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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煤矿地质灾害的特点
1.1 区域性
由于每个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地理位置、地质结构等自然条件的不同,每个地区发生的煤矿地质灾害也不尽相同。因此煤矿地质灾害在分布上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点,它是每个特定区域自然现象的反映。例如:煤矿区矿井突发水灾害主要发生在岩溶发育的区域;煤矿区岩溶塌陷主要发生在石灰石广阔的区域。
1.2 群发性
煤矿发生地质灾害是因为人们在开采煤矿的过程中破坏了地质环境的基本平衡,引起地质层的剧烈运动,从而引起的一连串的地质灾害活动。地质灾害并不是独立存在的,总是在同一矿区或同一时间段形成的一个灾害群,一个灾害发生会引起很多灾害发生。例如塌陷灾害、煤层自然灾害、井下突发水灾害等很有可能同时发生。
1.3 衍生性
地质灾害并不是单独孤立存在的,各灾害之间都有着一定的关联性,一旦发生往往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从而诱发一系列的次生灾害,地质灾害的衍生性极大的增强了煤炭地质灾害的严重程度,并且灾害一旦发生,其他环节是不可控制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地面塌陷――地面裂开――破坏地面建筑物等。
2 煤矿地质灾害的类型
2.1 山体滑坡灾害
由于煤矿企业管理不善,在开采过程中随意丢弃废弃的煤矸石等杂物,日积月累,越来越多的杂物堆放在一起使地面支撑的平衡力受到破坏,容易诱发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据煤炭地质灾害研究局统计分析发现,每年,我国因山体滑坡造成的经济损失竟然高达数亿元。
2.2 地面沉降灾害
地面沉降灾害是指地下煤矿被开采之后,原来的实心土地变成了空心,使开采区周围的土地失去了原来的支撑力,这样容易引起矿井周围的地面和地下岩层发生移动、变形,进而造成地面沉降、塌陷灾害等。在我国煤矿区,由地面沉降引起的地质灾害非常严重。
2.3 矿井突水灾害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矿井突水造成的灾害是比较普遍的,这是因为在进行井下开采活动时,井下岩层受到破坏,而使周围大量的水受到矿山的压力,通过断层或薄弱层渗入到开采工作区中。水量大、水流快、损失惨重是一般矿井突水灾害的特点,矿井突水灾害已经成为煤炭地质灾害的重大灾害之一。
2.4 煤矿瓦斯爆炸灾害
瓦斯爆炸是煤炭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最常见最严重的地质灾害。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通常情况下,瓦斯主要吸附或游离在煤层缝隙之间,呈一种封闭的系统存在,稍不小心破坏它的封闭系统就会引起煤炭瓦斯爆炸灾害。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当煤层周围的地应力受到破坏,煤层发生移动或断层时,就会把瓦斯从煤层中释放出来与空气混合就会引起煤矿瓦斯爆炸。
3 煤矿地质灾害的诱因
煤矿地质灾害的诱因包括很多方面,下面总结了几点:
3.1 很多煤矿企业在煤炭开采、生产过程中,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不顾开采工作工人员的安危,不严格遵循开采规则,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不遵循一定的开采工作顺序,造成了后续煤炭开采工作的困难,甚至无法进行,另外也给后期的煤炭开采工作造成了安全隐患。
3.2 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开采工作人员不严格按照煤矿企业制定的各项开采规则来进行煤炭开采工作,另外煤炭开采工作人员缺乏对煤矿地质灾害的认识,不清楚煤炭发生地质灾害的严重后果,从而忽视了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的预防工作,由于没有防备心理,极大的增强了煤炭开采过程中煤炭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例如,很多开采工作人员随着不断增加煤炭的开采深度,只顾开采更深的煤炭,而忽视了煤矿周围地应力的改变,从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来处理,最终容易引发大面积的煤炭地质灾害。
3.3 很多煤矿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对煤炭开采工作的管理不科学、不合理,使工作人员的开采工作不规范,由于煤炭企业不科学的管理和开采人员不规范的操作,容易引发煤炭地质灾害。例如,煤矿企业在煤矿开采完之后没有对采空区及时进行回填,管理人员不科学的盲目指挥,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和废渣没有进行处理随意安放等。
3.4 不同的地区,对于开采煤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实际的煤矿开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举例来讲,有些地区经常出现农民胡乱开采煤矿的现象。他们在实际的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没有安全意识方面的防范,经常会出现一些安全事故与问题。加上他们没有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在实际的煤矿开采过程中, 很容易出现由于乱采乱开导致地区性的环境与资源破坏,直接给开采地区留下安全性的隐患。
3.5 在实际的煤矿开采过程中,很多煤矿开采企业在管理上存在问题,管理极为不规范,没有形成相应的煤矿开采规章制度,导致后期煤矿事故的发生。举例来讲,有些煤矿开采企业对于地区煤矿开采完之后,没有及时对于煤矿进行填充,加上管理人员盲目管理,盲目指挥,煤矿开导致的一些废水、废气、废渣无法进行排放。加上地质人员对于本地区的地质以及水位条件不甚了解,都是得煤矿灾害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4 如何防治煤矿地质灾害
4.1 加强科学管理水平
煤矿地质灾害的产生与有关部门的审查与管理力度有着密切的联系,要想提高煤矿地质灾害的预防力度,有关部门必须要做到以身作则,提高对于煤矿地质灾害的预防重视程度,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于煤矿开采的管理力度。煤矿地质灾害的产生是有着一定的规律的,都有着自身的自然属性,同时它还有着偶然性的规律,因此,有关部门在对煤矿地质灾害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对于这些基本的规律以及性质进行研究与了解。同时,加强煤矿地质灾害的管理力度,严格规范当地有关煤矿开采企业的行为,对于地区性的煤矿进行合理的规划与管理,禁止出现乱采乱挖现象。
4.2 弄清地质构造,健全煤矿通风系统
有些煤矿地质灾害的发生是由于构造的运动引起的,例如断层运动等。因此,查明矿区范围内的构造情况,充分的掌握各种构造的特点、性质及活动的情况,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对其进行有效的预防,尽最大可能降低灾害的发生。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集体的煤矿,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配备有效的通风系统和严格的瓦斯检查制度,禁止工人在矿井中使用明火等,更好的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因此,做好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弄清地质构造,健全煤矿通风系统是极为关键的举措。
5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煤矿地质灾害预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的煤矿地质灾害预防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作为煤矿开采企业以及有关部门,需要深入研究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存在的问题,创新煤矿地质灾害预防策略,为我国在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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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沁水县西南14km处张村乡冯村村附近,主采2号煤层。在其井田范围内,二叠系下统山西组为其主要含煤地层之一,厚47.0~56.0m;底部以K7砂岩底与太原组地层分界,岩性主要为岩屑石英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泥岩和煤层,含丰富的植物化石,有二叠枝脉蕨、华北蕉羽叶、星轮叶等;上部以灰白色中粒砂岩、灰黑色粉砂岩为主,中夹黑色泥岩和极不稳定的1号薄煤层,煤层厚约0.13m。中部以灰黑色粉砂岩、泥岩、深灰色细粒砂岩及2号煤层组成。2号煤层为全区稳定可采煤层,煤层厚度1.35~3.20m,平均厚度1.97m。
井田位于沁水块坳的南端,东腰~尚庄区域性正断层的北侧(下盘)约300m。井田构造线方向与区域构造线方向一致,南部边缘有2号煤层露头出现,地层产状走向近于东西向,倾向北,倾角4~8°,为一向北缓倾的单斜构造。据采掘工程控制井田内发育三个小断层,其中较大的F1断层位于井田中西部,倾向北西,倾角65°、断距4m,延伸长度在950m左右;F2为分布于井田中东部走向近于北的小断层,长度在600m左右,倾向北西,倾角68°,断距3m;F3断层位于F2东侧,走向北西倾向南西,断距3m,延伸长度约250m。
2 鹿台山煤矿煤层瓦斯抽采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鹿台山煤矿煤层为典型的低渗透难抽采煤层,瓦斯抽采工作中困难重重,导致瓦斯抽采工作效果不佳。在瓦斯抽采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2.1 煤层均质性差,渗透率低
鹿台山煤矿主采2号煤层,该煤层层理结构明显,且层理转折变化多,导致煤层内瓦斯流动通道变化多且已形成局部瓦斯集聚而影响游离瓦斯的运移,从而导致渗透率低;再者,该矿主采煤层内局部含有加矸层且沿煤层走向分布,且为泥质岩性透气性差,泥质加矸层的存在将该矿主采2号煤层分割为互相独立的几部分而形成局部封闭结构,导致煤层内瓦斯的解吸和运移受到明显影响而使渗透率降低。
2.2 煤层组成复杂、临近层瓦斯源强
鹿台山煤矿主采2号煤层,但在2号煤层顶板和底板各存在以不可采的极薄煤层且煤层瓦斯含量大,两个极薄煤层均处于2号煤层采动显著影响范围内,近似构成煤层群开采,并形成了典型的“主采煤层开采扰动影响富含瓦斯煤层群”。随着2号煤层的开采推进,由受采动卸压作用导致的上、下极薄煤层放散出的瓦斯均涌入2号主采煤层的采掘空间,从而导致2号主采煤层采空区瓦斯浓度大并增加了其采掘空间的瓦斯浓度,导致2号煤层开采过程中采掘空间瓦斯超限频繁,特别表现在上隅角范围内。
2.3 煤层脆性强、瓦斯钻孔塌孔易发
鹿台山煤矿主采2号煤层为中灰-高灰、低磷、特低硫、中热-高热值、高熔灰份的合成氨固定-气化和动力用煤,煤的内部微结构丰富且分布复杂,单轴抗压强度较大但脆性强,其内含有的泥质成分遇水后易膨胀而导致煤体受挤压而散碎。故,瓦斯抽采钻孔成果效果好但不宜保持,抽采钻孔服务期内布局塌孔严重而易于堵孔,导致瓦斯抽采钻孔失败。
2.4 钻孔影响半径小、瓦斯抽采效率低
鹿台山煤矿主采2号煤层的瓦斯压力为0.41-0.52MPa,百米钻孔初始瓦斯流量为0.0793m3/min,透气性系数为3.2238m2/MPa2・d,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为0.0261d-1,百米钻孔瓦斯流量0.0793m3/min,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α=0.0261d-1;煤层透气性系数λ=3.2238m2/MPa2・d,为典型的低渗透煤层,故瓦斯钻孔的有效影响范围小、有效影响半径小;又因为瓦斯钻孔难以维护且易于塌孔,故瓦斯抽采工作受到严重影响而效率较低下。
3 鹿台山煤矿煤层瓦斯抽采的应对措施
鹿台山矿是受瓦斯问题困扰非常严重的矿井之一,解决瓦斯治理问题对于维护该矿正常的生产秩序、挖掘该矿的生产潜力意义重大。因此,必须在掌握清楚该矿瓦斯赋存与涌出特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与技术方法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矿的瓦斯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思想上高度重视,以防控瓦斯为核心做安全生产的文章。从全煤炭行业来讲,瓦斯灾害是一次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灾害,瓦斯不但对煤炭一线工人生命造成严重危害,也对煤炭生产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造成的负面影响巨大。而鹿台山矿煤层瓦斯含量大、煤层透气性差、瓦斯难抽采,就决定了瓦斯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因此,全矿上下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瓦斯问题,树立“安全生产、瓦斯为天”的思想,牢牢扭住瓦斯治理这一牛鼻子,以瓦斯治理工作为核心开展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理清安全投入与保障生产的关系,增加安全投入。煤矿企业的根本任务就是生产煤炭,生产煤炭也是广大煤矿企业创造价值、产生利润的源泉,但其前提是安全生产。一旦发生各类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不可避免,耽误的正常生产时间更是无可挽回。因此,只有安全生产才能保障煤矿企业的产量、利润,但安全生产需要增加投入来保障其实现,包括思想上的投入、人力的投入和经济上的投入,短时间可能会表现为增加煤矿企业的生产成本。所以,必须理清保障安全生产与安全投入的关系,从大局角度着眼长远算综合账,提供切实的安全投入保障来保证安全生产的环境。
(3)尊重科学规律,从根源上认识瓦斯灾害、掌握瓦斯规律、制定瓦斯防治措施。包括矿井的五大灾害在内的全部矿井灾害的孕育、发生、发展都是有科学规律的,特别是瓦斯灾害,其孕育、发生、发展过程必然遵循瓦斯源、吸附瓦斯到游离瓦斯的转换过程、游离瓦斯的运移和放散出煤体过程、外界火源和氧气。对于具体矿上来讲,瓦斯源是相对固定的(即煤层的瓦斯赋存情况),外界火源是可以人为避免的,与氧气接触是无法断绝的,吸附瓦斯到游离瓦斯的转换过程与游离瓦斯的运移和放散出煤体过程是可以通过科学研究掌握的规律,并能根据其表现出的规律采取措施控制其速度的。因此,只要尊重科学规律,从根源上掌握上述过程表现出的规律并制定正确的应对措施,就可以防控瓦斯灾害的发生。
4 结束语
瓦斯问题位列矿井五大灾害,其导致灾害的预防工作任重道远。对鹿台山矿而言,只要结合该矿的实际情况并认识到该矿条件的独特之处,相信在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尊重科学规律和构建有效预防技术体系的基础上,一定能够逐步解决该矿的瓦斯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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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因分析
瓦斯事故发生于所有类型的煤矿,无论是低瓦斯矿井、还是是高瓦斯矿井。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瓦斯属性,二是瓦斯的研究有待深入并突破,三是煤矿主体责任需加强,四是政府监管要强化并跟进,五是职工的素质提高。
1.1 瓦斯属性
瓦斯是一种多种气体的混合物,主要成分是甲烷(CH4)、一氧化碳(CO)和二氧化碳(CO2)、硫化氢(H2S)等。瓦斯在煤体和围岩中以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存在,一般情况下处于动态平衡,当外界温度、压力变化时,几种状态会互相转化,煤层在开采过程中,瓦斯被逸散出来,在井下积聚,造成瓦斯浓度增加,当CH4浓度达5%~16%时具有爆炸性,CH4浓度为9.5%时,爆炸威力最大,当CH4浓度小于5%或大于16%时,一般不会爆炸,遇明火只会燃烧,瓦斯爆炸的上下限是可变的,当CH4混合气体的温度和压力发生变化或混入煤尘及其它可燃气体时,可影响瓦斯爆炸的上下限,如空气中的煤尘含量为10~12mg/m3,CH4浓度达到4%时,遇火就会爆炸。
1.2 瓦斯研究有待深入并突破
为了防止煤矿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安全科研投入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是必须的,也是至关重要的。从煤矿的层面上来看,瓦斯安全科技方面的投入较低,长期以来的安全投入不足、煤矿专业技术人才青黄不接。①瓦斯地质工作跟不上,缺乏超前防范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和能力,对煤层地质构造和瓦斯赋存情况不清,预报不准,结果在掘进施工过程中会突然遇到地质条件变化、掘进面瓦斯涌出异常情况,造成突出事故。没有实测和分析不同时期的瓦斯来源,并探寻矿井的瓦斯源及其涌出规律。②煤矿巷道布置不合理,一是改变了瓦斯原来的压力分布,二是通风系统不稳定,可靠性差,导致风流紊乱,瓦斯积聚。③采煤方法问题,我国基本上都是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加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导致周边煤层顶板压力改变,破坏了煤(岩)中瓦斯原来的分布。
1.3 煤矿主体责任需加强和人为因素
国家安监总局分析认为,低瓦斯煤矿易发生瓦斯事故的重要原因是思想麻痹。部分煤矿的领导认为是低瓦斯矿,不会发生瓦斯爆炸,放松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不设瓦斯检查员,有的对瓦斯检查不认真,有的停风后不认真排放瓦斯就开始工作,有的供风量不足不加以解决等等情况。
1.4 政府监管要强化并跟进
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监管机构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管主体混乱,行政不作为现象严重;监管不规范、监管部门的权力设置与职能划分不合理、监管队伍履职能力不足、监管失灵、对违规主体惩处不严等。煤矿安全监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公共管理活动,监管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度,是人命关天的大事。①转变政府角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加强政府监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培育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有效发挥政府的作用,恰当地实施安全监管。②以系统的监管理论思想为指导,形成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③充分发挥矿工及社会第三方即较为独立且强大的工会组织的监管力量。
1.5 加强煤矿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安全文化的养成。
2 针对以上的原因,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和策略
虽然瓦斯是自然界存在的事物,但它又不同于海啸、地震等等,瓦斯是人类在开采煤层时释放出来的,因此在一定的程度上,只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瓦斯还是可以控制的。我国煤矿事故多发,有一定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技术攻关不到位,队伍培训不到位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采取相应的对策和策略
2.1 统一思想,高度认识煤矿安全生产重要性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监察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科技进步,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并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
2.2 加强瓦斯灾害的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构建煤炭科研、教育、装备体系
解决瓦斯突出问题,必须加强对瓦斯的监测监控。瓦斯检测的传感器直接关系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和灵敏度,对监测监控起着决定作用。矿用固定式甲烷传感器已成为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和灾害预测的关键技术装备,长期以来载体催化元件一直存在使用寿命短、工作稳定性差和调整校正频繁的缺点。国家和政府十分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科技部已决定紧急启动“煤矿生产安全科技行动专项”,为有效遏制煤矿特大瓦斯事故的多发态势、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3 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实现煤矿本质安全
安全投入不足,必须从政策上取得集团公司的必要支持。在规范维修费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完善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大力发展煤矿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技术,为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创造条件,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2.4 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煤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二是建立完善煤炭行业安全监督监察保障体系。三是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四是健全完善行业技术保障服务体系。
2.5 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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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质概况
新疆焦煤(集团)1890煤矿主产气肥煤,核定生产能力年产85万吨,2014年改扩建完成后将达到年产120万吨。
井田处于断陷盆地东南端,地层走向略向南弯曲,总体构造形态为向南西倾斜的单斜构造。岩煤层倾角一般7°~25°,个别露头及受断层破坏影响处的岩煤层倾角局部变化稍大外,井田中部岩煤层倾角较东西两端平缓,深部倾角逐步变陡。
出露的地层从老到新为石炭系,三叠系小泉沟组,侏罗系下统八道湾组、三工河组,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石炭系地层在井田东部、西南部都有少量范围分布,小泉沟组仅在井田东北角有小范围出露,井田东部及东南部有大面积八道湾组地层分布,三工河组地层在井田西北部有小面积分布,西山窑组在井田西部有大面积分布,在井田中部大部分地层被第四系覆盖。
岩性主要由灰白色砾岩、砂砾岩、粗砂岩、中砂岩、细砂岩和煤层,局部夹薄层深灰色、灰黑色的粉砂岩、泥岩及炭质泥岩。岩性分层明显,岩相交替出现,总体属河湖沼泽相沉。
主要含煤地层,共含煤18层,依次编为1-1、1-2、1下、2-1、2-2、2下1、2下2、3、4、5上、5、6、7、8、9、10、11、12号煤层。目前主采煤层为4#、5#、6#煤层。
1.1 煤层顶底板岩石工程地质特征主要可采煤层顶底板岩性:
4#煤层顶板以较坚硬的浅灰、浅灰白色细砂岩、中砂岩及粗砂岩为主;其次为易冒落的深灰色泥岩或黑色炭质泥岩。加6线以西为细砂岩,加4-5至4线为泥岩,4~加3线为粗砂岩,3线为中砂岩。底板以灰色粉砂岩为主,少量为软弱的深灰色泥岩及炭质泥岩,偶见较坚硬的浅灰色砂砾岩。
5#顶板多以坚硬的浅灰色细砂岩、粗砂岩及砂砾岩为主,少量为灰色粉砂岩,黑色易冒落的炭质泥岩。4线以北为粗砂岩,3~加3线为细砂岩,加2-2~加2线为泥岩,2线为粗砂岩。底板以灰色粉砂岩及黑色炭质泥岩为主,少量为深灰色泥岩、浅灰色细砂岩、中砂岩及粗砂岩。
6#顶板多以坚硬的浅灰色粗砂岩及砂砾岩为主,少量为灰色粉砂岩及泥岩。加2-2-2号孔附近为粉砂岩,6-6、加4-1号孔附近为细砂岩,加2-2、2-4号孔一线为中砂岩。底板以灰色粉砂岩及黑色炭质泥岩为主,少量为深灰色泥岩。
1.2 煤层顶底板类别
煤层顶底板的控制对象分为:伪顶、直接顶、老顶及直接底。这是最常用的煤层顶底板分类,各类的基本含义如下:
1.2.1 伪顶:极易垮落的较薄煤岩层,紧贴煤层之上。一般由炭质泥岩等软岩层组成,厚度小于0.5m,其特征是随采随落。
1.2.2 直接顶:位于伪顶或煤层之上的一层或几层相同或不同的岩层。一般由泥质页岩、页岩、砂岩等不稳定岩层组成,具有随回柱放顶而垮落的特征。
1.2.3 老顶:位于直接顶之上的岩层,由砂岩、砂砾岩等坚硬岩石所组成,其厚度大于2m,岩层内节理裂隙不发育,自然分层比较大,整体性较强(裂隙间距和分层厚度一般大于1m),采空后能悬露较大面积。
1.2.4 直接底:直接底是位于开采层下面的岩层。
2 煤矿顶板事故的地质原因分析
2.1 顶板岩性岩相组合导致顶板事故
随着沉积环境的变化,顶底板岩性就出现变化,顶底板岩性就不稳定,形成复合顶板。顶底板组合形成了下软上硬的岩层结构,中间夹一层松软岩层。当回采工作面支架的初撑力不足时,软岩层就会出现垮落离层,加上采动切割影响,顶板软岩层中形成一个多面体岩块,当多面体岩块倾斜下方冒空区或工作面按伪仰斜布置时,多面体岩块向倾斜下方或向采空区有移动空间,就会发生推垮性冒落。这类事故发生前,因预兆不明显,又是在回柱时突然发生,所以灾害性特别严重。
2.2 地质构造导致顶板事故
在大断层两侧,往往伴生中、小断层和裂隙,其形状大致与主断层相近,落差在1- 2m,在顶底板为厚层砂岩的工作面最常见。尽管断层落差小,不影响工作面的布置和开采,但在顶底板岩层中产生了薄弱面,特别是小断层密集区段,两条不同倾向的小断层可产生离层三角岩块,对顶板管理危害极大。断层倾向与工作面推进方向对顶板控制和冒顶事故也有影响,例如当工作面推进方向与断层倾向相同时,顶板较难控制,冒顶事故多,而两者相反时,冒顶事故就较少。因为同向断层下盘岩块的重量直接作用在支柱上,岩块易离层下落砸人或推垮工作面。另外,也有可能岩层应力分布的不均衡和应力差异的新平衡产生褶曲和断层。岩层间的位移往往利用岩层作中性面,通过层间滑动达到应力新平衡。因此,层间滑动是伴随岩层褶皱、断裂过程产生的一种地质现象,其影响范围大的可达数个采区,小的仅工作面局部,它使岩层发生滑动揉褶或变薄。层间滑动使岩层顶板破碎,容易离层脱落,控制困难。
2.3 上下岩层岩性结构差别导致顶板事故
对巷道掘进来说,围岩的岩性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巷道的稳定性,成分单一的块状结构砂岩组成的岩体,巷道稳定性好,含有软弱黏土夹层的岩体,巷道稳定性差,容易片帮或掉块。
2.4 顶板水导致顶板事故的发生回采后覆岩导水裂隙带波及的砂岩、石灰岩含水层水、断层水进入工作面,使岩石浸泡后软化或裂隙活化。在复合顶板或伪顶厚的工作面,顶板淋水可促使抽顶加速发展引起冒顶事故。
2.5 岩浆侵入导致顶板事故岩浆侵入不但破坏了岩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而且岩浆侵入岩层所形成的岩体,其边缘极不规则,在侵入体前缘的岩层中往往出现特殊的揉皱现象,具有漩涡状褶曲等小构造。如果没有掌握岩浆侵入体分布的特征和接触变质的规律,如果支护不当,容易发生局部冒顶现象。
3 可采煤层的顶底板的特征
各主采煤层顶底板力学性质表1
主采煤层 岩性 力学性质
煤层号 顶底板 抗压 抗拉 凝聚力
强度 强度 (MPa)
4 底板 细砂岩 79.6-93.0
86.3(2)
中砂岩 50.5 5.46 9.32
粗砂岩 100.8 2.8 3.74
5 顶板 粉砂岩 47.2
中细 70.9-100 2.28-7.91 8.66-
砂岩 83.9(7) 5.60(5) 14
粗砂岩 66.6-100.8 3.75-7.91 3.74-
砾岩 81.5(5) 5.99(3) 11.3
底板 粉砂岩 49.2
细砂岩 68.6-88.9 4.5 12.6
78.9(4)
6 顶板 中砂岩 67.2 12.1
粗砂岩 54.2-84.6 2.77-6.32 6.88-
砾岩 71.1(6) 3.99(4) 12.2
中细 74.2-92.2 3.14 8.30-
砂岩 78.6(5) 11.4
粗砂岩 49.2-56.2 1.76 7.97
砾岩 53.2(3)
1890煤矿主要可采煤层的顶板以中砂岩和粗砂岩为主,其次为粉
砂岩和细砂岩;底板以粉砂岩、细砂岩为主。据物理力学测试成果,岩石的抗压强度与层位、深度、容重的关系不明显,主要与岩性有关。
各主煤层顶底板力学性质见表1。
4 生产中遇到的工程地质问题及解决方法
4.1 复合顶板的控制问题复合顶板又称离层型顶板,由下软上硬岩层组成,下部软岩层易于上部硬岩层离层。1890煤矿的5#煤层多为复合顶板,夹有软岩薄层,因此,直接顶难以支托住,顶板容易冒落,严重影响生产与煤质。通过多年的实践,对复合顶板的冒落规律及管理取得了许多经验,已能较好地控制复合顶板。
4.2 顶板砂岩体相变问题煤层顶板砂岩是网状、数枝状、掌状
1890煤矿为河流沉积环境,砂岩分布与厚度变化大,常常相变为砂质泥岩或泥岩,煤矿开采表明,顶板异常冒落往往发生在岩体相变的部位,近几年来研究应用三维地震反演技术,解释煤层顶底板岩体的分布范围,研究岩相变化与开采矿压显示的关系,进行有效的顶板控制与管理已取得初步成果。
5 结束语
煤矿顶板事故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的多发事故,顶板控制成了煤矿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分析研究煤层顶底板特性,掌握顶板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内在联系,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采取符合本矿实际的科学对策,煤矿顶板事故才能的到有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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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地方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零星事故,确保实现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煤矿企业每旬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县(区)煤炭管理局是辖区内地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要制定计划,由主要领导带队,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3、严格隐患的闭合管理制度。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责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矿井是否按照《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健全完善、运转正常;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是否健全;火工品贮存、管理、领退、使用和销毁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贯彻和落实是否到位;
(二)防治水。矿井是否按照《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规定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物资设备,是否制定完善的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水必治、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及杨庄矿周边矿井,是否建立和科研院所合作关系,是否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安全供电与顶板管理。矿井供电系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具备可靠的双电源,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及地面主要车间等是否具备供电双回路;是否按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产品及工艺;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了顶板管理的各项措施等。
(四)管理及培训。矿井是否按照《指导意见》和《淮北市地方煤矿技术管理规定》要求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是否经煤炭管理部门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新进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四级安全培训,获得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矿井是否按核定劳动定员数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制度。
(五)采矿秩序和依法开采。矿井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或擅自提高上限开采行为;是否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是否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设计、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制度
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煤矿企业在进行登记建档的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告,接受监督。市、县(区)煤炭管理局对查出重大隐患的矿井,要依法进行停产整顿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告。
(二)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区)煤炭管理局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安排专人挂牌督办,必须按“五定”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领导要亲自过问,严格落实督办责任,直至隐患消除。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建立隐患分级排查工作机制,矿井主要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必须每旬组织各部门、区队对全矿井生产中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全面排查分析。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活动,对隐患进行确认,制定治理措施,按隐患级别、类别登记造册。并于每月3日前将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区)煤炭管理部门。
2、按规定报告。煤矿企业必须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中,市直管煤矿向市煤炭局报告,其他煤矿向县(区)煤炭局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3、完善整改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五定”原则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隐患治理保障措施,隐患治理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4、完善督查和验收制度。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煤矿企业应当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煤矿企业在重大隐患整改后,必须按照《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规定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报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煤矿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验收不合格的,隐患不得消除。
(四)建立专家“把脉”制度
各县(区)煤炭局应聘请“一通三防”、采掘、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煤矿专家,对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受水害威胁矿井开展安全开采技术“会审”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治理和监控防范措施,严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对辖区水害、瓦斯等灾害严重矿井每季度必须组织专家开展至少一次隐患排查。
(五)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市煤炭局将对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违规违法生产、建设的;2、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3、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不力,安全质量标准化未实现动态达标的;4、不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工艺的;5、“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6、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事故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凡年度内三次或三次以上约谈的矿井,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提请免去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六)完善管理干部考核制度
市煤炭局将按照《关于印发煤矿管理人员任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煤矿法人、矿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安全生产岗位任职。
(七)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隐患不能限期整改销号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并依法实施处罚。
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
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精神,熟悉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内容和要求,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矿区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监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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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我国国土面积广博,矿产资源比较丰富。以鹤壁为例,其矿区的位置东西分别临太行山麓和太行山区,南北分别邻近焦作矿区和峰峰矿区。其煤炭资源分布较广,但是由于鹤壁矿区的地形原因,容易受到降水渗入形成地下水,矿区的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导致地下奥灰水丰富,易造成水害,奥灰水水害是危害极为严重的自然水害。
一、造成奥灰水水害的成因
如果矿区煤层下伏,致使承压水冲破隔水层的底板隔断,进入工作面。将造成矿井被淹的自然灾害或井内涌出水量突然增大。这种由于复杂地质和运动影响而产生的灾害就是煤层底板突水现象。从实际引发奥灰水自然水害的成因来看,其影响因素很多。
地质因素
地质因素是奥灰水水害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从地质构造来看,如果在煤层下伏,地下含水层中的水压和水位过高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煤层开采,非常容易引发突水灾害。造成煤层底板奥灰水谁害的关键因素就是地质中的断层。而鹤壁地区的地质构造大部分属于压扭性正断层,走向北东或北西。可以说每次突水形成都与地质断层有关系。
煤层形成因素
煤层形成的重要因素是环境影响因素,受到一定环境变化而成的。大部分煤层地处海洋与陆地交汇的地方。而其形成的因素是由于受到海水潮汐的影响,直接覆盖灰岩,煤层的厚度比较薄导致水更容易进入其中的空隙,形成较大含水层。而且当含水层成型以后,会受到上方岩石层的压迫,使水下的空隙被压紧闭合。这时候岩层与含水层会长时间处于一种平衡状态。但是当受到煤层开采的影响后,这种平衡被打破。会导致含水层周围原有的空隙打开,甚至由于变动产生新的间隙,导致煤层和含水层之间出现漏水,最终出现了井底透水等重大问题。
水量因素
对于含水层来说,所含水比较多是导致突水的主要原因。鹤壁矿区的奥陶系石灰岩是属于富水高压的含水层,其水量多是使地板突水水量大和使突水点持久涌水的基本原因。而正因为各个含水层的岩溶情况复杂,分布不均导致突水灾害发生后差别明显。有无水源是奥灰水水害发生的前提,而富水性是突水的必要基础。水越多,突水越严重,其造成的危害也就愈加严重。也就是说,对于鹤壁矿区来说,不发生奥灰水事故则已,一旦发生,就有极大的可能是严重事故,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水压因素
这一点同上一点息息相关,从含水层的水头压力进行分析。若只有水的因素而没有水压,那么在地质条件具有相当厚度隔水层的阻挡下,突水事故一般是不容易发生的。就算是有少量的用水出现,也不太可能造成突水灾害。不过鹤壁地区的水压比较高,因此不能避免在出现合适的条件时发生突水再好。水压高低决定着突水事故发生的几率和严重程度。水压高则危害更大,水压低则容易进行处理。
小煤矿因素
近年来发生的奥灰水突水事故中,其原因中以小煤矿破坏产生水害灾害的居多。各地小煤矿主在利益驱使之下,越界开采导致煤层断裂,使各个矿区千疮百孔,练成一片,引发安全隐患。要对奥灰水水害进行防治,就不能忽视小煤矿私开滥采对矿区的破坏作用和引发奥灰水水害的导火索作用。曾有统计证明,鹤壁地区发生过的七次奥灰水水害中有六次是由于小煤矿不规范地私挖滥采导致的。因此,要把小煤矿治理提到安全治理议事日程上来,当做一件大事来抓。
其它因素
当然,发生突水事故的原因不仅仅只有上面四点,还包括如矿山压力、隔水层厚薄、地应力作用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也是促使奥灰水水害发生的原因之一,或许还有其他影响因素,但不论哪种因素都应引起煤矿开采管理者和工作者的重视和注意。在开采过程进行之前,尽量去除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进行安全作业。
防治奥灰水灾害的措施
安全重于泰山,因此煤矿灾害防治工作是矿井生产生产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存在奥灰水水害隐患的煤矿,要坚持三预工作:预测预防预报;还要及时进行隐患清除治理。对于危害矿井安全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将其遏制在萌芽之中,切实做到有效防治,安全生产。
做好三预工作
对于可能导致矿区突水事故产生的隐患,要做好三预工作,即预测可能产生奥灰水水害的矿井,预防可能产生灾害的原因及预报水害指数。对于危险系数大的矿井,如果不能采取有效预防措施,要始终把安全放到第一位,宁可放弃也不为增加产量而冒险开采。
安全措施到位
矿井开采过程中,各种井下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在靠近含水层进行煤矿开采时,要预防地下水渗入开采面,要留出足够高度和宽度的区域作为安全区不进行开采。这部分区域被称为隔水煤柱。由于水下采煤隔水煤柱的宽高收导水裂隙带高度及保护层厚度影响,因此要合理确立合理的导水裂隙带高度和保护层厚度。并且隔水煤柱一般不可进行二次利用,所以要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尽量吧隔水煤柱占的高度及宽度降低到最适合限度,尽量再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煤炭资源的开采量。经过测算,鹤壁矿区的隔水煤柱宽高都进行了规定。有的地区如落差大于一百米的规定好隔水煤柱后在这一区域不允许进行任何开采工作。应该说,矿井井下隔水煤柱的设立是重要而且必要的。如果没有这个重要措施,那么有很大可能发生危害极大的煤矿透水安全事故。
安全技术的应用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应用各种安全技术保证煤炭开采安全是矿井防治奥灰水谁害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中如注浆堵水的技术就应用十分广泛并且效果良好。注浆堵水能够使浆液扩散并凝固,进而堵塞含水层周围的空隙,隔绝水源,增大岩层整体抗压强度。这种技术实施起来可以降低煤炭开采成本,提高产量和控制奥灰水水害事故发生的几率。鹤壁地区的煤矿,属于易发奥灰水谁害的矿区,使用注浆封堵技术十分合适,在开采后或发生过突水事故的区域采用这种技术进行突水点的封堵,可有效抑制灾害的发生。
(四)重视小煤矿管理
为了严防出现由于小煤矿私采滥挖造成的安全事故,有关部门应严格管理现有小煤矿的生产经营,并不再进行新的小煤矿的审批。对小煤矿加大监管力度,使小煤矿主认识到越界采挖的严重后果,不能只为眼前利益忽视安全。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
设立奥灰水突水应急救援预案
由于各种突发和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发生奥灰水水害的可能不可能完全消失,因此必须要设立奥灰水突水应急救援预案。应该说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之前都是有所预兆的。当有突水事故前兆显现时,要立即停止该区域的开采活动,将矿井井下工作人员全书撤离到安全地区,并根据情况采取一定的灾害预防和处理措施。万一不幸发生了煤矿透水事故,要根据提前设立的应急救援方案进行处理。为预防水害的发生应每年都对井下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的可能。
结语:
概言之,奥灰水水害的产生具有其特定的原因,要避免发生奥灰水突水事故并不是没有任何办法的。矿井管理者应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奥灰水水害发生的可能,并预设突水应急方案将万一出现突水事故后的损害降到最低。鹤壁地区的情况具有一定代表性,以鹤壁地区为例对奥灰水突水进行说明具有可借鉴性,希望以此文抛砖引玉,共同努力促使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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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数与分布:我市目前现有矿井12处,按行政区域分:宣州区5处、广德县5处、泾县2处;按瓦斯等级分:高瓦斯矿井3处、低瓦斯矿井9处,矿井总共设计能力为57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56万吨/年。
2、煤炭储量及生产:至2010年底,全市地方煤矿煤炭储量共计 939.44 万吨,可采煤层单一煤层即龙潭煤系c煤层,煤层厚度1—1.5米,煤层开采区域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煤炭开采率低,煤炭生产量低。 2011年生产原煤大约19万吨。
3、自然灾害及安全状况:我市煤矿自然条件差,地质条件复杂,存在瓦斯、水、火、顶板、地温等各种灾害威胁。煤矿随采深的增加,地应力、瓦斯压力、地温也越来越高,煤矿自然灾害的威胁逐步加重,在这种复杂的地质条件下,我市的煤矿尤其是瓦斯矿井容易发生灾害事故,因此,瓦斯灾害事故防治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011年9月14日宣州鑫源煤矿(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人,目前全市煤矿全部停产整改。
4、矿井主要系统和回采工艺:目前,全市煤矿都已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健全了煤矿通风、监测监控、防尘、机电、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安全生产系统,并积极按照省、市有关煤矿“六大系统”建设规划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实施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煤矿技术装备方面,经过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和监管部门的日常监察和监管,各煤矿企业都已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淘汰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禁止使用超期服役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电气设备,对在用安全可靠性差,不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和设施进行了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以提高矿井装备的安全可靠性。强力推进支护改革,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方法, 2010年底全市有条件的煤矿回采工作面都使用了单体液压支护并实施正规化壁式布采,资源回收率得到有效地提高;所有新掘巷道都坚持使用金属支护,同时对原有的木支护巷道,各煤矿企业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更换计划。2011年所有生产矿井都开展了“六大系统”建设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5、煤矿从业人员及培训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配备方面,我市严格安全准入,各煤矿企业都按安全资格准入条件及时安排人员到各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井下从业人员,要求按规定参加培训,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入井作业,同时督促煤矿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标准、操作技能及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了职工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市煤矿综合整治情况
近些年来,我市在完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两
个攻坚战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末,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2010年我市进一步对照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省政府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狠抓瓦斯综合治理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瓦斯压力和含量越来越大,瓦斯治理难度也相应加大。我市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并将它放在煤矿安全工作首位来抓。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了国务院、省有关文件精神,并对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统一部署。市、县和重点产煤乡镇三级政府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强化了瓦斯治理监管责任,督促帮助解决本地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市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和《***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印发到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为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严格实了煤矿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定期排查、调度和通报等制度。各煤矿企业根据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安排,针对采掘部署、系统建设、管理体系等关键环节开展了全面排查和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所属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煤矿从严、从细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有重大瓦斯隐患须进行整改的矿井,实行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责任。四是要求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建立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实现“一通三防”达标;所有煤矿都按期、按规定建设完善了煤矿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并实行了数据上传,网内监控;煤矿掘进工作面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实行双局扇自动切换,并将煤矿瓦斯报警值下调至0.8%,提高了瓦斯管理安全系数。五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瓦斯专项整治工作监管力度,把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监管内容,按相关规定对达不到瓦斯治理要求的矿井,责令停产整改;对瓦斯灾害严重、拒不执行防治措施、现有条件难以有效治理的煤矿以及违法生产造成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煤矿,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六是督促企业加大了瓦斯治理投入,按规定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障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落实政策法规,推进煤矿整顿关闭
2006年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以后,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一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我市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整顿关闭工作第一责任人,关井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动抓,同时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作层层落实,压力层层分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二是把握政策,平稳实施。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颁布实施后,我市通过政策宣传,在思想观念上形成共识,并给每个煤矿企业发放了《致全市煤矿企业业主的一封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煤矿业主理解,争取社会民众支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以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煤矿检查工作,和企业投资人以及企业职工促膝谈心,通过形势分析、算账对比、政策引导等方法,为煤矿业主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和人命账”,劝其权衡利弊,尽早决定,尽快主动退出。“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关闭煤矿企业56个,矿井总数由2006年初的68处减少到目前的12处。三是出台政策,引导退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涉及经济利益和再次创业两个现实问题,煤矿关闭后还要重点帮扶业主实现二次创业。为此,我市采取政策引导、经济扶持的办法,实施“关闭无情、操作有情”的做法,加快煤矿转产退出,广德、宁国等县市区根据市政府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高危行业生产企业转产退出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煤矿企业自愿转产,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可以享受一定优惠政策和经济扶持。四是制定措施,依法操作。2009年乌石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后,我市更加坚定了安全发展理念,市政府迅速出台2009年第65号《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和2010年第50号《常务会议纪要》,依据“皖政办[2009]118号”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全市高瓦斯矿井一律不再实施矿井改扩建工程,不再开拓新的采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不再给予延续,到期后三个月内关闭到位;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实现托管或者退出突出危险区域,否则由所在市区政府组织关闭。2010年5月底前我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全部关闭。2013年底高瓦斯矿井将全部关闭。
3、加强安全监管,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根基,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的管理是控制煤矿安全风险、提高煤矿安全能力保障的需要,为此我市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市依据文件组织制定了《***市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实施办法》并予以宣传和贯彻,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加强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分级监控制度,定期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二是督促各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大力实施管理强矿战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工作现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处在制度的管理规范之下;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其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了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三是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加强技术管理,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坚决防止“三超”;强化矿井“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顶板、机电等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投入到位,淘汰落后装备和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方法,指导煤矿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强力推行支护改革,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四是着力落实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下发后,市煤矿监管部门立即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宣传和贯彻,同时全市各级煤矿安监部门也将此项工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矿有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一律依照规定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处罚。五是积极推进了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所有煤矿企业都建立了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至2010年末,所有生产矿井都已实现了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三级达标。六是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加强了安全全员培训。督促煤矿严格执行职工岗前培训有关规定,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确保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规定时间的教育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切实做到不持证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三、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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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煤矿科技生产水平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煤矿科技生产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国家的倡导下,相继建立了一批批专业的煤矿安全技术工程研究所、实验室与煤矿技术研发基地。使我国的煤炭行业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和科研水平的煤矿科技生产队伍,促进了我国煤炭行业在安全高新技术与基础研发水平的提高,科技研发能力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值得提出的是,虽然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科技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与国外先进的煤矿生产水平相比较,水平仍然较低,尚不能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水平低,创新能力差
主要表现在长期以来有关煤炭安全生产的一些关键性的诸多问题依然没有被解决解决,例如在煤矿生产中对造成煤矿灾害的识别能力、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测预警能力、防治与控制能力低;矿井防灾抗灾、事故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鉴定分析水平低:煤矿安全科技贡献率低、自主创新能力弱、大多停留在人工作业阶段,安全生产的科研储备匮乏。
2)煤矿科技研究投入少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科技的投入明显逐渐下降,主要是因为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导致行业性科技攻关与原煤炭基金被取消,因此才会出现这种状况。同时煤矿企业本身一直是低价位运行,效益低,属于负重爬坡,所以无法估计安全科技的投入,长久以来就束缚了我国煤矿安全科技的发展。
3)理论与实践脱节
由于没有形成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章指导体系,所以对煤矿主要灾难产生的原因机理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从而造成了实施的技术措施针对性、可靠性和配套性不突出,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煤矿灾害的发生。如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研究仍停留在假设层面上,尚没有成熟的理论来指导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的开发与研究,这样就造成了该事件在煤矿生产中时有发生。同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采矿秩序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不彻底,走过场、留死角。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技术条件也在不断的改进,煤矿安全生产也在逐步向深部延伸,在这期刊诸如延期突出、矿震、热害、高地应力等灾害也就显得更为严重,但是对于这些问题的出现并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故无法找到完全有效的治理方案与措施。
4)技术装备落后
就我国目前的煤矿技术的装备而言,仍然相对落后,无法适应危险源监控、预警、灾害防治和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是一些落后的省、地区。如某省某县的一些小铁矿,无正规设计,生产设施十分简陋,安全设施很不完善,主扇风机做摆设,斜井无一坡三档。同时,技术装备的适应性与可靠性都相对薄弱,对新出现的事故灾害缺乏控制,不能及时预防控制。另外,煤矿技术中还普遍存在着设备老化的问题,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煤矿安全生产的需求,如不及时更换将加剧问题的沉淀与积累。
2 加强煤矿科技生产的建议
2.1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首先要以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煤尘、顶板等事故因素为重点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的研究,从而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和灾害治理等方面提供详细的指导方针。同时还要系统的学习,安全生产社会学基础;安全生产科学基本理论;煤矿重大灾害事故致因机理及动力学演化过程;煤矿事故发生机理及动力学演化过程;煤矿安全经济及安全管理理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理论等专业理论指导丛书。
2.2 加大事故隐患治理技术的认识
对事故隐患治理技术的认识主要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对事故的隐患诊断与治理。这就需要我们深入研究与此相关的关于监测、控制和管理为一体的煤矿瓦斯安全监控与联网技术;研究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工艺和装备技术;研究智能传感器、数据的远距离传输和智能处理技术;研究移动设备的自我监测、诊断和控制技术;研究全方位无障碍危险源探测监测、精确定位和信息获取技术等等。
其次是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与监控。研究各类危险点、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危险性分析先进技术;开发煤矿事故隐患诊断、鉴别、分级技术;研究煤矿重要设备的失效模式、失效准则、剩余寿命预测等的关键技术,提高对煤矿灾害和危险源辨识的科学性,为重大危险源与事故的监测、预警和防范奠定基础。
最后是灾害与事故监测与预警。在这方面则要重点研究分析瓦斯、煤尘爆炸动态监测、预警技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矿震等煤矿突发性动力灾害预测技术;采掘工作面、采空区自然火灾连续监测与控制技术;矿井水害的预警技术,提高对煤矿灾害事故的监测与预警能力。
2.3 重点开展科技项目作业
这就要求煤矿中的领导与管理机构要审时度势,及时就煤矿安全生产中所经常出现的矿井瓦斯、突水、动力性等灾害要进行重点研究与分析,并争取找出切实相关的解决办法来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所潜在着的危险源。同时,还应该不断加强对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灾害事故智能诊断等措施。以此来增加处理应急事故的处理能力。
2.4加强煤矿科技队伍建设
科技是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只有不断提高煤矿生产的科技水平才能不断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与生产效率。这就要求要在煤矿队伍结构中要切实加强科技队伍的建设,通过招聘与单位内部结对培养的形式有计划的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来全面提高煤矿生产队伍的综合素质,保障煤矿的安全高效、生产。
参考文献
[1]徐志先.实用煤矿安全系统工程[M].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出版社,1988.
篇9
我们都知道矿井火灾是煤矿主要灾害之一。能烧毁大量的矿井资源和矿井设备、设施,每一场矿井火灾的发生都可能影响矿井正常生产,有时还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一场火灾往往造成数十万乃至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大量伤亡。重大的恶性火灾事故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也是相当巨大的。防灭火技术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矿井火灾的构成因素及分类
什么是矿井火灾呢?如:地面井口房失火、通风机房失火、井下皮带着火、煤炭自燃等都是非控制燃烧,均属矿井火灾。造成损失的非控制性燃烧均称为矿井火灾,凡是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的都被称为矿井火灾。
2.1 矿井火灾的构成因素 矿井火灾发生的原因虽是多种多样,但构成火灾的基本要素,只有这三点。①空气:空气是维持燃烧必不可少的条件,若缺乏足够氧气,任何物质燃烧都不能持续,同时还需要有相应的热源点支持。②可燃物:是被氧化剂所氧化的物质。坑木、各类机电设备、各种油料、炸药等都具有可燃性,煤本身就是一个大量而且普遍存在的可燃物。③热源:是指具有一定温度和放出很多热量的火源。煤的自燃、瓦斯煤尘爆炸、放炮作业、电流短路等都可以成为引火热源,此外机械摩擦、吸烟等行为也会引发一些安全隐患,具有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才能引起火灾。只有将这些热源控制好了,才能最终避免火灾的发生。
矿井火灾的防治与扑灭都是从这三个方面来考虑的。缺少任何一个要素,矿井火灾就不可能发生。火灾三要素必须是同时存在,而且达到一定数量才能引起矿井火灾。
2.2 矿井火灾的分类 根据引起矿井火灾的引火源不同,通常可将矿井火灾分成两大类:①外因火灾。引起燃烧而形成的火灾叫外因火灾,可燃物在外界火源(明火或高温热源)的作用下,往往容易产生外因火灾。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引起的。外因火灾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机械摩擦及物碰撞可燃物引起;瓦斯、煤尘爆炸;违规爆破;电气火、电缆、开关、电机过负荷、短路、电火花;明火,如吸烟、电焊、电炉引起。外因火灾特点:外因火灾一般容易发生:井口附近、井下机电室、采掘工作面、有电缆的木支架巷道处突然发生,如果不及时处理,常可能酿成恶性事故。②内因(自燃)火灾。自燃物在一定的外部(适量的通风供氧)条件下,自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产生并积聚热量,使其温度升高,达到自燃点而形成的火灾称之为内因火灾。在煤矿中自燃物主要是有自燃倾向性的煤炭。整个矿井火灾事故中,内因火灾占的比例很大。
内因火灾主要是由于煤炭自燃引起的。
特点:一是要想真正找到火源并非易事,因为往往发生在人们难以进入的采空区或煤柱内,内因火源比较隐蔽;二是煤炭自燃发火有一个或长或短的发展过程,易于早期发现;三是有的自燃发火区可以持续数月、乃至数十年而不灭,因为内因火灾常常不能及时灭火。
3 预防矿井火灾的措施
预防矿井火灾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消防并举”。
3.1 预防外因火灾的技术措施 预防外因火灾发生有两个方面:一是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有:①主要通风机必须具有反风系统或设备,反风设施。②矿井必须在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在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③在适当的位置建造防火门,防止火灾事故扩大。④每个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二是防止火源产生:①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产生和存在。②防止摩擦引燃。③防止产生机电火灾。④防止高温热源和火花与可燃物相互作用。⑤应与潜在热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尽量不用或少用可燃材料。
3.2 预防矿井内因火灾的措施 随着煤矿生产的发展和现代科学的进步,我国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防治的措施有了很大发展。每个矿区都有适应自身需要的防灭火技术措施,保证了矿井的安全生产。目前防治内因火灾的措施主要有:①通风技术方面。加强通风防火管理;采取均压防火措施;正确设置控制风流设施;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②采矿技术方面。正确选择采煤方法和开采程序;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合理布置采准区;加强顶板管理,加快回采速度,不得任意采掘规定的阶段之间和采区之间煤柱;进行预防性灌浆,注阻化剂、惰性气体等。
4 结论
总之,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要做到更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提高劳动生产率,并能防止一切偶然事故的发生,根据矿井具体条件,制订出合理的措施,为采掘工作创造安全有利的劳动条件。为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使矿井火灾在预防、监测和扑救三方面实现三维立体空间的综合防治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小舟.煤矿火灾预防与防治技术现状,煤矿现代化,2005.5.
[2]石耀康.浅谈矿井防灭火工作,甘肃科技,2004.2.
篇10
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具备3个基本条件,一是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内,一般为5%-16%;二是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三是混合气体中的氧气浓度不低于12%。
2引起瓦斯爆炸的主要原因
2.1思想因素
思想决定行为,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在于思想上认识不足。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就会造成投入不到位,或者设施设备投入到位,而随意减少瓦斯检查和管理人员,或使瓦斯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工资低下。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就会出现漏检、虚报等。特别是在近两年煤炭行情利好的情况下,许多煤炭企业一味的扩大生产能力,增加煤炭产量,而不能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第一”的观念淡化,因此思想认识不到位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
2.2技术装备因素
随着以高产高效为基本特征的集约化生产技术的采用。已有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及装备已经不能有效地控制矿井重大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①瓦斯灾害防治技术分散。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体系;②瓦斯灾害防治技术缺乏相应的装备支撑;③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特别是运用于集约化生产技术条件下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
2.3培训考核因素
随着监控技术升级,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煤矿的管理人员知识更新,新技术新标准的掌握就显得尤为重要。强制性的培训和学习是提高员工素质,减少操作失误,发挥高新技术设备性能的关键。
2.4资金投入因素
在前几年,由于煤矿的经济效益不好,许多煤矿企业降低了安全投入,存在不同程度的通风系统及配套设施不完善、“一通三防”监测系统不完善和设备设施老化等问题。近两年煤矿效益好转的情况下,许多企业只注重生产投入,安全投入仍然存在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2.5管理因素
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瓦斯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多变。再加上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受到人的经验、知识和责任心的限制,所以管理因素也是瓦斯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
3防止瓦斯爆炸基本措施
从瓦斯爆炸条件看,氧气的浓度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因素之一,但在煤矿井下一般不存在氧气浓度低于12%的情况。因此,搞好瓦斯爆炸的防治措施体现在两个方面:严格监控矿井各区域的瓦斯浓度、杜绝火源和演习预案。
3.1控制方法
(1)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通风是排放瓦斯最主要的手段。做好通风安全技术管理是防治煤矿主要事故的先决条件和关键环节。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能够保证井下所有工作地点有足够多的风量将井下涌出的瓦斯及时冲淡并排放出井外,避免瓦斯积聚,所以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是防止瓦斯爆炸最有效、最基本的措施。
(2)搞好瓦斯抽放,降低煤层瓦斯涌出量,抽放瓦斯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有效措施。随着煤矿开采深度不断加深,瓦斯涌出量变得越来越大,通过通风的方法来使瓦斯的浓度降低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从技术和经济角度两方面来看,都是不合理的。瓦斯抽放不仅能够有效利用瓦斯,还能够降低煤层的瓦斯涌出量。实行瓦斯抽放是控制采掘空间瓦斯浓度,减少瓦斯积聚。也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根本措施。
(3)加强瓦斯日常管理对于突出矿井,还应做好瓦斯突出预测工作。瓦斯日常管理是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瓦斯日常管理就是建立巡回检查瓦斯制度,就是要瓦检员不间断地下井检查通风情况和瓦斯的浓度,当发现局部积聚瓦斯问题时。要即时处理。
3.2监测方法
(1)人工检测检查,传统的使用光干涉瓦斯检查仪检查人员必不可减少,每班的瓦斯检查员不仅是沿一定线路定点定时检查瓦斯,而且可以沿途对监控设施的完好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比对光瓦和传感器数值,最大限度的降低瓦斯浓度超限的几率。
(2)瓦斯监控系统能够实现连续监测瓦斯,及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同时也可能为事故应急救援决策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人对瓦斯的监测是一个间断性的过程,有其必然的缺点,而事故发生的特点是一个随机性与偶然性相结合的统一体,这就决定了单纯依靠人来管理瓦斯,显然不能够达到控制瓦斯浓度的目的。所以,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对控制瓦斯的浓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3杜绝火源是防止矿井瓦斯爆炸一个基本条件
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在井下要杜绝一切非生产火源,严格管理和限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源、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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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煤矿事故自救培训
煤矿生产的特殊性要求从业者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但当前我国煤矿工人特别是一线采掘工人,很多都是农民劳务工,从业者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煤矿灾害的了解和认识不足,技术水平、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限。如果他们在没有充分了解井下环境危险性的情况下下井工作,则很容易产生麻痹大意、侥幸等不安全心理。我们知道事故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工人的这些不安全心理状态会诱导其不安全行为的产生,给煤矿的财产及人身安全造成隐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煤矿综合机械化程度和可靠性的提高,物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事故越来越少。当前,人的不安全行为成为煤矿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煤矿安全培训的目的正是尽可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煤矿工人在正式下井工作前必须接受全面、系统的安全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和自救培训。前者关注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而自救培训则着眼于事故发生后井下工人在面对事故时所应采取的正确的自我救助和互救行为,是事故发生时工人能否成功脱险的重要保证。自救培训可以使工人对矿井自然灾害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所了解,学习到各种事故发生的征兆和现象以及需采取的措施策略,从而为发生事故时保障工人的生命赢取宝贵的机会和时间。
二、煤矿事故发生后的救护措施
(一)避免应急救援实施中的盲目指挥
首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示要求,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防范,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其次,煤炭系统的救护队伍要坚决实行军事化管理。坚持“坚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救援”的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工作,并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革命化、行动军事化、管理科学化、装备系列化、技术现代化,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增强综合能力和在灾害多变的情况下迅速、快捷、发现最有利战机和处理事故的能力,安全实施救援方案,保障救援工作安全进行。
(二)切合实际是最重要的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切合实际是最重要的。救援工作的实施离不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事故的发生、发展变化也需要救援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方案。但某一方案的确定,必须是科学的、实用的,尽力适应灾害发展变化的现实情况,随时捕捉有利战机,并制定出有效的措施,才能保证现场救援人员实施安全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及国家财产遭受最小程度的损失。一方面,正确的技术措施如没有相应素质的人员去执行和落实,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另一方面,如果技术救援措施不正确、不完善或灾区发生新的变化而不被执行人员识别和察觉,同样也不可能实施安全救援或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甚至可能造成事故的扩大化。因此,应急救援决策的正确性往往取决于应急救援的预先准备情况,具有很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全面灾害处理计划为正确的应急救援提供保障。一个好的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处理计划是灾害发生时井上决策人员和井下实施、逃生人员的行动依据,灾害发生时,井上下人员联系往往中断,只能依靠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处理计划达成救灾行动的默契。要正确进行应急救援决策,必须进行各种救灾方案的利弊分析,再者正确认识“两害相权取其轻”,选择相对最优的救灾方案,并尽力采取措施,减少该方案的不利影响。除此之外,还应注意灾害易发生区域不仅包括正常生产时期的危险区域,如采掘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尾巷、突出易发生区域、机电峒室等,还应包括瓦斯突出等动力灾害发生后致使安全区域动态转变为危险区域的地方。
三、总结
我国煤矿主要是以井下作业为主,容易发生多种灾害事故。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煤矿事故主要是瓦斯事故,其次为透水事故,发生事故较多的省份是湖南、贵州、山西、四川等,其中河南发生事故次数虽然居于这些省份之后,但死亡人数及万人死亡率却也相当高。而煤矿事故频频发生,吞噬了许多矿工的生命,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分析各地区煤矿事故的特征,探讨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对于煤矿业的安全生产是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
参考文献:
[1]苏建雄,任占昌.小煤矿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煤炭工程,2007.
[2]王慧敏.新形势下特大灾害事故的预防[J].湖南经济,2001.
[3]汝连士.煤矿瓦斯爆炸原因分析与防治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7.
篇12
1矿井概况
大河边煤矿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境内,隶属于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布置方式为斜井开拓,煤矿地质构造复杂,可采煤层4层,分别为la }}a,11#,13#煤层,层间距均在10一20 m, 2003年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煤层为13#煤层。据统计,煤与瓦斯突出60%左右发生在石门揭穿突出煤层;35%左右发生在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5%左右发生在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区域措施
优先实施开采保护层,并在开采保护层的同时利用底板瓦斯巷预抽被保护层的瓦斯的区域性防突措施,针对局部煤柱在开采过程中采取瓦斯抽采的局部补充防治突出措施,以优化设计治本为主。
1)开采保护层:大河边煤矿主采的煤层为1,7“,11",13#煤层,开采顺序为自上而下的“下行式”开采,即先开采保护层1" ,7# ,11煤层,最后开采有突出危险的13“煤层。
2)底板瓦斯巷预抽瓦斯:在进行生产布局设计时,考虑设计底板专用瓦斯抽采巷,提前安排施工,从底板专用瓦斯抽采巷布置穿层钻孔穿透煤层进行预抽,并保证预抽时间达6个月以上,当采掘工作面掘进和回采时煤层瓦斯已达到抽采指标的要求。
3)在采掘工作面的设计过程中,优先考虑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要求,尽量避免留设煤柱,若必须留设煤柱时,所留设煤柱宽度与邻近层不得大于20 开采上保护层时,在底板瓦斯抽采巷道内施工穿层钻孔进人煤层,可以达到一条抽采瓦斯巷道为多层煤抽放瓦斯服务的目的,如图1所示。
3消突效果分析
通过开采保护层后,使被保护层和围岩中积蓄的弹性能被释放,被保护层中对应区域内的煤体充分卸压,减弱了发动突出的主要动力。另外,因煤体卸压后会产生大量裂隙,使煤层的透气性增加,成为瓦斯释放通道,煤层内吸附瓦斯不断转换为游离状态,高压瓦斯的大量释放,使煤层瓦斯含量和压力降低,同时增加煤体强度,实现了消除突出危险。
消突效果检验:在开采过程中,采掘工作面每推进50 m应用钻屑指标法对工作面连续进行2次区域性消突效果检验,每次检验验证都为无突出危险。
实际生产过程中,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后,从未发生过钻屑量和钻屑解吸指标K,值超过规定的现象。而且11#煤层开采后掘进13“煤层时,掘进过程中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效果检验,最大钻屑量S~均小于6 kg/m和钻屑解吸指标K,值小于0.5 mIJ(g"min}"})。
4严格管理制度
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井下地质条件和安全状况,采取可行有效的防治突出措施,制订专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与责、权、利相结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若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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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煤矿基本概况
山西省的某一煤矿,其井田面积为14km2,每年的生产规模大约为170万吨。该矿井采用的是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该煤矿开采煤层的厚度为4.00~6.2m,平均煤层厚度为5.1m。根据有关调查,煤矿的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0m3/t,绝地瓦斯涌出量为32m3/t,属于高瓦斯矿井。在该矿井的通风瓦斯防治系统中,矿井主要使用的是并列式通风,在回风立井中安装的是BDK54-8-NO23通风设备,设备的风量为4500m3/min。
2 煤矿瓦斯情况
为了更好地治理矿井瓦斯,我们首先对该煤矿的瓦斯情况进行分析。经过调查,该煤矿的矿井瓦斯和回采工作面瓦斯的具体涌出量的预测结果如下表(表1)
表1 该矿井瓦斯预测涌出量表
生产时期 日产量
(t/d) 瓦斯涌出量
回采
(m3/min) 掘进(m3/min) 采空区(m3/min) 合计
(m3/t) (m3/min)
初期 2728 66.04 18.68 12.71 51.43 97.43
中期 2728 70.99 13.54 16.91 53.54 101.43
后期 2728 57.36 13.46 17.70 46.73 88.52
在上述表格中,我们从该矿井瓦斯的涌出量可以看出,这个矿井无论是煤矿生产的初期、中期还是后期,都属于高瓦斯矿井。鉴于此,我们必须采取一些措施,对该矿井中的瓦斯进行有效的防治。下面,我们就借助于通风系统对该矿井中瓦斯的防治和处理技术进行简单的介绍和说明。
3 煤矿瓦斯的通风防治技术
在矿井瓦斯防治中,瓦斯防治技术多种多样,通风是煤矿瓦斯治理的基础先决条件。完善的通风系统是矿井进行安全生产前的必要步骤和措施,也保障了矿井产量的优质高效。具体来讲,该矿井瓦斯的防治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巷道瓦斯防治和局部瓦斯聚集防治。下面,我们就分别对煤矿这两个部分具体的通风瓦斯防治技术进行详细的分析。
3.1 矿井巷道通风系统防治瓦斯。
在矿井瓦斯防治中,通过完善的通风系统来防治巷道瓦斯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该煤矿主要使用的是并列式通风方式。从整体上看,在矿井中巷道的布置上,采取的是“两进两回”的四巷道布置方式,从而使煤矿采掘工作面的生产巷到和各个作业点都有合适的风速和风量,从而形成一个稳定的通风系统。在风机的管理上,巷道采取的是双风机自动切换的模式,简单地说,当主风机发生故障的时候,备用的副风机会自动切换投入使用。在局部的风机中,采用的是局扇专用开关以及专用线路,从而更大程度上确保风机的正常运行。另外,矿井中还设置了两个专用的排瓦斯回风巷道。这两个专用回风巷道内不准进行生产工作,巷道是用一些不具有可燃性材料构建,并且安装有甲烷传感器,当巷道内的甲烷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传感器就会自动切断矿井开采面的电源并发出报警信号,从而确保矿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
3.2 矿井局部瓦斯积聚的通风处理。
在防止矿井瓦斯的过程中,设置好整体的通风系统之外,还要格外注意局部瓦斯积聚的通风处理。具体来讲,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回采工作面隅角瓦斯聚集的处理方法。在矿井回采工作面的隅角很容易聚集瓦斯,这时,我们可以在工作面的隅角处挂上挡风板之类的东西,从而促使矿井巷道中的风从瓦斯聚集的地方吹过,从而有效地稀释聚集的瓦斯,这种方法既经济又实用。第二,矿井采煤机器设备附近瓦斯聚集的处理方法。对于采煤机器附近的瓦斯,在矿井中有降尘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高工作面的风速来增加其进风量,从而减少瓦斯的聚集。但是,工作面的风速也有一定限制,它的风速不能超过4m/s。第三,矿井中密封墙瓦斯聚集的处理方法。对于矿井中这个地方瓦斯聚集的处理,首先要加强堵漏工作,从根源处把瓦斯问题处理掉。如果瓦斯堵漏工作不到位,造成密封墙前瓦斯大量聚集,这时我们可以采取风压导风的方法利用伸缩骨架风筒来处理聚集的瓦斯。第四,矿井中巷道顶板瓦斯聚集的处理方法。在矿井中,巷道顶板附近常常会聚集大量的瓦斯层,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加大巷道中的风速来阻止瓦斯在巷到顶部的聚集。根据有关规定,这时的巷到风速以0.5~1m/s为宜。
4 结束语。
目前,我国煤矿生产正在蓬勃发展。长期以来,煤矿生产安全问题都是影响我国煤矿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矿井中瓦斯问题。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做好瓦斯防治工作至关重要。但是,由于煤层的渗透性比较差,矿井中瓦斯聚集情况也相当复杂等,这些因素给我国矿井瓦斯防治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瓦斯的治理是一套复杂完整的综合系统工程。在发生的瓦斯重大事故中,瓦斯突出和瓦斯超限是最主要的因素。为防治这些潜在威胁,我们要深入对瓦斯治理的研究,创新技术,不断尝试新途径, 提高防灾技术和装备水平,综合整治,避免和减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