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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与市场经济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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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与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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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市场与国民经济的关系

(一)股票市场的发展揭示着国民经济增长的动向

事实上,股票市场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能推动企业的发展。投资者之所以会投资于股票市场,最主要的原因是股票市场有财富效应,可以为投资者带来财富增值的机会。投资者购买股票能够通过股票价格的上涨,分享高风险投资带来的高收益。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迅速筹集到大笔本是闲散的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

而且,股票市场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促使国民经济健康地发展。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是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投资决策、管理水平、经营业绩较为客观的评价,会对公司管理层产生一定的监督压力。朝阳产业、高科技产业的高市盈率会促使上市公司管理层增加对科研的投入,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同一产业内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差异反映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不同评估,公司的股票价格随着不尽如人意报表的公布而下跌,这些都是投资者迫使企业管理层改善自身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绩效的一种市场压力。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交易率的提高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加快了企业的技术进步,推动了国民经济更快的增长。

由此,股票市场发展是金融深化的重要环节,是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一股推动力量,是经济发展潜力的一项重要衡量指标。

(二)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决定了股票市场的发展

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为了调节固定投资规模使经济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政府不可避免地将出台一些政策进行宏观调控。这些政策在短期内不可避免地对股市走势构成影响。

2007年,为了遏制国内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无论是央行、银监会还是政府相应的部门,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强制经济降温的调控措施。如央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收缩信贷;银监会则要求商业银行对于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没有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项目,停发新的贷款;国务院则要求各地清理检查2003年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要求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等。这些政策推出后,不仅掀起了国内金融市场的巨大波澜,而且很快波及全球金融市场。由此可见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对股票市场的决定作用。

二、股票市场与国民经济相互背离的探讨

尤其是在2007年尾和2008年初,股票市场与国民经济相互背离的情况最为清楚。虽然股票市场和国民经济有上述密切的关系,但是在我国总会出现股票市场与国民经济背离的情况。综其原因,应从一下几方面去分析:

(一)我国是股票市场的发展与生产力发展要求不适应

如今,多个上市公司似乎远远代表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虽然一些上市公司目前已成为了本行业的龙头,但是,这一“样本”还不到足够大。而且,上市公司中主要还是国有企业,而作为我国目前经济增长中坚力量的民营企业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只有当不断增长的上市公司在各自的行业中不仅仅是龙头地位而且还能够起到群龙之首作用的情况下,它们才能扮演整个国民经济晴雨表的角色。只有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多和质量的提高,它才会更贴近国民经济,两者的相互作用才会更直接、更有力。

(二)证券市场中存在某些计划因素

在我国,证券市场的产生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相关联的。因此,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改革开放之前,虽然也是社会化大生产,但实行的不是商品经济而是计划经济,因此只能取消证券交易行为和证券市场。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也逐步地成长起来。但是由于我国至今还不能说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而是伴随有一定程度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现阶段的我国证券市场也就无法完全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一些人为的因素必然会夹杂其中,这些人为的因素中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主观因素包括了对证券市场的期冀和愿望,客观因素则是通过对其他市场的命令和指挥来影响着证券市场,带有计划色彩的政策性的证券市场也就由此产生。这种计划的色彩其表现形式不一定是直截了当或裸的,但它的影响力度却是不容忽视的。

(三)股票市场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广泛存在

我国过去十多年股票市场的发展历程也是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这样的一个时期,由于市场还没有完全成熟,不可避免地给各种投机者以可乘之机,在各种投机行为广泛存在的情况下,这个市场已经变得十分混乱,造成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巨大经济损失,而且由于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力,致使人们对股票市场的公平性产生了极大怀疑。而且这几年来,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人们能够很容易地通过互联网这一便利的渠道收集到很多关于股市和上市公司的信息,这就使得原来那种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各种违规行为或者是一些不加证实的谣言更加容易广泛传播。在这样一个获取信息成本越来越低的社会里,违规行为的广泛存在,而管理当局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使得人们容易有充分的理由对这个市场的合理性产生怀疑。

(四)投机行为向投资行为的转化

近年来,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人们的投资意识的提高,人们逐渐对股市有一个更加全面的了解,从而减少了以前的那种盲目投机性,逐渐从完全的投机行为向投资行为转换。在2000年的时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年平均换手率为492.87%,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年平均换手率为509.10%,这说明我国股票市场换手率偏高,人们更多考虑的是短期收益目标。从长期来看,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最主要考虑的应该是市盈率。市盈率的高低决定了长期的投资收益的多少,因此在市盈率过高的情况下,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将会考虑将资金投入其他投资渠道,而不是进入股票市场。在200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市盈率为58.22,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市盈率为56.03,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年投资收益率还不足2%,比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还要低,而投资股票的风险却是远大于把钱存入银行的风险。正是由于人们逐渐认识到了这点,虽然我国调控部门一再降低利率,甚至是面对现在的实际负利率,居民储蓄不但不减反而快速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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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对市场经济和民族国家的影响早在我国古代就有之。早在西汉、东汉时期开辟的“丝绸之路”目前已经成为重要的商业贸易通道,而且被世界遗产委员会正式命名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丝绸之路又分为“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其中陆上丝绸之路是以长安(今西安)、洛阳为起点,途经甘肃、新疆,通往中亚、西亚,将东西方的文化、历史、经济、宗教等相互传播交流,开启中外交流的新纪元。海上丝绸之路是以南海为中心,分为东洋航线、南洋航线、西洋航线,贯通世界各条海上通道,形成于我国秦汉时期,唐宋时期达到鼎盛,是迄今为止最古老的海上航线。海上丝绸之路成为古代中国和外国文化、经济、科技等传播交流的重要商贸渠道,为人类文明历史进步发挥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陆上丝绸之路还是海上丝绸之路,这种重要的“友谊之路”为我国市场经济和民族国家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先,市场经济空前繁荣。丝绸之路将我国丝绸、瓷器、银器等通过这条要道输送至欧亚各地,同时将欧亚各地的珍贵商品输送至我国,这种商品的交流带动经济的互通,使得欧亚大陆的市场经济得到空前繁荣。古代中国通过这条交通要塞将西方市场经济引入到中国的市场经济,使我国古代的市场经济不断繁荣,产品从“单一化”走向“多样化”,同时将我国的市场经济产品向他国发展,达到商品交流互通有无,使得欧亚各国的贸易、金融、投资等市场得到空前发展。其次,文化传播技术的交流覆盖范围广,知识层面深。丝绸之路将古代我国的造纸术、印刷术传递至世界各国,为欧洲和中亚带来一场巨大的历史变革。各国利用丝绸之路这个强大的传播手段向我国古代宣扬他们的文化和生活,为科技知识的传播、文化技术的实践、宗教的传播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最后,丝绸之路带来的是民族国家的繁荣强盛。丝绸之路的发展使得各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各国在互送利益的同时也要互相受到牵制。各国的文化和生活传递至我国,我国的传统文化势必受到冲击,所以此时的民族主义应运而生,为维护民族国家不断进行斗争。使我民族国家的利益不被他国践踏,使我们的华夏文明不断冲出亚洲,走向世界。

和丝绸之路相似的还有源于唐宋时期的“茶马互市”,盛于明清的茶马古道,第一条是陕甘茶马古道,第二条是陕康藏茶马古道(古道),第三条是滇藏茶马古道。这条茶马古道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通往尼泊尔、不丹、印度等国,成为历史文化的载体。茶马古道是一个庞大的交通网,成千上万的马帮通过古道,经历艰难险阻,开辟了一条通往域外的商贸通道。促进茶叶、布匹、盐等商品在不同地域、不同民族间的发展,加强民族之间的联系,发展当地的市场经济,与此同时,途径地区的宗教、文化、艺术等得到空前的繁荣和发展。

“丝绸之路”、“茶马古道”这是我国古代重要交通要塞,而今天我们经济全球化除了这些重要的交通要塞承载各国文化之外,更重要的是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的发展是经济全球化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将全球市场经济、各民族国家通过网络连接在一起,把贸易、投资、金融、生产等活动全球化,从而使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通过全球化实现资源整合的全球化,加速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全球化导致发展的不平等,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经济全球化通过各国经济的往来反映国与国之间经济的联盟、共同的市场甚至是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关系,使各国之间的信任不断加深。但是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矛盾与冲突,经济的发展使得地区间人口流动的速度加快,伴随着跨境民族问题。再者如果地区间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完全独立开放,那么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危机也就相应而生。民族认同出现危机,直接影响民族国家的稳定发展。

基于经济全球化下市场经济和民族国家带来的这种机遇和挑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制度创新是民族家维护国家和市场经济的出路。科斯证明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制度安排与资源配置及经济表现是相关的,认为市场失败的关键在于制度安排,‘没有适当的制度,任何意义的市场经济都不可能'”。制度创新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使国家的经济政策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减少资源的浪费。

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建设中。如何能够在经济全球化建设中把握我国的贸易、经济的区域网络,就需要不断拓展新兴市场、引进先进技术、确保战略资源的足够供应。同时,需要处理好内、外两个市场,不仅要积极加强我国东西南北的发展,而且要不断吸引周边地区投资,激发我国与周边地区之间经济间的频繁往来。

建立国家间信任体系。民族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民族利益的建立,而民族利益的产生则离不开市场经济的一些列活动。因此,民族国家的市场经济活动使通过双边作用作为基本保障,从而激发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种要素的流动。构建国家间的信任体系,是处理好国家品牌和国际间品牌的基础。既要引进国际的新兴产品同时防止过分依赖国际产品,以免给民族国家的市场经济带来严重的损失。通过构建国家间的信息体系,扩大内需,开放更多的市场,提供更为广泛的融资渠道,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而不断提升我国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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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春学等.对自由市场的两种理解[M].社会科文献出版社,2013.

[3]马淮.民族经济体制与国家经济体制关系探析[M].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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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言,要想加快发展经济,应学会合理利用当地的优质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等。而在所有的人文资源中,民族音乐是最具地方特色的,拥有着十分突出的经济价值。因此,我们应把握机遇,积极开发民族音乐,从其文化价值中提炼出经济价值,不仅可以为当地人民带来更多的经济收入,还能充分确保我国本土民族音乐文化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获得理想的社会效益,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一、提炼民族音乐经济价值的重要性

一直以来,经济与文化两者之间都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一点在民族音乐的发展进程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早在很久之前,民族音乐与经济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一种相互促进的和谐关系,提炼民族音乐中的经济价值,不仅是对民族文化的弘扬与传承,也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样地,社会经济的稳定繁荣发展也有利于民族音乐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创新,构建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氛围。民族音乐文化得以在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地发展,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各个阶层的努力。其中,政府始终扮演着引导者的重要角色,采取各种积极措施深入挖掘、提炼民族音乐文化中的经济价值,尽快将其转化为当地人民所共同拥有的经济财富,并进一步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我们在提炼民族音乐经济价值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既要注重对传统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与继承,也要结合时展趋势积极探索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新路径。由此可见,对民族音乐的经济价值进行大力开发,不仅能够让当代人充分认识到民族音乐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也充分保障了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与发展。

我国绝大部分的青少年自年幼时起便开始接受民族音乐文化教育,这对培养青少年民族自尊心,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从成长角度来看,青少年在欣赏民族音乐时,能够不断地从中汲取有利于促进自身成长的有价值信息,并按照相关的价值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随着市场化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提炼民族音乐中经济价值,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文化软实力。因此,我们应平等看待各地区的民族音乐,采取积极措施为其继承与创新做出努力,并借此机会促进各个民族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从而有效提升民族音乐文化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二、提炼民族音乐经济价值的具体策略

1.树立市场化运作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新时期的音乐工作者们应加快转变传统的文化观念,学会以演出市场为依托,采取市场化的包装、宣传手段,吸引更多受众,既要坚持爱国主义精神,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魅力,也要关注其文化价值衍生的经济效益,增加演出收入,最终形成一条成熟的以民族音乐为主线的产业发展链。这就要求音乐工作者们认真研究市场发展趋势,深入了解受众们的心理需求,创作出更多优秀的音乐作品。例如,在许多流行音乐的演出中即便是内容不深刻、曲调简单,依然能够为企业带来巨额收入。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流行音乐工作者在操作市场时,事先准确把握了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和兴趣爱好,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创作。除此之外,商家在演出上也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财力,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用促销等多种市场化经营手段来提高演出票销售量,进而获取大量利润。民族音乐工作者也应紧跟时展潮流,树立全新的市场化营销理念,根据大众兴趣爱好对民族音乐作品进行适当包装,在宣传过程中要充分突出民族音乐的文化内涵与艺术氛围,积极探索促进民族音乐市场发展的有效路径。

2.建立完善的民族音乐市场机制。一直以来,我国在发展民族音乐时,仍沿袭传统的模式,即由国家承担相关费用,文化部门统一负责民族音乐的创作,经筛选后,将优秀作品以公益演出的方式进行展示。客观而言,这一体制的存在为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同时也令民族音乐在发展过程中产生较强的依赖性,内在动力不足,只关注市场投放,却不注重实际产出,很难在音乐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在如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民族音乐工作者必须树立正确的市场观念,不断拓宽投资渠道,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资金投入,并运用市场化营销手段去策划、组织民族音乐演出。此外,我们还应努力构建起不同国家、地区之间文化互动交流体系,扩大民族音乐的演出规模,让全世界更多人民共同见证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实力。

3.拓宽民族音乐的演出市场。在当前形式背景下,民族音乐工作者们应尝试依托现代化的制作机构,尽可能地拓宽民族音乐的演出市场,充分实现其经济价值。为此,文化部门应在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音乐制作法人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与义务;选拔业内专家、音乐达人以及权威人士等担任民族音乐的制作人,不断壮大演出队伍,同时以丰厚的报酬来适当激励团队的创作积极性,加快推陈出新的速度,拓宽民族音乐的演出领域,进而有效促进我国民族音乐市场的繁荣发展。

4.加强对民族音乐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从本质上来看,市场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竞争。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民族音乐的演出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政府部分拨款,文化部门则负责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组织,演出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很少会去考虑实际经济效益。而如今,?S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运用市场营销手段来对民族音乐进行包装、宣传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致。就以往的市场运行模式来看,工作效率十分低下,难以适应民族音乐在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因此,有关部门应重视民族音乐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活动。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艺术类院校和综合大学的艺术学院应当将民族音乐纳入新课程体系的规划当中,尽可能地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民族音乐表演和经济管理人才。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支持民族音乐人才的培养工作,共同构建出有利于促进民族音乐经济管理人才发展的良性环境,为我国民族音乐经济价值的提炼工作奠定牢固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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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我国对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案件交叉的处理存在法律的阙如,在司法实践中也缺乏统一的认识,因此人民法院面对行民交叉案件处理方式并不一致。目前,各地法院主要采取以下五类做法:一是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分别进行,结果容易导致审理期限过长或者判决结果互相矛盾;二是 “先行后民”,即在诉讼过程中,先中止民事诉讼,待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再恢复民事诉讼。这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处理方式;三是 “先民后行”,即先中止行政诉讼,待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再恢复行政诉讼;四是直接由民事审判庭审理,对其中涉及到的具体行政行为,则由行政机关自行解决,法院把行政裁决和行政确认文书等当作法定依据,直接作出民事判决。如果有关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与民事判决不一致的,再通过启动民事再审程序予以解决[6];五是通过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行政庭将行政、民事交叉案件一并审理。

(二)现行审理模式的窘境

现行司法实践中的审理模式虽然各有优点,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阙如和各种审理模式的并存,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以下种种问题:

1、判决相互矛盾,损害司法权威。2、审理期限过长,给当事人造成沉重的讼累。3、浪费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效率。4、出现管辖真空,当事人权利得不到救济。

二、现阶段行民交叉案件解决机制之运作:区别情况,分别适用

(一)四种类型及适用的处理模式

笔者认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我们现阶段的解决方案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采用何种模式解决行民交叉案件不应拘泥于某种固定模式,而应当区别情况,以解决实体争议需要为标准,灵活适用不同的方法。

1、“先行后民”模式。此种模式适用的情况是:当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时,需要以相关联的行政行为合法性确认为前提,行政诉讼的处理结果是民事诉讼处理结果的前提。此时,应当先中止民事诉讼,等行政诉讼结果出来后,确认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继续民事诉讼程序。需要注意的是,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官,要及时行使释明权,提醒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最终使民事诉讼真正解决,达到“案结事了”。这类情形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有:行政处罚同时提起民事赔偿的、行政许可、知识产权侵权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

2、“先民后行”模式。适用的情况是:当行政诉讼案件处理需要以相关联的民事纠纷处理结果为前提。即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民事行为的合法性提出了异议,而该民事行为的合法性又是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前提,此时法院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应中止行政诉讼,先进行民事诉讼。再根据民事诉讼结果进行行政诉讼[7]。这类情形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有:行政确认、行政登记等。

3、一并审理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此种模式适用具体行政行为类型很明确,就是行政裁决。

4、分别审理模式。适用分别审理模式的案件是那些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重合或者基于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或某一民事事实,即虽有关联,但一方诉讼的解决并不以另一方的解决为前提。严格的说,此类案件并不是行民交叉案件,分别审理不影响各自的结果。

(二)现阶段行民交叉案件解决机制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2、坚持及时准确的立案指导和行使法官释明权。3、坚持完善法院审判部门之间以及不同法院之间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

三、第二阶段行民交叉案件解决机制之突破:出台系列司法解释,指导建立合并审理制度

前述区别情况,分别适用,具有可操作性,在现阶段缺乏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其程序复杂,实践中可能出现矛盾或相互推诿现象。笔者认为,相应审判庭审理了前提性争议后对关联的附属争议合并审理,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一)建立合并审理制度

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待时机成熟之时能尽快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正式、全面确立行民交叉案件的合并审理模式(包括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权限范围内就诉讼主体、和受理、诉讼时效和提起阶段、调解、处分、反诉、审理、举证、管辖、审判组织、结案方式乃至裁判和执行等作出系统的规定[8]。此时,所有行民交叉案件都可以合并审理。合并审理制度的首要原则就是全面审查原则。人民法院要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民事争议做出双重法律评判;既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对民事争议处理的合理性。

(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学术界多有论及,理论成果颇丰,主流观点是赞同的,司法实践中也有法院进行大胆的探索。其概念有“行政赔偿”说[9]、“民事争议在先”说[10]、“行政争议在先”说[11] 、“行政裁决争议”说[12],笔者同意下面的观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附带受理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将两种争议一并予以解决的制度[13]。在以上定义中保留了“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这一表述,一是因为行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有可分割性;二是因为当事人的诉权是诉讼法所赋予的,司法解释不能突破这一界限。

(三)民事附带行政诉讼

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学界讨论较少,司法实践也并不多。其概念可理解为,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涉及民事裁判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通过司法途径一并作出审理的诉讼方式和制度。实际上,是否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审查关联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已有尝试,如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4条规定[14]。又如,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5月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所作的《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问题的批复》第3条、第4条、第5条规定。虽然这些规定针对的是内含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民事诉讼,实质上是一个诉讼,但在一定程度上“开创了在专利商标民事纠纷诉讼中一并审理行政案件的先河”[15]。也使民事附带行政诉讼有了实践基础。

四、第三阶段行民交叉案件解决机制之重构:修改相关法律,完善解决机制,彻底解决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确立的新的审理模式仅是对现有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简单相加和融合,不能突破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创造新的诉讼程序,只能在权限内,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需要进行微调。合并审理模式对解决行民交叉案件有很好的效果,但实体法和两大诉讼法不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人民法院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实体法和诉讼法的“尚方宝剑”,推动建立行民交叉案件解决机制的力度仍不够大。修改法律,程序更复杂、耗时更长,并非短期内能达到效果,也是完善解决机制的最后一步。

(一)确立穷尽行政救济原则

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即行政争议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不服才能寻求司法救济,尽量将行政争议解决在行政机关内部,能减少行政民事争议交叉案件的数量,也简化了其复杂程度。与司法程序相比,行政程序更快捷,程序性要求并不象司法程序那么严格,将交叉案件的行政争议解决于司法程序之外是符合当今当事人普遍追求迅速快捷地解决争议的要求。

(二)修改相关实体法完善制度设计

相关实体法制度设计不完善是造成行民交叉案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当予以完善。例如物权法中,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公法属性是一种确认登记。行政机关只负形式性审查义务,这与不动产登记在私法上具有公信效力有着严重的理论脱节。所以,有必要以公示、公信力为价值目标,以实质审查为核心内容,重新设计不动产物权登记规则,特别在物权程序设计上,不但要体现自身的价值,给不动产物权变动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以充分参与的机会,更要力求使登记权利与实际权利达到高度的统一[16]。

(三)修改相关程序法,建立“三审合一” 的立体审判格局

对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如知识产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环境保护,实行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的 “立体”审判格局。将不同程序之下的诉讼置于同一审判庭审理,对统一违法认定标准和执法尺度,避免判决冲突,有效节约诉讼资源,保障诉讼经济与效率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对于反垄断案件这种新类型案件,各地已经有法院探索新的审判模式,即建立一个专项合议庭专门受理反垄断案件。又如昆明中级法院,为了充分发挥司法对环保的功能,于2008年12月11日正式成立环保审判庭。环保审判庭实行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以及执行工作“四合一”的审执模式。至2009年5月,该庭已经受理了4件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以及6件民事案件[17]。

(四)吸收借鉴当事人制度,建立全新的诉讼程序

理想的解决交叉案件机制应当是,当事人只需提起一个诉讼,或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立案庭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有相关联的民事或行政争议,可以按具体情况直接分给行政庭或民庭,依照全新的诉讼程序全面审理所涉及的行政民事争议,而无需当事人再另行提起附带的诉讼,无需再由法院启动程序合并审理。

笔者认为日本当事人制度兼具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特点,吸收了双方的优点,又符合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应当引进和吸收,为我所用。通过制定法律,规定全新的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规则、受理、诉讼时效、审判组织、审理期限、上诉程序、裁判文书、文书字号等一系列的制度,甚至赋予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以完全的司法变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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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送达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在审理婚姻纠纷案件时,可以审查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和颁发结婚证书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直至对违法登记、发证的行政行为作出否定性的评价。”

[15]杨荣祥主编.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740.

[16]郭敬波.不动产物权行政、民事交叉案件正当程序设计[J].法律适用,2009,(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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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国民经济计划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研究对象及内容是存在着二重性的,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其自然属性即通过计划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其社会属性即通过计划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经济计划学主要研究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变动的规律性,只要是社会化大生产.就要按比例的发展,就要研究使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纯技术性的针划方法。从这个意义上它所涉及的是自然属性方面,各个社会并无什么区别。这也就是不同社会国民经济计划学所具有的共性。正如马克思所说指出的“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濡要t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二定数t的社会总劳动是,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①但人类社会的社会化大生产除了具有自然属性方面以外,还具有社会属性方面.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他们(指人们一编者注)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②社会主义国民经济计划学必须通过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利用反映这种经济关系的各种经济手段来实现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调节社会主义生产,发展国民经济,达到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目的.这便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计划学的特性,亦即它的社会属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国民经济计划学的社会属性是不同的。

在国民经济计划科学体系建设上,要正确处理其内容的共性和特性的关系,既不能象过去那样片面的否定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着国民经济计划和国民经济计划学,在教学和研究过程中,单纯地强调它的社会属性产甚少研究自然属性方面,影响这门学科的发展,一也不能片面地否定国民经济计划学所具有的特性,一味地强调其共性,把两种不同社会属性的计划学混为一谈。针对我国过去强调计划学社会属性较多的情况,现应在坚持必要的社会属性的前题下,来深人研究其自然属性方面,要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计划的经验和教训.研究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来发挥计划调节的应有作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民经济计划学。现许多同志提出要建立“一般计划学”,其意义在于推动我们去大力研究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东西方制定计划的共性内容,强调研究计划的自然属性.但也应该看到,不考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环境因素(如社会制度)、具体国情.建立只反映自然属性的“一般计划学”设想在现实经济实践中是很难行通的。

二、社会主义国民经济计划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建国以来,我国国民经济首先是通过“一化三改”将国民经济转移到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荃础的轨道上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计划学。无庸讳言,从那时起到为止这一段长时期中,我国搞的实质上是产品经济,国民经济实际上按产品经济模式运行的,国民经济计划学实际上也是产品经济计划学。党的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地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党的十四大更进一步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实现了理论上的重大突破。随粉产品经济的坚冰被打破,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作为指导国民经济发展和运行的国民经济计划学虽然在某些方面作了一些改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就其科学体系、框架结构和内容上来看,却没有根本上从产品经济的束缚下解脱出来,血肉相联地注人到商品经济的肌体中去。

事实证明,现在的国民经济计划学仍然相当严重的滞后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实际,更不要说,理论走在实践的前面,有力地指导实践的发展了。

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一种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中,一般经济活动都是以市场为中心而展开的,市场机制是配置社会资源的基本方式。在这种体制下计划还有无存在的必要?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当代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钧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政府调控包括计划调节为辅的经济调节机制。法国经济学家马赛和帕斯卡隆,他们从法国实施计吃叼仁的实践中提出了二元调节的理论,认为计划与市场是有相互补充的关系,市场通过价格波动传递信息,对经济进行短期调节,计划则启发一种长期决定.提供未来环境中由珍贵信息组成的预测,象航标一样指导国家行动.计划是市场的调节者,是总市场化的研究者.是不确定因素的削减器,是反盲目生产的手段。因此,一个合理的权力体系应该结合计划与市场进行二元调节。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中,计划的基础是市场.从上可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不要国民经济计划学,而是不要产品型国民经济计划学.要的是市场型国民经济计划学,把国民经济计划学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它在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中巨大作用。

要把计划学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我们必须首先要在进一步彻底破除产品经济观念和确立商品经济观念的基础上,破除产品型计划观念,确立市场型计划观念。为此,我们就必须进一步搞清产品型计划与市场型计划的不同特点:

(一)从计划的范围和着重点上看,产品型计划襄括一切,是有全面的搜盖性,即包括社会再生产的所有环节,国民经济所有部门,经济、社会和科技所有方面,但其着重点实际上是重生产、投资计划,轻社会、科技计划,重生产环节的发展,轻流通、消费环节的发展.市场型计划从宏观调控的意义上讲仍具有全面的硬盖性,需制定经济政策、经济杠杆等手段进行宏观控制,但它的着重点,是把市场能够正常调节的部分还给市场调节.而把市场不能正常调节的部分作为自己调节的重点,如去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把市场无力提供具有“同时共享性”的公共产品以及污染等外部效应问题纳人计划管理的范畴,把建立、维护和管理平等自由竞争的市场,反垄断以及弥补市场调节果,克服市场调节盲目性等列人计划工作的重点。

(二)从计划所使用的调节手段来看,产品型计划,项目无论大小,产品无论巨细均纳人指令性计划,具有强制性,经济的运转和计划的实现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市场型计划的手段一般有国家订货或提供信息的指导性计划,产业政策、外贸政策等政策性计划;财政和金融手段,法津手段以及少量适当的行政手段,其计划不具有行政约束力;

(三)从计划的分配环节上看,产品型计划用物资分配和划拨清算的办法取代了市场交换,生产资料尤其如此,实际上实行的是否定市场无流通的产品分配制度.而市场型计划的确定则以市场为基础,列人计划的产品都要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流通,而不是采取直接分配的形式;

(四)产品型计划是直接的计划,上下一般粗,企业没有自,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而市场型计划则尊重企业作为商品生产和经营者实休的地位,给予企业微观计划的制定权;

(五)在许划所使用的方法上,产品型计划制定计划的方法,主要是传统的静态的编制计划特别是年度计划的方法,经济的发展难以根据经济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而市场型计划制定计划的方法,主要以编制年度计划为主的方法转变为主要编制中长期计划的方法,由静态的计划方法转变为动态的计划方法.主要研究编制计划的方法转向主要研究规划和调控的方法,并加强市场调研的方法;

(六)在计划应履行的职能上,由产品型计划的指导、组织执行和监督的职能转变为市场型计划的宏观决策与调控、社会经济服务与协调和微观建立与塑造的职能.

从上可见,产品型计划和市场型计划是有很大区别的。应该承认由产品型计划转变为市场型计划,意味着计划体制的根本性变化,它必须通过计划体制的改革来加以实现,这也是计划工作的一场深刻的革命,因而是艰巨复杂的,不是轻而易举的。同样应看到的是,自以来,我国由产品型计划向市场型计划改革的轨道上已经前进了若干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冷静地说这个转化仍处于初期阶段。国民经济计划学应对这个转化的全过程及其发展阶段作出理论概括并揭示其规律性的东西,以反映和指导这个转化,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就必须根据市场型计划的特点来改造计划学的内容。

三、国民经济计划学中的定性和定t的关系

国民经济计划学要解决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就应该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定最分析.可以说,没有必要的数t分析就不能完成这门学科的任务.没有定性分析的定盆分析只是数学游戏,没有任何意义;没有定量分析的定性分析,定性分析也是说不清楚的,我们可通过定全分析来完善定性分析。但是回顾这门学科过去的状况,则存在着重定性分析轻定t分析的倾向。在定t分析上,由于较多地采用静态传统计划方法,使定t分析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主观随意性、模糊性、不规范性,并显得支离破碎不成体系即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在近几年强调采用的现代计划方法,对加强定量分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方法和实践两张皮的结合上没有很好的解决,影响了定t分析的具体效用;在内容章阐述中所引人的数据上.也往往陈旧过时,数据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新,在向市场经济转轨中.有些只适用过去产品经济的计划方法现仍保留在计划学内容中,这就更造成了定全分析与经济发展实践的脱节,在阐述某些理论原则时,不是把作为国民经济计划学经济理论基础的政治经济学已经阐明了原理作为前提和出发点,运用它来指导本学科独立内容的建设,而是相当程度上存在着重复经济理论原理的现象,而且与部门经济学的内容也有相互重复现象。我们认为上述问题必须在体系结构和内容安排上进一步加以改进。

在定性分析上,要尽快使之转移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要在政治经济学和部门经济学已阐明原理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计划理论。要加强定量分析,除了前面市场型计划第五个特点所阐明的计划方法的几个转变而外,要变传统的静态的综合平衡分析为总量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性平衡是全面的价值平衡,过去的财政、信贷、物资、外汇和劳动力等专项核算,已不能完整地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的总体平衡;要变比例的量的分析为结构分析。市场经济要求我们不能停留在比例关系的静态的研究上,而应从动态的结构变动中研究产业变动的量的规律性;要加强现代化方法的运用如消费的分析和预测、资本产出比、部门间投人产出分析、线性规划、经济计量模型和模拟模型的研究和运用,要把现代方法和传统方法融合起来以计划工作的过程即计划调查、计划设计、计划预测、计划决策、计划调控和计划评价为脉络,研究汁划方法.研究计划方法在计划工作各了阶段上的具体运用,使计划方法的运用系统化、规范化;还要在内容的阐述由及时引入必要的数据,结合必要的实证案似分析。

四、正确处理自我完普与借鉴吸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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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规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经济机制,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与控制,是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除此之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规划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调整经济结构和调节社会分配,还需要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保持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项微观规制的基础工作。

一、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其中,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总量调控,政府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的调整则属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即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宏观总量调控又称价值调控或信贷调控,是对社会总供给价值层面的调控,是通过控制货币总量而实现的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其对宏观总量的调节是要达到对宏观供给总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间接约束社会总需求。宏观总量调控的具体控制力表现在对货币发行总量、信贷供给总量、证券市场规模等方面价值总量的控制上及对银行储蓄和贷款的利率、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的直接变动。宏观总量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拥有宏观总量调控的职责,却并不需要天天运作这种对宏观经济干预的职能。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偏离正常状态和秩序时,即社会总供求出现明显失衡时,才需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必要的价值调控。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的。根据新古典理论,包括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责只在于维持市场秩序,让市场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升跌来调节投资、消费、信贷等等,政府不应为减少周期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目的而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尽管至今在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中,还有不少人传承新古典理论,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宏观调控,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声音早已销声匿迹。

需要明确的是,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而宏观总量调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中,总量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面来说,总量调控只能解决总量问题,即解决经济的过热或过冷问题,解决投资总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问题,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偏离基本运行轨道的问题,等等,不能用于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因此,不能将经济结构调整混同于宏观总量调控,不能期望通过总量调控改变国民经济结构,总量调控肯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区别于宏观总量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用总量调控替代且不同于总量调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劳务生产。两大部类的平衡包括国民经济运行中所有产业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平衡。这种结构平衡不仅是在价值层面上探讨总量平衡关系,而是对实际生产能力的结构的适当要求,并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范围内要实现结构平衡。这其中,所有的供求结构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要求。正是从满足生活消费的需求出发,才产生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构平衡要求。这就是说,为实现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产品供求结构都只是一种逻辑对应关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费品生产适当的基础上一层接一层展开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对称要求。由于生产生活消费品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是社会最基础的供求结构平衡,所以,在调整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构平衡的影响最为基础和最有连锁反应效力。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应从满足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出发,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调控有别,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观规制的基本特征

对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属于微观规制。微观规制包含调整结构,却不只是表现在结构调整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但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多层面上发挥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微观规制不同于宏观总量调控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性

宏观总量调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进行结构调整的微观规制具有长期性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政府的微观规制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哪个层面,都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长抓不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指出:“节能减排,以及把住土地闸门等,本属于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我们常说把住两个闸门:一个是信贷闸门,一个是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属政府的宏观调控问题,而土地闸门属政府的微观规制问题。但由于政府的微观规制是‘政府’的职能,很多人就将其视为‘宏观’问题而归入宏观调控职能中。这样一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的贯彻执行。因为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和变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时松时紧。但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属于微观规制方面的长期任务,却不能时松时紧,而必须‘长’抓不懈。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紧了节能减排和土地利用等审批工作,因此经常有人问,什么时候宏观调控可以转松。其意思是,什么时候节能减排的审批门槛和土地闸门可以放松。所以,要把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政府的微观规制从宏观调控中剥离出来,以利于‘长’抓不懈,下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针对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影响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针对性;而微观规制在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的作用都具有约束被规制者的针对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铺天盖地,而是针对具体的局部解决具体的规制问题。如,结构调整要解决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就要有针对性地对钢铁产业进行有效规制,做出具体的减少产能的安排并落到实处,直至达到调整目的。

(三)绩效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具有时效性,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宏观总量调控必须极为迅速地随之变化,而在此之前的调控即失去时效,不再有延续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微观规制是长期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内容,因此,微观规制具有政府实际工作成果的绩效性,是长期的工作积累,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时效性有所不同。如,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微观规制,是长年不断的工作内容,而控制好土地资源,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绩效。

(四)法制性

宏观总量调控是对国民经济运行做出的价值调控,虽然是依法实施的经济调控,但这种调控并不体现具体的法律规制,而更多的是经济政策层面上的直接反映。因此,准确地讲,宏观总量调控表现出很强的政策性,是国家主要宏观经济政策走势的集中体现。但对微观规制来说,不论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办事,不可能脱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微观经济实体进行规制,因此,就这一点而言,与宏观总量调控具有的政策性表现不同,微观规制具有鲜明的法制性,表现为任何规制都要严格地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于是,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为具体承办的政府部门就要依法接受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严格制止未经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五)基础性

宏观总量调控治标不治本,因此,具有时效性和热点性,而不能在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中直接触及和解决运行基础的建设问题。凡进行宏观总量调控,都必定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成为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热点问题。但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治标不治本不同,政府承担的各方面的微观规制任务,都是既治标也治本,而且重在治本。所以,严格的说,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实施微观规制是为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各方面的基础问题,具有基础性特征。如,政府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就是一种基础性的规制电力行业经营与发展的宏观管理手段,可以通过这一手段的运用达到有效约束电力行业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进步、网点分布等直接的规制目的。

三、微观规制的多层面表现

政府微观规制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多层面进行调整。其职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赋予,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落实。

(一)调整经济结构

保持经济结构平衡是保持国民经济运行良好态势的基本面。微观规制的长期任务之一就是保持经济结构平衡,因此,政府微观规制的工作重点就是要不断地根据经济运行的情况变化调整经济结构,基本实现国民经济运行中经济结构的动态平衡。通过具体的协调工作,运用适当的产业政策,政府调整经济结构微观规制的成效表现为:一方面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保持市场供求结构的基本平衡。

(二)配置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除土地资源外,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还有:石油、煤炭、矿山、河流、风力、海洋、森林、野生动物,等等。耕地是最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是全国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宪法的规定,农村耕地是农民集体的生产资料,归农民集体支配。但各级政府对农村耕地的保护是义不容辞的,必须落实到实处。无论何时何地,保护耕地都是政府微观规制的重要任务,是政府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城市土地及其他非农民集体所属土地由各级政府负责支配。政府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是重要的微观规制权力,是政府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干预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要政府把好土地使用关,就是做好宏观经济管理中最基础的微观规制工作,就可基本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在实体经济领域不发生大问题。至于其他自然资源的宏观配置,也是均由政府的各专职部门负责。肩负重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认真履行微观规制职责,按国家规划妥善配置各类自然资源,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

(三)创办政府企业

政府企业亦称公营企业、公共企业、公企业,是政府财政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欧洲共同体在1980年的法规指南中明确地对各个国家都存在的公营企业,即政府企业,界定为:政府当局可以凭借它对企业的所有权、控股权或管理条例,对其施加直接或间接支配性影响的企业,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创办政府企业可直接调整国民经济结构,稳定和维护市场秩序,满足居民对某些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所以,政府企业属于规制经济范畴,是政府实施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在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都存在由政府企业构成的规制经济,只是各国之间的规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有些差别。目前,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是,中央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减少,而地方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增多。只要直接为民众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设立企业以满足社会需求。有关国家安全的生产部门,自然垄断行业及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产业,应是政府设立企业的主要领域。

(四)实施行政管理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服务还表现在需要实施多方面的必要的行政管理。

1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体现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实体进入市场经营的基础服务,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必须办理的手续。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是微观规制,也是对企业资格的确认。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政府要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各方面服务做到周全而细致。

2就业资质管理。在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必定要突出表现政府的微观规制作用。这就是政府要对劳动力进行社会保障性质的就业培训,还要对各种就业的资质给予确认。政府的这方面工作亦属于微观规制的内容。这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对劳动力市场给予的规制,是政府引导劳动力市场走向规范的重要举措。

3行政许可证管理。建立行政许可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微观规制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的行政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内容。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各专门机构实施的各类行政许可证管理对规范市场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4反垄断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建立的政府反垄断组织机构,负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反垄断管理。政府的此项工作属于微观规制,是市场走向成熟时产生的微观经济对政府行政管理的特定需求。

5文化市场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是一种特殊的市场管理。因此,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微观规制。在这一领域,政府的管理工作含有十分复杂的规制内容。做好文化市场的规制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6价格管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要市场化,但还要保留一小部分政府管制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政府对这方面管制价格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工作。

(五)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必须体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工作中。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作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环境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发展事务,认真履行环境国际公约。

(六)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极其重要的政府微观规制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各级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微观规制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做到: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

四、微观规制的放松与改善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是重要的基础,也是政府工作职责的表现。根据国民经济运行不断变化的情况,政府的微观规制运作也要适应变化的情况及时做出放松规制或改善规制的相应安排。

(一)微观规制的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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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其中,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总量调控,政府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的调整则属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即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宏观总量调控又称价值调控或信贷调控,是对社会总供给价值层面的调控,是通过控制货币总量而实现的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其对宏观总量的调节是要达到对宏观供给总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间接约束社会总需求。宏观总量调控的具体控制力表现在对货币发行总量、信贷供给总量、证券市场规模等方面价值总量的控制上及对银行储蓄和贷款的利率、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的直接变动。宏观总量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拥有宏观总量调控的职责,却并不需要天天运作这种对宏观经济干预的职能。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偏离正常状态和秩序时,即社会总供求出现明显失衡时,才需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必要的价值调控。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的。根据新古典理论,包括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责只在于维持市场秩序,让市场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升跌来调节投资、消费、信贷等等,政府不应为减少周期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目的而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尽管至今在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中,还有不少人传承新古典理论,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宏观调控,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声音早已销声匿迹。

需要明确的是,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而宏观总量调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中,总量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面来说,总量调控只能解决总量问题,即解决经济的过热或过冷问题,解决投资总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问题,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偏离基本运行轨道的问题,等等,不能用于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因此,不能将经济结构调整混同于宏观总量调控,不能期望通过总量调控改变国民经济结构,总量调控肯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区别于宏观总量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用总量调控替代且不同于总量调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劳务生产。两大部类的平衡包括国民经济运行中所有产业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平衡。这种结构平衡不仅是在价值层面上探讨总量平衡关系,而是对实际生产能力的结构的适当要求,并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范围内要实现结构平衡。这其中,所有的供求结构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要求。正是从满足生活消费的需求出发,才产生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构平衡要求。这就是说,为实现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产品供求结构都只是一种逻辑对应关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费品生产适当的基础上一层接一层展开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对称要求。由于生产生活消费品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是社会最基础的供求结构平衡,所以,在调整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构平衡的影响最为基础和最有连锁反应效力。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应从满足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出发,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调控有别,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观规制的基本特征

对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属于微观规制。微观规制包含调整结构,却不只是表现在结构调整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但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多层面上发挥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微观规制不同于宏观总量调控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性

宏观总量调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进行结构调整的微观规制具有长期性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政府的微观规制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哪个层面,都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长抓不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指出:“节能减排,以及把住土地闸门等,本属于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我们常说把住两个闸门:一个是信贷闸门,一个是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属政府的宏观调控问题,而土地闸门属政府的微观规制问题。但由于政府的微观规制是‘政府’的职能,很多人就将其视为‘宏观’问题而归入宏观调控职能中。这样一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的贯彻执行。因为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和变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时松时紧。但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属于微观规制方面的长期任务,却不能时松时紧,而必须‘长’抓不懈。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紧了节能减排和土地利用等审批工作,因此经常有人问,什么时候宏观调控可以转松。其意思是,什么时候节能减排的审批门槛和土地闸门可以放松。所以,要把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政府的微观规制从宏观调控中剥离出来,以利于‘长’抓不懈,下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针对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影响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针对性;而微观规制在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的作用都具有约束被规制者的针对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铺天盖地,而是针对具体的局部解决具体的规制问题。如,结构调整要解决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就要有针对性地对钢铁产业进行有效规制,做出具体的减少产能的安排并落到实处,直至达到调整目的。

(三)绩效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具有时效性,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宏观总量调控必须极为迅速地随之变化,而在此之前的调控即失去时效,不再有延续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微观规制是长期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内容,因此,微观规制具有政府实际工作成果的绩效性,是长期的工作积累,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时效性有所不同。如,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微观规制,是长年不断的工作内容,而控制好土地资源,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绩效。

(四)法制性

宏观总量调控是对国民经济运行做出的价值调控,虽然是依法实施的经济调控,但这种调控并不体现具体的法律规制,而更多的是经济政策层面上的直接反映。因此,准确地讲,宏观总量调控表现出很强的政策性,是国家主要宏观经济政策走势的集中体现。但对微观规制来说,不论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办事,不可能脱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微观经济实体进行规制,因此,就这一点而言,与宏观总量调控具有的政策性表现不同,微观规制具有鲜明的法制性,表现为任何规制都要严格地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于是,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为具体承办的政府部门就要依法接受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严格制止未经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五)基础性

宏观总量调控治标不治本,因此,具有时效性和热点性,而不能在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中直接触及和解决运行基础的建设问题。凡进行宏观总量调控,都必定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成为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热点问题。但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治标不治本不同,政府承担的各方面的微观规制任务,都是既治标也治本,而且重在治本。所以,严格的说,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实施微观规制是为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各方面的基础问题,具有基础性特征。如,政府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就是一种基础性的规制电力行业经营与发展的宏观管理手段,可以通过这一手段的运用达到有效约束电力行业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进步、网点分布等直接的规制目的。

三、微观规制的多层面表现

政府微观规制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多层面进行调整。其职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赋予,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落实。

(一)调整经济结构

保持经济结构平衡是保持国民经济运行良好态势的基本面。微观规制的长期任务之一就是保持经济结构平衡,因此,政府微观规制的工作重点就是要不断地根据经济运行的情况变化调整经济结构,基本实现国民经济运行中经济结构的动态平衡。通过具体的协调工作,运用适当的产业政策,政府调整经济结构微观规制的成效表现为:一方面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保持市场供求结构的基本平衡。

(二)配置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除土地资源外,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还有:石油、煤炭、矿山、河流、风力、海洋、森林、野生动物,等等。耕地是最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是全国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宪法的规定,农村耕地是农民集体的生产资料,归农民集体支配。但各级政府对农村耕地的保护是义不容辞的,必须落实到实处。无论何时何地,保护耕地都是政府微观规制的重要任务,是政府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城市土地及其他非农民集体所属土地由各级政府负责支配。政府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是重要的微观规制权力,是政府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干预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要政府把好土地使用关,就是做好宏观经济管理中最基础的微观规制工作,就可基本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在实体经济领域不发生大问题。至于其他自然资源的宏观配置,也是均由政府的各专职部门负责。肩负重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认真履行微观规制职责,按国家规划妥善配置各类自然资源,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

(三)创办政府企业

政府企业亦称公营企业、公共企业、公企业,是政府财政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欧洲共同体在1980年的法规指南中明确地对各个国家都存在的公营企业,即政府企业,界定为:政府当局可以凭借它对企业的所有权、控股权或管理条例,对其施加直接或间接支配性影响的企业,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创办政府企业可直接调整国民经济结构,稳定和维护市场秩序,满足居民对某些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所以,政府企业属于规制经济范畴,是政府实施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在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都存在由政府企业构成的规制经济,只是各国之间的规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有些差别。目前,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是,中央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减少,而地方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增多。只要直接为民众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设立企业以满足社会需求。有关国家安全的生产部门,自然垄断行业及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产业,应是政府设立企业的主要领域。

(四)实施行政管理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服务还表现在需要实施多方面的必要的行政管理。

1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体现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实体进入市场经营的基础服务,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必须办理的手续。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是微观规制,也是对企业资格的确认。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政府要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各方面服务做到周全而细致。

2就业资质管理。在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必定要突出表现政府的微观规制作用。这就是政府要对劳动力进行社会保障性质的就业培训,还要对各种就业的资质给予确认。政府的这方面工作亦属于微观规制的内容。这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对劳动力市场给予的规制,是政府引导劳动力市场走向规范的重要举措。

3行政许可证管理。建立行政许可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微观规制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的行政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内容。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各专门机构实施的各类行政许可证管理对规范市场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4反垄断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建立的政府反垄断组织机构,负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反垄断管理。政府的此项工作属于微观规制,是市场走向成熟时产生的微观经济对政府行政管理的特定需求。

5文化市场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是一种特殊的市场管理。因此,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微观规制。在这一领域,政府的管理工作含有十分复杂的规制内容。做好文化市场的规制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6价格管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要市场化,但还要保留一小部分政府管制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政府对这方面管制价格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工作。

(五)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必须体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工作中。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作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环境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发展事务,认真履行环境国际公约。

(六)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极其重要的政府微观规制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各级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微观规制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做到: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

四、微观规制的放松与改善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是重要的基础,也是政府工作职责的表现。根据国民经济运行不断变化的情况,政府的微观规制运作也要适应变化的情况及时做出放松规制或改善规制的相应安排。

(一)微观规制的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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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以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以自由竞争为手段的经济体制。德国历届政府和学术界的一致看法是,市场经济是和计划经济相对立的一种经济体制,根据西方社会多年的经验,因为市场经济能够保障个人自由并发挥个人积极性创造性,故只有它才能提供国民经济发展的自觉的和永久的动力,而计划经济则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德国实行的是全面的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体制。其实战后德国也有实施计划经济的机会,1949年联邦德国成立时参与竞选的社会就是把计划经济作为他们的竞选纲领的。但是随着社民党人这次竞选失败,计划经济的主张在德国似乎永远失去了支持者,而社会市场经济成为宪法规定的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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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其中,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总量调控,政府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的调整则属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即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宏观总量调控又称价值调控或信贷调控,是对社会总供给价值层面的调控,是通过控制货币总量而实现的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其对宏观总量的调节是要达到对宏观供给总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间接约束社会总需求。宏观总量调控的具体控制力表现在对货币发行总量、信贷供给总量、证券市场规模等方面价值总量的控制上及对银行储蓄和贷款的利率、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的直接变动。宏观总量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拥有宏观总量调控的职责,却并不需要天天运作这种对宏观经济干预的职能。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偏离正常状态和秩序时,即社会总供求出现明显失衡时,才需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必要的价值调控。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的。根据新古典理论,包括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责只在于维持市场秩序,让市场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升跌来调节投资、消费、信贷等等,政府不应为减少周期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目的而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尽管至今在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中,还有不少人传承新古典理论,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宏观调控,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声音早已销声匿迹。

需要明确的是,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而宏观总量调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中,总量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面来说,总量调控只能解决总量问题,即解决经济的过热或过冷问题,解决投资总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问题,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偏离基本运行轨道的问题,等等,不能用于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因此,不能将经济结构调整混同于宏观总量调控,不能期望通过总量调控改变国民经济结构,总量调控肯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区别于宏观总量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用总量调控替代且不同于总量调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劳务生产。两大部类的平衡包括国民经济运行中所有产业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平衡。这种结构平衡不仅是在价值层面上探讨总量平衡关系,而是对实际生产能力的结构的适当要求,并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范围内要实现结构平衡。这其中,所有的供求结构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要求。正是从满足生活消费的需求出发,才产生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构平衡要求。这就是说,为实现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产品供求结构都只是一种逻辑对应关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费品生产适当的基础上一层接一层展开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对称要求。由于生产生活消费品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是社会最基础的供求结构平衡,所以,在调整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构平衡的影响最为基础和最有连锁反应效力。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应从满足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出发,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调控有别,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观规制的基本特征

对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属于微观规制。微观规制包含调整结构,却不只是表现在结构调整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但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多层面上发挥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微观规制不同于宏观总量调控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性

宏观总量调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进行结构调整的微观规制具有长期性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政府的微观规制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哪个层面,都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长抓不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指出:“节能减排,以及把住土地闸门等,本属于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我们常说把住两个闸门:一个是信贷闸门,一个是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属政府的宏观调控问题,而土地闸门属政府的微观规制问题。但由于政府的微观规制是‘政府’的职能,很多人就将其视为‘宏观’问题而归入宏观调控职能中。这样一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的贯彻执行。因为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和变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时松时紧。但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属于微观规制方面的长期任务,却不能时松时紧,而必须‘长’抓不懈。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紧了节能减排和土地利用等审批工作,因此经常有人问,什么时候宏观调控可以转松。其意思是,什么时候节能减排的审批门槛和土地闸门可以放松。所以,要把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政府的微观规制从宏观调控中剥离出来,以利于‘长’抓不懈,下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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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研究对象来对现代西方经济学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可以划分为研究经济资源最佳配置的微观经济学以及研究经济资源最佳使用的宏观经济学,两个重要分支型学科,宏观经济学一般情况下是会将整体国民经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核心内容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因为宏观经济学的研究角度是整体经济运行,因此其所研究的领域当中包含的是,长期经济稳定以及持续增长问题,短期经济波动问题、就业问题以及通货膨胀问题等,比方说贸易问题、国际收支问题以及汇率问题,因为宏观经济学研究的都是有关于国民生产总值、总投资以及银行信贷总额等国民经济领域当中发生比较大变动的法则,宏观经济理论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解决的问题是,怎样才可以让各项经济资源得到有效的应用,具体措施是政府在对行政、经济以及法律措施加以一定程度应用的基础上,通过使用财政、货币以及产业等宏观经济政策,来让整体国民经济运行得到优化调整。

2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学科研究的对象

经济学的产生,是为了让人类自身需求无限性和资源稀缺性之间的矛盾得到缓解,其所面对的两个问题较为严重:第一,人类的需求及欲望具有无限性。第二,资源具有一定稀缺性。不断发生变化的欲望和需求重要程度不同,相对来说稀缺性比较强的资源也有被选择的特征,经济学研究的并不是资源稀缺性问题的形成原因,而是在资源稀缺性问题的影响下,出现的资源选择及配置问题,极为有效的资源应当得到正确的应用以及有效的配置,以便于可以让人类社会需求得到满足,所以经济学应当站在资源稀缺性的角度上,研究怎样才可以让稀缺性比较强的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应用,在此情况下就将经济学划分为资源配置以及资源应用两个独立的分支学科,分别是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将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当成是前提条件,致力于研究现有的资源为何难以得到充分的应用,并逐步在实际工作的过程当中,找寻出来可以让资源得到充分应用的方法,在此情况下应当让三个问题得到解决:第一,充分就业这个问题,因此资源是否可以得到充分的应用,产量是否可以达到最大数值,怎样才可以让资源闲置以及浪费问题得到解决,在此基础上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会劳动力是否充分。第二,通货领域中的问题,换一种说法就是货币的实际购买能力,无论是通货膨胀还是通货紧缩问题,货币实际购买能力发生的变动,会对资源的配置以及应用造成一定影响。第三,经济增长问题。和经济增长因素之间关系较为密切的因素是经济资源投入量以及生产率,也就是让经济资源得到动态合理的配置以及应用,以便于可以对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及合理性做出保证,逐步在国民经济领域当中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个目标,在此情况下,宏观经济学自然应当将国民经济当成是研究对象,针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将决定国民收入的问题作为中心问题进行研究,也应当在整个经济运行流程当中涉及的各个经济变量进行研究分析,具体一些来说,就是针对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以及投资总量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也应当针对经济资源应用问题衍生出来的社会经济问题形成原因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就可以提出可行性比较强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国民经济稳定性及安全性做出一定保证,这是宏观经济学的研究目标以及任务。

3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应用

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逐渐进入到中国社会,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在这期间,经过了否定批判、部分吸收以及借鉴应用等适应阶段,之所以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应用十分曲折。第一,以前,中国经济将政治经济学作为指导思想以及理论基础,现代西方经济学作为一个“后进者”,如果想要在整个经济学领域当中得到认识与接受,需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第二,以前,中国施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西方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差异性比较强,中国进入到改革开放的崭新社会经济发展时期之后,虽然逐渐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转变,但是经济转型需要一定适应时间。第三,从本质的角度上对西方经济学进行分析,西方经济学其实具有双重性质,既具备宣传资产阶级意识的形态性,又具有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客观总结性。针对宏观经济学宣传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这一特征,应当秉承的是否定态度;另外,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领域当中有一定共同点,西方经济学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做出的总结,可以将经济社会客观存在这一个现实呈现在人们眼前,逐渐演变为应当吸收和借鉴的内容。当然在对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进行借鉴的时候,不应当完全照搬,应学习并消化有效性比较强的部分,争取可以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怎样才可以让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知识得到适当的应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从市场经济运行性质的角度上分析问题,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的宏观经济调控理论,其实都是针对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客观规律进行科学合理的总结,通过施行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措施,来对国民经济总量的均衡性做出保证,与此同时让经济结构逐渐得到优化调整,除去上文中所说的这些作用之外,也可以对国民经济发展稳定性及安全性做出一定保证,逐步推动经济社会得到全面的发展,从而也就可以在我国和国际接轨的过程中,起到一定促进性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新云.宏观经济预测理论及其在中国宏观经济中的应用[D].山东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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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现状

(一)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研究不足,难以提供有效的基础支撑。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方面,不论从范式到假设、模型等几乎全部沿袭了西方经济学理论,局限于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拿来主义”盛行。借鉴过多,创新性不足,一个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经济学派还没形成。然而西方经济学,尤其是宏观经济学,是基于对其国内具体经济现象的解释研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也是在基于开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假设构架之上进行讨论的。对比我国经济的运行情况,中国经济的特殊性、社会发展经历的重大变革及社会传统文化的影响,都造成我国经济运行的复杂程度很难一言以概之。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建模时的许多假设与我国的具体情况都不相符合。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时,不比较宏观经济学理论所适用的条件,简单地套用研究范式,局限和不足难以避免。有些情况下,甚至于将研究结论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依据,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和市场调节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经济问题,反而加剧经济有序运行难度。

(二)管理灵活性不足,一刀切作法普遍。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统一的制度柜架和市场环境,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存在着东西中部、城乡等地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而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虽然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待加强,但相对于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和对比国外先进国家的宏观调控,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灵活性明显不足。对国内外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变化、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各地的具体状况难以及时有效地把握并采取措施,宏观经济管理存在简单化的“一刀切”的作法。如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都是不分各地各行业的巨大差异,“统一口径”,一视同仁。结果不仅难以实现政策的最初目标,甚至于让相关的产业、企业发展受到负面影响。如全国准备金率的提高措施,导致贷款额下降,然而仍有许多行业迫切需要贷款资金启动。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本位主义,加上政策出台缺乏部门间的协商机制,也导致了整体的非理性。

(三)宏观经济管理缺乏前

瞻性,政府越位、缺位现象严重,同时造成市场经济的活力得不到充分体现。金融危机至今,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前所未有。然而政策的短期化倾向明显,缺乏前瞻性,过于专注于细枝末节的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未能从经济的宏观全局出发,缺乏对长远利益的考虑。调控时机的准确把握和选择差,造成宏观经济管理严重的滞后性,难以适应宏观调控的要求。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改变中,政府的职能还没有实现真正转换,全能政府、大政府的现象仍不时存在,出现政府主导经济的局面,政企还没有真正分开,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政府失灵问题。政府对宏观调控手段的驾御还不娴熟,调控方式简单化,行政命令和红头文件多,通过税收、汇率、价格、财政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调节的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关系还未理顺,越位、缺位现象严重,造成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难以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宏观经济管理限入恶性循环的困境。

三、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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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典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这种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强调市场竞争,经济决策权分散在众多的企业手中。其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都是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生产和经营自主化。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主要依靠私人的市场活动。消费者完全通过市场向任何生产和经营者购买所需的商品。社会以此来达到生产和消费的平衡。二是强调市场的协调机制作用。市场价格由价值规律决定;生产者都要通过市场竞争寻求生存和发展;市场竞争对调整生产布局、企业结构以及满足市场需要起着主要作用。

美国经济政府干预的力度很小是这一市场经济的特征。但美国不是通过国家计划,而是采用财政、货币、税收、价格等手段来实现宏观调控。主要手段有:第一,通过总统的经济报告和咨文来引导国民经济的重点发展方向。第二,通过财政和信贷政策来控制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第三,通过国家直接投资来保证国民经济的急需行业和部门的优先发展。第四,通过政府补贴或法律手段来控制生产规模、价格水平,以保持供需平衡。第五,对银行实行集中管理。

(二)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以日本为代表

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是一种以自由市场制度为基础,政府对经济活动强化宏观调控为主导的混合经济体制的模式。政府为确保这种模式的正常运行,明确规定三个原则:其一,私有财产制度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法律规定个人通过“劳动”挣得的财产,或继承的遗产归个人所有,他人不得侵犯。如果有人企图侵犯,只要当事人,国家即进行干预。其二,契约自由的原则。法律规定订约自由,但合同生效后必须信守合同,彻底执行。当一方未经他方同意而破坏合同时,受害者,国家即出面干预。其三,企业自我负责原则。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后果,由企业承担,与他人或国家无关。如果对他人或社会带来危害时,国家将根据受害人的申诉出面干预。

这种市场模式的基本点是:一是私人企业是市场行为的主体,按市场需求对资源配置进行决策。二是市场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而公平竞争的主要手段是技术革新。公认“技术革新的优秀者为竞争的真正胜利者”,把技术革新视为推动自由市场发展的原动力。它的基本做法可归结为三个方面:

第一,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自成体系,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计划(中长期计划)、年度经济预测和年度财政预算、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是一个层次分明、规划周密的有机整体。

第二,政府经济管理机构健全、精简,官员精干练达,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较高。日本政府机构的设置都直接或间接地同经济工作发生联系。管理经济的11个省、厅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各机构之间既互派官员加强联系,又彼此监督、互相牵制。

第三,经济立法成为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保证。据统计,日本现行法规约有11000多个,其中数量最多和影响最深的是经济法规。

(三)社会市场经济―以德国为代表

德国认为它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统紧管死,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

德国十分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其主要方法是:第一,通过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并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来影响、引导企业沿着计划指导的方向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第二,国家投资兴建整个国民经济所必需而私人资本无力或不愿经营的基础设施,如交通运输、公用事业、教科文部门等。仅在这方面建立的国有企业约有5000多个,固定资产占全国股份资本的1/4。国家用于教育、科研事业的经费约占全部财政支出的16%,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第三,建立中央银行,稳定货币和物价。根据《德意志联邦银行法》,中央银行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性,其主要任务是调节货币流通量,同通货膨胀作斗争。

二、启示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市场经济不同运行模式下的美国、日本、德国,其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思路主要是:首先,国家的任务主要是为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创造框架条件,而不是自己直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其次,针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自发的市场竞争所必然带来的三大弊病(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经济结构的不协调以及社会的极大不公),以及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种种矛盾冲突,力争加以缓和。据此,它们提出了三个层次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第一层次是社会政策目标,即所谓个人自由和社会和谐,这一目标可以称之为最高目标。第二层次是经济政策的一级目标,包括经济自由、社会保障和社会公正;第三层次是经济政策的二级目标,这里指通货币值稳定、充分就业、经济适度增长、国际收支平衡和公平分配等。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政府作用的范围和方式不同,其市场经济的模式也不同

美国政府虽然对经济也有宏观调控和少的干预,但公共职能的领域比较窄,作用范围比较小,所以其经济模式属于较纯的市场经济,也就是自由市场经济。而德国、日本等国的市场经济中政府作用的力度就比较大,因此它们的经济模式是社会市场经济和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

(二)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也必然导致政府治理经济的手段和方式不同

美国的市场经济比较成熟,市场发育相对完善,属于自由市场经济,几乎一切公域事务都靠市场调节,所以,政府主要采用财政、货币、税收、价格等手段来实现宏观调控。而日本属于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政府对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向和配置方式具有更大的权力,对经济的干预比其他发达国家更为明显。德国既然是社会市场经济,就需要政府采取一定措施来缓解市场经济所造成的收入与权力分配的不均,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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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民经济的概念

国民经济是指一个国家国民进行的所有经济活动的总和,包括工业、农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等,产业、行业间既有分工,又相互配合。一般地,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农业,主导是工业,然后带动其它行业的发展。国民经济的结构随着社会分工和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也代表着国民经济现代化水平。

1.2我国国民经济的现状

(1) 经济实力和发展速度大幅度提升

改革开放以后,经过多年的市场化发展,我国经济突飞猛进,获得相当显赫的成就,不管是从经济实力还是从发展速度方面,都保持着快速增长的趋势。过快的发展会导致原有的经济体系更不上时代的变化而或多或少出现一些问题。

(2) 过度自由的经济已经无以为继

经济泡沫的破灭以及金融危机的产生于是着粗放经济将要走向尽头。虽然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不赞成在经济活动中加入政府的调控,但是事实证明,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离开政府这只“有型的手”的控制,经济有可能会走向崩溃的极端。

(3) 不协调状况日益加剧

我国原来实行“以先富带动后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以及市场经济的弊端现在已经凸显无疑。贫富、城乡、区域发展之间差距越来越来大,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治安。

2.国民经济管理的基本理念以及常用手段

2.1国民经济管理的概念

国民经济管理,就是要国家这个社会经济体出发,对全局进行统一的控制管理,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范畴。这要求管理者有很好的大局观,有扎实的宏观经济学理论基础,深入了解宏观经济调控的常用手段,才能对国民经济进行高效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向上发展。

2.2目前国民经济管理常用的手段

(1) 财政手段

这是国家对于国民经济管理最常用的手段,常利用国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影响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如在金融危机中,国家就是采用增加在铁路、公路、机场建设等方面的投资来拉动内需。政府也会采用对某一行业的补贴等来促进该行业的发展。

(2) 金融手段

这一手段,我国在国内用得比较多的是调整利率和存款准备金,都是“重料”,见效也比较快。在国际方面,多是控制汇率以及购买其他国家的国债。

(3) 政治手段

我国对国民经济管理的政治手段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及政策法规。我国不仅控制了对市场经济制度如工资制度等的管理,而且会制定一些法律法规来实现对市场的调控。第二,采用政治强压的方法实施某些经济上的管制。我国的社会权利距离比较大,在某些时候,政府在管理经济的时候会采取强制干预的方式。

3.国民经济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分析

3.1对国民经济的整体监督协调和调控

国民经济是一个大的系统,下面有很多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在各自运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管理的根本就是要从整体利益出发,对国民经济进行监督、协调和调控,实现子系统之间的良好沟通协作,在个体最优和总体最优方面进行权衡。现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在增强经济实力的同时,由于体制的落后,也给未来的发展埋下了一些隐患。在管理国民经济的时候,就是要利用国家机关的力量,尽量消除这些隐患,保证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3.2对国民经济内的各部分进行管理

只有保证每个子系统自身都能良好的运营,才能去支持国民经济整体的良好发展。

(1)市场管理

首先,政府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包括商品、资本、劳动力市场,使得市场交易能够顺利地进行。然后,要建立并且维护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主要有“两只手”来控制。“看不见的手”是潜在的经济规律,而政府就是要很好发挥自己“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了解市场动向,完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 产业管理

要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以及现代化运作,产业管理是必不可少的。第一,国家要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剔除一些对环境污染大、效益低得产业。第二,国家要提高国民经济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一直以来我国依赖低成本的制造出口来赢得市场份额,处于产业链的最低端,没有发展潜力,政府要有意识地对其进行调整。

(3) 区域经济管理

现在通过中国版图可以明显看出,我国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程度相差是很大的。为了达到平衡协调的发展,国家一方面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开发模式,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经济体制,实现内部的可持续性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优先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吸引资本的流入,提升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4.总结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经济能够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实属不易,是全国人民几代人艰苦奋斗出来的结果。如何对国民经济进行科学地管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将这个成果延续下去,值得后来的人们不断地研究和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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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毕永杰.浅析现阶段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目标[J].同煤科技,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