置以及包括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外部财权配置。各利益相关者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是现代公司发展的基本模式,共同治理已成为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的选择。

针对上市公司财权配置存在的问题,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理念下,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完善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现象。首先实现国有股全流通,保证同股同权;其次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再次,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如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等。二是加强债权人在公司中的财务治理权。为此,采取的对策有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主办银行制度,构建新型的银企关系,可允许银行战略性持有企业股份,增强其控制权;完善债务契约,尽可能使之做到详细、明确和完善,以防止有损于债权人利益的各种机会主义发生;在公司董事会设置兼职债权人董事,该董事不干预公司的经营与财务,而是直接监督公司的财务决策。

(二)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生成、呈报机制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规等现象与财务信息生成、呈报机制欠缺相关,因此,应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生成、呈报机制。

就企业内部来看,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是保障财务信息质量的基础,企业应根据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结合企业的实际设计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就企业外部来看,相关部门应科学制定与企业财务信息生成与呈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用规范的财务准则指导财务信息的生成,使得财务信息的生成过程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对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应明确上市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及责任,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最大限度地使财务信息披露充分、公开、透明。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制度,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客观性,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从我国上市公司来看,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还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对大股东监督约束不足,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不足,对员工激励不足。相应的措施除前已述及的还包括:

加强对大股东的监督约束。一是强化董事会的功能,优化董事会的结构;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强调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等;完善监事会的功能,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强化监事任职资格,完善职工监事行权的保障机制。二是健全破产机制,强化债务约束功能。

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实证研究表明,我国经营者较低的持股比例没有起到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的作用,因此,应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经营者持股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密切联系起来,防范经营者的道德风险,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完善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的接管机制对经营者施加压力;构建竞争性经理人才市场,改变现存的经理人员行政任命体制,发挥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对经营者形成外部约束促使其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保证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不断发展。

加大对员工的激励。员工是公司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也是参与财务治理的主体,员工的素质、行为方式及工作积极性将极大影响公司治理效率,而员工积极性的大小取决于其需求的满足程度,他们对薪酬、福利、岗位的安全,个人的发展机会较为关注,因此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应提高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应赋予员工在工资待遇方面的话语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完善企业用人机制等措施。将财务激励与权力激励、财务激励与精神激励、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等相结合(张荣武,2009)。

【主要参考文献】

[1] 伍中信.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会计研究,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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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现代企业应该是一个由人事管理、 生产管理、营销管理以及财务会计管理等诸多子系统构成的组织。其中,财务会计则是各项管理活动的基础和支撑,企业管理者需要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各项数据做出正确决策。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在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背景下,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就能提升整个企业的全面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可见,财务管理在企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专家称:“在新时期,任何智力资本最终都要转化为财务”。财务管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是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关系密不可分,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并相互协调,是企业管理系统中的重要基本职能。鉴于此,文章主要从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着手,明确了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以及财务治理之间的关系,以期企业财务管理水准能够稳步提升,从而促进内部财务牵制能力及总体竞争实力提高。

二、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含义

何为财务管理?简单地说,公司所需的任何一笔资金,无论大小,都要从自己所主管的财务部门中支出;公司所取得的每一笔收入,都无一例外地交到自己所主管的财务部门,财务管理管的就是“钱”。通过合理的、科学的手段控制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明确公司财务关系就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其管理活动涉及企业内部的各个方面。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不再仅是管账、编表的简单工作,而是协助公司最高管理当局运筹帷幄的重要智囊、“理财专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资金进行预测、筹集、调度与监控。财务治理是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其对象包括,包括投资者、企业债权人、企业经营者、工会组织、政府部门等等。公司治理的主要功能是配置权、责、利,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的决策效率。

三、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异同

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都是用一定的经济信息处理手段服务于企业财务工作,以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转。

(1)制度性关联。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都是以产权制度和组织制度作为最基本的制度。权利的核心就是财权关系的界定,产权制度就涉及此方面,主要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指定,财务治理就是为公司财务合理安排财权的配置。而如何进行部门划分、职权分配和工作协调以及人员分工和机构安排等企业框架,则是由财务管理来决定,与之相对应的规章制度就是组织制度。由此可见,组织制度是财务管理最基本的制度形态,产权制度是财务治理的最基本形态。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财务治理本身不能创造绩效,它对公司绩效的作用是通过影响财务管理而间接实现的,并因财务管理运行产生绩效而有了意义,而财务管理和公司绩效又受到财务治理的根本性制约。

(2)目标性的关联。从公司制度出发,财务治理是通过一系列的操作实施,来均衡利益各方的要求,如通过资金筹集制度,投资制度,分配制度等协调投资者、企业债权人、企业经营者、工会组织、政府部门等等。财务管理更注重怎么去管理每一笔资金,为企业创造更大收益,落实到相关人员的具体经济活动。简单的理解就是,财务治理更注重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更注重企业管理方式。企业追求的根本目标就是经济效益,两者的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为企业效益服务。

(3)作用性关联。作为财务体系内的两种财务工作方式,两者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公司财务治理是从宏观上对制度进行调整,均衡利益权责,而财务管理则是在微观上处理企业经济信息,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保障企业其他部门的正常运营。两者虽然在职能划分上和最终目标上并不统一,但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两者的相互补充才能使企业财务流动得以顺畅,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当今市场的发展需求。

四、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对接的措施

为最大程度的发挥公司财务作用,取得好效率的财务控制效果,应精确公司财务权利,完善财务分配机构,有效地实现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对接工作,使得企业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各自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去完成公司财务控制。

首先,赏罚分明是体现企业管理信用的主要指标,所以完善的监督激励机制对企业财务治理和管理对接工作有着重要作用,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监督财务工作的进行,及时的避免因为个人利益而出现的漏洞甚至严重失误造成的损失。其次,保证企业信息的良好沟通,现今的公司管理模式中,由于绝对权力和线性的机构设置,使得信息传达出现失真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信息失真产生的连带效应是无法预估的,甚至对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企业建立良好沟通平台是财务治理和管理的对接的保障。最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如今经济的快速发展,先进的技术条件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为企业带来了更广阔的平台,同时还有复杂多变的风险。最大程度的规避财务风险能为财务治理和管理对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良性运作以及应对危机的能力。

五、结束语

财务治理是协调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以及利益。实现财务利益主体的相互平衡和相互制约。而财务管理是在财务治理的结构下,为企业创造财富,是企业创造财富的动力。由此可见,财务治理是企业良性运作的基本保障,而财务管理是企业创造财富的方法,两者关系密不可分,相互联系和制约相互联系,缺一不可,都是企业管理系统中的重要基本职能。公司企业要想彻底地在自身企业中最大化的发展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功能,就必须树立一个战略性发展目标,然后构建一个重要的发展架构,以财务治理为公司企业的宏观财务处理措施,以财务管理工作作为公司企业微观发展道路,最大实现二者的对接工作,使得财务治理可以给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行基础与责任体系框架,使其可以更好地发展我国公司企业的财务工作。

参考文献:

[1] 郝晓雁.公司财务治理及其与相关范畴的关系[J].生产力研究,2006(06).

[2] 刘坤.公司治理财与务管理体制刍议[J].黑龙江金融,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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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约束机制的方式方法

1.强化监事会的作用

中国监事会有其存在的特殊性,监事会无论在人员构成、薪酬制度上还是运作制度上都普遍不合理。公司财务监督权并没有达到公司治理的要求。大多数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效益的监督缺乏一种内在动力。监事会作为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上述情况,强化监事会的职能作用,首先要从人员方面着手。适当充实监事会人员,在监事人选中增补有关专业人员,加强培训,增强意识有利于增强监事会的作用。其次,需要对监事会中的职责,权限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和定位,确保各职责对监督权的正确行使。最后,要加强考核机制,对监事会及其成员的任期职责、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评价与奖惩。

2.健全财务监督机制

在公司的委托关系中,每一级委托人都有监督受托人的权力,以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应建立以监事会为中心,财务总监、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的财务监督机制。

第一,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这些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和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外部独立董事的优势是具有专业判断能力,对管理层做出的经营决策行为可以提供咨询,有利于管理层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外部独立董事作为第三者参与董事会,有利于防止管理层合谋控制企业。其次,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一般通过对生产经营效率和果的审计、组织结构的审计,以及对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和完善性的审计,发挥其监督、评价与服务职能,作为监事会的执行机构,一方面强化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调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使监督更加有力;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不再隶属于经营管理层,其工作的独立性有了保障,从而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第二,净化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的问题大多源于公司缺乏强有力的治理结构。因此,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前提。同时,良好的外部约束机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有利手段。应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工作,会计是事务所对会计信息披露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立和健全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可以增强市场对会计信息的监督,是企业会计信息在收集、存储、周转和披露中得以客观地传递。

第三,设置财务总监职务。财务总监是公司董事会对经理运作系统实施监督控制的职能设置,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监督、参与重大决策等职责,还可实行大额资金运用的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签制度”,以直接保证财务信息、资金运用与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董事会控制。同时,对公司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的监控,亦可采取财务总监甚至财务主管“下派一级”的“链控制”方式。

3.全面加强外部财务治理约束机制

公司发展必然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公司财权的整体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技术条件发展、市场发展情况、相关的法律和制度都会影响公司财务治理模式。加强外部财务治理约束机制,对公司财权的监督制约有重要意义。

第一,政府的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是董事会职能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只有提高独立董事法律地位、细化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及区分明确监事会监督范围等,董事会重大财务决策权、财务监督权与财务执行权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第二,市场的配套。经理市场竞争的择优淘汰机制,是对经营者监督约束的另一种重要形式。随着经理市场的发展、人力资本市场评价能力的提高和经营者流动性的增强,这一机制对现代公司形成了有利的择优环境,对职业经营者则构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和有效约束。在竞争的压力之下,经营者的理性选择就是努力工作,已实现自身人力资本价值的升值。对国有公司而言,这一机制更具有现实意义,应在改革过程中转变观念,按照经济与竞争的原则确定择优的标准,正确认识人力资本的概念,努力培育和发展经理人才市场,鼓励经营者参与流动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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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治理结构概述

财务治理结构是财务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的制度安排,并通过设立相互制衡和激励约束机制来实现财务权责利的分配。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在考虑资本结构的基础上,平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治理,形成一套激励和制衡机制,对上市公司财权进行分配。

公司治理是公司制企业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产物。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所有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不同级别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了委托关系。企业所有者选聘经营管理者,高级经营管理人根据自身权利对下属经营管理者进行授权。为实现各方之间权利义务的制衡,企业一般通过设立的财务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企业所有者通过财务治理结构对受托经营者授予财权,并根据其受托经营情况对受托者进行奖励,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另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受托经营者往往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做出损害所有者的行为,所有者要通过有效的财务治理结构,对受托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形成监督机制。

二、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

西方国家关于财务治理理论发展大概经历了储蓄和投资理论、资本结构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及现代公司控制理论。几个发展阶段都是在资本结构的基础上展开。我国的财务治理理论是以资本和价值为核心的研究体系,国内学者对财务治理结构研究大概分为“财权配置观”、“财务契约安排”等几种观点。各种观点无一不是在资本结构的基础上展开研究。资本结构具有契约属性,通过财务契约对公司财务治理产生影响,这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委托关系,从而产生委托成本。

(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下的委托理论

在个体经营和合伙制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有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会努力经营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制企业出现后,所有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而是聘用经营管理者来代为经营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由于所有者和受托经营管理者存在不同的利益点,加之信息的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受托经营管理者有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所有者的利益。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产生了成本。

从上述委托关系中我们发现,委托关系实质就是企业财权的划分过程,从结构层面影响了公司财务治理。

(二)企业不同层级之间的委托关系

(1)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财务委托关系。公司股东会根据自身利益推选能够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董事,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受股东委托,代表股东利益行使权利和义务。在委托制度中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如:授权董事会决定企业的财务管理机构、授予董事会的筹资管理权等财权。

(2)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全权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并按股东的授权聘任公司的经理人。经理人受董事会的委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依据股东对其的授权制度安排,根据自身的权限设置经理人的财权,经理人需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三、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公司制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必然会导致问题。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比比皆是,虽然股权分置改革为股权的全流通提供了土壤,但是国有股没有实质上形成流通,同股不同权的现象没有改变。国有股东的“一股独大”必然导致财务约束机制的缺乏,从而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由于股东同经理人所追求的利益不同,可能导致经理人的决策行为,特别是一些财务决策行为的出发点不是提高股东价值,而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某些利益,产生道德风险;我国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体制不健全,经营者争夺财权,但是不承担财权所对应的责任,权利和责任不对位,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各利益相关者在财权分配中缺乏约束和制约,如一股独大的大股东滥用控股权,经营管理者决策的随意性等。上述种种问题均是不完善的财务治理结构带来的。

(一)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规范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做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能够互相监督、制约。我国的上市公司很大一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形成,国有股份绝大部分都达到了控股地位,个别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甚至达到80%以上。一股独大的格局使得国有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完全支配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从而导致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严重不平衡。国家对重要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份不会对外流通,股价上升与下降对国有股东来讲并无实际意义,同股不同权的实质没有任何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国有股东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很容易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很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损害了中小股股东的利益。

另一方面,国有产权主体不明确。国家作为出资人充当股东,身份难以界定,很难人格化。现实中国资委等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代为行使出资人权利,委托“国有体制内”的相关人员经营上市公司,这些人在经营目标方面往往是如何能够晋升,如何能够使自己的权利最大化,很难站在受托人的角度经营企业,造成了国有产权主体的不明确。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内部人控制”

董事会掌握着公司主要财权,董事会能否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是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关键所在。当前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的聘任实质上都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多数上市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不可能实现自我监督。

(三)上市公司监事会形同虚设

监事会是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中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行使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现代公司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但在国有股东具有绝对控制权的情况下,监事实际上是由国有股东的变相指定。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都是由国有股东指定,自己监督自己,必然失去监管效力。

(四)外部债权人无权参与财务治理活动

银行作为企业的债权方,对企业的监督只能事后的外部的监督,银行很少能够参与公司内部财务治理活动,而且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禁止银行对非金融企业直接投资,银企关系是实实在在单一的贷款关系,银行实际上被贷款企业所控制,这都使银行无法有效地行使财务监督权。

(五)财权配置不当

财权是对公司资金进行计划、调配、使用、监督和控制的权力,体现为财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上市公司的财权不仅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在股东会、董事会、各级别经理人之间进行分配,而且要赋予外部债权人适当权利,让其参与到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中来。但由于我国国有股东的绝对控制地位,完全支配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全掌握了公司的财务权力,毫无制衡和监督可言,这种体制很容易造成财务决策的随意性和不科学性。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建议

(一)明晰产权关系、改革股权结构

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根本点在于明晰产权关系。财产所有权是最明确的权利,只有清晰的产权关系,才能谈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同时我们还要尽量实现产权结构的合理化,让利益相关者实现共同治理,同时制定有效的财务激励和制衡机制。理顺产权关系、改善股权结构是完善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

(二)完善董事会结构

董事会作为股东权利的人,是公司财务治理的核心。我们必须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增强中小股股东话语权,建立并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同时加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使审计委员会发挥作用。

(三)强化监事会的监督权

企业财务治理的监督机制是否有效,决定于监督机构的监督人的独立性。我们可以由法律明确规定监事的任职资格,保证监事真正独立于董事会和经理层。在监事人员的构成上,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同时我们应明确监事会的工作程序和权限,使监事会真正成为监督公司财务治理的机构。

(四)积极推进银行等债权人的治理机制建设

我国禁止商业银行对非金融企业直接投资,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我们可以参照西方国家的做法,逐步适度引导银行持股非金融企业,这样银行作为所有者的身份,可以加强对公司财务治理的监督。

(五)建立分层财务决策机制

财务治理结构是对财务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称性安排。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构成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各司其职并互相合作与制衡,其中财务战略决策权掌握在股东会和董事会,日常财务决策权和财务执行权掌握在经理人员手中,同时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使之有效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维安.公司治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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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缺失。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的外部监控机制不健全,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大多数中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国有股占有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地位,鉴于中国公司这一的特定股权所决定,政府具有双重性,即它一方面代表股东在公司财务治理中发挥内部治理的作用,同时又作为资本市场或证券市场的监督者,通过信息披露等法规的制定来担任公司外部治理的角色,因而,中国公司财务治理的模式属于政府主导型模式。在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中,政府作为大股东代表,其作用更多地表现为外部治理。这种作用并不是通过市场机制体现出来的,而是表现为其对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命权、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审批权和对经营管理者的经营活动的外部监督约束权,如外派财务总监、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等。

3.债权人利益保护之不足。我国《公司法》第1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阐明了立法宗旨。实际上,债权人利益并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现行法律的规定只上一种不完全的事后监督,即破产监督,但破产企业往往资不抵债,难以有效地保护其利益,现在的不良债权就是证明。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债权人作为公司外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在公司财务治理中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或者可以说,中国债权人治理机制并不存在。只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银行债权无法转变为股权。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据统计,我国企业所欠债务70%以上是商业银行的。这也就意味着该部分债权无法转化为股权,不然的话就是违反法律。因此,银行作为最大的债权除按贷款协议扣押其抵押担保外,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公司财务治理。我国《公司法》的设计照搬美国,强调股权至上,当现有制度发生危机时,又引进独立董事,造成制度不和谐以及资源的浪费,监督成本增加,最大的后果就是银行的不良债权。因此有必要进行现有资源整合,这就是债权人治理机制。

二、债权人财务治理的理论基础

利益相关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在美国、英国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财务治理模式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与传统的股东至上的企业理论主要区别在于,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人或参与,比如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企业不仅要为股东利益服务,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债权人和企业联系的纽带是银行投人到企业的巨额资产,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并且,资产额和风险大小呈正相关关系。

利益相关者可以定义为:“所有那些向企业贡献了专用性资产,以及作为既成结果已经处于风险投资状况的人或集团”。利益相关者是所有那些在公司真正有某种形式的投资并且处于风险之中的人。公司应该为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服务,而不应该仅仅是为了股东的利益服务,股东只是拥有有限的责任,一部分剩余风险已经转移给了债权人和其他人。而且股东所承担的这种风险可以普遍通过投资的多样来化解,因为他们可以将持有股票作为其总投资中一个组成部分。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为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提供了可以参考的途径,因为利益相关者专用性资产的存在,利益相关者也就可以根据其资产的多少和它们所承担的风险来获得企业对其利益的保护,这样,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财务治理也就有了依据。

三、债权人治理与资本结构的关系

英美和日本、德国形成了不同的外部治理模式。英美国家在传统的自由放任式经济发展道路基础上形成的是一种以股本为主、资产负债率低、并且股权高度分散的资本结构,这是因为美国有非常发达的金融市场。美国企业的融资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证券市场)完成的。企业的外部治理主要靠市场机制调节,中小股东可以“用脚投票”。而作为资本主义后起之秀的日德国家则在追赶西方发达国家发展的道路上形成了完全不同的资本结构,这就是资产负债率高、股权高度集中,并且法人相互间持股、银行兼债权人与股东为一身。这样,英美国家在以股本为主、资产负债率低;并且在股权高度分的资本结构基础上就形成了股东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模式;而日德国家则在资产负债率高、股权高度集中的资本结构基础上就形成了股权与债权共同治理的模式。资本结构是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不同的资本结构导致不同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模式。这是在比较以上两种治理结构模式后所得出的重要的启示。中国在公司化的进程中,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模式,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资本结构。中国公司融资的市场机制并不完善。我国企业和德日企业的资本结构有相近之处,即资产负债率高,股权高度集中。因此,我国应借鉴德日的共同治理机制。

四、我国公司债权人治理的目标模式

根据高资产负债率的不同,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可以分为两种模式。

一是高资产负债率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纬以上的公司)应主要借鉴日本的主银行制,建立股权与债权的共同治理的模式。这一类公司属于高负债型,公司经营的风险对债权人的总体影响甚至超过对股东的总体影响,所以,在这种类型的公司中,应保持债权人的治理权。虽然从理论上说,债权人的权力边界以追索债务本息为限,但实践中,由于债权人承担了企业经营风险的大部分,所以,事实上,债权人有必要与公司财务治理。主银行制中,银行就是以股东和债权人双重身份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主银行制的主要内容是:(1)企业选定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主要往来银行,并主要从这家银行取得贷款;(2)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3)当企业经营出现困境以至破产清算时,则由其主银行牵头负责。1996年7月初,中国人民银行的《主办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对主办银行进行了规范,同时决定从1996年7月1日起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的300家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北京、天津等七个城市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试点。目前试点中银企之间联系仅局限于《银企合作协议》这样一般的契约的联系,且协议一年一定,较松散。银企之间缺乏产权纽带,银行只能在外部服务于企业,不可能触及企业内在治理机制问题,这样就脱离了主办银行制度的本质特征。

二是资产负债率适中的企业,采用相机治理机制。资产负债率在50%左右,说明企业的股权与债权大致参半,企业经营对股东与债权人的风险是大致相同的。相机治理机制包括事前治理、事中治理和事后治理。事前治理指投资者对法人企业提出的投资项目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价和考查。事中治理是指资金注人企业后,投资者介人法人企业,直接检查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和企业的运营状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事后治理是在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时,干预企业经营决策。其参与企业治理的手段主要有三个:(1)当债权人认为企业的困难只是一时性的,有挽救的可能和发展的前景时,对企业实行挽救政策,追加注人资金;(2)当债权人认为企业无发展前景或者无力对其挽救时,对企业强制履行债权合约,硬化债务约束;(3)当企业出现企业资不抵债的危机时,债权人对其实施破产程序。

债权人作为利害相关者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是一种机制。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权源不同,可以分为约定参与和法定介人。约定参与包括信贷契约、人事结合、重大决策时的债权人会议等。法定介人是指具体制度由法律加以规定,如重整制度和破产制度。具体而言有如下途径:

第一,信贷契约。建立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信贷联系。通过建立信贷联系,加强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存贷款关系,加强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和监控。以债权人的身份,密切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动态,以保持对公司的事实上的监控。信贷契约并不足以保护贷款人利益。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信贷契约的不完全性。(2)信息不对称,公司具有从事契约后机会主义行为的激励。(3)专用性资产的闭锁。

第二,资本参与。信贷联系虽然是银行控制的有力手段,但在本质上还不是资本的结合关系,银行向企业持股则为主银行参与企业治理提供了实质性前提条件;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三是人事结合。主银行与工商企业的人事结合,即向双方派遣董事使得通过信贷和持股所建立起来的主银行对企业之间的渗透得以进一步强化。银行以股东的身份进人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

第三,债权人会议和重整制度。贷款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公司业绩滑坡,首先是采取非正式磋商。如果这不能解决问题,贷款人可能提起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